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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规定了天然矿泉水产品的加工环境、设备、人员等的卫生条件,确保生产出符合我司标准,促进公司发展为目的,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卫生管理。
3.定义
规范公司各部门的卫生标准。
4.内容
4.1厂区及办公楼卫生管理制度
4.1.1厂区的环境及办公区域环境卫生的清洁工作由行政人事部负责,随时注意保持干净、整洁;
4.1.2随时保持厂区内道路、水沟、公共区域、厂区内卫生间等清洁、无蚊蝇、无鼠害、地面无积水;
4.1.3每天9:00前将厂区及办公楼内垃圾桶的垃圾收集至地面垃圾中转站(保证垃圾桶周围无散落的垃圾),厂区所有的垃圾必须于当天清运出厂;冲净垃圾中转站地面和墙壁,保证地面及墙壁无污垢及污水残留;
4.1.4厂区内餐厅要求装有灭蚊蝇灯、如遇灭蚊蝇灯坏掉不能工作时,需及时安排相关人员修理、更换;
4.1.5厂区环境每周必须进行一次灭蚊蝇、灭鼠工作,对厂区周围环境、水沟、洗手间、公共区域进行喷洒灭蚊蝇;捕鼠笼进行灭鼠;
4.1.6以上工作内容(4.1.1―4.1.5)由人事行政部负责随时检查,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并在《厂区及办公楼卫生检查表》中记录,应定期向领导反馈人员工作表现。
4.2车间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4.2.1生产车间建筑材料使用无毒、耐腐蚀、易于清洗的材料;
4.2.2生产车间应整洁、无蚊蝇,工作台无杂物,设备表面及输送带洁净无灰尘,车间地面平坦、无污水、无污泥、碎烂纸皮、杂物等;
4.2.3生产车间使用物品的管理须符合7S管理制度要求,严禁把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车间;
4.2.4设有与车间相边的更衣室,其卫生管理按《更衣室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4.2.5在适当地点设置洗手池、消毒池,同时在进入水处理、灌装间前设置过脚池;
4.2.6灌装间进入处必须设置风淋室,风淋时间设置为至少15秒;
4.2.7进入生产车间人员卫生管理按《员工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4.2.8车间出口及外界相连的排水通风处装有防鼠、防蝇和防蚊虫设施;
4.2.9车间内的纱窗与外界相通的门不允许敞开,以免蚊蝇进入;
4.2.10车间在适当地点设置灭蚊蝇设施,并正常开启,如有损坏,立即修复或更换;
4.2.11车间定期灭蚊蝇,夏季每周对车间灭蚊蝇一次,冬季视实际情况每一周或两周灭蚊蝇一次,使用的药品须适用于食品厂车间内用;
4.2.12车间内发现有蚊蝇等视为卫生不合格。车间内人员一但发现蚊蝇,须立即将其消灭;
4.2.13灌装间卫生管理按《灌装间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4.2.14每班必须有约15-30分钟搞卫生,拖地、清理工作场地、纸皮、绳子、胶纸、废瓶盖、废空瓶、烂标签等必须分别清理或摆放整齐。
4.2.15每周必要时行卫生大扫除一次,擦门窗、玻璃、墙面,清理车间下水道。
4.3更衣室管理制度
4.3.1各生产车间必须设有与车间相连的更衣室;
4.3.2更衣间必须保持干净、无灰尘、无积水、空气流通、无异味;
4.3.3所有衣服、鞋必须入柜,且工衣、工鞋不得同柜存放;
4.3.4工衣和私人衣物、私人物品必须分开存放,并折叠、整齐摆放;
4.3.5所有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如口杯、食物等)不得带入更衣室。
4.3.6禁止在更衣室内进食、吸烟、睡觉;
4.3.7所有柜门在未更衣时要求一律关闭,柜门锁损坏应报告领导,便于及时更换修复;
4.3.8更衣室灭蚊蝇设施要求一直开启;
4.3.9灌装间的二次更衣室,要求洁净服和工衣分柜存放,用塑料衣架整齐悬挂;
4.3.10人员离开后灌装间更衣室要求开启紫外灯。
4.3.11更衣室每天必须进行一次卫生管理。各车间按照卫生清洁区域划分责任,安排更衣室清洁卫生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4.4灌装间卫生管理制度
4.4.1进入灌装间操作人员必须穿戴洁净服、帽、水鞋、口罩(口罩须掩住口、鼻)按指定途径,经过脚池消毒和风淋室风淋后,方可进入灌装间;
4.4.2所有人员进入灌装间之前必须按《灌装间进入人员卫生要求流程》更衣、洗手消毒,进入灌装间后必须用75%酒精对手部进行消毒灭菌,在工作过程中亦须每隔2小时对手部消毒灭菌一次。灌装间操作人员要求手部微生物检测的细菌总数≤500个/手;
4.4.3灌装间操作人员不得将洁净服、帽、水鞋穿出灌装间二次更衣室。灌装间应配备足够的洁净服、工帽、口罩、水鞋,并每班进行清洗、清洁处理;
4.4.4进入灌装间人员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私人物品带入灌装间;
4.4.5进入灌装间人员首先必须遵守《员工卫生管理制度》中关于个人卫生的要求以及洗手要求;
4.4.6进入灌装间人员的管理:非灌装间操作人员进入灌装间必须有正当的理由,在《灌装间进入人员登记表》中登记扣方可进入。按第2条更衣、洗手消毒,灌装间操作工必须监督进入灌装间人员的着装规范及其执行卫生制度的情况,并作记录。如不符合要求的,灌装间操作工有权拒绝进入,如操作工未做检查让其进入的,操作工同时视为违规。
4.4.7灌装间操作工在每班开始生产前,必须提前进入灌装间,分别启动空气净化装置、封盖机,必须用臭氧水彻底冲洗灌装头、回收接水盘。开机前冲洗10分钟,第一圈水不封盖应倒掉,并检查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并作出书面记录;
4.4.8生产前,洗盖消毒液的浓度、灌装水水质等需经品控员确认,通知合格时方可开机生产;
4.4.9交接班时,两班人员应同时检验设备运转情况,作好交接班记录;
4.4.10灌装间操作工应在开始生产前及生产结束后清洁设备表面,保证设备表面各个部位清洁、无灰尘、无污物。只允许用水冲洗或用干净的温抹布擦拭清洁,严禁用压缩空气吹喷;
4.4.11在生产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修,报告当班领班并做好相关记录。如检修位置是易污染产品的部位(例:灌装头、冲盖机喷头等)恢复生产时应进行局部清洗,再用臭氧水清洗不少于5分钟;
4.4.12设备维修人员应与操作工就维修结果及检修部位进行沟通,维修人员要做好维修场地的卫生清洁工作,检修后设备的清洁、消毒由操作工负责;
4.4.13设备大修后正式生产前,生产部应熏蒸消毒灌装间后方可生产。
4.4.14灌装间内要求清洁干净。地面、设备、墙壁不得有污渍、油污等污物存留;现场无任何杂物摆放;掉地空瓶、瓶盖立即捡起丢到不合格暂存框;
4.4.15灌装间内要求保持明显正压,内外压差应大于等于10pa以上;
4.4.16灌装三合一机高效出风口正下方的空间区域洁净度必须达到100级,灌装间的其它区域洁净度必须达1000级;或灌装间整体空间洁净度必须达1000级。对空气过滤网的清洁状况定期进行检查、清洗、更换,初效过滤器每15天清洗一次(原则上每月1日、16日清洗),中效过滤器、高效过滤器每年或每两年更换一次,以确保灌装间洁净度符合设计要求;
4.4.17每周对各生产线灌装间进行一次空间落菌检验,空间落菌要求沉降菌≤3个/皿(落菌时间30分钟).当空间落菌检验结果超过标准时,必须加强相应灌装间消毒,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空间熏蒸或加强空间喷酒消毒;
4.4.18灌装间操作工对工作区域内的瓶盖、次瓶、损耗瓶等必须及时清理出灌装间,以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4.4.19员工停机进餐时、因故停机时、停产休息等情况,必须开启灌装间内的全部紫外杀菌灯进行空间消毒。开启紫 外灯后应检查其工作状态,确保所有紫外灯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否则应及时报告领班安排检修、更换;
4.4.20操作工在下班前或交接班时,必须清理干净工作现场,清洁生产设备;
4.4.21灌装间空间消毒:在生产过程中按1次/2小时的频率对灌装间的地面、墙壁、墙角等空间喷洒300ppm浓度的复核季铵盐;空间落菌和尘埃粒子检测出现异常时,增加消毒频率。消毒应在《灌装间清理消毒表》中记录。
4.4.22进入洁净区工作时首先将总电源开关合上送电;
4.4.23为保证洁净室的洁净度,洁净室每次使用时应提前30分钟先开净化送风风机,以便使各灌装间进行自净;
4.4.24禁止将容易发尘、发霉的物品及用具带入灌装间;
4.4.25进入灌装间时必须先换鞋、更衣、穿戴连体洁净服,工作时应尽量不作明显扰乱气流流向的运作
4.4.26每班生产结束后,应清理干净,人员离开灌装间曨应开启紫外线杀菌灯对灌装间进行消毒。如下一班开工时间距离本班下班时间达1小时以上应关闭净化系统(时间差在1小时以内的应保持净化系统处于工作状态);
4.4.27工作完毕所有人离开洁净室之后中,必须关闭总开关。
4.4.28每班检查净化系统的压力是否正常。
4.4.29定期消毒、清洗初效过滤器(原则上每月1日、16日),每年或每两年更换一中效过滤器和高效过滤器;
4.4.30每天检查一次灌装间的正压差,应不小于5pa,否则必须检查初效、中效过滤器是否堵塞,清洗更换、检查送排风机是否运转正常;
4.4.31每周一次用尘埃粒子计数器测定洁净室的洁净度,如不符合技术参数可调节送、回风管上的可调风阀来调节送风量和控制回风量,直至室内洁净度达到其技术参数为止;
4.4.32中效过滤器、高效过滤器更换后,应用尘埃粒子计数器检查高效过滤器与四周边框密封是否良好。调节送、回风管道内的送风风量,用尘埃粒子计数器测定洁净室内的洁净度,直至达到技术参数要求;
4.4.33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应更换高效空气过滤器:
1、气流速度降到下限1.5米/秒;
2、更换初效、中效空气过滤器后,气流速度仍不能增大;
3、高效空气过滤器的阻力达到初阻力的1.5―2倍;
4、高效空气过滤器出现无法修补的渗漏、破损。
4.4.34空间落菌检测
1、检测频率:1次/周;
2、检样数量:按附件规定分布检样组(每组包括1个总菌培养皿和1个霉菌培养皿)为宜。可视具体情况增加或减少布点数量;
3、每次由微检员负责提前1天将次日所需的培养皿预备好,冷藏于冰箱;
4、检测日,由当班微检员负责检测需监控的生产线灌装间的空间落菌;
4.4.35空间落菌检测培养皿放置要求:
1、放置前测试人员必须穿戴符合环境度级别的工作服,戴好口罩、双手消毒;
2、测试时,灌装间内不得多于2人;
3、放置稳定后,将培养皿打开,靠放在培养皿边缘,测试时间为30分钟。
4.4.36严格按规定位置放置培养皿;
4.4.37落菌检测完毕,将培养皿盖好,收集于篮子时里;
4.4.38培养皿放入培养箱培养(总菌培养:37°培养48小时;霉菌培养28°培养72小时);
4.4.39异常处理:若空间落菌不合格,书面通知责任部门改善,直至检测合格;
4.4.40空间落菌检测结果由微检员详细记录于《灌装间落菌、尘埃粒子、正压检测记录表》中。
4.4.41空间尘埃粒子检测
4.4.42在执行完毕第4.4条中平皿布点后,立即对灌装间尘埃粒子检测;
4.4.43检样数量:2个样/灌装间,一个样必须是灌装区域;
4.4.44空间尘埃粒子检测要点:
1、检测前测试人员必须穿戴符合环境洁净度级别的工作服,戴好口罩;
2、测试时,灌装间内不得多于2人;
3、严格按照规定的位置检测;
4、取两点检测数据的平均作为灌装间本次检测结果。
4.4.45尘埃粒子检测操作规范;
4.4.46异常处理:若尘埃粒子检测结果不合格,书面通知责任部门发送,直至检测合格;
4.4.47尘埃粒子检测结果由微检员详细记录于《灌装间落菌、尘埃粒子、正压检测记录表》中。
4.4.48各灌装间正压标准值:大于5pa;
4.4.49各灌装间应安装微压表,便于品控员对各灌装间的正压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每天检查并记录。
4.5车间消毒制度
4.5.1灌装间地面、空间环境的消毒:灌装间按3.3-3.9平方米安装1支15瓦紫外灯。员工停机进餐时、因故停机时、停产休息时等情况必须开启灌装间所有紫外灯进行杀菌消毒,开启紫外灯后应检查其工作状态,确保所有紫外灯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否则应及时请相关人员进行检修、更换;
4.5.2消毒频率:
1、原则上每周行熏蒸消毒。灌装间设备进行大修后必须熏蒸消毒后方可开机生产。并记录于《车间熏蒸杀菌记录表》;
2、如因生产需要不能停机进行熏蒸消毒,每周执行以下消毒方法:用300ppm复合季铵盐喷洒消毒灭菌,对地面、墙角、空间均匀喷酒,然后开启紫外灯,保持灌装间密闭消毒至少30分钟。
4.5.3消毒药品用量:复合季铵盐按0.3%-0.5%。
4.5.4消毒方法:将不锈钢(塑料盆)盆均匀分布旋转于灌装间适当位置,把已称量好的复合季铵盐倒入不锈盆(塑料盆),再按要求量沿盆壁缓慢倒入复合季铵盐,关闭灌装间的门窗,密闭8小时以上,开启空气净化装置至室内复合季铵盐排出后(约需1小时)开机生产;
4.5.5注意事项:倒入时应戴上耐酸耐碱手套操作;盆内不得放置纸质等易燃物品;配置好后应迅速离开灌装间。
4.5.6车间管道及灌装间设备(灌装机、封盖机)的清洗、消毒
4.5.7每天早晨开机生产前,水处理车间必须提前给生产车间供给合格的臭氧水,生产车间必须提前用合格的臭氧水清洗消毒管道、机器设备不少于5分钟(停产一天以上,必须清洗消毒不少于10分钟),并经品控员检测合格,通知可以开机方可生产;
4.5.8生产过程中如因故停机超过20分钟,开机生产前必须用合格的臭氧水清洗消毒管道、机器设备不少于5分钟;
4.5.9如生产线长期未开机生产(停机时间达7天以上),必须用合格的臭氧水清洗消毒管道、机器设备不少于20分钟,并经品控员取样检测合格,通知可以开机时方可生产。在生产过程仍需密切关注水质情况,如有异常,及时停机继续排水;
4.5.10如新生产线投产前,必须用合格的臭氧纯净水清洗管道、机器,用200目滤网检查管道、机器设备异物情况,直至连续三次检查没有异物;然后品控员取样检测水质合格后,通知试生产。在生产过程中仍需要密切关注水质情况,如有异常,及时停机继续排水;
4.5.11灌装间的机器设备表面及操作台面的清洗、消毒,每天开机前及下班后必须用臭氧水彻底冲洗干净;
4.5.12灌装间与食品直接接触的设备设施(如灌装头、封盖头、输水管道等)修理后,先用干净的湿抹布和洗洁精擦拭干净,然后用臭氧水冲洗消毒不少于5分钟后,方可开机生产,必要时由品控员判定是否需要取样检测水质;
4.5.13车间过脚池消毒液:每班由车间指定人员按1:100比例配制复合季铵盐消毒液,品控员每班检测一次并记录于《车间使用消毒液浓度检测记录表》。必要时对过脚池消毒液进行抽查,发现消毒液不符合要求时立即要求领班处理。消毒液配制情况记录于《车间消毒剂使用登记表》。
4.6车间虫害防治制度
4.6.1应在车间设置纱窗、纱门和防蝇门帘,以防止蚊蝇进入车间;
4.6.2车间下水道口应设置水封,排气扇口、通风口应设置铁丝横格子网,以防止飞虫、爬 虫进入车间;
4.6.3车间适当位置按要求数量设置荧光灭蚊灯;灭蚊灯的安装应满足如下要求:
1、距离地面适当高度,以利于对灭蚊灯进行检查、清理为宜;
2、安装在背光或处,以免减弱荧光的效果;
3、与堆放物品及工作台面应保持50cm以上距离;
4、车间的出入口、更衣室、车间人流通道应安装灭蚊灯;
5、车间灭蚊灯的安装原则:以灭蚊灯能覆盖整个生产区域;
6、车间灭蚊灯的安装由工厂质量部会同生产车间,根据各车间实际情况确定车间内灭蚊灯的安装位置及数量,报请生产总监后实施。
4.6.4车间应按要求设置、安装防治设施;
4.6.5各车间应对防治设施建立明确的责任人。负责设施的日常维护、清理。每班上班前由责任人对各自负责的防治设施检查;
4.6.6车间蚊蝇的防治:车间应对每台灭蚊灯按区域编号并明确责任人。每班上班前,责任人对各自负责的灭景栾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为:灭蚊灯工作是否正常;蚊蝇、飞虫数量。并将松果结果记录于《车间灭蚊灯使用情况检查表》;
4.6.7发现以下异常情况,应及时向领班及当班品控员汇报,对异常情况作出处理;
1、灭蚊灯蚊蝇数量异常;
2、车间发现活蚊蝇;
3、灭蚊灯无法工作或工作不良;
4、其它防治设施不工作或工作不良。
4.6.8车间应定期对生产区域用由质量部指定的灭蚊剂进行喷洒,以杀灭、驱赶车间内活体虫害,并记录于《车间灭蚊记录表》;
1、蚊虫多发 季节(如春夏秋),车间应每周用灭蚊剂喷洒一次;
2、蚊虫较少季节(如冬季),车间应每月用灭蚊剂 喷洒一次;
3、选用国家卫生部门认可的在食品厂中使用的灭蚊剂,实施灭蚊前确认所有的原料、包材、成品、及暴露的设备窗口均已被安全遮盖、隔离;
4、工厂质量部根据实际情况(如灭蚊灯蚊蝇数量异常、车间发现活蚊蝇等),认为有必要增加喷洒频率时,车间应增加喷洒次数。
4.6.9质量部不定期对各车间进行车间害虫防治工作的检查、监督。
4.7员工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4.7.1工厂行政从事部门需组织对新参加工作及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进行食质量量卫生和食品生产安全教育;
4.7.2定期对全厂员工进行《食品安全法》及其它有关卫生规范法规的宣传、培训、教育;
4.7.2食品质量卫生和食品生产安全教育、食品安全属地宣传培训,工厂行政从事部应对参加人员、教育培训的效果等进行考核,并记录存档。相关记录至少保存三年。
4.7.3生产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禁止化妆(如涂粉性化妆品);
4.7.4生产人员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和饰物(如项链、耳环、戒指、手表等)带入车间;
4.7.5进入车间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用、工作鞋、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必须将头发全部包在工作帽内);
4.7.6生产人员不得穿工作鞋出车间,灌装间人员洁净服、工作帽、工作鞋一律不允许穿出灌装间二次更衣室;
4.7.7严禁在车间内吃食物、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禁止在生产区域(生产车间、更衣室、仓库等)存放食物;
4.7.8工作中随时保持双手干净卫生。在如下情况下:开始工作前、进餐前后、清理垃圾后、处理废料后、清理设备后、入厕后和其它相关操作会影响食品生安全的情况,必须洗净双手;
4.7.9未经许可严禁非生产人员进入生产车间;经批准的外来参观人员,须在我司指定人员的带领下按指定路线参观,并按我司要求更衣着装;其余需进入生产车间的非生产人员,必须遵守本规范的规定;
4.7.10灌装间操作人员卫生管理按《灌装间卫生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
4.7.11生产人员的着装情况及工衣、工帽的卫生清洁情况由当班领班每班进行检查,品中不定时抽查。部门负责人日常巡查本部门员工的卫生情况,质量部负责人对全厂员工的卫生情况进行日常巡查;
4.7.12质量部品控员按每周一次的频率对灌装等岗位员工的手部卫生情况进行抽查检测;
4.7.13所有检查发现的不合格项,列入员工的当月绩效考核,当日要求进行整改或限期整改合格。每周对不合格项进行统计,由生产总监签批后在本部门内张贴通告和通报相关部门。
5. 区域考核细则
5.1卫生检查频次:每月至少一次,参与卫生检查人员由质量部负责组织,具体参与卫生检查岗位包含但不限于工厂副总、生产总监、各部门主管等;人事行政负责协助并通知;如现场卫生恶化或检查平均分数低于85分时,增加检查频次;
5.2卫生检查方法:一般采取眼看、手摸的方法。如灌装区域规定“吹瓶间灌装机间保持干净卫生的状态,无积尘、无生锈、无油污”,检查本条时,检查者要观看内外的卫生状况,如表面是否有灰尘(内外),如果有类似污迹,检查者应该要求该岗当值员工清除这些污迹或者记录下来,班后清除;“0”或“1”、“2”此项记录为“0”分;污迹超过3处或者某一处污迹大小超过3cm*3cm或同等面积,此项记录为“0”;无任何污迹,窗门关闭正常,此处记录为“2”;中间状态记录为“1”;
5.3结果评定:
5.3.1各区域每个卫生项跟据实际卫生情况计分“0”、“1”、“2”,然后汇总;
5.3.2该区域最终得分,最后折算成百分制的得分
5.3.3、责任范围:生产部负责:井水区;水处理间;盖、坯区;吹瓶、灌装区域;洗盖区;灯检、贴标、封箱区;码垛区;更衣室;设备部负责:高低压房;五金备件库;仓库部负责:成品仓库;辅料仓;化学品仓;人事行政部:厂区外围;食堂;厕所;办公区;品控部:化验室、留样室;
5.3.4、考核分数应用:区域检查结果为80分以下时,用岗位卫生区域考核分数*系数0.7,依次类推;得分占比系数如下表:
检查分数
得分占比系数
80分以下(不含80分)
0.7
80-85分(含80分和85分)
0.8
86-90分(含86分和90分)
0.9
关键词:化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预防措施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化工企业生产产品不断被用到各项事业中,使用范围越来越广。然而,化工企业生产产品具有特殊性,对员工产生一定职业危害,处理不当将危及员工生命健康。化工产品生产过程中,释放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在粉尘、噪音及辐射等一系列不安全因素影响下,企业如果不做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将对化工企业员工身体健康乃至整个企业的长期发展产生严重危害。因此,为保证企业的发展效益和员工身体健康,需要通过调研活动发现职业卫生问题所在,做好各项生产的安全防护措施。
1化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存在问题
在追求经济利益的企业发展观念影响下,化工企业对职业卫生管理重视程度降低,由此对企业职工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由此给企业形象形成不良影响,不利于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现象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如下:
1.1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不完善
随着职工医疗保障水平的提高和企业发展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在化工企业发展过程中,逐渐取消或分离了员工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员工在企业内无法得到职业防护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的保障。现阶段,较少企业中存在保证职工医疗卫生工作的专门机构;然而,具备医疗卫生机构的企业中医护人员的专业性不强,导致化工企业员工未能得到很好的卫生管理体验,对危害自身身体健康的环境知晓率较低,对维护自身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造成员工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较低,容易对职工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1.2职业卫生准则和制度未起实质性作用
职业卫生准则及制度是对职工的卫生管理水平起到保障作用,在实施过程中需要企业和职工履行双方承诺及义务,自觉遵守职业卫生制度及准则。执行职业卫生准则及制度的目的是减少化工企业对员工形成的危害,降低职业对员工的危险因素,在执行过程中形成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共赢体系。然而,一些化工企业虽然建立了保护职工,维护生产秩序的职业卫生准则和制度,在落实上却未能为员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不能明确提供管理流程及要求。在制定措施过程中,化工企业趋向于制定形式上的规章,对员工职业卫生管理方面未明确提出管理规定,将制度及措施作为摆设,成为形式。
1.3健康防护措施未落到实处
化工企业职工其工作环境的特殊性和危险性要求化工企业定期为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作为健康防护措施的重要依据,但是,许多化工企业将普通体检作为职工身体健康的衡量标准,未针对自身行业特点进行专门体检工作,这对化工企业职工的健康防护产生不利影响。另外,化工企业运行过程中,其对职工的安全防护存在较大漏洞,具体表现为有害物质的检测未与职工的健康指数挂钩,在实施过程中物质检测与健康体检未进行有效对接和沟通,各项指标和数据未能充分分析和利用,造成化工中剂量反应关系和剂量效益关系被忽略,导致对化工有害物质及员工的健康未能建立实质性分析关系。
1.4忽视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受市场竞争压力加大的影响,化工企业为追求更大经济效益,在职工身体健康和职业卫生管理方面重视程度第,各项防护措施未能做到位。在设置安全防护措施方面,对有害物质的处理及过滤设施较为简陋,职工长期置身其中,影响身体健康;在职业卫生教育方面,企业对职工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流于形式,形式单一,未能起到影响职工思想,提高职工卫生安全意识的作用,不利于员工身体健康及企业的长期发展。
2化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对策思考
2.1明确责任,发挥主体责任
为提高员工职业卫生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需要化工企业明确责任,发挥主体责任作用。化工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不断督导,在卫生管理机构内配备专业人员,建立健全主体责任制。加强对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各项职责明确,各项基本任务能够落实到个人,明确实施流程,建立长期有效的服务机制,实行激励措施,调动各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各种职业病。
2.2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和规则
针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规则形同虚设的问题,在实施过程中须明确主体责任,编制操作手册,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流程。在实施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过程中,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加强对企业职工的教育及培训工作,要求其遵守各项工作章程,提升自身职业卫生意识。
2.3有效投入职业卫生设施
为促进保障化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在安全基础设施上需要加大有效投入,提升安全防护水平。具体做法是,对需要经过特殊处理的物质,选择合适位置安装处理设备,引进先进技术及设备;及时淘汰老旧设备,定期建设和维护设备,对发现问题的设备及时维修;逐渐消除危险物质、气体及噪音对企业职工造成的危害;对照国家标准检查自身设备,如有不符,及时更换。
2.4坚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针对企业职工在化工生产过程中所受到的危害不同,有针对性地选择不同健康体检项目。摒弃普通体检的做法,化工企业在实施安全防护措施过程中,注重将安全防护监测和职工的体检结合起来,进行关联性分析,进而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危险物质对员工造成的伤害,进一步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提升企业效益,促进企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3结论
化工企业工作特殊性要求企业注重对职工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卫生管理水平才能获得长期稳定发展。坚持以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企业发展为原则,设置专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人负责,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准则,提升职工安全防护意识,同时,做好对职工的安全防护工作,加大职业卫生投入。
参考文献
[1]姜云杰.化工企业职业健康管理现状及措施分析[J].石化技术,2017(03).
[2]刘晓晓,叶开友,周颖,顾春,徐惠芳,陆辰汝.上海市青浦区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状况调查[J].职业卫生与应急救援,2017(02).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行政部为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司的基建、绿化、生产、后勤等有关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行政部提出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监督使用。
第六条行政部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公司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七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八条室内(公司统一使用的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二章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九条公司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员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行政部负责安排人员进行。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应当按照行政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负责清扫与保洁,并实行“门前三包”的责任制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统一使用的建筑物、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行政部负责安排清扫与保洁。各部门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各部门自行负责保持清洁。
第十二条
公司内部的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行政部在与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或协议时,就要把有关由施工单位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等事项写进合同或协议。
第十三条临时占用道路或场地的部门,负责占用区域和占用期间的清扫与保洁。
第十四条公司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行政部负责清扫和保洁。但其他部门使用后应负责清扫整洁。
第十五条禁止在公司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在厂区内焚烧垃圾和树叶,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第十六条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第十七条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第十八条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九条禁止在树干、电线杆、建筑物上张贴各种海报、标语及广告宣传品(公司统一安排的除外)。
第二十条必须按行政部规定的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厂区内严禁乱停放自行车和汽车。
第二十一条公司内(含员工宿舍)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和动物。
第二十二条行政部要安排定期对公共厕所、垃圾场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二十三条厂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利用树木晾晒衣物。
第三章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部室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第二十五条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第二十六条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第二十七条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二十八条室内禁止停放自行车。
第四章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分布在厂区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第三十条各部门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行政部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配置给各部门的垃圾筐、垃圾袋由各部门使用并协助行政部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
第三十一条生产部、化验室、食堂等部门产生的有机物、无机物垃圾不得任意遗弃,应倒入垃圾桶或垃圾堆放容器内。
第三十二条生产部门产生的垃圾和排放物必须按照公司《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置。
第三十三条在厂区内运输生产垃圾、散装产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废弃物时,不得洒落和抛撒,如有洒落和抛撒,必须清扫干净。
第五章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与管理
第三十四条环境卫生设施(垃圾箱、公共厕所等)的设置与管理,应当符合公司《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旁或门前放置各类垃圾容器。
1、认识到位,首先是领导重视创建卫生单位(庭院)活动,把卫生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我单位成立了由邱援君主任任组长的创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与公司、各股室签订了创建目标责任书,把目标任务分解,层层落实。进一步完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明确了行为要求和违法责任。定期对各股室的卫生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对卫生死角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并多次召开创建卫生单位(庭院)活动布署或调度会,进一步强调工作任务的要求,把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认识提高,责任明确,确保创建卫生单位(庭院)工作落到实处。
2、宣传到位,积极营造爱国卫生大家齐参与的氛围。我单位提出“单位是我家,卫生靠大家”的口号,通过职工会议,宣传标语、宣传栏、橱窗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开展卫生健康教育、卫生防病知识普级教育;大力开展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及办公室、会议室、控烟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文明卫生意识,形成讲文明、讲卫生的良好风气。
3、投入到位,近几年以来,我单位先后投资近四万元用于美化、绿化、亮化工程、购置清扫工具、灭四害药物等。各办公室办公设施统一进行更新,办公楼、卫生间、走廊、楼梯间等场所保洁、设施齐全。整个办公区域显得整齐洁净,优雅美观。
4、长效监管机制到位,我们先后制定了供销社卫生区划、“门前五包”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评比制度。规定每日一清扫,每周五定期大扫除,另配有专职保洁员随时进行打扫,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冲洗卫生间、下水道,不留卫生死角,社“创卫”领导小组不定期进行督查,使卫生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同时积极参加各项爱国卫生活动;在县爱卫会的统一布署下,科学地开展灭鼠、灭蟑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制活动。在病媒生物防制活动中,我社有计划,有要求,有部署,有专人负责,有专人投药,坚持做到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药物、统一行动,同时认真做好检查,及时掌握情况,保证病媒生物防制活动效果,使鼠、蟑、蚊、蝇密度控制在规定规范内。
序号
行政执法机关
检查对象
行政检查内容
行政检查法律依据
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联合检查
部门(没有此项不填)
1
康平县财政局
康平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二条
10月
现场调阅审查
2
康平县交通运输局
康平县出租车服务公司
对道路运输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公共交通、出租、水运行业等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2012年11月9日修正)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9月
现场检查、查阅相关档案。
3
康平县农业农村局
1、康平县康平镇鑫盛丰种业;2、康平县嘉华农资销售中心
种子经营、销售行为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条
4月
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
4
康平县农业农村局
沈阳佳合食品有限公司
动物防疫活动、肉鸭屠宰活动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八条、五十九条
4月
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
5
康平县农业农村局
张强顺治屠宰场
动物防疫活动、生猪屠宰活动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九条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4月
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
6
康平县农业农村局
辉山现代化奶牛养殖场
生鲜乳生产收购等活动监督检查
国务院《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
4月
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
7
康平县农业农村局
沈阳市大兴种鸡场
种畜禽生产、经营、销售行为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六十一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六十五条、六十八条、
5月
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
8
康平县农业农村局
沈阳康泰源肉业有限公司
屠宰类检查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八条
5月
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检验、鉴定、勘验、年检等
9
康平县农业农村局
沈阳市张强镇民盈农资经销站
农药经营使用监督检查
《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6月
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
10
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沈阳恒生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3、检验报告;4、设备档案;5、各种管理制及专项救援预案;6、现场使用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五条
9月
现场调阅审查、查验、检验、勘察
11
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沈阳观鑫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医疗器械经营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三十二条
9月
现场调阅审查、查验、检验、勘察
12
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康平万家福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生活广场分公司
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9月
现场调阅审查、查验、检验、勘察
13
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沈阳市百世果蔬专业合作社
有机产品认证检查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二条
10月
现场调阅审查、查验、检验、勘察
14
康平县卫生健康局
康平宾馆
1、卫生许可证;2、从业人员健康证;3、公共用品清洗、消毒;4、卫生设施设备设置、使用情况;5、卫生管理制度及卫生管理档案情况;6、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情况;7、禁烟标识等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条
5月
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
15
康平县卫生健康局
康平万家福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1、卫生许可证;2、从业人员健康证;3、公共用品清洗、消毒;4、卫生设施设备设置、使用情况;5、卫生管理制度及卫生管理档案情况;6、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情况;7、禁烟标识等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条
6月
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
16
康平县卫生健康局
康平县自来水公司
1、卫生许可证;2、卫生设施设备设置、使用情况;3、卫生管理制度及卫生管理档案情况;4、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情况;5、禁烟标识等6、职业健康人员体检7、防护用品8、警示标识9、职业健康档案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
7月
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
17
康平县医疗保障局
沈阳市康平县盛德中医院
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日常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条
6月
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
18
康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沈阳红瑞塑编厂; 2、辽宁凌勃防腐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3、沈阳昌盛塑料编织厂; 4、沈阳共盈彩条布厂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
4月
现场调阅审查或者检查
19
康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沈阳和利塑编有限公司; 2、沈阳恒生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沈阳华鑫塑业; 4、沈阳华源塑业有限公司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
5月
现场调阅审查或者检查
20
康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沈阳天辰彩布厂; 2、沈阳兴康塑业有限公司; 3、沈阳雪龙塑业有限公司; 4、沈阳腾龙新能源有限公司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
6月
现场调阅审查或者检查
21
康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沈阳康平燃气有限公司; 2、沈阳瑞丽塑业有限公司; 3、沈阳华康塑业有限公司; 4、沈阳康顺塑料编织袋厂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
7月
现场调阅审查或者检查
22
康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康平县沈康环保建材厂; 2、沈阳六通管业有限公司; 3、沈阳市康平县创新时代彩条布厂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
8月
现场调阅审查或者检查
23
康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沈阳硕成机械有限公司2、沈阳新区弘曲棉纺织有限公司;3、中 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沈阳康平二牛加油站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
9月
现场调阅审查或者检查
24
康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沈阳市聚缘塑业;2、沈阳宏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3、沈 阳华泰塑业有限公司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
10月
现场调阅审查或者检查
25
康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康平县东胜塑编厂;2、沈阳市奕桐塑业有限公司;3、沈阳雪龙塑业有限公司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
11月
现场调阅审查或者检查
26
康平县自然资源局
康平二牛华兴红砖厂分散式风电项目
1、被检查单位有无经过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
2、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8月
现场勘验检查
27
康平县自然资源局
沈阳美世人造板制造有限公司
是否非法加工木材
《森林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七条
10月
现场审查或查验
28
康平县自然资源局
康平县张强镇丽国带锯木材加工点
是否非法加工木材
《森林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七条
10月
现场审查或查验
29
康平县自然资源局
康平县立国木材加工厂
是否非法加工木材
《森林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七条
10月
现场审查或查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为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防范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确保全县人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现就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明确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责任。
各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要高度重视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员,明确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要建立健全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针对取水、输水、净水、蓄水和配水等可能发生污染的环节,制定防范措施。要制定突发性饮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处置设备和设施。
二、完善供水安全保护措施,切实加强水源、泵房及厂区卫生防护。
各供水单位要根据水源类型划定水源保护区,并设置固定的告示牌,保护区内不得存在污染源,不得有任何可能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及一切从事有碍水源水质的行为,不得排放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完善厂区和泵房卫生安全防护设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闲杂人员进入,禁止饲养家禽、家畜。厂区、泵房实行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有专人值班。定期对水源周围环境、厂区及泵房卫生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清除30米以内的污染源,确保环境清洁,严防水质污染。
三、改善供水设施和水处理工艺,落实水质净化消毒措施。
各乡镇自来水厂要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制订技术改造规划,加快水厂供水设施建设,要采用适宜技术,改进水处理工艺,解决群众反映的水质浑浊等问题,加快水质处理工艺设施建设,加强水质净化消毒工作。
各供水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生活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卫生要求,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参与。
各供水单位要加强对水处理剂、水消毒剂和其他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管理,在购入水处理剂、消毒剂及其他涉水产品时,应索取产品的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并进行验收,建立进货购销台账。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待用,并按品种、批次分类贮存于原料库,避免混杂,防止污染。原料库要通风良好,有防腐蚀、防潮设施。
四、定期组织供、管水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
各供水单位每年要定期组织从事净水、取样、化验人员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预防性健康体检,取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签发的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对体检中查出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及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疾病或病原携带者的从业人员,应及时调离相关工作岗位。
一、以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促进后勤队伍自身建设
一是按照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总体要求,结合本区工作实际,制定了《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程序若干工作制度》等具体实施方案,完善全区工作和办事程序,规范办文、办会制度,切实提高了机关运转效率,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也取得了实效。
二是做好政府采购监督工作,成立了开发区招投标办和政府采购办,对政府采购实行统一管理,对项目金额1万元以上政府采购项目全部实行公开招投标,阳光操作。在今年统一采购新办公桌椅的工作中,总预算金额68万元,采购中标价48万元,节省了经费20万元。
三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网和城报上及时公布党工委、管委会发生的信息,使机关干部和区内群众能随时掌握和了解开发区最新动态,同时充分发挥干部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二、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措施有效
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琐碎繁杂,涉及面宽。同时,开发区又是一个精简效能的机构,为做到人员少、多办事、办好事,我区专门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全局抓、分管领导负责抓、部门领导具体抓”的工作局面,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在具体的工作中,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一是制定了车辆管理制度,在车辆管理上突出一个“严”字。对车辆实行“三定”制度,即“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洗车”,在维修上做到先审批后维修,坚持大额维修要领导签字的严格制度;在加油上,统一办理了加油卡,每月定期充值到卡上,并实行油本制度,对每辆车百公里耗油量建立台账,做到公里数与油量相吻合,并在每个月对节省油费最多的司机实行物质奖励。与去年相比,节省油耗2100公升,计人民币1.3万多元。二是制定了食堂管理制度,在食堂管理上谋求一个“俭”字。针对不同的接待档次制定了三套接待标准,在烟酒的招待上也是严格执行,按照“突出特色、厉行节约”的公务接待理念,一般接待只用普通烟酒,并大力提倡使用本地酒水,如本地三花酒、蓝莓饮料等,有效地降低了接待费用;对管委会的招待,只有在接待领导和客商的时候才能签单,并且要经过办公室审批,在结账前都认真核对菜单和款项,11年各部门招待费执行指标情况良好,较08年同期节省接待费15%,合计节省接待经费26.5万元;在工作餐的规范上,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在工作餐就餐后及时在食堂的签单本上确认并签字,防止食堂承包商作假帐。三是制定了卫生管理办法,在卫生管理上力求一个“洁”字。机关卫生是开发区形象的一个体现,在外部卫生管理上,首先是低价购置了一批垃圾箱,其次是创造性地与深圳长城物业公司合作,由公司聘请专业的保洁员负责机关外部卫生保洁;在内部卫生管理上,通过与深圳长城物业管理公司比较,与食堂承包商合作,以每年8万元的低价将办公室内部卫生承包出去,与深圳长城物业公司相比节省了7万元经费,通过这一系列制度管理,开发区形象得到了很大提升,对招商引资工作和对外形象展示工作发挥了很大潜在作用。四是制定了会务接待管理制度,在会务管理上追求一个“精”字。会务接待是开发区管委会对外的重要形象窗口,是办公室的重要工作之一。由深圳长城物业公司聘请专门的会务接待人员,专门负责管委会的接待活动;在接待时及时通知会务人员做好各项接待工作,保证服务周到、及时、舒心,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客商对我区的会务接待水平的高度评价和肯定。11年全年共接待475批次,2375人次,其中市级168批次、840人次,有效地提高了机关工作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