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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政策论文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为引入预期冲击的因素参考吴化斌等[15]和Fujiwara等[16]设置,本文把可预期的冲击设为4期,即n=4。引入预期冲击的模型更加符合经济主体前向预期的决策行为。
(一)货币政策我国从1996年以来采用货币供应量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为了模拟真实的经济环境,本文选用货币供应量规则表征货币政策,参考李成等[17]、马文涛和魏福成[18]的建模思想,把货币政策规则设定为。表示货币供应量增长率,ξ和π分别表示货币供应量增长率和通货膨胀的稳态值。在理性预期行为下,公众在接受央行公布未来货币政策的信息后,相应地调整决策和行为,也即公众做出了货币政策前瞻性指引所希望引导的预期,用,jmtjε−来表示这种对货币政策预期的冲击。
(二)家庭代表性家庭对消费、劳动供给、实际货币余额持有量、投资、资本存量和债券持有量做出选择来最大化效用的期望现值。家庭提供差异化的劳动,是劳动市场上的垄断供给者,不同劳动之间的替代弹性为θw。本文采用Calvo[21]的方式引入工资黏性:每期家庭以1-γw的概率调整工资。
(三)厂商厂商包括完全竞争的最终产品厂商和垄断竞争的中间品生产厂商。最终产品厂商以价格Pi(i)购买中间品Yi(i)生产最终商品Yt,生产函数采用CES函数形式。
二、模型参数校准和贝叶斯估计
(一)数据选取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以及与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相适应,选取1996年第1季度至2013年第4季度中国宏观经济数据,以国内生产总值GDP、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和货币供应量M2作为模型中产出Y、消费C、投资I和货币供应量M的观测变量。将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以1996年第一季度为基期进行定基处理。各观测变量值除以定基CPI得到实际值,然后进行季节调整并取对数,运用HP滤波做去除趋势处理,得到本文所需要的波动序列。数据来源:Wind数据库、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国家统计局网站。
(二)参数校准及贝叶斯估计对部分参数根据现有文献及实际数据进行了校准。取贴现因子β为0.99,折旧率δ为0.025,消费习惯参数h为0.65,消费占比cy和投资占比iy校准为0.359和0.3916,其余参数选择贝叶斯估计。近年来贝叶斯估计方法被大量用来估计DSGE模型。其基本原理是结合了设定的参数先验分布p(),与利用卡尔曼滤波从状态空间方程中计算得到的基于样本数据的似然值。基于MATLAB的工具包DYNARE,采用蒙特卡洛马尔科夫链(MCMC)抽样的方法完成参数估计。预先设定的先验分布与贝叶斯估计的结果见表1,其中第2、3列为先验分布类型和均值,参考了国内有关文献,标准差的先验分布本文设为逆伽玛分布(InvGamma),其先验均值的设定与庄子罐等[23]一致。模型的估计结果见表1。从表1可得,效用函数的参数σ、φ和v的估计值分为0.3947、0.4319和0.4185与杨雪等[19]的估计结果接近;投资调整成本参数φ的估计值为0.2670,稍大于庄子罐等[23]的取值;ρz估计值为0.7544,与陈师和赵磊[24]的估计结果0.717接近;α的估计值为0.4508,接近杨雪等[19]的估计结果0.42;货币政策参数φm、φπ和φy分别为0.8332、1.0962和1.1981,接近于马文涛和魏福成[18]的估计结果0.8628、1.2952和1.4348。较大的货币政策平滑因子φm的估计值表明了央行较强的政策平滑倾向,保持政策的延续性为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政策环境。产出增速反应系数φy的估计值大于通胀预期反映系数φπ,说明比较而言产出的平稳增长受到了更多关注。
(三)模型的适用性分析通过反事实仿真衡量模型的拟合值与实际观测值得吻合程度。如图1所示。从图1可看出,反事实仿真得到的主要经济变量产出、通胀、消费、投资、劳动和M2的拟合值与实际值几乎一致,说明我们构建的DSGE模型对我国的经济现实拟合的非常好,模型可以用来分析我国的经济问题。
三、动态分析
(一)脉冲响应分析通过脉冲响应分析,考察货币政策预期冲击的动态特征。我们仅报告了提前1期和提前4期正向的货币政策预期冲击下的脉冲响应图,如图2和图3所示。可以看出在正向货币政策预期冲击下产出y、消费c、投资i、就业n和资本k呈同方向波动,单个变量在预期冲击下都呈驼峰式变动。提前2期和3期货币政策预期冲击的脉冲响应图也类似。并且提前1期的脉冲响应波动幅度相比更大,说明我国短期的货币政策预期对经济波动的影响更大,原因可能是我国经济发展变化较快,运用货币政策调控经济较为频繁,这对公众的预期行为造成了短视化影响。
(二)方差分解分析通过方差分解来考察预期冲击解释经济波动的重要性。表2给出了模型四种预期冲击解释主要经济总量及解释通胀的无条件方差的贡献比例。从表2可看出,预期冲击可以解释54.2%的产出波动,可解释56.91%的消费波动、55.38%的投资波动、57.69%的资本存量波动和42.25%的就业波动。从数量上说明了预期对我国经济具有重要影响。加总的预期冲击可以解释超过43%的通胀波动,其中货币政策预期冲击就可解释约33%。货币政策预期冲击可解释约16%的劳动波动,可解释小于8%的产出、消费、投资和资本存量的波动。可以看出货币政策预期冲击对通胀波动的影响最大,其次是对劳动的波动影响,对产出、消费、投资和资本存量的波动影响较小。
四、结论
根据中央关于畜牧业保险保费补贴的规定,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藏系牦牛及藏系羊5种险种的保费补贴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补贴比例根据地区间财力状况大致分为东、中、西三地区及中央直属农垦总局四类;地方财政包括省市县三级。就5种险种的保费补贴分担情况,本文选取东部地区的北京、浙江,中部地区的河南、海南和西部地区的陕西、四川与内蒙古等7个省区进行对比。表2可以看出,保费补贴多为中央、省、市、县四级结构,补贴比例≥70%,农户自筹保费较少,有利于提高农民参保积极性。在中央财政补贴方面,中西部地区补贴比例高于东部;地方财政补贴方面,财政收入较好的地方政府承担较多保费,经济条件较差的地方政府承担较少保费。除以上5种险种有中央财政补贴外,财政部提供保费补贴的地区可根据本地财力状况和农业特色,自主选择其他养殖险种并由地方财政予以支持(表3)。这对于健全畜牧业支持保护体系,创新和改革畜牧业保险制度,推进畜牧业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比较发现,中东部地区经济发展较快,政府财政压力小,畜牧业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普遍在50%左右,其余由龙头企业或农户承担。西部地区则主要依靠政府财政补贴,区别在于陕西省仅有省级财政保费补贴;宁夏的保费补贴则分自治区和市县两级,补贴比例达到75%。保费补贴划分到市县一级的做法可以降低省级财政保费补贴压力,提高总体财政补贴比例,减轻农民负担;但对于部分养殖大县,具有较强保险需求的同时又相对贫困,财政预算资金不足,客观上造成部分市县财政不能及时足额拨付补贴资金的突出问题,影响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
2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率
各省区针对不同险种制定了不同的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率,保险金额多参照投保标的的生理价值确定。如表4所示,在能繁母猪险种上,除北京,上海少数发达地区的保险金额达到2000元,其余省区均为1000元,费率为6%,无明显差异。奶牛的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差异较大,费率从4%到8%,保险金额从3000元到8000元不等,部分省区根据奶牛年龄、品种及饲养模式的不同,确定了不同的保险金额。如:北京市奶牛的保险金额按奶牛的牛龄及胎次分为两档。四川的育肥猪保险费率按规模进行了区别,鼓励规模化养殖,以便集中管理,降低风险。新疆参照羊只品种、畜龄、饲养成本、市场价格的70%将保险金额厘定为6个档次。2.4保险责任与赔付标准内蒙古畜牧业保险险种有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均为中央财政保费补贴险种,保险责任范围如表5所示,在赔付标准上规定能繁母猪和奶牛按保险金额进行赔付;育肥猪按照尸重和出险时当地生猪市场收购价格计算赔偿。目前,国内大部分地区对3种险种的保险责任与赔付标准大致类似,北京在能繁母猪的保险责任方面增加了难产;奶牛则针对固定圈舍内死亡或伤残,经畜牧兽医鉴定失去产奶能力的奶牛进行赔付,保险责任包括难产死亡或胎产所致伤残失去繁殖能力。在赔付标准上,北京市也有创新,若能繁母猪、奶牛死亡,根据实际情况按保险金额的80%进行赔偿;奶牛因胎产造成子宫受伤所致伤残失去繁殖能力的,在此基础上再减去奶牛残值。除以上3种险种外,中央财政补贴险种还包括藏系牦牛和藏系羊,主要在四川、青海、云南、甘肃省和自治区开展。各省区也相继开展了其他养殖险种,制定了相关的保险责任,如表6所示。肉鸡的保险责任范围大体一致,在赔付标准上,北京按肉鸡的饲养日龄成本,江苏按肉鸡尸重计算赔付。2.5风险控制北京、江苏、浙江、河南及黑龙江五省市所采用的不同的农业保险风险模式是目前中国现行的主要农业保险风险控制模式;不同模式下政府与保险人在赔付责任和风险防范上承担不同责任,具体如表7所示。在巨灾风险分散措施方面,目前,北京、江苏的巨灾风险基金制度较为完善,但筹建方式上差别较大。北京按农业增加值1‰计提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并建立再保险巨灾分散机制;江苏则由保险公司和政府分别建立巨灾风险基金,构建省市县三级巨灾风险基金制度。对比内蒙古,自2008年开始着手准备巨灾风险准备金,实践中因为种种原因,并未有效落实。
3各省区畜牧业保险的特点总结及启示
以上从保险品种、补贴政策等7个方面分析了各省区畜牧业保险政策的异同点。基本特点如下:在保险险种上,除中央财政补贴险种外,北京、浙江等多省都相继开展了符合当地养殖条件的保险险种。东部沿海省区多开展水产、家禽保险;中西部地区多开展畜禽保险,对保障养殖户收入水平,促进当地畜牧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在保费补贴上,财政保费补贴比例普遍在50%以上。受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的影响,财政补贴具有差异性,西部地区主要依靠政府补贴,对于较贫困的市县,保费补贴的承担存在困难。在保险金额上,保险金额多参照投保标的的生理价值确定,北京、黑龙江等省区按品种、规模、生长期将保险金额进行了细分,有利于畜牧业的规范管理和畜牧业保险的持续发展。在保险责任上,保险责任多针对由重大病害、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导致的保险个体死亡。各地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养殖环境也进行了调整。相比北京的做法更为合理,针对牲畜的经济价值进行赔付。在风险管理上,目前,只有北京、江苏等部分省区建立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由于农业风险具有高度相关性,易发生农业巨灾,各省区应加快大灾风险管理机制的建立。自2007年以来,内蒙古政策性畜牧业保险取得了快速发展。但也面临保险责任范围不切实际,产品结构单一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内蒙古畜牧业保险的发展。基于以上分析,得到如下启示:
(1)政府财政补贴应加大对畜牧业保险产品研发的支持。
保险产品是否符合保险标的的特点,满足投保人规避风险的需求,直接影响保险制度的有效实施。内蒙古畜牧业保险目前包括奶牛、能繁母猪、育肥猪三个畜种,而在内蒙古畜牧业中占重要地位的肉牛、绵羊等并没有保险产品。在养殖过程中这些牲畜同样面临诸如病害、自然灾害等多重风险。开发研究这些畜种的保险产品,既是完善内蒙古畜牧业保险制度的需求,也是提高内蒙古畜牧业风险规避水平,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的要求。
(2)根据牲畜养殖特点和经济价值,调整责任范围。
目前内蒙古实施的畜牧业保险大多是保障牲畜生理价值的死亡保险。保险责任所涉及的重大病害大部分属于非常发性疾病,而在饲养过程中农户经常遇到的疾病问题(奶牛养殖中常见的炎、产后死亡等)并未囊括其中。应结合实际,了解养殖户的保险需求,适当保障一些疾病风险和市场风险,提高养殖户参保的积极性。
(3)进行合理的风险分层,完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一)市场不够完备,单项政策发挥作用打折
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发展需要一套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支撑,包括担保、保险、创投、股权等市场和信息甄别、知识产权评估机制等。在政策层面,需要包括人才、土地、资本、产业、财税、工商以及知识产权等各方面的政策配合。仅依靠财政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而缺乏完善的金融服务市场和其他相关政策的配套支持,会降低财政支持政策的效果,影响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有序发展。在市场不完备的背景下,财政政策与其他相关政策的协调配合方面也存在一些明显的问题,这主要是政策之间很难做好协调配合,单项的支持政策较难发挥应有的作用效果。例如,财政贴息制度在缺乏商业银行主动性意愿的情况下,财政贴息制度的实施效果就并不明显。此外,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没有给予太多的关注,即使财政支持政策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了资本支持,在缺乏知识产权保护的情况下,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取金融服务也会遇到困难。
(二)缺乏全国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支持
目前,我国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体系并不健全,没有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全国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特别是能够直接发放政策性贷款的机构,而仅有的一些政策性担保机构和政策性产业基金作用非常有限,并不能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问题。
(三)财政支持体系缺乏通盘考虑,支持针对性不足
我国财政科技支出的结构存在着失衡,针对性不够,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支出所占比重大,而对公共产品类型的支出则存在很大的不足。这样的支出结构会造成财政科技支出的针对性不够,同社会资金投入覆盖重叠,从而降低了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对于科技金融发展的促进作用。例如,我国的股权投资基金的成立属于各省独自管辖的领域,但股权投资基金的业务属于全国甚至全球的,其业务存在集中于一些市场前景好的领域,没有形成差异化和专业化的业务模式,降低了财政资金整体使用效益。
(四)财政支持科技金融的重点选择有所偏差
目前,中央与地方财政支持科技金融发展的重点是担保体系建设和科技信贷,但实际效果不佳。从银行方面考虑,小额贷款、管理成本和经营风险都较高,经济效益差。一旦资金面趋紧,首先会缩减科技小额信贷。从政府角度考虑,科技信贷与政策性担保都需要政府长期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其对财政依赖性较大,且越是经济形势欠佳,财政收入趋紧时,支出要求却越高,财政压力越大。从科技型中小企业角度看,科技信贷抵质押或反担保物欠缺,可贷款额度小、期限短,通常年内(资金需求时限内)难以有效解决企业的长期资金需求。从担保机构看,资本金有限,科技企业的反担保物欠缺、风险收益不对称,作为主营业务是不可持续的。这些因素决定了科技担保与信贷在支持科技企业融资方面的效果是有限。综合来看,资本市场融资特别是区域性股权资本市场融资,应该是科技金融体系发展的关键,也应是财政支持的重点,但目前这方面的相关支持政策不多且力度不大。
(五)财政科技支出的持续性不强和管理不佳
科技创新包括了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等不同的阶段。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特别是科技成果转化。其过程比较长,需要持续性的投入。但财政科技支出往往很难持续发挥作用,其更多的是一次性投入,持续性不强。且对不同阶段投入的资金管理不佳,缺乏有效的绩效管理。绩效管理理念缺乏,存在重立项、轻绩效问题,战略性综合性绩效评价和机构绩效评价开展少,评价结果运用不充分,项目绩效评价流于形式等问题。(六)财政对于科技金融发展的支撑条件投入不够。科技金融市场发展完善需要有完善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大量专业的科技项目评估机构等提供支撑,目前我国服务于科技成果定价、评估、转移的市场、机构等尚不完善。虽然各项专项资金中虽然明确要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给予支持,但规定过于原则,也没有专业化的运行机构,财政对这些支撑科技金融发展的基础条件投入不足,难以较快速地改善支撑科技金融系统发展的基础状况。
二、构建和完善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的对策建议
总的来看,我国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是基本完善的,但是由于上述的缺乏政策性机构、市场不完备、统筹考虑不足等,使得该体系还有着调整完善的空间。财政支持是多种支持方式和支持渠道的组合搭配,只有各方方式和渠道共同发挥作用,才能实现良好的政策效应。针对我国的现实情况,应按照风险共担、服务多元、财务可持续、规则简化、政策差异化的原则,在政策缺失部分创新供给,逐步完善构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并对原有的支持政策部分,不断优化完善,使其发挥更大的效益。具体来说,我们建议从完善组织机构、培养市场主体、建设服务平台和引导创新服务等四个方面来构建完善我国的财政政策支持体系。
(一)构建完善提供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组织机构
1.支持成立国家级的科技银行。2009年来,我国各地科技支行、科技分行和科技银行的相继出现,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服务具有重要和积极的意义。但是这些科技银行都是立足于区域,服务范围有限,并且科技银行可能存在服务领域集中的问题。再由于科技银行始终是商业银行,即使在有财政资金给予贷款补贴的情况下,基于自利考虑,也不一定愿意给予一些科技企业和科技创新项目贷款。这种情况下,以财政资金出资成立国家级的政策性科技银行显得就有必要。国家科技银行可以在几个方面发挥作用:一是直接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项目提供低息贷款、甚至无息贷款;二是为支持科技金融体系建设的项目,如科技型中小企业征信系统、知识产权评估系统构建等提供资金支持;三是能够实现国家创新战略,统筹协调全国的科技项目获取金融支持。国家级的科研银行在全国开展业务,并在统一的事业部研究安排贷款项目。
2.支持建立在国家层面设立再保险机构。目前我国的科技保险主要立足于区域,服务于区域内的企业。一般来说,同一个区域内会聚集相似的企业,这就造成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同质。如此,风险将会聚集在保险企业方面,保险企业不得不要求较高的保费。鉴此,通过设立政府完全出资或者政府参股的国家级的政策性再保险机构,为科技保险提供再保险,分担保险企业风险,消除保险企业的后顾之忧,推动其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保险服务将十分必要。国家层面的再保险机构,可能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在不同领域进行风险匹配,改变风险结构、化解风险,从而降低科技保险保费,让科技型中小企业能够获取更好相关服务支持。
3.支持建立区域性金融服务机构。大型商业银行在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方面是有明显缺陷的,其不如区域性的、专业性的中小金融机构。而在我国,县域银行、社区银行缺失,小额贷款公司在服务科技型企业上专业化程度不够,科技性专业机构数量又十分有限。在区域性科技金融服务机构建设方面,财政资金大有可为。具体来说,可以通过基建专项支持、参股等形式,充分调动银行、风投机构、证券公司、担保公司、行业协会、高科技园区、中介机构以及企业等各方面资源,积极构建区域性的金融机构。
(二)培育金融服务主体,促进多样性科技金融服务市场发展
1.加大财政奖励、风险补偿等财政扶持政策的力度,提升风险投资机构的市场生存力,鼓励机构创新,丰富投资者结构。活跃繁荣的科技金融市场存在的前提是在市场中必须存在足够多的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以契合不同融资需求的科技企业。因此,培育和支持不同类型的风险投资者,提升其市场生存力,扩大投资者范围,是活跃繁荣科技金融市场的重要方式和手段。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应进一步通过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科技风险投资机构的支持力度,通过提供包括利差补贴、特殊费用补贴、业务贴息等方式对参与科技企业投资的商业银行、创业投资公司、天使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金融租赁企业、信托机构、产业投资基金等按照其开展科技金融相关业务的年度规模给予合理的补助,对年度业务增长规模的一定比例给予的适当财政奖励,风险投资损失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偿,以激励科技风险投资机构参与科技企业投资的积极性和增强机构自身的市场生存力。鼓励现有金融机构设立针对科技型企业的专营服务机构,推动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科技担保公司、科技保险公司等更具专业性的科技金融服务机构的设立和业务开展,对这些新兴科技金融服务机构的创设与发展给予更为优惠的财政奖励、风险补偿政策。
2.应用财政奖补,培育和发展股权交易市场,特别是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制度和市场体系。科技金融资本市场是我国构建科技金融体系的关键组成部分,是盘活科技金融资本,活跃科技金融市场的加速器。目前,我国场外股权市场对多数处于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来说,门槛较高,并容纳的企业数量有限。进一步推动适应更广泛科技型企业的场外交易市场(类似美国的信息公告栏市场、粉红单市场)十分必要。2013年1月16日,全国非上市公司股份交易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在京揭牌,预示着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从小范围、区域性市场开始走向全国性市场运作。但由于这些市场在建立初期交易的活跃度和规模有限,没有足额的佣金收入维持市场的存续和发展。因此,在构建初期应从公共产品的角度对培育运营这些市场的实体给予财政补贴和奖励支持。除了股权交易市场外,为了进一步推动科技金融资本的流通,鼓励包括科技信贷、科技债券等流通市场的建立。同时鼓励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以推动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其他有形和无形资产的交易,从而更好地适应不同财务特征的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对于这些市场的建立,同样应从公共产品的视角在构建的初期给予财政支持。
3.完善顶层设计,转型引导基金方式,运用市场化FOF支持创投机构。根据ChinaVenture投中集团统计,2006年至2012年全国各级地方政府成立引导基金近90支、总规模超过450亿美元,参股子基金超过200支。作为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引导基金致力于推动地方创投行业发展及中小企业融资,但随着VC/PE市场的成熟,引导基金所扮演角色也略显尴尬。在政府引导逐步让位于市场配置的趋势下,政府需要从顶层设计入手,从新给引导基金在中国VC/PE市场中角色进行定位。目前,在众多政府引导基金中,部分已经开始了市场FOFs尝试,比如苏州工业园区引导基金(苏州创投)、浦东新区引导基金(浦东科投)、成都高新区引导基金(银科创投)等。在现实实践已经开始的情况下,政府要进行大胆的顶层设计,在把握引导基金承担一定政府引导职能基础上,放开对引导基金的限制,逐步实现引导基金转型为市场化FOFs,通过FOF模式支持市场中服务于科技企业的创投机构。通过支持服务于科技企业的创投机构,增长培养市场化的金融服务主体来间接实现促进科技金融发展的目标。
(三)加快建设各类别、各层次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
1.支持建立全国性科技型企业投融资信息交流平台。目前,在我国科技型企业较为集中,科技金融资源较为集中的部分区域和城市已经建立了推动科技型企业与科技投资者接洽对接的区域性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在公共服务平台上的集中展示与交流,撮合科技型企业与投资者间投融资意向的达成。这些区域性的公共服务平台在促进地方科技资本与金融资本的有效结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这些资源通常是地方政府、企业与金融机构动用区域资源建设而成,难免存在“肥水不流外人田”的“自我服务意识”,区域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与交流机制,限制了科技型企业和投资者在一个更为广阔的平台和市场中上进行投融资的双向选择,增加的投融资双方的交易成本,形成了典型的市场分割行为。因此,有必要动用政府资源从资金、技术以及行政管理等方面整合分散在各个区域的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全国联网建立全国性的科技型企业投融资信息平台,实现资源体系、服务体系、网络环境三个层面的跨区域整合与互动,为科技企业、金融机构所提供一个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服务体系,形成全国性的科技企业投融资大平台、大市场,促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科技部、财政部可以为此单独设立专项资金推动大平台建设和建设初期的日常维护,待市场形成气候时,通过会员制收费方式为主并辅以财政补贴解决平台运营维护资金需求。
2.以政府采购等方式培育和发展科技金融中介服务市场。培育和发展科技金融中介服务市场体系是提升科技金融市场运作效率、增强透明度、法制化和规范化的重要基础。但是,市场化的科技金融中介服务收费对科技型小微企业而言是一笔不小开支,从而降低了金融资本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可得性”。因此,可以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选择部分优质的科技金融中介服务组织,为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包括财务会计在内的相关科技金融配套服务。这些服务本身又提升了科技型小微企业在金融市场的认可度,从而增加了科技小微企业的获得融资的可能性,降低融资成本。而政府采购本身也增加了中介组织的收入来源和稳定性,成为培育和发展科技金融中介市场的重要力量。目前这种做法在上海等地区已经采用,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3.设立政府专项资金推动全国性科技企业征信体系建设。目前我国权威性的征信体系主要是人民银行的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登记咨询系统,其信息量和企业覆盖范围远远不能满足科技金融市场发展的需要。大多数科技型小微企业并未纳入人行的征信系统,并且人行的征信系统的信息量通常仅局限于一般性的企业财务金融信息,而这些信息对于科技企业融资而言是不足的,例如缺少关于科技企业的技术认证等涉及知识产权的企业信息,这些信息又恰恰是科技企业融资不可或缺的信息。因此,有必要单独建立有关科技企业征信系统,这一系统可以在人行信息系统的基础上独立出一个子系统,也可以根据科技企业的特点完全独立开发出一套系统。财政、科技部门应从公共服务的角度设立专项资金对这一全国系统及地方子系统的数据库建设运营维护以及相关人员培训和业务开展提供资金支持,并联合其他部门(税务、工商等)实现数据信息跨部门、跨区域信息共享机制,以使金融机构能够更高效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并能持续关注、跟踪科技企业的发展成长过程。
4.以政策性金融推动科技担保和保险体系建设。科技保险与科技担保体系是我国目前科技金融体系的一个非常薄弱的环节,不仅有实力的机构较少,服务能力有限,而且服务的成本也较高。因此,非常有必要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推动科技保险与担保体系的发展。通过政策性金融的方式带动商业金融保险与担保机构共同服务科技企业是发展壮大科技保险与担保市场体系的一个有效途径。通过设立政府完全出资或者政府参股的政策性再保险和再担保机构,为开展科技保险业务的商业性保险机构和科技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提供再保险和再担保业务,以政府信誉和资金,降低商业保险机构和担保机构开展科技保险和担保业务的顾虑,鼓励商业保险企业为科技企业提供“科技创新险”、“新产品开发险”、“贷款保证保险”等保险品种,不断丰富间接融资担保和直接融资担保服务。
(四)激励引导开展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创新
运用政采、补贴、风险补偿等多种财政支持方式鼓励科技金融服务创新。科技型企业的差异化决定了科技金融服务的多样性,从而决定了科技金融产品在标准化服务的基础上又必须通过各种金融产品的有机组合满足科技企业的差异化融资需求,这就要求金融机构不断推进服务创新。但是,创新必然存在风险,金融机构的创新必然会引发风险损失,较高的创新成本降低金融机构服务科技企业的积极性。因此,从支持科技发展、推动科技金融服务的角度看,政府部门应通过不同方式来支持金融机构的科技金融服务创新行为。
1.改进科技财政支出资金管理,提高支持科技企业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在立项环节,引入行业专家筛选和金融机构筛选相结合的机制。在财政支持的科技项目领域立项阶段,政府部门组织相关行业专家进行技术筛选,同时引入市场金融机构进行经济筛选,结合两者筛选结果,确定立项项目。二是推行财政资金后资助方式。后资助方式对由企业为主承担,利用其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开展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活动,并经省级科技计划立项,预期可取得经济效益的科技项目,在项目结束或完成后,经审核、评估或验收,按一定比例进行相应补助的财政资助方式。三是引入行业自评管理,严格产出管理考核。建议利用行业组织,结合高校专家等资源,开展行业内部企业项目自评管理,行业专家对相关企业和项目进行指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财政资金资助项目产出管理的主要依据。
2.规范政府引导基金的政策定位和运作模式,积极培育天使投资。种子期是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最大的阶段,也是VC、PE等不愿投资的领域,因此政府需要特别关注这一阶段的金融环境和支持环境。在政府引导基金转型FOF的同时,保留并规范部分政府引导基金的运作,通过引导基金来纠正“市场失灵”。政府引导基金应采用预算内资金等资金来源,以事业法人的形式,不应以盈利为目的。严格限定政府引导基金所支持项目的政策定位,将其限定在支撑一些早期的、前端的、有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政府有意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等关键领域,或者处于种子期、成长期等早期的创业企业。
3.建立科技型企业融资联合担保平台,并应用财政补贴和奖励等方式推动银保联动和投贷联保。由于我国担保行业本身规模偏小、风险收益不匹配、发展不成熟等因素的作用,使传统的信用担保不能有效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各地可在借鉴杭州市信用联合担保机制探索的基础上,克服传统担保机制的缺陷,成立专门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科技担保公司,利用政府科技专项提供的政策性担保资金,通过政、银、保合作联动,基于风险和收益的对等原则,创新设计担保融资品种,在政府、担保公司和银行之间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摊比例,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低门槛、低成本的担保融资服务。
4.通过利息补贴、创新奖励等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和债券等金融产品创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集合票据和债券都是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创新,研究探索全国范围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和债券是一个金融多样化的创新方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风险搭配在一个区域内未必能有较好效果,如果能够考虑将全国范围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和债券,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风险和收益在全国内搭配或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另外,以产业链金融为纽带,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风险和收益放在其所处的产业链中来综合考量,通过上下游的优质企业的担保来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风险。这些显然都需要金融服务机构大胆创新,提供新的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产品,应用利息补贴、财政奖励等方式促进金融产品的创新。
5.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将科技企业高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与商业金融机构的金融支持实施联动。在政府采购中,需要注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营造公平公正、竞争有序和有利于创新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新技术新产品政府采购和推广应用对于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的重要作用,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具体来看,可以探索下列政府采购方式将政府采购同金融服务联动起来:建立所支持的新技术新产品(服务)应用推广推荐目录。目录应涵盖国家确定支持发展的行业产品,如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产品(含水处理、大气污染控制、固废物处理、环境监测等)、新能源及节能减排、医疗卫生(含生物医药、医疗器械)、信息通信设备、行业信息化系统等,以及适于部队采购的产品等。对目录中产品进行招标,确定提供政府采购的中标科技企业,建立采购企业名录,将名录定期向社会。对支持名录中所列企业的金融机构给予业务补贴等,鼓励金融服务机构支持名录企业创新发展。
提高政策的明晰性不仅可使政策在执行中便于操作,而且可以防止政策执行中的投机取巧、唯利是图者钻,专穿政策空子。那么,如何进一步提高政策的明晰性,笔者以为首先要在政策的原则上要明确,要明确这项目政策是支持什么,或反对什么,在政策执行侧重什么,或可能会存在什么现象等都尽可能明析,只有这样才能有章可循的、便于操作。
2.完善干部制度的和优化公共政策执行环境
首先,一定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下管一级任免制”、“干部目标责任制”等干部制度,因为这系关一项政策执行的成败、系关每个干部的切身利益、系关他们工作的积极与主动性。对于干部升迁不仅要考虑所谓“政绩”还更应该加强与其的工作责任持钩,同时也要完成干部的责任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真正避免异地做官而逃避责任追究现象,强化干部责任与晋级的挂钩关系。其次,当前优化政策执行环境的重点是政治的现代化、经济的市场化和行政文化的法治化。在政治现代化方面,我国正处于双重转型时期,政治的现代化必须向民主化方向前进。从民主的角度看,公民的权利意识正在觉醒,他们认识到自己不仅仅是政策执行的客体,更是政策制定的主体,他们开始要求参与公共政策制定,并影响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公共政策的公民参与是民主程序的核心之一,而且公民正从公共政策的公民参与中接受民主的训练,这样的公共政策执行政治环境,有利于公共政策有效执行。经济的市场化,是指我国还没有完全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在这种市场环境下,很多企业利用各种资源来影响地方政府对公共政策的公平、公正的执行,导致了政府为某些强势企业改变政策,甚至是某些强势企业违背政策,政府为它袒护的现象,地方政府的这种行为是对市场的严重干扰,因此,要建立起公平、公正的政策执行的市场环境。在行政文化方面,必须建立法治型的行政文化,公民和地方政府官员一方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利益,同时也要依法推进政策执行。
3.落实和完善各项社会监督制度
就当前来看,我国社会监督制度的缺陷和落实不力等问题都导致政策选择性执行现象,因此,我们应当采取强而有力措施,来推动社会监督制度有效运行,要真正把督促落到实处,而这些政府政策执行行为的社会监督还需要通过相关法律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来促进公共政策执行行为的有序、有效开展。在公众监督方面,要鼓励和保护公众监督,现在可以利用微博等媒体来监督公共政策的执行,在公众监督中一定要保证言论自由,要加强对公众的人身权利保护,同时要对负责任监督的公众予以奖励;在社会团体方面,要加强社会团体的建设,取消对社会团体的双重管理体制,使社会团体真正的脱离政府,具有独立超然的地位;在新闻媒体方面,新闻媒体的力量非常强大,可以说是第四种权力,要放松对新闻媒体的规制,让新闻媒体有相当的言论自由。只有通过以上措施使异体监督强大起来,这才是解决目前我国公共政策选择性执行的根本之策。
4.提高政策执行者的素质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政策;税收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是推动经济增长、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优化经济结构的主导力量。欧美等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力量差距的根源,主要体现在前者高新技术大大领先于后者。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催生高新技术企业、激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发展,以及帮助高新技术企业降低研发风险,是政策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业发展的有效途径。为此,我国实施了多种税收优惠政策,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从而达到推动我国经济高效增长的目的。
一、税收政策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作用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最主要来源和政府宏观调控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立和完善我国创新体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税收是建立创新体系的重要财力基础和激励创新的主要政策手段,不仅能够筹集财政资金,为国家直接支持创新体系提供财力基础,而且运用税收政策还可以激励企业逐渐成为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主力军。
首先,税收支持可以提高高新技术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科技创新活动不但具有高收益性,同时还具有高风险性,从事科技创新活动的经济主体的收益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如果研发成功,技术创新会给企业带来较高的利润;但如果研发失败,企业也有可能因技术创新的失败而遭受重大损失。因此,对处于经营初创期、更新升级期的企业而言,创新的风险很大,因此需要国家的税收政策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提高高新技术企业抗风险能力。
其次,技术创新对税收政策具有很强的敏感性。从技术创新的过程来看,技术创新始于研究开发而终于市场实现,其中涉及研究设计.研究开发、技术管理与组织、工程设计与制造、市场营销等一系列活动。在这整个活动中,许多环节都涉及税收政策,例如工资的扣除标准,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技术创新融资的税收政策,等等。因此,技术创新对国家的税收政策具有很强的敏感性。
最后,技术创新的成果具有社会效应和有可能被侵权,需要税收优惠支持。根据公共财政理论,税收是为了满足社会对公共产品的需要而筹集财政资金,并且用于国家提供公共产品的支出。科学技术成果作为一种知识产品,具有公共产品的特征。科学技术具有非竞争性,它的边际成本为零,即更多的人享有技术创新带来的好处并不会使他的成本增加。科学技术又具有不完全的排他性。因此,要求政府通过一定的税收政策来纠正市场失灵,通过税收优惠促使技术创新的外部效应内在化,引导企业进行技术创新。
二、税收政策的优惠方式与作用效果分析
为了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税收法规从多个角度给予企业税收优惠,从高新技术企业的设立,研发项目的投入,到科研成果的转让,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企业技术创新及高新技术企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较好的税收支持,其具体的优惠方式和作用效果可以概括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优惠
税率优惠。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拥有核心知识产权;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上述规定突出了国家对技术创新的导向,有利于企业加大力度对高科技人才的重视与引进,也有利于整个高新技术产业的升级与发展。
扣除优惠。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优惠。新企业所得税法明确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上述规定突出了国家对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即企业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越多,扣除也越多,企业的负担更轻,从而可促使企业加大对技术创新的投入,也可降低企业研究开发的风险,对企业培养和稳定高科技人才也有一定的鼓励作用。
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创业投资企业主要是将资金投向创业企业,即中小科技企业,待所投资的企业发育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获得资本增值。由于创业企业的成功率很低,导致创业投资企业的风险很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创业投资企业的发展。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为创业投资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新企业所得税法明确规定,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该规定既是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发展,其实也是在间接地支持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受税收优惠的影响,更多的创业投资企业会集中资金和人力主动投资于高新技术企业,从而极大地调动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与支持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热情,加大投资与支持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力度。:
减免税优惠。新企业所得税法明确规定,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优惠政策必将促进企业加快技术成果转让,推进高新技术的产业化。
(二)流转税优惠
增值税优惠。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计算机软件产品,或将进口软件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按法定的税率征收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免税;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政策。另外,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由生产型增值税转为国际上通用的消费型增值税,增值税转型将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高企业生产效益和竞争力,推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可见,增值税在高科技产品的销售上给予很大的税收优惠,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
作为综合反映自身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是衡量和判断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以及对中央银行财务实力影响程度的重要窗口。随着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的实施,相关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的规模和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可预计的将来,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的退出也必将给上述央行的资产负债表带来巨大的影响。本文对美联储、日本央行和英格兰银行所实施的量化宽松货币政策进行了梳理和回顾,简单总结了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对央行资产负债表产生的影响,并对退出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对央行资产负债表的影响进行了探索性分析,以期为人民银行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表的主动管理,前瞻性地做好应对措施提供有益参考。
二、主要经济体央行实施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的回顾
(一)美联储的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回顾。
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后,美联储已推出四轮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第一轮量化宽松货币政策(以下简称“QE1”)开始于2008年12月,美联储在执行期间共购买了1.725万亿美元的资产,包括政府支持企业(包括房利美、房地美和联邦住房贷款银行)与房地产有关的直接债务,以及由房利美、房地美和联邦政府国民抵押贷款协会所担保的抵押贷款支持债券(以下简称“MBS”),目的在于通过购买问题金融资产,重建金融机构信用,稳定信贷市场。第二轮量化宽松政策(以下简称“QE2”)开始于2010年11月,购买的资产为6000亿美元长期国债,目的在于通过增加基础货币投放,解决美国政府的财政危机。自2011年9月起,美联储开始执行“扭曲操作”(以下简称“OT”),先后买入6670亿美元剩余到期时间在6年至30年之间的长期国债,卖出了同等价值剩余到期时间为3年或以下的短期国债,力求压低长期国债收益率,从而降低与长期利率挂钩的贷款利率。第三轮量化宽松货币政策(以下简称“QE3”)开始于2012年9月15日,内容为每月采购400亿美元的MBS,在此基础上,2012年12月13日,美联储推出第四轮量化宽松货币政策(以下简称“QE4”),自次月起每月增加采购450亿美元的长期国债。截至目前,随着美国经济内生增长动力增强,就业情况好转,同时量化宽松刺激效应递减,成本压力加大,美联储正逐步缩减每月购债规模。
(二)日本央行的量化宽松货币政策。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日本陷入经济衰退和通货紧缩,尤其是2009年GDP出现了5.5%的负增长,创第二次世界大战后GDP增长新低,日本央行于2008年12月重新启动了量化宽松货币政策2,提高了每月购买长期国债的规模,并于次月起逐步扩大了购买资产的范围。2010年10月,日本央行设立资产购买基金,实施了长达31个月的“资产购买计划”,买断式购入政府债权、商业票据、公司债券等各类金融资产。此后,日本央行将该计划总额由初始的35万亿日元先后9次上调至最后的101万亿日元。安倍政府上台以来,为了摆脱通货紧缩,日本央行于2013年1月推出了更为激进的“无限期资产买入计划”,设定通货膨胀率达到2%的目标条件,宣布自2014年起每月购入13万亿日元的金融资产。2013年4月3日至4日,黑田东彦在担任日本央行行长后的首次货币政策会议上,宣布推出“质化和量化”货币宽松政策,一是放弃无担保同业拆借利率接近于零的政策工具,改用基础货币政策工具,计划两年内将基础货币总量由2013年3月份的134.7万亿日元,至2014年底扩充到270万亿日元。二是增大国债买入额并延长购入国债期限,其中长期国债保有余额每年增加约50万亿日元,同时将保有的国债平均期限由目前的不足3年增加至7年。三是增加对风险较高的股市投资信托(以下简称“ETF”)和不动产投资信托(以下简称“J-REIT”)的购买,将保有额年均提高1万亿日元和300亿日元。
(三)英格兰银行的量化宽松货币政策。
2009年1月30日,英国政府宣布授权英格兰银行建立“资产购买便利基金”,计划通过特设机构“英格兰银行资产购买便利基金有限公司”3从英格兰银行借款购买金融资产。最初确定的可被购买的合格金融资产包括商业票据、公司债券、按信用担保计划发行的票据、根据可行的证券化结构创立的辛迪加贷款以及资产支持证券。2009年3月5日,英格兰银行被正式授权启动“资产购买便利”,合格金融资产的范围扩大至在二级市场交易的政府债券,购买资产的规模确定为750亿英镑。随后的几年中,购买资产的规模被先后6次上调至3750亿英镑。根据英格兰银行2013年7月16日公布的“资产购买便利基金”情况,该基金当时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全部为政府债券。
三、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及其退出对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一)主要经济体中央银行实施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后资产负债表的变化。
1、证券类资产规模急剧扩大。
在量化宽松货币政策执行期间,购买国债、机构债等证券类资产成为推动央行资产负债表规模扩大的主要因素。例如,2008年末,美联储仅持有证券类资产5821.89亿美元,在总资产规模中的比重为25.92%。经过先后4轮量化宽松货币政策,截至2013年末,美联储累计买入了约3.5万亿美元的证券资产,推动证券类资产规模达到3.95万亿美元,增长近6倍,在总资产规模中的比重达到98.22%。2008财年末,日本央行所持有的国债仅为64.27万亿日元,2013财年末,日本央行持有的国债规模升至198.34万亿日元,占总资产规模的比重达到82.10%。英格兰银行实行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的操作属于表外业务,不反映于英格兰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只是将向英格兰银行资产购买便利基金有限公司的贷款纳入了“其它贷款及垫款”科目核算。在2007财年末时,该科目规模仅0.04亿英镑,至2013财年末已增长至3751.97亿英镑,其中3751.93亿英镑为英格兰银行对英格兰银行资产购买便利基金有限公司的贷款。假设上述贷款的转账与英格兰银行资产购买便利基金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的支付是同时发生的,或者后者紧随前者,那么截至2013年末英格兰银行实施量化宽松货币政策购买资产的规模占总资产规模的比重达到81.65%。
2、资产负债表结构更加丰富。
根据美国联邦储备法,美联储能够购入的证券仅包括美国国债(包括国库券、中长期国债和通胀联结债券)、联邦机构债和机构抵押贷款支持证券(以下简称“MBS”),但在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实施前,美联储几乎只购买低风险的美国国债。在金融危机爆发前的2006年末,美联储持有7836.19亿美元的美国国债,占当期总资产规模的89.72%,持有的联邦机构债和MBS可以忽略不计。推出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后,美联储大量买入了联邦机构债和MBS,使得两种资产在总资产规模中的比重达到39.59%,持有的美国国债占总资产规模中的比重下降到58.63%。日本央行在实施第一次量化宽松货币政策期间,为了改善金融机构因资产缩水而惜贷的情况,直接购买金融机构所持有的股票以及资产抵押证券,在资产负债表中首次单独出现了“作为信托资产持有的股票”和“资产抵押证券”两个科目。在实施第二次量化宽松货币政策期间,为了缓解企业因金融危机导致的筹资难的问题,首次开始购买商业票据、ETF、J-REIT等金融资产,并在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方向下增加了相应科目进行了单独列示。美联储和日本央行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不但在缓解金融机构流动性紧张和惜贷行为等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还在一定程度上修复了相关资产的交易市场,达到了弥补市场流动性、降低风险溢出效应的目的。
3、金融机构存款成为推动央行资产负债表扩张的最重要的资金来源。
在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实施之前,美联储最主要的负债科目是流通中的货币,占总负债规模的90.15%,金融机构存款仅占总负债规模的2.36%。随着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等非常规货币政策的实施,金融机构存款科目由207.67美元增长至约22490.70亿美元,增长107倍,在总负债规模中的比重上升至56.66%,成为美联储最重要的资金来源。同期,流通中的货币规模仅增长4035.10亿美元,增幅50.97%。2007财年至2013财年,金融机构在日本央行的存款规模由14.28万亿日元增长至132.35万亿日元,增长了8.27倍,占总负债增长规模的比重达到108.33%,而同期流通中的货币仅增长13.30%,占总资产增长规模的比重为7.95%。2008年2月至2014年2月,金融机构在英格兰银行的存款增加了2722.52亿英镑,增幅超过10倍,占同期资产负债表规模增长的比重为71.32%。而流通中的货币规模仅增长56.57%,占同期资产负债表规模增长的比重为5.70%。可以看出,上述央行通过量化宽松货币政策注入的绝大部分资金并未经过银行体系转化为流通中的货币,而是被金融机构重新存入央行。这一方面反映了危机期间金融机构对流动性的较高需求,另一方面也反映了金融机构对私人部门风险的规避。
(二)退出量化宽松政策对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展望。
1、缩减证券类资产规模。
退出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必然需要停止资产采购,但这并不意味着各央行资产负债表上证券类资产的规模立即转向收缩,因为美联储等央行仍在执行再投资政策,即将持有到期的机构债务、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等的收益继续投资于有关证券,同时对到期国债进行展期,这些操作将使得央行资产负债表的规模维持不变。因此,当各央行结束资产购买后,资产负债表规模将进入一段相对平稳的观察期。如果能够在一段时期内确认经济复苏的形势得以持续,央行则可以宣布停止再投资政策,此时其证券类资产规模也将随着所持证券的到期或处置而收缩。但由于美联储、日本银行和英格兰银行所持有的金融资产以长期资产为主,若将这些债券持有到期,资产负债表的缩减必将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以美联储为例,通过量化宽松货币政策以及扭曲操作,其所持有的证券类资产以长期国债、联邦机构债和MBS等长期资产为主,短期国债等短期资产的规模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根据2013年8月21日美联储持有的资产期限结构数据,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证券类资产约245亿美元,1-5年内到期的证券类资产约6615亿美元,5-10年内到期的证券类资产约8746亿美元,10年期以上的证券类资产约18204亿美元。如果美联储自2014年停止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并打算将上述证券类资产持有至到期,其资产负债表规模未来5年内仅缩减约17%,未来10年内缩减约38%,仍远高于金融危机前的水平。如果美联储直接出售证券类资产,由于规模巨大,将大幅压低有关资产的价格,给金融市场和自身财务健康水平带来一定的冲击,同时导致长期利率上升,从而抑制投资,不利于经济企稳复苏。我们预计美联储选择直接出售证券类资产的可能性较低。美联储也可以选择其它的处理方式,例如,可以选择执行反向的扭曲操作,即减持长期资产的同时增持短期资产,加快缩减资产负债表规模的步伐,同时可降低对市场流动性的冲击。
2、部分为执行量化宽松货币政策而创设的科目将消失。
例如,量化宽松政策退出后,日本央行将不再补充购入商业票据、ETF、J-REIT等资产,随着存量资产的到期,专门为反映上述资产所创设的科目将逐步缩减直至消失。
3、对负债方科目的影响。
在执行量化宽松货币政策期间,各央行主要通过吸收金融机构存款等方式补充资金来源。央行退出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后,一方面货币市场利率将逐渐回复到正常范围,央行对超额准备金付息的政策将失去吸引力,另一方面,随着实体经济持续实质性好转,银行放贷意愿将会增强。从以上两个方面看,金融机构在央行资产负债表上的巨额存款存在流入信贷市场的巨大动力。为防止流动性涌入实体经济所引发的经济过热或通货膨胀,各央行可能采取执行大规模逆回购、发行央行票据等方式吸收流动性,避免货币供应量短期内快速增长,从而引起逆回购、央行票据等科目规模出现一定的增长,对金融机构存款规模的下降起到一定的替代作用,抑制流通中的货币规模上升。
4、对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的间接影响。
退出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将会降低本国国内的流动性供给,提升各类资产的收益率,带动本国货币升值。由于美元、日元和英镑等货币对国际大宗商品市场具有较强的影响力,随着上述货币的升值,以其计价的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也可能出现一定的回落。因此,退出量化宽松货币政策会对整体经济金融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进而间接影响央行资产负债表。一是持有的证券类资产的价值可能出现下降。无论央行选择将证券类资产卖出或者是持有至到期,受到流动性支持下降以及被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压低的利率水平回升等因素影响,国债、商业票据、MBS等证券类资产的市场价值都将会出现一定的下降压力,央行将面临一定的损失风险。二是财政部门存款可能出现一定程度下降。一方面,随着央行退出量化宽松货币政策,被压低的国债利率也将逐渐回归到正常水平,财政部门的利息支出将会随之上升。考虑到美国、日本和英国的政府债务水平、财政赤字水平均相对较高,我们预计国债利率上升将给上述国家的财政支出造成一定压力。另一方面,流动性规模的缩减以及利率水平的上升将给企业利润造成一定影响,可能降低企业和个人收入,从而减少财政税收。但是,由于美国、日本等国家均属于资源进口国,进口大宗商品价格的下降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企业利润。三是对外汇储备的影响。以日本央行的美元储备为例,假如日本维持现有量化宽松货币政策不变,当美国退出量化宽松货币政策时,由于美元流动性的收紧带动美元升值,将会提高以美元计价的资产的吸引力,国际资本会从日本流向美国,造成日元的相对贬值,日本央行的美元储备将会出现一定的浮盈。同样,当日本退出量化宽松货币政策时,假如当时美国已经完成了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的退出,日元流动性的收紧将会带动日元升值,国际资本会从美国流向日本,造成美元的相对贬值,日本央行的美元储备将会出现一定的浮亏。
四、对我国的启示
综上可见,就应对危机而言,量化宽松货币政策通过主动扩大央行资产负债表规模和改变资产负债表结构,在提供市场流动性、稳定市场信心、防止和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也应注意到,由此项政策所带来的央行资产负债表急剧膨胀以及流动性大量投放会造成通货膨胀压力等一系列问题,从长期看,该政策必然会随着经济的复苏和信贷信心的恢复而逐步退出。美联储、日本央行和英格兰银行等发达经济体中央银行如何完成其资产负债表内庞大的资产和负债消减,逐步将资产负债表的结构恢复至正常,成为在量化宽松货币政策退出过程中释放通胀压力、稳定物价、实现经济平稳回升的关键。这种将资产负债表规模管理、结构管理和风险水平调整相结合,通过灵活、高效的资产负债表管理实现货币政策目的的方式值得我们借鉴。在具体的货币政策工具选择方面,我们可以看到发达经济体中央银行在资产负债表规模和结构管理中进行了大胆、积极的探索和创新,将MBS、公司债券、股票、投资信托等金融资产纳入了自身的资产负债表中,直接干预了其所创造的广义流动性的价格形成机制,成为在传统货币政策工具失效后,央行开展经济金融调控的重要政策选择。我们预计,其中部分工具可能会被作为央行调控经济的有益补充而在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结束后继续保留。随着我国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各类证券、债券等金融衍生产品层出不穷,所创造的广义流动性对人民银行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实施宏观经济金融政策调整所产生的影响日趋明显。在如何加强对其管理方面我们同样可以从发达经济体中央银行的实践中吸取一定的经验。在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具体执行和操作过程中,发达经济体央行在如何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寻求社会公众有效配合等方面的经验同样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和研究。对于大多数国家来说,量化宽松货币政策是对传统货币政策的大胆创新,其运行机制、功能、影响等并不为公众所熟知,容易导致高层决策者和社会公众对政策效果预期产生偏差,使得对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的适应和配合度较低,从而影响政策工具的实施效果。
(一)数据及来源本部分将选择我国M2增长率和SHIBOR利率,分别从货币供给量角度和利率(价格)角度,作为我国流动性的指标。与之相对应,选取美国基础货币和美国联邦基金利率作为美国货币政策指标。数据选取从2008年1月至2014年8月的月度数据,涵盖从危机兴起到QE基本退出的时段。我国M2数据来源人民银行官网,SHIBOR来自于SHI-BOR官网,美国方面数据来源于万德数据库。
(二)描述性统计分析1.中国和美国的利率变动情况比较从图1中可以看出,美国联邦基金利率在2008年便开始急剧走低,一直到2008年12月跌入最低点并维持在这个地位。联邦基金利率的急剧走低是美联储对次贷危机发生的基本反映,而其跌入谷底的时间恰好与QE1出台的时间相吻合,之后的三轮货币供给量化宽松政策亦是维持了这个低位基本不变。可见低利率是缓解次贷危机的一大货币政策手段。对中国利率而言,1个月期的SHIBOR利率,总体趋势是波动上升。在2008年底的时候有一个大幅的下降,随后缓慢上调;至2012年的年中再次跌落,并维持在一个稳定水平。随后在2013年的6月产生了一个最高值,之后便在一个较高位上波动。从总体上看,2008年以来,我国SHIBOR利率情况可分为五大主要区间,2008年8月以前、2008年8月至2010年10月的低迷期、2010年11月至2012年5月的缓慢回升期、2012年6月至2013年5月的平稳期以及2013年6月之后的一期。可以看到,SHIBOR利率在2008年的走低与次贷危机加剧的时间重合;2010年后的缓慢回升在美国宣布第二轮QE后产生。最后一期的利率走高在QE4宣布之后几个月后发生。根据中国流动性变化和美国QE实行情况的重合性来看,美国货币政策选择取向变化对我国流动性是存在影响的。由此可见,SHIBOR变化趋势与次贷危机的加剧以及QE实施有明显的关系。2.中国和美国的货币供给量变动情况比较根据图2,可见次贷危机以来美国基础货币供给量(MB)在持续较快地增长,此归功于美联储在四轮QE中大量购买住房抵押贷款证券(MBS)以及国债而放出的流动性。其中有几个快速增长的时间点,分别是2008年8月、2010年11月和2012年12月。这三个快速增长时期可以从图2的同比增长率图中看出,分别是触底反弹的时间点。而QE2的实施时间在2010年的11月,QE3、QE4的实施时间分别在2012年的9月和12月,正好与MB快速增长的时间点吻合。对中国M2变化而言,2008年以来我国M2量呈持续增长状态。就增长率而言,在2008年12月左右有一个大幅度的增长,和QE1的实行时间吻合。在这个时间之后,我国M2总体以波动形式缓慢下降。
(三)相关性分析1.中国利率和美国利率联动的相关关系根据SPSS输出结果,美国联邦基准利率与SHIBOR一个月利率的斯皮尔曼相关系数为-0.643,有较强的负相关关系。而SHIBOR的高低可以较好地代表中国流动性情况,高SHIBOR利率会导致较低的流动性。因此,可以初步认为美国货币政策会对中国流动性产生较为显著的影响。2.中国M2和美国MB联动的相关关系根据SPSS输出结果,美国MB增长率与中国M2增长率的皮尔逊相关系数为0.51,具有较高的正相关关系。即当美国实行扩张性货币政策时,我国的货币供给量也会有所提升,货币供给量的增加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流动性的增加。故而在货币角度可以初步认为美国的货币政策对我国流动性有一定的影响。通过利率与货币供给量两个角度的分析,我们已经可以初步判断次贷危机后美国的货币政策对我国的流动性产生还是存在着一定的影响。接下来将会进一步探究其影响的路径以及影响的途径如何。
二、美国货币政策对中国流动性影响机理
根据上部分的分析,可以知道在利率和货币供给量两个角度,美国货币政策对我国流动性造成影响。在利率层面,美国持续走低的基准利率会导致中美间出现利差和汇差,进而出现资本流动。在货币供给量方面,其数量的变动会促进抑或抑制消费,进而影响贸易量;同时也会影响国际间投资,进而使得资本流动产生动荡;过多的美国MB(与国债的发行)会增加我国的美元外汇占款,增多的外汇占款会直接影响我国流动性。从这两个角度出发,美国货币政策对中国流动性影响可以分为资本流动渠道和贸易渠道两大路径。
(一)资本流动渠道经济开放促进了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其结果是各国的金融联系也日益紧密,也使金融市场波动的联动性在不断增强。美国为应对次贷危机,放宽了货币政策———降低利率,增发货币,放宽了美国国内的流动性,并从利差、直接投资波及到他国。由于美国次贷危机后的QE政策增发大量基础货币,降低了联邦基准利率并维持在一个较低位置,美国与中国的利率差因此拉大。同时,根据汇率决定理论,利率决定汇率,利率降低会产生人民币升值预期,相比之下,人民币有效汇率(对于美国)增加。中美利差以及汇差的增加,套利和套汇倾向产生,会直接影响外商投资(即美国对中国的FDI)。随着经济开放的推进,对外投资成为资本输出的重要渠道。美国采用宽松的货币政策刺激国内流动性,加之上述的利差、汇差诱使,各企业公司加大国外市场的投资。而中国作为美国大部分企业分公司、加工生产所在地,被投资的份额亦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大。并且,当美商投资增加时会增加其他投资者对中国的信心,包括国内与国外,进一步促进资本在我国的流入,从而增加流动性。
(二)贸易渠道流动性影响的贸易渠道传导主要是通过外在需求的变动表现出来的,具体表现在汇率变动引起的贸易顺差,直接来源于外汇占款的增加。根据宏观经济学基本关系式:Y=C+I+G+(X-IM)一个国家的总产出(Y)等于消费(C)、投资(I)、政府支出(G)与贸易差额(出口X减去进口IM)之和。美国为在次贷危机后提振经济,在降低利率增加基础货币以刺激消费和投资之余,还需从国际贸易角度增加总产出。如资本渠道所述,美国QE政策降低本国利率,进而使本国有效汇率有下行趋势,使得本国商品相对国外变得便宜,根据国际贸易理论,出口增加,进口减少,贸易条件倾向于改善。美元有效汇率的降低会使美国贸易条件有改善的倾向。但是由于美元的增发刺激了美国的需求,进而会使进口需求增加,其改变进出口情况的效果有可能会抵消由于美元贬值导致的贸易条件改善,净效应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我国2008年以来对美贸易顺差的增长率,虽然存在几个区间的负向增长,但总体是一个正向的态势。亦即净效应为正。中美贸易是中国增加外汇占款(美元为主)的两大途径,中美贸易顺差增加将会增加我国外汇占款,反之中美贸易顺差的减少会减少我国外汇占款,进而影响我国流动性———如果外汇占款增加将会增加我国流动性,反之则会减少我国流动性。
三、美国货币政策取向对我国流动性影响程度的实证分析
根据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次贷危机后美国货币政策对我国的流动性主要通过贸易渠道和资本流动渠道产生影响,并且每个渠道通过各自的中间变量来实现。本部分将采取结构向量自回归(SVAR)的计量方法对该两渠道进行实证分析,得出影响程度和强弱,并比较两个渠道的强弱关系。
(一)变量选择及处理根据影响途径的分析,可知美国货币政策是通过资本流动渠道和贸易渠道对我国流动性产生影响。在以上相关性分析中,选取了美国MB、联邦基准利率作为美国货币政策的衡量,我国M2和SHI-BOR最为流动性的衡量。在本部分实证中,由于联邦基准利率在2009年之后一直接近为0的低位,并且总体维持不变,其数据对SVAR模型会有较大影响,故而不选取联邦利率进行实证,相对应的,SHI-BOR也从因变量中剔除。只从货币供给量的角度对两渠道进行实证。这也与“货币供给量化宽松政策”相对应,即是从货币角度进行分析。对于资本流动渠道,采用美国基础货币变化率、中美利差、美元有效汇率、FDI(增长率)作为参考指标,其中中美利差、美元有效汇率和FDI是中间变量。这里选择的是月度数据,由于FDI实际数受到季节性影响较重,需要对其做多月平滑处理,为了保证处理后数据仍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故采用3个月平滑。在贸易渠道,故选取美国MB、美元有效汇率、中美贸易差额(增长率)、中国外汇占款(增长率)作为参考指标,同样地,中美贸易差额和中国外汇占款是中间变量并作3个月平滑处理。中国流动性方面采用M2增长率作为代表,数据区间为2008年1月至2014年8月。在经过数据单位根检验后,具体指标处理与符号如下。
(二)实证分析从资本流动渠道和贸易渠道两个方面,分别建立五元SVAR模型。建立模型之前,先确定滞后阶数,并进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1.模型滞后阶数选择根据AIC、LR等统计量的判断标准选择最优滞后期数。(1)资本流动渠道模型滞后阶数选择根据表4可知,FPE、AIC、SC和HQ统计量显示的最优阶数为2阶,而LR统计量推荐的最优滞后阶数为4。各判断准则结果不一致,此处选取多数统计量判断结果,即2阶作为最优阶数进行模型拟合。(2)贸易流动渠道模型滞后阶数选择根据表5可知,SC和HQ统计量显示的最优阶数为1阶,LR认为6阶为最优,而FPE统计量推荐的最优滞后阶数为3、AIC统计量推荐第7阶。各判断准则结果不一致,此处选取多数统计量判断结果,即1阶作为最优阶数进行模型拟合。2.格兰杰因果关系格兰杰因果关系可以用来检验某个变量的所有滞后项是否对其他变量的当期值产生影响。根据以上检验,从资本流动渠道上看,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美国MB增长率是我国M2增长率的格兰杰原因;从贸易渠道上,在统计上说明美国MB增长率对我国M2增长率存在影响。这说明,就M2增长率作为代表来说,美国货币政策从资本流动渠道和贸易渠道对我国流动性变化均存在显著影响。根据以上检验,可以得出与相关性分析一样的结论,美国货币政策对我国流动性存在实质性解释作用,而此影响是通过贸易渠道和资本渠道来达成的。3.脉冲响应函数脉冲响应函数可以考察模型中给定一个变量的冲击在一定的连续观测期内对其他变量的影响。同样地,根据两组SVAR模型进行脉冲响应函数分析。冲击响应时长设置为10期。(1)美国货币政策取向通过资本流动渠道对我国流动性的冲击影响由Eview输出结果,可以看出美国MB增长率对我国M2增长率的冲击有显著影响,这与格兰杰因果检验结果一致。在受到美国MB单位正向冲击之后,M2增长率脉冲响应值在第3期较快速上升,至第4期左右达到最高点并开始下降,最后收敛于0。这说明美国量化宽松政策在资本渠道上主要通过增大自身基础货币对我国流动性产生影响。美国基础货币供给量对中美利差的影响,显示一个明显的正向响应,在第三期开始有一个比较微弱的负向,最后回归零值并有少量的正负波动。总体为正值,基本与上部分理论分析一致。美元有效汇率在中美利差的一个正向波动后先是有一个负向的变化,在第三期开始转为正向,并再以正向缓慢收敛到零。由于利率对汇率的影响需要通过市场进行反映,固存在时滞是可以理解的。汇率对FDI的影响先是一个负向,随后在第五期至第七期变为一个显著的正向,随后再次转为负向并收敛于零。FDI受利率预期和汇率预期影响,需要有一个实质的利率、汇率变动后,人们才会产生套利、套汇倾向,而在此倾向之前受其他因素综合影响,故可解释为第五期的正向,而由于此正向效应十分显著,可以基本证实理论分析所述情形。FDI对M2的影响较为微弱,且效应总体为正。(2)美国货币政策取向通过贸易渠道对我国流动性的冲击影响根据图4,虽然可以看到美国基础货币对我国M2的冲击仍然是存在正向影响,并缓慢收敛于零,但是总体程度较弱。从上图可知,美国MB一个单位的正向冲击对应是美元有效汇率负向响应值,程度较弱并缓慢收敛。这与理论分析相一致:美元基础货币的增发使得美国利率下降,再由汇率决定理论,汇率降低。右上图表现的是美元有效汇率的一个单位正向变动导致贸易顺差微弱的负向响应,这是由于美元贬值导致的贸易条件的暂时改善,但是由于美国需求的增加抵消了这一贸易条件改善的倾向,响应值在第四期开始便收敛于零了。贸易顺差对外汇储备的影响表现为四期以内及其微弱的正向影响;外汇占款对M2总量的影响表现为十分微弱的围绕零值波动,这与MB表现出的对M2变动的冲击微弱是相符的。从整体而言,美国货币政策通过贸易渠道对我国流动性产生的影响并不显著。
四、结论与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