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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精品(七篇)

时间:2022-12-06 07:46:46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事业单位改革方案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事业单位改革方案

篇(1)

一、学习动员,提高认识

各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前要建立本单位的领导小组,各级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掌握政策,统一认识,召开全体职工参加的聘用制动员大会,让全体职工认清形势,树立改革意识,积极参与事业人员聘用制工作。

二、分析摸底,制定计划

要做好聘用制的前期准备工作,在分析本单位人员状况、近三年费用收支状况、岗位设置等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可行的聘用制工作计划,在计划中明确具体的实施步骤,以保证聘用制的工作按计划实施。

三、按需设岗,以岗定责

岗位管理,经局聘用制领导小组分析、研究,对各单位的岗位设置、并岗及岗位责任制以下基本意见:

(一)房管站应设置部门及岗位:

1、房管站设四个部门: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部、经营管理部、修缮管理部。

2、各部门的岗位设置(设岗示意图,见附件)。

3、各岗位的责任制由局统一制定下发(见附件)。参照岗位责任制的内容各单位制定岗位说明书。

4、各单位的三产、实体的岗位设置应根据其经营规模、状况、效益,自行设定岗位及岗位责任制,并于6月10日前报局领导小组备案。

(二)公房、技工学校、劳服公司、器材公司、供热公司、开发公司、修缮工程公司七个单位因其工作内容、业务性质不同于房管站,在部门设置、岗位设置上有其特殊性,这七个单位的部门、岗位设置及岗位责任制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及各自的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自定,于5月31日前报局审核后,再正式设岗,再按聘用制的程序运作。

(三)房地产登记发证交易中心包括的产权科、物业中心、房管科、市场办公室、房委办、执法大队的事业人员的各岗位设置由所在科室拿出设岗意见及岗位责任制,于5月31日前报局审核后正式设岗,再按聘用制的程序运作。房产公司机关的经营科、修缮科、白蚁所、置换中心及综合科室中事业编人员的岗位设置,由各科长负责,按工作内容科学设岗,合理并岗,制定工作职责和岗位责任制,于5月31日前报局审核,正式设岗,再按聘用制的程序运作。

各单位要参照局设岗的原则意见,根据本单位实际,将现实需要与长远发展相结合,以精干、高效为原则,因事设岗(根据站的大小,工作量的大小),合理并岗,科学安排各岗人数。此项工作*年5月25日至*年6月4日完成。

四、公开竟聘,择优上岗

按照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按规定的聘用工作程序进行:

1、公布岗位。公布聘用岗位及其职责、工作标准、聘用条件。*年6月7日以前完成。

2、申请应聘(申请应聘表由局统一格式)。采取个人申请、民主推荐等形式产生拟聘人选。*年6月7日至6月9日完成。

3、资格审查。聘用工作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年6月10日至6月11日完成。

4、考核对关键岗位通过初叫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考核,考试或考核的内容和形式由各单位聘用工作组织自定,根据考试或考核结果择优拟聘人员名单。

5、确定人选。由聘用单位工作讨论决定人选。

公布结果将研究确定的聘用结果予叫从而完成竞争择优上岗的全过程。*年6月18日以前完成。

在竞争上岗中没有被聘用的,要按照未聘人员安置意见中内部退养或离岗待退的办法予以安置,不得解除与单位的人事关系。

五、签订合同,岗位管理建噩

各单位要使用统一、规范的聘用合同管理,聘用合同由单噩

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以书面形式订立,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个人档案存入一份(聘用合同由局统一下发)。聘用合同应在公布聘用结果之日起10日内签订,*年6月28日以前完成。聘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聘用合同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合同o凡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的;或是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职工,单位应该与其签订长期合同(即订立聘用至该人员退休的合同)。新参加工作人员签订短期合同,期限三年。其他人员签订中期合同,期限5年。期满视情况续签合同或中止合同。聘用合同条款应包括:聘用合同期限;遇岗位及其职责要求;岗位工作条件;岗位(工作)纪律;工资、福利待遇;聘用合同变更、终止和解除的条件;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发生争议的处理等。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要约定试用期。在签订合同前局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有关合同的培训。

六、以岗定薪,按劳取酬。要逐步建立与聘用合同制相适应的以岗位工资为主要内容的分配制度,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变,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方针,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量,所承担的风险大小,劳动复杂难易程度等情况,最终确定岗位工资。实行实际工资与档案工资相分离的工资管理办法,遇有政策性调整及时调整档案工资。鉴于分配制度的复杂性,分配办法的出台还不能与聘用制的过程同步,本着先易后难,稳步实施,逐步到位的方针,我局要先集中精力进行人员聘用工作,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再进行岗位工资的实施。

七、健全制度,加强考核加强聘后管理,完善考核制度,保证聘用制度的实际效果。

聘用工作初步完成后,各单位要对工作进行综合分析,并根据

篇(2)

关键词: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挑战

中图分类号:F2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0-00-01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对于提高其单位内部管理水平,促进事业单位服务能力的提升具有重要的意义,特别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推进客观上要求经营性事业单位在注重服务的同时讲究效益,公益类事业单位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更加注重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提升,这都要求发挥好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

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基本现状

我国事业单位数量较多,吸纳的就业人员规模庞大,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影响深远,因此必须有完善的制度体系作为支持。

1.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基本制度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制度构成可以从多个维度来考察,从中央层面来看,《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6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9号)等制度未绩效工资改革提供了基本框架,《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更是进一步提出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从地方层面来看,各地积极制定配套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方案,且贯穿到省、市、县不同级别,如四川省出台了《四川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广西14个市在2012年就制定出台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实施方案。

2.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实践

目前,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已经被广泛的采纳。以江苏省为例,该省制定实施了《江苏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这一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首先,明确实施绩效工资事业单位的范畴,即明确包括哪一些行业或者类别的事业单位,同时还要明确事业单位内部“新老员工”是否都参与到绩效工资改革当中。其次,要明确绩效工资及其实施方案,江苏省的方案中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组成,明确这些工资的确定原则等,明确各种类别职工如管理岗位、技术岗位、工人绩效工资的计算方法。再次,明确绩效工资实施中其他事项,包括工资调整改革的办法、高层次人才、事业单位领导、新进人员绩效工资的计算方法等。

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面临的挑战

虽然事业单位积极推动绩效工资改革,但从实践来看依然存在不少的问题,如改革后与改革前相差不大,同一类型职工收入差距过小等,导致这种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长期以来形成的分配习惯,也有事业单位本身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因素。

1.长期以来形成的分配习惯影响绩效工资改革

长期以来我国事业单位形成了一套根据职称职务、工龄等计算薪酬福利的体系,这种体系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绩效工资改革。首先,从存量调整来看,由于薪酬福利具有一定的“刚性”,即薪酬调整一般只能增加不能减少。特别是,由于我国事业单位职工多为具有事业编制的正式职工,单位难以采取辞退等方式对职工进行管理,这就进一步加大了薪酬调整的难度。其次,从增量调整来看,各级财政积极加大事业单位投入力度,单位职工薪酬福利有一定水平的提高,这就为将这部分新增资金用于绩效工资改革提供了基础。但从实践来看,由于新增资金中用于工资福利的总额相对较少,而事业单位人员规模较大,容易导致绩效工资难以体现差异的结果。假设某事业单位一年增加100万经费,单位职工人数为200人,则平均每人增加的经费仅5000元,每个月则仅417元,这样即使采用绩效工资,在这种基数很小的情况下职工的薪酬差异不会很大。

2.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与治理结构影响绩效工资改革

首先,从事业单位管理模式来看,行政化色彩仍然较浓,即使实行绩效工资模式,其绩效考核的方法等也是由行政人员确定,技术人员即使是高职称、高学历技术人员在决策中的权限也较小,这就容易形成一种偏向于行政人员而不是技术人员的绩效工资考核体系,导致绩效工资实施容易遭受抵制。其次,从事业单位治理结构来看,虽然事业单位绝大多数都是专业技术人员,单位领导者、中层干部也多为技术人员,但在现行的治理模式下,无论是技术人员转型而来的行政领导,还是其他方式提拔而来的行政领导,都存在以行政的方式领导单位发展,以官员的理念治理单位的思想,专业技术人员则沦为配角,成为被领导者的角色,甚至要为单位的发展、为适应领导者的风格而“倒逼”自己转型,这就难以凸显专业技术人员的特色,其工作绩效也难以显现,绩效工资的实施失去了最基本的土壤。

3.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配套体系不完善带来的挑战

首先,专业技术岗位职称评定体系有待完善,这表现在职称评定方式的不统一如行政人员参评政工师、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考试或者评选的方式评选专业职称,这就存在评选标准等的不统一,容易导致“优秀专业技术人员难以获得高级职称,部分参评标准较低职称系列的人员获得高级职称”的问题。同时部分事业单位还存在初级、中级以及未聘专业技术人员在管理岗位工作的现象,这些人员在管理岗位上基本脱离了专业领域,难以提升职称,其绩效工资也会出现长期性的偏低现象。其次,岗位聘任机制有待完善,由于专业技术评审存在多样性,部分事业单位存在评了未聘等现象,如某一专业技术人员获得经济师职称,但单位并未按照职称来聘用,这就需要在单位内部完善这种聘用机制,以保障公平,也便于绩效工资改革的设施。再次,绩效考核体系有待完善,部分事业单位未制定量化的、公平公正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导致绩效工资更多的是对历史数据的反应而不是当前成果的反映,绩效考核的效果大幅度的降低。

三、深入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思考

适应事业单位改革的需要,积极完善现有的绩效工资改革体系,需要把握关键环节,完善事业单位内部治理模式、制定科学的改革方案,并完善配套管理体系,以此推动改革深入。

1.完善事业单位内部治理模式

首先,要更新理念,突出专业技术人员核心地位,并将这种理念贯彻到绩效工资改革当中。事业单位必须突出考虑单位发展的特色、单位服务能力的提升,以此为基础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鼓励专业人员为单位发展贡献力量。其次,要改善内部决策机制,事业单位在制定绩效工资方案时,要充分考虑专业技术人员需求,甚至吸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方案的制定,同时在初步方案形成后,要广泛征求不同岗位、不同级别职工的意见,对方案进行完善。在意见不一致时,要在遵循国家有关制度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同类型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经验,结合单位的职能定位进行明确,以最大程度的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

2.科学的制定绩效工资改革方案

首先,事业单位内部要制定宏观性的绩效工资改革方案,明确绩效工资改革的价值取向、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保障措施,特别是要对各种可能存在争议的问题进行明确,如对于专业技术人员能否参评与专业岗位不相关的职称、各种职称职务聘用的年限等,通过这些内容的明确和执行避免改革中的矛盾。其次,要制定绩效考核方案,从实践来看,除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外,公益类事业单位主要以提供服务为主,其绩效考核面临难以量化的问题,因此,实践中事业单位可以从服务能力、服务水平、服务成效等方面确定考核指标。其中服务能力主要考虑职工的学历、职称、工龄等因素,服务水平则主要考察职工的服务态度、业务熟练程度等因素,服务成效则可以从工作量、工作效率、收入等方面来考察,再次,要把握好影响绩效工资改革的关键要素,以此确定各指标的权重,对于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则应该赋予服务成效类指标更大的权重,对于公益类事业单位,则可以更加统筹的考虑各种考核指标。

3.完善绩效工资改革配套体系

首先,要建立绩效工资动态调整体系,随着改革的深入,事业单位外部环境会发生变化,单位的工作任务、岗位要求都会发生变化,这就要根据这种变化动态的对绩效工资方案进行调整,而不能长期性的固化。其次,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在单位内部形成一种注重绩效考核、推进绩效工资改革的良好氛围,事业单位要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职工对绩效工资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针对职工共同关心的问题展开研究,并与当前的绩效工资改革方案进行比较,分析其中的差异以及差异形成的原因,由此展开宣传工作,帮助职工更好的理解绩效工资改革事宜,争取职工的支持。

参考文献:

[1]王玉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3(3):33-35.

篇(3)

由各部门按照这次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确定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结合各自的实际提出有针对性和指导性、体现各自特点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二、实施范围

我街共有事业在编人员7人,分布在各相应科室,其中有5名聘用制干部,一名技术人员和一名普工。7名人员参加本次事业人事制度改革。

三、主要内容

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度,把聘用制度作为事业单位的一项基本用人制度。事业单位要在科学设岗的基础上,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竞聘上岗或双向选择。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要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依法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通过推行聘用制度,促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单纯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由行政依附关系向平等人事主体的转变。

实行岗位管理制度。事业单位要从实际需要出发,按照科学合理、精简高效、动态管理的原则,依据政府人事部门核定的编制和人员结构比例标准及岗位设置的要求,进行岗位设置。对事业单位的岗位实行分类管理,管理岗位推行职员制;专业技术岗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工勤岗位建立岗位技术等级规范。坚持按需设岗、以岗择人。

四、总体安排

根据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我街所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按省市区制度的方针、原则、方法步骤和政策执行。

我街人事制度改革实施工作,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召开全街大会,学习传达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宣传动员,安排部署全街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第二阶段:成立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全街的实际,按区下达的事业编制设置岗位,分步实施改革工作。

第三阶段:制定报批方案及组织实施。按照规定和要求,研究制定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岗位设置方案竞聘上岗方案、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及其他配套的方案,逐级上报批准后,组织竞聘上岗,签订聘用合同,完成鉴证及妥善安置未聘人员。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街道在改革完成后,要及时总结改革情况,由我街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对街道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报区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相关政策

由各部门按照省市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的政策措施。

篇(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是指一个国家为了保持社会和经济发展的稳定,对公民在年老、伤残、疾病、失业、生育、面临生活困难以及遭遇灾害时,由社会和政府依法给予物质上的帮助,从而使公民基本的生活需要得到保障的一项制度。由此可见,要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其责任主体是政府或国家,因为也只有政府或国家才能够保障公民的“生存权”,才有能力维护这一项人的基本权利,并按照公平兼顾和效率的原则来使公民基本的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公平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竞争愈发激烈,而收入的分配机制又与竞争有着密切的联系,这就造成分配不均的现象,从而造成贫富差距,并且这个差距会不断地拉大,而实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就能够将社会所有成员的收入再次进行分配,将高收入人群的部分收入适当地转移给低收入人群,在一定的程度上能够起到缩小贫富差距的作用,这样就能够使社会矛盾得到缓解,促进社会公平。

2.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

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市场为导向的改革逐渐拉大了收入的差距。我国的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相比,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相比,不管是收入还是消费水平差距都十分明显。如果这样的差距继续拉大,社会矛盾会越来越突出,不利于社会稳定。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其本质的要求就是要达到人民共同富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就能够有效地缩短公民的收入差距,保障公民基本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公民的生活质量,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的发展,实现城乡共同进步。

三、我国乡镇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

1.我国对于乡镇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还没有统一的方案。乡镇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就目前看来,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针对乡镇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只有一些指导性的思想,并没有具体可行的改革思路。由于没有统一的方案,地方政府也无法全面深入地进行改革,因为如果地方出台的政策与国家出台政策发生抵触,将会损害参保职工的利益,增加转制的成本。这就导致乡镇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停滞不前,面临着进退两难的局面。

2.乡镇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遇到了巨大阻力。在乡镇事业单位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中,方向是向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并轨。由于二者在待遇上存在着巨大的差距,乡镇事业单位又没有建立职业年金或补充养老保险,所以乡镇事业单位中的职工都认为二者并轨后自己的养老待遇将会大幅下降,因此大家都对制度的改革采取消极的态度,使得改革遇到了很大的阻力。

3.国家财政投入的减少使基金的支付难以为继。目前我国对养老金的财政投入在逐步减少,很多退休职工的养老金依靠的是基金的积累,所以基金的支付面临着巨大的压力。有些随着事业单位中退休人员的增加,会渐渐面临支出增加、收不抵支的问题,使得基金不堪重负。而有的地方已经出现了入不敷出的现象,只有向当地的财政借款,来保证乡镇事业单位养老金的按时发放。

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

1.国家应该尽快拿出统一的乡镇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方案。由于缺乏统一的方案,我国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缺乏动力,举步维艰。如果国家制定出统一的乡镇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那么将有利于规范各地方不同的做法,减少制度转接的成本,使改革继续得到深入和发展。

2.注意改革前后待遇的平稳过渡。目前我国乡镇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还处于起步阶段,基本的养老保险制度还未成熟和完善,也还没有建立起补充养老保险或是职业年金。由于我国乡镇事业单位的职工和企业的职工在养老的待遇问题上存有较大的差距,如果盲目地将二者的养老保险制度进行合并运行,可能会加大制度的摩擦,增加分配的矛盾。所以为了使矛盾得到缓和,我们要设置出二者并轨前合理的过渡期,放慢并轨的脚步,逐步缩小二者的差距。

3.在乡镇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得到完善之前,不能过早地减轻财政负担。如今我们要建立起的是由个人、单位和国家三者共同负担的乡镇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这样的制度建立就是为了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但目前乡镇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够完善,如果财政过早地将负担甩开,那么将会引发一系列的问题,比如一些能力有限的乡镇事业单位将无法为全体职工缴纳社保费,从而引起职工的不满,激发社会矛盾。所以只有逐步的完善乡镇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才能从根本上减轻财政的负担。

五、结束语

篇(5)

关键词:事业单位 社会保障制度 问题 思考

一、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的问题和困境

经过十多年改革计划的实施,总的来说,我国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在此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相当大的阻力,同时还面临极其多的问题和困难。总结起来,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我国没有出台一个统一的方案

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一个系统的极其复杂的工程,在没有一个统一的改革方案的前提下,地方改革试点很难推进,直到目前,关于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有关事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仍然没有确定相应的具体的改革思路,只是有指导性的、针对性的制定了一些原则。由于没有统一方案,地方政府只能是先试点再摸索着逐步推开,但是地方政府不敢深入全面地铺开改革,也不敢有所作为,从而导致工作不好开展,由于各地方具体制度不同,于此同时也不敢对相关人员进行宣传和解释,怕地方制定的相关政策会与今后中央出台的政策有所抵触,到那时地方将面临巨大的转制成本。目前关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问题,各有关部门心存疑虑,可以说是处于观望等待的状态,从而导致我国近些年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面临两难的境地,进展极其缓慢。

(二)对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触及了广大职工利益,遇到很大阻力

对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进行改革触及了广大职工的既得利益,在此过程中遇到很大阻力。

目前很多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几乎都没有涉及到职业年金或补充养老保险方面,只是涉及到基本养老保险,并且其方向正在逐步向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相关体系逐渐并轨。在当期我国事业单位没有补充养老保险的状况下,企业职工和事业单位职工在养老待遇上相差距离过大,因此他们担心自已的养老金在改革以后待遇会出现大幅度下降,因此对改革的态度非常消极。如果事业单位职工养老待遇的问题不能很好的解决,那么整个改革就无法顺利有效的推进,因为他们不仅是改革的对象,更是改革的推动者。

(三)财政投入逐步减少,基金支付压力逐渐增大

建立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目的之一就是为国家减轻负担,从当前事业单位的实践来看,其结果也是如此。在人事部门确定的养老保险金待遇几乎不变的前提下,财政投入陆续减少,并且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改革后养老金完全依靠基金积累获得,因此我们可想而知基金的支付压力有多大。就近几年来说,一些地方的基金可能略有节余,还可以继续维持,但是随着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相对的增加,而在职人员增加逐步减少,从而出现支出增多、费源减少的现象,甚至极其可能会出现收不抵支、不堪重负情况。在目前财政不兜底的情况下,有部分地区只能向当地财政暂时借款,入不敷出现象趋于严重,制度的可持续性和基金的承受能力都要受到严重过的考验。

(四)管理体制分散,效率低下

在1998年之前,各地人事部门主管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工作。但是在1998年之后,事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要求,该项工作部分开始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除事业单位的进人计划、离退休审批、机构编制、工资管理等职能保留在人事部门以外,其他主要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执行。

人事部门审批的离退休人员的数量、进人计划以及机构编制等情况,是社保部门确定基金待遇的管理、发放和征缴的主要依据。然而人事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可能会为一些退休年龄不符合标准的职工提前办理了退休,不能充分考虑到基金具体承受能力。这种在职能上的脱节给相关工作造成了非常大的不便。

(五)待遇与缴费联系不紧密

目前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费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框架下,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进行上缴,在退休时,基本养老金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来计发,同时还可以按月支付个人帐户养老金,根据个人帐户储存额除以一定值计算出来的金额,支付时限为120月。由于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的计发仍沿用按工龄计算的传统体制下退休待遇的办法,没有进行配套改革,参保后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只与个人缴费挂钩,与单位缴费完全不挂钩,从而严重影响了单位缴费的积极性,基本不能实现效率和公平的原则。目前的这种制度从义务和权利对等的关系角度来说,还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养老保险制度。

二、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几点思考

(一)应尽快出台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统一的改革方案

在我国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方法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方法,其实践基本上是从各地先试点再推开,由于缺乏统一方案,地方政府普遍反映改革推动乏力,甚至达到举步维艰的程度。然而一些国外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执行的的顺序上来说与我们是相反的,也就是先在国家的层面上进行方案的制定,以及立法活动,然后再将法律在各个地区进行推动。虽然经历了十多年的改革试点之路,但是我国地方政府在此方面的进展并不是很大,需要结合各个试验点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是继续观望,还是积极推开。如果国家制定统一的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减少制度转接成本,对各个地方的不同做法进行及时有效的规范,使改革能沿着正确的方向继续深入和发展。

篇(6)

1.1制度公平与统一的需要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不公平主要体现在:一是惯性驱使,就是说养老保险制度在实施后就会形成一个维持自身状态的力,在变革中,这个力是起到阻碍作用的;二是制度的复杂性,在这个社会空间,一项制度的背后映射了一个利益格局,改革必然会使利益格局向新的方向平衡,那么改革难度势必会增加。制度公平性主要体现在待遇上,城乡职工的养老替代率一般是45%左右,而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替代率高达85%,这也是不公平现象的体现。所以,要想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就必须进行改革。

1.2减轻政府财政负担的需要

近年来,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不断进行改革,官方对此的说法并不是为了减轻财政负担,从实质来看,减负确实是重要的内驱力之一。目前,我国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约3000万人,退休职工900万人,总数4000万人却占了全国供养人口财政支出的80%,占GDP总量的2.1%。这与发展中国家平均1%GDP出入很大,甚至超过了一些发达国家。可以看出,我国养老保险财政支出一直承受着巨大压力。希腊是一个公职人员福利待遇较高的国家,正是因为福利待遇较高使政府长期饱受财务危机的困扰,欧债危机的主要引发国是希腊,其财政赤字很大原因是养老费用上的支出比例过高,据预测,2050年希腊的养老支出将占到GDP的12.2%。

1.3建立合理的人才流动机制的需要

正是因为养老保险,劳动者才在工作中解除了后顾之忧,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在行业和区域间进行流动。众所周知,国家经济发展并不取决于机关事业单位,它更多的是服务而不是价值创造,若使一国的经济健康平稳的发展,主要还是取决于该国企业的稳定发展。所以必须建立公平的养老保险制度,对现有养老保险制度进行彻底改革。

2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

2.1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滞后

《社会保险法》的实施进一步巩固了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但相比西方国家,我国的社会保障立法仍然十分落后,缺乏法律体系的保障,这种正义的行为就很难实施。对事业单位养老改革的法律规制几乎一片空白,仅有些许条例进行支持,但这根本难以撼动巨大的利益集团。目前,我国仍然没有出台一部关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法律法规,虽然相关部门采取了简单的改革措施,但条例迟迟未出,形成了各自为政的局面。并且由于各地的情况不同,在适用上应体现地方特色,更加大了政策出台的难度。正所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在利益面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步伐始终缓慢。

2.2分类改革举步维艰

2011年改革方案出台至今,已经有四年的时间了,虽然出台了一些政策性文件,但改革进程一直没有得到实质性提升。从目前来看,国家将事业单位进行不同的分类,然后根据其性质实行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其改革方向为:行政性质单位慢慢转为国家机关,由“事”转“公”,与公务员相同的待遇;公益性质单位不进行变动,仍然享受原来的待遇;生产性质单位则“事”转“企”,渐渐退出事业编制,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相融合。这项举措涉及面很广,特别是对“事”转“企”的改革,遭到了极大的反对,开展起来困难重重。“事”转“企”的转制成本十分大,这部分完全由国家或地方政府来承担又不现实。因此,必须出台有力的政策,使改革有法律的依托和保障。

2.3改革利益群体相互博弈

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总会伴随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博弈,在利益的分配上,总是会出现一部分人的利益较多,另一部分的利益较少,在这种情况下就会产生矛盾,人们就会对利益重新的调整。这种博弈的存在一定程度上会阻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进程。对于事业单位养老制度的改革,其实大部分人心里没底,一直以来享受国家财政拨款,而且退休金处于较高水平,而改革之后和企业实行一样的退休标准,实际上是退休金变少了。针对这个问题,政府一再强调会有职业年金进行补充,但空口无凭,人们的担忧依然没有消除。这样以来,大多数人仍持观望态度,总是希望保持原来的制度为好。

3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对策

3.1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

目前,在欧洲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特点是以法律为基础,法律先行确保了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效力。当然,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起步稍晚,不可能在当时就能建立起完善的法律保障制度。但借鉴总是可以的,我国在社会保障实施中多是以国务院和相关部委颁布的行政条例,其层次较低,约束效果一般。政府、企业、个人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参与者,本身是平等的关系,所以政府在其中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是不合理的。所以应建立统一有效的法律法规制度,使改革有法可依、依法必行。有法可依才可以使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顺利推进;执法必严才能防止障碍因素扩大化;违法必究的问责作用,起到了更强的威慑力。

3.2深入推进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

分类改革涉及到许多方面,如工资、人事、养老等,只有将这些方面都做好,才能确定合理的标准,才能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打好基础。做好分类改革,首先要将改革的时间确定。目前,事业单位的分类上已经初步定型,现在主要是对新型事业单位运行体制和管理方式的改革。分类改革目前主要是三个种类:一是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类型的事业单位,二是承担公益服务类型的事业单位,三是承担生产经营类型的事业单位。依照条例规定,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划分为公务员,享受公务员养老待遇;生产单位转化为企业,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体系;公益单位仍然保留,但要以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为依托,同时增加职业年金制度作为补充,凸显事业单位的特色。

3.3明确责任,加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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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脱钩年底完成

中国足协与体育总局脱钩的具体内容包括:实现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由事业单位向社团常设办事机构(协会秘书处)的转变,改变中国足协与足球中心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组织架构。转变完成后,适时撤销足球中心并按规定核销相关事业编制;脱钩改革完成后,体育总局不再具体参与足球业务工作,而是对中国足协给予必要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

至于脱钩时间表,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表示,由于涉及细化配套政策以及足协章程修改,预计今年底能完成。

脱钩后的中国足协将成为全国足球领域的社团法人和社会组织。《方案》明确,改革后的中国足协主要负责团结联系全国足球力量,推广足球运动,培养足球人才,制定行业标准,发展完善足球竞赛体系,建设管理国家足球队,代表国家参加各类国际足球赛事。

五大方面获得自

中国足协“转型”后,将在人事、财务、机构、外事和规划等方面获得自,这无疑为足协更好地按照足球发展规律开展工作“松了绑”。

人事方面摆脱编制束缚。《方案》提出,足球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作为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代表进入中国足协工作,免去事业单位职务。足球中心在编在岗人员,可根据个人意愿一次性选择去留。中国足协也可自行确定薪酬管理等方案。

财务方面鼓励市场开发。《方案》提出,中国足协要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做好足球运动无形资产开发和保护工作,逐步提高市场开发收入在协会总收入中的比例。同时,脱钩后的中国足协将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机构方面增加代表来源。《方案》提出,足协执委会减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代表,增加职业联赛组织代表、经济界或法律界的社会人士代表,在地方足协任职的地方体育行政部门代表不再担任中国足协执委。

外事方面减少出国限制。《方案》提出,中国足协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由体育总局按现行外事管理规定办理,其出访次数、团组人数、在外天数根据工作需要据实安排,不受因公出国批次限制。

对于脱钩后中国足协新的角色和责任,刘鹏表示,中国足协既是“改革的实践者”,也是“被改革者”,既是充分的自接收者,也是更大责任的承担者。

为单项体育协会改革试水

足球改革牵动人心。今年3月足球改革方案出台以来,中国足球发展进入了快车道:男女足国家队在大赛中踢了几场好球,联赛职业化水准进一步提高,资本力量大步进军足球产业,校园足球蓬勃开展。而此次足协与体育总局脱钩、去行政化,更有开辟“试验田”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