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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缺乏全过程的监控
当前,施工企业对房建工程在进行成本造价管理工作缺乏一个正确全面的认知,导致在对工程进行全方位动态管理时出现缺漏,主要的造价控制工作重心也都偏向于事后核算。这也就是说对工程进行的造价控制工作主要依赖于竣工结算,而其他阶段的工作非常薄弱,在其他阶段经常会发生超支。例如说市场不良竞争导致企业工作中默认的不按规定工作,一味压低造价、压缩工期、拖欠工程款和建造劣质建筑,不仅使工程造价控制工作效率低下,更严重影响了工程项目的质量。
2工程造价对竣工结算阶段控制不当
像前文说的那样,许多企业的造价控制工作依赖于竣工结算,而这一部分的工作也确实在房建工程造价控制中占据着很重要的地位,它也是判断工程是否获得经济效益和效益大小的主要标准。在我国目前阶段进行的竣工结算工作中存在许多漏洞,一些企业为了自己的利益在结算资金时拖延时间,建设双方互相扯皮。一些结算工作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情况不甚了解,工作中参考的依据只是自己的推理和经验,以至于质量鉴定和工程款结算工作与实际工程脱节。
二加强房建工程造价管理的措施
1设计阶段
在施工设计阶段施工企业要参与到设计方案的选择中区,通过价值工程方法对比技术经济分析,选出技术优秀、经济效益突出的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要对设计投资计划进行审核,针对其中符合科学质量目标但超出经济性要求的问题提出意见。另外,施工单位还要承担起对施工材料功能、质量、用途、价格的审核工作,并由施工企业经过市场调查后选择价廉质高的设备和材料。施工企业在进行施工工艺选择时要考虑实际施工情况,选用先进的科技技术来提高经济效益。
2招标阶段
房建工程的招标阶段是工程造价管理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相关管理人员在制定标底价格时,要考虑业主的要求会带来的成本需求,并遵照相关的程序进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并综合考虑其他文件,最终确认合同中的承包价。合理的工程量清单是投标者制定正确定标决策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在实际的工作中要尽可能使招标工作有序、合理、公正地进行。
3施工阶段
房建施工方首先要实施项目经济责任制管理,对于项目内部岗位责任制进行不断完善,提高全员经济意识,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成本管理制度。其次,施工组织要在施工中承担起科学管理、保障建设和有效控制造价的责任。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必须要保持动态,因为房建工程的施工周期普遍较长,在施工过程中人工、材料、市场等因素都有可能发生较大变动,这就需要造价控制人员及时完成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和记录,从而准确的分析预测利率和价格的变动。控制投资可根据工程进度对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合理编制,分析实际需要并采取相应调控措施。与此同时,项目实施阶段加强对工程变更的管理,因为各种客观原因而不得不进行的设计变动、工程更改、材料替换等问题都会使工程的预算改变。因此,对于变更设计的审批要更加严格,不能任由施工企业随意更改。对价款的变更控制更要严密,从而杜绝施工企业为了自己的利益谎报材料价格。企业负责管理施工现场,禁止随意变更设计图纸,设计确需变更应采取多方会审同意后实施,禁止随意增加各工序造价。此外,在签订合同前,应认真考虑合同中有关调整价格变更的条款。
4竣工阶段
竣工验收完成后,施工企业要想业主提交竣工结算和工程量清单等文件,这一阶段对工程整体的造价只管重要。首先这一阶段要应该按签订的合同条款来进行审核,根据合同内容确定工程内使用的费用符合事前约定。其次对于在施工中出席那的设计变更,应该根据合同中标明的情况进行讨论,确认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资金使用应该由哪一方承担。最后结合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对投标单价进行审核。
三结语
土木工程和房建工程相对于其他的一些建筑工程来说具备着其自身独特的特点,首先,其工程规模一般来说比起其他的一些工程都大,工程的时间也长,整个工程掌控起来就比较的麻烦,另外,土木工程和房建工程对于具体的技术操作要求更为严格,容不得一丝的马虎,因此,对于整个工程的质量控制就比较的困难,但是因为土木工程和房建工程的特殊性,其后期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必须得到严格的保障,所以,做好土木工程和房建工程的质量保障工作是极为关键的。但是,从另一方面看,要想做好土木工程和房建工程的质量保障工作却并不容易,基于其规模大、耗时长的特点,能够影响到土木工程和房建工程质量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所以我们进行控制的话就极不容易,很容易因为自身的一点疏忽造成整个土木工程和房建工程的失败,所以,我们更应该重视土木工程和房建工程的质量保障工作,努力把质量保障工作做好。
二、土木工程和房建工程的质量保障措施
做好土木工程和房建工程的质量保障工作并不容易,需要我们考虑的问题是多方面的,因此,我们也必须从各方面入手综合把握土木工程和房建工程的质量保障工作,只有如此才能切实做好质量保障工作,具体来说,我们可以从管理到合同,再到经济措施等三方面针对土木工程和房建工程进行必要的质量管理。
(1)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
管理在任何一个工程项目施工中都必不可少,土木工程和房建工程因为其规模大的特点更是应该加强管理工作,为质量保障工作打好基础,具体来说,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细节做好管理工作:
1、方案的制定。
任何一个工程在施工前都必须做好相应的方案制定工作,这是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的前提,同样也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在制定相应的工程方案时,我们需要考虑的内容有很多,施工人员、施工设备、环境因素、技术措施、成本价格等都需要我们事先进行考虑,然后综合各个要素制定出最为合理的建设方案,进而指导后期工程的顺利进行。
2、做好细化管理。
当前细化管理在各行各业中都有所涉及,同样的,我们也可以把细化管理运用到土木工程和房建工程中来,正是因为土木工程和房建工程规模大,设计内容多,所以我们才难以进行整体的管理,而细化管理恰恰解决了这一问题,细化管理把整个的工程细分为很多小的项目,然后再针对这些细节进行管理就容易多了,当然在细化管理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参考建设图纸,严格按照图纸规定的来进行管理和审核。
3、严格施工技术。
具体来说和施工质量联系最为密切的还是施工技术,因此,我们就必须确保在施工中施工技术的准确性,再进一步就是说再选择施工团队时要确保该施工团队具备施工的能力,能够准确无误的进行施工,避免素质低下的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另外,在具体的施工中我们也应该做好具体的监控工作。
4、保障施工设备。
设备也是施工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在施工中我们会用到各种各样的施工设备,这些施工设备的状态也决定了工程质量的优劣,因此,我们也需要确保这些施工设备一直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5、确保施工人员素质。
施工人员的素质不仅仅包括其专业素质,其本身的素养对于整个工程来说也是意义重大的,一个高素质的施工人员能够尽职尽责的完成本身的工作,而素质有待提高的施工人员则很可能因为松懈造成不必要的质量问题。
(2)做好相关合同的签订和保管。
合同在建筑工程施工中是至关重要的,在土木工程和房建工程施工中我们会和各种各样的施工团队和合作方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很多情况下无法解决都是因为没有相关合同作为依据,可见合同对于工程的重要性;除此之外,合同对于工程的质量保障工作也是极为重要的,在施工前签订必要的质量保障合同,一旦发现施工中存在和合同不相符的工程项目,就可以以合同为依据责令施工方进行整改,确保工程的质量,另外,在一些材料的选购和器械的租赁上也应该签订必要的合同来进行管理,这样不仅方便我们对于整个工程的掌控,还能够确保材料的质量和器械的正常工作。
(3)经济手段的合理利用。
一个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对于土木工程和房建工程这样的大型工程来说更是离不开资金,并且还需要充足的资金来支持整个工程项目的运行,比如我们在材料的购买时如果没有资金的话就难以买到合格的材料,甚至可能存在以次充好的现象,最终影响到工程的质量;此外,对于工程施工现场中的工人来说更是需要我们确保具备足够的资金来发放工资,一旦没有工资的话也就无法确保施工人员的顺利施工。
三、结语
关键词:房建工程;建设项目;过程;造价控制
房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造价控制是一个系统的、复杂的过程,房建企业可以结合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一些记录及其所涉及到的合同文件对造价进行严格审查,应当特别重视对工程变更的控制及管理,以避免其对整个建设项目的造价控制产生严重的影响,损害企业的经济利益。
1房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中的造价控制
1.1限额设计
为对房建工程造价进行有效控制,就必须加强对房建工程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视,限额设计是其中一项造价控制措施。必须将限额设计贯穿到整个工程设计阶段的各个环节之中,主要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等。在房建工程建设过程中,实行限额设计措施,既可以对设计变更进行严格管理,还可以有效控制施工预算。
1.2标准化设计
标准化设计是设计阶段的另一项造价控制措施,其指的是应当严格按照建设单位标准、省级标准、国家标准对建设图纸进行设计,此外,还应与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参数、实际情况密切结合起来。在房建工程建设过程中,实行标准化设计措施,能够有效保证设计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
1.3合理选择设计方案
合理选择设计方案是设计阶段的又一项造价控制措施,其指的是通过经济性讨论、分析房建工程建设提供的设计方案,选择出最合理的、最符合实际情况的造价控制方案,从而做到降低建设成本。在选择设计方案时,应注重方案的适用性与实用性,切忌罔顾实际建设情况、一味地追求造价最低,对于影响房建工程建设造价的多种因素,应当做到综合考虑、全面比较,此外,还应考虑到设计方案的技术性,并以此为根据选择出最经济的、技术先进的、最合理的设计方案。
2房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中的造价控制
2.1加强材料费用、人工费用的管理与控制
在房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做好机械设备费用、材料费用、人工费用的控制与管理非常重要。企业应当通过不断积累基础资料,并要以企业定额为主要根据,合理分配机械设备费用、材料费用、人工费用等要素,并进行优化整合,从而做到有效管理与控制施工阶段的成本。首先,在房建工程建设过程中,材料费用是可以直接看到的、占比最高的成本,占总施工成本的百分之六十以上。消耗材料的多少往往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成本起到最直接的影响。所以,将材料费用纳入到造价控制中非常必要。可以通过统一规划、统一调度建设项目的主材料,使这种材料的进价得到有效降低;还可以根据专家建议或以往的资料与经验,再与实际情况相结合,计算出详细的采购量,并制定相应的计划,按计划采购工程所需材料。其次,人工费用也是房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要成本之一,企业若想实现成本的最优化控制,需要有效管理和控制项目施工阶段的人工费用。可以通过合理的、科学的方法提高施工人员的创造性与工作积极性,从而使其劳动效率得到有效提高,进入降低人工费用;还可以通过施工过程中的条件变化、任务变化协调施工人员的工作状态,有效解决岗位失衡问题。
2.2加强工程变更的管理与控制
企业应当重视对工程变更的控制及管理,以避免其对整个建设项目的造价控制产生严重的影响,损害企业的经济利益。工程变更的主要内容有很多,例如施工条件上的变更、工程项目上的增减、工程量上的变更以及进度上的变更,等等。当出现工程变更时,极易产生工程量变化、施工单位索赔等问题,有很大的可能会使成本得到增加,为整个建设项目的造价控制造成不必要的压力与负担,所以,对工程变更加强控制及管理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2.3加强对招标与投标的管理与控制
企业还应加强对招标的管理与控制,对招标流程进行严格地控制,应当保障招标的透明性、公平性,避免出现暗箱操作的现象,保障投标的有效性、真实性。应当建立招标监督机制,保证招标企业内部作风端正、纪律严明,避免投标单位与招标企业互相勾结。在进行投标之前,应拟定出投标计划,确定出一个比较合理的价格,不能违反评估预算。应对整个招标、投标过程进行严格地监管,保证其具有公平性、公正性。
3房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后的造价控制
第一,加强对价差调整与材料用量的管理与审核。价差调整与材料用量对房建工程建设的造价有着一定的影响,虚报材料价格、材料用量的现象在以往的竣工结算报告中并不少见,所以,应当加强对价差调整与材料用量的管理与审核。第二,加强对工程量的管理与审核。企业应当做到项目竣工阶段的工程量审核工作,预防出现提高工程变更价款、高报工程量等现象,应当严格审核竣工报告中的所有变更签证、票据,避免其对造价控制效果产生影响。
4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探讨了房建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的造价控制措施,为做好房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造价控制,就必须对项目设计阶段、项目施工阶段、项目竣工阶段的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参考文献:
[1]秦小燕.房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造价控制[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6,02:120.
[2]王文明,陈安红.试论房建工程造价的全过程成本控制措施[J].科技与企业,2015,19:12+15.
关键词:房屋建筑;工程管理;施工质量;控制
中图分类号:TL372文献标识码: A
房屋建筑工程的管理,主要指的是工程立项后,要科学合理的来管理招标、设计、规划以及施工等过程,从而来高效的完成房屋建筑工程的项目。近些年来,我国房屋建筑工程的企业都取得了较好的发展和成绩,同时也积累了较多的管理经验。但是房屋建筑工程的管理仍旧存在着许多的缺陷,这些缺陷对于我国的在房屋建筑工程方面的发展上都带来了非常大的阻碍。
一、房屋建筑施工管理及质量控制的特点
房屋建筑工程的项目施工涉及面非常广,为此,房建工程同样也有着许多的特点:
1.房建工程质量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如施工房建材料设备和机械、工程的地质和地形条件、施工方法以及工艺、环境条件、投资成本、管理制度等。工程在施工的过程当中非常容易产生质量变异。
2.工程项目施工有着固定生产的流水线,需要是规范化的管理与生产,在工程的施工当中要有比较完善的技术和工艺,并且要配合稳定的生产环境及成套的生产设备,但是项目施工的质量同样也存在偶然性的一些因素,为此,非常容易形成在质量上的变异。
3.房建工程非常容易在判断上出现错误。房建工程施工项目非常的复杂,施工的程序同样非常的多,施工工序也涉及到许多需要交接的工作,施工工程也涉及到很多中间的产品,这些产品均要及时的进行质量检查,若是在事后处理,那么就会在第二判断出现错误,生产出来一些产品也不将会合格,但若反之,若是没有认真的检查,就会在第一判断出现错误,将一些合格的产品误认为不合格的产品,在质量进行检查验收的时候,这样的问题是要注意的。
4.质量在检查的过程当中,要是发现有问题的产品没能拆卸、解体。工程在项目建成之后,在验收的时候,如果发现在质量上有问题,也没有像工业产品那样来实行产品的退换、拆解等。
二、房屋建筑工程管理以及施工质量方面的影响因素
当前由于我国的建筑大部分工程项目均是时间比较长且耗资也比较大,且有着相对较高的要求,因此影响的因素就会非常多,并且这也便给建筑工程在施工质量管理方面带来非常多的困难。所以,应该在当今的环境形势之下针对于我国房屋建筑工程在施工当中所存在的一些质量问题来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这样来优化管理的策略,从而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之下完成施工的任务。
1.设计因素的影响
因为负责设计的技术人员由于其整体水平都不高,所以在设计的时候并没有充分全面的考虑到现实情况。为此,所设计的一些作品也没有达到合理的标准,这给房屋建筑也带来了一些潜在的安全隐患。
2.原材料因素的影响
通常在材料的选用上由于存在一定的缺陷从而在质量方面荣誉出现的一些问题也是比较常见的。例如,在选用水泥的时候,因为碎石粒度的大小,在抹灰的时候所用到的砂含泥量的要求控制等,这均对与施工工程的质量有着一定的影响。为此,若在原材料的选用上及材料低劣的质量均会对与施工工程造成一些不同程度的影响,它的后果同样也是比较严重的。
3.施工因素的影响
因为在施工企业中工人的数量比较多,所以在技术的培训方面同时也没有得到较为全面的管理,导致工人的技术素质相对的比较低,在进行操作的时候并没有严格的根据规定顺序地进行,同时也没有在质量安全上意识,给工程形成一定的隐患。并且也缺乏较为完善健全的质量控制管理的措施,对于在每一道工序之间也没有进行较为严格的交接管理,为此这给前道的工序就会留下质量上的问题,而对于后道德工序也没能得到及时的处理,甚至会出现隐蔽的问题现象,会严重的影响到工程整体的质量。
4.现场监理因素的影响
因为在施工现场的监理工作并没有做到位,这也就导致施工的质量存在一些问题的重要因素。在一些监理单位当中只为了提高经济效益然而却忽略了本职工作的效能,有一些监理的人员存在无证上岗的一些问题,这也便体现了在监理工作控制的体系并不够完善、不够健全。并且有一些监理人员对于原材料及构配件和设备等的使用上面也没有进行较为严格的审查,并且也没有执行见证取样的制度,甚至是没有根据相关的规定程序来进行检验,对于工程质量来进行验收,从而留下一些质量隐患都没能得到较为及时地解决,严重的影响到了工程的质量。
5.质量因素的影响
因为有一些建筑施工的项目在质量管理方面只是注重形式,并没有严格的根据施工的习惯,对于其质量来进行相关的管理措施。且在施工中,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认为每一个工程的管理方法均适用,从而造成将质量的标准形成习惯化,也没有一定安全的意识,甚至是监督的管理力度还不到位,给施工工程在质量方面造成一定的隐患。
三、加强房屋建筑在工程管理上的策略
1.要创新管理的观念
当前,房屋建筑企业若想要实现在工程项目上得到有效的管理,企业的管理者及高层领导应提高他们对于工程管理重视的程度,在工程管理的经费上要加大投入,并且系统的来开展管理人才培养的工作。建筑企业应将工程管理的工作作为企业发展的一个目标,及时地采取有效的措施来贯彻落实工程管理的工作。除此之外,企业的管理者要改变一些传统的思维方式,树立一些全新的管理理念,充分的认识到创新房屋建筑的工程管理模式及方法的紧迫性。并且,还要制定管理创新的方法和具体方案,并且依据工程的实际状况及企业自身的情况,通过不断的实践和探索来寻找到合适的建筑工程的管理模式,从而进一步保证工程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要加强成本上的管理
(1)在工程现场成本方面的管理,通常通过施工现场的成本管理来降低工程项目的成本;
(2)在施工设备方面的成本管理,通过合理的使用施工机械设备以及缩短机械运作的时间来降低成本
(3)在施工物料方面的成本管理,通过比较材料在选购时候的一些价格差异,合理的选用一些不同的材料来控制项目的成本;
(4)在劳动力方面的成本管理,通过劳动力的有效地使用来提高工程的生产效率以及降低成本。
3.要强化施工的管理
房屋建筑工程在进行施工前,施工的单位应该制定较为合理、科学、全面的管理制度,具体包括着单项工程技术比较低制度、绩效奖惩的制度、施工现场的会议制度以及质量责任制度等。为了保证各项质量管理工作能够有效地进行,应通过竞聘的形式来组建工程质量管理的队伍,从而保证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以及技术能力在工作上符合需要。建筑工程质量的控制以及管理的工作应围绕施工工材料以及机械、施工技术和技工艺、施工设计、施工人员等一些方面来进行。施工管理的过程当中,首先要明确施工的作业人员的责任和任务,并且定期的进行业绩考核,并且参照考核的结果来进行惩罚及奖励,以此来警示及激励施工人员,从而来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结语
结合工程施工管理的实践,就建筑施工当中进一步的提高工程的质量,作好施工的管理、提出一些看法以及具体管理措施,通过加强施工之前管理、施工单中管理、竣工的管理,来达到有效全面实施质量控制的目的,对于避免质量通病,消除质量隐患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于晓光 房屋建筑工程管理与施工质量控制探究 [期刊论文]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年
论文摘要:文章提出解决我国土建结构工程的安全性与耐久性,是为了能够更好地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需求,适应我国经济转型后面向市场经济的需求。
一、土建结构工程的安全性
结构安全性是结构防止破坏倒塌的能力,是结构工程最重要的质量指标。结构工程的安全性主要决定于结构的设计与施工水准,也与结构的正确使用(维护、检测)有关,而这些又与土建工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条例等)的合理设置及运用相关联。
1.我国结构设计规范的安全设置水准。对结构工程的设计来说,结构的安全性主要体现在结构构件承载能力的安全性、结构的整体牢固性与结构的耐久性等几个方面。
2.调整结构安全设置水准。我国结构设计规范的安全设置水准较低。现在提出要重新审视结构的安全设置水准,主要是基于客观形势的变化,是由于我们现在从事的基础设施建设要为今后的现代化奠定基础,要满足今后几十年、上百年内人们生产生活水平发展的需要,有些土建结构如商品房屋则更要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具备商品属性的需要。对工程技术人员来说,结构的安全度用可靠指标和虚假的失效概率表达后变得更加不可揣摩和模糊不清,不如安全系数那样从安全储备出发的度量方法更为直观和便于处理具体工程的安全问题;现行设计规范中的可靠度方法很不成熟,存在不少根本缺陷;他们认为半概率的多安全系数方法更适用于规范,也不排斥可靠度分析的结果可以作为一种参考,在综合判断安全系数的合理取值时予以考虑。
二、土建结构工程的耐久性
土建结构工程的耐久性与工程的使用寿命相联系,是使用期内结构保持正常功能的能力,这一正常功能包括结构的安全性和结构的适用性,而且更多地体现在适用性上。
结构耐久性和使用寿命的概念,与使用阶段的检测、维护和修理不能分割,对处于露天和恶劣环境下的基础设施工程来说尤其如此。为了保证结构安全性和耐久性,一些工程在建成后的使用过程中,应该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我国有结构工程的设计规范与施工规范,但没有如何使用的规范。如果有定期的检测要求,有些事故是可以避免的。我国由于施工管理水平和事故操作人员的素质相对较差,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制度不够健全,规范对结构安全与耐久性的设置水准又相对较低,已建的工程中往往存在较多隐患,所以更有必要从法制上确定土建工程的正常使用和定期检测的要求。对于土建结构工程的安全质量,虽然政府已作出了设计与施工的责任单位和个人需对其“终身负责”的规定,但是这种要求执行起来缺乏可操作性。要将结构安全质量事故减少到最低程度,还应以预防为主,通过例行检测及时发现问题。
现在国内有大量土建工程因步入老化期需要诊治,也有大量已建的违章工程需要评估,更有许多工程发生病害需要诊断和加固,各地已涌现了不少从事土建工程诊断、治理与加固的队伍,并有蓬勃发展成为一种新兴行业的趋势。出现问题和病害以后再来治理固然重要,但是我们应该更加强调预防。对于在役土建工程的检测和评估,要建立相应的法规和标准,要有从业人员的注册和从业机构的资质认证制度,在管理体制上予以规范。
从国家对公共工程建设的投资和对工程设计的要求来看,需要有工程整个使用期限即全寿命费用支出的论证。只注意工程项目建设的一次投资支出,很少考虑工程建成后需要正常维护与修理的长期费用,不但可能损害工程使用寿命和正常使用功能,而且经济上算总账会很不合算。我国虽是发展中国家,现在正大兴土木,可是过去建成的大量工程已经或过早老化。加上进入90年代以后交通量猛增,超载严重,以往的设计标准又低,路、桥的维修问题十分突出。由于养护维修费用得不到保证,造成工程安全隐患并在以后需要支出更多的大修费用。
三、技术规范的作用与管理
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们往往视技术规范为法,将规范的具体规定和要求等同于法律条文来对待。技术规范或规程,与各种技术条例、技术要求、工法、指南等技术文件一样都是技术标准,本身不具有法律作用,只当工程各方(业主、设计、施工企业)认同作为设计与施工的依据并在契约的基础上,才能作为法律仲裁的依据。将技术问题法制化并强制执行,不利于技术进步和创造性的发挥,反而容易成为推卸责任的借口。当然,政府部门从国家和公众的整体利益出发,需要在安全、环保等重大原则上对土建工程的设计施工提出必须满足的最低要求并制定相应的法规,但法规一般并不需要提供如何达到这些要求的具体技术途径和方法,后者是技术标准的任务。政府也可以原则认可或批准某些重要的技术规范或其中某些内容使用。
土建工程有着强烈的个性,需要工程技术人员针对具体特点去解决设计与施工问题。所以规范作为技术标准宜强调其指导性而不是强制性。如果规范条文看作为一般意义上的法律条文,就有可能束缚设计施工人员的主动创造性并阻碍新技术的应用。我国土建工程在结构设计上与国外相比的最大差距就在于方案与技术上的创新,这与以往过分强调规范的法律地位从而形成所谓“结构设计就是规范加计算”的倾向不无关联。我国的技术规范在编写风格上也有模仿法律的倾向,极少提及使用者需要注意规范可能存在的某些不足之处或允许并鼓励使用者在某些问题上可以另辟蹊径。如果在设计施工中要取代规范中已经落后过时甚至有害的技术规定,则无异于违法行为。相反,只要墨守规范,即使出了事故,就可不负法律责任。这样就在客观上降低了对工程技术人员的业务技能要求与职责要求,不利于提高我国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素质以及参与今后的国际竞争。为了消除这些负面影响并杜绝钻规范条文的空子进行偷工减料,应有必要建立这样的共识并作出规定,即遵守了规范条文并不意味着就可免除法律责任。国外有些规范就是这样规定的。
企图不断加强技术规范的强制性来解决屡禁不止的工程事故,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现在,有关主管部门将建筑结构设计规范中的部分条文抽出来,明确列为强制性条文,同时规定各个设计单位完成的设计,须通过有关部门或其授权委任的其他企事业设计单位的审查,而审查的主要内容就在于对照规范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其任务已类似于执法;这种做法是否明智似可商榷。我国土建工程事故频繁的原因,主要在于管理不善,特别是管理环节上的腐败;其次是施工操作人员素质低,又难以短期解决;过分强调规范的地位与作用,未能建立与规范配套的完整标准体系,比如缺乏指南、工法等更为详尽具体的技术文件,可以用来指导和规范设计与施工的各个具体环节,也有一定的关系。从设计角度看,出现事故主要不是由于没有按照规范强制性条文的规定,而是方案性的错误或忽略主要的设计条件;也有一些工程则因过去的设计标准过低,耐久性不足,在使用过程中又缺乏应有的例行检测而导致失效。其实,要做到设计规范强制条文的要求最为容易,为此请专业人士审查似无必要。重要的工程设计应规定请专业单位全面审核,其要点也应在结构方案、构造方法与计算分析的原则上。从结构设计的国家规范中抽出的强制性条文不免支离破碎,个别条文的规定也不一定适合某些地区和某些工程的具体特点,反而造成麻烦。我国幅员广阔,各地经济发展很不平衡,技术力量悬殊,环境条件各异,客观上要求规范能给设计人员更多灵活性,少一些强制性,这样才能更好地在规范的指导下,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具体条件去解决问题。总之,在规范标准上,要摆脱计划经济年代遗留下来的过分强求统一、较少考虑个性和缺乏实事求是灵活性的倾向。要提倡和鼓励各省市编制地方性规范,在工程的安全性和耐久性标准上,可有不同的设置水准。比如上海、北京、广州这些大城市应该高些,在抗震防灾要求上,更应区别对待。全国性的规范订得愈详细,其适用性可能变得愈差,造成的混乱也可能愈多;特别像岩土工程那样的规范更是如此。
技术标准中的强制性越多,也意味着政府有关部门在具体技术问题上需要承担的责任越重,而这些本来不该是政府部门的职责。规范中的要求是最低要求,在安全设置水准上,政府需要干预的也应是保证公众安全的最低要求。对于土建结构的抗震设计,政府有关部门至今仍规定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提高抗震的设防标准(抗586号文件)。事实上,如将商品房的抗震设防烈度提高1度,抗震能力可提高约1倍,而增加的房屋造价相当有限,在众多城市中可能仅及居民用于室内装修费用的几分之一。政府的这一规定无异于限制居民只能购置抗震安全质量标准最低的房屋,如果发生地震造成损害,有关部门如何解释?
规范等技术标准的管理体制亟待改善。建国以来,由政府部门负责统管并指定有关企事业单位分别承担每本规范编写和修订工作的做法已越来越不能适应当前的形势,有些在经费和人力上得不到保证,平时基本上没有专门人员去搜集了解规范使用中的问题并及时修改补充规范条文;面对新的结构型式、新的材料和新的工艺,规范的过时条文不但成为推广新技术的阻力,而且有被误用或盲目套用而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土建工程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应有定期的检测和正常的维护修理加以保证。对于重要土建工程,我国尚无必须进行安全检测的法规。在基础设施工程的投资上有重新建、轻维修的倾向,不利于工程寿命和投资效益。对大型公建等重要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建筑物,在其使用期内实施强制性的定期安全检测。为此,需要制定法规,编制相应的技术标准;对于土建结构工程的检测与评估,需要建立从业人员的注册制度和从业机构的资质认证与监管体制。凡属已建工程的安全诊断也可一并归入这一行业。
要完善技术标准体系与管理体制,合理设置土建结构设计的安全水准,必须考虑工程失效的风险后果、社会的财富与资源供给、乃至公众的意向等多种因素。随着我国经济形势的巨大变化,有必要重新审视现行土建结构工程设计规范的安全设置水准,建议有关主管部门组织论证。
参考文献
[1]建筑结构设计规范.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教育技术在高校教学中的利用从最初的录像播放教学、录音带播放教学,发展到现在的多媒体教学、网络化教学,使用当前最新的科学技术,发展为现代教育技术。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手段、教学内容、教学评价、教学管理上都实现了深刻的变革。现代教育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最明显地表现在现代化的教材内容的扩充上。教材以多媒体(包括文字、图形、图像、动画、影像和声音)方式显示教学信息,符合学生的个性发展特征,发挥了教材的教育意义,方便学生自主选择学习路径,充分发挥学习主体的作用。下面以福建工程学院为例,探索现代教育技术在高校的应用实施。
1.1理顺组织架构,明确职责
学校成立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下设网络信息部、教育技术部和公共机房部三个部门,承担着校园网的规划与建设任务,是集资源管理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部门,负责校园网的运行、管理、维护以及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现代教育技术设施的建设与管理以及现代教育技术培训等工作;承担全校计算机公共课及部分专业课的实验、实践教学任务。建设了一支与之相对应的技术管理队伍,目前共有技术管理人员23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13人,初级职称5人。
1.2加大经费投入,建设基础设施
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筹措经费,加大投资力度,分批次建设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基础设施,合理配置现代教育技术设备,逐步开展教育手段现代化,推动高校教育教学改革。
(1)建设校园网
为适应现代网络教学的发展,学校投入巨资,购置服务器,铺设网线,建设了校园网。截至2011年底,学校信息点总数超过1.9万个,校园网以万兆为主干,并实现全网IPv6部署,总出口带宽达2.2Gbps,配有刀片、机架服务器等。围绕着学校教学改革,构建完善的校园网公共服务体系。近期还开展了无线校园网建设。
(2)建设多媒体教室
学校从2007年开始,对公共教学楼的教学设施进行总体规划,建设了基于中央控制的多媒体教室,在公共教学楼的所有教室,都安装了电脑、投影仪、音响、教师反馈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和红外报警系统等。每个教学楼群建一个监控工作室,实现多媒体教室实时监控和管理,提高多媒体教室使用效益,实现多媒体教室维护的及时性,同时减少了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共建设了160多间多媒体教室和3间监控工作室。
(3)建设视频制作室
教育技术中心教育技术部现有编辑系统一套,非线性编辑系统一套,摄像机三台及配套相关设备,具备制作教学专题片和多媒体教学课件的能力。与土木学院合作的《建筑工程施工辅助教学系列录像片的制作和教学应用》获得福建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同时建设了两间实时录播教室,用于录制优秀名师上课内容。
(4)建设外语语音室
学校投入近500万元,采取分期分批购买了数字化语言教学设备、语音教学系统等设备,建设了10间大学外语语音室,用于公共外语课和专业英语课的学生听力和口语教学,也用于学生自主学习时听力和口语的学习,可以同时满足994位学生英语听力和口语学习的需要。
(5)建设机房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专业教学越来越多的使用计算机。在全校13个院系中,建设了11个专业机房,用于开展专业课的教学。在每个专业机房设立了教师多媒体课件制作办公室,用于专业教师制作多媒体课件时讨论和研究的场所,不断提升多媒体课件的制作质量。同时在现代教育中心建设了公共机房,有近1600台计算机,面向全校学生,开展公共基础课的教学和部分专业课的教学,及学生课外的自主学习。
1.3集合多种渠道,建设教学资源
集合图书馆电子资源建设、教研教改项目、院系专业建设项目等多种渠道,通过立项建设教学课件、引进教学课件、录播建设制作等多种方式,建设各种教学资源,并放在网络上,让学生自主学习。
(1)图书馆电子资源建设
学校图书馆购买了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CN-KI、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经济信息网、万方数字化期刊系统、万方会议论文、万方学位论文全文、人大书报资料中心数据库、台湾工程数据库等多种电子资源的集团用户使用权,学生和教师可以在校内任何一个地方上网寻找学习资源。
(2)项目形式建设多媒体课件
在学校的教研教改项目立项建设中,申请专项经费用于视频课件制作和多媒体课件制作。申请了专项科研经费,制作视频课件《建筑工程施工辅助教学系列录像片》。在专用录播教室,录制名师上课视频,放在网络上,供学生学习。
(3)结合课程制作ppt课件
由于ppt软件的简单易学,大多教师利用ppt软件,就教学内容的某些章节制作了课件,利用文字、图像、图形、动画等组合教学内容,通过投影仪,展现在课堂上,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加深学生对专业知识的理解。课后,教师将课件放在网络上,供学生课后随时复习。
(4)引进教学辅助课件
专业教学购买成熟的专业课程辅助教学课件,充实教学资源库。如土木学院购买了招投标系统模拟软件,管理学院购买了人力资源模拟系统软件,数理系购买了大学物理仿真实验系统,交通系购买了物流管理系统模拟教学软件,设备系购买了无机化学模拟软件等,引进CAI教学辅助课件,提高专业教学效率。
1.4共享教学资源,实现开放式教育
所有的教学资源,都放在校园网络上,实现资源共享,学生和教师在校内外,通过网络,都可以实现对教学资源的学习和利用,实现开放式教育。
1.5引进管理软件,提高效率
学校购买了教务管理软件,对多媒体教室、语音室进行综合管理,实现对教室的实时调配和管理,提高了教室的利用率;利用该软件,实现学生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学生的评价激励了教师的积极性,推动了教师教学水平进一步提高;利用该软件,还实现对校外工程实践中心建设过程数据的管理,实时跟踪中心的建设。学校计算机房购买机房管理软件,实现对计算机的实时管理,提高计算机的使用效率。
2.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的效果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到高校的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学评价等各个方面,提高了高校教学管理的效率,提高了教学质量,促进了高校教育教学改革。
2.1提高管理效率
使用教务管理系统,实现对全校1700多学生、1300多教职工、1000多门课程、200多间教室等资源的综合管理,实现教学排课、考试报名审核安排、考试成绩统计、学生学业成绩查询、学生评价等教学过程的科学管理。每学期平均大约完成了700多门课程安排,8万多人次的课程考试,700多位教师的评价,有13万人次的学生参与评价,大大提高的工作效益,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具体详细的数据。
2.2提高教学质量
多层次多方面的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了教学质量。每年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率逐步提高,每年专业英语八级考试通过率也是稳步提高。近几年,学校毕业生的就业率也是名列全省前茅。高考招生,省内学生第一志愿率稳居同类院校前列,省内高考录取平均分数线在稳居同类院校前列。
2.3促进教育教学改革
教师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改进了课堂教学组织方式,推进了教学改革。学生参与教学过程的评价,也给教师很大的鞭策,推动教师开展教学改革。教学资源的开放性,进一步促进了高校教育教学改革。
3.结语
[论文摘要]新《合同法》第286条第一次为建设工程承包人优先取得价款规定了一项新的权利。这无疑是立法的一个重大进步。但与这一权利有关的一系列问题却引起了法学界的极大争议。2002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法释[2002]第16号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批复,暂时改变了实践中无法可依的局面,但对很多问题仍没有给出现成的答案,本文试从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的性质入手,具体分析了该权利的成立要件、效力等问题。
一、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性质
学者一般认为这种优先受偿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具有对抗一般债权的效力。但对于属于何种担保物权则不无争议。对此,理论上存在不同的认识,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属于留置权;第二种观点认为,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属于法定抵押权;第三种观点认为,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属于优先权。
此项权利究竟为法定抵押权还是留置权,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立法例。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中虽未直接规定此项权利的性质为优先权,但从其第四条的规定中可以推断出,最高院认定此项权利为优先权;笔者认为,将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定性为优先权为宜。
1.将其规定为优先权有利于保持法律的一贯性。首先,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不应被视为留置权。因为,留置权的标的应为动产,而承包人完成的工程为不动产;留置权以债权人占有标的物为成立和存续条件,而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不以占有标的物为要件。其次,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也不应被视为法定抵押权。因为,《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权为约定抵押权,不动产抵押权以登记为生效要件,若针对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规定不须登记的法定抵押权,则否定了抵押权的登记生效制度。况且,我国已存在优先权制度。
2.将其规定为优先权有利于确定并存的担保物权的顺位,保护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将其规定为法定抵押权,当建设工程上同时存在约定抵押权时,关于顺位问题将产生冲突。对此,我国台湾地区主要有以下学说:一是法定抵押权优先说;二是意定抵押权优先说;三是同一顺序说;四是设定先后说。如果将承包人的此项优先受偿权定性为优先权,则承包人可优先于其他担保物权人(特别是设定在先的担保物权人)优先受偿。
3.从权利的实现方式来看,优先权有利于对承包人利益的保护。《担保法》第53条规定的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折价或拍卖、变卖;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讼。而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方式也有两种:一是协议折价;二是申请人民法院将工程拍卖。
二、建设工程优先权的成立要件
1.建设工程优先权的标的物须是建设工程。所谓建设工程,是指承包人依建设工程合同为发包人所建筑的建筑物和其他地上工作物。这里的建设工程应符合以下条件:(1)建设工程必须为发包人所有,非发包人所有的建设工程,不能成为建设工程优先权的标的。这也是建设工程优先权区别于抵押权的一个重要特点,抵押权的标的既可以为债务人所有也可以为第三人所有。(2)建设工程应当适宜折价、拍卖。笔者认为,不宜折价、拍卖的建设工程应从建设工程的性质上而言,具体包括三类:一是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二是公有公共设施;三是保密工程。将以上三种建设工程折价、拍卖,或者有损于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影响到国家利益,因此不应作为建设工程优先权的标的。(3)建设工程应作广义的理解,既可以是新建工程,也可以是对旧工程的重大修缮。
2.建设工程优先权所担保的债权须是基于建设工程合同所产生的价款。由于建设工程优先权的标的为建设工程,因此只有基于建设工程合同产生的价款才能是建设工程优先权所担保的债权。这里需要注意:此处的建设工程合同应做狭义的理解,其仅指施工合同,而不包括勘察合同和设计合同。关于何人可以作为该权利的请求主体,国外一般指“承揽人”,只有《日本民法典》规定“工程师”也可以作为请求权的主体。笔者认为,勘察人、设计人虽然都对建设工程付出了一定的劳动,其中包含了他们的劳动价值,但由于他们的债权额相对较少,容易实现;而且《合同法》专设一条规定此项权利,其立法目的在于解决长期拖欠工程款的问题,使建设企业从困境中走出来,因此对于建设工程合同不宜做扩大解释。
三、建设工程优先权的效力
1.建设工程优先权所及的标的物的范围。关于标的物的范围,《合同法》没有规定,这里有几个问题值得探讨。(1)关于建设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房产、地产在交易中必须共同作为交易的标的,但并未将建筑物视为土地的一部分在法律中加以规定。因此,笔者认为,建设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不应属于担保物的范围。但是,在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优先权而拍卖建设工程时,应当将建设工程与土地使用权一并拍卖,但就土地使用权的价值部分承包人不享有优先受偿权。(2)关于建设工程的从物,如组装或固定于该建设工程上的动产。笔者认为,根据从物随主物的原则,从物应为优先权的标的物所及。(3)关于建设工程的附合物,如因装潢而增值的部分。按照所有权取得的一般原理,附合物得由担保物的所有人(发包人)取得所有权。因附合物与建设工程成为一体不可分,若分离会降低物之价值。但同时,建设工程因装潢而增值的部分并不是建设工程承包人所创造。
2.建设工程优先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关于债权的范围,台湾学者认为包括三部分,即报酬、垫款和损害赔偿。对此,《批复》第3条规定债权的范围包括工人的报酬和材料款等,不包括违约损害赔偿。第一,关于报酬,由于其中包含了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因此属于债权的范围当无疑问。第二,关于损害赔偿,《批复》第3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价款……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第三,关于垫款,建设部、国家计委、财政部于1996年6月4日了《关于严格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带资承包的通知》。因此,对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垫资部分,由于其违反了《通知》的规定,承包人无权要求对于这部分垫资主张建设工程优先权。但对于在施工过程中垫付的材料费等实际支出的费用,根据《批复》第3条的规定,承包人有权主张建设工程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