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16 09:01:31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人才工作意见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卫生系统人才招录工作,尽快扭转卫生高端人才和骨干医师短缺局面,快速提升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区三届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要求,开拓创新,积极进取,进一步完善卫生系统人才招录机制,建立一支业务精良、结构合理、充满生机,与全区医疗卫生事业快速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健康保障需求相适应的卫生人才队伍,为全面提升我区医疗卫生整体服务水平提供人才支撑。
二、工作目标
坚持“公开公平、凡进必考、择优录用”的原则,每年引进一批医学领军人才、学科学术带头人,招录一批公共卫生单位工作人员和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护理、公卫、医技等岗位急需的骨干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
三、实施范围
辖区内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四、工作措施
1.医学领军人才、学科学术带头人招录。根据发展需要,拟引进医学领军人才、学科学术带头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者副高及以上职称并取得执业资质)且人员数量未满编的单位,须于每年年初向区卫生局提出申请并提供拟引进对象的相关资料。经区卫生局初审并报经区编委审议批准,同时经引进单位初试(试用)合格的,由区卫生局会同区组织、监察、人保等部门组织面试,成绩合格者予以引进,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
2.全额拨款卫生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妇保所等公共卫生服务单位,因人员到龄退休、岗位设置需要等实际情况确需招录的,在核定的编制数内,按照“退休人员退一进一、岗位需要一事一议”的原则,于每年年初向区卫生局、区编委逐级申报招录计划。经区编委审议批准后,由区卫生局会同区监察、人保等部门组织招录考试,被录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
3.岗位急需人员招录。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人员数量未满编的情况下,确因科室设置、人员退休和岗位设置后有岗无人等原因急需招录的,于每年年初向区卫生局申报招录计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须经各镇、开发区、街道确认同意)。经区卫生局初审,确定年度招录人数、招录条件(条件另行制订)并报区编委审议批准后,由区卫生局会同区监察、人保等部门组织招录考试,被录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
五、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区组织、监察、财政、人保、编办、卫生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卫生人才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卫生人才招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
六、工作要求
1.区卫生局牵头负责卫生系统人才招录工作,制定完善招考方案及评价标准,大力引进医学领军人才、学科学术带头人,注重引进优秀医疗骨干和管理型人才,逐步理顺全区卫生系统人员性质,加快改善卫生人才队伍结构。
2.区组织、监察、财政、人保、编办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配合做好招录考试、监督管理等工作,切实完善各项保障,确保人员编制、经费等及时落实到位,尽快扭转在岗编外人员数量众多、编制使用率偏低的局面。
3.招录考试要做到公开公平、程序规范、择优进编,确保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原则上各类人才的招录考试每年组织一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人才强省的战略部署,鼓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投身于“三农”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现就进一步做好农村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农村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范围和对象
农村专业技术人才是指在县以下(不含县)工作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农村实用人才,主要包括乡镇教育、卫生、农技推广等事业单位中的专业技术人员,乡镇企业、村办企业和农村非公有制经济中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从事农村农业工作、具有一定学识水平和突出成绩的“土专家”、“田秀才”、“种植能手”、“经营能人”等各种实用人才,以及活跃在农村农民中的民间文体艺术类人才等。拓宽工作领域,打破身份界限,只要具备一定专业技术水平,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付出劳动、做出贡献、创造价值的,都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人才。通过职称评定,对其能力、水平和贡献予以公正评价,充分肯定其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地位和作用,从而调动农村各类人才的积极性,激发广大专业技术人才的创造活力,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
二、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办法
乡镇以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要进一步体现向工农业一线倾斜、向基层倾斜的指导思想,为农村吸引、留住人才服务。对未达到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规定标准的,要保证空岗数额落到实处;对已达到结构比例规定标准的,可根据单位实际经上级人事部门批准后适当上浮;年满50周岁或在农村工作30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可不受结构比例和岗位数额限制。
三、制定符合农村专业技术人员特点的评价标准
充分考虑农村的艰苦环境和工作条件,鼓励广大农村专业技术人员扎根农村,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实践中提高能力、增长才干。在评价标准上要重在业内和社会认可,重贡献、重业绩,逐步建立符合农村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实际的评价标准。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各级别的职称评定,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一律免试;其业绩和成果的奖项可结合基层工作特点向农村专业技术人员适当倾斜,在原评定标准上降低一个档次或等次;对实行考评结合的专业,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并连续在乡镇工作10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免除业务测试。
四、不断丰富创新农村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办法
根据农村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特点,采取符合基层实际的农村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办法。在组织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正常的职称评审,参加国家和省组织的各专业的职称考试的同时,要针对基层实际,不断丰富职称评定的方式方法。对过去长期在农村工作未评定职称的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可比照同等资历同等学历人员申报或报考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或无学历的人员,可实行破格申报。对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的可直接初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对乡村中小学连续从事教学工作30年以上,男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教学效果优良的一线教师,符合晋升条件的,可直接认定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对各类农村实用人才的评价,可组织评委深入田间地头,采取实地查看、现场答辩等多种方式,确定其是否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
五、进一步搞好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
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完善《河南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晋升办法》,拓宽职称工作领域,打破身份、学历、资历等限制,不拘一格选人才,逐步开展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农民技术职称是表示农民技术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技能的称号,评定农民技术职称要以工作实绩、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实践经验为主要依据。通过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工作,促进农村技术人才的成长,加强农民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促进农村和农业经济的发展。
一、全面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促进劳动者的素质就业和稳定就业。根据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要求,坚持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应加强职业培训指导服务,进一步整合教育培训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发挥政府引导和扶持作用,完善培训补贴政策,创新培养机制,全面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坚持高端带动,梯次发展,推进校企合作、企业培养、技能竞赛、高师带徒、网上培训等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全面提升技能劳动者队伍的整体素质,有效缓解劳动力的结构性矛盾,促进素质就业和稳定就业。
二、明确目标任务,加快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能素质较高、适应本市产业发展要求的技能劳动者队伍。**年完成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培养5万人,以后平均每年培养**万人左右,重点加强中青年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到“**”期末,本市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重达到25%,到**年力争达到30%左右,并带动初、中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
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示范项目评定。自**年起,本市首先在汽车服务、物流服务、商贸服务、旅游服务、信息服务、创意设计、化工技术、机电技术、制冷技术以及电子技术等产业领域列入国家职业资格序列的职业(工种)中开展培训示范项目评定工作。凡经本市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培训机构或批准专业培训资质的单位,以及由行业主管部门、控股(集团)公司、大型企业集团举办的教育培训机构,均可以申请参加培训示范项目的评定。通过认定一批培训模式符合市场需要、培训能力强、培训质量好、培训后就业率高的培训示范项目,发挥其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示范和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本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办学水平。
被评定为培训示范项目的机构,可以成为师资培训基地、教研活动基地、新职业试培训基地、技能培训中外合作办学基地,经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在注册地以外的区县开设分教学点。
四、全面实施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本市推进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号)的要求,鼓励本市各类应用类高校、高职和中职学校与企业紧密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进一步扩大合作培养规模,创新合作培养模式,提高合作培养效果。要实行多元的培养方式,在面向在校学生开展校企合作培养后备高技能人才的同时,鼓励院校与企业合作开展在职人员的技能提升培养。结合培养专业的扩大,加快成立相应的专业理事会,进一步发挥专业理事会的技术支撑和指导服务作用。在**年校企合作试点培养工作的基础上,从**年起力争每年培养2万人的目标任务。
五、进一步完善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与评价工作。企业是高技能人才培养和使用主体,各行业、企业要制订和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建立和完善职工技能培训制度。各行业、企业要根据生产服务岗位对技能的要求,结合国家职业标准,与劳动保障部门共同制定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方案,扩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在企业主体工种的覆盖面。
各企业要加大对职业技能培训的投入,按照《就业促进法》和财政部、劳动保障部等11个部委《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规定,依法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职工教育经费应当用于一线职工职业培训,重点投向技能培训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培养。
六、积极推进高师带徒培养高技能人才。高师带徒是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重要渠道之一,各企业要充分发挥技师、高级技师以及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资源优势,在产业发展急需、行业特征明显的企业主体工种和特有工种中,以师徒结对带教方式,对具有职业资格中级(或相当于中级)及以上水平的人员开展个性化技能带教培训,解决目前社会化职业培训还无法覆盖的技能培训问题。高师带徒的理论知识可以组织统一培训,技能操作由高师在岗位上带教,采用考评结合方式进行技能鉴定,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自**年起力争每年培养5000人,满足企业特有技术工种的高技能人才培养需要。
七、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各区县、行业、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院校要积极开展不同职业、层次、类型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要与同级工会、共青团组织等共同制定竞赛方案和实施办法。要进一步突破年龄、资历、等级、身份的限制,鼓励企业职工和院校学生参加相关职业的技能竞赛。市级一类大赛要扩大竞赛的职业范围;区县、行业、控股(集团)公司组织的竞赛可以提高竞赛的职业等级,增加竞赛项目。对参加技能竞赛成绩合格者,可直接获得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对成绩名列前茅者,可按有关规定晋升职业资格等级。市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类竞赛的指导、协调与服务工作,各区县、行业、控股(集团)公司等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八、探索开展网上培训与公共实训相结合的新型培训模式。要发挥优质教育培训资源作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网上自助培训,突破职业技能培训在时间、空间上的限制,满足部分群体对技能提升的需求。要采用仿真模拟技术,加快开发适合网上培训的课件,参加网上培训的学员可以到本市公共实训基地进行实训操作,对鉴定考试合格的,可获得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九、加快多层次公共实训体系建设。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和区域功能定位,稳步推进公共实训体系建设。今后两年重点建设创业者及现代服务业、船舶及港口机械、会展、现代装备等公共实训基地,同时做好物流、汽车、电子、生物医药等公共实训基地的建设准备,对已建成的公共实训基地要提高运作效率。各区县应根据自身产业定位和就业需求,建设一批有特色的专业化公共实训场所。同时充分利用院校、企业的优质实训资源,通过购买服务方式鼓励其向社会开放,提供实训服务。
十、进一步完善培训补贴机制。培训补贴项目要适应产业发展,坚持市场急需、技能为主、中高层次、有利就业的原则。鼓励行业主管部门、控股(集团)公司、大型企业集团举办的教育培训机构向社会开放,上述培训机构按规定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也可以开展补贴培训。劳动者参加技能培训、网上自助培训、技能竞赛培训、高师带徒培训等各类培训补贴项目范围内职业培训,应当持个人培训帐户卡到培训机构报名注册,经鉴定考试合格后,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培训费补贴,培训费补贴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培训费补贴标准根据职业等级、课时、实训成本予以核定,经市物价部门监审后公布实施。培训机构收费标准应当向所在地的物价、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收费标准。
1、是当地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组成面试组进行面试;
2、当地人事部门邀请专家库成员组成面试组进行面试,这种面试还有可能进行县市之间的交换和设区市之间的交换;
人事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对人力资源发展、劳动用工、劳动力利用程度指标计划的拟订、检查、修订及执行;
2、负责制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设计人事管理工作程序,研究、分析并提出改进工作意见;
3、负责合理配置劳动岗位控制劳动力总量,组织劳动定额编制,做好公司各部门及有关岗位定员定编工作,结合实际,合理控制劳动力总量及工资总额,及时组织定额的控制、分析、修订、补充,确保劳动定额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区委、区政府人才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全区人才工作规划、人才工作意见的制定,并组织、协调区直部门和有关驻区单位贯彻落实。代表区委履行党管人才,即“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职能。
第一条领导小组组成
领导小组第一组长由区委书记担任,组长由区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区委分管领导担任,委员由区委办、区委政研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科协、区政府办、区人事局、区财政局、区发展计划局、区经贸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科技局、区农林水务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文体局、区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第二条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一)领导小组实行会议制度。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会议可邀请有关单位列席;遇有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
(二)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主持。全体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单位到会方能举行。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领导小组成员,要提前向组长请假。非全体会议,由召集人确定出席会议的领导小组成员范围。根据议题需要,领导小组可邀请相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和有关专家、学者列席会议。
(三)领导小组会议议题由组长、副组长提出,或由有关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议题申请,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组长或副组长审定。议题内容提前通知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围绕议题进行调查研究,充分论证,做好准备。
(四)领导小组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讨论决策。会议审定、研究议题时,每位成员都要充分发表意见,提出建议,集思广益,科学决策。
(五)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坚决执行领导小组会议作出的决定,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发挥表率作用。如对会议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提请领导小组会议讨论,但在会议未作出新的决定前,必须认真执行会议已作出的决定。
第三条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省、市、区委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围绕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向区委提出人才工作的政策性建议,对全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进行宏观指导。在全区建立健全人才工作的领导体系、目标责任体系和高效的工作运行体系。
(二)指导、检查、协调落实各项人才政策和重要工作目标、任务,审议人才强区战略的总体目标、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对人才资源的宏观布局、结构层次、发展模式、素质要求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规划,解决全区人才工作的重大问题。
(三)根据人才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和创新人才政策,逐步建立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引进、激励、保障等方面政策体系框架,提高人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四)整合人才工作力量。区委对人才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由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协调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好全区人才工作。
(五)听取各职能部门有关人才工作情况的汇报,协调解决人才工作中出现的难点、重点问题。
(六)实施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加强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人才工作的监督检查。
我在酷热中迎来了作为大学生的第一个暑假,也满怀激情地参加了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作为一个大学生有别于中学生就在于他更重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在注重素质教育的今天,社会实践活动一直被视为高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世纪优秀人才的重要途径。
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是学校教育向课堂外的一种延伸,也是推进素质教育进程的重要手段.它有助于当代大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同时实践也是大学生学习知识,锻炼才干的有效途径,更是大学生服务社区,回报社会的一种良好形式.
暑假开始不久我便在西安市水利防汛部进行了为期一周的暑期社会实践,在自己的观察和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学到了很多在学校学不到的知识,对水利防汛知识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
防汛抗旱办公室作为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能:一是及时准确掌握汛情、旱情、灾情;二是提出防汛抗旱年度和阶段性工作意见;三是贯彻执行政府和防指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决定、指示和防汛抗旱调度命令.因此,防办不仅是政府指挥防汛抗旱的重要参谋部,同时也是贯彻执行政府和防指关于防汛抗旱命令、决定的具体办事机构.防汛值班是防办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其工作质量的高低,将直接影响防汛抗旱工作的成败.
汛期容易突然发生暴雨洪水、台风等灾害,而且防洪工程设施在自然环境下运行,也会出现异常现象。为预防不测,各级防汛机构均建立防汛值班制度,使防汛机构及时掌握和传递汛情,加强上下联系,多方协调,充分发挥枢纽作用。
防汛值班是汛期中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掌握汛情动态的前哨阵地,是防汛抗洪的重要非工程措施,是各级领导指挥决策的主要依据来源,是一项十分重要的防汛工作,是确保汛期安全度汛的关键性环节.它的主要工作有以下几点:
一、指导思想
按照《广东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年工作情况及*年工作意见》的要求,*年全省中小企业培训工作要以提高中小企业管理者现代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员工劳动技能为重点,以推动中小企业体制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为目标,为增强中小企业竞争力、推进做强做大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全面提高中小企业的综合素质。
二、目标和原则
(一)主要目标:
——通过整合社会专业培训资源,初步构建起全省中小企业培训体系,形成财政支持与市场资源有机结合的中小企业培训运行机制。
——通过培训,使广大中小企业管理者了解国家相关经济政策,掌握现代企业管理知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使广大员工掌握岗位专业知识,进一步提升劳动技能。
(二)基本原则:
——按需施教、务求实效。要根据广大中小企业的特点和发展的需求,分层次、分类别、有重点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时间灵活的培训,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培训质量。
——面向市场、服务企业。要充分发挥社会专业培训机构在培训工作中的基础作用,积极培育和规范中小企业培训市场,为开展管理者和员工培训提供有效服务。
三、工作重点
(一)继续实施好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司“银河培训工程”的要求,在去年取得较好效果和影响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中小企业充分意识到经常参加培训学习的重要性,引导广大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广大员工主动参与并接受培训,推动中小企业形成自主培训、终身学习的企业文化氛围。
(二)建立完善中小企业培训课程体系和师资库。要根据中小企业的普遍需求设计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并在此基础上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建立完善中小企业培训师资队伍(培训师资人才的招聘细则见附件一),为全省中小企业培训工作提供丰富的课程和师资资源,确保培训质量。
(三)整合社会专业培训资源,初步构建起全省中小企业培训网络。要充分发挥社会专业培训机构的积极作用,通过认定一批中小企业培训示范机构,引导社会专业培训机构积极参与中小企业培训(培训示范机构的认定细则见附件二)。要充分发挥社会现有培训设施的作用,通过设立一批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推动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培训示范基地的认定细则见附件三)。通过培训示范机构的认定和培训示范基地的设立,逐步建立健全全省中小企业培训网络,使培训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市场化。要充分利用先进的互联网技术,建设中小企业网上培训平台,使广大中小企业从业人员随时可得到培训,从而扩大中小企业培训覆盖面和受益面。
(四)推进适合中小企业需求的个性化培训。要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制定出适合中小企业实际的培训工作计划,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人员的实际需要,多形式、分类别地开展培训。针对当前中小企业碰到的融资难、人才匮乏、管理水平不高、宏观经济政策不了解、财税知识缺乏等突出问题,重点开展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人力资源管理、现代企业管理、电子商务、宏观经济政策、财税知识以及专项劳动技能等培训,满足中小企业急需学习和掌握专业知识的需求。
(五)加强与省外、境外培训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一是要分批组织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人员以及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到中小企业发展较好的兄弟省市或地区参观学习,实地了解学习发达地区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成功企业的管理经验和方法,增强感性认识和实际操作能力。二是要积极拓展境外培训渠道,根据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广大中小企业的需求,开展与境外培训机构的培训项目合作,探索选派优秀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及中小企业经营者到境外培训学习的方式和途径。
四、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