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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风险监管论文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大型先进的、高精尖医疗器械购买前要对其性能特点、先进性、前瞻性等进行科学论证,对其潜在的风险要进行评估、调查,最后作出综合的评定。这也是鉴别淘汰优劣供货方、防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医院的有效手段,确保投入临床使用的器械是品牌优质、性能良好的放心产品。使用风险的控制大量的医疗器械临床正常使用中也存在显性或隐性的风险,并不是只有当器械出现故障时才具有风险,医疗器械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所以“规避器械风险,提高医患安全”的理念应当导入到每个使用人员的心中。
提高使用科室的风险管理意识,制定风险管理措施,科学的进行管理是非常有必要的。措施主要包括;(1)建立医疗器械正确使用工作制度;(2)根据医疗器械质量保障体系要求,制定器械操作规程;(3)使用人员经过严格的技术培训和考核,掌握器械的原理、作用及性能;(4)大型医疗器械设备必须取得相应资质的人员才能上岗;(5)如遇异常懂得做好初步应急处理防范措施。
所以正确的使用和操作也是规避和防范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存在的风险一个关键环节。维修风险的控制任何医疗器械都有一定的使用寿命周期,现实中很多医疗器械使用年份过长,尽管还能工作,但风险值已明显增加,所以医疗器械“带病服役”是常有的现象。
为了保障医疗器械正常有效运转,降低故障率,控制风险,提高医患安全,预防性检查维护、定期保养维护、高效故障清除率、严格遵守报废制度等都是规避和防范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存在风险的有效措施。应急预案防范措施的建立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医院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最大限度地消除不良事件带来的危害及医患纠纷,医院应成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急预案小组。小组应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相结合,建立预警和控制事件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出现不良事件,坚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价、早控制”。对已发生的不良事件,应及时上报并做好相应的处,以把损失降到最低。
操作风险主要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在量化方面存在一定难度,通过强化内控,改善操作工具和方法等方式可以降低操作风险。操作风险防范中最重要的防范道德风险,即防范在监管缺失的情况下,信贷从业者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主观上损害雇主和客户的利益的可能性。其次,借款人在还款过程中由于主观和非主观原因对商业银行形成的信用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指借款人未按照与贷款人签订的合同要求使用或归还贷款,未履行相关义务,从而给贷款人带来损失的可能性。信用风险的发生将给商业银行带来实质性的经济损失。各家商业银行在个人信贷业务受理过程中,都把信用风险防控作为防控要点,对申请人的资质状况、还款能力进行严格调查审查。商业银行一般通过建立模型对信用风险进行评估,现在国际上比较著名的信用风险管理模型有CreditMet-ricsTM模型、CreditMonitorTM模型、CreditPortfolioViewTM模型、LoanAnalysisSystemTM模型等。最后,市场条件的变化给个人信贷带来市场风险。市场中对个人信贷产生影响的变量较多,如利率的变动、政策的调整、通货膨胀的高低和汇率的浮动等,对商业银行的个人信贷业务产生影响。在我国现行体制下,商业银行更应该注意国家的政策法律调整给商业银行个人信贷经营带来的政策性风险。比如,我国自2009年以来的房地产市场调控,不仅影响了个人信贷营销,同时也对个人信贷的系统性风险防控带来了挑战。又如2007年新物权法的颁布实施,客观上影响了银行对个人抵质押资产的处置。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信贷风险防范的现状和问题
(一)许多商业银行对个人信贷风险的认识片面,内控制度流于形式。许多银行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都关注于防范信用风险,而对其他的风险认识不足。信用风险防范固然重要,但如果忽略了其他风险的防范,则可能对商业银行的整体个人信贷资产质量带来不利影响。如对国家的宏观政策认识不足形成政策性风险,可能在较大范围内影响银行的个人信贷业务,从而造成系统性坏账。此外,许多银行在业务发展和绩效考核的压力下,不能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和银行自身制定的操作流程进行贷款的调查审批,在操作环节上造成了较大的风险隐患。如给银行和个人带来巨大损失的“假按揭”、“假车贷”等,这些都和风险管理意识薄弱造成的内控缺失不无关系。(二)我国商业银行对个人信贷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水平不高。与先进的商业银行相比,部分商业银行在个人信贷风险的识别和计量上存在着较大差距。当代先进的个人信贷风险识别和计量主要通过建立内部模型和海量个人信贷数据库,通过计算平均信贷资金成本,参考贷款利率、贷款时间等参数,计算个人信贷的内部综合收益率,并对比单笔贷款的实际情况,对单笔贷款的风险和收益进行判断和评估。我国许多商业银行对个人信贷风险的识别方面,还停留在客户经理主观的判断方面,对风险的计量方面更是无从谈起。此外,我国商业银行对个人信贷的控制能力也相对薄弱,这一方面是因为我国的信用信息体系不完善,造成借款人人违约成本较低,另一方面是由于我国的金融市场发展滞后,商业银行的个人信贷资产证券化还处于探索阶段,商业银行个人信贷的风险对冲手段较少,降低了商业银行风险防范能力。(三)商业银行信息系统建设落后,风险管理手段单一。我国商业银行的信息系统虽然取得了巨大进步,但对应于日新月异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还是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信息系统的落后一方面表现为信息完整性方面,如现在商业银行查询的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主要包括申请人的个人贷款记录、个人对外保证担保和信用卡等情况,但是在工作单位,保险缴纳等方面并不清楚。信息系统落后另一方面表现在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和标准化上,商业银行使用的信用信息系统在数据来源采集方面存在一定漏洞,并未对所有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而且各家商业银行对信用信息数据的使用标准方面也存在差异,个人信贷客户经理从系统中获得的信息并不一定和申请人的实际情况相符。(四)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信贷风险防范缺乏金融创新。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个人信贷业务的创新,主要集中于营销产品的创新方面,对风险防范的金融创新不足,这也与我国银行业“重市场营销,轻风险管理”的传统观念有关。我国商业银行现阶段的个人信贷风险防控研究,还停留在对国外先进商业银行风险防控成果的学习阶段,并没有形成创新和开发风险防控工具的核心能力。而且,我国金融行业的顶尖人才短缺,特别是金融创新方面的人才匮乏,客观上影响了我国个人信贷风险管理的创新和进步。
对现代的物业管理而言,其社会功能是极为广泛和直接的。同我国的传统社区管理体制相比,物业管理以房屋产权的私有化为运作依据,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一定的制度创新,因此,物业管理在这些方面具备明显的优势。物业管理从一整套专业化的管理体系出发,将与房屋有关的、分散的社会分工集中于企业内部进行统一处理。因此,消费者或者业主只需要面对物业管理企业即可,就能够在其帮助下获得预期的服务。另外,现代物业管理实际上又形成了一个新的联络系统,社区内的个人、社会群体和社会组织能够在物业的感召下形成一种横向的联合,这对促进社区内部的整合与维系,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是有一定的现实意义的。
现阶段我国物业管理可供选择的模式
(1)创新物业管理的服务观念,从源头上重塑物业管理模式。需要动用企业文化的作用,以此为基础去创造更多的优质的服务。此外,还需要合理的运用创新服务观念,通过观念上的改变来构建物业管理公司的心的愿景和使命,以期更好的为消费者或者业主服务。比如,可以考虑建立针对特色业主的特殊服务,根据业主的实际情况,为其提供符合其需求的服务。在这方面,私人化健康保健服务、报纸杂志的收取服务等都可以考虑为消费者。
(2)建立关爱型和一站式的物业管理模式。在现代社会中,物业服务的重点已经不仅局限于向消费者提供物质上的享受,与此同等重要的还有精神上的服务,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表现的更为明显,并且有超过物质享受的趋势。从这个角度讲,物业管理已经成为了时代的产物和时代的特殊要求,要想获得发展和进步,就必须要不断的提高与完善自身的服务。
因此,对物业管理企业来讲,需要对开展的每一项工作和提供的每一项服务制定统一的标准,并以此为基础,规范其服务。使得每一种工作、每一项服务都执行的有理有据。
(3)细分物业管理的服务领域,将该行业真正的推向市场。要促进物业服务企实现价值的回归,使其回到能够体现其核心价值的服务方面。也就是说,要将对房屋本体与设施设备的管理作为管理的重点,同时,要通过强制性的标准和社会监督机制的建立,提高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和管理水平,全方面的促进物业管理产业的升级与结构优化。只有这样,才能将物业管理行业打造成专业性强较、技术高度密集的行业,并有可能使其进一步的迈向高端。为了实现这一点,需要鼓励一些专业化的服务企业进入到这一行业,形成物业管理的社会化发展的大局面。
在物业管理模式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1)物业管理中的成本风险。对物业管理而言,成本风险是所有风险之中最为重要也最为直接的,也是物业管理企业的核心风险之一。因此,在探讨物业管理风险的问题上,服务的提供应该与成本的控制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为此,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降低成本、增加收入:当承接物业管理业务时,需要优化企业的经营项目,并对其结构进行调整,努力改善现有的业务项目,或者舍弃一些价值较低的项目;同时,还要在价格方面考虑业主的承受能力,确定业主的需求层次,以此来控制开支,降低物业管理的成本风险。
(2)物业管理中的市场风险。从发展的角度讲,物业管理中形成的风险一般可以划分为两个不同的阶段:第一阶段,物业管理的风险主要表现为物业管理的竞标合同风险、物业管理的硬件运作风险、来自于业主的风险,以及物业管理强企业和业主在购销过程中因信息缺乏或者信息的不对称而产生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物业管理企业对相关的情况掌握不周,对相关的信息掌握不全,就极有可能给物业管理企业带来一定的市场风险。在第二阶段,物业管理的程序风险。有物业管理员工的失误造成的风险以及由于市场竞争而产生的风险。这些风险的成因来自于以下两个方面:物业管理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的低下和激烈的市场竞争。
(3)物业管理的风险防范措施选择。对物业管理而言,其风险防范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首先,引入现代的管理理念和机制,优化企业管理的程序和结构,同时要加强制度建设,强化为业主服务的意识,并以此为基础构建起卓越的企业文化;其次,注重对企业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最大限度的提高员工的素质,使其树立起强烈的风险意识。此外,还需要建立风险快速补偿机制,从内部增强企业自身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尊重业主和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加强与业主的联系与沟通,提高物业公司整体管理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等。
关键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一、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新变化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银行业是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银行的基本使命就是以承担风险和管理风险来获取收益。美国花旗银行前总裁沃特·瑞斯顿曾指出:“银行家的任务就是风险管理,简言之,这也是银行的全部业务。”
随着整个风险管理领域的迅速发展,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从而现代风险管理也表现出与传统风险管理不同的特点。主要表现为风险管理环境和风险管理方法的改变。
(一)风险管理环境变化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国利率、汇率及股票价格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如何应对市场化条件下这三大风险变量的变化,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随着金融业内部的行业结构整合力度的加大,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行业混业经营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出现了一些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业务于一身的集团化金融机构,在我国当前仍实行金融业分业监管的体制下,无疑使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风险更加多样化和复杂化。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2006年我国银行业全面开放,由此而带来的国际竞争将使得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激烈的市场竞争导致了市场大量创新金融产品的出现,金融创新产品的出现,使得市场的结构更加复杂,商业银行理解和认知新产品的难度也随之加大。
(二)风险量化度量和管理方法的革命
传统的风险管理主要采用管理的主观经验判断和定性分析的方法,缺乏科学的定量分析方法及手段,较少使用风险的量化模型,难以解决当前金融市场出现的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随着现代金融理论的发展以及金融创新速度的加快,风险度量和管理这一领域正经历着一场革命性的变化,尤其VaR、CSFP、KMV等大量先进的现代风险管理技术与工具的出现。这些风险管理技术的出现才使风险定价、信用衍生产品和资产证券化以及金融机构整体经济资本配置和全面风险管理得以迅速发展,风险管理决策的科学性不断增强。
二、我国现行银行风险管理的缺陷
近几年来,我国的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各银行高级管理层不再只盯着贷款业务,风险部门不再只擅长于管理风险,交易人员也不会谈衍生产品而色变。但是与国外同行相比,我国银行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银行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还不完善
在我国,许多银行并没有制定科学合理的风险治理规划,一些银行在组织结构设计上也存在缺陷。尽管大多数银行在表面上已经建立了多种风险类型的管理委员会,但他们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在数量上要么太多,要么不足,而且都没有明确各自的职能和责任。由于各委员会的职能和责任划分不够明确,也就难以避免管理上的重叠与缺口。
(二)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滞后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是风险管理的主要依据,是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的有力的技术保证。但是,由于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起步时间较晚,导致积累的相关基础数据不足。同时,由于我国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信息披露制度,使得不少企业的财务数据存在基础数据收集困难、公布出来的数据存在一定程度的失真等问题。而且,我国商业银行在信息系统开发上缺乏前瞻性和不连续性,这些都制约了风险管理模型的建立。
(三)风险量化管理技术落后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技术方面还停留在最初阶段。虽然有少数银行自主开发出了模型,但都很简单,而且并未得到实践的检验。一些关键风险管理参数及计量模型,如预期损失(EL)、经济资本(EC)、风险调整后收益(RAROC)等并没有被大部分商业银行所采用,商业银行的市场风险管理更多停留在制度建设与资金计划层面,一些先进的风险量化模型与技术还没有得到普及与有效应用。
(四)风险管理工具缺乏
自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发展迅速,已成为商业银行规避风险、获取收益的重要工具,促进了金融市场稳定发展和金融创新的开展。然而,目前我国既缺乏成熟的金融衍生品市场为商业银行提供对冲利率风险、汇率风险、信用风险的平台,也没有成熟的资产证券化市场供商业银行通过贷款证券化、贷款出售转移风险。衍生金融产品的缺乏,极大限制了我国商业银行通过多样化资产组合来降低风险的可能性,明显制约了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现代化进程。
三、加强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途径
(一)完善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是对公司的管理层、董事会、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权利与责任的制度安排。治理结构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原动力。公司治理从根本上决定了管理层和董事会在公司管理活动中的基本行为方式和利益关系,是商业银行实现全面有效的风险管理的决定性因素。良好的治理结构是商业银行开展风险管理工作的前提条件。我国商业银行可以借鉴国际上先进银行的做法,在制度上建立起现代治理结构和有效的内控体系,这包括建立起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严格的内审制度以及独立董事制度等。
(二)加强对现代风险管理知识和技术的学习
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现代金融理论知识的不断发展以及金融创新速度的加快,出现了大量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与工具,使整个金融体系运行的稳定性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是否采用科学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与工具,已经成为反映风险管理能力高低的重要标志之一。从实践来看,国外先进银行在风险管理技术方面都具有雄厚的实力和巨大的优势。因此,我们必须不断学习西方先进的商业银行风险度量和管理技术,尤其是建立现代风险度量方法和现代风险度量模型,开发适合我国国情的风险计量工具。
(三)加快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高质量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是银行开展风险评估的重要依据。通过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大量的计算、对比监督工作都可以通过计算机自动完成,有利于提高风险管理的效率,并且使得许多以前很难开展的风险监控手段变成现实。我国的商业银行要尽快按照巴赛尔协议的要求建立起独立的、高质量的数据库,加强基础数据的积累,并及时更新数据信息,为国内银行风险的度量和检测提供基础数据支持。同时要不断加大对银行信息系统建设的投入,确保信息系统开发的前瞻性和有效性,使信息系统最终能涵盖银行的所有业务。
(四)加强对商业银行的监督管理
我国的金融监管在一定程度上滞后于实践的发展,为加强对商业银行的监督管理,保障金融安全,需要立法机关和相关的监管部门共同努力。在立法过程中,应进一步加强规划性、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提高立法质量。银行监管机构应当要求银行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以及时识别、度量、监督和控制风险的发生。监管者应对银行与风险相关的战略、政策、程序和做法直接或间接地进行定期的独立评价,还要监督检查商业银行是否建立了完善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是否按要求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以及风险管理部门是否履行了风险监管职责等。
参考文献
[1]黄丽珠.《市场开放条件下中国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与合规风险管理》,金融时报,2007年1月8日.
关键词:银行系统性风险;次贷危机;防范措施
在2011年11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称“总体看当前国内外环境十分复杂,需要密切关注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加强系统性风险防范”。人们注意到,央行这次并未提及“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而首次提到了“加强系统性风险防范”。银行风险中,影响及危害最大的是银行系统性风险,它的传染及逐级扩大效应使得单个银行危机演变成整个银行业的危机,进而有可能引发金融危机。随着经济、金融全球化、自由化的发展,银行业务不再局限于一国,而是扩展到世界范围。所以,对我国的银行业进行有效地监管以加强系统性风险的稳定性是很有现实意义的。
一、 研究意义
目前,关于银行风险的研究比较多,但对银行系统性风险的专题研究还不够系统。关于银行系统性风险的研究大多是在银行风险、金融危机等研究中附带说明,而系统性风险的降低或消除对银行业发展至关重要。基于上述分析考虑,本文将着重对银行业系统性风险及防范进行研究,为银行系统性风险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中国银行业已经提出了加强系统性风险防范这一计划,这说明随着中国经济开放度不断深化,对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的研究己十分重要和紧迫,阻止或减弱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的积累,需要我们制定更加稳健的政策和增强危机处理的化解能力,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保持中国经济沿着持续发展的轨道发展。
二、 银行系统性风险的理论基础
(1)涵义
目前国际上对银行系统性风险的含义尚未明确定论。通过了解银行之间的相互联系及风险传染,这里,将银行系统性风险理解为,个别银行或某几个银行受到其他不利冲击,其损失给系统中的其他银行带来负外部性,当这种负外部性累积到一定程度时,使整个银行系统的基本功能受到影响甚至完全丧失的可能性。
(2)特征
银行系统性风险既有一般银行风险所具有的特征,如风险的客观性、经济性等,也具有自己独特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传染性;逐级扩大性;外部性;风险与收益不对称性。
三、 银行系统性风险存在的问题
1、银行系统性风险传染
自美国爆发次贷危机以来,首当其冲的是银行业遭受巨大损失,这与银行自身的特点相联系。银行系统性风险的传递实际上与银行所处的经济环境以及与客户之间契约的类型有关。进入2008年以后,美国银行业倒闭危机频现,在恐慌情绪呈弥漫态势之下,次贷危机引致的又一轮金融风暴正在逐渐显露并在整个银行体系内扩散。同时,美国金融市场的影响力和投资市场的开放性,吸引了来自美国、欧亚等其他地区的投资者,从而使需求更兴旺。面对巨大的投资需求,许多房贷机构降低了贷款条件,以提供更多的产品。这在客观上埋下危机的隐患。
2、银行体系的脆弱性
银行的债务比重极高,债务资本比率更高。如此高的负债比率也预示着银行是一个相对脆弱的部门,其脆弱性来自两个方面:一是银行负债的流动性与资产的非流动性特征形成特有的经营风险;二是银行赖以生存的存款本身增加了银行经营风险。银行支付清算系统把所有银行联系在一起,从而形成了相互交织的债权债务网络,某单个银行的失败,极有可能导致其债权银行的失败,并由此产生一系列银行的失败。
3、监管手段不协调
银行监管的不同手段通常分开来单独讨论。Acharya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解决银行失败的事后政策如何与事前的资本充足率相协调。在一个风险转移模型中,他阐述了监管手段的不协调实际上会增加系统性风险。他认为遭受不同政权体制救助政策的世界范围内国际银行的统一的资本充足率监管,事实上将会增加系统性风险。从单一机构考察的监管一旦转移到系统的角度,便会引发新的问题,尽管这种问题在单一机构并不存在。
四、 系统性风险的防范
从我国的情况来看,虽然银行监管效率较高,银行体系也较为稳健,短期内并不具备由于系统性风险引发银行危机,但由于我国金融机构相当一部分由国家控股,大部分金融机构在经营理念、行为模式以及风险暴露等方面具有较高的同质性,仍然存在系统性风险的隐患。因此,从长期来看,也有必要建立我国银行业的系统风险防范体系,维护我国银行系统的稳定。
第一,进一步完善微观审慎监管机制。微观审慎监管作为宏观审慎监管的基础,在宏观审慎监管体系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构建我国的宏观审慎监管体系,最重要的工作是进一步完善微观审慎监管机制。在这一点上,微观审慎监管能力和效率应提高,监管能力和效率应与金融业务、创新的发展保持动态的协调。一方面,要加快金融监管法规、制度和机制建设,严防出现严重的“监管死角”;另一方面,要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和人才储备,提高监管当局对资产负债、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等的监管能力和对风险的预警、防范和控制能力;再一方面,要逐步升级监管技术和方法,采用现代的科技手段,对风险予以甄别、防范和处置。
第二,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监管体制架构。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框架,微观审慎监管职能主要由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承担,中央银行也承担了少量的微观审慎监管职能。可以说, 这种监管构架使微观审慎监管机构很难在未来处于主导地位,三会中的任何一家都不具备处于主导地位的条件。作为宏观审慎监管体系的主导部门,必须具备能够宏观把控全局、协调各部门的利益并及时处理金融体系中出现的问题的能力,以保证金融业的安全、稳健发展。在此,中央银行显然最符合这方面要求。不仅如此,由于中央银行独具最后贷款人职能,所以它具有维护金融稳定和实施宏观审慎监管的天然优势。在新的宏观审慎监管架构中,政府应明确中央银行为责任机构,与微观审慎监管机构应实现信息共享,让其负责监控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并定期将分析结果及建议反馈给微观审慎监管机构从而采取适当的措施。
第三,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宏观审慎监管指标。目前对于系统性风险指标和宏观审慎监管指标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这些检测指标并不适合所有的国家和所有的情况。因此,应借鉴国际经验, 设计适合我国国情的宏观审慎监管指标;同时,可以运用宏观压力测试估计出现危机时经济系统可能遭受的损失;宏观审慎监管机构将上述指标及预期损失情况反馈给银行业监管部门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银行业监管部门根据指标情况及建议实施具体的监管政策。另外, 基于我国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发展迅猛,而金融机构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远远不够的现实,宏观审慎监管当局需要针对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要求,通过强化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资产负债、表内表外业务以及金融体系的清算支付系统的监管,设计一个既能促进金融创新又能防范金融风险的监管指标体系。
第四,注重加强对大型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也就是,在宏观审慎监管框架下,要强调对具有系统性影响的金融机构监管的重要性。随着国有大型金融机构实力增强、大型金融控股集团的形成,我国出现了混业经营的格局,有可能出现类似美国的分业监管和混业经营的制度性矛盾。宏观审慎监管部门应重点加强对这类机构的监管。一是强化大型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管理,严防其杠杆率过度上升,确保大型金融机构的安全性;二是注重对大型金融机构的海外投资和资产进行动态监管,协调好安全性和收益性的关系,以防止金融机构的海外风险敞口过大;三是建立相应的信息收集、风险评估和预警系统,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大型金融机构进行风险评估,防范系统性风险。
参考文献:
[1]系统性风险及其防范与控制研究[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2]中国银行业系统性风险防范研究[D].南京农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5.
[3]中国银行业系统性风险预警研究[D].长沙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关键词】银行理财;监管;投资范围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个人资产保值增值需求不断上升,为理财市场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而由代客理财业务特性所决定的高利润,以及外资银行的竞争压力,更是直接导致了个人理财业务成为国内商业银行竞相争夺的市场,进而推动了我国理财市场的飞速发展。2004年以来银行理财市场发展迅速,主要原因有三,首先是国内信贷需求旺盛;其次中国居民财富增长迅速但缺乏投资渠道;最后是对利率市场化的预期促使银行增加中间业务的比重。而监管环境的变化是理财产品投资组合结构变化的主要原因,因此对监管政策的解读十分重要。
二、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概述
理财产品是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所使用的工具,也是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附属品。《办法》中给个人理财业务的解释是“商业银行提供给个人客户的财产管理,投资顾问,财务规划和分析等方面的专业化服务。”
我们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定义是商业银行通过分析客户的财务状况、风险偏好,利用自身的信息资源,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能够帮助客户实现保值增值的资金投资计划。商业银行可以自行设计理财产品,也可以与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合作。
三、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历程
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大致经历了3个时期的发展。
首先,2005年11月以前是理财产品发展的萌芽时期。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逐步兴起。在萌芽阶段,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种类比较单一,发行数量和资金规模都比较小,理财产品基本是投资于商业银行的传统领域,产品风险较小,收益率也比较低,而且相应的监管法规也没有出台。
第二阶段是指在2008年中期之前的这一时期。伴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空前繁荣,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也在加快发展的进程中。一系列与理财产品运作管理相关的法规相继出台,标志着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监管框架开始逐步形成。
第三阶段为2008年中期至今,是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逐渐规范阶段。2008年,由于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全球金融危机爆发,这场风波也迅速波及到了我国的理财产品市场。股票类理财产品不断被暴露出零收益,这些危机事件也及时的给我国理财产品监管部门敲响了警钟,更加规范的法规迅速被制定、颁布。
四、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监管及评析
2005年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两大框架性的基础法规,从此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开始有监管法规依据。
2009年65号文第十八条至第二十条对理财资金投资权益类资产加以限制,截至2009年5月末,各中、外资商业银行存续的理财产品超过4100只,理财业务市场规模达到7000亿元,理财客户达到230万人。但市场风险开始显现,问题也不断暴露。2014年禁止理财资金投资于境内二级市场公开交易的股票或与其相关的证券投资基金;不得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份。
2016年征求意见稿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重新明确了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分为基础类理财业务和综合类理财业务。其中基础类理财业务可以投资于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公司信用类债券、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等资产,综合类理财业务“在基础类业务范围基础上,还可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权益类资产和银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第十六条明确了从事综合类理财业务的银行准入门槛,其中定量指标为资本净额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定性指标为监管评级良好;具有与所开展的理财业务相匹配的专业人员、业务处理系统、会计核算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中及时、准确地笏屠聿撇品信息,无重大错报、漏报、瞒报等行为;理财业务管理规范,最近3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因内部管理问题导致的重大案件等审慎性条件。
这份文件被称为史上最严新规,此前历年文件并没有明确的理财资格准入规定,只是对银行开展理财业务的“三单”要求(2013年8号文第二条)、风险隔离要求(2014年35号文第三条)和产品登记(2013年167号、213号、265号文)加以约束。在上述条文均有效的情况下,该条规定新增了综合类理财业务的投资门槛,不符合硬性指标规定的银行将无法投资非标债券、权益类资产或其他另类资管计划。不过这只是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正式文件中可能有变动。
五、总结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是金融市场发展的产物,不仅为银行自身注入了活力也满足了投资者多样化的理财需求。正是由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触角延展至各个领域,且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本身存在的多种风险,一旦引发,会严重损害众多个人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不仅会挫伤投资者对银行的信赖也扰乱银行系统的稳定性,对银行理财业务的健康发展造成阻碍。我国当前银行理财发展迅猛,但存在许多风险,如今监管政策陆续出台,规范了银行理财的投资范围,可以有效的降低风险与市场无序状态,为银行理财的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郭田勇,陆洋.监管新规促进银行理财产品回归稳健[J].资本与金融,2009.(09):52-53
[2]肖立晟.人民币理财产品:概况、运作、风险与监管[J].国际经济评论,2013(3):93-102
[3]孙晓伟.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监督法律问题研究[D].学位论文,2014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监管;必要性;建设思路
在近些年,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大大的冲击了传统金融体系,同时也给我国金融产业带来了更多的发展契机。而发展迅速必然其中就会有弱点存在,而如何减轻问题,从而加快互联网的健康发展是我们所要认识并探索的问题,通过进行良好的建设,能够进一步推动我国朝现代化社会迈进。
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现状
(一)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现状
目前我国网络第三方支付已经在逐步形成一个体系,通过不断的完善和建立,已将大大的降低了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第三方支付监管主要具有是两个问题,首先是作为主要的监管部门的人民银行在近些年连续的颁发了关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规章制度,这些制度都有效了限制了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一些潜在风险,避免了一些由于监管不力而引发的金融漏洞。其次,支付清算协会针对目前的发展推出了一些规范性文件,有效的预防第三方支付机构所带来的风险,从而使得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能够有效的进行。
(二)众筹融资的现状
我国近几年流行起一种融资形式,叫做众筹,而这种融资方式存在着不规范行为,我国在2014年推行了相关文件对重筹融资进行规范,这项文件的推出对于众筹融资具有很大的限制性,但是众筹已经是非常广泛的一项行为了,文件是难以杜绝的,因此,面对不规范和风险的地方可以进行有效的管理,而不是遏制。
(三)销售渠道业务的现状
销售渠道的业务主要指的就是电子商务,目前,随着生活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人在网络上购物,而一些金融支付机构与互联网销售进行有效的合作为销售机构和金融支付机构都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二、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一)个人会在利益驱使下产生不理智行为
以互联网作为媒介来进行金融交易本身不是面对面的进行交易,存在着很多不确定的因素,在网络上不能够准确的核对交易双方的信息,因此中间产生金融欺诈的行为是非常多的。现在网络上有很多借贷机构,由于出资人不能准确的核对借资人的信息,因此这种交易就存在着很大的风险,而如果被欺骗,那么就会造成巨大的损失,而很多人即使了解其中的风险,但为了丰厚的利息报酬,还是会不惜以身犯险,从而损失的更多,对于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发展是极其不利的。
(二)个人的不理智行为会影响整个市场的不理智行为
个人的不理智投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整个金融市场。例如在购买一些基金或者股票,在投资人出现一些情况急需用钱时,会出售一部分,平台或者其他的消费者会购买和回收,而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人会恐惧发生经济损益,就会将所具有的所有投资产品进行转出,投资者自身处于一种保护自己的理,但是很有可能会引起大量人来转出投资产品,进而对于平台来说是巨大的损失,甚至会破坏市场经济链条的一部分。
(三)市场经济本身存在着缺陷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为了鼓励发展,对于市场建设是比较松弛的。金融最大的特点就是风险性,互联网本身的风险性指数也很高,并且更多的情况下都是隐形风险,而政府很难在问题出现时就发展问题,因此有的时候难以发挥“有形的手”的作用。而金融市场一旦出现问题,所给投资者带来的将是巨大的损失,而资金链条如果断裂的话,影响的就是整个金融体系,而市场本身是制造风险,不负责解决风险,没有及时进行解决,那么对于国家,甚至与之相关联的国家都会是一场灾难。
三、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建设思路
(一)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形势发展的时间并没有很久远,但是发展形势十分迅猛,这就导致目前的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没有监管的状态,风险很大。而面对我国这个巨大的消费市场,建立起完善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是十分紧迫的,因此,我国相关部门应该积极健全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明确,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有法必尊的状态。而我国正处于发展状态,不了解其中的运行,可以借鉴一些其他国家已经建立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来不断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
(二)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组织体系
互联网金融产业所涉及的项目十分广泛,虽然同为一大类,但其中的差异还是很大的,因此,仅仅建立一个互联网金融监管机构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可以学习目前国际上最为流行的分开监管和综合监管共进,我国可以建立不同的监管部门,将不同种类的互联网金融产业分归到不同的类别中,进行明确的分类管理,这就可以充分发挥各个监管部门的优点,从而实现效益最大化。
(三)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的自律管理系统
而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安全本质上还是身处在互联网内部的自律性,这对于互联网金融发展十分重要。一般的自律组织都是地方性的,比如我国的中关村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并不具有规模,但是对于一些金融主体是有很大的影响的,但是毕竟号召力没有那么强烈,因此,我国相关部门应该积极进行互联网金融自律系统建立,结合我国现实情况,可以在下面的自律协会设立多个监管委员,从而不断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结语
随着我国经济和互联网合作的不断深入,不断创新,不断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呈良性的状态,但是新型产品,肯定会带来各种各样的问题,因此,有识之士应该不断深化认识,不断对其进行深化改革,实现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林洁然 单位:河北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1]马晔.资本账户开放背景下影子银行系统性风险及监管模式研究[D].上海社会科学院硕士论文,2015(7):2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