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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生态办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在局内各有关处(室)及局属有关单位的支持和配合下,围绕年初的工作计划目标,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工作任务。现将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生态市建设工作:
1、组织拟定XX年生态省建设年度工作计划。
2、协调相关委办局核实生态市建设指标数据
3、上报省局我市生态市建设工作简报
4、组织哈尔滨市生态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
5、组织编发生态市建设工作简报 期。
二、环保模范城建设工作
1、组织局机关各部门及直属有关单位学习国家总局新下发的“十一五”期间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
2、按国家新标准起草哈尔滨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及对目标责任进行初步分解。
3、组织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目标管理工作:
1、生态省建设及省市长环保目标工作:组织迎接了省政府对XX年生态省建设阶段性目标及省市长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检查,取得好成果,被评为生态省建设及环境保护目标工作先进单位。
2、组织拟定XX年度生态省建设考核目标,并组织落实与实施。
3、省市长目标工作:组织编印了XX年省市长目标专项工作材料汇编。
4、市级工作目标取得了好成绩。经市责任办年初检查考核,我局被评为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同市目标办商定了今年的12项考核目标,并组织落实。
5、区县政府、委办局目标:组织对区县(市)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XX年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代政府起草了《关于表彰XX年度环境目标责任状考评先进单位的通报》;牵头拟定了区县(市)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XX-XX年年环保目标;完成了市长同区县(市)政府、市直委办局签状的有关工作。
6、局系统目标:组织制定了区、县(市)环保局、局系统重点工作目标及对上年目标考核办法进行修改,并分别以哈环综文件印发。起草了对区、县(市)上半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组建局系统各部门目标管理联络员队伍,召开联络员会议,对联络员进行目标管理培训。
7、牵头拟定省委考核我市领导班子指标和市委考核各区、县(市)领导班子指标。
四、环境统计工作
1、指导、协调完成XX年上半年全市环境统计工作;收集上报XX年度社会统计公报环境保护有关数据。
2、上报市统计局XX年度统计年鉴环境保护部门数据及材料。
3、组织、协调完成了环境质量公报的审核工作。
五、城考工作
1、“城考”工作:完成了上年国家“城考”工作综合汇报、指标核定及说明、佐证材料收集审核及上报工作,“城考”结果通过了国家局组织的专家审核。
2、指导4个县级市上报省局XX年“城考”结果,并进行审核上报。
3、指导机关各部门及直属有关单位学习国家总局新调整修改的“十一五”期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
六、其他工作
1、组织首届环境友好型社会成果展
2、创建国家卫生城工作环保目标的综合、汇总、分析及情况反馈。
3、上报XX年度发文电子文挡
4、上报XX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情况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__区20__年主要污染物减排方案》,并将减排任务、项目分别落实到乡办、企业,明确了责任单位。
按照《__区20__年主要污染物减排方案》的要求,今年我区主要污染物cod和so2分别要控制在0.06538万吨和0.1249万吨以下。我区大力实施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监督减排三项措施。截止到6月份,我区已经完成cod(工业)、so2的减排量分别为157.9吨和6.5吨。实现了时间过半,减排任务过半。
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按照《20__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对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重点治理:
1、水污染治理:对列入专项行动的所有企业进行了拉网式的排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一律进行“高限处罚”,对屡查屡犯、长期超标排污的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治理;
2、城区烟尘治理:继续开展城区内超标煤锅炉污染设施治理任务,对106国道、京开路两侧及城区范围内,一吨以下手烧锅炉、茶浴炉、窑炉等燃煤设施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摸清了底数,建立健全了档案。同时对9家大气污染严重且无污染治理设施的燃煤锅炉企业依法进行限期治理或改用清洁能源,大大减少城区内大气中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及粉尘、烟尘的排放量。
3、噪声污染治理。主要针对施工噪声扰民问题,采取突击检查和重点部位巡回检查的方法,严格予以控制,限制施工时间,有效排解了噪声扰民问题。
4、五甲户畜禽养殖户污染治理工作。目前已将任务分解到所属办事处,区环保局将加强对综合治理的督导,确保完成治理任务。
三、生态建设工作
为了继续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巩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成果,今年重点做好1个国家级、1个省级、1个市级生态文明村的创建工作(孟轲乡孟轲集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村,胜利办辛庄村建省级生态文明村,建设办五甲户村创建市级生态文明村)。目前孟轲集村申报材料已上报上级环保部门;五甲户村已完成市级验收,待命名;辛庄村正在积极创建中,待验收。
秸秆禁烧是防止大气污染、保护农业资源的一项重要工作,区政府高度重视。区政府积极召开秸秆禁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工作,积极协调监察局、公安分局、科技局、环保局、畜牧局、林业局六部门成立督导组,督导各乡(办)的工作,并与各乡办签订秸秆禁烧责任书,在此基础上还加大了禁烧宣传力度,营造了良好的禁烧氛围。
截止到目前,我区未发生一起燃烧秸秆及麦场火灾事故和案件。
四、污染源普查与清洁生产工作
圆满完成了历时三年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共普查各类污染源669家,其中工业污染源95家,生活源573家,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1家。五月份省、市污染源普查验收组在组织验收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顺利通过检查验收。
今年进行清洁生产审核的濮阳市百草堂药业有限公司目前正在与评价机构进行积极洽谈,确保能在年底前完成清洁生产审核的任务。
五、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我区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加大了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截止目前,共受理环境违法案件16件,立案6件,结案6件,环境违法案件全部查处到位。
我区高度重视环境监察执法,加大了环境监察执法的力度,加强对重点企业的巡查,确保污染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环境监察执法到位率100%。
六、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
我区严把项目审批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一律不准建设,对污染严重的项目一律不准引进,上半年我区共办理环评审批四家,验收“三同时”单位一家。
今年我区高度重视“濮东产业集聚区”区域规划环评工作,区环保局已集中最精干的业务力量着手“濮东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环评前期基础工作和上级相关部门的联系工作,目前已初步确定了规划环
评单位,这项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中。
七、辐射环境管理工作
按照市环保局的要求,__区环保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辐射及放射性废物的管理规定,成立了专门的机构,并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辖区内放射性污染源及射线装置进行了统一监督管理,并建立健全了环境管理档案。今年我区共发放“辐射安全许可证”5家,正在办理的3家,年底前确保发放率达到100%。
目前为止我区没有一起辐射事故发生。
八、环境工作
根据《县长环保目标责任状》的有关要求,对全年环保工作指标进行全面分解落实。制定了《——县环保局2007年环保工作任务分解表》,将考核目标进行逐一细化,明确责任股站及负责人、完成时限和责任分工,并坚持跟踪问效,局长办公会逢双月听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总结取得的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推进措施,使各项工作指标得到了落实,为顺利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环境管理,规范企业减排
一是按照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省、市关于建设项目的法规、规章,加强了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环保审批关,认真落实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上半年,我局共审批各类项目22项。
二是制定了《——县烟尘治理工作方案》,开展了烟尘治理的前期准备工作。对全县采暖锅炉进了调查登记,在县医院进了除尘设施安装试点工作,效果十分理想,下半年,将在全县推广,彻底改变我县冬季空气质量差的现状,还群众一个清洁、干净的工作生活环境。
三是根据市局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精确测算我县排污指标。严格限制那些污染严重,规模小,没有治理设施的“十五小”企业进入,从源头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三、强化环境执法工作,保障全县人民的环境安全
一是强化环境查处工作。树立环境无小事的观念,对群众反映的案件进行快速、及时、规范办理。今年以来,共办理案件8件,结案率达100%。由于处理及时得当,群众比较满意。
二是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成立了以主管副县长李继明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环保局、工商局、安全局、中小企业局、发改局、司法局、电业局等部门为成员的单位,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在行动中,共开展联合执法检查4次,确定各级挂牌督办案件2家,并逐一落实了整改措施。加大了对松花江沿岸企业的排查力度,对每个排污口建立档案,落实专人负责监测,确保松花江水质安全。
三是加大排污费收缴力度,坚决做到应收尽收。
四、加强环境监测工作,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完成了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检测;完成了对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并准确提供环境质量周报;按季完成了声学环境质量监测;完成了废气污染源监测、废水污染源监测及建筑施工噪声监测。对于重点企业,实行重点监测。黑龙江粤景浆纸有限公司是我县最大的工业污水排放企业,我局对其实行每周一、三、五对其进行严密监测。同时,积极开展计量认证的前期准备工作,目前,仪器检定,基础材料准备等工作都已完成。
五、积极推行环保社区三元管理机制,延伸管理触角
在社区开展了以建绿色社区、建卫生社区、建文明社区、建平安社区为主要内容的活动,在——镇内的社区组建了环保宣传监督员队伍,建立环保宣传监督站。实行社区公众参与机制,在环保审批、环境污染处理等方面,广泛听取社区监督员的意见,特别是环保审批过程中,充分发挥监督员的作用,杜绝环境扰民项目的产生。聘请了社区环保监督员,明确社区及环保宣传监督员和环保志愿者的职责,配戴统一的袖标,根据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开展环保宣传监督工作。
六、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社会环保意识
制定了2007年全民环境教育工作计划,紧紧围绕上级有关环保会议精神和“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主题活动,开展了经常性的环保法律法规宣传。6月5日当天,悬挂条幅10幅,发放传单3000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及时通过环保内网向上报道我县的环保工作信息,上半年共有8条信息被市局采用。省级绿色学校创建工作进展顺利,上半年,我县有3所中小学申报了省级绿色学校,全校师生的环境意识明显增强。
七、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切实加强行风建设
(一)“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工作
2010年6月5日,我区结合“三创一办”重心工作以及围绕“低碳减排•绿色生活”这一主题,组织全区环保目标部门单位集中上街设点宣传,区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参与宣传,在中心宣传点设立污染投诉及建设项目咨询点,向群众发放了我区今年制作的《创模市民手册》和《新天通讯》世界环境日专栏报纸,同时还向群众发放了《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办理程序》、《贵阳大气污染防治法》、《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贵州省市民环保手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贵阳市环境状况公报》等环境保护资料,共计30000余份,使设点宣传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结合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的开展,今年我区在“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中,开展了以“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市、争当生态文明好市民、我参与、我受益、我快乐”为主题的大型公益演出宣传活动,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区长田茂书在演出开始前现场发表了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的讲话,倡导全区人民群众行动起来减少污染,促进生态保护,并对环保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随后由我区少年宫红蜻蜓艺术团、育新社区舞蹈队、林吉、胖虎、姚星宇、杨豫黔、李爽乐等演员为现场观众带来了8个精彩的演出,节目中,主持人还现场对“三创一办”以及环境保护的相关知识向市民进行提问并发放奖品,在这个互动环节中,市民们都积极回答问题踊跃参与,使整个宣传活动达到了声势大、气氛浓、效果好的宣传目的。
(二)完成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
今年我局组织办理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收到的提案、建议共6件,我局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交代,答复率100%的标准。
(三)在全区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
2010年5月26日,为确保环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特成立以副区长*同志为组长,区环保局、区发改局、区监察局、区国土局、区规划分局、区目标办、区招商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小组,并邀请了区人大倪文超副主任、城建环保委及区政协环资委负责人参加,对辖区重点污染企业以及一级水源保护区周边的排污企业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
在检查中,对金龙水泥厂、吉桂电线电缆厂、三江水泥厂、华黔冶炼厂、东郊水厂的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场中发现华黔冶炼厂处于无组织排放烟尘污染的生产状况,由于华黔冶炼厂生产的棕刚玉,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限制类中第十一款二十一条,棕刚玉、绿碳化硅、黑碳化硅等烧结块及磨料制造项目,该厂是否属于国家明令淘汰取缔的项目需由发改部门进行认定。至今区环保局未给该厂办理排污许可证,该厂行为属于无证违法排污,我局已经对该企业的行为进行了现场取证。
(四)绿色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联合教育局、高新路街道办事处开展了绿色创建活动,已经明确今年创建的“绿色学校”为二中及新天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选定振华社区(机关本部小院)为今年的“绿色社区”创建对象,目前创建工作正在进行中。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污染源普查工作 2、完成了普查资料收集整理和档案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环保部、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的《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局派专人分类收集污染源普查纸质、电子文档及声像等普查资料,认真审核后进行了装订、编目、立卷。目前,已经完成24盒污染源普查纸质档案整理。做到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安全存放。
3、完成了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和工作总结的编写工作。根据《技术报告编写大纲》的要求,县污染普查办组织技术力量,集中时间和精力,经过两个月日夜奋战,先后完成约4万字的工业、农业、生活、集中式四类污染源普查技术分析报告和工作总结。
(二)环境管理工作
1、项目审批情况。完成了**锰业、富宇锰业及惠友锰业搬迁环评审批手续的基础工作;配合卫生、教育等部门搞好项目申报的环评审批工作;完成了**县换金茶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兴农茶叶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产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环评审批工作;完成了县中医院搬迁的环评审批工作。
2、环保执法情况。一是查处污染纠份案件。共处理污染纠份案件25件,其中环境污染纠纷3件、县长热线15件、环境7件。二是开展环境专项行动。为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对城区陶瓷行业、有燃煤锅炉的宾馆、规模较大的餐馆,施行整改,制定了《**县城区大气污染整治方案》,开展了城区大气污染整治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对尾矿库的环境监管,巩固治锰、锌行业污染治理成果,防止锰、锌行业污染反弹,制定了《**县环境安全隐患整治专项动方案》,对全县有环境安全隐患的尾矿库进行全面整治。 (三)环境监测工作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环保技术规范的要求,我局按时保质完成了一、二季度的酉水河地面水常规监测;完成了碗米坡库区,大坝、隆头、清水坪点位的枯水期的地面水质全面监测,发出监测报告10份;另外高质量的完成了每月的白岩洞、格则湖饮用水源的环境月报监测并及时编制出监测报告。
(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厂区的“三通一平”及河堤护坡工程已完成施工,累计完成土石方填实约8万立方米,浆砌石挡土墙约6000立方米。目前,厂房和处理池正在建设,管网建设已完成招投标。整个工程预计年底竣工投入使用,营运后可实现cod年减排1058吨,可切实解决城市生活污水污染问题。
(五)环保宣传工作
1、借今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契机,开展了“六.五”世界环境日电视讲话、悬挂标语横幅;制作了《碧水蓝天写春秋》环保专题片,主要从污染源普查、钒矿“三禁”、污染减排、项目建设、机关服务建设等五个方面宣传;在政府宣传窗口——led显示屏上连续一星期播放环保宣传片。从而扩大环保宣传面,增强了人们的环保意识,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2、组织我县中学生开展《2009年第七届全国中学生水科技发明比赛》,要求我县中学生积极参加此项活动,围绕我县水资源保护、节约水资源等方面进行构想。
3、聘请通讯员,实行重奖。聘请《**日报》、《团结报》社记者、通讯员作为我局环保通讯员。凡环保信息、通讯、调研报告等在国家级两办和党报刊物及省、州、县网站及刊物发表的均可获奖。目前,我局已先后在《团结报》和省、州环保网站刊登文章40余篇。
(六)、队伍建设工作 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成立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大会和培训会,开展了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 二、存在问题和建议
环保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影响辖区环境质量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建筑施工、餐饮娱乐业油烟噪声污染较为严重,工业废气扰民问题还比较突出。
2、环境监督管理还没有真正落实到位。没有真正形成统一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三同时”管理还没有完全落实,环境综合整治还没有切实到位。
3、环保能力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依法行政能力、综合执法能力、统一监督管理和协调能力还比较弱,规范化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等。
4、环保宣传教育的投入力度不够,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有待加强等。
三、下半年工作重点
1、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炼钒保持高压态势,防止死灰复燃;继续巩固电解锰企业污染治理成果,严防污染反弹;继续开展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2、继续抓紧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要高标准、高质量、高速度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力争年底前完成日处理生活污水10000吨的污水处理厂一座,铺设污水收集管网8公里。
3、加大减排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根据减排计划,深入企业,督查企业落实减排措施,对国家、省、州重点控制的污染源按季度开展监督性监测,及时掌握减排动态,对减排任务行动缓慢的企业,提出通报,对完不成减排任务的企业,实行停产治理或关闭,确保2009年减排任务全面完成。
年初以来,按照局工作部署,我处对自身目标进行认真分解、落实。负责起草了《松花江流域哈尔滨江段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XX—2010)》,确定了“十一五”期间松花江流域哈尔滨江段治理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完善了我市《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全面开展了饮用水源地整顿及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确定了32家限期治理单位,10家中水回用单位,30家节能示范单位;组织两次大规模的工业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80家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了整改要求。目前,各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现将工作进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制定《松花江流域哈尔滨江段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年初,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XX-2010)》要求,我处组织制订了《松花江流域哈尔滨江段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XX-2010)》,并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十一五”期间,我市将通过实施饮用水源保护、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污染源治理、流域综合整治、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五项工程,强化松花江水污染防控工作,确保流域水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同时,经过我处大量的调查摸底,健全了我市工业企业污染治理项目库。结合国家规划,积极配合省、市发改委,将哈尔滨气化厂等9个点源治理项目、朱顺屯等3个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综合整治项目及文昌三期等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报国家,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目前我市三大类24个项目已纳入国家流域治理规划中,总投资约22.5亿元,争取国债支持6亿余元。
二、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
(一)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界工作。经调查,全市共有35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地表水和地下水)。目前,依兰、方正等县已经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界工作,已报我处备案,其他各区、县(市)正在按要求进行划界工作。
(二)组织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进行整顿。四方台、朱顺屯两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放牧点已被取缔,已对较大的度假村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目前度假村已确立治理方案,较小的度假村由道理区政府负责马上搬迁;程家岗垃圾处理场的整治方案正在进一步论证之中。西泉眼确定了21家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单位,其中在坝里的11家餐饮服务单位已确定了集中治理方案,现正在落实资金;坝外的6家单位限期治理,其余的4家单位计划搬迁。磨盘山已形成了向市政府的汇报材料。
(三)继续开展湖库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宾县环保局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及二龙山湖库内的单位去吉林市松花湖进行调研考察,并最终确定了由吉林市环科院负责对二龙山13家企业进行治理,目前正在制定治理计划。道里区正在组织对太平湖内的单位进行调查,7月初能够完成。
(四)组织饮用水源地污染源治理项目申报工作。朱顺屯、四方台饮用水源地、西泉眼水库、磨盘山水库等保护区内的污染源治理项目共落实了1.24亿的资金支持。
三、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
(一)继续抓好限期治理工作,巩固和提高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水平。年初以来,我们确定了包括哈尔滨气化厂、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哈尔滨华尔化工有限公司、蓝星集团哈尔滨分公司、中石油哈尔滨分公司等100家单位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并依法对哈尔滨气化厂、哈药集团制药总厂等超标、不稳定达标排放废水的32家工业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要求其在期限内限产、限排,安装、改造或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废水达标排放。同时,我们对哈航集团等50余家重点工业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要求限期改造除尘器、型煤炉及清洁洁能源,实现烟尘达标排放,进一步提高除尘效率。
(二)加快推进工业企业的煤堆、灰仓等集中堆放场所扬尘防护设施建设。目前,哈药、哈啤、世一堂等灰棚建设工程已完成;哈热电厂已将粉煤灰储灰场建设工程列入机组扩建项目及除尘系统改造的整体规划中,并确定治理方案,报总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开工建设;哈航厂外道线灰场已确定治理方案,正待集团审核通过后开工建设。其它企业灰棚、煤棚建设工程正在实施中。
(三)在医药、化工企业中开展环境行为评价试点工作。年初,我处组织22家市直管医药、化工行业企业召开工作会议,部署了环境行为评价试点工作,各企业已启动该试点工作。下步,我们将组织有关区县市环保局及相关企业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技术工作培训班。
(四)在流域及重点工业企业中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我处负责组织对流域、重点企业开展了两次大规模环境隐患排查工作。3月13日至17日按照省、市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市安全、城管、水务、供排水等部门成立了三个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组,集中力量深入到各区、县(市)和有关企业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77家存在问题的单位4月14日至4月26日,为进一步落实华建敏国务委员在我省考察批示精神,根据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杜宇新同志部署,我们组织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开展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前阶段排查出存在隐患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对化工、制药、电镀等210家企业进行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问题的3家单位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这两次排查工作,仅全市环保系统就出动1500余人次,检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35处,排查企业近千家。对存在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无应急预案、应急设施不完善等环境安全隐患的80家企业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对存在违法行为企业分别予以了处罚、限期治理。目前已有40余家单位已完成环境应急预案制订、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应急设施建设等整改工作。其它的正在整改之中,我处将加大督办检查力度,确保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单位按要求按时限完成整改工作。 共2页,当前第1页1
(五)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工作。今年我处将在包括54家电镀企业在内的80家工业企业开展规范化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年初,我们组织化工、机械及54家电镀企业召开了清洁生产工作暨内审员培训班。目前,已有30家企业完成审核任务,其它50家审核工作正在进行中。同时,将华尔化工有限公司申报为国家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单位,争取了国家资金和政策的支持。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国家5月份在哈尔滨召开的清洁生培训班。
(六)继续开展循环经济组织实施工作。一是哈尔滨开发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进展顺利,已上报国家;二是利
民、双城、宾西开发区循环工业示范园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正在制定之中;三是省局正式下文确定了龙垦麦芽、惠康食品、哈啤、可口可乐、望江宾馆5个省级循环经济示范点;四是确定了中国石化哈尔滨分公司创建国家级环境友好企业,世一堂、哈啤创建省级环境友好企业,目前正在编写创建方案;五是开展中水回用。确定了哈药总厂、中石化哈尔滨分公司、华尔化工、东轻、生物制品一厂、济仁制药、空调机、宇宙光电子公司、三精制药、哈航等10家企业开展中水回用,到目前为止,哈航、空调机已经完成,其他正在进行中;六是开展节能工作。和市经贸委节能中心确定了哈热、哈发、哈药、世一堂等30家工业开展节能示范工作。目前,各个企业工作正在进行中,到年末,才能统计出节能数据。
[1]
一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总量减排与工业污染防治。
1、总量减排实施了严格的责任制。在修订20*年总量减排计划的同时与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属以上企业签订了64项《污染源限期治理责任状》和《20*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截止目前,64项责任状减排项目已完成30项,占减排项目总数的47%,完成总量减排1533吨,其它34项正在进行当中,有望12月中旬全部完成。为推动结构性减排,关闭了建昌县、辽宁渤海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小造纸企业。强化了总量减排档案建设,召开了3次由相关人员参加的总量减排档案调度会,认真指导全市总量减排档案建设。
2、工业污染防治。认真做好排污许可证的发证、年审及换证工作。上半年市属以上排污企业换发排污许可证28家,年审排污许可证20家,发放排污许可证4家。
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督检查,提高排污企业的排污达标率。先后18次对排污企业进行检查。对污水处理厂不按规定处理污泥的问题、锦西钢管有限责任公司废乳化液未经处理排放环境等问题,均提出了整改意见。
加速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安装进程。制定了20*年度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安装计划。3次组织16家重点排污企业召开了安装在线监测设施调度会。参加省统购的15家企业已有12家企业的在线监测设备已到位,预计7月初安装完毕。
(二)水污染防治。
完成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修改方案。在20*年市政府常务会通过的保护区的基础上,又重新划定了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修订了《*岛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我市城市饮用水源地包括乌金塘水源地、平山水源地、兴城河水源地、烟台河水源地、曹庄水源地、高桥水源地、塔山水源地、建昌自来水公司水源地、绥中自来水公司水源地、杨家杖子开发区水源地、龙源水源地共11个水源地,共有一级保护区63.77km2,二级保护区278.02km2。
向省局提出了关于调整我市水质监测断面的报告。根据《辽宁省跨行政区域河流出市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及补偿办法》(讨论稿),按照这个办法对我市很不利,为此,向省局上报了关于调整我市监测断面的报告,提出了建议:连山河、五里河属于季节性河流多数天数无水,建议不纳入目标考核范围。同意将大凌河建昌段王家卧铺断面、兴城河红石碑入海口断面,纳入考核范围。
组织开展了水源地安全大检查。5月份,对乌金塘水源、平山水原,杨家仗子开发区水源,建昌水源进行了安全大检查检查。从检查来看乌金塘水源、杨家仗子开发区水源、平山水原保护区水质良好,但宫山咀水库一级保护区内的违章建筑依然存在,排污口还没有取缔。
(三)大气污染防治。
截止6月30日,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177天,超标4天,达标率为97.7%,比去年同期提高3.2个百分点。组织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活动,截止到4月15日,在150天的专项整治活动中,全市先后出动执法人员2*5次,车辆776台次,对全市218台茶浴炉、209台窑炉、461台供暖锅炉以及82台工业锅炉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供暖单位除尘设施不正常,加碱或加碱不足等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要求。此外,5月初我们还对连山、龙港、兴城的部分茶浴炉冒黑烟情况进行了随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了处理。上半年完成了9128辆汽车检测任务,占全年任务量的65.2%,达标率为90%,对未达标的车辆进行了限期治理和处罚。
(四)建设项目监督管理。
坚持以环境容量、群众意愿、国家法规为前提,突出保重点,压缩规模小、污染严重的项目为原则。上半年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32项,其中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13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16项,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的3项;这些项目总投资15.4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0.68亿元,占总投资的4.4%。此外,全面落实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制度,积极协调、主动配合上报国家及省管项目的审核、审批工作8项(1000万吨炼油、5000吨煤码头等),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和办事程序。上半年全市完成建设项目环保验收17项,总投资6.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0.18亿元,占总投资的2.9%。
积极推进规划环评工作,完成了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的审查,目前正协调八家子开发区规划环评,高新园区审查后的遗留问题、北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评。打鱼山园区规划环评已获省局审查通过。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执法。深入建设项目现场90余次,制作行政调查笔录26份,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市供暖处、渤海水泥、*岛港集团公司下达了处罚决定,共计罚款26万元。配合辽宁省碧海环境保护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营口市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公司对锦西石化公司汽油质量升级工程、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兴城刘台子风力发电场项目实施环境监理。对*岛百盛钛业有限公司2000吨/年四氯化钛项目、*岛市天然气储配站改、扩建项目等十一家企业的建设项目进行了环境监理。
(五)固体废物与放射源管理。
全面开展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调查工作。摸清我市涉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重点行业共有51家。17类重点行业和排放源我市占10类。组织对全市危险废物焚烧工业企业进行了排查。
为奥运安保工作,组织人员对全市产危废企业19家、利用危废11家进行了全面检查。对19.38公斤的废弃危险化学品进行了集中处置。目前还有95792克正在办理中。
严格危废废物转移审批。半年以来,共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56份,审批转移危险废物23217.7吨,其中向省外转移909吨。
完成了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工作。对我市近100多家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了排查走访,共上报申报登记表21份,摸清了我市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的基本底数,建立了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管理数据库。
为了确保奥运期间放射源安全,与20家涉源企事业单位签定了辐射安全责任书。制定了辐射安全应急预案。收储了7枚废弃的放射源。组织中石油锦西石化分工司办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还有4家正在办理之中。
(六)环境应急管理。
调整上报了我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构,结合20*年环境应急管理情况和20*年各级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下发了《关于做好20*年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环保局制定和完善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放射源使用单位和产生、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制定了应急预案。
完成了我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构成员通讯联系网络建设,网络涵盖了我市辖区内的重点风险源企业、各使用放射源和产生、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调整补充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
协调处置2起突发环境事件。上半年,我市辖区内共发生了2起突发环境事件。一是在2月21日上午10时20分左右,在102国道周流河段锦化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液碱运输车发生了翻车事故,造成了24.1吨液碱全部泄露。二是4月27日,绥中县小盘岭金矿尾矿库发生了溃坝事故。接到报告后,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应急监测、应急处置分队迅速行动,使事件得到了妥善处置。
结合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奥运“反恐安保”演练的机会,组织了市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从启动应急预案、总指挥下达任务、到队伍的集结、协调、事发现场的监测与处置等环节进行了综合演练。
(七)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及定量考核。
完成了20*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及定量考核工作。召开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准备会,协调市建委、公安局、统计局、规划局、水利局、卫生局、发改委、经委、医疗垃圾处理中心等部门和单位,进行了统计编报和汇总。20*年综合得分72.82分,较2006年度的68.*分提高了4.74分,在全省14个地级市中的综合排名第7位,与上年度持平。
指导兴城市完成了20*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兴城市的综合得分42.53分,较上年度39.72分提高了2.81分,在全省17个县级市中的综合排名较上年度的第14位下降到第15位。
(八)环境监察和专项整治。
1、加大了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现场检查和监管力度。一是重点对锦化化工集团热电厂烟尘超标问题、锦西石化分公司不正常使用环保措施造成小南河油污染问题、*岛锌厂烟尘二氧化硫超标排放问题以及兴城东华机械厂精铸公司未经环保审批擅上项目等问题依法提出了立案处罚,同时,对锦化机集团加热窑炉烟尘、恶臭污染等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二是重点清查了市属企业长期遗留的厂中厂问题,依法对化工、化机厂院内没有环保审批手续的恒星硅酸钠厂等两家玻璃水生产企业下达了停产通知,对兴城东华机械厂擅自出租车间无手续生产四氯化钛企业依法责令停产,实施了断水断电。三是对国家和省控重点企业环保设施和治理工程开展了环境监察系数考核工作。
2、认真开展环保后督查工作。对03年以来我市处理的重点环境案件,包括国家和省转办的案件进行了认真排查,确定了28件案件为我市后督察重点案件,建立了后督察台账,召开了各县市区后督察工作动员会,组织各县区对辖区内所涉及后督察重点企业开展了全面排查,制作了详细的影像资料。对存在问题的*岛锌厂西区污水直排入海,东铜冲渣水泄漏问题;建昌虹源及宏跃矿业有限公司污水排放问题以及龙港区天成化工和四星药化气味及污水排放问题,分别下达了整改通知。
3、加大烟尘整治力度。一是出动人员1600余人次对市属取暖锅炉开展了重点检查。对不正常使用环保设施的光明供热站、新远物业公司、正业物业供暖、龙港区经贸局等供暖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罚。对存在问题的民安供暖、天正供暖等及时提出了整改要求。二是强化了晚饭后对城区茶浴炉监督稽查。先后对泓源达洗浴、海兴温泉洗浴总汇、天湖大众洗浴中心等15家冒黑烟单位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三是严厉打击公路两侧冒黑烟现象。重点对高速公路、102国道、高桥至虹螺蚬、锦葫路、连山区至杨杖子等公路两侧开展集中检查,依法对金铭碳素厂、宏业人民浴池冒黑烟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对连山区化工厂对氯苯氨分厂、立增机械加工厂、高速公路塔山服务区等下达了整改通知。
4、强化了水源保护。以乌金塘水库、平山水源、六股河流域、兴城河水源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选矿行业专项整治及严厉打击非法排污企业。全市共出动执法车辆500余台次,执法人员1700余人次,立案处罚5件。取缔非法选矿厂10家。一是组织各县区对水源流域内企业开展全面摸排,全面掌握企业底数。目前我市各水源流域内共有企业168家。二是开展了大规模的监督稽查。先后重点检查了70余家企业,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对存在问题的兴城华茂选矿厂、建昌李亚林选厂、腾达矿业、付敬春选厂、杨效乡东山选矿厂、台集屯宝林选矿厂等21家企业都以书面形式转给相关部门及县区处理。三是继续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各县区对环保设施不完善的尾矿库全部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于6月30日前完成整改任务,确保汛期安全。
5、加强对氧化钼、医药化工、冶炼等重点行业的现场检查。依法对兴城海洲药业有限公司无环保审批手续非法排污行为、虹京钼业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环保设施行为依法提出了立案处罚。并对环保设施存在问题的建昌县宇龙矿冶有限公司、金盛冶炼厂、龙港区锌达实业有限公司、绥中瑞合糠荃有限公司等当场提出了整改要求。
6、加强噪声整治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了中、高考期间噪声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市实施静音工程。一是周密筹划,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做到市、区两级环保部门上下联动。二是深入现场,摸清底数,合理分工。三是严格夜间施工审批,中、高考期间未批准一起夜间连续施工申请。四是主动出击,严格执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开展重点检查,坚决打击夜间违法施工行为,及时制止绥中二建、*岛建安公司等违法施工行为20余起。并依法对中冶京唐一公司夜间施工噪声扰民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五是高考当天,派人进驻我市高考指挥中心,随时准备处理考场周围环境突发事件。中、高考考试期间未发生一起噪声干扰事件。
7、强化了对“三河”排污状况的监督检查。年初,就将“三河”两岸企业的检查纳入到全年工作计划,每月提交检查报告,对五里河的检查结果每月上报市政府督察室。通过检查,2月份针对锦化集团九号复线出现泄露,部分污水直排小南河行为,做到了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九)生态保护和清洁生产。
成立了*岛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启动了*岛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和建昌县生态县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推进了畜禽养殖业废弃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工程,兴城华元牧业有机肥厂、建昌县喇嘛洞镇敬华有机肥厂有望下半年投入生产,生产后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以推广。积极推进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建昌县魏家岭乡、绥中县沙河乡创建的1000吨有机食品加工基地于5月份通过了有机食品基地的认证,获得了认定证书。制定了《*岛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了兴城岛乡等9家单位为省级环境优美村、镇的上报工作。
积极推进全市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完成了锦西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中石油锦西石化分公司等3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按照省局要求,重新确定了锦西铁路洗罐站、*岛市食品公司等十七家企业为我市20*年重点清洁生产企业。
进一步协调和督促“十一五”期间我市15个碧海行动计划工程建设项目的落实工作。对全市废水排放量在100万吨/年以上的直排海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对新区3万、老区7万吨污水处理厂加氯装置未按设计要求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情况,下达了限期整改。
(十)政策法规及环境。
上半年对环境违法行为立案28件,处罚22件,送法院强制执行案件6件;完成人大、政协议案提案22件,截止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见面率100%,满意率95%。接待68件,处理率100%,结案率98%。在案件的处理中,严格做到重点案件不放松,特别是对影响面广、领导和群众都关注的案件,责成专人负责一抓到底。拟制完成了《*岛市环保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及制定说明书,已上报法制办进行审核。
(十一)环境宣传教育。
环境宣传教育主要以污染物减排、饮用水源保护、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等工作为宣传重点,在各级媒体上发表宣传报道104篇。以“6.5”环境日为契机,开展了宣传板巡展和签名活动;在《*岛日报》刊登了“绿色奥运环保先行”的主题文章。积极开展了“绿色系列”创建活动。组织曙光小学、绥中利伟高中等5所省级绿色学校校长参加了省宣教中心举办的“绿色学校校长论坛”。
(十二)环境监测。首次完成省、市、县三级监测联动模式,使投资189.3亿元的锦西石化1000万吨炼油项目得到了高标准的监测保障。完成了6起应急监测保障任务。
(十三)污染源普查。自*年10月份成立*岛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以来,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大会,加大宣传工作的力度,培训专业技术人员487人。截止5月31日,共清查出污染源4563个,填报21729家基层表,入户率100%,高标准完成了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初报任务。
(十四)机关作风建设。上半年我们重点加强了机关素质能力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一是组织科以上领导结合岗位分工每人为机关全体同志讲一课;二是组织了第二届全市环保系统乒乓球比赛;三是结合建党87周年举行了文艺汇演;四是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重点抓了办公秩序、环境卫生、值班值宿、车辆管理、伙食保障等一系列制度的落实。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难度还很大,问题比较突出。污水处理工程还有部分没有动工;钼冶炼改造只有5家在进行改造,其余11家还在观望之中;中冶*岛有色金属集团公司东铜二氧化硫改造项目处于半停顿状态。
二是部分企业超标排放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控制,茶浴炉偷着烧煤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冒黑烟的现象时有发生;环保设施不运行,直排问题还很严重,水源保护区内直排口还没有取缔。
三是一些建设项目未批先建,不执行“三同时”制度问题仍然存在。
四是农村面源污染日趋严重。农药、化肥、畜禽养殖、乡镇企业等对土壤、地下水、农村环境构成的污染防治任务异常艰巨。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抓好污染物减排工作。
一要抓好工程减排项目的落实,确保年底前完成任务。
二要加强源头控制,把污染物减排指标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新建项目不允许突破总量指标,对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实施“区域限批”。
三要继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烟尘整治及对城区内茶浴炉的专项整治工作,解决冒黑烟的问题。加大汽车尾气的监察力度,严格控制高污染农柴车进城,重拳打击“黑尾巴车”上路。
(二)继续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对水源地周边及上游地区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水源保护区内各种开发建设活动,取缔所有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
(三)继续推进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抓紧抓好生态市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生态功能区的划定。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的问题,协调县(市)区在乡镇设立环保机构,安排专人负责环保工作,防止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继续推进畜禽养殖业废弃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工程,认真总结兴城华元牧业有机肥厂、建昌县喇嘛洞镇敬华有机肥厂的成功经验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四)加强固体废物和放射源的安全管理工作。7月1日起停止危险废物进出我市,确保奥运期间的环境安全。督促医疗垃圾处理厂加快改造进度。继续开展好辐射安全的管理工作。
(五)加大排污费收缴力度,做到依法全面足额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