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 >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时间:2022-03-03 04:44:51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一、总的要求
以实现村庄整洁、道路整洁、河流整洁、田园整洁和办公休闲区整洁、工贸旅游区整洁为目标,突出垃圾污水治理、街道庭院改造、绿化美化提升,全面落实保洁经费、保洁设施和保洁队伍,建立健全设施维护、卫生日常保洁长效机制,努力创建天更蓝、水更清、田园更整洁、村庄更美丽的农民幸福家园。
工作中要坚持如下原则:
――梯次推进的原则。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经济基础、不同民俗文化特点,实行梯次渐进式整村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县级主体的原则。建立省加强指导、市(州)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落实好县一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加大投入,强化政策支持。
――部门协作的原则。发改、财政、农业、住建、环保、卫生、妇联等部门密切配合、协同动作,形成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合力。
――农民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村“两委”和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建立村规民约,落实生活垃圾清理和环境卫生日常保洁制度。
二、主要任务
整村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主要任务是:
(一)抓好村庄环境整治规划。以治大、治散、治乱为重点,科学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制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年度计划,突出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完善基础设施,提高社会事业服务水平。
(二)整治农村垃圾污水污染。坚持不懈地开展春秋两季农村垃圾专项整治活动,抓好农村环境卫生日常保洁。
1.清垃圾。清理公路主干道及村内街道、房前屋后、村庄周边、公共场所的各类积存垃圾,解决好垃圾围村、围田、围路问题。特别是沿公路线、铁路线、旅游线和环城镇周边的“三线一环”地带,做到无积雪残冰、无垃圾、无树上浮挂物。
2.清柴草垛。清理乱堆乱放的柴草垛,统一堆放在房屋下风头,远离村屯房屋,尽量避开公路视线,整齐美观。
3.清粪堆。清理村内街道两旁和田间地头散落堆放的粪堆,发酵后肥田。农户饲养的畜禽新产生的粪便要及时清运到屯外,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屯内空气。
4.清院落。清理院落内私搭乱建、墙壁乱涂乱画、室内环境卫生不整洁问题,规整院内堆放物品,做到室内、院落整齐清洁、明亮舒畅。拆除残垣断壁与废弃的棚架、圈舍和仓房等。解决好“地趴粮”问题。
5.清路障。清除村道和屯内街路边堆放的红砖、砂石等建筑材料,清除废弃的农用车、建筑废料,清除木头杆子和木头疙瘩等。
6.清沟渠。道路两侧建有排水沟,河岸两侧砌浆砌石。清理村道、屯道、巷道两侧的排水沟和村内小流域、河流等内的垃圾污物,保持排水通畅。
7.清死角。清理城郊、镇郊、村屯相邻地带、公铁路区间相邻地段的卫生死角,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管理责任,确保环境整洁。
8.清小广告。清除内容低俗、不健康的户外广告和各种推介产品的野广告,根治乱贴乱画,治理墙面“疥疮”。
9.清病死畜禽。清除丢弃在村庄周围、路边沟、沟塘河渠里边的畜禽动物尸体,实施填埋处理。
10.大力推进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畜禽粪便培肥地力,建筑垃圾用于平整道路,柴草等综合利用,废纸和废塑料回收利用,依法依规处理废弃电池、医疗垃圾、农药瓶子、废弃日用化学品、丢弃化纤衣物、病死畜禽等有毒有害垃圾。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
1.维修农村道路。通村、通屯的砂石路和土路要逐步实现水泥路、柏油路硬化,加快推进对破损农村公路的维修和重建。
2.整修农户房屋。加强现有危房改造,有条件地方对砖瓦房统一更换彩钢瓦、墙面保暖和粉刷涂料,更换塑钢门窗等。
3.整治围墙大门。对现有破损和断条的围墙大门,做好修新和改造,有条件的建设高标准的围墙大门或栽种绿篱。
4. 建设垃圾场点。根据村庄大小和人口规模,合理设置垃圾临时收储场点、配备垃圾转运车辆、设置垃圾箱等。
5. 改造农村厕所。积极推广水冲厕所,达到村屯、农户无臭味,减少蚊蝇繁殖,切断病虫害传播。中心村屯要建标准化公共卫生厕所。
6. 推进人畜分离。结合改圈,推广建设远离村屯的畜禽养殖小区,推进牲畜、家禽标准化集中饲养,逐步杜绝散放散养。做好畜禽粪尿无害化处理。
7.综合利用秸秆。积极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和燃料化,禁止野外焚烧秸秆。
8.保护水源地。村屯地表水没有污染,无异味、臭味,排灌沟、渠,河、湖、水塘等里边的水保持清洁。清除用于农村饮用水的河流、塘坝、泵站等水源地各种化工污染源、建筑垃圾污染源、畜禽粪尿污染源,防治污染,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
9.加强绿化美化。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屯四周、道路两侧绿化美化,荒山、荒坡、荒滩、荒沟种植树木,有条件的打造村屯景观带和花海旅游基地,推进整县美化。
10.推进村屯亮化。主要街道、巷道和庭院大门两侧设立路灯,主要街路的商铺、企业设置美观灯饰。积极推广节能灯和太阳能灯。
11.规范公共场所建设。村部、村卫生所、村小学、休闲广场和其他公共服务场所,既要美化亮化清洁化,又要整齐规范有序。
12.绘制文化墙体。墙体可绘制各种有益健康、文明、向上的宣传画,村部、健身广场等地方可设美观整齐的村务公开栏、各种宣传栏。
13.有序管理小城镇、农贸集市和旅游景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环境卫生管理,保证垃圾及时清运、环境卫生整洁。
(四)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体制和机制,逐步做到有经费、有队伍、有手段、有制度。
1.强化经费保障。要多渠道解决经费保障问题,积极探索建立县乡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住户适量付费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确保农村环境整治的成果能持续发挥作用。
2.建立保洁队伍。集镇和农贸集市要配备充足的环卫人员,以解决好人流大、垃圾多的问题。有条件的要设立公益岗位,解决环卫人员的后顾之忧。村组要雇佣保洁人员,落实好保洁费用和垃圾清运责任。各地要积极探索利用公益性岗位解决农村保洁人员短缺问题。
3.完善相关设施。村组要配备必要的垃圾清运车辆,设置必要的垃圾箱,按需要建设垃圾堆放点、分类场所和填埋场地。有条件的地方,按照分类、密闭、压缩要求,升级改造现有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和运输设施、设备。
4.健全管护制度。完善村规民约,建立设施维护和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全面落实“五包”、“八不准”,即: 农户包新建院墙大门维护,包门前街道卫生清扫,包清除积雪,包花草树木成活和路灯管护,包路边沟清理;不准乱垛柴草垛,不准乱堆放粪堆,不准乱扔垃圾,不准在墙体乱写和张贴广告,不准畜禽散养乱跑,不准随意焚烧秸秆,不准在庭院内外随意摆放物品,不准在街路随意停放车辆。
三、实施步骤
整村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启动申报阶段:1~2月份,有意向开展整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行政村,向县(市、区)提出申请,填报相关材料和表格,报省备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3~6月份,集中开展春季农村环境整治攻坚战役,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三)建章立制阶段:7~11月份,推动各行政村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农村设施维护和卫生管理日常保洁长效机制。
(四)检查验收阶段:12月份,对整村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提出整改意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力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整村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重点部署,统筹安排,落实责任,全力实施,确保全面完成任务。
(二)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市、县两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统筹政府性基金和公共预算各项资金来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调动乡村和农民积极性,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资格局。鼓励引导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通过捐赠物资、捐建、捐款、提供志愿服务等形式,参与和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1.组织督导,切实发挥各级组织的领导作用
为了切实加强对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里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16个部门为成员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东辽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明确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乡镇和行政村、职责部门也建立了相应的领导组织,在村级还成立了理事会和监事会,进而在全县形成了县、乡、村三级组织网络和部门联动点面结合的工作机制。同时,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进行,东辽县还成立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督导组,建立了“一季度一调度、半年一通报、年终一评比”的督查和考评制度,加强了对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检查指导,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解决,以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步伐,不断探索和积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模式和经验,总结成功经验,推广典型做法,有效地促进了我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全面开展。
2.宣传发动,切实发挥宣传手段的导向作用
坚持群众自主、政府主导,这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也是必须遵循的工作方法。东辽县把尊重群众意愿,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贯穿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全过程。在促进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方面,东辽县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加强宣传,提高主体意识。专门抽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业务素质高、组织能力强的人员组成宣传组,驻村入户面对面地宣传讲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意义目的,印发《东辽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宣传手册》,做到每户一份;二是在县电视台开办专栏节目,注重导向宣传,通过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层层发动,使全县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美化绿化活动深入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参观典型,提高参与意识。通过组织群众外出参观学习和典型现身讲解等形式,让参观的群众深受教育,使群众自觉投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之中来;四是强化村规民约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的实效性,切实增强村规民约对群众日常行为的规范引导和约束作用,全面提高了村屯的乡风文明程度,推进了民主管理进程。
3.创新机制,切实激励农村干部群众的参与意识
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为了调动农村干部和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我县制定并实施了《东辽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奖代补实施方案》,在村屯道路硬化、石砌边沟、卫生厕所、农户院墙改造、固定垃圾点、垃圾填埋场等方面实施以奖代补,县财政每年设立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代补,“以奖代补”政策面向全县所有村屯,从而形成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强大动力。2009年以来,除了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纳入全县新农村建设以奖代补项目以外,还把每年作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年,切实开展有声有色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2012年,东辽县又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奖代补机制。研究并下发了《东辽县乡镇小街环境卫生整治以奖代补实施方案》,将乡镇小街街路硬化、甬路硬覆盖、石砌边沟、固定垃圾点、固定农贸市场、乡镇小街保洁队伍建设纳入以奖代补范畴,更加激励了乡镇小街经商企业和居民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积极性。
东辽县还研究制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管理办法,在着力探索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方面做文章,使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经常化。一是建立保洁制度。使用省补新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为每个省级新农村示范村购买了1台垃圾运输车、1台铲车、1台钩机等保洁设施,安装了固定垃圾点,建立了垃圾填埋场,由专(兼)职保洁员进行公共用地的清扫,其费用由受益村民筹资自付;二是建立投入机制。通过交通、住建、卫生、环保等部门,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为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供整治资金;三是制定有关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的村规民约,约束不卫生、不文明、不健康行为,提高人们的卫生意识。
4.分步实施,切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乡镇政府、村委会、相关部门按照《全县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方案》和《全县美化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了符合本地实际、本部门工作特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美化绿化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在坚持“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统筹兼顾、分步实施”原则的基础上,既抓镇容村貌环境卫生治理,又抓镇域村屯美化绿化,双管齐下,分线作战。在镇容村貌整治方面,以治“差”为重点,在环境卫生整治方面,以治“脏”为重点,在镇村干路整治方面,以治“杂”为重点,在交通秩序整治方面,以治“乱”为重点,在环境污染整治方面,以治“污”为重点,在公用设施整治方面,以治“弱”为重点,在地块整治方面,以治“裸”为重点,在丑陋行为整治方面,以治“丑”为重点,通过净化、美化、绿化、硬化、亮化等综合整治措施,推动了我县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美化绿化活动的扎实开展。我县还从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最容易见成效的事情抓起,把村屯整治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以“六改四普及”(改路、改房、改墙、改水、改厕、改环境,普及清洁能源、普及有线电视、普及太阳能、普及自来水)为抓手,优先解决涉及到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并在全县组织开展了绿化美化一条街、绿化美化一条路、绿化美化一个村屯、绿化美化一条河的“四个一”绿化杯竞赛活动,使全县的生态条件得到了极大提高。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农村环境“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突出重点,集中资金,连片整治,着力解决整治示范区的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问题。通过连片整治示范,在农村环保法制建设、改善机制创新、农村环保实用技术推广等方面形成典型示范经验,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的有机结合,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二、整治范围
纳入今年我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镇(区)是:近湖、建阳、颜单、恒济、九龙口、芦沟、沿河和开发区等8个镇(区),涉及123个农业村(居),总面积达547.4平方公里,总人口33.7人。
三、整治目标
通过一年时间整治,有效削减整治片区环境污染负荷,彻底改变农村环境质量,真正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走上环境优美、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之路。具体指标为:示范区直接受益人口达33.7万人。农村人口受益率达100%,生活垃圾清运率达100%。
四、整治内容
实施“组保洁、村收集、镇集中、县处理”的四级运作模式,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系统,逐步达到农村生活垃圾全部实行集中无害化处理。
五、整治措施
1.村庄垃圾收集处理工程。通过在村庄建立垃圾池、放置垃圾桶等方式,将农户垃圾进行集中堆放和贮存,以村为单位建立集中清运点将垃圾收运至镇垃圾中转站,由县规划城管部门负责将垃圾集中运输至有关场所进行处理。渗液实行集中清运处理。
2.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以建立健全村庄垃圾收集转运体系为基础,组织环保、财政、住建、农业、卫生、水利和交通等县直部门和受益镇村进行协调,整合资金集中投向示范区域,联动开展道路硬化、清淤、改厕、绿化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改善示范区农村人居环境。
3.农村环境管理体系工程。提升农村环保的管理能力,在示范区行政村中开展农村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所有村都设置专、兼职环保监管员,并开展经常性培训,培养一批农村环保人才。建立环保设施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和经常性维护,形成长效、规范、科学的管理制度。完善河道保洁、垃圾清运等长效保洁队伍,落实长效保洁措施。
六、整治步骤
1.制定方案阶段(2011年6月20日—7月20日):各整治工程的牵头部门和有关镇(区)根据整治计划进行现场勘察,编制详细的科研、施工方案和图纸,完成必要的立项和审批手续,做好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也要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使群众知晓连片整治的内容,做到支持整治、拥护整治、参与整治。
2.实施整治阶段(2011年8月1日—10月30日):在连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镇(区)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负责镇垃圾中转站、村集运点和垃圾池的建设工作,规化城管局和环保局等部门负责购置相关车辆。所有的工程项目和相关设置均在预期内完成。
3.考核验收阶段(2011年11月1日—11月30日):由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对建成的项目进行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进行整改,迎接中央和省、市对项目的检查验收。
七、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连片整治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县环保、财政、水利、农业、经信、规划城管、审计、国土、交通、监察等相关部门和相关镇(区)领导为成员,统一组织和协调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局,负责整治工作组织、实施、督查和考核等。相关单位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明确责任分工。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文件精神,切实履行职责,主动积极帮示范镇(区)解决实际困难,确保示范项目按期保质完成。各示范镇(区)要履行示范工程项目直接责任人责任,不但要建好工程项目,更要营运好工程项目。确保示范工程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3.加大资金投入。按照“中央补贴、省级配套、地方配套、镇村自筹”的资金四级筹措模式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在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的同时,加强县级财政的支持力度,整合各部门涉农资金形成合力,采取各种措施鼓励经济条件较好的镇村拿出部分公共积累和镇财政资金对环境治理项目予以支持和补贴,鼓励企业、社会资金参与治理。
一、完成主要工作
(一)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意见》(川城乡治〔XX〕1号)和遂宁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关于做好XX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遂市整治〔XX〕1号)要求,制定了遂宁市环境保护局《XX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遂环发〔XX〕4号),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组织保障体系。
(二)加快我市小流域环境综合整治进度。XX年4月,市委副书记杨天宗在遂委督办〔XX〕42号文件中批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核心和关键在治理本源上。明确三县两区要加大小河流综合治理。按照天宗书记指示,我局成立专门工作组,下发遂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小流域水环境污染调查工作的通知》(遂环〔XX〕101号),要求我市三县两区现场摸底所辖范围内所有小流域水环境情况(包括各乡镇的生活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等)。6月初,局党组召开党组会,对各县区上报的小流域水环境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并以大英县郪江河和射洪县沈水河两条具有代表性的小流域作为污染治理试点,于7月编制《遂宁市重点小流域污染治理方案》,呈市委、市政府审议。目前,各县区正按《实施方案》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三)督导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治理进度。XX年我市农村环境连片治理分三项内容:重点示范区、典型带动区和国控出川水质断面环境综合治理。涉及三县一区(射洪县、蓬溪县、大英县和船山区)11个乡镇30多个村,投资总额4500余万元,其中中、省补助专项资金2472万元。1-8月,我局对综合整治项目进行了5次督导。目前,项目按工程进度持续推进中。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点多、面广,治理难度大。随着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和各种人为因素影响,农村点源、面源污染危害日趋严重,导致耕地退化,同时自然环境日益恶化,严重影响农村生活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难度加大。
(二)自然灾害导致治理效果不明显。6月30日,我市发生特大洪涝灾害,淹没了大片村庄、冲毁了已综合整治的项目,给农村生活居民的生活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治理效果表现不明显。
三、下步工作打算
各村、各单位:
为持续提升农村环境建设和管理水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镇村人居环境一体化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路
以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为目标,统筹规划,整合项目,加大投入,逐步提升,着力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全面运行村庄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打造“路净、庄美、水清、岸绿”的生态宜居村庄。
二、工作目标
提升村庄环境整治水平,实施区域范围内交通道路沿线环境治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运行机制,强力推进长效管理全覆盖,确保列入今年省验收名录的11个行政村通过省级验收,力争创建1个三星级康居村。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整合项目、统筹建设原则。整合财政一事一议、农桥建设、农村改厕、村庄绿化、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农村体育设施提档升级工程等项目,加大村庄环境整治基础建设,进一步提高村庄环境整治水平。
(二)坚持提质扩面、综合治理原则。对已开展过整治的村庄进行环境再提升,注重交通道路、河岸沿线的环境治理,重视镇村结合部等重点地段卫生环境治理。
(三)坚持建管并重、长效管护原则。继续实施村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加快落实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和村庄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村庄环境整治成果。
四、重点工作
(一)持续推进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村庄桥梁、道路、停车场等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力度,各村要按照村庄整治提升的要求,加快推进一事一议、农桥建设工作,不断改善居住和出行条件。加强村庄健身场所及健身器材更新建设。加快改厕进度,加大公厕建设力度,改善农村卫生条件,未进行过户厕改造经申报批准纳入2014年省改厕项目的行政村,可在户改厕范围内,新建3-4座公厕。扶持村级污水处理和垃圾中转设施建设,以整合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为抓手,分年度推进村级污水处理、垃圾中转设施建设、畜禽粪便处理等项目。开展绿色家园建设,对村庄道路、河道实行全方位绿化,确保有路有树、有河有树,提高村庄绿化水平。争创1个绿化示范村,3-4个绿化合格村。
(二)着力提高村庄环境整治质量。各村要认真组织开展“整治回头看”,采取现场排查、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逐步拓宽整治覆盖面,促进全村范围内环境整体提升。对去年上半年开展村庄河道疏浚的5个村有结转任务整改到位的,核发剩余30%的市补考核资金;对去年下半年开展村庄河道疏浚未验收的6个村实施跟踪监督,确保完成土方任务,通过市级验收。列入今年省验收名录的11个村,要对标补差抓完善,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加强长效管理,确保通过省验收,对未通过省验收或长效管理未通过市级验收的,扣发5万元补助资金。对已命名的三星级康居村,要在挖掘特色上下功夫,探索与农村产业发展相适应的途径,促进村域经济同步发展。已命名的二星级、一星级康居村,要对照更高等级康居村标准,完善设施,提升功能。
(三)全面落实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各村要结合实际,合理制定方案,建立卫生保洁、垃圾转运、绿化养护、河道管护、公共设施维护“五位一体”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按照有长效管护队伍、有长效管护设备设施、有长效管护职责、有垃圾处理途径、有监督管理制度“五有标准”,重点突出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建设和垃圾填埋场规范化建设,整治沿路沿河垃圾,构建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和村庄环境长效管理体系,巩固村庄环境整治成果,提升村庄环境长效管理水平。按照省定农村人口每人32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配强工作队伍,持之以恒抓好农村环境整治和长效管理提升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方式,引导群众参与、支持、配合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引导群众强化环境卫生意识,逐步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镇政府将适时组织会议,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协作联动,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全镇环境提升及长效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明确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是组织实施农村环境治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整治方案制定、工作计划安排和项目组织实施。镇整治办牵头组织考核验收;财政所负责资金的管理以及一事一议、农桥建设管理工作;水务站负责村庄内河道疏浚完成情况考核工作;卫生院负责指导农村厕所改造工作;林业站组织开展绿化示范村、合格村创建活动;文化站负责指导健身场地建设和体育健身器材安装使用;环保办负责督查指导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设;镇纪监部门负责村庄环境整治水平提升和长效管理落实的效能监察。
近年来,我县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改善农村生产和人居环境,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农村环境状况不断改善。但是,农村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活污水普遍未得到有效处理;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长效管理机制还未健全;畜禽、水产养殖污染依然严重;农业面源污染未得到有效的防治;局部地区重点行业污染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环保宣传和农村环保协管员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农村环境保护是我县环境保护的主要组成部分,是着力解决影响广大农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问题,是提高经济发展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的重要内容,是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生态支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生态省发展战略的重要基础。全县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创建活动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建设摆上重要位置。
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实施“生态”的战略,紧扣“应先行、走前头、争上游”实践载体,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为原则,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为基本任务,加快推进生态创建,促进我县生态良性循环,构建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生态宜居型的城市组团。
(二)主要目标
通过持续开展三年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创建活动,至2012年底前,农村环境污染得到较好的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得到较好的治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恢复与建设取得较大进展,重点区域环境质量明显好转。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0%以上,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0%以上,开展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20%以上,开展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的行政村比例达到80%以上,生活用能中清洁能源所占比重达到4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6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分散养殖户建设有沼气池,工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80%以上。全县“四绿”工程达到市要求,60%的乡(镇)街道、30%的村(居、社区)完成市级以上系列生态创建。建成农村三级环境管理机构,环境监管能力得到持续加强,公众环境意识得到提高。
三、围绕农村环保工作重点,解决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
(一)深入开展流域(段)水环境综合整治
要按照县政府关于流域(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政文〔〕80号)的要求,持续深入地推进我县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效遏制我县支流(内河)水质恶化趋势,保障饮用水安全。
1、以整治畜禽养殖污染、生活污染为重点,加强干流沿岸村镇及各乡镇境内所有支流(内河)的综合整治,逐步改善支流(内河)的水质。
2、继续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和建设
一是加快实施县、建制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管理。年底,各级政府要加强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排查,拆除水源地保护区内与水源地保护无关的违法建设项目和排污口,设置饮用水源地地界标志、宣传告示牌及水源保护区隔离设施,重点要抓好溪源宫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治理和三溪口水库的围网建设、生活污染治理及关闭取缔福清调水源地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的码头及与供水无关的项目;建设二级保护区内生活污染处理设施,加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农田退耕等工程措施;制订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至年底前,成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二是加快乡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建设。各地政府在年6月底前完成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调查与卫生评估、水源地划定及规划编制并上报;至2012年底前,完成乡、村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成立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制订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及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二)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
1、制定县畜牧业发展规划。县畜牧渔业局在年底前完成全县畜牧业发展规划编制和规划环评工作,上报县政府批准实施,将全县畜禽养殖总量分解落实到相关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并依照所下达的养殖总量控制和布局规划,积极引导养殖场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2、加快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各地政府根据《市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划定方案》和《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在年底前,依法取缔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完成禁养区外超标排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整治,特别是高速公路两侧、青口片陶江流域及支流两侧、荆溪镇荆溪、桐溪上游、上街溪源宫水源保护区的畜禽养殖场;建立畜禽养殖长效管理机制,对无法达标排放的养殖场依法予以关闭,对未完成治理任务和出现回潮的地方和责任人,予以通报并严肃追究责任。山区、半山区乡镇要根据畜禽养殖布局规划,合理安排,加强管理,防止畜禽养殖无序盲目的发展,造成环境污染。至2012年底前,全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3、严格审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县直各部门在实施全县畜牧业发展规划前,暂停审批新建、扩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
4、加强分散畜禽养殖管理。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控制可养区分散养殖规模,分散养猪存栏原则上不得超过3头,且必须配套建设沼气池,通过沼气、堆肥、无害化畜禽粪便还田、生态养殖等综合利用方式,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5、制定县水产养殖规划,加强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县畜牧渔业局在年底前,完成本辖区的水产养殖产业规划编制,并报本级政府批准实施;通过推广名优新品种和生态养殖模式,扶持和壮大一批生态型养殖企业和加工基地。各乡镇街道政府在年底前全部取缔现有分布在干流的投饵类、施肥类网箱养殖,年底前,要依法取缔和搬迁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水库、敏感水域养殖、无证经营、不符合水功能区划的水产养殖。
(三)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全面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
1、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制定规范化管理机制。在底前南通、青口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运行;荆溪污水处理厂应按照小城镇建设的要求,对选址规模进行进一步论证,争取年内动工建设。加快完善青口汽车城污水处理厂、上街大学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完成汽车城内所有企业污水、上街旧城区和南屿片区的污水管网接驳工作,污水处理负荷率达到60%以上。各乡镇街道政府在年底前,完成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乡(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和截污工程建设;结合生态县创建活动,分批在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中同步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并进行规范化管理,至2012年底前,全县开展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比例应达到20%。
2、加大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建设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年各乡镇(街道)建成1座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年底前,完成80%乡(镇)和80%行政村垃圾整治工作。
3、大力推广使用农村卫生户厕。各地政府要积极实施农村卫生户厕建设整村推进模式,加快卫生户厕改造,至2012年底前,全县农村卫厕普及率达到50%以上。
4、提高农村清洁能源使用率。各地政府要加强农村清洁能源使用推广,因地制宜,积极普及电能、沼气、秸秆、太阳能、水能、风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及天然气、清洁油等化石能,减少薪炭使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至2012年底前,全县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40%以上。
(四)控制农村重点行业污染
1、规范工业集中区建设,加强污染整治。县直各部门要加强农村新建项目的审批管理,规范工业区管理;县经贸局负责制定各乡镇街道制定工业集中区整治方案,并指导推进工业集中区整治工作。至2012年底前,全县乡(镇)、村工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80%。
2、加强工业污染重点行业整治,对列入工业污染整治重点的重金属、造纸、制革、制药、纺织印染、化工、食品加工(包括定点屠宰企业)等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治理,对超标排放或不能稳定达标企业列入限期治理企业名单,并严肃查处企业偷漏排行为。限期治理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予以关闭。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深入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促进废水的减量化、再循环和再利用。
3、加强医疗行业的污染治理。年建成青口、上街、南屿、荆溪和鸿尾等五个乡镇中心卫生院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卫生系统的医疗废物按规范处置。
4、加强制砖行业的污染治理。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粘土砖厂拆除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于年6月30日前拆除全县违规违法的53家机砖厂;于年6月30日前拆除我县交通干道两侧土砖窑。
5、强化矿山污染整治,实施总量控制方案。相关县(市)区政府要尽快关闭未达到最小开采规模的矿山,及时公布年石材开采总量,达到逐年递减10%的目标,并分解落实到每个矿山企业;责令矿山企业配套规范的污水处理设施,落实水土保持、生态恢复措施;禁止在矿产资源规划禁采区内设立矿山开采企业或开采点。
6、加大整顿和规范河砂开采力度。县水利局负责监督落实河砂开采的整治,牵头组织清理取缔在禁采区开采以及无证照开采河砂的违法企业,严厉打击超量开采、盗采偷挖河砂等违法行为,确保防洪、通航河水利工程安全,保障河砂资源可持续利用。
(五)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快循环农业基地建设
1、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及有机农业。各地政府要加快生态农业建设,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业、绿色农业及有机农业,逐年提高种植面积比例,开展生态创建乡(镇)街道的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业种植(养殖)面积应达到60%以上。
2、积极推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化肥施用量及施用强度。县农业局、科技局在年底前制定本辖区农业化肥施用控制方案,化肥施用强度应逐年递减5%以上;开展生态创建乡(镇)街道的农用化肥施用强度应小于250公斤/公顷。
3、大力推广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减少农药施用量。县农业局、科技局在年底前制定本辖区农药施用方案,重点解决农药施用量、农药流失量大的突出问题;开展生态创建乡(镇)街道的农药施用强度应小于3公斤/公顷。
4、加大农膜回收再利用。各地政府要大力推广既能降解又能被土壤微生物分解的降解膜,提高农膜回收再利用,从年开始,农膜使用量及流失量均要逐年递减15%,至2012年底前,全县各乡(镇)、村的农膜回收率达到60%以上。
5、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加强田间露天焚烧管理。县农业局、科技局在年底前制定本辖区秸秆综合利用方案,积极推行秸秆还田、秸秆堆肥、秸秆气化等资源回用技术,严格禁止露天焚烧;从年开始,秸秆综合利用率逐年提高10%,至2012年底前,全县各乡(镇)、村的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6、积极防治农村土壤污染
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常规监管体系。县农业局在年底前,摸清全县土壤污染现状,建立适合我县实际的土壤环境质量监管体系,每年要对主要农产品产地、污灌区、工矿废弃地等区域的土壤污染实施监测,并向社会公布,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六)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
1、加强乡(镇)、村绿化建设。县林业局牵头制定全县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方案,启动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工程建设;各乡镇及相关部门按照“四绿”工程的要求抓好落实。
2、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县水利局牵头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制定农村水土流失治理方案,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3、维护生态系统平衡。环保、水利、林业、畜牧渔业局等部门要加强内陆水域生态系统的保护,逐步恢复农村地区水体的生态功能。
4、保护生物多样性,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农业、林业、畜牧渔业、环保等部门要加强对外来有害入侵物种、转基因生物和病原微生物的环境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外来物种在农村的引进与推广,保护农村地区生物多样性。
(七)大力开展生态创建活动
全县从年开始,全面启动国家、市级生态县创建工作,2016年前完成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在年底前,县发展改革局牵头负责完成县生态规划编制工作;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生态县、生态乡(镇)街道、生态村(居、社区)创建,完成生态县、生态乡(镇)街道建设规划编制并公布实施,制定生态创建实施方案,作好创建的各项准备工作和保障措施,积极动员和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生态创建,落实创建责任制,按期完成创建目标。年创建一个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一个省级生态乡(镇)街道、一个市级生态乡(镇)街道、3个省级、16个市级生态村。
四、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
(一)推进农村环保管理体系建设
1、加快构建农村三级环保管理机制。各级政府要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年底前,建立县、乡(镇)街道、村三级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成立县环境保护委员会,组建乡(镇)街道环保所(站),村明确环保专干。
2、提升农村环境保护地位。环保工作重心要适当向农村倾斜,重点加强环境监察的硬件设施、技术手段和人员队伍建设,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村环境预警监控体系,使城市环保与农村环保并重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农村环保投入机制
1、提高生态创建奖励资金。实行“以奖促治”、“以奖代补”、“以奖”等鼓励政策,对成功创建各类生态乡(镇)街道、生态村(居、社区)的,在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级财政奖励基础上,县级财政安排一定的预算予以奖励。
2、加大农村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县、乡(镇)街道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的经费,同时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级资金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和项目,重点支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质改善和卫生监测、农村改厕和粪便管理、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农村环境健康危害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外来有害物种入侵防控。
3、逐步提高农村环境管理工作经费预算。县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县农村三级环境管理、监测标准化建设专项工作经费,提高农村环境保护、监测和监控能力。
(三)严格实施农村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制
1、严格执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政{}1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贯彻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榕政综{}35号)。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农村环保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农村环保工作的负责人对农村环保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农村环保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农村环境保护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地方各级政府全面负责行政区域内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县财政局对全县农村环保及生态创建资金投入实施编制预算;县发展改革委负责编制全县生态创建建设规划,对全县农村经济发展和乡(镇)街道生态创建规划编制实施指导;县环保局对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评估、划定、规划、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农村环保三级管理体系建设,环保产业协会建设,生态创建等实施指导;县水利局对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建设、水质监测实施指导;县卫生局对全县饮用水卫生合格率的监督监测实施指导;县农业局负责编制全县生态农业建设、农业化肥农药控制、秸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利用、农业土壤污染治理、农村普及清洁能源等实施指导;县畜牧渔业局负责编制全县畜牧业发展规划和水产养殖规划,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实施指导。县建设局对全县农村污水处理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实施指导;县爱卫办对全县农村爱国卫生和农村改厕实施指导;县经贸局对农村工业节能和循环经济技术推广应用,淘汰污染严重和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设备,农村工业集中区污染防治实施指导;县国土资源局对全县矿山整治和植被恢复实施指导;县林业局对农村绿化建设实施指导;县科技局对全县农村环保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实施指导。
(四)完善乡(镇)环保工作年度考核制度
建立乡(镇)街道环境管理考核机制。各乡(镇)街道政府应适时提请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开展辖区内乡(镇)街道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将农村环保三级管理机构建设、重点流域整治、重点行业整治、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畜禽与水产养殖污染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及垃圾治理、生态乡(镇)街道及生态村(居、社区)创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各项内容纳入其中,将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增强环保科技支撑能力
1、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技术研究和开发。各地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农村环保科技支撑体系,将农村环境保护技术研究列入重大科技专项,用于农村环保科研和开发的资金应逐年提高2%。
2、加大环保实用技术推广。县科技、环保、农业、建设、畜牧渔业等部门每年应推出一批适合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以及农村健康危害评价等方面的环保实用技术,政府将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加强农村环境监测和监管
1、规范环境监测职能分工。环保部门负责农村饮用水源地、农村工业行业环境监测,卫生部门负责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林业部门负责自然保护区环境监测,建设部门负责风景名胜区环境监测,农业部门负责农业土壤环境、水土保护流失区监测,水利部门负责流域、湖库环境监测,渔业部门负责水产养殖水域的环境监测,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矿山地质环境监测。
2、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发展改革局同经贸、环保、国土资源、农业、畜牧渔业等部门加强农村引进项目的政策把关,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等环境监管,加大环境监督执法力度,开展环保执法监管年活动,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3、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县环境监控中心,在重点区域和重点排污企业有计划按步骤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并与当地环境监控中心联网。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建设水质、空气自动站,完成三级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加强环保监察能力建设,监察机构通过省级标准化达标验收。
(七)加大环保宣传力度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不断加快,使得我国社会长期处于城乡二元化的发展结构当中。而农村由于环境监管不力,对环保部的相关政策落实程度不足,使得农村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甚至引发了更为严重的社会矛盾。对此,环保部对这一问题有着高度的重视,也相应的颁布了很多相关政策。在“十二五”发展计划中,也对农村环境的综合整治进行了强调,先后实行了以奖代补、以奖促治等政策,使得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得到了一定的提升。
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进展
(一)专项资金逐渐增加
到2015年上半年为止,我国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专项资金已经超过了200亿元。其中,从2008年的5亿元开始,直到目前位置,该专项资金的数额始终呈现出上升的趋势,说明我国对农村环境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同时,在环境整治的过程中,各级地方政府通过吸引社会资金、建立专项资金等方式,也已经在农村环境的综合整治中,累计投入了超过220亿元。在环保部的政策指导下,各地区形成了部门联动、综合提升的良好的环境整治效果[1]。
(二)制度体系逐渐完善
在环保部颁发的《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二五规划》当中,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十二五期间的任务进行统筹规划与安排。同时,针对使用和管理专项资金,国家还制定颁布了很多相关的管理性政策与规范性文件,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相关制度体系进行了完善。在此环境下,环保部在全国4个省份共12个城市当中,进行了相关的试点。同时还与28个省市和地区签订了相关的示范协议,有效的促进了相关制度体系的完善。
(三)村镇环境逐渐改善
目前,我国环保部已经在全国超过1.8万个农村当中,对环境问题进行了综合整治。通过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等政策,使得对农村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同时也有效的改善了我国农村的生态环境情况。对于环境问题严重、社会关注程度高、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一些村庄,环保部有针对性的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方针,指导对这些村庄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截止到目前位置,全国共启动了超过20个连片整治示范省,整治了超过1.3万个村庄,极大的解决了流域性、区域性的农村环境问题。
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策略
(一)推行目标责任制
环保部在《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当中,制定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目标,要求整治环境的村庄达到六万个。因此,根据相应的污染物减排目标,环保部与各个省市地区签订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书,将相应的目标责任进行落实[2]。同时,在各个地区,应当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对考核、督察、调度等制度进行建立。同时要以县级、市级、省级为单位,进行综合整治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各个部门的职能加以明确,从而保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顺利执行。
(二)建立环保资金投入机制
对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专项资金,国家应当加大支持力度,优先对问题严重的村庄进行治理,进而逐渐连成片,扩大整治范围。对于流域性和区域性的农村环境问题,应当加快解决速度[3]。各个地区应当结合实际的财政情况,建立相应的环保资金投入机制,与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相互配合,确保成效评估、监督监测、考核验收、组织实施等方面的经费得到落实。此外,还要大力整合相关的资金,在重点区域的环境整治中进行集中应用,从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加强环保队伍建设
环保部门应当联合社会保障、人力资源、财政等相关部门,对农村环保队伍进行建设。在对建立环保队伍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建设标准与规范,指导各地区环保队伍的人员配备和制度建设。在全国环保系统当中,应当专门立项规划农村环保队伍的建设,并对其进行统筹安排。在农村环保队伍的建设中,应当充分融合政府监督和村民自治,实现县市监管、乡镇督查、村民自治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模式。
(四)研发推广环保技术装备
在环保技术装备的研发和推广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到投入成本、研发周期等相关因素。重点针对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的处理等方面,研发和推广符合农村实际环境情况、具有较强实用性的环保技术装备[4]。同时,对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服务体系,应当能够加大力度进行建设,从而使这些环保技术装备能够真正的发挥作用。在实际推广过程中,可以充分融合农业技术的推广工作,从而得到节省成本的目的。
(五)建立环保设施运行管理模式
在农村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当中,应当积极探索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管理模式,对运行维护的资金来源、制度要求、管护人员、管理主体等要素进行明确。地方政府在进行管理的过程中,首先应当掌握城乡基础设施的管理权限,然后按照相关的资产移交手续及管理规定,对农村环保设施的管理主体加以明确。调动农村群众的积极参与,使其能够主动的帮助进行环保设施的维护工作。针对不同的农村环境情况,可以通过适当收费、村镇自筹、财政补贴等方式,对管理维护的资金进行保障。此外,还可进行第三方管理试点的建立,积极探索全新的市场化、专业化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