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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收费自查报告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自检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开展疫情防控期间教育违规收费自检自查有关工作。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每个教师的声誉,关系到学校的形象。因此,我校领导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一直把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日常工作来抓,努力树立风清气正的教育系统良好形象。
一、成立工作小组,加强领导不放松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完善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副校长、主任包学年教师、包学科教师的治理“三乱”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职责。校长与全体教师签定了《严格治理“三乱”
现象责任状》,并对照相关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贯彻文件精神,统一思想不掉队
治理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是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的一项重大措施,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学校乃至全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我校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哈尔滨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处理办法(2019年修订)》、《哈尔滨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加强警示教育。学校公布受理违规补课、授课行为的举报电话和邮箱,确保工作时间电话有专人接听、专人受理,做到件件有回音,坚决打击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的“三乱”行为。
三、张贴收费标准,公开透明不隐瞒
每学期开学之初,学校都及时在显眼的宣传橱窗内张贴永久性区教育局等上级主管部门联合下发的收费标准,做到公开透明不隐瞒。并制定严格的收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出现问题,严查严办,绝不姑息。
四、撰写自查报告,自我剖析不留情
学校要求每一位教师对自己在教育教学中的行为,针对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等情况作深入、全面的自我剖析,不留情面,找出存在的问题并立即纠正,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廉洁从教,净化自身行为与灵魂,树立领导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的形象。
五、深入学生、家长当中,明查暗访不遗漏
学校对全体学生、家长多次采用不定时间、不定地点、问学生、看作业、访家长等方式进行明查暗访,调查结果如下:
1.未发现教师以开展线上教学的名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违规收费、线下教学违规收费等行为。未发现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乱收费现象。
2.未发现乱订教辅资料、强制学生统一购买教辅资料或要求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的现象。
3.未发现教师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宴请、旅游、鍵身等各类消费活动问題。
4.未发现教师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或上课前、放学后等时间,在校内外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收费补课和违规办班的现象。
5.未发现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所任教班级学生参加校内外举办的各类有偿办班补课的现象。
6.未发现以家长要求或同意为理由,组织有偿办班补课的现象。
六、落实禁止乱收费工作要求,居安思危不松懈
我校未发现教师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的现象,但站在长远发展的高度上,校长居安思危,遵照文件精神,根据我校实际,对全体教师提出了“四项要求”,并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落实,做到居安思危,绝不松懈。
1.坚决执行、贯彻市教委、呼兰区教育局文件精神,严禁教育“三乱”现象。
2.做好自查自纠排查工作,每位教师撰写并上交自查自纠个人材料。
3.立即整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发现问题严肃处理,保证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工作自查报告篇【一】
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区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办发?2010?XXX号)精神,我分局高度重视,于9月27日召开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涉企收费清理工作专题会议,安排布置此项工作。针对分局2017年1月1日以来的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依据以及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收缴自查和整改,现将清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分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为:排污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一般罚没收入等三项。排污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财政部财综38号四部委令第31号及《陕西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专业服务收费标准》(陕环计发?1996?128号)批准的收费项目。分局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2010年共征收排污费XXX万元,征收户数XX户;罚没收入为XX万元,并已全部上缴财政,征收资料、台帐、票据齐全,自查结果为良好。
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加强排污费征收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分局定期对征收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保持岗位相对稳定,非环境监察部门或人员不得从事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结合审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培训,提高排污费征收人员业务能力。
(二)建章立制,规范排污收费工作
1.分局制订并严格执行排污收费制度,下大力抓好排污申报登记管理、排污申报审核、排污申报核定、排污收费计算与缴纳五个环节。能够做到对每一个征收对象做详细调查,做好笔录。对每一笔费用认真核对,对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认真研究,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理,做到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征收。每征收一笔费用,都经过集体研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加大透明度,严格标准,杜绝核定随意减少和缺项目核征排污费的情况。
2.认真执行监理处关于《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使用的要求,严格按规定将每家排污企业的资料录入,认真落实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三级审批制度。征收人员、大队长、主管领导各负其责,按照权限进行核定、审批。并且使用软件及时对账,坚持使用《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打印送达统一的排污费核定通知书、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切实做到排污核定征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3.安排专人开据发票,填写规范、清晰,按照开票要求载明缴费种类、时段、单价和缴费额等各项内容。
(三)严格按标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
1.分局环境监测站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执收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省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主要项目有废气监测、废水监测、噪声监测、与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监测及环境保护项目验收监测等。
2. 分局环境监测站按照规定进行收费公示,并针对不同的服务项目制作了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核算表,在接受用户委托后,根据委托事项按照陕环计发?1996?128号文件收费标准与用户核定监测费用,由复核人员复核,再由审核人员审核后经用户确认并认可。
3.分局按照规定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并建立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票据。收费人员是经过物价部门的培训,并申领了《收费员证》做到持证收费。
4.执罚单位按规定进行登记并办理《罚没登记证》;收费(罚没)资金执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并按规定实行了专户储存或上缴国库无隐瞒收入、虚报等弄虚作假的行为,保证了行政事业收费及时、足额地缴入财政专户,没有私设收入过渡户、截留、挪用、坐支收费资金等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
由于分局环境监测站目前执行的收费依据是十几年前制定,其中的收费额度也是依据当时的监测成本计算。随着社会的发展,目前的监测成本较当时已有大幅的提高,使得监测站在监测过程中出现做的越多,赔的越多的情况。举例说硫酸,2005时10L装12元左右,2009年时已涨到70多元。同时还因为该试剂属于易制毒危险化学试剂,需到公安部门进行备案,这也增加了该产品的成本。因此,我分局觉得应对该标准进行及时的调整,已适应目前的情况。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分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程序和监测机构服务收费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将我分局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
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工作自查报告篇【二】
根据黄政办秘[20xx]39号文件精神, 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局各单位开展了涉企收费情况全面梳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现除局机关外,下属有六个二级机构,分别是:黄山市规划监察大队、黄山市规划编审中心、黄山市规划设计院、黄山市城市测绘院、黄山城市展示馆、黄山市规划综合服务咨询中心。其中涉企收费单位三个:黄山市规划综合咨询服务中心、黄山市规划设计院和黄山市城市测绘院。
严格执行皖价房[20xx]293号通知、皖价服[20xx]210号文、财综[20xx]94号文、国测财字[20xx]3号文、(20xx)中规协秘字第022号文,皖价服[20xx]105号文,所涉我局收费项目标准按文件规定执行到位。
2、局所属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的单位如市规划设计院,市城市测绘院所从事的经营服务活动一律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不强制服务。
二、具体做法
1.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局将各项涉企收费的办事程序、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通过政务开栏、宣传小册等形式向社会公示。通过实行政务公开,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未发生一起乱收费或搭车收费的行为。我局收取的各项费用均使用的是由税务部门购买的正规发票,对工作人员不出具收费收据的,企业有权拒交。收取的各项费用,全部纳入财政非税收入统一管理。
2.对企业全方位做好服务,力求做到能减则减,减少程序,能免则免,免予处罚,能低则低,下限收费,能快则快,高效办结。
3.建立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有力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自查自纠结果
通过自查,我局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擅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行为;无违反国家收费政策规定提高收费标准、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等行为;无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助等形式变相收费的行为。无利用职权强行服务并收费的行为,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全部实行零收费。
一、健全学校收费工作的领导体制。
学校收费是社会热点问题。我校党政高度重视,明确目的意义,专门成立了收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亲自抓,负全面领导责任,校务公开监督组、总务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专业班主任、学校财务室负责收费的具体实施工作。每学期收费,学校都及时召开各相关人员联席会议,布置安排收费各项工作,明确工作思路,制定措施办法,形成收费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学校收费工作责任体系。
我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收费工作与财务管理业务一起安排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每学期初,由各专业班主任按项目标准向学生代收登记,再送交财务室统一结算、核对各班在读人数,打印学生收费电子票据,实行层层落实收费责任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建立健全的学校收费制度。
学校总务处每学期加强宣传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印制每学期学生收费项目标准,及时在校内醒目位置上墙公示。收费前,组织班主任培训学习,分发收费通知,告知学生、家长,增加了收费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的监督,依法依规收费,所收款项全额缴入财政专户。
同时,学校总务处制定收费程序,明确收费处室、班主任的责任义务,规范收费操作行为,印发各专业收费清单,保存收费票据。
着重做好2019年秋季新生的收费工作,全部新生免交学费,同时对食品专业及酒店管理专业(达利班)三年免收学费的政策。及时为2019年新生办理助学金发放手续。同时对二、三年级学生中困难家庭的同学实行减缓免学费的政策,对家庭因病、因灾困难的同学给予一定补助。此外,学校严格把握收费政策要求,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坚持执行财经制度,对服务性收费及学生薄籍等代收费,坚持按实结算,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严禁从学生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中牟取利益及用公款滥发教职工福利、补贴。一段来,学校注重收费自查监督,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学校收费工作。
藤桥中学是一所乡镇中学,现有教职工54人,教学班17个,在校生945人。现将我校2003年秋季开学至今的教育收费情况汇报如下:
近年来,我校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每年开学前均派人到物价部门对本校的各项收费项目进行年审。开学初将学校的各项收费项目张榜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我校各项收费项目的条据均为财政与物价部门指定的专用票据,实收实开。
一、收费情况:
2004年春季我校高中部收费的项目有
1、学费250元/人;
2、课本费按课本的实际价格收取,多还少补;
3、作业本费16元/人;
4、住宿费70元/人;
5、信息技术教育费35元/人;
6、补课费1.4元/每课时;
初中部收费的项目有
1、杂费105元/人;
2、课本费按课本的实际价格收取,多还少补;
3、作业本费16元/人;
4、住宿费70元/人;
5、信息技术教育费35元/人;
其中高中学费收费人数72人,收费总额18000元;
初中杂费收费人数713人,收费总额74865元;
课本费收费人数785人,收费总额93016元;(初一课本费110元,初二课本费107元,初三课本费78元,高一课本费182元,高二课本费203元,高三课本费44元)
作业本费收费人数785人,收费总额12560元;
信息技术教育费收费人数785人,收费总额27475元;
住宿费收费人数19人,50元/人,收费总额950元;
2004年秋季我校高中部收费的项目有
1、学费200元/人;
2、课本费按课本的实际价格收取,多还少补;
3、作业本费15元/人;
4、住宿费70元/人;
5、信息技术教育费35元/人;
6、补课费1.4元/每课时;
初中部收费的项目有
1、杂费110元/人;
2、课本费118元/人;
3、作业本费15元/人;
4、住宿费70元/人;
5、信息技术教育费35元/人;
其中高中学费收费人数86人,收费总额17200元;
初中杂费收费人数859人,收费总额94490元;
课本费收费人数945人,收费总额118592元;(初一、初二、初三课本费均为118元,高一课本费250元,高二课本费180元,高三课本费180元)
作业本费收费人数945人,收费总额14175元;
信息技术教育费收费人数945人,收费总额33075元;
住宿费收费人数21人,其中高中4人,50元/人,初中17人,35元/人,收费总额795元;
体检费收费人数945人,12.5元/人,收费总额11812.5元。
二、建议:
由于我校属革命老区,有部分学生家庭较贫困,我校多方筹措资金,去年共减免困难学生杂费33人,总金额为3630元;另外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我校没有收取非本辖区学生的借读费,也没有收高中学生的补课费,虽然这两项收费为合理收费。
2004年两季度除了教职工工资外,我校财政预算没有其它经费拨入,维持学校正常运转的费用只有学生的杂费,其它费用均为代收费,加上部分贫困学生拖欠学杂费和课本费,导致我校经费缺口较大。因此我们建议,上级部门在严格学校收费管理的同时,要考虑各校的实际情况,适时下拨学校办公经费,以利于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撰写海南省三亚市藤桥中学
曾文忠
开学初我校在全校组织开展了一次全面的严禁组织有偿补课的自查自纠活动,逐一梳理和排查本校办学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社会热点问题,严格对照自查,进行认真整改。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在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性。自查自纠活动过程中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校长为首的自查自纠组织领导小组,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按照教研组集中排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我校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各个教研组无教师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进行补课并收取费用现象,严格控制学生的在校时间;
2、学校在职教师无利用学校设施设备为学生有偿补课现象,也没有教师利用家庭住房或租赁他人房屋为本校、本班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3、学校制定了严格的教学常规考核制度,教师严格遵守教学常规。制定《东罗小学教学常规检查实施方案》。
4、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开足课程、课时,学校无一例因成绩差、行为差为理由,劝其转学或勒令退学,无人为原因造成学生流失情况;
5、我校教师无擅自组织学生征订、购买和使用非法教辅资料的现象,无增加学生的负担;
6、学校教师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无乱收费、乱摊派的现象;
7、利用团委会组织力量,督促学生自觉远离网吧、让学生度过每一个一个健康,文明、安全、愉快的假期。
以上是我校的自查报告,今后我们还要继续落实好上级各项制度,严格规范办学行为,禁止有偿补课,把我校的各项工作办的更好。
有偿补课的优秀自查报告2
根据市教育局“xx市龙城区治理公办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向学生家庭摊派和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行为的实施方案”通知的具体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我校在职教师进行自查:
1、无教师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
2、无教师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不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4、不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5、不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并从中获利。
6、不做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7、不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8、不以任何形式私自向学生推销、征订教辅资料。
9、绝不以任何形式收受家长金钱和礼品等财物。
总之,我们能正确面对新形势和新挑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能全力做好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为促进我区教育健康、蓬勃发展做出我们应尽的贡献,我校无一例“有偿补课”行为发生。
有偿补课的优秀自查报告3
为了贯彻《xx省教育收费规程(试行)》、《xxx市教育局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xxx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意见(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精神,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园迅速开展有偿家教等问明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我园的自查自纠情况作如下小结:
一、统一思想,增强规范收费意识
1.统一思想。开学初,我园领导班子首先召开会议,认真学习教育部门及物价部门有关幼儿园收费的规定文件,明确收费标准,随后召开全体教师大会,并在会上传达相关收费文件,要求全体教师要讲道德、讲大局、讲责任,自觉抵制一切不符合规定的收费。
2.落实收费制度。期初我园就将20xx秋季幼儿收费项目进行公示,并严格按照公示收费,真正做到幼儿园收费公开、规范、透明。每月公示幼儿伙食费的使用情况,做到专款专用。我园所收取的费用全部入帐后,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
二、自查自纠,提高教师师德规范
2.开展教师乱收费、有偿家教、教辅材料使用管理情况问卷调查,通过自查了解教师教育教学状况,督促教师自觉纠正违规现象,加强学校教师管理,提高教师师德规范。
三、完善制度,贯彻有关文件精神
1. 规范招生程序。作为公办幼儿园,能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开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时间。在招生工作中按照公示方案-领取报名报-核对材料-公示录取名单-新生报名等程序进行,招生过程中主动接受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2. 切实落实课程教学计划制度,幼儿园不举办各类收费的兴趣班、补习班。
3.按照上级的要求与规定操作,严格把好幼儿教学材料私订关卡,严禁教师以购买幼儿用品或学习用品私自向学生收钱多订或乱订教辅材料。
4. 制定奖惩方案,出台师德规范细则,严禁教师接受家长的红包,严禁教师违规参与社会有偿补课,违规组织学生在校外有偿补课等,将教师师德作为绩效考核、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和发放绩效工资和奖励性工资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制度。
四、本次幼儿园重点自查方面情况如下:
1.20xx秋季我园没有独立也没有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各类收费的兴趣班、补习班。
2.幼儿园各项收费及支出能及时公示。
3. 幼儿园不向幼儿收取任何费用与教学材料费。
4. 幼儿园未发现有教师从事有偿家教。
我园将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重视收费的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教师管理,坚决杜绝一切违纪违规现象,大力弘扬敬业奉献的高尚师德,提倡教师潜心钻研教学研究,做家长满意的老师,办家长满意的幼儿园。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全会精神为指导。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遵循“规范、廉洁、勤政、便民、高效”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以前三次清理工作为基础,以机构调整后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为重点,对其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通过清理,使各部门审批事项和环节明显减少,收费行为明显规范,行政方式明显改进,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审批责任和后续监管明显加强,机关工作作风明显好转,为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尽快运行打下良好基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不断优化。
二、清理范围
凡我市现行的市级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均属清理范围。具体包括:市直政府各部门、事业单位和依法行使管理职能的行业性组织以及社会团体,按照全面彻底、不留死角的原则。管理行政、经济、社会事务中所实施的审批事项,包括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的申请,经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许可、审核、登记、核准、批准、审查、同意、认证、鉴证、核发(证)照、备案等具体行政行为,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包括行政管理类收费、资源补偿类收费、考试类收费、鉴定类收费、培训类收费等)都要进行全面清理。
三、目标任务
一)行政审批项目清理:
1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凡国务院及其部门、省政府及其部门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凡违法、违规自行设立的行政审批项目及增设的审批内容、环节、前置条件。坚决予以取消。
2努力简化行政审批事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中。要移交给中介组织和行业;能由市场机制解决的事项,应按法律规定予以取消。对于设定依据相同、审批内容相互包容或审批内容联系紧密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采取合并方式处理。
3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市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环节、审批前置条件和审批时限;同时,要充分体现“公开、监督”原则,将包括审批依据、内容、条件、流程、时限以及要求申报的有关材料等向社会公开,接受企业和群众查询、监督,并切实承担起审批后的监管责任。
4全面掌握行政审批基本情况。此次清理中。为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运行创造条件。对以法律为依据、以行政法规为依据、以地方性法规为依据、以国务院部门规章、省政府规章为依据而设定的行政审批项目,分为便民、鼓励发展、一般控制、严格控制和特殊五种类型,实行分类管理。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清理:
1进一步纠正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不规范行为。对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的收费项目、标准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一是清理收费文件进一步明确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二是清理和重新审核已经核发的收费许可证;三是清理收费是否符合规定。
2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一是清理是否向财政部门登记收费项目、申报收费收入、提供有关报表、资料、凭证;二是清理是否统一使用财政印制的收费票据;三是清理单位预算外资金帐户的开设与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四是清理单位的执收执罚收入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否存在应缴不缴、坐支挪用、私设“小金库”情况。
3清理是否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栏、接受群众监督。重点清理收费单位是否在收费地点的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主体、收费文件依据、收费范围、收费对象等。
4清理是否存在延伸收费、搭车收费的情况。通过发放内部刊物、书籍资料以及公告宣传、办班培训、加入协会等方式变相收费,重点清理是否存在其它收费主体利用或联合其上级主管部门、挂靠单位的行政职权或者垄断地位搞“创收”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强制企业、个人接受指定服务“搭车收费”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
安排清理工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省驻有关单位及时召开部门领导会议,市政府召开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进行专题安排部署。深入学习《行政许可法》充分认识开展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的目的意义,结合部门实际和职能,理清清理的内容和重点,制定部门清理方案,明确清理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二)自查申报阶段
按要求认真填报登记表对行政审批项目要分别注明拟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和不宜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项目。同时形成《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自查报告》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自查报告》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自查报告》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本部门开展清理的基本情况,各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对本单位、本系统现行的所有行政审批、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包括单位性质、职能设置、人员配备、清理工作的组织落实等;二是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情况,包括拟取消、合并的审批项目及依据、理由,拟保留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对于涉及保密等特殊事项,不宜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项目,应在报告中说明具体理由和依据;三是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具体措施,包括规范审批行为、改进审批方式、公开办事制度、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审批监督的具体办法;四是存在主要问题及建议。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自查报告》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收费单位性质、职能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来源等基本情况;二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情况,包括年度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收费总额,收支两条线”政策的执行情况,资金的使用情况,拟取消收费项目的依据、理由,拟保留收费项目的标准、依据,收费对象、范围;三是其它挂靠收费主体收费情况;四是存在主要问题、整改措施及建议。自查报告和有关附表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有关依据应提供相关文件的复印件。行政审批清理自查报告和行政收费自查报告及文件依据、相关表格于5月30日前,由专人报市政务服务中心。
三)审查确认阶段
对法律依据规定不明确,市监察局、发改委、法制办、财政局和政务服务中心联合对各单位报送的表格、报告进行逐项审定。或难以界定的项目,要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对没有法律依据,自行设定的行政管理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要予以取消。要编制项目目录,提出拟保留的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以及拟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受理的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及具体工作流程,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四)审定公布阶段
通过《报》公众信息网》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行政审批、收费项目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批准后。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已决定取消的审批或收费项目,自公布之日起各部门一律不得再审批或收费。
对重点部门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市政府从监察局、发改委、法制办、财政局、政务服务中心抽调专人组成联合检查组。严肃查处清理工作环节中落实不力,清理不彻底,影响工作进程的行为。
五)进驻大厅阶段
实行“一站式办公,对经市政府决定保留拟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部进驻市政务大厅办理。一条龙服务,并联式审批,扎口式收费,全过程公开,规范化管理”运行机制。市政务服务中心要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加强管理工作,积极主动的做好市政务大厅运行的前期相关准备工作。
六)健全机制阶段
抓紧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进驻市政务大厅单位的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它服务项目开展的同时。理顺政务大厅内部运行机制,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使市政务服务工作良性运行,真正发挥作用,更好地服务于群众、服务于企业、服务于社会。同时加强对各县(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
五、组织领导
成立市清理行政审批事项领导小组,为了加强对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指导政府各部门的清理工作。
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李建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政府34个工作部门、4个直属事业单位及市工商局、地税局、气象局、质检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监察局、财政局、发改委、法制办各抽一名副局长(副主任)具体负责项目审查确认和审定公布等工作。市政府办负责做好牵头协调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按时完成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清理、上报和落实工作。对瞒报、漏报的审批和收费项目,一律视为取消。凡瞒报、漏报而又继续审批、收费项目的要追究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二)严格对照相关依据。要认真对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及其部门、省政府及其部门已公布取消、保留的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各部门在清理工作中。要注意与国务院各部门、省政府各部门及市政府的有关工作相衔接、相协调。对国务院各部门、省政府及其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等设定的审批和收费项目,各部门可提出取消或其他处理建议,但不能自行宣布处理意见。
三)理顺部门内部职能关系。按照一件事情一个内设机构办理、职能相同或相近的内设机构要按综合设置的原则,各单位要理顺内部的职能关系。整合和规范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将行政审批职能尽量归并到一个内设机构。要对现有的业务和审批流程进行清理,按照科学合理、高效便捷的原则,清理、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内部运转时间,大幅度提高办事效率,确保限时办结制的落实。
为规范收费秩序,加强收费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收费年度审验管理办法》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建立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情况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自年3月15日起在全市开展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和组织机构
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收费许可证》实施收费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非企业组织,均需接受收费年审。年审时限为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所有收费,如有违规问题可追溯至上年。市及县(市)区物价局、财政局成立“收费年审办公室”,负责收费年审的组织实施工作。市收费年审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处。
二、年审内容
1、《收费许可证》是否有效;是否按规定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是否按规定实施收费;
2、收费单位的收入、支出情况;
3、国家和省、市制定出台的收费减免优惠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已及时办理了注销或变更手续;
4、实际执行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对象与《收费许可证》是否一致;有无自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以及分解收费等违规行为;
5、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否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项非税收入是否及时上缴国库(或上缴财政专户);
6、上一年度年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7、其它需要审验的内容。
三、年审的组织、安排
按照“谁发证、谁年审”的原则,市和各县(市)区年审办公室分别组织年审工作。整个年审工作从3月15日开始至5月中旬结束。年审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审阶段
3月15日到3月22日为单位自查自审阶段。各收费单位对照年审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收费情况开展自查自审工作,写出自查报告,并按照《关于建立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情况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对照收费项目、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如实填写《年度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情况统计表》。表格可到市物价局网站下载,加盖公章后于3月22日前报送市年审办公室。
2、审验阶段
3月23日至5月15日,年审办公室将组织人员按照年审内容,对各收费单位进行全面审验。按照“全面审验、突出重点”的工作方法,在普遍审验的基础上,对社会反映强烈,投诉举报多,以及在上一年度年审中发现有违规收费行为的收费单位将进行重点审验。情况复杂的可采取上门审验的办法。审验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审验在龙奥大厦办公的收费单位(3月23日—4月20日),第二批审验其他的收费单位(4月21日—5月15日),各收费单位要按规定时间将年审资料报送年审办公室。审验结束后,年审办公室将对被审单位出具年审结论书。
3、分析总结阶段
5月16日至5月20日,各年审办公室对今年的年审情况、存在的问题尤其是重点单位的审验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写出年审总结报告。各县(市)区物价部门按照《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统计报表的录入和汇总分析工作,于5月25日前将年度收费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报告分别以正式文件和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市物价局。
四、参加年审需提供的资料
1、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2、《收费许可证》副本;
3、年财务账簿(总账和明细账、财务决算报表、会计凭证、收费票据存根);
4、票据准购证。
五、年审工作要求
(一)各年审办公室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保质保量完成年审工作。年审工作结束后,要对年审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对年审中发现的收费违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要求收费单位认真纠正和整改,确保年审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