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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企业财产保险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2009年以来,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宁波分院按照集团公司财产统保要求,将企业固定资产足额投保财产一切险和机器设备损坏险,经过统计发生财产损失案30多起,其中,财产一切险3起,机器设备损害险27起,结案率达到100%,获得保险公司赔款300多万元。通过财产保险管理工作,企业及时恢复生产,减少了企业财产损失,企业财产损失风险得到防控。
(一)有利于受灾企业及时恢复生产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企业财产保险符合社会商品经济活动,其业务受法律约束的服务活动。企业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大型关键设备设施、运输工具、存货物资等固定资产,可能随时会遇到难以预测的各种自然灾害风险和意外事故,企业把这些可以用货币来衡量的有形的固定资产物质财产作为保险合同标的,支付固定的财产保险费给保险公司,企业一旦遭遇灾害事故,发生了财产损失,就能够通过保险形式,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及时从保险公司得到赔偿,获得资金,恢复生产。
(二)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核算
企业在生产经营核算中,通过财产保险,企业支付保险公司的保险费摊入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并分解到科研生产班组核算。企业就把可能遭受自然灾害风险、意外事故的损失转嫁给保险公司来承担,企业财产损失得到转移,减少了企业生产经营损失。
(三)有利于企业风险管理
企业财产保险虽然转嫁了企业可能发生自然灾害风险、意外事故所带来的损失,而且企业一旦受灾造成损失,就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的赔偿,在短时间内消除或减轻灾害事故的影响,但是防范风险于未然是企业和保险公司共同利益之所在。保险公司有专业保险人才,有处理各种灾害事故丰富的风险管理经验,通过开展各种风险管理的培训业务,为企业培养财产保险管理人才,改进企业财产保险管理,在承保时对企业进行的风险调查与分析,在承保期间对企业的风险进行检查与监督,为企业消除潜在的危险因素,提升企业财产风险管理保障能力,财产保险成为了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
二、企业财产保险的特点
(一)财产保险标的管理复杂
企业财产保险以固定资产账面资产为主足额投保,也可以覆盖企业账外实物财产,甚至包括企业租入财产,保险的标的复杂。包括一般标的险、特约承包财产险和可选择投保财产险。企业投保一般标的险,主要包括企业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机器设备、厂内车辆、存货固定资产;企业投保特约承保财产险,主要包括企业的便携式通讯装置、便携式计算机设备、便携式照相摄像器材以及其他便携式装置、设备财产,企业的贵重金属存货物资,企业租入财产、代管财产以及在建工程(以完工但尚未转入固定资产)和简易建筑物及露天存放财产;企业投保可选择投保财产险,主要包括企业的办公家具、账外财产以及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财产。
(二)财产保险具有经济补偿性
企业财产保险是保险公司和企业在双方自愿原则基础上建立保险合同关系,按照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约定并在合同中明确保险金额,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根据约定的保险价值进行赔偿。企业财产保险以转嫁自己财产风险为目的,通过保险赔偿,获得经济损失上的补偿;而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承担起企业损失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财产保险经营实践中,当保险合同约定的企业财产遭受巨大损失时,其损失就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补偿,理论上讲,保险公司的经营也是建立在补偿企业的保险利益损失基础之上的。
(三)财产保险利益相互一致
财产保险是社会商业化业务,它遵循市场经济运行规律。保险公司根据企业损失概率大数据来确定统保企业财产保险的费率,从保险合同获取保险费用,与其承保的企业风险责任是相适应。保险合同双方是完全平等的和等价的。保险公司收取的保险费通常是企业保险合同标的实际价值的千分之几,而企业固定资产的某项财产如果发生了财产保险损失,保险公司需要支付高于该项保险费的保险赔款,因此,不同类别固定资产统保费用和保险赔款存在较大价格差异,并非是等价的,保险公司就会根据这种差异对保险合同的标的和风险进行选择和限制,企业也会在投保时对保险标的的风险与保险风险做出选择,双方都会从合同标的责任与义务寻求平衡点。
三、企业财产保险管理应关注的重点
(一)企业应足额投保,建立投保财产清单
2012年,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宁波分院一间实验室突发一起电气火灾事故,财产损失有房屋、机器设备、办公家具均遭受不同程度的损毁,这些资产有的属于固定资产,有的属于在建工程。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宁波分院配合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对现场进行查勘和财产损失记录,及时给保险公司查勘人员提供了财产损失资产清单及理赔相关单据,包括现场灭火处置施救的费用,保险公司很快完成了案件损失理算,及时赔付了该起火灾事故的财产损失。因此,企业管好财产保险管理,必须定期对固定资产组织开展清查,梳理核实固定资产,确保企业固定资产的账、物、卡清晰,通过盘点资产实物,摸清家底,准确掌握企业资产的基本情况,确保企业足额投保,投保资产确保账、物准确一致,便于企业投保时建立投保资产清单以及财产保险管理台账,为后续财产保险管理奠定基础。
(二)企业应加强风险管控,不能因企业财产已经投保,财产管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而放松企业财产风险管理
在风险防控方面,企业和保险公司利益是一致的,尤其是企业更应做好防灾防损工作。2016年,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宁波分院邀请北京某公估公司对企业进行了风险评估,从所处地理位置、主要构筑物分布、自然条件、当地气象条件、厂区工程地质条件及地震烈度、生产工艺、配套电力系统、给水排水系统、消防系统、通风系统、通信系统公用辅助工程可能产生风险及损失后果的主要危险因素进行识别与分析,进行风险评价,提出隐患整改措施,提交风险评估报告,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宁波分院结合安全标准化建设,逐项落实整改,全面做好企业风险防范管控,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关键词】财产保险 营销制度 销售人员
一、财产保险营销的特点
根据财产保险产品的特殊性以及我国国情和保险市场的现状,目前,我国财产保险营销有以下特点:
(1)专业性。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我国保险行业的销售必须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来进行,禁止未通过公司培训的销售人员上岗,销售不适合的保险产品损害投保人和投保企业的利益。针对投保人和投保企业,购买财产保险是一种投资和保障的行为。在销售财产保险的过程中销售人员要应用专业知识和技能为投保人和投保企业解惑,对不同类型的投保人和投保企业介绍合适的产品,并协助投保人和投保企业认识其取得的利益和相应的风险。因此,保险行业的销售人员要不断的学习和培训,充实和完善自己以满足不断发展的社会需求。
(2)服务性。由于财产保险产品并没有实体,只是一种服务,具有看不见摸不实的性质,其功能的体现就是通过服务。在财产保险产品的销售中,财产保险就是先是协商计划方案进而演变为合同。财产保险产品不仅是售前服务和售中服务,对于投保人和投保企业来说,更重要的是售后服务,并且投保人和投保企业看重的售后服务是一个财产保险企业能否健康发展、稳定成长的关键所在。
(3)竞争性。从目前保险行业的发展现状来看,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出现,其产品也越来越具有竞争性。主要体现在财产保险企业信誉的竞争、服务态度的竞争、售后服务的竞争、销售人员的竞争等方面,这些竞争一方面使财产保险产品会出现越来越好的趋势,另一方面也会使保险公司产品出现创新,使其自身更竞争力。
(4)易模仿性。由于财产保险销售提供的是一种服务,其自身的技术含量也相对较低,这些特性使其具有易模仿的特性。当一家财产保险公司出现一种具有竞争力的产品时,其他财产公司也对其时行仿效,出现大量的模仿产品,使其竞争力减弱,此时财产保险公司的竞争力也相应的减弱了。
二、财产保险营销的重要性
(1)有利于加强财产保险企业的供给能力。财产保险营销的发展可以是直接进行销售,也可以是间接进行销售,可以是以保险公司营业网点进行销售也可以上门拜访提供直接销售。因此财产保险营销可以直接弥补保险公司营业网点少,缺乏销售人员的缺点,这种多种渠道的销售方式扩大了销售范围,促进财产保险行业的发展。
(2)有利于保险市场的发展。买方市场、卖方市场、中间市场是组成保险行业的三个组成部分。财产保险行业作为中间市场是买方市场和卖方市场的中介,起到了使两方市场沟通的作用,是保险行业重要的组成部分。
(3)有利于创造就业机会。由于财产保险市场就业门槛较低,对个人素质和学历的要求较低,因此,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而财产保险市场普遍具有销售人员流动性的特点,其较高的流动性对就业人员的需求更大。
三、财产保险企业营销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营销人员对营销的认识过于片面
目前,财产保险企业普遍存在过于重视其自身的经济利益,而忽略投保人或投保企业的相关利益。营销人员的普遍做法是想用各种办法把财产保险产品推销给投保人或投保企业,使销售人员的定位纯粹是推销员,而不是专业的销售人员,过于令人反感的推销手段使投保人或投保企业望而止步,不好的企业形象使得投保人或投保企业根本没有兴趣再进行进一步的了解。
财产保险企业为了节省保险销售人员招聘和培训费用,在招聘保险销售人员时,门槛过于低,招入后仅仅通过简单的培训就可以上岗,并没有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而财产保险企业的资金制度仅是以保单的多少来定工资的多少,使得保险销售人员只是想尽一切办法把保险产品销售出去不仅没有销售方法和技巧而且只管销售不讲售后。在出现理培时,就找借口推脱,不能满足投保人或投保企业正当利益。
(二)营销人员素质层次不齐影响企业形象
由于财产保险企业都在争夺市场份额,就引发一种新的营销模式--模式。在模式下,财产保险企业普遍存在缺乏专门人员专业技能培训的销售主管和培训师。加上与正式员工相比,销售人员不管在工资福利还是奖金待遇方面都与正式员工存在差异,使其销售激情和积极性都得不高,再加之社会对销售人员的偏见,更容易产生误解和不信任,最终导致销售人员不顾售后服务和顾客利益,为了达到销售目的传达虚假信息,夸大好处缩小或隐瞒风险,曲解保险合同内容。
与正式人员相比,销售人员固定工资较低,收入的高低完全取决与销售保单的多少,这使得销售人员更看重眼前的利益,短期行为严重。对销售人员缺乏培训和企业文化的植入,使得销售人员没有企业荣誉感并且归属感差,其相应的流动性和团体意识也较差,这些对财产保险企业的企业形象都有不好的影响。
(三)销售定位不明确
财产保险企业在对投保人或投保企业时行销售产品时,并没有明确的定位,即所有的销售人员可以针对所有的投保人或投保企业,而销售人员对财产保险产品全而不精,只是了解,而不精通,对投保人或投保企业提出的专业问题并没有合理正确的解释,使得投保人或投保企业失望率较高。
然而,对于有特殊行业和个人的个性化服务上,没有明确的定位,并且销售人员和投保人或投保企业之间并没有建立起良好的关系,信息不对称,导致财产保险产品并不适合投保人或投保企业,顾客满意度较差。而销售人员普遍存在重视售前拜访,售中服务,而对售后服务不重视,使得投保人或投保企业出现培情况时出现找不到负责人的情况。目前,缺乏财产保险产品,保险产品单一是较普遍的现象,不能满足日趋对精神文明重视的人群对保险产品多样化的需求。
四、提高企业财产保险营销制度的对策
(一)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由于目前大多数财产保险企业资金规模小、人员流动性极大,不管在其规范性程度和资金支持上,都需要极大的政策支持和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为了获得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必须要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和自身素质,而获得支持的前提条件就是要完善自身的规范性,因此,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是财产保险企业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在财务保险企业运行过程中,要保证优化资源配制,不仅充分利用企业的资源做好各个部门的协调和分配,而且在此基础上,充分调动财务保险企业的所有员工以主人翁的意识参与到企业的活动和正常运行过程中。确保企业正常运行,提高管理水平,控制财务保险营销制度带来的风险。在外部环境上,提高投保人和投资企业的信服力,在内部环境上,完善财产保险企业的内部凝聚力和管理水平。
(二)规范财务管理制度
我国财产保险企业普遍存在财务处理环节薄弱等缺陷,导致许多财产保险企业的财务报表不完整,缺乏真实性、完整性、统一性。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高规范财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性,一是,建立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赋予的权力应该与承担的责任一致,财务管理人员不能因为上级的命令而盲目服从不合理的要求和命令,导致财务真实性缺失,财实不符,违反财务保险企业的规定;二是,对财务管理人员实行奖惩分明制度,对严格执行制度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违规的职员不仅在财务保险公司内部进行严厉的通报、罚款、降级等惩罚,并记入个人征信系统内,让其违反规定的员工认识错误做法的严重性,以儆效尤;三是,对于目前还处在发展期的财务保险企业,可以实行财务业务,委托专门的财务机构进行,比如要进行审计、向税务机关上交税务、进行会计核算等业务时,都可以进行委托,在节省开支的情况下达到想要的目的。
(三)提高财产保险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提高财产保险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是其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通过提高综合能力和自身竞争力达到力争上游的目的。要提高财产保险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进行,一方面,引进各方面的人才,首先,要提高财务保险的销售能力,就必须通过招聘、猎头公司引入高端人才,在引入销售总监的情况下制定明确的营销计划并逐一的去实现,其次,要想提高财产保险产品的销售业绩,必须要引进可以进行创新的人才,只有好的产品让投保者认可,才可以有进一步的销售。另一方面,加强产品的创新,好的产品是取得投保人认可的第一步,是取得销售成功的保证,目前各个财产保险公司的产品区别性并不是很大,只有零星的区别,投保人针对产品选择企业的很少,一般情况下都是根据企业选择投保产品。因此,只有有了创新型的财产保险产品,要从营销观念、操作方式、财产保险产品上进行创新,以投保人有实质性的利益才能有吸引力和说服力,提高销售水平占有市场份额。
(四)建立和完善财产保险企业征信系统
目前的社会征信系统主要包括企业信用征信服务、个人信用征信服务、各类规范的信用评级等三个方面。目前想要查询信用数据只有依靠中国人民银行建立的“全国银行业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其信用数据只是在从金融机构获得信贷的情况下获得的。可能有些财产保险企业为了获得信贷,加大资产总额缩小资产负债情况,因此,该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不管是在开放程度还是信任度方面都需要完善,这都需要政府、企业、个人的共同努力。首先,建立公开、统一、客观的评价标准并进行信用评级;其次,对财产保险企业信用状况的评级应该让投保人了解并让其自行做出判断;最后,建立个人信用征信服务,在建立财产企业征信服务系统的同时,也应该完善个人信用征信系统,使对资信的了解是互动,双方的。不会因为信息的不对称而对资金的投入以及投保情况有影响。
(五)借鉴国外财产保险企业经验
从不同的社会经济环境可以看出,美国的金融市场以市场主导型为主,主要建立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资本市场,日本是政府主导型国家,拥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和政策,并有统一的行业教育培训制度。可以从以下方面得出启示:
(1)有效的法律保障制度。从发达国家发展情况来看,拥有完整的法律体系是财产保险企业获得发展的前提条件。日本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出台的有关保险法律较完善,而美国是一个实用国家,需要什么就颁布什么样的法律,拥有的共同特点就是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
我国颁布的《保险法》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但是有关条款过于严格,与保险行业多样性和灵活性极不相符,指导性和强制性也不够,配套的法律体系也不完善。因此,我国可以借鉴美日政府针对财产保险企业制定的相配套法律政策,加强执行力度和相配合性,为财产保险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
(2)有力的政策扶持。美日政府为了帮助财产保险企业获得资金支持,其支持力度和支持政策各不相同。两个国家都为有发展前景和创新能力的财产保险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不仅让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支持,并且还提供了各种基金供其发展。
为了保证保险业的正规和安全性,美日政府针对保险人员的专业和理论技能,都提供了统一的培训和考核制度。在考核结束后,制定了资格认证和再培训制度,针对不同各类的投保人制度不同的保险人员考核制度,相应的教材和教学方案也日趋健全,并随着科学的进步和社会环境的演变,其教学质量和教学内容都不断更新并创新。
(六)制定相应的激励机制和业务流程
针对财产保险企业不良贷款率高、营销风险高等问题,财务保险销售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方面提高其工作积极性,第一,财务保险企业应该制定相应的激励机制和考核制度,把保单的金额、继保情况、服务态度、技术水平、投保人评价等作为考核标准和评价体系,把这些评价与奖金和升职直接挂钩。第二,把由于不是保险业务销售人员服务态度、专业知识等自身原因造成的保单缺失等问题,应该与正常缺失问题区别开来,区别对待,以免打击保险业务销售人员的积极性。
针对不同投保企业和投保人不同发展的特点,再加上财务保险企业与投保企业或投保人交流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财务保险公司应该建立符合投保企业或投保人特点的业务流程。第一,实行财务保险公开制度,其相应的投保条件和投保材料事先做准备,以避免耽误投保时间,投保资源的浪费。第二,及时与投保企业或投保人沟通,及时满足投保企业或投保人不同的需求,在相互沟通的前提下,通过现场和非现场的考核与投保企业或投保人制定符合投保企业或投保人利益的合同。
参考文献:
[1]郭颂平,粟榆.中外保险营销制度比较[J].上海保险,2008,(06).
[2]林洁舒.2004全球保险市场回顾[J].中国保险报,2005,(8).
1.1财产保险管理制度不健全
没有建立完整的管理体系由于财产保险费用支出在公司总成本支出中相对额度较小,有的公司重视不足,没有制订财产保险管理制度,没有建立完整的保险管理体系,保险管理比较粗放,部门职责不明确,没有统一规范的业务流程。没有相应奖惩机制,经办人员积极性不高。
1.2保险内部市场管理不规范
有的公司在选择保险公司时比较随意,没有建立准入机制和淘汰机制,缺乏服务质量评价机制。存在一些实力弱、信誉差、服务质量差的保险公司也能参与公司保险业务的现象,因此剥弱了那些优质保险公司的积极性。
1.3保险费率较高
由于有的公司没有形成内部保险业务竞争机制,保险费率一般简单沿用往年费率,各保险公司没有降低费率的积极性,与通过招投标确定的费率比,通常比较高,不利于投保人降低保险费用支出。
1.4财产投保范围针对性不足
缺乏风险管理公司不周的财产在生产经营中的重要性存在差异,具有不同的风险程度,有的财产容易出保险事故,有的财产基本上不会发生保险事故。大部分的公司没有进行财产风险管理,没有对公司财产建立风险档案,进行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只是笼统地对所有财产进行投保。如果保险费用预算不足,投保比例低,出险后,由于保险公司按比例赔付,因此获取的赔偿额也会很低,财产安全系数不高。
1.5保险经办人员保险业务知识缺乏、理赔经验不足
绝大多数的公司没有保险专业的员工,也很少组织保险经办人员开展工作经验交流、业务知识学习,因此经办人员普遍业务知识缺乏、经验不足,不利于有效)开展投保、理赔服务。比如,有的经办人员误认为投保越多理赔会越多,出现超额投保以致浪费保险费的现象。也有的经办人员对保险责任范围了解不够,该报案的没报案,不能理赔的却报了案。
1.6没有建立理赔台帐有的公司报案后
没有相应建立理赔台帐,何时报案,损失金额是多少,理赔进程怎么样,理赔金额是多少,款项是否到位及到位时间等等,没有台帐记录,不利于及时、足额理赔。
1.7不重视减灾防损管理工作
有的公司只知道事前投保、出了事故理赔,不重视如何在保险公司的专业技能、经验支持下,做好减灾防损工作,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司财产安全,降低财产风险。
2加强企业财产保险管理的途径
a.加强财产保险管理制度化建设
组织精兵强将,制订适合本公司实际的财产保险管理制度,明确各业务单位在财产保险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规范业务流程,做到有章可循,有制有依。明确奖惩,按理赔收入的一定比例奖励经办人员,充分调动经办人员工作积极性。
b.规范内部保险市场
建立准入机制,对承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实力、信誉、服务质量、地域优势、经验和业绩提出要求。建立保险公司服务评价机制,由被保单位、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定期对保险公司的理赔及时性、诚信状况、廉洁情况等指标进行评价,淘汰那些实力弱、信誉差、服务质量差的保险公司。
c.引进保险竞争机制,实行招投标,最大幅度地降低保险费率
目前,保险公司的数量多,市场竞争非常激烈,为投保人引进保险竞争机制、实行招投标创造了有利条件。通过与兄弟单位进行费用对标,掌握本公司保险费率水平与兄弟企业的差距,为招标费率提供参考。通过组织招投标,可以大幅度地降低保险费率。
d.强化公司财产特性分析,实施选择性投保
将公司财产按其在生产经营中的重要性、风险程度分为三类,对很重要且易出险的A类财产予以足额投保,对重要且偶尔出险的B类财产增大投保比例,对不重要且基本上不出险的C类财产少投或不投。这样,将有限的保险费用用在了刀刃上,能大幅度提高保险费使用效率。
e.努力提高保险经办人员业务素质
通过采取邀请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司专家讲课,内部经验交流,保险制度学习、去兄弟单位对标学习等方法,提高保险经办人员业务素质。
f.建立保险理赔台帐
财产所属单位发生保险事故后,及时向保险公司和财产管理部门报案,财产管理部门据此建立保险理赔台帐。同时,会计人员收集事故信息,建立保险台帐,并负责按时与资产管理部门、保险公司的台帐进行比对,防止瞒报、漏报案件现象的发生。理赔台帐的内容包括:财产所属单位、事故内容、报案时间、损失金额、理赔进程、理赔金额、到帐时间等内容,确保每个案件均能及时、足额理赔,也为保险公司服务评价、公司风险管理提供基础数据。
g.重视减灾防损工作
2016年山西省各类煤矿累计发生安全生产伤亡事故17起,死亡39人,一组组触目惊心的数字让人“谈矿色变”。矿难发生之直接原因,第一是意外,第二是煤矿安全保障安全措施不足。对于意外,人们无能为力:人总会犯错误。因而,只能通过保险等方式弥补这类意外的损失。将商业保险引入煤炭企业的事故预防、经济赔偿中,有利于加强煤炭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有利于煤炭行业的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商业保险市场的完整。山西煤矿企业的财产险及人身险投保率整体较低,尤其井下财产的投保率更低,煤矿企业的高风险和高赔付率影响了保险公司的积极性。在山西,共有15家产险公司,却只有人保、国寿财险、中煤等少数几家公司积极地做煤矿各类保险业务。
二、煤矿的开采方式及主要设备
目前山西省煤矿按采煤方式来分般采用综采。综采的投资比较大,一套80米采掘面的进口综采设备,价值约为8000万元人民币,产能较高,但对煤层倾角、厚度、地质构造有一定的要求。从煤矿财产的投资构成来看,可以分为井下财产和地面财产。地面财产主要是办公、生活建筑、供变电、通风设备等,与一般财产类似。井下财产可分为井巷工程、设备(采掘、运输、机电、排水、通风以及其它辅助设备),其中,井巷工程占井下财产的比例约为40%-60%。矿井投资规模越大,井巷工程的投资占比越小。井巷工程包括开拓井巷,建立通风、排水、运输系统等。除非遭遇会灭性损失,井巷工程一般不会灭失。
三、煤矿风险分析
煤矿是风险性较大的行业之一,煤矿企业的风险主要集中在井下采煤的生产过程。采煤过程中的主要风险因素:(一)自然风险。1.地震风险。地震属于不可预料的自然灾害。当地震发生时,往往会对矿井造成巨大破坏导致井下设备的损坏和人员伤亡。
2.洪水、暴雨风险。煤矿所处地势低洼,地面的暴雨和洪水往往会造成大量积水,并通过渗透或地面裂缝进入地下,从而成为矿井水害的水源。如果洪水从井口涌入矿井,将对矿井造成巨大破坏,并带来人员和财产的巨大损失。3.雷击风险。雷击分为直接雷击与感应雷击。直接雷击对井下人员和财产几乎没有直接损害,发生的概率也比较低。感应雷击虽然对被击物的损害没有直接雷击大,但它概率大,尤其对于井上部分的电气部件的绝缘性能、耐压强度会产生重大的破坏。
(二)意外风险。1.爆炸风险。煤与瓦斯突出是在巨大压力下瓦斯的特殊涌出现象。当瓦斯或煤尘在矿井中聚集达到一定浓度后,一旦遇到由于摩擦、静电和其他原因产生的明火,就会产生剧烈爆炸。瓦斯爆炸会产生巨大的爆炸力、高温和高压,会造成人员伤亡以及矿井和设备的破坏。2.火灾风险。发生矿井火灾的主要原因有明火、机械撞击和摩擦发热、瓦斯或煤尘爆炸和静电等的外部原因,还有煤尘在特定环境下的自燃等内部原因。明火常见的机械原因有皮带与滚筒摩擦起火等。瓦斯或煤尘的爆炸所产生的高温往往会导致井下大范围火灾。煤尘自燃多发生在采空区、煤柱和冒落区等通风不畅的地点,往往火灾难以发现和扑灭。据统计,我国煤矿的井下火灾有70%以上为自燃火灾。3.冒顶、片帮风险。冒顶和片帮是指采掘空间围岩垮落事故。它是由于岩石内部应力和地质原因产生地压显现的结果。由于地压活动不可避免的客观性,冒顶和片帮风险时刻存在。此类事故一旦发生,往往会导致所处范围内设备的损坏和人员伤亡。据了解,煤矿企业的80%重大伤亡事故大都由此引起。4.通风不足和停风风险。由于管理原因和违章操作等原因,在井下经常发生通风不足的情况。另外,电力事故导致的停电还会导致停风的重大事故。一旦井下通风不足或系统瘫痪,由于瓦斯的聚集,在遇到明火的情况下便会发生爆炸,从而导致灾难性后果。5.人为操作误差风险。在生产过程中,机械和电器伤人的事故时有发生。由于井下设备工作条件十分苛刻,任何的违章操作或疏忽大意,往往会造成在设备启动时和工作过程中的伤人事故。如发生撞人,斜井跑车、皮带跑偏和运输机伤人等。
四、核保风险控制措施
(一)费率厘定。根据不同煤矿企业的风险状况、安全生产条件等情况划分不同的费率档次,利用费率杠杆,激励煤矿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重视安全管理、事故率下降的企业可以适当降低费率,反之则提高费率。(二)确定合理赔偿限额及免赔额。通过设定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及绝对免赔额,提高煤矿企业风险共担的意识,促进其重视安全生产,同时降低保险公司自身的赔付风险。(三)加强防灾防损。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提供防灾防损服务,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技术,提高煤矿企业工人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安全生产技术。(四)储备专业团队通过引进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培养现有的煤矿承保理赔经验的从业人员,不断提高公司的道路工程险承保、理赔水平,积累相关经验。(五)识别风险,筛选优质业务开展业务时重点选择地质情况较好,所处地区自然灾害风险较小,管理严格,安全监测设施完备的煤矿企业。
综上所述,山西省作为全国煤炭产业大省,行业保险资源丰富,随着全省煤矿企业的重新整合,整合后的煤矿全部收归由有经验的大型国有企业管理,由于国有企业安全措施投资高、管理制度健全,能够有效地控制风险。因此,我们在理性对待煤矿风险的同时,也要从中探索一条发展煤矿保险的道路,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保障作用。
作者:王静森 单位: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参考文献:
[1]徐永忻.采矿学[M].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03.
关键词:中小企业;财产保险;政策扶持;信息平台
2009年8月,台风“莫拉克”登陆浙江,致使该省多达上万的工厂企业停工或者半停工,造成了巨额的直接经济损失及间接经济损失。对中国四千多万中小企业而言,遭遇如此巨灾的风险概率极低,但对每一个身处台风破坏之中的企业来说,都是一场灭顶之灾。对很多企业如私营小型企业更是可能就此破产。这次惨痛的教训再一次提示我们,企业财产保险在一定程度上的确充当着社会管理职能,而目前它所发挥的作用还远远不足。
一、财产保险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
历史无数次告诉我们,对一个正常经营的企业来说,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并不都是可以绝对避免的,由它带来的损失,往往可以对企业造成严重的破坏。这种来源于市场之外的风险因素,通常是不可预测的。此类不可预测的风险,尤其对资本实力较弱的中小企业更具有杀伤力。企业财产保险,正是企业解决此类风险的重要手段。企业通过较低的资金投入,可以换取更多的精力集中在企业的主营业务上,将企业遇到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转嫁出去。因此,企业财产保险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社会分工的体现。保险公司负责聚集资金组织补偿,将个别企业的风险分散至所有投保人,同时,利用自身的防灾防损管理经验,为企业组织安全生产提供专业的建议,帮助企业将其资金、人力更好地投入到企业本身最擅长的专业生产和经营中,由此提高整个社会的效益水平。我国企业财产保险发展的历史,相对发达国家来说,还很短,但还是在很多方面取得了经验和成就,为保险业下一步的发展做好了铺垫。
二、我国中小企业财产保险市场的现状
目前,我国工商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占比在99%以上,其产值、纳税等经济数额占极大比重。中小企业主要指与所处行业的大型企业相比,在人员规模、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上都比较小的经济单位。各个国家的划分标准不一而同。但总体来说,中小企业在风险管理上的能力不强,通常不具备通过建立自保基金和自保公司进行抗击风险的能力。这就使财产保险成为了中小企业最为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尽管我国的企业财产保险市场拥有如此之大的容量,但实际参保企业的数量很少,以保险市场相对发达的广东、浙江为例,投保率均长期不足10%,具体到中小企业,比率可能会更低。这使得财产保险在我国国民经济、社会安定等应当发挥社会职能功效的地方,还有很大空间需要开发。而造成我国企业财产保险在中小企业中未能全面发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1.从政策的角度看
一是我国缺乏对中小企业保险的宣传和导向,使得产品的供求双方脱节,信息不充分,充足的需求无法被有效的供给。
二是中小企业的保险产品缺乏行业的政策支持,如在税收或保费补贴等方面给予的支持。而有些保险产品很难在没有政策扶持的情况下,充当社会管理工具。
三是保险市场上的需求者,参保企业的保险行为则缺乏有效管理,企业的诚信信息直接影响保险产品供给的积极性。我国设立了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保监会下设保险行业协会,配合保险监管部门的工作。两部门在保险市场的监管职责上均侧重于对保险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相对而言,缺乏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管理。
2.从供给的角度看
一是由历史数据判断,中小企业财产保险的赔付率偏高,利润率较低,造成保险公司承保积极性不高。例如在个别行业,像家具厂、化工厂等本身风险比较集中,而保额又低,保费过少,保险公司宁可舍弃,而不愿将有限的资源投入其中。
二是由于中小企业的数量多,需求复杂,而单份保单的数额又较低,而由此付出的人力物力却并不少,从而也降低了保险公司开展业务的积极性。
三是保险公司的现行产品无法满足企业多样化需求。我国幅员辽阔,产业形式多样,企业面临的风险也是多样的,不同的规模、不同的地域、不同的行业和不同的贸易环境都有其不同的风险。而我国现行保险产品多年来没有本质的创新,制约了市场的需求。
四是保险公司面临复杂的市场环境,我国财产保险市场仍处于初级阶段,处于探索、快速发展的阶段,保险经营主体众多,产品的价格竞争仍处在主要地位,这就使本不健全的中小企业保险市场受到冲击,发展道路必然艰辛。
3.从需求的角度看
一是中小企业资金实力不足,缺乏购买保险的能力;二是保险观念淡薄,对保险的功能、价格完全没有了解或知之甚少;三是一些企业过分高估了自保能力,而又低估了风险的存在,认为保险可有可无;四是中小企业的管理制度不健全,经营状况不稳定,使得保险公司承保所需数据不真实,造成承保及理赔工作容易产生纠纷;五是缺乏相关中小企业的诚信信息,逆向选择等行为增加保险公司市场参与的道德风险。
三、推动我国中小企业财产保险市场发展的对策
根据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在有效需求无法得到满足而市场在较低水平徘徊时,最大的可能是市场供给出了问题。这就提出了企业财险产品供给如何满足市场需求的问题。我国中小企业财产保险市场发展的不健全,或多或少体现经济学中市场失灵的概念。因此在这个阶段,政府的政策对中小企业财产保险的干预是必要的,也是合理的。政府的政策决定着保险经营的性质、市场竞争的状态和产品发展的方向。只要政策扶持,则供给就会增加,反之则供给就会减少。
1.以财政扶持推动市场发展
在我国商业保险市场中,将商业保险定义为准公共物品而给予政策性支持的论点,主要集中在农业保险领域。近些年来,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很多地区开始了试点工作,并且逐步推广,取得了很多宝贵经验。这使得商业保险在发挥社会管理职能方面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创造了政策性保险的新模式。从很多方面看,我国中小企业保险也面临在本质上相似的问题,如同样的资产数量多,分布区域广,面临的气候条件多样,管理体制不健全,抗风险能力低下等,而与此相对的是社会产值巨大,提供就业岗位占比很大,同样是国民经济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由此,应当把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宝贵经验,应用到对中小企业财产保险市场的开发上来。
(1)选择试点的行业和地区
将政策性中小企业财产保险的试点工作按照行业和地区两个标准来划分,在一些高风险、高责任的行业如公众聚集场所的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南部沿海地区的台风暴雨等巨灾财产保险等,进行试点的政策研究,选择最需要政策扶持的保险产品和扶持对象。
(2)选择政策扶持的方式
近年来,我国已经在多个省市试行了对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推进工作,但在目前的法律体系下还没能对其强制保险的地位给予支持。因此,推进市场发展的工作也未能取得良好的效果。究其原因,主要是宣传力度不够,企业没能全面了解到保险工具的重要性,而保险公司在成本因素和市场偏好因素的作用下,没有动力开拓中小企业的市场业务。由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例子可以以点带面的说明在中小企业财产保险的扶持政策上,仅简单的要求政府各部门给予配合是不能达到目的。
在此背景下,可以通过出台鼓励供求双方参保的其他非强制性政策工具来推动其发展。如通过税收工具,针对选定的保险产品、行业、地区和参保对象,给予一定比例的税收优惠。也可对保险经营主体在经营鼓励的产品时,给予一定的费用补贴。还可以在指定企业购买指定保险产品时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与此同时,应尽快建立起巨灾保险基金。这类方法完全可以参考政策性农业保险来执行。
利用财税工具来鼓励市场的发展,需要财政和税务部门的相互支持,本质上还是要达到通过降低市场供求双方的交易成本,刺激市场的发展。保险经营主体在政策扶持下降低了展业成本,提升了利润空间,从而更有动力扩大在宣传上的投入。而企业在政策扶持下也降低了购买保险的成本,提高了购买保险产品的能力。市场交易规模的上升,有利于将供求双方引导到平衡上升的良性循环中。
2.建立企业保险信用信息平台
建立保险行业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有助于使参与保险市场的主体信息透明化,使供求双方的信息更加对称。对保险公司而言,有助于促进其提升服务质量,改善服务内容。对参保企业而言,有助于帮助其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科学地应对各种风险。
我国保监局及保险行业协会对保险经营主体的监管采取了信息披露制度,使保险经营主体可以在市场竞争中采取理智的行为,避免更多的类似价格战的恶性竞争。同时,确保了其在经营中可以做到较大程度的诚信。同理,对于众多参保的企业来说,同样应该具有一套系统来评价各个企业的信用情况,以降低保险经营主体在核实企业信用情况上浪费过多的搜寻时间和成本。
第一步,应当确定企业保险信用信息平台的执行主体。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保险行业协会充当保险行业信息交流平台的角色,由它来担任企业保险信用信息平台的搭建者和管理者最为合适。
第二步,应当确定企业保险信用信息平台的具体内容。由于保险行业协会成员由各保险经营主体组成,其可以最为便利地获取并汇总各家经营主体的参保企业客户信息。信息内容具体应囊括:
(1)企业的基本信息。如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人、经营范围和成立时间等;
(2)企业的管理状况。如管理制度、特殊工种上岗制度、危险品存放制度、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及教育培训制度等;
(3)生产经营的市场环境状况。如主营业务的经营状况;
(4)企业历年投保财产保险的情况及赔付状况;
(5)企业在中国人民银行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
(6)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
以上几点难以全面说明相关企业保险信用信息的全部内容,但大致方向如此。信息平台管理者应结合各方面信息,并加权打分,得出企业在保险行业内的信用等级,将数据提供给保险经营主体。保险经营主体既可以在标准费率的基础上按照信用等级上下浮动保险费率,从而免去了时刻背负中小企业道德风险的后顾之忧。
第三步,企业保险信用信息平台的管理者,应当充当好保险经营主体和参保企业之间的桥梁角色。既要组织保险经营主体应对市场需求开发出多样化的产品,也要促进参保企业的风险管理水平,帮助参保企业提升自身的信用等级。
尽管我国中小企业财产保险市场面临的困难很多,但其主要矛盾仍是市场的部分失灵造成的,一是商业保险承担部分公共物品职能的矛盾,二是市场主体信息不对称的矛盾。如能先行解决这两个主要矛盾,相信其它诸如宣传不到位、产品单一等问题将可以迎刃而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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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阶段我国的财产保险业发展现状分析以及存在的问题
(一)营销模式中存在的问题
每个行业的发展都是离不开市场营销的发展,产品最终的销售直接关系到行业企业的发展。所以我国的财产保险行业市场的营销模式值得我们进行深入的了解和分析。目前我国的财产保险行业的竞争非常的激励,如何在各式各样的财产保险产品中让自己企业的财产保险产品处于优势地位,那么就需要充分的发挥市场营销的作用。对于传统的财产保险行业的营销观念来说,市场营销仅仅是一个推销销售的过程,销售的内容也仅仅停留在财产保险产品上。现阶段我们所倡导的新式的财产保险的营销模式中,我们要求交营销的范围扩大,积极的将营销的内容融入到财产保险的各个流程,从财产保险产品的售前、售中以及售后上,全方面立体化的深入市场影响的观念。其次就是我们需要做的就是有效的利用市场影响宣传企业的文化,将单单的进行财产保险产品的营销提高的一种财产保险文化的营销,利用财产保险文化去促进消费着对于财产保险的消费需求。追求营销模式的创新和发展,是我国的财产保险行业发展的必经之路。所以我国的财产保险行业要首先要总是市场营销的作用,其次有效的整合公司的有效的资源去进行财产保险的市场营销工作。
(二)体制问题
一个行业的发展兴衰历程很大程度上和体制的建立健全有着很大的关系。财产保险行业在我国的自发展开始就出现蓬勃的发展局面。我们很遗憾的发现一个问题就是虽然目前我国财产保险行业发展的前景是非常可观的,但是迟迟没有形成一个系统财产保险行业体制的问题。所以我国的财产保险行业的发展分散的状态,没有一个整体财产保险行业体制去进行有效的引导,所以我们的财产保险行业发展没有有效的体系的支撑。所以,使得我国的的财产保险行业发展出现了许多的发展瓶颈的局面。在加上我国的政府在财产保险行业的发展中没有有效的出台相应的政策和制度去进行有效的财产保险行业规范和引导,所以目前我国的财产保险行业发展局面是比较混乱的,呈现一种良莠不齐、鱼目混珠的局面。想要优化财产保险行业的发展,就需要我国的金融保险行业联合政府的力量积极的做好财产保险行业体制的改革。
(三)监管力度
我国的政府在财产保险行业发展中,不仅仅要充当一个引导者的身份,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就是积极的做好对财产保险行业的监管工作。目前我国的对于财产保险行业监督力度不够全面,没有形成一个全民参与监管的局面。再加上我国的财产保险行业的信息的披露的力度不够,没有很好的为我国的财产保险行业监管的实现提供方面的途径。所以我们的政府应该有效的利用法律的手段去促进我国的财产保险行业监管的发展,有效的引导财产保险行业的信息的公开化,和透明化,积极的引导公众参与到对财产保险行业监管中来。良好的监管体系的建立,对于我国的财产保险行业的发展的有很大的促进的发展,有利于我国的财产保险行业长久平稳的发展。
二、我国的财产保险行业的未来发展展望及建议
(一)重视人力资源的作用
我们都知道二十一世纪是人力资源的时代,一个行业或者企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与人力资源的发展。所以我国的财产保险行业应当积极的做好人力资源的培养和建设工作。首先积极实行校企合作的模式,为自己的企业发展输入新鲜的人力资源,对于公司内部已有人力资源要做好再教育的工作,利用薪酬水平和企业文化留住企业的人才。积极培养公司的骨干力量,对于优秀的员工给予更多的奖励,以此达到激励发展的作用。人力资源的发展目前我国的财产保险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的途径。
(二)做好产品的研发工作
产品的设计对于财产保险行业的发展而言是非常重要的,随着我国的经济的发展,民众对于自己的财产安全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再加上经济形式的变换,所以我国的财产保险行业应当积极的做好做好产品的研发工作,以此可以有效的满足市场的对于财产保险的有效需求,为企业的发展赢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和客源基础。积极的做好财产保险产品的设计研发工作,以创新技术去吸引财产保险的客户,这样才能够有效的促进我国的财产保险行业的长远的发展。利用科学技术去促进我国的财产保险产品的研究和设计工作,重视科学技术的生产力。
(三)建立公司专属自保公司
[关键词]中小型财产保险公司;波特竞争理论;五力模型;三大一般性战略;钻石理论
[中图分类号]F84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4)29-0015-03
1引言
保险行业由来已久,但近些年才真正发展起来。特别是在中国,保险更是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截至2013年,中国已有寿险公司70家、财险公司63家、养老保险公司5家。目前,我国财产保险市场发展迅速,特别是“十一五”期间,全球保险业总体增长放缓的背景下,保持了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总的来看,我国财产保险产业的发展仍然主要依靠大型财产保险公司的推动,属于寡头垄断型模式,中小财产保险公司虽有发展,但是因其自身劣势明显,生存艰难。按照十报告提出的“提高大中型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小微型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小微型企业发展”战略,扶持中小型财产保险公司是今后发展的必然趋势,由此研究中小型财产保险公司经营战略就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2我国中小型财产保险公司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中小型财产保险公司与大型财产保险公司在竞争模式上趋同,没有体现出自身较强的专业能力和创新能力,在发展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制约。
2.1市场占有份额小
图12013年我国财险公司市场份额
资料来源:中国保监会网站
如图1所示,2013年财产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占比超过5%的只有人保股份、平安财产和太保财产三家,大型财产保险公司占据大部分保险市场已显而易见,中小型财产保险公司原保费收入在保险市场的竞争力相当之弱。
2.2保险产品单一,竞争力较弱
当前保险市场竞争激烈,但是险种却存在很大的趋同问题。大多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集中在传统业务例如汽车险、货运险。而对于消费者来说,既然投保能力有限,自然会选择品牌和影响力更大的财产保险公司,以期获得更好的保障。在这一方面,中小型财产保险公司明显处于劣势地位。
2.3赢利能力有限,难以拓展
目前中小规模财产保险公司虽已成为保险业发展的新兴力量,但由于前期投入大、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等原因,普遍出现赢利水平低甚至亏损的状况。因此,中小保险公司必须在增加营业收入的同时改善经营管理以降低成本费用开支增强赢利能力。
3五力模型与三大一般性战略引入分析
3.1五力模型
波特五力模型分析方法(图2)从一定意义上来说隶属于外部环境分析方法中的微观分析,用于竞争战略的分析,可以有效地分析客户的竞争环境。说明的是该产业中的企业平均具有的赢利空间,是一个产业形势的衡量指标。
图2波特五力模型
资料来源:(美)波特.竞争战略[M].华夏出版社,1997.
(1)新进入者的威胁。波特理论认为加入一个产业的新对手引进新的业务能力,带有获取市场份额的欲望,同时也常常带来可观的资源。结果价格可能被压低或导致守成者的成本上升,利润率下降。
中国保险市场的进入主要指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在中国的外资保险公司几乎都是世界500 强企业,他们凭借综合经营的优势,在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上都远超我国国内保险公司水平。除此之外,目前国内银行业正加速向保险领域渗透,2009年国家已经确定中国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北京银行4家银行进行试点。目前,保险业的实力已经先天弱于银行,而银行进入保险业,借助其雄厚资本、发达网络和巨量客户,必然使保险业面临较大的挑战。
(2)现有竞争对手的竞争。在国内,占据主导地位的还是一些大型国有保险公司。目前,我国财产保险市场保费规模前4家公司占据接近70%的市场份额,它们由于资金雄厚、市场规模大、经营历史长、保险业经验丰富,竞争力远远强于中小型财产保险公司,如图3所示。
图3财产保险保费规模前4家公司近5年所占市场份额变化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保监会网站数据整理而得
(3)替代产品压力。保险的本质是指在参与平均分担损失补偿的单位或个人之间形成的一种分配关系。从保险分散风险、消化损失并提供经济补偿的特殊职能上看,保险是无法被其他产品所替代的。然而,由于现今国内人民保险意识薄弱,无法正确理解保险职能,加上平均经济水平不高,所以老百姓更愿意把钱投资于收益回报更为明显的股票、债券等其他金融产品。尤其随着存款利率的一再上调,使得保险回报率甚至无法与长期存款收益率相提并论。所以,这对于资金薄弱、规模小、品牌知名度不高的中小型财产保险公司来说,更是一个相当大的挑战。
(4)购买者议价能力。一般认为,在直接保险市场上,作为买方的投保人,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由于其缺乏保险知识与风险管理知识,对卖方提出的格式保单条款提不出具体的意见。然而实际上,当投保团体规模较大时,中小型财产保险公司由于业务水平和偿付能力不及大型公司,从而在该情形下处于劣势地位,客户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
3.2三大一般性战略
波特认为,每个企业都会有许多优点或缺点,任何的优点或缺点都会对相对成本优势和相对差异化产生作用。成本优势和差异化都是企业比竞争对手更擅长应对五种竞争力的结果。将这两种基本的竞争优势与企业相应的活动相结合,就可导出可让企业获得较好竞争位置的三种一般性战略:总成本领先战略、差异化战略及目标集聚战略。
(1)总成本领先战略。该项战略要求企业必须建立起高效、规模化的生产设施,全力以赴地降低成本,严格控制成本、管理费用及研发、服务、推销、广告等方面的成本费用。
由于保险行业不存在供货商,其成本一般指营业费用和给付费用,前者与公司的经营水平密切相关,后者反映保险公司风险的承担程度与风险的管理水平。该两种费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取决于专业化水平,公司和员工专业化水平越高,总成本越小。
(2)差异化战略。“差异化战略”是指将公司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差异化,树立起一些全产业范围中具有独特性的东西。随着本土保险公司数量的增加和境外保险机构的进入,保险行业的竞争压力与日俱增。在内外双重竞争压力之下,中小保险公司就要以求变来适应新的市场环境,通过创新发展提高自身竞争力。然而由于中小型财产保险公司的资金实力和人才培养不及大型公司,所以创新能力并不强,基本还是沿着大型公司的轨迹发展。因此,中小型财产保险公司将发展重点放在区别于大型公司的差异化战略上势在必行。
(3)目标集聚战略。目标集聚是指主攻某个特殊的顾客群、某产品线的一个细分区段或某一地区市场。与大型财产保险公司相比,中小型财产保险公司规模小、经验不足、经济实力不强、人才缺乏,从而决定了其必须走目标集聚路线(例如车险、农业险等专业财产保险)。公司业务的专一化能够以较高的效率、更好的效果为某一狭窄的战略对象服务,从而超过在较广阔范围内竞争的对手,实现低成本和差异化兼得的目标。
4基于钻石理论分析中小型财产保险公司竞争策略基于“五力模型”和“三大一般性战略”的分析可知,目前我国中小型财产保险公司发展时间短,在公司规模、行业经验和专业人才等方面无法与大型财产保险公司相抗衡,市场占有率更是无法逆转。然而中小型保险公司因为专业性强、经营方式灵活、分布面广的特点,在体制、机制,文化、理念和管理等方面有一定的优势。下文将基于竞争理论中的“钻石模型”对中小型财产保险公司的竞争战略提出建议,以求在长期发展中取得企业价值。
4.1生产要素――引进科技技术,实行可持续的人才战略波特理论认为现今交通系统与电信网络已发展完善,也有最优良的人力,因此基本的生产要素已经不能永葆竞争优势,而应当建立特殊的优势。这在中小型财产保险公司的竞争中也可以运用。一方面,它们可以通过高度的专业技术赢得更多的顾客资源,提高竞争力。如今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不断发展普及,中小型财产保险公司可以通过研发特殊且高端的信息平台,吸引更多的客户源。另一方面,加大人才培养力度,走精英管理路线。只有不断充实后备人才库建设,动态化管理,实现后备人才的优胜劣汰,才能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4.2需求状况――以市场为导向,紧密结合我国消费者需求需求反作用于生产,每一个产业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开发出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例如日本家庭因为地狭人稠,所以家电朝小型、可携带的电视、音响、录像带方向发展,并且本国消费者对商品非常挑剔,使得日本拥有全球最精致、最高品质的家电产业。中小型财产保险公司应当打破目前险种单一、同构的局面,深入调查和分析市场,了解当前市场上对于财产保险的需求,增加产品创新投入力度,并根据不同需求,创新出具有个性化的“量体裁衣”保单。
4.3相关产业和支持产业表现――与产业内外企业进行战略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在国内拥有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供应商和关联辅行业,是一个行业能够取得国内竞争优势的第三个条件。关联行业和辅助行业在高级生产要素方面投资的好处逐步扩溢到本行业中来,有助于该行业增强竞争力。中小型财产保险公司应努力寻找关联辅行业,建立战略伙伴关系,深度合作,共同提高双方品牌市场美誉度和核心竞争力。同时,通过合作,中小型财产保险公司可以学习其他企业先进的管理经验、成熟的公司治理模式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实现合作共赢。
4.4战略规划、结构和竞争状况――获取管理优势,提升竞争力钻石模型中第四个促成竞争优势的条件是国内企业的战略规划、结构和竞争状况。其一,中小财产保险公司应根据自身独特的情况找准市场定位,分发展阶段制定规划,逐步做大做强。其二,优化管理结构,使公司管理结构向扁平化方向改变,增强人力资源管理能力、新产品的开发能力、保险营销能力、服务与理赔管理能力等。其三,财产保险市场竞争激烈并不意味着同类相残。由于目前大型财产保险公司垄断保险市场,中小财产保险公司应当采用“竞合”的方式,加强业务方面合作,走出公司规模小、资金成本不足的不利局面,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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