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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制度环境,内部机制
一、制度环境对公司股权集中度的影响
研究文献普遍认为集中的股权结构是一种公司治理机制。当一个公众公司的所有权集中到少数大股东手中时,这些大股东既有动力又有能力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者进行有效的监督。然而,大股东在享受监督努力的回报的时候,也要付出相应的成本。首先是对经营管理者的监督努力,小股东能够成为免费“搭便车”者,其次是大股东要放弃多样化投资组合的好处。因此,大股东只会存在于集中的所有权的利益超过其成本的公司中。
法律体系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在于,完善的法律体系可以保证外部投资者的权利得以实施。无论是Jensen和Meckling(1976),还是Hart(1995)都指出,投资者的权利实施依赖于法律体系的完善程度。一方面,在法律对投资者保护程度较强的情况下,公司的信息比较透明,管理者的利益侵占行为更容易被发现,并且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股东不需要投入太多的精力对管理者进行监督。但是在投资者保护程度较差的情况下,管理者的侵占行为不容易被发现,大股东为了监督管理者可能需要拥有更多的资本,以行使其控制权,股权集中就成了法律保护的替代。另一方面,在投资者保护程度差的情况下,内部人(包括经理和控股股东)可以轻易采取各种方式侵占外部投资者,公司发行新股的吸引力减小,只有少量的投资者愿意购买公司股份,从而促使股权结构走向集中。因此,法律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程度与公司股权集中具有负相关性。LaPorta,R.,Lopez-de-Silanes,F.,Shleifer,A.,Vishny,R.W.(1998,下称LLSV)设计了一个股东权利指数来衡量一个国家的法律对少数股东权利保护的质量。他们运用这个指数研究发现股权集中度与法律质量是负相关的。Himmelberg等(2002)、ElstonandRondi(2004)、Boubakri等(2005)实证研究的结论均支持LLSV的观点。
政府干预对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其实早就已经引起研究者的注意。国内学者俞鸿琳的研究认为,政府往往通过控制企业来实现对经济的干预。政府为了获得对企业的控制,就会在企业股权中占有较高比例来获得控制权地位。这样所形成的股权结构就是股权高度集中、国有股一股独大的格局。而这种特殊的股权结构又会使董事会、股东大会、公司控制权市场等多种治理机制失去效率。可见一个国家的政府干预经济的程度越高,企业的股权集中度就越高。Bortolotti和Faccio对1996年以来OECD国家的141家经过私有化的公司控制权结构演变进行了考察。他们惊讶地发现,政府在私有化之后并未真正放弃控制权,这样的私有化被作者戏称为“不情愿的私有化”。在2000年,作者发现,在所谓私有化的公司中,有62.4%的公司要么最大股东仍然是政府,要么政府仍然通过种种方式行使特别控制权。
二、制度环境对公司董事会独立性的影响
董事会是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核心,其主要职能是代表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管理者的行为进行监督控制,而独立性是影响其监督控制效率的根本因素。董事会独立性是指董事会作为一个独立的行为主体,在决策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公正、不偏颇于任何一方利益的价值取向,它既独立于股东个体又独立于管理者,旨在实现全体股东价值增值,并保护全体股东利益。理论认为,内部董事与公司管理者或大股东存在人事或工作上的联系,很难指望内部董事对管理者起到监督约束的作用。而外部董事则会更客观地代表全体股东的利益对管理者进行有效监督。因此可以用董事会中外部董事的比例衡量董事会的独立性,外部董事的比例越高,董事会的独立性越强,从而治理效率越高。
由于外部董事相对于内部董事能更有效地对管理者进行监督,小股东希望有更多的外部董事进入董事会。但是公司管理者却不欢迎外部董事,公司大股东也不一定欢迎外部董事,因为他们可能利用手中的控制权与管理者合谋掠夺小股东的利益。因此,除非法律能够对小股东的权利提供保障,小股东是很难影响董事会构成的。例如,小股东想通过股东议案和后续选举的程序任命外部董事进入董事会,必须要有正式的法律程序对这一过程提供监督和保障。由此看来,法律对小股东权利较强的保护与董事会独立性是互补性的治理机制而不是替代性的治理机制。股东权利保护较好的国家,小股东能够影响董事会构成,他们会选择更多的外部董事进入董事会,从而董事会的独立性更强。KennethA等(2007)采用14个欧洲国家的大公司样本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实证研究,结论证实了法律对股东权益较强的保护确实会提高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Klapper和Love(2004)、Krishnamurti等(2006)、Doidge等(2007)、实证研究的结构均支持这一结论.
政府为了实现对企业的控制,除了在企业保持较高的股权外,还控制了企业的人力资源市场(俞鸿琳,2007)。上市公司的高管甚至董事会成员大多由政府或代表政府利益的国有大股东直接任命,这些高管、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往往就是来自上市公司内部或者控股股东单位,而不是来自外部的人力资源市场。政府对董事的任命会直接降低董事会的独立性,而政府对公司高管的任命又会使得这些具有政府背景的管理者具有较强的能力排斥外部董事,也会降低董事会的独立性。因此,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程度越强,这些国家或地区的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中内部董事的比例就会越高,董事会的独立性就越差。
三、制度环境对公司激励约束机制的影响
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现代公司中,由于股东和管理者之间的利益不一致和信息不对称,导致了管理者以损害股东利益为代价而增加自身利益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即出现了第一类问题。消除这类问题的最好的方式,就是建立起有效的对管理者进行激励约束的机制,使股东的利益与管理者的利益相一致。
在法律对投资者保护程度较强的情况下,虽然公司的信息比较透明,管理者的利益侵占行为容易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由于公司的股权会比较分散,小股东获取公司信息对管理者进行监督的能力和动力会下降,他们更希望公司能力建立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来促使管理者努力工作。而且此时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更强,公正、客观、高效的董事会也会有助于激励约束机制的不断完善。而在法律对投资者权益保护弱的情况下,公司股权的集中使得公司中出现了控制性大股东。控制性大股东的出现导致了公司的第二类问题—控制性大股东与管理者合谋侵占小股东的利益。合谋使得大股东的利益与管理者的利益紧紧地捆绑在一起。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管理者都在大股东的控制之下,甚至管理者本来就是大股东利益的代表。大股东通过与管理者合谋进行“隧道挖掘”可能比对管理者进行激励约束增加公司价值更有利于自身财富增长。激励约束机制必然会弱化。
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程度越高,对公司的控制力也越强。政府除了在股权方面的控制外,还会控制公司的人力资本市场。上市公司的高管人员大多由政府任命,而并非从经理人市场中遴选出。政府控制公司具有实现国家产业政策、稳定就业和经济发展等多重目标,这些目标的实现程度很难对单个公司进行考核,也就难以在公司内部建立起激励相容的目标函数,此外,由政府任命的公司高管人员大多有其行政级别,相对于薪酬激励来说,行政级别的提升是一个更重要的激励目标。
关键词:机构投资者,公司治理,证券市场
一、公司治理与机构投资者的概念
从公司治理相关理论和机构投资者产生至今,国内外学者对其概念的表述繁多,但尚未有定论。
(一)我国机构投资者的概念及种类
由于各国的历史与现实制度环境的不同,机构投资者在各国所包含的种类不尽相同:如美国的机构投资者主要包括公共和私人养老基金、共同基金、保险公司、投资基金,以及由银行和基金会管理的基金等(David&Kochhar,1996)。英国的机构投资者主要由养老基金、保险公司、指数基金、信托投资公司组成。澳大利亚的机构投资者主要包括养老基金和保险公司两大类(Stapledon,1996)。而属于转轨经济国家的保加利亚包括了私募基金、养老基金(是由国有养老金系统向市场驱动型养老金系统转型的结果)、外国投资基金以及进行权益投资的银行和保险公司(Belev,2003)。目前,活跃在我国资本市场上的机构投资者主要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金、社保基金、证券公司、银行、QFII等。
(二)公司治理的概念
国内学者吴敬琏认为,“所谓公司治理是指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经理三者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在这种结构中,上述三者之间形成一定的制衡关系。”李维安认为,“公司治理是一个多角度多层次的概念。博士论文,证券市场。。博士论文,证券市场。。狭义的公司治理,是指所有者、主要是股东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与制衡机制。即通过一种制度安排,来合理地配置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与责任关系。广义的公司治理则不局限于股东对经营者的制衡,而是涉及广泛的利害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供应商、雇员、政府和社区等与公司有关系的集团。”笔者认为,李维安的定义较为全面,本文将基于此定义对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问题进行论述。
二、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现状及产生原因
我国机构投资者发展迅速,但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并不高。主要案例有:2002年以证券投资基金为首的机构投资者集体反对中兴通讯发行H股事件;2002年以大鹏证券为首的机构投资者促成天歌科技重组,并派人员进入管理层,监督公司经营;2003年基金联盟反对招商银行发行可转债事件等等。
(一)股权结构的缺陷
我国上市公司绝大部分由国有企业改制上市,上市之初即存在流通股与非流通股之分,其中非流通股均为国有股或国有法人股。为了保证国有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不流失,非流通股比重远远超过流通股,而且不上市流通。在这种情形下,一方面国有股占绝对控股地位;另一方面国有股不上市流通。这样就出现了国有股(包括国有法人股)“一股独大”,股东大会形同虚设的情形。因而,当股权分置时机构投资者的任何积极股东行动都难以奏效。
(二)法律制度的缺陷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起步较晚,目前在我国证券市场上相关的法律制度还不完善,尤其是对于中小投资者保护的相关法律制度还未建立。虽然,目前我国机构投资者已经成为证券市场上一支重要力量,但是其持股比例与以国有股(包括国有法人股)为代表的大股东相比还是微不足道的。在我国对中小投资者保护不力的情况下,机构投资者试图寻找法律依据来表达自己的意见显得并不可行。
(三)尚未成熟的证券市场
虽然我国机构投资者已经有了参与公司治理的意识,但是大多数机构投资者还是不成熟的,他们看重的更多是公司的短期价值和业绩表现,忽略了对企业长期战略价值的关注,这与证券市场对机构投资者的回报有关。根据基金研究机构理柏公布的研究报告,QFII的A股基金2007年12月上涨9.5%,全年上涨123.54%,小于国内股票型基金137.66%的涨幅。从QFII最近两年的业绩表现看,基本与国内混合进取型基金接近,但低于国内股票型基金。博士论文,证券市场。。
(四)主要监督者的力量薄弱
养老基金是最先参与公司治理且一直保持较高地积极性的机构投资者。国外的机构投资者中养老基金通常占整个资本市场资金的25%-45%。如2001年底,美国的共同基金持有的股票资产仅占股票总资产的21%,其余79%的股票资产被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和家庭拥有。而在我国的机构投资者中,证券投资基金占居首位,约占一半以上份额,社保基金、保险基金、银行、证券公司等入市时间较短,所占份额较小。因而,在我国机构投资者中主要发挥监督作用的机构投资者力量薄弱,有待进一步培育。
三、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建议
如何消除障碍,促进机构投资者成为积极的股东,应主要采取以下三方面对策:
(一)构建适合机构投资者发展壮大的法律制度
1.逐步削减我国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的法律障碍,完善相关法律制度。逐步增加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等更适于参与公司治理的机构投资者直接入市的资金份额。同时,适时控制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规模。
2.健立有利于机构投资者完善其内部治理结构的相关法律制度。尤其要规范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减少逆向选择的可能性。为基金管理人代替机构行使积极股东权力创造条件。博士论文,证券市场。。
3.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为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监督提供翔实的信息披露,以便在机构投资者不能进入董事会的情况下,监督行为依旧及时可靠。
(二)创建各种机构投资者服务机构
单个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过程中会面临一些问题,如话语权力量不够、理财是专家而公司治理能力有限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可发展一些专业的机构投资者服务机构。博士论文,证券市场。。我国也应创建类似机构,一方面为机构投资者们提供沟通合作的场所,另一方面也为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提供各种帮助。
(三)加快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
创造有利于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证券市场环境:
1.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完善退市制度,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
2.加快资本市场的开放,扩大QDII(合格的境内机构投资者)的规模,以环节国内证券投资资金过剩的局面。一方面,为证券市场降温,另一方面,有利于减缓国内通货膨胀。
3.加快股指期货等做空机制的推出。博士论文,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者长期持有某一股票时最担心整个市场出现单边下跌的趋势,即出现市场系统风险。防范市场系统风险的最优办法就是做空机制。
参考文献:
[1]刘平安.机构投资者与公司治理的影响因素分析[J].甘肃社会科学,2006,(1):234-237.
[2]唐正清,顾慈阳.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理论分析、经验总结与对策建议[J].江淮论坛,2005,(3):3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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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吴云贝.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是股市回归本色的关键[J].商场现代化,2006,(3):172-173.
关键词:对道,要道还道,安全,行车
一、前言
对道制度,能有效的避免冶金企业铁路运输中各类行车事故的发生,有力的保障铁路大动脉的安全畅通。科技论文,要道还道。自从莱钢运输部实施对道制度以来,信号值班人员与调乘人员之间形成了相互监督和相互提醒的良性互动,安全形势有了大幅度改善。落实好对道制度,就能提高铁路运输的安全系数。科技论文,要道还道。
二、现状分析
对道制度是现场调乘人员与信号值班人员通过平调系统联系来进行“要道、还道”和“报开、报明”。科技论文,要道还道。“要道、还道”是由主持进路的人员(顶送运行为调车人员,牵引或单机运行为乘务员)向信号值班人员要运行进路。信号值班人员经核对所要进路与计划和已排出进路三项一致后,向要道方通报进路开通、信号开放。“报开、报明”是信号员按计划排好进路后,向准备进入此进路机车主持进路的人员通报进路已开通,信号已开放。主持进路一方在听到信号值班人员报开后,在确认与计划一致的情况下,按值班人员报开复诵一遍。
对道制度具体如何操作在莱钢运输部《行规》中有详细规定,要求现场调乘人员与信号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一字都不能差。但是据职工反映,在对道制度实施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部分职工未能严格落实对道制度,成为构成行车事故的安全隐患。比如,要道用语不规范,业务素质不过硬等,增加了安全管理的难度,加大了调车作业的风险。为此,今年以来,莱钢运输部车务一段成立“对道”制度跟踪调查小组。通过深入细致的研究调查,系统排查出在对道过程中的各种安全隐患。
三、治理内容
1.要道用语不规范。部分调乘人员要道时没有完全按照《行规》上所规定的要道用语要道,随意省略修改要道用语,如要道时省略调别。当运输作业繁忙时,省略调别要道就容易造成信号值班人员还错道,成为造成事故的安全隐患。
2.要道还道不及时。其主要是由设备运用状况不良造成的,由于平调系统使用频繁,调车员所持的对讲机易发生碰撞、进雨水、暴晒等情况,影响了平调系统的稳定性。室外调乘人员与信号员之间可能发生信号接受不好,声音低等现象,影响了调车作业。此外,还存在一小部分调车人员工作态度不积极,消极还道。科技论文,要道还道。
3.部分调乘人员业务素质不过硬。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要道时要错股道,尤其是在夜间,刚工作不久的调乘人员表现更为突出;二是现场作业时过于依赖信号值班人员,对道后主持进路人员未严格执行逐架确认信号制度,确认信号不认真、不仔细。
4.部分信号员在对道过程中过于主动,承担了调乘人员要道的任务,形成了以信号员报开为主,现场调乘人员要道为辅的不利局面,与《行规》所要求的对道制度执行中,以现场调乘人员要道为主,信号员报开为辅完全相反。科技论文,要道还道。
四、实施过程
针对以上隐患,车务一段通过跟踪调研,不断摸索改进,提出以下安全对策,力求卡控安全关键点,保证行车安全。
1.加强安全教育,提高思想认识。通过班前5分钟、宣传栏、单位刊物等舆论阵地,大力加强职工安全意识,使职工充分认识到“对道”制度对于调车安全作业的重要性,提高调乘人员的责任心。
2.强化安全管理,加大管控力度。管理重心前移,赋予信号值班员充分的监督职责,一旦发现有违规操作,有责任批评责任人,并立即纠正其错误操作方式。段成立“对道制度”检查小组,每天轮流在信号值班室值班,以强化管控效果。科技论文,要道还道。
3.狠抓制度落实,规范对道用语。编制符合各工种的对道制度操作手册,班长在上岗前带着职工将对道制度温习一遍。将“对道”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单位对班组绩效的考核项,以督促班长肩负起管理职责。
4.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定期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学习“对道”制度。重点针对每年新补充进来的新信号员和调车人员,采取“一对一”、疑问解答等多种形式,帮助新来职工尽快掌握“对道”制度。
五、结语
通过一段时间对“对道”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分析和治理,要道用语不规范、不及时的情况得到了极大改善,在调车员与信号员的积极努力的配合下,有效保证了调车作业计划、排列进路和现场作业的一致性,及时发现消除了多起忘(错)传计划、错排进路、误认信号等各类行车事故隐患,极大的避免了行车事故的发生。
一、教育管理、教育治理、教育自治之间的关系
管理是管理者在一定的环境和条件下,为了实现特定目标,动员和运用有效资源而进行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等社会活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揭示了管理的涵义,指出:“一切规模较大的直接社会劳动或共同劳动,都或多或少地需要指挥,以协调个人的活动,并执行生产总体的运动———不同于这一总体的独立器官的运动———所产生的各种一般职能。一个单独的提琴手是自己指挥自己,一个乐队就需要一个乐队指挥。”[1]
高等教育管理的概念定义为:人们根据高等教育目的和发展规律,有意识地调节高等教育系统内外各种关系和资源,以便达到既定的高等教育系统目的的过程[2]。“治理是一个任何组织、公与私管理共同事物的各种方法的总和”[3],治理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治理的英文是Governance源自拉丁文的Gubenare,掌舵的、导航的意思,常被用来指称有关指导(guid-ing)的活动,组织引导(steer)自身的过程。汉语中Governance被译成“治理”,最早出现在市政学中,用来研究如何有效地解决城市和地方上的种种问题。20世纪90年代后,这一概念不在局限于政治学领域,而被广泛地应用经济社会领域[4]。在高等教育管理中,有两个英语单词来表示“管理”,一个是Governance,另一个是Management。在英文翻译时,对这两个高等教育管理的区别在于,前者指高等教育的宏观管理,而后者多指大学的微观的组织管理[5]。两者互相促进、互相影响,在促进高校正常运转,提高高等教育的教育效率,改善高等教育内部和外部的关系,在解决高等教育存在的问题上是一致的。教育自治,所谓“自治”即意味着政府应逐渐退出微观办学过程,促使高校真正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在教学、科研、课程设置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对的自由和更多的弹性。
教育管理、教育治理、教育自治之间是紧密联系的。教育管理重在“管”,教育治理重在“治”,如高校运行、人事、教学、学生、科研、财务、后勤、档案、安全、数字化等方面均可用“管理”一说,管理重在规章制度建立,治理重在执行“、善治”。自治则体现了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由原来的“政府本位”和“行政本位”到学校本位,教师本位的根本性转变。研究生教育管理与教育治理是高校在研究生招生制度、培养目标、教学模式、科研管理、国际交流等方面运行模式、管理模式和执行模式。
二、研究生教育管理与治理存在的隐性缺陷
(一)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隐性缺陷
国家对研究生的选拔主要是经过考试来筛选。考试的主要科目是英语和政治,加上一到两门的专业科目,按照书本和试题上的指导,研究生入学考试侧重于对知识的记忆,综合能力、创新能力和分析能力都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除考试之外,在研究生的选拔上,近年来我国虽总结出一套看似比较切实可行的招生制度,但还不够完善。
(二)研究生培养目标清晰性与实际操作的弱化之间的矛盾
我国研究生培养目标非常清晰。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研究生工作暂行条例》规定,我国研究生培养目标是:“具有社会主义觉悟,比较熟悉,具有系统而坚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科学实验的技能,懂得两门外语,至少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独立进行科学研究工作和相应的教学工作,身体健康。研究生毕业后,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高等学校教学工作。”
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有别于本科生,更注重的是学生科研能力的培养。科研能力可以体现出一个研究生的学习、分析、综合和创新等能力。我们不但缺乏研究生培养机制,还缺少具体的操作内容。2009年就业形势极其严峻,国家为了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提出要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研究生的数量不断增加,随着研究生招生规模的扩大,大量的研究生占用有限的资源,教师很难进行一对一地指导。
(三)研究生教学模式可行性与实际操作单调化
研究生的教学模式都有现成可以搬照,教学手段有直观教具、电化教学手段、实验室、社会实践等等。但现行的最简便、最节约成本的模式就是填鸭式教学,课堂授课还是以教师讲解为主,学生听讲为辅,严重地束缚了研究生的创新思维,授课内容过时陈旧,有些内容还会与本科课程重复。
(四)研究生科研管理的不足
由于科研能力是一个高校综合实力的特征之一,而高校间又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因此,论文数量成为高校研究生科研能力的硬性指标。许多高校将科研与毕业学位直接挂钩,以论文数量来衡量一个人的科研能力,科研量化的主要方式是“核心期刊”数量、“转载引用率”等等。
(五)研究生国际交流的广泛性与针对性缺乏之间的矛盾
合作共赢是当今的世界共识。目前,在某些国内高校,研究生短期出国、培训、实习的人数不是少,而是太多了。由于没有系统的知识结构,研究生的外语能力非常有限,许多学生连阅读外国文献都困难,难以与外国朋友面对面地交流,互相学习和交流的机会即使有,也达不到目的。
三、研究生教育管理与治理的对策
(一)以市场为导向,着力保障研究生招生、研究生培养与研究生就业制度等工作有效运行。一是将市场需求与学校需要进行招生,依据国家战略,按照学校计划,有效实施研究生招生,不要为了扩大招生而招生,并从社会需求反馈信息,及时、适当调整招生人数和计划。二是继续扩大学校自主招生与灵活推荐的招生制度,引入招生、培养与就业一条龙导师负责制度。从根本上保证只招不管,只管不培养,只培养不负责的缺陷。三是监督、自律和制度相结合,以资格审查年审等形式推选导师,弱化行政管理对导师的影响,提高导师地位、待遇、权利和义务。
(二)改变人力资源成本理念,战略性培养研究生。21世纪最宝贵的是人才,人才的投入是第一资源,把人才从成本概念演变成为资本概念,将研究生培养作为人力资源。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战略,帮助研究生创造自身价值,满足研究生发展需要。有计划安排学生参加政府课题、社会重大课题、社会实践的研究,组织和引导研究生参与科研活动,对研究生培养战略实施要从政策、资源(包括人、财、物、信息)、管理模式、今后发展、时间、技术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合理配置和各个阶段需要资源,保障计划的实施及战略的实现。
(三)拓宽研究生视野,着力增强国际学术的交流能力。高校应该创造积极与国际进行学术交流的学习氛围,促进研究生学术交流的国际化。高校可以定期地在本校举办高等教育国际研讨会,邀请本国和国外优秀的高等教育专家做报告,教师与研究生都参加,向国内外名师学习先进的教学方法,运用到自己的日常教学和学习中去。适当鼓励研究生与国外专家进行英文交流,提高自身的英语口语水平,学校可以开设英语角、英语大赛等等。积极引导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拓展他们的国际视野,促进研究生的学术交流能力,让研究生走向国际,提高知名度和竞争力。
一、会议的基本特点
由于每届会议的时间、地点、背景、主题、举办方等各不相同,因此,每届会议都各有特色。本次会议共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亚洲学者与官员参与程度高
亚洲参会代表占代表总量的近三分之一,其中我国参与代表也明显多于往年;有超过一半的发言代表来自亚洲。与此同时,亚洲代表也比以前更为活跃地参与研讨,其他各洲代表对亚洲行政改革的理论与实践也更为关注。亚洲代表之所以有比较高的热情参与本次会议,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亚洲各国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实践经验与比较深入的改革反思;二是本次会议在印尼召开,亚洲代表的参会成本相对较低。
(二)政府职责、能力与治理模式是研讨重点
新公共管理运动初期,公共行政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以政府职能与角色定位、治理模式构建为重点。此后,管理与服务技术、工具的科学化成为研究与探讨的热点。近年来,人们对新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反思不断深化,而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又使这种反思全面升温。在公共行政实践领域,以追求公共价值为主要目标的协同行政与公平行政逐渐受到重视,逆市场化、民营化和分权化以及源于此的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能力建设成为一种新潮流,而在国际行政科学研究领域,对政府职责、能力与治理模式重构的探讨再次成为热点,且超越“政府规模”视角、“能力适度”成为研究重点。在三个分议题中,第一个分议题,即以重理政府责任与角色为核心的公共行为再审视成为提交论文最多的议题,共收到论文49篇,占论文总量的45%,而第二、第三议题中的相当一部分论文,也从政府如何履行职责、更好履行职责的角度阐述了政府在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及其应具备的能力。
(三)实证研究成果是主体
关注实践发展,提升实践经验,推动公共行政理论发展,是国际行政科学学会的使命。近年来,参会论文对公共行政改革实践的关注程度不断提高,本次会议依然如此,其突出表现就是绝大多数发言论文以案例分析、改革经验总结为主要内容。纵观发言论文以及大会交流研讨的总体情况,实证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对新公共管理改革实践的反思与审视;二是对协同行政与公平行政改革实践的经验总结。这两个关注点的形成清楚地表明,各国的公共行政改革实践仍处于相对活跃的发展时期,公共行政理论也处于否定之否定的持续演进时期。
(四)更为关注国际比较
目前,全球化(区域化)与民族化是公共行政发展的两个重要维度,全球化(区域化)使公共行政的国际协同、合作与借鉴更为必要与急迫,民族化则使公共行政的个性需求与比较优势更为凸显。正因如此,国际比较逐步成为国际行政科学领域一种重要的研究方法,相关成果不仅成为探索国际行政科学发展规律的有效基础,也成为各国公共行政实践领域开展国际合作与提升国家竞争力的可靠依据。本次会议比较研究持续升温:一是使用比较方法进行分析的论文比重明显大于往届;二是比较的对象主体更为多元,不仅有传统的双边比较,更有广泛的多边比较;三是比较的内容更为广泛,不仅有管理方法即工具层面的比较,还有治理结构即管理体制、历史文化传统与民族偏好层面的比较;四是比较的交流更为深入,不仅有彼此实践与学术成果的相互展示,更有基于共同关注问题的观点交流与碰撞。
(五)公共行政实践领域与理论研究领域的互动明显
公共行政理论指导并引领公共行政实践发展是国际行政科学学会的一贯追求。公共行政实践与理论的良性互动在公共行政改革时期表现尤为明显,新公共管理运动时期如此,后新公共管理时期同样如此。后新公共管理时代的公共行政实践需要有别于新公共管理思潮的行政改革理论浮出水面。以此为背景,近年来,国际行政科学学会的会议呈现出学者与官员共同关注、学实互动日益深入、官员更为急迫地探求实践指导的态势。本届会议,这种态势更为突出,政府官员的参与程度明显提高;学者更为关注改革经验总结。
二、会议主要观点
全球金融危机使公共行政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在此背景下,与会代表围绕会议主题与分议题,对新公共管理的反思以及基于此的对政府角色、公共治理、行政文化和政府能力建设等问题的探讨都更为系统深入,其核心思想就是应强化政府作用,重视文化公共行政的影响,加强政府能力建设和公共治理结构优化。
(一)政府角色需要重新定位
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政府责任有限,其职能是“掌舵”而不是“划桨”,其活动内容是提供市场做不了也做不好的服务,即提供具有非排他性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在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推动下,很多国家认为“小政府”是一种理想模式,相信小政府和基于市场的改革会强化政府治理能力。因此,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期间,很多国家开展了以市场为导向、缩小政府规模的行政改革。但对市场过度依赖,对社会公平一定程度的忽视,已经蕴涵着政府治理能力的危机。全球金融危机使“市场导向型政府”饱受质疑,政府职责和角色再次被重新界定。与会代表认为,新公共管理改革所倡导的“小政府”,不是适合于所有国家的万能钥匙,也不是国家能力和稳定的保证;政府的职能范围、规模和结构,取决于国家的历史背景和制度能力,每个国家都应该找到适合自己的改革路径。
(二)民营化需要重新评估
在新公共管理时期,民营化是政府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尤其是过去的十年,新公共管理利用市场化的管理技术提高效率,市场在政府公共服务提供中的作用逐渐上升。公共选择理论认为,自由主义政策会提高政策实施效率;通过民营化,私人企业参与公共服务提供,私有化通过减少政府作用提高效益;即使在市场失灵、政府干预合法化的情况下,私有化也能带来经济效益。因此,民营化的发展和不断增加的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使政府在公共服务提供中的角色发生了极大变化。但目前,民营化已经受到广泛质疑,逆民营化正在进行之中。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等许多国家已经开始将公共服务外包逐渐收回,美国“9·11”事件之后,民营的机场安检已经收归政府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因此,在未来的公共行政改革制度设计中,要充分考虑民营化的负面影响,探索新的替代政策。
(三)公众回应性需要进一步强化
在新公共管理运动中,多元治理、良政成为公共行政的新理念,政府不再是管理公共事务的唯一主体,包括私营部门和公共部门在内的多元主体参与到政府管理中来。许多人相信,这种多元主体治理在促进区域发展方面是一种强有力的战略模式。实际上,为实现区域发展目标尤其是社会福利,每个主体,包括政府、私营部门和社团,都有其可以分享和合作的优势。然而,一些主体可能存在个体或集团利益,其腐败或者寻租行为会削弱区域发展。为解决这个问题,与会代表认为,在后新公共管理时期,应建设良好的公共政府和合作政府;回应性治理应成为这一时期的新概念;政府管理应更加多元,人民应被授予更多权利;应以更强调责任、协作、参与为前提,重构公共行政中的多方合作关系。
(四)政府职能与能力需要重构
基于对新公共管理思想与实践的反思,面对新的公共行政环境,与会代表普遍认同政府职能与能力必须重构的观点。具体而言,很多与会代表认为,进入后新公共管理时代,在全球化和本土化的双重压力下,各国政府的能力重构应重点考虑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强化政府公共性。面对新的变革,政府要强化代表公共利益、提供公共服务、保证社会公平、维护发展环境等方面的职责,要成为促进社会融合和促使各类主体达成共同使命的领导者、参与公共管理与服务的各类主体的合作伙伴和支持者、合作与协作集体中的行为激励者与约束者。
2.加强政府对社会和公民的保护。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制度体系和经济社会条件,但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政府都必须承担如下职责,即加强对公民和社会的保护,加强教育、培训、社会保障,消除性别歧视,保护弱势群体,最大程度地满足社会愿望。
3.政府要着力维护社会公正和秩序。政府要在公共服务的供给上避免过度追求效率,以社会公正、公共利益、社会责任等作为价值标准评估公共服务,保证公共服务受益者的公共服务可获得性,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
4.通过管理创新提高政府管理能力。通过平衡记分卡、业务流程再造等方式,提高政府绩效管理水平和质量。以公众满意度为重要参照,实行全面质量管理,追求整体协同绩效。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建立管理与服务规范和标准体系。
论文关键词:内部审计;公司治理;作用
论文摘要:内部审计已经成为公司生存和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该文着重论述了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发展以及企业间日趋激烈的竞争,内部审计制度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作用也日益凸显。内部审计已经成为公司生存和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大力提高审计工作的层次和水平,是新形势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要求。
1.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定位
西方国家内部审计是经营者的高级参谋和助手,已经由“独立评价活动”的财务审计,发展到“以增加价值和改进公司经营为目的的确认和咨询活动”的现代审计。现代内部审计不再过分强调内部审计人员作为监督者的身份,而更多地强调他们是咨询顾问、风险的控制者、以及改革的推动者。
2.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2.1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风险影响组织的生存能力和竞争能力,也影响其产品、服务及员工的整体素质,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随相伴。日常的内部审计包括评价企业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人力资源、应收账款、现金流量、举债质量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从侧重财务和战略管理角度揭示短期行为,预测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预先对影响方针目标实现的各种不确定性事件进行识别与评估,针对企业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通过这些活动将公司运做中的风险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或最低程度,同时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2.2评价并改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是公司治理中内部管理的监控系统,是公司法人正确处理各相关者利益关系的重要手段。日常的内部审计是运用测试和主观判断,对企业人、财、物,及牵涉到供应、生产、销售、财务、人事、技改、后勤等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进行管理与控制,同时稽查损失浪费,查明错误弊端,从侧重业务流程内部管理和经济效益两个角度评价控制强点和弱点,从独立客观的角度论证内部控制系统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把发现的漏洞、盲点、盲区和执行中的薄弱环节及时客观地向企业高层反馈,最终应用审计活动中所掌握的信息来帮助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认识内部控制环境。
2.3评价并改善公司治理。公司治理从企业内部而言,是机构和制度有机结合形成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日常的内部审计可以通过对规章制度、报告程序、授权控制、组织机构分工、人力资源管理的审查,来评价其健全性和有效性,并判断管理缺陷,追究经济责任。同时客观地披露公司治理的空白、滞后、冲突、落空,揭示和评价职能部门的运作效率和工作实绩,最终形成约束机制,促进监督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的有效建立和公司治理不断完善。
2.4帮助组织实现目标。内部审计人员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通过他们的努力可以为企业股东和管理层提供更好的服务,以达到促使企业目标实现的目的。日常的内部审计工作是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的。其所有工作都以实现企业目标为出发点,帮助企业管理层在考虑短期利益的同时更多关注企业的长远利益,促进企业各项管理活动规范、高效、经济地运作,共赢实现近期和远景目标。
3.更好地发挥公司治理中内部审计的几点建议
3.1内部审计应通过咨询服务的方式,积极协助公司风险管理过程的建立。风险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在一个组织内部应当明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董事会负责制定战略目标,高层领导各负责一个方面的风险管理责任,其他管理人员由管理层分配给一部分工作,操作人员负责日常监控,而内部审计人员则负责定期评价和保证工作。如果管理层提出建立风险管理系统的要求,内部审计部门可以协助,但不能超出正常的保证和咨询范围,以免损害独立性。内部审计师可以促进、协助风险管理过程的建立,但不负风险管理的责任。
3.2内部审计应通过将风险管理评价作为审计工作的重点,以检查、评价风险管理过程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内部审计主要从两个方面评估风险管理过程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3.2.1评价风险管理主要目标的完成情况。主要表现在评价公司以及同行业的发展情况和趋势,确定是否可能存在影响企业发展的风险;检查公司的经营战略,了解公司能够接受的风险水平;与相关管理层讨论部门的目标、存在的风险,以及管理层采取的降低风险和加强控制的活动,并评价其有效性等。
3.2.2评价管理层选择的风险管理方式的适当性。每个公司应根据自身活动来设计风险管理过程。一般说来,规模大的、在市场筹资的公司必须用正式的定量风险管理方法;规模小的、业务不太复杂的,则可以设置非正式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定期开展评价活动。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是评价公司风险管理方式与公司活动的性质是否适当。
3.2.3内部审计应积极持续地支持并参与风险管理过程,对风险管理过程进行管理和协调。
论文关键词:过度投资,投资不足,冲突,治理环境
1上市公司非效率投资问题
公司投资行为是公司的核心财务问题之一,是影响宏微观经济运行和资本市场的重要因素,近年来,企业非效率投资行为导致的企业失败事件屡屡发生,严重阻碍了我国上市公司前进的步伐,在我国目前资本市场和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的条件下,研究非效率投资行为如何抑制,对于优化我国上市公司投资决策、有效配置市场有限资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传统MM理论框架下,企业的投资决策仅由其投资机会决定,不存在资本配置的非效率问题,然而由于现实世界的不完美,信息不对称和融资约束的客观存在,实践中出现大量的非效率投资现象,包括过度投资(over-investment)与投资不足(under-investment)两个方面。以净现值为判断标准,过度投资是指把资金投资于净现值小于零的项目,相反,投资不足是指即使公司有净现值大于零的项目也不去投资。
2 冲突与非效率投资
2.1信息不对称、冲突与非效率投资
由于资本市场的信息不对称,企业无法将其现有资产和未来投资机会的质量给市场上的资金提供者,融资约束问题的存在,致使企业即使有很好的投资机会也难以资本市场筹集足够的资金去投资,产生投资不足。Jensen 和Meckling(1976)指出,当股东从债权人那里取得资金后过度投资,很可能不将资金投放于债务契约中所约定的低风险项目,转而投资于高风险的其他项目。即产生资产替代问题,这样,一旦高风险项目成功,股东将获得扣除固定利息后的全部收益;如果项目失败,由于股东的有限责任,将导致债券人承担项目失败的较大损失。债权人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将会采取提高利率、要求更高的风险溢价或增加贷款的限制性条款等措施,债权人的自卫措施使得股东取得新贷款难度增加,即使公司有净现值大于零的投资项目,而如果项目的回报率低于资本成本,公司也只能放弃,导致投资不足行为的发生。
信息不对称导致还会导致股东道德败坏,Myers(1977)指出当企业的债务超过项目的NPV 时,债权人将获得项目所有净现值,而当前股东一无所获,这种情形下,股东就会有放弃项目的动机,引发投资不足问题。同理,潜在股东也会因信息不对称而低估公司价值,并在提供资金的时候提高价格。如果现有股东和管理者认为用高成本资金支持项目比放弃项目损失得更多,公司可能会放弃正NPV 的项目(Myers 和Majluf,1984)。
2.2问题、冲突与非效率投资
由于现代公司制度中委托关系的存在,股东(委托人)将其资金交给经理人(人)代为管理,以实现股东财富的最大化,而股东和经理人的目标函数并不一致,股东的目标是实现股东财富的最大化,而经理人则可能更多追求较高的薪酬激励、在职消费以及豪华的办公场所等,因而可能出现经理人为追求自身利益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Berle and Means, 1932;Jensen and Meckling, 1976),即股东和经理人之间的问题论文格式模板。
股东和经理人之间的关系而产生的冲突会导致过度投资行为的发生,经理人掌控的资源越多,将企业资金用于过度投资的可能性越大。Jensen(1986)把超过企业所有净现值为正的投资项目所需资金之外的企业可自由支配资金称为自由现金流,并指出,当企业拥有大量的自由现金流量时,经理人具有将自由现金流投资于谋求自身利益项目的动机,即使该投资项目的净现值小于零,导致过度投资行为的发生。这种自由现金流导致的过度投资被称为自由现金流假说。Stulz(1990)的研究表明,为了控制更多的资源、获得更多的在职消费,经理人具有通过不断投资新项目进行帝国建造行为的倾向。
不同于传统的问题,LLSV的一系列研究表明,现代公司的所有权结构不同于被广泛接受的股权分散的“贝利——米恩斯命题”,集中的所有权结构在现实中更为广泛(Shleifer and Vishny, 1997;La Port et al.,1998,1999,2000a),随之,问题由股东和经理人之间的第一类问题转移到大股东和中小股东之间的第二类问题。在股权集中的所有权结构下,处于控股地位的大股东可能通过非效率投资、过度多元化等途径实现控制权私利而牺牲中小股东的利益,尤其是在投资者保护程度较弱的治理环境中,这种情况更为明显。Holmen and Hogfeldt(2005)指出在金字塔式控股企业里,终极所有者会借助过度投资的方式来转移其它股东的利益。
3 治理环境对非效率投资问题的改善
公司治理是通过一整套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的、内部的或外部的制度或机制来协调公司与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化,从而最终维护公司各方的利益(李维安过度投资,2001)。近年来La Porta等人一系列的研究促使人们更加关注公司治理环境对企业的影响。夏立军和方轶强(2005)的研究表明,公司治理环境要素会影响到企业契约的顺利签订和执行,进而影响到公司治理的效率。他们的实证证据表明,外部治理环境的改善能提升企业价值。企业治理环境质量的提高是有效改善非效率投资行为的制度基础。
公司治理环境包括外部治理环境和内部治理机制两个方面。下面本文分别从外部治理环境和内部治理机制两个方面提出抑制企业非效率投资行为的政策建议。
3.1改善上市公司外部治理环境的建议
(1)提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
我国证券市场是一个处于发展中的证券市场,投资者与企业之间在投资项目预期收益方面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比发达国家成熟的证券市场要严重的多。进一步考虑我国特殊的股权制度安排,会发现在这一制度环境下,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非效率投资问题会更严重(潘敏和金岩, 2003)。
加强企业信息披露能有效降低企业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使投资者能更好地区分良好的投资项目和不良投资项目,投资者对企业投资机会能更好的了解,能降低良好投资项目的筹资成本,减少投资不足,还能提高外部投投资者对企业的监督,进而抑制企业非效率投资。此外,信息披露与外部信息环境之间存在互补关系,较好的外部信息环境给予了企业更好的信息传播效率,提高了信息披露对非效率投资的影响效果。
(2)减少政府干预程度,加快市场化进程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财政分权以及相应的以GDP为主的政绩考核和晋升机制,极大赋予了地方政府发展本地经济的动力(周黎安,2004)同时随着财政自主权和管理权的下放,地方政府承担了促进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为此地方政府有很大动力对地方企业进行干预,使得地方企业承担了一些政府职能,这势必对企业的投资决策形成一定影响,如地方政府可能为了实现其增加就业的行政目的,而迫使地方企业扩大规模,进行过度投资等。相比地方政府而言,中央政府也会对其控制的企业进行干预,但其干预程度相比地方政府要弱得多,此外,中央政府因受到更强的监督,其干预程度要弱于地方政府。研究表明,政府的干预降低了公司价值,是导致我国上市公司非效率投资的一个因素。
其次,市场化程度(包括法治化水平、市场化水平、政府干预水平三个方面)的提高可以改善上市公司的外部治理环境,夏立军和方轶强(2005)的研究表明市场化进程的提高可以有效缓解政府干预带来的上市公司价值的降低,提高公司价值。方军雄(2006)的研究进一步表明,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资本配置效率进一步得到优化,可见减少政府对上市公司的控制行为,加快市场化进程的发展对于提高上市公司投资效率至关重要论文格式模板。
3.2改善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机制的建议
(1)设计与实施有效的管理层激励政策
有效的薪酬激励政策是缓解股东与经理人委托问题的重要途径,现代企业理论表明,积极的管理层薪酬政策可以缓解委托关系的矛盾,使委托人和人的利益函数趋同。但由于我国现阶段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完善,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特征明显,此外我国还没有形成统一有效地经理人市场,种种因素制约了薪酬激励制度在我国上市公司中的作用发挥。研究表明过度投资,在我国制度环境中,董事会不能完全控制管理层薪酬契约的设计,管理层有动机和能力影响自己的薪酬,并运用权力寻租(卢锐,2006)。完善对管理层的激励政策首先应该进一步完善经理人市场,这是激励政策发挥效果的外部环境;其次,提高董事会的运作效力,充分发挥董事会在薪酬政策设计中的组织功能。最后,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应该不断探索新的有效地激励形式。
(2)进一步完善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制度,加强监督职能的发挥。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监事会所发挥的监督作用不是很充分。原因在于,一是监事会成员的选举和任命上存在缺陷,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监事会成员大多由政府机构指派,有的则由董事会任命,有的就是公司的内部管理人员(如工会主席、政工干部等)。这些人往往不能代表全体股东的利益,因而缺乏监督的动力。二是监事会缺乏行使其职权的条件。而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也没有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一些企业既有独立董事又有监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职责范围不明确,经常会有重叠,两者的作用没有很好发挥,使得企业的一些问题反而得不到及时解决。为有效抑制非效率投资行为的发生,应进一步完善这两种监督机制,解决其虚置问题,使其发挥应有的效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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