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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细则精品(七篇)

时间:2022-11-04 22:39:36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考核细则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考核细则

篇(1)

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同学们羡慕的班级体,争取让每位同学都成为一个受大家欢迎的文明学生,特制定以下量化考核细则,希望大家认真遵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每月每位学生分配积分为60分,获得奖励加分,违反纪律扣分。

第二条积分每周一小结,每月一总结。

第三条月总积分将作为各种评先、评优、选拔团员和德育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加分细则

纪律:

第四条上课认真听讲,与老师配合,受到表扬的加2分(班长)

学习:

第五条单元测验考试前十名(或任课老师特别表扬者)加5分(课代表统计报学习委员)

第六条一月内作业无迟交、全交者加5分(学习委员)

第七条各项技能,通级过关,加5分(学习委员)

出勤:

第八条全月全勤,无病事假、迟到、早退、旷课,校内外活动无缺席者,月底加5分(班长统计)

第九条写数码字一张,加3-5分;写五区字根一张,加2分(班主任评分,班长记载)

清洁卫生:(生活委员)

第十条每日清洁卫生小组清洁达到要求,每人加1-5分;不称职者,不加分,逃跑者,扣5分

第十一条周末大扫除,根据完成情况加3-5分

其他:

第十二条竞赛获奖依据奖项等级加分(文娱委员)

市级以上竞赛一等奖加30分;二等奖,加20分;其他,加15分

区级竞赛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其他,加10分

校级竞赛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其他,加5分

第十三条参加校、班黑板报的出编者,加5分(每次不超过6人,人数过多,加分酌情分配),编写特别好的,受到上级表扬的加8-10分(宣传委员)

第十四条积极为集体和学校做好事,受到上级和学校表扬者,依据实际情形,加1-5分(班长)

第十五条为班级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者加3分(班长)

第十六条积极参加班级活动,在班级活动中承担任务,根据效果酌情加1-5分(文娱委员)

第十七条学校大会被点名表扬,根据情况酌情加分(班长)

第三章:减分细则

纪律:

第十八条上课不认真听讲,影响老师上课,被点名批评者扣2分;顶撞老师拒不接受批评者,扣5分;严重者交由学校学生处处理,并请家长到校配合教育(班长)

第十九条上课接、打手机,扣5分(班长)

第二十条学校集会,违反纪律要求,两操不认真,扣2分;情节严重者扣3-5分(体育委员)

学习:

第二十一条作业未能按时交,一门次扣2分;一周达三门次未能按时交者,限期补齐作业,并罚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p5”五遍,通知家长,拒不整改者请家长到校配合教育。(学习委员)

出勤:

第二十二条上学迟到、早退扣5分,课间无故迟到扣2分,旷课一节扣10分并罚抄“学生纪律管理处理规定p40”10遍;旷课达七节,通知并约见家长到校。(班长)

第二十三条周一朝会,两操无故缺席扣5分;(体育委员)

第二十四条无故迟到、早退达15分钟按旷课一节处理。(班长)

清洁卫生:(生活委员)

第二十五条每日清洁卫生小组清洁不能按时完成者,不加分;逃跑者,扣5分,并罚做一周

第二十六条“一平方米卫生责任包干区”出现垃圾,经提醒不能及时清除者,扣2分

第二十七条周末大扫除无故缺席者,扣5分

其他:

第二十八条按规定要求穿校服,未穿校服者,扣3分;未穿完整者,扣2分。(体育委员)

第二十九条仪容、仪表不合学校管理规定者,扣3分;烫发、染发,扣10分;以上行为责令限期整改,经提醒仍不改过者,交由学校学生处处理,并通知家长到校协助其改过。(班长)

第三十条参于打架、斗殴,在校内吸烟、喝酒者,扣50分,并交由学校学生处处分,通知其家长到校协助教育改过。(班长)

第三十一条如出现其他有损班级或学校利益和荣誉事件,据实际情形扣5-20分。情节严重者交由学校学生处处理,并通知其家长到校。(班长)

注:

①一月结束班干部工作据其工作成绩评加职责分。

班委(0-20),课代表(0-8),小组长(0-8),清洁组长(0-5)(老师评,班长记)

②班委会干部违纪二倍扣分

③一月内班干部重复违纪者,一律撤消其职务

④一月内连续三次相同原因扣分者,责令反省,并通知家长。

⑤每月积分班级前十名,班费奖励。

⑥每月积分60分以下者,与家长联系,齐抓共管。

篇(2)

1、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考核500元,报告不及时,考核300元。

培训新职工进厂三级安全教育1、没有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严禁上岗,违反者考核责任部门200元。

3、新职工进厂上岗后没有安排带徒师傅并签订师徒协议的,考核责任部门100元/人次。

4、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没有严格按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要求的内容进行培训的,考核培训负责人100元。

特种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1、没有取得相关技能作业证的,严禁上岗,违反者考核责任人100元,并责令停工学习两天。

隐患检查与整改安全环保检查与 隐患整改各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安全自查自改工作,积极发现事故隐患和苗头,杜绝事故的发生。安全员每天1次检查,部门车间级检查每月至少1次,并鼓励员工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及时采纳整改。无检查记录的,按未检查处理。

1、部门级检查,部门主管或助理必须参加,所有检查要有检查记录、明确整改责任人,有整改通知、有整改复查、有整改台帐。未按照要求检查的,考核200元/次。其他违反规定者考核20元/项次。

2、各部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环保综合检查,未组织检查(无检查记录视同未检查)考核100元。

3、检查不认真、走过场,有明显隐患或问题不能发现的,一般隐患或问题,一项考核50元,重大隐患或问题,一项考核100元。

4、对各级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按要求整改;整改漏项的,每项考核50元;不整改且无防范措施的,考核100元/项。

5、对整改情况要进行复查、验收。未复查验收,一次考核50元。

6、复查验收情况要作好记录,复查人签字。复查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合,一项次考核50元;复查人未签字,一项次考核50元。整改后隐患3个月内重复出现的,一次考核100元。

7、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必须有可靠的防范措施。否则考核100元。

8、具备整改条件,而未按期完成整改,考核100元。

篇(3)

干部考核和评优工作,要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和市委主要领导对干部“讲政治、会经济、懂城市、善治理”工作要求,激励全委干部“干事创业、勇于担当”,积极打造建设新经济委“实心干事、科学作为”干部队伍。

一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要坚持党管干部工作原则,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将政治表现贯穿考核始终,对政治不合格、品行不端正的实行“一票否决”;强调岗位履职尽责考核,对不作为、怕担责的表现,实行“一票否决”;突出重点工作落实考核,因主观原因造成工作重大失误或错误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是实事求是、群众公认。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把考核工作聚焦到发现、解决干部工作实际问题上来,采取谈话交流、书面考评等方式,掌握了解干部情况,精准干部“画像”,以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切实将群众认可度高、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选出来。

三是分类考核、统筹兼顾。坚持分类分级考核干部原则,针对不同职级、不同岗位,研究制定考核方案,注重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重推荐使用优秀处级干部,在考评工作中,要兼顾当年职务晋升、兼顾已受表彰、兼顾内设机构设置和人员变动情况,合理考核推选出典型先进。建议按照各50%的比例从处级、科级干部中评选优秀。

篇(4)

部门绩效奖惩细则一市局机关各部门、直属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根据《无锡市工商局机关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和作风建设考核办法》考核结果运用中关于考核结果与市政府绩效奖励挂钩的要求,现就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奖励办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奖励原则

实行机关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和作风建设考核结果与市政府绩效奖励挂钩,建立压力传导机制和以提升绩效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和激发部门和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创新创优动力,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办法。

1.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考核奖金分配以年度工作任务和工作业绩作为主要依据,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创新、创优工作业绩突出的部门和人员倾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绩效考核奖金在分配过程中实行阳光操作,奖励依据和结果在OA办公系统公示,全程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监督。

二、奖励办法

(一)增发绩效考核奖金的情形

1.年度创新、创优工作获得市级考核认定并为全局加到分的,所在部门工作人员增发绩效考核奖金。其中,独立(自主)完成加分项目的,所在部门工作人员视加分情况增发20xx5000元;由牵头部门完成加分的,牵头部门工作人员视加分情况增发绩效考核奖金10003000元。

2.部门工作符合创新、创优条件,因申报限额未予申报的,所在部门工作人员可视情增发绩效考核奖金。

3.有其他符合增发绩效考核奖金项目的由市局部门绩效考核小组汇总并向局长办公会报告。

(二)扣发绩效考核奖金的情形

1.部门工作扣分影响单位总成绩的,所在部门工作人员扣发绩效考核奖金10003000元。

2.部门工作不到位被追责,有负面影响的,所在部门工作人员扣发绩效考核奖金10003000元。

3.因工作人员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影响单位考核成绩的,当事人全额扣发绩效考核奖金,所在部门领导扣发绩效考核奖金10003000元。

4.有其他扣发绩效考核奖金情形的由市局部门绩效考核小组汇总并向局长办公会报告。

三、其他事项

市局领导按工作分工,按就高原则,参加分管部门绩效考核。

增发或扣发绩效考核奖在市财政核定奖励总量内先行发放或扣减,余额按比例、按人兑现奖励。具体增发或扣发绩效考核奖金数额由市局部门绩效考核小组向局长办公会提出建议,由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部门绩效奖惩细则二为强化各街道、部门城市管理工作职责,进一步提高争先创优意识,根据《长沙市城市管理绩效考核办法》、《长沙市城市管理绩效评价操作细则》和《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制订本奖惩细则。

一、奖惩对象

依据《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统计排名,对街道城市管理月度绩效考核前三名及部门在市城市管理工作类别考核评价和区域评价排名第一的单位予以奖励;对排名位居末位的单位和人员视情予以通报、处罚和实施行政问责。

二、奖惩内容

(一) 对街道城市管理工作考核的奖励与处罚。

1. 全年综合排名前两名的街道推荐为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红旗街道;3-7名为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红旗街道;8-11名为全区城市管理工作合格街道,12-13名不参与年终评先。

2. 街道城市管理当月考核排名第一名奖励8万元,第二名奖励5万元,第三名奖励3万元。

3. 当月排名位居全区末位的街道,扣缴区对街道下拨经费3万元,由街道分管领导向区政府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年度内连续三次排名位居末位的街道,全区通报批评,由街道主要行政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向区长说明情况,若因工作不作为,履职不到位,造成较大影响的,实施行政问责。

4. 城管执法中队干部责任心不强,与街道配合不好,造成街道城管工作被动,或对督查考核组下达的整改任务不按要求落实到位,街道或督查考核组可书面向区城管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调整意见,由区城管工作领导小组向市城管执法局提出调整中队人事的建议。

(二)对环卫局、市政局、园林局、城管执法大队、治尘办的奖励与处罚。

1. 建立单位履职保证金制度。按照区财政每年下拨环卫、市政、园林、治尘办的部门维护经费总额和区城管执法大队工作经费总额的1.5%计提履职保证金,完成规定目标任务全额返还,未完成规定目标任务的按照本办法规定扣除;另提取1.5%用于调剂平衡未列入财政预算的其他临时性城市管理任务。

2. 当月在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类别考评中排名第一的,履职保证金全额返还原单位,其中环卫局、市政局、园林局排名第一的,奖励8万元,城管执法大队、治尘办排名第一的,奖励5万元。当月区城市管理工作在市城区区域评价中排名第一的,奖励城管局8万元,奖励城管督查考核组5万元。如出现全市排名并列情况,则以并列单位个数折扣奖金数额。

3. 环卫、市政、园林、城管执法大队及治尘办当月成绩未进入全市前二名的,按当月考核得分,每差0.5分(对照全市第二名的得分计算,不足的按0.5分计算),扣除当月履职保证金总额的8%,直到扣完为止。所扣保证金用于其他未列入财政预算的临时性城市管理任务。

4. 当月考核成绩排名全市倒数第一的,扣缴区对该单位下拨经费3万元,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分管副区长说明情况;连续两个月考核成绩排名全市倒数第一的或季度总成绩排名全市倒数第一的,主要负责人向区长说明情况,单位写出书面检查。

(三) 对街道爱卫工作考核的奖励与处罚

1. 全年爱卫工作综合排名前两名的街道,推荐参评市爱卫工作先进单位;3-5名推荐参评区爱卫工作先进街道;6-10名为区爱卫工作合格街道,11-13名不参与年终评先。

2. 连续二个季度排名位居末位或列为全市最差的街道(局),由单位行政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向区政府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并通报批评。因工作不负责,履职不到位,或被新闻媒体负面曝光,造成较大影响的,主要负责人向区长说明情况,实施行政问责。

三、奖金安排

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城市管理绩效考核市对区下拨奖金全区统筹管理,区城市管理绩效考核奖励所需资金纳入区财政预算。月度考核奖励经费根据本细则制表,送区城管督查考核组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分管区长审批后发放。各单位所获奖金的70%用于城市管理维护和工作经费,30%用于奖励相关城市管理工作成绩突出人员。

本细则自20xx年1月1日起实行。

部门绩效奖惩细则三1.目的 为实现部门各项工作目标和各项工作职能,通过绩效考核科学、客观地评估部门各岗位任职员工的工作业绩,指导员工高效地开展工作,促进员工素质提升,按照现代企业绩效管理理念的要求,制订本实施细则。

2.月度绩效考核

2. 1考核内容及权重

员工月度考核的内容由重点工作、事务性工作和制度执行三部分组成。其中重点工作占40%权重,事务性工作占55%权重,制度执行占5%权重。

2.1.1重点工作

重点工作为除日常事务性工作外,根据当月部门的工作计划,结合岗位的职责范围,经讨论和工作分解后,由部门负责人以《月度重点工作计划分解表》下达给任职员工的具体工作任务,从员工完成任务的时效、进度和质量方面来考核,体现岗位工作对部门月底工作计划的直接支持功能;

2.1.2事务性工作

事务性工作着重考核员工全月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及日常事务性工作是否符合岗位规范要求,从工作量、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工作独立性、合理性等方面考核;

2.1..3制度执行的考核内容制

制度执行的考核内容主要是员工着装规范、公司礼仪、考勤及公司各项制度的遵守情况。

2.2. 考核程序

2.2.1 绩效规划

2.2.1.1部门月度绩效规划会:每月初由部门负责人召开部门月度绩效规划会,会议内容包括讨论和分解当部门月度工作计划,点评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及员工工作评估反馈;并在会后2个工作日内以《月度重点工作计划分解表》的形式下达部门重点工作任务。

月度重点工作计划分解表月度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本期阶段结果

责任人

要求及注意事项

2.2.1.2 拟定岗位绩效合约:岗位任职员工收到部门下达的《月度重点工作计划分解表》的当日,拟定本岗位的《月度绩效合约》,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核;

2.2.1.3 沟通确认:部门负责人在2日内安排与下属就拟定的岗位《月度绩效合约》进行沟通,重点沟通确认工作内容、完成时间及阶段结果的理解是否一致,描述是否明确、清晰,权重分配是否合理等;双方达成一致后,签字确认。

2.2.2. 跟踪与辅导

部门负责人应观察任务执行的过程,跟踪各岗位的工作进度,对各岗位工作表现予以记录,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辅导和纠正。

2.2.3工作评估

2.2.3.1 各岗位任职员工于每月30日(双休日顺延,下同)对本月工作表现及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小结,填写《月度绩效合约》(见附件1)的具体完成情况栏目,结合评价标准进行自评,并报部门负责人;

2.2.3.2部门负责人收到评估表后2日内对各岗位员工当月业绩表现进行评价,并对各项内容作出相应的点评(指明工作的亮点、指出改善之处)。

2.2.4反馈

2.2.4.1部门负责人在月度绩效规划会中综合分析部门各项重点任务的完成情况,点评各下属上月工作业绩,对比员工自我评估与部门评估间的差距;

2.2.4.2在会后与员工进行沟通、反馈,重点在于肯定员工的成绩、指出须改善之处,共同探讨改善的方法,并就预期的结果达成一致,列入下月的绩效计划。

2.3考核结果的计算与运用

2.3.1考核结果的产生

以部门评估得分为员工当月各项工作考核得分,总分按以下公式计算得出:

当月绩效考核得分=重点工作得分+事务性工作得分+制度执行得分

2.3.2 考核结果的运用

2.3.2.1 月度奖惩

A、90分月度考核得分 95分,减发1-3%月浮动工资;

B、85分月度考核得分90分,减发10%月浮动工资;

C、80分月度考核得分85分,减发15%月浮动工资;

D、75分月度考核得分80分,减发20%月浮动工资;

E、70分月度考核总得分75分,减发30%月浮动工资;

F、65分月度考核得分70分,减发50%月浮动工资;

G、低于65分(含),减发1-12个月浮动工资。

2.3.2.2 月度工作改进:对员工当月表现突出部分予以肯定,将员工月度工作不足之处与员工进行沟通,提出改进意见。

2.3.2.3 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3. 年终综合绩效评价 员工年终综合绩效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

工作业绩评价、绩效行为评价,其权重分别为60%、40%。

员工年度综合绩效评价=工作业绩评价60% + 绩效行为评价40%

3.1工作业绩评价工作业绩评价工作业绩评价工作业绩评价

年度工作业绩评价 = (月度工作业绩评价)/12

3.2绩效行为的评价

绩效行为评价采用360度考核办法,以《绩效行为评估表》(见附件2)的形式,通过被考核人、同事、上级的评价,最终得出被考核人的该项评估得分。其中各评价人的权重分别为:部门负责人0.5,其他有业务关联的同事0.4,自评0.1。

3.3 考核结果的应用考核结果的应用

年度综合评价结果将作为岗位薪酬调整、员工评优评先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篇(5)

幼儿园后勤考核细则一一、操作常规(35分)

1、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严禁一切闲杂人员进入厨房、进出要关闭好窗户、大门,未做到扣1分。如果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视其情节扣5-20分,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不允许学生进入厨房,未做到扣0.5分。如果发生学生烫伤事故,视其情节扣2-10分,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成品食物存放注意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隔离,未做到扣0.5分。

4、因保管不当造成食物或佐料腐烂变质扣2分。

5、无故提前或延后开饭每次扣0.5分。

6、按照要求每天进行食品留样(保存24小时),未做到扣0.5分。

7、食物要烧熟烧透,未做到扣1分。

8、加工食物的过程卫生要求,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未做到扣1分。

9、蔬菜、肉类应清洗干净,未做到扣1分。

10、爱园如家,关好节水、电、柴,未做到扣1分;节约水、电、柴、油等,未做到扣1分;掌握好师生人数和饮食量,不得剩余较多,未做到扣1分。

二、清洁卫生(25分)

(一)个人卫生(5分)

1、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未做到扣0.5分;工作服、工作帽不整洁扣0.5分。

2、留长指甲或戴戒指加工食品扣0.5分。

3、在厨房做私事扣0.5分。

4、接触食品前未洗手消毒扣0.5分。

(二)厨房卫生(10分)

1、门窗玻璃不干净扣0.5分。

2、地面有油垢、垃圾或有太多的水渍扣0.5分。

3、屋顶有虫或网瓷砖不干净扣0.5分。

4、消灭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清除害虫孽生点,未做到扣1分。

5、随时检查、盘查食品安全,发现有鼠盗,虫爬物品,要及时清除、销毁,未做到扣1分。

(三)用具卫生(10分)

1、灶台、操作台、池子、厨柜、冰箱不干净、不整洁或不按时消毒扣0.5分。

2、炊具不干净扣0.5分。

3、洗锅、碗、瓢、盆等用具时有专用的帕子,不得与抹布混用,未做到扣0.5分。

幼儿园后勤考核细则二1 后勤工作必须树立为教育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提倡勤俭办园的精神,按照后勤各项工作规范、制度,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2、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有计划地使用经费,从严掌握开支,依法收取有关费用。

3、加强财务管理,编制好各类财产物品的帐册,落实使用部门、班级、个人的责任制,每学期期末做检查、清理。

4、购物必须由分管领导统一办理。

5、购物必须两人以上,购来物品一律由仓库保管员验收入库、签字。

6、购物发票必须由分管领导、购物人签字,经园长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7、领物要做好出入库手续。

8、幼儿园购置一切财产必须登记注册。

9、幼儿园发放的一切固定财产和耐用物品必须落实到各部门、班级、个人专人负责保管并妥善使用,如遗失酌情赔偿。

10、对于违规操作损坏的财产必须照价赔偿,并及时汇报便作修理。

11、认真执行进库、出库、验收、盘点四个环节,加强食堂管理。

12、做到专款专用,教工与幼儿伙食严格分开。

13、每月十日前,会计必须结清上月伙食帐,并结算报表上报分管领导与园长,按规定时间退费给家长,退伙单由班主任签字,家长签字。

14、每月10号按时向家长公布上月幼儿伙食费使用情况。

幼儿园后勤考核细则三一、后勤管理工作必须树立为教育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观念,要提倡艰苦奋斗、勤俭办事的精神,并制定后勤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工作人员要廉洁奉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重视后勤三大员队伍建设,加强学习培训、检查督促、指导评估。

三、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有计划地使用经费,从严掌握开支。按照上级规定向幼儿家长收取学、杂费,严格控制代办费项目,不得额外收取其他费用,严格财务审核,定期稽核公布帐目。

四、加强园舍、园产管理。要加强对教师和幼儿爱护公共财产的教育。制定校产分类册,落实使用部门、班级、个人的责任制,每学期作一次检查、清理。如发现校舍属于危房,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上级领导部门报告。

五、建立后勤例会制,定期召开后勤会议,做好计划、总结、学习、宣传、交流等工作。

篇(6)

卫生监督工作考核细则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使本所各科室、分所深入推行办事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根据省、市关于加强办事公开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所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办事公开监督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负责对各科室、分所办事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

第三条 办事公开监督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办事公开的监督考核纳入对各科室、分所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之中。办事公开的考核结果是评定各科室及其负责人年度工作成绩、实施奖惩和责任追究的依据。

监督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五条 办事公开的监督考核内容:

(一)办事公开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本所办事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方案制定、工作部署、方法措施以及配套制度建设、具体实施、检查监督等情况。

(二)办事公开的宣传:本所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情况,办事公开工作信息和经验在国家、省、市级刊物的投稿情况,办事公开工作简报情况。

(三)办事公开的内容:根据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对内公开的事项的全面性、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程序性以及《扬州市卫生监督所办事公开目录》的公开度。

(四)办事公开的形式:办事公开场所、网站建设情况,办事公开形式是否规范、明显、多样、及时、便民,听证会、咨询会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办事公开的实效:本所落实长期公开政策性内容、逐段公开阶段性工作、及时公开经常性工作、随时公开动态性工作的情况,办事承诺兑现情况,群众对办事公开的满意率、投诉率,因办事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而造成严重事故、失误或者群体性事件的情况;本所落实办事公开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情况。

第六条 办事公开考核的标准是:办事公开工作要求组织机构健全,领导责任明确;公开内容符合规定,要求具体;公开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监督机制健全,责任追究落实;投诉处理得当,群众评价满意。

第七条 办事公开的监督考核工作实行量化标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

监督考核程序和方法

第八条 办事公开的监督考核工作由所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承办。办事公开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日常考核随机进行,年度考核于每年年末或次年年初进行。

第九条 办事公开工作考核可实行全面考核,也可实行重点考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核科室。

第十条 将办事公开评议与政风、行风评议结合起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企业代表参加,对办事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进行评议。

第十一条 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制定考核方案,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15天向被考核科室、分所发出考核通知;

(三)被考核科室、分所接到考核通知后,按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书面材料;

(四)考核小组进行实地考核。在考核基础上,研究提出初步考核等次,报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意见及结果通知被考核科室、分所。

第十二条 对办事公开监督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科室、分所,给予表彰;对在办事公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予以奖励;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科室、分所,给予通报批评。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之日起试行。

宝应县卫生监督所办事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使本所各科室、分所深入推行办事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根据省、市关于加强办事公开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所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办事公开监督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负责对各科室、分所办事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

第三条 办事公开监督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办事公开的监督考核纳入对各科室、分所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之中。办事公开的考核结果是评定各科室及其负责人年度工作成绩、实施奖惩和责任追究的依据。

监督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五条 办事公开的监督考核内容:

(一)办事公开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本所办事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方案制定、工作部署、方法措施以及配套制度建设、具体实施、检查监督等情况。

(二)办事公开的宣传:本所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情况,办事公开工作信息和经验在国家、省、市级刊物的投稿情况,办事公开工作简报情况。

(三)办事公开的内容:根据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对内公开的事项的全面性、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程序性以及《扬州市卫生监督所办事公开目录》的公开度。

(四)办事公开的形式:办事公开场所、网站建设情况,办事公开形式是否规范、明显、多样、及时、便民,听证会、咨询会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办事公开的实效:本所落实长期公开政策性内容、逐段公开阶段性工作、及时公开经常性工作、随时公开动态性工作的情况,办事承诺兑现情况,群众对办事公开的满意率、投诉率,因办事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而造成严重事故、失误或者群体性事件的情况;本所落实办事公开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情况。

第六条 办事公开考核的标准是:办事公开工作要求组织机构健全,领导责任明确;公开内容符合规定,要求具体;公开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监督机制健全,责任追究落实;投诉处理得当,群众评价满意。

第七条 办事公开的监督考核工作实行量化标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

监督考核程序和方法

第八条 办事公开的监督考核工作由所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承办。办事公开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日常考核随机进行,年度考核于每年年末或次年年初进行。

第九条 办事公开工作考核可实行全面考核,也可实行重点考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核科室。

第十条 将办事公开评议与政风、行风评议结合起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企业代表参加,对办事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进行评议。

第十一条 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制定考核方案,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15天向被考核科室、分所发出考核通知;

(三)被考核科室、分所接到考核通知后,按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书面材料;

(四)考核小组进行实地考核。在考核基础上,研究提出初步考核等次,报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意见及结果通知被考核科室、分所。

第十二条 对办事公开监督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科室、分所,给予表彰;对在办事公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予以奖励;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科室、分所,给予通报批评。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之日起试行。

卫生监督工作考核细则二一、纪律方面(200分/月)

学生在校必须严格遵守《 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按下列条款扣分。

1.学生在校要做到三不准:

(1)不准在校园内爬墙;

(2)不准在校园内爬铁门、爬球架、爬栏杆、滑楼梯;

(3)不准私自下河游泳。

凡违反三不准的其中一项每人每次扣该班纪律分数10分,奖励如实举报班级2分。

2.学生凡在校园内摘花、摇树、折树枝及手抓树枝追跑的,发现一次扣该班纪律分数2分,若损坏花草树木要照价赔偿。学生凡在校园内翻窗户,推拉桌椅、在桌子上乱刻乱画、踢教室门窗、桌椅、推学校铁门的一人一次扣该班纪律分数2分,若损坏公共财物者照价赔偿。

3.凡学生穿拖鞋到校上课,故意进别班教室,少先队员集会时没有佩戴红领巾,一人一次扣该班级纪律分数1分。

4.凡学生无故不参加上操,下操不排队或排队不整齐、 无秩序,每人次扣2分。集会没做到快、齐、静(《运动员进行曲》播放完,仍未全部到场的)每次扣2分,被校领导点名批评的,每人次扣1分。

5.凡学生在校内讲粗话、骂人,被反映到学校的,一人一次扣班级纪律分数1分,学生打架由学校处理的,一人一次扣班级纪律分数5分,打伤同学的必须赔偿医药费,并在全校同学面前做检查。

7.夏季严格遵守午休制度,学生午休时在校园内乱跑或在教室内大声喧闹,课间在走廊上或教室内追跑、摔跤的一人一次扣该班纪律分数2分。

8.学生在操场活动时要爱护活动设施,如有破坏,一人一次扣该班纪律分数5分,若损坏的照价赔偿。

9.凡平时离校后未关窗的扣该班纪律分数5分。

10.为了加强用电安全和节约用电,教室平时不开电灯。遇阴雨天气或大雾天气允许开灯,特殊情况需经老师批准后才可开灯,否则扣1分;放学后必须全部关闭,否则扣5分。

11.凡学生无故旷课的一人一次扣该班纪律分数5分。

12.凡学生在校园内水龙头玩水, 用粉笔等东西在教室和校园四周涂画的(老师指定除外)一人一次扣该班纪律分数2分。

13.凡学生在校内外有偷摸行为或其它违纪行为,被学校发现或反映到学校的一人一次扣班级纪律分10分,情节严重的交执法机关处理。

14.凡在校集会上被表扬的,奖该班纪律分数每人一次2分,批评的扣每人次2分。

15.故意破坏学校宣传栏,涂擦校板报和纪律、卫生评比栏的,发现一次扣班级纪律分数3分,情节严重的必须在全校同学面前做检讨。

16..下课铃一响,学生应及时回家,如果超过十五分钟未离校的每人扣该班纪律分数2分(有指导教师在场除外)。

17.学生来校课内外不许在校园骑车,违者一人次扣班级纪律分数5分。

18.学校集会不遵守纪律者,班级被点名批评的扣5分。

19、严禁学生在教室从事与学习无关的活动,一经发现扣该班纪律分数5分责令整改,举报的班级奖2分。

二、卫生方面(200分/月)

为了保持校园内外的环境卫生,在检查中做到有据可查,凡有下列情况则按标准扣分。

1.各班卫生打扫时间必须在上、下午预备铃前20分钟完成,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卫生打扫工作的一次扣该班卫生分数5分。

2.教室内凡有脏物,如扫把梗、铅笔皮,碎纸片、口痰、粉笔头等,扣该班卫生分数2分。教室课桌椅明显不整齐,或卫生角没有整理或整理不清楚,每次扣卫生分数1分。

3.卫生区内凡有杂物,如石子、断砖、板块、废扫把、蜘蛛网、果皮纸片,每处扣该班级卫生分数2分。卫生打扫完毕垃圾斗、扫把还留在卫生区处扣卫生分数3分,垃圾没装完,每处扣该班卫生分数2分。

4.各班教室、卫生区要保持整洁,凡学生向卫生区丢果皮、食品袋、纸屑与脏物,被当场发现或学生有根据地反映到学校,除责令整改外,并处罚所在班级的卫生分数2分,奖给检举有功的班级。

5.下午放学卫生打扫最迟在放学后15分钟前结束,不结束者加扣该班卫生分数5分。

6.每周五为卫生大扫除时间,发现打扫不干净就结束的每处扣2分,

除正常检查外,每天上午第二节下课和下午第一节课下课后为抽检时间,若发现问题按以上各款执行扣分。

以上各项每周评比总结一次,颁发纪律、卫生流动红旗

卫生监督工作考核细则三总分数100分,其中包括:

一、黑板:20分

1、板面未擦 扣10分

2、板面未擦干净(有粉笔痕迹) 扣5分

3、板槽内有粉笔头、粉笔灰等杂物 扣5分

二、桌椅:40分

1、桌面有杂物 扣5分

2、桌堂内有果皮,纸屑等杂物 扣10分

3、桌堂内书本未摆放整齐 扣5分

4、讲桌上粉笔盒、板擦未摆放整齐 扣5分

5、桌椅未摆放整齐 扣15分

三、地面:25分

1、讲台地面未清扫 扣15分

2、门后卫生角不干净 扣5分

3、清扫工具摆放不整齐 扣5分

四、窗台:10分

1、窗台有灰尘 扣5分

2、窗台有水杯、书等物品 扣5分

篇(7)

考核标准

考核办法

考勤管理

迟到

1.班前点名未到者,即为迟到, 正点接班后迟到一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点名时间以车间各工段要求为准)

2.上班钉钉打卡滞后3分钟以上,即为迟到。

每次扣2分;月迟到累计达3次,加扣5分;月迟到累计达5次,上交人事处理。

早退

无故提前退出岗位或无故不参加班后会者,即为早退。

每次扣2分,早退两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月早退累计达3次,加扣5分;月早退累计达5次,上交人事处理。

旷工

   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

旷工一天扣10分并取消当天工资,连续三天或三个运行班(含三天或三个运行班)以上者,上交公司人事。

缺卡

   规定时间段考勤次数未达到规定次数。

每天两次打卡,缺卡1次扣2分;每天四次打卡,缺卡1次扣1分;上班无打卡记录,按旷工处理。

换班 

需要换班者,通过钉钉环保流程进行审批;换班导致一方连班的,不得进行换班。

 

未按规定换班的,双方每次扣3分。

 

替班、顶岗

运行班因请假、缺员可能影响正产生产的,由班组提出申请,车间安排人员替班、顶岗(替班人员不得上连班)。

值班长隐瞒不报者,对值班长扣5分;替班、顶岗按根据内部市场化方案规定补偿工资,由值班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其它

出勤记录由值班长(或指定人员)填写。

考勤记录弄虚作假,除当事人每次扣3分外,值班长(或填写人)每次扣5分。

请假管理

事假

请事假需提前8小时办理审批手续。事假一天以内,由值班长同意,车间副经理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值班长,车间副经理、车间经理批准;事假三天以上,按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处理。事假审批要以保障车间生产为前提,在不能保证车间生产定员时,值班长无权批准事假。

病假、工伤、产假、婚丧假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请事假一天取消当天工资并加扣3分,请假未批准私自离岗者视为旷工。

请病假1-3天的取消当天工资(需提供相关证明)

 

员工请假需安排好手头工作,或报上级管理人员进行工作分配。

否则,每次扣5分。

工作纪律

工作质量

工作态度

脱岗

在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开所在的岗位即为脱岗(离开工作岗位10分钟以上者需向上级管理人员说明)。

 

 

每次扣5分,造成事故影响生产者,根据事故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串岗

上班期间,无故离开本人工作岗位到其他人工作岗位上,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每次扣5分,造成事故影响生产者,根据事故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睡岗

工作期间睡眠或者瞌睡状态的行为。

睡岗一次扣10分。

打盹

工作期间因困倦、瞌睡造成注意力不集中的行为。

打盹一次扣5分。

干私活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每次扣5分,对劝说不听者,加倍处罚。

工作期间辱骂、殴打他人。

   辱骂他人造成同事关系紧张,扣5-10分;出现打架行为,双方各扣20分,并移交人事处理。

严禁酒后上岗。

违者每次扣10分,并停工三天,值班长未制止的,扣值班长5分,酒后闹事者每次扣20分,并上交人事,值班长连带扣10分。

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指挥。

每次扣5-10分,情节严重的上交人事。

工作期间严禁私自出厂。

私自出厂,按旷工处理。

非本单位人员未经允许,严禁进入生产现场。

有未经批准的非本单位人员进入生产现场的,对相关责任人及值班长每人考核5分。

工作时间严禁会客。

严禁容留非本车间人员滞留,违者对责任人每次扣2-5分,影响生产者加倍处罚。

工作效率低,不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每次扣2-5分,对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的加倍考核。

    工作中出现失误。

    视情况扣1-5分,隐瞒工作失误加倍考核,能够主动承认错误的,未造成影响的可免于考核。

接受工作任务讲价钱,工作责任心差,缺乏主动性。

    每次扣2-5分。

乐意接受额外工作任务。

    视情况奖励1-3分。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服从领导与管理人员管理。

公司查出违反规章制度行为,除按公司规定处理外,一般违规行为扣2-5分,严重违规行为扣5-10分。

员工辞工

应提前15天向车间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15天后办理离岗手续。

强行离岗者,视为旷工。

工作总结与计划管理

工作总结

每月30日前由各口主管拟定次月重点工作计划,副经理审核后报送至综合办。

1.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产量、销量、质量、毛利和主要消耗与预算相比,与去年同期相比有哪些进步和不足等。

2.亮点工作和显著成效,亮点工作要有采取的具体措施,取得成效要有数据或案例等。

3.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月度重点工作推进完成情况、热点、难点工作解决情况等。

4.存在问题,当前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对生产经营有影响的问题。

 

未按要求报送,每次扣0.5分(百分制),对车间上报造成影响的加倍考核。

工作计划

每月18日前由各口主管拟定次月工作计划,副经理审核后报送至综合办。

1.制订下月目标

在年度目标任务的基础上,通过上月的运行分析,制订下月目标。

2.重点工作和措施

重点围绕提产增效、内部深化改革、市场化管理、热点难点及瓶颈问题的突破、技术创新、安全环保等方面提出重点工作安排,重点工作推进措施要具体,要量化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达到效果或完成标志。

未按要求报送,每次扣0.5分(百分制),对车间上报造成影响的加倍考核。

会议管理

按时参加会议。

会议迟到,每次扣2分,无故不到者,扣5分。

未按要求参加学习、培训、会议。

每次扣2分。

会议期间交头接耳开小会。

 

每次扣2分。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通讯工具开至震动档或关闭,认真听取会议内容并做好记录。

违者,每次扣2分。

 

 

 

 

 

 

 

 

记录管理

原始记录台帐填写必须做到数据真实、准确、填写规范。

违者,每次扣2分。

不得在原始记录台帐上随便涂写,应当及时复核,据实更正,在错误处划一杠,再填写正确数据,并由上级管理人员签字。

违者,每次扣2分。

原始记录台帐的填写内容要具体、明确、不得用“一切正常”等词句填写。

违者,每次扣2分。

 

填写的各项数据必须能够反映出当班真实的生产情况,不得人为的调整数据或瞒报。

违者,每次扣5分。

各种消耗台帐数据必须填写及时。

违者,每次扣2分。

 

需上报的数据,必须及时上报,报送的数据与原始记录台帐数据必须一致,不得弄虚作假。

违者,每次扣5分。

公务车辆

出车前对车辆进行基本检查(燃油、冷却液、电瓶、刹车、离合器、胎压、方向、转向、喇叭、雨刮等),并做好记录。

未落实检查,每次扣2分。

严格落实车辆保养。

    应保养未保养,每次扣3分。

做好车辆日常清洁工作,确保出车前车辆整洁。

未落实,每次扣1分。

车辆故障维修,需保证两人现场确认后方可维修。

未落实,每次扣2分,且费用不予报销。

建立车辆使用记录,明确日期、人员、事由、目的地、里程等信息。

未落实,每次扣1分;司机出差里程每公里补助0.15元。

合理化建议

合理化建议

1.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对降低消耗、提高产量、降低成本具有明显效益的。

2.与产品质量提高的有关工艺方法、操作方法、维护方法、检验方法及其它能提高产品质量的。

3.在安全生产,提高设备安全运行方面有明显成效的。

4.发现工艺和设备中存在缺陷,实施小革小改后予以解决的。

5.开展修旧利废,对降低材耗、节约费用有明显效益的。

6.其他未列及创新性建议。

视情况奖励1-30分。

公物管理

 

非生产投入需要,私自动用车间备品备件。

视情节对责任人扣5-10分。

损坏公物的要赔偿。

按原物价值进行考核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