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28 23:3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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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及部门、乡镇、街道部分
1.政策条款
(1)工业平台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2)工业平台规划编制经费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3)“4+X”重点培育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经费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4)工业平台新引进项目市财政与工业平台开发主体、招商引资乡镇(街道)地方税收分成认定;
(5)重大招商项目工作经费补助和对有功人员奖励。
2.申报程序
(1)主体申报。政策条款的实施主体或涉及单位对照《关于推进工业提升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市委发〔20*〕40号)的具体规定,提供具体的明细内容,在每年的12月底前,以书面形式申报,其中政策条款中的(1)、(2)、(3)条向市经贸局申报,第(4)条向市财政局申报,第(5)条向市招商局申报。
(2)联合审核。市经贸局、招商局会同市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联合审核,形成审核意见。
(3)政策兑现。第(2)条、第(3)条经联合审核后,由市财政局直接进行资金拨付;第(1)条、条(4)条、第(5)条报市政府审定后,由市财政局进行支持奖励。
(二)涉及企业部分
1.申报兑现程序。
(1)通知申报。在每年的12月,由负责初审的职能部门发文,通知企业按照要求,做好当年度政策兑现申报工作。对申报面不宽的,职能部门可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直接告之相关企业做好政策兑现申报工作。
(2)企业自报。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做好兑现政策的申报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时报送相关职能部门。
(3)部门初审。职能部门对企业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填写*市工业提升发展若干政策意见财政补助奖励资金申请认定表(见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在次年2月底前报送市财政局(企业科)。
(4)复核兑现。市财政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上报的初审意见进行复核,按照政策条款进行兑现。其中,对界定明确可直接兑现的相关政策,经市财政局复核后,由市财政局发文兑现;对需经市政府审定的,市财政局将复核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后进行兑现;对已制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按规定程序执行。整个政策兑现,原则上在次年的3月底前兑现到位。
2.职能部门职责及审核内容
(1)市府办:负责做好整个政策兑现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重点做好报市政府审定的内容审核。
(2)市经贸局:负责做好“4+X”重点培育产业的重点企业发展规划编制费补助、企业开展协作一次性奖励、促进工业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技术中心创建支持、“零土地”技改项目投资支持、工业平台用于出租的标准厂房建设支持、企业上市募集资金投资奖励、企业信息化建设奖励、节能改造项目资金支持、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和创建绿色企业的奖励、举办企业家专题知识讲座经费补助、企业家参加理论培训奖励等内容的审核。
(3)市财政局:负责做好“4+X”重点培育产业的重点企业上台阶、企业兼并重组、企业产业协作等超基数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和外商投资企业、落户工业平台新办企业和市内搬迁企业,以及企业总部纳税地在我市实施新项目、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实施项目缴纳的土地使用税支持等方面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审核;负责做好企业兼并重组和企业收购一般性企业资产在办理资产过户中涉及税费的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工业平台内标准厂房租金收益涉及税费的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审核。
(4)市科技局:负责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和研发中心创建奖励,获得国家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形成产业化经营奖励,获得专利示范企业奖励,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及新产品奖励,技术成果转化风险金支持、“四带”(技术、资金、项目、团队)创业启动资金支持等方面的审核。
(5)市外经贸局:负责做好《关于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的的若干政策意见》(江政发〔20*〕54号)兑现及新获得国家出口名牌产品奖励的审核。
(6)市招商局:负责做好重大项目招商工作经费补助和对有功人员奖励的审核。
(7)市人劳局:与市人才办共同负责做好高级人才引进经费补助的审核;负责做好招聘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经费补助、专业技能培训经费补助的审核。
(8)市工商局:负责做好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奖励的审核。
(9)市质监局:负责做好企业参与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省地方标准制订并形成标准的奖励,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浙江省区域名牌、浙江名牌产品奖励的审核。
二、闲置工业用地处置办法
(一)范围界定
1.企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满一年项目未动工建设的工业用地。
2.企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项目动工建设,但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2年内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1/3,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的工业用地。
(二)处置程序
1.跟踪督查。建立新出让工业用地项目开工建设情况跟踪督查制度,由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开发区、中部工业区开发办负责,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要求,对项目建设进行全程跟踪。对在规定时限内迟迟没有开工建设或投资额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及时督促企业抓紧开工建设或追加投资;对检查中发现可认定为闲置工业用地的,在每年的5月、11月底前进行一次梳理汇总,以书面形式报送市国土局。
2.核实整改。每年6月、12月,由市国土局牵头,市经贸局、规划局、企业所在地乡镇、街道、开发区、中部工业区开发办等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对报送的工业用地开况组织现场核实,形成工业用地闲置认定初步意见,上报市政府确认。根据市政府确认意见,由市国土局向企业发出《闲置工业用地认定通知书》,要求企业在3个月内落实整改措施,实施项目或追加投资。
3.处置措施。对企业在整改期限内开始实施整改,经整改达到相关要求的,不予收取土地闲置费;企业在整改期限内没有实质性整改动作的,由市国土局按照该项目用地土地出让金的20%向企业收取土地闲置费,并继续给予企业3个月的整改期限。在延续的整改期限内,企业整改仍没有达到要求的,由市国土局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申报制度
(一)申报对象
工业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的申报对象,原则上限于*等7个镇。
(二)申报原则
1.符合浙政办发〔20*〕12号和浙土资办〔20*〕74号文件要求、原则及条件;
2.遵循工业平台开发时序,有利用于整体、连片开发;
3.保证重点,优先满足中部工业区、*经济开发区的开发建设;
4.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实施前,一个乡镇原则上修改一次。
(三)申报事项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由土地所在镇向市政府书面请示。中部工业区、*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用地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应先与土地所在镇政府衔接。
2.申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须附具市国土资源执法部门出具的规划修改地块不涉及违法用地证明。涉及违法用地的,必须由市国土局依法作出处理,并经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确认。
3.涉及一般农田、预留规划指标申请局部修改的,须附具市农业局出具的不占用标准农田证明。
4.各申报对象及*经济开发区、中部工业区必须在当年10月底前,将下一年度或近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计划报请市政府,转由市国土局提出意见,经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四、工业平台开发主体与职能部门工作互通制度
(一)互通内容
1.工业平台下年度道路、给排水、排污、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2.工业平台下年度融资需求;
3.相关职能部门可将工业平台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下年度工作计划及包装项目向上争取资金的信息;
4.金融机构可为工业平台开展信贷服务的信息。
第1项、第2项信息由工业平台开发主体提供,第3项、第4项信息由相关职能部门提供。
(二)互通方式
1.各工业平台开发主体根据开发建设要求,将下年度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于当年的9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市园区办。
2.市园区办按照保重点、可纳入的原则,对各工业平台报送计划分门别类进行梳理汇总,提出可纳入部门下年度工作计划的建议意见,于当年9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分别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3.相关职能部门接到信息后,在研究下年度工作计划时,要予以重点考虑。对可纳入部门下年度重点工作及可包装项目向上争取资金的项目,于当年10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市园区办。期间发生新情况,要及时通报信息。
4.市园区办综合双方互通的信息,结合全市工业平台下年度开发建设重点,提出要求纳入部门工作计划的基础设施建设建议意见,并召集相关部门、乡镇、单位进行论证,形成初步意见,于当年的11月10日前上报市政府。
5.初步意见经市政府审定后,由市府办以书面形式交办相关职能部门、平台开发主体及金融机构。同时,由市发改局优先将项目列入市政府投资计划;相关职能部门要确保将项目纳入部门下年度工作计划,并承担相应的建设经费;金融机构要主动提供服务,对工业平台融资需求优先安排;相关平台开发主体要认真组织项目实施。
一、做好科技进步考核和科技发展规划工作
从年初开始,我局按照国家科技进步考核的有关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创造有利条件,从年初开始,我局即参照上一年度国家科技进步考核的有关标准着手准备参加考核的有关材料,并主动与市科技局和思明区等全国科技示范区联系、咨询,提前开展参加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对*-*年度工作与考核指标有差距部分及时进行查遗补漏。
3月下旬召开“创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区科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把*-*年*区科技进步考核指标填报工作的部分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明确职责,动员力量,抓好任务落实。在全区各部门的积极支持下,区科技局相关人员的加班加点,按时按要求完成了“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区”考核材料的呈报工作。汇编了包含科技进步考核31项指标、3*多页的科技工作说明说(证)明材料。考核申报材料已送达省科学技术厅。
做好迎接实地考查的准备工作,在8月17日接受了省科技进步工作考核组到我区实地考核科技工作。此项工作为在五年内争创“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奠定良好基础。
积极开展*区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多次到生产性企业开展实地调研,组织专家、区政协委员座谈,总结汇总意见,组织制定科教兴区战略和“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在化工、机械和电子三大支柱产业、新材料和生物制药等新兴产业、港口物流技术、观光农业技术等重点技术领域内有所突破和提高。根据省市领导到*调研的讲话精神和区委一届六次会议精神,对规划草稿内容进行调整充实,重点体现如何充分发挥*区的区位优势、国家级台商投资区的政策优势、港口优势,建立和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基础设施,增强科技自主能力,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全面提升综合科技实力。
二、不断提高“科技三项费用”的使用效益,优化科技投入机制
今年区财政拨款1314元作为科技三项费用经费。我局认真开展*年度科技项目立项工作,上半年共受理了18项科技计划项目,为切实抓好项目的甄选工作,区科技局多次派人专门走访申报单位,深入了解项目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管理情况;并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和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论证、评审。在项目的评审上做到精挑细选,发挥“科技三项费用”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重点突出产业科技及科技创新,以科创中心、医药化工、农业生态及社会发展为重点项目,扶持一批对促进*产业科技进步有重要作用的科技项目。科技突出本区科技工作特色,管好用好“科技三项费用”。
9月份下达了今年第一批13个项目,共计科技三项经费891.5万元,其中无偿资助411.5万元,贷款贴息48*万元。第二批计划项目将以支柱和新兴产业为主,拟在12月中旬前完成。
在去年债权债务清理的基础上,我局继续追讨逾期未回收的科技三项费用。经过积极追讨,今年共回收科技三项费用11*万元。其余应收款项,目前正由法院督促债务人还款。
三、推进海投科技创业中心的建设,建立健全科创中心管理机制,构筑技术创新平台,为科技发展创造条件
积极支持该项目的建设,为保证项目进度,在*年区科技三项经费中安排无偿资助4*万元给予扶持。目前1*、20厂房6月份已投入使用。3*、4*厂房已全面封顶。5*、6*厂房正进行前期准备工作,预计*年12月投入使用。
积极与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招商中心、留学生创业园等单位取得联系,通报科创中心建设情况,协调解决有关建设及运作方面的问题,并以上述单位为桥梁,拓宽科创中心的招商渠道。在我局的牵头下,目前已有凯弗隆(厦门)科技有限公司、迪尔康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进驻,另有两家签订入驻协议,共完成厂房租赁面积约21587㎡,预计年产值达6.15亿元人民币。至此,海投科技创业中心自投入使用以来已基本完成第一期招商目标。
结合厦门市知识产权转化基地暨海投科创中心管理机制,我局牵头发改局、经贸局、新阳公司认真研究和提出海投科创中心的管理办法,积极推动政府出台科创中心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科创中心的管理。同时以优惠政策吸引科技型企业进驻科创中心,将拟安排区科技三项费用对经评定批准入驻科创中心的企业的科技项目给予不同程度的扶持,为中小企业提供一个较好的创业环境。
四、建立健全科技工作网络,优化科技发展环境
成立了*区科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加强了对科普工作的领导;组建了区级5*多人的科普志愿者队伍,组织各种科普宣讲团,面向社会各阶层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在社区开展了科普工作,充分发挥广大科技工作者聪明才智,加快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我区成立了*区人民政府科技顾问团,聘请首批11位专家为我区人民政府科技顾问,发挥专家在制定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计划、重大高新技术项目投资活动方面的评估、论证、咨询作用,为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及扶持政策的制定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五、做好科技管理工作,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的服务工作
积极推荐、组织企业参加各级、各类认定。经专家考核及评审,我区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及厦门尚明达机电工业有限公司两家企业被认定为*度第一批16家厦门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产业化基地骨干企业,其中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是厦门半导体照明产业领域的龙头企业。另迈克制药有限公司研发生产的新型抗抑郁药物“迈克伟”(西酞普兰片)的产业化项目计划生产的药物于*年2月正式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颁发的新药证书与生产批件,目前我国仅有两家企业获得该产品的新药证书与生产批件。
在我区科技局的协助下,经专家评审,我区英科新创(厦门)科技有限公司与厦门另外两家单位联合研制的SARS病毒荧光PCR核酸检测试剂盒项目获*年厦门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海投房地产有限公司的高品质健康住宅浪琴湾工程开发项目获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走访我区生物制药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了解企业发展需求,并形成调研报告。组织了高新技术企业之间的交流活动,建立政府与企业沟通互动平台,促进企业之间的科技信息和技术设备的互利共享。为加强我区制药行业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探讨解决企业在科技创新、人才培育、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共性问题,推动行业内技术力量的互利共享,帮助政府更好地为企业服务,我局组织召开了“*区制药企业科技交流研讨会”。制药企业共有8*多人参加了研讨会,他们都感谢我们为他们搭建的交流平台,通过研讨获得很多同行的相关经验,效果较好。
六、加大科普工作力度,提高群众科学文化素质
科普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公益性的工作,是科技工作的重点之一。我局灵活多样地开展各种群众性科普活动,提高民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大力支持科普教育工作,营造科普工作良好社会氛围。我局拨出部分资金支持各有关单位,今年共下达了*年度青少年科普活动项目补助经费共计万余元支持7所中、小学的项目。我局和教育局联合举办了第一届*区中小学生信息竞赛、*区科技创新大赛等大赛,组织学校参加*年厦门市青少年机器人大赛,获得2个项目第三名的好成绩。这系列竞赛有效地加强了对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的管理,推动了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大力开展面向农村、社区的科普培训工作。农村科普培训方面,为了提升我区农村劳动力的农业应用技术水平,我局认真组织《*年度星火培训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由两镇科委组织开展农村实用技术推广培训工作。并与区妇联合作开展面向农村妇女“家庭网上行”的劳动技能培训,培训达20多人次。
积极开展面向村、居的科技下乡活动和经常性的科普宣传工作。我局先后到石塘、青礁、莲花、海发社区等村、居开展科技下乡活动,展出科普挂图5*多幅,共分发了120多册养殖,蔬果培育、用电知识、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题材的科普材料,前来科技咨询6*多人次。科技周活动期间在东屿村开展了以农业、科技、卫生为主的宣传咨询活动,赠送科普书籍1*多份,前来咨询的人数达到20多人,并组织区疾控中心医生为社区居民作肿瘤防治知识的讲座及卫生下乡便民义诊,共有3*多人参加讲座及义诊,发放宣传材料1*多份;9.17科普日期间,区科协组织科普志愿者在公众相对集中的地方散发“科学发展观——资源节约与可持续利用”为主题的科普资料*多册。在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期间,向全区发放“依靠科学,依法防治阻击高致病性禽流感”宣传材料5*份。
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拨款在东孚镇修建了1*米标准科普画廊一个;在霞阳村文化活动中心设科普书架,赠书3*余册,丰富了村民和居住在该村的外来务工人员的文化、科学生活。在六一期间,区科技局与区妇联联合举办“*区庆六一‘阳光洒满童心’科普教育活动”,区科技局组织了64名区里品学兼优学生参观科普教育基地。
七、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提升科技部门的整体形象
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为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提高机关效能,转变工作作风,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行政机关,区科技局制定了*区科技局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科技局机关效能建设的九项制度、科技局绩效评估方案及政务公开方案、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实施方案。促进全体干部在履行职责、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所提高。结合实际,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工作责任意识的意见》,要求全局干部增强工作责任感,切实提高工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开通“*区科技信息网”,逐步完善我区科技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实现科技信息的交流与共享。建设的网站除进行科技管理和科技法规宣传外,突出招商和服务功能。重点结合科创中心的宣传和我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宣传,加大科技招商力度,同时更好地服务于本区的大量科技企业的项目申报、科技政策信息查询、交流。使*科技网成为*区对外的一个窗口,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构建科技成果产业化平台。
八、不断加强与各部门的合作与联系,努力拓展工作领域
与人防办共同组织人防演习工作,组织海发社区志愿者32人,成立防灾害志愿者队伍,邀请专家开展培训,4月下旬,成功进行了一次人防和抗自然灾害演习。
为高标准完成我区战时经济动员物资保障任务,保障战时各项科技装备、信息通信的正常运行,由区科技局牵头组建*区建信息通信保障大队(包括电子通讯技术保障队及计算机网络保障队),我们积极组建了由三家通讯公司20人参加的通讯技术保障队和55位电脑教师组成的计算机网络保障队,做好区科技动员办公室工作。
配合司法司法局做好“四五”依法、普法科普工作,配合计生局做好科技计生工作,配合教育局做好“双高普九”科技教育工作。
*年工作计划
*年,我们将继续按照投资区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推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目标,不断加强技术创新,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创建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全面提升*区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科技应用水平。主要工作思路如下:
一、培育企业技术中心,逐步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高新技术产业跨越式发展
积极开拓高新技术领域,发挥科技专项带动作用,培育具有区域优势和国际竞争力新的产业群体。在继续发展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精细化工等高新技术产业的同时,培植生物与新医药等产业,拟引进一家生物与新医药的龙头企业,带动我区生物医药行业的发展。
加快利用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和第三产业,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继续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在部分高新技术企业开展信息化示范工作。
培育企业技术中心,逐步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大力推进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逐步推进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中介机构为依托,科技开发、产学研一体化的基本运作方式,应用开发为重点的技术创新体系。扶持培育一批经济实力雄厚、科研开发能力强的企业创办技术中心,切实增强行业内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产业技术应用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二、建立和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优化科技创业环境
积极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优化科技创业环境。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加强与高校、研究单位的紧密联系。引导中小企业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合作,每年安排部分科技经费支持产学研发展。加快厦门知识产权转化中心产业化基地建设,吸引各类高新技术成果在基地内转化。
抓紧落实建设*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工作,鼓励建立科技咨询、科技孵化、科技信息、科技创业投资、知识产权服务等功能的各类科技中介机构,将适合市场化运作的行政职能委托给规范的科技中介机构,营造创业环境,为中小企业提供一个软硬件设施配套齐全的创业基地。
制定、落实科技发展优惠政策。积极探索更加富有吸引力和亲和力的人才机制,积极引进各类人才,通过产学研合作,积极引进学术技术带头人、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等我区急需紧缺人才;通过多种形式奖励科技人才,制定区级科技贡献奖励方法,考虑在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对在技术创新、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过程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人才。逐步制形成有利于科技进步的社会环境。
三、逐步完善多元化科技投入,拓展科技融资渠道,做好科技项目的招商工作
加快建立科技创新投融资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的投资体制。一是抓好科技三项费用的管理,做好科技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鼓励和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择优立项,有效发挥资金引导作用。实施积极的财政科技制度,完善财政科技拨款体制,围绕“制高点”和“增长点”,实施能发挥重大经济效益的科技项目。二是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和福建省、厦门市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争取各级资金扶持。三是积极探索与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的合作,为中小企业组织和科技项目开通资金渠道。
积极探索把科技三项经费与高新技术产业的招商引资相结合的办法,通过项目资金,鼓励、吸引和促成科技型企业落户*科创中心;促进孵化中心与国内外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建立广泛的联系,吸引各类高新技术成果在基地内转化,培育具有自的民营科技型企业;围绕支柱产业的发展,扶植和培育配套的中小型科技企业,延伸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培育战略性产业。
四、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的服务工作,完善创新服务体系
积极组织企业参加高校、科研院所在我市进行的高新技术项目推介会和省级项目对接会,与企业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加速科技成果和高新技术在我区企业中的推广应用。
继续走访我区电子、化工、生物制药、新材料等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了解企业发展需求,主动介入帮助解决问题。引导中小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开展合作。尝试组织高新技术企业之间的交流活动,建立政府与企业沟通互动平台,促进企业之间的科技信息和技术设备的互利共享。
充分发挥“*区科技信息网”的服务平台作用。已经建成的区科技信息网是是我区综合性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它向全社会提供全天候、网络化科技信息服务。通过区科技网络这一宣传平台,将科技信息资源对社会开放,为人们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