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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工作方案精品(七篇)

时间:2022-07-24 16:55:36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就业工作方案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就业工作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实施四大战略、推进五个突破、打好老区建设发展翻身仗”的战略部署和“两个强力推进”的要求,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严峻挑战,认真贯彻《*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切实解决失业返乡农民工有关问题的通知》(巴府发[2008]1号)精神,通过大力开展技能培训,组织劳务输出,帮助就地转移就业,鼓励自主创业等措施,切实帮助返乡农民工重新实现就业。

二、工作目标

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及时为返乡农民工提供就业服务,开展10万农民工技能培训行动,帮助2.8万名返乡农民工外出务工就业,帮助2.48万名返乡农民工实现就地转移就业和自主创业。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返乡农民工监测网络。坚持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及时掌握返乡农民工数量、培训愿望、就业需求。广泛采集用工信息并筛选整理,充分利用中国劳务网“农民工远程见工系统”等劳务信息平台,收集劳务信息,并组织有效的劳务对接。利用新闻媒体,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电台等多种方式,为农民提供就业信息。(责任单位:农办、就业、政府驻外办事处等部门)

(二)拓宽返乡农民工就业渠道。各地要主动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加快调整经济结构,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劳务密集型企业和服务型企业,不断开辟新岗位,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编制产业规划和下达项目计划时,充分考虑返乡农民工就业问题。在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灾后恢复重建、以工代赈项目、林业重点工程、林业产业等建设中要特别注重带动返乡农民工就业。大力发展优势特色效益农业,鼓励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扶持龙头企业增加就业岗位,帮助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发展改革、规划和建设、交通、农业、林业、以工代赈等部门)

(三)组织返乡农民工异地就业。加强与劳务输入地的联系,开展用工对接和区域劳务协作。培育劳务中介组织,发展劳务经纪人队伍,开拓劳务市场。巩固东部沿海劳务市场,拓展东北、华北、西北和海外劳务市场,力争全年向外输出劳务98万人,外派劳务800人。(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农办、商务、政府驻外办事处等部门)

(四)加强返乡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劳务扶贫培训、新型农民培训、劳务品牌工程培训等项目为载体,大力实施10万农民工培训行动,按照市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年初下达的培训任务和巴府发[2008]1号文件精神,整合培训资源,统筹培训资金,创新培训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对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积极探索将农民工培训向劳务输入地延伸的办法和措施,并给与相关扶持。(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农办、农业、扶贫、工会、共青团等部门和组织)

(五)鼓励扶持返乡农民自主创业。将返乡农民工创业的重点放在涉农生产、服务上。对有创业愿望的返乡农民工加强创业培训,以创业带动就业。在工商登记、准入条件、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方面比照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的优惠政策执行。申办个体工商户,免收工商登记费。从2009年1月1日起,将近期缴纳营业税的起征点调整为月营业额5000元。对失业返乡农民工从事种养殖业和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纳入农业产业化经营扶持范围。对吸纳失业返乡农民工就业达到一定比例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享受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政策。支持失业返乡农民工利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以及闲置土地、闲置厂房和荒山、荒滩等场地回乡创业。建立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引导有创业愿望和条件的农民工进入园区。(责任单位:农办、国土、农业、工商、税务、中小企业、扶贫等部门)

(六)开展返乡农民工就业和其他公共服务。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县(区)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作用。组织开展“春风行动”系列活动,收集各类岗位信息,组织免费农民工专场招聘会、送岗位下乡,为返乡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推行“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把对农民工的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及时妥善安排返乡农民工子女入学,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要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并享受当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有关待遇,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返乡农民工子女入学,将返乡农民工子女入学情况列入当地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工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时做好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的衔接。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文化活动,丰富返乡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责任单位:劳动保障、农办、发展改革、教育、卫生、司法、宣传、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组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返乡农民工就业工作,县(区)政府是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各地要制定解决返乡农民工就业问题的具体方案,细化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明确具体工作时间、进度安排、工作目标要求、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结果有评估检查的机制。

(二)落实工作责任。市农办要牵头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工作,发展改革、财政、教育、农业、林业、国土、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扎实工作,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返乡农民工培训、就业、创业、维权等服务工作。

篇(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稳定就业局势为目标,以促进就业创业为核心,以提高开发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为重点,以优化就业服务政策为动力,通过“政府搭台,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方式,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平等竞争、充满活力的创业机制,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第三产业更快发展,促进规模企业做大做强,促进特色产业形成集群,使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确保社会充分就业,为实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实施开发就业岗位翻番计划。在年初确定开发就业岗位2万个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区服务业优势和重大项目的带动作用,力争全年开发就业岗位达到4万个,为稳定全市就业局势做出区应有的贡献。

(二)确保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实现具有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困难家庭大学毕业生100%就业。

(三)增加再就业资金投入。去年投入2000万元再就业资金的基础上,今年再增加2000万元,专项用于新增就业岗位的开发等就业创业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积极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参照公益性岗位开发方式,在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公安分局新增就业岗位300个,用于解决劳动保障、医疗卫生、教育培训、行政执法等部门人员不足的实际问题。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与辽宁高校毕业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沈阳外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人才中介机构联手,开发就业岗位2000个。

(二)通过重大招商项目新增就业岗位。坚持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并重的方针,充分发挥重大项目拉动就业的作用。坚持向在建重大项目要岗位,以恒隆中街广场等项目即将投入使用为契机,力争新增就业岗位4000个。坚持向新引进招商项目要岗位,力争新增就业岗位3000个。项目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时,应将项目建设过程中和项目建成后的用人需求情况报区发改局,区发改局要按月转送区劳动保障局。

(三)利用五爱商贸物流区新增就业岗位。充分发挥五爱商贸物流区就业潜力大的作用,从市场需求和群众需要中注意发现和培育就业岗位,努力形成新的就业增长点。通过拓展五爱市场经营面积等方式,力争新增就业岗位5000个。结合五爱深港客运、五爱国际商贸大厦、五爱希尔顿.逸林酒店即将投入使用,力争新增就业岗位2000个。

(四)通过培养扶持创业带头人新增就业岗位。通过扩大鼓励扶持初始性自主创业的范围、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场地、扩大创业融资渠道、落实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力争新培养扶持创业带头人500个,并以其带动新增就业岗位3000个。同时,积极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此外,区残联在年内新开发100个适合聋哑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100个适合轻度智力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区房产局等部门新开发物业保洁员、后勤服务岗位500个。

四、扶持政策

(一)对当年新招用具有区户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经区劳动保障部门认定,按招用人数给予每人5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对当年实现创业并带动就业5人以上的具有区户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经区劳动保障部门认定,按招用人数给予企业每人5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对当年实现创业的具有区户籍,并在区注册企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经区劳动保障部门认定,按照创业场地面积给予每平方米50-300元的一次性租房补贴。

(四)对自主创业的应届残疾人高校毕业生给予价值1万元的设备扶持。

(五)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全方位政策咨询,免费提供企业登记相关信息,在企业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方面放宽登记条件。

(六)对残疾人就业安置基地,按照安置残疾人的就业人数给予适当的设备投放。

(七)对已经实现自主创业的残疾人,若经营有困难的,给予适当的实物扶持。

(八)在整治牌匾工作中,对残疾人开办的企业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九)凡具有区户籍的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复转军人、新生劳动力、困难群体、残疾人创业人员,在法律法规许可行业内,实现初始型自主创业的,均可申请办理2-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十)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人员取消房产抵押担保环节中的中介评估手续,实现担保方零收费,借款方零费用。

(十一)完善“小额贷款+信用社区+创业培训”工作模式以及扩大反担保的人员范围,降低小额担保贷款准入“门槛”。

(十二)对自主创业人员,城管部门免收牌匾项目审批费、牌匾标志设置审批表工本费,适当减免除雪费、垃圾托运费。

(十三)对自主创业的失业人员及特困人员,卫生部门减半收取体检费,免收检测费。

(十四)协助下岗失业人员新办的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入驻科技园、金河都市工业园及在建的沈科大厦等科技企业孵化器。

(十五)对自主创业人员开办的小美发、小美容、小旅店、小餐饮、小超市实行人性化审批,在保证人民群众健康的前提下,可边经营边达标。

五、服务措施

(一)以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为主要平台,为企业提供就业扶持政策宣传、创业带头人跟踪服务、订单式培训及定向培训服务、代办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代办用工审批手续、代办社会保险手续等“一站式”就业服务。

(二)坚持主动上门,根据每一家企业用工需求提供专场招聘服务,实现企业岗位需求与人力资源求职信息有效对接。

(三)免费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和联合培训。增设汽车修理、数控车床、电工操作、计算机操作等符合市场需求的专业。为每家企业用工需求提供技能培训服务,实现企业用工技能需求与就业培训有效对接。对高校毕业生采取“一对一”的就业创业指导培训,增强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实用技能。

(四)为创业者提供免费创业指导、免费创业培训,按照每个人的特点提供相应的创业分析。

(五)建立完善失业预警监测体系,跟踪区就业、失业动态,分析掌握就业、失业形势变化和走势,为预防和调控失业提供依据。

(六)实行小额贷款“五、五”标准流程,即:接件五日内完成项目初审,初审五日内完成评审结论。同时,开辟快捷申贷绿色通道,增强服务主动性和高效性。

(七)发动全区各类企业向应届毕业生提供见习岗位,建立30个见习基地,提供见习岗位1000个。联系区内规模企业建立10个女大学生就业实践基地,专门为女大学生提供见习岗位300个。

(八)开展“走千家企业,送一片温暖”活动,提供扶持政策方面的现场指导和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困难。

(九)实行“大学生跟踪创业联系制度”,落实专人担任“创业联系人”,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快速办结各类审批、定期联系等全程跟踪服务。

(十)发挥个、私企业协会作用,组织再就业人员及大学生创业者进行应对金融危机的研讨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抗风险能力。

(十一)在办税服务厅设立专门窗口,指定专人为就业创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承办各项涉税事宜,开辟“促进就业创业办税绿色通道”,提供延时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开展“办税大课堂”活动,为新开业纳税户举办税收相关业务培训。

(十二)组建“女性手工业者联合体”,巩固发展壮大“无围墙工厂”。

(十三)协助符合条件的新办科技企业进行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争取获得国家、省、市科技专项资金支持。协助符合条件的新办软件企业进行双软认证、ISO20000(IT服务标准化)认证及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协助符合条件的新办科技企业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聘请科技专家对有需求的新办科技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六、相关要求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为加强各部门间配合与联动,成立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宣传部,发改、国资、科技、财政、人事、教育、民政、卫生局,五爱集团,工商、税务局,残联、总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组成的区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篇(3)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稳就业保就业工作核心,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体系,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推进就业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积极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拓宽就业渠道,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就业岗位3000个(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8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确保全区就业形势稳定,以优异的工作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工作措施

(一)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积极落实援企稳岗扩就业系列政策,大力推动失业保险稳定岗位、促进技能提升等工作落地见效,帮助企业减负稳岗。强化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加强企业用工需求对接,积极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平台,持续开展重点企业常态化用工保障服务。

(二)加强就业形势监测。进一步完善监测指标体系,强化“主要就业指标”“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失业动态监测企业”“就业转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等指标的监测。适时开展调研,按季形成就业形势分析报告。

(三)大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扎实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强化实名制管理,针对性提供岗位推介、技能培训、就业见习、创业帮扶等服务,确保登记到位、联系到位、帮扶到位。积极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定期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落实灵活就业政策,提供针对性技能培训,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成功就业提供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多渠道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四)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全面落实省、市促进返乡下乡创业“22条”“24条”措施,加大创业政策宣传力度,推动创业补贴、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创业培训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落实落地。加强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资金支持。强化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做好2022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优化创业环境,积极打造创业载体,推动全区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提档升级。努力挖掘优秀创业者,选拔优秀创业项目,参加市第五届“千里眼”创业大赛,第十二届“我能飞”创业提升培训暨护航行动、“创梦天府”等创业指导活动,浓厚创业氛围,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

(五)扎实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进一步规范就业创业培训工作,加强制度建设、防范廉政风险,配合开展培训领域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保障资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益。紧紧围绕区人力资源需求和乡村振兴战略,丰富培训形式,以项目制培训、以工代训、“两后生”岗前培训为抓手,大力开展订单、定向、定岗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为区域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六)促进就业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与部门间协调联动,开展人员摸排,精准掌握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务工、返乡、外出意愿等信息,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进一步拓宽就业载体吸纳、返乡创业带动、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等就业帮扶渠道,支持返乡入乡创业带动就业。继续组织实施劳务品牌、返乡创业等培训,提高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职业转换和再就业能力,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创业。

(七)提升稳就业拓岗位服务水平。为群众、企业提供主动、便捷、精准的全方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持续优化和推广网上服务平台,积极引导群众、企业通过“e就业”微信服务号等网上服务平台办理业务。加强稳就业拓岗位重大政策、重大会议、重大活动的宣传推介,促进政策有效落实。通过职通、人社、手机报、人社基层服务等信息平台,实现常态化开展线上求职招聘、线上培训、线上创业服务、线上业务办理。组织开展网络求职、经开区企业入校园等专项招聘活动,提高劳动力市场供需匹配效率。

三、工作要求

篇(4)

根据《区纪委监委关于印发(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纪委发〔2020〕X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监督管理,不断发挥资金作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专项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对象

各村(居)民委员会、相关业主企业。

二、整治内容

(一)职业培训方面。

全面排查参训人员是否符合“五类人员”条件;职业培训补贴拨付和使用是否合规;是否存在虚报、冒领和套取职业培训补贴等问题。

(二)公益性岗位方面。

全面排查安置公益性岗位人员身份是否符合享受补贴条件;岗位补贴是否足额打卡直发;是否存在超期使用并兑现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费用;是否存在虚报冒领和超范围发放;是否存在截留挪用和打捆使用等现象。

(三)其他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方面。

全面排查已拨付的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列支项目、范围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超范围支出、挤占、挪用;是否打捆使用和长期滞留专账;是否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划拨不到位等问题。

(四)就业创业资金规范管理方面。

全面排查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制度、纪律规定是否规范完善;是否按规定范围、标准和程序列支,资金享受对象是否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等。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为2020年6月—8月。

(一)全面自查自纠。

各村(居)民委员会要以2020年全镇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为基础,进一步排查梳理,特别是对于一些“老大难”问题,要彻底查找问题根源,厘清监管责任,明确整改措施和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自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逐项整改。

(二)专项督导检查。

各村(居)在自查自纠基础上,镇将派出专项整治督导检查组,到各村(居)民委员会及相关业主企业实地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核查2020年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是否全面整改到位。

(三)接受社会监督。

在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各村(居)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做好台账管理,涉及个人或集体以权谋私、收受贿赂或存在各种利益问题的,将按程序报镇纪委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是惠民资金,各便民服务站、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此次专项整治有力、有序进行。

篇(5)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实施四大战略,推进五个突破,打好老区建设发展翻身仗”发展战略目标,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系列政策,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就业工作的突出位置,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健全机制,着力拓展就业渠道、强化信息引导、鼓励自主创业、加大就业培训、加强政策支持,努力构建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格局,切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工作目标

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促进10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帮助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60%实现就业,使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及时得到有效的就业援助。

三、工作措施

(一)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薪酬补贴、生活补贴等扶持政策。实施和扩大我市“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等面向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今后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用于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其中,因工作需要,对服务期满、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且志愿留在志愿服务所在地农村乡(镇)事业单位、学校工作的,在编制和岗位总量内可经服务所在地县(区)主管部门考核,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予以考核招聘。对到基层从事科技研发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科研条件、信息资料和科研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对面向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报考公务员、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研加分的政策。(责任单位:人事、财政、教育、共青团、科技、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等部门)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消落户限制。支持知识密集型、劳动密集型和社会服务型等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在新增就业岗位时优先聘用高校毕业生。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切实为他们提供档案管理、人事、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以及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责任单位:人事、经委、教育、财政、劳动保障、共青团、工商、工商联、人行等部门)

(三)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积极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骨干企业和国有企业集中吸纳高校毕业生,建立政府投资项目、招商引资项目、重大重点项目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加强人才培养使用和储备,引导企业更多地保留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达到一定数量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并承诺年度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按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障、培训补贴等政策。(责任单位:人事、经委、商贸园、科技、教育、财政、劳动保障、招商等部门)

(四)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构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绿色通道”,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资金支持、政策扶持、项目论证等“一条龙”服务,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多种形式灵活就业,并保障其合法权益。落实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就业困难并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责任单位:人事、教育、财政、劳动保障、工商、税务、人行等部门)

(五)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制度,广泛收集和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类招聘求职信息。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求职登记制度,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设专门的服务窗口,按规定进行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采取网络招聘、专场招聘、供求洽谈、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招聘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专项活动,努力探索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人事、劳动保障、宣传、教育、共青团、广电等部门)

(六)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和劳动保障监察常规检查,规范各类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督促用人单位与聘用的高校毕业生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合理确定工资报酬,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加强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查处取缔各类非法或违规职业中介机构,严厉打击假借职介实施诈骗的各类犯罪行为,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劳动保障、人事、工商、公安等部门)

(七)强化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各县(区)要制定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办法,建立健全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零长效机制,确保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稳定就业。对离校后回原籍的未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进行逐户逐人登记和跟踪管理,实施一对一的职业指导、重点帮扶,并组织他们参加技能培训及素质培养、拓展等,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帮扶措施,切实帮助他们顺利就业,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政策。(责任单位:劳动保障、人事、教育、财政等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区)政府、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当地就业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确定目标任务,实行目标责任制,加强工作考核和督查,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领导、有机构、有目标、有措施、有经费、有实效。

(二)加强沟通,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各地促进就业联席会议的作用,建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协调机制,加强沟通与联系,及时互通信息,共商解难办法。市、县(区)人事部门要牵头制定和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做好离校后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市、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就业援助。市、县(区)财政部门要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和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资金用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篇(6)

一、督战主体和范围

(一)街道督战。街道负责挂牌督战3个责任村贫困户脱贫质量、帮扶效果和重点区域、薄弱环节。

(二)行业督战。“两不愁三保障”各科室负责挂牌督战本行业涉及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和重点区域、薄弱环节。

二、督战内容

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的要求,重点督战以下内容。

(一)产业发展及持续增收情况。

(二)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情况。

(三)贫困家庭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情况,公益岗位新增就业情况,无劳动力家庭兜底保障情况。

(四)“三个一”帮扶落实情况。

(五)不稳定脱贫户和边缘户的动态监测和帮扶情况。

(六)“大排查”回头看、巡视巡察工作、年度成效考核、资金绩效评价、审计监察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七)脱贫攻坚“四不摘”落实情况。

(八)重点项目、重点工程、薄弱环节,不严不实、不精不准、账实不符、脱贫质量不高情况。

(九)市委、市政府和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关于脱贫攻坚阶段性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三、督战方式

按照街道负总责、上下联动、分类挂牌、分级督战的原则,明确责任,分级负责。

(一)街道负总责。街道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挂牌督战的统筹协调,定期调度各村督战进展情况,研判形势,部署工作。街道脱贫攻坚办负责现场督导暗访、工作调度、跟踪督战、汇总分析、推动解决等。

(二)上下联动。街道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帮扶单位,按照街道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部署,聚焦责任村、贫困户和重点项目开展督导,推动政策、资金、帮扶力量的落实,帮助各村和贫困户解决问题,提高脱贫攻坚成色。

(三)分类挂牌。街道教育办挂牌义务教育有保障,卫生计生办挂牌基本医疗有保障,住建办挂牌安全住房有保障,水利站挂牌饮水安全有保障,农业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所牵头挂牌产业就业,民政办牵头挂牌兜底保障。

(四)分级督战。街道各科室按照分类挂牌实施分级督战,制定督战工作方案,集中优势兵力,统筹整合资源,强化支持帮扶,组织力量对村、贫困户和重点项目、重点区域进行督战。“两不愁三保障”行业主管部门由街道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筹选派骨干力量,组成巡回督战组开展巡回督战。各责任村每月底前向街道脱贫攻坚办报告挂牌督战工作进展情况。

四、督战步骤

2020年3月至12月,分3个阶段开展。

(一)全面启动阶段(3月中旬)。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全面启动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其中,街道脱贫攻坚办制定街道辖区督战方案,各科室制定本行业督战方案并报街道脱贫攻坚办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底前)。3月31日前,完成对标排查工作,形成问题清单,报街道脱贫攻坚办。各科室对本行业挂牌督战成果负责,结合“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巡视巡察、考核、审计等发现问题,对标“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要求,一项一项整改清零,一户一户对账销号。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底前)。全面完成脱贫任务,持续巩固督战成果,落实“四不摘”要求,健全脱贫攻坚监测预警机制,基本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五、督战要求

挂牌督战工作既要较真碰硬“督”,更要凝心聚力“战”,明确“督”是为了“战”,切忌舍本逐末,要持续保持攻坚态势,层层压实责任,强化攻坚举措,确保督战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街道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按街道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开展督战工作。街道脱贫攻坚办将组织成员单位开展实地督导。各村要精心谋划,认真部署,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调动各方力量做好本村的督战工作。

(二)逐一解决问题。对督战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进行及时分析研判,需要支持的,协调有关科室予以支持解决。需要整改的,要加大整改力度。对整改不到位、弄虚作假的,要及时开展约谈。对问题突出、工作严重滞后、影响恶劣的,要严肃问责。

篇(7)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扶贫开发战略思想等重要指示精神,把抓好省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方法为引领,以问题整改促责任落实、以问题整改促工作提升,强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如期完成民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整改原则

(一)强化责任担当。紧扣责任链条,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持清单化管理,严肃精准问责,推动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统筹推进。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把问题整改与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结合起来,与持续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结合起来,与落实养老服务扶持发展政策结合起来,一体研究推进。

(三)聚焦精准施策。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落实落细兜底保障和扶贫就业各项政策,严把贫困退出关,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确保脱贫攻坚的质量。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整改方案。制定印发《市民政局关于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民政部门要在5月上旬前结合实际形成具体工作方案,列出问题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

措施清单:

1、组织开展农村贫困劳动力有外出务工意愿且有意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人员排查,并建立台账。

2、会同当地人社部门聘请养老护理专业人员开展技能培训。

3、积极推荐培训合格人员在本地或周边有用工需求的养老机构就业。

整改措施:对有意愿外出的贫困劳动力开展养老服务技能培训

(二)严格落实救助政策。持续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确保不低于国家现行扶贫标准,稳步实现“两线合一”任务目标。严格落实省制定出台的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建立健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确保贫困人口持续稳定脱贫。

(三)开展养老服务技能培训。

1.调查摸底阶段。即日起至5月5日。民政部门要组织专门专门逐村排查。建立台账,排查人员要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一是农村贫困劳动力;二是有外出务工意愿;三是有意从事养老服务工作。

2.培训阶段。5月6日-5月31日。民政部门要会同当地人社部门,聘请养老护理专业人员开展好相关技能培训。培训要保证质量、保证时间。

3.推荐就业阶段。6月1日-6月15日。民政部门对培训合格人员,要积极向本地或周边有用工需求养老机构推荐,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

四、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养老护理技能培训是助力脱贫攻坚的具体举措。民政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组织好、动员好开展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落实,确保技能培训工作取得成效。

二要实事求是。要充分尊重贫困劳动力个人意愿,做到有意愿的培训到位,无意愿的不勉强,不强制推派培训人数。培训工作要以提高技能、助力就业为出发点,切实保证培训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