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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消防安全措施精品(七篇)

时间:2022-11-17 21:14:14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防火消防安全措施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防火消防安全措施

篇(1)

【关键词】油田矿区消防安全;安全现状;管理措施

矿区防火管理措施的讨论与制定是油田矿区消防安全的基础保障。随着社会发展需求的增加,所需资源的数量越来越大,油田矿区的施工规模和施工效率也随之不断进步。但规模扩大的同时,也放大了油田矿区的消防安全的隐患,油田矿区重大安全事故也频有发生,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和政府相关部门的积极重视。

1油田矿区消防安全现状

当前国内的油田矿区消防安全与防火措施管理相对落后,方案与机制不成熟,在施工人员素质,消防器材,矿区监督与管理上都有明显问题。

1.1矿区人员消防知识不足

在当前国内的一些油田矿区中,相关的消防安全意识相当薄弱,主要体现在:消防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内技术标准,相对落后;现场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不到位,没有接受过相关措施训练等等,这些问题主要出现在中小型油田矿区等实施矿区消防管理措施有难度的矿区。

1.2消防器材和设备落后

当前多数油田矿区的消防管理措施相对落后,设备设施和安全意识不符合安全标准,对新产生的消防安全隐患没有正确应对方案。在油田矿区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中,主要针对的是普通防火灭火的宣传,没有对油田消防管理特殊性进行针对。对油田矿区安全措施的实施没有强制性,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应对能力没有系统考核,无法做到标准化员工消防素质。

1.3矿区消防监督管理不到位

除了上述问题,油田矿区消防安全还缺乏监督管理机制,应当将油田矿区消防安全监督机制放在油田矿区消防管理的基础位置,矿区内的消防管理负责人不明确,对后续的事故责任追究以及矿区施工的继续开展带来了很不利的影响。

2油田矿区消防安全措施创新的重要意义

矿区内消防安全措施在油田生产安全、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方面有着重要意义,是油田矿区安全性的支持和保障。但目前国内油田矿区的相关管理机制还存在较为明显的问题,对这些问题进行完善并对管理措施进行创新是油田矿区消防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在油田施工过程中,经常为接触易燃物品,施工现场也存在比易燃物品更危险的易燃气体,相关应对措施就应该更加科学有效。近几年国内出现的几起矿区消防事故中,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后是一个很严重的影响因素,国内目前的相关安全方案没有跟上时代脚步,对一些新产生的矿区消防隐患没有应对方法,这些传统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显然已经不适用与目前的矿区安全管理与应对,因此油田矿区消防安全措施的创新有必要提上章程,响应政府部门对油田矿区消防安全的重视,响应消防部门号召,进行消防安全措施的主动创新与实践。

3关于矿区消防安全管理的创新方案

3.1加强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在油田矿区的消防安全管理中,相关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的强度和实践能力是构成的基础,和提高效率的方法。在普遍应用的消防安全培训课程因为缺乏强制性的原因,使得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成为一种形式主义,无法传播油田矿区消防安全的重要性,达不到预期的培训效果。因此考核机制的引入,能很大程度上加强施工人员对消防安全意识的重视程度,在培训结束后或是培训过程中,进行相关知识的考核,考核内容应该涵盖多个方面,比如基础的书面知识。但消防安全的培训,最注重的不是熟记书面安全知识,是为了培养施工人员自身的消防安全意识,在施工人员的日常工程中,了解相关的安全知识,但是实际行动却没有符合相应的标准,这样的效果是不好的。对安全意识的培养,不应该是书面上的文字,而应该化为实际操作的习惯,在施工过程中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操作习惯,是最有效的防止油田矿区消防安全隐患的方法。

3.2建立矿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在矿区消防安全管理中,没有责任制度一直是比较明显的问题,消防安全管理的各个方面没有负责的部门或是负责人,在重大矿区安全事故中,没有负责人承担事故后果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油田矿区内部人员对消防安全意识的不重视。矿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的建立,对提高矿区内部人员消防责任心和各部门之间的监督管理有着很大的帮助。如果在一起重大矿区消防安全事故发生了,能够最快速度的找到负责人,那么对矿区事故的控制速度,和事故后正常展开工作的速度有着显著的提高,是一项能够保障油田矿区的生产安全,和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制度。

4结论

油田矿区应为其所处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在日常的工作中容易产生易燃物品和易燃气体,油田矿区的消防安全问题也是近年来广大人民群众和政府相关部门所关注的焦点,而近几年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矿区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矿区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与不断更新是必要的措施。不断完善制度,建立责任机制,提高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才能保障油田矿区生产安全,保护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使相关行业做到又好又快发展。

【参考文献】

[1]陈平军.矿区消防安全现状及防火对策[J].煤炭技术,2005,09:77-78.

[2]黄莺.公共建筑火灾风险评估及安全管理方法研究[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9.

[3]孟冬花.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应用技术[D].郑州大学,2012.

篇(2)

1实行防火安全生产制和责任管理

(1)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主的消防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防火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建立由项目领导参加的包括施工员、安全员在内的轮流值班制度,检查监督施工现场及班组消防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并做好值日记录。

(3)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检查、防火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并定期检查落实。

(4)施工项目应通过安全监督部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所有从事生产管理与操作的人员依照其从事的工作内容,分别通过相应部门的培训,考试认证后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专业培训,通过安全操作考核,取得特殊工种合格证后才能上岗。如出现无证上岗的现象,有关人员必须承担责任。

(5)所有管理人员、作业人员都必须与项目经理部签订消防安全协议,明确安全生产的权利与义务。

2施工组织设计与消防安全技术交底

(1)由于施工现场是多工种交叉作业的场地,作为施工中纲领性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符合其编制标准,防火安全措施应根据项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和作业环境有针对性,防范措施科学合理。

(2)施工总平面图应详细,布置合理,运输道路、临时用电布置、各种管道、仓库、作业场地、主要机械设备位置及办公、生活设施等临时建筑的安排,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施工现场四周应设置符合相应标准的围栏,入口处应设企业标志、工程概况牌、安全纪律牌、防火须知牌、现场平面布置图,使进入工地的人能对该工程的概况有基本了解并注意防火安全的事项。

(4)施工组织设计的防火安全措施必须渗透到各施工阶段、分项工程和施工工艺中,采用“四新”技术及本工种工序转移都必须制定相应的防火安全措施,制定防火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5)施工组织设计批准后,对任何涉及消防安全的设施和措施,都不得擅自更改;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分工种、分项目、分施工部位进行,并做好签证。

3安全教育培训

(1)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与培训,能增强职工的消防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有效地防止在施工活动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失误;安全教育培训是进行人的行为控制的重要手段,进行安全教育必须适时,内容要合理,有针对性,并形成制度。

(2)新工人在进场前应完成三级教育,结合施工生产变化,适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针对因季节、自然环境变化引起的生产环境、作业条件的变化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增强防火安全意识,减少因作业环境变化而引起的人为失误。

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和新工艺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防火安全知识、技能、意识的全面教育,并严格按照制定的操作规范进行作业。

(3)防火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全面,重点突出,要有系统性,抓住关键问题,反复教育,使每个受教育的人能了解自己的学习成效,养成自觉采用安全生产规程的操作方法。

(4)定期开展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因施工单位大多数员工是农民工凑合起来的,有时是临时召集来的,进出流动性大,他们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缺乏防火灭火自救知识,当地公安消防及安监、劳动部门要协助施工单位做好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4消防安全检查

(1)消防安全检查是发现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的重要途径,是消除事故隐患,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的重要方法。

消防安全检查应形成制度化,应根据施工特点,指定检查项目、标准,主要是查思想、制度、消防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等。

消防安全检查应分经常性、定期性、突击性、专业性和季节性等多种形式。作业班级应坚持班前、班后检查制度。

(2)施工项目的消防安全检查以自检为主,以劳动条件、现场管理、消防设施以及生产人员的操作行为为重点。检查中如发现危及人员的不安全因素时必须立即制止。

(3)在消防安全检查中透过作业环境状态和发现的问题对照消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检查对安全生产认识的差距,消防安全管理是否组织到位,是否将安全生产提到议事日程;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否坚持“五同时”;各职能部门、人员是否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落实了消防安全生产责任;专职安全人员是否在岗,防火安全措施施工是否落实到位。

(4)消防安全检查的目的是发现、处理、消除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减少和避免事故伤害,实现安全生产,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坚持定人、定措施、定时间的“三定”原则,认真整改。在解决具体问题时,对工地内部能解决的坚决组织力量及时整改,需其他部门配合的,应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尽快整改。

5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准化和操作标准化

(1)施工现场标准化是实现消防安全生产的根本措施,是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有效途径。从人的角度来说,是以标准规范每个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行为,约束人的不安全行为;从物的角度来说,标准化是一种技术准则,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建立良好的生产秩序,创造安全的生产环境。标准化的实施可以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现场安全防护水平,促进现代化防火安全管理,做到强化管理,落实责任,消灭违章,减少伤害事故。

(2)在操作者的不安全行为中,由于不了解正确的操作方法,不良的操作习惯等原因所占的比例很大。因此,按科学的作业标准规范人的行为,非常有利于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

(3)采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操作者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具体条件制定科学的操作标准。

操作标准要明确规定操作程序、步骤,如何操作,操作质量标准,完成操作后物资的状态都要做出具体规定。

6正确对待火灾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1)发生火灾事故后,必须立即将事故概况用最快的方式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2)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有组织,统一指挥,抢救伤员,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做好标记,为事故调查提供可靠的原始资料,有利于查清事故原因。

(3)认真分析事故,找出造成火灾事故的人、物环境状态方面的原因。分清责任,总结消防安全生产管理上的缺陷,找出防止类似事故的具体措施,定人员、定时间、定标准完成措施的全部内容。

(4)以事故为例,进行案例教育,使全体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受到教育,从事故中看到危害,提高全体人员的防火安全生产自觉性,在作业中自觉遵守防火安全生产行为,主动清除物的不安全状态。

(5)未造成伤害的事故也是一种违背人们意愿的事件,只是未造成人员伤害或经济损失,但同样暴露出消防安全管理上的缺陷,也应认真对待,进行调查分析,妥当处理。

篇(3)

通过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使治理范围内的建筑、场所基本情况清楚、消防安全组织制度健全、消防设施完整好用,员工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提高;城市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建筑、场所装修材料普遍符合消防标准要求;电气线路老化、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违规使用电气设备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擅自停用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安全不合格擅自违法投入使用等行为基本根除;商(市)场占道经营堵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治理;建工程施工工地用火用电管理规范,各项防火措施落实;九小”场所火灾隐患得到整治;社会各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普遍增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有效运行,火灾隐患预防和整改机制行之有效,全市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二、领导小组

市政府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为了加强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领导。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公安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治理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大队。

三、专项治理范围

(一)商场、市场;

(二)三合一”场所;

(三)公共娱乐场所;

(四)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地下建筑;

(五)建工程施工工地;

(六)易燃易爆场所;

(七)九小”场所。

四、专项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依据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

(一)消防安全布局。

建筑、场所建设是否符合当地城市功能布局和城镇消防规划要求;周边公共消防设施是否能满足灭火救援实际需要;否通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三合一”场所、棚户区”和“城中村”火灾隐患整治是否纳入城乡改造和村庄整治工作;地下建筑使用性质、商(市)场内部经营布局是否符合有关消防标准要求。

要采取改变使用性质、限期搬迁、依法关停或强制拆除等措施消除隐患。对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三合一”场所要立即整改;对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棚户区”和“城中村”要制定三年整改规划;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建筑和场所。

(二)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

防火卷帘是否处于半降状态;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并符合登高作业等使用要求。建筑、场所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在营业期间是否锁闭、堵塞;防烟、封闭楼梯是否正常;商(市)场非营业期间。

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停产停业整改。对建筑、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的要立即整改。

(三)消防设施。

高层建筑管道井封堵等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和运行是否正常,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消防电梯、消防泵房、消防水池等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室内外消火栓、消防水泵结合器是否正常好用;灭火器材配备、应急照明、消防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检测制度是否落实;否擅自改变建筑防火分区。否落实消防控制室“256消防管理要求。

不能立即改正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建筑、场所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或擅自停用的要立即改正。

(四)装修材料。

其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等国家标准要求。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是否具有防火性能;建筑内部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以及窗帘、幕布。

方可开业。对建筑、场所采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立即停产停业整改。文化、工商部门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消防验收合格后。

(五)用火用电。

电气线路、燃气管路的敷设、电器产品、燃气用具选用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定;各类建筑、场所是否建立健全用火用电管理规定;否存在电气线路老化、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违规使用电气设备和明火等现象。

责令限期改正,对建筑、场所存在电气线路老化、私拉乱接现象以及超负荷用电、违规使用电气设备的行为。产权单位、供电部门应配合整改,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燃放烟花爆竹、抽烟、使用明火或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批同意,擅自动用明火的对违法人员依法拘留。

(六)消防管理。

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是否建立,建筑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否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是否取得消防执业资格认证;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开展“消防安全两规定三提示”活动;建筑、场所是否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建筑防火分区;餐饮场所、熟食加工区厨房排烟道是否定期进行清洗;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是否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场所。

擅自投入使用的建筑和场所,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要立即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达到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有关手续后,方可开业;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停产停业整改,建设、文化、工商部门要依法予以停工停业或取缔;对建筑、场所消防安全制度不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停产停业整改;员工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素质的立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对公共娱乐场所未按专项治理要求开展自查自改的责令停业整改。

(七)建工程施工工地。

防火安全措施、用火用电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临时消防供水是否正常可靠、消防器材设施是否完整有效;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各类易燃可燃建筑材料堆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人员集中住地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堵塞消防车通道,对在建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用火用电管理混乱,现场值班看护制度不落实,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施工工地无消防供水保障的立即停止施工整改。对有发生火灾事故危险,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相关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依法拘留。

(八)九小”场所。

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对“九小”场所(小学校含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消防管理混乱。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实,火灾隐患复杂的公安派出所要加强监管力度,明确火灾隐患整改督导民警。

五、工作步骤

篇(4)

第二条本区行政区域内农村消防安全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村民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和责任,成年村民有参加扑救初起火灾的义务。

第五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要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消防工作会议制度,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发动广大群众,开展防火工作,其职责包括:

(一)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研究本地区的消防工作和火灾情况,制定每个时期的工作计划,督促火险隐患的整改;

(二)在冬、春和农业收获季节,要组织力量,发动群众,进行防火安全大检查;

(三)定期听取消防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四)组织各种形式的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培训消防骨干,总结、交流消防工作经验;

(五)适应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编制消防专项规划,组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第六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应有一名副乡(镇)长、副主任分管消防工作,并确定一名干部专(兼)职防火员,负责制定消防安全村规民约,进行消防安全巡查,普及安全消防知识。分管领导及专(兼)职防火员名单报区消防大队备案。出现人动的,要及时报区消防大队进行变更登记。

第七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应建立消防工作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的消防安全工作实行主任负责制,其职责包括:

(一)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村的消防安全工作,维护消防安全环境;

(二)对村民住宅及村民住户的用火用电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进行消防安全提示,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三)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对村民履行公约的情况进行检查;

(四)加强对村民消防安全意识教育,定期组织向村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五)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

第九条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应建立消防安全工作检查、考核制度,明确职责。

第十条各警务局要按照《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对辖区内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要与辖区内各村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适时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二条加大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各乡镇(办)、人口较多的村委要在主要路口设置醒目的消防知识宣传栏,每个自然村要做到有一面宣传锣、明确一名鸣锣警示人员,给每户农户送发一份消防知识宣传材料,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简便实用的消防设施。

第十三条村民委员会应建立防火档案,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制定灭火扑救预案。

第十四条各警务局应对各村、各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定期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五条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设置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设置在合理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第十六条乡(镇)、村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庆祝会、联欢会、文艺晚会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主办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疏散应急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当地警务局申报,经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八条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灭火求援的,必须事先在公安消防机构的指导下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和消防通道。

第十九条各乡镇(办)要将城镇消防基础设施纳入小城镇规划建设,完成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农村村民住宅的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设应纳入村镇建设规划之中。

第二十条农村中小学校应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在发现火灾时,都应立即向公安消防机构报警,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方便。

第二十二条各乡镇(办)应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或义务消防队伍,有条件的行政村可以建立义务消防队。各乡镇(办)应加强志愿消防队伍或义务消防队伍的组织,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培训、训练计划,确定联络指挥方式。发生火灾时,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村委必须立即组织义务消防队伍迅速赶赴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良山、罗坊今年要建立合同制或志愿消防队。各乡镇(办)志愿消防队伍或义务消防队伍人员名单报区消防大队备案。出现人员变动的,及时报区消防大队进行变更登记。

第二十三条火灾扑灭后,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村委应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查明火灾事故原因、责任,核实火灾损失。村民应如实提供火灾事实的情况,接受事故调查。

第二十四条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应对参加扑救火灾有功者给予表彰或奖励。因参加扑救火灾受伤、致残或死亡的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第二十五条各警务局经区消防大队委托,有权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或《省消防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

篇(5)

一、组织体系健全,责任主体明确

根据市、区、镇有关搞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精神,中市社区结合实际情况,首先开了社区党小组长、居民组长、各小区物业经理会议,统一思想和认识,大家一致认为搞好消防安全工作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实现好、维护好、保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群众要求,时代的呼唤。天下顺治在民富,天下和静在民乐。我们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来抓这项工作。使人民群众在这片乐土上安居乐业。随后我们成立了以社区总支书记主任为组长,社区民警和社区治保主任为副组长,其他社区干部和物业管理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成立了以物业保安为主体的社区义务消防队和社区居民消防志愿者队伍。 热点推荐:个人工作总结

二、安全制度完善,检查整改落实

我们社区以小区保安队、社区义务消防队为消防安全防范主力军,以他们控制面,做到管理有序、措施得力、分工合作、紧密配合协调的工作机制。同时我们还进一步完善安全制度,建立了例会制度,“细化”了工作措施,每月有检查、有落实、有记录。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汇报。保安人员负责各小区,社区消防志愿者负责控制线,居民组长负责门巷,从而使消防安全防控网络辐射到辖区重点地段及各小区。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我们认为防火工作必须天天讲,时时抓,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在防火检查中,我们始终做到对辖区基本情况底数清,情况明;重点隐患不失控;严防范,做到不留死角,遇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今年以来,社区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及社保队员在检查消防安全隐患中,查处消防安全隐患二起,如:衣庄街25弄2号袭明拆房队宿舍内乱拉电线,违章使用电热器;公元路9号刚泰拆房队违章自制电火炉取暖。当即进行整改,并处以警告,消除了火灾隐患,确保了一方平安。

三、宣传教育活跃,群众意识增强

为了进一步搞好消防安全工作,我们一方面充分利用墙报、横幅、黑板报、录像、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另一方面我们请周浦消防队为辖区居民进行“消防知识进社区”讲座。社区不仅组织居民进行消防知识培训,使他们会使用灭火器、会报警、会逃生自救。而且在拆房空地进行消防安全实地演习,我们用一只铁桶装上汽油将火点燃,义务消防队和居民拿着灭火器将火扑灭,使大家掌握了一般的灭火知识。

四、防火条件改善,安全措施落实

其一以派出所负责消防的民警为龙头,整和辖区各类消防安全防范资源,共同发挥作用,实现群防群控。其二是各安全小区义务消防队和消防志愿者为骨干队伍对辖区所有小区全部纳入消防安全防范控制网络之中,以保持辖区内消防安全处于良好的态势。其三为了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真正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把消防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努力营造消防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在辖区内,我们与小区居民签订了居民防火公约。

五、设施器材完备,灭火准备充分

篇(6)

一、经常开展对火灾隐患的分析

分析是否存在火灾隐患一般从以下几方面判断:

1、是否有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现象发生;对易燃、易爆产品是否有违反规定的储存、使用、运输等情况发生;在禁烟、禁火区域内是否有乱丢烟头、火柴情况。

2、对消防通道、防火分隔装置、建筑结构防火防烟设施是否随意改动和变更;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有堵塞情况发生。

3、检查电器、电路是否有老化、短路情况以及防雷装置是否齐全。

二、有效提高对消防管理工作效率

1、进一步强化基层保卫部门消防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明确界定基层保卫部门消防监督检查的管辖范围和权利,建立健全消防监督工作的职责,从制度上规范消防监督工作。

2、要强化领导层的职责意识。把企业内部的消防安全工作置于企业管理的大局中通盘考虑。

3、不断强化考核机制。把消防工作纳入各单位管理工作中,与经济责任制挂钩。

4、以强有力的制度推动企业消防监督工作的落实。要制定相应的消防监督管理考核细则和目标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监督考核制、责任追究制。

5、抓好职工群众的消防培训演练工作。通过广泛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宣传防火经验和消防热点问题,使全体职工树立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高职工消防安全素质。

6、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消防队伍的装备建设。让消防安全措施作为安全生命线工程与其它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7、建立消防档案。消防档案是记载本单位消防安全基本情况的文书档案,对于企业消防安全教育、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8、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在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的同时,强化灭火措施,企业内部要制定可操作的消防应急预案并进行实际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

9、加大预防火灾的检查力度,消除各种隐患和漏洞。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督促各种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三、健全落实企业消防安全检查内容

企业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通常情况下应对以下方面的内容进行检查:

1、单位领导和职工是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以及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的基本情况;企业内部是否经常对广大职工群众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如何;企业领导和职工是否认真学习和掌握了防火工作方针和政策的基本内容,是否纳入了日常管理工作体系中。

2、检查企业的平面布局是否合理、安全;建筑物的耐火等级、防火分隔、消防水源情况;检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储存、运输管理情况;有火灾危险的生产工艺流程的防火措施、安全疏散通道情况是否符合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灭火装置或常用灭火器的配置情况;室内、室外灭火器、消防栓是否可靠有效,消防设施是否完备完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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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单位要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大消防安全自检、巡查力度与频次,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督促重点岗位(部位)人员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措施。严禁遮挡、锁闭安全出口,严禁堵塞、占用疏散通道,严禁损坏、停用消防设施,严禁违章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二、严禁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三、城市社区和农村村组应加强节日期间的防火安全巡查,落实防火公约和“七户联防”,做好辖区商住(居民)楼附属门面和独居老人、病残人员及儿童的日常防火安全监护。

四、铁路、汽运、航运等部门要加强对火车站、长途客运站、码头等场所节日期间消防安全检查,严防易燃易爆、毒害等危险品上车(船)、登机。

五、各类集生产、经营、生活、住宿、储存于一体的“多合一”场所严禁人员夜间留宿,人员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

六、举办大型集会、展览、促销、演出等群众性活动,主办单位应报经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审批,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七、供水、供电、供油、供气、通讯、交通部门必须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制度,确保人员聚集场所消防供水、消防通讯、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完好。

八、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