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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调查方案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一、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全面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目前我县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搞好第二次土地调查,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数据,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社会稳定、保护农民权益等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实施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和实施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根本手段。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环保局、财政局、民政局、统计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建设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资源局,由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三、调查的主要工作任务和内容
(一)工作任务
充分利用已有的土地详查、土地变更调查、土地更新调查成果,采用航空、航天、全球卫星定位、信息系统、数据库等新技术、新方法全面彻底开展土地调查,逐地块实地调查我县土地利用现状、权属、面积、分布及基本农田等,准确掌握我县土地资源的底数,为全县经济、社会、环境的和谐发展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资料。
(二)调查内容
一、调查目的
本次调查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准确掌握我镇各类残疾人的人数、结构、地区分布、致残原因、家庭状况及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等基本情况,建立健全残疾人基本信息数据库,为我镇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有关残疾人优扶政策、核发第二代残疾人证等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组织实施
本次调查工作按照“全镇统一部署、部门分工合作、村(居)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镇成立残疾人基本信息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工作的领导与全面部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具体名单附后)。
各村(居)要成立相应的残疾人基本信息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按照镇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的残疾人基本信息调查工作。
三、调查范围和对象
本次调查的范围和对象为我镇行政区域内常住人口中已领取第一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和“疑似残疾人”。
四、调查内容和方式
采取进村入户的方式调查,并以户为单位填写《市残疾人基本信息调查表》,主要内容包括,调查对象姓名、残疾信息、家庭主要成员信息、经济状况、特长爱好、社会保障信息、康复信息、职业信息等。在登记调查表各项内容时,对不能接受调查的对象要以家庭成员或监护人的述说为准进行登记,特殊情况可以询问左邻右舍进行调查登记。
五、调查时间和步骤
调查时间是2012年3月31日日24时。调查时期是2008年4月1日0时至2012年3月31日24时。调查共分5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准备阶段(2012年3月)
成立残疾人基本信息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制定残疾人基本信息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调查员的选调和培训;做好调查的相关物质准备。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3月—8月)
召开动员大会,充分利用广播、明白纸、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积极开展残疾人基本信息调查工作的宣传活动,在3月份掀起宣传。宣传活动贯穿于整个调查工作之中,提高全社会对残疾人事业的认识,支持和配合调查工作。
(三)调查实施阶段(2012年4月)
1、调查。调查员在全镇统一要求时间内进行入户登记,填写《市残疾人基本信息调查表》,做好“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
2、互查。全镇共分为四个互查小组。负责对收集的《市残疾人基本信息调查表》进行互查。互查小组由镇指导员与村骨干调查员组成(具体名单附后)。
3、抽查。按照全市统一规定的随机抽查办法,市、县重新入户进行抽样调查,计算统计全镇误差率。
(四)残疾人评定阶段(2012年4月—7月)
根据《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细则(试行)》,按照县残联、卫生局的统一要求,由镇组织实施。残疾评定标准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执行。办证范围必须为已经登记在本次调查表中的残疾人和疑似残疾人。没有登记的不予受理。
(五)数据处理阶段(2012年4月—8月)
根据市残疾人基本信息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本次调查的数据处理方案,建立镇残疾人基本信息数据库。
数据处理采取市、县、镇三级处理模式。县负责乡镇(区)残疾人基本信息调查数据的接收、合并、审核、汇总、上报和本级数据库日常维护管理工作。镇负责村(居)委员会残疾人基本信息调查数据的录入及本级残疾人基本信息数据处理、汇总上报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调查的原始纸质资料由镇以村(居)委为单位装订成册,统一上报县残联保管。
六、总体要求
一、调查目标
通过实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摸清我市主要行业职业病危害情况、职业病危害接触人群分布、职业病发病人数及主要职业病发病特点,研究职业病的发病规律,为制定我市职业病防治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为保证全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府办、发改局、卫生局、人劳局、财政局、安监局、总工会等部门为成员的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全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协调、组织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定期组织检查、开展督导检查和评估。办公室下设专门的调查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开展技术骨干和调查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数据录入、资料分析和调查报告撰写等工作。各乡镇(街道)、江山经济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协助开展辖区内的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
三、调查范围、调查对象、内容与方法
(一)市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
1.调查对象:2010年12月31日前在市工商局注册的具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
2.调查内容: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各企业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工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和工伤保险参保情况以及职业卫生管理现状等。
3.调查方法:由市卫生局成立专门的调查组,人员由市疾病预防中心、市卫生监督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组成。各乡镇(街道)、江山经济开发区协助调查组开展辖区内企业相关信息调查核实,并协助调查人员进入企业,开展职业状况调查工作。调查组人员要利用开会培训、进厂入户等形式对企业职业健康状况进行调查,调查结束后由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小组对调查结果进行复核,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复查,确认无误后,由调查员将调查数据录入全国统一的程序软件。
(二)市职业健康状况重点调查
1.调查对象: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及煤矿开采、隧道开凿、宝石加工、石英砂加工、石材加工、铸造冶炼、水泥生产、耐火材料、机械制造、建筑、皮革箱包加工、制鞋、家具制造、五金电镀、电子制造、印刷、玩具、有色金属冶炼、蓄电池与电池、装饰材料加工等行业和生产企业,接触矽尘、煤尘、苯、正己烷、铅、镉等六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在岗、工龄满1年的劳动者(包括外协、外包的人员),人数不少于0.5万人。
2.调查内容:接触矽尘、煤尘、苯、正己烷、铅、镉等六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检查项目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和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实施方案所确定的必检项目执行。
3.调查方法: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承担本次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任务,市疾控中心结合省里下达的公共卫生项目配合做好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根据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确定的样本抽样原则,确定我市拟接受职业健康检查的体检对象,并将全市行业种类、企业规模和类型、职业病危害以及职业人群状况等,一同上报至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导组最终确定体检对象。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小组根据最终确定的体检对象,督促体检对象所在的企业组织开展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由企业承担。为顺利推进本次专项调查工作,市卫生局争取到上级有关经费补助后,可根据调查情况,给企业一定的健康检查费用补助。体检完成后,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将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结果等数据录入卫生部统一规定的软件系统,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小组负责数据录入质量的抽查审核。
四、工作步骤
(一)培训阶段(2011年6月—7月上旬)。主要是建立组织机构,做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调查阶段(2011年7月中旬-9月底)。主要是完成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重点人群职业健康检查以及调查数据的录入等工作。
(三)分析阶段(2011年10月上旬-11月上旬)。主要是完成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数据资料分析以及调查总结报告的起草工作。
(四)总结阶段(2011年11月上旬-2011年12月底)。主要是完成职业病分析总结报告,估算辖区内主要行业重点职业病的发病情况,科学做好预防工作。
五、质量控制和技术保障
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小组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在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期间,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调查人员职业健康状况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抽查和督查。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小组要明确专人负责质量控制工作,对基本职业状况调查、职业健康状况重点调查、调查数据录入进行抽查审核。职业健康检查必须由取得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机构承担,承担单位应加强对职业健康检查的质量控制。
一、服务业统计调查的重要意义
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服务业发展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扩大就业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举措。
二、服务业统计调查范围及行业划分
统计调查范围包括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所有行业。
服务业涵盖国民经济15个门类,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探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
三、调查原则和方法
服务业统计调查的基本原则是,建立以经济普查为基础,抽样调查为主体,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相结合,全面调查、抽样调查等多种方法综合运用,科学、简便、实用的服务业统计调查体系。
1.将服务企业按规模大小划分为限额以上和限额以下单位。市统计局负责为各主管部门提供调查单位名录,限额以上单位实行全面调查,限额以下单位和个体实行抽样调查并根据有关数据进行推算。
2.充分发挥各行政管理部门的作用,对目前能够满足服务业统计需要的部门资料,尽量使用,不搞重复调查。
3.调查推算数据实行下管一级,以省总体推算全市数据为依据,宏观调控县区数据。上下级之间的数据总量及加权增长速度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
四、上报时间要求
各有关部门必须于每季度首月12日之前把相关数据报送市统计局,并对其主管基层单位上报数据进行审核评估。市统计局要按照服务业发展情况,及时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沟通。
五、依法统计
统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法统计,建立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评估、检查制度,做好对统计数据质量评估、检查工作。依法严肃查处虚报、瞒报、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统计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确保服务业统计调查顺利进行。
二、调查范围统计调查范围为河东市行政辖区内的所有区县,对象为各区县行政管辖区域内的所有符合调查条件城镇住户。包括:户口在本地区的常住非农业户,户口在外地、居住在本地区半年以上的非农业户。调查包括单身户,但不包括集体户中的单身者。调查分别以住户家庭及个人作为统计单位。
三、调查内容住户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居民家庭成员基本情况;2、居民家庭住房基本情况;3、居民家庭就业情况;4、居民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5、居民家庭现金收支情况;6、居民家庭消费支出情况;7、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情况;8、居民家庭非现金(食物及服务)收入情况。
四、抽样方法及样本确定根据统计调查方法制度,样本抽选采用二相抽样与多阶段抽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第一相样本(大样本)采用多阶段方法抽选:第一阶段抽取居委会或社区;第二阶段抽取调查户。抽样原理及调查方案由市城调局培训后另行印发。
根据第一相样本取得调查户家庭人口、就业人口、收入等辅助资料进行分组,从中按比例抽出二相样本(小样本),作为经常性调查户,开展日记账。各区县调查样本量的确定,按照抽样调查方法及原则,由市城调局考虑各区县代表性等具体情况综合确定。
五、样本轮换为了保证调查样本的代表性,缩短记账周期,减轻调查户负担,根据抽样方法制度规定,一相样本抽样调查每隔三年开展一次,为二相样本提供抽样框,二相样本(经常性记账户)每年轮换三分之一。严格执行换户审批制度。正常换户,各区县应及时上报市城调局批准备案。非正常换户,各区县要从严控制,需经市城调局批准后方可。掌握比例是:一相样本中确定的调查户换户率不得超过15%,每年经常性调查户换户率不得超过5%。
六、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配合。住户调查统计工作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它服从并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对党政领导宏观决策意义重大。对此,各区县政府要予以高度重视,给予必需的人财物支持,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县统计局是这项工作的牵头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抽调精兵强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区县发展计划与经济局、民政局、总工会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运作,确保全市住户调查工作顺利实施。
一、工作目的
全面调查脱贫质量和脱贫攻坚成效,调查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获得帮扶和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等,为分析全镇省脱贫攻坚成效、总结脱贫攻坚成果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信息。
二、调查范围和对象
全镇所有行政村(包括有建档立卡户的居委会、社区)和所有建档立卡户。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统计、扶贫分管领导为主任的脱贫攻坚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脱贫攻坚调查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调查方案(8月20日前)。结合我镇实际,制定脱贫攻坚调查方案。
(二)调查业务培训(8月31日前)。组织调查组成员、调查引导员、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成员开展清查摸底、现场登记业务和建档立卡贫困户调查表、行政村调查表报业务培训。
(三)清查摸底工作(9月8日前)。组织各村逐户进行清查摸底,填报《建档立卡户清查摸底表》,经村委会及镇人民政府分别审核盖章确认后,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使用小程序录入。现场清查摸底结束之后,以村为单位,收集整理清查摸底相关的纸质摸底表、失联情况说明等资料,上报区脱贫调查办统一保存,以备后期查阅。
(四)填报村调查表(9月5日前)。组织各村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填报行政村调查表,镇脱办工作人员和统计工作人员给予辅助,经村委会和镇人民政府分别审核确认后盖章,报调查工作组组织审核录入。
(五)现场登记准备(9月10日前)。完成调查人员账号创建,做好现场登记调查设备及软件安装准备,审核验收人员调试好脱贫调查数据处理平台,做好数据审核验收准备。与调查工作组进行工作对接,召开对接会,完成调查登记任务分配。村两委及驻村队员联系调查对象,预约上门访问时间,通知调查对象做好调查准备。
(六)调查现场登记(9月30日前)。根据《调查登记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按照“乡级交叉”原则开展调查登记,调查工作组每两名调查员组成一个调查小组,实地开展调查登记,现场完成数据采集审核和报送。调查指导员实时对调查员填报的数据进行复核,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调查员进行确认。镇、村干部要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七)集中审核验收(10月)。接受省脱贫调查办组织开展的集中审核验收。根据需要完成有关问题的查实和修正工作。
(八)事后质量抽查(11月)。接受省脱贫调查办统一组织的事后质量抽查。
五、保障措施
(一)人员保障
1.按要求组建调查工作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镇统计、扶贫分管领导担任。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由镇扶贫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组成,承担现场入户调查和数据初审验收工作,并按照2人1组的要求对调查员进行分组(附件1)。
2.配合外来调查组工作安排引导员(附件2)。
3.本镇调查数据核对组:何鹏飞负责,范永进配合
4.本镇综合协调:范永进负责
(二)后勤保障
1.车辆安排。除组长、副组长、调查指导员外,分6个组,每组1辆车。
2.物资保障
(1)医用口罩:每人15个,共计225个;
(2)消毒酒精喷雾剂:每人1支,共计15支;
(3)温度计:调查组统一准备2支;
(4)误餐: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就近用餐,严格按照误餐标准执行;
(5)保险:调查期间每人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
(6)调查登记通信流量费用补贴:根据区上安排执行。
六、应急处置
由镇调查办准备好公安、消防、医疗、交通等部门应急电话号码,以备紧急情况时使用。准备好必备应急物资,预备好应急车辆,确保突发事件能够迅速、有序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影响,确保安全稳定和调查效率。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全局意识
要深刻认识非国家贫困县脱贫攻坚调查是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深化认识,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做实做细调查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全程参与,切实履行职责。调查工作组、村两委、驻村工作队要对标工作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职责、凝聚力量、合力攻坚,切实把调查工作组织好、实施好、完成好。
(三)严格执行方案,强化数据质量
调查工作组要时刻绷紧数据质量弦,坚持调查数据质量是调查工作的生命线,严格遵循《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调查方案》,依法依规组织开展调查工作。切实加强登记实施过程中的数据质量控制,规范数据复核、审核验收工作流程,全力确保调查登记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为全面摸清全市森林资源家底,掌握资源现状,科学考核全市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成效,根据赣府厅字[2009]4号和赣林资字[2009]138号文件要求,决定从今年5月起,在全市开展第七次县级森林资源二类调查。为确保顺利圆满完成本次调查任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调查目的与任务
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是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以满足森林经营方案编制、规划设计、森林分类经营和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等需要而进行的森林资源调查,是林业生态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和公益性工作。搞好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对准确掌握全市森林资源状况,建立林业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及时、快捷进行信息交流和科学实施林业生态工程具有重大意义。
调查的目的是掌握全市森林资源分布状况,森林覆盖率指标现状,建立或更新森林资源档案,为调整我市林业发展方针政策,制定林业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实施林业分类经营,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科学指导森林经营提供依据。
调查的任务是查清区域内森林、林地和林木资源的种类、数量、质量与分布及其消长变化,客观反映调查区域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和经营管理状况,综合分析评价森林资源与经营管理现状,提出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意见,并逐步建立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为科学考核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完成情况提供依据。以本次二类资源数据为基础,组织完成全市“十二五”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加快推动各类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实施和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
二、调查范围
全面完成南昌、新建、进贤、安义四县以及东湖、西湖、青云谱、湾里、青山湖、昌北开发区、高新开发区、红谷滩新区、英雄开发区和桑海开发区(驻县(区)中央、省、市属单位按属地原则)的森林资源二类调查任务,总面积约740236公顷。各县(区)区划面积为:东湖区1723公顷、西湖区1897公顷、青云谱区1204公顷、湾里区23703公顷、青山湖区17920公顷、昌北开发区13003公顷、高新开发区23100公顷、红谷滩新区4921公顷、英雄开发区4460公顷、桑海开发区4023公顷、南昌县161925公顷、新建县221552公顷、进贤县195186公顷、安义县65619公顷。
三、技术方法
调查方法采取地面调查为主、地面调查与遥感判读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地面调查采用小班调查和固定样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通过固定样地调查(复查),估算总体蓄积、计算间隔期内森林资源消长变化,并控制和平差小班蓄积;通过小班区划调查,把森林资源落实到山头地块。遥感判读作为补充调查,利用卫星遥感影像资料,辅助判读森林地类、林种和树种等重要因子,提高小班调查精度。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本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和编制“十二五”森林采伐限额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为切实抓好调查、编限工作,市林业局成立樊三宝局长为组长,徐建平副局长、罗美英副调研员为副组长,罗晓平、曾德庆、李昌阳、欧小青、谢保成、胡友军、黄@为成员的二类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政资源管理处,曾德庆兼任办公室主任,谢保成为副主任,工作人员有杨家林、杨安、万青、刘颖、黄义松、万颖民。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县级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审查调查工作方案,安排筹措调查经费并监督使用,接待上级来人检查,组织专家鉴定调查成果及其他重大问题的决策。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制定全市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方案、技术方案、外业调查操作细则以及质量管理办法;组织全市调查队伍技术培训,统一标准和工作程序;组织完成全市质量检查和调查成果材料验收;接待上级来人检查;完成全市调查成果材料的编制汇总、印刷、存档和上报等工作。各县(区)及有关单位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本地的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和编制“十二五”森林采伐限额工作。
(二)组建调查队伍
本次二类调查由市统一组织管理,以县(区)为单位进行调查。各县(区)应成立外业调查工组和质量检查工组,抽调素质高、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并参加过森林资源调查、有实践经验的林业专业技术人员或林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参加这次调查。每个外业工组,配备2~3名专业技术人员,挑选参加过2006年一类调查或参加过2003年二类调查的骨干任工组长;每个质量检查工组,由调查经验丰富的2~3人组成,组长必须具备林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组织实施调查
本次二类调查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由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或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城区)组织实施,提交全面、准确的调查成果。驻县(区)中央、省、市属单位的森林资源调查,由所在县(区)统一领导,单位可自行组织调查,也可以委托当地林业部门组织力量调查,调查经费由驻县(区)单位解决,调查数据按属地原则,归口当地县(区)统计上报。
五、工作安排及时间要求
(一)调查工作量
全市国土总面积740236公顷,按平均10公顷区划一个小班、平均每工组日调查70公顷(含小班区划调查和标准地调查)计算,全市共需区划小班74023个,小班调查工作量为10596个工组日;采取系统抽样调查,1×1平方公里布设一个固定样地,全市共需布设7443个样地,按平均每工组日调查2个样地计算,样地调查工作量为3225个工组日;根据省厅质量检查规定,需质检小班2991个,调查工作量为826个工组日;需质检样地986个,调查工作量为610个工组日。全市外业调查工作量总计为15257个工组日。
按实际开展调查工作167天(5个半月)计算,全市需组建73个外业调查工组,技术人员219名;组建外业质检工组22个,技术人员66人;组建后勤保障工组15个,后勤人员83人;全市共计需组建110个工组,抽调368名人员参加本次二类调查(全市二类调查工作量、工组、人员统计表详见表一)。
(二)时间安排
1、前期准备(2009年5月中旬)
包括全市二类调查工作方案的制定;各调查单位工作方案的制定、审查;地形图以及有关仪器设备、软件的购置等。
2、技术培训(2009年5月下旬)
组织参加全省二类调查工作启动会、技术培训班;召开工作部署会议,明确调查任务、时间及有关要求;并举办技术培训班,邀请省厅的专家对各调查单位技术人员进行全面培训。
3、区划调查(2009年6月-10月)
调查单位组建的调查工作组,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和规定的要求完成外业调查任务,市、县(区)同步开展技术指导和质量检查工作。
4、内业计算汇总(2009年11月-2010年1月)
小班属性逻辑检查,面积计算及平差,样地、小班调查数据及代码表输机,数据处理、统计汇总与分析,成果编制等。
5、成果审定(2010年2月1-15日)
完成各调查单位二类调查成果的审定及补充完善。
6、上报成果(2010年2月16-28日)
完成各种成果编制、印刷及上报。
7、建立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2010年3月-11月)
完成小班图形矢量化和属性数据挂库,基本完成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8、总结表彰
全市二类调查结束后,市局将适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本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完成质量好的单位和工作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
六、经费筹措
全市二类调查统计单位为14个,参照上期工作情况,预计调查总工作量为15258个工组日,调查总经费预算为444.3万元。其中:准备阶段经费37.0万元;外业调查经费300.3万元;内业成果汇编经费39.7万元;总结阶段经费67.3万元。各调查单位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二类调查经费预算,积极争取本地财政资金支持,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全市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经费预算详见表二)
七、质量管理
1、检查验收工作和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江西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操作细则》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2、森林资源二类调查质量管理坚持“实事求是、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事先指导、中间检查、成果校审”三环节管理。
3、实行技术质量责任制和分级检查验收制度,将质量责任落实到人。在检查验收中发现质量问题,必须限期改正或返工;对弄虚作假、不按技术规定执行的,要坚决惩处并责令全部返工。工作中的违法乱纪问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内业数据录入要坚持背靠背方法,进行数据对比,防止出现录入错误。
5、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制订专项检查验收制度和质量检查办法并严格执行。
八、成果提交
提交成果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调查成果需经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由林业主管部门行文上报。
1、数据库:以县(调查单位)为单位建立的样地、小班调查因子数据库,乡(镇、场)代码库、村(分场)代码库,小班图形和属性数据库;
2、统计表:按照《江西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操作细则》要求编制森林资源统计表(附表1-附表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