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25 22: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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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今年秋季开学初学校规范化管理工作,切实贯彻落实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及规定,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强化教育督查力度。经研究,决定分四个片区(含学区所属乡镇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学区所在地直属各类学校、培训机构等),开展**年秋季开学初学校规范化管理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组成员
二、督查时间
9月3日至9月8日。
三、督查形式
采取普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通过听、看、查等方式,深入了解各地各校秋季开学初具体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督查内容
1、围绕江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秋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具体见苍教发〔**〕99号)文件的十一项主要内容,检查学校、幼儿园开学初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2、灾后学校卫生防疫、食品安全及校舍安全等情况;
3、新生报名、学生到校、教师到岗以及住校生的生活安排情况;
4、学校课程设置、课时安排及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任课情况;
5、学校工作计划、各项制度建设情况;
6、教师节氛围营造和各类庆祝活动开展情况;
7、对照《关于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的通知》(苍教计〔**〕68号)文件要求,指导学校、幼儿园建立资料台帐并进行自查自评;
8、教育创强乡镇、学校及上等级学校创建工作准备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扎实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县政府决定对全县“打非治违”暨秋季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现就做好督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开始至结束,共10天时间。
二、督查方法
本次督查采用查阅资料、听取汇报、随机抽查,并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检查的办法。各督查组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有关单位配合,重点对各行业领域内“打非治违”开展情况及全县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督查分组及督点内容
第一组: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成员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
督查内容:全县各交通运输企业客货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交通违章、违法处理情况,交警上路执勤情况,酒驾、疲劳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治理情况。
督查乡镇:乡、镇。
第二组: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成员单位:县质监局、县城管局、县质监站
督查内容:全县各建筑施工企业和城市燃气供应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培训教育、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及防护措施落实情况;企业是否存在“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督查乡镇:镇、街道办。
第三组: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成员单位:县公路段、县运管所
督查内容:全县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客货运输车辆出入站检查登记情况以及道路安全隐患治理情况。
督查乡镇:镇、社区服务中心。
第四组:
牵头单位:县安监局
成员单位:县国土局、县工商局、县电力局
督查内容: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各种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具备本行业安全生产条件,是否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督查乡镇:镇、社区服务中心。
第五组:
牵头单位:县消防大队
成员单位:县工商局、县电力局
督查内容:全县各类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消防应急措施是否健全。
督查乡镇:镇、社区服务中心。
第六组:
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成员单位:县卫生监督所、县食品药品执法监察大队
督查内容:全县食品加工生产场所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及行业标准执行情况,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有无黑作坊、黑窝点等违法生产经营现象。
督查乡镇:镇。
第七组:
牵头单位:县林业局
成员单位:县防火办
督查内容:全县各森林管护单位防火安排部署和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人员调整补缺及管理训练情况,森林防火应急救援预案修订、演练情况,各乡镇冬季防火安排部署情况。
督查乡镇:镇、社区服务中心。
第八组: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成员单位:安监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重点督查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宣传教育和教学楼、宿舍楼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各寄宿制学校食堂卫生管理情况。
督查乡镇:镇、社区服务中心。
各乡镇(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督点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安排部署及进展情况,农村道路、危窑危房、滑坡地段隐患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治理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和备案情况,以及农用三轮车载人、红白喜事申报管理等。
根据省效能办《关于对机关效能年活动情况开展督查的通知》精神,省效能办定于近期组织开展对各地各单位机关效能年活动情况进行督查,为迎接省效能办的督查,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各单位机关效能年活动进行考核验收和督查,查遗补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督查时间:2011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
二、自查与考核督查对象: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驻鹰各单位,人民团体。所有单位将自查报告及所需填报的表格于11月5日前报市效能办。各县(市、区)效能办和《市直部门机关效能年活动绩效考核方案》指定的被考核的46个单位,市效能办将组织人员上门考核和督查,边自查,边督查,边整改。
三、考核督查内容:本单位、本部门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情况,特别是落实十二个方面重点工作及解决五个方面突出问题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直部门机关效能年活动绩效考核方案》和《县(市、区)机关效能年活动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
四、考核督查方法
采取听、查、看、访等方式进行
听。听取各地各部门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情况的汇报,主要包括十二个方面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和五个方面突出问题解决情况。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要说明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查。重点查阅各地各部门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相关资料。主要包括实施方案、会议记录、工作台帐、建章立制、责任追究等。
看。深入服务窗口、办证大厅以及基层,现场核验机关效能年活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的实际情况。
访。通过走访管理和服务对象或召开座谈会,听取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满意度评价和意见、建议。
五、整改阶段:11月3日—11月5日。
1、将督查情况向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汇报;
2、召开整改情况通报会。
六、工作要求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近日召开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并发出《关于开展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紧急通知》,部署今年12月份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根据省安委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紧急通知》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紧急通知》精神,结合我省水利工作实际,提出开展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近期全国一些地方连续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目前水利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水利工程建设面广、点多、线长,既有大江大河治理,又有水库等骨干工程;既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又有人饮安全、灌区改造等民生水利工程。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中央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水利迎来一个新的投资高峰和建设。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要将专项督查行动作为当前建设施工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迅速制定具体督查实施方案,明确督点、细化督查内容、落实督查责任。领导同志要亲自带队,深入基层督促检查;各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好自查工作。要促使隐患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确保督查行动进展顺利,确保取得实效。
二、督查目标
结合当前水利投资高峰和建设的实际,通过开展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推动水利行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进一步落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水利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保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平稳,为水利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三、督查范围
列入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的在建项目和地方投入的在建重点水利项目。重点是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枢纽工程、堤防工程、大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小水电站建设等领域和近年来发生较大水利安全生产事故的地区和单位。
四、督查内容
(一)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参建各方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在建工程防汛安全责任制、度汛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以及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水利安全生产“三同时”情况。
(二)在建工程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高边坡、地下洞室、基坑、起重机、塔带机、模板、脚手架、施工围挡、临时设施和油库、炸药库、仓库等的安全防范措施。
五、督查形式
此次专项督查采取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组织参建各方自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督查、省水利厅组织专项督查、省安委会及水利部组成督查组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同步进行。各项目组成检查组,按照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和施工现场安全状况检查表(见附表1-5)所列内容逐项检查并由检查人员签字,自查工作于年12月15日前结束。在项目自查的基础上,由项目主管部门进行抽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确定督查的重点地区和建设项目,抽查数量要不少于本地区、本单位项目总数10%。省水利厅将于12月中旬派出检查组组织专项督查。省安委会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以及建设项目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水利部将组织多个督查组对部分地区在建重点水利工程项目进行抽查。
各单位开展督查要听取有关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向被督查单位反馈督查意见,指出问题,提出措施建议。对重大隐患要责成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一、整改时间:
整改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年12月15日前。
二、整改内容
见附件“双高普九”整改责任表要求。
三、整改对象
1、乡镇人民政府;
2、区直有关教育职能单位;
3、学校。
四、整改重点
(一)乡镇人民政府
1、抓组织入学。依法做好组织入学是乡镇政府必须履行教育职责和义务。因此,要加大对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及时组织,动员适龄少儿按时入学(确保3周岁按时入园,6周岁按时入学),小学毕业生100%升入初中。
2、抓控辍保学。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是“双高普九”中七个“一票否决”项目之一,务必引起各乡镇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一要加强宣传,把“控辍保学”宣传深入人心;二要强化责任,继续实行“双线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统一领导、明确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三要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大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通知、在外就读学生取证和辍学报告等工作的落实力度,形成规范化、常规化的运行态势。四要突破难点,在外学生就学取证是控辍保学工作的难点,各乡镇要采取分片包干蹲点、结对子、入户等,组织和发动乡(镇)、村干部在跟踪督查之前做好取证工作,力争取证到位率、有效性达100%。
3、抓残疾少儿普查。残疾少儿入率学是“双高普九”中七个“一票否决”项目之一。各乡镇要建立健全6-15周岁残疾人口普查工作机制,做好动员适龄残疾入学工作。
4、抓好幼、成教。大力发展幼儿教育,办好乡镇中心园;办好乡镇文技校,搞好扫盲工作,开展劳动力技术培训,完成15-24周岁文化程度核实更改工作。
5、抓文化户口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文化户口册(含有户籍的、未申报户籍的、外来人口三种);二是做好文化户口滚动登录工作,要有专人管理,专人负责;要根据本地就学学生名册及取证证明等相关材料,认真做好文化户口登录滚动、统计汇总等工作;三是认真做好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
6、抓取证工作。取证任务完成与否,直接影响文化户口册滚动登录,数据汇总、统计;证明有效程度高低,直接影响“普及程度”各指标比率的达成。要充分认识取证工作的重要性,要加大取证力度,要切实做好取证工作。
(二)区教育局
区教育局是区政府管理教育的行政主体,在做好本单位整改工作的同时,还要督促指导辖区内各类学校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责。
1、做好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年12月25日-31日省政府对我区“双高普九”验收反馈中提出的具体问题,进一步梳理、整改、能整改的要及时整改,一时有困难的不能整改到位,要提出具体整改方案。时时重视协调区财政局、人事局、公安分局、卫生局、残联、文体局、教师进修学校等教育职能单位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2、做好组织入学、控辍保学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组织适龄妙儿按时入学,做好适龄残疾少儿随班就读等教育安置工作;加大控辍保学力度,督促学校做好动员辍学生返校等工作。
3、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一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不断提升办学品位,让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二是加强学校常规管理,促进学校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着重抓好学籍管理,努力推进电子学籍工作进程,做好变动学生的跟踪、取证、统计等相关工作。
4、着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实验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园建设步伐。进一步筹措资金,完善义务教育学校配套设施建设,充实教育仪器设备,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5、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要继续强化学校的安全意识,加大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和防灾应急能力的培养,完善安全措施和硬件配套设施,确保在“双高普九”跟踪督查顺利通过。
6、准备好相关的备查资料。要根据指标要求,为区政府提供相关的备查材料。
(三)区财政局
对照省级验收提出的有关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加以落实,继续加大对教育的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核实查找教育附加费少征漏征的原因。
(四)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好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业务指导,认真开展年度整改工作的检查、指导和服务工作。
(五)区残联
区残联要会同各乡镇、区卫生局、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全面完成对全区适龄残疾少年儿童普查和医学鉴定工作,并及时汇总、统计。
(六)其他教育职能单位
对照教育工作职能及整改责任表要求,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五、整改要求
1、加强领导,增强意识。建立区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年度自评整改制度,是落实我区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促进政府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推进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我区教育工作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年12月虽然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验收,但今年的跟踪督查任务依然艰巨。我区教育工作困难大、问题多、任务重、时间紧,各单位务必充分认识教育工作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乡镇、各职能单位应当根据省级验收的要求,对照整改责任表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自评整改工作计划,做到目标明确、措施有力、责任落实、成效明显。
3、严格督导,促进落实
(1)区政府定于今年11月组织区教育督查小组对各乡镇进行评估。
(2)今年12月初对我区直各教育职能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对各乡镇及有关教育职能单位督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区政府责成区教育督导室进一步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到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务必认真做好年度教育督查整改工作,全面提升我区教育工作水平,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年对我区“双高普九”跟踪督查。
4、材料祥实,以备迎检。
1、乡镇人民政府:《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基础数据统计表》含各种过渡表一式六份,乡镇应准备“双高普九”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汇报材料一式六份。
按照《湖北省交通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决定从2008年5月上旬开始,在全省交通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点督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组组成
二、督查方法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全面听取所到地区交通局(委)、相关部门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
2、深入实际,重点督查。对重点督查项目,要深入实地暗访检查,真正掌握基层安全工作实情。
3、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通知当地交通部门下达执法文书,责令整改,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限期整改。
4、反馈意见,提出要求。督查过程中,要适时向被督查的单位和地区通报督查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督查结束后,要向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反馈督查意见。
5、回头看,跟踪督办。对本次督查指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提请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研究整改措施,迅速抓好整改。对整改进度及效果,6月份要组织抽查或约请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汇报。7月份要对整改结果组织回头看,对整改不认真,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要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督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各督查组要严格按照督查内容要求,明确督查组成员的分工,细化督查内容。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安全工作,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经研究,从现在起,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开展以“查隐患、抓整改、保安全”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整治和专项督查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通过学校安全集中整治和专项督查行动,进一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和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解决学校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全镇安全形势稳定。
二、集中整治与专项督查时间
此次集中整治与专项督查为期一个月,从5月1日至5月底。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认真排查整治学校、幼儿园各类设施、设备隐患。重点对学校、幼儿园周边建筑工地、危险路段、及学校校舍、园舍、院墙、墙壁附属物、供电线路、电教设施、幼儿园宿舍、食堂、危化品保管室、接送学生车辆、在建工程、消防设施、避雷设施、防汛设施、生活设施设备以及防控手段等要进行严格、全面、扎实、细致的全面排查,确保万无一失。对排查出的问题要一一建档,及时整改,坚决不留后患。
(二)突出抓好关停、取缔无证幼儿园工作。加强对无证办园行为的整治,坚决消除辖区内无证办园现象;加强对幼儿家长安全意识的教育,充分认识无证办园的危害及严重后果,提高广大幼儿家长的安全意识。
(三)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学校广播、黑板报、墙报、展板、校会、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认真学习交通法规,遵守交通法规,制定完善应急预案,避免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各相关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市、区校车管理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健全校车管理台账及车辆手续,积极争取交警部门的支持,加大检查力度,及时排除各种潜在的不安全因素。配合交警部门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教育驾驶员加强车辆维护和保养,不超员、不超速,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教育学生及家长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拒乘黑车、超载车、不合格车,对发现的问题车辆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五)学校安全、幼儿园保卫及“三防”建设情况。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严把大门关,建立领导带班制度,狠抓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
(六)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加强消防检查和整治,确保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施及应急照明完好有效;加强防火教育,广泛宣传防火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防火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学校、幼儿园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召开专门会议,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充分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排查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二)排查整治阶段
各学校、幼儿园依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组织人员对照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坚持认真专业务实的原则,按照“地毯式、拉网式、全覆盖、无缝隙”的要求,认真细致地排查学校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要一一建立隐患排查台账,能整改的要当场整改,短期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拟定整改方案,限时整改,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本单位无力解决的要及时书面报相关部门,争取早日解决。
(三)督查验收
镇党委、政府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将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组织不得力、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出现安全事故的单位和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本次集中整治和专项督查行动,是镇党委、政府为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全力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又一次决策行动。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到本次集中整治和专项督查行动的重要意义,明确责任,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本单位实施办法,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检查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组织开展好本次集中整治和专项督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