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24 03:5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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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论文)题目:利率市场化条件下的金融风险管理
课题综述 主要研究新时期利率市场化进程中我国金融风险的管控问题
一、研究背景和必要性
利率市场化是指通过市场和价值规律机制,在某一时点上由供求关系决定的利率运行机制,它是价值规律作用的结果,它一直是中国金融界长期关注的热点问题。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目的是提高金融市场资本配置的效率, 促进经济增长。一直以来,各国都对利率实行严格管制,但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 在各国实施金融抑制政策、石油危机导致世界性的通货膨胀、固定汇率制崩溃、以及金融创新的飞速发展的背景之下,利率管制的弊端逐渐显现,利率市场化开始成为世界性潮流。西方国家如美国和日本,分别于1986年和1994年全面实现了利率市场化,许多发展中国家也掀起了利率市场化的。在现代经济中,市场有支付能力的需求通过货币来表现,货币流向引导资源的流向。我国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经济实物系统的绝大部分商品和劳务价格已经由市场决定,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已经大大提高,人民因此享受了比改革前多得多的福利。1996年随着中国放开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终于迈开了步伐,但是货币资金的价格即利率的形成机制虽然近几年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总体上远远不如商品和劳务价格具有竞争性,因而由资金引导的资源配置效率仍受到相当程度的限制,资金的利用效率还有待提高,经济增长的潜力还有待发挥。经济运行的实物系统与货币系统之间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在实物系统价格绝大部分已经实现市场化的条件下,货币系统的资金价格即利率客观上也有了市场化的需要。利率市场化是经济市场化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的必经之路。
加入WTO后,我们就要按国际通行规则管理经济,虽然对中国金融市场我们仍然可以实行一定的利率管制,但外资金融机构大量涌入中国金融市场,带来了大量新的经营方式和新的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工具,大大增加了我国货币和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难度,很有可能我们会在与其的市场博弈中非常被动地接受变相的市场利率化,即接受市场利率实际上、某种程度已经自由化的现实。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如果我们对境内中资金融机构的利率仍然管制过于严格,中资金融机构过于缺乏在利率市场化环境中进行竞争的经验,其结果可能会使他们在未来激烈的竞争中处于某种劣势,这显然对我国非常不利。
二、利率市场化下各金融主体的风险浅析
1、利率放开加剧各金融机构的同业竞争风险:由于我国市场化程度远不及发达国家水平,利率管理的法规制度有待进一步详尽和规范,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手段还需进一步完善,管理层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博弈磨合尚处于初期水平,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基本上占据着垄断地位,在这种情况下,放开存款利率有可能造成博弈论上的高利率纳什均衡一谁降低利率谁就吃亏,其结果只能是使长期受到抑制的利率出现大幅上扬,这就必然会导致过度竞争和中小存款机构退出市场。利率市场化使得银行能够合法的利用价格武器去争取生存及发展的空间,而价格竞争将会导致存款利率水平的非理性升高,如果缺少金融风险的相应控制措施,而只是缺乏远见一味追求眼前收益,存款利率的升高就会形成金融机构间的无差别价格战,必将对资产规模较小的中小金融机构带来巨大冲击。
2、利差收窄增加金融机构的盈利风险:与当前的利率水平相比,利率市场化后,存贷款利率差将成缩小趋势。同业竞争的加剧,一方面在争夺储蓄资源的过程中,存款利率将存在逐步提高的压力;另一方面,对优质贷款资源的争夺,可能使银行不得不降低其贷款利率,从而便利率差缩小,令银行的利润空间变窄。如美国 1986-1990年的存贷款平均利差比1980-1985年期间减少了54个基点(美国1986年完成利率市场化改革);日本1994年平均存贷款利差比1984年下降82个基点(日本1994年完成利率市场化改革);韩国的存贷款利差从改革初期的4个百分点下降到改革后期的不足3个百分点。整体看,利率市场化改革后利差一般会减小0.5%-1%。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的金融产品相对单一,利息收入一般要占总营业收入很大一部分,在我国银行收益总额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对于中小金融机构来说,由于服务功能不够完善,金融产品体系尚不健全,手续费收入和其他非利息收入所占比例相对偏小,利息收入甚至占总营业收入的85%-90%以上。利率市场化后利差的不断收窄,将给中小金融机构收益带来巨大影响并成为制约自身发展的关键因素。
3、利率波动增加金融机构的管理风险: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利率与其他经济变量相互影响的力度将增加,利率波动的幅度和频率都将加大。经济的过热或低迷、货币资金的供求变化、货币购买力的变化、汇率制度的改革、人民币升值压力、国际游资的冲击等,都会引起利率的波动。由于商业银行的利息收入与支出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数额、结构和期限,在利率波动频繁的情况下,如果商业银行资产与负债的期限结构不对称,或者资产与负债的利差波动不同步时,就会产生利率收益风险。利率变动越频繁,利率风险管理的难度也越大,这给商业银行的即时反应能力和资产定价能力提出了挑战,不仅要考虑利率波动对自身头寸和流动性的影响,也要考虑利率风险对经营策略的影响。目前,我国各金融机构利率风险的管理手段和技术都相对落后,科学应对频繁的利率波动尚具有较大难度。
4、利率逆向选择增加金融机构的潜在信用风险:金融市场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由此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将随着利率市场化的进程而表现得日益明显。如果提高利率,将筛选掉低风险项目的借款人,令信贷资金大量流人高风险行业,结果将提高信贷市场的平均风险。一方面,贷款利率上升逆向激励了高风险者的贷款需求,而挤出了正常利率水平的合格贷款者需求者,这就必然会导致逆向选择风险。利率市场化后,对信贷资金投向的管制将会大大放松,银行为换取高额回报,可能将大量信贷资金投入高风险高收益的股市和房地产市场,令其资产价格迅速膨胀,从而导致实体经济泡沫化,最终形成不良信贷资产。另一方面,企业高利率借款,蕴含着道德风险。利率市场化后金融机构将根据风险加成的原则对贷款利率进行定价。近年来我国银行出现惜贷现象,其主要原因在于企业效益不好,贷款风险过大,而在利率管制条件下,贷款的高风险并不能带来相应的高收益,所以银行不愿意冒险。但放开利率后,银行有可能去冒高风险以获得高收益,而有些效益不好或信用不良的企业也有可能利用银行这种极端趋利心理申请高利率贷款,这就可能导致银行不良资产的进一步增加。
5、利率变动增加金融机构的客户选择性风险:目前,我国金融机构的许多存贷款业务,比如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可提前偿还的工商贷款等,都具有期权特征。名义利率的变动往往会使人们产生一种利率幻觉,而不管实际利率是正的还是负的。以存款为例,当利率上升时,存款客户可能提取未到期存款,然后,再以新的较高利率转存,从而降低银行的净利息收入;而当利率下降时,贷款客户可能提前还贷,再重新申请贷款,存款客户也有可能提前支取存款并转向于其他比较收益更高的投资方向,如债券、股票等。无论利率上升还是下降,只要这种变动幅度存在,金融机构就会面临客户不同程度的选择权风险。利率市场化后,利率的频繁波动令选择权风险进一步加剧,从而严重影响金融机构资金的流动性与稳定性。
三、文献综述
黄达认为(2002),利率市场化是指把利率决定权交给市场,由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决定市场利率,市场主体可以在市场利率的基础上,根据不同金融交易各自的特点自主决定利率。同时,利率市场化并不排除国家的宏观问接调控,即政府可以利用经济手段在市场上间接影响资金供求状况从而影响利率水平。因此,利率市场化的内涵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金融交易主体有利率决定权;(二)利率的数量结构、期限结构和风险结构由市场自发选择;(三)同拆借利率和短期国债利率将成为市场利率的基本指针;(四)中央银行享有间接影响金融资产利率的权力。
薛宝莉认为(2003),通过对国外推行利率市场化的过程进行分析,实现利率市场化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提高金融监管体系的调控水平和监管能力,(二)造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利率管制放开后,宏观经济环境是引起利率水平异常波动的最重要因素,它对利率水平的影响是通过银行和企业来进行的。 (三)善企业的经营机制。利率作用的实现,要求金融机构和般企业对利率杠杆做出灵敏反映,快速调整,是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四)培育完善的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的过程是培育金融市场由低水平向高水平、由简单形态向复杂形态转化的过程,完成了这个过程,就实现了利率的市场化。
王中格认为(2009),企业作为利率市场化的微观基础,其对利率信号的敏感度和受资金价格的约束性,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关键。利率市场化对企业的影响:(一)企业议价能力有所增强,(二)利率市场化强化企业贷款期限短期化趋势,(三)利率市场化使企业融资灵活性增强,(四)利率市场化使企业资金管理意识增强。因此,利率市场化对我国企业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利率市场化是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的要求。
张华认为(2010),目前,中国银行同业拆借市场利率、债券回购利率、票据市场转贴现利率、国债与政策性金融发行利率和二级市场的利率都已经完全实现了市场化。但是还有一部分金融资产的利率还是在中央银行的控制下。所以,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还存在一定的制约因素。这些制约因素是:(一)金融市场发展不完善,(二)商业银行管理机制建设滞后,(三)企业对利率缺乏敏感性,(四)社会信用缺失,(五)金融监管机制不健全。
熊芳(2005)根据了国外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成功经验总结了一些对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改革的启示。第一,在利率市场化环境下金融交易的其他相关配套机制尚未健全之前,对利率仍要实行一定程度的控制。第二,加强银行对利率风险的管理。银行可积极运用各种衍生金融工具,如利率期货、利率期权、利率互换、远期利率协议和利率上下限等业务,在规避风险的同时,减少资产价格变动对银行流动性的影响。第三,建立健全符合监管要求的金融安全网,建立健全科学严格的监管体系。要建立健全严格而科学的监管体系。并且由政府建立银行存款保险制度和最后贷款制度,将有助于防范一家银行倒闭后,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众多存户挤兑,致使许多银行发生连锁倒闭的系统风险的出现。
陈向阳等认为(2007),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一)我国的利率传导机制欠缺。(二)利率市场化的条件及其重要组成部分尚不完善。(三)我国尚未形成健全发达的金融市场。(四)我国国有企业和国有商业银行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市场主体。(五)我国的金融监管不够健全:首先,金融监管成本过高,效率偏低;其次,监管机构内部关系混乱,缺乏有效的协调;最后,对金融监管的立法未到位,导致无法可依,监管机构执行力度不大或不到位,令违规现象屡屡发生。
顾宁和黄丽萍(2007)对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风险提出了一些建议。第一,要进一步培育和发展金融市场,我们要建立品种齐全、结构合理的融资工具体系;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并且金融市场主体要充分而富有竞争意识。最后要建立以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为特色的监管体制。第二,积极推进商业银行经营体制改革,提高商业银行成熟度,我国的商业银行必须尽快学会自主定价。第三,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的步伐,利率市场化改革要求企业的融资行为建立在健全的融资体制基础上,并有较高的投资利率弹性。第四,确定基准利率,逐步建立健全中央银行利率调控体系利率市场化意味着中央银行放弃对利率的直接管制,中央银行只能通过问接手段影响或调控银行利率或市场利率,实现利率的平稳运行。第五,转变金融监管方式,加强监管的有效性。
旷煜等认为(2010),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调整金融机构的职能定位,强化金融系统的竞争格局;(二)金融市场结构的合理化和发展壮大;(三)进一步改进商业银行体系;(四)调整和改善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提高货币政策实施的有效性。
徐彩认为(2010),就目前情况看, 我国尚未完全实现利率市场化, 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尚且存在制约因素。稳步加快利率市场化的步伐, 已成为我国金融业的重要任务。(一)进一步发展和完善金融市场。(二)加强金融监管, 提高监管水平。(三)规范利率运作主体的市场化行为:首先, 提高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其次, 造就一个完全市场化的商业银行体系;最后, 提高企业和居民的金融意识。
安骏麟认为(2010),利率市场化改革应该应该从以下几点继续推行:(一)继续坚持渐进式的改革方式。要为利率市场化创造条件,不论是宏观还是微观上我们都必须以渐进式的改革方式核心。(二)建立充分的竞争市场和强化金融监督。若金融监管不严,因为政府保护,银行就会因不必承担相应成本而从事高风险贷款。这一来直接导致银行体系风险上升。(三)完善金融机构配套机制。利率市场化就是市场取代货币成为利率定价主体,这个改革的成败更多是取决于金融机构自身定价体系的建立。(四)加速企业市场化。利率市场化真正目的是要让经济活动能够提供一个准确的调整指标和信号。
主要拟解决的问题及采用的研究方法
1、介绍利率市场化的背景及内容,分析我国利率市场化下的面临的金融风险的现状;
2、分析我国利率市场化下各大金融机构风险评价、管理目标、管控举措
3、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提出切实可行性的风险管理措施;
五、研究方法
1、文献分析法:通过对中国学术期刊网、万方数据资源系统等中文数据库及外文数据库的检索,收集有关资料,并对收集到的材料进行归纳分析,为论文作铺垫。
2、案例分析法:通过案例来说明层次分析法在电子商务B2B行业网站评价中的具体应用,以及电子商务B2B行业网站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起止时间 任务安排
12月20日1月5日 学生选题
4月15日 4月21日 撰写开题报告
4月22日5月12日 论文一稿
5月13日5月19日 中期检查
5月20日5月26日 论文二稿
5月27日6月9日 论文三稿
关键词:金融环境金融风险对策
一、目前中国所面临的金融风险
(一)美元货币持有及汇率风险
2007年美国发生的次级债影响波及全球,虽然说中国的金融环境处于不流通的内部环境,但是对中国的影响也将会局部扩展开来。美国为了转嫁次级债的风险,通过不断使美元贬值,降低利率等金融手段,在我国汇率改革后自由浮动的情况下,促使人民币不断升值,自2006年人民币自由浮动制度以来人民币累计升值达到15%以上,我国因持有美元而导致持有资产的贬值,美元资产通过兑换人民币及购买人民币资产达到保值增值的效果,加大人民币流动过剩,从而产生流动过剩风险导致通货膨胀居高不下。
(二)中国金融机构存在着历史性的坏账
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逐步转变为市场经济的格局,由发展历史的原因,这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金融机构的历史性坏账。据中国工商银行根据最近公布的一项报告,其不良资产占比虽较前几年有所下降,但目前仍维持将近20%水平。著名的巴塞尔协议把资本金与风险资产比例达到8%作为权衡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是否达标的一个指标。据银监会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报》显示,07年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首次突破50万亿,达到52.6万亿,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首次突破8%。但是四大国有银行的中行工行建行三大上市国有银行资产负债率分别为92.53%、93.75%、93.48%,虽然显示加权平均已经达标,但是其风险依然不减。
(三)保险企业的资本充足率偏低
随着改革开放深入,中国保险业发展迅速,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无论是保险深度、保险密度还是经营管理水平相距甚远。当前困扰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因素既有保险企业资本充足率的问题,营销管理水平方面的问题,更有信用上的问题。而我国的信用疲软现象却十分突出,它在国家信用、公司信用和个人信用方面均有表现。随着保险业开放度的提高,内资保险公司在风险处理技术、科技运用水平、信息管理水平、资金运用效率的差距将显现出来,人才流失也在所难免,这必然会压缩内资公司的生存发展空间。
(四)金融机构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率还很高,我国四家国有商业银行除农行尚未上市外,其余都通过渠道上市融资,但是中国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仍然还很高,而2003年11月标准普尔公司的《中国金融服务业展望2004年》报告中提出,中国银行体系的不良资产比率估值为40%以上,因而国有四大商业银行不可能在短期内将不良贷款比例降到15%目标。
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对策
(一)加大财政对国有商业银行的监管:国有商业银行是我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点,也正因为它们是国有企业,财政部就必须加强对它们的监管。央行对商业银行的金融监管总的来说是一种外部监管,并不能完全解决国有商业银行的一些内部问题。目前我国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也有“国有企业病”,如所有制缺位、局部利益极大化、预算软约束、效益递减等等。国有商业银行之所以不像国有工商企业那样困难,是因为银行的特殊业务,即存款业务,不会产生现金流量问题。因此,财政部作为出资者,要真正行使管理的职能,加强对国有商业银行的监管:(1)按国际金融标准建立我国商业银行谨慎会计准则和审计规则。保证商业银行会计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有利于建立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2)要建立科学的指标管理体系。该指标体系应能够全面科学地衡量国有商业银行的绩效,以此作为考核的基础。(3)降低成本与费用项目。精兵简政国有商业银行的机构和人员,停止自身固定资产投资,减少成本支出。(4)加强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利润约束和预算约束。不要因为国有商业银行在我国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上交税收量大而忽视了它们的企业性质。如果国有商业银行不以利润润为经营目标,就难建立起现代商业银行的运行机制,就不具备市场竞争能力。
(二)经营金融管理技术和金融产品创新、积极拓展经营范围
金融创新应包括观念创新、组织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技术创新。所谓观念创新是指要以效益和质量至上、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管理理念。组织创新是指构造责权利明晰、运作高效的金融企业管理体制。所谓产品创新是指要以市场客户需求,发展高需求高附加值的金融产品。我国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的金融制度,这虽然有利于降低金融风险,却不利金融机构拓展业务。目前世界金融先后走上了混业经营的道路,因而,从分业经营到混业经营是国际金融业的发展趋势,也是金融企业实施多元化经营、增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变革。
(三)积极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及金融企业的资本金
人才是金融业的重要资产,我们必须加强人力资源的战略投资,构筑本企业的人才高地,建立起人才开发途径,培养市场竞争意识强,熟悉金融业务和金融政策法规、国际惯例,并会使用现代管理手段、科技手段的金融人才队伍。我们必须要科学合理地对现有金融人力资源加以市场化管理,建立良好的激励、教育培训机制,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以增强凝聚力、归属感。利用当前的融资环境,发行部分可转债从而逐步提高公司的资本金率。
(四)不断提升金融业的监管水准
金融监管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直接有效途径。目前我国已建立了完整的金融监管体系,但在金融监管中仍存在着许多问题。
第一,监管不力。当前非现场监管技术相对落后,工作效率偏低,技术分析只是在表面上,监管力度和深度明显不够,对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的过程未能有效监测。
第二,监管理念落后。目前,金融监管部门往往只重合规性监管,而对风险性监管力度不足。:
第三,监管责权不明。因为监管责权的不明确,导致监管失控状态时,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推委现象。按金融监管责任制,监管对象的第一监管责任人应对被监管机构的市场准入、营运、退出全过程进行全方位监控。但由于受多方面的影响,一些制度落实不到位。如监管人员不足,监管工作处于表面化,没有严格按具体操作规程办。
第四,监管处理问题的时效性不够,监管过程中虽然发现问题,但是处理问题的时间上相对滞后,这导致了最佳管控时间的错失,从而导致现象往往是问题比较严重时才出招,此时却是事倍功半。就像当前金融管理当国际大环境中处于经济滞涨时期,而我国且处于经济通货膨胀时期,而又因为国际的联动性及相关性,从而导致当前抑制通胀的手段受到极大的限制。所以我们必需建立一套科学化的具有预期性、前瞻性的金融管控体系。
参考文献
[1]陈中阳著,金融机构现代风险管理基本架构[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8
关键词:汽车金融风险控制战略联盟
风险产生的根本原因可以归结为金融机构与消费者之间的关于知识和行动的不对称性。汽车金融公司的风险一般是由公司自己承担的,所以专业汽车金融服务机构对客户资信调查都是非常严格的。有的已经建立起一套较为系统的风险控制体系和客户资讯评估系统”,从而对客户进行筛选,按还款能力的强弱对客户采取不同的按揭政策,有效地缓解了车贷风险的发生。但是商业银行由于缺乏专业人员对贷前、贷后及贷中的管理,只是简单的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这种做法对于降低银行的风险是没有任何好处的,最终导致了2003年保险公司的退市。
一、汽车金融服务领域的主体分析
我国的汽车金融服务市场具有极其广阔的发展前景,使得各类企业纷纷加入其中。具体说来,主要有如下服务机构:汽车制造商、商业银行、外资汽车金融公司、汽车经销商、保险公司。目前在我国市场上提供汽车消费信贷的金融机构有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销售商二种。
商业银行一度几乎垄断了国内所有的汽车贷款和金融服务业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统计,到2003年年底,全部金融机构提供的汽车消费贷款余额达1700.06亿元,比年初增长620.14亿元。其中四大国有商业银行1445亿元,占85%,股份制商业银行206亿元,占12%,城市商业银行45.9亿元,占2.7%;财务公司5.1亿元,占0.3%。但是截至2004年上半年,我国金融机构汽车消费贷款余额为1833亿元,而呆坏账近1000亿元,坏账率有40%左右。而在北京,坏账率更高达50%以上。各大银行陆续停止或者提高了个人汽车贷款业务的门槛,汽车信贷萎缩。直到2006年随着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开通,银行凭借其密集的网络优势和充足的资金是银行汽车信贷的优势所在。汽车信贷业务也逐渐回升。总体来说,现阶段在我国汽车金融服务领域处于主导地位的还是银行。
二、我国汽车金融风险控制中存的在问题
目前我国汽车金融服务领域主体的银行在汽车金融风险的控制中存在以下问题:
1.对汽车金融风险的认识不足,风险控制不到位
银行开办汽车消费贷款之初,通过采取财产抵押、质押、保险公司担保等贷款担保形式,银行认为贷款万无一失。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各行纷纷降低贷款条件。由于贷款客户分散,对贷款人的信用状况缺乏应有的审查,也没有做到贷后跟踪监测,因此造成贷款客户良莠不齐,这些都为信贷风险留下了隐患。而且汽车消费贷款在银行贷款业务中占有很小的比重,不是其主业,在实际业务操作中存在人员配备不足,催收不及时,只管贷不管收,加重了汽车贷款的风险。
2.银行缺乏对汽车经销商的制约,使得经销商将风险转嫁到银行
在汽车消费贷款业务中,银行和汽车经销商的关系只是基于资金供求基础上的商业合作关系,银行为到经销商处购车的客户提供贷款,促进汽车销售。经销商在贷款客户提供物质担保的基础上,为汽车消费贷款提供全保证担保,这种合作应该是双赢的合作关系。但仔细分析就会发现,这种商业关系存在责任不对称,风险分担不平衡。银行提供资金承担了资金损失的风险,相反经销商借助银行贷款促进汽车销售,对其有利,不存在风险。其虽然提供贷款保证,但这种保证通常只是一般贷款保证,是在贷款人落实物质担保之后附加的信用保证。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汽车消费贷款设定的物的担保价值肯定要超过贷款金额,但在执行时却存在许多障碍,不能及时变现,因此可以说经销商的保证责任通常形同虚设。加之银行对经销商缺乏强有力的制约,经销商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牺牲银行的利益,与客户串通办理假按揭、降低购车首付比例等,这样经销商就把业务风险全部转嫁给了银行,形成银行汽车信贷的高风险。
3.银行汽车金融服务品种单一,产业链短
银行办理的汽车金融业务仅局限于汽车消费贷款,赚取利息收入,不仅造成收入单一,而且缺乏与客户的沟通和联系,无法及时了解贷款客户的基本经济变化情况。银行汽车消费贷款是一项独立的资金服务业务,提供贷款以后除客户按时归还本息外,基本与客户断绝了联系,对客户、担保人等在贷款期间经营状况、经济情况的变化基本处于失控状态,对出现的贷款风险不能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4.银行信贷风险控制机制存在漏洞
当前银行在贷款管理中普遍实行“审贷分离”的原则,即:贷款业务人员负责考察贷款人的信用状况和抵押担保落实情况,将考察结果和意见呈报给贷款审查委员会或部门负责人,其本身没有贷款的权利,最终决定发放贷款的是贷审会或部门负责人。表面看分工明确、相互制约,加强了贷款的安全性。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一机制存在很大的弊端:了解情况的业务人员没有放款权利,有决定权的人不了解具体情况。在贷款责任上,由于最终决定权在贷审会,不仅损害了业务经办人员的积极性,而且减轻了其应承担的责任,形成业务人员只管放款,不管风险的消极态度;贷款出现风险时相互推脱责任,最终结果是责、权不统一;分工明确,但责任不清,而且由于这一机制手续比较繁琐,在执行中往往流于形式。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越来越完善”,不良贷款比例却居高不下。
三、建立战略联盟、共同防范汽车金融风险
银行或汽车金融公司要加强与保险公司、经销商的协作。汽车金融风险是系统性的,银行或汽车金融公司、保险公司、经销商任何一家单打独斗都难以化解其中的风险,每一个体都有自己的利益,只有通过合作、建立战略联盟才能实现各自利益最大化。这就要求共同对客户的资信状况进行认真调查,确认其是否具有《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资信资格,防范贷款风险。汽车金融服务的各机构间应加强合作建立战略联盟,形成合力,全力打击信用不良客户。银行或汽车金融公司间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将违约严重的客户列入“黑名单”,并互通情况,实现资源共享,切实防范一车多贷、一人多车多贷现象的发生。另外,必要时银行或汽车金融公司还要取得车辆管理部门的配合,认真办理车辆抵押手续。
另外,严防保险公司、经销商的欺诈风险。在选择合作伙伴时,选择信誉好、实力强的保险公司、经销商进行合作。对符合合作条件的伙伴签订贷款合作协议,明确可能出现的风险时双方应负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
一个成熟的、有效的汽车金融经营模式应当具备下面三项职能:为厂商维护销售体系,整合销售策略,提供市场信息;为经销商提供存货融资、营运资金融资和设备融资;为用户提供消费信贷、租赁融资、维修融资和产品保险等业务,同时具备风险的识别和防范能力。目前无论是外资还是国内汽车制造商,在中国建立完整的专业汽车金融服务机构都将面临一定困难。汽车金融公司在国外市场的金融创新,如车贷债权的证券化和打包处理等金融工具,更是国内无法短期内跟进的。国内厂商缺乏专业金融机构的运作经验,而外资企业适应国内市场还需要一定时间。建立适应我国现阶段实际国情的汽车金融风险控制模式还需要汽车金融公司、制造商、销售商、保险公司、商业银行、政府及消费者等的长期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董梵:我国汽车金融业的发展现状及趋势展望.车界论坛,2005,4:1~3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三农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推进以及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下,农村信用社在旧体制下积累形成的深层次矛盾不断暴露,金融风险日渐显现,严重制约着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已然危及到农村信用体系的金融安全。因此研究信用社金融风险的控制对于促进我国农村信用社的改革、确保农村金融健康稳定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形成的主要原因
(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滞后
相对于整个社会经济、金融改革,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是滞后的。因此,构建农村金融体系、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已迫切地摆在我们面前。这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需要;是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力争农民收入有较快增长的需要。
(二)现行制度制约农村信用社的正常发展
我国农村经济体制的多次变革给农信社背上了沉重的历史包袱,加大了资产风险。其三个主要来源是:不合理制度造成的资产质量问题,如行政干预、指令贷款支持乡镇企业、制度转换过程中产生的新呆账等。
(三)经营体制不灵活导致的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
按照有关规定,基层农村信用社应当建立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的经营体制。但事实上是农村信用社经营并不灵活,由于联社的统管过死并没有实现“责、权、利”的有效统一。“惜贷”、“怕贷”、“惧贷”思想较为严重,限制了业务的发展。此外,在经营中还缺少自,从人到财、物的管理权全部收归联社,妨碍了其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内控机制不健全
当前农村信用社处于改革和发展并重的特殊时期,改革工作繁重而艰巨,发展的步伐又不容有些许的停留。因此,当前加强农信社内控管理建设显得尤为必要。根据其业务拓展和创新的实际需要,及时研究、制订相应的内控制度,确保“业务拓展到哪里,制度建设跟进到哪里、内控措施落实到哪里①。
(五)部分员工业务素质不高
我国农村信用社广大员工的整体素质不高,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员工的文化水平还停留在初、高中阶段,尤其是基层信用社员工的文化素质更是如此。另外多数基层农信社员工的组织纪律性不强,造成业务水平、服务质量、服务水平低下,损害了农村信用社的社会形象。
二、对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的对策
防范和化解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是一个关系到农村经济长期持续协调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的现实问题。防范和化解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首先必须加强金融立法,把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纳入依法治理的轨道。为了防范和化解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我们必须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转一)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的改革
1.扩大农村信用社规模,提高综合服务水平。只有加快农村金融的发展步伐,才能从根本上防范和化解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一是增资扩股,扩大规模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二是要延伸信贷范围,扩大服务领域。特别是要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促进农业整体发展水平的提高。三是要转变经营作风,改进贷款方式。实行对社员贷款优先、利率优惠、对农业生产贷款优惠的政策。
2.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强化内部经营管理。农信社是独立的法人实体,要尽快强化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自律机制。加强对贷款的管理,防范金融风险。严格财务管理,在经营管理上实行股金公开、贷款公开和帐务公开。要坚持贷款的集体审批制度,健全落实贷款的担保抵押制度,逐步推行贷款的风险度管理。
(二)实行政策扶持
化解农村信用社的风险,必须调整现行对农村信用社的有关政策。一是国家财政拨付资金,核销“五小”企业呆坏账和解决政策性保值贴补利息;二是适当减免税赋或降低对农村信用社的课税税率,对农村信用社支持“三农”的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或降低营业税税率;三是适当放宽对农村信用社的业务限制,适当批准农村信用社开办新的业务,如国债买卖、票据贴现、保险等。
(三)强化员工队伍建设
处置农村信用社风险的关键是处置人的因素造成的风险,特别是农村信用社高级管理人员因素造成的风险。为此,必须抓住以下三点:一是切实加强县联社和农村信用社领导班子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增强职工敬业爱岗意识、廉洁奉公意识,克服不良习气,纠正违法违纪现象,增强农村信用社的凝聚力、向心力。二是建立职工培训制度,努力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
(四)创新经营理念
大力促进农村金融组织和金融产品创新。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鼓励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金融组织创新和金融产品创新,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金融机构适度竞争,推动交易工具和业务品种的创新。
(五)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是尽快制定《农村信用合作法》,确立农村信用社的法律地位,保障农村信用社和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使农村信用社步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真正做到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二是剥离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资产,使农村信用社甩掉包袱,轻装前进;三是加强金融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法制意识和信用观念,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四是坚决避免对农村信用社的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重点抓好对其年检工作;五是人民银行市、县两级支行要切实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风险监管,一方面控制住新风险的产生,另一方面着力化解已暴露和潜在的风险。同时,要加强对农村信用社支农业绩的考核,使其不偏离支持“三农”的方向。
关键词:金融风险;金融体制;WTO
随着我国加入WTO和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金融业务领域的日益拓展,金融业面临的竞争与挑战及经营管理中的风险因素日益增多,金融风险也日益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如何规避和防范金融风险已成为当务之急。然而,要想有效地控制和化解金融风险,防止金融危机的发生,就必须对我国现阶段金融风险产生的原因有一个准确的认识,从而才可能制定出有力的措施加以应对。因此,认真研究当前金融风险的成因及防范和化解对策,对于维护金融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金融风险的成因
(一)风险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是造成金融风险的重要原因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金融逐步走向市场化,金融风险问题也随之突出。然而,人们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陈旧的金融观念尚难以根本转变,特别是金融风险意识远未树立,一些错误的观念在人们的头脑中根深蒂固;还有的认为,办银行是只赚不赔,银行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赚取利差,做的是无本生意,无风险;还有的认为银行的钱是国家的钱,亏了是亏国家的,银行亏损国家承担,国家绝不会让银行倒闭。因此,一些企业千方百计逃避银行债务,向银行转嫁经营风险,一些银行经营者也同样缺乏风险意识,重业务拓展、轻风险防范,以为贷款放得越多越好,业务做得越大越好,盲目扩张业务,不惜血本揽储,置银行风险于不顾。更有甚者,热衷于违规账外经营,导致金融秩序严重混乱,且由于账外资金大部分又投向高风险的行业,形成呆账,无法收回,形成大量的不良债权,潜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这些都表明,风险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不规范运作是引发金融风险的重要因素。
(二)外部环境条件尚差是造成金融风险的客观原因
一是行政干扰仍然存在。以前,银行充当着政府的出纳,现在银行的商业化要求银行拥有充分的经营自,不再充当政府的出纳。但又由于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一些地方政府强令商业银行贷款、直接干预银行经营业务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企业对信贷资金“强依赖、软约束”没有根本改变。由于企业改革滞后,尚未真正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经营机制。一方面是企业盲目扩张的冲动非常强烈,对银行信贷资金的依赖性很强,长期依靠银行供血维持生存的局面基本没有改变;另一方面是企业经济效益普遍不理想,偿债能力弱,信用观念淡薄,偿债约束软化,银行信贷资产本息难收。三是金融机构之间过度竞争。由于管理失控,近年金融机构急剧膨胀,超过经济发展的需要。这些都造成金融资产高风险的状况,给金融业带来了潜在的风险与危机。
(三)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是造成金融风险的制度原因
主要表现在:一是城乡信用社、证券、信托等地方法人机构数量多、规模小、资金实力弱,风险防御能力弱;二是金融机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国有商业银行近两年在强化一级法人体制,健全内控机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方面迈出了较大的步伐,推行了授权授信制度、审贷分离制度,实行垂直稽核体制,制定了经营管理等一系列禁令,但内控机制尚未健全,特别是前几年的金融混乱留有严重的后遗症;三是风险的补救机制尚未建立起来,我国还没有建立起存款保险制度,金融机构在市场上基本是只“进”不“出”,对存在的问题一般采取国家包下来的方式去化解;四是由于一些管理者认为发展市场经济就是放权搞活,把分支机构视为独立法人,加上管理混乱,使金融风险失控。
(四)银行内部管理和内控机制不健全是造成金融风险的内在原因
内部权力的相互制衡及相关岗位职责的互相制约是保证银行贷款质量,降低金融风险的坚实基础。但从目前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情况看,缺乏科学、严密、有效的内部相互制约机制,包括贷款审批、发放、资金支付在内的一些金融业务活动。制度约束不严,有关人员有章不循,违规操作,执行制度不规范,成了产生金融风险的内部漏洞。而且,一些从业人员素质低下,管理工作跟不上,对金融风险的严重性认识不够,风险控制不健全。商业银行长期以来重展业,轻管理,有些规章制度形同虚设,为了追求本单位、本部门和小团体的利益,冒风险违规经营,加剧了金融风险。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主要对策
(一)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革
1.必须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企业经营机制转换的步伐。企业是银行的最大债务人,银行信贷资金风险的大小取决于企业经营的好坏,因而,企业改革对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至关重要。首先,要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现代企业制度和产权制度,从而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其次,要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改善企业的融资结构。再次,要建立以市场为纽带的新型银企关系。发达国家的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是融合的,银行与企业共荣辱,以市场为导向,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这就要求银行不是坐在办公室里,而是走出去为企业服务,为吸引和巩固客户群,银行不会为企业暂时的资金困难而离开,而是应该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只有企业盈利,银行的效益才会提高。
2.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尽快建立以中国人民银行为宏观调控、监管中心,各金融机构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的经营机制。首先,进行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创新,确立在国家拥有多数控股权前提下的多元所有制产权基础。其次,在产权结构改革的基础上,建立和健全所有者和经营者相互制约的法人治理结构,使国有商业银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业务经营商业化管理。最后,加强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约束机制。完善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制度。同时要加大金融机构内部稽核监察机构的建设,充实力量,以预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二)积极稳妥地发展资本市场
目前我国金融企业的资本充足率低,这对我国金融业参与国际竞争,促进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是非常不利的。在国际上通过资本市场发行股票或发行企业债券是企业筹集资金的重要手段,以我国当前及长远的情况来看,完全依靠金融业解决我国经济建设中资金短缺的矛盾和化解金融风险是不可能的,要解决资金供求矛盾,又要化解银行资金的风险只有走积极稳妥地发展资本市场这条路。一方面,银行业发行股票,可以提高银行业的资本充足率,提高我国银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增强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在国家控股的前提下,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发行股票或发行债券,既能解决企业资金不足的问题,又可用募集的资金归还贷款,化解金融风险,降低金融业的经营风险。
(三)强化风险预警管理
对金融风险要提前做好预防,要制定金融危机的处置预案,明确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及处置危机的方法步骤。一要充分做好存款支付的准备工作,按规定交足准备金,留足备付头寸;二要建立多道防线,各金融单位要保持必要的资金流动性,立足自身解决支付问题,要层层建立金融风险防范准备金;三要层层签订风险防范责任制,实行风险防范分级负责,把风险防范和化解落到实处。
(四)建议走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混业经营之路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王松奇指出,中国金融界近几年正在推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制度,这是和世界性金融改革趋势相悖逆的一项措施。按照货币当局的初衷,分业经营,分业管理,有利于降低金融风险,但近年来的金融状况却显示:对国有商业银行来说,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实际上把它的业务范围限制在一个更狭窄的范围内,在国有企业仍然是国有商业银行基本服务对象的前提下,这些银行的风险实际上更加集中和扩大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外资银行在国内设立分支机构,它们的业务投向绝不会象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那样被限制在一个狭窄的范围内(事实上,国外商业银行在运营上正趋于银行、保险、证券混业经营),这种事实上的不平等将使国有商业银行的效益状况更加恶化。
当前我国的金融问题是经济生活中各种矛盾的集中表现。有些问题表现为金融问题,但其根源并不在金融领域。要彻底消除诱发金融风险的各种因素,除金融业不断完善自身的风险管理体制外,还依赖于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国家经济力量的强大,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的完善和经营效益的不断提高,才是从根本上保障金融安全的关键。
【参考文献】
[1]李秀昆.略论我国商业银行现阶段金融风险的化解和防范[J].现代商业银行导刊,2007.
截至2006年10月,我国农村存贷款占全国总量的15%左右,而城市占85%左右,农村地区人均贷款余额不足5000元,城市人均贷款余额超过50000元;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年均增长率为16%,而县以下不到10%。据国家统计局初步测算,到2020年,我国新农村建设新增资金需求总量达15万亿元至20万亿元左右。1993年以来,我国农业信贷规模占全国信贷规模之比在3.1%和5.3%之间,这期间,农业增加值占对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1993年为19.7%,2007年虽然有所下降,但仍然达到11.7%,同时,农村非农产业对国民经济中还占据了很大的比重。因此,农业和农村信贷与农业和农村经济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极不对称。农业贷款和乡镇企业贷款不足,严重地影响了农村地区的发展。
另一方面,“贫血”的农村经济还在继续向城市“输血”。长期以来,金融资源不断从贫困地区流向发达地区,从农村流向城市,从农业流向非农产业。金融资源的匮乏必然影响贫困地区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农业先进技术的引进以及农村发展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一面是农村地区金融资源的匮乏,同时却是农村地区金融资源的大规模转移。这其中暴露出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的滞后性和不合理性。农村金融问题长期存在,已经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据调查显示,农户借款数额中有72.8%来自各种非正式渠道,其中,农户之间的借款占非正式渠道借款的93.2%。
2金融机构作为金融供给主体的金融风险
目前,在我国农村最主要的金融供给主体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其它还有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及一些非正规金融机构如农村合作基金会、乡镇企业基金会、农民储金会。1985年以后的多次改革,使中国农业银行成为实质意义上的商业银行,并且逐渐的淡出农村市场,西部地区的村镇一级基本上没有中国农业银行的营业网点。农村信用合作社脱离了农业银行成为了单独实体,成为了农村金融支持的主力军。但是农村信用合作社由于历史的制度的环境的原因却承担不了农村金融供给主体的任务。它具有以下的制度缺陷:
(1)政府与金融机构的关系不明确。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制度依赖所形成的管理体制并没有在改革中完全消除。使农村信用合作社脱离了合作金融的本质,成为了官办金融和商业金融的混合体,各级政府的过多介入,使农村信用合作社承担了过多的行政性和政策性义务。这些行政或政策性指令的借贷如果没有经过严格的评审,服务和监督,造成投资失败甚至个人牟利的工具就容易形成呆帐坏帐,由此形成的成本还是落在了金融机构的头上。2003年以前所形成的不良贷款绝大部分由此形成。
(2)资金的产权不明晰。农村信用合作社最初的设计思想就是以农民合作的形式形成非营利的合作制金融组织。按照合作制管理民主,进出自由,一人一票和收益分享的原则,从形式上看农村信用社名义上是独立的法人机构,其资本来源主要为农民入股,也有理事会、监事会,应该是产权关系明晰,但长期以来条条管理的结果是导致实际上的产权分离,基层农村信用社并没有自。信用社主任是联社选派的,经常更换,人员编制是上面定的,工资、员工管理原来一直按农业银行模式,任务也是上面分的,就是贷款也只行使有限的权利,农民没有真正意愿上的合作意识,合作是靠政府行政强制力量实现的。贷款与商业银行基本相同,贷给谁,贷多少、抵押担保程序均由农村信用社说了算。
(3)金融机构与农民即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由于管理意识和制度的沿袭,农村信用合作社按照商业银行的运作模式来应对农业农村市场,出项明显的水土不服,农民的分散性和小额性信贷特点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商业银行的一套信息获取审核模式的不适应要么导致大量的交易费用和交易成本而惜贷,要么形成大量的不良贷款。农村信用合作社如果继续维持这种制度的刚性来消除信息的偏差,在农村产业化的作用上会越走越远。
导致以下内部风险:
第一:不良资产、不良贷款占比较大。信贷资产质量低下。截至2002年底,全国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5147亿元,占贷款总额的37%,相当一部分农信社资本金严重不足.经营已经陷入严重困境。而据央行统计资料显示,到2003年9月,中国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呆坏账为5000亿元,全国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率仍高达30.3%,绝大多数农信社的不良资产率都远远高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
第二:资本充足率不高,存在流动性风险。如果以农村信用社为单位计算,2004年来全国农村信用社资本充足率达到8%的不足总社数的30%。据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调查,多数农村信用社的资本充足率在2%以下,由于资本充足率过低,导致农信社面临巨大的流动性风险。
第三:资产利润率低,利息回收率低。农信社应收未收利息居高不下,长期挂帐,亏损增加。经营风险有进一步加剧的趋势。农信社内部长期缺乏对经营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和约束,造成一部分工作人员、营私舞弊,腐化堕落行为严重,导致大量金融资产流失。2005年10月28日,安徽省界首市代桥农信社职工钻内控制度、业务操作的漏洞,铤而走险携库款27万元潜逃;2004年9月,新疆哈密市城郊信用社新西分社两职工的犯罪行为造成1.45亿元的损失。3农村金融风险分担与补偿
鉴于农村金融的状况,有必要采取措施降低农村金融风险。
第一;加强法制环境建设。农村金融法制建设严重滞后,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和健全。一是针对农村地区的金融法律法规较少,不仅尚未出台保护农村信用社合法权益的《合作金融法》,对乡镇企业、农村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等借款人因道德风险而逃废和悬空银行债务的行为也缺乏法律规制。二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相当流行。
第二:积极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增强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性。2006年底,银监会放宽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鼓励各类资本到农村,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截至今年2月末,已在6个省、区试点三类新型银行业金融机构,开业了34家,取得了一定效果。下一步将在全国各省、市积极稳步地推进试点,正在筹建当中的还有62家机构。
第三: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增强农村金融的“造血”功能。加大农村金融的税收优惠。对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免收营业税、所得税和地方基金;财政对涉农信贷业务实行双向补贴,推动农村金融供给和需求的对接,对农民小额信用贷款实行利息补贴,对农业贷款实行利差补贴,推动农村金融的有效供给。
第四: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完善“三农”保险补偿机制。组建农业风险投资基金,用于高科技农业项目的投资。
第五:拓宽政策性金融的服务领域,2004年之后,农发行加快了改革的步伐,积极探索开发性金融的新路子,服务领域逐步从产后的粮棉油收购等产后业务,扩展到产前和产中。从2004年起,农发行开始市场化发债筹资,逐步摆脱了对央行再贷款的依赖。三年来已累计发债筹资4410亿元,累计归还再贷款2637亿元。
关键词:金融风险;金融体制;WTO
随着我国加入WTO和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金融业务领域的日益拓展,金融业面临的竞争与挑战及经营管理中的风险因素日益增多,金融风险也日益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如何规避和防范金融风险已成为当务之急。然而,要想有效地控制和化解金融风险,防止金融危机的发生,就必须对我国现阶段金融风险产生的原因有一个准确的认识,从而才可能制定出有力的措施加以应对。因此,认真研究当前金融风险的成因及防范和化解对策,对于维护金融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金融风险的成因
(一)风险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是造成金融风险的重要原因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金融逐步走向市场化,金融风险问题也随之突出。然而,人们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陈旧的金融观念尚难以根本转变,特别是金融风险意识远未树立,一些错误的观念在人们的头脑中根深蒂固;还有的认为,办银行是只赚不赔,银行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赚取利差,做的是无本生意,无风险;还有的认为银行的钱是国家的钱,亏了是亏国家的,银行亏损国家承担,国家绝不会让银行倒闭。因此,一些企业千方百计逃避银行债务,向银行转嫁经营风险,一些银行经营者也同样缺乏风险意识,重业务拓展、轻风险防范,以为贷款放得越多越好,业务做得越大越好,盲目扩张业务,不惜血本揽储,置银行风险于不顾。更有甚者,热衷于违规账外经营,导致金融秩序严重混乱,且由于账外资金大部分又投向高风险的行业,形成呆账,无法收回,形成大量的不良债权,潜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这些都表明,风险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不规范运作是引发金融风险的重要因素。
(二)外部环境条件尚差是造成金融风险的客观原因
一是行政干扰仍然存在。以前,银行充当着政府的出纳,现在银行的商业化要求银行拥有充分的经营自,不再充当政府的出纳。但又由于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一些地方政府强令商业银行贷款、直接干预银行经营业务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企业对信贷资金“强依赖、软约束”没有根本改变。由于企业改革滞后,尚未真正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经营机制。一方面是企业盲目扩张的冲动非常强烈,对银行信贷资金的依赖性很强,长期依靠银行供血维持生存的局面基本没有改变;另一方面是企业经济效益普遍不理想,偿债能力弱,信用观念淡薄,偿债约束软化,银行信贷资产本息难收。三是金融机构之间过度竞争。由于管理失控,近年金融机构急剧膨胀,超过经济发展的需要。这些都造成金融资产高风险的状况,给金融业带来了潜在的风险与危机。
(三)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是造成金融风险的制度原因
主要表现在:一是城乡信用社、证券、信托等地方法人机构数量多、规模小、资金实力弱,风险防御能力弱;二是金融机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国有商业银行近两年在强化一级法人体制,健全内控机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方面迈出了较大的步伐,推行了授权授信制度、审贷分离制度,实行垂直稽核体制,制定了经营管理等一系列禁令,但内控机制尚未健全,特别是前几年的金融混乱留有严重的后遗症;三是风险的补救机制尚未建立起来,我国还没有建立起存款保险制度,金融机构在市场上基本是只“进”不“出”,对存在的问题一般采取国家包下来的方式去化解;四是由于一些管理者认为发展市场经济就是放权搞活,把分支机构视为独立法人,加上管理混乱,使金融风险失控。
(四)银行内部管理和内控机制不健全是造成金融风险的内在原因
内部权力的相互制衡及相关岗位职责的互相制约是保证银行贷款质量,降低金融风险的坚实基础。但从目前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情况看,缺乏科学、严密、有效的内部相互制约机制,包括贷款审批、发放、资金支付在内的一些金融业务活动。制度约束不严,有关人员有章不循,违规操作,执行制度不规范,成了产生金融风险的内部漏洞。而且,一些从业人员素质低下,管理工作跟不上,对金融风险的严重性认识不够,风险控制不健全。商业银行长期以来重展业,轻管理,有些规章制度形同虚设,为了追求本单位、本部门和小团体的利益,冒风险违规经营,加剧了金融风险。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主要对策
(一)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革
1.必须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企业经营机制转换的步伐。企业是银行的最大债务人,银行信贷资金风险的大小取决于企业经营的好坏,因而,企业改革对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至关重要。首先,要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现代企业制度和产权制度,从而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其次,要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改善企业的融资结构。再次,要建立以市场为纽带的新型银企关系。发达国家的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是融合的,银行与企业共荣辱,以市场为导向,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这就要求银行不是坐在办公室里,而是走出去为企业服务,为吸引和巩固客户群,银行不会为企业暂时的资金困难而离开,而是应该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只有企业盈利,银行的效益才会提高。
2.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尽快建立以中国人民银行为宏观调控、监管中心,各金融机构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的经营机制。首先,进行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创新,确立在国家拥有多数控股权前提下的多元所有制产权基础。其次,在产权结构改革的基础上,建立和健全所有者和经营者相互制约的法人治理结构,使国有商业银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业务经营商业化管理。最后,加强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约束机制。完善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制度。同时要加大金融机构内部稽核监察机构的建设,充实力量,以预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二)积极稳妥地发展资本市场
目前我国金融企业的资本充足率低,这对我国金融业参与国际竞争,促进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是非常不利的。在国际上通过资本市场发行股票或发行企业债券是企业筹集资金的重要手段,以我国当前及长远的情况来看,完全依靠金融业解决我国经济建设中资金短缺的矛盾和化解金融风险是不可能的,要解决资金供求矛盾,又要化解银行资金的风险只有走积极稳妥地发展资本市场这条路。一方面,银行业发行股票,可以提高银行业的资本充足率,提高我国银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增强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在国家控股的前提下,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发行股票或发行债券,既能解决企业资金不足的问题,又可用募集的资金归还贷款,化解金融风险,降低金融业的经营风险。
(三)强化风险预警管理
对金融风险要提前做好预防,要制定金融危机的处置预案,明确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及处置危机的方法步骤。一要充分做好存款支付的准备工作,按规定交足准备金,留足备付头寸;二要建立多道防线,各金融单位要保持必要的资金流动性,立足自身解决支付问题,要层层建立金融风险防范准备金;三要层层签订风险防范责任制,实行风险防范分级负责,把风险防范和化解落到实处。
(四)建议走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混业经营之路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王松奇指出,中国金融界近几年正在推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制度,这是和世界性金融改革趋势相悖逆的一项措施。按照货币当局的初衷,分业经营,分业管理,有利于降低金融风险,但近年来的金融状况却显示:对国有商业银行来说,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实际上把它的业务范围限制在一个更狭窄的范围内,在国有企业仍然是国有商业银行基本服务对象的前提下,这些银行的风险实际上更加集中和扩大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外资银行在国内设立分支机构,它们的业务投向绝不会象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那样被限制在一个狭窄的范围内(事实上,国外商业银行在运营上正趋于银行、保险、证券混业经营),这种事实上的不平等将使国有商业银行的效益状况更加恶化。
当前我国的金融问题是经济生活中各种矛盾的集中表现。有些问题表现为金融问题,但其根源并不在金融领域。要彻底消除诱发金融风险的各种因素,除金融业不断完善自身的风险管理体制外,还依赖于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国家经济力量的强大,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的完善和经营效益的不断提高,才是从根本上保障金融安全的关键。
【参考文献】
[1]李秀昆.略论我国商业银行现阶段金融风险的化解和防范[J].现代商业银行导刊,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