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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1-10 09:45:58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乡镇街道科普工作计划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根本宗旨,坚持预防为主、测防结合、平震结合的原则,认真开展好地震宏观异常测报、地震灾情速报、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社区地震应急和农村民居抗震设防指导。通过加强地震群测群防“三网一员”机制建设,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进一步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积极推动我县“平安”建设、防震减灾事业科学发展。
二、主要任务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健全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立全县地震群测群防“三网一员”(地震宏观测报网、灾情速报网、科普知识宣传网和防震减灾助理员)机制执行“三网一员”工作原则,在全县各乡镇(街道)设定一名专(兼)职防震减灾工作助理员,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县地震局负责指导全县“三网一员”机制建设、业务培训和管理工作。
三、工作职责
防震减灾助理员的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本辖区内防震减灾和“三网一员”管理工作,接受县地震局的管理和工作指导,按照“三网一员”工作职责和任务,积极推动本辖区内“三网一员”工作实施,同时,承担以下任务:
(一)地震宏观异常测报:负责周边地区地震前兆异常现象的宏观观测,广泛收集地下水、气体、地声、地光、动植物、气象气候等地震宏观异常现象资料,并及时上报,为专家研究地震趋势提供科学依据。
(二)地震灾情速报:负责本辖区内地震灾害统计上报工作,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要及时掌握本辖区内受损情况,按照速报时间规定,及时逐级上报受灾情况(特殊情况下可越级上报),为县领导指挥地震救灾提供决策依据。
(三)防震减灾科普宣传:负责向辖区内公众宣传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普及防震减灾科学知识,并按照年度科普宣传工作计划和县地震主管部门安排,积极开展本辖区地震法律法规和防震减灾知识宣传。
四、实施步骤
(一)建立队伍。年6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将本单位防震减灾责任人及助理员名单(详见附件)纸质件和电子文档上报县地震局,建成覆盖全县的“三网一员”队伍。
(二)开展培训。年12月31日前,县地震局组织“三网一员”防震减灾助理员培训,邀市地震局专家来我县授课,向县地震局、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三网一员”工作成员进行培训。
(三)完善制度。2012年6月30日前,按照市地震局的要求制定“三网一员”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管理、培训、激励机制。
(四)推动工作。2012年9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建立“三网一员”机制,并于12月31日前把“三网一员”机制建立情况报县地震局备案,全面完成群测群防“三网一员”网络体系建设。
五、建设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县地震群测群防“三网一员”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地震局局长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应急办、国土房管局、财政局、规划局、城乡建委、市政园林局、民政局、卫生局、科委、公安消防大队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县地震局,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地震局副局为成员。
一、组织开展《科普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学习、宣传12次,发行《科普通讯》6期,科普画廊宣传4期,在太平湖报发行了隆重纪念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颁布一周年科普专刊一期。
组织开展安徽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征集科学幻想绘画作品31件,有6件作品荣获一、二、三等奖。并推荐6件作品参加安徽省青少年科技创新科学幻想绘画作品大赛。
9月29日晚,__市__区科协与江淮汽车集团联合在区政务新区广场成功举办了“科幻汽车电影__首映式”活动,120辆瑞风自驾车及数千名当地群众一道享受了科技带来的视觉盛宴。
二、20__年4月28日,区科协会同区直30多家单位在中通广场成功举行《纲要》启动仪式。这次活动以“仪式启动”、“节能环保宣传活动”为主题,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受助群众达1万人次,在全市率先举行,而且活动有创新,同时,还在全市率先在本区20家单位开展了__区科学素质行动计划——进机关活动。
三、“送科技三下乡”活动:会同宣传部等单位于1月31日在永丰乡开展了“送科技、送文化、送卫生三下乡”活动;
“科技活动周”活动:5月18—22日、7月1日建党86周年期间组织区科技局、区农委、区民革等单位和组织到谭家桥、三口镇、甘棠镇开展了“科技活动周”科技知识讲座等活动。
“全国科普日”活动:9月10日举办了__区首届“科普杯”门球友谊赛,活动的举办不仅丰富我区老年人业余生活;9月15日区科协组织农委、科技局、民革等单位和组织到汤口镇的冈村村进行了“全国科普日”活动受益群众达20__人,并开展了科普图书室挂牌和捐赠图书活动;9月16日为__一中举行了青少年科学教育示范学校授牌仪式,并捐赠了一台天文望远镜;9月17日举行了“__区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揭牌仪式。
“科普四进工程”活动:一是结合我国“登月计划”,在全区中小学生中开展天文科普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培养中小学生兴趣和综合素质;二是结合建党86周年举办了“基层党员科技培训”讲座;三是结合省科协常委联系点契机,大力开展企业科协组建工作;四是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全面推进农村“三个一”工程。五是4月10日区科协为芙蓉社区进行“科普示范社区”授牌,并捐赠图书近20__元。
四、2月—9月先后为__一中、__二中科普示范学校,汤口镇的冈村村、甘棠镇的庄里村科普示范村,芙蓉科普示范社区进行了授牌活动。
五、一是为了进一步推进科协所属学(协)会工作,充分发挥学(协)会工作作用,提高学(协)会工作管理水平,11月13日—16日对区林学会、区茶叶协会、乌石吊瓜协会、焦村灵芝协会等四家科协所属学(协)会工作调研活动,为更好地规范和管理学(协)会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组织召开了区科协三届四次全委会,区委组织部部长陈立青到会指导。三是12月12日召开了__区乡镇(街道)科协主席工作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座谈会。
六、进一步完善了科普网络建设工作,调整充实了科普网站内容。筹建了__区海安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协会工作,为加快推进自主创新能力奠定基础。
七、根据我区科普旅游景点实施分类工作计划,三年内完成4个科普旅游景点分类工作,20__年完成任务2个即飞龙瀑景点、芙蓉谷景点的分类工作,飞龙瀑景点并完成了挂牌工作。
八、4月28日,区科协开展了以“节能环保、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为主题宣传活动,有19家节能环保企业和20家区直单位参加了这次活动,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活动受助群众达1万人次,并在全市率先举行。
九、继续做好了推荐全国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科普惠农项目申报工作。
十、成功争取到省科协常委联系点联系我区工作,省科协常委、江汽集团总 经理安进联系__区。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市爱国卫生工作实行政府组织、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创建卫生城镇、健康教育、除四害(鼠、蚊、蝇、蟑螂,下同)、农村改水改厕改厨改圈等爱国卫生工作所需专项补助经费和活动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爱国卫生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协调发展。
第五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应当义务承担所在地和责任区的爱国卫生工作,不断改善卫生环境,坚持除害防病,自觉纠正和抵制各种不卫生的行为。
第六条本市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负责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实施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规划、部署和协调本区域内的创建卫生城镇、健康教育、除四害、农村改水改厕改厨改圈等爱国卫生工作,动员社会全体成员参与爱国卫生活动;
(三)组织实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爱国卫生工作,督导、协调有关部门对健康危害因素采取综合干预措施;
(四)对本区域及区域内所有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五)组织爱国卫生工作的对外交流、合作及相关科学研究;
(六)承办同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各级爱卫会每年定期召开爱卫会全体会议,研究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的计划和措施,协调解决爱国卫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第八条本市及各县市区爱卫会工作实行委员部门分工负责制。各委员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各委员部门的职责由各级爱卫会提出,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第九条各级爱卫会的办事机构承担本级爱卫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拟定爱国卫生工作计划、措施,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爱国卫生工作职责。
第十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型企业事业单位负责本区域的爱国卫生工作。
居(村)民委员会应当确定人员负责爱国卫生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管理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落实爱国卫生工作责任制,开展经常性的检查评比活动。
第十一条所有单位均应指定内设机构或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爱国卫生的日常工作,承担单位内部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清扫保洁、健康教育、除四害等任务。
第十二条爱卫会委员部门和相关单位应当加强爱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履行下列职责:
(一)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宣传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卫生健康科普知识;
(二)新闻媒体负责设立爱国卫生、健康教育专栏,传播卫生健康科普知识,对公众关心的卫生问题进行报道和舆论监督;
(三)居(村)民委员会负责围绕居民卫生防病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四)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负责开设健康教育课,注重培养学生、幼儿良好的卫生行为;
(五)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在候诊场所和住院病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传播卫生健康知识。
所有单位应当在工作、学习、生活场所设置健康教育专栏,有针对性地宣传卫生健康知识。
第十三条本市城区(不含夷陵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控制吸烟危害。具体规定另行制定。
各县市(含夷陵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禁止或限制在公共场所内吸烟的规定。
第十四条每年四月为全市爱国卫生活动月,统一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顿、治理脏乱差等爱国卫生活动。
所有单位应当实行周末卫生日制度。
第十五条各级爱卫会应当定期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所在区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要求实施除四害活动。
第十六条城镇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公共场所和住宅小区,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城市规划和卫生要求将水冲式公厕等卫生基础设施纳入建设项目,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并投入使用。
本市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建公共卫生设施。
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高农村生活饮用水质量,改善农村居民饮用水卫生条件。
各县市区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采取措施,指导、支持、督促农村居民在新建住宅时修建符合卫生要求的户厕;发展农村沼气,实施改炉改灶,改善厨房环境卫生;改善饲养卫生条件,杜绝人畜混居和禽畜散养,有条件的地区推行人畜生活区分开分离。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在建筑施工、运输过程中应当妥善收集、处理渣土、垃圾、粪便和污水,清除建筑工地内四害等有害生物的孳生场所,保证建筑工地的宿舍、厨房、厕所等设施符合卫生要求。
第十九条市爱卫会组织开展全市爱国卫生工作检查评比,命名表彰全市卫生城镇、卫生村、卫生社区及卫生先进单位,并对受表彰的单位定期进行考核、复查。
未获得卫生城镇或者卫生先进单位称号的,不得评为文明城镇或者文明单位。
第二十条各级爱卫会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爱国卫生督查员,对本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爱国卫生督查员履行职责时,应当出示相关证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二十一条对未按规定履行爱国卫生工作职责、开展爱国卫生活动的,由同级爱卫会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建议同级人民政府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对已授予卫生先进称号的,可以取消其荣誉称号。
为了确保全面完成下半年各项目标任务,根据《乡下半年工作要点》、《乡机关各办公室考核办法》,结合各办公室承担的工作任务和难易程度,对每个办公室下半年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时限、标准要求和考核赋分予以明确,作为年底考核依据。以最大限度地调动各办公室及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全乡整体工作。每个办公室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半年工作考核占50分,8—12月份每月工作考核各10分共50分。
党政综合办公室
(一)办公室日常工作(10分)
1、切实搞好办公室值班,公文处理,印章管理,接待,机关安全,环境卫生等有关工作,确保万无一失。(文件传阅、报送不及时、漏接电话、文件校对有误等工作,失误一次扣0.2分)
2、每月组织机关干部集中至少学习一次(少一次扣0.5分)
(二)机关建设(10分)
1、9月底前完成浴室、厕所的主体建设工程及会议室、机关灶改造工程和灶具的添置工作。(3分,每有一项未完成扣1分)
2、10月底完成机关院面硬化,花坛、车棚建设以及浴室、厕所建设工程。(4分,每有一项未完成扣1分)
3、11月底完成机关餐厅及办公室、会议室设施的添置工作。(3分,每有一项未完成扣0.5分)
(三)党建工作(5分)
1、9月份完成全乡党员信息库录入及流动党员摸底、建档及上报工作。(1分)
2、切实搞好村级组织“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12月底完成2个后进村的整建晋档任务。(1分)
3、负责各党支部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10月底前完成第一阶段各项工作任务,12月底完成第二阶段工作任务。(2分)
4、年内开展一次好媳妇、好公婆、十星级文明户评选表彰活动。(1分)
(四)目标责任制考核(10分)
1、每月5日前完成对各工作办公室上月工作考核汇总,并制定下发当月工作计划。(4分,每延迟一天扣0.2分)
2、根据县上安排,搞好半年及全年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准备、接待工作。(6分,县上考核我乡位于一、二、三等次,分别得6、4、2分,每有一处失误扣0.2分)
(五)医保款征收工作(10分)
根据县上时间安排,及时征收医保款,确保参合率达到97%以上,办证率达到100%。(完成任务10分,未完成任务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
(六)安全生产工作(5分)
1、国庆、元旦节前分别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少一次扣1分)
2、确保后半年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一起扣1分)
新村庄建设办公室
(一)新村庄建设工作(42分)
1、按照彬香发51号文件《关于下半年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安排意见》分配各村的任务,年内全面完成任务得40分,最终得分以各村平均得分按百分比折算。
2、按时上报有关新农村建设资料、数据得2分。(每逾期或失误一次扣0.5分)
(二)土地管理工作(6分)
1、制止纠正群众在新村规划以外的区域私修乱建。(全乡未出现一例得4分,每出现一例私修乱建扣0.2分)
2、11月底前实施下新庄、庄农老庄基复垦工程任务。(全部完成得2分,少一个村扣1分)
(三)武装工作(2分)
完成县上下达的武装工作任务,年终选送新兵至少2名以上。(少一名扣1分)
产业发展办公室
(一)果业林业生产工作(18分)
1、9月份组织筹备并举办乡首届有机艺术苹果采摘月开园仪式。(成功举办得3分,失误一处扣0.2分)
2、11-12月份搞好果树冬管工作,全面完成全乡果树冬管任务,挖除全乡所有果园中的枯死树。(完成任务得10分,沿黑色路面两侧有一个园子未挖除扣0.2分)
3、完成今冬干杂果管理工作,管护措施到位得5分。(每有一个村退耕还林不达标扣1分)
(二)“一村一品”工作(20分)
赶年底每个村必须在“一村一品“发展上有新突破,发展1-2个有规模的养殖业、种植业或者其他产业。有规模指养猪在100头以上、大家畜在50头以上、圈养鸡在5000只以上、生态养鸡在1万只以上、养兔50组以上、果蔬大棚(来源:文秘站 )在20个以上。(任务完成得20分,每欠一村扣1分)
(三)科普宣传工作(3分)
1、每月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各村养殖户进行养殖技术培训和指导1次,受训人员达120人/次。(完成任务得1.5分,少组织一次活动扣0.2分)
2、11月底建成农村科普“三个一”工程3个。(完成任务得1.5分,每建成一个村得0.5分)
(四)劳务输出工作(2分)
年底全乡在外稳定就业人数达到4300人,组织转移400人。(任务完成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
(五)农民人均纯收入(4分)
年底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必须高于全县平均4300元。(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2分)
(六)党风廉政工作(3分)
完成县上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下半年查 办案件2件。(每欠一例扣1分)
依法管理办公室
(一)计划生育工作(15分)
1、完成第四次和第一次三查两清一服务工作任务,三查率达到97%。计划生育率达到100%。(任务完成得5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2、完成创建计生优质服务县验收准备工作。(顺利验收得5分,每出现一处失误扣0.5分)
3、认真做好省、市、县的每次检查验收。(每次顺利通过得5分,每失误一次扣1分)
(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15分)
1、每两月开展一次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清理门前“三堆”、清理乱搭乱建(完成任务得5分,每发现一处扣0.2分)
2、入冬前再开展一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清理完沿路已拆除的旧果园房、土围墙。(完成任务得5分,每发现一处扣0.2分)
3、完成各种重大活动期间香龙路及街道两侧环境卫生整治。(完成任务得5分,失误一次扣0.2分)
(三)城建及市场管理工作(10分)
1、积极联系配合施工队铺筑街道、人行道和绿化带以及垃圾屋等硬件设施的建设任务。(完成任务得3分,未完成一项扣0.2分)
2、11月底前启动农贸综合市场,清除“马路市场”,划行归市,统一管理。(全面启动得5分,否则,按实际进度扣分)
3、经常性地搞好街道环卫设施的管理,及时查处破坏公物的人和事(完成任务得2分,每破坏一次扣0.2分)
(四)程家川建设工程(5分)
完成程家川34户,232间古民居修缮改造及人工瀑布建设任务。(完成任务得5分,欠1户扣0.5分)
一、指导思想
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题,按照“地方政府负责、部门分工协作、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和“因地制宜、先易后难、梯度推进、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要求,全面实施食品安全“三网”建设,积极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建立健全乡镇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完善农村基层食品安全监督网络,进一步规范从田间到餐桌各环节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农村居民安全消费,促进农村食品安全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
二、创建范围
根据先点后面的原则,20*年,在大市聚镇创建试点的基础上,按照创建标准在全县全面推开,成熟一个,验收一个。
三、工作目标
1、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镇乡(街道)、村(社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100%;
2、农业投入品得到有效规范,农产品抽检合格率在95%以上;
3、应建连锁超市、农村放心店(含社区、学校)全覆盖,食品统一配送率达80%以上;
4、生产加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小作坊全面整治和规范,地产食品抽检合格率在95%以上,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5%以上;
5、大中型餐饮业、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达95%,以行政村为单位,农村土厨师上岗培训率、健康证持证率达95%,农村家宴申报备案率达80%;
6、各环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要求建立进货台账,可追溯率达100%;
7、未发生三级及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工作内容
1、完善乡镇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成立镇乡(街道)、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机构,制定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配备食品安全专、兼职工作人员,保证相关工作经费;摸清辖区内农产品种养殖基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含小作坊)、农村副食品商店、放心店、宾馆饭店、小饮食店、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及农贸市场的情况,建立动态监管档案;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报告和应急处置体系,确保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试点镇负责,职能部门配合)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规范农产品种养殖行为,全年建成1-2个规范化的示范基地。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杜绝禁用农药、兽药、渔药经营或使用,规范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减少药物滥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在95%以上。加强畜禽的免疫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杜绝病死畜禽流入市场,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5%。(县农业局、商贸办负责,工商局、林业局、水电局和试点镇配合)
3、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业监管。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的监管,认真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整治,基本消除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全面推行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等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食品质量卫生标准组织生产,杜绝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行为,严格开展产品自检或委托检验,提升产品质量控制能力。质监部门每年对辖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的监督检查面和产品抽检面达100%。(质监局负责,卫生、工商和试点镇配合)
4、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建立优胜劣汰的长效机制,巩固“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建设成果,积极推进放心店进学校、进社区活动,放心店食品统一配送率达80%以上。严格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进一步规范农村普通食品商店的经营行为,加强准入管理,督促农村食品经营者实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不合格食品退市和质量承诺制度,基本消除“三无”、假冒、过期食品经营行为。落实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开办者的食品安全责任,加强对农贸市场监管,落实各项市场管理制度,经营者按规定取得有关手续。(工商局、商贸办负责,卫生局和试点镇配合)
5、加强消费领域食品卫生监管。积极推进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普及面达80%以上。按照食品卫生许可条件开展食品卫生许可整治。加强对餐饮业的日常卫生监管,落实餐具消毒、保洁和防蝇措施,督促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食堂餐饮单位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和餐具消毒合格率达90%以上。食堂和大中型饭店100%推行原料进货索证、验收和溯源制度。全面开展农村土厨师培训、家宴申报、现场管理等内容的农村家庭集体聚餐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农村自办宴席的食品卫生宣传指导。(卫生局负责,试点镇和各部门配合)
6、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在电影放映、文艺演出等各种群众性宣传活动中,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建立固定的宣传教育阵地,利用农村宣传橱窗定期刊出食品安全知识,制作路边墙体标语,在集贸市场设立食品安全宣传广告牌或宣传横幅,将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列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课程;组织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和种植养殖户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生产技术培训。(试点镇负责,各部门配合)
四、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从20*年11月至20*年12月,分四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年11月-12月)。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确定创建试点单位,食品安全各职能部门根据本方案起草好实施细则,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创建目标、任务,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年1月~20*年9月)。由试点乡镇协同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开展创建工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创建工作开展督查、指导。
第三阶段:验收阶段(20*年10月)。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本方案确定的目标要求统一制定验收评分标准,组织有关部门按照验收标准进行现场检查和评分。验收合格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授予“*县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荣誉称号。
第四阶段:推广阶段(20*年11月起)。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总结试点乡镇经验,修订完善食品安全示范乡镇标准,召开现场交流会,在全县全面推开。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是当前创新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展示新时期农村食品安全发展水平的一项民心工程。各部门和试点乡镇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组织上加强领导,切实保障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各部门要落实一名分管领导,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要主抓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并把创建示范乡镇列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将这项工作纳入对各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做好消防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赋予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建设“平安*”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我省经济快速发展条件下加强消防工作的重要性,真正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政府任期目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抓紧落实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公发〔*〕4号),切实承担制定落实消防规划、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整改重大火灾隐患、调查处理重特大火灾事故、建立特大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机制等消防工作责任制,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把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指标的控制和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各级政府绩效考核的内容。要重点解决基层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问题,加强对基层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的督促检查考核,将消防安全责任制延伸到乡镇、街道,及其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各类企业。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依照各自的职责,加大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力支持和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的执法工作,齐抓共管,同时,做好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单位自身消防安全。要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管,对未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的政府、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并造成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二、认真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各地要将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任务,长抓不懈。要针对本地消防工作实际,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学校、文物古建筑等的专项检查,以及对“三合一”场所的专项整治。在认真排大火灾隐患单位的基础上,定期公布重点整治单位名单,明确整改的责任主体、督办单位和整改期限;加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资金的投入,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消除致灾因素,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
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省“十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1〕79号)精神,抓紧制定、调整并实施城市消防规划和小城镇消防专项规划,加快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尽快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社会消防保障体系。要将城镇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实施工作与城镇总体规划配套进行,把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纳入政府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范畴,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规划一并实施。*年底前,全省136个中心镇要完成消防规划制定工作,其他建制镇也要在*年上半年完成。*年底前,县级以上城市的公共消防设施的应有量和完好率要达到国家标准的95%以上。凡是新建、扩建城市(镇)及开发区、工业园区,其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必须同步进行。进入开发区、工业园区的企业厂房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从源头上控制火灾隐患尤其是“三合一”现象的出现。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在落实消防规划和维护公共消防设施中的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市政、通信等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设施完好,水量、水压充足,信息畅通。要加大消防专项资金投入,从满足灭火救援的实际需要出发,按照《*省消防部队装备配备标准》,加快部队装备建设步伐,特别要加强消防特勤装备的配备工作,逐年改善和调整消防装备结构,3年内,努力构筑成全省区域灭火救援装备大配套和小配套相结合的先进系统化装备体系。
四、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
各级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因地制宜,大力推进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巩固发展义务消防队,积极推广合同制队员形式的消防站。至*年年底,全省经济百强镇和生产总值超10亿元的乡镇要建立专职消防队。至2007年年底,全省所有乡镇要建立有组织、有队址、有器材、有执勤、有训练的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通过3年努力,全省基本形成以现役消防部队为主力、合同制队员消防站为补充的城市消防力量体系;专职消防队为骨干、义务消防队为基础的农村消防力量体系。同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尽早制订社会消防组织建设的办法,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五、强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
各级宣传、文化、广电等部门要把消防公益宣传教育列入工作计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范畴,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新闻单位要采用各种形式,有针对性地进行消防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工作重大举措、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忽视消防安全工作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典型事例要予以曝光。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把消防常识教育纳入“四五”普法、科普教育和日常劳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提高全民消防素质。教育部门应将消防常识教育纳入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内容,增强学生的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行业消防安全自律规则,有重点地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职工的自防自救能力。各地要定期向社会开放消防站,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学校、企业、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单位的作用,增强基层消防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形成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氛围。
六、加强消防队伍的建设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充分认识消防工作的重要性。消防工作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近年来,我区消防安全工作虽然得到明显改善,为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安全保障。但是,从总体上来看我区消防工作仍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消防安全责任制尚未得到很好落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全社会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仍然较弱。为此,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以消防工作的领导,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确保消防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二)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教育、卫生、文化、旅游、工商、贸易、安监、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市政、通信等部门要加强对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设施完好,水量、水压充足,信息畅通。区公安消防大队作为区政府消防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消防法》赋予的消防监督检查、灭火救援和抢险救灾职责,充分发挥好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及时研究提出有关消防工作的措施和建议。同时,继续加强队伍正规化、现代化建设,抓好值勤训练,开展科技练兵,实施科技强警,不断提高“灭大火、打恶仗、抢重险、救大灾”的能力。辖区公安派出所也要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73号),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加强与消防部门之章的沟通配合,共同提高我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整体效能。
(三)加强对消防工作的考核检查。区安监局要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把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指标的控制和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各单位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及其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并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要按照《消防法》、《宁波市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市政府令第12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和农村消防安全工作
(一)推进城市社区消防建设。要把社区消防工作纳入建设的一项重内容,严格按照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通知》(公通字[*]61号)精神,落实社区消防工作责任。公安部门以消防大队、基层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室为依托,具体指导、帮助社区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组织,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民政部门要把社区消防工作作为区建设示范活动的重要内容,纳入社区管理和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并帮助解决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并帮助解决社区消防工作中存在的有关困难和问题。规划和市政建设部门要抓好社区特别是新建社区公共消防设施的规划建设,确保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器材建设的同步到位。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民委会要履行职责,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一些建设较早的住宅小区,要增加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投入,从基础抓起,不断补充完善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逐步达到城市社区消防建设标准。同时,整合社区消防资源,充分发挥社区中介组织和志愿者队伍以及驻社区单位在社区消防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实行社区消防共建,努力形成“政府组织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群众积极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新格局。
(二)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要进一步明确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农村消防工作中的责任,根据公安部《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通知》(公通字[*]57号)精神,认真制定当地村镇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发展目标,把村镇消防事业建设纳入财政预算范围,建立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村镇消防工作发展适应农村经济和社区发展需要。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本辖区消防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部署、协调解决村镇及乡镇企业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督促检查消防工作的实施情况,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切实将消防工作纳入社区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同时,要把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以及创建文明村镇、评选文明户等活动中,紧密结合农村实际,突出农村特色,将消防宣传达室渗透到农村各个领域。
三、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切实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一)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各职能部门要在突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易燃易爆物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企业等重点领域和单位,认真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根据本区产业结构和火灾事故发生特点,针对性地开展办公楼、综合楼、商住楼等多产权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消除消防安全疏散通、安全出口不畅通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二)建立火灾隐患整改长效机制。广大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应当认真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强化内部安全管理,保证消防安全工作投入,积极改善消防设施,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其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排查火灾隐患应不少于两次),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区消防大队要认真排查火灾隐患,对那些可能造成群死群伤、财产重大损失和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隐患单位,要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进行公布。区政府要认真研究和协调解决本地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有关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主体、督办单位和整改期限,加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资金投入。公安、安监等部门要认真履行督导职责,协助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消除致灾因素,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加快公共消防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社会抗御火灾能力
(一)严格落实消防规划。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按照“政府负责、落实规划、不欠新帐、快补旧帐、健全设施、加强管理”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推进消防建设工作,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新、改、扩建工程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严格依法履行消防审核与验收手续,坚持“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要按照《消防法》和《城市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高起点编制好我区消防“*”规划,进一步重视消防工作长远发展。
(二)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市政建设、供水和公安消防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进一步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做好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市政消火栓完整可用。凡新建道路、新建小区、城市道路改造、自来水管网改造,均应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设计并建设市政消火栓。在老城区改造、新城区和开发区建设时应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发展,确保*年年底全区市政消火栓配置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同时,结合“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公共消防水源设施建设,对目前解决不了供水管网建设的部分农村地区,要加快在重点地段和重点单位修建消防水池等储水设施。
(三)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区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因地制宜,大力推进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巩固发展义务消防队,积极推广合同制消防队。至*年年底,全区所有乡镇应建立有组织、有队址、有器材、有执勤、有训练的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公安消防部队要加强对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的业务指导,并进行统一调动指挥。通过3年时间努力,全区基本形成以现役消防部队为主力、合同制消防队为补充的城市消防力量体系;专职消防队为骨干、义务消防队为基础的农村消防力量体系。消防部门要尽快制订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长效管理办法,理顺管理体制,确保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