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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开展城市地震安全社区示范试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全面提高全社会对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和抵御能力的重要任务,市实现“三年大变样”重要保障。通过开展城市地震安全社区示范试点工作,对于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协同的防震减灾机制,强化对地震灾害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知识普及,全面提高全社会对地震灾害风险的防范意识、技能和灾害救助能力,对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各区要选择基层组织健全、防震减灾工作基础较好、有防震减灾志愿者队伍、驻社区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力量主动积极参与防震减灾工作的1-2个社区建设城市地震安全示范试点社区。示范社区居委会要专门设立地震安全社区工作办公场地,作为组织实施地震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活动场所。要建立健全社区防震减灾的各项制度,确保地震安全示范试点社区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三、扎实开展地震安全社区示范试点活动
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完善试点社区的防震减灾规划。充分发挥社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作用,组建社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队,开展多种形式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扎实开展社区“三网一员”建设,完善地震宏观异常报告、灾情速报机制。加快社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和疏散通道建设,积极完善社区地震应急预案体系,指导居民家庭依据家庭实际编制家庭地震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社区居民开展社区地震应急演练活动。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强化考核督查,逐级落实工作任务
为了今年的防震减灾工作目标顺利完成,市局防震减灾工作会议之后我局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013年度防震减灾工作,以防震减灾工领导小组名义下达了2013年度防震减灾工作考核指标任务,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了县上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
(二)突出监测预报,加强群防体系建设
我们始终坚持把地震监测预报作为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内容,以建立群测群防体系为重点,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一是地震信息节点及系统运行良好。初步实现了省、市、县之间广域网络互联,地震信息的实时传递和数据资源共享,便于在较短时间内掌握震情。二是对全县的宏观监测点实地进行了检查,落实了监测人员,明确了职责,对宏观监测点监测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建设了3个规范化宏观观测点、观测点达到了“七有”要求。切实按照“宁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的原则,各宏观观测点开展动禽、井水变化、气象等宏观异常观测,为准确预测预报震情提供了依据。加强了西河村庙嘴山测震台的监测环境维护工作,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确保电力畅通、环境整洁,确保测震台正常运转。三是制定下发了《县2013年度震情跟踪工作方案》,采取电话询问、月报表等形式,加强震情监视和跟踪,密切关注地震前兆异常事件,完成了地震趋势会商报告形成有价值的震情趋势会商意见。四是制定了“三网一员”管理办法和职责,全县9个镇、2个社区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明确了主管领导和镇上的防震减灾助理员,完善更新了“三网一员”信息,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立了稳定的群测群防工作队伍。
(三)强化机制建设,提升震灾防御力度
认真落实《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了城市规划以及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论证、工程设计、施工审批的重要内容,强化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一是加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力度,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工作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要求一般建设工程凡没有县地震办的备案手续,不得进行规划定点、工程招投标和办理施工许可证。上半年备案4项。二是加快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点创建步伐,今年创建示范村一个。三是开展了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按照《县创建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工作实施方案》,建苑、宜禄等社区积极开展了创建工作。四是开展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检查工作,县地震办联合县住建局、教育局、卫生局对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情况进行了检查,及时成立了联合检查组,按照从严从实从细的原则,从2013年5月22日开始至6月17日结束,历时27天对我县教育系统的83所中小学校、8所(不含民办幼儿园)单设幼儿园的198栋单体建筑物和13所乡镇卫生院的35栋单体建筑物及4栋保障性住房进行了全面检查。对不能满足抗震设防要求的建筑物给出了意见,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深入宣传教育,增强防震减灾意识
为了切实提高公民防震减灾意识和应对地震自然灾害的能力,我们组织专门人员,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防灾减灾科普知识,人民群众防震减灾意识得到明显增强。一是“科技之春”、“5.12”汶川地震纪念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期间,采取上街设点、现场讲解、发放资料、悬挂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防震减灾科普知识、避险自救互救知识,切实增加群众对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的了解。截止目前,共开展防震减灾宣讲及演练活动8(场)次,悬挂横幅7条,制作宣传板面20块,散发宣传资料5000多分。二是充分发挥媒体、通讯网络平台的作用,利用在大屏幕播放防震减灾知识专题宣传片、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使群众进一步了解地震科普知识,增强防震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三是扎实开展了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为主题的“六进”活动,在昭仁中心校、巨家中学、巨家中心校开展了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和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讲座,提高了师生的防震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为金宇社区、建苑社区、宜禄佳苑、冉店社区上孟村、丁家镇张代河村等社区居民发送了防震减灾科普知识以及《省防震减灾条例》等宣传资料,增强了群众防震减灾意识和避险常识。结合“改作风、抓落实、促发展”及“抓党建、暖民心、保稳定、促发展”活动,进村入户宣传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知识及避震、自救互救知识。四是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按照开展创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活动的文件要求,昭仁中心校今年开展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巨家中学开展县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五)加强应急救援,提升防灾工作水平
一是完善应急预案。制定下发了《县地震应急预案》,我县73个县级部门、9镇2个社区、160个行政村,80%的中小学校和卫生院、按照地震应急预案修编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根据自身职责,完成了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各学校开展了应急疏散演练活动,检验了地震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及时更新了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
二是建设应急平台。宜禄街文体广场为县城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在应急避难场所周围及入口处设置明显指示标志牌,并制作了应急避难场所平面图和周边地区居民疏散通道图。合理划分应急避难场所,设置了应急指挥中心、应急供电区、应急棚户区、应急物资供应区、应急水源区等功能区,确保地震应急避难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三是壮大应急队伍。加强县、镇、村三级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了有效的联动协调机制,提高了应急能力。目前,我县有地震应急救援中队各镇、社区均成立了20人的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各村分别成立了15人的地震应急救援队伍。成立了防震减灾志愿者协会,会员40人。
二、存在问题
1、防震减灾基础薄弱、机制不够健全。
2、广大干部群众防震减灾意识不强、知识匮乏、自救互救能力不强,宣传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3、各级的应急预案还需进一步完善,在应急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提高。
4、“三网一员”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监测网络还需进一步健全,群测群防机制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局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省、市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按照年初工作计划,进行全面的查缺补漏,重点围绕考核目标任务,进行认真地检查和落实,确保全年的工作完成,下半年要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重点做好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工作。利用“7.28”唐山地震纪念日、科普宣传月、法制宣传周等时段,继续做好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自救互救知识、抗震设防知识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做好我县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社区、村、企业的创建工作。
(二)继续推进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认真做好震情值班工作,利用宏观资料,切实做好月、年会商各项工作。加强地震宏观异常现象的观测、调查核实工作,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培训,在提高群众宏观现象的观测、识别能力的基础上,广泛引导和发动群众开展地震宏观异常的观测,发现异常及时向政府或地震办报告,为地震部门判定震情提供及时而有价值的信息。
(三)进一步抓好“三网一员”队伍建设工作。加强对宏观观测员、防震减灾助理员、灾情速报员工作的业务培训指导,推进全县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一)扎实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
1.认真做好地震监测工作。加强台网运行与维护、保证台网运行率≥95%,数据可利用率达到95%以上,10分钟完成震情速报;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大震情监测力度。
2.全面加强震情跟踪工作。完善地震微观前兆观测台网,严格执行前兆台网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台网观测日志制度,着力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地震异常分析水平;认真贯彻年度震情跟踪工作方案,做好震情跟踪和异常落实,做好重点时期、重要时段的震情安全保障工作。
3.大力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充分发挥全市131个宏观观测点的作用,严格执行《市地震宏观前兆观测网管理办法》,做到责任到人、信息可靠、联络畅通,认真落实日记录,周报告,异常情况随时报告的观察登记报告制度;
4.认真做好震情会商工作。认真落实周、月、季、半年和年度以及重点时期重要时段的震情会商,规范区市震情会商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地震监测设施建设
5.推进地震监测系统建设。按照“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推进区(市)地震监测台网中心建设;在现有台站基础上,加大综合地震观测台站建设力度。
6.进一步完善宏观观测网络。按照市“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的要求,除市内四区外,五市三区镇(街道办事处)达到建成1处地震宏观观测点的目标。
7.推进地震烈度速报网建设。按照每个区(市)至少新建1个地面强震台的要求,完成地震烈度速报网可研报告专家评审工作,做好立项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全面加强工程抗震设防管理
8.做好规划选址阶段地震安评管理工作。在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或土地储备阶段,详细收集工程概况资料,建立健全重大工程的资料档案,确保建设单位完成重大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及抗震设防要求核准。
9.做好审图环节地震安评管理工作。积极参与审批大厅的联合审图,对未按照安评结果进行抗震设计的重大工程,要求其及时改正。
10.做好抗震设防要求核准工作。做好地震局窗口的审批与服务工作。在审批与审图环节加强对抗震设防要求核准的宣传工作,审查建设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高效率地完成抗震设防要求的核准。
11.推进行政处罚权规范透明运行。严格执行新的裁量标准;严格纳入网上运行;严格实行处罚信息公开;全面加强监督检查。
(四)积极推进地震区划工作
12.推进区(市)地震小区划工作。借鉴地震小区划及地震小区划的工作经验,逐步推进区(市)地震小区划工作。
13.适时推进中国地震动区划图的宣贯工作。重点做好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大型厂矿企业、城镇、经济开发区的选址,抗震设防要求确定中的应用工作;做好社会经济发展规划、防震减灾对策制定中的应用宣传应用工作。
(五)努力提高地震应急能力
14.继续推动全市中小学应急疏散演练。借助5月12日防灾减灾日,在规定的时间内,全市中小学集中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15.深化机关、社区、企业的地震应急疏散、应急救援演练。通过开展防震减灾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活动,组织应急疏散、应急救援演练。
16.加强地震救援队伍建设。以武警支队为依托,筹备建立一支与城市规模相适应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完善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中坚、行业救援队伍为骨干、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的地震紧急救援队伍体系。
17.加强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开展地震现场应急指挥系统可行性研究;继续推进区(市)应急分系统建设。
(六)深入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18.做好重要时段的集中宣传工作。借助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施行日和5月12日防灾减灾日,各新闻媒体全面参与,各种宣传手段全面启动,全市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月活动。
(一)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1、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省社会救助办法》,严格按照《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建立和完善低保家庭申报听证和收入核查办法,规范申请、审批程序,科学制定保障标准,适时提高保障水平,做到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坚持“一户一档”和动态管理。落实保障资金自然增长机制,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市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到2020年城乡低保将实现一体化。完善低保信息系统管理,完善低保对象在住房、医疗、教育、司法、就业、养老保险等方面的社会救助配套政策,从根本上解决低保家庭的生活保障问题。
2、巩固和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继续落实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根据全区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提高供养标准,做到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力争到2015年末,人均年供养标准达到4000元以上。巩固五保供养成果,多方筹集资金,新建、改扩建21所农村敬老院,力争五保对象集中入院供养率率达到75 %以上。广泛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示范创建活动,力争到“十三五”末,建成省级养老服务示范机构4个,省级文明敬老院6个,市级三星级敬老院10个。
3、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十三五”期间,全面建立以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为主要内容,住房、教育、司法等专项救助相衔接配套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村组(社区)配合、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城乡贫困人口的社会保障水平。
(二)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1、加强灾害信息管理能力建设。开展区域内各类自然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调查,建立完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数据库。细化灾情统计标准,完善自然灾害灾情统计制度。健全灾情信息快报、核报工作机制。在减灾委综合协调下,建立完善灾害信息沟通、会商、通报制度和灾害信息的分析、处理机制,建立灾害信息共享及平台,加强对灾情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处理和应用,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决策服务,提高综合减灾能力。在全区范围内建立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灾害信息员队伍,有效发挥灾害信息员在传递信息、组织群众等方面的作用。
2、加强救灾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依托公安、消防为基础的应急救援体系,灾民生活救助快速有效,倒房重建补助标准逐步提高,冬春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社会动员能力明显提高。到2020年,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临时住所、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应急救援体系及时响应、救助有力,当年需恢复灾民倒房重建率达100%。
3、加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加强城乡社区减灾能力建设。推进基层减灾工作,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组织社区居民、企业积极参与防灾减灾活动,完成20个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80%以上居民了解掌握灾害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灾害信息传播覆盖面达到应接受信息人群的95%以上。进一步修定城乡社区灾害应急预案,组织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减灾活动和预案演练;不断完善城乡社区减灾基础设施,结合广场、公园、学校、体育场等公共设施,建设一批布局合理、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转移安置群众的应急避难场所。加强城乡社区居民家庭防灾减灾准备,建立应急状态下社区弱势群体保护机制。全面提高城乡社区综合防御灾害的能力。
4、加强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建设。建立政府职能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组织协作开展减灾宣传教育的机制,普及防灾减灾科学知识,提高全民防灾意识。优化电视、广播、报刊、电话、互联网等传媒在灾害信息的传播、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的作用。设置气象、地震、地质灾害等科普基地。将减灾知识普及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开展减灾普及教育。充分利用“国际减灾日”和“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推动减灾防灾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防灾减灾的浓厚氛围。
5、加强防灾减灾社会参与能力建设。继续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全区农业主导产业保险实现全覆盖。继续扩大,并巩固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覆盖面,确保参保率达到99%以上。提倡和鼓励单位、个人积极参加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建立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红十字会、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和公民在灾害防御、紧急救援、救灾捐赠、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灾后心理支持等方面的作用。
6、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计划建设一个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区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制度,适量储备救灾物资,保证灾害应急工作的需要。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协议储备等救灾物资储备方式。
7、规范救灾资金使用,加强减灾救灾资金投入。督促乡镇认真贯彻落实《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建立区、乡自然灾害救助经费分担机制,拓宽救灾资金筹集渠道,提升救灾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强社会福利体系建设。
1、儿童福利。进一步完善孤儿养育标准增长机制。鼓励公民收养,推进家庭寄养,加强亲属监护,提倡社会助养,促进孤残儿童回归家庭和社会。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加大有效投入,形成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体系,使困境儿童的生活保障更加有力,医疗康复保障更加健全,教育保障政策更加完善,监督保护制度更加科学。整合各类优势资源,加强儿童福利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有专人负责的区、乡(镇)、村(居)三级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或儿童福利指导站,构建困境儿童保障“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服务平台。积极开展困境儿童福利服务工作。强化社区儿童福利服务指导和组织功能,为有需求的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提供临时照料、教育辅导、心理疏导、监护指导、政策咨询、履职能力培训等服务。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困境儿童保障服务工作。
2、残疾人福利。认真落实福利企业减免税等扶持政策,大力扶持福利企业健康发展,全面落实相关政策,切实保护好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拓展福利企业兴办渠道,鼓励支持各种社会资本兴办福利企业,研究对残疾人集中就业的福利企业扶持政策,支持兴办小微型福利企业,多种渠道扩大残疾人就业。
3、完善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要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按照到2020年养老床位占老年人口总数40的目标,留足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加大养老服务业资金投入。要将福彩公益金留成部分的50%以上用于发展养老服务业。
4、加强养老机构建设。建立养老机构日常运营补贴机制;建立养老服务护理人员补助制度;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民营化改革。
(四)加强双拥优抚安置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优抚对象各项优待抚恤政策,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推进军休管理和服务创新,建立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双拥优抚安置体系。
1、深入开展双拥创建工作。巩固双拥创建成果,2017年,力争再创省级双拥模范区“五连冠”。
2、全面落实优抚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各项优抚政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及时调整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标准,确保其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建立健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落实优抚对象医疗减免政策,推行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提高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水平。加快刘老庄八十二烈士陵园的改扩建,计划再投入1700万元,实施陵园景观及绿化提升工程,将陵园打造成苏北一流褒烈育人基地。
3、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全面实行的城乡一体化安置政策。及时足额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确保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安置率继续保持在100%。严格按照《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及省市有关安置法规政策继续做好转业士官岗位安置工作,确保安置率100%。积极动员符合参训条件的退役士兵参加政府组织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在保持十二五期间平均95%的参训率基础上有突破,争取达到95%以上的参训率,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复退军人问题的指示精神,以稳定为目标,扎实做好各项稳控工作,把各种矛盾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保持我区涉军群体的总体平稳。
(五)加强社会事务管理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大力培育发展各类社会组织,建立政府行政管理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事务管理体系。
1、进一步深化基层民主自治。依法组织好城市第六、第七届社区居委会和农村第十一、第十二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进一步完善以民主议事和民主决策为基础的基层协商民主制度,不断增强基层民主自治的透明度,强化村(居)民的主体地位。进一步转变基层政府行政职能,全面推进“政社互动”,进一步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社联动”机制,加大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力度,增强其承接社区各项事务的能力。健全村党支部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城乡社区依法自治率均确保100%。
2、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健全以民生幸福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以居民互助为主要形式的社区志愿服务体系,以满足居民多种需求为主要目标的社区社会化服务体系,努力构建主体多元、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区服务新机制。进一步加强社区网格化管理,做到细化、精化,更好地为居民提供全方位的社区服务。充分发挥城乡社区在社会建设、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力度,提升社区社会组织承接各项社会事务的能力。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到2020年底,注册社区志愿者人数占居民人口18%。居民群众对社区服务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增强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意识,提高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3、加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力度。全面提升区、乡镇、社区三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到2020年底,三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完善率达到80%。普遍建立综合服务大厅,实现“一门式受理、一站式服务”,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社区服务。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经费保障机制,将城乡社区工作经费、人员报酬、服务设施和社区信息化建设等项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积极争取驻区单位和社会各界对社区建设的支持,逐步形成城乡社区建设多元化投入格局。进一步改善城乡社区办公条件,确保每个村居办公经费每年平均不低于10万元。
4、加大社会组织扶持发展力度。深化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重点推动公益慈善类、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较快发展,到“十三五”末,全区登记社会组织力争达到每万人8个以上。设立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资金,建立财政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机制,为社会组织扶持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购买服务机制。编制年度《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事项目录》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将政府部门可由社会组织承担的事务性管理工作、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定向委托等方式转移给评估等级高、服务能力强的社会组织。不断创新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支持机制,重点围绕养老服务、心理慰藉服务、助残服务、儿童青少年服务、救助帮困服务及其他公益服务,支持社会组织策划设计、组织实施与此相关的公益创投项目,培育一批深受群众欢迎的优质公益项目品牌。
5、健全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机制。提升社会组织依法自治能力。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项制度,强化监事会职能,发挥好监事会作用,形成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机制。健全以《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为重点的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加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对社会组织业务开展、工作成效、财务状况、诚信自律等进行第三方评估。到“十三五”末60%以上社会组织获得等级评估。发挥等级评估的导向作用,将社会组织的评估等级作为政府向其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社会组织监管机制。建立政府监管和社会组织自律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完善民政、经信、财政、税务、审计、物价、市场监督管理、公安、司法等部门分工协作的联动工作机制。将社会组织纳入社会诚信管理体系,建立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诚信档案,实施社会组织诚信公示和黑名单等制度。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健全社会组织信息披露机制。完善社会组织公共信息披露平台,及时披露社会组织重要信息,推进社会组织阳光运作、社务公开。完善社会公众投诉举报机制,畅通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社会组织的渠道。
1、救灾减灾指挥中心
县是集老、边、穷为一体的国家贫困县,离省会市近300公里,离市有100公里,国土面积大部分是山地丘陵,全县受着低温、干旱、洪涝、风雹、滑坡等多种自然灾害的威胁,是一个自然灾害多发易发的地方,素有“无灾不过年”之称,由于县财政薄弱,防灾抗灾能力及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每年发生自然灾害,需要上级给予救援抗灾。然而,县救灾应急体系建设未能跟上形势变化,至今全县尚无具备相关规模及功能齐全的防灾抗灾基础设施:既未从组织上成立救灾减灾指挥中心,更无减灾救灾管理用房、各种技术支持系统和救灾车辆、通讯设备等有关工作装备。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提高我县的救灾减灾应急能力,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救灾减灾指挥中心拟建在我县镇新区,建设规划用地15亩,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主要是办公用房、网络设施、通讯设施、交通设施等建设,预计总投资1500万元,已向有关部门上报了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待审批后可动工建设。
2、救灾物资储备库
我县目前的救灾物资存放在县民政局七楼仓库,储备空间十分有限,结构不完整,功能不齐全,保障能力不足,不仅物资储备品种单一,而且不稳定,对救灾物资进行储存、调拨、使用造成极大影响,为此,经县政府同意,拟在县城北高桥楼镇319国道旁建立1个规模为5类的县救灾物资储备库,该储备库离县城12公里,离吉莲高速互通1公里,交通便利,可用面积在35亩以上,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主要是救灾物资库房,附属设施,预计总投资2500万元,已向有关部门上报了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待审批后可动工建设。项目建成后,救灾物资可在1个小时内运抵全县各乡镇、村,并可辐射井冈山、安福、莲花等周边县市,提高了救灾应急保障能力,确保了各种救灾物资的安全储运,为灾区人民提供了安全可靠、优质便捷的救灾服务。
3、应急避难场所
目前我县的中心城区应急避难场所有等,总面积有9.8万平方米,可容纳5万人应急避难,已通电、通路、通自来水。但其他的相关设施如:帐篷、活动简易房,用于紧急处置的医疗救护设施、卫生防疫设施,供水管网、供水车等供水设施,应急厕所,各种避难场所标志、人员疏导和应急避难功能区标志,以及消防、广播等设施未能配备或设置。目前未制定详尽的管理体制,未明确相关涉及部门的工作职责。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减轻灾害影响,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思路:一是县城、乡镇中心应根据人口密度、人口分布等特点设置不同级别的应急避难场所,县城规模应达到容纳5万人以上的避难场所,乡镇应达到0.5万人以上的避难场所。二是增强避难场所功能,既能承担临时指挥中心,也能确实灾民正常的临时生活所需。三是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按照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负责应急避难场所的正常管理和维护,民政部门负责场所设备、物资、功能设置规划布局,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负责应急队伍的建立培训;成立民政、财政、住建、消防、卫生、气象、市政、教育、水务、供电、信息中心等部门组成的县应急避难场所领导小组。
4、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我县创建了石桥镇江背村社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管理机构设置在江背村委会,成立了以村支书为组长的组织机构,配备了慈善超市、应急安置场所,设立了农村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知识栏,成立了志愿者组织,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救助制度、应急工作制度等。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居民防灾减灾意识不强,思想上重视不够;二是缺乏专业人员,且大部分青壮人员外出务工;三是缺少必要的资金投入;四是硬件设施不够。
二、存在困难
1、由于我县是国定贫困县,县级财力有限,对建设救灾减灾指挥中心、救灾物资储备库、应急避难场所等项目不能在资金上给予保障。
2、救灾减灾指挥中心、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建设用地面积较大,用地指标存在一定的难度。
三、建议和请求
1、除民政部门业务上的事外,涉及到政府全局性的工作,建议以政府的名义发文,由政府统一组织实施。
2、我县属国定贫困县,项目建设配套资金难以解决,建议上级全额保障;对每个项目的实施,安排一定比例的工作经费;同时对防灾减灾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3、建议上级加强防灾减灾人才队伍的培养与建设。
4、建议对每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给予一定的创建经费(20万元),帮助县级以下基层建立救灾减灾信息平台、应急装备、网络建设。
一、加大社会救助力度,落实保障政策。一是做好城乡低保扩面工作,依照政策,把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二是继续实施城乡医疗救助,使医疗负担较重的大病户得到救助,完成重度精神病患者集中收治任务;三是完善临时救助,把临时救助作为困难救助的重要补充,以缓解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重点优抚对象、边缘困难群众家庭突发的临时困难。
二、加强民政优抚工作。继续巩固“双拥”成果,一是落实优待抚恤政策;二是认真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三是实施优抚对象危房改造。
三、防灾减灾,提高救灾应急能力。创建一至二个防灾减灾示范村居落实应急救助预案,重点抓好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的防灾减灾。进一步加强灾情报送和统计核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救灾工作程序。
四、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强化基层民主自治。一是进一步做好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强化督办和检查,切实提高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质效。二是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加强农村社区组织监管,提高农村社区组织的运行水平,再创建一个农村社区建设示范村;三是在社区居委会继续扩大社工+义工志愿者队伍,开展形式多样活动。
五、依法规范专项社会事务,增强民政公共服务能力。一是继续深化殡葬改革,加强监管和执法,全镇火化率达100%。二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城区街道门牌认定工作。三是打造一个活动、效果有影响力的协会组织。
一、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
全面做好“4.20”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加快推进“4.20”灾后农房恢复重建工作进度,确保2014年底前全面完成。抓紧实施“4.20”地震灾后重建防灾减灾专项规划项目。
认真开展防灾减灾工作。推动实施“十二五”防灾减灾规划项目。注重防灾减灾工作常态化,争创6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组织开展2-3次应急指挥系统操作演练,提升应急水平。切实加强和规范救灾物资储备和管理,丰富市、县救灾物资储备,提高使用效益。加强灾情信息管理,做好灾害信息员培训。
及时有序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推动建立市、县两级救灾资金按比例分担机制,进一步规范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修订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完善救灾应急工作机制。及时做好受灾群众应急救助、过渡性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农房恢复重建等工作,确保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受灾群众得到初步救助。
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规范低保管理工作。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机构建设,全面开展城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强化社会救助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社会救助备案制度、社会救助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市城市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220元,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110元。推动建立临时生活救助基金。
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继续全面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扩大救助病种和救助范围。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优化医疗救助管理服务流程,推行信息化管理手段。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参保参合率达到100%,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60%。继续做好14周岁以下先心病儿童救助工作。
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开展农村敬老院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建立完善敬老院管理标准体系。维修改造敬老院床位2129张。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在2013年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元,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保持90%,床位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三、社会福利和慈善体系建设
深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督促抓好市第二福利院等项目建设,新建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59个,积极鼓励民间资金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改造和新增各类养老机构床位4270张。加大省、市级养老服务示范社区创建力度,健全长效运行机制。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4.35万名困难家庭的失能老人和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健全以五保供养、互助养老为主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探索试行公建民营、投资换经营等运行模式,解决公办养老机构人员编制不足、资金再投入难、床位利用率不高等问题。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业协作与对口支援机制。
完善社会福利制度。建立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加强孤儿权益维护,实现市、县两级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全覆盖,落实城乡社区(村)儿童福利督导制度。积极争取全国“蓝天计划”二期项目。拓展残疾人社会福利,加强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和管理。切实加强福利彩票发行,全年发行2.5亿元以上。
加强社会慈善体系建设。继续组织实施好轮值会长制度。积极争取中华慈善总会、省慈善总会对的支持。做好中华慈善总会、省慈善总会捐建的灾后重建项目的落实和监督管理。积极推荐项目参加省政府“巴蜀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推动劝募设立慈善专项救助基金。
四、优抚安置双拥工作
全面做好优抚工作。加强优抚资金管理,完善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面推进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服务。加强优抚事业单位建设。全面完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任务。做好伤残和死亡抚恤工作,开展对烈士遗属抚恤优待政策贯彻落实督促检查。
深入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和军休管理。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退役士兵安置率达100%。推动出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扶持就业创业措施办法。完成伤病残退役士兵移交安置任务。做好军休服务管理工作,完成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任务,全面落实安置政策和政治、生活待遇。推行新型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军休文化建设。
扎实做好双拥创建工作。认真做好第十届省级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创建、申报、迎检工作。做好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县城创建启动工作。大力推进双拥文化建设和社会化拥军。
五、基层政权、社区建设和区划地名工作
强力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出台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和创新管理服务实施意见。继续实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7%。指导各地开展农村社区规范化建设。指导各地开展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和指导性目录,开展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
继续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做好第九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后续管理,着力做好新任村(居)干部培训、换届选举等工作。完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机制,落实村(居)监督委员会审议村(居)务公开制度,建立村(居)务公开和村(居)务监督工作档案管理制度。深化农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各地加强村(社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
积极做好区划地名工作。加强行政区划调整组织实施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积极稳妥地做好撤乡设镇等行政区划调整的指导和审核报批工作。强化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完善地名标志设置,健全地名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机制。推荐上报全国地名公共服务示范市(区、县),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准备工作。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完成11条县级界线联检和平安边界创建工作。
六、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做好殡葬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不断深化殡葬改革,力争全市火化率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加大惠民殡葬力度,扩大城乡困难群众基本丧葬费免除范围,开展青神县、丹棱县全民惠民殡葬试点。推进殡葬服务单位信息化、标准化、人文化建设。实施殡葬遂心工程,规范殡葬服务行为。加强公墓规范化管理,积极推进公益性墓地建设,有效整治超标准大墓修建、散埋乱葬等违规行为。开展好2014年殡葬改革宣传年活动,加强殡葬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
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继续开展全国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和“省救助管理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全面提升救助管理工作软硬件设施水平。在全市推广仁寿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以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为重点的救助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四级救助服务网络”,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逐步实现救助网络全覆盖。加强救助管理机构能力建设。
提升婚姻收养工作水平。加强婚姻登记服务场所软硬件建设,积极争创国家级婚姻登记机关。创新开展结婚颁证仪式,加强婚姻调解,促进和谐婚姻家庭建设。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抓好涉外送养工作,收养登记合格率达100%。
七、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正确引导社会组织发展,健全完善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的相关制度。取消全市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推动制定我市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方案和配套政策,建立健全脱钩工作机制。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
加强社会组织工作监管。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体系。做好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分期分类对全市社会组织进行评估。强化社会组织自律诚信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不断丰富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手段。积极做好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的申报工作。
八、老龄工作
继续组织实施《市“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进一步贯彻落实新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落实全市高龄补贴自然增长制度及各项优待政策,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抓好第四轮敬老模范县(区)、敬老模范乡镇创建工作。加强老年组织建设和管理,进一步规范乡、镇、村、社区老年人协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敬老月尊老、敬老、助老宣传教育活动。
九、维稳工作
严格落实民政维稳“一岗双责”职责,开展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主动约访和包案下访工作。着力加强民政问题源头治理,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解决民政突出问题。加强民政队伍建设,充实和加强基层工作力量。扎实做好涉军维稳工作,实现“零进京、零聚集、零到省、不出事”目标。
十、综合能力建设
加强民政法制化、信息化建设。加强民政依法行政工作,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规范行政执法和审批,配合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统筹推进民政信息平台建设和市、区县民政门户网站建设,做好信息公开,提升民政工作管理和服务效能。
夯实民政基层基础。2014年为民政基层基础提高年,强力推进全市民政规划的有效实施,不断完善民政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抓好阵地建设,确保乡镇民政办和服务窗口办公设施设备齐全。加强民政事业单位的建设管理。强化基层民政干部队伍建设,落实与工作相适应的专职民政干部,保持民政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探索建立一村(居)一名民政助理员制度。加强民政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修订完善《民政工作规范》和机关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民政工作实现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运作。完成《民政志》的编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