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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精品(七篇)

时间:2022-05-31 04: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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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

篇(1)

为明确全年工作目标,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突出安全监管工作重点,遏制和减少意外事故发生,保障生产安全。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街道不同的行业和特点,特制定2013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和省、市、区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为工作任务,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为最终目的。认真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安全督查力度,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生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面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发生,努力保持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三、工作计划

1、元旦前组织一次全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

2、春节前组织一次全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

3、五一节前组织一次全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

4、安全生产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5、国庆节前组织一次全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

6、夏季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根据行业特点)。

7、冬季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根据行业特点)。

8、内船办全权负责造船企业的安全检查和日巡查。

9、安全办负责全街道安全督查。

每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分为九个组,办事处党政负责人为组长,每组配备4-5人。

四、工作重点

1、重点对规模企业、危化品、建筑、造(拆)船、烟花爆竹、冶金、食品行业等进行检查;

2、对上级布置的重点安全生产工作、群众举报反映的重点行业和企业进行检查。

篇(2)

一、指导思想

2016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要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积极开展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强化安全管控,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督查检查制度,改进督查检查方式,加强督查检查力度,提高督查检查成效,维护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计划,切实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以道路客货运输、道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城市公交、出租、客货站场、渡口、港口码头、航道航标、公路安保、交通在建工程等重点单位、部位、人员密集场所及重点时节安全督查检查为主要内容,突出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全面有序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

三、督查检查内容

(一)春运安全监管。春运及春节期间(元月至3月),由局领导或局属各行业管理部门负责人带队,局机关相关科室和局属行业管理部门参与,重点督查检查客运企业(场站)、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城市公交、出租、渡口码头等经营场所和部位春运组织保障、安全制度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以及行业管理部门春运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管落实等情况。

(二)“两会”期间及菜花节、清明节安全监管(3月至4月)。针对“两会”、菜花节、清明节期间重要安保任务和返乡人流高峰特点,局属各行业管理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重点督查检查道路客运车辆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超速、超载、超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交通道路安全畅通、返乡人员平安往返。同时,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重点查处违法渡运、小农船非法载客等行为。

(三)“五一”节安全监管(5月)。“五一”节前及期间群众出行和旅游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局属各行业管理部门要与公安部门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强化交通运输领域的安全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员、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农用车船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各类交通工具技术性能和状态的检查力度,杜绝乘客非法携带危爆物品乘车,确保“五一”期间各类集散地安全。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检查(6月)。各单位、各部门要有计划地开展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宣讲、咨询、警示教育、应急演练、安全文化建设等活动,运输管理部门要重点督查检查营运大客车司机“五不两确保”安全宣誓、佩戴岗位安全卡等活动情况,其它行业管理部门、机构要重点督查检查各自领域的“打非治违”、“安康杯”竞赛、“青年岗在行动”、“道路交通安全年”等活动开展情况,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声有色。

(五)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6月至8月)。市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发“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方案,局属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文件精神和各自职责,结合防汛防台工作部署,切实开展本领域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行动,做好夏季高温危化品运输安全重点防范。同时局成立督查小组,局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局机关有关科室工作人员参与,采取现场检查、座谈走访、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夏季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六)“中秋”、“国庆”节等重要时节安全监管(8月至10月)。运管处要主动联合公安部门切实加强长途客运班车的摸底排查和源头安检工作,督促长途客运企业严格实行“点对点”运输,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督促客运企业新学期开学前联合公安、教育等部门加强路况勘查,保障兼顾学生接送车辆行驶安全。局属各行业管理部门要针对“中秋”、“国庆”节客流、人流、车流高峰时期,在节前开展本领域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保持信息畅通,督查检查或值班中发现问题要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和上报,确保“两节”期间交通运输行业平安有序。

(七)冬季安全生产监管(11月至2017年元月)。局属行业管理部门要与公安、邮政等部门通力合作,全面排查治理危爆安全隐患,加强危爆物品运输、存储、使用等各环节安全检查和管理,严防发生重大涉爆涉危事故;要加强元旦前后安全督查检查力度,根据冬季特点重点检查公路客运、城市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船、渡口渡运、农杂船、水体污染、港口码头、危险货物仓储、装卸、输送管道、航道养护、航标设施、工程建设等督查检查,确保道路、水域、工地等平安。

(八)日常安全检查。

1、安全例会督查。由市局牵头,安监科具体组织各相关科室、各单位分管安全领导和安全负责人,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学习相关文件资料,总结交流月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开展警示教育和安全培训,督查检查各单位、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指导、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2、专项整治检查。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局属行业管理部门有计划开展公路水路各项安全专项整治以及交通建设工程领域等安全专项督查检查工作,不定期进行“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不断强化监管责任,边查边改,多措并举,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3、“平安交通”示范创建检查。根据省、市要求,局属行业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平安交通”示范创建工作任务,经常性开展各自领域的示范创建活动督查检查和指导工作,努力解决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构建我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检查责任。要把每月开展一次的企业自查、行业检查和局领导分组督查与制定的全年督查检查计划紧密结合起来。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安全生产现场监督检查职权,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责任,根据各自实际分别制定年度安全督查检查计划,建立“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做到职责清晰,责任明确,检查有序,成效明显。

(二)严格遵守检查纪律。各级安全监管人员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严格依法开展安全督查检查工作,并自觉接受检查对象监督,杜绝循私枉法、失职渎职行为,确保安全督查检查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合法、高效。

篇(3)

各镇(区)安监站、各科室、监察大队要高度重视执法检查工作,充分认识到执法检查对促进各项安全监管工作落实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对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明确执法检查的主办和协办人员,精心组织开展好各项执法检查。参与执法的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安全管监总局《暂行规定》的具体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暂行规定》第八条提出的19项内容认真实施检查,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确保年度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

落实计划,务求实效

各镇(区)要根据委托执法工作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检查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前,应当明确检查的项目、内容、方法和标准,准备必要的检查测试工具、仪器及法律文书等执法检查准备工作,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涉及专业性内容的,也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现场检查,并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要统筹兼顾,上下沟通,优先安排每月到期必须进行复查的生产经营单位,确需对计划作重大调整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和备案。要把握重要时间节点,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时段的执法检查,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规范执法,提高水平

各镇(区)、各科室、监察大队,遵循法定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文书填制,认真做到适用法律条款和技术标准准确,裁量适用得当。建立并完善2013年监管执法档案资料,在开展执法检查前要制定检查方案,检查中要规范执法行为,检查结束后要将文书及时整理归档备查,并及时把执法检查记录录入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暨重大危险源预警信息系统和市“三合一”信息平台系统。逐步建立执法检查“一案一档”工作机制,做到客观、全面、真实,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效能和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水平。各镇(区)要在2013年7月10日和2013年12月20日前分别将半年和全年执法工作总结上报市安监局法规科。

篇(4)

一、抓好宣传教育。

在“春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之前,月日我们专门召开了一次动员会,组织全体工会劳动保护检查员参加了会议,会上对“春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我们还按照电业工会“春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制定并下发了我局《关于认真做好××年“春查”期间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春查期间组织工会干部和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认真学习了××总经理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题为“安全生产是企业改革发展的命脉”的讲话精神和新安规,要求广大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认真学习领会其精神,不断增强工作责任心和自觉性,逐步提高开展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组织基层职工利用安全活动日认真学习了各类事故通报、安全简报、《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程规定》、《安全生产法》等文件和制度。举办了“两票”学习班、交通安全培训班,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

⒉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主阵地作用,继续以“十个一”活动为载体,在职工中广泛普及劳动安全卫生知识。

组织全体职工深入开展安全“十个一”活动。在活动中,各工会小组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认真组织职工学习了劳动安全卫生的基本知识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同时我们还组织了安全生产签名、安全猜谜、周五事故反思、安全事故分析等活动,通过活动使劳动保护意识深入职工群众的内心,提高了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使他们自觉做到遵章守纪,抵制违章操作,杜绝违章作业,营造出“时时想安全,处处抓安全,事事重安全,人人保安全”的氛围。同时,各工会小组还发挥工会组织优势,广泛征求职工对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工会积极向行政反映职工意愿和要求,真正为职工多办实事。

⒊加强班组安全建设,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

班组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为此我们把开展“三无”(无违章职工、无违章班组、无违章企业)活动作为推进班组安全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切入点,以推进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作业行为规范化为目标,使安全生产从重视事后监督向重视过程和事前监督转变,实现安全生产关口前移,最大限度地减少违章行为,杜绝因违章造成人身死亡、重伤和其他人为责任事故的发生。为此在春查内查期间我局工会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我局管辖供电范围内所属的个基层农电所、站进行了自查工作。查评组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查阅了班组日志、安全记录、工作票、检修试验报告、专业报表和总结、生产计划文件、现场规程制度、技术图纸、运行检修记录等技术资料,并对现场设备系统进行了专业技术检查。通过自查发现了班组在生产设备、安全管理及劳动安全和作业环境方面存在着一些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和隐患。为了从根本上消除这些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三定”为基础(即:定人、定责、定期)以考核为动力的严密细致的整改方案,进一步加快整改速度,同时要求各工会小组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检查员的作用,发动、组织班组全体成员参与班组安全管理,调动班组每个成员的积极性,加强班组安全检查,形成了职工自主管理,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版权所有

⒋群众性“反违章、查隐患、堵漏洞、排险情”安全活动取得实效

在开展“春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中,我局工会积极发动和组织职工开展广泛的群众性“反违章、查隐患、堵漏洞、排险情”安全活动,组织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深入一线,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全面系统的排查和整理,并继续把安全工器具和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作为重中之重,在此期间,共试验安全工器具付(双),其中拉闸杆付,验电笔支,接地棒付,绝缘手套付,绝缘靴双。带电工器具组,拉闸杆根,更换不合格安全帽顶、安全带付、脚扣付,淘汰了不合格有安全事故隐患的工器具,对不符合要求和不按规定配发的,及时督促行政进行了更换和补充,切实保障了职工的作业安全。月日——日,局工会组织和抽调人员,对各基层小组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

⒌加强领导,建立制度,大力推广和应用“一法三卡”工作法。

利用“春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我局工会通过局域网、工作例会等加大对“一法三卡”工作法的宣传,同时结合我局实际,认真研究,着手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并逐步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下一步,我们将抓好工作计划的贯彻落实,要面向广大工会小组长和基层劳动保护检查员举办专门的培训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职工对推广“一法三卡”工作法的认识、了解和重视程度,确保“一法三卡”的有效推广应用。

篇(5)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查安全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理,及时预防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2015年,我站将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有序实施,对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三大高危行业和有色、冶金、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八行业及职业健康监管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100%,查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遏制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推动我镇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计划执法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全面检查。一般情况下,对不同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内容应具有针对性,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检查行为,确保工作质量:

(一)实行“谁检查、谁负责”,检查人员对监管执法检查情况负责;

(二)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人员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并将检查内容告知被检查单位;

(三)检查人员应明确检查路线或检查场所,现场检查计划,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检查人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查;

(五)检查人员对涉及被检查单位商业秘密的信息应予以保密;

(六)视检查情况,根据有关规定采取警告、责令改正、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形式,促

进和保证企业生产安全。1、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反馈”:一听企业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二看企业内部安全检查制度、基础资料、台帐;三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四反馈检查结论意见。根据需要可聘请相关行业专家参加检查。

__镇安监站在编在岗人数为2人,根据《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规定,我站从事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数量确定为:2人×90%=1.8人。

1、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

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全年天数-全年法定假日)×执法人员数量=(365-115)×1.8人=450天。

2、其他执法工作日的确定(36天)

其他执法工作日=实施行政许可工作日+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日+举报查处工作日+参与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省市局组织的执法行动工作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督促整改治理工作日+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工作日+开展机动执法、专项整治、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日+__镇和上级安全部门安全生产的工作任务日=20×1.8人=36天

3、非执法工作日的测算与确定:共272天

学习培训(20×1.8人)=36天

考核工作日(7×1.8人)=12.6天

各类会议(25×1.8人)=45天

年补休、病事婚丧假(19×1.8人)=34.2天

党群活动(20×1.8人)=36天

应急救援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其他(60×1.8人)=108天

36+12.6+45+34.2+36+108=271.8天=272天

4、执法工作日确定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450-36-272=142日,按照每天检查2家、两人一起开展执法,全年执法检查工作日为:142天。全年执法检查企业142天×2家=284家企业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19家(含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2家、礼花弹1家、黑火药2家、无硫发射药1家、引火线1家、批发经营单位1家、烟花仓储1家)、危险化学品2家、非煤矿山1家、综合行业企业12家。

全年计划执法检查142家(次)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

1、全年每家企业平均检查次数:284/34=8.35 =8次

2、重点监管三大高危行业企业22家,按每企业每月安排一次执法检查次数:22×12=264次

22家重点监管三大高危行业企业名单

3、12家综合行业企业全年执法检查次数:284-264=20次

12家综合行业企业名单

篇(6)

一、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防汛和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和省、市、区主要领导指示,认真吸取新泰煤矿溃水、邹平魏桥创业集团铝母铸造分厂铝水外溢等事故的教训,在全区集中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通过排查隐患,堵塞漏洞,杜绝重特大灾害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

二、检查的方式方法

本次大检查采取与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攻坚活动相结合、与推动“双基”工作落实相结合、与推行安全标准化活动相结合、与宣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企业自查、部门行业检查和政府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

1、贯彻落实省、市两级防汛和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和全区防汛会议情况;

2、安全机构建立情况,安全人员和装备配备情况,安全培训、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3、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攻坚活动和安全标准化活动开展情况;

4、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装备配备、应急物资储备及应急预案演练情况;

5、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6、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情况;

7、汛期灾害损失情况。

四、检查组组成

为保证大检查活动取得预期效果,区安委会将组成10个检查组(具体分组情况见附表),开展各重点领域大检查,请各牵头单位认真负责,突出重点,深入组织排查,及早发现隐患,将各类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检查时间

自2012年8月24日开始至10月21日。

六、有关要求

1、周密制定检查方案。各专项监管部门、各街道(社区委)和区直管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10个检查组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大检查工作计划,拿出具体措施,确保大检查工作全面落实,并将大检查计划(电子版)于8月28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篇(7)

一、安全制度和责任的落实情况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经信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战线单位安全生产排查总体工作部署,跟踪了解电气线路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落实消防责任和隐患整改情况

9月26日、10月24日我局联合安监局、消防大队、食药监局、电力行政执法大队两次深入企业生产现场,对企业生产作业的机械设备、消防设施、电气线路、配电间进行认真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所有关键岗位人员一律持证上岗,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张挂上墙,落实班组安全责任人,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杜绝一切与政策法规背道而驰的行为,严厉打击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无证上岗、违章操作、设备超载运转、电气线路老化、工伤保险不到位等一切损害员工利益的不良做法。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照活动要求,近期将开展了安全生产的下一步工作,检查企业是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三、检查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部分企业未落实相关的安全生产专职机构和人员,电工的持证情况不明确,有的缺少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二)部分生产经营单位电气线路存在一定的隐患,一是大继成的未用刀闸开关刀闸盖拆除,线路拆除部分只拆出线,未拆进线;二是万元水泥厂厂内高压设备、架空线路无遮拦、无标识牌,老设备、线路未拆除,使用中的部分线路未按标准安装;三是锦帛钰厂房内部分低压线路没有穿管,有些线路上悬挂易燃棉花粉尘,配电房配电屏上的刀闸开关上没有悬挂标识牌。四是志凌服饰的厂房内存在线路私自改造,低压线没有穿管。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