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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检查工作方案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7、8、9三个月,是我镇主汛期,高温、暴雨、雷电、洪水等自然灾害极易引发各类安全事故。各单位、部门、企业要认真分析本区域、本行业、本单位汛期安全生产形势和事故特点,制定安全大检查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集中精力,全力排查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从7月开始到9月底,各单位、部门、企业围绕确保汛期安全,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按照不放过每一个水库和湖泊,不放过每一条河流和城市防汛通道,不放过每一个桥梁、涵洞和船舶,不放过每一个企业和岗位,不放过每一台生产设备和建设工程,不放过每一处人员密集场所的六不放过要求,深入开展拉网式检查,把排查治理隐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7月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二阶段为8月份,镇政府进行督导验收;第三阶段为9月份,各单位、部门、企业开展大检查回头看活动,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抓好隐患整改工作,彻底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三、毫不放松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一)危险化学品。督促企业安装完备的温度压力检测和自动报警、自动控制、紧急切断等安全装置,严格执行化工企业41条禁令和安全试车10个严禁,确保化工企业安全生产。
(二)烟花爆竹。加大对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要加强对经营业户的监督检查,确保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稳定。
(三)道路交通安全。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深入扎实开展迎省运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强化对路面、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组织开展高频率的专项检查和联合执法,严查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违章行为。要强化运输企业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严禁以包代管。
(四)学生暑期安全。教办、各学校、各位学生家长要积极配合,教育学生做好暑期安全防范工作,帮助孩子科学安排暑假、注意游泳安全、注意预防疾病和饮食安全、教育孩子注意用电、用气、防火等安全、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教育孩子抵制不良信息危害。
(五)建筑施工。加大源头管理力度,把各类工程全部纳入全过程管理。突出现场管理。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如:模板支撑、脚手架、起重机械、深基坑、外墙施工等加大监管力度,及时消除隐患。高温、大雨、大风天气一律停止室外作业,严防坍塌、坠落等事故发生。
(六)消防安全。要进一步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物资集中场所、九小场所等重点部位的检查,落实好消防设施和通道。
各单位、部门,各企业要进一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实施方案。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本领域、本行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将大检查活动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名责任人员。
汛期安全检查工作方案二:为认真贯彻防汛和安全生产要求,结合我镇当前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特制定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防汛和安全生产要求,集中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通过排查隐患,堵塞漏洞,杜绝重特大灾害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内容
1、安全机构建立情况,安全人员和装备配备情况,安全培训、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2、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攻坚活动和安全标准化活动开展情况;
3、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装备配备、应急物资储备及应急预案演练情况;
4、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情况;
6、汛期灾害损失情况。
三、检查组组成
为保证大检查活动取得预期效果,镇政府将组成检查组,开展各重点领域大检查,请各单位认真负责,突出重点,深入组织排查,及早发现隐患,将各类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检查时间
自20**年7月开始至9月20日。
五、有关要求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各级领导的重要批示,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牢牢把握重点工作环节。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民族领域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增强活动场所管理人员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乡镇的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恶性事故发生,确保我县民族领域安全稳定。
二、时间要求
从现在起至9月底。
三、检查范围
全县依法登记的活动场所,包括镇碧、镇麟瑞寺、镇寺、镇观音禅院、镇太平寺、镇来佛寺六个佛教活动场所和沟基督教聚会点、乡基督教聚会点、乡基督教聚会点三个基督教活动场所;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在建工程,包括2013年跨年度项目尚未实施完成的建设工程和即将下达的2013年度项目建设工程。
四、检查内容
(一)检查活动场所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信教群众生命作为重要的职责,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
(二)检查活动场所是否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逃生知识的教育培训。
(三)检查活动场所是否认真开展防火、防汛、建筑物及建筑施工安全、食品安全、地质灾害以及节日期间防挤压、防垮塌、防踩塌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
(四)检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在建工程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安全隐患是否排查整改落实。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县民宗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牵头,股为责任股室,股股红为具体责任人,负责统筹安排部署和具体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在全面督促检查的基础上,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对活动场所和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切实做到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同时,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有关乡镇政府,共同监管、共同落实。
(二)加强宣传发动。采取会议、标语等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督促活动场所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在建工程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在当前宏观经济通胀预期增强,特别是粮油食品类价格在高位运行情况下,准确掌握省内粮食库存情况,是落实中央和省控制物价总水平政策要求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服务于政府宏观调控、稳定社会粮情预期,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二、检查范围
包括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中央临时储备和临时储存进口粮、国家临时储存粮)、地方储备粮(含地方临时储备粮和地方临时储存粮),以及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
三、检查内容和方法
(一)检查内容
1、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的数量、品种、性质情况,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对应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的情况,与银行收购贷款挂钩情况,以及相关账务处理情况。
2、库存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情况。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品质宜存率和各类粮食的卫生安全指标。
3、储备粮轮换情况。重点检查2012年度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下达和轮换任务执行情况。
4、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保管费、轮换费以及最低收购价粮收购费、保管费的拨付使用情况。
5、粮食仓储管理情况。一是中央储备粮代储政策执行情况,包括代储企业和仓房是否具有代储资格,资格企业的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等。二是政策性粮食专仓储存、专账记载情况。三是库存粮食储存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有无严重虫粮、高水分粮、霉变粮、发热粮等储粮安全隐患。四是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二)检查方法
本次粮食库存检查的具体方法按照《粮食库存检查暂行办法》和《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发改办经贸〔2009〕117号)执行。
四、检查时点和进度安排
以2011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按在地原则,检查工作分为检查准备、企业自查、复查和整改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3月20日前,各储备库制定库存检查方案,做好自查准备,提前准备工作底稿和账务、财务等相关汇总报表,整理粮食实物形态,备齐秤重、计量和质量扦样等检查工具,落实开展检查前的各项事宜。
(二)自查阶段。4月1日前,县粮食局指导辖区内的承储企业做好全面的自查工作。通过自查,要认真梳理发现的各种问题,并进行切实整改,做好检查数据的相关整理工作。
(三)复查阶段。4月15日前,市粮食局将采取随机选点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进行抽查。省粮食局将按照10~15%的复查比例,将纳入库存检查范围的政策性粮食储存量大、拍卖出库量大,以及各方面反映问题较多的库点作为复点。
同时要做好国家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的部分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和突击检查的准备工作。
(四)整改阶段。在粮食库存检查的各个阶段,都要立足于边检查边整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要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按期书面反馈整改结果。对由于体制机制原因造成企业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作为检查结果的重要内容,逐级汇总上报。
五、相关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克服麻痹思想,采取有力措施,要本着勤俭节约、提高效率的原则,落实好粮食库存检查的经费,不得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各县区粮食局要制定具体的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必要的业务培训,确保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检查结果真实、准确。
(二)落实库存检查工作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自查工作报告和相关报表要由企业法人代表、县粮食局负责人和相关检查人员签字,各环节检查记录必须完整、准确,并妥善保存。对故意掩盖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妨碍检查工作,或者检查工作走过场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确保检查工作客观、公正,检查结果真实、准确。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的监督,增加检查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检查对象
1、年度实施的退耕还林(荒山造林不列入本次检查范围);
2、纳入生态补偿的公益林,包括年纳入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的国家公益林、年纳入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国家重点公益林,以及年和年纳入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省级生态公益林。
二、检查内容
退耕地还林的内容包括造林面积、造林成活率(保存率)、林种、林木生长情况、林权证的发放、今冬明春的补植、管护合同、管护质量和钱粮兑现情况,要求对所有小班地块进行全查,抽查项目资金流向情况。
公益林检查的内容包括面积落实、确权发证、管护合同和质量、档案建设及资金拨付情况,要求对每个小班进行外业全查,资金拨付进行抽查。
三、检查依据
国务院《退耕还林条例》、国家林业局林策发号、林资发号、《省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检查验收办法》、《省重点公益林区划鉴定技术规定》、林字号和号、财农号、以及各实施单位的设计和自查材料。
四、组织领导
成立县退耕还林和公益林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营林股,负责日常工作。
五、时间安排
1、人员培训:年12月28日组织各乡镇技术人员和局机关技术人员进行财务、业务培训。
2、准备工作:年12月15日~年元月5日,充分做好检查和迎检的准备工作。包括档案的整理和完善、外业卡片的印制、县级技术人员的培训、落实交通及食宿等事宜。
3、外业检查:年元月5日~元月20日,与乐平县的技术人员交叉检查退耕还林和公益林。
4、内业汇总:年2月底以前完成检查成果材料,送交省林业厅。
六、质量保证
1、外业检查技术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检查细则,严格按技术规程检查。
2、各检查组每三天要定期按时向市(县)检查办公室汇报进度及相关情况,以便统一调配。
3、每个检查组的外业卡片应及时整理输机,以免混乱。
七、成果材料
各检查组必须提交签名的检查卡片、检查报告、退耕还林和公益林小班数据库,1:1万标准图幅(蓝图)退耕还林和公益林小班图。
八、几点要求
1、本次检查要求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将实行质量终身追究,凡检查中出现弄虚作假等重大质量问题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外业签名卡片将交省林业厅保管。
(一)专项检查范围:各类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镇内各企业),重点是辖区内非煤矿山,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餐饮和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劳动用工较多的各部门。
(二)专项检查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集体合同签订情况;劳动规章制度订立及执行情况;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职工工资情况、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遵守工时规定及带薪年休假规定情况;劳务派遣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对劳务派遣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的检查,还包括检查其注册资本、劳务派遣协议是否规范、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有无自设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等情况。
二、专项检查方法和步骤
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7月5日至7月14日)。各部门要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修订)、《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等法律法规,宣讲依法规范用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意义,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自觉意识,提高广大劳动者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在此阶段,督促用人单位对劳动用工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对自身劳动用工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认真开展自查,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
(二)执法检查阶段(2014年7月15日至8月4日)。人保中心、派出所、总工会、群工办、安办、安监站要组成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特别是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用人单位要逐户进行检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修订)和《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要及时报有权处理机构。
(三)分析总结阶段(2014年8月5日至8月10日)。各职能部门对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深入分析研究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对策及相关政策建议,建立完善长效治理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人保中心、总工会、派出所、群工办、安办、安监站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保中心,由人保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片区党总支书记及同志为工作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二)全面检查,依法处理处罚。各部门要抽调骨干,充实一线检查人员,集中力量全面开展执法检查。通过检查,摸清本地企业用工情况,特别是劳务派遣单位用工情况;对用人单位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不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报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决定;各行业主管部门应认真对下属单位遵守劳动用工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省水务厅《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水务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在全县水务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安全度汛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检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进一步落实水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切实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强化水务系统安全生产意识,提高水务安全生产及监督管理水平,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和有效防范、遏制各类水务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安全。
二、检查范围
以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及运行、城乡供排水项目的建设及运营、农村水电站工程的建设与运行、大中型灌区及江海堤防项目的建设、水文测验、河道采砂为重点,检查防汛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安全度汛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以及水利旅游、后勤服务和综合经营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落实情况,检查各地打击水务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开展情况。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检查防汛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检查在建项目的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二)水务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各类水务工程的建设及运行、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城镇供水和农村集中供水建设与运行、农村小水电站工程的建设与运行、水文测验、水利旅游、河道采砂等现场的安全生产措施到位情况。
一是水务工程项目建设的安全排查。检查在建项目施工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作业环境、安全施工措施情况,检查在建工程防汛安全责任制、度汛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落实情况;检查有关人员到位情况和施工的关键环节,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的检查,排查师傅隐患,整治非法违规施工和违章作业。
1.检查方案、人员资质和到位情况。
检查施工单位设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临时用电方案。检查施工单位“三类人员”是否持有经水行政部门颁发的按去那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具备从事作业的资格;检查监理监理单位施工监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工程是否存在着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不到位情况。
2.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措施
(1)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在施工现场关键部位设置安全的防护措施和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检查施工围堰的高度和稳定性是否达到安全施工的要求,检查水位是否具备安全施工的条件;检查临时用电设施配电箱、配电线路、现场照明、漏电保护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检查施工临时工棚是否配备了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重点检查深基坑开挖、高空作业低下洞室、高边坡、施工工程现场入口处、孔洞口、竖井、桥梁口、隧道口、施工起重机械、塔带机、模板、脚手架、施工用电和油库、炸药库、仓库等的安全防范措施和作业过程中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素排查、防范和治理等。
(2)检查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情况,杜绝施工作业人员不戴安全帽、光膀子和穿拖鞋进行施工作业,高空作业的人员还必须佩戴安全带和穿软胶底鞋作业。
(3)检查施工质量。检查是否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包括是否存在擅自修改设计和主要建筑材料质量、砂浆标号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偷工减料现象,有隐蔽工程的要检查工程的质量记录。
二是水利工程运行的安全检查。对水库、水闸、堤防和灌区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1.水库、水闸工程。检查水库工程的日常管理情况,特别是要重点检查病险水库、小型水库的管理情况,检查水库大坝的前后护坡的损坏情况、大坝的渗漏情况、涵管情况,检查水库和水闸泄洪建筑物、闸门情况以及启闭设备的运行维护情况。小型水库要检查是否有日常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汛前,水库工程要检查防汛责任制、防汛物料储备、防汛调度运用方案、防汛通讯、抢险队伍、防洪应急预案和事故救援演练等情况。
2.堤防和灌区工程。
堤防主要检查基础是否被供水冲刷掏空、堤身受损危及堤防安全的情况;灌区工程主要检查主干渠的高挖方段、高填方段是否出现滑坡和坍塌现象,检查渡槽是否出现倒塌和漏水现象,检查随同的运行情况。
三是农村小水电站及配套电网的运行情况。检查小水电的安全运行和安全度汛措施;检查电站大坝和机电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情况;检查小水电站安全管理和“两票三制”(即工作票、操作票,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与轮换制)是否落实,特别要检查发电值班人员是否穿绝缘鞋、持证上岗作业。
四是水文测验的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水文的水上和高空测流作业的安全措施,检查测船的定期检查、维护和消防救生设备、堵漏器材配备等;检查测流缆道和塔架等设施的安全。
五是供水安全。主要检查供水企业的供水水源地安全、供水水质安全和化学物品的管理情况,了解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及使用、进出厂生物检测和监测情况,特别是化学危险品的管理是否实行专人专库管理、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严格按照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防供水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是河道采砂安全管理。检查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制定河道采砂规划、划定禁采区和可采区,完善河道采砂管理制度,检查河道采砂日常巡查管理情况,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河道采砂行为,查处河道采砂纠纷。
七是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防范检查。对办公场所、仓库和宿舍等公共场所重点检查火灾、爆炸物和用电安全;水利旅游项目要对旅游车辆、船只管理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并检查完善旅游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设施和游人疏导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检查方式和工作要求
按照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以及安全生产的“一岗双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单位对辖区内组织开展水务安全生产检查并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同时要认真填写《关于开展全县汛前水务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和《黎族自治县水务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附表。县水务局将组织采取抽查的方式,通过听取各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汇报、查看有关表格和资料、现场查看和现场咨询的方式对水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发出整改通知表,对较严重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给予通报,并将情况汇报省水务厅安监处。
五、检查时间安排
2014年6月16日—6月22日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集中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渔业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切实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制度健全到位。通过集中开展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排除隐患、堵塞漏洞,努力解决长期影响和制约渔业安全发展的顽症痼疾,健全渔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为全区现代渔业的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检点
㈠贯彻落实省海洋与渔业局、市农业委员会、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各地、各单位是否把渔业安全生产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管辖水域、渔船的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落实。
㈡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渔民生命作为最重要的职责,渔业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渔业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是否落到实处。
㈢渔业“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情况。
1、打击违法违规渔船情况,包括涉渔“三无”船舶、假冒、套牌或涂改船名号、船籍港标识渔船的打击情况;非法建造渔船、渔船非法从事载客载货等非渔活动、渔船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航行作业、使用电、毒、炸鱼等方式违法从事捕捞活动、违反禁渔期规定,非法从事渔业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
2、整顿渔港管理和渔船出江出海秩序情况。包括渔船进出港签证和渔船编组出江出海生产等情况。
3、渔船的证书持有和职务船员配备情况。
4、渔船标识、通信、安全救助信息系统船载终端、救生、消防、信号等渔船安全设施配备与运行情况。
5、老旧渔船和重点渔船监管情况。
㈣渔业安全事故处理情况。
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进行完善。
三、检查方式和工作责任
工作汇报与台账检查相结合,水上检查与港口检查相结合,各地各单位自查与区督查相结合。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守土有责”的原则,协同镇安全办对本地区渔业企业、渔船和渔港进行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承担第一责任,负责辖区的渔业安全大检查、隐患整改。
四、时间安排
㈠检查督促阶段(即日起至9月20日)
7月15日前,各地、各单位根据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内容组织自查。
7月25日前,区农委对各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8月20日前,区农委对各地渔船检验、渔船登记、工作质量和渔船修造质量进行专项督查。
9月20日前,区农委对各地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对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
㈡总结提升阶段(9月21日—9月30日)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大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推动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五、领导小组
为推进全区集中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我委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区农业委员会主任王玉才同志任组长,区农干校校长戴晓东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镇(区)农技服务中心、渔业社分管渔业工作负责人、区渔政监督大队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渔政监督大队,周春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工作要求
㈠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各地、各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方案、细化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到层层发动、层层部署、层层落实,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大检查期间,各地、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带队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促指导,督导情况请及时报区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㈡加大检查力度,务求取得实效。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督办。各地要抽调精兵强将,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督查,综合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反复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真正查清渔业安全生产真实状况,真正找准制约渔业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真正排除各类事故隐患,努力提高大检查的工作实效。
㈢严格工作责任,狠抓安全执法。严格执行检查工作责任制,做到谁检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以铁的手腕抓治理,铁的纪律抓执法,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