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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贸易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2-09-19 04:01:39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农产品贸易论文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农产品贸易论文

篇(1)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伴随着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日本农业的比较利益下降,务农者减少,农业出现了萎缩,国内农产品自给率逐年降低,农产品供给出现了不足的局面。日本政府为解决国内农产品供给不足的问题,从80年代后期开始,放宽了对外国农产品的进口的限制。在此背景下,日本商社为满足国内市场的需要,采取积极的措施,增加对国外资金、技术的投入,用以开发、生产、进口适合国内消费者需求的农产品。日本把这一农产品贸易形式,称之为农产品的“开发输入”。

中国的农产品供给状况与日本大不相同,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农产品供给出现了相对剩余。中国政府为了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利用问题,进一步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提出了扩大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出口的农业发展战略。中国的这一农业发展战略恰恰迎合了日本的农产品“开发输入”,并且,中国农业生产成本低的优势,有力地吸引了日本商社从中国开发进口农产品。从90年代初开始,日本从中国进口的农产品逐年增加,日本的贸易统计资料显示,1990年总金额是28.8亿美元,2000年增加到73.9亿美元,10年间增加了2.6倍。特别是生鲜蔬菜进口增长十分迅速,由1992年的2.9万吨增加到2000年的36.3万吨,8年间增加了12.5倍。与此同时,日本对中国的农产品出口也在增加,特别是种子出口,从1997年的58吨增加到2000年的207吨,3年间增加了3倍多。日本在中国的农产品“开发输入”,不仅促进了中日农产品贸易量的快速增加,而且,对中国的农业发展也产生了积极地影响。我们过去的研究证明,日本在中国的蔬菜“开发输入”,对中国的农业技术进步、生产效益的提高以及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中日农产品贸易开发与农业资源配置效益

众所周知,传统的农产品贸易形式是出口国将农产品出售给进口国,贸易双方是单纯的商品交换关系,并不涉及生产领域里的合作。而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的日本从中国的农产品(主要是蔬菜)开发进口,则是双方为了贸易展开了生产领域里的合作,形成了贸易与开发生产一体化的贸易新形式。这种贸易形式主要有3个基本特征:日方商社以订单形式向中方企业订购产品,日方提供生产订购产品的生产资料及生产技术;整个生产过程按照日方的技术指导进行,产品质量标准必须完全符合日方要求;所生产的合格产品全部由日方商社进口到日本。

日本在中国开发进口的农产品主要有:肉食加工品、面食加工品、蔬菜(包括蔬菜加工品)等。其中,蔬菜的开发进口量约占从中国进口蔬菜总量的70%。在蔬菜的开发进口中,日本大葱是鲜为人知的产品,2001年日本从中国进口的3.7万吨大葱中有90%以上属于在中国开发生产的日本大葱品种。

在传统的贸易理论中,无论是李嘉图的比较成本理论,还是赫克歇尔-俄林的生产要素禀赋理论,还是迈克尔·波特的竞争优势理论,都是从分析一国资源优势与生产要素配置人手,阐述国际贸易发展的动因。而伴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国际贸易形式出现了新的变化,贸易双方形成了贸易与生产开发有机结合的跨国经济体系。在此情况下,仅仅考察一国的资源优势与生产要素配置,显然已经不能正确解释贸易发展的根本动因,中日间的农产品贸易开发亦是如此。为此,我们用中、日生产日本大葱的资源投入与产出的实际,考察中、日生产日本大葱的资源配置效益,揭示中日农产品贸易发展的动因。

(一)日本大葱在中国的开发生产过程

日本大葱以脆、甜为其特点,适合日本人的食生活习惯,是日本主要蔬菜品种之一,全国年消费量超过50万吨。20世纪90年代以前,日本大葱的生产量和消费量基本保持平衡,进入90年代以后,由于日本农业劳动力减少,机械化程度低、手工劳动量大的大葱生产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日本大葱生产量减少,价格开始走高,在此情况下,日本农产品商社开始把目光放在海外开发生产上。1996年以前,日本的大葱“开发输入”主要来自于台湾、韩国,1996年日本大阪一家农产品商社与中国山东省安丘市的一家蔬菜加工企业通过签订合同,开始了日本大葱在中国的开发生产。合同的主要内容是:第一,日方公司与中方公司合作开发生产日本大葱,日方公司为中方公司提供所需种子、农药、肥料等生产资料,提供生产技术指导,中方公司提供土地、劳动力、生产设施等,按照日本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第二,双方公司合作开发生产的产品,由日方公司按合同价格全部收购出口到日本,中方公司无权自行处理。1996年日本大葱在中国开发生产成功后,由于日本大葱与普通蔬菜相比生产效益好,生产者的生产积极性很高;同时,由于开发生产的产品质优价廉,受到了日本消费者的欢迎,市场需求不断扩大,进行开发生产的公司不断增多,开发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开发进口量由最初的1千吨增加到2000年的3万多吨,短短的4年间增加了30倍以上,这种旺盛的贸易生命力可以说是史无前例的。

(二)中日两国日本大葱生产中的资源效益比较

表1是中国及日本生产日本大葱的投入与产出情况,从表1可以看出,虽然日本生产大葱的产出价值是中国的2倍多,但由于日本的劳动力资源紧缺,生产大葱投入的劳动力价值皇中国投入劳动力价值的近15倍,所以,日本农户生产大葱低于中国农户生产日本大葱的收益。不过,如果是中国农户生产中国大葱,其效益并不能达到生产日本大葱的效益,原因是日本大葱不仅产量高,而且品质好(品质好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日本大葱种子技术含量高),品质好带来了高价格、高收益。当然,效益好的原因还有国际市场的因素。但是,中国开发生产日本大葱所取得的高收益,可以说是日本的农业技术资源与中国的土地、劳动力资源跨国优化配置的成果。

(三)日本大葱在中国开发生产的效益分析

日本大葱在中国的开发生产项目,虽然比一般作物投资大、成本高,但由于所生产的产品品质好,并且全部销往日本市场,所以,其经济收益明显高于国内普通种植业生产项目。表2是我们对日本大葱生产基地农户不同生产项目的收益情况调查。

从表2可以看出,无论是土地收益率或者是劳动收益率、资金收益率,日本大葱生产比粮食生产、中国蔬菜生产都成倍提高。这种土地、劳动、资金收益率的提高应该说是日本大葱的贸易开发,促进了大葱生产资源及生产要素(包括:土地、劳动力、资金、技术等)的优化配置,产生了国际资源优化配置效益。

三、结论

从日本大葱的贸易开发可以看出,中日农产品贸易开发已经突破了传统意义上的单纯的贸易关系,贸易同生产形成了有机联系的整体,贸易双方进行了贸易产品生产资源的优化配置,使资源效益得到了充分发挥,对于促进两国农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增强了中日两国农产品贸易的生命力,取得了双赢的效果。目前,这种贸易形式虽然局限于部分农产品。但是,应该看到,这是世界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形成的中日两国农业互利合作、协调发展的新机制。这种新机制如果推广到中日农业的全面合作上,可以避免或减少目前两国农产品贸易中出现的问题,加强中日农业战略互惠关系,共同应对因工业化发展带来的农业衰退——农产品短缺的危机。

篇(2)

(一)农业贸易政策

贸易政策有两个基本的方向,一是自由贸易政策,二是保护贸易政策。实施自由贸易政策能提高一国的经济效率和国民福利,因此贸易自由化是农产品贸易发展的方向及当前WTO农业谈判极力促成的目标。但是,当前的农产品贸易中最受关注的仍然是保护性贸易政策。当前,农业仍然被认为对一国的经济安全和政治稳定具有基础性作用,很多发达国家都对农业部门给予了积极的政策支持。农产品贸易在贸易领域里占有基础的地位,而且,由于农业生产的特殊性以及农产品价格和农民收入波动所造成的广泛影响,使得各国政府普遍倾向于对农产品生产和贸易进行直接和持续的干预。

(二)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缺陷

相对GATT,WTO争端解决机制更加及时、自动和具有约束力。但WTO争端机制本身的缺陷实际上却可能纵容投机行为的发生。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漫长程序和步骤使违约方有机会影响WTO的授权行为,如否决专家组的人选,降低了其他国家报复的可信性;再者,争端解决机制的最终目的是要促进有关国家就争端进行谈判和磋商。只有所有的谈判和磋商都失败之后才会授权方进行报复,这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程序性约束与报复的直接成本结合在一起,降低了采取报复行为的可能性。所以,争端解决机制也就难以抑制有关国家的投机行为。如果投机行为不仅不会遭到惩罚,反而可以成为与其他国家进行谈判的条件,那么,投机行为事实上是得到了鼓励。

二、提高我国优势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以及可持续竞争力的对策建议

农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如何提高我国优势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本人觉得,应该采取下面几项措施,才能够提高我国优势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一)立足国情,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做好我国优势农产品区域规划

我国的农产品普遍存在品种单一、品质低下等不足,根本无法满足当前市场的需求。在当前的农业结构调整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提高农产品的品种和品质,提高其专用性和适用性,我国农产品中的畜牧产品、林果蔬菜、水海产品既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又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在结构调整中可以引导农民加大对这些产品的生产力度,同时要增加产品的品种,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档次,只有向市场提供名、优、特、新的产品才会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并以较高的价格获得较高的收益。

(二)扩大出口潜力较大的农产品

主要包括苹果、柑橘、牛羊肉、水产品等。这类农产品要实施增强竞争优势,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积极扩大出口的发展战略,主攻产品质量安全、产后商品化处理和市场营销服务等关键环节,打造知名品牌,提高规模化生产和现代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扩大国际市场份额。

同时,确定优势农产品还要依据下面五条进行选择:

一是资源条件好。自然生态条件为该种农产品的最适宜区或适宜区,具有生产传统、生产基础和技术条件。

二是生产规模大。能够集中连片生产,农产品商品率较高,区域内商品总量在全国占有重要份额。

三是市场区位优。市场目标明确,流通渠道畅通,运销便捷,对产业发展带动力强。

四是产业化基础强。科研、生产、人才、技术、市场等方面基础条件较好,有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具备创建农产品知名品牌的基础。

五是环境质量佳。具有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产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

(三)加大政府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加快科技创新

农业本身是一个弱质产业,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很弱,由于建国后我国采取了“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中国的农业尤其如此。农产品的竞争力虽然以品质和价格的形式表现出来,但其影响因素却很广泛,如农业资源条件、宏观经济环境、农业相关政策、基础设施状况、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等诸多因素。现阶段,完全依靠我国农业的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是不现实的,农业需要大量来自政府和非农产业的支持。政府除了提供一个良好宽松的环境外,还需要制定能够促进农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如信贷政策、补贴政策、税收政策等,并加大对农业的投资力度,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提供高效优质低价农产品提供硬件支撑;同时鼓励农业科技创新,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力度,加强科研院所与农业生产单位的合作,为农业生产提供技术支撑。

(四)注意发展绿色食品

实际上,我国农产品出口受阻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我们的农产品生产未按照IFOAM的标准进行生产,由于过多地使用了大量化肥和剧毒及高残留农药,使得生产出来的农产品大部分指标不合格。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农产品的质量要求的提高,再继续延用过去办法进行生产,势必会使农产品过剩的更加严重,而国外质优安全的农产品必将大举进军我国市场。

(五)注意环境保护,注重可持续农业的发展

我国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也面临着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我国人多地少,农业自然资源短缺,人均耕地逐年下降,近年人均占有量由0.09公顷下降到0.08公顷。农业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受污染的耕地近2000万公顷,约占耕地面积的1/5,且土地退化加重,自然灾害频繁,特别是近年来由于农产品质量问题,跟不上市场升级转型的需要,致使销售不旺、出口不畅。面对国内外双重压力,我国现阶段必须走可持续农业的道路。

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为现代企业产品的开发开辟了全新的领域并展现出无限广阔的前景。激烈的市场竞争,加快了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消费者消费需求的变化,使得产品更加丰富多彩。因此,我国必须加大科技的投入,不断培育新的品种,利用新的技术,提高农产品的品质,注意新的农产品的加工技术,才能够提高我国的优势农产品的持续国际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安玉发,焦长丰.世界主要农产品贸易格局分析.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4:324.

[2]陈富桥,祁春节.美国新农业法案对国际农产品贸易影响研究.世界经济研究,2003,(6):80-83.

[3]程国强.农业贸易政策论.中国经济出版社,1996:1321、127-140.

[4]程国强,崔卫杰.WTO新一轮农产品关税谈判研究.经济研究参考,2006,(24).

[5]董银果.SPS措施对猪肉贸易的影响及中国遵从方略研究.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

篇(3)

虚拟水是上个世纪90年代国外学者提出的新概念,它反映了生产商品和服务所需要的水资源数量。许多商品和服务的生产都需要消耗一定的水资源,所谓虚拟水(virtualWater)是指生产商品或服务时所耗费的水资源量。虚拟水是“看不见”的水,是以一种无形的方式寄存在实物形态的商品之中的。英格兰伦敦大学的TonyAllan教授于1993年的一次研讨会上提出了虚拟水的概念,用来指粮食产品的虚拟水含量。其数量相当于生产农产品时消耗的水量。比如,生产1kg小麦,需要消耗1t水,那么进口1000kg粮食,就意味着进口了1000t的水。它以非常密集、超过1000倍的浓缩“虚拟”形式进口水。由于粮食生产需要大量的水资源,那些位于干旱、半干旱地区的国家存在着巨额的水赤字,而这些水赤字又与粮食的进口紧密相关,因此,虚拟水是一个重要的概念。首先,它将水资源与粮食生产联系在一起,强调生产粮食的水不仅来自于淡水资源,也来自于不饱和土壤水。其次,它是一个扩展的概念,通过贸易,把水资源丰富国家粮食的可利用性与缺水国家水赤字改善联系在一起。

我国虚拟水贸易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但也已经引起了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的高度关注,如何在既有的学术成果上,通过对虚拟水概念和虚拟水战略的研究,为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发展寻求一条新途径有着重大的意义。

第一,农产品虚拟水贸易促进了水资源的有效利用。尽管价格和技术是提高区域水资源利用效率的工具,而且在流域尺度上水资源按照效益最大化重新配置也可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但是,国家间的虚拟水贸易仍然是提高全球水资源使用效率的有效工具。

根据基于虚拟水要素的农产品比较优势的理论,水资源丰富的国家和地区应生产世界上需求的水密集型产品。在这些地区,水资源比较廉价,而且水资源使用的负外部性比较小,单位产品的生产所需的水量一般也较少。从水的生产效率较高的国家或地区向水的生产效率较低的国家或地区的虚拟水出口,意味着全球实体水的储备和节约。

第二,农产品虚拟水贸易是保障水资源安全的有效工具。水资源贫乏的国家进口虚拟水要素密集型的农产品可以减轻对本国水资源的压力,因此虚拟水是一种替代水源,这种额外水源可以成为保障区域水资源安全的工具。当世界或地区粮食价格低于缺水地区自身的生产成本的时候,虚拟水战略的优势就更加明显。

富水地区和缺水地区之间实体水贸易由于运输距离遥远、成本高昂,通常十分困难。因此,农产品的虚拟水贸易引起了缺水国家和地区政府及水资源管理部门的日益重视,并开始在水资源战略管理中应用。农产品的虚拟水贸易非常适合作为干旱和半干旱地区的一项现实的战略措施,即通过贸易的形式保障缺水地区水资源和粮食的安全。

另外,对那些参与虚拟水贸易的国家或地区来说,还能增强这些国家和地区粮食安全的相互依赖性,减轻国家或地区之间因为水或粮食问题所引起的直接冲突,创造新的持久的合作关系。

第三,农产品虚拟水要素提供了水资源迁移、储存和利用的新手段。农产品中蕴含的虚拟水生产要素实际是以虚拟的形式储存水资源,如可以通过将水储存在粮食中,通过调配粮食来解决水资源在时间和空间上分配不平衡所引起的一系列问题(如旱灾缺水引起粮食减产)。调配虚拟水相对调配实体水而言,无论从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角度来看都具有明显的优越性。此外,对原本不能形成径流的土壤水资源(土坡水库),可以通过虚拟水的形式将其储集于依靠土壤水生产的产品中进行调配、转化和迁移。

第四,农产品虚拟水要素促进了水资源管理观念的更新和人们节水意识的强化。水资源管理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在水资源短缺情况下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农产品的虚拟水贸易创造了一种新的水资源管理方式,丰富了传统水资源管理思路。虚拟水要素将水资源管理问题从对水资源的生产领域管理引向了对水资源消费领域的管理。以水一粮食一贸易为主线的虚拟水贸易通过粮食贸易将水资源管理问题拓展到社会经济系统中,这显然增加了水资源管理的决策空间,必将引起水资源管理的观念更新。

虚拟水要素引入衡量农产品比较优势的要素禀赋体系中以后,各国的农产品贸易势必会在贸易决策中考虑到水资源的因素。因而水资源的价格将在参与贸易的农产品中得到体现,水资源机会成本高的农产品价格势必较高。在引入价格机制以后,浪费水资源的机会成本将提高,这会刺激人们节约用水。同时不同产品的虚拟水含量不同,知道产品的虚拟水含量可以使人们意识到生产各种产品所需要的水资源数量,也就会认识到消费产品对水资源系统的影响,进而促使人们更谨慎地利用水资源。

二、我国农产品虚拟水贸易要素禀赋分析

根据比较优势理论,商品比较优势的差异是国际贸易的基础。而生产要素的价格差异是产生商品比较优势的重要原因。农产品虚拟水要素的价格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来考察,供给方面主要取决于农产品虚拟水要素禀赋;需求方面主要取决于农产品虚拟水要素偏好。所谓农产品虚拟水要素禀赋主要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一,用于农产品生产的地表水径流量和参与水文循环的地下水径流量的丰裕程度与可更新程度,这是一国或地区从自然界获得和人工增加(如人工降雨技术)可利用水资源的能力。其二,净化污水、废水并将其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能力,这一能力增加了一国或地区实际用于农产品生产的水资源数量,从而增强了其农产品水资源消耗能力。其三,管理和调配现有水资源使其高效地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能力。将虚拟水要素纳入生产要素禀赋体系之中,使其成为与土地、劳动和资本等要素并列的一个要素禀赋参与对农产品贸易比较优势的衡量,在理论上是对要素禀赋理论在内容上的充实和完善,同时可以促使一国或地区(尤其是贫水国)在农产品生产分工与贸易选择时充分考虑水资源目标,避免片面追求扩大对外贸易而大量输出本国虚拟水要素禀赋较差的农产品。

为了简化计算,本文只选取我国19种主要农作物产品,从FAO的CLIMATE和CROP数据库中提取了我国相关气象资料、土壤条件及作物系数,运用CROPWAT模型计算出了各类农作物产品单位质量的虚拟水含量(表1)。

从表1中我们可以看到,各类农产品中的虚拟水含量是有着明显差异的,直接原因来源于各种作物的单位面积耗水量的差异和产量差异,但与各种作物的产品类别也不无关系。表中的这19种农作物就可大致地分为四类,如卷心菜、胡萝卜、花椰菜、黄瓜、莴苣等属于蔬菜类,香蕉、柑橘、葡萄、芒果和西瓜属于水果类,大麦、干豆、小米、水稻、高粱等属于谷物类,蓟、红花、向日葵、烟草等属于经济作物。而从具体的计算数值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从蔬菜、水果到谷物、经济作物类别的跨度,单位重量中虚拟水的含量也呈现出了一种拟合的线性增长态势。由此我们推断,农产品中虚拟水的密集度主要地取决于其产品类型,相应说来,诸如各种经济作物和谷物类的产品就属于虚拟水资源密集型产品的范畴。我国作为一个缺水大国,在国际分工和贸易交换中水资源的相关产品是处于比较劣势的。因此,在农产品贸易结构调整时,应参考各类产品具体的虚拟水含量,对虚拟水资源密集型的产品应采取进口替代型政策,而出口时尽量以虚拟水资源含量较低的果蔬类产品为主导,以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丰收。

得到上述计算结果之后,我们在FAO和WTO的对外贸易统计数据库中采集了2000-2002年我国主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数值,对近年来我国农作物产品的虚拟水贸易量进行了估算,具体结果参见表2。

根据计算,2000-2002年3年间,我国农产品的虚拟水贸易一直保持较大逆差,虚拟水的净进口总量维持在每年400亿m3左右。这意味着,通过虚拟水贸易,我们每年从外部获取的虚拟水资源缓解了国内约400亿m3左右的水资源压力,这个数值相当于每年我国水资源短缺量的100—133%。此外,分类从具体产品品种上来看,由于单位重量虚拟水含量的差异以及本身在贸易结构中所占比重的不同,各种农产品在整体虚拟水贸易量中所占的份额也有较大的分别。就进口而言,大豆一项就占据了整个虚拟水进口量的80%以上,接下来依次为玉米、大麦、小麦和水稻。从出口来看,玉米约占据了虚拟水出口量的一半,其次是水稻、干豆、大豆、小麦和花生。

三、虚拟水战略背景下我国农产品贸易发展的具体对策

(一)加大基于虚拟水及相关理论研究的支持力度。虚拟水与虚拟水贸易研究已经成为国际上的一个前沿研究领域,对我国学界来讲还是一个新课题。在这一课题的研究上,我国学者尚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完成。首先需要科学地定量评价农产品中的虚拟水含量,对有关计算方法予以修正、完善,使农产品虚拟水的量化更符合区域生产实际;其次需要收集和整理有关数据,计算不同区域和不同农产品的虚拟水含量,建立按地区和农产品分类的时间序列虚拟水数据库;在此基础上,需要探索我国的农产品贸易和虚拟水战略的诸多现实问题。为此,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大关注力度和投入程度,建立虚拟水相关数据的收集机制,并进一步鼓励和支持虚拟水理论与方法的科学研究。

(二)按照虚拟水要素比较优势宏观调整相关农产品贸易格局。根据国际贸易理论,一个国家或地区应该出口自身有相对比较优势的产品,而进口自身存在比较劣势的产品来谋求自身效益的最大化。由于富水国家或地区生产单位产品所需要的水资源数量比贫水地区要低,而且水资源利用的外部不经济性也相对较小,因此从经济角度看,富水国家或地区向贫水地区提供水密集型产品,意味着贫水地区实现了水资源的节约,也意味着水资源配景效率在国家(或地区)范围内的提高。我国和其他国家之间的农产品贸易数额巨大,我国可以运用自身资源优势,大量生产和出口耗水较少、耗劳动力较多、产量和产值较高的农产品,比如玉米、棉花、苹果、梨等。我国稻米单产高于世界平均水平,这是我国的优势粮食产品,可加大出口量。而耗水密集的农产品,如豆类和小麦,我国不具有比较优势,可以适当多进口这类产品。当国际粮食市场价格低于国内价格时,我国也可以考虑进口一部分粮食,其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

(三)基于虚拟水要素经济价值的农业微观操作。在面临水资源问题的状况下,我国在国民经济发展,尤其是农业生产中,应把水和土地、劳力、资本同时考虑。考虑水资源的机会成本,能够提高我国安排农业生产与分工的科学性,增加我国农产品的经济价值,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和促进经济增长。例如,当我们把农产品的价格和虚拟水含量一起考虑,即计算各种主要农产品的水分生产率,就会发现,我们应该大力生产牛奶、鸡、猪肉等畜产品,苹果、梨、柑橘、橙子等水果,以及棉花、水稻等经济作物和粮食作物。因为这些产品的水分生产率,即单位耗水量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在国际市场上有明显的经济优势。另外,这些农产品相对于其他农产品能大量利用天然雨水,消耗较少的灌溉用水。

(四)从虚拟水战略角度出发,调整农产品出口产品结构。投入产出理论认为,对国民经济结构的调整可以从调整生产结构、调整最终需求结构、调整中间投入结构等几个方向着手。其中,着眼于最终需求结构的调整比直接调整生产结构更为深刻和根本,因为最终需求是经济活动的动力所在,在投入结构不变的情况下,生产结构是由最终需求决定的,最终需求如果没有发生改变,生产结构也无法改变。最终需求包括消费、投资和净出口3部分,从虚拟水贸易的角度来看,调整农产品出口产品结构,即最终需求中的输入输出结构,是最具可操作性的办法。以低完全用水系数部门的产品作为主要出口(输出)产品,以高完全用水系数部门的产品作为主要进口(输入)产品,提高前者在净出口中的比例,降低后者在净出口中的比例,是节约水资源的主要方向。

篇(4)

关键词:后WTO时代;农产品贸易;绿色壁垒;逆差

1入世以来中国农产品贸易取得的成就

2001年,中国加入了WTO。中国的农业由于长期分散经营,缺乏现代化,科技含量偏低、市场意识淡薄等缺陷,不被人们所看好。现在,当我们掀开过渡期的保护网后,却发现中国农业非但没有被冲垮,反而在严峻的市场竞争面前,稳住国内市场,积极主动出击,取得了良好的发展成效。

1.1降低进口关税方面

加入WTO以后,中国承诺农产品的平均进口关税税率到2008年要降到15.1%。而实际上中国农产品的关税总水平2005年已下降到9.9%,提前达到10%以下水平的目标,成为世界上农产品关税水准最低的国家之一。

1.2敏感商品的关税配置制度管理方面

中国农业对外全面开放市场的各种壁垒也已经基本消除。自2004年起,粮食等重点农产品的进口关税配额数量达到最高点,2005年仍维持同样的高水准,小麦配额达963.6万吨、玉米720万吨、食糖194.5万吨、棉花89.4万吨。2006年1月1日起取消豆油、棕榈油、菜子油进口的关税配额管理,实行9%的单一关税管理。

1.3国营贸易制度的改革方面

农产品国营贸易比例逐渐缩小,2005年取消羊毛和毛条的进口指定经营制度。各种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数量达到最高点,除尿素继续保持90%的国营贸易比例外,其它化肥的国营贸易比例将逐步缩小。2005年起对外资开放农药、农膜的零售和批发业务,2007年起开放化肥零售和批发业务。

1.4停止农产品出口补贴、限制对农业的国内支持等方面

2006年12月7日,经过6天的谈判,在香港参与世贸组织第六次部长级会议的成员终于达成共识,通过了《香港宣言》。在最关键的农产品问题上,一直摆出强硬姿态的欧盟,最终与其他成员达成一致,同意在2013年底前,世贸组织成员国都将取消所有农产品出口补贴。而中国自加入WTO之日起,就同意取消农产品出口补贴,并承诺将国内支持中的“黄箱补贴”上限是8.5%,低于其他发展中国家。

2后WTO过渡期中国农产品贸易面临的挑战

2.1国际农产品贸易形势日趋复杂

贸易壁垒的消除,使得中国的农产品面临着外国产品的激烈竞争。中国完全取消农产品出口补贴,而农产品主要出口国都不同程度地给予出口补贴,这使得中国农产品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除此之外,一些国家运用反倾销、技术标准、进口配额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反出口补贴等多种手段,对进口农产品设置了多种贸易障碍,导致中国农产品出口增长遭受较大压力。

2.2“绿色壁垒”问题突出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多年以来,由于我国在环境标准制定实施及资金投入、环境技术水平等方面与欧美日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再加上我国出口商品市场又多为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所以绿色壁垒对我国出口商品的阻碍作用不断加强。统计显示,入世以来,我国出口农产品遭遇了11个国家和地区贸易救济调查15起,涉案金额约5亿美元,占同期总案件数和总涉案金额的比例分别为5%和6%。目前,我国有90%的农业及食品出口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影响,造成每年损失约90亿美元,出口受阻的产品从蔬菜、水果、茶叶到蜂蜜,进而又扩展到畜产品和水产品。令人担忧的是,国外贸易壁垒日趋综合化,且范围还在扩大。

2.3农产品进口压力日益增大,农产品贸易逆差可能保持下去

入世之后,在中国外贸进出口顺差扩大的时候,中国农业逆差却日益突出。2004年,农产品贸易逆差在入世后三年首次出现,并达到年度逆差46.4亿元,改变了中国农产品外贸长达20年顺差格局。据统计,2005年中国农产品贸易总额558.3亿美元,贸易逆差11.3亿美元。2006年中国农产品进出口额双增长,农产品贸易逆差由2005年的11.3亿美元缩小为9.6亿美元,下降41.3%。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在这3年期间,中国农产品贸易逆差减少幅度达79.4%。在国家宏观政策的干预下,逆差发展趋势得到遏制,短时期内对中国大宗农产品的生产以及农民收入的直接影响在减轻,而贸易逆差的长期存在,将不可避免地对我国农业发展产生一系列影响。

2.4出口风险的扩大来带新的压力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逐步提升,企业对外贸易自得到进一步放宽,中小企业的外贸活动也日益频繁。但是出口风险这个重要问题,仍然没有引起贸易企业界的足够重视,而忽视出口风险的直接后果,就是存在大量的逾期未收回的海外应收账款。据商务部研究院信用管理部主任韩家平估算,大约在1000亿美元左右,而且每年还会新增约150亿美元。尤其是近些年来,国际诈骗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有些国际诈骗分子正是利用我农副产品出口企业规模普遍较小、管理制度不完善、风险意识不强的弱点,频繁地对它们下手,出口风险带来的损失令一些中小型企业倒闭的案例并不罕见。

3沉着面对新形势和挑战,制定有效对策

市场的开放是双向的,中国开放市场的同时,其他市场也将给中国提供更多的机会。中国的农产品将更有可能走向国际市场。因此,如果要从根本上改善我国农产品贸易现状,必须抓住机遇,因地制宜地采取行之有效的对策。

3.1加快对外贸易体制创新,全面提升农业的国际竞争力

面对西方国家不断提高技术壁垒和国际市场激烈竞争的局面,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一个战略性任务,就是加快农产品对外贸易体制创新,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的外贸体制。近几年来,尽管在农产品对外贸易体制创新和建设方面有所进展,但还远不能适应国际农产品市场的变化。目前,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发展已经明显受到体制缺位的制约,构建一个符合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并且富有成效的农产品对外贸易运行机制,需要在经济体制深化改革中逐步形成和完善。

3.2进一步优化对外贸易结构,改善逆差状况

进入WTO以后,我国农业连年保持了较好发展态势,农产品进出口价格保持平稳。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快速增长使两个问题逐步显性化:一是中国与发达国家之间存在的某些农产品的质量差距;二是农产品出口数量的迅速扩大,将导致贸易磨擦增多。持续的逆差现象也表明: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实践表明,应根据国际市场的需要,进一步优化农产品进出口结构,包括加强国外市场调研和销售渠道开拓、调整农产品出口品种及其比重、加快发展有机农产品和加工品,这既有利于破除国外技术壁垒,扩大农产品出口金额,促进农民收入增加,又可减少国际贸易摩擦,改善外部经济环境。

3.3打破“绿色壁垒”

要打破“绿色壁垒”,就要加快农村产业组织创新,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提高农产品的生产效率和抗绿色壁垒风险的能力;提高农产品质量检验检疫标准,促进与环境有关的认证工作,使我国产品标准和相关环境标准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尽快建立健全有效的农兽药残留监控体系,改进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在农产品生产和出口企业在努力提高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实施绿色营销策略,走品牌战略之路。

3.4积极防范出口信用风险

企业要建立信用管理体系,重视人力资源的管理、员工考核和培训,借鉴国际通行的信用管理方式,入国际保理业务等。此外,国家相关部门可以建立出口企业信息交换平台,采用信息共享的方式将恶意诈骗的外国公司资料予以公布,防止更多的出口企业受骗上当。

参考文献

[1]石广生.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知识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篇(5)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中美农产品贸易额不断增大,农产品贸易争端也不断增加。本文主要从中美农产品发展的现状着手,通过对现状的分析从而具体阐述了引起中美农产品贸易争端发生的原因。不管是对于企业微观层面来讲,还是对于国家政策方针的制定或许有所值得借鉴的地方。

关键词:中美农产品贸易;贸易争端;非关税壁垒

美国在中国的农产品贸易中占着十分重要的地位。2007年我国自美进口农产品增长较快,成为美国第四大出口市场(仅次于加拿大、日本和欧盟)。进口金额达88.46亿美元,增幅达到23.7﹪。同时我国农产品对美国出口额呈稳步上升趋势。2007年我国成为美国农产品进口第五大来源国(仅次于加拿大、欧盟、墨西哥和日本)。

1中美农产品贸易争端的现实状况

随着中美农产品贸易的不断加强,在农产品贸易中引发的争端也日益增多。这些争端严重影响了中美农产品贸易的正常发展。

中美农产品贸易的摩擦不仅是由于极高的关税征收所导致,更多的是来自那些隐形的非关税壁垒。首先是对农产品的高额贸易补贴,2002年美国《农业法》修改,使得政府补贴巨幅增加至1900亿美元,范围包括棉花,大豆,小麦等大宗商品外的其他如花生,羊毛,蜂蜜等。

其次是强制性技术标准,这里面主要又包括转基因作物问题、绿色壁垒与食品安全问题以及环境壁垒。2002年我国颁布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利用了世贸组织允许的技术壁垒,限制了美国转基因作物的出口,引起了美国的不满。同时由于中国水果的品质差,安全性低,常常受到美国的绿色壁垒阻碍,使得中国水果竞争力不断减弱。对于环境壁垒,例如美国对许多食品的包装要求可降解包装,尽量减少对于环境的损害,这也使得贸易的成本增加,实现了美国的贸易保护。

最后就是关于倾销与反倾销问题。我国频频遭受农产品的反倾销案件困扰,涉及反倾销的商品有蜂蜜,大蒜,小龙虾,浓缩果汁等,被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使得中国本来具有比较优势的许多商品失去了竞争能力。

面对各种各样的贸易争端,使得我国的农产品出口成本上升,国际竞争力下降,我国农产品走向美国市场受到了阻碍,不断引发的贸易争端也使得两国在农产品领域的贸易交往受到损害,最终不能最大化的获得国际贸易的利益。

2中美农产品贸易摩擦的原因分析

贸易自由化是顺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但是由于国家利益的冲突,贸易产生摩擦在所难免。其争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2.1中美经济实力差异

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对于贸易发展的影响不言而喻。美国作为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经济实力强,其政府就能通过补贴,生产标准,竞争条例上的政策提升其农产品的竞争力。另一方面WTO规则和许多贸易协定都是建立在发达国家的经济利益之上的,特别是关于技术性壁垒的设置,由于发达国家技术优势明显,使得发展中国家很难达到发达国家制定的标准。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农业的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由于达不到其技术标准而经常发生摩擦。

2.2国家利益的左右

一方面,农产品的特殊性必须要求国家加以保护,维护政治的稳定。另一方面农产品的竞争在于一国扩大了某些农产品市场,另一些国家就会失去一些市场。每个国家都想保护自己的国内市场,开发国外市场,就会提供各种各样的鼓励出口的措施,如补贴,并且推行限制进口的措施,如高关税,技术壁垒等。贸易争端的出现实际就是国家利益冲突的表现形式。

2.3农产品贸易协定WTO协议约束有限

由于不同的国家对于WTO协议和其他贸易协议的条款理解有着差异,任何国家都认为自己的理解是正确的,这样以来必定造成各国的纠纷。另一方面贸易制度存在巨大的缺陷,由于发达国家科技水平高,制定的标准相应高,这些都说明国际贸易的体系尚不完善。WTO以及各种谈判的协议对于贸易保护主义的约束力是有限的。

2.4我国农产品的价格和质量问题

由于国家不合理出口补贴的政策,使得很多企业为了那道出口补贴,甚至亏本出口造成不规范的价格,致使美国对中国产品提出倾销,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另一方面,由于我国传统的农业生产技术落后,致使出口的农产品质量不过关,远远达不到美国的技术标准,环境标准。从而多次出现中国出口的农产品被禁止进口通关,而且还屡次发生食品安全问题。

2.5我国企业的自我保护能力不强

我国企业的自我保护,预警机制都不完善,也没有强有力的解决贸易争端的有效措施。出口企业缺乏敏锐通畅的信息机制,传导分析信息系统,致使竞争手段单一,国际营销能力不足。出口企业之间的混乱竞争,也导致了本国出口企业在国外市场上的恶性竞争,而且国家,商会等组织机构,对于企业的约束管理能力不强,使得企业之间的凝聚力不够,这也从一个方面增加了农产品贸易的摩擦可能性。

3小结

中美两国在农产品领域的摩擦争端接连不断,但是从整体上看,中美农产品贸易互补的特点,而且国际分工,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发展,中美农产品贸易的前景仍然是十分看好的。当然中美之间的摩擦可能会继续成为阻碍两国农产品贸易的主要问题,中国应该从政府,企业,商业协会等多方位考虑解决措施,形成完善的解决机制。为中美农产品贸易扫清障碍,获得双赢机会。

参考文献:

[1]戴强.中美农产品贸易发展研究.贸易观察2007年第10期.

[2]向锦.透视中美农产品贸易争端中国对外开放与国际竞争力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

[3]李莉.李阳,绿色壁垒对农产品的冲击以及对策农业经济2008年12月.

[4]王星丽,农产品出口应对新贸易壁垒的对策宏观经济2008年9月.

篇(6)

论文关键词:中国,澳大利亚,农产品贸易,互补性

 

澳大利亚和中国互为世界农产品的主要生产国和进口国,自2000年开始,中国自澳大利亚的进口额始终保持在10亿美元以上,2009年更是达到了333亿美元。同时,澳大利亚还是中国农产品逆差的主要来源国,2009年的逆差额为21亿美元。近年来,随着能源危机以及国际农产品市场竞争的加剧,澳大利亚越来越重视与中国之间的经贸关系,目前已经把中国列为全球经贸战略的一部分。截止至2010年中国和澳大利亚已经举行了14轮FTA谈判澳大利亚,双方一旦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将是中国与智利和东盟之后签订的第三个自由贸易协定,也将是中国与主要发达国家签订的第一个双边自由贸易协定[1]。从未来来看,澳大利亚农产品对中国出口规模将呈进一步扩大趋势。深入研究中澳农产品贸易的竞争性与互补性,将会有助于扩大双方农产品出口,推动双方进一步合作并走向共赢,也为提高中国农产品对澳大利亚的出口提供有积极意义的指导。

一、中澳两国间农产品贸易概况

中国和澳大利亚在国际农产品市场上均占据了一定的比重,分别处在第五和第六位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2009年澳大利亚对外出口农产品共234.49亿美元,其中对中国出口26.78亿美元,占总出口的11.4%,是1994年的2.6倍。中国农产品对澳出口额不大,2008年向澳出口贸易额5.92亿美元的农产品,2009年则同比略微下滑,为5.74亿美元,主要为谷物、蔬菜、动物饲料等产品,但两年向澳出口均仅占中国农产品总出口的1.4%,澳大利亚不是中国农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从两国贸易总量看,中国处于绝对逆差的地位。2009年中澳贸易逆差为21亿美元,为1994年的3.56倍。

(一)中澳两国间农产品贸易的结构特征

澳大利亚对中国主要出口的农产品较集中澳大利亚,主要为043类(未加工玉米)、112类(含酒精饮料)、211类(未加工兽皮)、263类(棉花)、268类(羊毛、其他动物毛)、411类(动物油、脂),这5类农产品占据了澳大利亚对中国出口农产品总额的近80%(具体情况见下表1)。自2002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澳大利亚对我国出口的羊毛、其他动物毛产品一直牢牢占据了对我国出口农产品的总额的近一半,但贸易额存在下降的趋势。截止2009年贸易份额跌至45.41%,但贸易额仍近11亿美元,占出口产品的第一位,其他产品份额则均较小。未加工兽皮、含酒精饮料产品则总体呈上升态势,贸易额不断上升。未加工兽皮的份额由2003年的9.2%上升至12.78%;含酒精饮料则从2003年的0.32%上升至4.35%。棉花、未加工玉米则近些年来波动幅度较大。动物油、脂则占据的份额较稳定,近7年平均达到5%左右。

表1 2003-2009年澳大利亚对中国出口主要农产品构成 单位:百万美元

 

年份

268

211

263

411

043

112

出口额

占比%

出口额

占比%

出口额

占比%

出口额

占比%

出口额

占比%

出口额

占比%

2003

611.31

55.03

102.25

9.20

44.39

3.99

56.57

5.09

91.81

8.26

3.65

0.32

2004

914.84

53.10

140.69

8.16

155.00

8.99

95.88

5.56

105.77

6.13

6.25

0.36

2005

1,012.6

53.34

129.54

6.82

285.08

15.01

80.43

4.23

121.77

6.41

11.78

0.62

2006

1,040.83

50.71

240.58

11.72

281.48

13.71

79.12

3.85

149.02

7.26

28.65

1.39

2007

1,431.5

59.26

303.29

12.55

157.63

6.52

147.18

6.09

55.28

2.28

47.13

1.95

2008

1,211.15

45.10

402.18

14.97

121.38

4.52

218.92

8.15

259.57

9.66

64.01

2.38

2009

1,084.89

45.41

305.33

12.78

141.08

5.90

132.57

5.54

120.11

5.02

篇(7)

[关键词] 农产品 技术性壁垒 战略 机制

一、利用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要做法

1.美国的主要做法

(1)技术标准。美国建立了完善的农产品技术性标准壁垒体系,主要分为常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有机食品标准体系两大部分。常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三类。行业标准是美国标准的主体。“有机食品”标准主要包括有机生产加工处理系统计划,土地法规,土壤肥力和作物营养管理标准等。

(2)评定与认证程序。美国政府部门、地方政府机构、民间组织都可以开展农产品合格评定与认证工作,虽然农产品认证管理体制自由分散,但最关键的问题是:有关安全、健康方面的农产品要进入美国的市场,必须经美国权威部门检测、评定,认可后才能入境。

(3)检验检测体系。美国根据农产品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的需要,建立了两类检测机构,即分农产品品种的全国性专业检测机构和分区域的大区性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同时,各州也根据需要,建有州级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沟,主要负责监测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产地质量安全。美国的检测检验体系还负责对食品的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通报。

2.欧盟的主要做法

(1)技术标准。从总体来看,要进入欧盟市场的农产品必须至少达到三个条件之一,即:①符合欧洲标准,取得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认证标志;②与人身安全有关的农产品,要取得欧共体安全认证标志CE;③进入欧共体市场的产品厂商,要取得IS09000合格证书。同时,欧共体还明确要求进入欧共体市场的产品凡涉及欧共体指令的,必须符合指令的要求并通过一定的认证,才允许在欧洲统一市场流通。

(2)评定与认证程序。欧洲以外的国家的产品要进入欧洲市场,除了IS09000和1S014000国际标准认证外,还确立了统一的产品质量认证(包括农产品),如CE认证、HACCP认证等。

(3)标签和包装。欧盟一直通过产品包装、标签的立法来设置外国农产品的进口障碍。CE标志是欧盟1985年开始制定的系列安全合格指令,世界任何国家的产品要想进入欧盟市场就必须加贴CE标签。

3.日本的主要做法

(1)技术标准。日本的标准体系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三个层次。国家标准即JAS标准,以农产品、林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及其加工制品和油脂为主要对象。行业标准多由行业团体、专业协会和社团组织制定,主要是作为国家标准的补充和技术储备。企业标准是由各株式会社制定的操作规程或技术标准。

(2)认证体系。日本的认证制度分为强制性和自愿性两类。强制性认证以法律形式执行,认证的对象主要是电器产品、液化石油器具和煤气用具等。自愿性认证由企业自愿申请,适用于强制性以外的产品。日本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可以分为常规农产品认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两种。常规农产品认证是指JAS认证。JAS是一种自愿认证制度,生产者可以自愿申请,经认证合格后被授权使用JAS标志,另外就是有机农产品的认证。

(3)检验检疫。日本检验检疫制度从内容方面看包括三个方面,即动物检疫、植物检疫、食品卫生防疫。每一个方面都可以分为三种检测类型,即命令检查、检测检查和免检。

二、应对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经验

1.美国的应对机制

(1)政府与企业间沟通顺畅,配合默契。美国产业界维护其自身利益的意识很强,而美国各类行业中介组织在为企业提供国外贸易壁垒信息服务,游说政府采取相关措施方面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2)攻击性极为突出。美国的经济实力超强并在国际贸易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因此,以其经济实力为依托其贸易壁垒应对机制也具有极强的攻击性。从301条款明显的单边性强制措施中可以证实这一点。

(3)有效衔接单边调查程序与多边争端解决机制。301条款允许美国个人、企业或行业中介组织对贸易伙伴的不公平贸易作法进行投诉。并可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从而有效衔接了单边调查程序与多边争端解决机制。

2.欧盟的应对机制

欧盟先后于1984年和1994年颁布了《新贸易政策工具》和《贸易壁垒规则》,建立起较为完善的贸易壁垒调查制度。

(1)《新贸易政策工具》。《新贸易政策工具》目标是在遵守当时的国际义务和程序的前提下回应第三国的不正当贸易做法,并消除该做法对欧盟利益带来的损害;同时,确保欧盟依据多边规则对第三国的贸易做法充分行使相应的权利。它的颁布标志着欧盟初步建立起贸易障碍调查程序规则。

(2)《贸易壁垒规则》。《贸易壁垒规则》在贸易政策领域为欧盟维护其权益提供了一套完整的程序规则。当欧盟产业和企业遭遇贸易壁垒,从而影响其进入第三国市场或欧盟统一大市场的建设时,其可依据该程序规则建立起的机制,要求欧委会对相关不公平贸易措施开展调查,并通过双边磋商、WTO争端解决机制予以解决。

3.日本的应对机制

日本国主要采取两类措施进行应对:第一种措施便是自助式,单独或者纠集它国进行集体制约,包括单独采取对等或者报复措施、或者形成战略集团进行攻守同盟;第二类措施则是他助式,即通过诉诸WTO争端解决机构,凭借后者的权威和有效的集体制裁机制,对采取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的国家或者地区施加压力,以迫使后者限制或者取消此类贸易壁垒。

三、突破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促进机制

1.美国的促进机制

(1)组建强大的促销组织机构。美国农业部由各类国家股份公司,如农产品信贷公司、联邦机构和其他机构组成,是直接负责农产品出口促销的政府机构,它集农业生产、农村生态、生活管理以及农产品的国、内外贸易于一身,对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实行一体化管理。美国还有上百个农业团体、协会与政府合作,具体承担农产品出口支持计划。

(2)实施农产品国际市场开拓计划。这些计划包括:国际市场拓展计划,国外市场开发合作者计划,优质样品计划,新兴市场计划,特定农作物技术支持计划。

(3)建立完善的信贷担保制度。美国政府启用了一系列金融服务措施,制订了一系列促进农产品出口的信用担保计划,强有力地促进美国农产品出口。

2.欧盟的促进机制

(1)建立新的“农场咨询系统”(Farm Advisory System)。这个系统的主要任务是向农民提供如何在生产过程中按照有关标准和良好操作规范的咨询服务。

(2)加强农村发展。欧盟用于促进农村发展的资金将大幅度增加,用于促进农村发展的措施范围也将扩大,这些规定从2005年开始实行。

(3)调减对大农场的补贴。此项措施每年可节省支出12亿欧元。这些节省下来的支出将全部用于促进农村发展项目。欧盟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使欧盟农产品在国际贸易中提高了其综合竞争力,对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更具有针对性。

3.日本的促进机制

(1)建立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的出口促进体制。日本政府成立“农林水产品出口推广协会”,协会内设由政府各部门主管官员和主要农业组合负责人组成的干事会,并在农林水产省内设事务局。

(2)加强品牌农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政府一方面提供财力支持开发DNA品种鉴定技术,另一方面,争取各国立法保护海外的日本农产品品种。日本农林水省还为此专门成立了“农业食品知识产权保护本部”,加大对这项工作领导力度,一是控制优良品种种苗的外流,二是通过DNA检测控制在海外生产的产品返流日本,扰乱日本市场。

(3)积极开展海外市场推广。农产品出口海外,推广工作是关键。日本政府、民间团体、企业、农户紧密配合,按计划、分步骤、有目标地积极开展这项工作。推广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开拓并扩展销售渠道;采取多种形式的市场营销手段;重点推介品牌农产品;注重向来日游客推广日本食文化和食品。

四、对我国的启示

1.利用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方面

(1)强化政府功能。政府在农业管理中应主要定位于宏观管理、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农业企业和农民(农场主)所不能或者不愿意承担的社会公共事务上,切实承担起提供公共物品的职责。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是以保障人类健康和消费安全、保护动植物健康和生态环境、防止欺诈、保证农产品质量、维护国家利益为主要内容,政府部门理应承担重要职责,要突出政府在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管理中的主导作用。

(2)加强标准体系建设。我国政府应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实际需要,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及时清理和修订过时的农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抓紧制定急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3)加快建立检验检测体系。发达国家政府根据农产品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的需要,建立了从农田到餐桌、多层面、分区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并通过该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宏观调控和监督检测。我国政府应加强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的建设,充实检测力量,完善仪器设备和手段,提高检测能力。

(4)建立认证体系。发达国家政府高度重视产品认证工作,通过实施产品认证,向市场提供一种可以信任的证明。除了对最终产品进行质量认证外,发达国家还普遍在生产企业中推行HACCP体系认证,强调企业自身的作用,同时重视认证标签的管理。由于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工作起步比较晚,我国政府应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的建设,组建不同层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

2.应对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方面

(1)积极发挥企业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能动性。对于技术贸易壁垒的应对,仅仅依靠企业是不行的,这就需要企业与农产品行业协会联合,充分发挥应对主体的法律功能,一起来对付外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因此要应对出口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需要企业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积极主动发挥作用,这是成功应对机制的重要方面。

(2)灵活的应对策略是成功应对壁垒的关键。发达国家虽然没有专门的应对机制,其适用的是有关贸易壁垒应对机制的一般性规定,但是其灵活的应对策略是其成功的关键,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比如日本的第一种自助式的措施策略,其单独或者纠集它国进行集体制约,包括单独采取对等或者报复措施、或者形成战略集团进行攻守同盟。

(3)提高争端应诉能力。从发达国家的实践来看,其不但有灵活的法律应对机制,同时争端解决的实践能力很强,可以说,正是因为最终能够顺利的通过争端解决来处理壁垒纠纷,发达国家多了一道防护墙。从这里看出,对于技术贸易壁垒,不仅要从如何应对入手,即使在争端解决中也能体现绝处逢生的本领,才能不断提高争端应诉能力。

3.突破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促进机制方面

(1)合理运用财政与金融手段是促进农产品出口实施农业保护的关键。如果仅仅是依靠法律和行政手段的强制性,很难达到政策预期目的。只有依靠经济利益诱导,农民才会朝着政府农业发展目标努力。因此,在发达国家对农产品出口的政策支持手段中,财政和金融手段是保证政策目标责任制实现的关键。

(2)确立出口农产品的品牌战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能力的增强,在一些国家和地区逐步形成了以富裕阶层为主的农产品高消费群体,我国农产品出口数量大、单价低、特色少品牌缺,处于国际市场的中低端。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培育自己的农产品名牌,占领国际高端农产品市场是振兴我国农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跨越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重要手段。

参考文献:

[1]李俊岭:“农产品技术贸易壁垒的国际比较及政策启示”,中国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年6月,第25页。

[2]孙 辉:“政府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的职能定位研究”,中国农业大学硕士论文,2004年12月,第16页。

[3]易晓娟:“欧盟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状况及我国的对策”,《国际贸易问题》,2006年第6期.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