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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会计制度精品(七篇)

时间:2022-08-05 10:34:34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基建会计制度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基建会计制度

篇(1)

关键词 高校 基建会计会计制度 规范策略

中图分类号:F234.4 文献标识码:A

一、高校基建会计规范化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稳步发展,对各种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绝大多数高校不断加大建设资金投入,扩大校区规模建设,改建、扩建、新建校园。一方面,高等学校校区规模的扩大可以增强高校的办学能力,提高办学质量,增加办学效益,为国家提供更多的高质量人才,满足经济不断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另一方面,高校的投资建设的力度加大也对高校会计工作特别是高校基建会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校基建会计工作不仅起到对高校基建资金进行核算和反映的作用,同时也应起到对高校基建资金进行监督和控制的作用;高校基建会计工作不仅需要保留传统意义上的提供会计信息职能,同时也应具备高校基建资金的财务管理职能和基建工作参与决策的职能。

但是,毋庸置疑的是现行高校基本建设会计制度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和漏洞,高校基建会计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与不足;高校基建会计工作规范性不强甚至会计规范化缺失的问题随着建设规模的扩大、资金投入的增加和业务工作的日益繁杂不断显现出来。如何认识高校基建会计工作的特性,如何进行高校基建会计规范化,使其不仅能够及时、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出高校基建资金的使用状况。而且能够控制、管理、监督高校基建资金的投资使用、参与高校基建工作的进行,更好地为高校基建财务工作、基建投资决策提供帮助、履行职能,就需要对高校基建会计工作的特性进行剖析、研究,在此基础上找出高校基建会计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找到解决方案、规范高校基建会计工作

二、高校基本建设会计的特性

1、专业性:高校基建会计不仅具备一般意义上的会计工作的普遍性,还具备基建会计的工作专业性。

2、职能型:高校基建会计工作具备高校财务部门职能的特性。高校会计工作不仅具备传统意义上的会计反映和核算职能你,而且同审计、基建、质检等部门一样具备监督和控制职能。

3、复杂性:高校基建财务工作涉及的资金来源渠道多,资金量大,对应的业务单位比较广泛,工作程序比较复杂,因此具备财务工作的复杂性。

4、社会性:高校基建财务工作具备广泛的社会性,需要社会提供多种不同的服务辅助完成的。

5、特殊性:资金来源的特殊性。高校基建资金来源主要有财政拨款、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其中财政拨款和自筹资金在整个投资活动中占有的比例不是很高,依靠银行贷款进行基建投资的情况比较多。

6、重要性:高校基建会计核算和监督的资金使用所涉及的资金量比较大,基建财务管理面临的风险比高校会计体系中的其他工作高,因此高校基建会计工作是比较重要的

7、政策性;高校基建会计工作受到国家和政府相关政策的影响比较多,每个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项目审批、项目规划以及相关的规范、费用标准等方面都具有很强的政策性。

三、高校基本建设会计现行制度存在的问题

1、会计主体的不确定性。高校基本建设是高校经济活动的组成部分,作为一个会计主体,高校所有的经济活动应当给予完整反映。然而现行的高校会计核算体系将基建财务与事业财务分离核算,形成一校两个会计主体、两套账、两套报表,不仅与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相冲突,也与国家财政体制改革相悖。事业财务执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核算高校教学教育事业费预算执行情况,忽视了对基建财务大额资金的管理和潜在风险,无法准确及时掌握全校的财务状况。基建财务执行《国家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核算高校基本建设投资业务,并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部门决算报表和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决算报表。教育经费的投入、基建经费的投入和报表汇总分别属于不同的管理渠道、因而无法全面正确评价高校资金的使用绩效情况。因此,高校基建会计工作就缺少制度的约束和支撑,不仅不能有效地健全高校基建会计的规范性,反而使其缺少了可操作性,给会计工作造成了被动、混乱,会计信息不能完整、真实、明晰、有效地核算、反映、监督、控制高校基建资金的筹集和使用,不能有效地进行基建投资预算、实施、决算的相关工作。

2、高校基建会计管理机制、机构设置规范性缺失。因各高校单独设立基建账,银行贷款和基建拨款直接入基建账,工程未完工前,工程支出只在基建账核算,完工后又不及时移交固定资产,造成高校会计主体被肢解、会计信息不全面,资产负债不真实等问题。基建财务会计管理机制也存在问题,基建项目投资缺乏严格论证;预算管理缺位,基建项目只有预算没有年度资金预算,学校上报的基本投资计划与学校年度实际支付能力不挂钩;无计划筹资,高校的基建资金大部分依赖贷款,借入资金总是要还本付息的,一旦单位无力偿付到期债务,便会陷入财务困境;资金缺乏管理等。基本建设财务(下转第269页)(上接第199页)管理人员队伍素质不高。有的高校基本建设财务人员对基本建设方面的知识掌握较少,主要是根据财务制度办事,不熟悉工程知识,也不是很了解工程进度中的各种关系和问题,单纯从财务制度上审核各项开支,难以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由于高校工程项目属于非营利项目,投资大、经费多,项目普遍存在乱摊成本的现象,特别是建设单位管理开支缺乏控制,造成基本建设项目成本不实,影响固定资产的造价等。

四、解决问题的主要措施

1、健全高校基建财务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现有的高校基建会计制度的相关问题,建立健全高校基建会计规章制度;针对高校事业会计和基建会计,制定整套合适的财务制度。具体的会计制度应着重强调对高校基建会计要素的确认、记录、核算和披露的相关准则和程序的制定,适合绝大多数高校的所有业务,以及基建会计报表编报的要求;使得高校基建会计有统一的标准、统一的程序、统一的准则,规范化的章程,切实可行的操作规范,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强调信息的真实、完整、可比和有用性,满足高校基建财务信息使用人的使用要求。

篇(2)

关键词:已用 未用 权责发生制 收付实现制

据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基建账户并入行政单位的大账,这使行政单位会计业务的完整性得以体现,避免了资金未支先报的弊端,有利于对资金结余和利息的有效监督,使得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核算方式趋于合理。但由于基建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互不了解,加上基建账户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并入的行政单位大账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原则,使得基建并账显得复杂,本文就几个容易出错的问题展开讨论。

一、初始并账

初始并账主要是将各个基建账户的余额并入行政单位大账,并账的时间是2013年12月31日。

(一)资产类

按照基建账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器材采购”、“采购保管费”、“库存设备”、“库存材料”、“材料成本差异”、“委托加工器材”、“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科目借方余额,借记“大账”中“在建工程――基建工程”科目。此处并账时合计并入,基建账户反映的内容比较详细,并入大账不需要明细的归类;需要注意的是,“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并入在建工程,是因为这两个科目的发生额是属于在建工程中的,所以,并入在建工程。

(二)负债类

按照基建账中“应付器材款”、“应付有偿调入器材及工程款”、“应付票据”科目贷方余额,以及“应付工程款”科目贷方余额中属于1年以内(含1年)偿还的部分,贷记“大账”中“应付账款”科目。按照基建账中“基建投资借款”、“上级拨入投资借款”、“其他借款”科目贷方余额和“应付工程款”科目贷方余额中属于超过1年偿还的部分,贷记“大账”中“长期应付款”科目。行政单位没有借款类账户,上述科目按照偿还期的长短并入“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科目。基建借款并入大账较为复杂,要分为已经使用的部分和没有使用的部分,已经使用的部分并入“应付账款”,并要相应增加待偿债净资产,进行双分录核算;没有使用的部分,并入“长期应付款”即可。

例如:某行政单位2013年12月31日,各账户期初余额如下,该单位实行贷转存(详见表1)。

并账后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2 000 000

库存现金 50 000

应收账款 152 000

在建工程 406 300 000

贷:应付账款 270 432 000

长期应付款 137 270 000

贷:应缴财政款 8 000 000

其他应付款 2 800 000

财政拨款结转 5 000 000

借:待偿债净资产――应付账款 270 432 000

贷:结余 270 432 000

借:结余 406 300 000

贷: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406 300 000

应收账款是应收票据和应收有偿调出器材及工程款的合计数;在建工程是除了现金、银行存款和应收有偿调出器材及工程款以外的所有借方项目合计;预付工程款和预付备料款也是工程过程中使用的款项,也并入“在建工程”。

应付有偿调入器材及工程款和应付票据都并入应付账款;行政单位没有银行借款,所有借款分为两种情况:已经使用的并入“应付账款”;没有使用的并入“长期应付款”;此时的长期应付款其实质是银行借款,故此,不用进行双分录核算。

应付账款贷方数=应付有偿调入器材及工程款贷方余额6 320+应付票据贷方余额120+应付工程款余额中一年以内的4 933+基建投资借款余额中已经使用的6 000+上级投入借款中已经使用的320+其他借款中已经使用的1 517+基建借款中已经使用的253.2+应付器材款贷方余额7 580=27 043.2(万元)

长期应付款贷方数=应付工程款余额中一年以上的5 847+基建投资借款余额中未使用的530+上级投入借款中未使用的7 100+其他借款中未使用的200+基建借款中未使用的50=13 727(万元)

其他应付款=基建包干结余扣除应缴财政部分后剩余的80+其他应交款中扣除应缴财政部分后剩余的200=280(万元)

应缴财政款=基建包干结余中应缴财政部分500+其他应交款中应缴财政部分300=800(万元)

二、定期并账

例:某行政单位2014年1月份发生额如表2,该企业1月份基建账户其他收入发生额中有从大账中转入的发生额2 000 000元,除此之外,没有已经在大账中同时登记的发生额;基建拨款中属于同级财政拨款的占50%。

本期基建支出=建安工程投资账户借方发生额+设备投资账户借方发生额+待摊投资账户借方发生额+预付工程款借方发生额+应付工程款借方发生额-应付工程款贷方发生额=9 839 234.25+636 990.91+201 936.66+8 500 000+1 000 000-50 000=19 678 161.78(元)

基建账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核算的,没有支出科目;要将各个投资类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分析后计入经费支出,并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调整;应付工程款记录贷方时,表示投资成本已经增加,但款项还没有支付,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调整,就要减去;借方,表示资金还了负债,发生了耗费,属于当前支出,所以借方发生额要增加;这种调整实际是将权责发生制调整为收付实现制。

在建工程发生额=建安工程投资账户发生额净额+设备投资账户发生额净额+待摊投资账户发生额净额+预付工程款发生额净额=9 839 234.25+636 990.91+201 936.66+8 500 000=19 178 161.78(元)

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其他应收款等按照本期发生额净额直接登记;应付工程款借方发生额净额记大账中的“应付账款”科目。

借:银行存款 7 000 000.00

经费支出 19 678 161.78

在建工程 19 178 161.78

应付账款 500 000.00

其他应收款 70 000.00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4 748 161.78

财政拨款收入 5 000 000.00

其他收入 7 000 000.00

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19 178 161.78

待偿债净资产――应付账款 500 000.00

其他收入发生额中有从大账中转入的发生额2 000 000元,属于内部业务抵销,在基建账户另外记录的情况下,存在两个会计主体,他们之间的交易,在合并时,要冲销:

借:其他收入 2 000 000

贷:经费支出 2 000 000

三、总结

并账的难点有三个,其一是期初并账时,各类借款、拨款的余额要分析已经使用的和尚未使用的,分别并入不同账户;其二是定期并账时,针对的是发生额和发生额的净额,发生额并入经费支出,发生额的净额并入在建工程,要关注权责发生制转为收付实现制时没有支出的要扣减;其三是定期并账时,对于有行政单位从大账经费支出科目中列支转入基建账户的资金,要看成是会计报表合并问题,进行抵减。J

篇(3)

[关键词]高校;会计制度;基建并账

[DOI]10.13939/ki.zgsc.2017.06.140

基建并账于2014年1月1日起实行,是高校新会计制度的主要体现。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高校一直以《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为主要依据,完成基本建设的核算过程,这不仅会导致会计信息的不完整,同时也会导致风险的产生。基建并账的实现,使得上述问题得到了解决,是高校会计制度改革的代表性策略。

1 基建并账概述

基建并账,即将学校基本建设业务所产生的账款以及财务信息,并入到学校的“大账”中进行核算的一种会计形式,改变了传统的基本建设核算方法。根据我国《新会计制度》的要求,从2014年1月1日起,高校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每一个月所产生的基本建设账款,都需要并入到学校“大账”中进行核算。上述核算方法,是高校会计制度的重大改革。

2 新高校计制度下基建并账的账务处理

在新高校会计制度下,基建并账的账务处理与并账之前的处理过程出现了较大的差异,主要体现在收到基建拨款或借款、工程预付款以及工程款结算等方面。在基本建设项目未并入到高校“大账”之前,存在一整台基本建设方面的账务处理方式。在基本建设项目并入到高校“大账”之后,又出现了其他方面的另一套账务处理方法。文章本部分重点针对两者在掌握处理方法存在的差别进行了分析,具体如下:

2.1 收到基建拨款或借款

首先,在基建并账的环境下,收到基建拨款或借款的记账方式,与以往出现了较大的差别。在基本建设项目未并账时,如果高校的一个项目,收到了拨款,其借方应记为“银行存款”,而贷方则应记为“基建拨款―预算拨款”。在基建并账之后,基本建设项目需要并入到学校的“大账”之中,此时,其借方应记为“银行存款―基建户”而贷方则应记为“财政补助或收入”。由此可见,两者的借方以及贷方的记录内容,都发生了极大的改变。

其次,在基建并账的环境下,如果高校存在一个项目,收到了学校自筹经费拨款。在未采用基建并账的会计记录方法的前提下,其借方应记为“银行存款”,而贷方则应记为“基建项目―自筹拨款”,与收到财政拨款的前提下,传统基建项目记账的方法一致。在基建并账之后,如存在上述项目,则借方应记为“银行存款―基建户”,而贷方则应记为“银行存款―基本户”。

最后,如果高校存在一个项目,收到了银行借款建设经费,在未实行基建并账之前,借方应记为“银行存款”,贷方应记为“基建投资借款”。在基建并账制度实行之后,借方应记为“银行存款―基建户”,贷方则应记为“长期借款”。

可以看出,在基建并账之后,高校收到的基本建设项目拨款或借款等记录方式,都发生了改变,与以往大不相同,这一点必须得到高校财务部门有关人员的重视。

2.2 工程预付款

基建并账之前,和基建并账之后,高校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预付款的记账方法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在未实行基建并账之前,如高校项目存在工程预付款,其借方应记为“预付工程款”,贷方应记为“银行存款”。在基建并账之后,将基本建设款项并入到了学校的“大账”中,此时,借方应记为“在线工程―基建工程”,而贷方则应记为“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可见,在基建并账之后,高校的工程预付款的记录方法,也必须做出相应的改革,要改变以往的核算方式,实行现如今较为新颖的核算方法,以满足时代的发展以及国家财政领域的进步的要求。

2.3 工程款结算

如果高校的基本建设项目,其存在工程款结算一项记账要求,在基建并账之前,与基建并账之后,其记账方式也是不同的。在基建并账之前,借方应记为“建安工程投资”,贷方应记为“应付工程款”。学校“大账”,借方应记为“在建工程―基建工程”,贷方应记为“应付账款”。

在工程款项的实际支付过程中,基建并账实行之前,借方应记为“应付工程款”,贷方应记为“银行存款”。在基建并账之后,借方应记为“应付账款”,贷方应记为“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3 新高校会计制度下基建并账注意事项

从上述文章中可以看出,在新高校会计制度下,基本建设项目已经并入到了学校的“大账”之中。在基建并账之后,会计记录中,借方以及贷方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高校会计人员必须及时适应这一改变,与此同时,避免在记录过程中出现错误,这样才能使高校的财务部门整体发展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为使上述目的得以达成,需要注意以下方面的问题:

3.1 预付工程款的问题

预付工程款的问题,是新高校会计制度下,基建并账必须关注的主要问题之一。虽然基本建设项目并入到了学校的“大账”中,但从本质上看,基本建设项目的性质仍与以前相同,仍属于工程预付款。目前,一部分会计人员在核算过程中,会改变其性质,不将其作为工程预付款而列出去。针对上述问题,会计人员应做出一定的改变。通过“预付账款”项目,实现对基建并账后的预付工程款问题进行记录,能够在保证基本建设项目的性质的同时,完成核算工作。

3.2 月末结转的问题

月末结转的问题,同样是基建并账之后会计人员需要关注的主要问题。从根本上看,基本建设账款反映的主要问题是资金的来源与占用之间的关系,因此,如果基本建设项目还未交付,此时便无须结转“基建拨款”。在基建并账之后,高校同样需要注重有关资金来源的问题,根据来源存在的不同,要将其进行不同的编号,其所采用的核算方法也不尽相同。例如,一部分基建拨款,很可能会被改变为“非流动资产基金”,而贷方,则会记为“财政补助结转”。

3.3 基建业务的核算基础问题

基建业务的核算基础问题,也是基建并账之后需要关注的主要问题之一。在基建并账之前,高校一直以收付实现制为主要的核算制度,与此同时,偶尔采用权责发生制,实现对一小部分业务的记录。在这一阶段,主要面临着两方面问题:第一是上述制度会导致账账核对更加困难。第二是上述制度会导致工程的完工时间与核算的结束时间不相符,最终导致高校财务方面出现问题。针对第一点而言,如果工程存在应付款,在这一情况下,“在建工程”与“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两者的数值不一致,这是导致账账核对出现困难的主要原因。针对第二点而言,如果工程存在质量保证金,在这一前提下,上述结转过程,较容易出现借方余额,因此,很大一部分工程在完成施工之后,其余额的转出会成为问题,由此导致的余额导出时间与工程完工的时间不一致的问题,必须得到重视。对此,改变高校会计所遵循的制度,以权责发生制,作为主要指导技术十分必要。

3.4 并表不并账

基建并账之后,会对高校的核算以及记录过程造成较大的影响,为了解决上述问题,采用并表不并账的方式较为重要。并表不并账的制定,要求针对基本建设项目进行两次核算所带来的核算困难的问题,应更加重视财务报告信息。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大胆的猜想是,可以不采用上述方法进行记账,这样能够更好地保证基建项目账款的性质,同时解决基建并账之后存在的,核算发生改变的问题。就目前的情况看,基建并~的实施,虽然解决了常规核算方法下的核算困难问题,但其整体优势却没有得到更加明显的体现。如取消基建项目,其核算过程同样可以完成。

4 结 论

综上所述,在高校会计制度下,基建并账之前与基建并账后的会计制度产生了很大的不同,为了在保证基建项目的性质的基础上,使基建性质得到统一,同时,采用其他方法,来解决基建并账之后出现的其他问题,要最大限度地提高高校财务的整体水平。

参考文献:

[1]李,朱爱丽.对《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基建并账问题的探讨[J].财务与会计,2014(10):37-38.

[2]韦锦义,尹丽.新高校会计制度下基建并账问题剖析――基于广西高校的实践[J].会计之友,2015(8):130-133.

篇(4)

2012年3月17日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建设奠基仪式的举行,是山东省高等教育发展的一件大事,标志着山东大学的建设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借鉴美国加州大学的办学模式, 探索中国特色的加州大学办学模式,创建有济南、威海、青岛三个校区的山东大学系统,是山大的办学管理方向。但是加州大学的各个分校之间是彼此独立的,它采取了事业部组织结构,运用“集中决策,分权管理”的管理方式,而山东大学的几个校区都是在山大的统一管理下,对各自的学科进行布局,因此山东大学又不同于加州大学,是山大特色的加州模式。

根据我校的办学目标、校区功能定位、办学特色、师生规模、年度资金流量和财力状况,山东大学实行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坚持“五个统一”,也就是统一的预算,统一的经济分配政策,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统一的会计核算,统一的会计人员管理。因此,借鉴国内外多校区财务管理理论文献和实际管理经验,对我校一校多区的财务管理体制、青岛校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核算、基建财务和高校新会计制度的衔接等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厘清我校财务管理目标

对我国拥有多校区的高校而言,由于校区的分散、规模的扩大以及人员的增加,学校无论采用什么管理模式(基本分为“条块结合以条为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混合制”三种),目前都面临校区融合、资源配置、办学成本和办学质量等各方面的挑战,所以如何完善机制、创新管理、拓展多渠道筹融资,把学校的人、财、物进行优化配置,达到办学效益最大化,是多校区高校管理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而财务管理在高校管理中又占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是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基本保障,是对学校各类资源有效整合的关键环节,是学校各方利益关系统一协调的重要因素。“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因此厘清符合学校办学总目标、又适合学校发展现况的财务管理目标,是我校多校区财务管理的“重中之重”,它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从我国高校财务管理的实际来看,目前以“核算型”“报账型”为主的财务工作模式严重滞后于高校改革,而且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严重不相适应,这也是造成了很多高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始终处于被动地位的根本原因。主要表现在:一是财务工作的重点还基本停留在记账、算账、报账等方面,过多地强调服务职能,而忽视了管理职能;只重视财务会计的核算职能,忽略了管理会计的控制职能,因此普遍存在重核算、轻管理,重部门项目预算和项目控制,轻筹资、投资和经济效益分析现象,财务管理体制落后于高校发展,形成了市场经济体制下高校财务工作的作用和地位反而有所削弱的反常现象。二是财务管理目标不明确。当高校财务人员局限在记帐、算帐、报帐等事务性工作时,财务管理目标就是把钱用好,高校缺乏应用“经营型”财务管理的环境和土壤,忽视理财成本,因而造成了现在的高校管理成本的高昂和管理效率的低下。通常的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是“效益最大化”,它又难以引入高校财务管理中。高校财务管理仅仅停留在一般意义上的收拨资金、分配资金、使用资金;很多人对于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办学,高校财务管理“应该做什么、如何做”不甚了解,从而决定了财务管理也是低层次的。三是财务人员管理意识薄弱,财务管理观念陈旧。“思想决定行动,创新来自观念”,由于一些财务人员受传统思维的影响,财务管理观念陈旧,对国家财政法规制度的执行教条化,高校内部的一些财务管理制度又与实际相脱离,导致了财会工作面临的压力和矛盾增加,财务管理难以全面地深入地推进。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地位的确立,高等学校已成为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一个依靠财政拨款、学费收入、银行贷款、社会捐赠、企业合作等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格局正在形成。多校区大学办学规模不断扩张,教育成本不断增长,资金来源多渠道,资金运用多元化,财务工作已由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加强财务管理越来越重要,因此,在我校的办学总目标指引下,通过加强预算管理、筹资投资管理、分配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和核算体系,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拓展融资渠道,扩大经费收入,降低办学成本,提高办学效率应该是我校长期的财务管理目标。

二、适合我校青岛校区的财务管理体制

体制的构建必须以相应的制度规范为基础,而运行机制是在某种体制条件下的运行机理和制衡系统。可见体制、机制、制度三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本文将高校管理体制定义为:在国家财经制度和办学方针的指导下,高校对其各类财务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制度和方法的总称,其核心是调节各方面经济利益,其内容包括机构设置、财务人员的配备和责、权、利的划分和内部财务制度安排和执行。

根据“统分结合,优势互补,各具特色,一体发展”的战略原则,我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采用“以条为主,条块结合”的集权制的管理模式,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机构、统一制度、统一财务和统一规划,对各校区实行各职能部门的“延伸管理”,新创建的山东大学系统除了在合作办学方面进行制度创新、在行政权和学术权分离方面进行探索外,基本沿用原来的管理模式。学校管理模式决定了学校宜采用什么样的财务管理体制,我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这样就保证了学校的“财力集中”,也兼顾到各二级单位的“财权下放”,并且作到了财务部对各项资金的“统一核算”。

(一)青岛校区财务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考虑到近期要执行的高校新会计制度,实行基建财务和事业财务合并核算,青岛校区财务应成立单独科室,业务上其基建财务从属于基建财务科,其事业财务属于会计服务中心,其机构设置见图1。

加强基建财务队伍建设,提高基建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为青岛校区配备专门的财务会计人员,严格按国家有关基建财务制度进行设账、建账和财务核算,并保持机构、人员的相对稳定。选择具备一定的财经和基建方面的专业知识、责任心强的财务人员,并定期组织他们参加基建专业和财务专业培训和学习,使其能熟悉基建的相关法规和程序、熟悉经济合同法和招标法、熟练掌握工程建设合同的商务条款,逐步推动基建管理信息化进程,不断更新管理手段,使他们能满足多校区办学形式下基建财务管理工作的需要。

(二)青岛校区财务核算体系

青岛校区财务部门作为校财务部职能的延伸,经费的收支和资金的运转不独立核算,所需经费由学校发文下达,按照总预算额度控制经费支出,充分利用了网络会计的功能,与校本部使用同一套财务软件系统,同样的会计科目,在原有的各校区核算系统下,实行凭证分校区的单独编号,办理各项会计业务,核算办学成本,单独保管记账凭证及明细账。中心校区凭单为A**,千佛山校区为B**、趵突泉校区为C**、基建财务(含青岛校区基建财务)为D**、青岛校区(事业财务)为E**。青岛校区和校本部借助于互联网,使财务管理及会计信息集成在财务部统一的网络平台上,实现校区间会计信息资源共享,动态互通,两地都可实时了解会计信息。

(三)青岛校区融投资体制

融投资也就是平时说的“开源节流”,顾名思义就是:开辟源头减少流失,“开源”与“节流”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源”是收入,“流”是支出,开源是增效的途径,节流是增效的措施,二者是辨证的统一体,总体以“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作为总原则,从项目管理学讲,也就是,在项目建设期,开源表现为扩大项目融资渠道,保证项目能够筹集足够的建设资金;节流是控制融资成本、建设成本,最节省地实现项目的必要功能。在项目经营期,开源表现为增加项目经营收入,节流就是控制项目经营成本。增收和节支笔者认为二者同等重要,都不可偏废。青岛校区利用制度上的创新优势,尝试拓展与企业合作办学、与政府共建、银行贷款、社会捐赠、股份合作、自筹投资等多种融资渠道办学。

(四)加强办学成本控制

由于青岛校区是新建校区,在管理上有一定的优势和特点,更容易采用新管理办法,结合高校新会计制度改革,采用借贷记账法,除实行预算控制,按预算开支有关经费外,引入“大学需要经营”理念,把经营理念、成本意识、效率观念贯穿于青岛校区建设的始终,计算教育成本,进行效益分析,进而采取措施降低投资和运行成本,提高办学效益和效率。这包括与企业合作办学院的教育成本核算,也包括青岛校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等工程成本的核算。

三、建立高效的与高校新会计制度相适应的基建财务运行机制

(一)青岛校区基建财务管理和核算

近年来,我校为提升办学层次,扩大招生规模,改善办学条件,建设了新校区、新设施,随着我校基本建设规模的空前扩大,我校教育事业也得到了跨越式发展。我校在政府追加投入的同时,利用银行贷款及吸收社会力量等方式,加大基本建设的资金投入。作为基建会计人员应积极参与项目全过程的管理工作,有效地使用建设资金,堵塞漏洞,控制建设成本,强化会计核算的管理职能,发挥会计内部控制职能,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效益。在日常工作中,我校出现了基本建设项目变更缺乏论证,随意性大,存在边设计、边施工、边修改“三边”现象,造成建设项目概算超计划、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三超”问题,使投入的资金得不到应有的效果。笔者将从基建财务的例行管理和例外管理入手作以下探讨。

1、基建财务以例行管理为先,作好基建财务核算工作,发挥财务会计职能

(1)规范基建财务会计核算

目前高校基建的会计核算主要依据财政部颁发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及补充规定,基建会计要主动了解项目建设进程,将建账、记账、会计核算、项目核算和工程紧密衔接,保证账务处理规范化。

(2)作好各类合同管理

基建项目的管理就是广义上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贯穿于整个项目的全过程,因此所有合同条文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凡签定的各类合同应在基建部门和财务部门统一编号,分别留存,各自建档。基建会计依据合同建立台帐,登记合同单位、合同编号、签订单位名称、签订时间、合同金额、付款方式,以便付款时予以审核、监督,在付款时要登记支付日期、凭证号、支付金额、发票数,以便更好地控制支付,以及往来款核对,避免超支付款。

(3)及时进行工程竣工决算

工程竣工后,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进行竣工结算,进行结算的单位和所盖单位公章均为合同签约的施工单位。对项目大、变更多、甲供材品种复杂的工程,要严格进行校对和审核,督促审计部门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竣工造价审计。

2、基建财务以例外管理为主,控制基建工程成本,发挥管理会计职能

我校基建财务运行规模持续增长,随着青岛校区建设的启动,各项经济业务会呈现高度集中性和复杂性,各项工程建设法规和财务制度也在不断改革和创新,财务部门会长期处于压力大、强度高的超负荷工作状态。如果还是一味地坚持按常规管事、抓常规事项,不分轻重缓急,面面俱到,势必管不住抓不起。倡导例外管理,就是在新形势下基建财务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主抓重点,力抓主要矛盾,抓大不放小,这既体现了管理创新理念,也符合会计核算原则中的“重要性原则”。

(1)从源头管理入手

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在于施工前的投资决策阶段,而整个项目投资的规模、效益等对高校今后的发展又有着更深远的影响,因此为了保证投资决策的科学、合理,对于投入较大的投资项目,都要先进行可行性研究,包括项目的投资规模、资金来源、项目效益、投资风险等都要事先进行科学论证,并以论证结果作为决策的依据。财务人员应该参与项目的投资决策,在资金来源、资金成本、资金结构、资金效益等方面进行分析,从财务角度保证项目立项经济合理。

(2)履行工程全过程控制管理

基建财务工作要从管理会计角度出发,加强基建部门和财务部门的协调,充分发挥管理职能。工程项目的内部财务控制是实现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包括项目决策控制、勘测设计与概预算控制、招投标与合同控制、施工过程控制、竣工验收与决算控制等五个环节,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凡在基建财务立项的建设项目,必须申报有计划,论证有报告,设计有图纸,资金有来源,开支有预算,高校基建会计核算只有与基建工程全过程环环相扣,真正做到“事前控制、事中介入、事后把关”,基建财务管理职能才能得以发挥。

(3)资金使用审批前移

高校普遍存在基建项目变更随意性大的现象,“多头领导”、项目变更缺乏论证、先施工后变更,财务监督失位,造成基建财务管理被动,因此必须加强工程变更管理,申请变更的项目必须先确定资金预算,才能进行设计、施工,使资金使用审批前移,增加基建资金的可控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事业财务合并核算的会计实务

现行高校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并且国家对高等学校的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不执行本制度。这使得基建资金单独核算,学校财务会计只核算教育事业经济活动,高校内部形成两个会计主体。而任何一个主体都不能反映会计主体的整体经济活动,违背了会计主体原则。教育体制的改革使基建的投资大部分需要学校自筹资金,教育经费的主体与基建经费的主体分别核算会造成高校资产账实不符。尤其是高校基建项目近年来主要靠学校贷款解决,贷款本金及利息由学校财务偿还而没有完全体现在学校财务报表上,学校负债状况不实,基建项目成本核算不准确。会计核算对负债及潜在财务风险没有充分体现出来,不能全面反映高校的财务状况。

2009年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标志着我国高校会计制度的成熟核算制,它更加揭示出高校会计制度的本质及其规律,使高校会计核算更全面、更真实,就此也结束了基建账游离于财务账之外的历史,基建账纳入高校“大账”后,资产负债表的数据一目了然,给相关部门提供的报表数据更接近真实情况,基本解决了原来在合并事业财务、基建财务报表后造成的高校资产状况、负债状况失真的问题,更好地反映了高校的会计信息。

1、基建账纳入“大账”

在基建账纳入“大账”之前,必须对原来各个基建科目进行归集整理、合并,同时对基建账的应收、应付款项进行清理列表,便于实行新会计制度时合并建账。

2、基建财务与事业财务核算的合并

为了达到基建财务与事业财务核算的合并,《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增加设置了新的会计科目和修改了报表内容,新增了“基建工程”科目,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经发展规划部门批准而进行的建造、改建、扩建固定资产等工程及设备购置所发生的建设成本。本科目下设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待核销基建支出”、“基建转出投资”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反映高等学校尚未完工的基建工程发生的各项实际成本。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根据建筑安装工程价款结算账单

与施工企业结算工程价款时,按高等学校应承付的工程价款,借记“基建工程”科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按预付工程款余额,贷记“预付账款”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

(2)以基本建设项目资金购入设备,按构成设备成本的金额

借记“基建工程”科目(设备投资),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

(3)基建工程发生的有关待摊间接费用

先在“待摊投资”科目明细科目中予以归集;基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照合理的分配方法,摊入相关工程项目成本和在安装设备成本。借记“基建工程”科目(待摊投资),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交税费”、“长期借款”等科目。

(4)购买工程用材料

借记“存货”(库存物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工程领用材料时,借记“其他应收款”、“基建工程”科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贷记“存货”科目(库存物资明细)。

(5)基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

对于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按建筑工程成本和应分摊的待摊投资,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基建工程”科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工程)、“基建工程(待摊投资)”、“基建工程(设备投资——在安装设备)”、“基建工程(设备投资——不需安装设备)。

总之,实现把山东大学建设成“山大特色、中国一流、世界水平”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总目标,与学校的财务管理的可持续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关系,加强财务管理体制的创新和完善也是一个持续的系统工程,我们要不断地探索和修正,做到人尽其才,地尽其利,物尽其用,创立一条中国高校加州模式山大特色的新道路,借地域之“名”,行大学之“责”,达大学之“实”。“纳天下之贤才,任社会之资源,办特色之大学”,只有不断地推进我校在中国教育事业中的跨越式可持续性发展,才能再创山东大学的第三次辉煌。

参考文献:

[1]徐孝民,许家瑞,郭鹏,李善民.高等学校多校区财务管理模式研究[M].中山大学出版社,2008.

[2]陈鹏勇.挑战与出路:高校异地办学的发展之路[J].教育与经济,2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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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基建会计 事业单位 会计制度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8-132-02

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72号,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以下简称“新会计制度”)已于2012年12月正式,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新会计制度亮点之一是将长期游离于事业单位会计账之外的基建会计账并入“大账”中。同时,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印发<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2号)规定,明确了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相关问题,以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过渡。笔者认为,财政部此举为基建并账迈出了很大一步;将基建账逐步并入事业账最后实现基建账与事业账合为一体,是必然的,也是必须的。

一、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并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1.两账合并与会计主体理论要求一致。根据会计管理理论,无论是事业会计还是基建会计均为整个会计核算的一种,不应该出现分别设账。分别建账导致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成为两个不同的核算主体,编制不同的决算报表,导致会计信息相独立;虽说在编制事业会计决算报表时,对基建会计信息有一定的反映,但仅仅是简单的几个数据,未将基建会计信息全面反映于事业会计决算报表中。这样一来,无论是哪套报表都无法完整地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违背了会计信息整体性和完整性的基本要求。而两账合并正好符合一个会计主体的要求,很好地体现了会计信息完整性。

2.两账合并有利于政府监督,解除了资产管理漏洞。两账分离、账表均独立,使得事业单位的收支情况未能如实地反映于同一个账簿中,这将为某些事业单位提供做假账的途径,影响账簿的真实性,加大了政府监督管理的难度。另外,基建投资项目形成的大部分是固定资产;而根据基建会计制度,只有办理了竣工决算和交付使用后,此类投资项目才能转为固定资产于事业账中体现。财务人员一般不会预估未办理竣工决算的投资项目的价值入账,加上基建项目工程手续繁琐,工程周期较长,再加上基建账与事业账的单独核算,导致很多单位项目建成与资产入账两者时间不一致。而已交付使用的投资项目由于未办理竣工决算长期作为账外资金,导致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实际数与账面数不相符,留下了资产管理的漏洞,不利于政府对其监督管理。而事业账与基建账的合并恰恰解决两账分离所留下的漏洞,让资产于事业账中及时得到体现,为政府监督管理带来方便。

3.两账合并符合当前预算管理改革的要求。2000年起我国推行预算管理改革,要求做到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实行集中监管。但遗憾的是集中型的预算改革未能全面实现,原因就在于游离于大账外的基建预算。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年度预算经费由当地财政部门立项,而基建预算由发改委立项,多数地方未将基建预算纳入部门预算当中;这与当前一个部门一本预算的改革目标不一致。另外,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资金支付均采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管理,就连基建资金支付也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管理,实现资金管理一体化,而两账的分离却与此格格不入,两账合并便成为必然趋势,符合当前预算管理改革的要求。

4.账务信息化管理的发展为两账合并提供了可行性。目前,各单位对会计电算化发展越来越重视,随着信息化管理的普及,从同一账套中获取会计信息并入另一账套中是越来越轻易的事;特别是会计软件的不断改善和创新,账务软件多数增加了辅助核算项的功能,从中获取一个项目的收支明细已经是轻而易举的事。这就为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两账合并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二、两账合并的会计处理

在了解到两账合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后,我们也明白了财政部颁布新会计制度的必然性。基于新制度、新准则下的两账合并应该怎么操作呢?

1.各单位在2013年建立新账时,按照新会计制度的要求结合本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需要,在事业账中建立与基建有关的会计核算科目体系,如:“在建工程”一级科目下设“基建工程”明细科目。

2.将2012年12月31日原基建账中相关科目余额并入新账中:按基建账中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待摊投资”、“设备投资”、“预付工程款”、“预付设备款”、“其他投资”等科目余额,于新账中借记“在建工程――基建工程”科目;按基建账中“交付使用资产”“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其他应收款”等科目余额,分别借记新账中“固定资产”、“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其他应收款”等科目;按照基建账中“基建投资借款”科目余额,贷记新账中“长期借款”科目;按照基建账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待摊投资”、“设备投资”、“预付工程款”、“预付设备款”、“其他投资”、“交付使用资产”等科目余额,贷记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的相应明细科目;按照基建账中“基建拨款”科目余额中归属于财政补助结转的部分,贷记新账中的“财政补助结转”科目;按照上述借贷方差额,贷记或借记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

3.在2013年1月1日后,每月末要对基建账当月的发生额进行分析,通过编制会计凭证的形式,将基本建设账并入到事业会计账中。

2013年1月31日基建并账举例:

(1)某事业单位本期基建业务分析:将固定资产250万元从基建账转入到事业账中;财政应返还额度返还200万元;收到当年财政拨款150万元;当年支付基建借款25万元,通过银行存款支付;通过零余额账户取现9万元;建安工程投资增加260万元,全部为其他应收款转账的;设备投资增加25万元,待摊投资增加3万元,其中通过零余额账户支付24万元,现金支付4万元。

(2)事业账应做会计分录如下:

固定资产交付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2500000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2500000

财政返还应返还额度200万元: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000000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2000000

收到财政拨款150万时:

借:零余额用款额度 1500000

贷:财政补助收入――项目经费 1500000

归还到期借款:

借:短期借款 250000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50000

当月取现9万元:

借:库存现金 90000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90000

发生基建支出:

借:在建工程――基建工程――建筑安装投资 2600000

设备投资 250000

待摊投资 30000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2880000

同时:

借:事业支出――项目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其他基本建设支出 2880000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40000

库存现金 40000

其他应收款 2600000

三、新会计制度下两账合并的不足

在确定了两账合并的必然性后,再看新制度下并账操作。新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在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同时,还应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也就是各单位基建项目要同时在基建账和事业账中进行会计核算,仅仅是通过“在建工程”等科目来反映基建的发生数,而会计报表也只是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在建工程”和“非流动资产基金”中体现基建发生数,并未将基建项目的实施进度、项目规模、项目性质、项目类型、建设管理模式、项目已批概算数、累计发生数、结余数等纳入到事业账核算明细和决算报表当中,依然依赖两套账、两份报表,显然未彻底解决两账合并、一个会计主体要求的问题。这种不彻底的并账显然未能完全解决两账分离存在的弊端:

1.两账独立依然违背会计主体理论,存在着“一单位,两主体、两制度、两报表”的矛盾。即使实行新会计制度后,把基建账发生数于事业账中体现出来,但基建项目依然独立核算,这种不彻底的合并费时又费力,影响会计信息及时性,甚至会造成会计信息漏洞产生。而两账彻底合并,不再存在两主体分离,能避免以上问题,确保会计信息完整性。笔者认为,这应该是一种可取的选择,也是一种必然的趋势。

2.两账的独立核算使得预算改革未尽彻底;基本建设投资项目预算与部门预算相独立,显然未达到预算改革要求。只有把两账彻底合并,投资项目预算与部门预算合为一体,才能使预算真正地体现单位的资金情况,达到预算改革的目标。所以,笔者认为,将基建预算纳入部门预算中会是一种发展趋势;特别是当前各单位基建项目经费来源多样化,如果将基建账并入“大账”后,基建收支包含了多方面的经费,会计核算就会存在收支虚列和资产不符现象。只有把基建资金纳入部门预算,才能使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表完整体现国有资产的详细情况,有利于完整反映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真正做到“账实相符”。

四、对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并账的建议

两账合并除了要考虑会计科目、会计报表、财政预算等方面的技术问题外,笔者认为还有以下几方面值得关注:

第一,推进会计信息电算化,开发多功能管理系统。财务软件辅助核算项的使用很好地实现了会计信息的多维查询,为两账合并提供了强而有力的技术支持,理应得到推广。同时,各部门应当意识到信息电算化的重要性,加大部门信息电算化的投入,开发出与本部门实际情况相符的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项目管理为一体的多功能管理系统,把资金管理从收到支每个细节都纳入到该系统中,实现数据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工作,真正实现办公一体化。

第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两账合并后,为保证资产信息得到完整、全面的反映,各部门应当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联合有关技术部门开发出可以将财务信息与固定资产信息衔接起来的资产管理系统,切实做到账实相符,且信息同步。另外,还应当做到资产清查工作,加强资产盘点、报废管理,使国有资产情况更具有实时性、准备性。

第三,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其综合素养。两账的彻底合并,将给各部门财务人员提出新的要求。如若财务人员仅仅熟悉以往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而对基建项目的概算、造价、预决算审核等均一无所知,那将为两账合并带来一大难题,只有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其学习能力,熟练掌握基建项目预决算编制,项目管理等技巧,才能把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两账合并到底,实现“一单位,一主体,一本预算”的改革目标。

参考文献:

[1] 彭凌.论基于新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基建会计改革.新财经(理论版),2013(6)

[2] 张晓燕.谈财务管理工作中事业单位基建会计工作难点分析.中国科技纵横,20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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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高等学校; 基建核算; 会计核算; 探讨

一、高校基建核算纳入高校会计核算的重要依据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原制度”,自1998年1月1日颁布至今,已运行了12年。随着高等教育创新、政府收支类改革和高校资金筹措的多元化发展,原制度已不适应改革、创新和发展的需要,也不能全面地反映高校核算状况。为此,财政部对高校原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拟定了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简称“新制度”。本文分析研究了高校新制度把高校基建核算纳入高校会计核算的重要依据,这主要是:

(一)我国财政体制依据: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核算”,规范国库财政支付与高校会计核算活动

我国高校财政管理体制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核算”的原则。这条原则,同样也是适合于高校内部的核算的。坚持这条原则的意思是:第一,体现了我国财政体制执行力的统一性;第二,在国家财政统一领导下高校会计核算的分级性;第三,在高校会计分级核算基础上财政制度的统一性,即实现国家财政拨付与高校会计核算的统一管理。原制度形成高校基建核算与高校会计核算分离的结果:一是出现两个会计主体、两套账、两套会计报表,无论是以哪一套账上报,都不能单独地反映高校整个经济活动的全貌;二是不便于高校内部进行财务管理和财务决算;三是不符合《会计法》对会计资料信息完整性的总体要求;四是不符合我国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核算”的财政体制要求。目前,高校贷款居高不下,中国社科院发表2006年的报告表明,当前中国公办高校向银行贷款人民币额约为1 500亿元到2 000亿元。这笔惊人的举债,反映出基建核算与高校会计核算之间分离的巨大风险,甚至出现盲目投资的弊端。实施新会计制度,能使高校会计核算真实地反映、管理、监督、参与经济预测和经济决策的活动,规范国库财政支付职能与高校会计核算活动之间的统一。

(二)新制度统一核算规定依据:真实全面地反映高校整体会计核算状况

新制度在第一部分的“总体说明”中指出:“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和“财务报表”,并阐明:“高等学校财务报表是反映高等学校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及预算执行结果等会计信息的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预算收支表、基建投资表以及报表附注。”新制度明确规定:把“基建投资”核算纳入高校会计核算。这种新规定的重要意义在于:第一,充分表达出高校会计制度执行力的统一性、真实性和权威性,全面真实地反映出高校整体会计核算状况;第二,它有助于高校经济运行状况的综合评价,使高校会计核算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促进高校会计、财务活动稳定健康有序地发展;第三,克服了高校会计核算不统一性的问题,纠正了原制度会计核算与基建核算之间存在两本账的问题,即纠正了原来事业财务执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核算高校教学科研等常规性、维持性业务;基建财务执行《国家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核算高校基本建设投资业务的问题。

(三)两账纳入会计核算依据:实现了高校会计核算结果的统一性、真实性和全面性

新制度把“基建投资”核算纳入高校会计核算,实现了高校会计核算与基建核算的统一,是解决高校会计核算与基建核算两套账的最佳办法。其逻辑在于:因为高校会计必须完整地反映高校经济活动,基建投资是高校经济活动的组成部分,所以高校会计必须反映高校基建。但是,原制度规定,高校事业收支核算与基建收支核算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其结果是:第一,这不符合会计主体性原则。即,这不仅与国家财政体制改革相悖,而且与高校会计准则相冲突,把高校的一个会计主体分为两个会计主体,违背统一性的会计主体性原则。第二,导致建设项目成本核算归集的混乱。人们知道,银行贷款是以高校为主体、以事业财务报表为根据的借贷方式,还款也是以从事业结余中还款。这样运作,表面看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实质上有矛盾的地方,在会计核算上有不可取之处。比如说,对基建财务拨款,究竟是做“结转自筹基金”科目还是做“借出款”科目呢?对此无定论。如果记入前面科目,会造成当年收支的巨额赤字;如果记入后面科目,又会导致基建项目成本归集的错误。因此,新制度把“基建投资”核算并入高校会计核算,是和谐地解决这种矛盾的最佳举措。

二、高校基建核算纳入高校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

新制度在“资产类”中新增设了一级科目“在建工程”、“基建工程”科目,并相应地增设了二级科目;同时,在“收入类”中新增设了一级科目“基建拨款”,构成了高校会计核算中关于基建核算的重要内容,全面真实地反映高校整体的会计核算状况。

(一)关于在“资产类”中新增设的一级科目“在建工程”、“基建工程”

在新制度第二部分的会计科目名称和编码的“资产类”中,新增了两个一级科目1406“在建工程”、1407“基建工程”,并在它们的二级明细科目中,都确定了具体核算内容。

第一个一级科目中的“在建工程”,是核算高校以非基建项目资金进行建筑工程、设备安装等所发生的实际支出;与此同时,在第一个一级科目“在建工程”中,又相应地设置了具体核算科目,即新增两个二级科目140601“建筑工程”、140602“设备安装”等具体科目内容,进行明细核算。这样,对高校以非基建项目资金进行建筑工程、设备安装等所发生的实际支出,切实做到了会计核算有章可循的具体明细科目。

第二个一级科目中的“基建工程”,是核算高校以基本建设项目资金进行基本建设所发生的实际支出;与此同时,在第二个一级科目“基建工程”中,又相应地设置了具体科目,即新增四个二级科目140701“建筑安装和工程投资”、140702“设备投资”、140703“待摊投资”、140705“其他投资”等具体科目内容,进行明细核算。这样,对高校以基本建设项目资金进行基本建设所发生的实际支出,也切实做到了会计核算有章可循的具体明细科目。

(二)关于在收入类中新增设的一级科目“基建拨款”

在新制度第二部分的会计科目名称和编码的“收入类”中,新增了一个一级科目4002“基建拨款”。本科目核算高校收到的中央和地方财政的基本建设拨款。本科目相应地设置“中央基建拨款”、“地方基建拨款”等具体内容,进行明细核算。

与此同时,对基建拨款的主要账务处理作了如下规定:

1.关于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规定。对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根据财政国库支付执行结构委托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通知书》即原始凭证,借记“基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年终,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科目,贷记本科目。

2.关于财政授权支付方式的规定。这根据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与分月用款计划核对后记账,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年终,根据本年度财政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借记“财政应反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本科目。

3.其他支付方式的规定。在实际收到基建款时,按照实际收支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4.会计期末的规定。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本科目,贷记“本期盈余”科目。

三、高校基建核算纳入高校会计核算的根本特点和积极作用

新制度把高校基建核算纳入高校会计核算,是高校会计制度的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体现出它的根本特点和积极作用。其最根本的特点在于:高校基建核算找到了自己准确的位置,高校会计核算实现了统一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的目标。

高校基建核算纳入高校会计核算,发挥出以下方面的积极作用:一是高校基建核算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准确定位;二是高校会计核算完全真实地反映高校整体核算状况;三是为高校的会计管理和经济决策提供了正确的依据;四是大大地提高了高校会计核算的能力和水平;五是大大增强了高校会计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执行能力,切实加强高校依法治校,促进高校稳定健康和谐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 财政部、教育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S].2009.

[2]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讲座编写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讲座)[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3] 周红霞.高校基建财务与事业财务的合并处理探讨[J].会计之友,2009(5).

篇(7)

【关键词】 基建; 并账; 原理; 方法

中图分类号:F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5)03-0075-04

新修订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均要求基建并账。原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基本建设投资部分单独建账,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核算及编报表,基建资产负债信息“游离大账”,无法准确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实际价值,新制度要求基建并账很好地解决了以上问题,使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反映财务状况,会计信息更加完整。但是,由于《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是1995年出台的,整体按照“资金占用=资金来源”理念设置会计科目,科目设置复杂,且会计核算基础是权责发生制,要并账到以收付实现制为主要核算基础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确实难度大,且基建账相关数据如何并入单位“大账”,“新旧事业单位/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并不详细,会计人员深感无从下手。有观点认为,应把行政事业单位每笔基建支出直接反映到“大账”,不必单独设账,既省事又能达到会计信息完整的目的。针对以上问题与现象,笔者从会计理论与实践的角度对行政事业单位基建并账的原理与具体并账方法进行思考,提出如下看法。

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与基建会计分设两套账的必要性

目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与基建会计分设两套账有其必要性。

一是二者的核算基础不一样。行政事业单位账主要反映财政资金的来龙去脉,首先要满足预算管理的要求,其会计核算基础是收付实现制(即现金收付制),只是在个别业务引入权责发生制,而基建核算是反映基建投资支出资本化的过程,其会计核算基础必然是权责发生制,因此,在单位账中难以详细反映基建业务的来龙去脉。

二是基建往往是跨年度的,时间很长,基建过程发生的经济业务复杂,凭证繁多,如果在单位账中反映,则把基建投资支出业务分散“淹没”在单位账中,不利于基建日常查账及审计监督。

因此,《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而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衔接规定以及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衔接规定均要求“单位应当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核算基本建设投资的同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单位按照新制度规定设置的会计账(大账)”。

二、基建并账的会计原理

目前政府会计要求同时满足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双重报告目标,因此,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求既能提供预算管理需要的预算收支信息,又能提供绩效评价需要的权责发生制的财务信息,会计核算基础相应实行的是兼顾基于收付实现制的预算会计与基于权责发生制的财务会计并行融合的并轨制,单位会计与基建会计并账就是为了能更加准确地反映政府及部门机构资产负债财务状况,这是基建并账的会计基础。

从基建账看,其核算反映的是固定资产形成的过程。基建资金来源包括基建拨款及基建借款。基建拨款的组成,一是同级财政拨款,二是非财政拨款(如上级拨款),三是单位自筹拨款。以上资金来源核算的结果有两个:一是最终形成固定资产转入单位账;二是最终并没有形成固定资产,属于需要核销的投资,在基建账挂“待核销基建支出”。因此,从会计原理来看,基建并账应并入的是最终能形成固定资产部分所涉及的资产与负债,如果是需要核销的投资即“待核销基建支出”,应在基建账上直接核销,不能再转入单位大账。

另外,单位自筹基建资金拨款的来源,该部分资金从单位账上转到基建账,在未结算前,先在单位挂账,基建账上也是挂着与单位的往来款,因此,基建并账时应先进行内部往来业务的调整,把该部分业务先行抵销,以免虚增资产负债。

从单位账看,基建并账是把原来游离于单位账之外的基建过程所涉及的资产负债合并入单位账内,因此,基建并账要考虑两个方面:一是首次基建并账日的科目余额要并入单位“大账”相关的科目余额;二是每月基建账相关科目的本期累计发生额要并入单位“大账”相关的科目发生额。其会计原理是:将本期基建账中发生的经济业务或事项划分类别,依据每类经济业务或事项所涉及的基建账相关科目的本期发生额,按照新制度规定在“大账”中进行账务处理。

三、基建并账的方法

基建并账的步骤为:

第一步:在基建账上抵销需要核销的投资。将“待核销基建支出”与其对应的资金来源基建拨款等相互冲销。

第二步:并账过程抵销单位账与基建账往来款项。可参照企业合并报表的方法,先核对清理单位账与基建账有关“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科目的金额,属于单位账与基建账内部往来的事项,进行数据分析,然后编制内部抵销分录进行调整,防止虚增往来账款项。

第三步:首次并账――基建账科目余额转入。首次并账日(2013年或2014年1月1日)在单位账上新设“在建工程――基建工程(基建并账)”科目,其他基建账上有的要直接转入单位账的会计科目如“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款额度”等,均在科目下设(基建并账)标志或明细科目,以示区别。

首次基建账余额并账的难点:

一是基建账资金占用类中哪些科目余额应并入单位账“在建工程――基建工程(基建并账)”。一般基建账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以及“预付工程款”等借方余额,并入单位账“在建工程――基建工程(基建并账)”借方。

二是基建账资金来源类中的基建拨款要分析其来源分别结转。属于同级财政补助结转部分转入单位账“财政补助结转(基建并账)”,属于同级财政补助结余部分转入单位账“财政补助结余(基建并账)”,属于非同级财政补助结转部分转入单位账“非财政补助结转(基建并账)”科目。

三是基建账资金来源类中的基建投资借款要分析其期限及本金利息分别结转。借款期限一年或一年以上,本金分别转入事业单位账“短期借款(基建并账)”或“长期借款(基建并账)”,利息(不分期限)则转入单位账“其他应付款(基建并账)”;行政单位账不设借款类科目,基建借款本息按照期限分别转入“其他应付款(基建并账)”、“长期应付款(基建并账)”。

四是单位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基建并账)”的金额如何确定。因收付实现制下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购建支出时即全额反映事业单位的“事业支出”等(行政单位为“经费支出”),固定资产购建支出(已付款部分)相应在事业单位账净资产设置“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行政单位账设“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科目反映,因此,基建并账中并入单位账“固定资产(基金并账)”与“在建工程――基建工程(基建并账)”的金额含有已付款与未付款部分,在并入单位账“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基建并账)”时应将“固定资产(基金并账)”与“在建工程――基建工程(基建并账)”的金额减去未付款部分即基建账中的“应付工程款”、“其他应付款”等贷方余额,调整后,单位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基建并账)”反映的是基建中已形成的固定资产或购建中的固定资产已付款的金额。

除以上四个难点外,基建账其他科目直接转入单位账相应会计科目(基建并账)。结转后单位账(基建并账)科目的借方合计与贷方合计存在差额的,记入单位账“事业基金(基建并账)”科目借方或贷方,总调整后,并入单位账的会计科目借贷相等。

第四步:按月并账――基建账科目发生额转入。将基建账当月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分类,主要包括:预付工程款、结算工程款、其他工程支出、工程交付使用、基建借款及基建利息处理六大类业务,根据基建账中相关科目的发生额,在单位账中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或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新会计制度对基建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下面以事业单位为例进行说明(以下会计分录货币单位均为万元)。

1.预付工程款业务。按照基建账中本期预付的基建工程款金额借记单位账“在建工程――基建工程(基建并账)”。

【例1】本月预付甲施工队100万元,其中,收到基建拨款(财政直接支付)60万元,财政授权支付30万元,自有资金付10万元。

基建账:

借:预付工程款 100

贷:基建拨款 60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30

银行存款 10

单位账:

借:在建工程――基建工程(基建并账) 100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基建并账)

100

同时:

借:事业支出(基建并账)等 100

贷:财政补助收入(基建并账) 60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基建并账) 30

银行存款(基建并账) 10

2.结算工程款业务。(1)按照基建账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科目本期借方增加额(一般为根据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确认的金额)减去已经预付的工程款金额后的金额借记单位账“在建工程――基建工程(基建并账)”。(2)按照基建账中本期实际支付的应付工程款金额贷记单位账“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基建并账)”。

【例2】本月结算A工程进度款250万元,其中,抵甲工程队预付款100万元,应付乙工程队150万元。收到基建拨款(财政直接支付)30万元,财政授权支付15万元,自有资金付5万元,支付乙工程队50万元。

基建账:

(1)结算

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250

贷:预付工程款 100

应付工程款 150

(2)支付

借:应付工程款 50

贷:基建拨款 30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5

银行存款 5

单位账:

(1)结算

借:在建工程――基建工程(基建并账) 150

贷:应付账款(基建并账) 150

(2)支付

借:应付账款(基建并账) 50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基建并账)

50

同时:

借:事业支出(基建并账)等 50

贷:财政补助收入(基建并账) 30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基建并账) 15

银行存款(基建并账) 5

3.其他工程支出业务。按照基建账中“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等基建投资科目本期借方增加额(包括因预计借款利息增加的金额)借记单位账“在建工程――基建工程(基建并账)”。

【例3】本月支付B设备工程进度款70万元,待摊投资40万元,其他投资20万元。收到基建拨款(财政直接支付)70万元,财政授权支付40万元,自有资金付20万元。

基建账:

借:设备投资 70

待摊投资 40

其他投资 20

贷:基建拨款 70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40

银行存款 20

单位账:

借:在建工程――基建工程(基建并账)

130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基建并账)

130

同时:

借:事业支出(基建并账)等 130

贷:财政补助收入(基建并账) 70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基建并账) 40

银行存款(基建并账) 20

4.工程交付使用业务。按照基建账中“交付使用资产”科目的本期借方增加额借记单位账“固定资产(基建并账)”。

【例4】本月交付使用一栋办公楼5 0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3 500万元,设备投资1 000万元,待摊投资300万元,其他投资200万元。

基建账:

借:交付使用资产 5 000

贷: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3 500

设备投资 1 000

待摊投资 300

其他投资 200

单位账:

借:固定资产――房屋(基建并账) 5 000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基建并账)

5 000

同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基建并账)

5 000

贷:在建工程――基建工程(基建并账)

5 000

5.基建借款业务。按照基建账中本期增加或偿还的基建借款本金贷记或借记单位账“长期借款/短期借款(基建并账)”。

【例5】本月借入银行3年期基建借款1 000万元,偿还1年期的借款500万元。

基建账:

(1)借入

借:银行存款 1 000

贷:基建投资借款――本金 1 000

(2)偿还

借:基建投资借款――本金 500

贷:银行存款 500

单位账:

(1)借入

借:银行存款(基建并账) 1 000

贷:长期借款(基建并账) 1 000

(2)偿还

借:短期借款(基建并账) 500

贷:银行存款(基建并账) 500

6.基建借款利息业务。(1)按照基建账中本期增加的应付利息金额借记单位账“在建工程――基建工程(基建并账)”。(2)按照基建账中本期实际偿还的借款利息贷记单位账“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基建并账)”。

【例6】本月预提3年期基建借款利息6万元,偿还基建借款利息3万元。

基建账:

(1)计提利息

借:待摊投资 6

贷:基建投资借款――利息 6

(2)偿还利息

借:基建投资借款――利息 3

贷:银行存款 3

单位账:

(1)计提利息

借:在建工程――基建工程(基建并账) 6

贷:其他应付款(基建并账) 6

(2)偿还利息

借:其他应付款(基建并账) 3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基建并账) 3

同时:

借:其他支出(基建并账) 3

贷:银行存款(基建并账) 3

除以上6种主要经济业务或事项外,若发生其他经济业务或事项,其基建并账的处理根据上述原理进行。

基建并账把基建项目纳入单位“大账”,使得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完整反映所有国有资产价值,有利于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完整性,促进事业单位落实“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资产管理理念和原则,反映“账实一致”的会计理念。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国不少地方基建经费预算尚未并入部门综合预算,单位的日常行政或事业经费从财政部门相应的业务处室(行政政法处、教科文处等)获取,基建经费则从财政部门基建处获取,还有其他部门安排的基建经费,单位基建并账后如果基建预算没有并账,将给单位对账带来困扰。因此,基建经费预算并入部门综合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基建并账的重要前提。

【主要参考文献】

[1] 财政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

[2] 财政部.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3.

[3] 财政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3.

[4] 财政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S].财会字〔1995〕45号,1995.

[5]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和《企业基建业务有关会计处理办法》的通知[S].财会字〔1998〕 17号,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