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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医院对口支援马庄中心卫生院,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对口支钓台卫生院,对口单位需签订项目协议。
二、支援项目内容
1、内科常见病于多发病的诊治技术项目。
2、外科下腹部手术技术项目。
三、项目执行时间
时间为一年,即年元月1日至年12月31日
四、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管理
区卫生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做好支援人员的宣传动员工作。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管和指导。在项目结束后对项目进行评估。
(二)实施方式
1、支援单位应选派医疗队组成支援队,每个支援队由三人组成。选派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临床专业技术人员。
2、支援队人员驻派乡镇卫生院工作时间不应少于10个月,指导卫生院的具体项目工作,定期组织病案讨论或其他业务辅导。
3、加强科学化的管理建设,技术项目的培育可采用培训、带教、进修、帮建等多种形式。指导受援单位和人员在受援单位独立能开展技术培育项目。培育不成功的要无条件的继续培育,直到培育成功。
4、支援单位应切实做到无偿支援,同时要接收受援卫生院医务人员免费进修及培训。
5、支援单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受援单位进行医疗设备的援助。
五、几点要求
(一)受援单位
1、受援单位应加强领导,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有会议记录,有文件。
2、受援单位应及时为支援人员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3、受援单位要组织人员参加培训、理论学习,协调完成各项科教工作。
4、在支援医院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学科带头人培养及住院医师培训。
5、对口支援工作结束时,开全体职工会议,对驻派人员的工作时间、工作态度、项目效果进行总体评价,并以书面的形式写出客观的评价内容,做好支援工作总结并报卫生局。
(二)支援单位
城区医疗卫生机构挂点乡镇卫生院时间为两年。建立完善挂点乡镇卫生院工作制度,使受援卫生院逐步改善就医环境,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医务人员业务素质得到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使农村百姓在就医保健过程中获得更优质的服务。
二、工作方式
1、依据需求,双方协商。根据受援卫生院的实际需要,注重改善其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和内部管理水平,提高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适宜技术服务能力。本着缺什么、帮扶什么的原则,由支援和受援单位双方协商项目。
2、帮扶项目,注重实效。要制定资金、人员、设备等对口帮扶计划,使受援单位的各项工作得到明显改善与发展。支援单位要有计划地选派思想作风好、医术过硬、责任心强的医疗骨干到受援单位,进行挂职锻练,并把对口帮扶工作作为晋升职称的考核内容之一。
三、工作任务
1、提供服务:支援单位要派医务人员定期到受援单位直接向农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可选择受援地墟日期间组织中高级职称医生在卫生院开展专家门诊,也可预约到挂点卫生院开展手术指导、专题业务讲座、病例讨论等服务。医院、中医院的人员选派可以千名医师下基层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2、业务指导:重点指导受援卫生院开展预防保健、基本医疗、中医中药、产科和急救技术服务,加强对常见病、多发病和传染病等重点疾病的规范防治;帮助专业技术人员提高运用适宜技术的能力;帮助受援单位建设重点科室,开拓新业务。
3、培训人员:支援单位派出的人员应帮助受援单位制定人才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要对该院医技人员实行技术服务传、帮、带;免费接纳受援单位医技人员进修培训;协助受援单位开展乡村医生业务培训活动。
4、卫生管理:支援单位派出的人员主动帮助受援单位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业务操作规范管理,加强内部运行机制,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水平。
5、经费和设备支持:支援单位根据受援单位的实际需要,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提供相应的经费或适宜的医疗设备,促进受援单位的建设与发展。原则上每个卫生院帮扶经费不低于1万元。
四、工作要求
1、支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卫生下乡”工作的领导,遵照市、县主管局的工作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宣传贯彻好党的惠民利民政策,加大医改政策的宣传,落实农村防控非典、人禽流感、甲流、艾滋病等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各项措施,要把“卫生下乡”工作作为惠民利民的一项活动抓好抓实。
新的一年中,我办将突出抓好六项重点工作:
(一)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国内招商再上新台阶。加强与知名国内大企业的合作,完善国内招商服务体系,加快招商引资平台建设。全市力争引进500万元以上项目到位内资突破900亿元,比2011年增长10%以上。
一是建立重点项目信息平台。建立中央直属企业、中国500强等知名大企业投资信息库,加大与大型国企和央企,特别是先进制造业领域合作,协调抓好一批高端产业、新兴产业项目和制造业项目的引进。
二是建立招商人脉储备平台。建立在谈、签约、投产内资项目、人脉资源储备档库案,创新国内招商方式,以促进友好城市合作交流为目的,加强政府、企业、项目、商会组织间的联络与沟通,精选国内知名重点城市,筹划举办“日”主题招商与经济活动。
三是建立统计预测分析平台。完善定期全市国内招商统计和预测分析制度。加强对国内招商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强化内资大项目考核,完善重点内资大项目协调会议制度,研究建立国内招商奖励激励机制。
(二)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总部经济实现新突破。围绕构建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总部基地城市品牌和高端商务中心建设,建立比较完善的总部经济发展环境、政策框架和服务体系。全市力争新引进20家以上知名大企业地区总部或功能型总部机构,力争总部经济实现增加值和地方税收,分别占GDP比重和全市地税总量的25%以上。
一是完善政策服务体系。研究出台我市总部经济发展扶持政策措施,推进筹划总部企业税源机制建设,加强总部经济预测分析和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建立引进与培育总部相结合的工作促进机制。
二是优化载体设施建设。组织落实“十二五”全市总部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完善城区商务楼宇功能配套和管理服务,促进楼宇经济提升为总部经济,引导区市重点产业园区转型升级,制定总部经济园区认定管理办法,推进一批总部经济集聚区建设。
三是加大引进培育力度。建立引进重点总部项目招商目录,实施全市总部经济招商协调促进机制,抓好在谈总部招商项目的跟踪服务。重点推动中冶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总部,推进中冶东方煤层气研发基地和科技园区的建立,促进民营科技大厦项目开工建设,力争在引进知名总部企业上实现新突破。
(三)完善对口支援模式,扶贫开发取得新成效。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对口支援联席会议制度,做好对口贵州省安顺市、铜仁地区,日喀则市、新疆喀什地区和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帮扶工作;抓好四川北川恢复重建后续工作;搞好扶贫培训工作,创新培训人才机制。
一是深入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提出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实施方案,做好对接,加强与负责扶贫片区中央部委的联系,制定武陵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工作计划,组织相关企业参与石漠化治理生态修复工程,发展环境友好和集约增效型产业。
二是实施经济合作项目带动战略。按照产业对接、合作共赢、转型升级的原则,积极引导和支持我市企业与对口支援地区开展产业和经贸合作,突出抓好经济合作项目的落实。充分发挥我市进出口贸易发达和港口优势,加强与对口支援地区的经贸往来,组织和协助当地企业来参加经贸洽谈活动,帮助开拓国际市场,发展外向型经济。
三是开展多种形式东西扶贫协作工作。继续实施智力扶贫计划,加强对口支援地区实用技能和创业能力培训;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扶贫开发,开展多种形式的支教支医、志愿服务等帮扶活动,逐步构建扶贫志愿者服务网络,推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爱心扶贫。
(四)积极参与西部开发,合作双赢实现新发展。建立“政府为主导、市场为纽带、企业为主体、项目为载体”工作机制,组织参加西部区域各类展会活动,引导我市企业拓展发展空间,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吸引西部地区企业来我市投资创业。
一是利用西部展会契机,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加强与西部地区政府和企业的交流合作,组织参加西部地区等展会活动,引导我市企业拓展资源和市场空间,推动企业进一步做强做大。
二是发挥我市展会平台作用。将国内重要展会与加强区域合作相结合,加强与中西部地区的经贸往来与项目合作,利用我市展会节庆,支持配合西部地区省市区县在我市举办各类项目推介会、商品展销会,拓展双方的合作空间。
三是为西部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围绕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重点目标,注重抓好农业急需紧缺科技与管理人才培训,完成国家下达培训西部地区农业管理干部、农民企业家,农村致富带头人、农业科技干部200名的任务。
(五)构建城市经济合作圈,区域合作谋取新拓展。积极探索建立区域合作模式和新机制,推动半岛城市群的发展,扩大与国内重点城市的合作交流,促进我市参与区域合作规模和层次明显提高。
一是推进“、潍坊、日照”一体化发展。根据《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建立三城市一体化发展工作协调机制,以专题合作为抓手,共同推进“青潍日”城镇组团发展。
二是积极参与环渤海区域合作。加强与环渤海区域市长联席会成员城市合作机制建设,深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循环经济、绿色环保等领域合作。充分利用区域合作互动平台,筹划环渤海区域与我市经贸合作项目对接活动,推动与北京、天津、大连、沈阳等城市经贸合作交流取得成效。
三是扩大与国内城市的合作交流。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以及国内重点城市的战略合作,以建立友好城市关系为契机,深化重点领域务实合作,促进经济、文化、信息等方面合作交流实现突破。
(六)营造优质服务氛围,对外服务再创新水平。完善驻青办事机构备案登记制度,做好投资创业人员落户初审工作,健全外地投资企业服务机制,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认真办理外地投资企业的投诉和求助。
一是加强与驻青异地商会联络。组建市异地商会战略合作联盟。整合异地商会资源,搭建平台,促进市与异地商会之间、各经济组织之间、异地商会原籍地省市开展合作交流。
一、充分认识做好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十一五”时期是我县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时期,我县教育要在新的发展起点上,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与水平。当前,城乡教育发展不平衡是我县基础教育面临的突出问题,农村教育整体水平薄弱状况仍未得到根本改变。发展教育,教师是关键,进一步加强农村师资力量已成为发展农村教育的当务之急。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是当前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和有效途经。各有关部门、乡镇和中小学校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农村学生享受优质教育,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能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提高对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坚持统筹规划、政策引导、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城乡互动的原则,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积极鼓励和引导广大城镇教师利用多种形式支援农村教育,不断提高农村教师素质,尽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二、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
(一)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重点是义务教育阶段,以县域内支教为主。支教工作由县教育局统筹规划,通过选派城镇学校的骨干教师和管理人员,建立起校与校之间长期和相对固定的对口支援关系,全县农村学校的受援覆盖面要达到90%以上。
(二)需要参加支援农村教育的城镇教师,主要是指武康建成区中小学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学校后备干部及管理人员;省特级教师、省优秀教师、市、县级名教师和2000年以来被评为县教学中坚、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等骨干教师。
(三)支教形式。
1.县域内支教。县域内支教是城镇中小学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主要形式,由县教育局制定支教工作计划,分批实施。
2.跨县域支教。每年选派若干名中小学骨干教师参加省、市统筹安排与欠发达地区学校的结对支教工作。
3.骨干教师支教。充分发挥县级以上名教师等骨干在教育、教学、科研和师德等方面的引领带头作用,组织他们为农村教师开发提供优质的培训资源。县教育局每年至少组织二次骨干教师送教下乡活动。
4.学校后备干部及管理人员支教。县教育局要有计划地从办学水平较高的城镇学校,选派部分业务能力强、管理经验丰富的校级领导或中层干部(包括学校后备干部)到农村学校任职,指导帮助受援学校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同时,选派农村学校校级领导或中层干部(包括学校后备干部)到城镇学校挂职锻炼,学习现代教育管理经验,增强管理能力。
(四)支教工作方式。
1.全职支教。全职支教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带班上课,指导帮助受援学校年轻教师提高教学和科研能力;全职支教后备干部及管理人员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学校管理,全面提高受援学校的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支教工作期限为一学年及以上。重点安排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城镇学校教师、后备干部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参加。
2.兼职支教。兼职支教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发挥“传、帮、带”作用,对农村学校在学科教学、学校管理、校本教材的开发和培训、教学科研等方面进行指导和引领。兼职支教实行累计工作量制,累计达到480个课时视为完成一年的支教任务。重点安排具有高级职称的城镇教师、省特级教师、省优秀教师、县市级名教师和年以来被评为县教学中坚、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等骨干教师参加。
三、强化政策措施,引导城镇教师积极参与支援农村教育
1.参加全职支教的城镇教师只转临时组织关系,人事关系和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工龄、教龄和教师职务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同时享受支教生活费和交通费补贴。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单独安排予以保障。
2.建立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任教服务期制度。凡年月日以后出生的城镇中小学教师,在晋升高级教师职务、参评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时,须有在农村任教(或支教)一年以上的经历。其中,晋升高级教师职务要求具有全职支教经历。
3.支教工作实绩作为中小学教师晋升晋级、评优评先和获得科研资助的重要依据。
4.参加高校统一组织到农村学校实习支教且表现突出的德清籍师范毕业生,在本县教师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派出支教教师的学校,要积极帮助支教教师解决后顾之忧,使他们安心做好支教工作。受援地区和学校要妥善安排支教教师的工作和生活,使他们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6.派出全职支教教师学校出现的缺编问题通过受援学校派出上挂教师途径解决。派出兼职支教教师的学校缺编问题由学校内部统筹解决。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1.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把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要和紧迫的任务,加强领导和协调,全面推进支教工作的开展。
2.县教育局作为支教工作的具体落实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引导和鼓励城镇教师支教的政策,制订和组织实施支教工作计划,并加强对支教工作的检查和督促。每年5月底前制定出具体的支教工作计划,并上报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3.县有关部门和乡镇要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支教工作。县财政部门要根据支教工作情况,安排必要的专项经费,保证支教工作的顺利开展。县人事部门要在教师职务评定、教师招录政策方面给予支持。
4.城镇中小学校要按照县教育局制定的支教工作计划,积极动员和组织本校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支教,履行支教义务。
5.受援学校要会同派出学校加强对支教教师的管理。全职支教教师支教期间由受援学校管理为主,其年度考核工作由受援学校负责,考核结果存入支教教师档案。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农村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
中医药根在农村、基础在基层。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是深化农村基层卫生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推进中医药“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工程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中医药服务的迫切需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经常研究农村中医药工作,并纳入卫生工作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对基层医疗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之一,从经费、政策、措施等方面向农村中医药工作倾斜;县(市、区)中医院都要成立中医基层指导科,加强对乡(镇)、村(社区)医疗机构的中医药工作业务指导,全面推进我市中医药“三进”工程建设,进一步繁荣农村中医药事业。
二、健全机构,努力提高农村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1.加快完善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设置。各地要认真贯彻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订的《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设置要求,加快完善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要求各乡镇,特别是建制镇乡镇卫生院都要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一定数量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中医药诊疗器具和必需的中药材,能够及时提供中医药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特别是中心卫生院要加强中医药特色专科建设。市卫生局将开展“市农村中医药特色专科”创建单位申评工作,并委托市中医药学会中药学组开展“合格中药房”建设,拟定工作计划、建设标准,开展考核验收等工作。
2.加强村卫生室中医药业务建设。各地要认真贯彻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改委制定的《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意见》精神,有条件的村卫生室要配置好一定的中医诊疗设备,至少包括电针仪、TDP神灯和中医治疗包(箱),配备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规定品种在内的中成药和中药饮片。
3.鼓励多形式举办各类农村基层中医医疗机构。各地要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1〕69号)文件精神,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在农村、在基层举办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并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审、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享有同等待遇,营造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平等参与竞争医疗市场的良好环境。
三、实施农村中医药“人才强业”工程,巩固提高农村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
1.各县(市、区)要根据各地农村中医药人才需求和结构特点,探索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的多种模式,制订相应的优惠鼓励政策,加强对农村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力度,积极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上的农村中医药业务骨干;认真实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争取到2015年,全市全科医师和乡村医生的中医药知识培训率达到100%。
2.按照《省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的要求,配足配好农村中医药人员,获得全国、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称号的地区,要求各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治以上中医师不得少于2名。
3.探索有条件的乡镇(中心)卫生院开设名中医工作室,加强省、市、县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各级名老中医每3年应带教2~3名青年中医药人员,其中1名以上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人员。
四、利用有效载体,切实加强中医药“三进”工程建设
1.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一是要巩固椒江、黄岩、温岭、临海国家级、省级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并认真抓好椒江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期满复核工作,抓好玉环县创建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二是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中医药工作,争取获得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区的椒江、黄岩创建省级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同时,于今年6~7月对去年开展创建的19家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市级示范单位进行考核验收。
2.加强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示范基地建设。根据《关于印发省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示范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中医药〔2011〕36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玉环县中医院,市中医院省级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示范基地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工作,争取天台县中医院、仙居县中医院列入国家2012年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能力建设项目单位。
3.积极开展中医药科普知识进家庭活动。要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科普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工作,促进中医药文化的传播和普及,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中医药知识科普宣传周”活动,要求做到“五个一”:即了解一位中医古代名家,会说一句中医名言,熟悉一种养生保健中药,教会一个养生保健动作,推荐一种养生保健膳食。
五、坚守农村阵地,积极传播中医药文化知识
中医药文化是中华优秀文化传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农村、在基层有着广泛深厚的群众基础。各地要把传播中医药文化知识作为中医药“三进”工程的重要内容加以普及推广,广泛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开展农村、社区中医药健康知识大讲堂、义诊等活动,同时,要加强与大众传媒的合作,面向社会群众广泛宣传普及中医药文化知识,促进全社会形成“信中医药,爱中医药,用中医药”的浓厚文化氛围。
(一)县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产业专班相关人员审议各产业发展规划,6月中旬提交县产业领导小组审议,再按程序实施。
(二)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加强对2007年政府重点工作、州县十件实事及重点项目建设的跟踪督办。
(三)县政府办牵头,县发改局、重点项目争取工作专班配合,抓好近期重点项目争取工作,做好北京、省直对口支援项目和省宜昌旅游办公会项目的接洽工作。拟于6月7日召开项目工作专题会议。
(四)县政府督查室牵头,督办各承办单位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建议意见,并尽快答复到代表和委员。拟于6月8日召开州县实事及议案提案督办工作会议。
(五)县政府办牵头,各乡镇、各部门配合,尽早出台“三大战役”工作方案,全面推进“三大战役”工作。
(六)县局牵头,继续做好全县维稳工作,对事项实行跟踪督办,杜绝久拖不决,杜绝赴省、进京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财税、计划、劳动保障和交通工作
(一)县财政局牵头,县国税局、地税局和各乡镇配合,积极组织财税收入入库,确保半年交账;修改完善并出台《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实施办法》、《巴东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启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修订出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面启动煤炭“一站式”收费征收工作;出台非税收入管理细则。
(二)县交通局牵头,县移民局、公路段、两路办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配合,督办全县路网、通畅、通达工程建设,确保半年任务按期完成;修订《加快交通工作发展的决定》;启动码头清理整顿工作。
(三)县劳动保障局负责,督办完成“社保五金”征收及就业再就业半年工作计划,加强社保扩面征收工作。
(四)县政府办牵头,县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配合,审定出台公务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五)县政府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加快推进“四网合一”工作。
三、工业和安全生产工作
(一)县商务局牵头,做好全州工业经济现场会筹备和工业经济半年述职工作;
(二)工业园(筹)管委会牵头,县国土局、建设局和野三关镇配合,修订出台《巴东工业园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稳妥做好谭家村区域相关人员的搬迁安置工作,启动搬迁安置小区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有意入园项目的考察衔接工作;理顺工业园管理体制;科学配备好园区工作人员,保证园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适当解决工作经费,在今年财政预算的预备费中安排20万元。
(三)县安监局和县人行分别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加快出台《促进煤炭产业健康发展的决定》和《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研究中小企业担保贷款问题,努力提高贷款担保额度。县人行负责组织好全州“金融行”活动。
(四)县质监局负责,筹备召开质量兴县工作会议。
(五)县商务局负责,筹备召开各金融机构及有关企业参加的银企座谈会;跟踪督办招商项目的落实,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搞好已有投资意向项目的考察衔接工作。
(六)县安监局负责,各乡镇和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全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组织相关单位在绿葱坡镇开展应急救援实战演练活动。
四、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一)县教育局牵头,组织好中考、高考工作,县卫生局、交通局、公安局等部门要搞好配合,维护好中考、高考秩序;加快推进教师安居工程建设,确保全年计划目标的实现;加大巴一中避让随迁及寄宿制学校改造项目的协调督办力度。
(二)县卫生局牵头,各乡镇和相关部门配合,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调研力度,修订完善补偿标准和办法,加强信息化管理建设步伐;加快制订惠民医院建设方案和县人民医院搬迁建设步伐。
(三)县人口计生局负责,加强督办各乡镇人口计生工作,确保全县计生工作水平不下滑;召开半年计生工作会议。
(四)县文体局牵头,县广电局配合,做好全州首届民族文化艺术节的节目准备以及全国“八艺节”的参赛准备;筹备召开文化工作专题会。
(五)县文体局牵头,县建设局、国土局配合,启动地面文物复建工程环境整治项目,做好巴东民族文化公园前期工作,搞好我县承担的旧县坪古墓群发掘工作,协调完成三峡库区文物抢救发掘工作。
(六)县档案局和县史志办牵头,各部门积极配合,做好档案移交入馆的前期工作。
五、农业农村、旅游和对口支援工作
(一)县农业局牵头,县发改、财政、扶贫、信用社、有关乡镇和企业参加,召开魔芋、蔬菜、柑桔、药材、茶叶产业基地现场培训会;强化沼气池建设的检查督办,本月完成1500口的建设计划;做好碳基金项目的迎检工作。
(二)县扶贫办负责,相关乡镇和部门配合,全面启动整村推进和扶贫搬迁工作。
(三)县烟办牵头,县烟草公司负责,相关乡镇配合,加强烟叶大田管理,做好烤晾房的整改准备和烟水配套工程的后续管理工作。
(四)县水利局牵头,县林业局、水保局、有关乡镇配合,做好迎接“长治”七期工程2006年度治理项目迎检的准备工作;有序推进今年安全饮水项目建设进程。
(五)县防汛办负责,继续督办防汛抗旱工作,加强病险水库治理,确保安全度汛。
(六)县旅游局负责,做好“中国三峡纤夫节”筹备工作,并筹备参加州旅游局在武汉举办的恩施文化旅游宣传周活动。
(七)县发改局、劳动保障局、教育局、农业局等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对口支援会议精神,抓好签约项目的落实,跟踪衔接好省对口支援工作。
(八)县民政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启动殡葬改革工作并切实做好宣传引导,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六、移民、国土和城建工作
(一)县移民局牵头,加快沿渡河集镇搬迁步伐,研究、安排和部署实物指标漏登等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争取在月底前完成宅基地征用,确定安置方案;落实平阳坝农村移民86户388人的搬迁安置,同时全面启动4个村14个组的生产安置工作;6月上旬对水布垭库区401米水位线下移民搬迁清库工作进行自验,6月中旬完成省级终验;与清江公司加强协调,妥善处理好坝库区遗留问题和清太坪木竹坪灾民安置问题;编制《巴东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实施细则》;启动《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高切坡工程进行全面检查;解决好沿渡河移民上访和金果坪集体上访遗留问题;做好三峡库区资金计划结算相关项目争取工作。
(二)县建设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全面组织实施城镇建设突破战。开展城区土地清理,制订相应办法,理顺管理秩序;与国土、移民等部门整合资源加强城市建设,探索建立市场管理机制;开展综合整治,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大文明城市创建力度;迅速做好巴东长江大桥亮化工作;召开规划工作会议。
(三)县国土局负责,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设备配置和应急调查处置工作,做好汛期地灾防治、地灾项目争取、规划评审及资金、施工质量监管工作。
(四)县环保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加大长江煤码头污染治理工作力度;督办建材工业启动环保达标改造工作;确保节能减排半年任务的完成;制订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方案。
(五)县房管局牵头,县建设局、国土局等部门配合,加快廉租房建设。
七、科技工作
一、继续深化乡村一体化管理
1、积极推行 “县镇村一体化,医生进农家”模式,将县镇村卫生组织融为一体。实行统一人员培训、统一药品配送、统一公共卫生考核、统一新农合政策实施、统一业务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管理体制。(充实一些具体措施内容,可添加,*月组织培训;药品配送的方法措施)
2、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鼓励不同规模、不同级别的医院之间积极探索以资本、技术、管理为纽带,通过整体托管、重组、联合办医、团队帮扶、城乡对口支援、区域协同医疗、组建医院管理集团、医疗联合体等多种形式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有效形式。(充实一些具体措施内容,可添加**医院与**医院结对子,与**外地医院建立帮扶关系、合作关系等等)
二、加强县级医院管理
1、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县域龙头作用,推动城乡医院人才、技术、管理纵向流动的制度化、稳定化,加强县乡村区域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和协调,促进纵向管理的机制创新,使县级医院与城市大医院对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辐射,建立完善县乡村一体、上下联动机制,提高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率。
2、建立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的信息支持机制。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建立统一管理、县乡村互通互联的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网络平台,为实现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推动建立以电子病历和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医院信息系统和区域卫生信息系统。从分级分工、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居民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合理就诊流程出发,统筹规划建设区域卫生信息网络平台。加强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沟通,建立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及时沟通患者诊疗信息,运用信息化、网络化手段,方便双向转诊。充分运用已经建成的远程会诊系统,开展远程病理诊断和远程疑难重症会诊等服务,实现城市优质资源与县级医院的互补和相互支持,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县区试行患者诊疗信息“一卡通”和县、乡远程会诊,实现县域居民健康档案信息资料的有效利用。
三、强化监督检查
1、确保药品采购安全。把好药品准入关。
2、严格依法依规采购,规范采购行为。
3、加强对辖区内医疗药品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
4、加强对基层机构的巡查,加强对薄弱环节的重点督导。
四、加强科室管理工作
1、制订年度计划,每半年和年底做好总结,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2、每月按时填写工作记录本及相关台账记录本,对 存在问题要有明确的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