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21 19:32:56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商品交易市场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1)形成环渤海经济区域市场结构。北京市商品交易市场结构调整应与环渤海经济圈内商品交易市场结构调整有机地结合,形成一个结构合理、功能协调环渤海商圈的市场体系,形成与山东、河北等省份,与天津、石家庄、大连、济南、青岛、烟台等城市形成一个相互协调的、错位的商品交易市场体系。
(2)以北京城区人口的变化趋势为依据。根据北京市人口规划调整结构。2020年,北京总人口规模控制在1800万人左右,平均增长率控制在1.4%以内,中心城区人口将由现状的650万人下降到540万人,旧城区年均外迁4万人。这是调整商品交易市场空间结构的重要依据之一。
(3)重视北京市消费群体的多层次性。2007年末北京市常住人口1633万人,其中户籍人口1213.3万人,外来人口419.7万人,户籍人口与外来人口的收入差距较大,常住人口与流动人口的差距较大;北京城镇居民收入差距较大,2007年1-8月,在北京市城镇居民家庭中,20%低收入家庭和20%的高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6829元和28005元,同比分别增长15.1%和15.5%,高低收入比为4.1∶1;北京城乡收入差距较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1989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559元,城乡人均收入比2.3∶1。这种多层次的差距必然反映到市场上来,高档奢侈品消费与普通大众消费品消费同时存在,使北京商品交易市场与其他业态形成明显的多层次性。可见,北京大量的奢侈品消费族,大量民工与学生族等多层次消费群体,是北京市商品交易市场结构调整不容忽视的客观现实。
(二)明确北京商品交易市场发展重点
(1)调整提高四环路周边各类专业市场和批发市场的布局和水平,禁止在城区内新建商品交易市场,逐渐形成向城外辐射的商品交易市场结构,并提高其商品交易市场的现代化水平。(2)培育四环路外五环路内的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为中心批发市场,形成以新发地、通州等10大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骨干的农产品交易市场体系。(3)以城区批发市场为基础,进行区域性批零市场的改造。转型一批商品交易市场,撤销一批商品交易市场。(4)重点抓好社区菜市场的规划与建设,在奥运会前后完成对北京市菜市场的改造,形成一批标准化的菜市场。(5)适应消费和流通的新变化,培育发展25条特色市场,与特色商业街、步行街等街区型市场升级相结合,形成一批具有北京特色的市场。(6)充分发挥北京优势,形成北京特色的市场商圈,在传统北京商圈的基础上,形成在新北京布局规划基础上的商品交易市场体系。
(三)加强商品交易市场诚信银行建设
针对商品交易市场的信用状况(A、B、C、D四个类别),采取不同监管方式。A类市场要求交易商品明码标价;没有发生过重大或严重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和销售国家明令禁止交易商品的行为;消费纠纷解决率达到95%以上;市场开办单位与场内经营者全部签订进场经营合同,双方权利义务责任明确;涉及商品安全质量保障、知名品牌商品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主要责任条款,双方要具体清晰约定。还有一些“硬件”条件要求,如市场内须配备市场交易安全电子监控设备设施,在市场内的显著位置建立信息公示牌,及时商品质量监测、消费者申诉处理、场内经营户的奖惩及违法违规等信息。
(四)加强商品交易市场的税收征管
应逐步完善北京商品交易市场税收征管是发展的趋势,应做到:坚持查账征收,完善户籍制度,防止漏征漏管,推行电脑定税,强化以票管税,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税务机关应采取培育市场的原则完善税收征管,要充分考虑商品交易市场商户的特殊性,可以允许其在同城“一主多铺”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商品交易市场的经营发票可以突破现有的“万元以内”的限制,特别是对摄影器材城、珍珠市场等给予相对宽松的政策。
(五)加强商品交易市场的监管
政府要在宏观上加强管理和服务,把商品交易市场建设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尽快立法,依法加强管理,将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建立市场信息管理系统,可以强制市场经营者建帐建制、使用发票或税控收款机等,把所有市场交易及管理信息纳入可管理可调控的范围,真实反映经营情况。同时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实行查帐征收、网络申报、电话申报等多种方式,据实纳税。
(六)加快推进现代化农产品交易市场升级
北京现有1700万人口,70%的蔬果产品来自境外,因此充分发挥北京农产品交易市场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加快推进现代化农产品交易市场升级,有条件的市场应积极采用电子化管理、电子化拍卖竞价、网上交易等现代交易方式,并积极引进、经销等现代营销方式。
(七)加快市场结构调整、升级改造、品牌创新
(1)加快菜市场的升级改造,实施分类指导,依法调整关闭一批农贸市场;(2)发展商品交易市场应根据当地城市建设规划和周边经济现状和产业状况、人口密集程度等情况合理分布、科学规划、有效整合;(4)鼓励强势的大型市场兼并重组、输出管理模式去管理一些有场无市的“空壳市场”;(5)鼓励品牌市场利用现有市场品牌效应进行品牌输出。
(八)创新交易市场经营组织方式
应鼓励北京商品交易市场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培育有条件的市场上市,建立现代市场企业制度。北京商品交易市场中存在的“产权式”问题较多,不利于市场的统一经营与管理。因此,商品交易市场必须着力进行市场组织创新、结构创新、形式创新。要积极采用现代流通技术,逐步完善商品交易市场的信息、结算、价格、质量监督等功能,建立现代化的电子报价、电子信息、电子统一结算系统,引导市场向现代化、国际化方向发展。
(九)加强对市场中的重点商品名牌、质量监管
针对少数市场中存在的重点问题进行重点监管,如品牌商品经营中的假冒伪劣产品,少数不法商户存在掺杂使假、缺斤短两、虚假标识和欺诈销售等违法行为,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粮食、鲜肉、蔬菜、水果、水产品、酒类产品、饮料、糕点、乳制品、熟肉制品、调味品等食品和家用电器、移动电话、化妆品等商品作为监管的重点,严查销售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和“三无”、不合格商品,在加强日常检查的同时,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和商品质量监测活动,确保商品消费安全,严惩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确保市场安全与稳定。
(十)培育特色市场创新
北京有许多商品交易市场具有特色,在全国乃至全球有较大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如北京永外城文化用品市场、马连道茶叶特色街区、新亚市汽车市场、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集美建材家居市场、中关村电脑市场、雅宝路服装市场、天通尾货市场、婚庆服务街区型市场等,在全国具有较大的影响,政府应积极培育,促进其强势品牌市场的形成。
(十一)引导商品交易市场积极转型
学校为了提高学生们的综合素质和动手能力,决定在这一个周末在学校的操场举办一个“小商品交易市场”的活动。这个活动的目标就是大家把家里面用不着的小东西拿来卖,顺便可以帮助到一些需要这些东西的人,来以此锻炼同学们的各项能力。
为了参加这次活动,我把我家里面的东西好好的搜罗了一遍,最后我决定把家里面看完的那些课外书给卖掉。于是活动这天,我早早的就拿着一大包书本来到了交易市场。早上来的人还不是很多,我挑了一个比较好的位子,把书本都摆在了地面上。不一会就有好多同学围了上来,大家一边挑选一边不断地问我这些书本里面的内容。我一边耐心的跟他们解释着书本里面的内容,一边讨价还价商量着价格,忙的事焦头烂额。不过好在我来的比较早,不到中午,我带来的书本就都卖了出去,一共是六十二块钱。拿着这些钱,我决定在市场里面转一转,看有什么我需要的东西没有。走着走着,我就看到了一本我朝思暮想的《小王子》,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终我用五块钱买到了这本小王子,开心的回家了。
感谢学校的这次活动,帮我处理掉了没有用的书本,还帮我和其他同学找到了我们想要的“宝贝”!
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是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产物,从完善资本市场结构体系来说,该类市场填补了我国商品交易市场现货和期货之间的交易市场空白,对现有交易品种较少参与、门槛较高的期货市场构成有益的补充,也促进了我国大宗商品价格形成机制的发展和完善,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推动了我国流通业的现代化建设。但不容忽视的是,我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在设立和运行过程中违法违规问题日益突出。不断暴露出经营风险,提醒市场应进一步关注该类市场的混沌发展。
中国特色的混沌
市场称谓各种各样。首先,全国各地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命名很随意,有的因为交易对象是生产所需的大宗资料,于是叫做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交易所;有的因为基于电子商务技术,所以叫做电子商务公司、网站;还有的叫做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市场等。其次,业内的监管文件对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称呼多样,包括大宗商品交易、中远期、准期货、变相期货、电子交易市场、电子盘交易、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等。管理部门也意识到该类市场的称谓难以统一,以至于国务院38号文中使用“各类交易场所”,意在将所有类似市场一举囊括。
交易品种形形。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交易标的主要为大宗商品,包括能源化工类、矿石金属类、农副产品类三大类。全国各地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则结合市场需求和当地经济地缘特色,在交易品种方面继续深入细化,如农副产品类中几乎无所不含。
交易模式不尽相同。由于国家对于具体交易模式并没有严格限定,因此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根据各自需要,自行设计实施交易模式。一般而言,交易模式包括直接交易、间接交易、市场见证服务。
参与主体层次不一。首先是市场设立的主体层次不一,各类交易市场有的由政府相关企事业单位控股成立,有的是不同公司共同投资,有的就是由民间个人单独或合伙投资。其次是交易主体层次不一,有的是从事具体生产流通的企业,有的是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有的是进行纯粹金融交易的投资者。
市场规模难以估计。全国各地不同规模的交易市场层出不穷,加之市场上缺乏专业的研究机构进行统计,也没有明确的监管部门进行管理,导致对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市场数量、交易规模、投资客户群体、各类市场的区域分布等具体统计信息难以准确估计。
类似市场层出不穷。除了以能源化工、矿产金属、农副产品等大宗商品为对象的交易市场以外,正在兴起的还有各种权益类交易市场,交易标的主要包括产权、股权、债权、林权、矿权、知识产权、文化艺术品权益、碳排放权、排污权及金融资产权益等。但无论交易标的为何,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和各类权益交易市场都在市场命名、交易方式、投资参与者等方面存在高度相似性。
监管制度政出多门不成体系。不同政府监管部门曾针对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过不同规格的多项规章制度,但无论从发文主体,还是具体内容看,监管制度仍不成体系。已的规章制度主体包括国务院、商务部、银监会、工商总局等,这些制度多为管理办法或针对特定事件的专项决定,有的甚至只是征求意见稿或草案,可见行业缺乏明确系统的法律规定。
监管机构不固定不明确。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缺乏统一明晰的行业规范,日常运营没有明确的监管部门进行管理,只是在行业或个别市场出现问题时,才由各地方政府出面管理,或由商务部、证监会等牵头,多个国家部委联合整治。即便目前业内重点的监管文件《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也是因为各类交易场所设立和交易活动中各种违法违规问题日益突出,风险不断暴露,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才由证监会牵头开始整顿。另外,各类交易场所涉及的交易领域、交易品种、交易方式混杂多样,而且同一市场常常同时开展现货准期货交易,进一步为监管制度的制定及监管机构的指定造成困难。
从混沌到有序
关键词:商品市场 改革开放 批发市场
2008年,迎来了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也迎来了中国商品交易市场风雨30年。这30年,中国商品交易市场取得了哪些成绩,今后发展趋势如何,还肩负哪些历史任务呢?
一、中国商品交易市场的历史功绩
在改革开放以后形成的近10万个批发市场,可以归纳以下十大历史功绩。
1、在物资计划分配体制解体以后,在一定程度上,有广大的商品批发市场衔接供需,保证了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
2、全国近8万多个批发市场,不管是产地型、销地型或集散型,成为中国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批发与零售的主要业态,2007年全国亿元以上批发市场销售额达到4.4万亿。特别是农副产品,建材等批发市场,已成为全国农副产品与建材商品流通的主渠道。对全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与满足生产建设的需求,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3、批发市场已成为带动当地特色产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成为富民一方的有力支撑,也是使一些城镇、一些产品打进国内外市场的重要杠杆。
4、批发市场已成为城乡结合、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推进城镇化进程、增加就业的重要途径,目前,从事批发市场的就业人员有1,000多万,加上市场相关人员与他们的家人,实际上稳定了3,000多万人的生活保障。
5、批发市场培育了一大批企业家与商人,目前,中国不少著名企业家是从批发市场走出来的,他们现在从事的各种产业,为中国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民营经济的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
6、批发市场,特别是生活资料批发市场,其低廉的商品价格满足了广大低收入阶层的需要,在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并不完善的情况下,起到了一种补充作用,是社会稳定的重要方面。
7、批发市场也成了推进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新的流通方式的重要试验田。
8、批发市场从东部逐步推向中部、西部,实现梯度转移,对东部经济带动西部经济是一种有效的通道。
9、批发市场从第一代向第二代、第三代又向第四代转变,从综合市场向市场细分转变,从单功能向多功能转变,反映了科技的进步,反映了市场的力量,更反映了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色,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亮点。
10、批发市场是中国企业走向国际,中国商品走向国际的重要通道。比如义乌已成为国际性小商品城,生意做到了206个国家与地区。每天出口集装箱1,000多个。
但我这样充分肯定批发市场的历史功绩,并不否定这些市场在发展过程中的问题,有些问题还是很严重的,如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但我认为,不能责怪市场本身,而是一个管理水平问题。
二、中国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趋势
1、从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年交易额亿元市场数、摊位数、营业面积与成交额分析,中国商品交易市场仍处于较快的上升区间,但增速有所回落。
2、由于工业化、城镇化、新农村建设、全面实现小康等对市场的拉动,今后相当一段时间,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批发市场将同步发展,但生产资料市场将略快于生活资料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这反映了城市多元化、多业态商品网点布局得到改善,连锁经营发展加快,生活资料商品交易一部分从批发市场分流。
3、市场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
年成交亿元以上以及成交10亿元以上的商品市场逐年增多,亿元以上市场成交额占全国商品交易市场总额的60%左右。10亿元市场成交额占亿元市场总额的80%左右。2007年有71个商品交易市场年交易额超过100亿。
4、产地型、集散型、消地型商品交易市场同步发展,但专业市场发展要快于综合市场,批发业态为主的市场发展快于零售业态为主的市场,农副产品市场发展快于工业品市场发展。
5、东部沿海与大中城市仍是中国商品市场的主战场,但结构上会发生变化。
目前在东部地区的长三角、珠三角与环渤海地区中,长三角占绝对优势,无论市场数与成交额都超过珠三角与环渤海地区的总和,这一格局在“十一五”不会改变。但今后5至10年,中西部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速度将明显加快,说明东部已处于批发市场的结构调整期,而中西部地区正处于商品批发市场的发展期。
6、商品交易市场的强省、强市竞争加剧,总格局除个别省市有变动外,其余省市将稳步迈进。
目前商品交易市场的十大强省是:浙江、江苏、山东、广东、河北、湖南、辽宁、上海、河南、北京。
商品交易市场的十大强市是:上海、杭州、北京、广州、宁波、天津、重庆、南京、沈阳、武汉。这十大强市,与2006-2007间十大消费品总额城市上海、北京、广州、深圳、重庆、天津、武汉、南京、成都、杭州基本一致,差别只有两个城市,即前是宁波、沈阳,后是深圳、成都。这充分体现了这些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交通枢纽的优势与经济大省、大市的集散功能。
三、中国商品交易市场的历史任务
1、向第三代、第四代过渡,实现商品交易市场的全面提升。
可以把商品交易市场区分为四代。
第一代:是指马路市场或临街租用一些房子开设的简易市场,或在一块空地上建立的露天市场,摊位制、包税制或免税制,管理比较粗放。
第二代:新建了一定的市场建筑物,专业市场开始兴起,市场功能从批发、零售买卖,扩大到价格形成、运输、仓储、集散、住宿等功能,工商、税务监管力度有一定增强。
第三代:市场硬件有较大改善,有的已商场化、品牌化、专业化,有了一定的信息网络系统,政府鼓励划行归市,实施同类项合并,规模明显扩大。工商部门实行管办分离,市场化运作程度明显提高。
第四代:有了较现代化的商务与市场设施,科技含量明显提高,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现代物流开始出现,集中度增强,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产地、销地、集散地商品交易与服务中心,市场的功能比较齐全,中介服务机构大量介入。
目前,中国第二、第三代占多数,提升的任务相当繁重。
2、实现三大历史性转变。
――从东向西的梯度扩展,改善全国性市场布局
――除农副产品以外,要逐步实现从有形市场向无形市场转变
一一从占用大量土地以商品交易为主的模式向配送中心、电子交易中心、金融结算中心、会展中心等为主的总部经济模式发展
3、把经营商品与经营品牌、经营服务并举,把市场融入供应链。
这就是说:第一,不仅要经营商品品牌,杜绝假冒伪劣商品,而且要十分注重塑造市场品牌,义乌、白沟、汉正街、乐从、布吉、五爱、庞口、东方丝绸、宝山钢铁、寿光、朝天门、南三条、绍兴轻纺、安国药城、锦绣大地、华南原材料城、正定等等品牌效应越来越强;第二,商品交易市场除了商品,主要是服务,要经营服务品牌。服务品牌是市场品牌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功能与服务水准很差的市场,不可能成为品牌市场。第三,许多商品交易市场已是卖全国、买全国,有的全国采购,外销世界。所以,商品交易市场已成了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服务链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
4、进一步提高市场化程度。商品交易市场,特别是经营额超亿元的商品交易市场,已成了政府不可缺少的宏观调控环节,特别是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牵一发动全身。因此,政府加强必要的行政管理与调控手段是必要的,但从总体讲,应当走市场化运作之路。我认为,要搞好四大建设:
第一,培育市场化主体,即培育一级批发商与二级批发商。目前,一级批发商很不成熟,且非常不规范。
第二,培育市场化投入。要采取商业化运作,投资多元化,更多地吸收民间资本。
第三,培育市场化管理。要成立股份制公司,按公司法运作。
第四,培育市场化机制。市场要规范,要有标准,要加强监控,但机制要灵活,要有创新,要有特色。
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建立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工商市字〔*〕208号,下称《指导意见》,)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下称《特别规定》)、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下称《市场条例》)、《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下称《打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实际,在我省建立起商品交易市场分类监管制度。现对相关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实施商品交易市场分类监管的目的和意义
商品交易市场分类监管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商品交易市场开办者(含市场服务管理单位,下同)和场内经营者的信用状况、市场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日常经营活动情况和违法行为记录为依据设定标准,将商品交易市场划分为不同的监管类别,并采取不同方式对其实施监管的管理制度。实施商品交易市场分类监管,能够有效调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力量,提高监管效能。同时充分调动市场开办者协助监管的积极性和能动作用,指导市场开办者履行法定的协助管理和经营义务,规范场内经营者经营行为,提高商品交易市场的管理水平,提高商品质量,减少违法违规行为。
二、商品交易市场分类监管的适用范围
根据我省实行商品交易市场登记和对市场开办者未全面实行企业登记的实际情况,我省在参照国家工商总局《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对全省范围内有固定的交易场地、设施,有若干经营者进场经营,对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实行集中、公开交易的商品交易市场实施分类监管(下称市场分类监管)。市场分类监管适用范围:
(一)已办理市场登记的商品交易市场;
(二)市场开办者实施企业注册登记的商品交易市场;
(三)其他虽未办理市场登记或企业注册登记,但有明确的市场开办单位的商品交易市场。
上述市场内经营者不包含临时性、季节性进入市场销售自产自销农副产品、未领取营业执照的农民。
三、市场监管类别的认定标准
我省市场监管类别分为A、B、C、D四类。根据《特别规定》、《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市场条例》、《打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市场开办者以及场内经营者所作出的经营义务规定,省工商局参照国家工商总局《指导意见》分类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监管类别认定标准》(试行)(下称《类别认定标准》,见附件2),作为我省市场监管类别认定的基本依据。
四、市场监管类别的认定及复核办法
(一)市场监管类别认定办法
市场监管类别认定工作实行信息化管理。《类别认定标准》中各项目分为A、B、C、D四个等级,各项目情况由认定单位根据被认定市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综合认定、现场检查认定和从业务信息系统获取资料等方式逐项采集或者评定,填写《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监管类别认定表》(下称《类别认定表》,见附件3)的“检查认定”栏,并及时将“检查认定”栏内容录入信息系统,由信息系统根据检查认定的情况,对照《类别认定标准》每个项目的A、B、C、D级标准,对应确定项目等级(如对应项目等级内容为空的,该项目不填写等级)。信息系统根据项目等级情况,按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每个市场的类别。计算方法如下:
《类别认定表》认定等级中有1项或者1项以上为D级的,确定为D类市场;认定等级中没有D级,有2项或者2项以上C级的,确定为C类市场;认定等级中没有D级,有1项为C级或者没有C级,且A级项目占项目总数90%以下的,确定为B类市场;认定等级中A级项目总数达到项目总数90%(含)以上,且没有C、D级的,确定为A类市场。
市场监管类别认定工作分工。首次商品交易市场监管类别认定工作由地级市工商局统一组织进行。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事先做好需综合认定或需从业务信息系统获取的项目采集认定工作。
新开办市场的指标采集认定工作由县(区)以上工商局负责组织落实。新开办市场的类别认定在开业满1年后的第1个月内进行,但开业未满1年的市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立即认定其监管类别为D类:
1.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并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
2.发生严重质量、安全和卫生事故的;
3.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二)市场监管类别复核办法
1.定期复核
市场分类实行定期复核制。原则上每年复核一次。复核工作于下年度的4月份前进行,复核工作由县(区)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组织落实,并将复核结果报上级工商部门审批。
对认定或者复核为A类市场的,地级以上市工商局可组织审查验收,并确定为市级联系市场。
2.动态调整
经认定的市场监管类别,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但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监管单位应于5个工作日内将该指标录入信息系统,由信息系统调整其监管类别为D类:
1)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并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
2)发生严重质量、安全和卫生事故的;
3)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分类标准项目的调整
省局将根据监管内容的变化,于每年复核前对《类别认定标准》的相关项目进行适当调整,并逐步根据不同类型市场的特点,制定适用于不同类型市场的分类标准。
各市分类后出现市场A、B、C、D类别比例不适当,不利于有效调配监管力量的,市局可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调整《类别认定标准》项目指标中的A、B、C、D等级的比率,形成市级的认定标准;也可根据不同县(区)情况分别调整《类别认定标准》项目指标中的A、B、C、D等级的比率,形成县(区)级标准。市局调整后的标准应当报省局备案。
五、不同监管类别市场的监管措施
各地在对商品交易市场实施整体巡查监管和对场内经营者监管、执法时,对不同的类别的市场,采取不同的巡查监管和执法措施。
(一)A类市场监管措施
1.除有专项检查任务、接申诉举报或发现其他线索外,可实施低频度巡查监管,一般每季度检查一次;
2.日常巡点是检查有违法行为记录的场内经营者;
3.对检查中发现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违规行为,可以教育和责令改正为主;
4.对市场内经营者的一般违法违规行为,原则上不追究市场开办者或者服务管理单位的连带责任;
5.对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验照或变更登记时提供便捷服务,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有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及时提供优质服务,及时处理消费投诉;
6.优先推荐A类市场开办和经营者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积极支持市场主办单位及市场负责人参加其他荣誉称号评审、授予活动。
(二)B类市场监管措施
1.除开展专项检查、接申诉举报或发现其他线索开展检查外,可实施较低频度巡查监管,每季度进行1次以上日常巡查;
2.日常巡点是检查有违法行为记录的场内经营者和容易出现问题的行业或者重点商品;
3.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违法行为,可酌情从轻处罚;
4.在对场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同时,可依照《特别规定》、《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打假条例》等规定,追究市场开办者或者服务管理单位责任,但可予以从轻处罚;
5.对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验照或变更登记时,进行针对性的审查。
(三)C类市场监管措施
1.除开展专项检查、接申诉举报或发现其他线索开展检查外,实施中高频度的巡查监管,至少每季度进行3次以上日常巡查;
2.日常巡点是检查市场开办单位健全市场管理制度及履行管理职责情况,有违法行为记录的场内经营者以及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行业或者重点商品;
3.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查处;
4.在对场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同时,应依照《特别规定》、《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打假条例》等规定,追究市场开办者或者服务管理单位责任,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5.对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验照或变更登记时,进行重点审查。
(四)D类市场监管措施
1.除开展专项检查、接申诉举报或发现其他线索开展检查外,实施高频度的巡查监管,至少每周进行一次日常巡查;
2.日常巡点除了检查、督促市场开办单位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制度及履行管理职责情况,检查有违法行为记录的场内经营者、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行业或者重点商品外,还应对场内其他经营者、其他商品进行轮流抽查;
3.对场内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4.在对场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同时,应当依照《特别规定》、《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打假条例》等规定,追究市场开办者或者服务管理单位责任,并予以从重处罚;
5.加强对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6.列为相关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市场,定期开展信用专项整治行动,对存在的影响信用的问题,加以整治。由上级负责对整治工作的督查。
(五)未分类市场的监管措施
未认定监管类别的市场,可视情况参照B类或者C类市场监管措施实施监管。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市场监管类别认定组织工作。首次市场监管类别认定,工作量大,时间紧迫,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集中力量,按期完成各项任务,确保市场分类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做好建立和完善市场数据库工作。市场分类监管信息管理项目是全省工商行政管理业务信息系统的一个功能模块,将于近期开发完成,争取尽早投入使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于*年1月10日前,对辖区内未实施相关市场或者开办单位企业登记,但有明确的开办者或者服务管理单位的市场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对已经实施相关登记的市场情况进行复核,填写《商品交易市场调查(核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市场内经营者登记表》(见附件5),对市场开办者、市场服务管理单位、市场内经营者的信息予以收集登记,并在*年1月15日前将收集和复核后的市场情况录入业务信息系统(已经登记的可在信息系统上核实原有资料),同时,要在信息系统中将各市场所属的场内经营者的登记信息中标注所属市场名称,建立经营者与商品交易市场的关联关系;
(三)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市场监管类别的首次认定后,应当认真总结经验,研究改进办法。
(四)按照要求完成首次类别认定和上报工作。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于*年2月底前,完成所有商品交易市场分类指标采集和信用类别认定工作,并将认定类别的市场名单、类别认定工作总结上报省局市场合同处;
(五)加强对相关类别市场监管工作的督导。地级以上市工商局应当全面掌握辖区内各类市场的情况,并督促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落实监管措施,全面加强监管。同时,对认定的A类市场应当落实鼓励措施,并积极推广其管理经验,发挥其带头示范作用。
何济海,男,汉族,1939年12月出生,1962年8月参加工作,1965年12月入党,大专学历,经济师。
他自参加工作以来,历任河北省石家庄市百货批发站政治部干事;石家庄市财贸局政工组干部;石家庄市一商局办公室副主任;石家庄市财贸办公室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石家庄市郊区区委副书记兼区长;商业厅厅长、党组书记;商业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国内贸易部副部长、党组成员;中国华孚贸易发展总公司董事长;中国商业联合会会长、党委书记。
伴随着改革开放,我国商品市场发展由无到有,由弱而强。如今,它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显著,地位日渐突出,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在2008年3月26日召开的“2008中国商业联合会商品交易市场专业委员会主任扩大会议”上,原国家商业部、内贸部副部长,现中国商业联合会会长何济海提出“商品交易市场是中国经济三十年变革的一支主力军”。
这一提法带给我们强烈的震撼。自我国商品交易市场诞生以来,它的发展壮大是渐进性的,它在社会流通中起到了巨大作用;今天,干了一辈子商业的老领导把商品交易市场定位为我国经济三十年变革的一支主力军。这样前所未有的至高评价,迫使我们去追寻这句话背后的深层含义。
《中国市场》:何会长,您好!今天您能接受我的采访,深感荣幸。前些天在一则新闻上看到您在2008年3月26日的“2008中国商业联合会商品交易市场专业委员会主任扩大会议”上提出这样的一个观点:商品交易市场是中国经济三十年变革的一支主力军。对此,我们很感兴趣,想听听您对这句话是如何具体解读的。
何会长:在改革开放中应运而生的中国商品交易市场,应该是中国经济三十年变革中的一支主力军。截至2006年年底,中国3876家亿元以上的市场,创造了年37000亿元的交易额。发展至今,中国商品交易市场已遍布全国城乡,总量近9万家。它承载着中国2000多万家中小企业产品入市的吞与吐,又同时肩负了对中国三产服务业的巨大拉动。中国商品交易市场这个尚未“建制”的体系,自成形以来,承生产之上游、启服务之下游,连同商品交易市场贸易大军之本身,受业人数超过亿人。同时,大批因发展市场而致富的商人及群体,将他们手中的闲散资本,参与到工业、农业、第三产业以及城市、交通、教育、文化、商业等方面的建设和发展中,成为国家和地方财政的有力补充。
鉴于此,我提出了“商品交易市场是中国经济三十年变革的一支主力军”。
《中国市场》:您对商品交易市场的理解是什么?您认为我国当前的商品交易市场发展对社会发展有哪些作用?
何会长:商品交易市场,首先就商品来说,有生产资料商品,生活资料商品,还包括服务业,交通运输业,旅游、文化、礼品行业等等。
从市场的角度来说,市场包括城市市场、乡村市场。在乡村,有很多的集贸市场,这些商品交易市场在现阶段是不能取代的。因为这类商品市场是进行常年交易的市场,它的辐射范围更广、中间环节更少,商品价格相应更低,商品的变化也更加贴近消费者的需求。如今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还出现了尾货市场等等。它们都是适应了我国当前的市场发展需要的。
商品交易市场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性贡献,我归纳了十条:一是打破了工业品单项下乡的体制。许多农产品市场建立后,农产品进城,单项下乡变成了双项进入;二是造就了一大批商品市场,减少了流通环节;三是大大降低了消费成本,使消费者得到了实惠;四是造就了一大批会经商、能赚钱的农民企业家,改变了农民单纯务农的就业结构;五是增加了农民收入,农民离土不离乡就可以经商,经济收入大大提高;六是安排了大批人员特别是农村劳动力就业,为国家分忧;七是民营市场的发展,打破并完善了所有制体制;八是民营企业的发展,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了有益经验,这是一条历史性的经验;九是为国家增加了大量的税收;十是促进了新农村建设,使农村逐步城镇化。
《中国市场》:您认为我国的商品交易市场有什么特点?将来会向什么方向发展?会有哪些方面的创新?
何会长:商品交易市场在农产品市场之外,还有日用工业品市场。而这个日用工业品市场是外国所没有的。我到过很多国家,诸如荷兰、法国等等,在他们那里有很大的农贸市场,比如1997年的时候,我去法国,法国那时就有9000公顷的农贸市场了,这么大规模的市场辐射了欧洲的大部分国家。但是在这些国家并没有日用工业品市场。所以说,我国的日用工业品市场是具有“中国特色的”。
说到创新,目前我国很多的日用工业品市场都在进行升级改造,在一些地方还提出了要实行“农改超”等方案。但是我认为,我国的商品交易市场,特别是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是有中国特色的,无论怎么改,也不可能全部都成为连锁店的经营形式。因为,由市场变为超市,即意味着销售成本的增加,最终的结果是商品会涨价。同样的一支铅笔,在义乌小商品市场上卖几分钱,到了超市就会卖到几角钱。这样的价格,我们这些工薪阶层可以承受,但是那些下岗职工呢?那些生活本来就很困难的人呢?所以,我认为,现在我国商品市场进行创新怎么样都不会完全变为商业连锁店的模式。我认为,根据我国现在的情况,商品交易市场和连锁超市等其他商业业态将呈现出一种长期并存的状况。商品交易市场不会消亡,因为它是适应时展的产物。
但是随着科技的进步,社会的发展,我国商品交易市场将不只限于面对面的交易。比如市场和网络的结合,使人们采用B2B的形式日渐成熟。前段时间我在考察广东白马服装市场的时候,就和他们的老板探讨过这个问题。他认为他们现在采用的网络销售模式是B2C的模式,我却不这么认为。因为判定模式的最终决定因素,不是看卖了几件商品,而是看把这些商品卖给了谁。哪怕他们只卖了一两件给零售商,也是B2B模式,而不是B2C。除非他们直接把商品卖给了消费终端――消费者。
《中国市场》:您访问过那么多国家,了解了那么多市场,您觉得它们的发展对我国市场的发展有什么借鉴经验?
何会长:商品交易市场是我国中小企业产品进行流通的重要渠道。相比于国外,为我国商品交易市场供货的中小企业不够先进,科技含量相对很低,很容易造成一种资源的浪费。比如说,德国的淬火技术世界闻名,在它那里生产的刀具等都很锋利。而且那种锋利的程度是我国传统手工工艺生产的王麻子剪刀等所不能比的。这样,就会造成我国商品在国际竞争中缺乏竞争力。因此,在未来的发展中,我国商品市场和中小企业都要加快升级改造,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增强我们在国际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前段时间,我听说濮院羊毛衫生产基地投资3亿~4亿元引进国外的检测设备,提高我国羊毛衫的质量。我觉得这就是我国中小企业提高竞争力的表现之一。
2008年7月,我们中国商业联合会还要和越南贸工部合作,在越南首都河内举办“第二届中国商品(越南)交易会”。在上次展览中,还没有充分展示我们国家的商品。相比于韩国和日本,我们这点做得还不够。它们懂得更充分地利用国外市场和国外资源,而且走出去的速度很快。现在的越南拥有更为低廉的劳动力市场,他们的一个熟练技术工人月薪是300元人民币 ;他们那里有非常低廉的土地;此外,欧美不太限制越南产品,我们在那里生产的产品只要贴上“越南制造”的标识,就会容易远销到世界各地,得到更丰厚的利润。因此,我们的各级政府应该更加开阔视野,加强这方面的工作。这次展览,我们将带领我国的中小企业家出去把展销摊位都占满,更充分地展示我国的商品。
《中国市场》:目前,中国商业联合会的哪些工作与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直接相关?能否给我们简单介绍一下?
何会长:目前,中国商业联合会主要是通过制定相关标准来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我国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从标准的角度来讲,要求从低向高排列,依次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我们中国商业联合会近两年来还制定了一些协会标准。去年,我们上报国家标准委并获批准的12项标准中,就有两项是关于商品市场标准的。它们分别是《零售和批发市场术语》和《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技术规范》,并且都会在2008年年内完成。通过制定这些标准,我们将逐步规范我国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并对那些符合标准的商品市场授牌,增强它们的信誉度,规范它们做大做强,并帮助它们逐步走出去,实现与国际经济接轨。
标准的具体内容不仅规范了市场在宏观方面的发展,比如市场的选址等,还包括了市场的微观发展。
举个例子来说,长三角和珠三角是我国商品的重要集散地,那里有很多重要的商品交易市场。它们都在南方,造成了我国北方市场发展的不平衡。为此,我们决定在北方着力扶持几个商品集散地,以带动北方经济的发展。目前,在天津滨海新区设立一个商品交易市场已成为我们的题中之议。此外,我觉得还应该在东北设立一个大的商品集散地。
就一个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形式而言,我们鼓励商品市场逐步实现“批发市场的商场化”。商品市场可以兼顾批发和零售,早上大量搞批发,可以做到聚财气;白天可以进行商品零售,这样可以聚人气。有了人气才能更有财气嘛!这些具体的要求我们都会在标准中具体提到,目的是逐步改善商品市场的交易环境,提升商品交易市场的品牌价值。
《中国市场》:对于我国商品交易市场目前的发展现状,您最担心的是什么?
何会长:目前我最担心的是一些地方政府不顾市场发展规律,只凭人为因素乱建市场,最终造成“有场无市”的局面。现在我们国家的政府官员流动性大,每个地方官到地方上任都希望能有所作为。商品交易市场是惠民利民的工程,有利于促进社会流通和发展,因此,有些地方官刚上任就要组建商品交易市场,但是他们中很多人不是按商品交易市场自身的发展规律办事,往往只是根据个人的人为意志进行筹建。
比如:北方某城市的一个商品市场发展得很不错,有的政府官员上台后就想把这个市场迁移到别处去。我知道这个事后,就极力规劝当地领导。后来他们没有迁走这个市场,而是在别处重新规划了个市场。但这个市场开业的时候,想迁走那个市场的商户们一个都没去。由此可见,商品交易市场的选址是需要一些基本条件和因素的,不是说想在哪儿建就在哪儿建。我希望以后这样的事情尽量不要发生。
此外,我觉得我们政府在进行决策的时候,也要尽量考虑到政策的实际可操作性。目前,我们国家生产的一部分塑料袋的原料是聚苯和聚乙烯,这两种成分制成的塑料袋,最终会对我们的环境造成污染。今年国务院出台了“限塑令”,让所有的商品市场等购物场所不再供应和买卖有污染性的塑料袋。我认为,要使环境不受到污染,更应该从塑料袋的供应源进行控制。只有保证了我们国家没有那些有公害的塑料袋,才能使我们商品市场等买卖交易场所不会有具有污染性的塑料袋。
最后,我特别希望的一点是我国的贴牌生产产品能尽快转化为我国的自有品牌。贴牌生产,让我们的好工艺为外国产品赚取了好声誉,而我们本身只是得到非常微小的一部分劳务费。利润的大头全部由别人掌控。因此,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要设立具体标准,要淘汰那些影响我国产品创新能力的因素。结合政府行政手段和民间的经济手段,严查“三无”产品进入商品交易市场,培养我们自己民族文化的品牌。
据了解,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据商品交易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的信用状况、日常经营活动情况和违法行为记录,把商品交易市场划分为A、B、C、D四个信用类别,并采取不同方式对其实施监管。
记者近日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了解到,A类市场的认定标准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市场开办单位企业信用连续三年以上为A级,市场内没有发生过重大或严重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市场经营管理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健全,市场开办单位认真履行市场经营管理职责;场内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和市场管理制度,A级信用经营者总数占场内经营者总数的90%以上。
B类市场的认定标准也是三个方面:市场开办单位企业信用连续二年以上为A级,市场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和销售国家明令禁止交易商品的行为;市场经营管理责任主体明确,市场经营管理组织机构、规章制度比较健全,建立并执行了下列管理制度和措施;场内经营者遵守法律和市场管理制度,经营行为规范,A级信用经营者总数占场内经营者总数的80%以上。
C类市场的认定标准则是:市场开办单位企业信用为B级,市场有严重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市场经营管理组织机构、规章制度不够健全,市场开办单位与进场经营者之间权利义务责任约定不清楚,市场开办单位履行管理职责情况不到位,进场经营资格审查、商品市场准入查验、知名品牌商品保护等主要管理制度落实执行一般。对于场内经营者的违法经营行为制止和处理不及时,不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组织进行商品质量监测中,市场商品质量合格率稳定性较低;缺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制度措施,消费投诉不能得到及时处理和解决,消费纠纷解决率不足80%;A级信用经营者总数不足场内经营者总数的70%,有照率低于90%;场内经营者不规范经营行为屡有发生,近一年内有严重违法记录的场内经营者占场内经营者总数比例高于5%;有一般违法记录的场内经营者占场内经营者总数比例高于10%;发生过两次场内经营者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被查处事件。
如果市场开办单位企业信用为C级,近一年内有严重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违法行为记录,市场有重大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消费者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投诉举报率高,消费纠纷解决率不足70%;场内经营者经营行为不规范程度高,A级信用经营者总数占场内经营者总数的60%以下,就会被认定为D类市场。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对不同信用类别的商品交易市场实施不同的监管方式、方法。如:对A类市场,除开展专项检查、市场巡查、接申诉举报或发现其他线索开展检查外,一般每季度只检查一次,重点检查有过违法行为记录的场内经营者。此外,对于信用度好、辐射面大、政府和社会各界反映良好的A类信用市场,将确定为重点联系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