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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投资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2-02-09 06:04:23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跨国投资论文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跨国投资论文

篇(1)

正文:

笔者曾经做了一次简单的调查,就是提起跨国投资,然后观察人们的反映,大多数人自然而然的想到国际上著名的跨国公司,什么可口可乐,麦当劳的;提到外资,更多的人关心的是如何引进和利用外资,很少有人将这些同中国的企业联系到一起。中国是发展中国家,资金缺乏的确是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瓶颈,但殊不知,中国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全球一体化的不断加强和中国加入WTO,赢得了国际化的资源配置环境,大多的中国企业都应该走出国门,为自己寻找更大的发展空间。

国际跨国投资是公司为了获取预期未来收益而将资本投放到国外的活动,是国际货币资本和国际产业资本实现跨国流动的一种形式,以资本增殖,生产力提高为目的的国际跨国投资活动是科学进步,国际分工细化及经济全球化的必然结果。跨国公司已成为国际投资活动中最活跃的因素,是国际投资活动的主体。国际跨国投资从上个世纪90年代起大踏步发展,十多年来跨国投资金额超过了10000美元的大观。在过去的9年中,全球的跨国投资保持了极高的增长速度,投资金额从1995年的3311亿美元增加到1999年的10750亿美元,2000年更是超越了12700亿美元。统计资料显示,到1999年底,全世界的跨国公司总数超过了60000家,拥有30万个海外子公司和附属企业,这些跨国公司占全世界对外国投资的70%以上,占全世界总产出的1/4。世界上最大的100个经济体中有51个是跨国公司,其余49个是国家,也就是说,有些跨国公司的经济规模已经超过了中等发展中国家。时隔五年,以跨国公司的发展势头,不难想象其规模和力量。大量的事实证明,跨国投资是当今世界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对中国企业而言,尽早地加入国际竞争当中,显得尤为迫切。

按照国际资本输出的规律,各国吸收国外投资与对外投资的比例,发达国家是1:1.44,即每吸收1美元外资,对外投资可达到1.44美元。发展中国家的这一比例为1;0.43,而我国目前的比例为1;0.26左右,尚相当于发展中国家的1/2多一点。随着我过综合国力的不断加强,工业门类的齐全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交流经验的大量积累,我国对外投资存在着不可估量的潜力。北京大学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毅夫教授认为,目前中国应该并且已经达到快速对外输出资本的阶段。他指出,按照国际经验,一个国家的人均收入一旦达到2000美元,产业结构就应进行调整,把一些生产能力过剩的企业移至海外,以更低的成本来获得更多的利润。目前中国人均收入虽只有1000美元多一点,但是由于地区差异,上海人均收入已经达到5000美元以上了,而江苏、浙江、广州等沿海地区人均收入都远在2000美元以上。因此,到国外投资是万事俱备,只差行动了。

近几年来,中国出现了比较严重的通货紧缩,很多领域存在过剩的生产能力,这就很容易让人想起日本经济学家小岛清的边际产业理论,即产业升级后处于比较劣势的产品和技术的转移,一是沿海到中部、内陆欠发达地区,再就是向国外此产业仍然处于比较优势的地区,尤其是了解国外市场的企业,向资本缺乏而劳动力密集的地方转移。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教授徐滇庆指出:中国对外投资应该选择那些市场程度比中国慢半拍的国家和地区。中国企业一方面有着充足的经验,一方面对这种转型中的市场有超强的适应能力。他将之成为中国企业跨国投资的“早半拍”准则。早半拍准则可以在国际贸易的需求偏好相似说中找到影子。需求偏好相似理论(ThoeryofDemandPreferenceSimilarity)是瑞典经济学家林德(S.B.Linder)提出的,用国家之间需求结构相似来解释工业制成品贸易发展的理论,这对跨国投资同样适用。林德认为,影响一国需求结构的主要因素是人均收入,一国的需求结构和人均收入是直接相关的,人均收入越相似的国家,其消费偏好和需求结构越相似,产品的相互适应性就越强,贸易交往也就越密。人均收入较低的国家其选择消费品的质量要求也就较低,因为他们要让有限的收入满足多样化的需求,同时,为了实现充分就业和掌握生产技术,也只能选择通用的技术,简单的资本设备,而人均收入较高的国家刚好相反。这就给人一种感觉,中国过剩的生产能力最好走这条路。徐滇庆教授根据他的早半拍准则得出结论:中国资本输出最佳的地区是东欧地区,并切举了丰佳集团的例子加以说明。其依据是这些地区国内市场化程度,参与世界经济的程度都远不如中国,而其收入水平和需求结构和中国类似。但是必须指出的是:一、这种理论只能解释水平上的跨国投资问题,却忽视了垂直跨国投资问题。二、这种理论只丛经济发展程度角度入手,而忽视了政治等其他的条件。以罗马尼亚等东欧国家为例,其投资环境存在以下的问题:1、法律烦琐,透明度低,且优惠政策没有明确的法律保障;2、经济困难,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期望值较高,反过来受其限制也高;3、政局尚未完全稳定;4、处于美俄争夺激烈,经济不稳定,麻烦事多的灰色地区;5、腐败、、行贿受贿严重,投资风险大,成本高,等等。丰佳在那里的成功不能把这些一下都抹去。三、这种理论引导的资本流向的产业基本上是一些低级产业,不利也企业的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因此我要指出,“早半拍”准则倒不如归结为一种跨国投资战略,即打发展程度的时间差,利用这种时间差取得良好的走出去效果。但是并不足以指导资本的主要流向。我国企业跨国投资应树立多元化的发展观念,不应该过分依赖一些国家、地区和产业,更不能一哄而上。应该在深入分析和考察的基础上,对投资市场和产业有所取舍,以发挥资本的最大效用。

实际上,中国企业跨国投资,欧美发达国家及一些新兴的工业化国家才是优先考虑的对象。原因如下:1、这些国家市场化程度较高,社会政治环境稳定,虽然竞争激烈,但也为投资者提供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2、这些国家有着先进的生产管理技术和丰富的营销经验,是我国企业“练兵”和“取经”的最佳场所,能对我国国内企业的质量和水平有所推动和提高;3、这些国家的技术开发和产品较新,可以是企业对前沿技术和管理有较快的反应能力,有利于我国企业发挥后起者优势实现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提升产业层次和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4、欧元美元作为硬通货,币值坚挺,汇率风险小而增殖能力强;5、目前欧美国家都实行鼓励外来投资政策,提供各种低息贷款。另外已有的工业基础能为企业提供相关的产业支持,有利于企业降低成本。调查表明,绝大多数中国资本投向正是这些地区。

解决了区位选择问题,那么下一步就是怎样走出去了。一个模糊而又完美的建议无外乎考虑企业自身状况和国外的投资环境。在此问题上,也没有完全适用的法则,中国企业完全可以深练太极之道,将中华武功的精髓思想运用到走出去的战略中来。

对付强者,避实就虚,攻敌弱点。我国企业与国际知名跨国公司在国际竞争中的实力对比相差悬殊,所以不能硬来,应该采取迂回的策略,发挥灵活的优势,攻击敌人薄弱的环节。从大型相关产业的公司涉足不深的地方,推广自己的国际化品牌。

以己之强攻敌之弱,发挥比较优势。我国的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依托的跨国经营可以物美价廉的产品占领国外市场,中国的很多产品(劳密型)占据世界大量的市场分额,甚至引起一些国家的恐慌,通过建立海外子公司进行内部化的交易,可以有效的减少发达国家对中国的反倾销。进而发挥劳动成本低廉的威力。

以静制动,发挥后起者优势。借力打力,四两拨千斤。比较优势的战略适用的是贸易领域,虽然能使发展中国家获得贸易利益,但容易使我国低水平的产业结构固化。在现有的比较优势的基础上通过与高新技术的结合来提升产业结构是我国必须解决的问题。这就需要发挥后起者优势,敌未动我不动,敌动,我动在先。具有选择的使用国外在付出巨大代价才获得的支持经济增长的一系列科技成果,这样就可以跳国许多技术发展阶段,直接采用新技术甚至在其基础上进行研发实现企业质的飞跃。如首钢集团收购美国MastaEngineer公司70%的股份,获得了650套设计图纸,46个设计软件包,从而增强了首钢集团设计和制造重型冶金设备能力,扩大了中国钢铁工业作为整体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2002年9月TCL集团控股的TCL国际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与德国施耐德达成收购协议,利用巧劲,达到了利用其已有的融资和销售渠道。

集中力量,各个击破。由于实力不足,我国企业采取全线出击可能隐含过大的风险,但如果采取各个突破就不会力不从心。海尔在美国纽约曼哈顿矗立起海尔大厦使美国人开始把HAIER和HIGHER联系到一起后,与三洋机电成立三洋海尔株式会社,把冰箱打入了很难进入的日本市场。

篇(2)

一、跨国投资理论简介

(一)垄断优势理论。垄断优势理论由美国学者斯蒂芬·海默(Stephen Hymer)在1960年完成的博士论文《国内企业的国际化经营:对外直接投资的研究》中首次提出。 后在70年代由C·P·金德贝格进行的补充和发展。其主要思想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市场具有不完全性:产品市场不完全;生产要素市场不完全;规模经济引起的市场不完全;由于政府的有关税收、关税、利率和汇率等政策原因造成的市场不完全。二是垄断优势:市场垄断优势;生产垄断优势;规模经济优势;国家的市场进入或退出障碍,导致企业通过跨国投资利用其垄断优势;信息与网络优势。

垄断优势理论为后来的理论奠定了基础,但是无法解释不具有技术等垄断优势的发展中国家为什么也日益增多地向发达国家进行直接投资。

(二)内部化理论。内部化理论由英国学者巴克利、卡森及加拿大学者拉格曼于1976年共同提出。其主要观点是:企业内部建立市场,协调企业内部资源的配置,从而降低交易成本,跨国公司是内部化经营跨越国界的产物。内部化理论是西方学者跨国公司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转折,主要从企业的角度进行研究。但是忽略了国际客观的经济环境。

(三)竞争优势理论。竞争优势理论,是由哈佛大学商学研究院迈克尔波特提出,波特的国际竞争优势模型(又称钻石模型)包括四种本国的决定因素和两种外部力量。四种本国的决定因素包括要素条件,需求条件,相关及支持产业,公司的战略、组织以及竞争。

(四)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国际生产折衷理论由英国瑞丁大学教授邓宁提出。其核心思想是跨国投资企业要具备以下三种优势:所有权优势即技术优势、企业规模、组织管理能力、金融与货币优势;内部化优势即将企业的资源内部化,以保证企业所拥有的优势;区位优势即东道国在投资方面所具有的优势。邓宁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从比较全面与综合的角度研究企业跨国投资,是实践的经验总结和理论概括。但它仍是一种静态的、微观的理论。

(五)投资诱发要素组合理论。投资诱发要素组合理论是近年来由西方学者提出来的。其核心思想是任何类型的对外直接投资都是由直接诱发要素与间接诱发要素产生的。直接诱发要素是指投资国和东道国拥有的各类生产要素,间接诱发要素是指生产要素之外的政策和环境要素。投资诱发要素组合理论避免了单纯研究发达国家的实践而得出结论的弊端,但是此理论仍然是局限于静态上的研究,缺少从动态上对跨国投资的发展进行分析。

二、我国企业跨国投资现状

(一)跨国投资快速增长。自2002年以来,我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进入持续快速增长期,并呈现出不断加速趋势,近十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38.5%,年同比增长率平均达到43.1%。在国际金融危机发生的2008年,该类投资比2007年增长了一倍多,达到559.1亿美元,2012年更是猛增到772.2亿美元。

目前,我国对外投资仍有较大增长空间。一国对外投资存量与GDP之比,能够反映该国对外投资相对其经济的发展水平。2011年,我国对外投资存量与GDP之比,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1/6,不到发展中经济体平均水平的1/2,在金砖四国中也是最低的。

(二)跨国投资目标市场日益广阔。我国对外投资的目的地由上世纪80年代集中于美、欧、日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扩展到周边国家及发展中国家,2008年成为一个分水岭,对亚洲的投资流量占比呈现出明显的“倒V”型,而对拉美地区的投资则呈现出截然相反的变化趋势。2008年后,对欧洲的投资增加也比较明显。

(三)跨国投资行业、领域不断拓宽。我国企业在各个行业均有投资。从具体产业看,以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为主,2011年末这三类产业企业数量分别占30.8%、25.3%和12.5%,合计占境外企业总数的68.6%。我国对外投资已由初期的进出口贸易、航运和餐饮等少数领域,拓展到加工制造、资源利用、工程承包、服务业等国家鼓励的领域。随着全球化浪潮的发展,各国服务贸易领域的市场开放度越来越大,金融、保险、电信、流通等行业的跨国购并成为推动跨国投资的最重要力量。

(四)跨国投资主体日趋多元化。我国对外投资主体从初期以国有外贸商业公司和工贸公司为主,转变为目前已有比较优势的各种所有制企业为主体。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多种投资主体相互配合,发挥各自优势,丰富国家投资渠道,探索特色海外投资类型。

(五)跨国投资形式日益丰富。我国对外投资从建点、开办窗口等简单方式,发展到投资办厂、资源开发,并开始采用收购兼并、股权置换、境外上市和建立战略合作联盟等国际通行的跨国投资方式。尤其是近年来跨国并购投资明显增加。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并购金额较2007年增长了379.4%,随后除2009年略低于200亿美元外,其他三年均超过250亿美元,显著高于2007年之前的水平。据联合国贸发组织统计,中国跨境并购数量也呈现出快速增长,占全球并购交易案数的份额2008年为1.0%,2011年提高到2.5%。

三、我国企业跨国投资中存在的问题

(一)跨国公司的管理体制不完善。我国跨国企业对外投资还属于起步阶段,管理模式还在摸索。管理体制还不稳定,不完善。大部分企业尚未形成科学合理的母子公司管理体制,对境外企业或管得过严、干预过多,或放任自流、管理失控。高素质、具有跨国管理经验的国际化人才更是匮乏。

(二)东道国企业社会责任要求对中国跨国公司形成挑战。东道国对跨国公司的要求日益苛刻,要求企业打破把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理念,把对人的关注作为重要尺度,强调对消费者、对环境、对社会的贡献。当今的跨国公司需要承担更多的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我国过去长期粗放增长模式下形成的“三高一低”不良形象已成为开展跨国运营的隐形障碍。部分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不够强,对当地政治、社会、环境关注不够 ,也亟须改变。

(三)跨国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跨国企业资金规模小,投资领域、行业比较落后,投资模式比较单一,研究与开发能力较弱,投资结构较差。

四、我国企业跨国投资策略

(一)政府应加大力度,健全和完善跨国投资的制度。政府的大力支持是跨国投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政府应高度重视跨国公司的发展,为其进行商业活动提供一个完善的法律环境。同时与国际市场接轨,调节各类投资主体跨国投资行为、促进跨国投资活动的健康发展。政府应健全跨国投资制度,保护投资主体的利益。督促跨国公司建立内部经营体制,提高抵抗风险的能力。

(二)培养国际化跨国投资专业人才。在中国进行跨国投资的进程中,人才的培养需要花大量的时间才能完成。并且人才的稳定性也是应该注意的问题。通过内部培训,外部锻炼,建立多样化的人才队伍。设立国际化人才培训专项基金,汇聚整合政府、高校、培训机构和企业传播力量,合理分工、有机配合,加强国际化人才培育。

(三)实施发挥比较优势、降低成本的全球化经营战略。实施本地化经营战略,全球一体化经营是跨国公司的一个主要特点,但全球化应该是各国各地区充分发挥其比较优势、降低成本的全球化。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发达国家在对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进行直接投资时,更加重视实施本地化经营战略。要寻找合适的当地人、律师,熟悉当地法律法规、商务习俗,注重在经营管理实践中培养本地管理人员。要进行本地研发,充分利用本地资源,节约运作成本,研发出有针对性的产品,保持技术优势。要与本地政府建立双赢合作关系,与本地企业建立长期诚信的友好合作关系。让产品满足当地人的需求,经营方式符合当地的法规习俗,经营目标符合东道国的发展战略。通过本地化策略,很好地利用东道国的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并强化自身整体优势,在国际市场上站稳脚跟,拓展经营领域,更好发展中国的跨国公司。

参考文献:

[1] 蓝庆新、张雅凌.印度对外直接投资的经验及对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启示[J].东南亚纵横,2009,(03).

[2] 杨正、梁纬.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现状、问题及对策[J].职业时空,2007,(17).

[3] 高嵩友.经济全球化与跨国并购[J]经济问题探索,2003, (09) .

[4] 卢进勇.关于加快发展跨国公司的几个问题研究[J].国际贸易,2006,(02) .

篇(3)

关键词:并购 矿产 法律问题

近年来,我国资源类企业海外并购区域更多地选择了澳大利亚。澳大利亚矿产资源丰富,法律条文健全,这也是吸引我国企业跨国并购时选择澳大利亚的重要原因。改革开放30年来,民营企业在我国正不断地崛起,发展壮大。民营企业正成为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的新生力量,为我国企业海外并购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1.我国某民营企业在澳大利亚并购铜矿案例导入

我国某民营企业于2011年初看中澳大利亚某铜矿,准备对其实施并购,目前并购尚未最终完成。现将其投资并购历程进行剖析。

1.1并购模式选择

澳大利亚的投资并购模式非常成熟和发达。该民营企业在并购澳大利亚铜矿时,选择了同时投资上市公司(壳公司)和项目公司(实体公司)的模式。在澳大利亚本土设立一个上市公司(空壳公司),但该公司既没有营业,也没有业务和业绩,因为还处在勘探阶段,股票价格也很低,低至每股1、2角,散户很少,基本上是机构投资者。上市公司下面设立一个全资子公司,是真正的实体企业,探矿许可证由它去申请(澳大利亚政策比较灵活,母公司也可以联合进行申请)。投资者一般在选择投资上市公司时,同时也会投资项目公司,这样便能在两个公司都获得收益。一个是股票的价值,即:股价的波动(资本收益),另一个是矿产的收益。该民营企业采用了资本运作加上实体产业结合的方式进行投资。由于上市公司没有属于自身的实质业务,其业务就是营运项目公司,上市公司的所有投资便注入了项目公司。

该民营企业在并购澳大利亚铜矿时,先签订了投资并购协议,即框架协议,然后再去做净值调查。按照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的规定,国外公司并购澳大利亚上市公司,其股份不能超过20%。但也有特别规定,即:经过股东大会同意和证券交易所认可,并经其备案后,可以超过20%。所以,该民营企业在最初进行并购时,股份仅占到19.9%。但该民营企业最终希望持有33%的股份,剩下的13%的股份将通过期权授予的形式,在股票市场上进行购买,但每年购买限额不能超过6%,即:剩下的13%的股份将分成3年,通过期权的方式逐年购买。

在澳大利亚进行矿产资源开发的程序非常规范,探矿经理首先要做可行性研究报告,然后根据当时市场上的金属价格,得出是否可行的结论。可行性研究报告分为初步的可行性报告、中间的可行性报告和最终形成的银行可行性报告。银行可行性报告包括经济可行性和环境保护可行性(环评),银行将根据银行可行性报告进行资金支持。此外,在这方面做假的可能性不大。

投资并购前需要做银行可行性研究报告。前期仅投入几百万元到上市公司,如果可行,再投项目公司;如果不可行,就不投项目公司,这样损失的只是公司买股票的这部分投资。但如果一开始就投资项目公司,就将白白损失几千万元。目前,前期已经投入了2300万澳元。同时,可行性研究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主要是做技术上和经济上的可行性报告。由专人来做,对样本框进行分析,进行投入产出分析等。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就是环评报告,需花经费去做环评报告。

跨国投资并购,都有一个先决条件,就是政府审批。目前,澳大利亚政府审批已经做完。公司正在进行内部审批流程,提前一个月发通知,召开股东大会,需股东大会同意。国内审批需要经过发改委审批、商务局或商务厅审批、外管局审批等程序。目前还未做完。

1.2并购后公司治理结构安排

现有公司有3名董事,打算交割后派一名中国董事;再等投资项目公司银行出了保函之后再派一名董事。“控制”按有没有董事席位来算。

2.澳大利亚对外资并购的规制

不管是国内并购还是海外并购,都涉及到东道国的法律法规及并购审批问题。澳大利亚是英美法系,意思自治很明显。它把专门的外资并购立法与特别法相结合,形成一套完整的外资并购法律体系。

2.1澳大利亚外国并购法的相关规定

澳大利亚规制外资并购行为的专门立法是1975年生效的《外国并购法》(The Foreign Acquisitions and Takeovers Act 1975),该法规定:外资并购需要澳大利亚政府批准。由澳大利亚联邦财政部负责实施《外国并购法》,并成立一个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为其机构,财政部审查跨国并购申请并向财政部提出有关咨询和建议,但最后批准权属于联邦财政部;对跨国并购超过5000万澳元的交易,并购双方必须提交有关公司名称、主要营业场所地址、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主要附属机构和分支机构、最近一年的财务信息、最终并购公司的国籍等材料。

但在特殊的行业,澳大利亚的法律对于外资并购做出了特别的限制,有关这些特别限制体现在一系列的特别法之中。如:澳大利亚对包括石油、天然气开发、铀矿及其它矿物的生产开发,规定了股权限制;对于与铀矿有关的项目,不仅要经政府审批,而且澳大利亚资本要控有75%的股权及控制权;对于与铀矿无关的其它自然资源项目,澳大利亚本国资本必须参股50%,并在董事会享有50%的表决控制权。

2.2澳大利亚反垄断法律法规中的收购审查制度

澳大利亚仿效美国反垄断法,于1974年制定了《商业行为法》。该法集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一身,形成了澳大利亚特有的竞争法模式。按照该法及澳大利亚行业改革和监管的法律规定,外国公司收购澳大利亚公司,根据不同的产业,要遵循不同的规定。对于一般产业,如果收购澳大利亚目标公司的总资产超过500万澳元或其附属公司的资产价值超过2000万澳元,则要事先申请。

澳大利亚在跨国收购审查中采纳了综合审查标准——公共利益或净利益。这种公共利益或净利益的审查标准最主要的是:是否有利于在相关市场提高竞争和在经济方面提高效率和进步。

根据该法及澳大利亚的外国投资并购的一些政策,澳政府对中国投资并购持审慎态度。审查类似备案,律师都是按照操作规定来做,一般按照20%的规定来做,主要是把合资企业摘要(核心条款)拿出来做一个申请报告,提交上去,一般都会批准。

2.3澳大利亚公司法等交易法律规范

对外国公司收购活动进行市场监管的交易法律规范主要涉及《澳大利亚公司法》(2001年修订)、公司条例及证交所的一些规定。并购时涉及公司治理,如董事任职的规定、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上市公司收购活动进行直接监管的规范,包括公开信息披露制度、公开要约收购制度、协议收购制度等。

2.4澳大利亚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制

环境保护日益为国际社会所关注,纷纷立法予以规范,各国大都规定有毒物、废弃物及其他危险物质设置于环境中造成的污染责任由污染源投放者负担。并购澳大利亚矿产资源需要环境部的环评报告。有了这些环评报告,才会发给采矿许可。

2.5澳大利亚劳工法的相关规制

澳大利亚人力成本特别高,我国该民营企业想派矿产工人进驻,但澳大利亚不允许中国派普通工人过去,且要求中国公民雅思成绩达到6分。但可以派管理层,如勘探主管,但不是批量的,也就1-2人,而且不是工作签证,只是临时签证。因此,只能使用当地的工人,人力成本特别高。

2.6澳大利亚土著文化

即相当于从我国的文物局角度来考察。如:开采的矿是一百年前或二百年前的金矿遗址。能不能在那附近开采,需要多少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当地的规定,否则就开采不了。

2.7澳大利亚土地法的规定

澳大利亚土地是私有的,要与土地所有人达成协议,可买可租。签订采矿租约。承诺出产以后,给土地所有权人多少租金;此外,还有采矿区域必须有安全距离的要求,因为涉及噪声污染和粉尘污染等。

3.我国民营企业并购澳大利亚矿产资源的启示

从对我国某民营企业在澳大利亚并购铜矿案例的分析,及对澳大利亚外资并购立法状况的研究,可以看出澳大利亚有关外资并购的规制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

在立法理念上,内外有别。澳大利亚对国内收购和跨国收购分别制定了两套不同的法律和审查部门。有关国内的收购审查由竞争管理当局负责,适用国内的竞争法律,而对跨国收购的审查则由外资管理部门负责,适用外资管理的法律。在立法模式上,采用了专门立法和特别法相结合的方式。在重点规制方面,一是保护某些涉及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的领域,二是反对并购可能导致的垄断行为,进行反垄断收购审查。在体现执法力度方面,设立了专门的机构——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

通过对澳大利亚有关外资并购法律法规的剖析,对我国企业并购澳大利亚矿产资源的建议是:

3.1了解澳大利亚外国并购法等相关立法规定

了解澳大利亚外资并购法等有关外资并购的行业准入规定,包括了解澳大利亚对外资开放的领域;限制外资进入的行业;以及禁止外资进入的行业,以免遭受反垄断收购审查。

了解澳大利亚公司法等有关市场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外资并购的股权比例或资产比例。澳大利亚对于限制外资进入的行业,明确规定了外资的持股比例。在对外资开放的领域内,对外资的投资比例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3.2合理采用投资并购交易结构

我国国内企业在澳大利亚投资并购时,有的直接进入项目公司,风险相当大,有可能投资并购几千万都成了泡沫。

因此,应该合理采用交易结构。通过对我国某民营企业在澳大利亚并购铜矿案例的分析,笔者以为:不能单纯投资项目公司,如果直接投资矿产,风险太大。如果投一部分在母公司上,则风险相对降低,因为股价是变动的,可能有损失,但可以用脚投票,抛售股票。

3.3遵守澳大利亚环境保护法、劳工法等法律法规,注重土著文化

发达国家如澳大利亚等国都非常重视环境保护和劳动者权益保护。因此,我国国内企业在进行跨国收购时,应遵守东道国环境保护法、劳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注重土著文化。在并购澳大利亚矿产资源时,我国国内企业应作一个彻底的事前环境评估审核。尤其是收购目标为一个生产型企业时,更须注意此程序,以便作为日后主张免责的证据。

基金项目: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强教深化计划“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我国企业海外并购及东道国法律规制研究”项目,项目号:PHR201108304。

参考文献:

[1]刘莹.《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法律问题研究——以公司治理为视角》.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3月.

[2]蒋晋辉.《论我国外资并购法律体系的构建》,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4月.

[3]刘晖.《跨国收购上市公司法律问题研究》,大连海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3年9月.

篇(4)

近年来,我国海外投资事业发展迅猛,加入WTO后,中国企业跨出国门从事海外投资将愈加频繁,但由于未建立系统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我国的海外投资企业在国外面临巨大的政治风险。为了保护我国海外投资者在东道国的利益,减少海外投资的政治风险,鼓励我国企业扩大海外投资,需要在正确认识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性质的基础上,选择适合国情的海外投资保险模式,并借鉴国外立法与实践经验,建立我国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

一、中国海外投资及海外投资保护现状

1979年,中日合资的“京和股份有限公司”在日本开办,建立起中国对外开放以来第一家境外投资的合资企业。到2005年8月底,我国企业“走出去”战略已扩展至近200个国家和地区,中国累计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达477.1亿美元。由此可见,我国已经成为发展中国家的重要投资国之一。同时,我国已成为WTO的成员方,这将为更多的外国公司进入中国提供可能,也必将为我国企业到国外投资创造更多机会。然而,我国在海外投资保护方面却显得有些力不从心。现阶段调整海外投资关系的法律渊源主要有国内法规范和国际法规范两大类。在国内法规范方面,虽然早在1985年我国就制定了目前国内惟一的一部投资保险法—《外国投资保险(政治风险)条例》,但它只是规定可以对外商在华投资的政治风险承保,却没有规定可以为国内投资者海外投资的政治风险保证;在国际法规方面,我国参加的调整海外投资保险的多边条约主要是1988年4月30日我国经批准加入的《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根据公约设立的多边投资机构(MultilateralInvestmentGuarantyAgency)是一个以承保海外投资政治风险为主要业务的多边机构。我国对本国投资者的海外投资可能遇到的政治风险可以由MIGA承保,但仅仅依靠MIGA对海外投资提供保险是不充分的。

二、建立中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一)进一步扩大海外投资规模的需要截止2005年8月底,中国从事跨国投资与经营的各类企业已发展到3万多家,已形成一批有实力的跨国公司。这些企业的投资由主要集中于欧美发达国家的市场逐渐转向发展中国家未经开发的广阔市场。由于发展中国家出现政治风险的可能性较大,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缺乏成为我国向发展中国家投资的严重障碍,因此,为进一步发展我国海外投资,急需建立有关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

(二)使我国在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中权利义务对等的需要自1992年至2005年初我国已经签订了106个双边投资保护协定。这些协定大多规定了代位权条款。根据代位权条款,资本输出国的海外投资保险机构在对本国投资者因东道国的政治风险而遭受的损失负责赔偿后,便可以取得代位求偿权要求东道国政府进行赔偿。在双边投资保证协定与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相互配合的机制下,东道国所承担的对外国投资进行保护的义务很难回避。但是,由于我国尚未建立论文格式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无法以代位求偿人的身份就我国投资者在外国遭受同样风险的损失行使代位权,在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中,我国投资者并未享有与外国投资者同样的权利,为了弥补这一缺陷,我国应尽快建立海外投资保险制度。

(三)与已设立的相应法规相互配合的需要如前所述,中国作为MIGA的成员国可以向其投保政治风险。但是,我国投资者利用MIGA分担政治风险的作用却是非常有限的。正是从这个角度,我国应尽快建立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与MIGA相互配合,两者相互补充、相互促进。

三、中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构想

(一)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立法模式对于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法律模式的选择,笔者认为:我国应采用混合投资保险模式。第一,主要采取双边投资保险制度。首先,我国已具备建立双边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现实基础。中国目前已经签订了100多个投资保证协定,并且可以预期今后还将签订更多的类似协定。这些双边投资保证协定绝大多数都订有代位权条款,为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机构行使代位权提供了法定依据。其次,以订有双边投资保证协定为承保前提,更有利于尽可能防范投资风险于未然。由于双边投资保证协定实质上是双方政府的承诺,投资东道国在采取非商业风险措施时,必然会考虑其行为所产生的不利后果,从而不会贸然行事,降低或避免了海外投资的政治风险。再次,双边投资保险制度对代位求偿权以双边投资保证条约加以确定。这样,一旦我国海外投资者在投资东道国受到不法侵害时,我国承保机构即可合法取得代位求偿权,将我国国民与东道国的投资争议从国内法的水平提高到国际法的保护水平,加强了对我国海外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确保代位求偿权的顺利实现。第二,也不应以双边投资保证协定为法定条件。如果代位权的行使只以双边投资保证协定为前提,势必不能充分保护我国海外投资及投资利益。笔者认为,我国可以规定一个过渡期,此期间内在国内法上留有一定的余地,采取单边与双边并存的投资保险制度,以扩大投资保证的范围,最大限度地保护我国海外投资者。

(二)具体内容

1.保险人根据我国的情况,笔者认为,我国宜借鉴政府和国营公司共同实施保险业务的德国模式,采取海外投资保险审批机构和业务经营机构分离制的形式。这种分离制有助于审批机构和经营机构各司其职,各尽所能,避免或减少审批决策与业务经营集中于某一机构所产生的弊端。在具体的机构设置上,可设立一个统一的直属于国务院的专门性机构—海外投资承保委员会作为海外投资保险审批机构,由商务部、外交部和财政部代表组成,具体负责审批投保申请。经营保险的业务则可由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负责。2001年10月成立的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在成立一年后开设了海外投资保险业务,虽然信保的宗旨中没有明确提出保护海外投资,但是在开办的投资保险业务中列明了海外投资保险,经过几年的发展已经具备一定的基础和经验,完全可以胜任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经营。

2.合格投资者对于合格投资者,各国海外投资保险法的立法规定各有不同,但都要求投保的投资者和承保机构的所在国有相当密切的关系。综合美、日、德三个国家的法律规定,笔者认为: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应当然成为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合格投资者;对于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资格可借鉴美国相关的立法制度,即采用“资本控制论”来确定。之所以不采用“成立地说”理论,是因为依据“成立地说”无法将虽然是依据中国法律设立的公司、合伙或其他社团,但其主要资产却为外国公民、公司、合伙或社团所有的情况排除在合格投资者之外。根据“资本控制论”:对于依本国法律设立的法人、合伙企业或其他社团,本国公司、合伙及其他组织须持有多数股权(资产的51%以上)才能获得投保资格。对依外国法律设立的本国公司、合伙企业及其他社团,本国公司、合伙及社会团体须持有绝对多数股权(资产的95%以上)才能获得投保资格。这样既切实保护了代表我国利益的投资者,又有效避免了鱼目混珠的情况。超级秘书网

3.合格投资合格投资的条件和标准在各国不尽相同,但概括起来,合格的投资应符合投资者本国和东道国的利益。美、日、德三国均明文规定:凡是前来申请投保的海外投资,都以东道国已经明确表示同意接纳作为可以承保的先决条件。这种规定一方面是对东道国经济的应有尊重;另一方面也是希望通过获得东道国政府的事先同意和许诺,增强对东道国政府的约束力,以提高当地海外投资的“安全系数”,尽量避免可能产生的纠纷。[6](P326)关于投资项目,各国一般只限于新的海外投资。所谓“新”的投资,一般指新建企业的投资,但对旧企业的扩大、现代化及发展的新投资,各国一般也将其视同投入新项目的投资,准予投保。为了与国际上一般立法保持一致,又充分考虑到我国海外事业的特殊要求,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合格投资的条件主要应包括以下两点:(1)必须符合我国的经济发展利益;(2)要有利于东道国的经济发展并且得到东道国批准。投资形式不应加以限制,允许并鼓励其灵活多样化。

4.合格东道国对于合格东道国的要求,各国规定不尽一致。鉴于采用混合投资保证模式,对于合格投资的东道国,我国应鼓励到与我国订有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或共同参加的国际公约的东道国投资。但对于有些国家虽然目前暂时没有与我国签订双边投资条约,但是如果该国有较为稳定和开明的法制,有较为优惠的吸引外资的政策,足以令外国投资者有利可图,或者与我国有着较好的外论文格式交关系,对于以上国家一旦保险事故发生,我国即可依条约、协定或外交关系进行代位索赔,也应认为是合格的东道国。

5.保险范围各资本输出国的投资保险机构通常承保三种主要的政治风险,分别是外汇禁兑险、财产征用险和战争内乱险。目前,对第四种政治风险即政府违约险,提供担保的国家还不多。政府违约险,是指东道国政府毁约或违约,使外国投资者得不到救济或很难行使救济措施或行使救济而无效果的风险。《MIGA公约》已将该险别列入机构的承保范围,但机构毕竟不是全球强制性公约,并不涉及各缔约国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等问题,不要求各国立法与公约规定保持一致。笔者认为,我国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除承保上述三种主要政治风险外,也应承保政府违约险。违约险的“约”是指东道国政府与投资者签订的“国家契约”。国家契约争议的诉讼管辖权时常受“卡尔沃条款”的限制—当东道国政府违约,争端发生时,东道国要求投资者向当地政府或相关机关寻求救济,或把“用尽”规则作为将争议提交国际解决的前提,这不仅费时费力,而且有可能得不到公平的裁决。单独规定违约险,可以增强投资契约的稳定性,以解除投资者的后顾之忧,从而达到保险的目的。

参考文献:

[1]胡星,王立芳.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已扩至200个国家和地区.

[2]蓝蓝.我国亟需建立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当代法学.1999(4).

篇(5)

论文关键词:跨国公司,通信行业,模式,投资成本

一、跨国公司在华R&D的现状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全球化进程加速,国际竞争越来越激烈,跨国公司从原本强烈的传统的国内指向型战略,转变为着眼于世界范围的发展策略。在整个产品生产链上,研发-生产-销售,跨国公司意识到,要想开辟新的市场,在市场份额上争取更大份额,从而取得更多利润,研发的投资越来越重要。同时也注意到全球范围内,人才,科技实力与科研基础设施的比较优势,开始在海外投资研究与开发部门,促使了跨国公司的研发活动日益趋向全球化的发展方向。

2010年3月16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介绍说,近年来,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投入不断加大,而且外商投资研发中心的基础型、创新型本地化研究所占比重有所上升,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将在华设立的研发中心作为其亚太区研发总部,甚至升级为全球技术研发中心。据统计,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占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的比重,由2002年的19.7%上升至27.2%(年均增长21.2%),拥有的发明专利数占全国的29%,新产品的开发经费、销售收入和出口额分别占全国的31%、41%和60%。

近日,2010年全球五百强企业排名出炉。这一排名是按市值顺序排列,对全球最大公司进行的一次年度“快照”。其中,通信设备制造行业,有五家跨国公司,三星电子、高通、诺基亚、爱立信及摩托罗拉进入五百强。

2010年全球五百强企业排名(数据来自2010年美国《财富》杂志)

二、跨国公司在华经营投资R&D的动机

跨国公司对海外设立R&D机构,一般从“双赢”原则出发,因为只有此种模式,设立的机构才能得以可持续发展,才能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一般来说,跨国公司对海外的R&D投资主要有以下投资动机:降低成本,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充分利用研发资源与良好的R&D环境并建立全球研究与开发网络,获取先进的技术,占领海外市场,实现跨国公司投资与发展的全球战略部署等。

跨国公司来华投资R&D动机可归纳为以下四点:

1、利用中国廉价的优秀的高科技科研人才,大大降低人力成本支出。

2、实现研究与开发的国际化、当地化,针对中国市场确定研究与开发课题

3、确立在中国的知识产权、知识领域的垄断地位

4、实现跨国公司对中国投资、产业化经营的部署

可以判断出,跨国公司之所以能够在中国保持其长远的投资并不断扩大,这也与中国本身的条件及跨国公司自身的经营战略是分不开的。因为中国由始以来,都是一个泱泱大国,拥有960万千米土地与13亿人口;特别是自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局不断完善与稳定,经济实力又大大增强,人民的生活水平快速提高,消费意识不断增强等,这一系列的大小因素使中国成为了世界上一个拥有巨大潜力的大市场。中国市场的高速成长与巨大潜力便也吸引了众多跨国公司纷纷来我国进行投资。另外,跨国公司对我国投资的增加,同时也是出于其全球战略性的考虑,更重要的是将中国完全纳入全球经济的生产体系,通过充分发掘中国市场的全球性价值来实现跨国公司全球竞争和战略目标。

三、跨国公司在华R&D现有的投资模式分析

前文描述了跨国公司在华投资R&D的动机,主要是为了降低研发成本,满足跨国公司全球化经营战略的需要,增强产品适应当地市场的能力。目前,世界知名跨国公司在华R&D投资主要有三种形式:第一种形式是独资研究中心或技术开发中心。第二种形式是在具体业务部门或合资企业内部设立研发部门。第三种形式是与中国的大学、科研机构合作成立研究中心。第二第三种投资形式可合称为合资模式,即可概括为两大投资模式:合资R&D和独资R&D。

一般来说,技术密集型行业具有较强的研发创新主动性,需要不断地研发创新才能使企业保证竞争优势,从而在市场上占有较大的份额。本章节通过以通信设备制造行业为背景,对两大跨国巨头爱立信的独资模式R&D和北电网络合资模式R&D为案例进行分析。之所以选择这两家公司作为分析对象,是因为爱立信及北电网络在独资,合资模式上都极具代表性,以及爱立信收购北电网络案,转合资为独资。在接下来都会对其进行分析。

(一)外资独资在华R&D的模式

在华设立独立R&D机构的一般为大型跨国公司。作为跨国公司在华R&D投资的高级形式,独立R&D机构一方面是跨国公司R&D网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接受跨国公司总部的直接管理;另一方面,作为在华的一个分支机构,独立的R&D机构在华的运作又受跨国公司在华投资性公司的扶持。因此,与其它形式的R&D投资只注重开发适应中国市场需求的应用型技术不同,独立R&D机构的R&D活动不只是与跨国公司在华生产活动紧密相连,仅服务于开发中国市场的需要,而是关注R&D投资的各种类型,甚至注重基础性的研究。即从事超前性技术研究工作,进行知识储备,直接服务于跨国公司的全球战略目标。

(二)中外合资在华R&D的模式

中外合资在华设立R&D是指在合资企业或业务部门内部设立R&D机构,从事技术的研究和开发。跨国公司在合资企业内部的技术研究与开发通常经过两个阶段:一是将国外成熟技术或产品根据中国市场需求的特点进行技术改进,从事适合于中国市场需求的具体产品的研究和开发。二是在国外提供的设备、技术基础上研究开发新产品,满足国际市场的需求。这主要是与中国企业合作开发适合中国市场的新产品。中国部分企业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技术自主创新能力,跨国公司为开拓中国市场需要合作伙伴。于是跨国公司与中国企业在技术上面的合作也逐步必起。

(三)中国加入WTO对外资投资不同模式成本的影响

2001年11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政府对外资的政策变化,对很多领域的投资限制放宽甚至取消,强烈刺激了中国进口的需求,减少了外商出口的成本。我国对外开放程度越来越高,使中国完全融入国际经济中,外资对在华投资的信心大增。并且国内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市场容量迅速膨胀。外资看到了中国市场的巨大潜力,进一步吸引在华投资R&D。

本文关注的通讯设备制造行业,亦收中国加入WTO深刻影响。首先,设备销售的必须要有技术转让这个限制的解除,让外资公司在中国的投资方式具备了十分充足的灵活性;再有电信设备进口关税的取消,大大缩减了设备进口的成本。这必然促使外资公司重新考虑其在华投资的方式,将投资向研发倾斜从而触发独资化。

四、跨国公司在华R&D投资模式的成本分析

研发的投资占一家企业的总投资份额是巨大的,企业为了创新,开发新产品投入到市场中,必须得投资建立及运营研发中心。姚战琪(2001)在《跨国公司研发投资的经济学分析》一文中对跨国公司对研发投资的成本巨大而导致的危害进行了简要分析。可见,研发成本的控制对跨国公司的利润尤其重要,与如何选择R&D的投资模式密切相关。

因此企业必须控制研发成本,从而增加企业利润。外企在华开设研发中心,其主要目的是追求相对于当地国更低的成本。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争夺大量低成本的高素质劳动力资源,降低研发成本;中国的投资环境与关税也与外企投资R&D的成本息息相关,随着中国改革开放与加入WTO,在中国的投资环境有了很大改善,在某些领域明显放松了限制,大大降低了税收。所以,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不同模式由此引起的研发成本也是不一样的;贴近市场,快速响应市场需求,争夺市场占用率;这点表面上的市场相关的目的,实质上也是出于成本考虑;假设不在华设立研发中心,可能出现的结果是企业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理解中国的市场需求,继而导致产品开发周期变长,从而增加研发费用。所以说,研发贴近市场,归根到底是为了降低成本。另外,在贴近市场的研发行为中,研发中心的成熟度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研发的质量并在产品维护过程中反映为成本。

基于以上分析,影响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中心的成本因素有四个:

(一)固定人力及设施开销

在中国,企业在人力及设施的成本主要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l固定资产按年提取折旧费

l雇员的薪金

l设备的修理维护费用

l场地,水电等与人员设备数量成线性正比的费用

在所列四项成本中,主要是场地费用和雇员的薪金由于我国是新兴市场国家,高素质的劳动力成本明显低于国外发达资本注意国家;其余两项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无太大差别。

以2009年为例,薪资在全国排名前列的北京IT从业人员平均年薪为81312元人民币,同年,美国华盛顿IT从业人员平均年薪8.9万美元,美国加州硅谷技术人员平均年薪更高达9.6万美元。即使对一个只有1000人以下的中小心研发机构,人力薪资上的成本国内外差异巨大。

根据高力国际发表的环球写字楼市场2009年中期报告,北京写字楼租金是260.92元人民币/月/平方米,纽约写字楼租金为575.9美元/月/平方米(53.5美元/年/平方英尺)。对比之下,国内外成本差异也是十分巨大。中国在这方面无疑具有优势。

(二)由于中国投资环境、税收引起的固定成本

在改革开放之初,我国通信设备行业基本上处于跨国公司垄断市场的局面。出于对国内厂商的保护与扶持,国家对外资在销售及税收方面做出一定程度的限制。外资通讯设备制造商为取得向中国销售设备的许可证以及快速获得客户关系,必须在国内合资设立研发中心。企业所得税方面,外国通讯设备制造商在投资国内后,享有特殊优惠的待遇,即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加入WTO,外资获得的税收优惠逐步回归25%的正常水平,但随之而来设备销售的限制被解除,并且产品进口关税从13.5%下降为零,彻底试外资在中国的经营环境发生根本转变,从之前的享受税收优惠但承受高关税和贸易壁垒,到后来的不享受优惠但获得和本土企业平等竞争的机会。

这样就带来一个转变,前期依赖合资方获取市场资源的需求,随着经营年限的增长以及营商环境的成熟,此项需求已经不再明显,随着这种模式税收优势的丧失,必然引发外资对是否继续合资,是撤资还是转变为独资的考虑。

(三)产品开发周期

现代通讯设备制造过程,即需求收集、需求定义、功能定义、总体概要设计、详细设计、测设以及这些过程,无不集中着大量人员及资源。研发的每一天都是金钱的堆砌。在需求被定义到产品,也是市场被竞争对手挤占的机会逐步增大的过程,所以,研发周期越长,其产生的机会成本就越大。

长期以来,各大通讯设备制造商无不致力于缩短产品开发周期,已期在竞争中获得成本优势。例如,北电CDMA部门(后被爱立信收购并持续经营),从2001年时1.5年一个主要版本,发展到2006年1年一个主要版本,再到2009年,将主要版本分解为4个较小版本,每季度一个新版本。此项演进,使得北电CDMA部门即使在互联网泡沫爆破时期,仍然得以为北电补贴数以亿美元计的利润,并且在爱立信收购北电CDMA部门后第一年就盈利超过爱立信用于收购的投入。缩短研发周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是提高产品竞争力的必由之路。

(四)研发中心能力成熟度

一个产品在后,所付的研发成本投入并不是就此终结,尤其在通讯设备制造行业,研发团队往往还要负责产品给用户后的维护工作,同样需要付出大量人力及设备成本。一般说来如果某产品版本开发周期是n年,则此产品从到生命周期终结,要持续2n年,该产品在2n年内的维护成本就和起缺陷率成正比。而某一产品的缺陷率,主要决定性因素是开发该产品时的质量控制体系,但是即使这个体系再严密,如果其中的执行人的研发能力及对流程的执行度不成熟,这个体系也不能完全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例如,广东北电研发中心,2005年刚从北美北电研发中心接手基站软件开发时,虽然用的质量控制体系与北美无异,但是每千行代码缺陷率是每千行代码0.34缺陷,明显弱于北美的每千行代码0.07缺陷;经历几年的发展,还是在同一质量控制体系下,在2009年每千行代码缺陷率达到了每千行代码0.09缺陷。这充分说明了作为质量控制系统关键构成部分的人员素质的成熟,是需要时间,需要积累的,其成熟度与其运作这个质量控制体系的时间成正比。

另外,研发中心的成熟度也与其独立在开发流程中的独立程度有关。如果一个研发中心掌握了端到端的研发话语权,并且拥有相应关键技术岗位,则产品质量会比依赖于母公司提供关键技术力量的研发中心要高。

五、合资与独资投资模式成本比较

投资模式的成本模型可如下设计:

设研发成本为C,固定人力及设施开销为L,由于投资环境、税收引起的固定成本为T,开发周期为i,能力成熟度为m,则总体成本为

C=L+T+f1(i)+f2(m)

f1为开发周期长短转换成本,i越大则f1越大

f2为开发能力成熟度转换成本,m越大则f2越小。

假设外资企业在华投资R&D,影响其模式选择的因素有且只有四个:L,T,i和m。

国外独资,国内合资,国内独资,由于营商环境,人民生活水平不一,可以预期各项成本也不一致,用1~5作评价,三者之间比较如下(注:所用数字仅作同项目不同模式之比较,表示他们之间的大小关系,不反映具体真实数据)

模式

L

T(入世前)

T’(入世后)

I

m

1国外研发中心

5

7

5

2国内合资

2

3

2

3

1

3国内独资

3

6

2

2

3

可以看出,

国外研发中心的固定成本是最大的,由于起步早,人员一般较为稳定,其研发成熟度最高;

国内合资研发中心,由于有合资方,固定成本较低;但是研发周期成本会较高,这是由合资公司的性质决定的,每个研发项目经费实际上是两个不同公司之间的结算,另外合资公司必须向股东盈利负责,必然会存在较大研发项目开销,但有本地快速反应优势;另外,由于合资公司员工福利在合资双方博弈之下,会被最小化(既外方要缩减成本,中方要盈利,必然导致合资公司员工待遇不及外部的独资公司或民营强势企业),导致人员不稳,成熟度不能快速增长。另一方面,由于外方不投放研发链上的关键部门,即使经过长期成长,其成熟度亦不能达到独资水平;因此,合资公司成熟度成本会持续偏高。

国内独资,固定成本会比合资略有增加;开发周期成本可以达到和国外独资一个水平,并在本土市场开发中占有优势;成熟度亦会快速接近国外独资研发中心。

中国投资环境、税收成本T。在中国加入WTO以前,外资企业在中国投资的税收、环境成本普遍处于高水平,在华独资研发比在华合资研发成本要高;中国加入WTO以后,由于政策调整,在中国投资的税收、环境成本整体下降,并且外资在华无论是独资还是合资所要付出的税收、环境成本相近。对于独资来说,中国入世后,此类成本大大降低,进而引起R&D独资模式的增多以及合资R&D“独资化”的趋势;国外设立研发中心此类成本为零。

总结如下图:

六、总结

综上所述,本文专门针对通信行业为研究背景与案例,分析跨国公司在华R&D的现有模式,跨国公司在华建立R&D的成本以及影响成本的因素。

跨国公司在中国建立研发中心的成本,这不是一个静态不变的选择,而是个动态的活动,根据自身、当地投资环境,政策的发展情况不同而不同。从投资总成本来看,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在中国这片投资热土上,选择独资模式的长期总成本低于合资模式,“独资化”是大势所趋。

参考文献

中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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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眼关键词]本土化;影响因素;中国跨国公司

[眼中图分类号]F27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461(2013)04-0016-05

尽管本土化在企业跨国经营中的重要性已得到广泛认同,但对发展中国家跨国企业本土化问题的研究却显得不足,我国学者对本土化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在华本土化战略对我国经济造成的影响。随着越来越多中国企业走出国门,我国的跨国公司如何更好地融入东道国的环境,如何处理与当地各种利益相关主体的关系,并将其纳入自己的全球生产体系,成为我国企业在跨国投资中能否建立竞争优势和构建起自主全球生产网络的关键。本文将在对本土化的层次、影响因素进行研究的基础上,探讨我国企业跨国投资的本土化问题。

一、本土化的三个层次

根据跨国公司在东道国与当地相关利益主体间的关系和对当地经济、社会环境嵌入程度的不同,本文把本土化分为行为空间的本土化、行为主体的本土化和社会文化的本土化。

第一,行为空间的本土化。行为空间的本土化指企业根据东道国资源特点将各价值链环节由母国搬至东道国,在当地设立研发机构、新建工厂进行生产制造以及为更好地迎合东道国消费需求,进行适当的产品外观、质量、销售方式和品牌等的调整。在这种本土化中,企业与当地产业网络、政府、科研机构和其他社会机构之间的联系很少,经济和社会关系主要局限于一些原有关系网络中。

如我国很多企业虽在海外设立了研发机构或者建立了子公司,但这些研发机构和子公司与当地经济主体间的联系并不是非常紧密,基本上是在一个封闭的内部网络中运行。这种情况在投资大陆的台资企业中也较普遍。台资企业在中国表现出明显的复制式跨界迁移特点,台商把中国台湾地区在外向型加工制造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产业网络和人脉网络整体移植到了大陆。因为行为空间的本土化缺乏与当地经济主体间的联系,只是一种较低程度的本土化,在这种本土化中,企业对东道国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融入程度较低。仅依靠行为空间本土化,企业从东道国获得资源是有限的。

第二,行为主体的本土化。行为主体的本土化指企业通过各种关系纽带,建立起与当地利益相关主体,包括与东道国政府、本地客户、供应商、大学和科研机构、各种中介组织,甚至竞争对手等的关系,使它们成为自己的全球生产网络节点,更多依靠东道国的经济主体来开展经营活动。并在彼此间长期合作中,逐渐融入到当地的经济体系中,与各经济主体形成互动互赖的关系,进而由最初的经济行为主体发展出社会连接关系,实现对东道国经济与社会的全面融入,从而达到更有效地利用资源和构筑本地竞争力的目的。

通过将当地各利益主体纳入自己的生产网络,并与之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可以为企业带来各种效益,包括建立竞争优势、获得互补资源、提高学习效益以及降低交易成本等等。

张家铭和吴翰有(2002)对富士康与昆山本土企业同心电镀厂的案例研究发现,双方最初建立在质量、价格、交货期等合同交易之上的关系,随着长期合作和彼此了解的不断加深,逐渐演变成了一种基于默契和信任的生产协力网络,而这种生产协力网络大大降低了企业的交易费用和生产成本,富士康通过这种关系使得当地的生产过程更加顺畅,提高了市场竞争力。

第三,社会文化的本土化。社会文化的本土化是指跨国公司在行为空间或行为主体本土化的基础上,进一步通过人际关系的本土化和对东道国文化的包容、适应和影响,在社会关系、企业文化上更进一步地融入东道国。

社会文化的本土化已经成为影响企业跨国投资效果的重要因素。一方面,企业通过更多的行为空间和行为主体的本土化来了解和适应东道国文化;另一方面,文化的本土化又反过来促进其他本土化活动的开展,达到更好的整合当地资源和实现全球生产网络构建的战略目标。随着跨国投资不再是简单的产品销售,而更多是对东道国各种资源的整合和利用,随着个性化产品和差异性竞争越来越成为企业胜出的重要影响因素,文化的适应和协调在跨国企业经营活动中的重要性不断提升。在跨国并购中,文化冲突成为并购失败的主要杀手之一。

这里有一个问题是值得注意的,社会文化的本土化不仅是一个对东道国文化的被动适应过程,也是两种文化相互交融、彼此接受的过程。跨国企业也可以主动地以自己母国的文化影响东道国文化。丰田在美国的发展过程中,就在努力使丰田文化适应美国文化环境的同时,通过各种方式使以自我为中心的美国员工理解并接受丰田文化中的一致精神,使得进入美国丰田的美国人逐渐理解和接受了丰田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在中国的经营活动中,一方面在适应和接受中国的文化;另一方面也在影响和改变中国文化。日产自动株式会社在与我国东风公司的合资合作中,在尊重中国文化的同时,实施多元文化战略,创造了中外合资企业党建工作的范例。通过这样一些有别于母国文化和东道国文化的新型跨国企业网络文化的创造,企业在更好地适应当地文化的同时也加强了作为整体的全球生产网络的沟通和协调。

二、影响企业本土化行为的主要因素

对企业来说,不管进行哪种层次的本土化,都是希望通过对东道国经济、社会的融入达到更好的利用和整合当地资源,建立全球竞争优势的根本目的。影响企业本土化行为的主要因素包括东道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以及企业自身能力等。

第一,东道国政治环境。企业进入一个国家或地区,首先面对就是政府和各种机构、组织的规章制度的限制、约束,为了满足各种要求、达到进入东道国和顺利进行经营活动的目的,企业必须采取相应的本土化的策略。一些国家政府规定了跨国公司在某些行业的投资中只能采取某种方式,这些制度和规定决定了企业若想在这些国家开展相应活动就必须采取一定程度的行为主体的本土化。如印度政府就对不同行业的外商直接投资设定了不同持股比例,加拿大的法律则规定不容许外国投资的企业雇佣外国工人,只有极少量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可以来自投资方。这些制度和规定决定了企业若想在这些国家开展相应活动就必须采取一定程度的行为主体的本土化。

此外,在一些政局不很稳定、政治形势较复杂、腐败较严重,或者种族冲突较严重的国家和地区,为了降低经营活动的风险,企业往往选择更多利用当地合作者开展各种活动和处理与当地政府的关系。

第二,东道国经济环境。东道国经济环境对本土化的影响更是决定性的,本土化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利用各国经济要素,一国经济发展水平、资源拥有状况、市场规模、市场发展潜力、竞争状态、相关产业发展情况、当地供应商及其他合作者的能力等等都直接影响到企业如何在该地区布局价值链,如何处理母公司、东道国子公司及当地合作者的关系。

如果一个国家或地区市场潜力巨大,同时聚集了较多竞争者,企业通常需要更多地针对当地市场开发差异化产品应对竞争,此时企业也会选择更加全面的本土化,通过更多的行为空间本土化,实行产品改良;进行行为主体本土化,依靠熟悉当地消费特点的本土经济主体参与产品开发、市场开拓,利用当地原料供应商、产品制造商降低生产和运输成本,更好地服务当地市场;并且依靠文化本土化来支持上述活动。当然,推行全面本土化的成本也是巨大的,当地供应商的能力、相关配套产业发展状况等直接影响到跨国公司是否可以在当地布局较完整的生产体系。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在全球经济环境急剧变化和中国市场地位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中国市场在各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的全球战略布局中的重要性凸显,逐渐成为各国企业争夺的主战场,为了应对这一局面,这些跨国公司纷纷调整在中国的经营活动,加大在华研发机构的投资,增加在中国各项投资活动,力求更大限度地迎合中国市场的需求。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的研发机构由1997年之前不足20家增加到2007的1,200家左右,其中世界500强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研发机构有340多家。

因此,企业在东道国的本土化水平需要综合当地经济环境,对开展本土化的成本和收益进行全面评估再做出正确选择。

第三,东道国社会文化环境。东道国的社会文化环境对企业本土化策略的选择也有重要影响。对企业来说,跨国投资需要根据当地社会文化特征做出具体的本土化行为的安排。比如,在一些消费者较保守,对本地品牌有相当高的忠诚度的地区,如日本、德国等,企业一方面需要进行品牌的调整增加当地消费者在心理上的认同感;另一方面则更多需要在当地寻找合作者,利用它们的渠道资源和品牌打开市场。当企业为了获得重要的战略资源,需要进入自己不熟悉的地区时,母国与东道国社会文化环境的差异会影响企业在这些地区经营活动效率,这时也需要更多依靠当地的合作伙伴来帮助自己开展活动。为了顺利进入日本,作为全球最具影响力的零售品牌,沃尔玛在进入日本时选择了参股日本第三大零售企业——西友百货的方式。

第四,企业自身能力。因为从企业全球生产网络构建和全球资源整合的角度来说,本土化已经成为其整合和利用东道国资源的一部分,成为企业补充自身能力不足的一种方式,也是企业利用自身专有能力在东道国与当地合作者进行能力互补和合作的过程,因此,企业自身的专有能力自然影响到跨国经营的本土化战略。

企业能力的专有水平越高,它在东道国就越能吸引到更多、更优秀的合作者,它们之间也更容易建立起相互依赖的关系,甚至可能形成当地合作者对跨国企业更多的依赖,这样可以大大提高企业在东道国建立合作网络的能力,降低合作成本,提高企业在东道国进行网络关系本土化的能力和收益,从而促使企业可以更多选择利用本地经济主体开展活动。如,秦川机械成功获得世界顶级机床制造企业——美国UAI公司60%的股权,后者成为秦川集团1/3产品进入北美的重要通道,凭借的就是秦川在国内足够的市场空间和市场控制力,UAI愿意与秦川合作是因为通过秦川UAI同样可以开拓其在中国的销售市场。这样的双赢的合作已经成为各跨国公司利用东道国合作伙伴力量发展自己的一种重要手段。

三、我国企业跨国投资本土化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作为后发国家,我国企业跨国投资的能力和经验都不足,特别是本土化的意识和能力较弱,这已经影响到了我国企业跨国资源整合和全球生产网络构建效率。除了应根据上述本土化的影响因素合理制定本土化战略外,对我国企业来说,跨国投资的本土化过程中还有几个问题是值得注意的。

首先,树立本土化的思想。在全球化时代,只有那些最善于整合和利用全球资源的企业才能生存和发展。作为不具有竞争优势的后来者,我国企业跨国投资就是为了获得更多生存空间,为了联合更多的力量增强自身的竞争力。因此,在东道国我们更应该以一个学习者、服务者和合作者的身份出现。不光要让当地的消费者接受自己的产品,更要适应它们的需要,调整自己的产品;不但想着进入一个国家,更要想着如何利用东道国经济主体的专有能力提高自己的竞争力,如何将它们变为自己全球生产网络的一部分;不但要了解和接受东道国的社会文化,也要在相互融合中成为其中的一部分。总之,只有当细胞真正被植入体内,成为肌体的一部分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企业只有真正融入东道国才能最大限度地整合其资源,才能使自己成为真正的全球企业。

其次,坚持资源共享、互利双赢。本土化最重要的一方面就是在东道国寻求合适的合作伙伴,并把它们纳入自己的全球生产网络。按照网络组织理论的观点,网络组织通过成员间的紧密联系、互利合作、资源共享来共同创造超越单个主体价值创造力的网络租金,而全球生产网络的构建者则可以在与网络成员的互利合作中建立起自己的市场力量和领导力量,从而获得更多的竞争优势。对我国的跨国企业来说,在东道国的经营活动也必须有一种与本土合作者共建网络的思想,善于寻求彼此的互利合作点,实现资源共享,互通有无。这不仅有助于企业在东道国立足,也有助于通过合作双方的协同实现竞争优势的增强。

我们上文所提到的富士康在与同心电镀厂的合作中注入了自己对产品品质、技术和公司管理上的理念和方法,在提高后者在生产、管理上的能力的同时,也因伙伴生产力的增强实现了自身对各全球顶级客户贴牌能力的提高,并凭借与大客户的这种稳定的渠道关系,进一步增强与同心电镀厂的互赖关系,这就是一种典型的“借力升级”。我国一些企业的成功经验也证明了,跨国投资中构建互利合作的网络关系非常重要。海尔美国在南卡州建厂,解决了当地大量就业问题,因此获得了“社区贡献奖”、“创造就业奖”,得到当地政府各种支持,提升了自己在美国市场的声誉和竞争力。随着产品品质和社会贡献逐渐得到当地认可和称赞,海尔也赢得了更多与当地经营者的合作。

第三,树立社会形象,学会推销自己。企业要在东道国立足,融入东道国的社会文化体系,成为其中的一份子是不可避免的。企业如果善于宣传自己、推销自己,善于让东道国的公众了解自己和接受自己将极大提高自己在东道国的影响力,对经营活动的开展和竞争优势的建立都有积极作用。总体来说,发展中国家企业产品品牌和跨国企业的知名度在全球市场上都较低,在这种情况下,在东道国树立企业形象,加强自身宣传就更有必要。

正如澳大利亚珀斯的公共事务顾问Paul Everhingham所说,“政治家和决策者要顾及公众的感受,而在公众眼中,中国是受一个‘中央委员会’掌控的国家。”“为了让澳大利亚民众满意,中国企业应该表现得更加开放透明,让民众了解它们是谁,企业的决策者又是谁,它们为何要进行投资。我们见过不少这样的例子,中国企业进入澳大利亚市场并以高于市场价格的资金买入资产,这让许多澳大利亚民众心生疑惑,不知道它们为何如此急切地要获得这些资产,收购交易如何安排,完成投资后将如何对企业进行管理,购得资产的长期发展计划又是怎样。澳大利亚民众想要在这些方面获得中国企业的保证。然而遗憾的是,迄今为止他们对此知之甚少。”在这方面,海尔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海尔通过与美国主流文化的代表NBA的合作,运用NBA的平台,使海尔品牌迅速聚拢了人气。经过4年的活动,海尔美国官网的页面访问量增涨了2,128%,在美国的品牌知名度提升到了37%。同时,海尔还赞助美国的国家公园保护联盟,向美国的消费者提倡绿色,节能的生活方式。2010年上海世博会,海尔美国又赞助了美国馆。这一系列社会、文化的本土化融入使得海尔真正地进入了美国商业网络,为它树立国际品牌,构建全球生产网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最后,保持本土化的动态适应性。本土化是企业对东道国政治、经济、社会环境的一种适应,而东道国各种环境因素是不断变化的,这使得跨国企业的本土化也应该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当东道国政治、经济环境改善了,政府提供更加优惠的引资政策、本土供应商能力提高、上下游配套能力增强等等都能使企业通过更多活动空间本土化和交易关系的本土化来提高对东道国的资源整合水平。而竞争对手在东道国经营策略的改变也会使东道国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如果企业不及时进行相应的本土化调整,就有可能失去原有的竞争优势。

德国大众曾经较早进入中国,并与上汽等组建了上海大众,在1997年以前,它在中国市场一直处于垄断地位,这使得大众很少尝试了解和适应中国市场,也没有花大力气去适应和磨合中德双方的社会文化差异,长期以来仅生产普通桑塔纳一种车型,且直接从国外市场搬过来,并没有针对中国市场进行改进。1997年以后,随着通用等一批竞争对手纷纷进入中国市场,大众在中国的市场份额不断被抢占,母公司这才做出相应调整,可就是这样的延缓,使得迟来的对手获得了站稳脚步的机会。因此,密切关注东道国环境的变化,并进行本土化战略的调整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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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

贸易与资本流动之间的关系最早由Mundell1957年提出,他建立了一个标准的2X2X2的贸易模型,该模型假定其中一国具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比较优势,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该国对进口资本密集型产品设置贸易障碍,从而使该国资本的边际产量上升,引起外国资本流入。根据Rybczynski定理,在商品价格不变的条件下,资本要素的增加将增加资本密集型产品的生产,减少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生产,该国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量减少,从而资本流入替代了贸易出口。此后20世纪80年代Markuson和Svenson在标准的2X2X2模型中假设两国存在技术差异,导致要素价格不同,引起要素的国际流动,每个国家都将获得其出口产品中密集使用的生产要素,根据Rybczynski定理,两国要素禀赋的变化会促使其出口部门的扩张,从而要素流动与商品贸易之间的关系是互补的。

传统的国际贸易纯理论是建立在商品贸易基础上的,而服务贸易存在某些与商品贸易不同的特征,第一,国际服务贸易是劳动与货币的交换,而不是物与货币的交换;第二,服务的生产与消费大多同时同地发生,服务不可储藏;第三,统计方式不同,国际服务贸易在各国国际收支表中统计,而货物贸易由各国海关统计。尽管服务贸易存在这些与众不同的特征,目前主流的经济学观点仍然坚持认为传统的比较优势理论应用于国际服务贸易是有效的。论文百事通Sapir在1981年进行了一系列服务贸易的实证研究,其主要结论是:“传统贸易理论适用于服务贸易,要素禀赋在服务贸易模式的决定上具有重要作用。”Deardorf1985年在标准的H-O模型框架下,通过改变个别的约束条件成功地解释了国际服务贸易如何遵循比较优势原则。目前国际经济学界比较一致的观点是:“服务贸易领域同样存在比较优势的合理内核”。因此在分析跨国投资对服务贸易的影响时,我们仍然沿用传统的国际贸易纯理论方法。

我们分析的起点是假设经济是完全竞争的,在国际市场上每个国家都是小国,每个国家产品产量的变化不会引起国际市场产品价格的变化,而且假设一国由两个经济部门组成,M是制造业或农业部门,S是服务业部门,两部门都以资本K和劳动L作为要素投入,体现消费者效用的社会无差异曲线是位似的。

外资的流入增加了一国的资本要素禀赋,通常情况下都假定外国直接投资(以下简称FDI)流入后可以在各生产部门间自由配置,但是本文中我们认为跨国投资是与具体的行业相关联的,也就是说,FDI不会在本国的各行业间自由流动,资本流入之后就锁定在特定的行业中,这样的假定对各国生产函数的影响与通常的情况不同。当FDI可以在部门间自由流动时,对两部门的生产能力都造成了影响,而当FDI与具体行业相关联时,只改变该行业的生产能力。

在对跨国投资的特性作出规定之后,我们首先分析外国资本流入发达国家的情形,发达国家一般都具有在服务业方面的比较优势,可以用图1的产品空间来表示该国的生产、消费和贸易的情况。在图1中,坐标横轴和纵轴分别表示该国服务业和制造业的产品产量,M[,1]S[,1]是其生产可能性曲线,P[,1]P[,1]′是相对价格曲线,在不存在要素变化的情况下,可知该国在A[,1]点生产,在C[,1]点消费,该国的净出口量是B[,1]A[,1]。考虑FDI流入该国,由于其具有服务业的比较优势,所以流入的FDI中相当大比例的部分投资于服务业,于是该国的生产可能性曲线向外移到M[,2]S[,2],其中,服务业增产的比例高于制造业。因为国际市场产品价格不变,价格曲线的斜率也保持不变,平行外移到P[,2]P[,2]′,此时,该国将在A[,2]点生产,社会无差异曲线是位似的,所以在C[,2]点消费,服务净出口是B[,2]A[,2],可以看出,该国服务业的生产和消费都增加了,但是可以证明在此服务生产的增加大于服务消费的增加,所以,服务净出口增加了。也就是说FDI的流入增加了该国的净服务出口,增加了该国服务业的竞争力和比较优势。

附图

图1FDI流入导致的生产、消费和贸易变化(发达国家)

其次,我们分析发展中国家的情形,发展中国家一般不具有服务业的比较优势,相对而言其比较优势在制造业或初级产品产业,此时可以用图2的产品空间来表示其生产、消费和贸易。在FID流入前,该国的生产和消费点是A[,1]′和C[,1]′,是服务净进口国,服务净进口量是B[,1]′C[,1]′,FDI流入后,因为该国的比较优势在制造业,所以流入的FDI大部分投向制造业,这样,生产可能性曲线从M[,1]′S[,1]′向外移到M[,2]′S[,2]′,而国际市场相对价格不变,FDI流入后生产和消费点分别是A[,2]′和C[,2]′,净进口量变为B[,2]′C[,2]′,我们发现该国的服务的生产和消费均增加了,可以证明服务消费的增加要大于服务产出的增加,也就是说服务的净进口增加了,FDI的流入增加了该国的服务净进口量,降低了该国的服务业的竞争力和比较优势。

附图

图2FDI流入导致的生产、消费和贸易变化(发展中国家)

综合上述分析我们得到如下的结论:在发达国家,外商直接投资流入促进了净服务出口,扩大了发达国家的服务贸易顺差,增强了其服务业的比较优势;而对于发展中国家,FDI流入增加了净服务进口,扩大了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逆差,降低了其服务业的比较优势。

外商直接投资对服务贸易的影响除了模型中所分析的改变一国的要素禀赋结构,从而改变其服务贸易进出口量和比较优势外,还有别的作用途径。外资企业的建立必然派生出对服务的需求,而这种需求有明显的国别倾向。由于东道国对外汇的管制、利润税收制度等原因,跨国公司希望将利润转移到其母公司,因此倾向于选择母公司所在国的服务提供者;与东道国在语言、文化方面的差别也促使跨国公司更多地倾向于选择母国的服务供给。但是,这种选择外国的服务供给的倾向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有显著的程度差别,发达国家的服务厂商的国际化水平较高,服务质量较好,企业信用较好。因此,在发达国有境内的跨国公司选择其母国服务供给的倾向性相对较小;而在发展中国家,服务业水平低,服务质量不理想,而且在语言、文化方面的障碍更大一些,所以在发展中国家境内的跨国公司更愿意使用外国特别是其母国的服务。由此我们认为,虽然跨国公司在对服务供给选择上的国别倾向均导致了东道国服务进口的增加,但是,这种效应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程度很不相同,在发达国家较弱,而在发展中国家较强,因此可以认为对发达国家的跨国投资仍然增加了其净服务出口,增强了其在服务业的比较优势,而对发展中国有,跨国投资增加净服务进口的效应更强了,其在服务业的比较优势更小了。

二、计量检验

1.数据和基本模型

从上一节的理论分析中我们得出结论:外国资本的流入对一国的服务贸易存在重要影响,而且这种影响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表现极不相同,由于发达国家多数拥有服务业的比较优势,外资流入的很大比例投入其服务行业,促进了服务出口,扩大了服务贸易顺差,增强了其服务业的比较优势;而对于发展中国家,由于服务业不是其比较优势,流入的外资投向服务业的比例非常小,从而增加了其服务进口,扩大了服务贸易逆差,降低了其在服务业方面的比较优势。在这里,我们希望使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相关数据,建立计量模型来检验上述结论。

当然,存在另外一些重要的因素会影响一个国家服务业的比较优势,在计量模型中我们需要将这些因素考虑进去,作为控制变量,以准确地估计FDI对服务贸易的作用。

在计量模型中,被解释变量是各国的服务贸易比较优势,度量某一行业比较优势的方法较多,本文选用服务业净出口与服务业进出口总额的比值SeRNX作为该被解释变量,各国服务贸易进出口值均来自各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

附图

其中Xs是服务贸易出口值,Ms是服务贸易进口值。

对外资流入用各国的FDI与其国内生产总值(以下简称GDP)的比值rFDI来度量,FDI数量来自各国国际收支平衡表,GDP数据来自历年《世界银行发展报告》。

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显然会影响服务业的发展,随着人均收入的提高,个人对服务的需求在其支出中所占的份额也相应提高,较高的服务需求会带动服务业较快发展,从而建立起在服务业方面的比较优势,但是另一方面较高的服务需求也意味着对服务进口需求的增加,降低以贸易流通度量的比较优势。这两方面的作用轻重如何,需要用数据来估计,用各国人均GDP值rGDP及rGDP的对数值lnGDP度量,数据也来自历年《世界银行发展报告》。

政府对服务贸易的管制政策显然也是对服务贸易产生作用的一个重要因素。服务业部门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服务行业中的金融、电信、邮政、运输、教育和研究与开发等部门对一个国家的经济、政治和国家安全等都有非常重要的影响,所以多数国家对服务领域的对外开放均采取谨慎态度,发展中国家因为其在服务行业不具有优势,担心在服务业无法与发达国家竞争,对开放本国的服务业市场作出了严格的管制,管制政策在相当程度上抑制了这些国家的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因此,政府对服务贸易的管制程度是影响服务贸易的另一个重要变量。Hoekmon1994年在《乌拉圭回合服务贸易协定评估》(注:转引自杨圣明主编:《服务贸易:中国与世界》,1999年。)中提出了一种度量各国服务业开放程度的方法,他将服务业开放分为三类:完全自由化、不开放、其他。每一类分别计数为:1;0;0.5。然后,把《服务贸易总协定》中服务业的155项部门的每一项分为4种不同的提供方式:跨境提供、国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存在。每个国家在《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谈判中对这155个部门的每一种提供方式作出不同的减让承诺,这样总计有620项承诺,根据对每一项减让承诺的程度按三类计分方式打分,然后把620项分数累计加总,得到一国的总分数,这个总分数即为该国服务业开放程度的度量。我们选用该文中对各国的服务贸易开放程度的估计分数作为变量SeOPEN的数据,这些估计分数是在1994年《服务贸易总协定》谈判结果的基础上计算出的,我们用它度量了每个国家1990年至1999年的开放程度。

一国的人口素质,劳动力受教育的水平对服务业的比较优势显然也有重要的作用,人口素质高,接受的教育程度高,其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也就相对较好,有利于建立服务业的比较优势,但另一方面,人口素质高,对服务的需求也就增大,也可能会导致对服务进口需求的增加,可见人口素质的高低对服务业优势也有正负两方面的作用,孰轻孰重,需要实证检验。本文用各国15岁以上成年人中非文盲人口的比例HR来度量,数据来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各国教育和识字统计数据库。需要注意的是,多数发达国家教育水平较高,文盲比例非常低,他们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就不再公布文盲人口比例数据,我们用100%来表示这些国家的非文盲人口比例。lnHR是HR的对数值。

另外还有一些变量如文化习俗、自然条件和对研发的投资等也会影响一国的服务业比较优势。但是这些因素大多难以定量,所以在我们计量回归方程中不包含这些控制变量。

根据以上讨论,我们建立基本的计量模型如下:

SeRNX[,it]=α[,i]+β[,1]RFDI[,it]+β[,2]RGDP[,it]+β[,3]SeOPEN[,it]+β[,4]HR[,it]+ε[,it](2)

其中i是国别下标,t是时间下标,[,i]表示有一个不随时间变化的效应,在这个效应中包含了一些回归方程中不考虑的因素,如各国的文化差异,自然资源等,[,it]是随机扰动项。

本文选用12个发达国家和11个发展中国家从1990年至1999年的相关数据进行计量回归。12个发达国家是: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瑞典、奥地利和新加坡;11个发展中国家是:阿根廷、巴西、埃及、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韩国、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和墨西哥。

2.回归结果

这是一个跨国的时间系列模型,这类模型对αi的处理有两种方法,固定效应(FixedEffects)方法把α[,i]视为一组具体的常数,随机效应(RandomEffects)方法把α[,i]视为一组随机变量,当α[,i]与回归变量存在相关性时,使用固定效应方法,应用变量的最小二乘回归(LSDV)(注:LSDV(LeastSquaresDummyVariable)是用于估计跨地区(跨部门)时间系列数据(PanelData)的回归方法,在此类模型中假定不同地区(部门)的差别由回归方程的常数项表示,这样相当于对每一个地区(部门)设定了一个变量(DummyVariable),N个地区就有N个变量,在估计解释变量系数值的同时,也要估计变量的系数值,具体的估计算法参见参考文献[9]。)得到的回归系数是一致有效的。我们用Hausman-test检验了模型,发现α[,i]与回归变量SeRNX具有相关性,所以决定用LSDV方法进行回归。为了消除扰动项的异方差和序列相关性,我们选用了可行广义最小二乘法(FGLS)(注:FGLS(FeasibleGeneralizedLeastSquares)及后面提及的Chow-test具体算法参见参考文献[9]。)。

表123个国家回归结果

附图

注:*表示通过了显著程度为1%的T检验。**表示通过了显著程度为5%的T检验。#表示通过了显著程度为1%的F检验。系数估计值下括号内数值为T统计量值。

表212个发达国家回归结果

附图

注:*表示通过了显著程度为1%的T检验。**表示通过了显著程度为5%的T检验。#表示通过了显著程度为1%的F检验。系数估计值下括号内数值为T统计量值。

我们用23个国家的数据做了一次总的回归,回归结果如表1所示。

从表1中我们发现,rFDI的系数估计值在所有方程中均是正值,比较稳定,也比较显著;而人均GDP的系数估计值也是正的,但不显著;服务业开放程度SeOPEN对SeRNX的作用为正的,比较显著,也比较稳定;人口素质HR对SeRNX的影响是负的,比较显著和稳定。所有方程回归都通过了显著程度为1%的F检验,拟合优度不足0.3,拟合的不是太理想。

由此可以判断,总体上来说,FDI流入对一个国家的服务业的比较优势是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而人均GDP的影响不是很确定,这与人均GDP水平对服务业比较优势存在正负两方面的作用有关;服务业的开放促进其比较优势的效应非常显著;而人口素质对服务业的优势却有很显著的负作用,这是出乎意料的,可能与所用的数据有关,用非文盲人口比例度量人口素质没有能够更细致地刻划各国间劳动力在技能水平和知识文化水平方面的差距,但是本文主要关注跨国投资与服务贸易的关系,因此不再对人口素质的作用深入研究。

理论分析已经说明,跨国投资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作用是不同的,可以断定,对这两类国家,揭示服务贸易比较优势的决定因素的计量方程有不同的结构,也就是说方程3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有不同的系数。我们用Chow-test检验检查了方程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确实存在结构变化。因此把这两类国家分开进行回归。

表2是对发达国家数据回归的结果,我们发现rFDI的系数估计值都是正号,都通过了显著程度为5%的T检验,比较稳定;而人均GDP对SeRNX的影响同所有样本回归结果一样,也不显著,但是为正号;SeOPEN对SeRNX作用为正的,比较显著;所有方程都通过了显著程度为1%的F检验,而且拟合优度比所有23个国家回归时有明显的提高。

表311个发展中国家回归结果

附图

注:*表示通过了显著程度为1%的T检验。**表示通过了显著程度为5%的T检验。#表示通过了显著程度为1%的F检验。系数估计值下括号内数值为T统计量值。

表4不包含埃及的10个发展中国家回归结果

附图

注:*表示通过了显著程度为1%的T检验。**表示通过了显著程度为5%的T检验。#表示通过了显著程度为1%的F检验。系数估计值下括号内数值为T统计量值。

对发达国家的回归结果我们发现,确实如我们理论分析中所预测的,跨国投资进入发达国家促进了其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而发达国家的服务业开放也对其服务业比较优势有正向的影响。

表3是对11个发展中国家数据回归的结果,我们看出,rFDI对SeRNX的作用变成了负的影响,而且不显著了;人均GDP对SeRNX的作用也变成了负的影响,也不显著;而SeOPEN的影响仍然很显著地是正面的作用;所有方程都通过了显著程度为1%的F检验,拟合优度也有所提高。

观察我们所使用的数据,我们发现在发展中国家中,埃及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国家,它的服务贸易出口远远超过了进口,显示出很强的服务业的优势,甚至于超过了多数发达国家。因此我们将埃及的数据从中删除,对余下的10个发展中国家进行了回归,而且回归方程中rFDI变量用其平方rFDI[2]代替了,结果在表4中显示。

从表4中我们发现,在去掉埃及并用rFDI[2]作为解释变量后,FDI流入对服务业比较优势的影响显著性有明显提高,T统计量的数值比表3中有很大提高,而且这种作用仍然是负的影响,与我们理论分析中对发展中国家的预测一致;人均GDP对SeRNX的作用也变得显著了,表现出负的作用,表明在发展中国家,随着人均收入或人均产出的提高,对服务进口的需求增加较多,而对服务出口的促进作用不是很重要,这样反而导致服务业的比较优势下降;服务业的开放程度对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业优势的建立与对发达国家一样有促进作用,而且是很显著的。表4中的方程回归都通过了显著程度为1%的F检验。

三、结论和政策含义

综合以上理论分析和计量回归的结果,我们发现,跨国投资对一国服务贸易比较优势的影响,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确实有迥然不同的表现。

发达国家一般在服务贸易领域具有比较优势,多数为服务贸易净出口国,流入发达国家的FDI有很大比例投向发达国家的服务业,服务业资本要素的相对增加更加增强了发达国家在服务业的比较优势。相反,发展中国家不具有服务业的比较优势,多数为服务贸易净进口国,流入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资本大多投向其有比较优势的初级产业和劳动密集型制造业,而投入到服务业的比例很小,在初级产业和制造业中资本要素的增加增强了这些行业的比较优势,相对来说降低了发展中国家在服务业的比较优势。

跨国投资与服务贸易的关系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完全不同的表现,被我们的实证检验所证实。而这一结论也启发我们,国家吸引外资的政策会对服务业的发展造成重要影响,在发达国家,外资流入自然地就促进了服务业的发展;而对在服务业没有优势的发展中国家,如果没有适当的政策干预,大量的外资流入对该国的服务业和服务贸易是不利的,这些国家的政府应该制定一定的产业政策,引导一定量的外资投向该国的服务行业,以保证在这个重要性日益增强的行业具有一定的竞争力。

这个结论也从一定的角度说明,发展中国家利用外资并非越多越好,外资的进入会对某些经济因素造成反面的影响,适当的利用外资水平和正确的外资引导政策是必需的。

各国在服务业的开放程度对建立其在服务行业的优势有重要的作用,我们的研究表明,各国在《服务贸易总协定》谈判中作出的各项服务行业的减让承诺,增强了其在服务贸易中的比较优势,所以一国服务业的开放并不像通常所想象的那样会使该国的服务业被国外的服务提供者占领,相反,纯粹从经济的角度来看,开放国内服务市场对发展其服务业和服务贸易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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