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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申请书精品(七篇)

时间:2023-02-17 02:24:32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回避申请书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回避申请书

篇(1)

申请人:孙**,男,汉族,195*年*月*日生,公民身份证:420106**2035,住**市武昌区***区**号,系***诉***等人遗产继承纠纷案之被告。

请求事项:

申请人在原告***诉***等人遗产继承纠纷一案中,不服**市武昌区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申请本案审判长李**回避的决定”,现提出复议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复议,变更原决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认为,原决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依据不当,无法保证申请人合法诉讼权利并保证案件公证审理。

原决定认为,申请人***申请回避的事由,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因此决定驳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六项明确: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

本诉审判长李**先生曾经多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之相关规定,试图剥夺申请人的合法诉讼权利,现列举如下:

一、原回避申请载明,第一次开庭结束后,本诉审判长李**先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三章第七条第三项之规定,剥夺了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要求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

二、2014年1月20日,本案第二次开庭,申请人委托人徐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在向法庭提交申请人所在单位推荐函、申请人授权委托书后,作为申请人的委托人出庭,本诉审判长李**先生查阅相关委托手续后,依然认为徐纲无权为申请人本案,并对其无理驱逐。试图剥夺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委托诉讼人的权利。

综上,本诉审判长李**先生,多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明确规定,试图剥夺申请人合法的诉讼权利,申请人无法确定其在随后的诉讼活动中能够保持公平公正的态度,依法公正审理该案。申请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六项“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之规定,依法提出回避申请。原决定驳回请求人的申请是错误的。

特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复议,依法变更原决定。

此致**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篇(2)

大家好!

我代表XX园林仲裁案应对团队向大家做结案汇报。报告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介绍案件起因和整体情况,第三部分介绍办案过程,第四部分和第五部分总结经验教训。

一、子公司与XX园林从建立合作到产生纠纷的大致经过

3、2009年9月,子公司原常务副总被,子公司中止了对XX园林的结算初审工作。

4、2012年3月,XX园林依据合同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子公司立即向其支付工程款115万元、养护费19.7648万元、违约金31.4765万元、催收工程款所发生的差旅费5万元。

二、关于XX园林仲裁案的总体情况

风险管理部于2012年3月9日收到子公司的法律协助申请,由于距仲裁委要求提交的证据期限(收到仲裁申请后15日内)仅剩1日,我方举证面临巨大风险,风险管理部及时与仲裁委取得联系,并以子公司原常务副总供述XX园林向其行贿为由,提交延期审理申请书、中止审理申请书、调取证据申请书,并通过选取需回避的仲裁员获得第二次选择仲裁员的机会,成功取得宽延期限。

风险管理部与子公司及总部成本部密切配合,并取得集团法务部、审计部和纪检监察部的支持,全面准备开庭资料,反复审查结算资料,共同参加开庭、调解、质证共计5次,到司法鉴定中心现场核对工程造价1次,提交我方异议或质证说明共计5次,沉重打击了行贿单位嚣张气焰,并为公司减少经济损失1,034,137.75元。

从办案过程和仲裁结果来看,此案不仅可作为公司齐心协力应对仲裁的成功案例,还可作为公司向社会弘扬正气,向供应商彰显规范、阳光、透明企业文化的经典案例。

三、办案过程

XX园林仲裁案历时一年四个月,参加开庭、调解、质证共计5次,到司法鉴定中心现场核对工程造价1次,提交我方异议或质证说明共计5次。时序过程是:

2012年3月9日,风险管理部收到子公司的法律协助申请,由于据规定的截止日期仅有一天时间,风险管理部立即拟制延期举证申请书、调取证据申请书、仲裁中止申请书。仲裁委虽认为我方的理由在法律上不够充分,但仍在情理上给予我方一定宽限时间,我司成功争取到宽限期。

2012年3月,风险管理部针对XX园林仲裁申请,认真全面地收集和研究相关资料,并向集团法务部和外部经验丰富的律师请教答辩思路和技巧,综合管理法律、人际、道义等,制定XX园林仲裁案应对方案。

2012年5月,风险管理部参加第一次庭审,成功驳回对方关于违约金、养护费和差旅费的申请,并获准依据合同对结算进行终审。根据仲裁委合理限定的终审时间,督促子公司和总部成本部开展结算审核工作,并根据其专业结果,拟制提交仲裁委的结算说明。

2012年7月,仲裁委安排XX园林对我方终审结果进行复核,并反馈意见。双方争议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2012年8月,仲裁委连续组织第二次庭审和第三次庭审,双方在仲裁委组织下核对结算,由于争议大,仲裁委要求进行司法鉴定。

2012年9月,提交司法鉴定所需的资料和费用,对提交鉴定的资料进行质证,并预交鉴定费用。

2011年4月,领取鉴定终稿,组织子公司和总部成本部复核,并拟制《对审价鉴定报告的质证意见》,共同参加出庭质证。

2011年5月至6月,对鉴定终稿补充调整说明组织核对并提交质证意见书。

四、经验总结

从风险管理部办案的角度,本案相关经验可以归纳四点:

1、通过寻找正当理由和选择必须回避的仲裁员等技巧,成功取得宽延期限,不仅避免直接败诉,而且为我方分析案情、收集证据等争取到时间。(前面已提及,此处不赘述)。

2、树立必胜信念,保持态度积极,虚心多方请教,事先周全策划,寻找充分的法律依据,收集和准备详实的证据材料,在首次开庭时成功驳回对方关于违约金、养护费和差旅费的申请,并获准依据合同对工程结算进行终审。

4、耐心细致,契而不舍,不屈不挠,反复审查结算资料,反复提交异议和质证说明,让仲裁委和鉴定机构充分领教我方的态度和决心,让对方筋疲力尽,最终为公司减少经济损失103万元。

篇(3)

大家好!

我代表园林仲裁案应对团队向大家做结案汇报。报告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介绍案件起因和整体情况,第三部分介绍办案过程,第四部分和第五部分总结经验教训。

一、子公司与园林从建立合作到产生纠纷的大致经过

1、年10月,经信息产业部电子十一院副院长推荐,子公司以直接委托方式与园林签定《会所区市政、山体绿化、景观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暂定总价为240万元。

2、因各种原因,工程于年12月完工,园林于年4月首次提交结算资料,报送金额为403万元,又由于各种原因,该工程结算一直未完成初审,子公司工作人员最后一次确认接收园林调整后工程结算资料的时间是年8月,本次报送金额为295万元。

3、年9月,子公司原常务副总被,子公司中止了对园林的结算初审工作。

4、年3月,园林依据合同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子公司立即向其支付工程款115万元、养护费19.7648万元、违约金31.4765万元、催收工程款所发生的差旅费5万元。

二、关于园林仲裁案的总体情况

风险管理部于年3月9日收到子公司的法律协助申请,由于距仲裁委要求提交的证据期限(收到仲裁申请后15日内)仅剩1日,我方举证面临巨大风险,风险管理部及时与仲裁委取得联系,并以子公司原常务副总供述园林向其行贿为由,提交延期审理申请书、中止审理申请书、调取证据申请书,并通过选取需回避的仲裁员获得第二次选择仲裁员的机会,成功取得宽延期限。

风险管理部与子公司及总部成本部密切配合,并取得集团法务部、审计部和纪检监察部的支持,全面准备开庭资料,反复审查结算资料,共同参加开庭、调解、质证共计5次,到司法鉴定中心现场核对工程造价1次,提交我方异议或质证说明共计5次,沉重打击了行贿单位嚣张气焰,并为公司减少经济损失1,034,137.75元。

从办案过程和仲裁结果来看,此案不仅可作为公司齐心协力应对仲裁的成功案例,还可作为公司向社会弘扬正气,向供应商彰显规范、阳光、透明企业文化的经典案例。

三、办案过程

园林仲裁案历时一年四个月,参加开庭、调解、质证共计5次,到司法鉴定中心现场核对工程造价1次,提交我方异议或质证说明共计5次。时序过程是:

年3月9日,风险管理部收到子公司的法律协助申请,由于据规定的截止日期仅有一天时间,风险管理部立即拟制延期举证申请书、调取证据申请书、仲裁中止申请书。仲裁委虽认为我方的理由在法律上不够充分,但仍在情理上给予我方一定宽限时间,我司成功争取到宽限期。

年3月,风险管理部针对园林仲裁申请,认真全面地收集和研究相关资料,并向集团法务部和外部经验丰富的律师请教答辩思路和技巧,综合管理法律、人际、道义等,制定园林仲裁案应对方案。

年4月,风险管理部积极组织仲裁应对相关工作:1、请集团纪检监察部协助提供关于园林向子公司原常务副总行贿的证据;2、请子公司积极认真开展结算审核工作;3、请集团审计部协助审核,并出具正在办理园林终审结算的证明;4、按仲裁程序准备并提交证据、答辩书等。

年5月,风险管理部参加第一次庭审,成功驳回对方关于违约金、养护费和差旅费的申请,并获准依据合同对结算进行终审。根据仲裁委合理限定的终审时间,督促子公司和总部成本部开展结算审核工作,并根据其专业结果,拟制提交仲裁委的结算说明。

年6月,风险管理部组织子公司和总部成本专家共同参加仲裁委组织的开庭调解,我方提交终审结果,罗列出一切可能的扣减理由,将结算额从其申请的295万元审减到182万元,极大挫败了对方的信心。同时,我们也预计出合理的结算额应在260-270万元。

年7月,仲裁委安排园林对我方终审结果进行复核,并反馈意见。双方争议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年8月,仲裁委连续组织第二次庭审和第三次庭审,双方在仲裁委组织下核对结算,由于争议大,仲裁委要求进行司法鉴定。

年9月,提交司法鉴定所需的资料和费用,对提交鉴定的资料进行质证,并预交鉴定费用。

年12月,领取并复核司法鉴定初稿,由子公司审核,总部成本部复审,并由风险管理部逐项反馈质证意见。

年2月,子公司成本部、总部成本部及风险管理部共同派员到,与园林和司法鉴定中心一起对工程造价进行三方核对。

年4月,领取鉴定终稿,组织子公司和总部成本部复核,并拟制《对审价鉴定报告的质证意见》,共同参加出庭质证。

年5月至6月,对鉴定终稿补充调整说明组织核对并提交质证意见书。

年7月26日,收到仲裁委领取裁决书的通知,经反复鉴定,工程造价明确部分为248万元,仲裁委以子公司未在认价单上明确说明价格含义为由,裁决子公司支付起苗费16万元,共计264万元。与对方仲裁申请相比,本次仲裁为子公司减损和节约成本共计103万元。

四、经验总结

从风险管理部办案的角度,本案相关经验可以归纳四点:

1、通过寻找正当理由和选择必须回避的仲裁员等技巧,成功取得宽延期限,不仅避免直接败诉,而且为我方分析案情、收集证据等争取到时间。(前面已提及,此处不赘述)。

2、树立必胜信念,保持态度积极,虚心多方请教,事先周全策划,寻找充分的法律依据,收集和准备详实的证据材料,在首次开庭时成功驳回对方关于违约金、养护费和差旅费的申请,并获准依据合同对工程结算进行终审。

3、全面调集支持力量,充分发挥律师和成本人员专业特长,罗列出一切可能的扣款理由,首次反馈时将结算额从对方申请的295万元审减到182万元,极大挫败了对方的信心。同时,我方也预计出合理的结算额应在260-270万元,做到心中有底,从容不迫。

4、耐心细致,契而不舍,不屈不挠,反复审查结算资料,反复提交异议和质证说明,让仲裁委和鉴定机构充分领教我方的态度和决心,让对方筋疲力尽,最终为公司减少经济损失103万元。

五、管理建议

篇(4)

 

        退学申请书1

        尊敬的校长:

 

由于父母希望我做个有出息的人,让我选择了上学这路。

 

妈妈每天早起为我做早饭,爸爸每天很晚还要接我回家,妹妹每天给我送水,外公外婆每天还的为我准备午饭和晚饭,爷爷奶奶已经去世,可我却没时间去看他们。每天当我吃着香腾腾的饭,喝着还残留着妈妈余温的牛奶,坐在爸爸稳当的车上时,我的心受到极大的煎熬。每走一步,我就总会想起他们,仿佛肩上的压力很大,快,喘不过气来。

 

或许,读书才能不辜负他们,这些爱着我的人们,但,这是很长的路,我不想让他们为我付出太多。知道人性现在为什么这么脆弱冰冷吗?知道现在的学生对亲人这么冷漠吗?那是因为学习压力过大,他们无法看到,或许说是不敢正视妈妈那深邃的眼神,爸爸那丝丝银发,弟弟妹妹那极致期待的神情,哥哥姐姐那将解难题的手和笔。人性的弱点由此暴露。我们周围都存在着这些亲爱的人们,可是我们还一次次的伤害他们,一次次的打击他们,让这些深深爱着我们关心着我们的人们一次次为我们感到痛心,一次次失望。

 

因此,我希望回家细细感受他们的关怀与爱,不再伤害他们。或许此番决定就会伤害他们,会使他们怨我,甚至打骂,但是这都是他们气极之举,他们仍是爱我的。风雨来过,仍是春天。

 

特此申请,请批准。

 

       申请人:

 

申请日期:

 

       退学申请书2

        校院领导:

         你们好!

        作为一个高中毕业的学生,在选择学校时,我们学校深深吸引了我,通过努力有幸被学校录取,我带着希望与憧憬,走进了这个校园。两年中,我获得了许多重要的基础知识,切实提高了自身素质。在大学我学到了好多东西,这是我人生中最值得回忆的日子,在这里有我兄弟般的朋友,有对我关怀的恩师,还有那点点滴滴的温馨回忆;然而现实总是不随自己的意愿而为,时间对于我已经是无法回避的沟壑。于是我选择了退学。一方面我感觉自己已经掌握了基本的专业知识,应对社会的需求已经不是很困难的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其他途径恰好有一个很好的就业机会;同时,时间与金钱也不允许我再象目前这样学下去,我只好到社会上继续学习,于是提出退学申请。

我退学的决定也许比较仓促,也许还有其他办法支持到我顺利毕业,但我觉得,在工作中学习实际操作的知识对我更重要。我的退学不是意气用事,也不是一时心血来潮,而是建立在先行的教育体制必将向终身教育和素质教育转变这一趋势的基础上的、经过反复思考的结果。尽管我个人付出的代价很大,但我毫无怨言!我退学的压力之大是可想而知的,来自世俗的、前途的等各种压力一齐向我袭来。但我顾不了这么多,否则我将抑郁终生。看来我只能带着失望与无奈离开学校,辜负了你们对我的希望。

我在本校学习期间无违反学生守则,也无违反校纪校规等不良行为。我父母也同意和支持我的这个退学决定,更是我反复考虑的结果,非常感谢一起相处日子里老师和同学对我的关心和帮助,但本人确实无法继续完成学业,所以我在此申请退学。

        此致敬礼!

        某系某班学生某某

        年月日

 

        退学申请书3

         尊敬的校领导、老师:

 

你们好!我是XXX学院20xx届信息学院计算计应用XX班的学生XX。在进入大学的时光里我学习了很多,也收获了很多。在基本的专业知识学习的同时内在的提炼与塑造也有了很大一个步骤的提高。虽然大学我只读了一年,但在这一年之中我学到了不少东西,这短暂的学习给我的人生有了深刻的记忆。

 

我退学的决定也许比较仓促,也许还有其他办法支持到我顺利毕业,但家庭的意外事故发生,让我从经济或精力上心有余而力不足。我退学是经过认真的思考,不是一时心血来潮,因为当今的教育事业的发展是持续性的,“活到老学到”是势在必行。在学校我们学到很专业的知识也能进行素质文化教育的熏陶。可能今后在社会上行走,可能会真的实践在工作应用当中,以我如今的'现况与家庭的经济情况我去实践或许更加有助于我今后的而发展!

 

我在本校学习期间无违反学生守则,也无违反校纪校规等不良行为,一切的言行都按照我校的优秀传统精神在发扬。我父母也同意和支持我的这个退学决定,也是我冷静仔细思考的结果,最后非常感谢一起相处日子里老师和同学对我的关心和帮助,但本人确实无法继续完成学业,所以我在此申请退学。 望校院领导批准!

 

申请人:XXX

篇(5)

第一条  为了正确、及时地处理城市房产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城市房产管理秩序,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市南、市北、台东、四方、沧口区和各县级市、崂山区与黄岛区的城区、建制镇、独立工矿区及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三条  青岛市和各区、县级市及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房产纠纷仲裁委员会,按本条例规定的管辖权限,负责本辖区内房产纠纷的仲裁工作。

各区、县级市及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纠纷仲裁委员会,受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业务上接受青岛市房产纠纷仲裁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  仲裁委员会仲裁房产纠纷,必须查清事实,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规定进行处理,保障当事人平等地行使权利。

第五条  仲裁委员会仲裁房产纠纷,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裁决。

仲裁委员会仲裁房产纠纷,实行一次裁决制度。

第六条  属本条例规定受理范围的城市房产纠纷,当事人可以依照本条例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人一至二人参加房产纠纷仲裁活动。人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第八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内提出。延付或拒付租金的房产纠纷应在一年内提出。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予受理。超过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时效限制。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使当事人不能行使申请仲裁权时,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时效因提起仲裁、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事由终了之日起,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九条  本条例所称当事人是指参加房产纠纷仲裁活动的申诉人和被诉人。

本条例所称房产,是指经房产管理部门依法核准登记并发证的房屋及附属于房屋的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第二章  受理范围与管辖

第十条  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房产租赁、买卖、交换、抵押、典当、修缮、相邻关系、使用权互换和侵害房产所有权、使用权等发生的房产纠纷,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均可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下列房产纠纷,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超过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时效期间的;

(三)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已经调解、判决的;

(四)要求确认所有权的;

(五)涉及离婚、析产、赠与、继承的;

(六)涉外的;

(七)涉及落实国家有关房产政策的;

(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分配住房引起的;

(九)军队内部的;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其他部门处理的。

第十二条  房产纠纷,由房产所在区、县级市、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仲裁委员会管辖。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下列房产纠纷,由青岛市仲裁委员会管辖。

(一)争议所涉及的房产在两个以上辖区的;

(二)争议的房产建筑面积在五百平方米以上的;

(三)在本市有重大影响的;

(四)由于特殊原因,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不能行使管辖权的;

(五)市仲裁委员会认为应由自己处理的。

青岛市仲裁委员会可把前款所列房产纠纷交区、县级市、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仲裁委员会处理。

各区、县级市及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仲裁委员会,也可把它管辖的房产纠纷报请青岛市仲裁委员会处理。

第三章  仲裁组织

第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一至二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其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仲裁委员会在房产管理部门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  仲裁委员会设专职仲裁员若干人;必要时,可聘请兼职仲裁员。兼职仲裁员在执行仲裁职务时,与专职仲裁员享有同等的权利。

第十六条  仲裁员必须由作风正派、办事公正、熟悉房产管理专业知识、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仲裁员经考核取得资格后,由仲裁委员会任命或聘请。

第十七条  仲裁委员会仲裁房产纠纷,由仲裁员三人或五人组成仲裁庭进行,仲裁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指定其中一人为首席仲裁员。

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或争议不大的房产纠纷,仲裁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可指定仲裁员一人独任仲裁。

第十八条  仲裁员、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房产纠纷的当事人或当事人、人的近亲属;

(二)与房产纠纷有利害关系;

(三)与房产纠纷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房产纠纷的公正处理。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受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受理后知道的,也可在仲裁庭开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第十九条  首席仲裁员、仲裁员的回避,由同级仲裁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决定;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首席仲裁员的回避,由同级仲裁委员会决定;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等的回避,由首席仲裁员决定。

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在提出回避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作出决定。

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二十条  申请仲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诉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诉人、具体的请求事项和事实根据;

(三)属于仲裁受理范围和该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一条  申请仲裁,申诉人应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并按被诉人的人数提交仲裁申请书副本。

第二十二条  仲裁申请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具体的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二十三条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后,对经审查符合受理规定的,应在七日内决定受理,并向申诉人发送《房产纠纷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在七日内书面通知申诉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受理房产纠纷后,应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发送被诉人。被诉人应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被诉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房产纠纷的处理。

第二十五条  仲裁委员会应在仲裁庭组成人员确定后的三日内,将其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仲裁,申诉人应提供有关证据。仲裁委员会调查取证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档案资料、原始凭证等。

仲裁人员在调查取证时,应出示证明。

第二十七条  对当事人双方争议的事项,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可以提起仲裁申请。

对当事人双方争议的事项,第三人虽无独立请求权,但处理结果与其在法律上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仲裁委员会也可以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第二十八条  仲裁委员会受理房产纠纷后,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由仲裁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调解书一经送达双方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协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九条  调解达不成协议或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翻悔的,仲裁庭应及时裁决。

第三十条  仲裁委员会应在仲裁庭开庭的三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

第三十一条  仲裁庭开庭处理房产纠纷,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核对当事人;宣布仲裁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宣布仲裁庭纪律;

(二)询问当事人、当事人陈述;

(三)出示和鉴别有关证据;

(四)申诉人或其人发言;

(五)被诉人或其人答辩;

(六)当事人双方辩论。

双方辩论终结,由首席仲裁员按申诉人、被申诉人的顺序征询最后意见,并可再进行调解。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应及时评议,作出裁决。

第三十二条  对重大疑难的房产纠纷,仲裁庭可提请仲裁委员会评议、决定;仲裁委员会也可以自行评议、决定;对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仲裁庭必须执行。

第三十三条  仲裁委员会或仲裁庭进行评议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议笔录应由仲裁委员会或仲裁庭组成人员签名。评议中的不同意见要如实记入笔录。

第三十四条  仲裁裁决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由仲裁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后送达当事人。

第三十五条  裁决书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申请仲裁的事项、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裁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

(四)裁决结论和仲裁费用的承担;

(五)不服裁决的起诉期限。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协议或仲裁裁决必须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八条  房产纠纷受理后,裁决宣告前,申诉人要求撤回仲裁申请的,是否准许由仲裁委员会决定。但被诉人反诉的,不准许申诉人撤回仲裁申请,应继续仲裁。

第三十九条  申诉人经两次合法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批准中途退庭的,视为自动撤回仲裁申请。但被诉人反诉的,可缺席仲裁。

被诉人经两次合法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批准中途退庭的,可缺席仲裁。

第四十条  仲裁委员会在处理房产纠纷过程中,发现该纠纷不属仲裁受理范围的,应终止仲裁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四十一条  仲裁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对本级仲裁委员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重新仲裁的,可提请仲裁委员会讨论决定。

青岛市仲裁委员会对各区、县级市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仲裁委员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指令该仲裁委员会重新仲裁或自行仲裁。

重新仲裁的房产纠纷,应另行组成仲裁庭进行。

第四十二条  仲裁委员会仲裁房产纠纷,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处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经同级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延长三个月。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参加仲裁活动的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应当遵守仲裁纪律,凡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妨碍仲裁人员执行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应予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参加房产纠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交纳仲裁费。

收取仲裁费用的办法由青岛市房产管理局、青岛市物价局制定,报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青岛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篇(6)

当你发现你有更好的前程时,要辞职,那么这个时候你就需要准备好一份辞职申请书,实习生辞职申请书怎么写呢?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1公司实习生经典辞职申请书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21公司实习生辞职申请书一尊敬的领导:

您好!

通过这几天对自己和工作的认真反省和考虑,我最终还是下定决心写下了这份辞职信,希望正式向您辞去这在___公司的这份工作。

我很遗憾,尽管这次的离开是我自己的选择,但我还是深爱着___公司的工作和人。不管今后如何,这里毕竟是我踏上社会,开始工作的生涯的地方。

作为__年加入公司的员工,我也算的上是一名老员工了。在___公司里,我经历了太多,学习了太多。但在工作中我却一直都是在你的指点下学习和成长。您做为领导,一直以来给我带来了很多的帮助,也教导了我很多的事情。对您,我真的是无比的尊敬。

还记得在最开始的时候,我其实一点也不习惯这份工作。尽管很喜欢,但在培训期间就一直没做好自己的任务。甚至一度想过放弃离开。但是,您不仅在工作中细心的指点我,教导我,还总是鼓励我继续的前进和学习下去。您的鼓励,也渐渐成了我在后来的工作中最大的动力!有时候即使遇上了工作的麻烦,您的身影也总是会浮现在眼前,鼓励我努力的突破问题,完成工作。真的很谢谢您!

此外,还有__部的各位同事们,尽管大家在平时的工作中都不苟言笑,积极认真的处理着自己的问题。但在以前很多时候,当我遇上麻烦的时候,却有很多同事默默的帮助我,甚至加班加点的帮我处理,对于这些朋友,对于__这个团队,我真的非常热爱,非常感谢。

此次,我选择离开,其实并非是因为自己对工作的不适合。这几年来的工作让我充分的掌握了工作的技术和能力,对于过去的那些问题也有了较好的处理。但是,也正因为自己的成长,我却希望能去更进一步的去发展自己。在我个人的工作计划上,其实我早该向您提出辞职。但我也在工作中认识到自己的不足,知道自己好不能应对___的工作。为此,在这里的工工作中我也积极在___方面的专业上加强了自己,如今,我认为自己已经有足够的能力去处理好___方面的工作,我期望改变也渴望改变。为此,希望您您能谅解我的选择。

我很遗憾,自己不能继续在这里继续工作了,但在剩下的时间里,我会积极努力的做好自己的工作,认真发挥自己的能力,绝不会给您添麻烦!同时我也会为自己在__的工作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此致

敬礼!

辞职申请人:___

20__年_月_日

2021公司实习生辞职申请书二亲爱的__领导,您好!

非常遗憾,进入__公司只有短短的三个多月,经过一个多月的慎重考虑之后,我最后决定辞去__技术部的工作。

去年的这个时候,一次偶然的机会来到了__公司,那时候__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oa、sap等信息化产品的实施在一个民企成功实施实属不易。就这样在三个月前,怀着美好的理想来到了__。随着时间的推移,熟悉了宁波、熟悉了公司,也熟悉了自己的需要。我需要的是一个更有竞争,更有压力的工作,我不想在刚毕业的时候就失去对工作的激情。前一阵子跟同学聊天,同学说我不应该选择宁波,宁波不是我的归宿,当同学滔滔不绝的说自己的工作,我显的很兴奋而又有些失落,的确,我不应该选择安稳,我需要一份充满激情的、能让自己感到无穷动力的工作。

可能刚毕业的我还有很多学生气,但是我还是坚定自己的选择。做出这个决定有着多方面的原因:

首先是个人的原因,目前女朋友在浙江大学读博士,我需要不断的补充自己的知识储备,这个在目前情况下实现不了,还有两个人距离问题现在也产生了一些问题;

第二、对于目前在车间的实习工作,我感到很不适应,跟车间的工人师傅沟通交流不畅,我是赞同必须经过车间的锻炼的,但是现在自己的效率太低,我不允许自己这样在浪费自己的青春;

第三、经过几个月的熟悉现在也明确了自己以后工作的内容,对于以后的工作我明显缺乏兴趣,这份工作激不起自己的激情,我一直想让自己兴奋起来,但是努力了还是不行;

第四、目前的工作跟我的理想有明显的差距,我感觉自己是一个能踏实工作但也在不断追求最新技术的人,学历只是判断人的一个很小的标准,但我在这里真是感觉自己不能充分的展现自己的能力,实现不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干的工作和市场开发部的本科生没有差别;

第五、我相信您给我的年薪承诺,但是现在在__的本科生的月薪居然比研究生还高,我感觉自己的自尊心受到了打击。的确,目前自己还没有为公司创造价值,一个月拿__多块钱似乎也有点多的,但是__钱对于离我的目标和能力是有较多的差距的。

虽然只有匆匆的三个多月时间,我还是有幸得到了各位领导和同事的倾心指导和热情帮助,学到了一些科研经验和实践技能。在这里特别感谢__技术部的__领导、王姐、张姐和市场开发部的__领导、李姐。感谢所有给予过我帮助的同事们。

再次表示非常的抱歉,在公司面临严峻挑战的时刻离开__公司。祝您身体健康,事业顺心。并祝__公司事业蓬勃发展。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

__年_月_日

2021公司实习生辞职申请书三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

过去几天,是我实习生涯所面临的最艰难的几天,我知道自己正处于一个交叉路口(快年底了,明年是否还过来?)。

我来自一所二流的大学,能够成为_的一份子,我感到无比的荣幸。实习一个多月以来,自己也接触了很多以前没有接触到的东西,在这里,再一次感谢您让我拥有这次学习的机会。

但是,将近两个月的时间,我也确定了自己内心的一些想法,就是我骨子里还是想找一个视频编辑类的工作,并且对其非常热爱,所以在这我不得不遵循自己的内心,做出对部门和自己最有利的决定;带着这样的想法,在此我正式向您提出离职申请;

我确信在人生某个阶段,人是要自己把握眼前的时间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现在的我不能固守在安全范围内,反之我应该去一个新的地方和新的环境,迎接该有的挑战去激励自己的成长。

这是一个艰难的决定,但是我知道,我不能因为我自己的任性而影响整个团队的前进。所以在此,我特意提前来向您告知我的决定,相信在这几天的时间里,我们彼此都能做出对彼此最有利的安排。

我会想念___的前辈,想念我在这做得一切,并永远珍惜自己与这个团队的牵系。愿我们都能很好地去迎接未来的各种挑战,谢谢您和其他前辈在这段时间里教会我的一切,愿你们未来一切都好。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

20__年_月_日

2021公司实习生辞职申请书四尊敬的主管、副经理:

你好!

在公司工作一年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公司的营业状态也是一直表现良好态势。非常感激公司给予了我这样的机会在良好的环境工作和学习。虽然在公司里基础的业务知识及专业知识已经基本掌握,但俗话说“学无止境”,有很多方面还是需不断学习。提出辞职我想了很久,公司的环境对于业务员很照顾很保护(至少对于业务风险来说),鉴于我的个性,要在公司自我提升及成长为独挡一面的能手,处于保护的环境下可能很难。我自己也意识到了自己个性倾于内向,你们也有经常提醒我这一点,其实,这不管是对于公司培育人才或是我自身完善都是突破的难点。虽然我的观念是:人需要不断的发展、进步、完善。我也一直在努力改变,变得适应环境,以便更好的发挥自己的作用。但是我觉得自己一直没什么突破,考虑了很久,确定了需要变换环境来磨砺。

公司业务部近期人员变动较大,因此交接工作可能需要一个时期。我希望在10/24左右完成工作交接。这个时间也许比较紧,如果实施上有太多困难,我同意适当延迟一周。但是我还是希望副理理解,现临近年底,如果能给予我支配更多的时间来找工作我将感激不尽!

我希望在我提交这份辞程的时候,在未离开岗位之前,是我的工作请主管尽管分配,我一定会尽自己的职,做好应该做的事。另外,希望主管不要挽留我,其实,离开是很舍不得,原因自不用说明。但是既已决定,挽留会让我最终离开的时候更为难。谢谢!最后,希望公司的业绩一如既往一路飙升!主管及各位同仁工作顺利!

申请人:_

20__年_月_日

2021公司实习生辞职申请书五敬爱的宁总:

所谓养兵千日,用在一时。但照目前的情况看,我估计要一直这样“待命”下去了。既浪费了公司的资源,也让我自己觉得尴尬。而且,我的心理还没有到可以承受无所事事依然充实快乐的境界。我必须在自己在工作中完全腐烂之前,做一个了断,那就是离职。

是的,选择离职,实在没有必要把自己的气馁或者落魄,归咎于老板,更不能归咎于公司。但感念老板在我刚进公司时候的一心栽培,我还是乐意将一些话说出来。如果我不说,我想,也没有人会说。这些话,我在公司期间也不想说,现在说出来,是想回避出头鸟的嫌疑。

1.争论和抢白是两个概念,一个合格的职业人士要学会倾听,但我发现公司从上到下都很欠辩论缺这种意识。

很多时候,大家明明是在辩论一个问题,后来往往各说各的,变成了抢白,而且不愿意听别人的意见。这样的结果是,讨论半天,没什么结果。

2.整个团队时常像一盘散沙,没有一点凝聚力。

公司似乎没有任何集体活动,使得大家下班之后没有任何的交流。这样的话,工作上的磨合就显得困难一点。在这一点上,我与我曾经工作过的公司进行了一下对比,实在很欠缺。

3.加班没有加班费,迟到却扣钱。

这样的制度没有多少人忍受。虽然大家表面上没说什么,可是内心的不满早已经汹涌澎湃,甚至可以说是怨声载道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想让员工竭尽全力为公司效劳是不可能的。

4.答应加薪水,却最少拖延一个月。

也许您不是故意拖延,可是由于“总是太忙”而无法顾及。不过,您一忙起来就是好几个月不见影子,那么这几个月的时间里,我们就只能悉听尊便。我只想说一句,不要让“忙”成为推迟某些事情的借口。

5.老板不懂得用人。

刚来公司时候,老板的确重视我。但后来公司业务面临转型,老板似乎完全把我遗忘,把注意力从文案完全放在了策划推广上。而且,新招的已经引起公愤的小年轻,既然你那么喜欢听他夸夸其谈,那我也无话好说。

对于溜须拍马这种职业手段,被一个小孩演绎得淋漓尽致。我这做前辈的,也活该受冷遇。我总不能怪自己不会讨好你吧。

我真的十分乐意追随一个英明果断、有人格魅力的老板。但既然老板不懂得欣赏,那我只好辞职。在公司,做了很多没有意义和受累不讨好的工作,浪费了不少时间,却没有完成工作的满足感和成就感。

算了,实在不想说什么了。最后,祝愿公司业务不断,前途无量。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篇(7)

第一条 为依法、公正、及时地做好土地权属争议的调查处理工作,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土地权属争议,是指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归属争议。

第三条 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应当以法律、法规和土地管理规章为依据。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面对现实。

第四条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土地权属争议案件(以下简称争议案件)的调查和调解工作;对需要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拟定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办理争议案件有关事宜。

第五条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第六条 设区的市、自治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下列争议案件:

(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 (二)同级人民政府、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交办或者其他部门转送的。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下列争议案件:

(一)跨设区的市、自治州行政区域的; (二)争议一方为中央国家机关或者其直属单位,且涉及土地面积较大的; (三)争议一方为军队,且涉及土地面积较大的; (四)在本行政区域内有较大影响的; (五)同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交办或者其他部门转送的。

第八条 国土资源部调查处理下列争议案件:

(一)国务院交办的; (二)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

第九条 当事人发生土地权属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处理申请,也可以依照本办法第五、六、七、八条的规定,向有关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处理申请。

第十条 申请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与争议的土地有直接利害关系; (二)有明确的请求处理对象、具体的处理请求和事实根据。

第十一条 申请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书和有关证据材料,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二)请求的事项、事实和理由; (三)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住址、邮政编码。

第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人代为申请土地权属争议的调查处理。委托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第十三条 对申请人提出的土地权属争议的申请,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并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见。

认为应当受理的,在决定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材料。逾期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处理。

认为不应当受理的,应当及时拟定不予受理建议书,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同级人民政府、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或者其他部门转办的争议案件,按照本条有关规定审查处理。

第十四条 下列案件不作为争议案件受理:

(一)土地侵权案件; (二)行政区域边界争议案件; (三)土地违法案件; (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案件; (五)其他不作为土地权属争议的案件。

第十五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受理后,应当及时指定承办人,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情况进行调查。

第十六条 承办人与争议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

当事人认为承办人与争议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有权请求该承办人回避。承办人是否回避,由受理案件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第十七条 承办人在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过程中,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取证。被调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并如实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 在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过程中,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对争议的土地进行实地调查的,应当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到现现场。必要时,可以邀请有关部门派人协助调查。

第十九条 土地权属争议双方当事人对各自提出的事实和理由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及时向负责调查处理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有关证据材料。

第二十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调查处理争议案件时,应当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

(一)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二)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批准征收、划拨、出让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三)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四)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五)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第二十一条 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的现状。

第二十三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受理的争议案件,应当在查清事实、分清权属关系的基础上先行调解,促使当事人以协商方式达成协议。调解应当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 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二)争议的主要事实;(三)协议内容及其他有关事项。

第二十五条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由承办人署名并加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印章后生效的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使土地登记的依据。

第二十六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调解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并同时报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七条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提出调查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八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土地权属争议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因情况复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出调查处理意见的,经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第二十九条 调查处理意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 (二)争议的事实和理由和要求;(三)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法规等依据; (四)拟定的处理结论。

第三十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报同级人民政府,由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意见在报同级人民政府的同时,报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行申请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在规定的时间内,当事人既不申请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处理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生效的处理决定是土地登记的依据。

第三十二条 在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过程中,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徇斯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 乡级人民政府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四条 调查处理争议案件的文书格式,由国土资源部统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