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15 18:18:38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项目融资论文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目前,我国土地整治项目融资实践已远远超过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管理的范畴。现行的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已不能解决土地融资中的现实问题,亟需出台适合土地整治项目的融资法律法规。在宪法对土地资源保护的框架内,结合市场调控需求,制定适应市场机制的土地整治融资条例或办法,规范融资主体、融资方式、融资内容、融资监管及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形成科学、明确、规范、严格的农村土地整理融资行为规则。同时,建立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认可的,具有地方经济特色为农村土地整理融资完善配套实施细则,建立科学细致的融资实施制度。
2加强国家政府对农地金融的支持
一种新的社会经济制度,只有国家的维护和扶持,才可以顺利实施。中央银行对农地金融应实行特殊政策,并且财税部门对农地金融也应当照顾,免征所得税,减半征收营业税。对于“剪刀差”所形成的利税一部分,财政应将之用于补贴农地金融机构,达到间接支农的功效。土地整治项目融资模式也应考虑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及特点,建立适合各地经济增长模式的农村土地整理融资组织形式。制定合理的土地整治项目收益分配方式,对土地整治项目经济收益进行具体分配,鼓励民间组织、企业、农民集体和个人自筹资金投入农村土地整治。要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其拥有的土地作为股份入股,与国家、企事业单位联营合股共同出资整理;或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筹资金,在对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指导下,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方向整理土地;或者动员主农户出资,政府以免税、提供无息或低息贷款、奖励、补助金等形式适当补助;或者成立土地整治公司通过招投标程序,专业融资并管理土地整治项目。
3逐步建立农村金融业务
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融资需要稳定的农村金融业务做支撑,也需要构建有效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人地关系,促进农地流转机制的形成和农地金融业务的开展。具体地讲,可以在以下3方面下工夫,改革城市社会保障制度,把入保面扩大到农民工,实行在哪里就业、居住,就在哪里入保的制度,同时在农村也要逐步建立起互质的社会保障体系,消除农户的后顾之忧;与社会保障制度相配套,对于那些有了稳定职业、可靠收入、固定居所的农户,视其“入保”的情况,吸收他们为城市居民,使一部分农村劳动力从农村彻底转移出来;农户放弃集体成员资格和土地权利时应给予适当的利益补偿,金额的多少可以结合社会保障情形、农户所在集体土地的数量、价格等确定。
4重视政策理论研究
关键词:项目融资;风险管理;BOT方式
一、国外研究现状分析
项目融资作为一种筹资方式,在国外的研究中,对项目融资也只是进行了一种方法的介绍。而对项目在融资过程中,如何去志别、分析、控制、管理风险,没有做出系统、深入的研究。
在国际上,对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的学术机构和学术会议很多,但最重要的也最有影响的国际项目管理机构是国际项目管理协会(IPMA,International Project Management Association)。该协会每两年召开一次世界项目管理大会,出了论文集《Management by Projects》,收集大量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的文章。在出版论文和专着方面,英国的学者J.P. Turner的着作《The Handbook of Project-base Management》专辟一章讨论风险管理问题,最具有代表性的期刊是英国的《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roject Management》。
N.Kartam与S.Kartam从项目订约人角度对科威特建筑行业的风险及风险管理进行研究,在问卷调查基础上探讨如何评估、分散以及管理科威特建筑项目的风险,并提出了两种风险管理方法,即预防风险措施与缓和风险措施。
Patrick T I Lam指出电力、交通、通信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方面要考虑潜在的风险影响,并以BOT这种融资方式为例,通过实例分析指出风险因素的种类以及相应的规避方法。
Jyoti P Gupta和Anil K Sravat通过分析印度电力项目中融资和建设方面的关键因素,其中包括相关的政策、电力交易、风险因素和融资等,介绍了外国投资的第一个IPP项目,并提出了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Mansoor Dailami和Danny Leipziger提出了在BOT融资方式中通过特许权协议降低风险的一些策略,如控制关键风险因素的变化,通过法律手段固定项目参与方和贷款银行之间的义务和权利等,并且运用实例进行了分析。
二、国内研究现状分析
我国风险管理教学、研究和应用也是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可惜系统地研究项目风险管理理论与方法的不多。文献首次对项目风险管理作了理论综述,文献详细介绍了风险管理体系,文献论述了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体系及各种风险评估定量方法,另外文献引进了重大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中的综合集成方法。
近年来,我国已经在项目风险管理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中国(双法)项目管理委员会发起并组织开展了中国项目管理知志体系研究,于2001年5月推出了中国项目管理知志体系,建立了项目风险管理的框架结构。目前在国内开展的项目管理专业资质认证、项目管理学术研究与培训等工作,使项目风险管理得到了普遍的重视。
目前,国内对项目融资风险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对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的研究还不很成熟,主要是一些较为初步的定性分析。
田琦、赵凤(2004)对SCERT在项目融资风险评估中的应用进行了研究。范小军、王方华、钟根元(2004)分析了大型基础项目融资风险的动态模糊评价方法。张建坤、张璞(2004)对房地产投资项目融资风险的灰色模糊评判进行了研究。屈哲(2003)对项目融资风险引入了动态分析的定量评估。王上铭、李树丞、王贵军(2002)对AHP法在项目融资风险管理中的应用进行了研究。李汉军、何亚伯(2000)、张曼、屠梅曾、王为人(2004)提出了项目融资风险动态管理方法。袁业虎(2004)对融资风险测量方法的进行了探讨。钱春沁、孙晓安(2004)建立了项目融资指标体系及其风险评估方法。
徐大鹏、赵梅(1999)、王晶(2000)、李云磊(2000)、薛桦(2001)、屈哲(2002),尹昱、吴旭光(2003)对项目融资的风险规避与控制的措施和技术进行了研究。尹昱(2001)、陈赟、张凤明(2004)\范小军、钟根元(2005)、侍玉成(2008)对项目融资中风险分担与博弈问题进行了探讨,研究了项目融资的风险分摊和控制机制以及项目融资风险的最优分配模式。 转贴于
邱晓晨、张颖(2004)对公路建设项目融资风险及其特性进行了分析。丁莉(2002)、王准、彭新民(2004)对水电项目融资的风险进行了分析。袁俊霞(1999)研究了项目融资在煤炭领域中的应用及其风险分析。
参考文献:
[1] 王卓甫.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理论、方法与应用[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3.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风险评价
一、引言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ing,简称EMC)是一种基于市场运作的、全新的节能运作新机制。然而,我国在市场化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的实践中,却面临着巨大的融资风险和困境。我国对其融资风险的研究还比较欠缺,特别是利用评价模型进行分析的研究比较少,而本文针对合同能源管理的多层次行和不确定性特征,运用层次分析、模糊综合评价两种方法,对我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风险进行评价,相信本文对我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决策和研究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二、我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风险评价
1.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根据我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现状及主要融资模式,构建出我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融资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如表所示。
2.风险评价模型的建立
(1)指标权重的确定。①明确问题。确定该系统的总目标、范围、方案和政策等,广泛地搜集信息。
②建立融资风险评价的层次结构。层次因素集合为:合同能源管理风险评价A=(A1,A2,A3,A4,A5),A =(B1,B2,B3),A2=(B4,B5, B6),A3=(B7,B8,B9),A4=(B10,B11,B12),A5=(B13,B14,B15,B16,B17)。
③建立两两比较判断矩阵并求解权向量。采用1―9及其倒数的标度方法,写出两两比较判断矩阵:
构造出判断矩阵之后,在单一的准则之下被比较元素的相对权重就可以被计算出,写出层次单排序:WA=(W1,W2,W3,W4, W5),WA =(W11,W12,W13),wA=(W21,W22,W23),WA=(W41,W42,W43),W(W51,W52,W53,W54,W55)
④判断矩阵一致性检验。引入判断矩阵最大的特征根A,计算其度量判断矩阵偏离一致性的指标CI(1)
式中:n为比较判断矩阵的阶数。
CI与同阶平均随机一致性指标RI之比为随机一致性比率
如果CR
(2)建立风险评价模型步骤 。①确定合同能源管理风险评价的因素和等级。设风险评价为P:其因素集U={u1,u2,u3,… u5},评价等级V=v1,v2,v3,…v5}。为了描述出每一个因素所处状态的n种决断,设定出风险评语集:V={风险低,风险较低,风险中等,风险较高,风险极高}。
②确定风险评价中指标的权重。凭借层次分析的方法来求得各个指标的权重。
③确定模糊评价矩阵。本文采用专家打分法,首先确定评判对象隶属于评语集V中的隶属程度,表示为Ri={Ri1, Ri2,...,Rin },即得到的模糊评价矩阵为R ={R1,R2,...,Rn}
④模糊综合评价模型。模糊综合评价的模型可以表示为
⑤运用计算得出的第一层次因素的风险评价语集和评价向量,可以求得合同能源管理的总风险评价系数R。根据以上评价方法得出评价结果,可以方便节能服务公司的决策者科学地决断出是否进行单个的项目融资。
三、结论
融资困境已经成为我国合同能源管理商业化进程中所面临的一个相当重要的问题,而致使融资困境的重要因素正是合同能源管理中巨大的融资风险。从目前状况来看,我国进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的基础还很薄弱,对我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风险进行有效的评价,是保证我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顺利实施的关键。
参考文献:
[1]钟艺辉.华夏电力的节能减排分析――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初探
[2]段小萍.我国合同能源管理(EPC)项目融资风险评价研究
[3]周鑫丽,魏玉剑,陈诚知.合同能源管理融资问题解析及破解初探
[4]马文心,汤孟泽,张鸿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融资问题探究及建议
关键词:光网建设;PPP项目;民资引入;风险管理
一、ZZXDX光网建设PPP项目现状分析
ZZXDX分公司从2012年开始启动光网建设改造工作即原有的入户铜缆改造为光纤,为用户的网速提升(由原来的2-4M提升到100M以上)打下网络基础。
按照省市公司规划,ZZXDX分公司要在2015年期末实现城区光网100%覆盖,农村光网覆盖70%的行政村,为达到这个建设目标,在2013年的建设基础上,ZZXDX分公司在城区范围内还需对24000套商住楼宇进行光网改造,在农村区域还需对210个行政村、近60000户居民实施光网覆盖。折算成建设规模相当于在2014年-2015两年时间内ZZXDX分公司要新建50000个光网端口、投入2000万元的建设资金才能实现这一目标。而ZZXDX分公司2013年-2014年预计可用于光网建设项目的资金不足200万,因此完全依赖自有建设资金,是不可能满足这一项目建设需求的。而竞争对手如移动、联通等运营商逐步加快了接入网光纤建设的步伐,如果我们不加快光网建设步伐,势必将在今后的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并导致宽带用户发展滞后。电信运营业是个资本密集型行业资金需求具有集中、巨大、时间长的特点,传统融资方式很难有效满足需要,加强资本运作、拓宽融资渠道已成为必要选择。
二、ZZXDX光网建设PPP项目风险管控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资本进入积极性不高
国外光网建设PPP项目的运作经验表明,社会资本的积极参与、政府部门的有力支持,健全的法律法规制度等都是PPP成功的必要保证。但是,尽管近些年来ZZXDX公司在PPP项目管理方面在持续探索,但目前所在区域内PPP项目签约率低、社会资本投资合作积极性不高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二)项目建设质量风险问题
对于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光网建设项目,在实际项目投建过程中存在如下问题:
第一,项目质量无法把握。由于项目是由社会民资筹建,施工也是由民资进行。施工方为了达到足够的投资回报,也许会造成偷工减料的问题,使得项目质量本身存在问题以至于无法满足用户的需求,出现仅仅占有市场,没有能力持续进行后续发展。
第二,项目质量的监管标准难以制定。也即ZZXDX公司在项目建设质量管理方面如何制定出一套完善的质量和安全管理标准,即电信公司制定项目建设的标准规范,社会资本按照项目建设标准进行投资建设是一个难以处理的问题。
(三)项目运营风险管理问题
ZZXDX光网建设PPP项目会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运营问题:
第一,项目运营存在退出风险。光网建设PPP项目在ZZXDX公司并没有运营先例,并且在整个电信行业也只是处于尝试试验阶段。通过前期引入民资的实际效果来看,大多数社会资本投资主体只是为了抢险占领所在区域内的市场,由于没有足够的经营经验并不能很好地扩展现有市场、获得足够数量的用户。因此,对于日常运营过程中出现的投资与收益的偏差,民资会选择在五年经营期到期后退出该市场,从而造成最终还是由ZZXDX公司接手的不利局面。
第二,项目线路与设备的日常维护问题。根据前期与社会投资主体签订的合同,项目运营期内设备或线路的日常维护由社会投资主体全权负责,但是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社会投资主体一般只会负责区域内用户的数量的拓展以及相关营销工作,不会管理日常运营过程中线路及设备问题。对于出现的线路或设备问题,区域内用户一般不会联系社会投资主体,而是会在第一时间要求电信公司负责维护。
三、ZZXDX光网建设PPP项目实施保障与政策建议
(一)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吸引民间资本参与
地方政府应贯彻落实国家民间投资有关政策,破除民间投资的隐性壁垒,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在PPP项目社会资本的选择过程中,政府应摆正自身定位,对国企和民间资本一视同仁,营造公平透明的竞争市场环境,选择最合适的社会资本,保障PPP项目的顺利高效运行,真正实现物有所值。
(二)保障PPP项目合理收益,吸引民间资本参与
一方面,民间资本具有逐利性本无可厚非,但民间资本也应清晰地认识到PPP项目多为微利项目这一事实,合理预估项目收益,切忌试图从PPP项目中牟取暴利;另一方面,政府也应该全面认识PPP,不可将PPP视为传统融资平台的替代,仅仅为了融通资金,应体会PPP模式的精髓,保障民间资本的合理收益,对于没有现金流的PPP项目可视情况通过整体开发等方式提高项目收益。
(三)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针对民间资本的融资难题,建议拓宽民间资本的融资渠道,完善融资市场,积极吸引和整合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社保基金这些投资的金融资源,构建涵盖股权投资、信贷、担保、保险的多层次的PPP融资市场。同时,继续加强对民间资本投资的政策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四)规范退出机制,保障退出通道畅通
完善的退出机制是民间资本参加PPP项目“盛宴”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建议将“退出机制”作为重要的一环予以规范,政府应借鉴国外PPP交易所,依托各类产权、股权交易市场,为民间资本提供多元化、规范化、市场化的退出渠道。
(五)健全补贴机制,保障社会资本的合法权益
PPP是一项重大改革,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是一个不断创新的过程,包括理论创新、治理创新、制度创新、模式创新等等,所以在PPP项目的推进过程中,应循序渐进地推进改革,深化改革,确保配套改革同步推进,健全财政补贴机制,保障民间资本的合法权益。
四、结论
目前ZZXDX公司所在区域内PPP项目存在签约率低、社会资本投资合作积极性不高、建设质量和运营管理等问题,本论文通过对ZZXDX光网建设PPP项目现状进行分析,针对ZZXDX公司的特点,为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在PPP项目风险管理过程中应始终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及时对项目风险进行识别、搜集与评估、应对。针对光网建设PPP项目的实施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首先,要健全光网建设PPP项目组织结构,加强项目团队建设,发展公司项目企业文化。其次,完善项目责任主体的责任风险考核制度,建立项目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相关政策方面应各方协同,建立和完善PPP立法,建立民营资本参与PPP项目的相关配套机制。(作者单位:长沙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 道格拉斯.拉姆.项目融资:为私营融资项目融资一英国的实践和策略.[J].项目融资国际前沿论坛,2005.
[2] BOT融资中的风险分担及合同管理[J].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8:28-31
[3] 彭桃花,赖国锦.PPP模式的风险分析与对策[J].中国工程咨询,2004,7:11-13.
[4] 李永强,苏振民.PPP项目风险分担的博弈分析[J].基建优化,2005,26:16-21
关键词 公租房 PPP 风险评价
中图分类号:F299.2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z.2015.12.067
Abstract As public rental housing security system part of the project, the introduction of PPP model, analyze the pattern in the construction of public rental practicality and benefits and risks involved parties, subject to the risk factors involved in the analysis, constructing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hierarchical clustering analysis method to improve the credibility of the evaluation system. Firstly, the risk financing model clustering index subject involved, quantify their weight. Followed by cluster analysis method of gray clustering risk value obtained. Finally, quantitative analysis of PPP financing model in use in the construction of public rental level of risk, indicating that PPP financing model is feasible in public rental construction.
Key words public rental housing; PPP; risk assessment
0 引言
公租房,即公共租赁房,是对既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又不够廉租房条件的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来解决其住房困难的一个房屋产品。2009年3月11日,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闻会上,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在回答记者问题时,首次谈到要加快公共租赁房的建设。①2011年,邓莎以深圳市公租房制度研究为例,对我国住房保障新模式进行了探究。通过对深圳市公租房住房人群调查和案例分析,全面剖析了深圳市公租房模式,并提出了深圳市公租房模式中存在的问题。②2012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李小明研究了公租房经营模式与对策。其中如何进行规划、融资方式的选择、建设责任主体的选择、运营模式的选择等,都是当前影响公租房经营的主要因素。③
现行的公租房筹资模式主要有:政府财政直接拨款;公租房与商业用房并建,商业用房的收入补给公租房建设;公租房租售并举;采用融资的方式,建设-转让,公共私营合作制(英文简写PPP)④等等;其它融资模式,如充分利用国家政策,利用债券、保险、信托基金等手段。
本文主要就PPP融资模式在公租房建设中的风险及其可行性进行论证。
1 PPP融资模式简介
公共私营合作制,即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融资模式,指政府和企业或私人之间,为了某个项目,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而形成的一种基于“双赢”为理念的合作关系。早在2008年,武汉科技学院陈梅⑤就对PPP项目融资模式进行了研究,并提出PPP项目成功的关键因素是项目的风险分配问题。
2 PPP融资模式及评价指标体系
PPP融资模式如图1所示。项目主要参与单位分别是:政府、项目公司、金融机构、设计单位、承包商、监理单位、供应商、公租房管理方、项目咨询公司、投资者等等。采用流程图法,对PPP模式下公租房建设主体的风险进行识别,找出政府、项目公司等各参与方承担的风险及其来源,并从资金、质量、管理、素质行为、技术等方面对风险进行评价。
由此可以推断,基于PPP融资模式的公租房项目风险水平低,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所以针对公租房项目投入资金庞大,而政府财政力量薄弱、难以维系公租房巨大资金投入的这种情况,可通过PPP的融资模式减轻风险。
4 结语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在公租房建设中引入PPP融资模式,增加了公租房建设对私营企业的吸引力,同时也缓解了政府的财政压力,增大了PPP这种融资模式引入公租房建设的现实意义。
注释
①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指导意见[Z].建保[2010]87号.
② 邓莎.我国住房保障新模式:“公共租赁住房”制度研究――以深圳为例[D].湖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毕业论文,2011:12-26.
③ 李小明.公租房经营模式的研究与对策[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硕士学位毕业论文,2012:41-58.
关键词:BT模式;投资建设合同;问题分析
一、引言
当前是一个经济全球化的时代,国家政府融资模式的发展要与时俱进,跟上时代前进的脚步。BT模式能够有效的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地方政府建设资金严重缺乏的问题,帮助多级地方政府募集更多资金进行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发展。然而,由于BT模式在我国发展时间较短,作为经济市场上一种新兴的投融资建设模式,它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规范,存在一些列的管理问题,例如产权不清晰、无法明确投资回报率以及风险分配不合理等。因此,国家政府部门必须颁布完善的法律制度,加强BT投资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保障整个建设项目的水力融资、建设以及移交,为各个参与方创造出最大的经济效益。
二、BT投资建设合同概述
(一)BT模式的基本理论
BT的英文解释为Build(建设)和Transfer(移交)[1],它作为新时代项目融资一种先进的融资模式,被多级地方政府广泛应用在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中。BT模式作为BOT模式的一种变换形式,它的本质是一个项目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
BT模式的特点主要分为了以下几点:1)BT模式的应用仅仅体现在国家政府基础设施非经营性项目建设上;2)BT模式作为一种市场新兴的投融资模式,它的重点是在于项目建设阶段;3)政府的建设资金是通过利用BT模式所融资来的社会资金,而不是政府自有的资金,融资的对象可以是民间的金融机构,也可以是国家商业银行等。资金的来源可以是国内的,也可以从国外渠道进行融资;4)投资方在移交时不存在投资方在建成后进行经营,获取经营收入;5)地方政府严格按照比例分期的向投资方支付建设合同的规定价格[2]。
(二)BT投资建设合同的法律关系主体
BT模式就是建设-转让模式,政府通过应用次模式,展开对民间资本的融资工作,利用来自于社会的资金进行国家基础设施的建设,然后当基础设施全部完工后,政府部门会严格按照建设合同协定进行移交流程的移交[3]。BT模式的应用过程始终坚持平等互利以及协商一致的原则,政府要加强与投资方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出各自的优势,政府要履行好自身的双重身份,即行政办公身份和项目交易合作方身份。我国的BT模投资建设合同主要包括以下特点:1)法律合同主体。BT建设项目合同的主体涵盖了以政府为主导的政府机构以及以投资人为代表的社会企业。合同主体的重要政府机构作为一个项目合作方,它是与投资企业处于一个平等的合同主体,同时也是整个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者,具备了双重身份;2)法律合同的客体。BT模式应用下的建设项目属于国家政府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这些项目完全归属于政府管理行使所有权。由于BT建设项目合同客体属于社会公益事业,地方政府拥有着绝对的所有权,BT建设项目合同完整履约的前提条件是整个项目建设完成,并在政府有效回购后,项目才真正的结束。
(三)BT投资建设合同的法律性质
基于法律意义的前提下,BT投资建设合同是一种强调平等互利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关系,形成此种法律关系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BT建设合同签订是遵守平等自愿原则的[4]。BT建设合同内容是多样化的,它不仅仅包含了项目融资、投资、建设内容,还有政府的特许与采购工作。无论BT项目的性质是公共基础设置建设,还是处于公益目的,相关合同的签订都必须严格遵守平等自愿的原则。合同协议所有内容必须是公平的,能够满足多方的利益,政府要按照相关法律制度行使权利,不能违背合同的内容约定,做出伤害任何一方利益的事情。
2、政府特许权的让与是项目合同参与者共同协商的结果,而不是由国家法律所决定的。政府根据投资人的申请,然后在合同签约过程中政府进行授权,投资代表方作为一个民事主体,在政府的特许权让与下,让渡的特许经营权也就成为了民事权利[5]。
3、BT建设合同争议是通过利用民事诉讼的法律方式进行解决的。在BT合同中,明文规定了项目双方保修严格遵守民事义务和相关的民事违约责任,无论是义务,还是责任,它们两者之间的属性都是属于民事的,具体体现为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当前发展阶段,倘若在BT建设合同的权利救济上引入行政诉讼的方式,那么就会导致合同性质发生一定的变化。
三、BT投资建设合同的法律风险
(一)BT投资建设合同无效的法律风险
BT投资建设合同无效的法律风险分析主要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1)BT投资建设项目没有进行招标,就直接签订了BT投资建设合同的风险。在当前经济市场上,存在着众多企业在未通过正式合法的招标活动,就直接与地方政府进行磋商与洽谈,成功签订了BT项目融资的建设协议。然而按照国家制定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BT项目投资建设合同的签订必须经过招标程序,否则签订的BT投资建设合同法律效力是不确定的。由于在我国BT模式发展的时间较短,相关法律上不够完善,没有针对性的法律对BT模式进行合理调整,同时也没有明文规定,未经过招标就签订的BT投资建设合同法律效力到底如何确定?这样就导致了一定的争议,会存在被国家法院或者仲裁员裁定无效的风险。BT投资建设合同作为整个BT模式应用过程的核心文件,一旦BT投资建设合同的法律效力被判无效,必然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影响到整个项目建设的稳定发展;2)一般情况下,在BT投资建设合同签订过程中,业主方会自主成立一个BT投资项目部,他们会安排这个部门对接合同的签订工作,直接与投资方商议洽谈相关的合同事宜。如果合同代表方主方签署BT合同的对方不具备合同主体资格,就会直接造成签订的BT投资建设合同无效的风险[6]。
(二)BT合同条款的法律风险
在当前市场的BT模式运行中,政府仍然保持着主导地位,由于政府代表方手中掌握着项目的所有权利,从而时常表现出目中无人的态度,不把社会任何投资方放在眼里,普遍认为BT项目会有很多投资方争着抢着投标。因此,政府职能还未真正的得到转变,未能坚决履行自身的责任与义务,将自身摆在与投资方平等的位置,容易损害到投资方的切身利益。在BT投资建设合同磋商谈判过程中,投资方往往处于弱势被动地位,要答应政府代表方的一系列条件,根本没有任何机会站到便宜。在具体的BT投资建设合同内容中,政府代表方可能会加入一些霸王性质的条款,社会投资方要想成功签订合同,就必须满足政府的条款需求,进行合同内容的变更那是天方夜谭的事情。
四、BT投资建设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
(一)BT投资建设合同无效的法律风险防范
BT模式的运行应用要始终强调双方的平等互利和协商一致的原则,不能伤害到任何一方的根本利益。如果BT投资建设项目没有合法的招标程序,就会导致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到国家保护,效力处于一种待定的状态,极有可能被国家法律判定无效,这样也就严重损害到合同投资方的利益,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要想有效防范BT投资建设合同无效的法律风险,就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的招标程序工作,对BT投资建设合同进行公证,此外社会投资方也要积极完善相关程序,合法通过政府招标流程参与到BT投资建设项目中去,这样也就能够有效保证接下来BT投资建设合同签订的法律效力,成功防止由于未经过招标程序带来的合同法律风险。与此同时,在实际BT模式运行过程中,项目业主方往往会成立一个所谓的BT项目投资部,由该部门代表业主方签订合同,然而项目部不是依法成立的法人,它是不具备独立参加民商事活动权利的,因此也就不具备签订BT合同的主体资格,业主方要高度重视该项问题,社会投资方也要坚决避免与不具备BT项目合同主体的对方签订相关合同协议[7]。
(二)BT投资建设合同条款的法律风险防范
BT模式运行中,相关的投资建设合同是存在一定法律风险的,要想进一步做好法律风险防范的工作,就必须对合同潜在的法律风险进行合理非分配,严格按照此项原则进行风险防范工作,这样有利于整个投资建设项目的运作,保障项目每一个参与方的利益。因此,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风险防范工作:
1、BT投资建设合同参与方必须树立起“共赢互利”、“平等自愿”的工作理念,业主方与投资方要进行积极的协商沟通,虽然项目行使权力完全掌握在作为业主的政府部门上,但是政府不能摆出一副蛮横无理的态度,故意的刁难投资方,加入一些霸王性质的条款,损害到投资方的利益。投资方要坚决维护自身的权益,不能过于弱势,项目双方要适当的进行让步,只有双方的和谐商议,才能促成整个BT投资建设项目的圆满完成,实现双方共赢的局面。
2、在BT投资建设合同签订过程中,必须做好利责权明晰工作。政府部门要按照国家法律标准召开招标活动,当BT项目中标后,业主方要与投资方进行详细的磋商,对于合同的内容要充分了解掌握,保障双方的利责权明晰,合同内容不存在歧义,能够最大化满足双方的需求,避免霸王性质条款的出现。投资方要想获取更多的优惠承诺,就要加强与政府业主方的友好沟通,提出合理的合同内容,维护自身的权益,降低法律风险的出现。
五、BT投资建设合同签订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一)衔接招投标,确保BT合同质量
在BT投资建设合同签订过程中,要有效将招投标活动与合同签订工作结合在一起,注重以下几个问题,确保BT合同的质量:
1、BT合同的招标必须经过项目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准允许,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必须及时提交给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工作,同时政府主管部门要严格采用告知性的备案形式进行备案。BT投资建设项目存在着众多的新状况,就比如项目的投资方式、用地方式以及政府部门监督等,由于我国还未出台过有关BT项目用地方面的法律内容,因此政府部门要积极完善项目的审批手续,要切实落实好政府告知性备案的具体程序[8]。
2、招投标过程与合同之间的关系。项目发包人在提供招标文件工作过程中,最好是能够提供一份由发包人起草拟签订的项目合同样本,项目合同样本直接象征着发包人的意见。项目合同样本可以作为招标文件的附件,将其作为讨论稿,投资方能够根据讨论稿提出自身的完善意见。
(二)为保合同质量,坚持关键内容
为了确保BT项目合同质量,发包人必须建设以下关键内容:
1、切实落实好投资方的投资资金,必须要求投资方提供担保措施,这样有利于整个项目的稳定可靠运行。因为BT项目本就是一个规模较大、周期较长的建设项目,需要持续投入大量的资金,确保担保措施,可以有效设定投资方的定金、抵质押等资产的担保。在BT投资建设合同中必须明文规定,一旦项目中标人无法继续履行约定,就需要履约保证人在限定时间内进入项目施工现场作业。
2、合理设定项目分分阶段工期与质量标准。BT项目的顺利完成需要度过一个较长的周期,因此整个合同的工期质量最好是分阶段进行设定,严格监督项目承包人按照阶段性工作进行施工,最大化满足项目的建设质量需求。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好项目形象、节点进度的工期以及质量标准,承包方如果不能够按时完成项目阶段进度,就必须承担相对应的履约责任,这样才能保证整个BT项目稳定顺利的运行完成[9]。
六、结束语
综上所述,要想促进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稳定持续的发展,就必须合理的应用BT项目模式,高度注重BT投资建设合同的法律问题,国家政府部门要积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好自身的双重身份,保障项目参与方的共同利益,加强与投资方的交流沟通工作,保证BT项目合同内容的科学合理性,必须具备国家法律效力。(作者单位:中交二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建设部[2003]30号,《关于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S].北京:国家建设部,2012(05):121-123.
[2]M.Fouzul Kabir Khan,Robert J.Parra,朱咏等译,大项目融资:《项目融资技术的运用与实践》,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02):15-17.
[3]刘应宗,周晓丽.《运用 BT 模式进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N].重庆交通大学报,2013(6):15-16.
[4]范晨,《BT 投融资模式在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的应用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北京交通大学,2011(03)45-49.
[5]费尔.布瑞登(Phil Breadren),鲍尔仁特(Paul Rintoule).[中]郑伏虎/著.《项目融资和融资模型》[M].中信出版社,2009(2):36-42.
[6]杨宏伟,周晶,何建敏,《基于博弈论的交通BOT项目特许权期的决策模型》,管理工程学报,2011(3):93-95.
[7]姜敬波,尹贻林.《城市轨道交通BT项目的回购定价》[J].天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6):558.564.
[8]王立平,《BT工程项目选择运作和经营策略研究》[N].铁道工程学报,2013(11):104-108.
[9]Patrick X.W.Zou,Shouqing Wang and Dongping Fang,A life-cycle risk management framework for PPP infrastructure projects,Journal of financial management of property and construction,2012,13(2):123-142.
[10]刘英.《关于加强BT项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建议》[J].低碳世界.2014(01)
[11]卢洪波.《浅析BT项目的管理及投资控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3(04)
[12]文艺屏,文艺华.《浅谈BT项目的盈利及风险管理研究》[J].中国外资.2011(15)
[13]解天宝.《BT建设总承包模式的实践与风险分析》[J].科技资讯.2010(11)
[14]翁岩彤.《合同风险意识和合同风险防范》[J].水利电力机械.2007(09)
[论文摘要]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内容。根据公路经营企业的行业特点,公路经营企业的整个经营期可分为三个阶段,即筹建期、建设期和营运期。本文对公路经营企业在不同经营时期的财务管理工作的重点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论述。
八十年代末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一日千里,公路经营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地应运而生。处于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广东,经过近二十年的探索和积累,在公路经营企业财务管理方面积累了十分丰富的经验。以下是笔者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对公路经营企业在不同经营时期的财务管理的工作重点所作的思考,就此与业内同仁探讨。
I 公路经营企业在筹建期的财务管理工作
本文所指筹建期是一个广义的筹建期,指公路项目从立项到正式开工建设的这段时期。由于筹建期涉及的因素较多,如政府对项目的审批情况,投资伙伴的选择、融资方式的确定等,因而不同的公路项目筹建期长短可能差异很大,短则一年半载,长则数年。筹建期财务管理工作的好坏将对项目整体经济效益和后续的管理产生深远的影响。
1、立项阶段财务管理的重点
这里所说的立项阶段并非政府机关审批立项而是指企业的经济立项,即可行性研究与投资决策阶段。由于公路项目的投资建设属于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因此具有浓厚的政府决策色彩。以往,公路项目的建设与否都是政府说了算,企业没有自主权,因此也不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与投资决策。随着市场的开放和投资主体多元化,政府转变了观念,企业也增强了竞争意识和自主决策权,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投资决策日益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项工作。2003年,广东省交通厅率先推出的 “业主招标”活动中,需要参加投标的企业对政府补贴的项目资本金和经营期限作出 判断,要求资本金最少、经营期限最短者中标,这时企业的可行性研究与投资决策就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在立项阶段,财务管理工作的重点 是做好项目可行性分析,为投资决策提供财务依据,具体来看就是要收集和整理各种可能获得的与项目相关的财务数据和资料,测算项目在各种边际条件下的净现值 (NP~)、内部收益率 (IRR)和投资回收期 (包括静态与动态的回收 期),以作出本企业是否投资、投资方式的决策。
2、筹备阶段财务管理的重点
当项目业已立项转入筹备阶段后,企业面临 的工作就是办理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手续、决定 项目组织形式、寻找合作伙伴、对合作合同进行谈判、决定项目的融资方式和渠道、注册成立项目公司等。在此阶段,财务管理的重点是:
(1)分析项目组织形式对企业现金流和未来 收益的影响。项目的组织形式可以是本企业自营,成立分公司或筹建处的形式,也可以与另外一个或几个投资者合作,成立项目公司。具体采 用哪种方式,需要结合本企业现有的融资能力 税收政策和项目风险等对不同模式下本企业现金流和未来收益进行财务分析决定。
(2)确定项目的资本结构。根据 《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 [1996]35号)规定,交通设施建设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 35%。目前广东省内 199年以后新建公路项目的资本结构基本都是35%资本金、65%负债,未充分考虑项目本身收益状况和财务杠杆的作用。笔者认为,项目的资本结构不适宜,也不应该采用一个固定的资本结构而应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项目的收益情况良好 (资产报酬率大于预期的债务资金成本),项目可采用较高的负债比例,以减少投资者资本金的沉淀和获取更多的财务杠杆收益;反之。如果项目的收益情况较差 (资产报酬率小于预期的债务资金成本),则要提高项目资本金的比例,以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和维持企业的持续经营。例如广(州)一深(圳)高速公路项目总投资约120亿元,项目真正资本金仅2OOO万元 (7.42亿元的项目资本金中,除2OOO万元不需计息外其余资本金尚需计算利息),债务比例高达99.83%,但由于项目收益好,该项目自1994年通车至2002年仅八年时间就实现了盈利。试想如该项目也采用35%的资本金比例,资本金高达42亿元,带给投资者的不仅是资金的积压还有巨额的税收损失和财务杠杆的损失。
(3)详细审查合作合同和章程中关于出资分配、税收、重大会计政策、经营管理模式等财务管理方面的条款,保障企业的应得利益。合作合同和章程作为约束投资各方行为,保障各方利益和明确项目公司经营管理的纲领文件,一经签定不轻易修改或变更,因此在合作合同和章程的谈判与首次签定过程中详细审查有关出资、分配、税收、重大会计政策、经营管理模式等财务管理的有关条款显得尤为重要,这是保障企业今后应得利益的重要环节。在这一点上笔者深有感触,90年代初、中期成立的一些中外合作公路经营企业,由于当时国内企业对合同中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不予重视,如今在丧失很多管理和决策的权利以及经济上的损失后再试图修改合作合同与章程,难度非常之巨大。
(4)确定项目融资方式和渠道。项目的融资方式主要是指除项目资本金外的资金的融资方式,投资者 (股东)筹措资本金的方式暂不述及。目前项目融资方式主要有国内银行贷款、国外银行和国际金融组织机构贷款、发行债券、股东或其他单位委托贷款等方式,其中股东委托贷款方式目前已较少采用。在确定项目融资方式和渠道时。需要综合考虑资金成本 (利率)、融资方式的难易程度、项目对资金的需求时问和数量、有关的附带条件等因素。由于国外银行和国际金融组织机构对贷款发放条件要求较高,手续比较繁琐,而且只能通过财政部或专业银行进行转贷,因此只有比较少的项目可以取得;而发行债券和委托贷款的利率虽然相对国内银行贷款利率低,但由于其规模难以满足整个项目的需求,而且债券的偿付风险很高,因此只能作为辅助的融资方式。综合来看,目前公路项目融资方式的选择还是以国内银行贷款为主体的方式为宜。
Ⅱ.公路经营企业在建设期的财务管理工作
建设期是指公路项目正式开工建设到建成可使用状态并开始收费营运的阶段。在此阶段,已成立项目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的主体转移到项目公司;如为自营项目的,则财务管理工作的主体仍为本企业。由于公路建设的资金巨大,少则几千万,多则上百亿,巨额资金要在这短短几年内注入、流出,因此不论财务管理工作的主体是谁,这一时期财务管理工作的重点都是资金的管理与成本的控制,关键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制订全面详细的财务管理制度,尤其是资金管理规章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资金管理的原则,任何时候都是 “安全第一”,因此在巨额资金集中流人流出的时期,资金的安全更成为重中之重。建设期间必须建立严格的资金存取制度、操作流程、审批程序和岗位责任,确保资金安全到达、安全使用。
2、严格控制工程款项和有关费用的计量、确认、审批和支付。随着科技的日益进步和管理效率的不断提高,公路项目建设工期也大幅缩短。目前广东省内高速公路项目的工期一般在2.5年左右,少数项目甚至只有 1.5年。建设工期的缩短意味着资金流出更加集中,在短短两三年间,十几亿到几十亿的资金要从项目流出,如果没有一套严格的支付程序和审批手续,很难保证巨额资金合法、合规、合理地支付,因此工程款项和有关费用的计量、确认、审批和支付成为建设期财务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在此过程中还应特别加强合同的管理以及计划管理与会计核算之间的衔接与对应。
3、满足资金使用需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债务资金成本。由于银行贷款是目前项目融资的主要方式,在利率既定的条件下,缩短贷款资金的停留时间和金额成为减少债务资金成本的直接手段,这就需要根据贷款合同的规定、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和资本金的到位情况,合理、精确地控制贷款提款时间和数额,在确保资金使用需求的情况下尽量减少贷款资金库存,为此有的企业甚至提出 “零贷款库存”的管理目标。目前也有很多企业通过搭桥贷款、票据贴现等方式将长期贷款短期化,尽可能降低贷款利率,从而达到减少债务资金成本的目的。
4、根据合作合同、章程、董事会决议以及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合理安排和督促股东进资。由于公路项目投资额巨大,即便按照35%最低资本金比例,所要求的资本金数额也非常大,一般股东很难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在公司注册成立前将全部项目资本金投入,因此目前普遍的做法是:在合作合同中将项目资本金中一定数额确定为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需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投入;超过注册资本的那部分项目资本金则根据项目的建设计划安排,在合同中明确分期投入的时间和金额或约定根据工程建设进度,由董事会决议确定具体进资时间和金额。因此,需要根据工程进度合理安排股东进资时间,或按照合同、章程约定的时间督促股东进资,一方面避免资本金的积压,减少股东的融资成本,另一方面确保工程资金的需求。
Ⅲ.公路经营企业在营运期的财务管理工作
营运期是指公路项目正式收费营运至经营期满的这段期间。在这一时期,公路经营企业也具有鲜明的行业特点:稳定的现销收入、没有赊销、没有存货(产品)的积压,单个项目一般没有扩大再生产的需求、成本费用的支出主要是为维持公路资产的运营能力,经营风险较小而财务风险较大因此这一时期财务管理的工作重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