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21 09:38:53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消费安全论文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论文摘要:消费者安全权是消费者权利保护中最重要、最根本的权利。针对近年来屡次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严重侵犯消费者安全权的情况,即将实施的《食品安全法》“重典治乱”,力图严惩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分析了《食品安全法》对我国消费者安全权保护机制的完善,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从“监管体系”上加强消费者食品安全建设;建立食品安全监测与风险评估制度;统一食品安全标准;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严格管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社会责任与法律责任意识等。对加强政府部门对我国消费者食品安全的监管、增强消费者维护食品安全权益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近年来层出不穷、此起彼伏的食品安全事故,一而再、再而三地刺痛了老百姓的神经,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国家立法机关加快《食品安全法》的立法步伐,五年磨一剑,经反复打磨,2009年2月28日,《食品安全法》草案获得通过,并已于同年6月1日开始实施。
所谓消费者安全权,是消费者在购买生产经营者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时,为保证其自身在消费该产品或服务的过程中身心健康和安全而享有的、获得质量保证、绝对安全可靠的卫生健康的产品或服务的权利。作为一部专门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的法律,《食品安全法》对消费者安全权的保护机制做了大量创新。
以前,为把握好消费者“吃”的安全问题,农业、质检、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共同管理食品安全了。但是这些部门职能交叉、责任不清,食品监管容易出现真空,严重威胁消费者的安全权。特别是“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社会上要求改变现有监管体制,真正实现有效监管的呼声越来越高。为此,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的体制和机制。
一是对实行分段监管的各部门的具体职责进一步明确。卫生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质检、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农业部门主要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进行监管,但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则依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是在分段监管基础上,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协调、指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评价、考核。此外,为了确保责任对口、政令畅通,地方政府还要依法确定本级卫生、农业、质检、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食品安全监管机关享有检查权、检验权、查阅、复制权、查封、扣押权等权力。
四是国家鼓励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基层群众组织开展消费者食品安全权益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的活动,首次规定新闻媒体有对侵犯或可能侵犯消费者食品安全权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责任。
2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是对食品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进行的科学评估。在当前食品工业高速发展的情况下,只有对食品及食品添加剂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才能从“源头”上维护消费者食品安全权川。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因为缺乏及时权威的声音,各种说法相互矛盾,使老百姓无所适从。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几乎所有的食品安全事件都是先被消费者或媒体披露出来的。
为此,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和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由国务院卫生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同时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成立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卫生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应及时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并予以公布。
3统一食品安全标准
长期以来,我国食品标准“不标准”。一方面,我国的标准太老太少,未与国际接轨,比如食品中是否含有“苏丹红”,欧盟标准早就有了明确规定,我们的标准却“先出事后”,标准的预警功能严重缺失;另一方面,我国食品标准又太多太乱,卫生标准、质量标准;国家标准、企业标准……各标准间重复交叉、层次不清。
为了解决目前一种食品有食品卫生和食品质量两套标准的问题,食品安全法确立了统一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科学合理、安全可靠”。今后,我国只有一套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除此之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为保障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标准的知情权,《食品安全法》特别专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供公众免费查阅”。
4对食品添加剂实行“有害推定”
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人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者天然物质瑟’〕。目前,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22类2022种,其中包括添加剂290种,香料1528种,加工助剂149种,还有胶姆糖基础剂55种。
针对目前食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添加剂不规范使用甚至滥用问题,《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加强了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一是食品添加剂目录由卫生部门组织专家制定,食品添加剂依据风险评估证明确实是安全的,才能加入到食品中。二是添加食品添加剂必须具有技术必要性,也就是说添加剂应对食品的质量、营养等的改善是必要的。如果没必要,比如面粉增白剂,加与不加都不影响面粉类食品的正常食用,所以卫生部门已从添加剂的目录中将其删除。按照这一法律条款,添加了食品添加剂目录以外的物质,哪怕是对人体无害,也是违法行为。这为“蒙牛”特仑苏事件作了注解。三是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和用量的规定使用添加剂,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5创新生产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机制
食品安全不是“管”出来的,只有当每一个食品生产经营者真正承担起应负的责任,主动把住安全关时,我们的食品安全才有保障。为了从制度上保证食品生产经营者成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法创新了生产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机制。
一是创新许可证制度。虽然《食品卫生法》也规定了对食品生产经营的许可证制度,但该法只规定了由卫生部门负责的单一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食品安全法》则从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三个方面创新了许可证制度设计,原来单一的食品卫生许可变成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生产企业到质检部门申领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要到工商部门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事餐饮业的要到食药监部门申领许可证,卫生部门不再负责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
二是建立索票索证制度。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台账制度,把住食品的供货进货关。
三是规范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生产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四是增加食品召回和停止经营制度。食品安全法借鉴国际通行做法,明确规定了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和停止经营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规定召回或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县级以上质检、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五是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制度。“企业必须流淌着道德的血液”,这是三鹿事件后社会普遍的呼声。为加强食品企业的信用建设和管理,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证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对有不良信用纪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6严格食品生产经营者法律责任制度
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食品安全法对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做原料生产食品,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等严重的违法行为,用了十多个条款详细规定了相关的刑事、行政和民事责任,保持了法律对违法犯罪行为应有的威慑功能。
值得注意的是,在食品安全方面,消费者与食品生产经营者也是一种博弈关系。消费者的懦弱就是假冒伪劣食品生产者、经营者投机专营的机会,消费者积极主动行使权力,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食品生产者、经营者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的行为就会有所收敛。所以,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的强弱,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抑制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与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的关键因素。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出了“假一罚一”的规定,并且在“假一罚一”机制的鼓励下,全国各地相继出现了类似“王海式”的打假英雄,让制造、销假行为有所收敛。由于食用不安全食品直接威胁到人们的生命健康,其危害性要比一般假冒伪劣商品大得多,所以《食品安全法》从调动消费者积极维权的角度,既颠覆了“弥补损害”的民事赔偿理念,也突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假一罚一”的立法规定,确立了更加严厉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假一罚十”,大大提高了赔偿金的倍数,目的在于提高食品违法成本,鼓励消费者积极维权。
7结语
下午好!我是金融学专业***,非常感谢各位老师不辞辛苦参加我的论文答辩。我的毕业论文题目是《拓展农村消费信贷市场的策略分析》,我的指导老师是***老师。下面我就论文的相关情况向各位老师作一下汇报,恳请各位老师批评指导。
首先,我想谈谈这篇文章的写作意义。
近年来,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在国家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支持下,农民收入连续几年获得稳定增长,农村的消费水平也在逐年提高,但与城市相比仍有很大差距。
当前,农村是扩大内需的突破口,经济增长的潜力在农村,而农村资金短缺,农民贷款难问题严重制约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阻碍了农村市场的发展。这与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是相违背的。
本课题通过分析农村消费信贷的现状,发现其中的问题,并提出拓展农村消费信贷市场策略,可为开拓农村消费信贷市场提供政策建议和理论依据,使我国农村需求潜力得到进一步的开发,农民生活质量得到提高,农村金融市场实现繁荣。
其次,我想谈谈这篇文章的研究方法和写作思路。
研究方法:
1.文献综述法。在前人的基础上,全面分析农村消费信贷在农村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拓展农村消费信贷市场的相应策略。
2.定性分析法。以当前农村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状况为切入点,定性的研究阻碍农村消费信贷发展的多方面原因。
思路:
从调研农村消费市场和消费信贷情况入手,深入分析新时期我国农村消费信贷市场的状况,针对制约我国农村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的因素和农村消费需求和消费信贷需求的特点,并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研究,进而提出开拓农村消费信贷市场的策略。
最后,我想谈谈这篇论文的结构和主要内容。
本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通过分析农村消费市场的需求状况,指出目前农村消费市场缺少足够的信贷支持,从侧面说明拓展农村消费信贷市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第二部分通过分析我国农村消费信贷市场现状,提出目前农村消费信贷市场还存在着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信贷资金投放不足、农村信贷产品创新落后于经济的变化发展以及农村消费信贷相配套的政策和法律体系不完善等问题;第三部分针对我国农村消费信贷市场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快改革步伐,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同时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要不断加强信贷风险管理,开拓创新,推出多样化的信贷产品;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改善农村金融的外部环境等若干对策。
与其他文章相比,本文创新的之处是对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消费信贷业务的风险管理问题和金融产品创新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阐述。
中国期刊投稿热线,欢迎投稿,投稿信箱1630158@163.com 所有投稿论文我们会在2个工作日之内给予办理审稿,并通过电子信箱通知您具体的论文审稿及发表情况,来信咨询者当天回信,敬请查收。本站提供专业的服务和论文写作服务,省级、国家级、核心期刊快速发表。
【摘要】食品科学有着悠久的历史、丰富的内涵,它深深植根于人们的日常饮食生活中。人类的生存离不开食品,它是人类与环境进行物质联系并赖以生存的基础,是人类维持生命活动的重要物质。
【关键词】食品科学有着悠久的历史 丰富的内涵
【本页关键词】核心期刊快速发表 双刊号CN期刊
【正文】
食品科学有着悠久的历史、丰富的内涵,它深深植根于人们的日常饮食生活中。人类的生存离不开食品,它是人类与环境进行物质联系并赖以生存的基础,是人类维持生命活动的重要物质。社会发展到今天,人类对食品有了更全面更深层的认识。人们开始从健康、卫生、营养、科学的角度注重饮食生活。因饮食不当等种种原因造成的心脏病、糖尿病等各种慢性疾病已逐渐减少。
1.发酵食品。是人类巧妙的利用有益微生物加工制造的一类食品,具有独特的风味,它丰富了我们的饮食生活。如酸奶、干酪、酒酿、泡菜、酱油、食醋、豆豉、腐乳、黄酒、啤酒、葡萄酒,甚至还包括臭豆腐,这些都是颇具魅力而长期为人们喜爱的食品。发酵食品经发酵后使一些不能被人体利用的物质(如乳糖、棉子糖等)转变成能被人体吸收利用的物质,并使一些食物中有害的氰基化合物经发酵转变成安全无毒的物质,改善了风味和结构;对于酸奶发酵生成乙醛、双乙酰、3-羟基丁酮等,使其产生愉快的口感,具有柔软结构,而且发酵食品有一个最大的优点,就是抑制微生物的生长,增加保质期。发酵能提供种类繁多的组分、风味和结构的食品。
2.方便食品。多指工业化大规模加工制成的,可直接食用或稍加烹调即可食用的食品。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和旅游业的兴起,省时省力的方便食品已是食品市场的“宠儿”,并逐渐成为市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像现在最普遍最常见的方便面、各种饮料、以及方便米粉、芝麻粥、果蔬罐头、肉类罐头、速冻水饺、速冻面条等,种类繁多、风味各异,趋于大众化,是利于人们生活性很强的食品,它将成为食品中消费量最多的食品。
3.冷藏食品。是抑制化学反应和酶反应,阻止微生物生长的手段,使其保持原有的色、香、味。冷藏食品是消费者喜欢并青睐的食品。人们把新买来的食品放入冰柜中冷藏,几天后还可以保持其新鲜度。在一些超市可以看到有些食品通过包装改变气体并与低温相结合,使食品有更好的保藏效果。食品的冷藏技术在我国已得到了高效快速的发展。
【文章来源】/article/47/178.Html
【本站说明】中国期刊投稿热线:专业致力于期刊论文写作和发表服务。提供毕业论文、学术论文的写作发表服务;省级、国家级、核心期刊以及写作辅导。 “以信誉求生存 以效率求发展”。愿本站真诚、快捷、优质的服务,为您的学习、工作提供便利条件!自05年建立以来已经为上千客户提供了、论文写作方面的服务,同时建立了自己的网络信誉体系,我们将会继续把信誉、效率、发展放在首位,为您提供更完善的服务。
联系电话: 13081601539
客服编辑QQ:860280178
论文投稿电子邮件: 1630158@163.com
投稿邮件标题格式:投稿刊物名 论文题目
如:《现代商业》 论我国金融改革及其未来发展
声明:
本站期刊绝对正规合法
并带双刊号(CN,ISSN),保证让您轻松晋升
项目正按照预期计划进行,并根据实施方案一步一步得出调研结果。以下是我们团队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
我们如期地完成了前期准备工作,收集到了乳山市关于建立农副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管理机制从筹建、运营到现今发展的完整的电子版和纸质文献资料(包括行政文件,新闻资料以及第三方论文),全面了解其发展情况、覆盖范围、政策支持以及群众的关注度、遇到过或正面临的困境以及可行的解决方案。
在13年5月份,我们根据事先制定调查方案,进行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即对农产品检验检测局以及各流动站、农副产品种植户、各类农副产品企业公司、经营管理部门、批发市场、超市、消费者农副产品供应相关者进行实地调查,进行拍摄记录,整理了文字与影像资料。同时对各大关键数据进行论证分析,请教我学校农学院老师,对比找出乳山市检验检测局提供给我们的数据的可靠程度以及检测设备的检测精确度。
我们小组成员一起在山东省乳山市的乡镇居民和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发放问卷500份,问卷的内容主要包括乡镇居民对质量安全的认知情况和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实施意愿两大部分,旨在从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中,通过调查分析消费者和监管机构的实际思路与行为,来剖析目前我国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所存在的漏洞,并寻求构建规范化产品质量监管模式的有效途径。发放的问卷收上450份左右,将有效问卷进行整理,提炼出问题二十余项,暴露了检验检测系统的运作中出现的问题包括:1、信息披露不及时,2、检测体系没有全面覆盖,对市场中的个体种植户没有进行有效管理,3、群众获取信息的渠道不明朗,4、全面多项的检测链没有在实际运用中让群众真正的使用,真正的放心。
此外,我们到农产品质量检测基地进行实地考察,走访田间地头,向工作人咨询问疑,体验其“从农田到餐桌,从餐桌到农田”全程双向监控质量追溯体系,通过自己亲身体验了解其运作模式并提出相应的一些问题,如:1、监测系统如何覆盖,群众若提出检测需求时上报流程是什么,检测时间如何控制;2、对于问题产品的处理方案是什么,是否与有关部们相结合,对不合格的农产品及时进行查处;3、年度抽检频率是什么,样本主要来自哪里?对市场中的个体种植户的食品安全如何监督?4、对于不合格产品是否制定“黑名单”制度,进行公示,介由媒体包括什么?5、设备维护,数据更新的依据来自哪里,执行标准是什么;6、基层检测站的工作人员录用标准是什么,是否有专业性要求等问题。并将工作人员给出的解决方案的可行性与实施力度进行实际调研,发现问题,找出漏洞,提出农产品质量监测系统的运营方向以做参考,并整理成册。
现阶段,我们对通过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两种方式获取的资料,将数据资料进行筛选和统计,运用统计学相关知识,获取有效调查数据,并利用SPSS软件验证和解读数据的真实情况与相关程度。与此同时,对调查中获取的影音与文字资料进行分类。
项目实施特色及创新点:
(一)特点
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是发展新型现代化农业的必然要求,建立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不仅有利于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的现代生产经营主体,而且能起到推广集约化、标准化、生态化的生产模式的作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是近几年国家和人民颇为关注的事宜,而在现行的政策环境下,如何通过规范化的监管机制来保证农产品质量的稳步提升,成为目前我国急于解决的问题。所以,该项目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时代意义和现实意义。
选择本项目的创之处在于:
1.本项目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为研究核心,从乡镇居民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知情况和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实施意愿入手,对监管体系的实际发展情况进行归纳和总结。
2.利用计量经济学的相关技术和计算机技术,构建回归模型,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宏观监管行为进行微观量化,从本质上剖析目前质量监管体系存在的障碍。
3.在调查地点的选择上,本项目以富有代表性且具备典型农业生产特征的乳山市为例,从而保证了数据信息和研究生成果具有较强的适用性。
4.本项目综合运用调研方法,并使用了大量现代信息技术,从而保证了获取信息的时效性和科学性。
5.本项目基于上述研究分析,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具体构建和完善过程进行详细阐述,最终提出合理化建议及对策。
下阶段工作计划:待数据被系统分析且相应调查资料整理完毕后,本团队展开第二轮分工查阅文献资料,先顶多论文大纲和开题报告,目的在于理清逻辑思路,然后便按照正规论文的格式撰写论文。其间,本团队会按时递交中期检查报告,向指导老师和主管机构如实汇报和总结项目的开展情况,并随时与指导老师进行探讨,保证研究方向的准确性,最终将在多次修改之后定稿。
预期成果包括
(一)形成标准且规范的学术论文
通过对相关数据的整理和分析,将乳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运营中出现的问题与我们食品质量安全体系所存在的共性问题相结合,针对乳山市体现的矛盾的特殊性,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应用小地方实施有利的优势,并以学术论文的形式将其呈现。
(二)构建合理化质量安全监管模型
量化,利用计量经济学相关技术,构建一个合理化农副产品质量监测系统模型,可供消费市场使用,促进监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网上支付,法律,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是一种全新的商业运作模式,在21世纪商务往来主流的驱使下,电子商务将成为经济活动的核心。学界认为:广义的电子支付指利用各种暗自设备进行的支付,包括网上支付但不完全等同。狭义的电子支付即为网上支付。网上支付即指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支付的方式。通常“网络”有两种范围:一种是互联网;另一种为银行间的各种专用网络系统。
网上支付嘴主要的问题即是安全问题,因而各国在关于网上支付的立法中,都非常重视法律规范中对网上支付安全性的完善。
1.网上支付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网上支付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主要是银行卡当事人之间、电子货币当事人之间两大关系体系。
1.1银行卡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银行卡业务当事人,包括发卡银行、持卡人、担保人、特约商户等。银行卡功能多样,依靠其所产生的法律关系也多种多样。主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即为:持卡人的选择权、信用卡中的抗辩权和必要费用偿还请求权等。持卡人与发卡银行存在存货货借贷关系、委任关系;持卡人与特约商户是建立在银行卡交易上的买卖合同关系。发卡银行与特约商户间无直接法律关系。
1.2电子货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电子货币法律关系中存在的三个基本当事人:电子货币发行商、持有人以及特约商户。持有人与电子货币发行商有买卖存款、委任关系;持有人与特约商户之间有货物买卖或提供服务关系。当持有人使用电子货币取得货物或服务时,即持有人在转让电子货币的债权;电子货币发行商与特约商户之间的权利义务为存储义务的赎回。
2.网上支付中的权益保护
网上支付中的安全风险很大,立法必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免费论文参考网。网上支付法的完善,亦可促进电子商务发掘出更大的潜力。
2.1经济学原理中的消费支付责任
在经济学原理中,消费者面对风险的原则为:损失分散原则,损失减少原则,损失执行原则,此三种原则的实行,必须需要法律的合理处理损失分配规则,由此提高支付系统的效率。
2.2消费性支付责任之法律规则
不论何种支付形式,均需经过一些基本阶段,损失便可能发生在任一阶段。故意制作无效支付工具的人是不法行为人,承担全部损失责任。对于伪造发单人签章,受票人要承担损失。金融机构收到消费者支付工具,金融机构便会转给另一机构以便处理。原则为:1.此行为的责任主体为金融机构,因为销售者无法采取任何现实性的措施进行预防风险。同时法律规定,在支付处理后,金融机构应向消费者报告交易情况。消费者便可通过账单发现未授权的提款。
3.如何完善我国银行法律制度
通过上文分析,我国网上支付交易尚无专门的法律对银行卡网上交易进行规范,个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尚不明确。免费论文参考网。仅仅从经济学中分析网上支付行为,没有法律上的保障。根据经济发展的远景分析:在我国《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电子支付指引》等现有规章制度中,相关规定是可以参照使用的。我国银行卡责任制度应建立在有责任限制的无过错责任之上,银行卡未获授权使用时,持卡人承担的责任应加以限制,发卡银行或未及时承担的责任也应加以适当限制。在相对近期的经济预测中,我国银行卡责任规则应兼采无过错责任和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应设立限制,而责任限制与长期目标中的责任限制一致。如果持卡人存在过错,则不享有责任限制,但应由银行举证证明持卡人有过错。在目前的立法目标中,法院应当运用《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解释银行卡章程、使用规定及领用合约中的格式条款,对部分条款作限制解释,并宣布部分条款无效。免费论文参考网。
电子货币立法,在理论上,发行电子货币可能涉及货币政策、支付系统有效运行及对支付工具的信心,保护客户和特约商户、金融市场的稳定、避免犯罪分子利用和市场失灵等问题。在实践中,有的国家专门针对电子货币进行了立法,有的国家将现有法律适用于电子货币,还有的国家或地区对电子货币之一的储值卡进行了规范。我国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尚无法律法规对电子货币做出专门规定;2.未为非银行发行电子货币提供法律依据;3.未规定电子货币是否可以赎回;4.未明确是否可以成为豁免机构等。
从我国的信用卡、储值卡只允许银行发售的政策来看,未来的电子货币发行主体将依然是银行,非银行的金融机构甚至非金融机构仅具有以个案批准形式获准发行电子货币的可能。因而,我国对电子货币的相关法律规定大致方向应趋向于关于银行的法规。通观全文,我们可以发现,电子货币的风险类型与实际货币交易的风险类型是一致的,但是,我们不能简单的依照现实货币的法律规定去规范电子货币市场,这是由于发行商和监管者都有可能对电子货币风险不熟悉或者发生操作失误产生意外风险。
在电子货币的立法过程中,我们必须避免出现立法阻碍经济发展的现象发生,所以,笔者建议,应当借鉴欧盟及其成员国的经验,建立如下四项立法宗旨:1.明确相关法律要求并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2.避免阻碍技术创新;3.在发行电子货币的不同机构之间建立一个公平的竞技场;4.确保发行商财务稳健。
【参考资料】
[1] 钟志勇.网上支付中的法律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2] 王春和.网络贸易.河北人民出版社,2000.
[3] 蒋志培.网络与电子商务法.法律出版社,2001.
工业产品销售论文参考文献:
[1]温权、程时杰、张勇传,销售电价设计的会计成本方法[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2001,29:93-96.
[2]杨荣华,边际成本理论在电价设计中的应用[J].电力需求侧管理,2001,3(1):37-39.
[3]程瑜、张粒子、李渝,考虑需求价格弹性的销售电价帕累托优化折扣[J].电力系统动化,2003,27(24):10-13,27.
[4]阙光辉,商业电价是否存在“歧视”?——兼论销售电价联动与取消交叉补贴[J].地方电力管理,2004,(2):27-30.
[5]曾鸣、于静冉、王鹤,一种新的大用户进入电力市场购电模式研究[J].华北电力术,2007,(4):26-29.
[6]唐学军,销售电价结构设计与实例计算[J].华中电力,1999(1):60-62,65.
[7]李克宽,翟希蓉,王会中.试谈汽车产品售后服务质量统计分析指标体系的构建[J].汽车工业研究,2011,13(25)06:32-37.
[8]张甜甜,李小杰.循环经济型工业企业统计指标体系的构建[J].商业文化(上半月),2011,04(26)10:72-73.
[9]耿丽娟.试论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行业统计指标体系的构建[J].大学时代论坛,2006,05(09)02:16-17.
工业产品销售论文参考文献:
[1]辛江.如何准确填报工总产值[J].北京统计,2001,(04).
[2]栾景艳,王淑华.企业集团主要经济指标核算的几点认识[].黑龙江科技信息,2008,(14).
[3]马晓轩.工业销售产值指标的计算及检查要点[J].北京统计,2004,(05).
[4]刘永泽主编.会计学[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2P224-225.
[5]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会计[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3P241.
[6]文兼武.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J].中国统计,2009,(08).
工业产品销售论文参考文献:
[1]周显志,左建越.论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与对策[J].商业研究,2006年02期.
[2]王莎,江辉.探析中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J].商业研究,2006年04期.
[3]邓明然.资产证券化—中小企业融资新方式[J].当代经济,2008年08期.
[4]刘晗洁.我国中小企业间接融资难的对策探析[J].消费导刊,2010年04期.
关键词:大学城;商业布局;优化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24-0170-05
根据《大学生蓝皮书:中国大学生生活形态研究报告(2013)》报告,中国大学生人均月消费支出945.6元,人均全年消费总额达到11 347元,超过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的50%。
在大学生强大的消费能力驱动下,各路商家长驱直入,大学城商圈涌现。与大学生强大购买力不相称的是,目前蚌埠大学城高校周边的商铺大多数还是处在分散运营、各自为阵的初始形态,对于商业的布局、人流的聚集以及规模商圈的形成带来消极的影响。因此,需要对蚌埠大学城商业空间布局的进行研究,研讨其商业类型、商业形态、发展优势劣势等,提出优化建议,以促进蚌埠大学城商业经济的发展。
一、蚌埠大学城概况
(一)蚌埠大学城建设
蚌埠大学城位于蚌埠市东郊龙湖东岸即蚌埠市龙子湖区,全境位于龙子湖国家4A级风景区东岸,北依高速铁路蚌埠南站。大学城共占地10 000亩,共投资2 000亿,建筑面积670万平方米。目前大学城一期工程已经完工,有4所大学进驻,分别为:安徽财经大学、安徽电子信息学院、蚌埠医学院和蚌埠学院。自2002年建设至今,蚌埠大学城已初具规模,各类校舍、道路、供水等公用配套设施建设已投入资金6.1亿元。
(二)大学城商业发展
随着商家涌现,大学城逐渐形成了一个商业服务街区即现在的龙湖春天商业街。龙湖春天商业区位于蚌埠大学城核心位置――被4所高校围绕,占地782亩,建筑面积达62万平米。龙湖春天商业街是蚌埠大学城唯一的商业区,距离每1所城内高校的步行距离都在15分钟左右,购物便利。其市场以个体经营为主,以零售方式出售商品,经营时间相对集中。但由于现有市场的不成熟,商业等级较低,服务设备不完善,使得龙湖春天商业街的发展受到压抑,这也说明蚌埠大学城商业空间还没被合理开发利用,蕴藏着相当大的发展空间。
二、蚌埠大学城商业空间现状
(一)蚌埠大学城商业类型
本文对蚌埠龙湖春天商业街商业类型的种类和数量进行了实地调研,并把商业服务业、社会服务业以及娱乐业划分到服务业之中,得到统计结果(见下页图)
本文对龙湖春天商业街的商业类型进行了分析:(1)三大行业中,餐饮业占比遥遥领先,高达54%;(2)在服务业当中,美容、美发店占比都是最高的;(3)商业空间主要用于餐饮行业,商业服务主要满足于物质层次上,在精神服务上的投入较少,也即是精神层次上的消费较少,商业服务结构偏低,商业类型很少。
(二)蚌埠大学城商业形态
各校内部的商业布局规模普遍较小,经营内容以小型超市、报亭、理发店、打印店、书店、照相馆、干洗店、水果店、快递收发处等服务为主,经营状况相对良好,消费群体相对稳定。校内商业布局主要利用学生宿舍、食堂、活动中心等建筑布局的架空层或内部部分地域,布置商业店铺和服务类摊点。这种布置的优势在于可以提高建筑布局利用率,其大部分布置在宿舍下面或内部,使得学生接受服务十分方便;其不足之处在于布局狭小,布置局促,经营环境氛围欠佳,难以形成较强的商业气息。
蚌埠大学城商业形态主要为面式棋盘型组织形态和带状式商业组织形态两种。以龙湖春天商业街为例呈现出的这种“面”式商业空间布局不但服务于进入其区域的人员,还对区域外部一定范围的人群有着较强的吸引力,可以满足相同空间区位中群体的不同消费需求,或满足不同空间区位中群体的相同消费需求。带状式的的校园商业空间是由多个商业单体组成,并主要沿街道方向顺序展开,且服务于进入其内部的人群,也对其展开方向临近区域的群体有着较强的吸引力。
三、蚌埠大学城商业发展SWOT分析
SWOT是Strengths,Weaknesses,Opportunities,Threats这四个英文字母组成,意为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
(一)发展优势
1.潜在消费者不断增加。蚌埠大学城的师生数量逐年增长,远期来看,蚌埠机电技师学院、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等也将陆续驻进,完全建成后,大学城学生规模将超过10万人。潜在消费者的不断增加,消费群体的相对稳定,加之大学生的消费面广、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等,将在长期里对蚌埠大学城商业的发展起到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2.周边的商品房不断增加。随着蚌埠大学城历年来的建设,其周边土地也陆续吸引着房地产开发商。商品房的增多,无疑会带来一定数量的常住居民,而常住居民的加入,不仅给大学城商业带来更多的消费者,增加消费服务类型的需求也会增加。
3.旅游业的发展。大学城附近的龙子湖是国家4A级旅游景区和省级风景名胜区,其面积约为杭州西湖的3倍,据此,市政府可以参考西湖景区的建设大力发展旅游经济,建立环湖商业圈。
(二)发展劣势
1.目前的大学城商业空间布局不够合理。蚌埠大学城商业发展发展缓慢,发展不成熟,尚未形成规模的商业空间。龙湖春天商业街虽然是作为蚌埠大学城唯一的商业中心的地位存在,但其规模小、经营范围狭窄、布局相对杂乱、功能不够健全,还存在不少阻碍其健康发展的隐患。
2.自发形成的商业布局有待规范治理和改进。由于缺乏合理的功能分区、管理较疏松等,导致流动性商业摊点较多,占道经营严重,经营相对混乱,街道卫生状况欠佳,特别是饮食摊的食品安全卫生状况不容乐观。
3.楼盘面积在扩大,给商业圈的合理布局增加了难度。房地产的开发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大型商业中心的形成,包括龙湖春天商业街那仅有的土壤也被用来建造住宅楼盘,规划的不合理使得土地在商业活动方面利用的有效性得不到提高,使商业空间的布局较为分散。
(三)发展机会
1.消费群体规模的扩大。随着高校历年的招生人数扩增,蚌埠大学城的消费者数量稳中有升。日后其他院校进驻和非流动居民的增加也会给大学城商业带来更多的消费者。
2.主要消费对象的消费能力提升。《大学生蓝皮书:中国大学生生活形态研究报告(2013)》显示,较以往相比,大学生的消费能力在逐年提升。在消费能力逐渐增强的情形下,蚌埠大学城商业有着很大的发展空间。
3.大学城外的商业配套吸引力较差。蚌埠市区现有的商业网点存在着远、贵、少的弊端,例如从大学城坐公交到商贸区大概要40分钟。市内百货大楼那一片局域设施相对旧、脏,不但商场内商品价格相对大部分大学生而言是昂贵的,而且其商品很多都是适合社会白领群体穿着,故不会使大量消费者流失至市区。
(四)发展威胁
1.消费圈内人流量较小,人气聚集度不够。蚌埠大学城位于郊区,人流量小,商业发展不够完善,消费规模偏小和商业区的分流影响了大学城商圈内人气的聚集。
2.消费格局不完善,消费档次偏低。蚌埠大学城内消费结构以餐饮行业为主,而服务业和零售业则很少,且大多数规模较小。
3.经营环境相对较差,管理难度比较大。龙湖春天商业街内店铺分布随意性强,各种类型的经营商家交错分布,没有形成合理的消费格局。
四、优化蚌埠大学城商业空间布局的对策建议
(一)蚌埠大学城商业发展的定位
1.以中偏低档商品和中偏高档服务为主的大型城郊购物中心为发展目标;消费目标主要是大学城的师生,其次是周边常住居民,最后是大学城外消费者;以综合性超市、专卖店、娱乐休闲、辅导机构和等级良好的餐饮为发展方向。
2.将龙湖春天商业街内的餐饮业、服务业和零售业有序地分开,有层次地布局,同行业的商铺设置在一起,并规范好对各所高校外部的摊贩的管理,总体上改善卫生街道状况。
3.打破原有的商业中心建筑结构,建造商业大楼,使不同的商品服务在不同的楼层进行,这样既可以减少商业空白点,还可以规避目前城内商业面积的限制,有效地利用商业空间、提高土地利用率。
4.减少商品房地产在大学城内的投资建设,在周边的建设最好有一定的距离,保证日后大学城建设用地的扩展。
5.重视商品服务的均衡发展,加大服务业和零售业的比重,加快大学城商业发展升级的步伐。
6.加强饮食、道路卫生和安全的监督管理。高校门口前的小食街由于沿着马路摆设,过往车辆的烟尘尾气毫无遮拦地粉刷着道路两旁的饮食摊。不仅如此,每到学生下课后晚餐宵夜时间,人流增多,道路经常出现拥挤,车辆行驶不便,加之路灯的惨淡,行人的安全令人担忧。
7.商圈布局的构想。由于蚌埠大学城商业空间尚未被充分开发和利用,故可以对蚌埠大学城商业空间布局的综合分析:首先,将龙湖春天商业街在原有基础上扩大商业用地面积;其次,在龙子湖公园东处侧建立延湖商业带;最后,在高铁站一带建立一处商业群,扩大大学城商业空间。
(二)蚌埠大学城商业类型优化
1.增设业种、提升商品服务水平。实地调查发现,蚌埠大学城商业服务种类不齐全,比如书店规模偏小,书籍种类不齐全和服饰销售少,衣服质量偏低以及娱乐场所少,娱乐环境差等。蚌埠大学城商业应该从提供吃、穿、用为主的消费服务扩大到住宿、健身、文化、医疗等方面,保证消费者追求消费个性化,满足对休闲娱乐、文化、健康等消费的需求。
2.改变消费格局。蚌埠大学城各高校学生的主要消费支出为饮食消费占60%以上,服饰以及日常用品的消费占总支出的 28%左右。所以蚌埠大学城未来几年的发展规划应以服务业和零售业为主,把发展重点放在文化、娱乐等商业服务方面,但也应该保持对餐饮业的规模,并在原有餐饮规模上适当升级,进行有机的更新换旧。
(三)蚌埠大学城商业形态优化
1.商业空间层级化。根据下页表可知,目前蚌埠大学城的层级有区域级和校园级两种。再根据蚌埠市与蚌埠大学城的情况,本文认为,优化蚌埠大学城商业空间层级结构,总体布局可以采取“轴线发展+组团放射”的结构,分为“城级―区域―校区”三级空间布局模式:大学城级――主要建筑群为大学校园、商业购物中心。根据层级特点,可以利用龙子湖风景区和高铁南站的优势,发展旅游产业和环湖商业街以及在高铁站附近区位建立商业群落和房地产。蚌埠大学城目前还没有这一层级商业空间。区域级――与大学城级商业区比较,区域级商业区商业设施的经营和服务则显得内容较为单一,其主要满足区域内几所学校的师生日常所需。该层级的商业空间主要表现在被各所大学包围着的龙湖春天商业街,而这也是蚌埠大学城目前所有的一种商业形态。校区级――该层级的商业空间位于各个校区的教学区或者生活区内,也几乎是所有大学校园里都有的商业活动。这种的划分不但便于管理,还提高了大学城商业空间的使用效率与服务覆盖率,有利于大学城商业活动的管理和发展。
2.从纯物质消费空间到物质升级为文化消费复合空间。首先,大学城是文化教育的聚集地,其商业空间更应重视文化特色的塑造。蚌埠大学城商圈在满足大学生日常生活的基本需要外,还应考虑到更高层次的交往需求,例如增设文娱类、体育类、培训类的商业场所。其次,大学城是一个人口相对集中的、年轻化的、高素质的人口结构区域,为了改变蚌埠大学城行业构成以餐饮业绝对占优这种商业形态,建议在未来的发展规划中增设其他行业的服务,扩大服务业和零售业。完善大学城级商业中心功能,增设区域级商业空间设施和有组织有管理地设置临时性商业设施。
参考文献:
[1] 张战锋.广州大学城商业空间研究[D].广州:华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2] 许振波,刘菊.高校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以蚌埠大学城为例[J].经济学报,2011,(1):85-89.
[3] 郭飞宇,储胜来,蒋阿慧.论蚌埠大学城经济圈的形成和发展思路[J].中国市场,2011,(10):92-93.
[4] 朱佳佳.闽侯大学城商业空间分布现状分析与对策[J].地理学报,2009,(4):72-74.
[5] 陈丽敏.新兴大学城商业空间规划研究[D].武汉: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
[6] 张蕾.岳麓山大学城校园商业空间研究[D].长沙:湖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
[7] 大学生蓝皮书:中国大学生生活形态研究报告(2013)[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
[8] 谢超.大学新校区商业服务空间体系设计研究[D].南昌:南昌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
[9] 范宇航,黄蕊.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商业空间布局调查研究[J].青年科学:教师版,2013,(8):221-222.
[10] 赵阳.大学城空间布局模式与优化策略研究――以呼兰大学城为例[D].哈尔滨:东北林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
[11] 于晨晨.广州大学城(建成区)商业空间模式研究[D].广州:华南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
[12] 任云英,牛月,梁卉.散落的拼图:城郊大学城商业空间调查与反思[C]//城乡治理与规划改革――2014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
集(11―规划实施与管理),2014.
[13] 郭立尧,徐晓静.关于松江大学城商业空间的研究[J].科技咨询,2012,(35):228-229.
[14] 罗念安.高校校园商业空间的设计与研究[D].西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
Bengbu City Commercial Space Layout Optimization Research
ZHOU Yan-feng
(Anhu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Institute of economics,Bengbu 233030,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