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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研究生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2-10-06 02:21:14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工商研究生论文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工商研究生论文

篇(1)

1.规模的急剧扩张1991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开始试点,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对象主要是行业内的在职人员。一直到2009年,“全日制专业型硕士”作为一种全新的研究生形式出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规模开始扩大。近年来,研究生招生政策全面向专业硕士倾斜,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更是迅猛发展。2010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占整个研究生招生规模的比例已达到24.67%。2011年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规模将近13万人,其增幅超过了16%。2013年专业硕士招生比例已达到40.3%。2014年专业硕士招生规模占整个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的42%,预计很快我国的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比例将达1:1。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招生单位近几年也有大幅增加。目前,我国专业学位培养单位共有509个,占我国博、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总数的60%以上。其中,普通高校49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679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70余个。如工程硕士在2010年有128个招生单位,2011年就达到了361个,是2010年的2.8倍多。

2.专业学位类别迅猛增多199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置和试办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的几点意见》,开启了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先河。同年10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在我国设置和试办法律硕士、教育硕士、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等六种专业学位。十年后,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印发金融硕士等19种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的通知》,通过金融硕士等19种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2011年2月13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我国第39种专业硕士——审计硕士。目前这39种硕士层次的专业学位设置,基本覆盖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领域。

3.制度化、规范化在近十年的时间里,国家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力度是清晰可见的,相关政策文本的出台,使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发展更为制度化和规范化。比如在《关于构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就业服务体系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将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就业工作纳入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总体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合格者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执行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有关管理和就业政策。这就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就业问题提供了制度化规定,有了保障。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发展背后的困境

1.社会认同度低一方面,传统的“学术至上”的观念认为高校是培养学术研究型精英的地方,一直忽视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学生、家长、社会公众大多不知道什么叫专业学位研究生,很多人把专业学位定义为“次等”的学位,缺乏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基本的正确的理解。由此,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一直不被认可。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往往会对专业学位研究生产生歧视,在升值或者评级的过程中因为专业学位而受到限制。由于大规模的专业硕士教育,其含金量与认可度在社会上还有一个检验认定的过程,还有一个认识接受的过程。

2.照搬学术学位模式现阶段,我国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特别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几乎照搬学术学位的培养模式,弱化了职业性、实践性。在课程设置体系上,据相关调查结果显示有52.9%的同学认为只有一到两门课与学位专业不同,有4.18%的同学认为课程设置完全相同。可见,多数高校专业学位与全日制的学术学位课程设置接近90%的相同,相当多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方案是对学术型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方案的“复制粘贴”,只是调整、删减部分课程,增加实验课,或是给基础理论课增加配套的实验模块,没有体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自身独特的价值导向和教育规律。在专业实践环节上,由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浓重学术性,多数高校忽略了实践环节的建设。以传授知识为主,不能充分体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所特有的实用性、技术性、实践性,从而导致人才培养缺乏灵活性、多样化和针对性,无法适应不同地区对人才规格的需要。

3.考核方式单一目前高校对于学生评价方式还是停留在基本的毕业论文和平时的情况。这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不合理的,纯理论分析过于学术,缺乏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知识的创新和对理论知识的实际运用。所以,单一传统的评价方式不能客观评价专业学位研究生。

4.培养质量有待提高⑴生源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基础。一方面,考生在选择考研报考方向时,大多数都是以学术型学位作为第一志愿。表2就反映了2011年到2015年的报考情况,虽然报考人数在增多,但是2015年并未达到报考趋势1:1的理想比例。另一方面,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的过程中,很多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不是第一志愿,而是在没有被原报考的学术型学位录取后或是在学术型学位复试淘汰后调剂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可见,生源不佳一开始就制约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质量。⑵导师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学生的培养质量。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对导师的专业训练提出了相应的要求。目前,高校导师的学历层次和学术能力大幅提高,但他们缺乏社会历练,社会实务经验不足。高校导师在进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过程中不自觉偏向理论知识,满足不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培养目标。2009年,教育部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建立健全校内外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吸收不同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实践领域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共同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目前,有些专业学位研究生并没有落实“双导师”,落实了“双导师”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校内和校外导师的职责不够清晰明确,校内导师几乎不参与学生实践,校外导师作用发挥甚少,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的教育相互分离。通过对某高校2014届550篇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进行调查,真正实施“双导师制”,共同指导研究生论文的仅有15篇,占该类论文总数的2.7%。师资队伍缺乏经验,“双导师”在实际中流于形式,不利于培养出满足社会要求的高质量人才。⑶质量监控体系不完善。现阶段,我国尚未建立起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相适宜的质量评价标准,表现为论文指导和答辩中的学术型倾向和实习的敷衍塞责,多数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与学术型研究生教育趋同,特别是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职业性、实践性指标缺乏有效的监控手段和保障机制,以至于有些学生没有经过严格、规范的实习及生产实践,只是完成了毕业论文,或者同学术型研究生一样在校内实验室完成专业实践。正是由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质量评价标准尚不明晰,质量保障机制尚未建立,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不具有实质性的衔接,以至于很多毕业生在完成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之后,尚不能直接进入和胜任职业岗位。

三、走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困境的路径

1.从政策和宣传上,提高社会认可度⑴国家政策及时跟进。一方面,相对于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学位起步晚,国家的相关政策欠缺,政策的制定内容不够及时和完善。在这种情况下,群众感受不到国家政策对于专业学位的重视,自然对其认可度不高,报考存在相当大的顾虑。另一方面,社会需求在不断改变,国家的政策不能一锤定音,需要随实际情况而变更。每年的专业学位报考人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考生及其家长对于相关政策的研究和就业扶持的分析。⑵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宣传工作。利用媒体、网络等渠道大力宣传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优势,促使社会各界人士全面认识专业学位,颠覆学术学位能力优于专业学位能力的传统观念,加强社会各界对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在观念上的重视程度。学校在招生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发放资料、招生视频等介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考生、家长和社会大众全面了解专业学位的过程中产生认同感。

2.创新培养模式高校应紧密围绕培养目标,优化课程体系框架,优选教学内容,突出课程实用性和综合性,增强理论与实际的联系。创新教学方法,加强案例教学、模拟训练等教学方法的运用。完善课程教学评价标准,转变课程考核方式,注重培养过程考核和能力考核,着重考察研究生运用所学基本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强实践基地建设。高校应积极联合相关企业,建立稳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共同建立健全实践基地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明晰各方责任权利。明确研究生实践内容和要求,健全实践管理办法,加强实践考核评价,保证实践质量。促进实践与课程教学和学位论文工作的紧密结合,注重在实践中培养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3.改革考核方式,强化学位论文应用导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要求的是学术知识与经验知识的统一,所以仿效学术学位的考核方式是行不通的。在考核方式上要有专业学位的独特性,考核过程中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考核,建议适当地增加实践技能考核的比例,将理论成绩与实践成绩相结合。目前以学位论文或者毕业设计的考核中,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行业应用价值。专业学位论文应反映研究生综合运用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可将研究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管理方案、发明专利、文学艺术作品等作为主要内容,以论文形式表现。专业学位论文应与学术学位论文分类评阅。在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相关行业实践领域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篇(2)

关键词: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影响因素;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2

硕士研究生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领域。而硕士研究生自主创新能力是硕士研究生教育中的核心环节。《高等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1]。研究生教育是培养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主渠道,也是知识创新、科技创新的重要发源地,本文就如何培养和造就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精英人才,创造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原创性科研成果?对提高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影响因素及对策进行探讨。

一、自主创新的重要性

早在商朝时期,商汤王的洗脸盆上就刻有“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这九个字。《礼记·大学》又作了进一步阐述,意思是说如果能每天除旧更新,就要天天除旧更新,不间断地更新又更新。科学的本质就是创新,要不断有所发现、有所发明,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自主创新能力是国家竞争力的核心。中央提出要坚持把推动自主创新摆在全部科技工作的突出位置,是顺应形势要求的,是国家的重大战略抉择。1999年同志指出:科技创新越来越成为当今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标志,越来越决定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发展进程。如果不能创新,一个民族就难以兴盛,难以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2005年同志更是明确提出:科技创新,关键在人才。20世纪80年代以来,各国已开始重视创造型人才的培养,西方发达国家更早重视教育与人才培养问题。日本、美国、韩国等许多国家尤为重视创新能力研究和开发,他们把培养创新能力视为走向“21世纪的道路”,“教育改革的基本思想”。甚至把创新能力培养明文写入宪法。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不仅直接影响高等学校知识创新的水平,也关系国家未来的整体创新能力,对国家创新体系有着重要影响。

二、硕士研究生自主创新现状及原因

我国硕士研究生目前普遍存在缺乏创造力,学术成果质量不高,国际学术论文数量偏少,原创性成果稀少[2],学时实践应用能力较差,科研实践参与度低,学位论文选题缺乏新意,论文质量不高等现象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与西方先进国家教育相比,无论在教育理念上,还是在措施.环境和条件上,都存在着较大的差距[3],其生产原因有以下几点:

1.导师队伍水平参差不齐,影响了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学术会议、科研实践活动对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极为重要。由于目前我国在导师的遴选机制与国际上较好的大学又有较大差距,导师的素质已严重影响了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表现在少数导师知识严重老化,既无法将最新前沿科学技术成果向研究生讲授,也没有能力去解答研究生学习中遇到的新问题,其承担的科研项目少,有的甚至根本没有课题,科研经费欠缺,无法提供给研究生参与科研实践的机会。有的导师由于科研任务繁重、社会活动多或所带研究生过多及个人责任心等因素,没有精力认真指导研究生,对研究生采取放任自流态度。

2.扩招带来生源质量的下降,经费投入不足,阻碍了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近年来,扩招的“稀释效应”直接降低了研究生的生源质量。有相当一部分学生选择考研是迫于就业压力,把研究生学历当作职业敲门砖,学习风气浮躁、学术功底薄弱,一方面学生没有脚踏实地潜心钻研,另一方面教育资源紧张不能充分满足学生的需要,这些主客观上的原因使得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大打折扣。我国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水平与世界强国相比很大差距,国家研究经费投入不足,研究生待遇逐年下降,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学生“半工半读”,对于原本基础不够扎实、生源质量欠佳的研究生教育而言,创新能力的培养犹如空中楼阁,缺少了厚实的基础,创新便无从谈起[4]。

3.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缺乏创新

我国的研究生选拔机制基本上是“严进宽出”,过程控制淘汰率低,西方国家大学的研究生淘汰率大约在30%,而我国基本上是零淘汰率。由此造成学生入学前拼命学,入学后随便学。考试内容和题型大多数题目还是只停留在对基础知识的考查上,很少有突出评估应试者创新素质的题目,反映知识运用能力的考核比例相对较少,在入学复试阶段也是走形式,没有精心组织设计考试过程,没有能真实客观地考核入学学生的运用知识和创新能力水平。只靠死记硬背来应试,从而导致了一批“应试型”人才的出现。课程内容课程设置上的僵化、过于强调统一。我国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却是年龄、学习背景等参差不齐,从年龄上说既有刚毕业的应届生,又有工作几年甚至十几年义重新走进校园的往届生;从所学专业的角度来说,既有一直从事本专业学习的学生又有跨专业考入的学牛。面对这种学生间的差异,设置统一、僵化的课程显然已经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所以,有时会出现学生因为对所学课程不感兴趣而采用一种敷衍的态度,甚至干脆放弃,从而使某些课程的开设变得毫无意义。另一方面是教育课程内容的先进性和前沿性不够,一些学科的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学内容陈旧过时,课程更新率低,未能体现本学科发展的特点、动态和拓宽学科专业的覆盖面。教学方法灌输授课仍占主导地位。只注重学生掌握了多少知识,忽略了对学生潜能和创造力的培养,缺少对研究生在繁杂现象中认识事物本质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的训练,也缺少对研究生学习方法的教育及自学能力的塑造。

4.高校科技人才培养与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之间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脱节

在研究生培养的定位上,过分关注学术型人才培养,对应用型、技术开发型人才培养关注力度不够,措施不力。研究生论文选题均以高层次的理论研究为主,据从我国教育部直属高校研究生参与科研实践情况的统计数据分析,研究生参与“研究与发展”课题不够广泛,如2002年参加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用发展的研究生有61361人,仅占研究生在校生总数的21.73%:另外,研究生参与科技服务实践活动也明显不足,2002年参加研究与发展成果应用和其他科技服务的共计14444人,仅占研究生在校生总数的5.11%[5]。

三、提高硕士研究生自主创新能力的对策

1.严格研究生导师遴选制度,完善学术监管机制及对导师及研究生适当的奖罚措施

研究生导师的水平直接影响到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是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导师不应再满足于“传道、授业、解惑”的传统功能和作用,导师在科研过程中,应跟踪国际最新的科研动向,更多地承接与国际水平接轨的高质量科研课题,在教学中,应摒弃“一言堂”、“满堂灌”的弊病,发挥组织、引导、控制作用。严格对研究生中期考核制度。导师具有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及创新能力,才能较好地激发、带动研究生的创新激情、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导师的主导作用,明确导师的责任,规范研究生培养,为研究生营造一个自由创新的空间,打破导师资格“终生制”,建立导师动态评估制度,根据导师科研经费确定招生名额,对经费较少导师严格控制招生数,没有科研课题及经费的导师可以取消其导师资格,严格研究生导师遴选制度。对科研成果的转化,刊物的等级,立项课题的级别等分别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并作为导师晋升的依据。建立赏罚分明的奖惩制度,针对近年来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有必要对研究生进行诚信教育,学术道德规范。对发表学术论文须经导师同意。反剽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措施。

2.加大经费投入,创建信息服务平台、支持重点学科建设及科技创新营造创新环境和氛围

科技信息平台的搭建对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非常重要,学生可以通过图书及网络查新服务了解国际最前沿的信息,开拓视野,为培养高水平的研究生创造了优质条件,有利于创新成果的产生,高校要加大科研经费的投入,重点实验室建设,以承担国家和省重大项目,生出重大科技成果为目的。

同志曾经说过:“在每一个学校,都要爱护和培养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帮助学生自主学习、独立思考,保护学生的探索精神、创新思维,营造崇尚真知、追求真理的氛围,为学生潜能的充分开发创造一种宽松的环境”。苏霍姆林斯基在《帕夫雷什中学》中有这样的论断:“用环境,用学生创造的周围情境,用丰富的集体精神生活的一切东西进行教育,这是教育过程中的一个微妙的领域"。

环境因素对人的创新活动具有一定的影响和制约,只有环境因素和创新主体的主观因素紧密结合,才能更好的发挥学生的创新潜能。加强国内研究院、所和学校之间、国内外学校之间的学术交流,通过不定期举办专题讲座或讨论使学生对学科前沿知识的了解,创新思维的锻炼和培养。

3.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

产学研结合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有利于基础研究的加强及对创新型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推动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以及技术创新体系的形成。1975年美国政府推出学校与企业“协作教育”的政策,共同培养研究生。斯坦福大学及其企业伙伴的“协作教育”模式是最为成功的典范之一。美国一些大企业,如IBM公司、英特尔公司、施乐公司等,均与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英国为了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提高研究生的实际工作能力。也非常重视大学与工商企业和政府研究机构联合培养研究生。国外大学及学校的老师与社会和与专业相关的企业公司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为企业服务的同时,也为自己筹措了研究经费。企业能把各行业研究的前沿问题、影响行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以及国民经济发展迫切需求的科研项目直接带进学校,使研究生能近距离地接触技术前沿,促进研究生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和整体素质的提高,达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目的。产学研结合从多途径、多渠道让学生感受到知识及创新的价值,科研成果所具有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从而进一步激发其创新热情和创造能力。

四、结语

科技创新越来越成为当今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标志,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研究生是实现21世纪宏伟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关系国家未来的整体创新能力,对国家创新体系有着重要影响。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本文通过对研究生自主创新现状及原因分析。提出严格加强导师队伍的建设,营造创新环境,构筑创新平台,完善创新机制,激励创新实践及奖罚措施。培育研究生创新理念,重视学科知识的传播,还重现对某些问题的探究过程,培养学习者发现、创造新知识的能力[6],引领研究生创新发展,努力培养新时期优秀的高级人才队伍。

参考文献:

[1]法律出版社,编.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2.

[2]吴宏翔,熊庆年,顾云深.关于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思考[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5,22(9):32-36.

[3]杨旭华.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思考与探索[J].高等教育研究,2009,30(2):4-5.

[4]崔海东.创新能力与研究生培养模式[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02,20(5):58-59.

[5]耿浩然.新形势下六位一体方式培养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J].人力资源管理(学术版),2010,3(3):67-69.

[6]谭镜星,陈梦迁.学科群与大学教育知识自我组织[J].高等教育研究,2009,30(6):74-79.

篇(3)

发达国家(例如美国)的网络科技融合于法学教育发展,他们已经有了30多年的经验。在美国,法律教育与法学研究已经发生了明显变化。著名的WESTLAW和LETXES等法律数据库已经发展成为全球性的法律信息产业。WESTLAW公司已于1997年在北京开设了代表处,并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开通了在中国大陆第一家专用的法律数据库查询终端。1999年上述两家美国法律数据库已经采用互连网络进行法律数据全文检索和阅读,其中已有相当部分的法律数据免费向全球开放。

在亚洲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例如我国的台湾,网络科技发展也有10~15年的经验,使得法学教育在使用网络科技方面也取得了较大发展。在中国大陆这方面起步较晚。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值得我国法学院借鉴。下面从十个方面加以论述。

一、网络科技影响法律图书馆发展模式,影响学生和研究人员的资料查询和阅读方式

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法学院图书馆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网络科技的影响,改变了发展模式和方向。美国大约有170多所由美国律师协会(ABA)承认资格的法学院法律图书馆,在30年前已经开始连接WESTLAW公司和LETXES法律数据库系统。

在美国法律图书馆网络数据的法律资料费用(设备和数据流量收费)约占法律图书馆平均开支的1/3以上。从发展的趋势来看,数据设备和软件更新的费用增长幅度比其他图书馆开支增长幅度要快。同时,法律图书馆早已配备了专门的网络与计算机数据工程维护网络系统。

美国多数法学院采用了网络化的法律数据库,使得法律图书馆的使用分为两个区:一是传统的“书架区”,二是“计算机区”。越来越多的青年学生集中在“计算机区”,1980年以后的法律资料多数可以查阅网络数据库获得。“书架区”对青年学生的吸引力正在减弱。

在美国法学院,法律图书馆的“书架区”与读者联系,主要通过书籍外借和外地图书馆复印邮寄服务来实现。图书馆外借图书使得图书馆的使用空间和时间扩大。现在,在法律图书馆的“计算机区”,通过互连网络扩展图书馆的使用时空,使得图书馆的使用“无疆界化”和“无闭馆化”,而且,网络服务更具有质变的意义还在于:当各个法律图书馆数据库连网后,各网络数据库中的法律信息资源便实现共享,这将使各个法律图书馆管理成本大大降低。同时,每个法律图书馆的发展将更加注意特色,更加趋于个性化发展,更加注意数据资源的独创性。反之,在没有网络技术支持的时代,各法律图书馆发展趋于雷同、重复和缺乏特色。

在美国,许多法学院学生通过网络,随时查阅与下载网络数据库的法律资料。美国多数法学院的《法律评论》都已经“上网”。即便没有上网,也用光盘数据版通过美国计算服务器提供全文检索服务。

在发达国家网络科技进入法学院图书馆之时,发展中国家在此发展比发达国家慢了几年,甚至几十年。检索文献的手段不同,导致眼界、观念和效率的不同,中国大陆法学院在发展法律图书馆时,应该认识到这一点。

在亚洲,几个经济发展较快的国家和地区,紧跟发达国家之后,各自发展了“本地版”或“母语版”的法律数据库系统。

网络科技发展对法律图书馆的影响还表现在它使得法律图书馆的设计、经费支出与管理人员结构等方面,都将发生了变化。具有网络科技和计算机数据知识的图书馆工程师成为新的馆员。学生同计算机工程师对话的时间增加的幅度,比同传统馆员咨询时间增加得快。学生同计算机工程师们的“对话”不仅仅是面对面的,或电话交谈,而且还可以是在网络上的“对话”,中国大陆的法学院法律图书馆正处于发展阶段,所以,更应充分估计到网络科技对法律图书馆的直接和间接影响。

二、网络科技对法律教室的影响,对教师与学生交流方式的影响

在发达国家,网络科技也进入法学教室已经非常普遍了。美国芝加哥的一所不太引人注目的法学院,叫肯特(KENT)法学院,设在一所理工学院里,这所法学院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方面获得了大力支持。美国的这所法学院在传统评价标准中的排名并不靠前。①但是,它全面使用网络科技进入法学教室,使法律学生通过网络学到更多的东西。

在网络科技发展前,世界各国的著名法学院主要依靠著名教授来支撑。法学大师的知识及经验随同他们个人的存在而存在,随同他们移动而移动,所以,大师的知识及经验传达给学生们是有限的。所以,争夺大师是法学院之间竞争方式之一,表现为互相“挖角”。但是,就是在世界著名法学院里,学生也不能经常听到名教授和大师们的讲课。

但是,美国的“小法学院”却通过网络科技获得这些著名教授的音像资料和数据化资料,在网络中传播,并将网络数据库与教室连接起来:“小法学院”可以用较低的成本,使学生学到更多的东西。而大法学院花费的成本要高得多。从节约成本的角度看,小法学院更具有竞争力。美国法学院还有另一种新的排名,评比使用网络科技的程度。评出的前5名都是名不见经传的小法学院,没有哈佛、耶鲁、哥伦比亚和伯克利及密歇安法学院。所以,美国有名的私立法学院中,除了哈佛法学院外,像芝加哥、耶鲁、斯坦佛法学院都是小规模的。还有更小的法学院,其办学成本更低。

网络化的教室改变了授课的时空与资料的规模。法律课程的声音与文字资料(甚至图像)已经存在服务器中,服务器24小时开通,学生们在教室里或在世界各地,在任何时间都可以上网学习。同时,他们同教师的“提问与回答问题的对话”与“案例的讨论”也可以通过电子信箱或“BBS”随时进行(请参看北大法学院的BBS中文讨论分析软件SPS)。

网络化的教室不仅仅使教师与学生双向交流,还可以利用网络链接的数据库发展“纵向交流”。师生们通过网络化教室链接的法律数据库,“入库”一层一层深入展开,可以获得更多、更新、更早、更具有比较性的数据资料和统计资料。并且随时使用统计和分析软件(例如社会科学统计分析软件SPS)对法律数据进行分析,立即获得结果。

网络化教室发展后,教师不是以讲授法律知识为主,而是将分析的经验教给学生。同时,辅导学生使用法律数据库和分析“软件”自己进行学习与分析为主,让学生自己发现知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这种链接网络的“电子教室”在中国大陆的法学院已经开始酝酿了,发展这种教室不是技术问题,而是经费问题。或者说也不全是经费问题,而是观念问题。我国法学院的未来教室设计与使用,要充分考虑到网络科技的影响,提早准备(国家教育部设在上海华东师范大学的“课程与教育研究基地”的教室已经具有这种雏形)。

三、网络科技发展对法学研究与发表方式的影响,对法学研究评价方式和传播方式的影响

在网络科技发展以前,由于学术刊物分级分类,使得法学论文写作难,发表更难。目前,大陆法学院有333所,本科在校生大约6万人,研究生在校与在职人数大约3万人,将近10万法学后备人才可以发表的全国的法学核心刊物不到30本,省级社会科学理论刊物不过30多本,其他综合学术刊物也不过40多本,所以,在大陆发表法学论文的刊物比经济学和理工类的少,而人数多。

在我国,尽管法学论文虽然发表难,但是发表后阅读与传播也同样困难,一般读者不容易接触到这些专门学术期刊。由于这些刊物的内容十分专业,所以,书店和邮局及报刊亭不会出售这类专业刊物。获得这些专业刊物的惟一途径只能到各个大学法学图书馆里去找。结果读者查阅学术专业论文的成本比较高。现在,我国法学理论界在几年前开始了一种将学术论文书刊化的趋势,以各种部门法的《论丛》冠名,“以书代刊”来发表中长篇法律学术论文,这种做法使学术论文可以在一般书店里买到。

网络科技发展后,电子专业学术刊物以一种新形式出现了。这种传播形式发表周期时间短,可以短到按分钟或秒钟来计算;阅读面大,对社会的影响面更大,更加便于阅读和研究,更加便于保存和检索,也更加便于引用和复制。我国法学院应该研究在网络电子版的情况,设计学术评价政策和标准。

在我国,网络科技正在将法学论文“KEY-IN(键入)”或“SIGANA(扫描)”到专门数据库,法律数据库正在与网络连接,例如,北大法学院的法律数据库已经开放,可以通过网络阅读法学专业论文。不但阅读方便,检索也方便。同时,使用“软件包”进行随机统计与分析也非常便利。过去读者只能检索论文、阅读论文,现在配合软件包来分析论文,检验论文中的数据,以便对论文的科学性、客观性、实证性进行检验,读者不再是被动的阅读,而是主动地分析与评价。

理论界评价论文水平时,经常采用的一个指标:“引用率”。过去统计论文的“引用率”时采用人工方法,人工统计的“引用率”与实际的“引用率”存在差距,所以精确度有问题。在网络科技发展后,法学论文可以在网上“发表”,上网“访问”阅读论文次数可以被计算机在阅读该论文前,可看到已有多少读者“访问”阅读了该论文。这种统计数据显示可以给后来的读者一个暗示:阅读次数越高,证明该论文越引人注意。暗示的效果是“阅读多者更多,阅读少者更少”。在网络技术领域,访问网页次数采用“点击率”表示,点击率越高,表明注意度越高,“点击率”就象电视节目的“收视率”一样。由于网络科技的支持,使得专业论文的阅读者规模可以成倍增加,这使我们可以从不同角度、采用多元化的方法评价论文。这种特有的反馈有可能促使论文研究方法发生变化。

四、网络科技在法学教育领域日益广泛的融合导致教师与学生角色的互动

在我国一些大中型城市,法学院学生在使用网络方面比老师具有更多优势,因为学生中的“网虫”数量远比老师多。由于学生在网上花的时间多,加上学生之间有交流,所以,学生可以帮助老师在网上查找最新法律资料,使老师的讲义中的信息随时获得更新。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学生是老师的“老师”。教师和学生的角色发生了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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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的教师也不会因为在网上的时间比自己的学生少而感到自卑或羞愧,我国法学院的教师正在从“传授法律知识”的先生转变成为“传授司法经验的长者”。大学教育更多是传授经验。②在法学院司法经验的传授更加重要,因为司法经验难以从法律书本上学到。即便是写在法律教科书上的别人介绍的经验,在学生自己没有体会和经历时,也不容易学到,法律经验一定要靠老师,或有司法经验的律师或法官传授。司法经验传授本身就是一种法律教育,在此,法学教授与律师和法官的角色也发生了转换。

由于法律的知识可以更多地让学生自己学习获得,各个国家,各种不同历史时期的司法经验比较与传授将成为大陆法学院发展教育的一种值得注意的方向。由于学生、教师、律师和法官角色的互换,使得大陆法学院更加开放,更加面向司法实践,更加面向社会,这种发展的结果将使法学院的法学教育从逻辑的法律向经验的法律转化,从情感的法律向理性的法律转变,从书本上的法律向社会存在的法律转化。在中国这样一个传统的大陆法系国家,封建社会的人治与儒学思想对法律的影响深刻,上述转变对现代社会发展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五、网络科技发展将使法学院的考试制度、论文答辩制度、学籍管理制度、课程设计、讲义与教科书设计、研究与讨论制度发生改变

网络科技发展,将使法学院的教学管理发生许多变化。首先,考试制度会发生变化。使用纸张和圆珠笔的考试,可以由学生在计算机上完成。考试由主要考学生知道多少知识为目的,变化为考学生自己具有多少处理问题的能力。例如,发现新法律的能力,收集有关新法律的文章与资料的能力,使用“软件包”从多种角度分析新法律的能力,预测新法律的社会效果的能力,相关法律与新法律进行比较与评价的能力。这些工作现在都可以在连接网络与法律数据库的计算机上进行。而且在进行这种类型的考试的同时,也会引导学生自己设计专用的分析软件工具,设计专用的法律数据库,安排自己的表达方法(数据源链接的方法,或是数据库全文或关键术语或概念连接的方法,或者是多媒体技术表达方法)。

许多法学院的法学考试也可以采用计算机模拟法庭辩论、模拟双方律师的博弈、模拟法官的合议讨论过程、模拟判决等方式。对于法律知识性的考试,如果采用计算机选择题考试,可以随机判分,以杜绝或减少作弊现象。

网络科技发展也使法学研究生论文答辩的方式发生变化。原来的法学研究生学术论文答辩,采用问答式,教授与研究生的问答只在一个层面和同一空间、同一时间进行,外地、外省或外国的教授参加论文答辩,一定要乘坐飞机或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集中到某一会议室中,面对面地进行。采用网络通讯技术,可以实现远距离,不同空间,不同时间多层面的问答方式。

网络科技发展还将影响学生的学籍管理制度。由于网络科技改变了人们交换信息的时空,所以,学生在法学院学习的时空可以更加灵活。预计,不久的将来,大陆法学院的学生在校园外就可以参加法学院的课程,学籍管理采用开放式,学生不一定要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学业。随着终身学习观念的推广,学习法律的年龄也不一定要限制。

采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成本可以非常低,甚至可以设计成计算机自动管理系统,减轻人的劳动,使得对本地管理与对全球管理的成本差别不大。

从2001年开始,北大法学院的“网络与法律”课程已在网络上开放,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HEALJECTION教授的“FINACIALINSTITRTIONANDLAW”课程也已通过网络传输到北大法学院的服务器上,选课的同学们可以随时通过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或法律图书馆的台式电脑“上课”。他们的作业采用电子邮件寄给哈佛的教授。今后,这类网络课程将越来越多。

一旦世界各国法学院的网络课程互相链接,形成一个巨大的全球化的法学院课程体系数据库时,大学法学院也就国际化、全球化了。

六、网络科技发展使法学教育与相关学科发展产生融合,跨专业、跨学科发展将发生新的变化

网络科技的发展使法学院与经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政治与行政管理学院、公共关系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社会与人类学院、人文学院等发生跨学科的交流。目前每个学院已经开通了自己的主页,建立了自己学科的数据库。以北大法学院为例,法律数据库中已将法学院中的几乎所有可以用信息表达的东西都放进去了。北大法学院的主页将全球法律网站的搜索引擎、法律数据库和法律相关传媒都链接在一起,这个网站已经被美国YAHOO网站统计为在中国大陆法律专业访问率最高的专业网站。

如果将来文科中的每一个院系都将他们的主页实现专业搜索引擎、专业资料数据库和传媒链接,或者更多层面的联系,就已经为跨学科研究与交流提供了技术支持的空间。在这个网络空间里,学科之间的融合,通过数据库的“链接”,通过专业网站的“搜索引擎”以及传媒及时的、独特的表达,将变得非常容易。因为在网络技术支持的空间,跨学科在信息科技的支持下,不同专业的人与人的磨合少了,不同专业知识与知识的融合多了。

七、网络发展使法学院毕业生的就业去向发生了变化

网络科技的发展还影响法学院学生的毕业去向。过去,法学院毕业生主要在司法部门、政府机关、公司企业工作或进入律师事务所学习做执业律师等。网络科技的发展有可能给学生开辟一条新的就业道路:IT律师与IT司法行业。最早从事这个行业的专业是国际大型律师事务所采用软件技术进行接受客户的委托前的“”。由于专业责任和道德的限制,同一家大型的国际律师所不能同时原告和被告,从主观上讲,律师事务所不会这样做。但是从客观上说,不同国家的公司委托时,可能无意识地出现“一主二仆”的现象。IT软件技术使得这种查询能在非常短的时间内解决问题。

由于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新的律师业务和新的法律咨询业务可以在这些技术的支持下完成,从而大大降低律师的收费幅度。使越来越高的律师费向合理的、有利于竞争的、方便客户的方向发展。笔者暂时将这个新的司法领域称为“E-LAW”,或叫做“电子法务”。③

八、网络发展正在改变法学院的师资构成,学科与学派的发展产生新的方向

大陆法学院师资构成的变化,正如原来金融证券领域以学习经济类和金融专业的人员为主一样,在金融电子化后,计算机专业人员大量进入金融界,已经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当金融业转向金融信息业的时候,计算机和信息专业的人将会有更多的到金融领域就业的机会。

与计算机专业人员一样,在金融业中也有越来越多的数学专业、心理学专业,甚至法学专业的人进入。同样的情况也将出现于法律业,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其他专业的人员进入法律界。

法律数据库、法律网站搜索引擎技术、法律新闻传媒业的发展、E-LAW的发展需要更多的IT专业人员加盟,或者是学习经济学的专业人员,讲授“法律经济分析”类课程。

现在在中国大陆的法学院里,计算机专业人员主要从事网络维护和专门软件设计工作,但是,现在在北大法学院已经开设了由计算机专家讲授的“网络法律”和“软件版权保护”网上课程。

九、网络科技发展将提升大学法学院的学术能力,提高其综合实力,影响法学院对社会的“贡献度”和社会的“支持度”

网络科技的发展对法学院研究能力与学术发展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网络科技有助于各个法学院研究能共享资源和学术交流,也有助于各个法学院发展自己的特色。在网络科技发展前,由于资源共享和学术交流的成本较大,各个法学院容易向“小而全”或“大而全”的模式发展,会导致重复建设,容易造成资源浪费。学界曾有一个共识:“半个图书馆,等于没有图书馆”。网络科技在法学院的应用可以改变这个传统的共识,在网络科技支持下,“半个图书馆也可以等于一个完整的图书馆”。

使用网络科技还可以提高法学院的教学与科研成果对社会的贡献。大学原来是有“墙”的,各个法学院是有“室”的,这样在地理位置上将法学院与社会分开。特别是目前大陆一些大学考虑到校园安全,大学入门的手续比较烦琐,社会公众访问大学不便。网络科技的发展可以使法学院的课程上网,网上法学院可以实现“无墙法学院”或“空中法学院”。中国有着地域广阔、人口众多的特点,使用网络科技实现远程法学教育可以克服传统法学教育分配不均的问题。大陆连续多年进行全民普法教育,每次普法教育都要进行几年。由于采用的教育手段比较传统,所以效果还有更大的提高潜力,如果通过电视网、互联网,采用图本化、音响化、数据库链接化、文本链接化、多媒体表达化手段,将会使法律教育的效果大幅度提高。

衡量一所法学院对社会贡献的大小,可以使用“贡献度”表示。法学院除了向社会提供合格的人才外,还要将法学研究成果及时向社会,参与立法和司法的重大理论问题的研究,参与大众普法,对社会开放式教育,对青少年进行法律知识传播,对受法律处罚人员的法律知识与心理辅导等,这些工作可以通过时间量和工作质量来表达。法学院对社会的贡献度越高,获得社会的关注程度也越高,获得社会各种资源的支持度也越高。法学院不可能独立于社会而存在,更不可能脱离社会支持而发展。网络科技的发展使法学院对社会的贡献与获得社会支持的规模更增大和更有效。

十、网络科技改变了法学院传统教育的基本概念和原则,例如,政府与网络、法律与网络、国家与网络等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