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09 19: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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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度重视游艺娱乐场所管理工作
各地文化、公安、工商部门要把游艺娱乐场所是否文明健康、规范有序、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文化市场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否取得实效的一个重要标准。要按照科学规划、有序准入、规范经营、有效管理的总体要求,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审批一家监管一家,杜绝重审批轻监管、只审批不监管的现象,防止一哄而上、盲目发展;要严格市场准入标准,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不断创新监管措施,完善管理制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坚持科学发展理念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升产业层次,为游艺娱乐市场的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的文化娱乐环境。
二、游艺娱乐场所的设立条件
游艺娱乐场所的设立应当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结构、市场需求和各地的监管能力,我省游艺娱乐经营场所的经营面积和经营内容等应符合如下规定:
(一)游艺娱乐经营场所设立面积及总量规划。
1、地区最低经营面积为300平方米,市三县最低经营面积为80平方米;格尔木市最低经营面积为200平方米;农业县所在地最低经营面积为60平方米;牧业县及所在地最低经营面积为50平方米,其中单机占地面积不得少于2平方米。
2、各地文化市场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市场需求,通过市场化运作,合理引导游艺娱乐经营场所向规模化发展。同时,总量规划不得突破:地区每10万人设立一家,市三县每5万人设立一家;格尔木市每5万人设立一家;农业县所在地每1万人设立一家;牧业县所在地每5千人设立一家。
各地游艺娱乐场所总量规划情况于7月31日前报省文化新闻出版厅审核。
(二)关于游艺娱乐场所经营内容的规定。
1、游艺娱乐场所使用的游戏、游艺设施设备必须是依法生产、进口,并经文化部内容审查通过的产品(见附件)。游艺娱乐场所一律禁止设置具有押分退分、退币、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不得以现金或者有价证券作为奖品,不得回购奖品。进行有奖经营活动的,奖品应当健康有益。
2、游艺娱乐经营场所内的游艺机不得低于总机型数量的60%。
3、游戏、游艺区域必须严格实施分区经营、管理。游艺娱乐场所应当悬挂未成年人限制进入警示标志,并设专人专岗加强管理。除国家法定节期日外,游艺娱乐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
4、游艺娱乐场所必须建立游艺、游戏机设备台帐及奖品目录,如需变更游戏设施设备数量和奖品目录应当3日内到当地县级文化、公安部门备案。
(三)游艺娱乐经营场所间直线距离不得低于100米。同时,在场所布局上严格控制同一地域多家集中设立电子游戏经营场所。
(四)严格禁止在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开办游艺娱乐场所。
(五)游艺娱乐场所使用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须报文化部门备案。
(六)对于现有的游艺娱乐场所要通过引导、鼓励等方法促进其向规范化、规模化发展。
三、依法开展游艺经营场所的审批工作
要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我省游艺娱乐场所设立面积和总量布局规划,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谁受理谁把关、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开展游艺娱乐场所的审批工作,一经发现有违反规划、设立标准和有关规定审批的,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将予以纠正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提请当地党委和政府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审批工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游艺娱乐场所的设立条件、受理程序、受理材料及审批结果,明确告知准入机型机种,做到政策统一、标准统一、工作透明、政务公开。各地文化主管部门审批的游艺娱乐场所要上报省文化新闻出版厅备案。
1、申办游艺娱乐场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报告(包括单位名称、地址、经营项目等)。
(2)工商名称预先核准书。
(3)法定代表人和投资人身份证明及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4)经营场所平面图、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租赁意向书。
(5)与厂家签订的经营设备订购意向书、厂家经营执照复本。
(6)游戏设备目录。
(7)申请宾馆、商厦、综合文体设施、旅游项目配套的相关证明材料。
(8)购置设备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2、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就申请单位的设立地点、面积等是否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进行实地勘察,就行政审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申请单位及法人代表基本情况、受理反馈意见的部门及监督电话、通讯地址等内容进行公示。
3、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要针对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群体等情况,建立名册、信用档案和相互通报的信息共享平台。凡属《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开办娱乐场所或在娱乐场所从业。
4、申请单位在取得文化主管部门“同意筹建意见书”6个月内,不能完成筹建并正式营业的,即被视为已自动放弃此次设立申请,相关批准文书自行作废。申请单位应当按照《娱乐场所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在取得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批准文件并领取娱乐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并于15日内向所在地公安部门备案。
5、未取得营业执照前,一律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也不得以试营业等形式开展经营活动,否则按无照经营查处。
6、新设立的游艺娱乐经营场所不得与网吧共用同一经营场所或混合经营,二者之间不得有直接连通的通道。
四、严厉打击违规违法经营活动
文化部门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作用,全面清查游艺娱乐场所中游戏设施设备所负载的文化内容,检查场所内的标志、游戏方法说明和游戏内容等是否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坚决查处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的经营行为,坚决查处超时经营行为。对一次接纳3名以下未成年人的游艺娱乐场所,依法处以每人5000元罚款;对一次接纳3名以上(含3名)未成年人的游艺娱乐场所,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15天并处每人5000元罚款;对一次接纳8名以上(含8名)未成年人或在法定节假日以外接待未成年人到游艺娱乐场所的,依法吊销《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对锁闭门窗经营的游艺娱乐场所,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15天并处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对游戏项目含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禁止内容、擅自变更游戏设施设备的要依据条例予以处罚。对涉嫌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设施设备要及时通报移送公安部门。
公安部门负责依法对游艺娱乐场所治安状况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赌博违法犯罪活动,收缴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设施设备。检查保安人员配备情况。在查处治安、刑事案件时,发现擅自从事游艺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要依法予以取缔。在查处游艺娱乐场所违法活动中,对需要吊销《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应通报文化、工商部门。
工商部门要严格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把好游艺娱乐场所市场准入关。并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坚决查处取缔无照游艺娱乐场所。对被前置许可部门撤销许可证的,要依法责令限期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的,吊销其营业执照。对于无照经营行为触犯刑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凡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2年内被处以3次警告或者罚款又有违反条例行为应受行政处罚的,文化、公安部门可以依据法定职权责令整顿3个月至6个月。2年内被2次责令停业整顿又有违反条例行为应受行政处罚的,文化部门要依法吊销其《娱乐经营许可证》。
文化、公安、工商部门要建立游艺娱乐场所违法违规情况通报制度。对通报的事项,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查处,并及时向通报部门反馈查处情况。
对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格规范游艺娱乐场所安全经营行为
游艺娱乐场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维护本场所安全经营秩序的第一责任人,游艺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确保场所经营活动健康、文明、规范、安全。游艺娱乐场所应当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疏散预案,营业期间应当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封堵、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得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应当配备已取得资格证书的专业保安人员,应当与从业人员签订文明服务责任书,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和巡查制度。营业期间,从业人员要统一着装,佩戴工作标志。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每单次游戏消费金额不得超过4元,消费者每人每天用于游戏的消费金额不得超过200元。游艺娱乐场所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出入口、主要通道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录像资料应当留存30日备案,并在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之前,李某某涉嫌一案引发了社会对未成年人涉娱乐场所犯罪极大的关注。据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以下简称“上海市院未检处”)最近的一份调查显示,2010年1月至2013年6月,上海检察机关共受理未成年人涉及娱乐场所的刑事犯罪207件303人,且呈逐年增多的趋势。其中,案发地涉及网吧、游戏(艺)厅场所、KTV、迪吧、舞厅、酒吧等场所。而且,各种犯罪形式中,暴力犯罪占六成。
鱼龙混杂的江湖之地
近年来,涉及娱乐场所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主要涉及斗殴、诈骗、抢劫、、非法拘禁等罪名。据上海市院未检处报告统计,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暴力型犯罪的就有193人。
许多案件的根源甚至非常无厘头,充满了江湖气息。娄某经历了一场未成年人之间的血案,导火索竟是一记轻轻的“巴掌”。年轻人好面子,之前,娄某与王某闹矛盾,在王某女朋友在场的情况下打了他一巴掌,为在女朋友面前不失面子,王某事后报复性地持刀将娄某砍至重伤。
未成年人个人身体与智力发育尚未成熟,所以其犯罪容易产生聚众倾向。在上海市院未检处报告的207件案件中有八成属于共同犯罪。且在涉娱乐场所犯罪案件中出现了利用高消费手段,进行有组织诈骗的犯罪,如未成年人白某、吴某、方某、程某等经成年同案犯纠集,在松江、徐汇等区的酒吧参与“酒托”诈骗,在网上搭识男网友并相约在涉案酒吧见面,诱骗其高价消费假洋酒或掺水酒,骗取19名被害人的财物7万余元。
在上海,未成年人犯罪根据场所不同还呈现出明显城郊差异。据统计,未成年人酒吧犯罪案件主要集中于黄浦、徐汇、静安三个中心城区,且涉案未成年人以在校生、本地户籍居多。而KTV、游戏机房、网吧类案件则主要集中于浦东、嘉定、闵行、宝山、奉贤等郊区,且涉案人员大多系来沪未成年人。
更令人担忧的是,低端娱乐场所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发地。在涉案的200余家娱乐场所中,规模较大、消费较高的中、高端场所仅占总数的7.5%。由于消费低廉,管理松懈,低端娱乐场所成为未成年人的首选,其经营业态混杂,消费者成分复杂,黄、赌、毒等违法犯罪多发,易对未成年人产生不良影响。很多情况下,娱乐场所内的普通纠纷因为没有被及时制止而升级为刑事案件,不少蓄谋进入娱乐场所犯罪或将被害人诱至娱乐场所侵害的涉罪人员,正是利用了低端娱乐场所的上述管理漏洞。
酒后,未成年人自我控制力较弱,容易导致违法犯罪发生。16岁的袁某和朋友一行七人到市中心某酒吧聚会,期间共喝了五瓶洋酒。次日凌晨,袁某等人离开酒吧,拦了一辆出租车。驾驶员见人数超载,不愿开车。袁某等人下车时,与驾驶员发生言语冲突,在酒精的刺激下,袁某持随身携带的小刀捅伤驾驶员的左胸部并砍伤其鼻部,造成对方轻伤。后袁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除了消费,未成年人还可能存在其他目的,比如务工或兼职,甚至作为“充场”人员或者承包桌台并抽成的“”。此类人数虽然不多,但潜在的腐蚀性和危害性极大。
法不可朦胧 监管不可空
未成年人就像一面多棱镜,其行为和言语会折射很多内容,有家庭的、社会的,也有他个人心理成长的。
上海市院未检处的办案人员经深入调查后发现,未成年人涉娱乐场所犯罪有很多根源,其中值得引起重视的包括行政监管困难、行业自律不足、家庭教育缺失、相关立法滞后等。
我国娱乐场所施行的是多头监管模式,许多酒吧仅申领餐饮执照,实际上却兼营KTV、迪厅等娱乐项目。餐饮行业应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而KTV、迪厅属于娱乐性质,应由文化主管部门监管。“前者对娱乐项目有无监管权?后者对于持餐饮执照的酒吧有无监管权?均处于权限不明的状态,可能造成互相推诿,形成监管空白点。”樊荣庆处长提到。
执法标准不明确也造成了困扰,例如,《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娱乐场所不得招用未成年人,并规定了相关罚则,但是“招用”的含义并不明确,是否需要认定双方成立劳动合同关系,并无相关执法标准。这就造成娱乐场所与未成年人口头约定的“充场”行为是否属于“招用”,难以界定。再如,《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也规定了相关罚则,但是由于娱乐场所人员流动性大、酒类销售去向无据可查,造成此类违法行为的取证难和查处难。
出于盈利目的,许多娱乐行业经营者也缺乏自律意识,放任甚至引诱未成年人入内。有的进入娱乐场所的未成年人年龄仅为13岁,甚至还穿着校服堂而皇之地出入娱乐场所。部分娱乐场所甚至主动雇佣明知是未成年人的在校中学生“充场”,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有的在酒吧兼职的涉案人员在案发时刚满16周岁,但其在酒吧工作已有一段时间,例如雇佣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充当“陪酒女”。
大部分低端娱乐场所内光线昏暗,没有完整的监控设施,也没有对管制刀具等进行安检的措施。经营管理者在发生纠纷时不能及时采取措施制止事态发展,最终导致严重后果。
而在社会治理中承担重任的行业协会的功能也未能充分发挥,比如娱乐行业内,有的业态尚未成立行业协会,有的行业协会刚成立不久(例如酒吧协会),成员不多,影响力不大,在对本行业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以及监督成员单位经营行为等方面还缺乏权威性。
涉案人员中来沪未成年人占很大比例,多数人父母不在身边,无人管教,即使父母在身边,也怠于管教。对饮酒、夜不归宿等不良行为,家长并不制止,对在娱乐场所“兼职”、“打工”的行为持放任甚至鼓励的态度。此外,学校与家庭间缺乏沟通,未成年人管教出现了“在家父母管,在校老师管,家校之间无人管”的“空白地带”。
相对于当前娱乐市场行业细分、迅猛发展的现状,我国针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立法也不够完善,与市场发展的适应度较差。现有的相关规定又缺乏可操作性,例如“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但是否要求经营者主观上明知是未成年人以及能否适用严格责任等没有明确规定。未成年人民事侵权赔偿制度付之阙如,法律法规对娱乐场所容纳未成年人入内的,仅规定予以行政处罚,而没有规定民事侵权赔偿。例如娱乐场所违法向未成年人售酒,导致其遭受人身损害或实施侵权行为的,未明确经营者是否以及如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不利于鼓励未成年人及其家长积极检举并配合行政执法机关的查处,也不利于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摇曳的青春何处安放
在未成年人涉娱乐场所犯罪活动中,涉酒吧犯罪作为一类新兴犯罪类型颇具典型意义。未成年人涉酒吧犯罪,是指未成年人进入酒吧消费,以酒吧为犯罪地点,或以酒吧环境中酒精、灯光、音乐为犯罪诱因而实施的一系列与酒吧相关的犯罪行为,多为因酒后失控引起的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盗窃、抢劫等暴力、侵犯他人财产等犯罪,此类案件中涉案酒吧主要是集休闲、娱乐为一体的中低层娱乐酒吧为主,即俗称的夜总会、夜店,高端的纯酒吧一般不包含在内。
这类案件呈现了一些新的特征:(1)户籍未成年人数量多,职技校学生比重大;(2)犯罪主体大多缺少家庭关怀;(3)犯罪类型集中且均为共同犯罪,具有暴力性、突发性;(4)酒吧招募未成年人“充场”、做“酒托”现象显著。
当前,未成年人涉酒吧犯罪案件数量和涉案人数呈上升态势,泡吧成为未成年群体的新动向。根据上海市各中心城区检察院的统计数据,作为一种新兴犯罪类型,未成年人涉酒吧犯罪是在近一两年才开始集中出现的,但在其萌芽之期,上海市中心城区未成年人涉酒吧犯罪案件比例已超过抢劫犯罪案件比例,且有不断恶化之势,现已到了必须引起相关部门重视和社会广泛关注的严重程度。
未成年人涉酒吧案中,犯罪主要地点——酒吧自身高消费的特性,以及泡吧这种社会潮流的影响,更多追求时髦、具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在校学生(尤以厌学情绪严重,不良习性居多的职技校生为多)纷纷涌向酒吧,泡吧已成为未成年群体的娱乐新动向。
一、整治目标
通过对各类公共厕所进行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使我市公厕卫生状况明显改观,达到卫生厕所标准,营造我市良好的卫生、投资和旅游环境。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范围:全市范围内由城管系统直接管辖的环卫厕所和各类开放性经营服务场所的社会厕所。
(二)内容:在强化公共厕所日常卫生管理的基础上,重点整治各类公厕存在的“脏、臭”问题。
三、整治标准
(一)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和卫生保洁制度,有专人进行管理和保洁。
(二)蹲位、门窗、墙壁、灯具、洗手池整洁卫生,地面整洁、无积水、无纸屑、烟头、痰迹和杂物。
(三)大便器清洁、无积粪,小便器(槽)内无积存尿液,无尿垢、杂物。便器定期喷洒药物消毒。
(四)有自然通风或独立的机械排气设施,基本无臭味,无蝇蛆,无乱刻乱画。
四、实施步骤
(一)集中整治阶段:年8月下旬—年9月30日。
1.宣传动员。8月22日,市政府召开由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市公共厕所卫生集中整治工作会议”,讨论通过整治方案,提出整治工作具体要求。
2.自查整改。8月23日—31日,各区、市、县和相关部门进行安排部署,对照整治标准进行自查整改。
3.督导检查。9月1日—9月30日,市爱卫会组织市文明办、市政府督查室、市卫生局、城管局、林业绿化局等部门组成督导检查组,按照整治要求对全市范围内的公厕进行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在督导检查过程中,建立红、黑榜制度,及时在市主要媒体上公布卫生状况好和卫生状况差的公厕和管理单位名单。
4.表彰和处罚。9月下旬进行总结表彰,对在集中整治阶段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和部门以及卫生状况优良的公厕和管理单位予以分类表彰和奖励。对整改不力达不到基本卫生要求的公厕,市城管部门将依据《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及《市市容环境卫生监察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二)长效管理阶段:年10月1日以后。
1.将公厕管理纳入市爱卫会、文明办和城管局等单位的目标管理范围进行考核,实施长效管理。
2.坚持相关单位定期联合督查制度,严格按照《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市城市公共厕所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每季度在市主要媒体公布红、黑榜名单,实行动态监管。对长期达不到基本卫生要求的公厕,市城管部门依据《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及《市市容环境卫生监察处罚规定》予以严处。
五、组织机构
市成立公共厕所卫生集中整治领导小组:
六、职责分工
(一)市委宣传部负责整治活动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以清洁卫生的公厕环境迎接“十一”黄金周和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二)市政府督查室将集中整治工作完成情况纳入今年各区、市、县和相关部门新增目标内容进行考核。
(三)城管部门负责环卫厕所的维护管理和清扫保洁,对全市范围内达不到管理要求的各类公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四)卫生部门负责对各类附设卫生间的公共场所单位和饮食行业进行检查督导。
(五)旅游、林业绿化部门负责公园等旅游景区内公共厕所的维护管理和清扫保洁。
(六)环保部门负责对“脏、臭”问题严重的公厕内空气质量进行采样监测,为相关部门依法处罚提供依据。
(七)其他社会厕所(如车站、宾馆、饭店、医院、娱乐场所等)的维护和保洁,由产权和管理单位负责。
(八)各区、市、县负责本辖区内管理的各类公厕的监督。
七、工作要求
(一)协调配合,落实责任。公共厕所集中整治行动是一项涉及面广、内容翔实具体的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和不懈努力来完成。各方要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做到各负其责,齐抓共管,通力协作,形成合力。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各种媒体开设专版、专栏和公益广告,进行全方位、多层面、立体型、滚动式的宣传报道,对管理不到位、卫生条件差的公共厕所和管理单位及时予以曝光,引导市民共同参与和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省爱国卫生条例》、《省防控病媒生物管理办法》。
病媒生物
是指能将病原体传播给人的鼠、蚊、蝇、蟑螂等生物(四害)。
防控病媒生物原则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含经济开发区,下同)和相关部门要遵循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众治理与专业治理、集中治理与日常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大力推广农村自来水和无害化卫生厕所;在村、居民(社区)集中点的规划中,设置专门设施,集中收集、清运和处置垃圾等固体废物,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水治理,提高农村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水平。
(三)县卫生局卫生执法监督所应当组织有效的防控病媒生物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开展病媒生物的密度监测、防控技术指导和效果评价工作,并及时将密度监测结果向县爱卫会(爱卫办)报告。
(四)县农业、水利、林业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开展农田、湖区、河流、林区的病媒生物防控工作。
(五)县教育部门应组织全县的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开课率达100%;课程应当有防控病媒生物方面的内容。
(六)各单位购买的病媒生物消杀药物必须符合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防控病媒生物组织管理
在县辖区内的防控病媒生物的日常工作,由县爱卫办具体负责协调。各乡镇、爱卫会成员单位应当依照《省防控病媒生物管理办法》,成立组织,列支专款,按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做好病媒生物防控工作。
防控病媒生物经费与人员
(一)县政府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加防控病媒生物工作经费投入。各单位要专项列支病媒生物防治专项经费,并及时拨付到位。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品加工生产经营者,各类公共设施、场所管理者,应当确定专职人员,负责本辖区内防控病媒生物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社区)委员会应当确定其成员分工负责病媒生物防控工作。
防控病媒生物责任
(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驻凤各单位应当做好本单位及其卫生责任区内病媒生物的防控。
(二)个人应当做好住宅与生产经营摊点内病媒生物的防控。
(三)街道、广场和公共水域的病媒生物防控,由其管理者负责。
(四)车站、码头、停车场、公园、旅游景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病媒生物防控,由其经营者负责。
(五)房屋拆迁和在建工程工地的病媒生物密度控制,由其施工单位负责。
(六)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居民点(社区),其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尚未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居民点(社区)由建设单位在临时管理规约中约定的责任单位负责。
(七)农村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场所的病媒生物防控,由村居委会负责。
防控病媒生物措施
(一)各乡镇、爱卫会成员单位、驻凤各单位应当根据病媒生物的孳生、消长规律,制定防控病媒生物工作计划,开展统一的环境卫生整治、消杀病媒生物、治理孳生地等活动。
(二)村民委员会、居民(社区)委员会应当组织本辖区内居(村)民参加统一的环境卫生整治,清除积水、有机废物,治理病媒生物孳生地,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
(三)各相关单位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的管道、垃圾储运设施、存水处、厕所等病媒生物易孳生地,采取冲洗、消杀、平整、疏通等措施。
(四)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防鼠、防蝇设施(防鼠、防蝇网)。
(五)县卫生、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审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查其防控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和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情况。
(六)环境卫生设施运营单位应当采取场地硬化、垃圾密闭收集运输、定期消杀等措施,做好环境卫生设施的病媒生物防控。
(七)科研、医疗、生物制品等单位和屠宰场、养殖场等场所对其产生的废弃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法律责任
一、持续深化“四大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社会消防管理水平
1.不断强化法治防控。各县、区政府要以《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为指引,将消防工作与党政领导提拔任用挂钩,大力推行消防工作“党政同责”,严格落实党委政府“一岗双责”,将消防工作纳入“平安建设”、政府综合目标管理和社会综合治理,实行半年督导,年终考评。认真落实防火安全委员会例会制度,协调建设、文化、工商、卫生、安监等部门建立执法信息通报、联合执法制度,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从严把关。督促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制定出台加强本行业、系统消防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指导网吧业、娱乐业、餐饮业、旅馆业等重点行业协会将消防工作纳入行业管理服务内容,大力开展自查互查。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在社会消防工作方面失职渎职的,依法实行责任追究。
2.突出抓好重点防控。严格落实省政府出台的火灾高危场所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界定范围和重点,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面开展达标创建活动。深化社会单位“三会三化”建设,开展“四个能力”达标创建年活动,对重点单位逐一明确疏散引导员、末位巡查员和消防部门首席监督员。推广消防责任人管理人变更、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定期消防安全评价“三项申报”制度,年内所有重点单位达标,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加强消防产品、装饰装修材料、外墙保温材料管控,扎实开展“3.15”打假、刑事案件攻坚、不合格消防产品公开销毁行动,不断深化开展建筑外保温材料专项整治活动。加强车站周边地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九小”场所等“乱点”区域的消防安全治理,落实10类小场所消防管理标准,年内,消防安全标牌管理覆盖率达到90%。
3.全面加强基础防控。建立消防安全研判评估机制,突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危险源管理、灭火救援能力等关键要素。完善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机制,落实立案销案、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每季度挂牌督办、整改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健全隐患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全面推行有奖举报制度,设立奖励基金,年内,所有县区按照标准建成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开通“96119”举报投诉和服务热线。深化全警消防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公安机关深度应用整体作战法大力实施全警消防战略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和考评机制,分级组织派出所民警进行培训。落实消防监督人员、消防文员联系指导警务室和每周“驻勤日”制度,推动全市所有警务室全部有效开展消防工作。
4.深入推进全民防控。着力构建制度化、常态化、大众化消防宣传格局,推广“同城一体、全员参与、网格宣传”工作模式。完善消防宣传教育体系,出台《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贯彻实施意见,制定并落实家庭、社区、学校、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五个专项行动”计划。贯彻落实《省消防宣传规定》,成立全市消防宣传策划专家组,加强宣传人员业务培训。深入推进消防“五进”工作,推行农村、社区“平安使者计划”、“家庭学校消防安全计划”,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各县、区高标准打造1个“流动宣传服务站”,建设30个精品消防宣传橱窗,建成1所省级以上“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1条消防宣传示范街。认真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加强消防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培训,年内,全市通过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的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消防设施维护人员不少于150人,行业系统、社会单位自主教育培训分别不少于4万、13万人。
二、着力夯实火灾防控根基,坚决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5.全力做好“大”消防安保工作。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决战行动,坚决夺取战役全面胜利。大力开展“平安中原”大消防专项系列行动,集中整治公共娱乐场所、“三合一”、“九小”场所、高层地下建筑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在大会议召开期间,安排部署“平安中原”护航行动,积极发动全社会力量,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党政首脑机关、要害部门的排查整治,确保万无一失。
6.深化打造网格精细化管理品牌。继续创新网格化管理模式,年内推动全市95%的街道乡镇达标。出台网格精细化管理实施意见,推动国家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指导所有重点镇设立消防办公室和专职管理人员,其他街道、乡镇依托安监办、综治办等全部设立消防管理办公室和专兼职管理人员,社区、行政村确立专兼职消防管理员。进一步明确大、中、小三级网格消防责任和分包、负责人员,消防部门、派出所明确各网点联系人员。进一步规范网格排查要求和隐患移交整改流程,不断加强网格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指导街道乡镇搭建调度指挥平台,推广“消防通”手机信息平台。年内对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消防管理人员、巡消、保消队员培训一遍。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农村文化室,建设12个消防体验中心。推动乡镇专兼职消防队、消防巡防队配齐车辆装备,年内全市火灾高危场所消防车、电动巡逻车、消防电动自行车分别达到30辆、300辆、500辆。每个社区、行政村至少设置1处公共消防器材点和1处消防水源,人口较多的增加设置数量。
7.发展壮大多元化社会消防力量。结合全市队站建设,推进公安合同制队建设,确保现有合同制队每队队员不少于25名、执勤车辆不少于4辆;重点镇专职队全部达到“有1辆水罐或泵浦消防车、有8名以上队员、年保障经费不低于10万元”的标准,其它乡镇专兼职消防队进行升级改造;督导符合标准的企业单位建立规模适当的单位专职消防队;增建超大型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防消联勤队6个;推动30个社区、60个行政村建成志愿消防队;年底全市消防文员达到140人,政府专职队员达到193人,新增消防志愿者3万人。强化保障措施,贯彻执行省政府《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明确建队范围、建设标准、用工性质、经费保障和优惠政策。提高政府专职队员工资福利,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和伤残抚恤待遇,逐步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将政府专职消防队纳入公益类事业单位序列。创新管训机制,出台绩效考评办法,规范执勤训练模式,开展业务指导培训,适时组织督导考评,使队伍建设由单纯数量规模型向数量、质量并重转变。
三、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
8.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装备建设。开展城市消防安全评价工作,做好城乡消防规划编制、修订工作,督促8个产业集聚区按照规划建设完善公共消防设施;适时开展公共消防设施专项督导检查,明确市政消火栓、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责任。在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和新区建设中同步建设、配套、完善消防基础设施。8月份前,各县、区要将辖区内损坏的室外消火栓全部维修完毕;年内,每个县新增室外消火栓不少于20个,每个区新增室外消火栓不少于15个;新建道路要随施工进度一并安装室外消火栓。认真落实《全省消防部队“十二五”期间综合应急救援装备建设指导意见》,大力实施“装备提质升级1741”工程。年内购置各类消防车13台,其中支队本级53米登高车1台、主战消防车3台、高喷车1台、战勤保障装备抢修车1台、加油车1台、供水车1台;按照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备攻坚组和个人防护装备5500件(套)。
9.加强消防队站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落实《市“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继续推进消防队站建设。年底前,县、杞县、兰考、新区消防站建成投入使用;通许新队完成立项;禹王台精细化工园区消防站完成主体工程。加强灭火应急救援专业培训,分期分批组织攻坚组队员集训,组织安全员、急救员和特种装备操作员轮训。强力推进铁军中队建设,分类选择试点进行帮扶指导,适时召开现场会推广经验;开展铁军中队建设等级达标活动,年内,龙亭、金明、顺河、尉氏、杞县五个中队达标。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跨区域应急响应机制,组建高层、水上救生、危险化学品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等专业救援分队,全力打造攻坚专业队伍。加强特勤队建设,开展特勤攻坚技能专业训练,并按标准配齐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保障物资,定期开展实战拉动训练,全面提升应急实战处置能力。
10.进一步加强消防业务经费保障体系建设。宣贯落实财政部《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财防〔〕330号),围绕“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制定装备、基建、应急救援、消防信息化等项目建设经费需求规划和年度需求计划,确保年度重点建设项目经费需求与经费保障相匹配。将消防队站装备、战勤保障、应急救援、信息化建设和政府专职队人员、消防文员保障经费等项目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将地方消防经费增长纳入政府督办和年度考核内容。消防部队业务经费增长不低于《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保证书》的要求。
四、全面加强部队实战能力,强力打造现代化公安消防铁军
该所成立于一九七二年九月,所址位于__镇济海西路,现有民警10人,男民警9人、女民警1人,其中汉族6人、哈萨克族4人、党员7人,民警平均年龄30岁。文化程度本科2人、专科7人、中专1人,全所管辖面积9万平方公里,辖区总人口23669人。辖区人口以汉族和哈萨克族为主,以辖区主要街道为界,将其划分成五个管区,实行警长负责制。
派出所办公场所为一栋面积为740平方米的三层楼房,内有办公室、值班室、户籍室、枪械室、会议室、图书室、小健身房、小浴室、小食堂等,功能已基本齐全,户籍室、档案室各配微机一套,交通工具有桑塔纳、松花江面包警车各一辆。
我所在历年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曾获得自治区“十佳标兵”、自治区级“人民满意派出所”等荣誉称号、一九九六年和一九九九年两度荣立集体三等功、二0__年至二0__年连续三年被县局评为先进集体、二0__年和__年连续荣立集体三等功。
二、从严治警,牢固树立从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
一支高素质的民警队伍是我们搞好各项公安工作的保证和必要条件。为了造就一支高素质的队伍,一年来,派出所支部花大力气加强了民警的政治思想和业务学习工作,结合政治练兵和县局开展的从严治警、执法为民专项教育活动,我所要求民警认真履行九要九不要,把“五条禁令”放在重要位置进行学教,做到了学习有心得、讨论有记录、发言有材料。一年来民警的纪律作风和执法观念又有了明显转变和提高,队伍中未发生执法不公和民警违法违纪的事件,为我所的二级派出所复验成功垫定了基础。
三、业务过硬是派出所复验合格的必要条件
1、人口管理方面
该所已实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工作对象的微机化管理,常住人口管理已推向前台办公,户籍实现局域网管理,数据定期维护已形成制度。
根据几年等级评定工作的开展和二代身份证的前期核对工作,我所已做到了常住人口底数清、信息准、三采率在上年度的基础上做到了稳中有升,已达到97。通过逐户核对户口,解决了民警对辖区群众熟知率低的矛盾,通过在辖区张贴140张警民联系牌,使辖区群众对民警认知率的缺点也得到了解决。
对流动人口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清查、随时入机,改变了以往来人登记不及时、人走不注销,一经登记全年不变的管理模式。__年派出所登记流动人口583人,发暂住证497人,发流动人口调查函93份,给外地公安机关复函5份。对出租房屋,我所本着“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出租房屋治安管理办法》,对不符合出租和承租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现辖区有出租房屋95户,“出租房屋治安保证书”签订率和租赁房屋登记率均达100。
对重点人口的管理,我们做到了不但要管,而且要管住、管好,尤其是将流动人口中的重点纳入了工作视线。对耳目建设,我们不但重视数量、更重视质量,努力发展一些能够提供深层次较高价值线索的耳目,全年通过基层工作提供线索破获的刑事案件,占辖区破案数的63。
2、治安管理方面
辖区内现有行政、企事业单位71个、集贸市场3个、中学3所、小学3所、特行27个,__年度发生刑事案件68起、破48起。查处各类治安案件58起、处罚69人,其中拘留25人、罚款41人、警告3人。对黄、赌、毒案件能够严厉打击、及时查处。
对辖区的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派出所能够按照要求进行审批,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能够及早发现并研究对策,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理。__年治理乱点两处,均取得了明显成效。年内未发生涉枪涉爆和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3、安全防范方面
为了使辖区内重大恶性案件得到有效扼制,针对不同阶段的治安特点,我所有针对性的开展了各类防范工作。春季在金融机构、寄存场所及公共娱乐场所印发六种不同内容的警示性宣传单在辖区发放和张贴,共发放宣传单240份、张贴160份。夏季民警们到建筑工地、企业等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场所利用宣传单、宣传册、挂图、广播和口头宣传的形式向流动人口宣传《 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暂住证申领办法》等法律法规。
全年度辖区未发生一起重特大恶性案件。
4、执法办案方面
派出所做到了报警有记载、如实立案,对执法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能够分析原因、不断改正,特别是__年三月执行《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以来,我所能够及时克服对新程序不熟悉、不习惯的问题,虚心向上级业务部门请教。一年来未发生国家赔偿及其他执法过错责任问题。
5、服务群众方面
派出所坚决摒弃了“冷、硬、横、推和‘四难’现象”倡导“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和气、办事公道”的新警风,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誉和认可,多次受到各级领导和政府的表扬。其中,派出所七年如一日救助一对孤寡老人的先进事迹,受到了周部长的批示,自治区电视台也进行了报道。
为了确保民警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派出所按要求聘请了警风警纪监督员,随时接受监督,并在管区设立了警民联系牌。形成了所领导、责任区民警向群众代表报告工作制度,使警民联系更加密切,群众治安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6、队伍建设方面
所领导能够率先垂范、以身作责,起到表率作用,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突出,领导班子团结并具有很强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协警力量无越权执法现象。
7、内务管理及后勤保障方面
虽然在二0__年度的考核中在内务管理和后勤保障方面我所基达到要求,但我所并没有乐于现状,改造成了会议室,进一步充实了“五小工程”。所容所貌井然有序,办公场所干净整洁、环境优雅,夜间警灯长明。
四、自查结果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县委、县政府“四大奋斗目标”和“五气”新要求,树立干部新形象,不断改善人民群众就医环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重点解决“看病贵”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全县卫生工作呈现了新的局面。现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半年工作总结
(一)农村卫生工作
1、根据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实施第二轮招聘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要求,我县新招聘了6名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2、今年争取到第一批扩大内需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理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2个,总投资100万元,三汇镇、涌兴镇中心卫生院各50万元。
3、对白兔,鹤林,静边镇,清溪场镇,三板,土溪镇,岩峰镇等七个卫生院扩大内需建设,总投资633万元,预计八月底主体工程竣工。
(二)城市卫生工作
1、县医院外科大楼改建,系香港政府灾后援建项目,待香港政府提交立法会通过后实施。
2、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不断完善。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四川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基本项目开展工作,在基线调查、慢病管理、疾病控制等方面均按规定的方案进行,先后派出15名医护人员到省市培训全科医师、全科护士。
(三)公共卫生
1、加强了疾控中心和县医院传染科的设备装备,加快了县妇幼保健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
2、进一步落实了突发性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先后印发了《县卫生系统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县卫生系统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县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方案》、《县卫生应急工作培训工作计划》、《县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对和疫情处置预案》、《县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甲型h1n1流感预检分诊会诊转诊制度》、《县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修订了《县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真正做到了有备无患,防患于未然。
3、加强了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建立了医疗救护、救灾防病处置等组236个,落实县、镇、乡应急人员共340人,同时组建了卫生应急专家组数据库共49人。对机关工作人员、县属医疗机构分管领导和应急办主任以及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负责人或公卫科长共100余人,进行了突发性公共卫生应急工作培训和考试。
(四)新农合医疗制度稳步完善
1、参合资金筹集。今年全县参合110.97万人,参合率为97.3%,筹集资金7609.88万元。其中:农民个人缴纳221.94万元,县财政补助440万元,中央补助3597万元,省财政补助3350.94万元全部到位。
2、参合农民补偿。今年1-5月累计受益人数325225人次,补偿金额4468.4万元。其中:门诊288029人次,补偿金额485.37万元;特殊门诊4661人次,补助金额98.42万元,县内住院补偿27796人次,补偿金额3043.46万元,县外住院4749人次,补偿金额841.15万元。
3、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解决“看病贵”问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工作的通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问题,收到较好效果。
(五)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治措施有力
1、圆满完成了与我省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的,我县公民闫勇和与其接触的有关人员的医学隔离观察和居家观察任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受到县委、县政府的好评。
2、加强了狂犬病防制。今年初,全县有犬46484只;1至4月底共灭犬10467只(其中限养区犬只503只,伤人畜犬88只);现有犬只35726只(其中新增犬692只,观赏犬164只,警卫守护犬72只)。在现有犬只中,免疫犬25584只,免疫率72%;办证犬19491只;栓养犬20931只。犬伤暴露857人次,犬伤暴露后规范处置857人次,规范处置率100%;发生犬伤牲畜1例。处理违反《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行为13起,实施行政处罚13人次,处罚款850元。
3、对结核病、艾滋病、霍乱等重点传染病加强了宣传、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强了管理,落实了责任。
(六)妇幼卫生工作成绩显著。
1、4月21日,在达州市妇幼卫生及社区工作会议上,我县荣获全市2008年度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工作及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两个一等奖。
2、新生儿疾病筛查2300例,筛查率达到42.15%;对县属医疗卫生单位妇幼医生68人进行了妇幼卫生报表网络直报培训。
3、努力降低
孕产妇、婴儿死亡率。今年1—5月,住院分娩率为80.13%,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9.86%;高危孕产妇按规定程序转诊率达98.5%;高危孕产妇管理695人,管理率达99.86%;产前检查率92.88%,产后访视率92.47%;系统管理建卡率92.38%,卡册回收率99%;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1.75%;新法接生5078例,新法接生率99.98%,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0‰;孕产妇死亡1例,死亡率20/10万;婴儿死亡52例,死亡率10.4‰;新生儿建卡5010例,建卡率达98.64%;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0.01%,生长发育监测率99%。
(七)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1、为提高乡村医生医疗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今年对乡村医生业务知识进行了集中培训、考试、考核,为全国首次乡村医生换证、注册奠定了基础。
2、加强医院制度化建设,不断提升医院管理水平,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公开服务承诺,公示收费标准及药品价格,加强医患沟通与交流,尽可能地让病人来则安心,走则高兴。
3、抓继续医学教育。今年上半年已发放好医生网卡563张。对乡村医生远程教育学员进行了模拟考试,为毕业考试打下基础。其他进修培训工作正常进行。
(八)无偿献血工作有序开展
今年1—5月,全县共计无偿献血892人次,献血量达29.59万毫升,满足了临床用血需求。
(九)卫生执法力度加大
1、对医疗市场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成立了两个清理整治组,分别由杨汝奇副局长和瞿海林副局长带队,对全县医疗市场、娱乐场所进行了拉网式清理整治,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2、加大卫生执法力度。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节假日期间出动卫生监督员210人次、车辆50台次,按照《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管理条例》的要求,检查餐饮业285家、超市4家、农家乐13家、酒店5家、娱乐场所10家、旅游景点2个,对存在的问题,责令单位及时整改,消除了安全隐患,确保了节假日居民食品卫生安全。
3、认真开展打击餐饮消费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出动卫生监督员138人次,监督检查785家,监督乳制品49个样、火锅底料12个样,样品合格率100%.
4、对全县123所学校的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治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学校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工作,卫生许可证持证率100%,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上岗率达到97.7%,对个别学校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把整改落到实处。
5、加强了医疗机构、血液制品监督管理。出动卫生监督员319人次,车辆41台次,检查医疗机构216家,取缔非法行医4家,责令停业3家,警告12家,限期整改15家,没收药品73个品种,没收器械20件,罚款5.34万元。
(十)中医工作不断加强
1、开展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培训,培训师资60名,分批对全县60个乡、镇(中心)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57所村卫生站确定的师资力量进行培训,目前,全县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正按照局安排推广中医适宜技术。
2、为全县中医药在岗临床人员100余名(50岁以下)温习中医四部经典著作培训报名。
(十一)医疗行风明显好转
1、积极探索和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印发了《2009年全县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要点》,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按照县纪委要求,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扎实开展“学习王瑛同志先进事迹活动”和“卫生系统商业贿赂案例分析及警示教育活动”,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3、加强了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医疗收费项目、标准、药品价格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收费透明度。严格执行《达州市医疗服务价格》规定。
4、实行首诊责任制,医务人员做到热情接待,仔细诊断治疗。医生对不属于责任范围内的,引导病人到相关科室进行诊治,无推诿患者现象发生。
5、医务人员对病人实行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减少了大处方,滥检查的做法。
(十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开展
1、我局组织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正副职领导多次学习《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管理办法(试行)》,《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围绕“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我该怎么办?”开展了深入学习讨论,明确了责任及过错责任追究,每个职工自觉把责任落到实处,主动把责任区清扫得干干净净,办公室设备存放得整整齐齐,窗明几净。
2、坚持每周五对责任片区进行集中清扫和日常卫生监督,保证了责任片区整洁、有序。在日常卫生监督时,我们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的、意义向广大居民宣传,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意识、卫生意识、功德意识,引导广大居民共同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十三)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效显著
3月27日,卫生局召开了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动员大会,传达贯彻了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贯彻学习实践科学发观动员大会精神,同时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印发了《县卫生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和《学习调研阶段日程安排》,明确了工作目标、步骤、方法、要求。做到按规定动作进行。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中,领导撰写调研报告15篇,党员干部写学习心得300余篇,办学习专栏8期,信息简报36期,宣传标语8条。全体干部职工理论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全县农村卫生基础差,底子薄,诊疗水平普遍较低,卫生服务能力依然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亟待提高。
2、医技人员短缺、基层人才引进难和流失严重,卫生资源总量不足,招聘困难。
3、地方财政对卫生事业的投入不足,乡镇(中心)卫生院设备缺乏,不能适应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需求。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1、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县委、县政府“五气”新要求,树立干部新形象。
2、坚持不懈地按要求搞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及2009年爱国卫生专项行动。
3、接待处理。全面完成积案化解年任务;完成县人大、县政协的提案、议案。
4、全面启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工程。各医疗单位要按照5月26日《全县妇幼卫生暨社区卫生工作会》上的要求,将妇幼卫生工作抓紧、抓好,落到实处。
5、抓好中央扩大内需建设项目工程的质量、安全、资料积累,做好审计准备,按时搞好竣工验收。
6、提高突发性公共卫生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预案,落实应急设备设施,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有效控制传染病。进一步做好各类重点传染病疫情的防治工作,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要求做到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率达100%,计划免疫“五苗”全程接种率达98%。
8、妇幼卫生工作。进一步培训妇保人员,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率分别降至55/10万和13‰,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50%以上。
9、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按照第一年方案实施第二周期医院管理活动,落实医院评审、评价制度,制定惠民医疗措施、开展惠民医疗;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做好预防和处置医疗纠纷;严格医师、护士的准入管理和考试考核工作;按期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0、努力推进中医事业发展。做好巩固四川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成果,力争中医门急诊量达到县、乡、村门急诊总量的40%;积极建设中医特设专病、专科,走特色效益之路;积极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和新成果的运用。
11、不断加强卫生法制建设。广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提高卫生法规的社会普及度、认可度和接受度;落实卫生执法监督“网络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卫生执法检查,打击非法行医,保护群众健康权益。
12、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选拨培养优秀卫生管理人才和学科带头人,促进卫生事业更好发展;加快卫生人才培养,妥善解决农村和城市人才问题,探索吸引高素质卫生人才的有效办法,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