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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精品(七篇)

时间:2022-10-29 03:51:04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小学招生工作方案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以顺利通过国家、省均衡县验收为目标,按照县局招生方案要求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控班额,依法保障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全部接受义务教育,促进我县义务教育稳步、健康、均衡发展。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面向全体,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

三、招生对象

招收年满6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计划:招收8个班。

五、招生范围及区域认定

招生区域:振兴路以东,西华巷以西,文圣大道(原建设大道,建设大道与文圣大道未打通部分以排水河为界)以南至金天化工和铁路附近,同盟大道(原南干道)以南区域东至行政路。

区域认定:辖区学生认定按照"房户一致,以房定区"的原则,具体细则如下:

1、"房户一致"居民子女。"房户一致"指儿童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户口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且夫妻双方或一方须占有100%房产份额;儿童与父母在辖区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没有单位分房、集资房、自购房等)是祖辈的(直系亲属),且同户籍同居住。

2、拆迁待安置居民子女。因城区改造、社区规划等,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尚未交付,凭政府拆迁安置协议和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以新安置住房确定入学区域。

3、优惠对象子女。来获投资客商、现役军人、退伍军人、残疾军人、烈士、捐资助学先进个人的子女,持相关证件和证明到县教体局教育股报名。我校只接收父母的工作地或居住地(需提供相关证明)在辖区内的子女入学。

4、非"房户一致"居民子女。学生和父母在本辖区居住,不符合"房户一致"条件;或学生及其父母具有辖区常住户籍,但无自有住房的。若辖区内学校招生计划和班额许可,可按其居住房产确定入学区域,若学位已满,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

5、未过户房产不作为区域认定依据;非住宅性质的房产和未入住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六、报名办法

(一)所有到学校报名均需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统一装在一个牛皮纸档案袋内,档案袋封面注明学生姓名、联系电话、所装证件清单;初步审核后,只退还原件,复印件留校备查】

1、父母和学生的户口簿

2、房屋产权证明

3、学生的婴儿出生证

4、学生的预防接种证

(二)报名时间:8月10日-13日

【报名工作时间:上午8:00-10:30,下午3:00-5:30.请报名家长自觉排队】

(三)报名时间内,在校园教学楼内组织报名,接收材料,逾期一律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四)学校要初步审核家长提交的材料:凡是相关证件无异议的,报名后的第二天只退还材料原件;凡是相关证件存在不齐全或有异议的,报名后的第二天,(本文来自于范-文-先-生-网)会将原件和复印件全部退还给家长,家长在报名时间段内能提供齐全的再来递交全部材料报名,在此时段没有再来递交材料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

(五)接收和退还报名材料的原件时,家长需确认签字。家长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报名材料,若有假证件、假证明,直接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招生工作监督电话:4585630.

七、录取工作具体流程:

学校在县教体局直接管理、监督、指导下进行招生,依据"分批错时、房户一致优先"的原则按以下批次进行录取,每批次录取后若学位有空额,则开始下一批次的录取,额满为止。

(一)房户一致,第一批录取(8月14日-15日)。

"房户一致"是指:儿童及其父母(父母双方或一方)属城关派出所居民户籍,户口本上登记的地址在我校辖区;儿童和其父母户口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且夫妻双方或一方须占有100%房产份额;儿童与父母在辖区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没有单位分房、集资房、自购房等)是祖辈的(直系亲属),且同户籍同居住(户口本为准),需同时提供住建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儿童父母两人的无房证明。

(二)拆迁待安置居民子女、优惠对象子女(8月16日)。

(三)非房户一致,按以下三个顺序分批根据班额认定录取,前一批次录满则停止录取,剩余人员报请教体局做统筹安排(8月17日-18日)。

1、有房无户。指户籍不在我校辖区,在辖区内购置有房产。户籍、房产需和儿童及其父母或祖辈(祖辈的房产需同时提供儿童父母的无房证明)保持一致;否则,一律不予认定。

2、有户有房,但无产权。指儿童及其父母(父母双方或一方)属城关派出所非农业户籍,户口本上登记的地址在我校辖区,且与儿童在同一户口簿;儿童父母在我校辖区居住,但住所不是自己的房屋产权。

3、有户无房。指儿童及其父母(父母双方或一方)属城关派出所非农业户籍,户口本上登记的地址在我校辖区,且与儿童在同一户口簿,但没有自己的住房。

(四)入户落实(8月15日、8月16日两天)

学校要对预录取的全部学生进行入户调查落实,在两天的集中入户调查时间里,家长要保持通讯畅通,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五)通知录取

学校通知家长领取录取通知书,家长拿到录取通知书方算被学校录取。

篇(2)

生源是民办学校生存的先决条件,学生数量是民办学校的生命线。所以加强招生宣传工作则是学校发展不可或缺的首要环节。在新的一学年里,我们必须认真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继续不懈努力,内巩固老生的流失,外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做到真正的开源节流,使我们学校不断发展壮大。为使招生工作顺利圆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招生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  长:xx

副组长:xx(小学)、xx(初中)

成  员:全体教师  

网上资格审核:xx

财务核对:xx  

二、招新生指标数

1.学校行政每人指标1人,组织机构人员不设指标。

2.班主任:1)春季学期稳生率达到95%(含)以上的,不设招生指标;达到90-95%之间的,设招生指标1人;稳生率90%(不含)以下的,教师每人设招生指标2人。

2)秋季学期稳生率达到85%(含)以上的,不设招生指标;达到80-85%之间的,设招生指标1人;稳生率80%(不含)以下的,教师每人设招生指标2人。秋季学期六、九年级教师每人设指标1人。

3.科任教师:设招生指标1人。

三、新生招生办法

1.所有新生需经过入学测试,成绩合格者录用。

2.所有新生需符合深圳市相关入学条件。

3.新生包含幼儿园、小学、初中学生。

四、招生方式:

自主招生

五、核实招生学生名单的方法

1.招生教师从外带来的学生,经测试合格,到财务室缴费的,当属该教师的。

2.非招生老师带来的学生,成绩测试合格,家长明确指出是某老师介绍并且到财务室缴费的,当属该教师的。

3.退费学生不计入招生数。

六、奖惩方案

超过招生指标数,每超一个奖励50元,完成招生指标但没超指标,不奖不罚。没有完成招生指标的,每少一个,罚30元。

七、惩戒办法

1.以下情况不记招生,一次扣10元,再违纪者学校给予处理:

A:在校门口招生的;

B:已经在学校登记咨询的;

C:已经在学校交费报名的;

D:几人同招一人产生争议的。

2.春季学期稳生率达不到90%、秋季学期稳生率达不到80%且不能完成招生指标的,招生情况将作为本学年教师上调工资参考依据。

八、新生信息登记和考试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未尽事宜学校会另行通知。

篇(3)

一、基本原则

以国家、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依法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要求

1.划片免试就近入学。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和法定监护人的常住地,结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现状,相对就近安排入学。公办学校按学区招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

2.切实保障进城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贯彻〈居住证暂行条例〉的实施意见》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居住证暂行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积极稳妥地解决好进城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的入学问题,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3.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收费行为。严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收取或变相收取择校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实行免费义务教育,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费用,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民办中小学应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不得随意涨价,收费标准要提前向社会公示。

三、招生对象

(一)小学: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户籍在县区域内或居住证的居住地址在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以及符合招生条件的随迁子女等,确保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不得擅自推迟或提前辖区内儿童的入学年龄。

适龄特殊儿童入学。聋童可选择就读县特殊教育学校,轻度的智障儿童可选择到学区内的中小学校随班就读,重度的智障儿童可到特殊教育学校或到学区内的学校注册入学,学校派教师定期上门施教;盲童可选择就读县外特殊教育学校,确保每一个适龄特殊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需要延缓入学的儿童,须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所在学区的乡镇人民政府和学校提出延缓入学申请。

(二)初中:招收户籍在县区域范围内的2021年小学毕业生或居住证的居住地址在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以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等。小学毕业生应全部组织进入初中学校学习,入学率须达100%。其他年龄段的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要积极组织其入学,完成义务教育。

四、招生办法

小学、初中实行划片入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全部入学。公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

(一)小学

1.按照招生计划招收辖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城区小学和凯江镇中心小学一年级招生,按照招生计划,采取单校划片、网上申请、学校现场审核确认的办法进行,具体的招生区域及录取办法以县教育局通告为准。乡镇小学招生,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或学校向适龄儿童发放入学通知书,由所在乡镇学校根据学生分布情况安排就近入学。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入学登记时须提供相应佐证资料,具体参看各校招生通告。

2.学校应在校门口和社区张贴招生通告,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对象、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所需资料和咨询电话等相关招生政策。

3.对各类残疾适龄儿童,各小学须做好登记和上报工作。户籍在我县辖区内的适龄残疾儿童,由家长陪同,携带相关证明,到县特殊教育学校报名或到辖区内的学校随班就读。对实施送教上门的残疾适龄儿童要及时注册学籍,并认真开展送教上门工作,确保残疾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

(二)初中

1.城区小学毕业生需持户口簿和入学通知书到初中学校报到注册,具体招生办法另行通知。

2.乡镇初中学校对口招收本乡镇辖区内的小学毕业学生,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或学校向辖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发放初中入学通知。龙台中学、仓山中学按照招生计划,采取多校划片方式,招收辖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及城镇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的小学毕业生。高店小学毕业生到龙台七一中学就读,合兴小学毕业生到辑庆镇中就读,广福镇小学毕业生到广福中学就读。

(三)民办学校招生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民办学校要制定自主招生办法、招生简章,并向县教育局申报备案,由县教育局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后方可实施。

民办学校要规范招生程序和方法。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招收新生。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报名费。

(四)其他符合政策的学生入学

1.干部、现役军人入学。认真落实《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干部子女入学须出具证明、所在单位证明材料;现役军人子女入学需提供所在部队政治机关证明材料。

2.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好进藏干部职工子女、适龄见义勇为人员或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直接参与救治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和支援湖北医疗队全体人员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领军人才子女、高级管理人才子女、高技术技能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入学工作。

3.进城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进城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应在户籍所在地入学就读。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确需在我县务工就业居住地入学就读的,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持户口本,学生及其父亲或母亲的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房产证或规范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期一年以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规范劳动合同(合同期一年以上)或工商营业执照,以及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6个月以上)等材料,向招生范围学校提出入学就读申请,由学校安排就读。

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的以下退役军人随迁子女,要优先保障。

(1)参战退役军人;

(2)属于烈士子女、功臣模范的退役军人;

(3)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或者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军人;

符合上述条件的退役军人随迁子女,需提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进城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学校接收确有困难的,由县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县教育局对招生工作进行统筹指导,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五、招生日程安排

5月下旬,各学校公示2021年招生通告。

6月20日,全县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

6月22日,全县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

六、招生工作要求

1.县教育局将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协助解决中小学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实施“阳光招生”。学校招生要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方式、收费标准、录取结果“七公开”,同时公布投诉电话或投诉信箱。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十项禁令”。绝不允许自行作任何不实宣传;绝不允许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无序竞争;绝不允许招收已经被录取到其他学校的学生;绝不允许学校间相互违规挖取生源。

3.规范办学行为。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新生入学考试;禁止义务教育阶段招收复读生;不得招收不足龄的学生。严格落实学籍管理规定:“不得对未经批准擅自超计划招生、超标准设置班额予以审核通过,不得对违规招生注册学籍”“严禁安排未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学生就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随意突破招生计划招生。

4.严格控制班额。原则上初中每班控制在50名以内,小学每班控制在45名以内,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进行小班化试点工作。学校要按照均衡分班的原则随机分班,严禁举办各种形式的重点班、特长班、实验班、兴趣班,不分快慢班。

篇(4)

方案称,南北钦防四市将统一进行中考,在考试命题、考试科目、考试形式、考试时间、考试内容、评卷方式、成绩呈现等七个方面进行统一。

在考试内容上,以国家义务教育课程学科标准和自治区教育厅印发的年度《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四市同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学科说明》为依据,统一命题原则、考试范围、试卷容量、题型比例及赋分比例等,四市联合命制一套试题。

值得注意的是,为提高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考生体育成绩计入中考总成绩后一并转换为总成绩等级。体育与健康测试总分为60分,考跑、跳、投三项各占三分之一,也可由各市自行确定其中二项,另测试本地的一个体育与健康传统项目。

四市中考统一考试继续以“等级制”和“达标、不达标”呈现成绩。笔试各科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即笔试各科成绩加上体育与健康的成绩)按考生考试人数划比例,由高到低为:A+、A、B+、B、C+、C、D、E八个等级,各等级学生所占比例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技能考查科目按照“达标、不达标”呈现,淡化了分分计较,学生可以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学习一些新的、自己感兴趣的东西。

篇(5)

一、招生计划

(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今年各市(县)区要严格按照省政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和市及市(县)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要求》中确定的20*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市直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900人(详见附件1)。

根据省政府的要求,省示范性高中和重点高中继续招收“宏志生”,*市高级中学、大石桥市一高中、盖州市一高中、开发区一高中、熊岳高中和大石桥市二高中各招收100人,老边区高中招收50人,共计招生650人。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实施意见》(营教发[20*]21号)精神,普通高中继续招收体育特长生和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及收费标准按照《*市20*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方案》执行。

(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详见《*市20*年中等职业院校(初中起点)招生目录》(附件2)。

中师、中专(含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另发。

(三)技工学校招生计划另发。

二、考试时间、科目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6月28日——6月30日。

6月28日:

8:30——11:00语文(汉语文)

13:30——16:00理化

6月29日:

8:30——10:30数学

13:30——15:30外语

16:20——18:00政史

6月30日:

8:30——11:00民族语文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化、政史五个学科。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满分各为150分(英语听力满分为30分。听力考试成绩不计入中考总分,去掉听力考试的内容,对其余试题分数总分加权为满分150分,即将考生外语试卷听力考试以外试题卷面原始总分乘以150/120;如遇外语听力分数不及格,实行外语总分扣减5分;听力成绩虽不计入中考成绩,但作为录取参考并提供给招生学校),考试时间为语文150分钟,数学、外语各120分钟;理化满分为200分(物理120分,化学8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政史满分为100分(政治、历史各50分),考试时间为100分钟。

市中等职业学校(中师、中专除外)、技工学校英语成绩只做参考分数,不计入总分。中等职业学校需要面试、加试的特殊专业在招生项目中注明。

使用朝鲜语授课的少数民族学生,语文学科考朝语文和汉语文,成绩各按50%计入语文总分;除汉语文外,其他各科可用本民族文字答卷,也可用汉语文字答卷(但一张试卷必须用一种文字作答)。

参加高中阶段升学考试的考生须参加体育考试,满分为60分,计入总成绩。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关于印发*市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营教发[20*]13号)执行。

三、命题

今年我市中考继续采取辽宁省十二市联合命题的方式命题。

(一)命题依据和要求

考试命题坚持以教育部印发的全日制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坚持以学生为本,夯实基础,难易适中,不出偏、繁、怪和似是而非的题,命题符合初中教学实际。注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掌握和运用,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特别是在生产和生活等具体情境中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查学生继续学习的潜能。易、中、难试题的比例分别占70%、20%、10%左右,选择题分数不超过学科试题总分的20%(外语学科不超过40%,政治、历史学科不超过50%),物理、化学学科实验性试题不少于学科总分的20%。各类各学科命题考试的基本要求见各学科的《考试说明》。

(二)命题组织方式

命题组织市和命题人员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

四、加分政策

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考试总成绩一次性加分。

(一)初中学习期间,获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加5分。

(二)烈士子女,加20分。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加10分。

(三)现援青(藏)干部(教师)子女,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加10分。

(四)现役军人子女,加10分。

(五)初中学习期间,拥有一项发明授权专利的,加5分;拥有两项及两项以上发明授权专利的,加10分。

(六)初中学习期间,参加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参与组织的各种竞赛,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或省级一等奖的,加5分。

具备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取分值最高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中师、中专优先录取和加分办法政策另发。

技工学校加分范围及标准按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考务工作

报名考务工作由市及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协调,市及各市(县)区教育行政(招生)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一)报名

今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仍实行普通高中和中师、普通中专、职业中专(高中)及技工学校两类志愿单向兼报的办法。第一志愿报考中师、中专的考生和未被普通高中录取且有意参加中师、中专补录的考生,一律由学校统一组织到所在地招考办报名。社会考生(往届生)到所在地招考办报名。报考市职业中专(职教中心)、职业高中的学生可以在全地区所有职业中专(职教中心)、职业高中招生(含五年制办学层次)中选择填报志愿,并按中考的统一要求参加考试、录取。

中考报名考务费按市教育局20*年一次性收费规定标准收取。

(二)招生录取

普通高中招生:由市及各市(县)区教育行政(招生)部门统一组织,任何学校不得自行招生。

中师、中专招生:由省、市招考办统一组织、录取。

职业中专(职教中心)、职业高中招生:由市及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安排并录取。

各市(县)区教育行政(招生)部门要严格依照录取顺序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三)试卷订购

中考试卷定购由市教育局统一负责,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务于5月30日前将试卷定购数以书面的形式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中师、中专试卷定购数由市招考办统一汇总报市教育局。

六、考试工作

(一)按照《20*年辽宁省十二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工作意见》要求,进行学业考试工作。

(二)根据《关于印发*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营教通发[20*]13号)精神,从“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创新与实践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具体使用办法,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三)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初中升学考试要“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继续对考生进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和外语口语加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四)按照《辽宁省关于认真做好20*年中小学招生及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全市各普通高中要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业考试成绩作为招生的主要依据。省级示范性高中(重点高中)要从指标到校的招生计划中划出10%以上的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用于招收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考试成绩全优的学生。

七、几点要求

(一)各市(县)区要高度重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要建立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从本地实际出发,打破学校归属部门和类别界限,统一制定本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和措施,统一组织实施招生工作,要在政策、管理、人员和经费上予以保障,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省政府已把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对各市教育工作考核指标之一。市政府及教育督导部门也已将此项工作列入对市及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考核指标之一。市教育局将招生工作的完成任务指标分解下达到各所属学校并作为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市及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相关规定,在保证20*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不得突破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初中毕业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市教育局将市直初中毕业生升入中等职业学校比例作为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之一。

(三)中等职业学校可跨区域招生。往届初中毕业生、外省市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以及*地区有特殊情况的学生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批准后,可予以录取。各中等职业学校可凭学生高中阶段教育的学历证书,通过注册入学方式自主招收高中毕业生(包括往届生和高中毕业进城务工人员),以就业为导向安排教学内容,接受中等职业的学历教育或培训。

(四)普通高中招生要严格招生纪律。普通高中招生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分为统招公费生和择校生。择校生招生严格执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严格执行录取“宏志生”、体育、艺术特长生和综合素质评价、学业考试成绩全优学生的条件。普通高中班额标准为45人,最高班额要控制在50人以下,以适应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除市教育局批准的学校(含民办学校)外,其它各公办高中严禁跨市(县)区招生。

(五)各市(县)区继续落实省政府关于举办“宏志班”的意见。要根据省教育厅规定完成“宏志生”招生计划,解决好品学兼优、家庭困难学生就读优质高中的问题。

(六)根据《辽宁省关于认真做好20*年中小学招生及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教育行政部门在普通高中择校费中提取部分择校费,用于资助贫困学生。学校收取的学杂费必须全额拨付学校,任何单位、部门不准挪用、平调、挤占或抵顶财政拨款。

(七)根据《辽宁省高中阶段困难学生助学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精神,各高中阶段学校要设立困难家庭学生助学金和困难家庭学生奖学金,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具体实施办法由学校视情况自行确定。

篇(6)

一、指导思想

以更新教育观念为先导,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基石,以规范教育科学管理为保障,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突出重点、争先创优,在更高水平上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1.学前教育: 全县学前三年入园率城区达到85%以上,乡镇达到50%以上,学前一年入园率达85%以上;充分利用优质教育资源,积极发挥示范性幼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搭建各类幼儿园相互交流的平台;加强对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加大常规检查和指导力度,严格审批程序和年检规定,力促全县各公民办幼儿园朝规范优质方向发展。

2.义务教育: (1)小学入学率达到100%,巩固率98%,小学无辍学学生,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率100%;初中毛入学率控制在98%以上,巩固率95%,初中年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加大电子化学籍管理力度,完善学籍管理体制。实施教学质量提升工程,重点扶持相对薄弱学校。 (2)义务教育阶段聋、哑、弱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5%以上。 (3)全县小学生学业成绩合格率达 100 %;初中毕业会考一次性合格率在20__年的基础上有所增长 ,学期抽考学科合格率达到 80 %以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率98%以上;学生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中小学学生犯罪率为0。

3.普高教育: (1)切实提高高中阶段入学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普高学业水平考试一次性合格率达60%以上,综合考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学生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 (2)全县20__届高考本、专科以上上线人数力争突破20__年上线人数。 4.中小学生在自治区、市体育、艺术竞赛中取得较好成绩。

三、工作要点和措施

1.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

(1)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融入学校德育工作内容,围绕理想信念教育、习惯养成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民族精神教育、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主要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小学阶段重点抓养成教育,初中重点抓规范教育,高中重点抓励志教育,不断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继续在全县中小学开展“学雷锋”活动,继承和发扬雷锋精神,把雷锋活动与传统美德教育相结合,与爱国主义教育相结合,与现代文明相结合,塑雷锋的像、讲雷锋的故事、唱雷锋的歌、学雷锋的事迹,让雷锋精神走进校园,走入心灵、走进家庭、走入学生生活。

(3)切实落实《XXX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常规》,完善各项德育工作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形成具有校本特色的德育工作体系。 进一步加强学校文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XXX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学校文化建设的意见》精神,督促与指导学校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好学校文化建设规划,以建设优良校风为重点,进一步优化学校育人环境,建设具有校本特色的学校文化。

(4)加强对新形式下德育问题的研究与探索。注重加强对留守少年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与问题学生的转化工作,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和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和管理,不断创新中小学生校外教育工作机制,努力推进家长学校建设。

(5)加强德育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落实学校各部门德育工作职责,形成德育合力;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优化班主任评价管理办法;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举办中小学德育现场经验交流会。

(6) 全面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经典诵读活动、星级评比活动,大力推广德育体验模式,不断丰富中小学德育工作内容,实现德育主题活动系列化,有效提高中小学德育工作整体效益。

2.切实加强学校管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1)认真贯彻落实《XXXX市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和《县教育局开展中小学“减负增效”工作的 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重点规范课程开设、学生作息时间和课外作业时量、学生用书、招生工作、办班行为、教师教学行为、教育收费、学籍管理等工作,学校和教师要严格按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课程设置和教育教学内容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杜绝教学行为的随意性,保障达到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质量要求。通过每学期的开学工作检查、教育视导、专项督查等方式,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办学行为的督查与指导。

(2)以《县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和《县中小学德育工作常规》为依据,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学校管理制度,加强教育教学视导,促进学校管理的规范化与精细化。

(3)加强对学校管理工作的研讨,积极组织校长参加各级相关研讨活动,继续举办中小学校长论坛,为校长提供学习与交流平台。

3.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为抓手,努力提升教学质量 ,与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如下工作:

(1)督促与指导学校切实落实教学工作常规,进一步优化课堂教学监控与评价机制,向课堂要质量。尤其要督促和加强对苏木镇学校的管理,确保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和教学常规工作的落实。

(2)指导学校以研究课堂、改革课堂、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为重点,切实开展校本教研活动,大力提倡问题即课题的校本研修方式,努力提高校本教研活动的效率。小学以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开发有学校特色的校本课程;初中继续推进“学案导学”,优化教学方式。

(3)积极推进普高课程改革,努力提高普高教学质量。一是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课程开设,在继续开好文化课程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技术类课程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教学,积极开发校本课程,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努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二加强高中研究性学习课程的研究,开展研究性学习成果展评活动,加强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资源建设;三是加强对会考与高考的研究,优化教学策略,切实提高学考合格率和高考本专科上线率。

(5)加强质量监控,优化质量评价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质量抽测制度,加强对毕业年级的质量监测,及时进行质量评析;二是进一步优化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考评价奖励方案,开好质量评析会;三是积极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4.以加强标准化学校建设为契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1)督促与指导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XXXXX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制定好切合本县实际的标准化学校建设规划,并按规划要求分步实施建设项目,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

(2)切实加强对本年度规定的标准化学校建设项目学校的督查与指导,确保软件达标。

(3)进一步加强对已建成的标准化学校的管理与指导,督促其不断提高办学质量与办学水平,并充分发挥其辐射与示范作用。

(4)以乡镇中心学校为龙头,积极推进乡镇内教育的均衡发展。进一步推进城镇学校扶助农牧区学校、优质学校扶助薄弱学校的的工作,积极倡导骨干教师跟踪辅导、轮教、走教制度,加强对薄弱学校的教育视导工作,努力提高薄弱学校管理水平与教育质量。

(5)要积极推动XX中与市区优质高中之间的交流与协作,实现资源共享。三是积极探索薄弱高中办学体制与办学方式的改革 。

5.落实好五项常规工作

(1)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搞好保学控流工作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学籍管理制度,通过学籍管理,进一步推动保学控流工作,规范学生异动手续;结合学籍管理,督促各学校及时做好相关表册、档案整理工作及数据上报工作。

(2)继续抓好体卫工作,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①落实《县中小学体育工作规范》,切实提高学生身体素质。一是督促各学校开足体育课程,切实落实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的体育活动;进一步规范和改进体育课教学,开展体育教学评优活动。二是加强对学校体专生专业训练工作的指导,提高专业训练的效率;三是切实实施国家体质健康标准,督促学校建立好中小学生体质健康评价系统,及时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数据上报工作。四是举办全县中小学生运动会,组织参加市级学生运动会。 ② 认真抓好学校卫生防疫工作和健康教育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与卫生防疫部门配合,督促学校进一步加强卫生工作与健康教育工作,切实做好流行性疾病的预防与监控工作,努力降低常见病和流行性疾病的发病率;二是配合相关部门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做好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

(3)继续抓好艺术教育,提高学生艺术素养 ① 依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开展艺术教育专项督查,督促各中小学校切实落实艺术教育课程计划,努力改变重特长生培训,轻艺术普及教育的倾向。 ② 组织学生参加市县艺术比赛,为学生个性发展提供平台,组织好全县艺术节。

(4)进一步规范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 ① 认真组织好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进一步严肃考纪考风。 ② 进一步规范与优化高中招生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高中学校的招生宣传工作,积极探索划块招生的办法;二是进一步完善高中招生制度;四是规范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杜绝学校之间争抢生源和超计划招生现象。

(5)扎实抓好青少年科普宣传与科技创新工作,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动手能力。 一是进一步健全青少年科辅学会组织机构,积极发展学会会员,规范会员管理,;二是加强对各学校科技辅导员的培训;三是配合相关部门搞好科普宣传工作,切实抓好青少年活动中心开展科普教育共建共享试点工作和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示范校工作;四是认真组织好和参加各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四、月工作安排

1月份1.制定年度工作计划2.中小学期末考试与质量抽测3.整理基础教育工作档案资料

2月份评选上报区、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

3月份1.春季开学工作检查暨课程实施情况督查2.各校上报学生学籍表册3.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视导4.制定XX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实验操作考试组考方案5.参加全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会6.上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7.以同志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发表50周年为契机,组织全县各中小学开展 “学雷锋,做雷锋”活动

4月份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变动手续核对2. 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视导3.高中招生报名工作会议4.初中毕业生 体育考试5.初中毕业实验考试6.办理高中毕业证7.审查普通高中学籍8.制定2013-2014学年度教材教辅目录。

5月份1.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招生报名信息采集2. 举办全县中小学生运动会及艺术节3. 制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组考工作方案4.制定中考组考方案。

6月份1. 普高20__级学业水平考试2. 2013届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3. 教育视导。

7月份:1.小学初中教学质量检测2. 高中招生录取3. 中考成绩统计4.上报毕业表册8月份1. 科技辅导员培训2. 采集0周岁儿童信息3.普高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通报会、中考成绩通报会4.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9月份1. 秋季开学工作检查暨课程实施情况督查2.各校上报学生学籍表册、普高新生注册、中小学生入学情况统计3.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视导4. 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5.采集外来务工子女和留守儿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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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t="陕西榆林2016年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1" src="/UploadFile/KaoShi/2020-04-01/3077040871.jpg">

榆林市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深入推进全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以下简称“中考”),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2015〕31号)要求,结合榆林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2016年全市中考工作以“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为原则,依据省、市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强各项考试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考试、测试、评价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方面的导向作用,不断提升初中教育教学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创新招生模式,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自主权,为考生提供更加公正、公平的竞争平台,为学校选拔合格人才,促进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化发展;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对中考政策信息进行广泛宣传,为促进我市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组织方式全市2016年中考工作在市、县区招委会统一领导下,由市、县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市、县区相关业务部门和相关学校按职责具体实施。其中,中考阅卷、普通高中(综合高中)录取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职业高中录取由县区教育局具体负责。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体育考试、体育艺术专业测试由各级招生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学校配合完成;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中专学校录取按省上要求,由市招生办配合组织实施。县属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测试由县区教育局牵头,相关招生学校组织实施;市直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测试,由市教育局统筹学校安排。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由各级电教部门统筹组织,相关学校参与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由各级教研部门监督指导,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各县区、各部门、各学校要依据本《意见》要求,健全组织机构,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各县区、相关部门要落实各类考试(测试、评价)的监管责任,逐级签订责任书,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三、招生计划、范围(一)招生计划。2016年,按中、省规定,全市公办普通高中不再招收择校生。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职业高中、中专学校按其所定计划招生。普通高中(综合高中)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具体计划构成如下:1.自主招生计划。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学校为:榆林中学、榆林实验中学、榆林十中、榆林第二实验中学、榆林一中、榆林市苏州中学、横山中学、靖边中学、定边中学、绥德中学、绥德一中、米脂中学、佳县中学、吴堡中学、清涧中学、子洲中学和榆林高新中学(国际班)。上述学校可以在中考前按不超招生总计划15%的比例招生。各县区、各学校可结合实际,研究决定是否上报自主招生计划。2.特长生计划。经市教育局审批的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按体育、音乐、美术每科每班不超40人上报计划。3.统招计划。除自主招生计划、特长生计划外,各学校的其余计划均为统招计划。自主招生计划、特长生计划未完成的,剩余计划全部转为统招计划。(二)招生范围。县属公办高中面向本县区招生。榆林中学、榆林实验中学、榆林十中、榆林第二实验中学和榆林高新中学面向全市招生。民办高中、综合高中、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职业高中、中专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四、网上报名全市中考网上报名统一安排在4月11日至13日进行。中考网报号和原始密码由市招生办统筹安排,各县区招生办负责编发。具体如下:(一)网上报名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2.身体健康。3.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应为初中应届毕业生。4.报考职业技术学院、职业高中、中专学校的考生为初中毕业生。5.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父亲或母亲持陕西省居住证1年以上,在榆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含1年),子女在我市初中学校毕业。6.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⑴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学校在校生。⑵初中非毕业年级在校生。⑶因触犯刑律被起诉或正在服刑的人员。⑷非陕西省户籍且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人员。(二)网上报名要求。依据学生学籍、户籍情况,对报名分类要求如下:1.初中应届毕业生。学籍、户籍均在市内的,由毕业学校将应届毕业生花名册(按学籍管理系统格式)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到所在县区招生办集体办理报名手续。具体要求由各县区招生办通知。学籍在市外、户籍在市内的,由本人或家长持户口薄、学籍卡和学籍所在县区教育局证明材料,回户籍所在县区招生办接受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在县区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学籍在市内、户籍在省外的,按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陕参加升学考试方案〉的通知》(陕教考〔2012〕8号)相关要求,由毕业生或家长持有效证明材料(本人学籍卡、本人身份证件、父亲或母亲身份证件、父子或母子关系证明、在榆居住证、当地人社部门出具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并填写《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在榆林参加中考报名申请表》(附表1),到学籍所在县区招生办申请报名。2.初中往届毕业生。由本人持初中毕业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直接到户籍所在县区招生办接受报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在县区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各县区招生办在4月22日前完成考生数码照片采集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工作,其中《报考信息确认表》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存档。(三)自主招生报名。自主招生报名,须遵从以下要求:1.学生符合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条件,且综合素质达到省级示范高中和省、市级标准化高中录取资格,文化课成绩优秀。2.自主招生报名在全市网上报名结束后进行,学生可通过学校推荐或自荐的方式,向招生学校提交《榆林市2016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推荐(自荐)表》(附表2),接受报名学校资格审查。3.学生只能参加一所学校的自主招生测试。否则,其测试资格无效。4.相关初中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意愿,为参加自主招生测试的学生完善相关手续。五、考试2016年全市中考主要由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自主招生测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体育考试、体育艺术专业测试等组成。(一)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思想品德与历史、英语、物理与化学,共7科5卷,卷面满分58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值及考试时间分别为:语文120分,时间为150分钟;数学120分,时间为120分钟;思想品德与历史100分(思想品德60分,历史40分),时间为100分钟;英语120分(含听力25分),时间为120分钟;物理与化学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时间为120分钟。除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笔试外,其余科目均为闭卷笔试。语文为一卷制,其余科目为两卷制。具体安排见下表:

(二)自主招生测试。测试时间统一安排在5月21日(星期六)进行,测试地点在各招生学校,测试准考证号统一采用中考网报号,测试的三个科目由县区、学校确定。4月20日前,各县区、高新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要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市教育局上报自主招生方案。方案通过市上审核后,各县区、相关学校方可开展命题、制卷等前期准备工作。测试结束后,相关学校须在5月23日上午在本地(校)教育门户网站上公示自主招生测试预录取名单,公示时间至5月29日上午结束。公示结束后,市上即行安排录取。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科学计算器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基〔2006〕50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5年春季中小学学具及制作材料目录)的通知》(陕教基二〔2015〕15号)要求,允许考生在数学、物理与化学等两科考试时携带规定型号的科学计算器进入考场。英语听力试题播放采用以广播为主,磁带为辅的办法进行。在规定时间内,由陕西声媒广告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新闻广播AM693、FM106.6同时向全省播放英语听力试题。各考点学校要提前试收上述两个频率的节目。若收听效果不好,可用磁带播放。磁带播放时间要与广播同步。(三)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2016年中考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按陕教基〔2005〕81号文件执行,在5月15日前完成。上述三科实验操作考核成绩满分30分(每科10分),考生实际得分计入中考总成绩。(四)体育考试。2016年中考体育考试按《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详见陕教规范〔2014〕18号)执行,在5月15日前完成。体育考试成绩满分50分,其中平时考核成绩满分15分(体育课成绩9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6分)、统一考试成绩满分35分。(五)体育艺术专业测试。测试时间安排在中考结束后、志愿填报前进行,测试工作须在县区教育局、招生办监督下组织实施。举办体育、艺术实验班的高中学校要在6月中旬将专业测试方案报县区教育局审批、市招生办备案。此外,对省考科目以外的国家课程,须在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由初中学校按教学进度于6月20日前完成考试或考查。考试或考查成绩以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等级方式呈现,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学习能力”维度之中。凡达到C级以上(含C级)即符合毕业要求。六、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严格按陕教基〔2009〕55号和榆政教发〔2009〕38号文件要求执行,在5月15日前完成。各级教研部门要监督、指导各初中学校健全组织机构,制定评价方案,认真组织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防止评价流于形式,走过场。评价工作结束后,各初中学校要逐人审核评价结果,将真实准确的评价结果记入《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七、志愿填报、录取、建档涉及考生志愿填报、录取、建档等方面的事项,市教育局将另文适时通知。八、信息报送(一)报名信息。各县区、高新区务于4月15日前将《榆林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情况统计表》(附表4)以纸质版、电子版两种形式报市招生办。市招生办于4月26日前将考生报名库光盘报市教育局。(二)成绩信息。5月20日前,各县区、高新区教育局和局属相关学校将成绩信息(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成绩、体育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上传“榆林市中考管理系统”。其中,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成绩、体育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纸质名册留存县区、学校备查。7月6日前,各县区教育局须将体育艺术专业测试成绩表册(由市招生办统一下发表样,上报纸质版)、成绩库(Excel2003格式,上报电子版)报市招生办存档备查。市招生办对上述数据审核无误后,于7月10日前将成绩信息库光盘报市教育局。以上报送的信息光盘,均为一式两张,贴标签,标签上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装入档案袋内密封盖章。九、有关要求(一)强化考试(测试)安全管理。各县区、高新区教育局要把考试安全管理落实到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特别要完善标准化考点安保设施设备建设,制定考试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师生员工考试安全教育,提高考试安全管理水平。市、县区招生办及有关学校要强化试题(答题卡)运送、保管工作,严防失密、泄密事件发生。各初中学校要教育学生妥善保存涉考信息(网报用户名、登录密码、成绩、志愿、录取),如因个人原因引发不良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全责。各县区、高新区教育局和各初中学校要切实加强教学、安全管理,督促被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安心完成后续学业,对于疏于管理以致造成恶劣影响的县区、学校,市上将追究相关学校、人员责任,并通报全市。(二)完善督查机制。为抓好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体育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体育艺术专业测试等工作,各县区教育局、招生办和相关学校要细化时间安排,确保上述工作梯次完成。市电教馆、市招生办、市教研室要依据县区、学校时间安排,组织人员到县、到校督查,指导各县区、相关学校按时、保质完成上述工作。工作结束后,市电教馆、市招生办、市教研室要将督查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将书面通报印发各县区。(三)强化培训工作。各县区教育局、招生办要加强考风考纪建设,进一步把考务精细化管理作为工作重点,明确培训时间、内容,促使考试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水平。各县区招生办要采取送训到校的方式,指导各初中学校开展网上报名、考风考纪、答题卡使用等方面的专题培训,市招生办要在考前印发的相关材料,对考生、家长进行中考政策解读和培训,整体提升培训效果。(四)优化舆论宣传。对于事关考生、家长切身利益的政策信息,各县区、各学校要及时在本地电视台、教育门户网站、校园广播和宣传栏上进行宣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高中学校媒体宣传审查机制,各招生学校的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和相关学校的自主招生录取名单、体育艺术专业测试合格人员名单须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和招生部门审核后,在当地教育门户网站上公布,确保考生、家长政策应知尽知、信息应享尽享,构建公布及时、公开透明的舆论氛围。(五)坚持依法治考。各县区、高新区教育局要围绕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把依法治考作为2016年中考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办学行为。要依据学籍库,严格审查报名资格,对于违规报考人员,考前取消报名资格、考中取消考试资格、考后取消录取资格。要严守考试、阅卷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要畅通举报渠道,严查初中学校或教师限制学生报名参加考试、干预学生填报志愿、买卖生源或有偿招生的行为,严查高中学校超计划、违反规定跨区域招生、组织或变相组织考试、擅自提前报名开学、接收无学籍人员和被其它学校录取的学生旁听等行为。对招生考试违规行为,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省、市、县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个人予以严肃处理。本《实施意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联 系 人:李亚雄(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8187661联 系 人:高重阳(市招生办) 联系电话:3251905电子邮箱:373413820@QQ.COM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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