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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文明单位申报材料精品(七篇)

时间:2022-04-08 20:11:11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省级文明单位申报材料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省级文明单位申报材料

篇(1)

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的环保意识,营造浓厚的环境文化氛围,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为的“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促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双创”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创绿”工作,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引导,不断提升市民的环境意识,将保护环境、合理利用与节约资源的意识和行动渗透到公众日常生活之中,进一步培养公众良好的生产、生活、消费习惯,促进社会良好风尚的形成。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达到促进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城市科学发展的目的。

二、创建范围

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村庄、绿色学校(中小学、大学)、绿色幼儿园、绿色饭店(宾馆)、绿色医院、绿色家庭、绿色机关等。

三、创建目标

今年计划在每个行业创建区级绿色单位6-8个、市级绿色单位3-5个、省级绿色单位1-2个。按计划完成上级分配的目标任务。

四、创建任务分工

区双创办负责全区绿色系列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环保分局协助区双创办负责对各单位创建工作的检查、审评和验收,区直各部门负责本系统创绿工作的组织、督促、检查。其中绿色企业由经济发展局负责组织实施,绿色社区由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绿色村庄由各镇办负责组织实施,绿色学校由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绿色家庭由妇联组织实施,绿色医院由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绿色饭店由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实施标准

对照《省创建绿色文明示范工程行动计划指南》和评审细则,依据市双创办文件精神,制定我区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村庄、绿色学校、绿色幼儿园、绿色家庭、绿色医院、绿色饭店等绿色文明示范工程评审细则。其它行业标准参照执行。

六、审报条件

1、单位做出关于实施绿色文明示范工程行动计划的决定,并形成正式文件。

2、设立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的绿色文明示范工程行动计划领导小组。

3、制定具体行动计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自查自评并自评打分。

4、运用多种方式和途径,向社会公众传播绿色文明环境教育、清洁生产、环境标志认证和绿色消费等内容,为环境保护工作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5、单位内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环境文化氛围,单位水、气、声、渣等废物治理彻底,稳定达标。有良好的工作、生活和学习环境。

6、县区绿色单位命名一年以上可申报市级命名,达到市级绿色单位命名一年以上可申报省级命名。

七、创建步骤

1、各主管部门制定、下发相应创建工作的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创建工作。

2、创建“区级绿色单位”的,由其向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区环保局审报,创建“市级绿色单位”的单位向各自主管部门提交创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环保局进行审查,区环保局审查合格后向市环保局“创绿”组委会申报。

3、环保局创建标准对创建区级绿色文明示范单位进行验收,并配合市“创绿”组委会对申报市级绿色文明单位进行验收。

4、验收工作结束后,将负责对达到标准的单位命名为绿色文明单位。

八、申报与审查

1、单位申报:

(1)申报区级绿色单位,创建单位到环保局领取并填写“绿色单位申报表”,连同申报相关材料报区相关主管部门审核。

(2)申报市级绿色单位。各创建单位将申报各项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环保局,经区环保局审查后上报市“创绿”组委会。

2、审查:

(1)申报区级绿色单位。由各主管部门将申报材料报送区环保局,并对由其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做出书面审查意见。

(2)申报市级绿色单位。由区级主管部门报送材料至区环保局,区环保局审查后报市“创绿”组委会办公室,并由其对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做出书面审查意见。

3、现场评估:

(1)申报区级绿色单位。书面审查达到要求的,区环保局将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进行现场评估,提出评估验收意见。评估、验收工作结束后,提出拟表彰命名或向上级推荐命名的单位名单,报区政府审定。(2)申报市级绿色单位。由区环保局配合市“创绿”组委会进行评估和验收。评估、验收工作结束后,拟定表彰名单以及拟向上级推荐表彰命名的单位名单,报市“双创”办审定。

九、表彰命名

区级绿色单位经审定后,由区政府表彰命名,并向获得“绿色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授牌。有效期为5年。市级绿色单位由市组委会负责。

原则上只有获得下级政府命名且达到一年以上的单位才有资格申请上一级命名,但条件成熟的单位经“创绿”组委会同意也可以越一级申请命名。

原则上每年命名一次本级绿色单位。

各级绿色单位在获得命名后,应不断巩固、深化和提高创建成果,凡在5年内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和其它重大有损绿色单位称号的,或在5年后没有通过复查验收的单位,取消其命名称号。

十、要求

1、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环保科普知识及创建绿色单位相关知识宣传,营造浓厚的氛围。积极倡导节水、节电、节能,绿色消费等绿色文明的行为,使广大公众和单位职工积极参与绿色单位的创建活动。

篇(2)

1.以机构改革规范质量体系、内部管理,构造良好运行机制

通过竞争上岗,产生了新的领导班子,深化人事体制改革,积极调整领导班子内部分工和内部组织结构,以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的方式实现了人员的定岗定位和选拔新的中层干部,推出了《晨会制度》,提高办事效率;

2.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制度,推进管理工作规范化

通过机构改革,建立奖惩机制、制约机制、保障机制。对原有的《例会制度》、《学习制度》、《廉政建设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年度考核考评制度》、《考勤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进行了完善,修改了《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实行部门目标责任管理,根据州局统一安排完成《湖北省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内部岗位设置方案》编制上报;

3.强化绩效考核,完善廉政监督机制,促进管理工作透明化

建立了绩效考核体系,以绩效考核推进各项制度、规定的落实。成立了绩效考核小组,制定了《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和《绩效考核细则》;进一步增强纪律监督有效性,制定了《恩施州质检所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监察工作实施方案》、《首问负责制》,编制了《客户满意度调查表》,建立纪检监督月报表制度,使纪检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强化质检工作,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年度目标,确保质检工作完善化

1.强化服务意识,延伸服务范围,促进业务增长

长期以来我所充分利用人才优势、技术优势,强化服务意识,延伸服务环节。以“服务经济、奉献社会、成就事业”为立所之本。从2007年起,我们实施“政府大客户”概念,将各级政府、各行政执法机关、职能部门等纳入服务范畴,2008年,通过开展打造“三心”质检机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2014年突破困境,狠抓业务管理,实行业务大厅节假日值班制度,实现“全天候”业务受理。连续三年实现业务增长。

2.狠抓年度定检,实现逐年突破,提升年度目标。(关键是这一部分不知道如何精简)

在年度定检任务方面,2007年应完成定检任务869批次,载止11月12日已完成抽样537批次,有停产证明的215批次,定检计划完成率达到86.5%。2008年对831批次产品进行定期监督检查配合州局食品科对79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完成发证检验125批次。受理各类检验业务4581批次,首次接受省专项监督抽查任务,完成211批次;州定期监督检验620批次,委托检验(测试)3750批次,其中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125批次,“两路”及重点工程检验业务达1846批次。实现业务收入49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6%。2014年完成495家企业853批次定检计划任务(其中191批次停产),至12月7日,已完成400家企业662批次,计划完成率100%。其中食品定检计划全年应该完成309家企业504批次(其中89批次停产),已完成260家企业415批次,计划完成率100%。圆满完成省级专项监督抽查任务370批次,涉及宜昌、神龙架、仙桃、随州、襄樊、十堰8个区域31个县市,行程3万多公里,根据州局安排,派出190人次对95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完成发证检验152批次;全年已完成食品生产企业带*号项目出厂委托检验357批次;派出11人次对9家工业企业进行了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州级专项监督检查。完成淀粉产品专项检查5批次;配合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完成食品添加剂检验215批次。财务工作方面强化预算管理,到11月底,实现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8.2%,全年消化债务91万元,能力建设投入51.5万元。

在“三聚氰胺奶粉事件”期间,我所加强领导、统一组织,加班加点,完成相关检验任务19批次,两次接受省局安排的全省专项监督抽查任务,均以最快的时间、最高的效率、最准确的结果完成,并已顺利通过了三季度省专项监督抽查工作质量检查,获得了省局上下的一致好评。

三、加大资金投入,改善质检设施,加强人才培养,确保质检工作专业化

1.以硬件建设为基础,构建现代化的信息服务平台

重点抓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包括州质量计量检测中心大楼建设、州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门户网站建设、“青之”检验管理系统的专业版升级。通过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本所自筹资金等方式,07年增加检测设备18台套,增加新检测项目38项,其中离子色谱仪的购进属省内同级质检机构首例,09年,先后投入170多万元添置了进口原子吸收仪、气相色谱仪等各种先进仪器设备,新开辟了建筑外窗、石材、人造板、农机具、茶叶掺假(白糖)试验等检验检测能力。

2007年5月正式开通本所门户网站,有效搭建了质检工作信息平台,完成了“青之”检验管理系统由标准版到专业版的软件升级,建立了“服务平台、技术服务、在线申请、电子报告查询”等板块,为企业及社会各界提供了最便捷的业务沟通渠道。在全省质检机构率先实现电子报告查询,为那生产企业提供了检验报告网上免费查询服务。

2.以人才培养为核心,打造高素质的质检队伍

为了提高质检队伍的整体素质,我所坚持学习制度,经常组织全体职工进行了政治、业务学习,重点学习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食品安全法》、《农产品安全法》等一系列质检专业知识和法律,培训电脑知识及青之软件操作、政务礼仪等政治业务知识;对新进人员上岗及原有换岗人员进行了岗前培训。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业务学习,2014年,承办省首届“统一”杯食品检验工职业技能大赛(荆州赛区),并选派3名选手赴省参加决赛。我所通过培训增加国家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1人、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4人、内审员2人;职称水平整体提高。

3.以技术检验能力建设为重点,提升质检的资质水准

为了进一步提升质检技术水平,2006年12月农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筹建成立,2007年,对中心806项产品、171个参数资质的初次认定以及本所279项产品、225个参数资质的扩项认定获得正式授权。2014年8月,通过了“双认”资质复评审和扩项评审,具备1573项产品1299个参数的法定检验检测资质,新增产品308项参数883个,分别增加19.8%和68%。

根据现有硬件设施及人员情况,组织开展了国家级能力验证、省级能力验证活动、所内组织密码自查、实验室比对等活动,其中参加国家认监委组织的乳制品中三聚氰胺检测能力验证一次通过,并获得国家认监委颁发的《能力验证合格实验室证书》,填补了我州食品质量安全检测项目中的一项空白。

四、提高服务质量、拓展业务范围,发挥技术优势,实现服务优质化

1.服务地方经济,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

在扩大服务范围的同时,积极加强对企业的扶持力度,将服务经济落到实处。在我州食品生产企业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过程中,从厂房布局、设备安装、工艺要求、标准的制定、实验室的建立、检验人员培训、申报材料的准备等进行一条龙服务。为申证企业进行了技术指导。帮助食品有限公司科学设计工艺流程,为企业节约资金25万元。帮扶咸丰县帮健辣子鸡有限责任公司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成功进驻州城超市。对我州获证水泥生产企业15家把住产品质量关。

2.积极拓宽业务范畴,积极开展委托验货服务。

与沪蓉西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对州烟草、州国税局等单位部分政府采购物资开展验货业务;川气东送、水布垭送电线路等重点工程,委托本所进行材料检验的工程项目部已达68个;与工商部门以多种方式展开协作,与湖南省龙山县工商局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与畜牧部门开展合作,配合畜牧部门对全州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加强监管等等。

五、加强外联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创新服务方式,实现质检工作全面化

作为州级质检技术机构,本着诚信、双赢的原则,积极探索与县市局职责分明、利益共享的合作模式,与全州工商系统、湖南龙山工商局建立了友好的业务合作关系,还经常与重庆黔江、彭水质量技术监督局紧密配合,为他们提供技术服务。2008年工商委托业务比上年增长了48.2%。与工商、卫生、畜牧等部门通力合作,取得了良好的效益。承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抽样工作,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业核准及年审的委托送检,生产许可证年审带*号项目委托检验的把关。

六、创建文明单位,树立部门形象,提升思想层次,实现人员素养进步化

1.创文明单位,提升干部职工的精神素养

全面展开州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我所深入开展了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形成积极、健康的良好发展态势。创办了学习园地,以“提升综合实力、打造质检品牌”为主题,组织全体党员召开“提升产品质量水平,推进特色产业发展”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中层以上干部认真收听了“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组织全体党员参加局总支组织的“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建党88周年暨“七.一”纪念活动;吸纳入党积极分子为预备党员。每月定期填报《全州质监系统履行服务承诺月报表》,对纪检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根据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安排,开展“践行科学发展观打造荆州质检品牌”活动;积极开展加强与县市技术机构合作的调研活动;组织参加“实施三州战略,推进绿色繁荣”演讲活动,获州质监系统第一名;参加了州妇联举办的“庆三八、迎奥运”团结竞跑赛活动,并获得二等奖。

篇(3)

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于年4月27日,是市委、市政府设立的集中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中介和便民服务事项的综合性政务平台。目前进厅设立服务窗口的单位58个,其中,政府职能部门36个,中介和其他服务组织22个。集中办理各类行政许可事项305项,占我市保留项目的78.9%,与审批相关的各类规费82项,全部由设在中心的银行窗口代收。中心年均办结各类审批事项12万件,收缴规费超过3亿元,逐渐成为我市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载体。中心连续8年被评为“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实行综合考核3年以来,每年都是“优秀单位”;连续3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被授予“省服务名牌”;是全国“行政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并第一个通过验收。

中心管委会是中心的管理机构,负责中心各进厅部门的组织、协调、监督等工作。中心管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下设办公室、督促检查科、考核管理科3个科室,编制15人。

二、主要工作

(一)精简审批事项,规范审批程序

中心成立以来,会同法制、监察部门,依法对市直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先后进行了三次较为全面的清理,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取消进厅许可事项11项,下放7项,转变管理方式2项;取消与审批相关收费事项32项,停止征收6项,降低标准2项,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中心全面实行限时办结制。凡只作形式要件审查的,均即收即办;依法承诺时限办结的,在法定时间内压缩50%,平均审批办事环节由成立之初的4.3个精简为2.1个,承诺时限由11.8天压缩为3.9天,有23项事项从承诺办理变为即收即办,工作效率明显提升。年下半年又配合审批软件更新,要求窗口对进厅项目审批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时限等内容进行了重新提报,流程更加规范,效率更加提高。

(二)规范规费收缴,优化发展环境

在中心集中收取的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全部实行“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由设在中心服务大厅的银行窗口统一收取,窗口工作人员一律不经手现金,统一进入财政专户。

为了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规费收缴,市政府对我市固定资产联合审批所需收缴的8项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5项政府性基金,实行“一口三时段”收取。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足额缴纳规费的,在承诺时限内先办理审批手续,不将规费缴纳作为审批的前置条件,进一步优化了我市投资环境。

(三)创新体制机制,提高审批效率

推进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委、市政府在市直部门内部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成立“行政许可科”,将部门内部多科办理的许可事项,集中到许可科,并整建制进驻中心。目前,38个市直部门基本完成集中到位工作,进驻中心的29个部门在设立许可科后,对许可职能进行了归并,全部纳入中心窗口办理,垂直管理部门也参照市政府统一要求,对审批职能进行了归并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现场办结率达到60%以上。

加强联审联办。为提高审批效率,中心在固定资产投资、企业注册、外商投资等几个领域推行联审联办。按照“一门受理、同步审查、限时办结”的要求,优化审批流程,整合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年5月份,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重申投资项目联审联办有关规定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联审联办的范围和责任主体、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方式和监督保障等问题,对规范联审联办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仅中心就组织联审联办61次,审批效率平均提高了1/3。

(四)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对进入中心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六公开”要求,逐一进行审核,制作统一规范的办事指南,摆放在服务窗口,供办事群众免费索取,并在中心网站上进行公开。中心审批系统和中心网站连接,窗口办件情况都通过网站即时对外公开。中心还利用公告牌、政务公开栏、《收费一本通》等方式公开各类信息,充分保证了申请对象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提升服务质量

年6月份,市行政服务中心先后被省和国家确定为“行政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两年多的时间,组织各服务窗口编写各类服务标准573项,将审批流程和服务规范用标准的形式进行提升,通过落实和过程监督,不断提高标准的实施率,保持了各项服务螺旋式上升的趋势。通过服务标准化战略,进一步实现了审批服务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中心于年底通过了国家服务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试点验收,成为国内同行业首家通过国家验收的试点单位。

(六)创建激励机制,规范内部管理

几年来,市委、市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等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中心也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内部规章制度,对各窗口和工作人员进行规范管理和政策激励,把窗口工作情况纳入行风评议和市委、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注重对进厅人员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加强思想素质和服务技能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提升窗口形象。通过这些措施,调动了部门和人员的积极性,形成了和谐一致、争创一流的工作氛围。

三、年工作重点和近期安排

年,行政服务中心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入开展全面提升年活动,围绕“十二五规划”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创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为总抓手,进一步拓展服务功能,延伸服务链条,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完善各项办事制度,创新服务方式,推进电子政务和县(市、区)中心建设,健全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提升全体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争创我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新局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扩大服务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功能

根据群众需要和政府要求,进一步拓宽中心服务范围。在原有服务功能的基础上,将与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相关的供电、公证、图纸审查等部门纳入中心集中办理,形成供水、供气、供暖、供电一条龙服务格局,完善建筑施工图文件审查一条龙服务,建立以法律援助、公证为核心的法律服务平台。

(二)提高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办理率#p#分页标题#e#

目前,我市行政许可主体和许可事项进厅率分别为62.9%和78.9%,无法满足企业和群众多方面的服务需求。年,将通过深化部门内部许可权相对集中、设立综合窗口等方式,提高行政许可主体和项目进厅办理率,确保部门进驻率和项目集中率达到80%以上,逐步实现所有审批事项都要集中到中心办理。

(三)做好机构改革部门许可职能的归并和调整

根据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精神,督促住建委、文广新局、经信委、商务局、农委、市政公用局、人保局等部门做好许可职能的调整和归并,做到职能到位、权限到位、人员到位,保证行政审批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按照业务关联性,对新设立的窗口进行布局调整,确保机构改革深入进行。

(四)强化联审联办,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注册项目、外商投资项目联审联办制度和一口收费制度,围绕我市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强化全程代办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全面实行承诺件“一口受理”,缩短审批时限,确保承诺件提前办结率达到90%,平均办理时间再缩短1.5个工作日。

(五)提升中心网络功能,提高电子政务水平

通过局域网升级改造,进一步提高中心行政审批效率和网络功能,在现有基础上强化信息资源共享、并联审批、服务监督与评议,以及在线服务、在线互动及政务公开功能。率先建立内部电子监察系统,强化对审批流程的监管。丰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把中心建设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

(六)加强市、县两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结合八个县(市、区)运作和发展情况,在服务功能、进驻部门和项目、管理考核机制、硬件配备等方面加强业务分类指导和统一协调,力争八个县(市、区)全部建立服务中心,并逐步向乡镇延伸服务网点,发挥行政服务中心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行政服务中心经过9年的发展,已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问题。一是中心的综合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市、县、乡三级体系建设还不健全,特别是县(市、区)中心建设在全省处于落后状态;三是中心管理手段和调动窗口工作积极性的激励机制需要出台强有力的政策措施予以保障。为此,提出三点建议:

(一)加大部门服务功能整合力度,把土地交易(包括招、拍、挂)、政府投资工程的招投标和房地产开发、交易、抵押等政府管理职能,在管理主体不变的情况下集中在中心大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