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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合同精品(七篇)

时间:2022-06-07 06:28:41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电商合同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电商合同

篇(1)

关键词: 核电工程服务合同服务质量模糊综合评价

中图分类号:TL4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Abstract:Since the service quality evaluation of contract supplier was hard to quantify, the paper analyzed the main influencing factors in services combining the characteristics of engineering services contract during a nuclear power plant construction. And then, it taked the integrated evaluation of engineering services by establishing a mode of fuzzy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At last, the reliability of the model is proved by application examples.

Key Words: nuclear power; engineering services ; contract;service quality; fuzzy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1引言

在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的今天,核电在我国能源结构中的地位日趋突出。作为核电建设过程中重要组成部分的工程服务类合同,主要是指由设计单位、AE公司等提供工程设计、各种技术支持和项目管理服务。在评价核电项目工程服务类合同供应商服务质量时,传统的评价方法只能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进行简单的定性分析,无法实现抽象问题的定量化评价。因此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核电项目工程服务类合同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模糊评价,真实的反应供应商的服务质量。

2 指标体系的设计与说明

2.1 构建层次模型

核电项目工程服务的复杂性决定了合同供应商的服务过程是一个多角度、多环节、多层次的系统工程。本文结合核电项目的一般建设规律,对影响工程服务

图1核电项目工程服务类合同供应商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类合同供应商服务质量的要素进行分析。采用层次分析法建立合同供应商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如图1。其中服务质量是总的评估目标,表示经过层次分析要达到的目标。符合一致性、主动响应性、规范性、满意度为准则层,表示服务质量应考虑的指标因素。将各因素依次展开作为指标层,表示对服务质量产生影响的参数[1]。

2.2确定指标权重

本文采用1-9比例标度法[2],由专家按表1比例标度的含义,对每一层次中各元素进行两两比较并赋值,构造判断矩阵A,其中2、4、6、8 为奇数标度对应的中间标度。对于n个元素的比较判断矩阵A(aij)n×n具有如下性质:

(1)aij>0

(2)aij=1/aji

(3)aij=1,其中 i=j

最后再运用方根法求出矩阵的特征值及权重。

表1 比例标度的含义

对三阶以上的判断矩阵需要进行一致性检验。计算相容性指数CI以及相容比,

(1)

其中λmax为判断矩阵A的最大特征根,n为判断矩阵的阶数

CR=CI/RI(2)

其中RI 由表2 给出。

若CR

表2 平均随机一致性指标RI

3模糊综合评价模型的构建

模糊综合评价法是根据模糊数学的思想和方法,对不易明确界定的事物进行综合评判的一种数学方法。通过该方法可以对合同供应商服务质量好差,这种难以定量分析的模糊现象进行定性的描述以及定量的刻画。其主要评价步骤如下[3]:

( 1)建立因素集U。

设因素集为U = { u1,u2,u3,…,un},因素集指影响评价对象的n个因素组成的集合,其中ui(i=1,2,3….n)为评估目标的第i个指标。

( 2) 建立表示评价结果等级的评判集V。

设评判集为V= { v1,v2,v3,…,vm} ,评判集指评判者对评价对象评判结果的集合,可设为5级评分制,评判集V={很好,较好,一般,较差,很差},

( 3) 确定权重集W。

设权重集W = { w1,w2,w3,…,wn} ,权重指某因素对被评价对象的重要程度,设u1,u2,u3,…,un的对应的权重分别为w1,w2,w3,…,wn,且满足如下关系式:

(3)

记权向量为W = ( w1,w2,w3,…,wn) 。

( 4) 确定模糊综合评价矩阵R。

设R 为U 和V 的模糊关系矩阵,定义为

(4)

为使结果归一化,令rij满足

(5)

式中rij表示影响因素ui对评价等级vj的隶属度

( 5) 进行模糊综合评价运算。

利用模糊矩阵合成运算得到模糊综合评判模型为:

(6)

式中算子取“M(·,∨)”模型,

即 (7)

其中j = 1,2,3,…,m

根据以上模型由底层向上递推,计算上一层指标的评价结果直到目标层。按最大隶属度原则,取B中最大隶属对应的评判集指标作为最终评判结果。同时,可以采用百分制对不同的评判指标赋予不同分值,例如“很好”对应“100分”,依次得出评分集S={100, 75, 50, 25, 0}。将评判,模型与评分集结合得出总评分P

P=B·ST(8)

其中ST为评分集行向量的转置。

4实例分析

以某核电项目工程服务类合同为例来说明上述模糊综合评价模型的具体应用。设为甲、乙分别为参与该类项目的两家供应商,现通过上文中介绍的模糊综合评价法对两家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进行评比。

(1)模糊综合评价权重向量W的确定

首先按1-9比例标度法得出准则层权重为

W=(0.34,0.26,0.18,0.22)

指标层权重为

W1=(0.4,0.3,0.3)

W2=(0.18,0.4,0.42)

W3=(0.38,0.27,0.35)

W4=(0.29,0.37,0.34)

(2)计算模糊判断矩阵

模糊判断矩阵R 通过20 位专家投票后计算得出,最后各指标因素的评判结果,如表3-5所示

表3供应商甲服务质量评价结果

表4供应商乙服务质量评价结果

根据式(6)及式(7)进行计算,最后得出甲、乙目标层的模糊判断矩阵分别为[4]

=

进而得出甲、乙模糊综合评价集为

(3)计算结果分析

由式(8)计算两家单位的总评分为:

P甲=B甲·ST=76.375

P乙= B乙·ST=65.3

按最大隶属度原则,甲、乙的服务质量评价分别为“很好”、“一般”,总评分分别为“85.725”、“65.3”。可以发现,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供应商“甲”的服务质量最好,供应商“乙”的服务质量较差。因此可以根据最终评比结果对甲给予一定的奖励措施,同时对乙进行督促以提高服务质量

5结论

通过实例证明模糊综合评价法不仅可以完成单个合同供应商服务质量的量化评价,还可以对多个合同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比。从而直接的反映出核电项目工程服务类合同中不同供应商实力的差距,以便于在核电建设过程中更好的了解各个供应商服务情况并为后续合同供货商的选择提供了理论依据。

参考文献:

[1] 侯小燕,王国忠. 基于模糊综合评判的装备合同商服务质量评估[J], 兵工自动化,2009年12月

[2] 曲建华,曾现洋 ,徐广印 ,吴丽美. 层次分析法中判断矩阵的比例标度和一致性研究[J] 平顶山工学院学报,2005年1月

篇(2)

关键词:电力物资采购;合同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4)35-0134-02

电力企业财务、人力、物力的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体系的关键所在,而物资管理则是该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物资的采购对产品生产的影响重大,物资采购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问题都有可能导致物资采购预期目标无法实现,在物资采购活动中隐含着多种风险。而采购风险又与合同风险联系紧密,该类风险会贯穿于整个合同管理过程当中,所以说在物资采购过程中要对该环节的工作给与足够重视。在物资采购过程中,电力企业虽然十分重视合同的构建与法律适应等问题,但却未将执行环节的工作落实到位。之所以会出现以上诸多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在物资采购过程中未能和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这不仅导致采购工作的合理性较差,还会引发合同未能履行等诸多风险。

1 电力物资采购合同风险识别的定义和分类

1.1 电力物资采购风险的定义

电力物资采购包括借贷、购买、租赁、交货等多种方式,它是一种有形的采购,物资采购指的是购买技改、电力生产、科技项目、辅助材料、电力营销所需原料、设备和备件、工具等物资的行为,与物资购买相关的职能包括需求计划、项目设计、合同管理、招标管理、仓库管理、物资验收、运输与配送等。而电力物资采购风险则是指物资采购的实际结果与预期目标存在偏差的可能性。电力物资采购风险将会贯穿于采购过程的各个环节,而采购风险又与合同风险联系紧密,该类风险则会贯穿于整个合同管理过程当中,所以说在物资采购过程中要对该环节的工作给予足够重视。

1.2 电力物资采购合同风险的分类

本文主要将电力物资采购合同风险分成了以下几大类。

1.2.1 品质风险

评判电力企业物资采购是否成功的标准主要包括能否准时收到物资以及所接收物资的品质和数量是否达标,所以说物资品质对电力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如果电力企业所采购的物资品质不佳将会对企业的生产造成严重影响。

1.2.2 服务风险

在物资采购过程中如果服务质量不到位也会引发一系列风险,其风险主要包括因物资供应商服务质量不佳所造成的风险以及采购无形服务所引发的风险。

1.2.3 交期风险

在物资采购过程中如果可以确保物资交期的准确性将对供应商在产品交期准确、产品品质的提升上有很好地促进作用,也可以将缺货、运送的损害降至最低,缩减物资运输成本。

1.2.4 弹性风险

为确保生产的顺利运营,电力企业需要在生产前作一些相关预测,企业根据产品的预测结果的好坏向供应商增加或减少物资订单,因某些外在因素甚至出现紧急插单等现象,供应商因自身产品供应的弹性问题会引发一定的风险。此外,还存在采购方拿到产品后因进行价格调整、产品修正等而引发的弹性风险。

1.2.5 存货风险

电力企业可能会因存货系统出现问题、偶发性排程问题、当预测失真、支援调度等问题而造成供应链受阻的危害,进而引发存货风险。

2 规避电力物资采购合同风险的应对措施

2.1 电力企业要加强采购合同的管理工作,并优化物流

协同合作

电力企业想要确保自身企业的正常运转是以供应物资不间断为前提的,这也是物资采购管理的一个重要工作环节。采购合同管理可谓是电力企业内部采购管理工作的关键所在,电力企业是通过采购合同这一桥梁与供应商建立规范的采购管理体系的,良好的合同管理体系不仅可以降低电力企业的成本,还可以提高供应商的运作效率。面对复杂多变的物资采购环境,电力企业必须找出采购管理系统的薄弱环节,强化该环节的管理功能,对供应风险形成的根本原因有清楚的了解、认识,通过改善采购制度的控制及强化供应商的选择等多方来防范物资采购风险。

通常情况下,大型电力企业拥有较为广泛的物资采购市场,合同管理所涉及的内容也会有所增加。在此基础上合同管理就要有侧重点,应该将重点放在物资材料供应是否及时及服务是否可靠等关键问题上。供应商要确保供应系统的稳固以及物资供应时间的准确。

最后,电力企业要组建一支最佳组合的高质量采购管理团队,为电力企业提供的可靠供应保障。电力企业要加强供应程序的建设,强化采购合同的风险控制,优化供应品质管理工作。

2.2 制定弹性化较强的物资采购合同,保持结构化转机

电力企业与物资供应商的供应链合作中存在供应与需求的不确定性。所以在物资的采购管理中,物资供应商和电力企业之间所制定的物资采购合同应该具备一定的弹性。在受到外界环境不确定因素影响的情况下,可以有效的解除该影响带来的危害,使电力企业和供应商之间保持良好的供应关系。通过制定弹性较强的物资采购合同来降低由外界环境不确定因素引起的风险。当前大部分电力企业通常采用JIT方法来加强供应链的管理,减少电力企业的库存、降低运营成本,一旦物资需求有较大波动或遇到突发事件情况,这种运作模式就会因弹性不足而使问题无法得到有效的解决。所以说电力企业应该加强自身的应变能力,不仅要注重企业的效率与效益,还应该保持物资采购管理的适度弹性。电力企业与供应商之间建立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是防范风险、确保采购管理成功运作的关键所在。电力企业想要与物资供应商之间建立长期的策略合作伙伴关系,就要加强双方成员间信息的交流与共用,并且要加强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制度性,在正式合作体制的约束下,在采购管理双方成员间实现风险分担和利益分享的和谐协作关系。

2.3 强化监督体制,使双方认真履行物资采购合同,避免

企业利益受损

电力企业与物资供应商在签订物资供应合同之后,就要严格遵照合同要求依法行事,根据合同的目的、性质和交易习惯履行协助、通知、保密等义务。电力企业强化对合同履行情况及履行效果的验收、检查及分析,进行有效的监控,确保合同全面有效履行,一旦发现对方有违约行为或违约可能,要规避风险,采取有效措施将合同危害降到最低。电力企业还应该根据实际需求对合同做出及时的更新与补充,必要时还应该及时解除合同。此外,还应该强化合同纠纷的管理工作,电力企业与供应商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双方纠纷,将风险降至最低。

3 结 语

物资采购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问题都有可能导致物资采购预期目标无法实现,在物资采购活动中隐含着多种风险,企业双方应该加强物资合同的管理工作,以此来规避风险,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 王劲.企业物资采购管理之我见[J].才智,2011,(4).

篇(3)

Abstract: For the deficiency in the management of the nuclear power equipment suppliers, a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for the nuclear power equipment suppliers is established in order to continuously improve and enhance the execute capability to form a new pattern of

"common development and win—win cooperation". At the same time, the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of suppliers is applied to found the evaluation method and system. The evaluation method and system has played a positive role and achieved good results in practice to promote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nuclear power equipment supply contract smoothly, ensure the equipment quality and the delivery schedule of equipment.

关键词: 核电设备;供应商;评价体系

Key words: nuclear power equipment;supplier;evaluation system

中图分类号:F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27—0015—03

0 引言

随着核电产业的发展以及核电设备国产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国内外供应商加入到核电设备的供应行列。目前,参与中广核集团核电项目设备供应的国内外供应商已达500多家。但众多供应商在项目管理能力和经验、核电设备设计及制造标准规范、核电设备制造质量保证体系、核安全意识和文化等方面均存在不足,这对所供设备的质量和进度产生了潜在风险。

核安全是和平利用核能的生命线,而设备质量是核电站安全运行的根本保证,供货进度是核电站建设成本控制的有效手段。为确保核电项目建设按计划安全、高效的推进,为安全运行提供坚实基础,有必要在对核电设备供应合同采取“全过程、全方位”控制的合同执行管理模式基础上,建立体系,以开展针对供应商的合同执行业绩的评价,使其充分认识自身不足并不断改进和提高合同执行能力,开创“共同发展、合作共赢”的新局面。

1 供应商评价体系构建的准备工作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在核电设备供应合同管理中实行项目经理制度,以项目经理为首建立合同执行团队,同时包括商务管理人员、质量监督控制人员、质量体系监督管理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等。在供应商评价体系建立的准备阶段主要完成两项工作:

1.1 制定合同执行进度控制计划 在公司自主开发的设备供应合同管理“进度测量系统”中,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制定针对合同执行全过程的合同执行进度控制计划,设置各环节的关键和重要的进度控制点,并根据各进度控制点对合同执行总体进度的影响确定控制点的权重因子。这些控制点将作为进度控制和对供应商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评价的主要依据。

1.2 制定质量控制计划 制定对合同执行全过程中各环节重要和关键控制点的质量控制计划,包括检查和监督计划、质量控制标准、检验标准、试验标准、验收标准等。

2 供应商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根据核电设备合同执行的特点和实践经验,供应商评价指标体系可分为客观评价和主观评价两个部分。

2.1 客观评价指标 客观评价以设备供应商执行“合同执行进度控制计划”的实际情况为依据,选取在评价周期内的进度控制点为评价对象,对选取的控制点的完成情况逐一进行评分,评分方法如下:

以被选取控制点的“理论延误”量为基础,结合供应商在该控制点计划执行过程中应承担的延误责任和该控制点的权重因子,计算该控制点的评价得分[1][2]。

2.1.1 计算延误时间 首先,计算理论延误,即

理论延误=监控点实际完成时间—监控点计划完成时间(按天计算)。当该监控点没有实际完成时间时,以预计完成时间作为实际完成时间进行计算。

其次,确定延误责任系数。

延误责任系数是指供应商在该监控点延误上应负责任的比例,在0—1之间选取。

最后,计算延误时间,即

延误=理论延误×延误责任系数。

2.1.2 确定进度得分系数 根据延误设置进度得分系数,具体规则如表1所示。

2.1.3 计算监控点得分 单个监控点的得分计算如下:

监控点得分=(50×阶段权重×过程权重×设备权重×监控点计算权重×进度得分系数)÷0.75;

篇(4)

关键词:物资合同履约;迟交问题;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3.6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7-000-01

一、供电企业工程物资供应的特点

供电企业为了保证和提高供电质量,每年进行一定量的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网站公报的全国电网建设投资数据显示,2012年及2013年两年电网建设投资均超过3000亿,大投入必然造就大需求,按电力建设特点,物资占投资额的60%算,则每年的电力建设物资需求量达2000亿。按国企的集约化采购方式,供应商不可能太多太散,据电力行业当年工程项目需当年投运的要求,每年的年中及年底是供货高峰期,扎堆需求令到很多电力物资供应商的生产也出现梗塞,电力企业物资部门的合同履约执行人员面临大难题:如何保证按工程要求的时间供应物资。

二、合同履约迟交原因分析

1.不合理供货期存在

电力企业很多当年项目年前或年初立项后要在年中完工结算,物资的申购到合同签订至少两个月,施工期也要两三个月,合同签订到工程开工只有一个多月,也就是留给合同履约的时间也是只有一到两个月,很多产品的合理生产期都超过这个时间,很多电力物资是按客户技术要求专业生产,不可能有备货;给生产厂家和供电企业供应部门结成很大的供应压力,生产周期长的物资迟交延交现象就更加普遍了。

2.供货时段过于集中

电力建设很大部份项目都是在年中或年终完工,特别是那些配网类工程,项目投资不大工期短,但要在工程所需要的物资都集中在工程结算前的5月或11 月,大部份供应商的产能短期内都满足不了那些急需求。电力企业为了减少运行设备的差异性,一批物资不会向多个供应商订购,也减少零备品的存货量。有限的供应商有限的生产力在要在短时间内供应出一年的产量那是不可能的,供应商只能用拖延或委托同行生产的方式应付。2013年广东某电杆厂在9-10月份接到10万根电杆的合同,这些合合同的供货期是13年12月底前,该厂的年生产能力是8万根电杆,厂家明知无法按时履约但又不愿放弃按到的生意,只有在订货后不断与各个货主协调供货时间,能往后拖一天算一天,并找了几家同行帮助生产。即使几家同时生产也直至到2014年6月才这批合同的货供应完,这是扎堆订货的恶果,扎堆供货同时对产品质量控制也成难题。

3.对供应商的合同执行力评估不足

供应商其生产能力、管理水平、企业人员及机构变动、等企业经营资金状况等因素对合同执行力影响很大。例如供应商经营资金不足导致无法继续生产或破产,所签的合同就执行不了;2014年广东某电缆公司由于拖欠银行大量资金且资不抵债,银行通过法院冻结其基本帐号,电缆公司无法外购原材料进行生产,大批合同无法执行供货,严重影响了很多供电局的工程项目进度,这主要是合同

所以,合同履约人员必须如实地掌握供应商的企业状况,正确评估企业的履约能力,才能提前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对策,才能保证货物的供应。

三、保证合同履约及时的途径

1.加强订货的计划性,合理的供货时间

与一般工业民用物资不同,大部份电力物资的个性化要求多,不同地区所需设备设计不一,通用性的物资较少。电力物资生产企业一般不提前生产储备,主要都是订单下后才开始备料生产,从原料采购到生产完成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如生产一台配电变压器正常也要两个月,如果是大型的电力变压器更长时间,有些长达一年。由于电力物资供应的特殊性,提前订购是必要的,必须根据物资的生产期提前做好订货计划,才能保证项目物资及时供应到施工现场。

2.提前介入项目管理,掌握工程需求进度

企业内部门分工的不同,必然存在信息沟通方面和专业认知的缺失。例如工程管理部门对项目实施计划没有与供应部共享信息,没有及时提交相关项目的物资需求计划,直到项目开始才向供应部提物资需求,容易扎堆订货。如果立项时就让供应部参与项目的实施,凭借供应人员的专业知识可以让物资的订购工作提前开展,避开了订货高峰又有充足的供应期,物资的供应变得很主动了。

3.深入了解厂家生产情况

订货前对电力物资生产厂家情况的掌握对后续合同的执行很有帮助。平常人从一个供应商购买物资总行要先货比三家,就是在超市购物或网购都会先看信用好实力强的生产商品,电力物资是用在电网上,质量可靠是重点。电力物资虽然集中采购前期已对投标商行过准入审查,但市场瞬息万变,一两个月间企业经营情况就会发生变化,从招标到签约两月间企业状况可能不一样了,有的或在准入审查期有意隐瞒企业的情况。当然,订货前不可能对所有中标商进行重新摸底,但对于一些供货量大生产周期长容易扎堆需求的产品供应商,如线材类、电杆类,签约前应对其进行一轮考查,掌握厂家当时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以保证日后正常履约。

4.对特珠物资供应情况分析,重点跟进

有些电力物资的生产受到市场原材料的供应影响很大,如电线电缆受国内外市场的铜材铝材的波幅影响,如果供应商签约后没有及时在期货市场锁定铜价,原铜价上涨后再购原材料就出现亏损,这时供应商往往拖后供货来减少损失。解决方法是合同签订后马上与供应商定出确实交货时间,让供方按交货期提前预订材料,避开原材料涨价风险生产供应才有保障。

同时,对于周期长的大型设备,如大型变压器组合开关等,要实时掌握供应商的物资材料供应及生产进度情况,利用派人驻厂或生产关键点见证等方式收集生产状况,以便出现异常情况及早采取措施,提前控制风险,保证物资能按时供应,工程能按期投产。

四、总结

物资供货合同履约是保证企业投资能否及时投产并产生效益的重要表现,按时履约是供需双方必须遵守的,即使是购货方也不应以霸王条款提合理的供货时间要求,即使供应商被动接受了,但最终不是还是无法兑现。作为需求方还是以提高采购的计划性为主导,订货前后预警风险,提高合同的可执行度,及时供货才有保障,企业项目才可以按时投产,发挥投资效益。

篇(5)

一、移动通信服务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移动通信服务合同的定义,学者们众说风云。但一致认为移动通信服务合同是电信合同的一种类型。目前,电信合同说法有以下几种:有学者认为,电信合同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电信合同主要是指合同主体(电信设备制造商与运营商之间,各类通信运营商之间,各类通信运营商与普通用户)之间对于各自的权利义务达成订立、修改、解除的各类合约。狭义上,电信合同仅指电信运营商和通信用户之间对于电信公司提供通信服务业务,用户按照约定缴纳通信服务费用的权利义务而缔结的各类合约。还有学者认为,电信服务合同是指电信业务经营者利用其有形资产和国家许可分配的电信资源,向不特定第三人提供通信服务,由使用人支付费用,因而与电信用户签订的、具有电信特性的合同。而我国信息产业部公布的《关于规范电信服务协议有关问题的通知》首先对电信合同定性为格式合同;其次,明确界定电信合同内涵为:“电信运营商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制,保障与电信用户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综合分析,笔者认为,移动通信服务合同是指移动通信运营商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以有形资产和国家许可分配的电信资源为基础,向不特定第三人提供移动通信服务为目的,规制移动通信运营商与用户之间的权利义务的协议。移动通信服务合同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配置不对称原本移动通信服务合同是运营商与用户关于通信服务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但实质上双方权利义务配置不对等,经常是运营商享有更多权利而用户承担更多义务。一方面,运营商在经济地位上与信息地位上处于绝对优势,导致用户在订立合同时意识不到自己处于不利地位。另一方面,运营商与行政机关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致使在审查移动合同时不能站在公正的立场。2.合同订立上的特殊性用户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影响预付费移动合同的成立。移动通信合同根据付费方式不同可分为预付费移动通信服务合同和后付费移动通信服务合同。在预付费合同中,用户事先购买充值卡或者预缴话费,倘若用户用充值卡,则需要将所购充值卡的金额存入储蓄卡(SIM卡),用户才可在卡内资金范围内享受通信服务;倘若直接预交话费,则缴费完成即享受通信服务。早期储值卡不记名,所以当事人购买储值卡,就成立了移动通信服务合同,该合同不要求用户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二、移动公司的默示放弃规定

默示放弃规定是指民事主体不依语言或文字等明示形式做出意思表示,而是通过不实施某种行为,基于法律规定、双方约定或者习惯,推出意思表示形式。因此,又称沉默默示规定。不作为的沉默只有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才能视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然而移动公司以信息服务通知的方式单方做出意思表示,未与客户协商,不具有法律认可的民事行为效力。

(一)移动通信服务格式条款利弊分析格式条款是商品化大生产和交易的产物。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提高交易活动效率,预先制定格式条款,便于与不特定的客户签订合同,导致格式合同的广泛应用。移动通信合同也不例外。移动通信服务格式条款也凸显自己在经济发展中的贡献。首先,移动通信服务合同格式化有利于运营商降低成本,提高缔约效率。对于运营商来说,其不可能与消费者逐一就合同内容进行磋商。格式条款对于运营商来说好处是不言而喻的,它便捷了合同标的磋商的过程,明确了合同服务范围不确定性问题,从而有效杜绝法律适用中有法律漏洞的、不规范的法律用语的可能性,并且最大限度降低经营者运营成本负担。所以,它精简了合同缔结过程中要约与承诺程序,节省当事人时间、精力和社会成本,加速了交易的进行。其次,移动通信服务合同格式化可有效提高移动服务交易安全性,提前预测可能存在的市场交易风险与法律风险,进而明确双方的法律责任,实现成功规避风险。具体而言,移动运营商为使自身逃避法律风险,在双方移动服务合同中,对于可能存在的风险纳入合同条款中,将风险列举出来,在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的风险下,移动运营商不承担法律责任,不予赔偿;在某些人为情况下,移动公司不负法律责任,第三人过错造成损失的,属于用户与第三人的民事纠纷,移动公司无义务协助索赔。如此种种条款,将移动运营商的风险规避的所剩无几,风险的最终承担者成为用户。移动运营商事先在合同规定自身不能提供连续通信服务的的免责条款,避免自己陷入责任漩涡。移动合同格式化一定程度促进经济发展。但是,移动通信服务合同往往由移动运营商提供,他们以其垄断地位制定不利于消费者的霸王条款。广大移动用户的的权益被随意践踏。首先,在移动通信服务合同中,移动用户的权利受到极大限制,如同沉默的羔羊任人宰割。契约自由的精神何在?移动服务本身就是一种商业服务,移动运营商作为商家,对于行业本身存在的风险要勇于担当。试想哪种商业行为不存在风险?契约自由设立的初衷就是保障合同主体能在意思自治、平等的前提下,合同主体有选择相对方的自由与对于合同内容、形式进行磋商的自由。然而,移动通信合同是移动公司一手拟制,相对人不参与合同内容制定过程。移动公司利用其垄断地位,使移动用户表面与其达成意思一致,实则移动用户意思受约束。正如一战中,欧洲大国对德国实行签约式的掠夺,被德国称为“强加的和平”。其次,移动运营商制定有利于自己的内容,或限制或免除自己责任的内容条款。他们会尽其所能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很少考虑移动用户利益的保护。例如,移动公司回复信息中,“您若对移动通信记录、通信费和梦网业务记录、代收信息费等有异议,请在上述事项产生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移动公司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移动公司何时有权规定用户诉讼时效的权利?用户的权利堪忧。

(二)移动通信服务合同的默示放弃规定在实践中,移动公司将默示放弃条款订入移动通信服务合同,则应该以格式合同对待。但是,如果移动公司是对提供服务过程中的异议,临时宣告无论如何不会有法律效力。在英美合同中,默示放弃条款表达为:“在合同中,其中一方为行使自身权利或者不知道对他方违约情形采取措施,均不应当认为其放弃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合同一方对于其中一项权利的放弃,并不应当认为是对其他权利的放弃;合同一方对其中一项权利放弃,须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一方在无规定期限下未能要求他方履行合同所规定内容都不能干扰其在今后其他时间段里要求完成该合同的内容的权利。”我国《合同法》及《民法通则》等相关法规已经有了诉讼时效的规定,该规定不能由当事人自有约定。普通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国际货物买卖和技术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是四年。”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我们从法律规定中可知,诉讼时效只能由法律规定。移动公司作为民事主体无权对诉讼时效规定,即使它有行政授权也不可能。那么上述中移动公司单方通知移动话费争议五个月的异议期则属无效。

三、对移动公司默示放弃的规制

(一)行政规制行政规制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格式合同的内容进行规范、监督检查,防止格式条款中不公平条款出现。在我国,移动通信业务属于工商管理部门和电信管理部门管辖。他们对格式合同有权事先审查。但是,我国特有国情:是政企不分,原来移动公司是从邮电局分离出来的。另外,大型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都有省部行政级别,可见对移动合同管理难免偏袒移动公司。虽然国家信息产业部于2004年10月了《关于规范电信服务协议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移动公司服务范围、服务价格、服务标准等问题做出规定,但是该通知法律效力停留在部门规章层面,此外,该通知是由部委根据自身部门利益出发制定的,移动公司既是被规制的对象,又是信息产业部的利益相关部门,在任何时候,对于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的主体来说,公正是难以保障的。为此,建议国务院制定《移动通信服务管理办法》,将法律位阶提高到行政法规层面,脱离移动公司利益的藩篱,保证立法的独立性,这是法律公平、公正的基础。在《移动通信服务管理办法》中,第一,对于双方责任严重不对等的,例如用户对SIM卡丢失或手机被盗时,产生相关责任须由用户承担责任。类似该类条款规定过分追究用户责任,而移动公司缺为承担相关义务,防止损失扩大义务无从体现。这样一来,也不符合《合同法》规定的减损规则要求。这源于移动服务是一种高科技服务,技术性要求高,须依赖移动网络才能有效防止用户损失。依据《合同法》随附义务的规定,在《移动通信服务管理办法》中规定移动运营商的随附义务,当用户及时挂失SIM卡时,移动公司立即启动用户防损措施,保证第一时间内冻结此卡服务,一方面减少用户话费损失,另一方面有效防止用户个人信息泄露,保护个人信息隐私。第二,对免责条款单方性修改,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用户通信受到不良影响的,移动公司免责。这种单方免责条款严重损害用户利益,依据《合同法》第117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作为平等的合同主体,不能只对一方免责。在不可抗力发生期间,用户通话不能或通话受到影响时,移动公司免除赔偿责任,但是用户的当月话费按时缴纳,不得短缺,否则就会遭到欠费停机的惩罚,即停止通话服务。根据合同法免责条款的规定,不可抗力视情况进行免责,而非必然完全免责。第三,保护用户议价权,移动公司依据政府部门与上级单位资费标准和服务项目规定,视为合同主体按照规定执行。在资费项目中,用户作为费用负担者却未能参与协商价格,价格实质上是政府与移动公司协商的后果。在《合同法》中,价格条款是主要的合同标的内容,其合同是意思自治,体现用户自愿,在通过对移动通信服务中,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对等,责任分担,保证市场经济的公正、平等的秩序。

篇(6)

关键词:电力企业管理;物资合同;签约;履行

DOI:10.16640/ki.37-1222/t.2015.24.153

1 前言

物资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电力企业的特殊性,使其物资管理和其他企业的物资管理相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电力企业的物资管理具有库存时间短、时间要求快、专业性强以及一次性使用等。近年来,用电量显著增加,电力工程项目建设进程不断加快,电力物资逐年增加,产生的合同数量也在显著增加,电力物资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做好物资合同签约和履约管理至关重要。因此,文章针对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签约和履约管理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2 电力企业管理中物资合同管理的要点分析

电力企业管理中物资合同管理的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一,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管理中法律要点至关重要,尤其是招标采购的电力物资,应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签订合同,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则不能耽误或者延长合同签订时间;其二,在签订物资合同之前,应该以相关资料为重要依据,相关资料包括货物清单、澄清文件、招标文件、招标规范文件、合同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如果物资部需要通过招标采购方式,则应该先确定物资采购结果,然后再根据和结果的信息、资料以及相关规定签订采购合同;对于需要通过招标采购的电力物资,必须保证中标者的相关条框和合同中的相关条框相同,同时还应该保证合同条内容和招标文件的一致性,不能出现签订不具备实质性条款的物资合同。

3 强化电力物资合同签约以及履约管理措施分析

3.1 强化电力物资合同签约管理的有效措施

(1)应用电子商务平台与集约化系统,强化物资合同签约管理。随着电力物资集约化管理进程的不断深入,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管理体系也在不断的完善,尤其是电力商务平台以及ERP的推广和应用,能够固化文本格式与签约流程,自动回传招标结果,自动生成合同文本,招标采购的物资合同签约采用文本方式,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和招标文件规定并经过投标文件澄清和确认的技术条款、合同商务条款等为准,并且在签订合同时,应该签订何同协议书以及附件。

(2)加强纸质合同签订管理。物资供应商应该携带中标通知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到供应商服务大厅签订商务合同。供应商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应该对物资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进行仔细、全面检查,当检查不存在缺陷并且材料齐全之后,供应商授权代表应该逐页对合同正本盖合同骑缝章或者小签。

3.2 强化电力物资合同履约管理的有效措施

(1)明确标注物资合同的履约内容以及相关责任。在签订物资合同之前,应该明确标注物资合同的内容以及相关责任或者要求,同时明确在履约过程中,出现违约现象时由谁负责,即要求合同签订之后,合同双方必须根据合同内容履约。一旦出现违约的现象,应该按照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处理方法进行分析和处理。由于在签订合同时明确了合同双方的责任,这样能够防止在出现违约是责任划分标准不统一、相互推卸责任的问题。

(2)设置专业的合同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加强对合同履约情况的监控、分析和管理。电力企业应该设置专门的物资合同管理机构,并配备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对物资合同的供应链进行实时跟踪和统计,以此分析和判断合同是否会出现违约的现象,一旦出现违约的行为,则应该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处理。此外,合同履约管理人员通过对供应商的履约状况进行统计,并制成供应商信誉档案,为企业以后的物资采购、招标选择提供可靠的参考,例如,创建基于ERP模块的合同履约跟踪表,合同管理人员通过合同履约跟踪表,能够及时、准确的掌握物资合同签订、物资流转的实时状况,当物资到货之后,对物资合同进行一一核对,避免出现物资交货不及时影响电力工程建设进程,同时还能够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物资供应的保障能力,全方位、多方面的加强电力物资合同履约管理,实现物资合同管理的流程化、规范化以及标准化。

(3)加强资金结算管理。资金支付是合同履约管理的最后环节,同时也是合同履约管理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之一。电力企业正常运转的前提是资金及时支付以及高效流转,为了保证资金能够及时、准确的支付,电力企业在受到物资采购合同之后,应该立刻和物资供应商进行沟通,然后开具物资发票。每月18日,根据物资合同台账信息,对于满足资金支付条件的合同申请ERP资金支付;每月30日,根据省物资公司的资金支付明细,对资金支付状况进行记录和核对,并且根据相关规定,在当日必须反馈《物资采购资金支付款项回复单》,保证电力物资资金“月月对、月月结、月月清”,即保证资金支付100%准确。

4 结束语

总而言之,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管理和其他企业物资合同管理相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并且涉及的方面非常多,为了做好电力物资合同签约和履约管理,应该全面了解电力物资合同管理的要点,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强化合同签约和履约管理,以此保证电力物资供应的质量、供应周期以及成本,以此保证电网工程建设能够顺利、安全的进行,进而推动整个电力系统稳定、可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和平,王正蓉,赵蓉.解析电网企业物资合同管理 [J].科技与创新,2015(15):56-57.

[2]陈玉兰.电力系统物资合同管理的不足及建议[J].广东科技,2012,9(17):160-161.

篇(7)

【关键词】供应商服务大厅;信息化应用;研究

为提高物资集约化管理效率,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2011年建设了供应商服务大厅并投入运行,为供应商在招投标、合同签订、合同结算等业务办理提供了更为快捷方便的服务。

1供应商服务大厅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1)信息化支撑力薄弱:

目前缺少为供应商提供服务支撑的信息化平台,因此需要建设供应商信息化平台,提供信息化支撑作用。

(2)前后台信息不共享:

大厅前台在办理业务与后台业务部门人员之间,人工程序繁多,造成工作业务繁锁,且无系统记录数据流转。

(3)信息统计不及时:

现有的信息化系统缺少相应的信息统计,如最简单的每月合同签订金额、份数,还剩多少合同未签订,因缺少信息化支撑均无法达到实时查询的功能。

(4)问题沟通机制匮乏:

因缺少信息化沟通平台,当供应商遇到问题时,无法及时快速得到解答。

(5)业务办理展示界面不统一:

各业务人员通过不同的系统为供应商办理业务,引起前台业务操作繁锁,容易出现信息遗漏,出现错误。

2供应商服务大厅建设内容分析

(1)招标采购管理:

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中标通知书、购标发票、中标服务费发票发放的管理业务流程,建立规范化供应商现场购标业务流程,前台需要记录供应商每次购标记录等信息并移交财务[1]。

(2)合同签订管理:

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纸质合同文本管理业务流程,实现合同从签订至合同归档全过程的业务记录管理。需要记录合同经办人、合同签约时间、供应商签订人等,全面记录纸质合同文本全过程管理。

(3)合同履约管理:

建立规范化供应商合同履约单据签字盖章业务流程。实现大厅受理记录供应商合同履约单据签字盖章和领取入库单需求,并将这些系统单据清单和资料由前台工作人员移交后台物资供应部。物资供应部审核单据签字盖章后,通过系统清单将资料移交前台。由前台大厅人员通知供应商领取已经签字盖章的合同履约单据,并记录单据供应商领取人、领取时间。

(4)合同结算管理:

建立规范化的供应商付款业务办理、付款资料移交、审核管理流程。实现各窗口办理供应商预付款、到货款、投运款、质保金付款资料的收集并对供应商付款的单据进行预审,同时记录供应商提供的各种付款资料进行份数、金额等。后台付款审核人员在能够很清晰接收的每一笔付款单资料,并确定交接时间,交接人,审核完成后,记录移交财务时间,财务接收时间、财务接收人。

(5)质量监督管理:

主要解决大厅前台根据质量监督部提供的质量问题清单通知供应商提交质量整改报告资料,并收集供应商质量问题整改报告,用于记录前台通知供应商提供质量整改报告情况和收集质量整改报告完成情况,将质量整改报告资料移交后台业务部门等业务管理流程。

(6)供应商信息管理:

主要通过前台收集供应商基本信息、新增或变更申请表等资料,供应商提交后台业务部门进行处理。

(7)供应商咨询管理:

主要建立供应商问题咨询资源库并建立供应商、大厅前台、后台业务部门三者之间的沟通机制。建立供应商咨询资源库,将供应商经常涉及的咨询问题进行整理,对供应商在大厅现场、电话、传真提出的问题能够及时进行回复,并记录回复情况,给予供应商快速、高效、满意的答案。

(8)供应商投诉管理:

解决前台接受供应商投诉业务,对供应商提出的投诉业务进行记录,并要求上传供应商投诉盖章扫描件,并记录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内容、时间、投诉人等相关信息,对投诉的事项需要根据事件级别需要由不同的业务部门及领导进行回复与处理,并根据投诉处理情况及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供应商。

(9)自助查询管理:

合同跟踪查询、领取购标发票情况、领取中标服务费发票情况、中标通知书领取情况查询、合同签订情况查询、合同履约单据查询、供应商常见问题查询、服务大厅规章制度信息查询。

(10)短信平台管理:

对中标通知书、购标发票、中标服务费用发票通过短消息要求供应商前来领取、合同签订可以发送短消息要求到供应商服务大厅办理合同签订业务。

(11)微信平台管理:

实现微信供应商问题咨询、供应商信息查询等供应商比较关注的事项在微信网上服务大厅上进行。

3供应商服务大厅建设后的预期效果分析

通过对供应商服务大厅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通过分析,我们预期会达到以下的管理效果:提供强有力的信息化支撑,满足多种业务办理需求:通过供应商服务大厅信息化平台建立,为供应商多种业务办理提供了信息化支撑,实现质量监督管理、供应商咨询管理、供应商自助服务查询等功能,从而提升供应商服务大厅业务办理全面化管理能力。提高大厅整体的工作效率、提升供应商服务处理能力:大厅前台业务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平台明确地知道需要处理的业务事项、哪些业务已经处理、哪些业务未处理及该如何处理,如供应商办理到货款,到货款需要收集的收货确认单、货物交接单、到货验收单、单体合同、收料单、增值税发票、采购订单等单据,直接打勾并与资料核对,可以快速的办理业务,大大提高前台业务人员办事效。同时通过信息流、业务流实现后台业务人员的审核效率,整体提高了大厅业务的工作效率[2]。建立高效的供应商沟通交流机制,实现问题“面对面”处理:搭建供应商问题咨询平台并高效快速的对供应商的问题进行答疑,建立内部部门回复考核机制,并借助于短信、微信平台,实现供应商沟通“零距离”。加强内部管理、明确工作责任:通过供应商服务大厅信息系统,明确各大厅业务操作人员的岗位与职责,实时监控各岗位的操作情况,明确与内部职能科室之间的人员、数据、资料、移交、传递情况,减少了人与人之间数据传递的不可控性及资料丢失的风险,提高内部工作运转效率。建立多维度的报表分析,全盘掌握供应商服务大厅业务情况:通过提供直观性、友好性、多维度展示大厅每日、月、年业务工作量情况,供应商问题沟通反馈情况,后台业务审核情况与各种单据的处理情况,可以实时掌据供应商服务大厅的整体运作情况。建立服务标准规范、提升重庆公司物资供应服务整体形象:信息化管理可以提高对供应商的服务管理能力,使供应商在供应商服务中心能够方便、快捷、高效办理相关业务,从而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

4结论

本文通过对重庆电力公司供应商服务大厅信息化应用的调研,分析供应商服务大厅信息化应用现状的不足之处和建设的必要性,同时对供应商服务大厅信息化建设的内容提出意见与建议,为重庆公司建设供应商服务大厅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奠定了理论基础。

参考文献

[1]《重庆市电力公司供应商服务大厅规章管理制度》.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物资部,2011,2(10):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