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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报告精品(七篇)

时间:2022-04-29 22:41:59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企业信用报告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企业信用报告

篇(1)

【关键词】征信系统;企业信用报告

随着人民银行不断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作为数据库的基础产品,信用报告日益引起广泛关注。企业信用报告一方面服务于商业银行等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办理贷款、贸易融资、保理等各类信贷业务,帮助接入机构控制信用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扩大信贷范围,促进消费增长,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企业信用报告在全社会推广应用有助于推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重合同讲信用社会风气的逐步形成,提高社会诚信水平,促进文明社会的建设。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自身的信用报告(信用记录),山西省各级人民银行查询网点受理的企业信用报告查询量逐年递增。2016年,山西省人民银行累计受理企业查询自身信用报告约2.3万次,同比增长7.5%。

一、企业信用报告发展历程

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前身是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2005年,人民银行启动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升级工作,将总行、省、市三级分布式数据库升级为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2006年7月该数据库正式在全国联网运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最初提供简版、详版2个版本的企业信用报告,主要供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使用,也可由各级人民银行查询网点为企业提供查询及打印。企业信用报告的内容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企业的基本信息,包括工商注册号、税务登记号、组织机构代码,所属行业及经营范围,法人及高管人员,办公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二是企业的信贷记录,包括贷款、保理、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信贷业务记录及相关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信息,主要来源于各商业银行等信贷业务发生机构;三是除银行信贷信息之外的非银行信息,主要包括政务信息、公共服务信息、司法信息、登记信息、社会保障信息等。在实践中,由于简版报告的内容太少,多数时候满足不了企业的需要,企业要求打印详版,而详版报告的篇幅太长,存在部分冗余信息,也不便于企业解读。

为满足客户需求,改进征信服务,2012年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对企业信用报告进行了优化升级,设计开发了银行版、自主查询版、政府版和社会版等4种企业信用报告,其中自主查询版就是为便于企业了解自身信用状况而设计的版本。

2012自主查询版企业信用报告于2012年10月正式投入使用,主要包括基本信息、有直接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信息概要、信贷记录明细、公共记录明细和声明信息明细等6部分内容。其中:基本信息描述信用主体的身份信息、主要出资人信息和高管人员信息等;有直接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列示了与企业存在一级关联关系的企业名称,包括集团企业关联、企业投资关联、企业担保关联、出资人关联等多种关联类型;信息概要是企业信息主体信用状况的概括性描述,能让信息主体迅速了解自身信用报告主要包含哪些内容;信贷记录明细逐笔详细描述信息主体在金融机构的当前负债和已还清债务信息;公共记录明细展示信息主体在社会公共部门所形成的正、负面信息,反映其还款能力和经营能力;声明信息明细展示无法与具体信贷业务相关联的报数机构说明、征信中心标注和信息主体声明等信息。

二、企业信用报告的新变化

2012年自主查询版企业信用报告较之旧版本信用报告相比内容更丰富、结构更清晰、用语更简洁,为企业了解自身信用状况提供了便利。运行4年多来,企业信用报告又发生了新的变化,表现在内容涵盖更广,除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大量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租赁公司、证券公司等也开始向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数据;同时,优化了金融机构及企业十分关注的关联信息和负面信息的展示。

1.企业信用报告在信贷业务中增加“类贷款”业务,包括融资租赁公司报送的融资租赁业务、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融资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信息。

2.有直接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中,“关系”调整为展示到细类。如集团企业关联包括家族企业、母子公司,企业投资关联包括对外投资、被投资、相互投资,企业担保关联包括相互担保、被担保、对外担保,出资人关联包括兼法人代表、兼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兼个人出资、兼个人担保等,更便于企业理解、核实。

3.在信息概要中,描述性文字增加当前负债余额、不良和违约负债余额,其中:当前负债余额指截至当前未结清的垫款、贷款、贸易融资、类贷款、保理、票据贴现、担保代偿、由资产管理公司处置的债务等业务的余额汇总;不良和违约负债余额指截至当前未结清的五级分类为后三类的垫款、贷款、融资租赁、贸易融资、保理、票据贴现、由资产管理公司处置的债务等业务余额及截至当前违约的股票质押融资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余额汇总。

4.新增“历史欠息”内容,包括“历史最高欠息金额”、“首次欠息发生日期”、“最近一次结清日期”和“欠息类型”等数据项,反映历史欠息情况。

三、企业信用报告使用中的常见问题及相关建议

1.企业如何修改信用报告中的基本信息

2012年底,人民银行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整合企业征信系统和机构信用代a系统信息更新机制的通知》,随后征信中心了《企业征信系统数据采集接口规范(机构基本信息)Ⅴ2.2》并组织实施了企业基本信息采集机制整合工作。经过改造,目前企业信用报告中基本信息的来源已调整为经企业征信系统整合后的机构基本信息档案。

2014年底,贷款卡发放核准行政许可取消之后,企业无法通过贷款卡年审或信息变更等原有的途径更新信息。当企业信用报告中的中征码(原贷款卡编码)、组织机构代码、登记注册号码、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许可证核准号等标识项有误时,应由企业的基本存款户开户行负责在代码系统中进行更正。当企业信用报告中除标识项以外的信息有误时,由该信息的提供机构负责进行更正。如果错误信息是基本户开户行和人民银行录入的,则可直接在代码系统中更正。如果错误信息是信贷业务发生机构提供的,则由该行的征信部门上报企业基本信息报文进行更正。当企业基本信息发生变化提出更新要求时,应到基本户开户行或仍有信贷业务的银行提出申请,待银行更新本行系统后再报送至征信系统。企业在基本信息发生变化后应及时到基本户开户行、信贷业务发生行更新信息,已确保信用报告中的基本信息、关联信息等展示正确,为后续业务办理提供便利。

2.企业如何查询担保明细信息

企业信用报告“对外担保信息概要”会展示担保业务对应的主业务余额信息。“所担保主业务余额”根据其五级分类状态,分为正常、关注、不良等三类进行展示。企业查询信用报告时,往往对不良类的对外担保信息十分重视,但目前信用报告中没有对外担保的明细信息。企业想要了解担保对应的主业务明细信息,需到当地人民银行进行查询。人民银行查询用户进入“信用报告明细查询模块”,通过“担保信息”选项,查看企业相关担保合同对应的主业务汇总及明细信息。

3.企业如何申请异议处理

篇(2)

信用是企业的生命。市场经济越发展,企业活动范围越广泛,信用就越重要。开展诚信企业建设,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举措,建立健全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加快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促进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内容,诚信建设的核心。近年来,县通过多种方式推动诚信企业建设活动,诚信企业建设越来越受到社会广泛重视,企业诚信水平不断提高,但是信用缺失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当前,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对创建诚信企业的要求越来越高,通过开展企业诚信建设,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健全和完善,形成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无信为忧的社会氛围,对于降低企业经济成本,提高企业经营效率,推动地方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增强投资者信心,对于扩大招商引资、优化发展环境,建设诚信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见。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制度先行,统一规范;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原则,以建立和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为总目标,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核心,以企业资信等级评价为突破口,以市场化运作的现代信用服务中介机构为纽带,以金融带动、政府推动、企业参与、部门协作的方式,分阶段、有重点地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企业信用水平,改善社会信用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力争用3-4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起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整理和披露应用系统和与其相配套的技术支撑体系、企业资信等级评价体系、信用政策体系、信用服务市场体系和企业失信惩戒机制,促使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有效遏制企业失信行为,打造企业诚信品牌,树立信用企业良好形象,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社会环境,为建设诚信提供良好的信用保障。

三、主要内容和工作任务

一)建立诚信企业建设工作机制

1成立县诚信企业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协调解决诚信企业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整体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2研究制订诚信企业建设工作方案,明确诚信企业建设工作的思路、目标、任务。

二)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整理、披露应用系统和与其相配套的技术支撑体系

1研究制订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办法和标准,统一信用信息分类及编码、信用信息征集格式和信用报告规范文本,并用数字化管理系统自动进行管理。

2建立信用信息数据交互平台,初步实现部门间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交换和共享。

3建立依法安全使用企业信用信息的机制。

三)建立完善信用政策支撑体系

1研究制定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范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加工、披露和使用行为。

2根据部门管理权限,研究制定相关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和优惠政策,对达到一定信用等级的企业给予重点扶持。

3研究制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及管理办法,按照评定等级对企业实行分类管理。

4研究制定企业成长计划,对符合标准的信用状况良好的成长型企业给予各项优惠政策,激励企业诚信经营。

5研究制定加强信用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办法,确定行业准入制度,规范中介组织的信用行为。

四)建立企业资信等级评价体系

1培育现代信用服务市场,大力发展以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担保、信用管理咨询、商账催收等为主的信用服务业。

2组建或引进1-2户有较强实力和公信力的评价中介机构开展企业资信等级评价业务。

3开展企业资信等级评价试点工作。

五)建立企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1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对于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在市场监管、政府采购、税费缴纳等方面给予政策性鼓励,金融和社会服务机构可在授信额度、付款方式及有关社会服务方面给予优惠。

2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对于有失信行为的企业,通过行政性惩戒、司法性惩戒、市场性惩戒以及通过信用信息的广泛传播形成社会性惩戒,形成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制约”信用联防机制,使诚实守信逐步成为市场主流和社会规范。

3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对于信用记录出现瑕疵的企业,允许其在有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帮助下,主动采取措施,纠正失信行为,恢复企业信用或个人信用,通过考核和评价后,获准提前解除失信行为公示和市场禁入等限制。

六)培育信用产品市场需求体系

有关部门要率先在政府采购、土地交易、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投资补助或贴息项目的选择等事项办理中使用信用产品(包括个人信用报告、企业信用状况及信用等级等)登记注册、行政事务审批、日常监管、资质认定管理及周期性检验和评级评优等工作中逐步推广使用信用产品。

四、实施步骤和任务分工

一)实施步骤。诚信企业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1初步建设阶段:主要任务是建立诚信企业建设工作机制,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体制,研究拟定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和管理办法,引入或组建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开展企业资信评级试点工作,试行电子数据系统自动规范诚信等级管理及。

2扩大发展阶段:主要任务是逐步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信用信息数据交互平台,初步实现部门间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交换和共享;扩大企业资信等级评级范围;经济生活各领域逐步应用评级报告等信用产品,积极培育信用产品市场需求;大力发展现代信用服务业;初步建立信用信息技术支撑体系。

3巩固完善阶段: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政策,基本形成较为完备的政策支撑体系;形成较为完善的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加工、整理、使用、披露系统和技术支撑体系;全面开展企业资信等级评级工作,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信用产品得到充分应用,形成“守信收益、失信受损”良好氛围,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

二)任务分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诚信企业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必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加强对开展诚信企业建设工作的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规划先行,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成立县诚信企业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经贸局、人行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发改、财政、工商、税务、质监、劳动、中小局及金融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诚信企业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经贸局和人行共同负责诚信企业建设具体工作。

二)精心组织。由县经贸局、人行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将企业诚信状况作为是否纳入中小成长计划的首要条件,对进入成长计划的中小企业优先提供信用授信、贷款、支付结算、评级、财务管理等一揽子优惠服务。要积极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各相关部门要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对纳入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的企业给予适当的贷款贴息和税收减免等政策优惠。

三)强化协作。各部门要分工协作,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管理机构落实,工作方案落实,加快推进全县诚信企业建设,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要制定政策措施,推广使用信用产品。行政管理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和行业组织要在登记注册、行政审批、日常监督、资质管理、评级评优等方面逐步对信用报告的使用做出必要的规定。金融和商业机构在与企业或个人发生信用交易业务时,要按照授权和规范流程查询当事人的信用报告或要求当事人提供信用报告。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大宗交易、签订经济合同、进行合资合作等商业活动中,提倡企业和个人主动提供信用报告,授权他人查询自身的信用报告。

篇(3)

一、丽江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简况

近几年来,人行丽江中心支行充分发挥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牵头作用,以强化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为主线,以加强贷款卡管理为手段,大力培育和提高中小企业信用意识,积极引导辖区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09年成立了以人民银行牵头,工商、税务、环保及各金融机构等多个单位组成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协调、组织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工作,为信用体系的建设奠定了基础。截止2013年10月丽江市累计发放企业法人贷款卡2218张,贷款卡年审数量从2010年的429户增加到2012年的629户。2011年7月末,全市中小企业贷款余额977389万元,比上年末增加64549万元,增长7.07%;截止2013年9月30日,全市中小企业贷款余额达1447538万元,比上年末增加120379万元,增长9.07%,贷款范围包括新型农业、电力、燃气、旅游、水生产及供应等行业上,涉及领域广泛且结构得到不断优化。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庞大,按期全部建档入库存在困难。丽江市中小企业数量占全市企业数的99%以上,一定意义上中小企业数就是全市的企业数,目前全市企业数在4800个左右,按照《实施意见》的工作进度要求,2013年底要全部完成对中小企业的建档、办卡任务。虽然企业对贷款卡管理认知度不断提高,各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牵头下致力于贷款卡的推广普及工作,但要在2013年完成全部中小企业的建档、办卡任务,以目前的人力物力及各方面的协调因素,确实存在很大的困难。

二是相关部门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尚未形成,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内容单一。在调研时发现,由于受地域交通、经济条件、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限制,丽江市各行业在数据信息方面发展参差不齐,不同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的信用数据档案系统相互封闭,跨行业的信用共享、信息交换缺乏,未能形成齐抓共管的信用体系建设机制,目前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仅仅只是贷款卡的数据信息,内容单一且共享范围有限。由于工商、财政、税务、交通、电力、环保、公安等一些主要的公共服务行业的数据不能共享,导致在某一行业有违法违规、失信记录的企业和个人,在另一行业却享受优惠待遇甚至被“评优”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的公信力。

三是信用评价制度执行难,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成果运用不足。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三年内要完成对部分企业的信用评级工作,信用评级是建立在信用评级联席会议制度、专家评审制度、评级结果推介制度等基础上的。一方面人民银行要牵头完善这些制度要有一个时间过程,且仅仅凭贷款卡的数据信息对一家企业作出信用评价也显得没有说服力;另一方面,当前各金融机构均有各自的客户评级体系,出于保密和竞争等因素,对此项工作积极性不高也在情理之中;再就是,从中小企业的利益角度来看,目前还没有看到信用激励机制带来的好处,如果没有贷款需求,自然也就不关心自己企业的信用状况。正是基于这些原因,调研中发现丽江市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目前主要还是依靠社会评级机构进行,目前正式评级20家左右,相对于整个行业系统来讲量小且共信力不足。

四是管理和培训工作压力大。目前地市中支的征信管理职能是由调查统计部门来履行的,人员少工作压力大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为了有效履行好征信管理职能,近几年来丽江中支不断增强对调查统计部门的人力和设备的配备,工作人员亦身兼数职尽力履行职责,日常有3名工作人员满负荷应对个人及企业征信业务查询、贷款卡发放及年审等工作事项。在此基础上加大征信宣传和培训力度,3年来共举办12期中小企业培训班,累计培训企业539家,参训人员562人次;举办期金融征信从业人员培训班6期,培训从业人员465人次。通过培训,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及企业对贷款卡管理工作的认知度逐渐提高,对贷款卡日常管理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工作虽有了很大的进展,但光是靠目前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要满足征信管理工作的履职要求,确实还存在很大的差距。

三、针对丽江市在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把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放到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当中来谋划,进一步理顺协调保障机制

就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而言,总体要求是政府主导、人行牵头,而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实际的工作原则是人行主导、各方联动。如果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只是涉及贷款卡的管理工作,由人民银行来主导,各金融机构联动,企业积极配合支持,此项工作也可以顺利完成。问题的关键在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信用体系所涵盖的内容将愈来愈广泛,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内涵也将不断扩展,在这样的情形下,再由人民银行来主导做中小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上就显得站不住脚。因而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并出台国家层面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体规划、实施方案,全国、全社会统筹、整体推进、增强政府在此项工作中的主导地位是很有必要的,就人民银行地市中支而言,当前迫切所需的是有必要将征信管理工作从调查统计部门中分设出来。

(二)充分依靠信息技术,循序渐进推进信息共享工作

从目前对中小企业指导管理的联系情况看,相关行业部门对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的共享要求是很迫切的,税务、工商、环境保护、生物资源创新办等相关部门,在对一家中小企业作出考核评价时,均要参考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的企业信用报告。丽江市中小企业整体上发展水平不高,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限的条件下整体推进信息共享工作是不现实的。相对于经济产业和项目的引进,信息技术、设备的普及要简单得多,我们认为,象丽江这样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推广工作中,切忌一哄而上、整体推进,因为各方面的条件都不允许。比较可行的做法是,依靠信息技术和设备的引进,首先在财税、工商、环保等与企业有着密切关系的部门达成信息共享平台,以点带面,逐步扩大信息共享的领域。

(三)依靠市场经济的能动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及企业参与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

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工作中,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是很有必要的,因而当地的主流媒体要适当增加对此类信息的宣传报道,扩大社会的认知度。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起步阶段,政府应主动作为、积极“补位”,发挥决策、执行效率高,组织、动员能力强等制度优势,成为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第一推动力”,以用较短时间、较低成本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但在行政推动的同时又要避免“一手包办”,要坚持市场取向的经济体系及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等原则。实际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了企业及个人对信用信息的关注度,如今在社会上已普遍形成了这样的共识,金融机构要给企业贷款,企业要提供企业信用报告,个人要贷款同样要提供个人信用报告,其他如汽车的消费贷款,租赁交易等等都用到了信用报告。可以说信用报告已介入到了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鉴于信用信息的强大的市场功能,我们认为,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好市场的能动功能,发挥社会力量,积极采取开放数据、购买社会服务等措施,创造条件为社会信用体信系的自我发育、市场化运营和发展奠定基础,逐步形成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人行牵头、社会参与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格局。

篇(4)

一、发达国家信用管理的国际比较

(一)美国信用管理制度的特征

美国现代市场意义上的赊销起源于19世纪30年代末期,由美国带动的全北美地区的信用管理体系在20世纪70年代趋于完善,其结果是在美国形成了全球最大的信用交易市场,该地区全面进入市场经济的信用经济阶段。,在欧美国家中,个人信用消费已占全社会消费总量的10%以上,之间的信用支付方式已占到社会经营活动的80%以上。

1.建立完善的信用管理相关的体系是信用行业健康的基础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北美市场的信用交易迅速膨胀,各种信用工具纷纷问世。但伴随着信用交易的增长和信用管理行业的发展,征信数据和服务方式方面出现了许多,诸如公平授信、准确报告消费者信用状况等问题,其别敏感的是保护消费者隐私权问题。信用交易的扩大必然改变原有市场规则及个人生活方式,而信用交易扩大的基础是对企业和消费者个人进行征信,并将大量处理过的企业和消费者个人数据公开加以传播,从而涉及到敏感的个人隐私问题,于是,必须有法律将涉及个人隐私的数据和合法征信数据加以区分,达到既保护消费者的隐私权不受侵犯的目的,又让信用管理行业的从业人员有法可依开展工作。鉴于这种状况,在20世纪60年代末期至80年代期间,美国开始制定相关的法律并由此形成了一个较完整的框架体系。美国基本信用管理的相关法律共有17项,构成了美国国家信用管理体系正常运转的法律环境。美国信用管理相关法律的执法机构,就联邦政府而言,并没有专门设立一个信用管理局来管理信用和信用管理行业的事物,它的信用管理功能是随着市场发展和有关法律的建立而指派或分配给各有关部门。美国制定的信用管理相关法律体系可以分为银行相关类和非银行相关类。因此美国的执法机构也按着银行和非银行分为两类:银行系统的执法机构包括财政部货币监理局、联邦储备系统和联邦储蓄保险公司;非银行系统的执法机构包括联邦贸易委员会、司法部、国家信用联盟管理办公室等。在美国生效的信用管理相关的基本法律中,直接规范的目标都集中在规范授信、平等授信、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

2.具有发达的(个人)资信资料

20世纪70年代中期,机和通讯技术开始飞速发展,促进了信用管理行业的技术升级和观念改变,由此,个人收支情况都可以通过发达的信息网络反映出来,银行和资信机构可以通过互联网获取较全面的资料。个人信用档案的通常从第一次消费开始,以后的每一次信用情况如还款情况、透支情况等都将被输入电脑系统,记入个人信用档案。每个成员的经济活动、资信情况等信息构成的信息系统随时为各金融机构或职能开发部门提供全面的信用资料。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消费者的信用报告已经可以在网上获取。由于互联网的优势,信息的传递与交流变得更加方便,信用数据的记录与更新也更加容易,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也日益扩大。

3.具有有效的个人、企业资信评估机制

完善的信用管理制度必须以健全的信用服务管理行业的发展为基础和组织保障,在美国有许多专门从事征信、资信评级、商账追收、信用保险、信用管理、国际保理等业务的信用中介服务和信用管理机构。在个人资信服务领域,全国拥有1000多家当地或地区信用局为消费者服务,专门管理个人的资信档案,为金融、商业等部门了解个人信用状况提供服务;在企业征信领域,邓白氏(Dun & Bradstreet)是全球最大、最悠久和最有影响的公司,该公司建有自己的数据库,该数据库涵盖面超过全球5700万家企业的信息;在资信评级行业,主要有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Moody)、标准普尔公司(Standard and Poor‘s)、菲奇公司 (Fitch)和达夫公司(Duff&Phelps),他们基本主宰了美国的资信评级市场。正是信用管理行业的足够发达,企业和消费者个人的征信数据可以合法的获取,对交易对象的企业和消费者个人的信用状况的调查和的结论,可以被公开且合法的查询和传播。

4.银行客户重视自己的信用

在美国这样一个信用交易十分普遍的国家里,银行客户都具有较强的信用意识,因此,无论企业还是消费者个人都十分重视自身的信用状况。在美国的企业中都普遍建立了信用管理制度,在较大的企业中都有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为了有效防范风险,企业一般都愿意和有资信记录的企业和个人打交道。由于信用交易与个人的日常的生活息息相关,所以美国的消费者都普遍重视自己的信用状况。在美国,无论人们怎样迁徙,他们都有一份无法伪造的社会安全号,这就是资信公司给每个人作出的信用报告,任何银行、公司或企业需要时,都可以付费查询。企业或个人一旦有不良的信用记录,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个人的不良信用记录一般保持7年)无法从信用报告抹去。所以,在美国这种信用管理十分普遍,企业和个人视信用为自己的生命,其原因就在于信用关系到他们现在以及未来的社会福利及权益。

(二)欧盟国家的模式

法国、德国等一些欧洲国家的信用管理制度的特征主要表现为:

1.信用信息服务机构作为中央银行的一个部门而设立,而不是由私人部门发起设立。在法国,法国中央银行的信用局以每月为间隔向银行采集银行客户的信息。在比利时,信用信息办公室根据一个记录有关分期付款协议、消费信贷、抵押协议、租赁和公司借款中的不履约信息的皇家条令建立起来,并作为比利时中央银行(比利时国家银行National Bank of Bel- gium)的一个部门。

2.银行需要依法向中央银行信用信息局提供相关信息。在德国、法国这些国家,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建立的信用风险办公室或信用信息局提供所要求的信息是一种强制行为。

3.中央银行履行监管职能。以德国、比利时和法国为代表的一些欧洲国家,由于信用信息局被作为中央银行的一部分,因而对信用信息局的监管自然主要由中央银行来承担。

4.信用信息透明度高。各国都通过法律或法规的形式对征信数据的采集和使用作出明确规定。一般来说,采集和共享的信息包括银行内的借贷信息和政府有关机构的公开记录等,由于信用信息包括正面数据(positive data)和负面数据(Negative data)两部分,各国对共享信息的类型通常都有规定,一些国家限制正面信息的共享,比如在西班牙,信用信息局不能够共享正面数据,澳大利亚信用索引公司的运作仅被限定在负面信息。而美国、加拿大和智利等国家则允许正面信息和负面信息都共享。

5.更重视法律建设的实用性。德国、英国等一些欧盟国家非常注重信用管理的立法建设,如德国的《通用商业总则》、《个人数据保护法》,以及英国的《消费信贷法》较为著名。同时也特别强调法律的实用性,其立法原则是在保护人权和开放数据之间取得平衡。在欧盟成员国生效的相关法律通常称为《欧盟数据保护纲领》,在强调开放各种数据的同时,特别指出不能滥用数据。

二、我国银行业信用管理模式的

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和操作程序的制定,在我国银行业已引起了广泛的重视并已进入了实际实施阶段,如何根据国情并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在银行业建立高效、实用的信用管理模式,是一个应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通过对我国社会经济关系和当前信用状况的分析,在借鉴国外信用制度建设的经验,我国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应采用强制性的政府主导模式,即企业信用管理系统由政府确定牵头部门、相关部门协办,把企业的信用信息强制性的纳入管理系统。

1.经营活动往来与信用关系的概括

在实际生活中,无论是生产性企业或贸易性企业,经济往来的对象基本分为供应商、机构、产品经销商和消费者,发生行政关系的主要有工商管理机关和监管机关,如海关、技术监督部门等。

2.企业征信立法工作的侧重点和信用数据库和采集的建立

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在企业信用立法方面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进行:一是制定相关的法规,为征信数据的开放和实施提供法律依据,并规定对提供不真实信息者进行惩罚;二是出台企业征信数据开放和数据使用的法规,强制企业向公众开放必要的数据,规范信用信息的使用。信用立法的目的是创造一个信用信息开放、共同享有、方便使用、促进的环境。企业征信系统数据库的信息应包括企业的注册信息、产品质量、纳税情况、国有资产绩效考评信息、进出口报关记录、信贷融资记录,并定期采集企业的其它信息,如:主要经营者的荣誉信息、上市公司的经营财务信息、媒体披露的企业受到奖惩信息等。随着征信业务的深入,民事合同判决执行信息、担保租赁、商账催收等信息也应纳入数据系统。先进技术,建立信息采集网络,统一技术标准,便于将原来十分分散、查询不便的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归集。

3.确立建立企业信用管理系统的牵头部门和协作单位

从国际征信的实践经验看,从事征信工作的主体可分为政府主导、中央银行主导、民间企业主导等几类,在不同的环境下有不同的优势。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政府机构与民间的力量、公众的认识程度等因素考虑,企业信用制度的建立应以政府主导为宜,在涉及企业信用的多个部门中,以中央银行作为牵头部门是最佳的选择,商业银行、工商、税务、海关、技术监督、公安、法院等部门作为协作部门,共同建立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由人行牵头建立的企业信贷登记系统已基本完成,在此基础上应与相关部门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及时收集、补充数据,进行加工整理,为商业银行的应用提供信用产品。因此,建立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由政府主导,由中央银行牵头建立联合征信系统是有基础、有网络、有力度的选择。

4.建立方便快捷的征信系统,提供多层次的信用产品

信用产品的传播和运用是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方面,商业银行等用户如何得到方便快捷的服务,决定了征信系统的发展前景。应采用技术与传统方式相结合的办法,向不同的用户提供信用产品服务。为满足众多用户在不同技术条件下的多样性查询要求,征信系统可向用户提供局域网、互联网、柜面服务等多种查询方式。对于参加征信网建设的政府部门、银行、海关等可通过专线方式(局域网),提供实时查询服务;对于一般企业用户,可通过互联网方式作为使用会员进行查询;对其它用户,可采取以传真、邮寄、网点查询等方式获得企业的信用报告。

按照的可征集的信息和比较成熟的技术手段,征信系统提供的产品应有“企业标准信用报告”、“企业综合信用报告”,分别满足商业银行、政府部门和一般企业、事业单位的查询需求。随着业务的深化和信息源的拓展,征信系统所能提供的企业信用产品将更趋个性化,报告的信息含量将得到扩大,可逐步拓宽产品线和系统服务功能,推出企业深度信用报告、企业风险预测报告等中高端产品。

5.银行内部建立独立的信用管理机构

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已实现了审贷分离,即直接面对客户的信贷部门和贷款审批部门的分离和制约,但还存在着许多缺陷和不足,主要表现在贷款审批的依据是企业提供的财务资料和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对贷款企业和担保人的信用情况缺乏了解,为保证贷款的回收,虽然签定了抵押合同或是担保合同,但在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或担保义务时,形式上完美无缺的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却形同虚设,难以保证贷款本息的安全回收,授信不当导致的企业违约现象大量发生,骗取贷款、信用证欺诈、信用卡恶意透支时有发生。为降低信用风险,建议在银行内部设立独立于信贷和审批部门的银行客户信用管理部门,担负对客户的信用调查、征信、信用档案管理、信用记录监控等职能,在授信前向银行的信贷决策机构(如资产管理委员会)提出客户信用分析报告,作为是否给予授信的依据之一;在授信后,对客户的信用情况进行监控,定期向信贷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作出信用监控报告,提出继续扩大授信或清理授信的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客户在信用方面产生的重大,以利于采取措施,保证银行资产的安全。

6.制定对失信企业约束惩罚机制

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建立惩罚机制,根据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依法设立的惩罚措施能够防止大多数商业欺诈和不良投机行为,让遵纪守法的企业得到保护和发展,将不守信用的企业在市场中摒弃,根据其情节严重程度,在一定的时段内阻止他们再度进入市场。就银行业而言,应通过立法的形式,规定对失信企业的具体惩罚措施,如银行业的联合制裁、禁止开立新的账户、禁止提供新的贷款、停止为失信企业提供往来结算服务等,同时规定对违反制裁措施的银行及工作人员予以惩戒的措施,避免企业失信行为对银行危害的再次发生。要增大失信成本,从立法到执法上,使失信成本提高到无利可图,使其付出惨重的代价。

1.耿立新,“我国企业信用的现状、成因及治理对策”《金融与保险》2001.7

2.顾伟:“关于构建我国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议” 《财经研究》2000.7

3.林钧跃编著,《企业信用管理》企业管理出版社2001.5

4.邓郁松《经济研究参考》邓郁松2002年第17期

5.盛洪,“国有企业、银行体系和宏观经济波动的制度原因”,《管理世界》19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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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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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信用信息平台

助推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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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摆在了突出位置。纲要中提出要“加快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明确指出“健全社会成员信用记录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发挥行业、地方、市场的力量和作用,加快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是形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的基础和前提。”并对行业、地方、征信机构信用系统建设做出了具体部署。中央文明委在《中央文明促进各部门各地区信用信息系统统筹整合,有效消除信用信息“壁垒”、从2006年就已经开始探索社会信用信息化建设,2008年以来,更是全力投入社会信用信息化平台的研究开发工作,并取得了一些经验,也形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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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套的知识体系和产品线,具备为客户提供信用管理平台规划设计、征信指标设计、信用评价模型设计、信用管理平台建设、信用管理平台运维服务等专业服务的能力。目前英威达产品线涵盖了从

一、信用平台设计理念

台,建立完善的信用数据库,消除“信息孤岛”,促使各类社会主体的信用状况透明、可核查、可追踪,让失信者无处藏身。基于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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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认识,我们当以建立完善的信用数据库和功能强大的信用信息平台作为推动其他工作的重要抓手,明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质性的工作方向和内容。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立足发展实情,不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逐步理清了以下建设理念:

(一)支撑多样需求

信息征集和系统设计时要体现。数据处理中实现信用信息多维度整合与挖掘处理、(二)紧贴地域实情

征信工作涉及多家政府部门和其他信息产生单位,一方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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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共享责任的单位随着工作的推进不断增加变动,另一方面不同单位职能分工不同,掌握的信息各有不同,征信的指标设计也不同,特别是县(市、区)工作开展以后,更要注重系统的可扩展性。为此,具有较好的灵活性和高扩展性。

(三)突出公共性与基础性

信息平台建设,针对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公共服务机构,考虑为其提供便捷的信息共享与查询、社会管理信用预警服务,对信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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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企业,考虑为其开展信用调查和评价活动提供良好业务支持环境,保证被评价企业信息安全、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平公正,对社会公众,提供多种信息渠道和有价值的信用信息等。

二、信息化平台建设的重点

(一)信用数据的征集

我们会遇见各种各样的数据问题。数据来源复杂、我们必须依赖信息化的手段对这些数据进行处理、分析,进而把它处理成我们所需要的标准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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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用主体的评价

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除了征信之外,我们需要提供一套基准的信用评价,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初期,作为政府引导的有力抓手,对企业法人出具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体系和基准评价系统作为支撑。

(四)征信企业的监管

在交给第三方机构之前,是否违法等方面。而对评价机构,主要是对评价机构的评价结果进行监管,我们要建立备案制度,要求第三方机构在对信用主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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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其评价结果要在监管部门进行备案。比如某评价机构对某企业进行了信用评价,并出具了信用报告,那么我们就必须对该信用报告进行监管,防止出现以钱买信用等级的情况出现。在这方面,英三、英威达信用平台的简介

(一)信用平台综述

在权限许可的情况下查询所需要的信用信息,有效的拓展系统的应用范围,提升信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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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建设的中心思想是建立一套完整的科学化、法制化、制度化、现代化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创新社会信用管理运行机制、管理机制、服务机制;创新社会信用数据管理质量、提高社会信用数据极大的提升本地的地方信用层次。

(二)信用平台建设的内容

网站查询、在系统运行工作模式上,我们通过对不同的信用评价概念的研究归纳,提出了完整而明确的信用评价概念,进而在企业信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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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体系、标准和评级程序等理论分析基础上,对我国信用评级机构的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法的实践做了对比,归纳了他们在信用评价上的特点,并规避了当前我国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与实践上存在的局况、形成独有的方法科学、涵盖全面,内容翔实,评价公正的企业信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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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构建信用信息平台的效果

以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为例,我们在研发信用信息平台的初期就将平台的实际运用和效果作为最终目标,并成功的将系(一)征信数据成果

截止到2014年1265家)政府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共有1182个指标。在134个分类中有79类基础信息,55类奖惩信息,主要包括工商、记录、财务指标五大类近500多个征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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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多年工作积累,郑州市征信工作已逐步进入常规化、制度化。每季度征集各类信用数据约6万条,且日益递增。截止2014年12月,全市统一信用数据库有效数据总条数近150万余条,经过整合筛选,信息量从最初的30009年郑州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

更加注重诚信经营,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性。同年,郑州市委宣传部开展了“2012我心中的郑州市十大城市品牌”系列评选活动,有近百家注册资金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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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以上的企业被提名,郑州市委宣传部实行信用“一票否决”,通过利用区域社会信用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查询参与企业信用信息13家企业因有信用记录负面信息而被直接取消参评资格,给各企业带2、信用市场有效推动。2008年7Excel 表格的陈12个招标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是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一环,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提升社会诚信的有效工具。因此,在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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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我们必须要提高信用信息化水平,建设社会信用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拓展信用信息流通渠道,扩大信用产品覆盖面,进而更好的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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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0年12月末,全州实有企业4,702家,与2009年相比,2010年全州新登记注册内资各类企业760户,增长10%。注册资本总额1,344,955.8万元。全州国有企业户数377户,占总数的8.02%,注册资本34,175万元;集体企业246户,占总数的5.23%,注册资本12,483万元;股份合作企业27户,占总数的0.57%,注册资本5,327万元;公司制企业3,625户,占总数的77.09%,注册资本I,264,517.8万元;个人独资企业387户,点总数的8.23%,注册资本23,389万元;合伙企业37户,占总数的0.8%;注册资本4,264万元,其他企业3户,占总数的0.06%,注册资本800万元。上述企业中,从事第三产业的企业占多数,为3,618户,注册资本为715,308万元;从公司的注册资本与结构性质来看,德宏4,702户企业均属于中小企业,没有任何一家发展成为上市公司,也没有参加过任何信用评级活动,在日常的融资过程中,主要是向银行金融机构提出申请,接受银行金融机构的内部评价考核。2010年7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云南省农业厅联全发文,提出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同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德宏州中心支行、德宏州经济委员会、德宏州农业局按上级要求联合转发了《关于开展云南省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工作的通知》文件,并在全州实施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工作。目前,全州4,702家企业无任何一家中小企业主动申报接受信用评级,经过多方动员,只有1-2家企业表示愿意参与,但至今还未提交任何书面申请材料,德宏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前景不容乐观。

二、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缺乏有力的组织协调保障,信用评级工作缺乏推力

虽然相关部门已联合行文,要求积极开展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并对开展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工作的必要性、工作目标和组织实施等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但在实际工作中,相关机构没有形成较好的协调配合机制,没有形成合力,未定期研究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工作的困难与对策,就如何推动辖区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工作,未建立良好的磋商机制,存在各机构在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工作中职责不清的情况,缺乏有效的行政推动。

(二)参评者缺乏主动性

企业对信用评级活动态度冷淡的主要原因是:认为参与信用评级对企业的发展没有实际意义,特别是在企业融资、缴税或拓展方面没有太大帮助。取得信用评级中介机构的评级报告并不意味着就一定能取得贷款或税收优惠。目前,企业向商业银行贷款,主要是通过商业银行的内部评级,只要在商业银行内部评审中过关,便极可获得贷款,而在现行体制下,信用评级中介机构的评级报告对企业融资没有太大帮助,影响了企业的参评意愿。

(三)金融机构不看好

对于由信用评级中介机构提供的信用评级报告,商业银行并不看好,也不认同。一是商业银行对市场上的信用评级中介机构不了解,双方缺乏有效的沟通。二是对信用评级中介机构不信任,认为信用评级中介机构信用报告并不能保障商业银行的贷款安全。信用评级中介机构与商业银行在信用报告方面缺乏共识,信用评级结果没有共享基础。

(四)信用评级中介机构评级结果缺乏刚性

一是企业和评级报告使用者均对信用评级中介机构的信用评级报告缺乏需求意愿。

二是企业缺乏参与信用评级主动性,加之边疆地区金融机构一般不将评级结果纳入审贷流程,信用评级工作在边疆地区缺乏发展的空间。

(五)费用成本过高

按规定,企业参与信用评级要缴纳相关费用,要求按参评企业资产总额的0.1%-0.35%收取,最低的3,000元,最高的31,900元,企业资产总额越大缴费越多,企业普遍反映收费过高。

(六)宣传不到位

对于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活动,多数企业并不知晓,对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的目的、意义以及实惠企业更不了解,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用评级工作的进程。

三、几点建议

(一)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工作机制

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企业和信用评级机构要建立相应的磋商协调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整体联动。以联席会议的形式,定期对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工作进行研究,了解掌握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积极推动信用评级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增强企业参评意愿

建立由政府主导,金融、工商、税务、海关、质监等部门参与的企业信用评级激励机制,研究出台对诚信企业表彰奖励的措施办法,对获得信用等级较高的诚信企业,在企业融资、证照年检、税收优惠、产品质检以及经营发展方面给予一定的优待或倾斜,在信贷投入总量上给予倾斜,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对优质客户实行利率优惠,在上市公司培育上给予倾斜。使企业在信用评级活动中得到真正的实惠,既有利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又增强企业参与信用评级的积极性。

(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在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的指引下,充分发挥各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系会议成员单位的协作作用,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信用信息实行共享,形成客观、公正的企业评价结果,督促金融机构尽快将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报告纳入银行信贷审核决策流程。

(四)加大宣传力度

制定年度宣传计划,扩大评级宣传范围。信用评级机构每年应拨付一定的经费,用于开展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或网络等渠道,对企业信用评级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使企业真正明白参与信用评级的目的、意义和重要性,由被动接受转为主动参与。

(五)建立诚信表彰制度,营造诚信社会氛围

从政策的角度出发,建立长期稳固的诚信表彰奖励基金,每年对参与信用评级并获得评级较优的企业进行大张旗鼓的表彰与宣传,不断提升社会影响力和评级公信力,积极推进诚信社会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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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系统是信用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之一,包括从事企业和个人资信调查的征信公司和进行资信评级的资信评级公司,征信产品主要是信用报告和信用评级。

(一)征信体系分为公共征信与私人征信两种模式

公共征信与私营征信是以经营征信业务的主体来划分的两种征信经营管理模式。公共征信是指由政府出资建立的信用信息系统。主要特点包括:一是覆盖面较广;二是由中央银行或金融监管部门作为系统的管理者;三是实际运作大多为非营利性;四是信用信息主要来源于金融机构,服务对象也主要限于金融机构。公共征信模式以欧洲大陆多数国家为代表,在一些国家只有公共征信,而没有私营征信。西欧国家的社会信用体系主要是为了防范金融信贷领域的违约风险,西欧国家的中央银行在社会信用体系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社会信用体系采用以中央银行建立公共信贷登记系统为主体的政府主导型模式。公共征信由于数据库高度集中,有利于保护金融系统的信息安全,也能在较大程度上保护个人隐私;数据库覆盖面较广,既能为金融机构信贷决策提供服务,也能为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提供服务。

欧洲征信系统是由私营征信局和公共信用信息登记系统组成的。私营征信局一般从事个人征信业务,公共信用信息登记系统属于中央银行管理,主要收集银行信贷信息。但具体到每个国家征信机构设置又有所不同。例如,英国的征信机构是私人部门所有,德国和意大利既有国有的公共征信系统又有民营征信系统。由于这两个系统之间存在一定的业务竞争关系,欧洲征信体制采取了一些制度调节机制,贷款信息汇报起点等。此外,欧洲征信模式最初是由政府推动的,公私征信系统都离不开中央银行的金融信用信息,造成欧洲征信系统呈现了另一特点,即企业征信与个人征信制度结合紧密。美国征信业的主要特点是以市场为主导。征信机构基本都是市场运作的企业。

(二)企业与个人信用数据来源与保护适用不同规则

个人信用记录涵盖内容广泛。在美国,每个企业、居民都有一个社会保障号码(SocialSecu-rityNumber),其中包括姓名、出生日期、电话和住址等个人信息。个人信用档案一般包括两方面:一是借款人向银行申请借款时提交的贷款申请表,包括贷款历史、居住、收入、婚姻等方面的信息;二是信用管理的专门机构提供的与借款人信用历史有关的资料,包括未偿还的债务、信用卡透支情况,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记录等,而且都有各自的评分标准。通过对消费者住房情况、居住年限、职务、工作时间、银行开户情况、信用透支账户数目、信用额度利用率等指标对消费者进行评分。不良信用记录会保存5-10年,有不良记录的人将很难再取得工商注册、银行贷款和信用卡服务。在英国,个人资信评估有三方面指标:稳定性(是否拥有住房、工作时间长短);态度(知识和技能,是否愿意留在收入稳定的工作岗位)和安全性(个人预算、个人资产负债情况)。

企业信用记录来源于企业内外部。在国外,对企业的资信调查通常采用实地考察、查阅信用报告和财务报表等形式。企业资信调查公司的数据信息来源渠道主要有:公开的电话号码簿、政府免费提供的工商、法院诉讼信息、上市公司信息、客户企业主动提供的信息以及互联网信息。目前,企业征信机构可以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世界200个国家和地区有限责任企业的资信调查。

由于信用记录保存时间长,影响面广,一旦发生不良的信用纪录,对个人的工作生活,对企业的经营都会产生消极影响,所以,发达国家的个人和企业都十分重视信用纪录。出于保护个人隐私的目的,对于消费者个人信用数据的传播,法律制定了限制条款。一般情况下,美国三大信用局主要通过以下渠道免费获取消费者的信息:一是银行、信用卡公司、公用事业部门、零售商提供的消费者付款记录的最新信息;二是雇主提供的消费者职业或岗位变化情况;三是政府公开的政务信息。在美国,信用局收集消费者个人信用信息不需要经过被记录者同意,大多数授信机构也会将消费者的不良记录主动提供给信用局,使失信消费者的信用记录增加负面信息。美国法律对于取得企业资信调查报告没有任何限制,有商业合同、委托书等文件,就可以购买其他公司的信用报告。在英国,企业财务报表数据都是公开的,根据《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必须在本财政年度结束后的10个月内公开,以方便社会各界对该企业的信用和偿债能力进行确认。

(三)信用评估机构针对机构与个人定位不同

美国目前从事信用服务的企业主要分为消费者信用评估机构和机构信用评估机构两大类。

美国的个人信用调查及资料的搜集工作既可以由银行进行,也可以由专门的资信调查机构来做。后者是美国信用调查的主要形式。在美国的资信调查机构是信用局或叫消费信用报告机构,都是专业化的公司。信用局是向需求者提供消费者个人信用调查报告的供应商。信用局的基本工作是收集消费者个人的信用记录,合法地制作消费者个人信用调查报告,并向法律规定的合格使用者有偿传播信用报告。信用局按其经营的区域和规模可分为地方性信用局(也称信用事务所)和全国性信用局。其中全国性消费信用局主要有三个,即美国投资者控股的全联公司(TransU-nion)、艾贵发公司(Equifax)和英国投资者控股的益百利公司(Ex—perian)。这三大消费者信用局对消费者个人信用信息进行收集、加工、评分并销售信用报告,其信息数据库几乎涵盖美国所有成年人,每个人的信用关系平均有8-12个,每份个人信用资料两三天更新一次。这三家机构的运作方式和服务领域有所不同。其中,益百利公司专门向具有一定规模和声望的客户提供征信服务,其信息来源主要由与其签订协议的各个会员(即客户)提供,每个会员一般每月将与自己打交道的消费者的各种信息提供给益百利公司;全联公司的业务主要是建立有关消费者信用状况的信息网络。全联公司与其拥有的信用事务所和签署协议的地方性信用事务所一起组成覆盖全美的消费者信用信息网络。艾贵发公司与上述两个公司具有不同的特点,该公司是以专项调查的方式为客户提供服务。当客户要求了解某一消费者的信用状况时,该公司将派专人办理。地方性信用局主要为合伙制或个人所有,其服务对象为本地区的各类客户,包括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零售商、各种服务提供者以及其他需要了解消费者信用的企业和机构。目前,美国的地方性信用局有1000多家。负责对个人信用资料进行搜集、加工整理、量化分析和售后服务,这些地方信用机构绝大多数都隶属于三大征信局,其数据系统覆盖全美,有1.7亿人的信用记录。随着个人信用征信业务的发展,各地方性信用局又成立了自己的行业组织——联合信用事务所(AssociatedCreditBureaus)。联合信用事务所的主要业务是为其成员相互交换不同地区消费者的信用资料提供服务,并且制定信用报告的标准。

对国家、企业和机构等进行信用评估的机构可分为两类:一是资本市场上的信用评估机构,即对国家、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债券及上市大企业的信用进行评级的公司;二是对中小企业资信进行评级的机构。目前美国从事资本市场信用评级的公司主要有三家,即穆迪、标准普尔和菲奇公司。这三家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信用评级公司,据国际清算银行的报告显示,世界上所有参加信用评级的银行和公司中,穆迪的业务涵盖了80%的银行和78%的公司,标准普尔涵盖37%的银行和66%的公司。菲奇公司则涵盖27%的银行和8%的公司。邓白氏集团公司已发展成为美国乃至世界上最大的全球性征信机构,它也是目前美国唯一的中小企业评级公司,在美国市场占主导地位。

此外,除了专门的信用评估机构,银行和金融机构也会对企业和个人客户进行内部评级。成功案例有美国的花旗银行、大通摩根银行、美国银行、美林证券、高盛投资银行等。大企业中较为成功的有IBM、福特汽车公司、通用电气、AT&T等。

日本最早的企业征信公司为商业兴信所,成立于1892年,有会员31家,年调查件数为1200件,主要面向银行提供资信调查。在日本,消费者信用评估有银行的“全国银行个人信用信息中心”系统,邮购系统的“CIC”以及消费金融系统的“全国信用信息联合会”三家机构。信用信息机构的信息主要是通过会员提供,要求会员提供客户的借款情况、账户和信用卡的使用等情况。对借款情况要特别注明贷款的执行、还款情况、是否提前还款、拖欠债务、呆账、倒闭等,如遇情况发生变化时要及时更改。这三家信息机构实行信息共享,相互交流信息。信用局每年要出具5亿份信用报告,这对于信用支付起到了快速、简化和安全保障的作用。目前,日本征信市场已发展到相当规模,征信行业呈现出集中垄断性,帝国数据银行和东京商工两家占据了60-70%的市场份额。

(四)建立信用数据登记系统推动企业利用信用数据

国外的应收账款登记系统发展较早。在英国,企业签订合同前,有权了解借款人曾咨询过的信贷咨询机构的名称和地址,提交书面申请并支付1英镑的费用后可以要求信贷咨询机构提供有关档案的副本,而且在必要的情况下有权采取措施,补充或更正档案的副本。1901年,美国国际金融、信用及商业协会(FCIB)针对国际贸易提供信用信息交换,属于非营利性的组织。

香港也有商业信贷资料库,商业信贷资料库专门收集中小企业(年营业额不超过5000万港元)的信贷资料,如中小企业获得贷款机构提供的信贷安排的宗数、有关的信贷额度及拖欠还款的资料,并让认可机构查阅。有关公司的资产或公司持有人的个人财富等资料不属于收集范围。贷款机构只会在批出、检讨或续批中小企业信贷时才可使用上述资料。截至2008年9月底,资料库已拥有3万多个账户,已有约72%的中小企业客户同意贷款机构将其相关资料录入资料库。资料库内资料的储存、交换及运作由邓白氏(香港)委任的香港银行同业结算所负责,由金管局监管。资料除了可提供给贷款机构作信贷决策参考外,中小企业客户也可取得自己的信贷资料以作查证及核实。商业信贷资料库的成立对香港银行业界、中小企业及香港整体经济发展都将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对银行来说,可以提高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减少银行呆坏账拨备,同时也可摒弃过去偏重抵押、质押品的信贷模式,让银行可以更灵活、有效地提供贷款。对中小企业来说,可强化企业与银行的议息能力,避免优质企业支付高息以补贴不良企业坏账的情况,提高优质企业融资能力。

(五)商账追收机构依法追收到期债务

在发达国家,威胁客户信用是仅次于法律诉讼的追账武器。对一个企业来说,如果有追账行为发生,就意味着其失信行为将被记录到信用公司的信用数据库内,全世界的信用机构、企业和个人都可以方便查询。这种方式最大限度地压缩了欠账企业的发展空间。

商账追收行业是为债权方提供应收账款回收服务,追收的手段主要是电话催收、依法交涉、威胁客户信用、法律诉讼等。商账追收服务机构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对被追回账款的提成,而且一般不追回欠款决不收费。只要委托专业追账公司追账,被追回的账款会先收到追账公司的账户上,然后再由追账公司将账款转给其委托人。

收费标准一般是按照逾期账款的账龄收取不同比例的费用。对于海外追账,从事商账追收的信用机构通常会预收300至500美元委托费,目的是为委托人垫付国际通讯、证据邮寄和应收账款诊断费用。如果追账成功,委托费将从收费提成中扣除。

在美国,成立商账追收公司需要向政府注册部门交纳抵押金。据美国收账者协会统计,美国共有6000多家追账公司,每年接手数百万件追账请求,受托追讨的海外欠款最高达上百亿美元。其中,ABC公司是美国最具威望的国际商业信用风险管理及国际商账追收服务机构。下设专业从事国际商账追收服务的美国追帐局(AmericaBureauofCollec—tions)和专业从事商业信用审核、贸易风险评估和企业应收账整体管理服务的AmegaGroup。其全球的商账追收服务始于1960年,业务扩展到全球140多个国家。企业可以通过数据库查询来了解买家公司是否曾被ABC记录过债务方面的负面信息,这种查询迅速、简便,相比专门的资信调查费用低廉,对贸易额比较小或暂时不需要进行详细背景信息调查的企业来说,是一种最基本和迅捷的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只有注册付费会员企业才能查询,付费会员企业可享有每年免费查询50次的优惠。

在德国也有专业的商账追收公司,据德国收账者协会统计,2005年德国收账公司一共接手了100多万件追账业务,总金额达到几十亿欧元。另外,德国政府建立了海外企业信用预警机制,每年都会一份海外企业的“信用黑名单”,以此来提醒外贸企业。对于货款已经被拖欠的企业,德国政府会提供援助。

国际著名信用保险公司裕利安宜、安卓和科法斯也都有商账追收的业务。当所承保的损失事件发生时,裕利安宜主要通过集团的国际网络,根据不同国家、贸易行业和迟付原因,采取最适当的商账追收措施。

二、我国信用服务业促进政策体系设计

参考国际测算标准,人均GDP达到2000美元后,国家将进入信用经济时代。2008年,中国人均GDP超过了3000美元,这标志着中国已经进入信用经济时代。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发展和完善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点的信用服务业促进体系。

(一)培育信用交易市场需求

国外信用服务业的发展得益于政府为信用产品应用创造的巨大市场需求,利用多种手段引导更多的交易者参加信用评级或利用评级结果,使市场对信用产品的需求越来越旺盛。例如,许多公司要依靠评级机构所作的信用等级来确立在金融市场上作为借款人或担保人的可信度,许多消费者要依靠自己的信用等级获得消费信贷。目前中国信用产品的市场需求十分有限。除了对发行企业债券有评级要求外,我国使用信用产品的领域很小。因此,政府要通过法规和政策来积极引导企业对信用服务的需求。一方面以政府立法、行业组织行规来引导全社会对信用产品的需求,增强各类社会主体的信用意识,使信用产品的运用成为经济社会活动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政府有关机构在办理工商注册、行政审批、资质认定、质量监督等事项中,要按规定查询企业信用报告。另一方面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开发适销对路的信用产品。

(二)完善信用服务行业管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角色是规则的提供者和监管方。由于信用活动的广泛性和复杂性,决定了信用立法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信用法律体系不可能一蹴而就。在美国和欧洲信用法律建设的进程中,都是先在市场流通和金融领域制订一些级别较低的信用规章,然后在执行过程中不断修改,最终成为比较完善的法律,融入国家信用体系法律框架。鉴于我国的信用发展现状及信用需求的迫切需要,可以根据商业信用交易的特点与需求,先行制订和颁布程序法律级别较低的信用管理规章,如《信用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指导意见》、《不良信用信息披露办法》和《商账追收试点管理办法》等,以解决当前市场流通领域信用管理法律空白的紧迫之需,为下一步建立更高层次的信用法规提供经验、奠定基础。

在信用体系发展的初期,需要政府的推动和规范;而在信用体系发展的后期,则应主要依靠行业自律。正如“证监会”、“保监会”是国家用来监督和保证银行业和保险业健康发展一样,信用服务行业也需要建立相关的监督执法机构。目前国家对信用服务行业并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应根据商业信用交易发展的特点,分别设立银行信用管理部门和非银行信用管理部门,并对各自的管理职能进行明确分工。在市场、法制环境相对成熟后,应考虑由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强化会员的守信和维权意识,引导征信企业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制订各行业的信用发展规划,创造条件建立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并开展行业内的联合征信活动;提出有关的立法建议;建立行业内的失信惩戒机制,合法地对严重失信者予以惩罚,改善行业内的信用秩序。

(三)推动现有征信系统开放

各国经验表明,在一个国家内有两家或以上的信用局,会通过竞争降低信用报告的成本,提高信用报告的质量,同时会提供更多符合使用者需要的信息增值产品。虽然我国已经建立了三级征信体系,但是由于信用数据一般仅限于征信部门内部使用,信用数据的价值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征信体系条块分割,信息数据交换困难。借鉴美国征信数据的开放式管理,建议我国对于征信数据管理机构在体制上改为事业单位或企业,在数据征集和使用方面,应鼓励其市场化运作,促进其数据库开放、共享和使用。支持民营征信企业,建立市场化的私营信用征信系统,促进信用信息整合和共享,稳步推进我国征信体系建设。

目前我国开展商账追收的企业很多,但是通过合法手段追收,并取得较好追收效果的较少。要依法规范组建行业性、区域性和权威性的商账追收机构和保理机构,改变过去游击式、地下式的做法。此外,还要鼓励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发展。保理公司通过一系列管理措施监控账款,对销售的货物和客户实时监控,保证货物和销售程序的安全。在账款过期后,要按照程序不断施加压力,保障账款按时回收。一旦账款逾期,立刻分阶段加紧追收。

(四)探索交易数据交换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