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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9 11: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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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把隐患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常抓不懈,隐患排查不走过场,不丢死角、不出漏洞做到对我乡的隐患整治率100%,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着力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促进我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整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及其原材料,半成品的违法活动,合法生产厂家的“四超二改”等安全秤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保管员等培训考核情况,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蔬散条件、库房布局、建筑结构、防爆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情况,销售和采购和标识、牌等符合有关标准的产品等问题,不按标准生产,制造假冒伪劣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乡政府挂牌督办的危及道路交通安全危险点段、危桥、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无牌无证车辆与农用机动车上路,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三轮摩托车接送学生。
(三)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全面排查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医院、学校、敬老院、幼儿园、客运车站,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是否到位,建筑防火、消防安全蔬散自动消防设施,重点开展公共娱乐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四)建筑行业安全隐患整治,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管理符合标准规范的情况,施工工作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实施整治
(一)部署阶段(3月)乡政府结合实际对隐患整治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阶段(4-5月)全面开展排查、排查出来的隐患进行分类管理,该实办的要交办,该上报的要如实上报。
(三)整治阶段(6-10月),按照制定隐患整治的实施方案,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的进行集中整治。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和安全隐患动态监管统计分析评价系统为核心,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责任机制、考核机制,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逐步建立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二、目标任务
继续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为指导,深入排查隐患,突出抓好高危作业,人员密集场所和火灾隐患的专项整治,坚持实行“平安报表”制度,积极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完善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积极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三、工作内容
(一)抓好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和火灾隐患专项整治的工作落实
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突出抓好商场超市、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养老院、重点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的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执行大型活动安全方案报批备案的有关规定,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节日举办各种文化娱乐活动的管理,落实安全防措施。严防火灾、拥堵、踩踏等事件发生。
(二)坚持实行“平安报表”定期报送制度
继续执行每月20日定期报送平安报表制度,将安全生产、、维稳、治安、消防、食品药品安全等一并列为排查报告范围,由镇安监办报送县安全生产办公室内,以便全面掌握全县各类隐患和维稳工作重点,为“大平安”建设提供了最基础的数据情况分析,实现对安全隐患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实时、及时的监控管理。
(三)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以所属各单位自查隐患、自报隐患、治理隐患三个环节的责任为重点,要求单位内部必须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框架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并通过内部排查、实施治理和分析改进等步骤,形成完整的自查、自改和自报机制,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常态化和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四)建立考核工作机制。
突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过程管理和效果管理,将各部门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日常执法检查等相关工作的过程管理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年终考核。
(五)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突出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开展打击和整治行动。与各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2月8日—2月12日)。制定《镇关于开展建设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实施步骤。镇内各站办所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定阶段任务和工作措施。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4年2月12日—2月28日)各单位依据本工作方案要求和网格化、标准化相关文件精神,对本部门所有安全生产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安全生产管理重点和形势特点等内容。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3月1日-11月30日)。各部门依据本方案和各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强化工作落实,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各专项整治工作和隐患自查自报平台,建立统一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结合实际,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评定为基础,以平安报表、专项整治、打非治违为载体,及时汇总相关数据,并根据工作状况,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四)总结阶段(2014年12月)。对各阶段各项资料进行梳理、汇总,进一步完善综合监管体系,理顺工作机制,构建体系完善、内容科学、运行有效的安全生产体系。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成立由镇长书记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人员与各站办所所长为成员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和考核各单位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科学实施。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把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全面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大力宣传建立安全生产体系的目的意义,引导各有关部门建立安全生产体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确保体系建设工作有效开展。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落实主体安全责任、提高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措施,努力提高全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整体水平。
二、专项整治重点
(一)重点环节及部位,根据近三年全省、市及我县事故综合分析,确定将建筑施工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机载设备、施工用电、临边及四口防护作为全年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二)重点区域。县城主干路工程项目、国有投资工程项目和学校、医院等工程项目。
(三)重点企业。以近三年发生过一般等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企业为监控重点,督促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县安全监督站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重点监管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找准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开展好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活动,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二)督促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改善生产条件:建设单位要保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的及时拨付,并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监理单位要认真审查安全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并加强各项施工过程重要危险部位和环节的安全监理工作,对在施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县安全监督站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力求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消除行业监管的薄弱环节,适时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在整治活动中,县安全监督站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稳步推进各项整治工作。
(三)针对近两年我县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工作实际,安全监督站要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使用、登记的监督管理,对不具备专业资质从事起重机载设备安装和拆卸作业及设备投入使用前不进行登记、安装后不检验验收、检验验收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要予以严肃处理。机械设备租赁单位要按照安全使用的各项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塔机等起重机械设备认真进行自查,有问题的起重机载设备坚决不得投入使用。
(四)认真落实深坑和高大模板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制度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制度。超过5米的深基坑的临边防护、坑壁支护排水措施、变形监测等环节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混凝土购件模板支撑系统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搭设前由技术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在支撑系统搭设完毕后混凝土浇注前进行严格、细致地验收,确保没有隐患问题后方可进行浇注作业。加强临边及四口安全防护检查,坚决杜绝坠落伤亡的发生。
一、整治时间
年7月14日至10月21日
二、目标任务
1、以专项整治为重点,全面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各类隐患排查整改率达到100%。
2、切实抓好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落实责任,标本兼治,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3、认真抓好汛期安全工作,落实汛期各项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做好预计汛期安全防范措施。
4、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整治重点及主要内容
各街区、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对监管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排查整治可能引发事故的安全隐患,确保排查整改率达到100%。
(一)建筑工程领域
要加强对高处坠落、起重机械安装使用和施工坍塌等重点部位的整治,要做好高处施工防风、防雨、防高温、防坍塌、防食物中毒等工作措施的落实,大风天气,一律停止高处施工作业和塔吊使用。要加大起重机械设备基础、高大工程脚手架基础和模板支撑系统的检查频度,确保支撑系统工作正常。要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搭设、漏电保护器设置和外电防护工作。要严厉打击建筑施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确保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相关部门配合
(二)交通运输领域
继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要围绕当前在建工地多,渣土车、物料配送车等建筑施工车辆过境多的实际情况,组织警力,强化24小时巡逻管控,加强夜间巡逻管理,对超速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员超载和货运机动车载人、“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管、严查。要加强对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动态管理。要对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开展全面排查,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确保安全畅通。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相关部门配合
(三)工业领域
根据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方案,确保每个生产经营单位都建立详实的台账,督促企业做好汛期安全生产自查和安全防范工作,认真进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确保整改到位,确保安全度汛。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相关部门配合
(四)危化品领域
督促各危化品企业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确保整改到位。要加强对企业动火和受限空间作业及其它特种作业安全规范、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规章制度,纠正违章行为,防止“三违”问题发生。做好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确保全区无非法生产、经营、销售行为。
牵头单位:区安监局、公安分局,相关部门配合
(五)消防领域
要针对当前风干物燥的特点,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公共娱乐场所和九小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对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办,逐一落实整改。对存在严重影响消防隐患的人员聚集场所,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要进一步加强对高层建筑改建、装修施工的消防安全和施工现场的电焊及动火作业管理,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装饰装修材料。要积极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确保单位员工达到“四懂四会”。
牵头部门:消防大队,相关部门配合
(六)特种设备领域
要抓好大型商场、宾馆、饭店、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电梯、扶梯和压力管道、压力容器、锅炉,以及住宅用电梯、旅游场所的大型游乐设施的隐患排查,查处一处,整改一处;针对在建项目多、建筑工地多、场内特种设备多的现状,突出抓好工地内塔吊、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特种设备的动态监管、检测评估,严厉查处超期使用、带病运行等违法违规行为,暂时无法整改到位的,坚决采取暂停使用的强制措施。
牵头部门:质监分局,相关部门配合
(七)教育领域
要加强校园、幼儿园安保力量建设,加大校舍的维护管理和隐患排查,对学生进行交通、防火、食品安全等教育工作,加强与学生家长沟通,增强监护人的安全意识,确保学生安全度汛、度暑期。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相关部门配合
(八)商贸流通领域
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治理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问题,对商场、人员密集场所的设备设施的安全状态及管理上的缺陷及时进行整改,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加强对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应对事故的应急能力,严防发生踩踏事件。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相关部门配合
(九)食品药品领域
要扎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非法销售药品以及通过寄递渠道销售假药等行为,认真组织餐饮服务食品及相关产品的整治,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等集体性食堂、小餐馆为重点,加大检查力度,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牵头单位:药监分局,相关部门配合
各街区及其它领域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按要求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四、督查时间和方式
各街区、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实施方案,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专项行动采取属地检查和上级督查的方式进行。行动期间,区政府督查室将成立督查组分别于八月、九月中旬进行重点督查。活动结束前,组成专门考核组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并将考核情况纳入年全区科学发展综合目标考核。各街区、有关部门要将检查情况于每天下午3:00前书面报区政府督查室。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历经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节日和重大政治活动,交通运输密集、旅游活动频繁,安全生产任务异常繁重。因此,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决杜绝马虎大意、麻痹松懈等不良情绪和行为,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实抓好专项整治行动的落实。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要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打非”专项行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等重点工作,确保所有生产经营部门单位都有详实的台账,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3、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证照不全或不具备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办发〔**〕243号)和《专题部署近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183号)精神,为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以及“国庆”、“元旦”佳节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就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明安全生产责任
近一段时间,全市道路交通、煤矿、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和领域相继发生多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万州“7·31”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人、伤46人;万州“7·27”危化品燃烧事故死亡5人;酉阳“8·5”水电工程民爆事故死亡5人;合川“8·22”煤矿瓦斯爆炸死亡7人。这些惨痛的事故为我们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目前,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是部分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暴露出一些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对此必须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
做好当前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和“国庆”、“元旦”佳节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具有极端重要性,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领导班子要专题研究,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当前各项工作的突出地位,认真制订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改进作风,深入一线,亲自部署和检查安全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行政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分兵把口管好各行各业的安全生产,坚决防止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深入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今年5月,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我县部署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从目前的情况看,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可忽视,一些单位进展迟缓,措施不到位,整治效果差。因此,县政府决定,从9月10日起到12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为期100天的“百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并成立县长江涛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廷剑任副组长,县府办、安监、公安、交通、建委、教委、水务、旅游、农业、质监、卫生、林业、工商、市政、环保、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安监局,龙飞兼任主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安办《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指导意见的通知》(足安办〔**〕24号)要求,认真对照各自职能职责和管理权限,继续深化道路、水运、煤矿、商贸、建设工程、民爆器材、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人口密集场所消防等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分级管理制度。对目前具有高危风险的重大危险源、重点隐患单位要派驻“一对一”现场督导组全程监管。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该退出的退出,该停业的坚决停业,该关闭的坚决关闭。
(一)矿山安全。要突出抓好煤矿隐患排查,严防瓦斯、水害、火灾、冒顶等事故,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坚决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要制订煤矿深化隐患排查整治督查方案和加强瓦斯、水害防治工作的具体措施,组织召开煤矿安全基础管理专题会议,分解落实任务。要派督导组和专家组进驻煤矿企业。各产煤镇乡政府要分别组织“一对一”督导工作组,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重点监管。要进一步规范煤炭资源整合,强力推进第三阶段煤矿关闭落实。要加强非煤矿山硐采矿、油气井等现场监控,严防坍塌、坠落、透水、窒息和井喷、油气泄漏事故发生。
(二)道路交通安全。要坚决遏制近期道路安全事故易发的势头,务必采取强有力措施,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内部管理,把好安全源头。要大力推行监管部门、交警、运管执法机构及街镇乡安监办人员“一对一”督导监管客运车辆的制度。督促、指导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依法履行职责,加强行车安全管理和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对典型事故深入剖析,举一反三,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在年底前,由县交通局牵头组织,完成北山危险路段防撞护栏安装、路面整治以及龙岗街道办事处西门桥梁的隐患治理。邮亭镇政府要加强邮亭铁路道口和沿线交通管制,落实护路联防责任。
(三)水上交通安全。继续深化防撞桥、防泄漏和船舶超载专项整治,确保水上运输安全。要加强渡口、码头现场值守和巡航,严禁渔船、自用船非法载人。
(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安全。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等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严防泄漏、火灾和爆炸等事故发生。
(五)建设施工安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的监督检查。要进一步落实桥梁防撞建设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对在建和已投入使用的桥梁、隧道、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对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的桥梁要组织重点监控,制订整改方案,督促桥梁业主实施。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进行停工整顿。
(六)公众聚集场所(含旅游景点)和消防安全。要做好大型聚集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妥善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对游船、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和设备安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严格控制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大型集体活动。要加强对文化娱乐、宾馆饭店、车站、码头、商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对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于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小企业、小作坊的火灾隐患,要加紧进行排查整治。
(七)食品卫生安全。按照县府办《关于印发大足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足府办发〔**〕186号)要求,有关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重点加强餐饮业卫生监督检查,防止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措施
为切实抓好专项整治行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拟定工作方案,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确保人员到位,确保检查、督查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立即责令整改并督促落实;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实施关闭取缔;对目前具有高危风险的重大危险源、重点隐患单位派驻“一对一”现场督导组全程监管;对检查工作不力,因失职渎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按照政纪从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二)强化应急抢险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检查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的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防和自救体系,全面落实防汛、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格执行恶劣天气情况下安全生产作业规定,尤其是暴雨洪灾预警井下撤人的规定,严密防范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加强预案演练,一旦发生事故,确保在第一时间组织施救。要大力加强应急队伍、装备建设和物资储备,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要严格24小时值班和安全生产事故专报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制度,对各种突发事件,领导同志要及时赶赴现场,有效组织处置,并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情况及时上报。
(三)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各级各部门要以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国令〔**〕493号)出台为契机,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普及安全法律知识,增强全民安全观念,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有力推动全民安全文化素质的提高。
(四)组织联合检查组开展安全检查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由县领导带队,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在危险化学品、冶金建材、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特种设备、学校医院养老院、涉氨涉氯、乡镇园区等10个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彻底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责任分工
(一)危险化学品检查组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安监局局长
成员单位:安监局、商务局、质监局、消防大队、经济开发区
整治重点:深入排查危化企业引发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事故的隐患;严厉查处危化品车辆在厂区内及周边违章停车现象;检查危化品设备和管线防低温措施落实情况;检查防静电、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审批、备案情况;检查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监控和作业场所通风情况;检查所有加油站安全防范措施和设施设备情况;严厉打击非法加油车。
(二)冶金建材执法检查组
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安监局局长
成员单位:安监局、质监局、经济开发区、消防大队
整治重点:冶金铸造企业煤气和高温液态金属生产、输送、净化、贮存、使用各环节的主要设施设备、管网及附属设施设备、管网在线检测设备、事故救护设备、高炉转炉周围设施设备、高温液态金属装运设施设备;水泥生产企业煤粉制备、料仓、料库的安全管理,陶瓷生产企业气源和防高温伤害管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三)烟花爆竹检查组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安监局局长
翟新村供销社主任
成员单位:安监局、公安局、供销社、市场监督管理局
整治重点: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检查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安全条件是否达标,是否落实了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有无应急救援预案。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严查超量储存、违规经营,切实做好烟花爆竹运输、经销和燃放等环节的安全工作。
(四)人员密集场所执法检查组
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兼农工委书记
副组长:消防大队指导员
成员单位:商务局、文广新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供电公司、市场建设服务中心
整治重点:加强对文化活动、商场促销、农村集市等大型群体性活动的监管,周密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现场监控,严防发生拥挤踩踏事件。检查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储物流、高层建筑、超市、宾馆、饭店、网吧、文化娱乐等场所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安全标识和应急防范措施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五)建筑施工及燃气安全执法检查组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住建局局长
成员单位:住建局、安监局、质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各乡镇(街道)
整治重点:
1、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制度、值班制度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临街临边防护和施工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是否符合规范;建筑施工起重设备安全防护是否到位;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是否符合要求;燃煤锅炉、热交换站、供热管网等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燃气站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供气管线及用户燃气设施的完好情况。
2、严厉打击非法存储、充装、运输、销售液化石油气行为,取缔非法液化石油气充装“黑站点”。各乡镇(街道)负责对本辖区液化石油气站点进行摸排检查,并于1月10日前填报液化石油气站点情况调查表(附件3)。在此基础上,由住建局牵头,联合各成员单位,逐户发放《取缔液化石油气非法站点通告》,督导非法站点自行取缔,对不按时限要求取缔的,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强制执行。
(六)交通运输检查组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交通局局长
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员单位:交通局、交警大队
整治重点:以县经济开发区和过境主干道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车辆和人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等非法违法行为;彻底整治无证经营、非法改装、违法挂靠、违规装载等突出问题;以客运企业和客运大巴为重点,深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专项治理。
(七)特种设备检查组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质监局局长
成员单位:质监局、住建局、商务局
整治重点:医院、宾馆、商场、住宅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电梯;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锅炉、液化石油气瓶等压力容器及管道。
(八)学校、医院、养老院检查组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教育局局长
卫计局局长
民政局局长
成员单位:卫计局、教育局、民政局、交通局、消防大队
整治重点:中小学、幼儿园、医院和养老院的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善,是否制定了应急疏散预案;校车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员、超载现象;供热、燃气、电路等设施是否安全。
(九)涉氨涉氯检查组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安监局局长
成员单位:安监局、质监局、各乡镇(街道)
整治重点:所有非安全许可管理的涉及液氨液氯化学品企业(食品药品加工企业、果蔬存储企业)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重点是自动监控、泄露监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维护及运行情况。
(十)各镇乡、工业园区检查组
组长:各乡镇(街道)、园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
成员:各乡镇(街道)、园区分管副职及安监员
工作重点:召开本辖区安全生产会议,进一步强调各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导各企业迅速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积极对接各检查组,认真排查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作坊式企业、农村集贸市场、液化石油气站点以及村(居)民燃气、用电、柴草堆放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督导及时整改。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迅速开展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此次专项行动历时3个月,各执法检查组和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克服厌战情绪,反复检查、反复督导,不间断地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全面排查,严格执法。各检查组要按照方案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做好协调配合,安全检查要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要注重实效,严格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一盯到底,确保隐患彻底整改。凡是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整改的,要严格处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业整顿;对整改无望的,依法提请县政府予以关闭。各执法检查组统一使用《县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附件1),谁检查、谁签字,由牵头单位存档备查。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40号文件精神,在全县深入开展以交通运输、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消防和特种设备、煤矿和非煤矿山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第一次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整治范围
本次集中整治行动的范围是排查整治交通运输、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消防和特种设备、煤矿和非煤矿山等重点领域的各类事故隐患。
三、工作内容
(一)认真开展交通运输领域专项治理。围绕春运安全和节日出行安全,公安、交运、教育、安监等部门要制定和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①要切实加强对客车、校车及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运输等交通运行安全管理力度,认真、及时排查治理隐患,防范交通事故发生。②要切实加强对各类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测检验,防止运输工具带“病”运行,严查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无证无照行驶、农用车非法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③要切实加强对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车,进一步提高驾乘人员的安全意识。④路面结冰或出现大雾时要根据有关规定适时采取交通安全管制措施,加大道路巡逻管控力度,防止出现长时间、大范围交通拥堵。
(二)认真开展烟花爆竹领域专项治理。各有关镇街、管委会和公安、安监、质监、交运、工商等部门要按照《县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部署,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治理和督查行动。①要切实加强对零售环节的安全管理,把好安全条件关,严格执行两个零售点之间安全间距不少于50米的规定。②要加强对节日市场的监督检查,严防零售点连片经营、超量储存和违法违规经营。③要加大“打非”力度,认真落实基层镇政府(管委会、办事处)的“打非”责任,要组织专门力量,利用摩尔探测仪,对重点区域、重点村庄进行全面排查,并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从事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专项治理。重点抓好七个方面工作。①加强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凡是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的,要严格处罚,并责令补办相关手续,确保不产生新的隐患;②加强对生产、储存液氯、液氨和液化石油气等企业的检查,凡是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不落实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一律停产整顿;③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凡是没有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一律停业整顿;④加强试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认真落实《试车规范》及《十个严禁》的要求,确保试生产期间的安全;⑤加强化工装置检维修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和落实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作业安全规范,严格实施检维修作业前的风险分析,严格确认检维修作业的安全条件,加强对检维修作业现场的安全控制。⑥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的安全管理,交运、公安、环保、安监等部门要强化对储罐区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对储罐区消防设施的检查,督促企业改进管道、储罐等设施的阀门系统,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有效关闭;⑦要开展一次化工行业的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检验实战效果,提高应对事故的能力。
(四)认真开展煤矿和非煤矿山领域专项治理。①要强化对煤矿“一通三防、防治水、冲击地压、机电运输”四个重点专业的监督检查,严查超能力生产、超定员生产等违规行为,凡是发现“瓦斯超限报警不断电撤人、防冲击地压措施不落实、重大隐患不及时整改”三种违法行为,不论是否造成人员伤亡,都要从严分析、从严处理、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②要针对春节期间大部分非煤矿山企业停产检修的实际,节后复产前开展非煤矿山春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恢复生产。③要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执行矿山领导班子下井带班制度,加强对井下乘座人员的所有装置进行检测检验,发现隐患要立即停止运行。④要制定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井下紧急避险“六大系统”完善和升级改造的工作规划,明确时限,落实责任,加大投入,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五)认真开展消防和特种设备领域专项治理。①要针对冬季火灾易发、高发特点,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公共娱乐场所、森林防火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②要切实加强对高层建筑改建、装修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施工现场的电焊及动火作业管理,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装修装饰材料。③要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的治理力度,逐一落实整改计划、措施和责任,限期进行整改。④要加强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所有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切实提高群众和学生的自防自救能力。⑤要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突出抓好压力管道、吊车行车、电梯锅炉等设备的动态监管、检测评估,严厉查处超期使用、带病运行等违法违规行为。
轻工、机械、冶金、建材、电力、铁路、农机、林业、文物旅游、水利、人防等各行业领域都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第一次集中行动,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各镇街管委会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第一次集中行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及时研究解决行动中出现的难点问题,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加强督查,强力推进,确保整治到位、取得实效。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采取的重大举措,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和经验。同时,针对第一季度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加大对道路交通、消防、烟花爆竹等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村庄、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五进”活动。
(二)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各镇街管委会各部门要认真分析本地、本行业领域今年的安全生产形势,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定专项治理的重点和措施,认真制定第一次集中行动方案,明确整治责任。同时,把行动与落实201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结合起来,将2012年工作目标和任务,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的形式,逐级落实到镇政府(管委会、街道办)、村委会和基层各部门及各企业、车间、班组、员工。
(三)不断加强监管,深化打非治违。各镇街管委会各部门要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对辖区内的所有企业、所有危险部位,逐一明确和落实执法责任人,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充分运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强大合力,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建设行为,依法依规实施精确打击、有力打击、有效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