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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职称,申报,体会
职称评审工作是专业技术人员密切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关系到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是人事部门一项非常重要的日常工作。在医院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的80%以上,随着职称改革的深化及相关政策的放宽,激发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积极性,现就如何做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谈谈自己的工作体会。
一、加强领导是做好职称申报工作的关键
职称是评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能的重要标准,能促使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学习,更新知识,提高业务能力,进而带动一个单位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因此,要加强职称工作的领导,把职称评审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医院要成立以院领导及各专业专家组成的综合审核小组,职称工作日常部门一般为人事部门,明确审核小组的纪律及职责,严格把好申报材料审核关,减少资料填报的错漏,保证材料的准确和真实为申报人顺利通过评审做好基础性工作。
二、增加职称评审政策透明度,及时将有关职称评审政策宣传下达
2.1人事部门要及时正确掌握政策,做好宣传下达
职称政策每年都会有一些调整:如从2001年开始卫生中、初级专业资格实行全国统考,针对学历的不同,报考初级和中级的任职年限作了一定的调整;2002年开始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要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从2005年开始增加一个模块的要求;从1999年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副高要完成半年以上的下乡定期工作任务,从2007年起必须完成一年以上的下乡任务;外语政策进一步放宽,免考年龄放宽到1960年前出生者,取得A级(县以下单位人员为B级职称外语成绩合格证书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2006年起广东取消评职称条件中关于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专业期刊划分的规定,论文数量要求原则不变,这是继进一步放宽申报职称的外语条件后,对评职称条件作出的又一调整。还有除了完成继续教育任务以外,申报中级以上职称的,要完成两门公修课等等。在信息索取方面,人事部门要掌握主动权,与医务科、科教科等相关职能科室提前作好协调沟通工作,妥善安排医务人员下乡和科研工作的开展。密切关注上级部门或媒介公布的有关政策,并通过院内网站、宣传栏、下发通知等多种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公布各级别职称在专业理论、专业工作能力、论文、科研等方面的要求,使专业技术人员能及时掌握政策的变化,对照自身条件申报职称。
2.2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积极申报,提前做好材料准备
过去的职称评定受岗位编制的限制,存在排资论辈的现象。职称改革后实行以考代评、考评结合,只要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都可以申报晋升,激发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近年来职称评审政策逐步放宽,特别是在学历、外语方面,如以前申报正高职称须有本科以上学历,申报副高职称须有大专以上学历,大专学历的须从事专业工作20年以上。
现在不再有学历方面的要求;外语方面免考年龄,从2007年起,放宽到1960年前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1961~1965年出生的,可放宽到40分;1956年前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免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因此,我们鼓励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学习,有计划地准备有关硬件,特别是年龄较大,外语能力较差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要轻易放弃申报机会,可以提前一两年参加外语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否则政策有所变动的时候,错过晋升机会。
三、职称工作日常部门树立服务意识,指导工作要到位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副高以上职称,要填写大量的表格,从2008年起,更增加了网上申报这一环节,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由于初次申报,对表格的填写要求不清楚,有的申报材料不完善,过于简单或画蛇添足的,人事部门要耐心细致做好指引工作,帮助申报人员能够更完整地完成表格的填写,正确如实地反映申报人的基本情况和专业水平。一般来说,每年的晋升表格虽然有所不同,但变化不大,在评审文件未下发之前,人事部门可先提供上一年度的表格,让有计划申报职称的人员作为草稿填写。因为每年从评审文件下发到提交材料,时间比较紧迫,这样可以争取更多的时间准备材料,也有更多的时间检查材料填报上的错漏,在时间上争取到主动权。
3.1指引申报人认真填写表格
强调每位申报人员应下功夫填好《()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此表最直观并能全面地反映申报人的基本情况,是评委评议的参考物,一张表可反映出申报人在学历、工作经历、外语、计算机、理论考试、论文、业绩成果等各方面的基本情况。要求申报人填写此表要认真、谨慎,不漏填、不乱填,如实反映自己的真实情况供评委评审。在填写《专业技术评审表时》,要好好总结、提炼自己在专业、科研及培养下级人员中取得的成绩,不要把完成专业工作情况填成业绩成果。《专业技术报告》要侧重于专业技术工作方面的内容,不要泛泛而谈。
3.2建议申报人提前做好论文及科研成果方面的准备
提交的论文原则上应为第一作者论文,并按论文质量高低排序装订。建议申报人提前做好论文的准备,因为论文是申报人在专业技术经验的总结,应是逐步积累的,有些申报人论文准备不充分,如任现职周期5年,前4年没有,到第5年,一连发表几篇论文,这样做会有两个不好的效果,一是时间太仓促,不能写出高质量的论文,或即使是优秀的论文,因等候发表时间长而找不到高水平的核心刊物发表;二是有临时抱佛脚的感觉。不送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业绩材料,宁缺勿滥。
四、政治思想工作落实到位
4.1对于暂时不符合申报条件但本人想申报的。目前政策规定,晋升卫生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其论文、业绩成果、学历计算时间为申报当年的8月31日止,个别申报人的业绩超过时限仍然坚持申报,如不获批准会对人事部门有怨言;在下乡工作安排上,医院以大局为重,根据医院中心工作及支援单位的需要有计划地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下乡,有个别申报人会因下乡未能如愿安排,使申报职称延期,对医院的安排不理解;每当遇到这些情况,人事部门要及时做好思想工作,耐心听取他们的诉说,平心静气等解释有关政策,开导他们,只要思想政治工作到位,申报人都不会无理取闹。
4.2对于上报评审不通过人员,我们要了解通不过的原因鼓励他们正视自己的弱点,努力创造条件争取第二年顺利通过。
参考文献
关键词: 农业类高职院校 教师资格认定 问题 思考
自1993年以来,我国相继颁布了《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逐步形成了教师资格制度的法律法规体系。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是一项关系到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是使教师的任用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的重要环节。自2001年起我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全面进入实施操作阶段,据统计,截至2009年8月全国共有2169.87万人通过申请取得了教师资格,其中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人数占总人数的11%左右。作为高等教育的一种“类型”的农业类高职教育,其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农业类高职院校教师队伍管理提供了合法性基础,有利于把住教师队伍的入口关,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但随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日益显现,我结合实际工作谈谈对当前农业类高职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一些看法。
一、当前农业类高职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重视程度不够,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存在问题。
部分农业类高职院校对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人事部门认为这只是一项事务性的工作,未安排专人负责,常常是职称管理人员或者劳资管理人员兼职做此项工作,导致具体经办人员对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政策理解不够充分,不熟悉相应的操作流程,宣传不到位,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于形式。部分新教师认为反正已经被正式录用了,教师资格的认定只是一种形式,不论条件是否具备,学校早晚都会给予认定。另外,农业类高职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不只是人事部门的工作,还需要各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协调,如教育教学素质与能力测试、普通话测试都需要二级学院(系部)和教务部门的配合,才能保证整个认定工作的圆满完成。
2.缺乏符合农业类高职教育特点和要求的教师资格认定标准。
现代农业类高职高专教育的基本特点是根据市场需求办专业,按照专业进行农业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培养,培养出的学生除了必须具备基础的理论知识和专门知识外,还应重点掌握从事农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农业类高职院校中的畜牧兽医、宠物护理、园林园艺等专业的实践性和操作性都很强,实践教学必须贯穿教学的全过程。因此,实习指导老师的教育、教学经验与技能对于保证学生的培养质量至关重要。而根据现行的教师资格认定标准,教师资格分为七类,即:①幼儿园教师资格;②小学教师资格;③初级中学教师资格;④高级中学教师资格;⑤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⑥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老师资格;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作为农业类高职院校师资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实习指导老师目前也是完全按照普通高校的教师资格(即第⑦类)认定条件来进行认定的,目前的认定条件中缺乏实践经历、实验技能等方面的认定考核标准,完全依据理论课堂讲授标准去评定实习指导老师的教育教学素质与能力,这与农业类高职教育强调实践性、应用型的特点不相符合。部分实习指导老师在取得与专业理论课教师同样的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后纷纷要求转岗,转评教师系列的专业技术职称,不安心于实习指导工作岗位,导致农业类高职院校实习指导老师队伍的不稳定。
3.针对非师范类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把关不严,缺乏有效性。
由于农业类高职院校的专业特点,每年引进的教师绝大部分都是农林畜牧兽医类的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或是行业内的高层次人才。针对这部分未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许多农业类高职院校仅仅是按照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让其参加全省统一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学习高等教育学等四门课程,而对这部分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的提高则缺乏必要的指导、培训与监督。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过程中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环节中,部分学校只是组织人员对照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打打分,听课、说课过程仅仅是走过场。这种测试流于形式、方法单一,对农业类高职高专教育教学活动的有效开展,教育质量的提高不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反而削弱了教师资格认定的严肃性、权威性。
4.教师资格证缺乏有效期。
《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都明确规定了在“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的情况下,应取消教师资格,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目前已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只要不违反上述规定其教师资格证就终身有效。大多数农业类高职院校在现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入的大背景下,由于人事制度的进一步实施和“能进能出”的新的用人机制得到建立和不断完善,教师队伍的流动性日益增大。有一些已经辞职或者重新选择其他职业的人员,其高校教师资格证并没有失效,也没有明确规定如何收回其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很多仍然在职的教师也因为当前的高校教师资格终身制而放松自身对知识更新,提高施教能力与自身素质的要求。这将影响农业类高职院校教师队伍专业化的进程,不利于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质量的提高。
5.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信息化管理有待加强。
随着各农业类高职院校近些年招生人数的上升,每年新引进的教师人数大大增加。从2002年首次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以来,如我每年都有几十甚至上百名新教师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而截止到2008年江苏省的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尚未启用统一的认定信息化管理系统软件,各院校申请人员的基本信息录入和汇总上报还是以纸质材料为主,常常出现信息不完整,统计汇总困难的情况,影响了工作效率。对学校人事管理部门来讲,还是停留在通过手工查询纸质材料来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核的阶段,耗时耗力且容易出现差错。
二、对农业类高职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思考
1.加强领导,健立健全组织机构,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根据上级要求成立以院长为首、学院各系(部)、人事部门领导为主要成员的学院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学院人事部门安排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各院(系)配备相应人员做好本部门申请人员的材料初审、收集汇总工作。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成立学院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及专业评议组,委员会由十七名副高级及其以上教师职务的专家组成,由学校领导担任主任和副主任,委员会成员定期调整,成员名单在任期内不对外公布。各系(部)按不同专业类别成立教师资格专业评议组,由系(部)主要负责人出任组长。以文件的形式将岗培成绩合格与取得高校教师资格作为新进教师(辅导员)转正定级、职称初定的必备条件,将其与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上岗挂钩。通过校园网、教师教研活动、教职工大会等多种渠道宣传教师资格认定政策,熟悉认定工作程序。
2.关注农业类高职教育“职业性”特点,教师资格分类需进一步细化。
针对农业类高职教育“职业性”特点,其教师资格认定较之一般高校应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要求。建议参照中等职业学校的实习指导老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分类方法,增设高等学校或高职院校实习指导老师资格,提出具体的规定和要求,侧重其实际操作能力的考核,将教师资格分类进一步细化,保证农业类高职实践教育的质量水平。
3.注重教育教学能力的培养过程。
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直接关系到教育的质量和效果。非师范类毕业生和引进的行业内高层次人才没有系统地学习过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其教育教学活动的有效开展缺乏坚实的理论基础。因此从农业类高职院校师资管理角度讲,针对这部分教师除了需要参加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新教师岗前培训、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理论课程之外,还可以采取各类培训、开设现代教育技术和教育方法专题讲座、集体研讨、骨干教师个别指导、利用校园网络建立优质教学资源信息共享等方式拓宽教育教学能力的培养模式,改善其自身的知识结构,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打下良好基础,更有利于农业类高职院校青年教师队伍的成长。
目前江苏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中使用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中测评标准分为试讲(说课)部分和面试部分,分别从教学观念、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教学艺术、教学效果、基本素质等六个方面来进行教学评价。这种统一的理论说课模式与农业类高职教育强调实践性、技能操作性的特征不相符合,因此在测评中可以增加综合考量教师实验操作技能、企业顶岗实践、教案编写能力、教学态度、语言示范能力、课堂应变调控能力等考核环节。对新参加工作、刚引进或调入的教师进行摸底调查,分专业依具体情况开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测试结束后还可以邀请专家针对测试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点评,对青年教师加以指导,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手段达到提高教育教学素质的目标。
4.加强对教师资格工作的动态管理。
取得了教师资格证书,并不表示就已经成为一个合格的教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工作应该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从国际惯例和教师队伍建设的现实需要考虑,应对教师资格的有效期做出规定,如可以规定超出相应的年限,教师资格证需重新注册或要重新审核认定教师资格。就农业类高职院校教师资格具体管理实施工作而言,可以在申请人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后,结合二级学院(系)教师个人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建立起教师考核激励机制,通过如对“学院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学院优秀教师”、“学院专业带头人”、“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等教师评比选拔工作,着重关注教师在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后的成长和提高过程,深化延展教师资格制度,在动态管理中使教师队伍的结构得到优化。
5.使用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农业类高职院校教师资格数据库内容。
为了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提高认定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和工作效率,教育部在原有的单机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研究开发了网络版的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江苏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已要求各院校在2009年度的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统一使用了该系统进行信息的录入和汇总上报,实现了申请人的网上申请和网上认定。农业类高职院校可以考虑借使用这次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的契机,建立起并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数据库。将申请人员的基本信息,如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码、所学专业、申请任教学科、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号码、学历学位、现有专业技术职务、岗前培训考试成绩、普通话测试等级、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等信息输入到数据库文件中,这样既便于了解本年度申请人员的基本情况,确保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又可以对已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人员进行各方面信息的查询,方便今后工作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文件汇编.江苏省教育厅编印,2002.
[2]江苏省200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南京,2007.4.
[3]尤佳.关于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思考.文教资料,2007.11(上).
[4]陈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中的问题与对策思考.黑龙江教育,2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