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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专业技术工作精品(七篇)

时间:2022-08-21 21:45:22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卫生院专业技术工作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卫生院专业技术工作

篇(1)

根据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5〕367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中医药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53号)精神,现就做好2012年度全省口腔内科学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方式

2012年口腔内科学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考试的时间统一定为2012年7月7日进行。

考试科目按专业分类设置,每一个专业的考试科目为一科,各专业名称及代码详见《口腔内科学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考试专业设置表》(附件1)。卫生专业考试主要检测参考人员的专业实践能力,内容涉及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常见病防治、疑难病例分析、国内外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等。中医药专业考试主要检测参考人员的专业实践能力,内容分为中医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两大部分。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除个别专业外,考试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参考人员除必须掌握本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外,还应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熟悉人机对话考试形式、题型和特点。

按照《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5〕367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中医药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53号)文件精神,凡申报口腔内科学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评审的人员,均须参加并通过卫生、中医药专业知识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口腔内科学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医学博士后出站人员;

(2)医学博士学位,取得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3)医学硕士学位,取得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4)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5)医学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报名参加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考试:

(1)符合《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川职改〔1992〕69号)规定的;

(2)取得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职务3年以上,在任期内获得以下荣誉之一的:

①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3)取得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经组织选派到藏区工作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优秀的卫生技术人员。

(4)医学中专毕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职务满9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考试合格;

②取得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职务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9年,并在我省“乡镇卫生院”、“艰苦边远地区”、“边远山区”、“贫困山区”工作3年以上,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证书;

③取得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职务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9年,并在我省“乡镇卫生院”、“艰苦边远地区”、“边远山区”、“贫困山区”工作5年以上。

4.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比照乡镇卫生院同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报考条件报考本专业相关知识。

(二)报名参加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内发生医疗事故责任未满三年者、任现职内发生医疗差错责任未满一年者、受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不得报考)。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医药学或医学博士后出站人员;

(2)中医药学或医学博士学位,受聘中医药专业中级岗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3)中医药学或医学硕士学位,受聘中医药专业中级岗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4)中医药学或医学本科毕业,受聘中医药专业中级岗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5)中医药学或医学大专毕业,受聘中医药专业中级岗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6)中医药学或医学中专毕业,受聘中医药专业中级岗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9年;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报名参加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的专业知识考试:

(1)符合《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川职改﹝1992﹞69号)规定的;

(2)取得中医药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聘用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岗位3年以上,在聘期内获得下列荣誉之一的:

①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3)按照川组通〔2010〕58号文件,经组织选派到藏区工作两年服务期满且考核优秀的中医药技术人员。

(4)省级以上中医药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继承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并取得出师证书者,可提前一年报考。

(5)1998年6月26日之前取得中医药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无医学专业学历(中专学历以下)中医药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①受聘中医药专业中级技术岗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

②受聘中医药专业中级技术岗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2年,并在我省“乡镇卫生院”、“艰苦边远地区”、“边远山区”、“贫困山区”(见附件2)工作3年以上,获得市(厅)级科技进步奖励证书。

4.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中医药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比照乡镇卫生院同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报考条件报考本专业相关知识。

在我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艰苦边远山区”、“边远山区”、“贫困山区”工作的卫生、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调离这类单位或地区,不能再享受本通知规定有关倾斜与特殊政策。

报考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均计算至2012年12月31日。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2年4月10日至5月10日,资格审查和相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2012年4月10日至5月11日,缴费时间定于2012年4月10日至5月13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2012年4月10日至5月31日。

(二)报名程序

2012年度口腔内科学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先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网络注册,并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再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1.签订《四川人事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报考者在填报基本信息前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选择考试专业。报考者根据报名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本人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专业进行报名。

3.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2012年度口腔内科学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考试报名基本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4.上传相片。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应在16K至30K之间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三)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确认无误且相片成功上传后,再于2012年4月10日至5月11日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2012年度口腔内科学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工作年限证明、中级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并加盖具有法人资格的行政公章后,卫生专业的由单位或主管部门到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中医药专业的由单位或主管部门到当地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省直有关单位的报考人员,按上述程序经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后,卫生专业的由主管部门统一到省卫生人才交流中心(地址:成都市上汪家拐街39号)进行资格审查;中医药专业的由主管部门统一到省中医药管理局人事处(地址:永兴巷15号5-22)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人员应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全部报考人员《报名表》须清点整理,于报名结束后集中送市州考试机构备查。对所有报考人员,各资格审查部门还须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管理信息平台(简称考务通)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确认。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对相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报考人员重新上传。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四川人事考试网。

3.资格审查要落实责任制,做到谁复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各市(州)职称工作部门和考试机构要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资格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要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报名信息管理

考试类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见附件1。

五、考场设置

2012年度口腔内科学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考试的考点考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规划,参考人员较少或暂不具备“人机对话”考试条件的市(州)不设考点,其参考人员统一安排到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考试。准考证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进入考场。监考人员注意提醒考生:案例分析题的作答是不可逆的。

六、考试收费标准

篇(2)

关键词:卫生院;药剂科;规范化管理

【中图分类号】R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602(2015)06-0549-02

药品管理是卫生院医疗管理工作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药品管理工作内容相对较为繁杂,而药剂科工作质量的好坏将会对医院整体医疗质量产生直接影响,故积极寻求规范且有效的药物管理方法具有十分重要的医学意义。大量临床研究结果显示目前我国基层卫生院药剂科的管理工作仍然存在较多问题亟待解决,故本文将对卫生院药剂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并据此提出相应的结局对策。

1卫生院药剂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卫生院药剂科工作人员专业知识掌握程度不高

长久以来,人们认为药剂科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能仅限于发药以及药品储存。这种社会认知导致卫生院药剂科工作人员待遇相对较低,故药剂科工作人员往往缺乏必要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也忽略了自身专业知识水平的提升。曾有相关研究结果显示卫生院药剂科普遍存在工作人员学历低、缺乏专业型人才以及整体业务水平不高的情况[1-2]。上述情况直接造成了卫生院药剂科工作方法老旧以及工作规范性不足等弊端,严重阻碍了卫生院药剂科药物管理工作的良性发展。

1.2网上采购的基药品种不全

现如今卫生院药剂科采购药物均从网上基药平台上进行采购,但网上采购的基药品种不全,目录上有的品种不一定采购得到。从而导致医院内出现药物品种不全的问题。如常用品牌药物或小儿适宜剂型药物的缺失,导致就诊患者的强烈不满,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医院的诊疗水平以及服务质量。

1.3特殊药品管理较为混乱,缺乏规范的特殊管理

①品与,精神药物与抗精神病药的概念混乱。如多数药剂科工作人员认为局部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与盐酸哌替啶注射液均为品,故将二者均放置在品专用柜中。②未能配备相应的特殊药品专用柜,将特殊药品和普通药品放置在一起。③缺乏相关规定,导致过期药品的处理、病人多余药品的回收以及药品入库、领用等环节的工作混乱,从而为特殊药品的使用不安全性埋下了隐患。

2相应的解决对策

2.1强化人才培训,提高药剂科工作人员的工作素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的相关规定,从事药剂技术工作人员必须为药学专业技术人员[4]。但现如今的卫生院药剂科工作人员多数为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故应积极提高药剂科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强调药剂人员的职业资格。卫生院对现有药剂科工作人员应定期展开专业知识培训,同时也要从医学院校招收药学专业的毕业生,从而在最大程度上提高药剂科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

2.2建立并完善药剂科药品管理制度

建立并完善药剂科的药品管理制度,药品采购工作要严格执行“计划采购、择优购买”的原则。依据院内核实制定好的采购计划进行药品采购,进行采购人员不得随机更改药品的采购计划。对于购进药品不全的问题,药剂科工作人员要积极寻找可购进的相似疗效的替代药物,注意不同药物药性的不同以及药物不良反应发生情况的不同。并对替代药物进行严格审核,确定其可用于治疗同种病症。

对购进的药品,药剂科人员要对药品进行详细的检查核对,对于出现劣质或三无药品则要坚决退回。对于品以及精神类药品要依据《特殊药品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严格检验。入库后的药品要规范管理,依据药品药理性质、用途以及剂型的不同进行分类存放。同时也要做好防潮、防鼠蚁、防霉处理。药品发放时要依据领药单进行,严禁出现发错药或发错剂量的情况发生。

2.3改善药剂科的工作服务质量

积极改善药剂科的窗口工作服务质量,树立以及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积极制定便民措施,如建立缺药登记本、提供便民药品袋、常用药品价格表等等。药剂科工作人员在进行发药是要将药物的用法用量向患者做详细介绍,对于易引发不良反应的药物,工作人员要提醒患者注意。同时也要将服药过程中的相关注意事项告知患者,对于患者及其家属所提出的用药问题要予以耐心详细的解答。除上述几点之外,对于新药的功能、疗效以及医药市场的新形势,药剂科工作人员也要对各科室的医生进行必要的基础介绍[5]。

总结:总而言之,药剂科采取强化药品管理制度、提高药剂科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强调工作服务质量等规范性管理方法,可促使药剂科工作人员严格依照医院内的相关操作进行药品管理工作,促使其做到药品不短缺、不积压、不过期、不浪费的药品管理要求。同时也可有效提高药剂科的工作质量以及服务质量,并可在最大程度上确保临床用药以及患者用药的安全性,促使卫生院药剂科管理工作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于池见,邓永梅.乡镇卫生院药剂科规范化管理体会[J].中国乡村医药,2013,24(7):43-44.

[2]黄彩玲.浅谈我院药剂科加强药品规范化管理的做法[J].国际医药导报,2013,9(2):87-88.

[3]张爆鑫,翁德新,白秋香,等.乡镇卫生院药荆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及解决办法[J].中国药业,2014,16(8):234-235.

篇(3)

【关键词】退休;卫生技术人员;作用

【中图分类号】R7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4-0109-01

1 充分认识发挥退休卫生技术人员作用的意义

退休卫生技术人员长期工作在临床医疗、疾病控制、预防保健、卫生管理等各个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是宝贵的卫生人才资源。继续发挥好他们的作用,对于缓解卫生人才资源特,别是中、高级职称卫生人才短缺的矛盾,促进中青年卫生人才的成长具有重要作用。

2 积极支持退休卫生技术人员发挥作用

2.1 建立全县退休卫生人才专家库。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开展调查研究,摸清他们的基本情况,了解他们目前的状况和发挥作用的情况。建立健全专家库,实施资源共享,重点掌握一批继续发挥作用较好,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中、高级职称人才。

2.2 健全专家顾问咨询机制。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应健全专家顾问咨询机制,在重大工程立项、重要政策制定、重要工作部署等方面,可聘请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在行业较高声望的退休老专家参加决策咨询,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提高领导决策的科学性。

2.3 继续实行专家返聘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可采取专项活动聘请、项目聘请、短期聘请等多种方式,聘请老专家继续从事医疗卫生工作。设立专家门诊,安排他们座诊,为患者治病服务;可组织他们定期到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农村和社区卫生机构参加疑难病例会诊、技术工作指导,发挥传帮带作用;符合条件的,可聘请他们作为医疗卫生科研项目成员,参与申请和承担科技计划项目。

2.4 鼓励引导退休卫生技术人员参与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坚持不为所有、但求所用,采取灵活多样的柔性引才引智方式,鼓励、引导他们到农村和社区发挥优势、贡献力量。大力支持他们在基层开展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努力使他们的宝贵经验带给基层、留在当地,帮助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机构提升业务水平。

3 切实维护退休卫生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

3.1 认真落实关于退休卫生技术人员待遇的有关规定。他们为聘用单位服务,需要使用单位设备、器材及技术资料等时,单位协商后应给予支持;在科研课题申报、科研成果评审、著作出版等方面,与在职人员同等对待;科技成果符合奖励标准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他们享有其科研成果转化的收益,并依法纳税。

3.2 各单位聘请退休卫生技术人员一年以上的,要按照平等协商、报酬合理的原则,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实行专项活动聘请、项目聘请、短期聘请的,也应明确有关权利、义务和待遇。聘用期间,他们继续应享受原离退休费和生活福利待遇。

3.3 各聘用单位要关心他们的身体健康,从工作需要和他们的实际情况出发,聘请他们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受到伤害的,应由聘用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符合工伤条件或视同工伤的,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补偿待遇。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与聘用单位发生争议的,或与聘用单位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的,可通过人事或劳动争议仲裁渠道解决,或通过民事诉讼处理。有条件的聘用单位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为他们购买聘期内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篇(4)

医生竞聘精彩演讲稿范文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大家晚上好!

我是xxxx,应聘的岗位是内儿科岗位。

首先,我非常之感谢许院长、庞副院长、余主任为了我们这次竞聘上岗的机会牺牲了许多作息时间以及做出了大量的精心工作和准备工作。

本人于20xx年xxx医学院,临床医学专科毕业。20xx年-20xx年8月在xxx市第一人民医院实习,后于20xx年9月份来到xxx中心卫生院,在外科跟随xxx、xxx师长参于临床救治业务工作。于20xx年2月份服从院部领导安排,参加院部办公室文印工作。转眼间在这里工作以有3年多。

在这些年来,我本着尊敬领导,尊敬师长,爱岗敬业,团结同事,帮助同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服从领导,虚心向师长学习,为医院作出贡献。认真打好每一张出生证,做好每次领导嘱托的每项工作,保守院部秘密。20xx年、20xx年出生证报废率分别为0.32%、0.26%,均为浦北县全县最低值,获得卫生局检查组肯定和好评。工作之余经常帮助B超室、化验室、财务室、妇幼办公室的同事处理电脑故障,能够与同事们和谐相处。

如果我竞聘成功:

下面是我的工作思路,请各位领导、同事们批评指正。

1、加强医务人员的思想教育医生竞聘述职报告,转变服务观念,改善服务态度。

开展多层次的职业道德思想教育,让大家认识到,随着医疗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病人对医院和医生的选择自由度将越来越大,病人可以没有你这一间医院,但我们医院却不能没有病人,增强了大家的危机感和竞争意识,转变观念,变病人求我服务为我主动为病人服务。

使大家树立起服务至上、病人第一的思想,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真正做到诊治一个病人、奉献一份爱心、结交一个朋友医生竞聘演讲稿3篇医生竞聘演讲稿3篇。围绕一切为了病人、一切方便病人、一切服务于病人的宗旨,想病人之所想,不断推出便民利民为民的措施,千方百计把方便让给病人,把实惠送给病人。

2、提高法律意识,规范职业行为

随着人民群众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医疗投诉也日益增多。《关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颁布,使医务人员面临严峻的医疗形势的考验。因此,必须教育医务人员增强法律意识,严守职业道德。做到一切医疗行为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医疗差错事故、减少医疗纠纷发生。

3、严格落实规章制度和约束机制医生竞争上岗演讲,强化内部管理,实行医德监督

以身作则,言传身教,起表率作用。严格落实医院的规章制度,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位。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医德监督到位。把医德医风纳入科室综合目标管理,作为考核评癣评聘职称、奖金分配的硬指标。设立投诉电话、医德医风意见箱,使医疗行为置于病人和社会舆-论监督之中。建立有效激励机制,质优则酬优,质优则评优,从正面激励了医务人员的自觉性。

20xx年在医院新农合收费系统网络建设中,得到院领导信可和器用,给了我一个发挥本人计算机特长和专业知识的机会,在各科室领导干部协助下,以3个月时间克服困难努力完善、审核了系统数据,以及耐心教导医生护士、药剂人员、收费人员应用系统,在20xx年元旦根据卫生局要求按时上线正式运行,开创了北通中心卫生院一个新医疗服务时代。大大减少了医护、药剂、收费人员的工作量和方便广大就诊群众。20xx年12月在刘世豪主任协助下以短短两个星期的奋斗从新建立了职工居民医保上报系统,方便了广大职工和居民就诊。

领导们、同事们、朋友们,20xx年是我非常之高兴的一年,因为我跨越了一堵墙,考过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即将成为一位真正能够尽心尽力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维护医术的圣洁和荣誉的医生。健康所系,性命相托。救死扶伤,不辞艰辛,执着追求,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和人类身心健康奋斗终生。是我们每一个白衣天使的神圣誓言。成为一名真正的临床医生是我人生之中的一个奋斗目标和理想。

随着经济发展和时代进步,xx中心卫生院的发展,在以许院长为中心的领导班子带领下,也将迎来一个美好时代。我相信内儿科将来的发展会扩大或分科,会需要更多的医术人才以及有特长的医生医生竞聘演讲稿3篇演讲稿。有我参于内儿科工作,将会有新的活力,我将与师长们、同事们互助并进,为内儿科谋利益、求发展、作贡献。我作为一名新医生,临床经验还需要慢慢积累,技术还需要努力向各师长虚心学习,加强技术水平。

所以希望内儿科的师长们给予我一个学习的机会。

x院长、x副院长,在这里请准许我做一下自我批评和表下决心,人无十足之完美,我以往工作不足够认真,时有犯错。我决心改正自己工作态度,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迟到,严格要求自己,专心做好每项工作。相信我,给我一个发挥才能的机会。因为这三年的奋斗、锻炼以及你们的培养,使我具备了较高的综合素质,已成为一个有医术、有特长、懂人文、有理想、能创新、用得上、有作为、值得用的新时代青年和准医生,我相信内儿科有我参于,将会添加新的色彩。

医生竞聘精彩演讲稿范文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您们好!我怀着对个人理想的追求,对区中心改革的热情参与,我走上了今天的竞聘讲台.我叫xxx,高中学历,19XX年9月出生,年龄,XX岁,于19XX年7月参加工作,19XX年被评为医师.根据区计生委《关于生殖健康中心岗位设置和竞争上岗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岗位条件和自身实际条件,我决定参加的是:门诊部医生竞聘上岗演讲稿3篇.

我参加门诊部医生岗位竞聘报告的理由如下:

第一,我参加医生岗位竞聘演讲稿工作时间早,19XX年7月就参加工作,政治思想觉悟高,对党和国家的人口政策有一定程度的理解和认识,听从组织部门分配,服从领导安排,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工作中任劳任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为了手术需要经常加班;团结同事,与同志和睦相处,能在单位形成工作合力;对病患者关心爱护,具有强烈的爱心,关心他们的生活和身心上的痛苦,想方设计为他们排忧解难,尊重病患者的人格,自觉维护病患者的个人隐私,具有较强的职业道德.

第二,本人从事计生专业技术工作时间长,时间已有30年之久,经验丰富,并于19XX年被评为医师,具备岗位要求的资质和条件,属于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熟悉和掌握生殖健康门诊工作流程要求,擅长妇科手术,能按照上级部门的规定的技术规范,独立完成人流引产,安(取)宫内节育器及避孕节育手术,对女性生殖器感染,性病,不孕不育以及生殖保健等具有一定的诊治判断技术,能完成计划生育的相关手术.

第三,对生殖健康XX门诊的医生工作非常了解,能做到轻车熟路,驾熟就轻.我长期在隆化镇计生服务站,XX计生服务站工作,无论是XX门诊的业务环境,还是对XX各村社的人口计生情况,都有一定的了解,对今后履行好医生竞聘述职报告职责是一个很好的便利条件.

第四,具备履行岗位的条件,能够较好地履行好岗位职责.本人参加工作时间长,被评为医师专业技术职称的时间也长,经验丰富,而且对工作环境熟悉.工作热情高,无论是病患者上门求诊解难还是例行下村妇检,总是不辞辛劳,不怕走乡窜户,路途艰辛,工作业绩有目共睹,具备履行XX门诊医生岗位的条件和要求,能够履行好XX门诊医生岗位职责.

如果我门诊部医生岗位竞聘书成功竞聘XX门诊医生岗位,我将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在区生殖健康中心和XX门诊主任的领导和指导下,我将更加自觉地遵守好区生殖健康中心以及XX门诊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增强集体主义精神,努力克服自身存在的不足;

2.积极参加中心统一安排的业务学习进修培训,加强自学,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3.服从区生殖健康中心和XX门诊的领导和分配,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我将严格按照计生工作质量标准,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认真履行医生职责和义务.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为患者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文明服务的服务理念,自觉在工作中加强计生政策宣传,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做好计生服务工作.

4.不断加强医护,护患沟通,定期征求各方意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扬长避短.更好地为病人提供优质亲情服务.

5.在今后的工作中,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如果遇到疑难问题或其他困难,我会积极主动向领导请示汇报,向中心专家请教,以不求最好,但求更好的精神面貌对待每一件工作.

篇(5)

  医院临床医生个人总结1

  本人于 XX 年 X 月起,在 XX 卫生院开始上班。这一年来,在医 院的领导带领和提携下,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院的发展大局,认真开展各项医疗工作,全面履行了临床医生的岗位职责。

  一、爱岗敬业,诚信团结。

  在工作中,能够坚守岗位,尽责尽力的做好自己的工作。接待病人时,能够及时与病人沟通,较快的完成简单的检查和详细的病史情况,能及时的书写并完成病历。在自己有主管的病人时,我能够做到全程监护,随时观察病人情况,能及时的向上级医师反馈病情,能较快较好的遵医嘱执行病情, 病人出院时能积极热心的帮其办理出院手续,使病人顺利出院。 在与病人交流沟通时,我能够做到真诚热心的交流,当然在医患 沟通交流时,我的不足是不耐心,如工作繁忙时、情绪差些时都会有不耐心、嫌麻烦及态度不好等表现。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在这方面 改进的,做到真诚、热心、耐心的与患者交流。 在与同事的交流沟通方面,我能够做到真诚待人,工作团结。在 思想态度上,我能够做到尊敬老同志,热爱新同志,并能严格要求自 己不在背后指责他人的不是,少说多做,在这方面我将继续保持,努 力提高,做一个受大家欢迎的人。在生活上,我能够做到与新老同志坦荡真诚的交流,并一贯以能取的他人的信任为行事准则,尽力尽量 做到不妨碍他人的生活和工作。在工作上,我能够严谨细心积极的工 作,并能及时与同事们沟通交流,以弥补工作中的漏洞和不足,自己 有空闲时间也能帮他人做些事情,我的妇幼工作有时任务量大时,大 家也能热心积极地帮我分担,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保持好的交 流习惯,继续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

  二、努力提高个人业务水平。

  在这一年当中,我体会到作为一名基层医务工作者,其业务水平 的要求是全方位的,不仅要求有全面扎实的理论功底,还更要求有过 硬的临床操作能力。我能够正确的检查诊断一些常见病,能做到简单 的用药处理。但我本人在业务水平方面,仍是有很多不足的。 首先, 理论知识不全面,这导致了面对许多病种,不能有效的做出检查和病 史搜集等工作。其次,临床操作水平较差,不能全面的熟练的帮助同 事们处理急诊病人。再次,理论知识不扎实,在临床的检查、诊断、 用药、护理等方面不能较快较好的完成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努力提高,做到工作正确及时有效的完成。

  三、儿童预防保健工作方面进一步提高。

  我在卫生院里兼职儿童预防保健工作。儿童预防保健工作项目多,责任重大,其工作要求是细致、耐心、长期的做这方面的工作。 我在这块工作上,能够较好的完成一部分工作任务,如儿童预防接种 信息微机录入的工作能较好的完成, 常规计划免疫接种程序能基本掌 握以及国家一类、二类疫苗的区别及价格。健康教育的宣教能有条不紊的开展进行等做的较好的方面。 但我仍有较多的预防保健工作方面做的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改正不足,进一步提高办事能力,能 够较好全面的掌握儿童预防接种保健及金苗信息卡的办理工作。 总之,我在这一年的工作当中,进步很大,不仅在业务上,还是 在待人接物上,都能有较好的表现;在这一年中,不足也很多,在医 患沟通上、病历书写上、临床操作上、儿童预防保健上等都有许多不足,这些都是我今后工作中努力完善和提高的重点。

  医院临床医生个人总结2

  时光如水、岁月如歌,转眼间又渡过了一年。这一年,很荣幸能与各位同事共同进步,在大家的身上学到很多知识。一年以来我的感受便是要做一名合格的医生不难,但要做一名优秀的医生就不那么简单了。针对这一年我要针对我的工作做一份儿科医生年终工作总结:我认为:一名好的儿科医生要为人谦和正直,对事业认真兢兢业业;在思想政治上、业务能力上更要专研。

  一、这一年的工作内容

  我今年主要在儿科的住院和门诊工作,由于本所的特点,儿科的工作比较琐碎,除了做好日常的临床工作外,还有儿检、托幼机构幼儿体检、以及联系托幼机构及指导工作等等,有些工作我以前没做过,但为了搞好工作,服从领导安排,我不怕麻烦,向同事学习、向内行请教、自己摸索实践,在很短的时间内便比较胜任儿科的工作,提高了工作能力,在具体的工作中形成了一个清晰的工作思路,能够顺利的开展工作并熟练圆满地完成本职工作。

  在医疗业务方面,我一贯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职责,全面贯彻执行各级领导安排和布置的各项工作和任务,全面履行了一名住院医生的岗位职责。在工作中坚持“精益求精、一丝不苟”的原则,坚持业务、学习不放松。在工作中我尽可能去关心、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严格执行各种工作制度、诊疗常规的操作规程,一丝不苟接待并认真负责地处理每一位病人,在程度上避免了误诊误治,至今未出现任何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坚持把工作献给社会,把爱心捧给患者,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经常阅读杂志、报刊和网络信息,学习了大量新的医疗知识和医疗技术,从而极大地开阔了视野,不断加强业务理论学习,不断汲取新的营养,促进自己业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同时,严格要求自己,坚持以工作为重,遵守各项纪律,兢兢业业,树立了自身良好的医德和公众形象。

  二、思想修养

  要想完成工作的责任,首先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在这一年中我认真参加各种学习和活动。是的,作为一名临床医生,我在工作中无意中会考虑不周显得毛毛糙糙,不甚妥当。以更高的要求来要求自己,努力告诫自己:换个角度静心仔细想想如何能做的好一些。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我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立场坚定,始终和所领导保持高度一致。能做到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作风扎实,办事公道正派。

  三、素质提升

  积极熟悉、掌握国家相关的卫生工作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学习相应的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能够摆正位置,大事要报告,小事不推诿。

  遵守规章制度,强化作风纪律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本人平时注重强化作风纪律观念,严于律己,能够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以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为依据,用正规有序的工作环境来促进个人行为素质养成和捉高,坚持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持之以恒的把强制性的规定、被动式的服从转变为自觉行为,坚决避免和克服工作中拖拉疲沓、浮躁松垮和差错误漏现象,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的提高自控能力,做到坚持原则,按规章制度办事。

  四、展望

  通过这一年的工作,我很幸运学到了不少东西,业务上也努力做了一些成绩。但这还远远不够,尤其在临床治疗方面上还显得稚嫩。我将在未来的工作中继续多学,多思、多试努力把工作做的更好。当然,我在工作和学习中还有一些不足之处,须在今后的工作中向各位所长、各科室主任和同事们学习,注重细节,加以改正和提高,告别对于自己的骄傲自满一面,在工作和学习中要坚决改正,争取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取得更优异的成绩。

  医院临床医生个人总结3

  20xx年已经成为历史,总结过去是为了以更高的热情投入到新的工作中去。在繁重的临床工作中除了顺利平稳完成本职技术工作以外,注重医德医风的培养,提升自身道德水准,以关怀服务为荣,主要从医患关系、医护关系、护际关系三个方面入手,踏踏实实步步为营。

  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是我们医疗行业的终极目标,正是因为有了这盏明灯我们的努力才持之以恒,正是有了这份承诺社会对卫生行业肃然起敬。虽然医患关系愈来愈紧张,但是在临床工作中我始终把病人放在第一位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以人为本,病人首先是作为人存在的,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是最基本的要求,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像对待朋友一样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赢得病人的好感和信任,同时遵纪守法,廉洁行医,婉拒红包、礼物。

篇(6)

关键词:基层动物防疫;现状;对策建议

夏河县位于甘肃省西南部,甘南藏族自治州西北部,总土地面积6274km2,可利用草场面积502918hm2,平均海拔在3000m以上,现辖8镇5乡1个办事处,总人口9.06万人,有藏、汉、回等18个民族,其中藏族人口占79%。夏河县是甘南州的重点牧业县之一,也是甘肃省的牛羊大县,畜牧业是全县的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也是农牧民脱贫增收的基础产业和主要途径,畜牧产业的发展对提高全县国民经济起到决定性作用。因此动物防疫工作在我县畜牧产业健康发展、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几年,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虽然得到了全面的重视和改善,但是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和缺陷,所以我们必须要从实际出发,转变思想认识,提升宣传力度,建立健全动物防疫机制,加强基层动物防疫工作重要性,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

1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现状

近几年,为确保动物防疫工作的有序开展,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起到积极作用,夏河县把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领导、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制定方案。全县各乡镇共有动物防疫人员60人,其中男生35人,女生25人,大专及本科以上11人,中专49人,高级畜牧(兽医)师5人,畜牧(兽医)师13人,助理畜牧师及以下42人,45岁及以上23人。村级防疫人员194人,95%以上的都是藏族,初中以下学历,自学成才,没有接受过系统、专业的学习和培训,专业技术水平较低。1.1防疫队伍薄弱。一是专业技术水平普遍不高,基层动物防疫的成败是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的关键,但随着现代化养殖模式的不断推广,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要求也更加专业、精细,而我县的大多数基层动物防疫人员的文化程度不高,专业水平较低,较难满足现代畜牧业日益发展的需要。二是专业人员缺乏,不能做到新旧交替,目前基层一线防疫人员平均年龄在43岁以上,防疫人员老龄化和“断层”现象日趋严重,同时,由于受人员编制、岗位限制等影响,自2015年以后没有招录过畜牧兽医相关专业人员,导致近几年没有输入“新鲜血液”。1.2工作任务繁重。一是大多数养殖户以放牧、游牧、轮牧的模式,养殖方式落后、牧场分散、交通不便,较集约化、现代化养殖场动物防疫工作任务重。二是农牧民文化程度较低,对动物防疫的意识淡薄,防疫工作的普及和推动难度大。三是加之动物免疫种类增加,为保证防疫效果,防疫人员户户、场场必到,工作强度大。四是基层防疫人员职称评定限额紧缺,优秀专业人才发展空间受到限制,容易挫伤基层防疫人员的工作积极性。1.3防疫条件落后。一是与乡镇卫生院等单位相比较,畜牧兽医站所基础设施建设较差,工作环境简陋。二是设施设备落后,近几年政府加大了基层防疫部门的政策扶持力度,使基层防疫部门的设施设备有了明显的改善,但在畜牧业高速发展、防疫要求极其严格、食品安全极度重视的当下,这些远远不够。1.4重视程度不够。一是大多数人在思想上认识不足,认为动物防疫是畜牧兽医行业部门的日常工作,事不关己,不积极配合。二是有的部门也只是口头上重视,仅仅走走过场,不真抓实干。三是贯彻落实有关的法律、法规,目标责任制还有差距,虽然基层兽医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担负着动物疫病防控的技术保障作用,却由于人力、物力、财力、职权的限制,在实际的基层工作中处境尴尬,造成防疫工作举步维艰。

2做好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2.1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动物防疫事关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各级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把动物防疫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严格落实各级政府负责制,各级政府对本辖区的动物防疫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业务部门负责技术工作,形成政府部门牵头抓落实,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工作机制。2.2加强培训提高专业技能。根据工作实际,采用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加大对基层动物防疫人员、规模养殖户、场主的培训力度。一是邀请科研院所专家、教授到我县面对面、手把手讲授动物疫病防治知识,以全面提升基层防疫人员专业化水平,强化基层动物疫病防控力量。二是选派人员到高校、科研机构、标准化养殖基地观摩、学习交流,以提高养殖户、养殖场主的思想认识,转变传统养殖模式,不断提升动物疫病人人参与、群防群控的联动机制,确保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规范开展。2.3强化组织夯实基础。为巩固工作成果,使动物防疫工作形成机制,走向规范,警钟长鸣,建立健全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机制。一是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动物防疫工作目标职责,做到责任到人,责权一致,运行有序,高度协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建立奖罚机制,年终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兑现奖罚。三是强化组织保障机制,加大政府对基层防疫基础设施和防疫装备的投资力度,确保防疫器械、物资落到实处,增强基层动物疫病防控能力。2.4转变思路提升科技含量。为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农牧户增产增收,应认清形势,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切实转变生产方式,创新思路不断向集约化、标准化、现代化养殖看齐。一是大力推行“公司+合作组织+农牧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强化风险防控意识。二是积极推广应用优良畜种、合理调整畜群结构、提升科学养殖及疫病防治技术水平,促进畜牧产业从传统化到现代化、高质量发展迈进。2.5加强防疫队伍建设。一是加大基层动物防疫人员职称聘评力度,适当增加中高级职称名额,降低聘评门槛,充分调动基层动物防疫人员为畜牧业服务的积极性。二是政府部门应高度重视,优先协调解决基层动物防疫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足和流失的问题,不断强化基层动物防疫力量,切实为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综观我县的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诸多问题,我们应从“保安全、促和谐”的高度出发,严格按照动物疫病防控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全力确保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己任,扎实做好动物防疫工作。

参考文献:

[1]吴海英.基层动物防疫工作重要性及措施[J].畜牧兽医科学;2019(4):158-168.

[2]张永艾.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中存在问题与对策[J].中国畜牧兽医文摘;2018(2):16.

[3]毛志忠.乡村动物防疫工作的现状及对策探讨[J].甘肃畜牧兽医;2013,43(1):28-29.

[4]盛达棋.对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的重点分析[J].中国畜禽种业.2016(8):20.

篇(7)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身心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4级。

1.3.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红色预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县、乡镇发生肺鼠疫或肺炭疽病例,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或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毗邻我县2个以上的县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的疾病;病例数不断增加或疫区范围不断扩大,经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调查、诊断,仍然原因不明的疾病。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3.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橙色预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在1个乡镇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累计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或肺炭疽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乡镇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或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3)腺鼠疫发生流行,在1个乡镇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乡镇

(4)霍乱在1个乡镇区域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以上乡镇,有扩散趋势

(5)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2个以上乡镇,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尚未造成扩散

(7)在1个乡镇区域内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有死亡病例发生并扩散到其它乡镇

(8)同种同源的医源性感染(包括医疗感染)发生5例以上病例或者直接造成2人以上死亡

(9)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10)1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11)1次发生急性职业病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

(12)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我县境内人员感染或死亡

(13)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3.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黄色预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肺鼠疫或肺炭疽在1个乡镇区域内发生,1个平均潜伏期(6天)内累计发病在1-4例

(2)腺鼠疫在1个乡镇区域内发生流行,1个平均潜伏期(6天)内连续发病10-19例;或疫情波及2个以上乡镇

(3)霍乱在1个乡镇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10—29例;或波及2个以上乡镇;或在县政府所在地首次发生

(4)1周内在1个乡镇区域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5)在1个乡镇区域内局部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6)1次食物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无死亡病例;或发病人数在99人以下,死亡1-9人

(7)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性不良反应和接种事件

(8)1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9)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3.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蓝色预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腺鼠疫在1个乡镇区域内发生,1个平均潜伏期(6天)内发病1-9例

(2)霍乱在1个乡镇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1—9例

(3)1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4)1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5)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5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果断处置;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2.1.1应急指挥部组成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副县长任副总指挥的县应急指挥部;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县卫生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的县应急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理的需要确定,主要有县卫生局、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县交通局、县城建局、县农牧局、县药监局、县商务局、县民政局、县物价局、县工商局、县旅游局、县林业局、县人劳局、县环保局、县监察局、县电信局、县红十字会、武警正宁支队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为成员。

2.1.2县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

指挥部主要职责:

负责本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统一领导、协调指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经县政府批准组织人群疏散、隔离、查验、限制流动和疫区封锁;紧急情况下,直接采取措施封锁疫区,限制人员流动,防止食用受污染的食物和水源;督导检查应急处置工作。

成员单位职责: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制定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或依法提出对疫点、疫区采取隔离、封锁等紧急控制措施;开展健康教育,动员组织全社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按规定上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组织调查和评估。

县委宣传部:组织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单位,及时报道正式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积极主动地正确引导舆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宣传报道、危机心理干预和防病知识普及。

县发改局:负责将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负责制定全县公共卫生应急体系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并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公安局: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理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的突发事件,加强治安管理,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卫生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封锁措施,做好交通疏导,保证疫情处置车辆、人员迅速抵达疫区;负责对隔离治疗病人、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不予配合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脱逃的传染病患者、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的追堵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之机,扰乱医药卫生领域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交通、卫生部门做好交通卫生检疫工作。

县教体局:负责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与卫生部门密切配合协作,落实防控措施;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员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在住宿学生较多的学校,设立必要的医学观察场所,开展医学观察。

县交通局:负责对公路运输各种机动车辆和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的消毒和卫生检疫,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对车站和侯车室定期进行消毒,在交通要道和主要车站设立检疫站,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进出境人员的卫生检疫、查验工作;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标本的及时运送,做好疫区公路交通管理工作。

县城建局:负责本系统及建设工地民工的健康教育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工作;负责生活饮用水的消毒和生活垃圾的消毒、清运和无害化处理;督促建设单位改善施工场所民工的住宿卫生条件;必要时严格控制施工场所民工的流入和流出,做好登记和排查工作。

县农牧局:负责组织制定突发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开展人畜共患病监测和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宣传教育和预防控制工作。

县药监局:组织开展食品重大事故查处,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配合;负责应急处置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突发疫情处置和病人的救治需求。

县商务局: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负责组织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秩序;组织做好参加外贸活动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外贸活动期间传播扩散。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负责制定、实施生活救助措施,对特困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社会捐助工作,接受、分配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组织动员社区、村委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治;协调做好伤亡人员和家属的善后处置和安抚工作,对农民、城镇困难居民给予补助,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遗体火化处置。

县物价局:负责应急处置物品供应市场的价格监督检查,加强监管,依法查处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保持物价稳定,维护市场秩序。

县工商局:负责加强市场监管,维护紧急状态下的正常市场秩序,督促有关企业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供应。

县旅游局:负责组织旅游行业协助卫生、检疫部门做好旅游团队及人员疫情监测、健康教育工作;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组织旅行社、星级旅游宾馆、饭店做好旅游团队及个人宣传、登记、观察和管理工作,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劝阻或限制疫区旅游活动。

县林业局:组织开展野生动物相关传染病监测和基础调查工作;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协助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快速进行隔离及病样采集,组织专家分析和提出有关野生动物活动范围和趋势等预警信息。

县人劳局:组织制定并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工伤、医疗保险等待遇政策。

县环保局:负责组织环境质量监测与环境保护监督执法,维护环境安全。

县监察局:负责对应急物资、应急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纪案件,追究失职,渎职人员责任。

县电信局:负责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应急处置的通信保障工作。

县红十字会:负责组织群众开展现场自救和互助,必要时组派红十字医疗队参与医疗卫生救援;依法接收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武警正宁支队: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事件现场的控制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的需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

2.2日常管理工作(应急办公室)

县应急指挥部在县卫生局设立公共卫生应急处理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2.3应急处置队伍

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疫情控制、医疗救治、监督检查、疫情报告、宣传信息、物资保障6个工作组。成员由县直有关部门和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分别承担事件调查、现场控制、扩散预防、医疗救治、执法监督、宣传教育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各工作组的职责是:

疫情控制组:公安、卫生、农牧、环保、交通、武警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的领导及相关科室和专业的业务人员组成,负责疫区封锁、交通管制、疫情信息收集、调查、报告,预防控制措施落实及病原学样品采集、检测等工作。

医疗救治组:由县卫生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的领导及从事与疫病患者治疗相关单位、科室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收治病人,对疑难危重病人进行抢救治疗,并做好医院内部的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工作。

监督检查组:由县监察局、县委督察室、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及有关单位的领导及相关科室的人员组成,负责督导检查各项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和应急准备的完成情况;依法实施卫生监督,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取证和处理。

疫情报告组:由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和医疗保健单位的领导及相关科室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疫情收集、疫情分析处理、医疗救治情况汇总及疫情报告。

宣传信息组:由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县卫生局、县教体局、县广电局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知识的宣传、健康教育和有关信息的收集工作。

物资保障组:由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县商务局、县交通局、县药监局等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的领导及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疫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所需经费、药品、器械和防护用品及交通工具的准备和供给。

2.4专家咨询委员会

县卫生局负责组建由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专家及卫生行政人员组成的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县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专业咨询。其主要职责是:

对确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别以及采取相应的重要措施提出建议;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准备提出咨询建议;参与制定、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和评估;参与卫生应急人员培训,指导卫生应急知识宣传;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意见;承担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常管理机构和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他技术指导工作。

2.5专业技术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本单位职责认真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培训,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积极参与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5.1医疗机构

主要负责伤病人员的现场抢救、运送、诊断、治疗,医院内感染控制,检测样品采集,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县级各医疗机构负责组建应急医疗队和专家组,指导和支援应急处置;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病人转送、院内救治服务;负责采集患者样本;选派专家参加市级专家咨询委员会和评估工作;承担人才培养和技术指导任务。县人民医院重点承担重大传染性事件、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事故灾难性事件医疗救治任务;县直其它医疗保健机构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需要合理安排。

2.5.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主要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包括对有关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隔离措施,采集病人和环境标本,环境和物品的卫生学处理等),开展病因现场快速检测或实验室检测,加强疾病和健康监测,收集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提出预警建议等。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和实验室检测的技术指导和支持任务;负责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方案制定;收集、分析、报告疫情信息,预测重大传染病发生和流行趋势,提出防控措施和技术方案;开展特别重大和重大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理及效果评价;开展健康教育。

2.5.3卫生监督机构

主要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地区的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以及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治等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不明原因死亡者的尸检,由省卫生厅指定单位和人员进行。

2.6正宁县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图

2.6正宁县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图

3.监测、预警与报告

3.1监测

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则,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各项监测工作。建立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与报告体系,包括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卫生监督、实验室监测、哨点监测和群众举报电话网络。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管理,规范监测,做好日常监测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报告监测信息,为应急处置提供详实可靠的资料。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网络监测和疫情信息汇总分析,确保监测预警系统的正常高效运行,指导乡镇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确保信息畅通。

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重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动监测,包括自然疫源性疾病疫情监测、自然灾害发生地区的重点传染病和卫生事件监测、主要症状和重点疾病的医院哨点监测等,并加强监测工作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机构要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电话,向社会公布,实行24小时值班。

3.2预警

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的监测信息,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迅速组织本级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分析,及时向本级政府提出响应级别的预警建议,经本级政府批准后公布。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划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和一般(Ⅳ级)4个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3.3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和个人。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必须真实及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应当坚持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准确地报告疫情信息。

3.3.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1)责任报告单位包括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机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县级以上政府;其他有关单位,主要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单位、与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机构。

(2)责任报告人包括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职业医生。

3.3.2报告时限和程序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在2小时内向本级政府报告,同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各级政府应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上一级政府报告。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行政部门可直接上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3.3.3报告内容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根据事件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

首次报告未经调查确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存在隐患的相关信息,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和拟采取的措施。

经调查确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应包括事件性质、涉及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

事件处理结束后要及时写出结案报告,并按程序上报。报告具体要求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3.3.4网络直报

各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可直接通过专网系统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高信息报告的及时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信息报告后,应逐级审核,并汇总统计、分析,按照有关规定报告本级卫生行政部门。

4.应急反应

4.1应急反应原则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事发地乡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反应原则,作出相应级别应急反应。同时,要遵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及时调整预警和反应级别,有效控制事件,减少危害和影响。要根据不同类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注重分析事件的发展趋势,对事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事件,应及时升级预警和反应级别;对范围局限、不会进一步扩散的事件,应相应降低反应级别,及时撤销预警。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在学校、区域性重要活动期间等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相应提高报告和反应级别,确保迅速、有效控制,维护社会稳定。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事发地之外的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报告后,要及时通知相应的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做好应急处置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

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并服从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支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地区的应急处置工作。

4.2事发地应急反应措施

4.2.1各级政府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指挥,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所产生的危害和影响。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2)根据本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建议,决定是否成立应急指挥部及其组成人员。

(3)根据工作需要,调集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处置工作,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

(4)划定控制区域。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政府报经上一级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范围;经省政府决定,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封锁可能导致干线交通中断的,由国务院决定。对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故,根据污染食品扩散和职业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围,划定控制区域。

(5)疫情控制措施。紧急情况下,事发地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封闭或者封存受污染的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等紧急措施。

(6)开展医疗救治。立即组织突发卫生事件所在地医疗卫生机构的医护人员及时到达现场,接受统一指挥和调遣,积极参加应急处置各项工作。

(7)加强流动人口管理。采取措施限制疫区和高危地区人口流动,对从疫区和高危地区进入本行政区域的人员进行必要的留验观察,对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

(8)实施交通卫生检疫。组织交通、检验检疫等部门在交通站点和出入境口设置临时交通卫生检疫站,对出入境、进出疫区和运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运人员、物资、动物进行卫生检疫查验,一旦发现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并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专业机构移交。

(9)加强旅游行业管理。包括旅行社、宾馆、饭店和旅游区(景点)、旅游局,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每个旅游团队都要建立人员和行程详细资料保留制度,严格实行首诊报告制度和建立疫情报告制度,认真做好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和消毒工作。

(10)及时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新闻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单位,按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和口径,及时准确报道事件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11)普及卫生知识。针对事件性质,有针对性的开展卫生知识宣教,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障碍,开展心理应急和危机干预工作。

(12)开展群防群治。街道、乡镇以及居委会、村委会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及落实公共卫生措施等工作。

(13)维护社会稳定。县公安局、工商局、物价局、药监局等部门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和市场监管,保障商品(药品)供应,平抑物价,防止哄抢,严厉打击制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扰乱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14)进行事件评估。应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患者救治概况、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评价和社会心理评估等。

4.2.2卫生行政部门

(1)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及专家组对事件进行评估,提出预警建议。

(2)提出是否成立应急指挥部的建议,启用应急指挥中心并确定本部门指挥体系和人员组成。

(3)组织专业应急队伍、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

(4)根据需要组织开展易感人群应急疫苗接种、预防服药、疫点消毒、水源保护,污染食品、职业中毒事故物品追缴、设立临时卫生检疫点、留验观察站等应急控制措施。

(5)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督导和检查。

(6)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相关人员的培训。

(7)开展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障碍。

(8)组织本级专家咨询委员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及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效果评价等。

4.2.3各级医疗机构

(1)对现场伤亡情况及事态发展做出快速、准确评估。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及种类;伤员主要的伤情、拟采取的措施及投入的医疗资源;急需解决的医疗救护问题。

(2)接诊、收治、转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病人员。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治重伤后治轻伤的原则,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别管理,对疑似病人进行排除或确诊。任何医疗机构都不得拒绝接收伤病人员。

(3)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依法报告相关信息。

(4)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感染和环境污染。

(5)对非传染性伤病人员,按照现场救援、分类转运、后续救治、康复治疗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处理;对传染性伤病人员,要按照“就地预防、就地隔离、就地治疗”原则进行处理。

(6)做好救治经验总结,积累相关知识和经验。积极开展交流和合作,提高医疗救治水平。

(7)紧急医疗救援中心要在做好安全防护的条件下,第一时间参加现场检伤分类、医疗救护后,根据病情向就近的医疗机构转运分流。

4.2.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信息报告。加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的监测,实行应急值班制度,及时汇总、分析、报告事件信息。

(2)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根据专业预案,制定调查计划和方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①对突发事件累计人群的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调查分析,快速调查确定可能病因,对可能的生物、毒素因子进行分类,确定疫区范围、目标人群和事件等级;②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查明传播链,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③对事件的危害范围、程度和潜在危害进行评价,采取积极措施,尽可能减少危害。

(3)开展实验室检测。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采集足够标本,分送相关实验室,尽快查明事件原因。

(4)加强科研与交流。开展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的诊断试剂、疫苗、消毒方法,医疗卫生防护用品等方面的应用研究,加强病源查寻和病因诊断。

(5)制订应急工作方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根据上级方案制定新发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中毒事件等的应急工作技术方案,并对技术方案提出修订建议。

(6)技术培训。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专业知识的应急培训。

(7)督导检查。组织对医疗机构的消毒、隔离、院内感染控制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8)对易受感染人群和易受损害的人群实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和群体防护等措施。

(9)对整体预防控制技术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并预测突发事件的发展趋势。

4.2.5卫生监督机构

(1)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

(2)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开展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等的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3)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协助卫生行政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4.2.6各级应急队伍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级别和工作需要,做好应急支援准备,准时集结待命。

4.3非事件发生地应急反应措施

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地区应根据其他地区发生事件的性质、特点、发生区域和发展趋势,分析本地区受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密切保持与事件发生地区的联系,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2)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所需的人员和物资准备。

(3)加强相关疾病与健康监测和报告工作,必要时建立专门报告制度。

(4)开展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防患于未然。

(5)开展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6)根据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决定,开展交通卫生检疫等。必要时,启用留验观察设施。

4.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反应

4.4.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的应急反应

由国务院和卫生部作出应急反应和组织应急处置,启动国家应急预案。

4.4.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的应急反应

由省政府和省卫生厅作出应急反应和组织应急处置,启动省级应急预案。

4.4.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的应急反应

由市政府和市卫生行政部门作出应急反应和组织应急处置,启动市级应急预案。

4.4.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的应急反应

由县政府和县卫生行政部门作出应急反应和组织应急处置,启动县级应急预案。

5.应急处置

5.1应急处置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边调查、边处理、边救治、边控制”和“就地预防、就地隔离、就地治疗”。

5.2应急启动

发生特别重大(Ⅰ级)或重大(I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在启动县级应急预案的同时,请求省、市级应急预案。县政府根据县卫生局的建议,成立县级应急指挥部,负责协调指挥特别重大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指挥现场医疗救护、疾病防控、社会治安、通讯联络、后勤保障等工作。在县级应急指挥部尚未成立前,由县卫生局负责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县应急指挥部成立后迅速组织成员单位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共同开展工作;县卫生局立即组织专家组对事件进行调查确认和综合评估,提出预警级别建议,集结应急救援队伍,动员必要的医疗卫生资源作好应急支援准备,建立信息定时收集、汇总、分析、报告制度;卫生、公安、交通、民政等有关部门,提出应急救援运输方案和交通保障方案;公安、农牧、环保、民政等有关部门,组建本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待命参加现场应急处置;气象局提供事发地基本天气变化资料,并随时提供最新气象信息;电信局提供通信保障方案并检查落实。

发生较大(III级)、一般(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分别启动市级应急预案,由同级政府和应急指挥机构按照上述原则启动本级应急处置工作。

5.3现场处理

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省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积极配合、支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专业机构进行现场调查、采样、技术分析、检验以及应急处置技术指导等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妨碍工作。

在传染性事件中,要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在非传染性事件中,要以保护未受害人群、控制未发病区域、防止事件扩散为重点。

处理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放射辐射事件等以致病源(因素)危害为主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照卫生防控优先于医疗救治的原则,优先满足和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队伍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调查和防控。处理群体性重大食物中毒、重大职业中毒等以生命危害为主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照医疗救治优先于卫生防控的原则,优先满足和配合医疗应急队伍开展救治工作。

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完成,伤病人员转为院内救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得到有效控制,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请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应急队伍按照省、市、县级顺序依次撤离现场。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危险化学品泄露、放射事故等易污染事件结束时,应急队伍的撤离,应由事发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人员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或留验观察,对医疗设备进行统一消毒处理,检验合格方可撤离。

5.4医疗救治

根据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伤病人员救治需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病人员原则由事发地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康复机构负责救治。院内救治按照危重抢救、专科治疗、康复治疗的基本程序进行。需要转院治疗的应按照“就地、就近、有利”的原则进行。各级医疗机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病人员实行“先救治、后结算”,不得拒收伤病人员。

涉及外籍或港、澳、台伤病人员,原则上按照“就地预防、就地隔离、就地治疗”开展应急救援,同时,要向事发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需转入上级医疗机构或境外医疗机构救治的,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报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报省卫生厅审批。患者转运工作由救治医疗机构负责。

5.5信息通报

涉及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通报,由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会,省政府或省卫生厅向媒体和社会各界通报情况。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县政府和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向毗邻县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通报情况。

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工作,经卫生部授权后,由省卫生厅每月(季、年)向社会,其他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或授权,不得擅自对外公布信息。

5.6应急反应终止

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进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评估委员会的建议,适时向县政府提出终止预案的建议。

5.6.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终止的条件: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

(2)原因不明的群体性疾病停止发生。

(3)被污染食品已全部消除,没有新的中毒病例发生。

(4)职业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中毒人数不再增加。

(5)毗邻县新发、突发传染病重大疫情已由发生地宣布解除,在我县范围内未发生流行或流行终息的。

(6)其他由于生物制品接种不良反应、菌种丢失、生物性化学性有害物质泄露、自然灾害等引起的突发事件己得到有效控制,不再对公众健康造成损害,社会秩序恢复正常。

5.6.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终止的批准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终止由国务院或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宣布后实施。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提出终止反应建议,报省政府或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并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反应建议,报同级政府或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并向省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县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反应建议,报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并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7应急处置工作评估

应急反应结束后,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专家评估组,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评估。评估内容应当包括事件概况(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现场调查处理概况(人员伤亡和直接、间接经济损失情况等)、病人救治情况(参加单位、投入人员和药品情况等)、处理效果评价(处理过程、经费投入、实际效果等)、存在的问题(经费、设备、技术等)、取得的经验与教训、需要改进的意见、建议等。评估报告在应急反应终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报县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6.善后处理

6.1善后处理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由县政府组织卫生、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进行人员伤亡情况评估,组织开展事件善后处理工作。

县政府和县民政部门要妥善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死亡人员遗体及家属安抚工作。因传染性疾病死亡者的遗体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处理。

6.2奖励

县政府及人事、卫生等有关部门对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出贡献或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奖励;对英勇献身的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记功。

6.3抚恤和补助

县政府及民政、财政、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对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殉职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参加应急处置一线工作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制订合理的生活补助和保健津贴标准,给予补助。

6.4征用物资、劳务的补偿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县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置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评估,给予补偿。

6.5责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6社会救助与保险

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各级民政等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社会各界向疫区提供的救援物资及资金的接收、分配和使用工作。县红十字会要发挥优势,广泛募集紧急救援物资,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病人员、受灾人群提供人道主义救助。

要逐步建立社会保障与商业保险相结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险机制,保障伤病员医疗救治和康复治疗,帮助群众恢复生产生活。

7.应急处置保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组织建设,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和技术研究,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体系,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经费和应急物资,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7.1信息保障

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和省卫生厅负责制定的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体系建设方案,建立省、市、县(区)、乡(镇)4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系统和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决策系统,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分析、、传递和应急处置指挥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加强对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核实和管理,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定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标准和分析处理规范,承担信息分析任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加强信息审核,严格按照规范和程序进行数据收集、汇总和报告。

加强现有资源管理、利用和整合,实现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救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

7.2应急体系建设

按照“中央指导、地方负责、统筹兼顾、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布局合理”的原则,逐步建立符合省情、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

7.2.1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加强基础设施和设备装备,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条件;健全覆盖城乡、灵敏高效、快速畅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水平。

7.2.2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建设

(1)加强紧急医疗急救机构建设。根据服务人口和医疗救治需要,建立正宁县紧急医疗救援中心,负责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的协调指挥工作。

(2)加强传染病救治机构建设。县级综合医院建立1个传染病科,负责传染病病人的收治工作。乡镇卫生院设立传染病门诊和隔离留察室,负责传染病病人的临时隔离观察。

(3)加强化学中毒与核辐射救治基地建设。在县人民医院建立全县化学中毒、核辐射和烧伤救治基地,负责化学中毒、核辐射应急和烧伤病人救治及技术指导。

7.2.3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建设

建立统一的卫生执法监督体系,明确工作职责,规范执法行为,充实执法人员,加强执法装备,提高卫生执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7.3卫生应急队伍准备

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队伍。应急队伍一般从卫生专业机构中,选拔年青力壮、责任心强、有实际工作经验的流行病学、疾病预防控制、实验室检测、临床救治、卫生监督、信息网络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制定药品、器械、疫苗、防护设备等所需物资的储备方案,配备必需的交通、通讯工具、现场医疗救护设备、消杀灭药械、个人防护物品和生活用品等物资,以保障应急任务的执行。

7.3.1县卫生局负责组建县级专业应急队伍,包括传染病、食物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职业中毒、化学污染中毒和重大创伤事故、救灾防病等专业队。

7.3.2卫生系统各单位都要组建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小组,配备基本装备,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流行病学监测、现场调查、现场处置、实验室检测、毒物(毒性)鉴定、事件分析、评估和上报等工作。县疾控中心组建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队,负责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指导和较大以上事件的现场处理。

(2)县卫生监督机构要做好包括水源、食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事件现场环境卫生等的监督检查工作。县卫生监督所组建县级卫生监督应急队,依法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监督。

(3)县级医疗机构必须分别组建应急转运队和应急救援队,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急救医疗药械,由所在单位保管,定期更新。要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病房、药品、器材等储备工作,开设专门病房,负责收治伤员和病人,协助和指导突发事件的现场救援、转运、隔离观察和后续治疗。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除组建转运队外,各组建一个由10—15人组成的救援队,人员结构、急救药械、交通通讯设备配置要合理,负责全县特别是较大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重病人、特殊伤病员的转诊护送、临床救治和现场救援。

(4)妇幼保健站等卫生系统各单位也要按照各自的工作性质,做好各项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全力配合,搞好处置工作。

7.3.3各级卫生应急队伍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管理、指挥和调度。必要时,县卫生局对全县卫生应急队伍统一进行调度。

7.4培训和演练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各种应急队伍的培训和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演练中需要公众参与的,必须报县政府同意。

7.5集中留验观察场所准备

县级建立1个备用留验观察站。汽车客运站要设立1所相对封闭、能满足一定数量传染性疾病接触者或可疑病人的临时集中留验观察室。留验观察室启用,由县政府及县应急指挥部、卫生行政部门决定。留验观察室卫生技术人员由卫生行政部门从各医疗卫生机构中抽调。留验观察室要依法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信息。

7.6应急物资储备

医疗卫生应急物资主要包括医疗卫生设备、救治药品、疫苗、消杀药品、医用器材、快速检验检测试剂、传染源隔离和卫生防护用品等。县卫生局要根据市级应急物资储备目录,每年提出县级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县财政局要保障物质储备经费。应急物资储备采取实物储备、委托储备、生产能力储备、信息储备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县级储备制度。实物储备要定期更换,保证效期,减少损失。

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在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等应急专业机构中建立实物储备制度,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开展。

7.7经费保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经费保障实行分级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使用制度。

财政部门要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日常运转和突发事件处置所需经费,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体系的正常运转。

7.8通讯与交通保障

各级政府要根据应急工作需要,为应急处置机构和应急队伍配备通讯和交通工具,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开展。

7.9法律保障

卫生行政部门和法制部门应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对本预案提出修订意见,逐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保障体系。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根据本预案要求,严格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对履行职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7.10社会公众宣传教育

新闻、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公众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自救、互救以及卫生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开展精神心理卫生干预,教育和倡导公众以科学的态度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发生较大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县应急指挥部、县卫生局及各医疗卫生单位都要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向群众提供咨询服务。

8.附则

8.1名词术语

重大传染病疫情: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病人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发病率水平的情况。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在短时间内,病人相对集中的区域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具有共同临床表现的病人,且病例不断增加,范围不断扩大,又暂时不能明确诊断的疾病。

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是指由于食品污染和职业危害的原因造成人数多或者伤亡较重的中毒事件。

新发传染病:是指全球首次发现的传染病。

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是指埃博拉出血热、猴痘、黄热病、人变异性克雅氏病等在其它国家和地区已经发现,在我国尚未发现过的传染病。

我国已消灭传染病:是指天花、脊髓灰质炎等传染病。

事发地区:是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地和主要波及区域。

伤病人员:是指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因素致病、致伤、致残或死亡人员。

外籍人士:是指在我国境内居住、工作、学习旅游等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国外政府官员、专家、学者、留学生及游客等。

8.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由县卫生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