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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哲学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3-01-21 20:09:30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中西哲学论文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中西哲学论文

篇(1)

中西哲学比较的研究为当今学者探讨中西方哲学提供了一个从外部看待问题的视野。本文通过中法两位学者的谈话揭示了:中国哲学是通过体悟而不是通过逻辑概念表达超越性的;中国哲学里并没有我们在西方哲学传统中看到的本体论;中西方哲学是两种异质性的哲学,哲学的异质性使得我们在构建中国哲学的同时应该走出依傍西方哲学的传统;最后,两位学者还从各自的研究立足点出发,在中西哲学比较方面表现出了两种不同的比较进 路,而正是这两种比较进路让我们更紧迫地认识到哲学在新的时代需要观念的更新。

【关键词】 超越性|本体论|可比性|迂回与探根寻源|哲学观念的更新

〔作者按〕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所俞宣孟教授与巴黎第七大学弗朗索瓦·于连教授在会议间隙的多次谈话涉及的问题是令人感兴趣的,其中包括:哲学观念的更新问题、中西形而上学中的超越性问题、中西哲学的传统问题、中西哲学的可比性问题以及中西哲学比较的立足点与进路问题。这些问题对于中西哲学比较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开展也许是有启发意义的。

2005 年 10 月 29 至 30 日,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与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共同举办的中西哲学比较研究国际研讨会在浙江绍兴举行。来自国内外的学者 40 余人就有关中西哲学比较问题进行了讨论,气氛甚洽,交流不仅在会议上,而且在饭后茶余。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所俞宣孟教授与应邀参加本次会议的巴黎第七大学 F. 于连( Francois Jullien ) F. 于连( Francois Jullien , 1951 年—):法国当代哲学家、汉学家,现任巴黎第七大学教授,葛兰言研究中心主任,曾任国际哲学学院院长。多年来致力于通过中西文化比较重新思考中国及西方文化传统。著有《鲁迅,写作与革命》、《隐喻的价值——中国传统中的诗解释的原始范畴》、《过程和创造——中国文人思想导论》、《平淡颂——从中国思想和美学出发》、《物势——中国有效性的历史》、《内在之象—— < 易经 > 的哲学阅读》、《中庸》、《迂回与进入——中国和希腊意义策略》、《道德奠基——孟子与启蒙哲学家的对话》、《效率论》、《圣人无意——或哲学的他者》、《或真理的本质》、《论时间——一种生活哲学的要素》、《大象无形》,还有与 T. 马尔谢斯合作写的《从外部思考》等。其中已经译成中文的三部著作是:《圣人无意——或哲学的他者》、《迂回与进入——中国和希腊意义策略》、《道德奠基——孟子与启蒙哲学家的对话》。教授在会议间隙的多次谈话就富有学术意义。由于他们的谈话有某种共同理解的背景,所以一些话题往往点到即止,并不展开。因而笔者愿以己之所闻,并参照他们的著作作一评论,发表出来以飨同仁。

中西哲学比较中的几个关键问题

一、 主语缺失的“形而上”是 如何表达“超越性”的

俞教授向会议提交的论文中对于《周易·系辞》(上传)“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一句作了解释,他认为,这个句子是关于如何读“易”的,这里的“形”就是“卦”( hexagram ),“上”字当作动词,因此,“形而上”是指人自己从卦象超越出去,这样才能达到得“道”的境界。于连教授读后,对于这个说法表示赞赏。他还补充说,因为有这个“而”字,就有……(他张开双臂向下作操物状升起在胸前)……上升的意思。俞教授说,“者”字在此,不是指“形而上”的东西,而是复指词,指“形而上”这个过程。但是,于连要求知道把“形”说成“卦”的理由。俞教授说,首先,这句话出于《周易·系辞》,那是释《易经》的,在《易经》中,“卦”又称为“卦象”、“象”,“象”和“形”在这里是同等性质的东西,故有“在天成象,在地成形”之说;其次,同样是关于读易方法的王弼主张,“得象而忘言”,“得意而忘象”(见《周易略例·明象》),“忘象”就是忘卦,但是人只能有意记住某些东西,却不能有意忘掉什么东西,可见这里的“忘”字是人主动放弃对象的执着,是指人自己生存状态的转换。更主要的是,“形而上”指人自己状态的转换,这符合传统中国哲学一贯的精神,即,注重人自身的修养,得“道”的境界是需要人自己去追求的,“道”并不是脱离了人生而“客观”存在的东西。谈到这里,于连教授说,看来中西哲学的不同还与语法相关。中文句子可以没有主语,这就给俞教授那样的解释留了余地。俞教授补充说,黑格尔也注意到了汉语的这个特点,他指出汉语中没有被动语态,这与没有主语是相关的。但是黑格尔意在说明,中文是一种含糊的语言,不利形成哲学概念。依据俞教授论文中讲的,柏拉图的理念论虽然是西方超越观念的源头,但是在一些英文版本的柏拉图著作索引中都没有列出 Transcendence 这个词,因此可能柏拉图本人没有使用过这个词,于连教授纠正说,柏拉图的《理想国》第六章末尾应当提到这个词。从上面的谈话中,我们明显能够看出“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这句话是缺乏主语的,即我们看不到“形而上”主语是谁,也就是说,当谈到“超越”的时候,我们不知道谁在“超越”以及“超越”的意义何在。然而,我们也并不因为这句话欠缺主语就阻碍对这句话的理解。事实上,古代汉语缺乏主语这种语法现象,并不表明中国思想不指示哲学意义,相反,却显示了中国特有的哲学意义,这种哲学意义不像西方传统哲学家那样追求特定的结论性的东西,而在于呈现“彼-我”相一致的协调或适应状态;中国哲学不存在刻意追求一种客观的“道”,“道”在交流的过程中为人所体验(即,人自我调整后状态的体验),而对于具有文本阅读传统的中国来说,这个未被言明的主语其实就是读者。“形而上者”的“者”,通过复指,是要读者体验“形而上”时的情形。于连教授还提出:语法对哲学形态的形成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古希腊语和拉丁语出现书写文字的时候,我们就已经发现具有完整意义上的语法结构了(主谓结构);而在中国古代却并未出现像西方语言里那样严谨的语法结构,只是到了现代中国,汉语语法才依傍着西方语言诞生。虽然“形而上”没有标明主体,但是也只有我们大家在阅读文本和体悟文本中的哲学意义的时候才能进行超越活动,而这里所说的“超越”也只能是在意识中的一种领悟性“超越”。不存在主语,却时刻要求主语存在,只有不忘记自我的体悟才能理解“道”;在希腊和罗马哲学语言中一个句子存在主语却忘掉了主体与客体的适应,这在某种意义上也成就了西方出现主体去主动逻辑地构建一种客观的概念体系。俞教授进一步说,由于汉字是一种象形文字,理解一个词的意义往往通过对应一个具体的“实”来理解,也就是说词的意义通过“实”来表达,即名副其实。当柏拉图说,动词一开始也只是描述一个动作的名称,这说明西方人最初也是名实相符的,只是在本体论中,才出现“名不副实”的现象,特别是在柏拉图哲学那里,一个词的意义最终要通过词与词之间的关系来建立,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解释了:中国古代哲学并未出现像西方传统哲学那样以本体论为主要形态的形而上学。从“形而上者谓之道”这句话中我们看到,中国哲学中也有“超越”的特征,然而中国哲学所追求的“超越”只是基于“形”的一种对“道”的体悟,它仍然是人自己的体悟,并不是对不可感的东西的概念性的思考。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构建中国自己的哲学史要依据中国哲学中的特质、而不是依据西方哲学传统,更没有在中国哲学中追求或建立一种概念发展史的必要。

二、 本体论问题在中西哲学

比较中的意义在于连教授向会议作的主题报告中,他谈到自己与福柯在一个问题上的不同观点。他介绍说,福柯不承认西方传统有什么特点可言,那是因为福柯站在西方传统的内部,看到西方传统还在向各个方向发展。但是,如果站到西方传统的外部,譬如从中国传统的背景去看,那么,西方传统的特点就会凸现出来。但是,于连对于当场被提问:相对于中国哲学的西方哲学传统的特点是什么,却没有给出明确的回答。在会见的交谈中,俞教授又提起这个话题,并且明确指出,标志西方哲学传统特点的是本体论( ontology )。对此,于连表示赞同。而且,他明确表示中国哲学中不存在本体论,本体论与西方语言的系词 Etre ( Being )有关,是纯粹概念的体系。俞教授一向重视对本体论的研究。他认为,肇始于柏拉图的本体论是西方理性主义哲学的核心,而理性主义则代表了西方传统哲学的主流。这不仅表现在怀特海等人所说的,一部西方哲学史就是柏拉图哲学的注释,而且,还表现在,现代西方哲学对于传统哲学的反叛主要也是针对着本体论的。在中西哲学比较研究中,抓住本体论就是抓住了比较对象的主要特征。中国哲学中不存在本体论,二者以此形成了鲜明的对照。那么本体论具有哪些特点呢?俞教授认为,本体论是通过逻辑概念相互结合形成的超验的普遍原理体系。首先,本体论构建了一个超验领域,也就是说一个超越感觉的领域,只有理性才能把握,这就是二元论;其次,本体论的语言使用的是一种超越时空逻辑范畴,这种逻辑范畴语言不同于日常语言的地方就在于它们的意义不是通过指示“实”来获得的,而是通过它们的相互关系建立起来的;再次,本体论是以最普遍的形式表达事物本质的第一原理。所谓宇宙规则、绝对真理就是在这个意义上讲的;最后,俞教授还指出西方哲学重在人们通过学习达到一种逻辑思维训练。于连教授在他的著作中也明确表示过,中国哲学中并没有建立起一座如我们在西方传统中看到的本体论大厦于连:《圣人无意》,闫素伟译,商务印书馆, 2004 年,第 3 页。于连教授还深入论述过西方本体论这种哲学和语言的关系。他说:“西方传统意义上的 Etre ,在古典中文中找不到相对等的概念。因为正如本弗尼斯特告诉我们的, Etre 的话语,即‘本体论',只是说明在某些希腊的语义根源和语法范畴中意谓的东西也是西方哲学中的逻各斯传统,也就是语言学传统所意味的东西。”杜小真:《远去与归来——希腊与中国的对话》,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第 52 页。在于连教授看来,本体论的特点就在于以其逻辑规定的语言追求普遍(即终点),而哲学家通过‘抽象-建构'来设定普遍性原理同上,第 51 页。。他还认为,西方哲学离开智慧,走得太远了,因而失去了理性应有的创造力,他研究中国哲学就是要从一种异质的哲学中获取启发,为理性打开一扇门,恢复理性应有的创造力。

转贴于 三、 哲学观念的更新

虽然于连教授不愿意直接指明中国哲学的传统是什么,但是在他的谈话里还是能够体现出,中国哲学更多强调的是智慧而不是西方传统意义上的本体论哲学。于连教授认为,“中国没有建立起本体论的大厦,智慧是‘道’。”于连:《圣人无意》,闫素伟译,商务印书馆, 2004 年,第 3 页。那么这样的智慧有什么特点呢?于连教授说:这种智慧之学并没有像西方哲学那样追求普遍性的原理,而是一种自然的内在性流露,它保持了“中”的开放姿态,而不是像西方传统哲学那样走上了一个极端的寻求普遍原理的不归之路。智慧的语言可以说是从内在性流露出来的;智慧通过连续流动而起作用,进而达到一种穿越;“智慧的圣人‘无意’,比如儒家的‘中’。道家的‘虚空’,也就是避免固定在某一局部之中,而在‘可能性’中追求‘变化’。”《远去与归来——希腊与中国的对话 》,第 51 页。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中国没有哲学。于连教授在一本谈话录中曾说过:“中国思想在过去的发展过程中,是哲学地形成的:规定自己的术语,明确辩论的模式等等。其实,我认为中国人知道哲学,中国有哲学的可能性,但又是‘反哲学’的。……而且,中国古代也有争论(辩)的传统,比如墨家在这条道路上就走得很远。但是,许多伟大的中国思想家,比如庄子、孟子,他们怀疑‘辩驳的陷阱’。”所以,他说中国哲学具有自己特有的思想和立足策略。于连教授一方面不否认中国有自己的哲学,另一方面,又说“中国有哲学的可能”。这似乎表明,他对于缺少“论辩”的东西是否是哲学还有疑虑。俞教授主张,应当突破西方传统的哲学观念,并认为,我们现在正处在一个哲学观念更新的时代。比较起来,康德和黑格尔那样对于哲学有极大贡献的哲学家都没有面临过哲学观念更新的任务,因为他们仍然在西方哲学传统之中。这种突破的重要表现之一就是:我们不应该把哲学仅仅看成是理论。实际活动是理论的根据,它本身也是哲学的。对此,于连教授感到疑问,他问,一切民族都有活动,那么是否他们都有哲学呢?俞教授的回答是,哲学作为学说,当然要有所说,说不限于理论性的说。把对于实际生存活动的方式的反思说出来就是哲学。反思的方式也有不同,西方哲学的反思方式是“看”, idea 和 theory 的词根都与动词“看”有关,在“看”的反思中,人必须从自己当下的活动中抽身出来。中国哲学的反思不是像西方那样理论性的,它是当下的体悟,其所说的内容是对自己体悟的描述。生存活动是哲学的基础,只要对自己生存方式做反思,并且形之于说,就是哲学。照俞教授的说法,甚至现在还没有建立起作为一种学说的哲学的那些民族,他们一旦对自己的生存方式做反思,并且说出来,也可以有哲学。他认为生活是哲学的基础,哲学是生活的自觉。

四、中西哲学的可比和不可比性

俞教授认为,中西方哲学的交流在基督教传入中国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尤其到了近代显得更为突出。在如何看待中西方哲学的时候,俞教授认为这是两种“异质”性的哲学:无论从各自的关注视域、哲学语言性质、表达形式还是在各自哲学目的上都具有明显的差异性。既然中西哲学是异质的哲学,那么这两种哲学的比较似乎就成了问题?

然而,当我们做中西哲学比较研究的时候,几乎没有人提出过这两种哲学是否可比的问题,这之所以成为一个问题,事实上就在于,由于没有考虑中西哲学可比性在哪里,现当代学者往往依傍西方哲学史的传统来构建中国的哲学史。我们知道,西方哲学传统是本体论的传统,但是中国哲学并不存在西方意义上的本体论,于是,一部依傍西方哲学构建的中国哲学史成了中国哲学特质被遮盖的哲学史。所以,中西哲学是否具有可比性、如果存在可比性,那么,在什么意义上是可比的就成了一个隐而不显的问题。

俞教授向会议提交的论文试图变不可比为可比,他认为,中西两种哲学是异质的,在这个意义上讲,它们是不可比的;但是就中国人和西方人从事哲学活动这个意义上来说,它们又是可比的。从事哲学活动用英文讲就是“ to philosophize ”,人的生存活动应当有多种可能的方式,不同的超越方式造成了不同形态的哲学,但是,我们能够发现不同生存方式却具有相同的结构。从同一个生存结构描述各种可能的生存方式,并从不同的生存方式去解说不同的哲学形态,这就是比较哲学所能做的。 于连教授对于不可比的问题似乎并不关切,对他来说,为了暂时跳出西方哲学的传统,越是差异性比较大的哲学越具有启发意义,中国哲学正是这样一种异质的哲学,因为它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 )脱离印欧语系——存在一个大印欧语系(梵文因此排除);( 2 )脱离历史、影响和交流的关联(这一点便排除了阿拉伯世界和希伯来世界,他们都持续地和欧洲历史相连);( 3 )最后,要找到的是一个在文本中陈述出来的远古思想,而且具有原创性(日本被排除在外)。同小注⑥,第 4-5 页。于连教授还引用了福柯的“异域”这个概念来分析中西方哲学的差异性,并从差异性出发阐述了中西哲学可比性观点。他认为中西方哲学是各自发展出来的哲学,并遵循了各自不同的途径,从根本上讲,是完全不相关的两个“异域”的哲学。但是,虽然并不相关,却并不代表二者不能平等的对话,所以于连教授就是要借助“个体案例”的阐释并通过文本的解读,找到一种可以让这两种哲学平等交流的平台,从而打破彼此的无关性,同上,第 36 页。进而呈现两种哲学的“所未思”以恢复中西哲学各自应有的创造力。对不可比的关注和不关注,使俞教授和于连教授走向了不同的研究方向。对于俞教授来说,不可比的问题导致了对中国哲学合法性的疑虑,为了克服疑虑,必须为中西哲学之为哲学寻找到一个一致的说明,这就是深入哲学之为哲学的根源。对于于连教授来说,他没有为中国哲学之为哲学做说明的压力,异质的中国哲学反而是他求之不得的东西。

篇(2)

刘述先,江西吉安人,1934年生于上海。美国南伊利诺伊大学哲学博士,台湾大学学士、硕士,曾先后在台湾东海大学、台湾东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美国南伊利诺伊大学执教。

从1951年考入台大哲学系,刘述先从此一生专攻哲学。1958年在台大得到硕士学位,由其父执牟宗三先生引介给徐复观先生,获聘入东海大学教通识,那时东海大学还没有哲学系。在台大期间,刘先生受到方东美先生深刻的影响,构建起宏阔的文化哲学和比较哲学的架局,又爱好文学。从而立下融通古今中外哲学,广泛涉猎当代西方哲学,最后回归中国哲学的志愿。也是在东海大学时因与牟宗三先生朝夕交往,他日益体会到牟宗三先生对宋明理学的理解深切透辟,也从此立志归宗当代新儒家,以之为自己的终极关怀。

1964年得到全额奖学金到南伊利诺伊大学读博士学位,师从“经验神学”大师魏曼,对田立克的“文化神学”做出批评反省。1966年得到学位,留校执教,开拓中国哲学与比较哲学的领域,为许多港台的年轻学子打开了一条出路。

刘先生最终成为备受推崇的宋明理学专家,名列当代新儒家第三代的代表人物。他一生的哲学探索,立基于传统与现代之际、关注于全球与本土之间。他常以哲学的高度,敏锐的思维,一语中的指出关键问题所在。此外,他对于儒学的发展,始终关切如一,心系儒学的扎根与传承。

刘先生著述等身,出版中英文论著数十种:《新时代哲学的信念与方法》《文化哲学的试探》《朱子哲学思想的发展与完成》《黄宗羲心学的定位》《中西哲学论文集》《全球伦理与宗教对话》《理想与现实的纠结》,等等。

篇(3)

[关键词] 中国哲学 中国哲学史 中国哲学学科

在现代知识体系中,学科已成为学术研究和学术发展的体制化保障。它一方面是学者们赖以界定自己学术活动范围和限度,以及专业活动合法性的依据,另一方面在学科内部对从事于该学科的研究者起着自我规范、自我约束的作用,从而使同一学科的学术活动具有某种共同性,形成某种“研究传统”或“学术共同体”,并在学术共同体内部展开有效对话。无论是高等院校的教学,还是通常的学术研究活动,都是以学科为基本的建制而展开的。可以说,学科已成为一幢幢分门别类的知识大厦的基石。论文百事通

在近来的中国哲学界,从《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开始至今所产生的汗牛充栋的“中国哲学”或“中国哲学史”学科的丰富成果,都有失去学科保障,从而在该学科失去原有的价值和意义的危险。中国哲学学科基石是否稳固,成为学科内部令人担忧的重大问题。于是,中国哲学界的许多研究者纷纷就学科的合法性问题提出质疑,并试图化解目前存在的学科合法性危机。“中国有无哲学?”、“什么是中国哲学”,或者从中国哲学学界自身的立场来看,将问题置换为“我们在做什么?”、“我们应该怎么做?” 诸如此类的疑问困扰着中国哲学界。如果我们不能对学科的合法性问题提出有力的回答和有说服力的说明,我们就无法对我们所从事的学术活动的意义做出合理解释,也无法说服我们自己继续开展这种学术活动的根据。因而,学科存在的合法性危机,同时也是学术活动的意义危机和从业者的信心危机。由于“中国哲学”又和民族精神、文化传统、中西文化的对话等一系列非常宏大的意义体系相关,所以中国哲学合法性危机又是一个在人文领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全局性问题。

本文从知识社会学的角度,对中国哲学学科存在的合法性危机以及相关的讨论意见进行描述和分析,并探讨合法性危机出现的特点、意义以及可能的回应方式。

一、追源历史性的错误

“中国哲学”的存在或许从根本上就是一个“错误”:中国本无“哲学”一词,自古也无“哲学”这样一个学科。中国人所使用的“哲学”一词是晚清时期的学者黄遵宪从日本引入中国的,而日本人对该词的使用又始于一位研究西方哲学的学者西周用“哲学”这两个汉字对应西文的“philosophy”。可以说,在中国谈论“哲学”,完全是中西文化相遇所产生的一个后果,而且很可能是一个“错误性”的后果。

引入西方的学术,与中国固有学术或中国当代学术进行会通,并不一定就发生类似“中国哲学”的历史性“错误”。在黄遵宪的时代,康有为、梁启超、严复等大家,他们常使用“学术”、“思想”等字眼,来进行中西哲学的会通。虽然他们中有人也表示反感“动以西学缘附中学者”(梁启超:《保教非所以尊孔论》),认为“好依傍”与“名实混淆”是“中国思想之痼疾”(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但大都走的是一条“亦中亦西”、“不中不西”的融汇中西并发展中学的道路。中国人刚开始大规模接触和移译西学,存在着相当的困难,只好用中学来格西学之义,“缘附”之类的毛病是在所难免的。先生“开风气之先”地撰成《中国哲学史大纲(上)》,中国到底有没有“哲学”的问题和中国到底能否建立一个“中国哲学”学科的问题就产生了,并开始发生本文所说的中西文化相遇所产生的错误性后果。

受过良好的美国实用哲学以及现代学术的训练,在建立中国哲学(史)学科时,他是非常严谨的。他的严谨体现在明晰的定义、严谨的学科规范和广阔的学术视野三个方面。由以上三者,的《中国哲学史大纲》虽然只写一了部上卷,但却成为中国哲学(史)学科的经典范式。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直到现在为止,中国哲学史的研究,都没有从根本上超越这个典范。由于这个典范是众所周知的,本文不再赘述。

所确立的这个经典范式本身或许即是一个历史性的“错误”:中国有中国的传统学术和学术传统,西方有西方的传统学术和学术传统,为什么一定要用西方的传统学术和学术传统来重新规划(甚至取代)中国的传统学术和学术传统?从思想史上看,这个问题身后的背景是近代以降中西古今之辩的一个结果。从东西文化的交流(这种交流在当时不如说是相遇)来看,是西方强势文化扩张的全球化,以及东方弱势文化主动接受西方文化的全球化的一个后果。从当时学术界的心态来说,这是科学救国、教育救国、文化救国、学术救国等民族自强的一种反映:对于别人有的,要么我们原本就有,要么我们现在也应该有,要么我们将来也一定要有。别人有哲学,我们也有哲学。别人有哲学史,我们也一定要有哲学史。正是在这样一种学术背景下,中国哲学(史)这门学科就应运诞生了,并从此就开始了以西方哲学来剪裁中国史料的学科史和学术史。这正如为的《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作序的先生所说的,编中国古代哲学史有两重困难,一是汉学的工夫,也就是国学的功底或材料的工夫,一是西洋哲学的训练,而先生是恰好二者兼治的。在这里,不再是过去的学者们所熟悉的“汉宋兼宗”,作为古论思维代表的义理之学已不再能和注重名物训诂的汉学相对,而是“汉学”、“西洋哲学”的“兼治”,西洋哲学已取代“宋学”成为指导思想和方法,因为“我们要编成系统,古人的著作没有可依傍的,不能不依傍西洋人的哲学史。”

虽然说所树立的经典范式是一个历史性“错误”,但本人确实是大手笔,说得很是中肯,有着深厚的“汉学”工夫,因而他一方面更多地借鉴和仿照西方哲学的学科规范来建立中国哲学(史)学科,另一方面在对中国哲学史的讲述中,则更多地照顾到中国学术本身的特点和内容,较多地采用汉学的方法和方式加以说明。我们现在读他所写的《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可以发觉其中非常平实的行文风格,他更多地是以当时人们所能理解的语言来讲解古代的学问,而较少生硬地套用西方哲学的概念或理论来解释中国的史料,当然一些附会也是免不了的。在对中国哲学史料的解释上,紧随其后而且对中国哲学(史)学科的建立也做出了重要贡献的冯友兰先生,则有显著不同。冯友兰先生在依傍西方哲学的路上又向前走了一步,提出“今欲讲中国哲学史,其主要工作之一,即就中国历史上各种学问中,将其可以西洋所谓哲学名之者,选出而叙述之。”冯友兰的哲学史实践也是依照这个主张来操作的,例如用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来解释朱熹的“理气关系”,用柏拉图的“理念说”来解释朱熹的“理一分殊”等,这种解释是否有助于人们理解中国哲学,是很值得怀疑的。在港台学界中,牟宗三先生在融会以儒学、佛学为主的中学与以康德哲学为主的西学时,也创造了一套相当有影响的儒学话语系统和中国哲学范式,其影响之大,以至于今日在港台的一些治中国哲学的学者心目中,只有一种“西方哲学”,那就是康德的哲学,只有一种“中国哲学”,那就是经由牟宗三诠释的“陆王心学”。当这代学人饱读了西学,再把西学来格中学之义时,由此,又形成了中国哲学(史)学科的一个新典范:以不断变化着的西方哲学来演绎中国哲学史料,于是,学者们开始谈论作为存在主义者的庄子,竟然讨论朱熹的“理”是理性的还是非理性的,诸如此类的可怪之论。“通过哲学家们对传统哲学的整理和诠释,传统不是愈来愈清晰、明白了,而是愈来愈令人不可理解了;哲学作为文化系统的一个功能部门,它使人们不是愈来愈亲近传统,而是愈来愈疏远它。”在中国哲学史这门学科中,我们面对和处理的无疑是中国的史料,然而对这些史料用西方的种种观念诠释时,我们所获得的所谓中国哲学史,究竟是西方哲学在中国哲学学科中的运用史,还是中国哲学自身的历史,我们是靠近了中国哲学的精神,是远离了她,这些都是需要讨论的。

这些苦心经营中国哲学的前辈学者的影响是巨大的,他们所创立的范式的影响是深远的。被誉为韩国东洋哲学第一人的学界前辈柳承国教授在回忆牟宗三、冯友兰等人的学术影响时说:“他们的影响很大,是当时亚洲哲学研究的先驱。不管现在人们对他们的学术如何评价,但可以说,当时比他们更好的没有了。他们在国际上的影响也很大,他们在介绍亚细亚学术文化时所说的,人们是绝对信从。其中,冯友兰是名声最高的。”当然,我们并不能指责前辈学者们走错了路,因为他们作为学科的领路人,同时也是探路者,在无现成的路可走的情况下,他们在摸索中往哪里走都是有可能的。这些前辈学者都有良好的中西学术背景,他们从跨文化的视野出发,来探讨所谓“中国哲学”问题,在今天看来,他们所苦心经营的“中国哲学”,可以说只是文化际的比较哲学而已。

二、辨惑中国有无哲学

既然所谓“中国哲学(史)”是中西文化相遇的一个后果,那么就不免产生这样的问题:在依傍西方哲学而建立起的中国哲学史,“是中国哲学的史呢?还是在中国的哲学史呢?”如果问得再直接一点,可以说,这个问题也就是“中国到底有没有哲学(史)呢?”对于这个问题,冯友兰的态度是,“中国哲学家之哲学之形式上的系统,虽不如西洋哲学家;但实质上的系统,则同有也。讲哲学史之一要义,即是要在形式上无系统之哲学中,找出其实质的系统。”牟宗三先生在其以“中国有没有哲学”为题的演讲中认为,“中国学术思想既鲜与西方相合,自不能以西方哲学为标准来定取舍。若以逻辑与知识论的观点看中国哲学,那么中国哲学根本没有这些,至少可以说贫乏极了。若以此断定中国没有哲学,那是自己太狭陋。中国有没有哲学,这问题甚易澄清。什么是哲学?凡是对人性的活动所及,以理智及观念加以反省说明的,便是哲学。”根据这样的哲学定义,他认为“中国有数千年的文化史,当然有悠长的人性活动与创造,亦有理智及观念的反省说明,岂可说没有哲学?”冯友兰与牟宗三各自的回答,代表了此后解决这个问题的两种模式:一种模式是侧重于从哲学的普遍性出发,以西方哲学为参照或标尺,来“发现”中国的“哲学”;一种模式是侧重于从哲学的特殊性出发,(当然是以“哲学”作为通名来使用为前提的),强调中国哲学相对于西方哲学的特性。这两种方式都属于“中国有哲学”的论证方式,但又不是截然对立的,只是各有所侧重而已。

在当前中国哲学史界,“中国有无哲学”的问题再次被提了出来。例如,张立文、李宗桂二教授近来都明确地发问并作了解答。“中国有无哲学”这一涉及学科存在合法性的问题,在中国哲学界需要重新加以“证明”,加以“澄清”,有其鲜明的时代背景。在当今的时代,虽然我们从传统虚无主义的极端中逐渐走出(当然,这种虚无主义仍然很令人感到担忧和可怕),但业已放松了“强国保种”的生存压力而可能保有一种平和的文化心态的文化人,则不能不对事实上已经断裂的文化传统发自肺腑的悲鸣。如果我们把这种文化情绪称作文化民族主义,那么它和中国哲学学科之所以发生关联,主要原因在于中国哲学学科在传续中国文化传统的功能上的表现令人失望。对中国哲学学科内部的从业者们来说不无讽刺而又应当认真加以关注的是,这样的批评不仅来自于学科内部,而且越来越多地来自于学科的外部,尤其是来自于从事西方哲学研究的专家学者。人们已习惯将哲学作为文化的核心,习惯于通过对哲学的把握来理解整个文化的精神,而目前的中国哲学史未能提供给人们一种有效的通达传统的路径。

重提学科问题的第二个背景是中国哲学主体意识的觉醒。除了受民族文化虚无主义影响至深的一部分人对民族文化的断裂表现出麻木不仁和幸灾乐祸外,我们大多数人都深刻地经历了传统世界与现代世界那令人心痛的切割。中国哲学界的前辈们并不乏“传薪”之外还要“传火”的自觉。传薪,亦即传学;传火,亦即传道。无论是冯友兰的“阐旧邦以辅新命”,还是牟宗三等人的“花果飘零”心态下主张的“返本开新”,都有着传道传火的自觉。然而世事毕竟不尽如人意,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人们把哲学等同于政治,并用政治的一元化来规范哲学创造与哲学活动的一元化。哲学的发展权成为政治权力的专利和特殊待遇。在当前的中国哲学界,自觉努力实现从哲学史家向哲学家转变的,逐渐成为中国哲学界一种日益多见的理论诉求。和合学、心灵哲学、中国经典解释学等,都已逐渐浮出水面。一个民族必须有自己的文化传统,有自己民族特色的理论思维,这样一个简单的道理已开始得到中国哲学界的确认,而这一点却对中国哲学的未来发展产生非常深远的影响。

重提中国哲学学科问题的第三个背景来自于西方哲学界所发生的深刻变化以及变化对中国学界的影响。黑格尔曾经武断地断定中国人的思维是主体“沉陷在客观的实体里”,是主体与客体的直接合一,因而将中国人的思想排除在哲学史之外。现代的海德格尔把“哲学”理解为西方传统上以主、客二分的认识论和“概念思维”为特征的“形而上学”,而将中国人以“非概念思维”或“诗性思维”为特征的论说系统称作“思想”。海氏本人很推崇东方的“思想”,企图借鉴东方的“思想”以克服西方“概念思维”的“形而上学”。2001年9月,德里达在他的中国之旅中与中国学者对话,明确地说出“中国没有哲学,只有思想。”德里达的说法在许多从事西方哲学研究的中国学人那里,得到了更多的理解和认同。如果说民族主义在哲学上的表现,我们可称之为“哲学民族主义”的话,那么从海德格尔到德里达的这种类似黑格尔的把哲学作为西方哲学的专名使用的方式,同样激起了中国哲学界的哲学民族主义,虽然德里达声明:他的说法“丝毫没有文化霸权主义的意味”。这种哲学民族主义的产生同中国哲学的主体性是联系在一起的,人们期望着中国哲学自身的发展,至于中国有没有哲学,有哲学还是有思想,都需要从中国哲学自身的发展来做出说明。中国哲学界已经厌烦了围绕着西方哲学的“指挥棒”来转。现代西方哲学具有活力的创造活动也给中国学人以很大的刺激,他们不仅想学习西方人的哲学或思想,还想进一步“奢望”一下,使中国哲学或思想也获得西方哲学或思想那样的生机和活力。

在上述背景下,中国哲学界又开始就“中国有无哲学”问题进行“辨惑”工作。人们大体上仍是结合着普遍性证明和特殊性证明两种方式来证明中国有哲学的。从普遍性证明出发,人们或者力证中国哲学中有许多与西方哲学有许多共同的特征或元素,或者给出一个哲学的普遍性定义(这个定义显然是具有更宽泛的适用性和兼容性的),然后证明中国哲学也符合这个定义(这种证明实际上在给出定义时就已经暗含着了)。从特殊性出发,人们认为哲学具有不同的形态,中国哲学具有中国哲学的形态,不能用西方哲学的特殊形式来判定中国有无哲学,而中国学人应当重视中国哲学的形态特殊性,不能照搬和套用西方哲学的语言和范式。普遍性与特殊性结合起来,就意味着中西哲学具有许多共同的特点,不是两个完全不相干的思想系统,但又各有其特殊性。例如从事于中西哲学比较研究的张士英教授和从事于西方哲学研究的俞宣孟教授所作的解答。他们的回答,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但能否化解中国哲学学科存在的合法性危机呢?我个人认为,这些探索是必要的,而非是充要的。

三、危机中国哲学是否可能

中国哲学存在的合法性危机,从表象上看,是中国有无哲学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思索与解答着眼于过去,即中国“哲学”的“史”。我们向更深层的方向考察,并着眼于现在和未来的话,这个危机可以归结为中国哲学是否还有必要继续存在、中国哲学能否发展、中国哲学如何存在和发展三个相互联结的问题。

首先,既然所谓的“中国哲学”只不过是一个“历史性错误”,我们本来有自己的传统学术以及传统的学科分类,那么我们现在还要不要延续这个“错误”?中国哲学是否还有必要继续存在?对这个问题,学术界的答案是不同的。在此之前,冯友兰先生对这个问题曾提出两种方案供大家选择:一是坚持以西方哲学为标准,来严格地筛选中国义理学史料,而获得“中国哲学史”;一是不必理会西方哲学,中国义理学我行我素,而获得“中国义理学史”。当然,能否以义理之学作为中国传统“哲学”或“思想”的统称也是成问题的。对于第一种选择,几乎成了中国哲学界相当普遍的一种选择;对于第二种选择,现今也有人赞同,认为中国没有“狭义的哲学”,不如称作“中学”或“中国的古学”。也有学者不赞同此种态度,认为这种“自我放弃、退出、拒绝”“哲学”的做法,“既不合现代学科分类的时宜,亦迁就了西方哲学中心主义”。实际上,当我们按照西方哲学家的指引,以“思想”来定义中国的理论思维时,又不免入“中国有无思想”的窠臼。“思想”在这里又有着特殊的含义,并非我们日常语言所说的“思想”一词的含义。海德格尔等人“发现”了东方的“思想”对于克治西方“哲学”或“形而上学”以及作为后果之一的“科学”或“科技主义”的弊病的意义,“是不是有朝一日一种‘思想’的一些古老传统将在俄国和中国醒来,帮助人能够对技术世界有一种自由的关系呢?我们之中有谁竟可对此作出断言吗?”中国传统的复杂性就象西方传统的复杂性,而海德格尔将东方思想理想化,与我们惯常将西方思想理想化一样,都有着价值取向与解释维度上的一厢情愿。海德格尔虽然略通老庄,然而对于中国哲学或中国思想发展的历史究竟又了解多少呢?恐怕真实的情况应该是,中国不仅有“思想”,而且有“哲学”。当然,张祥龙先生主张退出“哲学”,并不等于放弃“哲学”,因为在他看来,这里作为西方哲学专名使用的“哲学”,已经被置换为“思想”了。无论是主张“哲学”,还是主张“思想”,当然无损于中国理论思维的历史存在,但却能够影响到中国“哲学”或中国“思想”的学科建制、范式和未来发展方向。

陈来教授认为,在冯友兰提供的两个选择之外,事实上人们在实践着第三个选择:即理论上认定以西方哲学为标准,而事实上是以中国义理之学为范围。[29] 俞宣孟则否定了冯友兰给出的两个选择,认为“唯一剩下的出路是迫使我们去重新思考哲学本身究竟是什么。”张立文先生主张“根据中国哲学的特点,给(中国)哲学作出自己的规定。”他认为可以这样来表述中国哲学:“哲学是指人对宇宙、社会、人生之道的道的体贴和名字体系。”这个定义可能受到朱熹的启发,《易传》讲:“一阴一阳之谓道”,朱熹认为,“一阴一阳”并不是“道”,而“所以一阴一阳者”才是“道”。这个定义与、牟宗三等更早的前辈学人对于哲学的定义有所不同,不再立足于哲学的普遍性,而是立足于哲学的特殊性,亦即“中国哲学”之为“哲学”的定义。

“生存还是毁灭”,面临这样一种选择的不可能是中国的理论思维,而是“中国哲学(史)”学科,以及在这个学科下得到庇护的学术研究和丰富成果。面对这个问题,也许较为明智的选择是不必定于一尊,让所有人走一条路。我们仍处于探索阶段,不妨让人们各抒己见和各持己见,按自己认定的路走下去,使我们在整体上拥有着开放性和丰富性。鲁迅先生曾说过,世人本没有路,走得人多了,便成了路。也许我们在探索中,逐渐形成新的学术传统。这样的传统或许还不止一个。

其次,无论是用“哲学”还是用“思想”来界定中国人的理论思维,这种形上的思考传统即使从先秦诸子算起,也已二千余年了。中国哲学史作为一个学科,其历史也有将近一百年了,它已形成了自身的一个传统,虽然我们对这个传统有着许多不满意。这二千余年积累了丰富的精神财富的形上传统,能否流入现代之中,成为我们迈向未来的文化资源,取决于中国哲学是否能够发展,能否展现生命活力。冯友兰先生很发人深省地提出“照着讲”和“接着讲”,张立文先生又益之以“自己讲”。由“照着讲”和“接着讲”,出现了承续宋明理学的程(二程)朱(熹)道学(也称程朱理学)、陆(九渊)王(守仁)心学、张(载)王(夫之)气学三系的现代“三新学”:新理学、新心学、新气学。由“自己讲”,出现了不限于承续诸子之一家的“和合学”,此外,“新仁学”、“境界哲学”、“心灵哲学”、“现代新墨学”等学派或新的哲学学说已在形成之中。

从中国哲学史学科内部的实践中,我们可以发现,“照着讲”、“接着讲”和“自己讲”之间,并不是孤立的三种“讲法”。其中,“自己讲”是“照着讲”和“接着讲”的根本。如果不能“自己讲”,没有依据传统而又在回应当代的哲学课题中超越传统的现代哲学理论作支撑,我们就无法很好地“接着讲”和“照着讲”。一味向西方寻找理论工具,“接着讲”与“照着讲”的结果,却使我们陷于究竟是“接着谁讲”和“照着谁讲”的迷惑。中国哲学学科存在的合法性危机,从实质上说,是当代中国哲学自身发展力和自身创造性的危机。

再次,中国哲学如何存在和发展,在学科上着重体现为方法论危机。这里所说的“方法论”,是指落实中国哲学存在和发展的具体操作方法。解决的途径可能有三条:一是向西方寻找,援西入东,“以夷治夏”。这是人们所惯用的一种方法。例如主张用现象学方法来会通中学的张祥龙很坦率地说出:“我自认还没有那样的能力,能够完全不求助于西方而让华夏的古文献自己说出新话语,获得当代的新生命。”他努力尝试让“中国思想完全可能走一条既受到西方思想深刻影响,而又复兴自己的非形而上学思想的道路。”二是从中国哲学自身的传统中寻找方法,例如张立文先生的《中国哲学逻辑结构论》,继承和发展了朱熹的弟子陈淳《北溪字义》和戴震《孟子字义疏证》的范畴解释学方法,从范畴分析、范畴与范畴联结而成的逻辑结构分析入手,来解释中国传统哲学义蕴。现在“逻辑结构分析法”已成为中国哲学界常用的一种方法。最近张立文先生又提出了“和合方法”。一些学者也擅长用“汉学”的方法来从事中国哲学研究,走历史学与文献学的进路。只是对中国哲学史的史学研究应当与哲学研究结合起来,否则达不到哲学史应有的深度。汤一介教授最近提出建立中国经典解释学,恢复经典解释传统,在“我注六经”中使“六经注我”,从而恢复经典的活力。三是在借鉴中西和会通中西中,可能出现的新的创新性的哲学方法。同样,我们对此三条路也应抱有一种多元开放的态度,分头探索。三种道路无疑都会各有短长,各有所蔽,但却可以为我们提更多的选择。

四、展望中国哲学的生生之路

“危机”往往与“机遇”和“转机”相连。中国哲学能否通过在化解学科存在的合法性危机的机遇中,出现某种好的转机呢?

首先,关于哲学还是思想。从知识社会学的角度来看,中国究竟有无哲学,或者中国究竟是有哲学,还是有思想,不仅仅限于一个学术争论的话题,还是一个话语权力的问题。在西方哲学和文化居于全球优势地位或强势地位时,中国学者的声音往往湮没在西方哲学家的断言之中,西方哲学家的意见很快地全球化为普遍性的主张。明白了这一点,我们或许不必执著于哲学抑或思想的争论。就学科角度而言,既然哲学是在西方文化全球化的过程中与东方文化相遇而产生的一个“错误”,但“哲学”已成为世界文化体系中的一个“共名”,人们已经习惯于不仅用它来标示西方的哲学,而且来表示世界各文明体中的相应的内容。在这个事实的基础上,现在东、西方哲学界所应做的,应该是自觉地从世界文化多元存在的事实出发,来重新界定“哲学”的内涵,以使“哲学”这一共名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宗教学界,“中国有无宗教”成了类似的学术讼案。一些西方学者坚持从基督教文化中的宗教概念出发,认定中国没有宗教,而只有哲学(这回倒是承认中国有哲学了)。西方宗教学家依据于基督教经验的宗教概念,无法涵盖诸如佛教这样的东方宗教,然而把诸如佛教等东方宗教排斥在宗教之外又显然是荒唐的,于是不少西方宗教学家积极修正他们的宗教概念,以期使它能够涵盖世界宗教。那么西方的哲学界也应该积极地向西方宗教学界学习,改变自身的固执姿态,改变局限于西方文化经验的狭隘性。就中国哲学学科而言,我们一方面可以从哲学的普遍性出发来界定哲学的概念,另一方面可以从中国哲学的特殊性出发,来确定中国哲学的概念。

其次,关于中学与西学。就学科范式、方法和话语系统方面来说,中国哲学学科先天地就与西方哲学有着不可或缺的关系,因而如何处理中西哲学的关系,就成了中国哲学学科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我们可以保持一种多元化的探索方式,我们可以继续用西方哲学来解读中国文本,也可以“在参照西方哲学和相对独立发展之间寻求一种动态的平衡”,试图“找到一条比较靠近中学,借鉴而不依傍西学的理解之路,从而架起传统与现代的智慧桥梁”。在这里,我们切忌范式的单一化。

同时,在我们着手以某种现成范式去从事中国哲学研究之前,我们必须从根本上反思中国哲学学科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反思这种范式能否兑现中国哲学学科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当前中国哲学的研究已经可以完全抛开解答“中国有无哲学”的比较哲学研究方式,而是努力尝试确立中国哲学作为世界多元哲学之一元的独立性,使中国传统哲学作为一种有特性从而有价值的文化资源进入现代文化。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哲学史家们的工作,就是用本民族的语言和思维,去向现代人吟唱本民族的哲学史诗,因此,探索主要依据中国哲学自身的资源来建立中国哲学的学科范式和话语系统,是更为基础性和本原性的工作。

在中西哲学之间,一些学者还强调中西哲学的“会通”。从目前学界的实践来看,这种会通带有强烈的单面性,即总体上是以西方哲学来辅助理解中国哲学,并且是让中国学界通过西方哲学来理解中国哲学,而不是使西方学界通过这种会通来更好地理解中国哲学。也许一些学者的本意在于为中西哲学找到一个具有共同点的对话平台,然而西方哲学界又有几人能够读懂汉语哲学界的文本,又有几个重视中国哲学界对西方哲学的论说?令中国哲学界尴尬的是,似乎从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出发反而无法理解中国哲学的意蕴,要想理解中国哲学,反而要借助于西方哲学。在今后的中西哲学比较研究或会通中,我们可以继续这种“以西解中”的事业,但不要轻易地、武断地否定“以中解中”的可能性。我们的确是无法回到古典文本的原语言和语境中去,但我们仍然可以用现代的中文语言和中国语境去重新解读古典文本。此外,在中国哲学的世界化问题上也不能一相情愿,用西方思想来诠释中国哲学只能是让西方学者初步了解中国哲学的“便宜法门”,但西方人真正要深入地了解中国哲学,那么他就必须学汉语,通古文,设身处地地试图用中国传统思维来进行思考,以图理解中国的古典文本。

再次,关于中国哲学史与中国哲学。海德格尔并不是一个汉学家或中国哲学史专家,但这并不妨碍他像叔本华一样对中国哲学进行解说以建立某种意义体系,也不妨碍他把中国哲学理想化而有所取用和有所发挥。关键之处在于无论是叔本华还是海德格尔,无论他们如何憧憬东方,都能“援东入西”,并能够“化东为西”,在借鉴和融会中继续西方哲学的传统或形成新的哲学传统。中国哲学界无疑有许多东西要向西方哲学界学习,但最根本也最首要的,还是努力培养西方哲学界那种活跃的创造力,相较而言,近几十年的中国哲学仿佛是犯了“贫血症”,自我更新和自我调节的功能非常孱弱。

中国哲学的继续发展,曾经是许多中国哲学大师对于未来的期望。例如在《中国哲学史大纲》的《序》、张岱年先生在《中国哲学大纲》的《结论》中都做过充满期待的展望。张岱年说:“西洋哲学及其方法已输入了中国,人们虽一时不免为西洋哲学所震炫,但需要新哲学的呼声已可以听到,我们可以期待着一个可以媲美先秦的哲学灿烂的情形之到来。”这些话虽写于前一个世纪的上半叶,但对于今天的中国哲学来说,仍具有着昭示作用。从最近的情况来看,中国哲学界的情况似乎有了好的转机,一些主要依据于中国传统哲学资源的新的“中国哲学”开始渐渐由潜入显,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中国哲学界的努力,中国传统哲学必将获得她的当代形态,我们也许可以乐观地预告,一个中国本土哲学自主发展的时代已经到来。或许哲学界将来从学科上必须面对这样一个事实:“中国哲学”与“中国哲学史”将是两个有联系但并不相同的学科。“中国哲学”指中国当代的哲学,它既包括当代的“中国的哲学”,也包括“哲学在中国”,而且是“哲学在当代中国”。“中国哲学史”则是关于从传统到现当代的中国哲学的历史。或许我们还应当意识到,将来对“中国哲学史”学科的范式和传统具有相当重要影响的,很可能就来自于当代的“中国哲学”。只有这样,我们也才能把“哲学史”变成“当代史”,也只有在开发和利用中,使历史上的中国哲学由可能的文化资源,成为现实的文化资源。但是,令人担忧的是,从当前的整个中国学界来看,人们无论是从研究传统上还是从学术心态上都还未对中国传统哲学获得其当代形态而成为“中国哲学”做好准备。

参考文献:

[1] 本文参阅了知识社会学的相关成果,如(美)华勒斯坦(Wallerstein,I.)等著,刘健芝等编译:《学科知识权利》,三联书店,1999年3月版;(美)华勒斯坦(Wallerstein,I.)等著:《开放社会科学?D?D重建社会科学报告书》,三联书店,1997年4月版。(英)巴里巴恩斯(Barry Barnes)著,鲁旭东译:《局外人看科学》,东方出版社,2001年12月。

[2] 本文在中国传统哲学以及中国传统哲学在当代的继续发展的意义使用“中国哲学”一词。

[3] :《中国古代哲学史大纲序》,同上。

[4] 关于冯友兰先生对中国哲学学科的典范意义,请参阅陈来著:《现代中国哲学的追寻》,人民出版社,2001年10月版,其中的第13章《冯友兰中国哲学史研究的贡献》,已有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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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现代新儒家;中国文化;文化主张;人文主义;科学主义

中图分类号:G1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851(2011)09-0-02

有不同的文化就有交流,历史上文化交流一直是丰富多彩的,在全球化时代,文化交流更成为人类活动的一大风景。不同文化进行交流中必然产生一定的碰撞或磨擦。文化比较研究就成为一门科学或学问。中西文化是两种不同类型的文化,中国文化是东方文化的代表,西方文化以美国为代表。我们了解西方文化、认知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的差异,以有助于我们的吸收与发展。

一、人文主义与科学主义

中西文化比较,可以以各种基点出发论其异同,但“论文化必重观其大,且必视其所以相较者以为言,否则,无文化精神之异同可论。”[1]从总体精神上相较而言,中国文化是人文的,而西方文化则是科学的。在这里,人文和科学都取其广义,人文取艺术、道德伦理,科学则概指科学、法律。人文与科学的差别就是中西文化差别的根本所在。当然这并不否认中国人文文化中含有科学性,西方科学文化中含有人文性。“艺术的精神是借着具体的意象,传神活现,画龙点睛地表达一己的感受或价值判断,目的是价值的欣赏和创造。”“科学的精神是借着抽象的符号,利用分析的和实证的方法从而对事物做理智的了解,目的在寻求真理。”中西文化精神的差异可以通过哲学、科学、艺术、伦理表现出来。

二、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的差异

(一)中西哲学的不同

西方哲学的研究对象也在于求知事物之理,但这事物之理为事物存有之理而非事物生存之道,因此西方哲学的研究对象为追求物之理、求知真理。然而西方哲学大多研究抽象的本体论如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说……康德的绝对观念等等。当然也要承认西方存在主义注重人的精神的一面,但影响较小,不占主导地位。

而且中国哲学的研究不用分析研究方法,而常用文学家的方法。文学家的目的在于求文章之美,多用比喻、铺排,所以中国的文化中修辞学和章法学很发达,而逻辑学、实证方法则欠发达。而西方哲学所用的方法则多用科学家的方法,界定概念,分析实证。因而归纳法、演绎法等科学方法较发达如圣多玛斯在他的神学集成里,对于每一个问题都有严密的界定,前后一律。

总之,中国哲学是人生哲学,人文哲学,注重实际人生,这一点在儒家哲学有鲜明体现。而西方哲学则在于形上学、认识论,相较于中国哲学,和实际生活不相关联。概而言之中国哲学表现的多是人文精神,西方哲学表现的多是科学精神。

(二)中国文化的艺术性与西方文化的科学性

中国传统的价值观念疏于科学知识。与西方相比,中国古代几乎没有自然科学。中国历史上虽有不少科学的发明,但未形成像西方那样有意组成系统并且大规模推进的科学研究工作。中国的天文学、数学、医学都停留在直观水平上,且服务于实用的目;但又不是应用于生产实践,而是应用于占卜和迷信活动,如指南针成了风水先生最好的工具就是明证。但从另一方面讲,中国之科学则富于艺术精神。中国固有科学中的医学,其诊断之法有望闻问切,而把脉尤为最重要。医生之号脉,乃是以其生命之振动与病人的生命发生共感作用之一直觉的诊断法。此法实类似于艺术之移情活动。又如中国名扬四方的拳术,实是一种体育学;但是中国之拳术运动,多曲线运动,其回互往复、周旋进退,实近乎舞蹈艺术,如太极拳等。又如中国古代历法,逐渐与音律学之学合一,故称为律历。古所谓以十二律之管测气候之变化,即是以音乐之眼光观察宇宙之运行。中国动植物之学,成欣赏花鸟之学,亦源于此。中国政治经济法律之学,古皆统于治术名辞之下。治术之本,如制度之立,根于道德原理;而治术之运用,所谓默观风气,体合物情,见几而作,动合无形。皆一种善于移情于物,与物俱往,游刃于虚之艺术精神中

西方以幸福主义、个人主义为价值目标,这需要科学技术来保证,所以西方人重视知识,推崇理性,弘扬科学,热爱真理。在《我们对于西洋近代文明的态度》中说:“西洋近代文明的精神的第一特色是科学。科学的根本精神在于求真理。”古希腊文化是西方文化的源头。古希腊文化有二精神:一为阿波罗精神,一为狄俄尼索斯精神,两者共同构成了希腊科学的根源。前者是米利塔学派及德谟克利特派自然哲学的源头;后者则是毕达哥拉斯学派的数理哲学的源头,这一派尤其促进了几何学的发展。整个西方一直有科学的传统。很重理性的希腊人有“爱智”的训诫,甚至把以知性活动求得真理认定为最高幸福。斯多葛派以理性发现自然律之普遍性,用之于政治社会,遂有自然法观念,后世遂有罗马法;法律亦成了西方社会传统。近代西方培根又提出了“科学就是力量”的响亮口号。而另一方面,如果说中国传统科学充满了艺术精神,那么西方的艺术则充满了科学精神。如西洋画重貌似,重明暗,重远近之景观,所会物象,形界分明,如可握持,几乎科学家观测实物之精神。文学中多写实主义、自然主义,对现实做详尽、细密刻画,其根本精神为科学的。

(三)中国重伦理教化(秩序),西方重法律约束(秩序)

以自给自足的血缘关系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中国宗法社会,以家族扩大为国家,形成家国同构的局面。血统联盟构成生活制度的基础,而血统联盟得以运转不是依靠法律制度,而是依靠以血亲意识为主体的礼俗习惯。在家族性的社会结构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被一根情感的链子连接着,治理这样的社会最好是经由教化。梁漱溟说:“中国社会秩序靠礼俗,不像西洋之靠法律。靠法律者,是在权利义务清清楚楚,互不相扰。靠礼俗者,却只是要厚风俗。在民风醇厚之中,自然彼此好好相处。”所以古代中国,中国文化主要探讨自己行为的规范,而非对自然的了解,重视的是善的问题,而非真的问题,是人伦的问题而非自然的问题。道德学是显学,其他学科大都以其为起点和归宿。哲学、心理学,本与伦理学有密切之关系。我国学者仅以是为伦理学之前提。其他曰为政以德,曰孝治天下,是政治学范围于伦理也;曰国民修其孝弟忠信,可使制梃以挞坚甲利兵军学范围于伦理也;攻击异教,恒以无父无君为辞,是宗教范围于伦理;评定诗古文辞,恒以载道述德眷怀君父为优点,是美学亦范围于伦理也。我国伦理学之范围,其广如此,则论理学宜若为我国惟一发达之学术矣。”

西方文化以个人为本位、个人主义为基点,以幸福主义为目标。但个人主义、幸福主义没有监督和制约就可能走向极端。为保证社会整体价值目标的实现,西方选择了法律。西方一直有法律的传统,西方传统认为社会是经由自然法、契约自由组合而成的。《罗马法》、“社会契约论”等等极大影响了西方社会。只有在法治原则的规范下,个人奋斗求得的幸福才是合理的,在西方社会,一切都受法律控制,靠法律调节,依法律办事。法律具有绝对的权威,政治权利也被纳入到法律的监控之下。在西方,民告官是很正常的,即使是总统也得遵守法律。近代西方更是自觉地把接受法律的惩罚当成犯人自由意志的必然要求。

四、中国文化的出路

中国文化的总体精神是人文主义的,西方文化的总体精神是科学主义的。但国家要发展,社会要进步,西方文化不能仅只依靠科学与法律来维持和发展;中国文化也不能仅只因循旧的艺术与道德之路来成长。中国社会要发展,中国文化也要发展。那么传统中国文化的出路在那里呢?现代化是中国的必由之途,也是中国文化的必然出路。

(一)现代新儒家的文化主张

现代新儒家在中国文化现代化的问题上,关于文化建设问题的基本主张是“以人文价值统御科学成果”,无论中国或外国的文化建设概莫能外。现代新儒家一般将文化分为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三个层面,并承认这三个层面对于人类生活各有其意义。他们认真对中西文化坐了对比和研究。看到了近代以来西方社会发展了科学技术,在征服自然方面取得了相当的满足;同时也注意到西方文化“科学与人文之间的不平衡”,即西方在发展科学的同时,却忽视了人的精神价值,忽视了人对于价值理想的追求,从而导致了人文精神的失落,或这说“道德的迷失”,“形上的迷失”。他们认为西方社会自然环境的破坏、人际关系的紧张、犯罪率的上升、精神危机的出现等所谓“西方之自毁”,都和科学与人文的不平衡发展有关。总之“今日最严重的一个问题既是科学与人文之间的不平衡”,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以人文价值统御科学的成果”他们认为“中国文化是在非宗教世界中,惟一强调人本身修养的文化”,而这一点主要是传统儒学对于人的道德修养的强调决定的。因此,现代新儒家认为,使“儒家式的人文主义”――以道德为本位的人文主义──在现代社会生活中作为价值准则而发挥作用,就能够避免科学与人文不平衡的危机。

现代新儒家的文化主张对我们很有借鉴意义,在今天也很有现实意义。但“现代化不能从内圣之学方面去讲”。由于他们在内圣与新外王之间过分注重内圣,注重精神文化的价值,强调几乎完全遵守传统儒家的成德之教,修身养性,塑造人格,实现其道德价值;并把传统“内圣学”升华到了超越时代,超越社会形态的“恒常之道”、“恒常之理”。这不仅从理论上看是不符合历史主义的原则;而且在实践中,当民族文化因深刻的社会矛盾而出现危机时,当它与同时代的先进文化形态相比在物质层面与制度层面一十分落后时,宣扬精神层面的作用,无疑是行不通的。况且由于认为中国文化“圆而神”,他们主张的“返本开新”的深层本质实是“由中国文化精神之圆中,化出方来”。主张返本开新即是回归到儒家的道统,以“道统”、“政统”为前提开出科学与民主之新,势不可行。现代新儒家所主张的新外王如何开出成了极难落实的问题。

(二)中国文化的出路

中国的文化出路在何方?毫无疑问,从广义的总体文化精神上说,中国文化要实现由人文主义单向发展转化为人文主义与科学主义的双响平衡发展,在现当代尤其要强调科学主义的发展。从狭义的文化既观念文化的角度来看,当代中国文化要实现由传统伦理精神向现代民主精神、法治精神的转向。具体来讲:

1、由于中国文化的弊病在于缺少“知性”,所以首先要大力倡导科学精神,重视发展科学技术,普及科学知识;同时要继续高扬现代人文精神,提倡人文关怀,重视人文学科的建设。但决不能使当代中国文化分裂为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两极。

2、既要大力发展经济建设,又要强调政治体制改革。中国文化的“政道”不足,就要学习西方民主政治的优点,促使中国制度文化的发展。只有这样,经济建设与政治体制改革才会协调发展,中国文化才会正常发展。

3、要重视法制建设,倡导法的精神,培养法权人格;又要强调道德建设,提倡道德意识,培养道德实践主体。“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在铸造法权人格的同时铸造道德实践主体,以保持文化精神的生态平衡。

4、既要接受外来文化中蕴涵的普世性价值,用以推进现代化事业;又要继承中国传统文化中富有智慧和价值的因素,从而对现代化的理念作出必要的修正。总之要以开放的心态,自觉地把全球化蕴涵的普遍性与中国文化包含的特殊性有机统一起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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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哲学学科,分离,整合,要求,方法

〔中图分类号〕B0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4)02-0012-04

一、目前我国哲学学科的设置处于分离状态

我国传统哲学学科的重点是马哲、中哲、外哲,后来在哲学学科之下包含八个二级学科(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伦理学、逻辑学、美学、科技哲学、宗教学)。哲学虽然作为二级学科,但指导地位没有动摇,基础性、龙头性特点没有改变。近几年把“理论”从二级学科正式确立为国家一级学科,“哲学”与“哲学”之间的关系也发生了重要变化。从内容上看,“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都是“理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因而把“部分”与“整体”都作为一级学科或都作为二级学科显得有些牵强。从功能上看,“哲学”是“理论”的核心与灵魂,起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其具有一级学科的性质也有据可查。如何给哲学定位已成困扰难题。当前出现了哲学与具体学科的连接:或者把哲学理解为具体学科的后缀、展开和应用,具体学科是其中的主词;或者把哲学理解为主词,把具体学科作为前缀或前置词,以便使哲学更加细化和具体验证,但它却不能包括大量丰富内容。社会哲学、政治哲学、价值哲学、经济哲学、实践哲学、科技哲学、文化哲学等都属于此类范围,似乎它们相当于二级学科之下,但又都难以归属到某一二级学科。以前认为马哲的地位至高无上,对西哲进行评判,从对立达到相互观望和彼此吸纳。究竟把哲学作为具体学科的概括总结,还是把具体学科作为展示哲学的一个窗口,或者把哲学作为一种特殊的思维方式……各种观点纷至沓来,但却形同虚设。尤其重要的是,把我国纳入世界框架之内,就会发现我国经济稳中有进、稳中向好,而在哲学领域虽然功不可没,但其差距却十分悬殊。其原因在于,把哲学或“最新成果”作为最高标准,阻碍了哲学的全球胸怀和国际视野;或者在“论坛”具有较大的宽松余地,但在“讲坛”却不可越界,忽视了观点重复形成的负面效应;或者在基层提倡学科交叉,但却担心上级检查出现违背学科边界再次返工的可能性嫌疑;或者打破学科界限实现研究成果共享,但却担心出现政治风险而自我约束有加。所有这些,说明我们的哲学研究还没有完全纳入世界版图,我国的哲学研究与世界发展进程存在着时间差,这个时间差随着我国社会发展正在不断缩短,排除人为因素干扰,主动地把我国哲学研究与世界列车接轨,更加切实可行。甚至可以说,我国哲学学科的分离,比古典哲学有进步,哲学整合比哲学分离又有新的飞跃。当我们切入哲学分离的内部,就会发现哲学分离过程经历了适应、不适应和哲学研究范式生成三个阶段,现在正处于从第二阶段向第三阶段的过渡期。这一过渡期也是哲学整合在哲学分离内部从萌芽到成熟的转换期。哲学分离越来越细,尤其对那些社会重大问题的分析与解决,已经出现了哲学学科之间以及哲学与现实问题之间的交叉与融合,更加限定哲学用语的应用范围,开拓哲学的研究空间,提高哲学思维的正能量。哲学的深层结构预示着哲学整合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可行性,就会“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列宁),驰入哲学整合的快车道。只有坚持多元、开放、包容和互惠,进行学科交叉,把哲学的触角伸向各个领域,及时感觉时代跳动的脉搏和时代精神,多种哲学学科相互交叉渗透就会呼之欲出,学科划分的难题就会迎刃而解。

在更深层次上,哲学表现为理论“形态”,即形状神态、形状姿态、表现形式、事物形状、结构要素,是外与内的统一。“哲学形态”是一种社会现实存在的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的总体。不是个别表述,而是外部世界的概念表述和逻辑体系;不是文字堆砌,而是符号和思想的统一;不是单纯的知识罗列,而是渗透时代精神的哲理思想。

在国外,哲学不仅仅区分为许多学科,而且各个学科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1994年葡萄牙组织了世界跨学科大会,颁行了“跨学科章程”,提倡“‘横跨’和‘超越’不同学科以求达到语义和实践上的统一性”,号召超越专门学科,加强对话,以跨学科智力形式迎接世界复杂性问题的挑战,用多层次、多纬度的研究弥补单一学科研究的缺陷。在国际上成立跨学科研究协会,召开联合国会议,有力地推动了科学的发展。通过初步统计,在目前比较成熟的5500门学科中,交叉学科总量已近2600门,占全部学科总数的46.8%。若以1901~2000年之间每25年为一阶段,跨学科为背景的诺贝尔科学奖获得者人数占整个诺贝尔奖获得者人数的29.73%、38.64%、40.56%和49.07%,上升趋势十分明显。最早由哲学家、语言学家和人类学家开启的多元论的讨论,现在已经找到了进入政治和社会科学、心理学、文学和文化研究、历史和教育的通道。“在这种对多元论的兴趣爆发背后,是转变观念的激动――认识到关于一个既定的主题,不只一种‘正确的’或‘真实的’论点。这样理解的话,多元论就是对旧的哲学信仰的挑战,因为那种信仰认为,关于存在的东西、构成知识的东西和道德涉及的东西的问题,只有一种正确的答案。” 〔1 〕 (P1 )

现代西方哲学思潮,其流派之众、队伍之庞大、著述之丰盛,为历来所罕见。时代越发展,问题也就越多,哲学探索就越广泛和深入。西方哲学并非杂乱无章,而是促进了科学的大分化和大综合。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相互渗透,整体性观点和方法不仅为自然科学家,也为人文思想家所重视,因而,科学主义思潮中的有些派别开始从更广阔的社会背景和更深刻的人文价值上研究科学哲学问题,而人本主义思潮中的某些派别也开始用系统的方法和结构的方法来研究社会和人。由此可见,现代西方哲学已经不停留在众多哲学学科和哲学流派,而是多向度、全方位、立体化描述世界图景,以哲学整合的庞大气势与经济全球化相呼应。

二、我国哲学学科整合的必然性

在哲学领域进行交叉研究,说明哲学研究达到新的发展阶段。在此之前,分门别类和各自为政,说明不同哲学学科、哲学与具体学科处于笼统状态,没有达到整体把握。后来不同学科逐步分离出来,以便于专门研究。同一学科的范畴、内容长期变化形成了谱系,对于独立学科的发展起推进作用。但自我封闭、唯我独尊,缺乏吸纳百川和概括提升。为挽救危机,论证自身的合法性,解读经典文本和外文资源,这种从目的论出发进行自思和苍白无力的“独白”,缺乏山涧溪流涌动,不仅没有体现哲学的开放和批判精神,而且引用权威话语,其结果适得其反。

坚持己见、满足自家之言,在文化领域也有反馈。我国文化长期逆差,存在“文化赤字”现象。这种巨大的文化逆差已经妨碍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对外文化交流,最终会影响中国的和平崛起。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改变哲学学科分布,是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层原因。正因为文化是哲学的展开,哲学是文化的核心。促进文化与哲学的彼此渗透与交相辉映,形成巨大的软实力,才能推动社会的繁荣昌盛。

第一,哲学纵向和横向交叉发展已成为时代的需要。通过对CSSCI数据的分析,寻找问题之所在,进行宏观梳理,有参考的必要。唐正东教授指出我国在“学科领域内跨机构合作的比例相对还较低(35.54%),这与以国家目标为导向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的研究需要来说,还存在着一定的距离。因为重大课题的研究往往需要多个机构之间的跨机构合作。” 〔2 〕在“理论分析层面的关键词应当说至今还被关注得不够。这说明,怎样完成从对象域到问题域的深化,依然是摆在本学科学者面前的一项任务。” 〔3 〕郭华提出“对学术前沿问题的追踪能力还不强,对本学科基本问题域的界定还不够清晰,健康的学术批评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4 〕总的来说,我们的不足:一是成果数量多,但质量不高。二是没有系统掌握哲学的精髓,反而将自己的话语加给马克思。三是对马克思哲学的研究还停留于表层,对理论剖析和拓展的层面仍然有限。四是GDP增长速度高于西方,但在理论透视“现实”的社会影响力严重滞后于西方。根据数据显示:文化产业与GDP的比重,美国30%,日本12%,印度6%,而我国还不到4%。2011年2月10日在新浪网、国际在线、新华网、网易公布以《我国论文数量居世界第一 引用率排在100名开外》为题的新闻报道,是对这一问题的有力旁证。

哲学既需要密纳发猫头鹰的历史反思,也需要高卢雄鸡的未来报晓;既需要具体学科的哲学提升,也需要哲学的基层寻根;既需要哲学的文化撞击,也需要哲学的社会辐射;既需要哲学的问题意识,也需要研究的范式创新;既需要哲学的舆论渗透,也需要哲学的提炼概括;既需要学科交叉,也需要百川呼应;既需要历史传承,也需要逻辑推导;既需要个性张扬,也需要社会互动。总的来说,形成相互交融的良性互动,营造跨学科研究的舆论环境,建立以重要领域为主攻方向的研究领域,善于吸取多种学科的思维导向和研究方法,拓宽视野,培养以重大问题为焦点的跨学科优秀人才,促进个体研究向团队研究的过度。敦促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交叉渗透,实现哲学与具体学科的交叉融合。

第二,各学科的碰撞和互补成为学科发展的主旋律,哲学无国界已无悬念。不能笼统理解“哲学则是关于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的概括和总结”(),也不能把哲学看成“与科学、宗教、艺术等各种文化形式平起平坐的一种文化形式”(孙正聿)。哲学要以各种二级学科为窗口,以文化辐射为舆论导向、以具体学科为支点,特别要以资本一体化、经济全球化为基础,进行国际合作成为日益重要的研究方式,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哲学对人类生存态度的自觉,无论是改造论、并行论还是对话论,都从特定视角对哲学发展的诉求和寻根。从交叉学科看问题,就应该得出“在人类调整其与社会存在的关系时,二者都发挥各自必需的作用,作为生活手段,任一方都不能完全替代另一方。因此,社会科学家与人文学科的学者,都应抛弃存在于二者之间的反唇相讥和冲突,携手合作,确定各自然而又彼此互补的利益与活动范围” 〔5 〕 (P307 )。证明“科学是内在的统一体,它被分解为单独的部门不是由于事物的本质,而是由于人类认识能力的局限性,实际上存在着从物理到化学,通过生物学、人类学到社会科学的连续链条。” 〔6 〕 (P4 )

第三,在时间、空间方面,各种学科都处在孕育、产生和发展的不同阶段,学科之间既前后有别,又相互关联,为哲学走向整合提供平台。就理论本身而言,应该既熟悉各个学科的基本理论,又能从整体上进行高度概括。但是在风起云涌的社会背景中,难免遭受诸种条件的限制,特别是在历史形成的、先定的条件下,仅仅关注历史发展的某一阶段,往往视野受限,而应该进行历史回顾和未来前瞻,进行信息比对、实现历史传承。在空间上,不同的地理环境,各门学科各有千秋,研究范式也有区别。东方和西方进行工业革命相差200多年,作为理论支撑的具体学科的进度也差距甚远,与具体学科相伴的哲学,往往也有在本体论―认识论―语言学链条的不同定位,这就决定了语言交锋形成的某些并存或差异现象。信息网络既给人们提供了相互交往平台,也难免形成利用网络垃圾以次充好。这需要打破地域的局限,向世界舞台冲刺。是在扬弃古典理论基础上形成的,同样在今天广泛吸取世界经验,进行梳理归纳,才能形成适合于中国国情的基本理论。只有磨平时间差、空间域的两个维度,才能大刀阔斧、抨击时弊,两路相逢才能勇者胜。

第四,哲学学科的分流和隔绝,使学科整合与相互参照显得尤其重要。哲学要求开拓新领域,用更清晰的观点、概念与范畴,给予更深刻的理解。跨科学、跨国界研究,寻找重大社会问题的焦点,建立整合互补、同中生异的方法,挖掘不同理论的内在联系,扩大哲学境域,增加对话与合作的可行性。把哲学融入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学科,通过毛、邓、江、胡形成中国最新成果,把哲学同社会科学、自然科学联系起来进行研究。随着中国经济和社会影响力的提升,加大哲学的再造能力,把哲学的多学科“编织”为一个开放的理论体系。将学科整合萌生的差异性、多变性,给予合理引导,扩大哲学的沟通与和解。是一种对社会规律的总结概括因而具有一元性、正统性、经典性的发展模式,同时又具有从一元性逐渐向多样性、正统性向普适性、经典性向大众性发展的趋势。多样性不是相互分离的,而是在更高的层次上,从纵向、横向进行多种重组和沟通,产生更为深刻的思想文化。通过分流而实现的整合提高了的科学性。哲学领域只有通过争鸣,才会出现千姿百态、各具特点的哲学理论。

三、我国哲学学科整合发展的要求及方法

我国哲学从分离到整合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研究思路的系统性。系统揭示马哲、西哲、中哲、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没有不言而喻的绝对,而是寻找理论对事实的具体关联,通过细致的梳理,丰富哲学内涵。第二,理论旨趣的指向性。把注意力放在当前建设和谐社会的坐标中,以国情、民情和社情为要点,进行辩证综合,增强研究的现实使命感和责任感。第三,观点表达的思辨性。显为人知的整体大于部分之和、交往理论、整体有机论、家族类似、科学共同体、科学研究纲领、怎么都行、大众哲学等等都是哲学经典,都是对各个哲学学说的反思、批判和重建,要保稳定促和谐,关切社会,捕捉、预见和呼唤时代精神,使成果带有哲理性。这就像美国当代哲学家莫尔顿・怀特提出的:“当我们一旦弄清楚学科之间没有明确的分界线,而且没有一门学科可以称得起在认识分类表中占有一个惟我独尊的位置时,当我们弄清楚了人类各种经验的形式也和认识同样重要时:只有到那个时候才算打通最广义的、关于人的哲学研究的道路。” 〔7 〕 (P243 )第四,整合方法的合理性。、和而不同、相融共生,是哲学学科从分离到整合的关键。在古代出现了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百科全书式的学者,到了近代各门学科从哲学中分离出去,分门别类进行研究,从开始的积极到后来的消极在林耐身上得到体现。哲学学科的兼容与整合,是对学科分离的否定和质的超越。但“整合”不是等同,整合之后还各有侧重,应该把哲学质量放在第一位,促进哲学质量的提升。

为实现哲学学科从分离走向整合,需要运用横断学科和交叉学科的研究方法。

第一,空间整合法。用世界“哲学版图”看哲学,从“中西马”相互渗透入手。20世纪下半叶西方哲学发生了变革,以重大问题为中心,超越了国家和学科的分野;以对话为前提,寻求相互交流、理解的平台;以共同切磋为主线,强调跨学科的良性互动和观点演进形成的巨大哲学阵容。我国学科相互隔绝、缺少横向联合,容易形成中西差距感和改进的紧迫感,这是理论研究的起点。

第二,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研究方法。提出哲学主题,对人类精神的关怀,对科学技术的提升,以全球问题为焦点,避免独立学科形成的相互冲突、纠缠、排斥和历史错位带来的消极因素。提倡对重大问题和事件,用历史、逻辑的方法进行综合,对当前流行的语义学、句法学、语用学、信号学,对明喻、隐喻、借喻等前沿问题进行分析。

第三,社会实践法。反对以先定和预设为前提,主张与时俱进和超越,用平等、互利、包容的研究范式,认识大量的社会现象,对理论难题进行解决。把民主、自由、并行不悖的学术气氛贯穿课题始终。要求得到信息载体的认同、组织的支持和政策的扶植。

第四,信息共享整合法。世界格局正在重组,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的生存方式,为信息交流提供新的平台。浏览大量文献,是诸多学者在同类问题上协同攻关的重要手段。崇尚认真、宽容、自由,提倡求实、探索、建设,形成流派突起、学说纷呈和观点交织的研究局面。

哲学学科整合有助于解决有争议的各种问题,吸纳百家之长,形成思想繁荣、观点各异的主流话语。用时代精神把握现实和透视现实,对复杂社会现象进行观察、解释和整体把握。哲学是历史演进的产物,是人类精神的结晶。哲学不仅要自我批判和发展,对自身的理论前提和原则不断进行自我审视、自我评价、自我扬弃和自我超越,使人类精神更加丰富多采。哲学学科整合昭示着,真正的哲学应该“成为世界的哲学,而世界也成为哲学的世界”,只有当“这种哲学冲破了固定不变的,令人难解的体系的外表,以世界公民的姿态出现在世界上”。〔8 〕 (P120-123 )

参考文献:

〔1〕〔爱尔兰〕玛丽亚・巴格拉米安.多元论:差异性哲学和政治学〔M〕.重庆:重庆出版社,2010.

〔2〕唐正东.社科学者与机构学术影响分析〔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9(2).

〔3〕唐正东.理论领域的期刊影响、研究热点及未来走向分析〔J〕.湘潭大学学报,2009(1).

〔4〕郭 华.学科的研究概况、基金论文及学科论著分析〔J〕.湘潭大学学报,2009(1).

〔5〕〔美〕伯纳德・巴伯.科学与社会秩序〔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

〔6〕〔德〕普朗克.世界物理图景的一致性〔M〕.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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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语言结构的差异和思维方式

语言是现实的编码体系,或者说,是人类认知现实的编码体系。这里涉及到现实、人们对现实的认识和语言三方面的相互关系问题。这三方面的关系可以用如下的公式来说明:

现实——语言·思维——现实

公式两端的两个“现实”不是一个东西。第一个“现实”是纯客观的存在,它的性质和规律是通过无穷无尽的表面偶然性表现出来的;第二个“现实”体现人们对客观现实的认知,已能从无穷无尽的表面偶然性中找出必然性的规律。“语言·思维”是联系两个“现实”的桥梁,这里它们相互依存,共同实现对现实的认知。语言规律是思维方式、思维规律的体现,语言结构的差异必然会给思维方式、思维规律带来深刻的影响。洪堡特(1836)说“每一语言里都包含着一个独特的世界观”,这一论断抓住了两者关系的核心,说明不同的语言体现不同的世界观,反映认识现实的不同思维方式。后来的新洪堡特学派如魏斯格贝尔(L.Weisgerber)等根据洪堡特的论断又进一步提出语言世界观的“主观性”和“片面性”的问题,认为它有重要的哲学意义、语言学意义、文化史的意义甚至美学意义和法学意义,“假如人类只有一种语言,那么,语言的主观性就会一成不变地固定认识客观现实的途径。语言一多就防止了这种危险:语言多,就等于实现人类言语能力的途径多,它们为人类提供了必要的、多种多样的观察世界的方法。这样一来,为数众多的语言就以其世界观的丰富多样同唯一的一种语言不可避免的片面性对立起来,这也就可以防止把某一种认识方法过高地评价为唯一可能的方法”[1](P337)。确实,每一种语言表述客观世界的方式和方法是不一样的,各有它的“片面性”和“主观性”。“萨丕尔-沃尔夫假设”的基本思路与此一致,核心的意思是语言决定思维,语言结构的差异决定思维方式的差异。汉语和英语等印欧系语言是两种完全不同类型的语言,人们自然可以由语言世界观的“主观性”和“片面性”得出一个明确的结论:两种语言社团的思维方式不同,而体现思维方式、思维规律的语法理论也应该有原则的差异,不能“把某一种认识方法过高地评价为唯一可能的方法”。汉语语法研究方法论的弊端就在于此,在“语言共性”的掩饰下把印欧语的语法理论看成为“唯一可能的方法”,百年来始终对它“跟着转”。要改变这种思路,当前首先要弄清楚汉语社团思维方式的特点以及它可能对科学研究方法论带来的影响。

思维方式和思维能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以往的语言理论研究(包括笔者本人)往往将它们混为一谈,强调思维的全人类性和语言的民族性。这个论断是不确切的。有全人类性特点的是思维能力,指的是不同民族都有认识现实规律的能力,某些民族呈现出来的某些“落后”的状态,那只是它们因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水平的限制而没有充分发展它们的思维潜力而已。思维方式是实现思维能力的一种方法,与特定的语言联系在一起,因而不同的民族是不一样的,呈现出其特有的“主观性”和“片面性”。一个民族的思维方式通过它的哲学理论反映出来,因而不同语言社团思维方式的差异自然会与不同的哲学理论相联系。冯友兰(1947,30-33,378-380,392-393)曾对中西哲学的差异及其对科学研究方法论的影响进行过具体的分析,认为这种差异大致表现在:第一,概念形成的途径,中国哲学是用直觉的方法获得的,而西方哲学是用假设的方法获得的。[2](P30-33)第二,以“假设的概念”为出发点的西方哲学用演绎推理的方法进行论证,使用的语言严密而明确,发展出数学和数理推理等自然科学;而中国的哲学以“直觉的概念”为出发点,不用演绎推理的概念,而使用比喻例证的方法,所用的语言富于暗示,言简意丰。[2](P378-380)第三,不同的思维方式在科学研究方法论上的反映,西方哲学用“正”的方法,用演绎推理“告诉我们它的对象是什么”;中国哲学的方法论正好相反,用的是“负”的方法,“告诉我们它的对象不是什么”,“在《老子》、《庄子》里,并没有说‘道’实际上是什么,却只说了它不是什么”。[2](P392-393)这三点概括了两个不同语言社团的思维方式的差异以及由此给科学研究的方法论带来的影响。

这是哲学家比较了中西哲学的差异之后得出来的结论。由于它是客观规律的反映,其他学科的学者也可以通过别的途径得出相同或相似的结论。林语堂是著名的文学家、语言学家和翻译学家,深通中西文化之真谛。他“经过几十年的思考”,也得出了与冯友兰相似的结论:“中西思想法不同之大关键,就是直觉与推理之不同。直觉就是体会、体悟、妙悟。因这思想法之不同乃使中西哲学走入不同的趋向。要明白中西哲学思想之精奥,必先明白这思想法之不同,然后可得平衡之论而明白其利弊”,“这思想法之不同,简单地讲,可以说是直觉与逻辑,体悟与推理之不同。逻辑是分析的、割裂的、抽象的;直觉是综合的、统观的、象征的、具体的。逻辑是推论的,直觉是妙悟的、体会出来的”,“所谓直觉,常为人所误会。直觉并非凭空武断,乃其精微之至,可以意会,不可言传。直觉不是没有条理,是不为片面分析的条理所蔽,而能通观全局,独下论断”。[3](P78、81-82)林语堂在其文集的序言中还特别强调,这是他“一贯的中心思想”。哲学家、语言学家、文学家都从自己的研究实践中体悟到中西思维方式的差异,并得出相同的结论,这就是:西方重逻辑推理、重演绎论证,中方重直觉、重比喻例证式的体悟和妙悟。

推理和直觉是两种不同的思维方式。推理式的思维以假设形成的概念为基础,从已知的判断(前提)推出新判断(结论),用演绎论证的方法表述这一推理的过程。三段论是这种推理式思维的典型表现形式。判断是肯定或否定事物的存在,或指明它是否具有某种属性的思维过程,形式逻辑用一个命题表达出来,如用公式来表示,就是“A是B”。A和B在逻辑上是一种种与属的关系,或上位概念与下位概念的关系。例如“松(树)是树”,“王楠是乒乓球运动员”,“松(树)”是“树”这个“种”下的一个“属”,“王楠”是“乒乓球运动员”这个上位概念中的一个下位概念。概念、判断和推理是相互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思维形式,其特点是在外延上相互有种属关系的概念之间进行演绎论证。汉语社团的直觉性的思维方式与此有异,它是用联想、体悟的方式挖掘并建立事物之间的联系,用比喻例证的方法来认识事物的性质和特点,“中国哲学家惯于用名言隽语、比喻例证的形式表达自己的思想。《老子》全书都是名言隽语,《庄子》各篇大都充满比喻例证。……名言隽语一定很简短;比喻例证一定无联系”,“习惯于精密推理和详细论证的学生,要了解这些中国哲学家到底在说什么,简直感到茫然”。[2](P15-17)如何进行直觉性的“比喻例证”?用林语堂的话来说,就是“体会、体悟、妙悟”,在两类外延上毫无联系的事物之间通过“悟”的办法进行“比喻例证”,传统称之为“比类取象”和“援物比类”。这里包含中国传统的抽象思维的两个重要环节:“取象”和“尽意”,前者讲的大致是如何将客观的存在转化为主观的认识,“比类取象”;后者是对“象”的阐释,讲的大致是如何将主观对客观的规律性认识表述出来,使之变成人们的共同知识,其实现的办法是“援物比类”,在不说出“象”的本质特征“是”什么的情况下,用具体的、人们容易理解的现象去比喻说明事物的本质特征。[4]如果拿西方人的思维方式做参照点,这种“比类取象”、“援物比类”的比喻例证既像判断,又像推理,但既不是判断,也不是推理,相互间很难找到确切的对应。什么是“比类”?通俗地说,就是联想,就是比喻例证,相当于林语堂所说的“直觉”、“妙悟”、“体悟”,通过事物间的横向比喻来解决“取象”和“尽意”两个问题。这种“比喻例证”的思维方式,过去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我们这里暂且名之为“两点论”,因为它是在外延上没有联系的两个“点”之间建立起联想的关系,借此喻彼,说明事物的性质和特点,如用公式表示,可表之以“A犹如B”。这种两点论的思维方式应该是辩证思维的一种典型表现形式。

推理式的思维以“A是B”的命题为中介进行演绎论证,而比喻例证的两点论的思维方式缺乏严格的“A是B”的结构,而以“A犹如B”那样的公式进行“比类取象”和“援物比类”。这两个公式有很大的区别。第一,“A是B”中的A与B必须是同质的(homogeneous),由“是”表达(请比较“王楠是乒乓球运动员”),而“A犹如B”中的A与B不受同质、异质的(heterogeneous)的限制,只要说话人能在两个“点”之间通过体悟、妙悟的方法建立起联想关系,就能用比喻例证的方法表达说话人对事物的性质和特点的理解。例如“形”与“神”,范缜的《神灭论》比之以“刃”与“利(锋利)”,说:“形之于质,犹利之于刃;形之于用,犹刃之于利。利之名非刃也,刃之名非利也;然而舍利无刃,舍刃无利,未闻刃没而利存,岂容形亡而神在?”这里的“形”与“刃”、“神”与“利(锋利)”,就客观现象的性质来说,它们不属于同类性质的现象,相互间没有什么联系,但说话人可以将它们联系起来进行比喻例证,说明“形”与“神”的关系。这是比喻例证的两点论的思维方式与推理式思维的一个重要区别。第二,“A是B”的A与B是概念体系上的一种“种”与“属”,相互呈上下位概念的关系,而“A犹如B”的A与B不必局限于事物之间的种属关系(试比较上述的“形”与“刃”、“神”与“利”),也不一定是对某种特定外延的事物的性质进行抽象和判断,而完全是通过直觉的妙悟、体悟的方法,在横向的联想和比喻例证中表达对事物性质、特点的认识。第三,“A是B”的推理式思维方式的基本单位有概念、判断和推理三级,所涉及的内容相互呈上下位概念的关系,人们只能根据客观事物间的这种上下位概念的内在联系进行演绎论证,主观性因素无法参与推理式思维的过程,而“A犹如B”的两点论思维方式的第一级单位是概念,这与印欧语社团没有什么差异,但没有由此形成和判断、推理相对应的思维单位,一切通过说话人的比喻例证以B喻A,从它们的相互关系中去“悟”、去“尽意”,说话人的主观性因素直接参与这种“悟”的过程。这三方面区别的核心,就是:“A是B”是客观的论证,演绎“是”的必然性,而“A犹如B”的“犹如”说的是可能性,在若干种可能的联系中选择其中的一种,突出主观性的例证。在思维过程中强调的是客观还是主观,这就是两种思维方式各自的“主观性”和“片面性”的集中表现。

二、思维方式的差异和语法研究的方法

中西思维方式的重大差异扎根于语言结构的差异,而由此形成的思维理论则又成为语法研究的方法论基础。印欧语和汉语的语法结构分属于两种不同的类型,总的特点是,印欧语突出以形态变化为标志的形式语法,而汉语突出的是语义,因而我们将印欧语称为形态型语言,将汉语称为语义型语言。两种语言社团的思维方式的差异直接与这种不同类型的语法结构相联系。

推理式思维的基本形式是概念、判断和推理,它们在语言中都可以找到自己的对应性单位,即概念对应于词,判断对应于句子,推理则由相关句子组成的句群表达。句法结构大致对应于概念和判断,而推理则与语用相联系。印欧语社团的“A是B”的公式代表一个命题(判断),表达两个概念间的关系,印欧语的语法理论大体上就是在这一命题公式的基础上形成的。它导源于亚里斯多德的逻辑范畴说。亚里斯多德把现实分为十个范畴:实体、性质、数量、关系、地点、状态、情景、动作、被动、时间,其中的核心是实体(substance),其他的九个范畴是偶有的属性(accidents),是用来表述实体的。实体在命题中的主要特征是主体(subject),从逻辑判断的结构来说,主体就是主词(subject),别的范畴都是表述这个主词的,因而是它的宾词(predicate);能充当主词的词是体词(substantiveword),或者叫做名词;能充当宾词的词就是谓词(predicativeword),或者叫做动词;句子的结构与逻辑判断(命题)相对应,因而处于主词位置上的词语就是句子的主语(subject),处于宾词位置上的词语就是句子的谓语(predicate)。主词和主语,宾词和谓语,在汉语中是两个不同的词语,而在印欧系语言中原是同一个词,即主词和主语都是subject,宾词和谓语都是predicate。语法和逻辑的关系,根据上面的简单分析,可以简化为如下的结构公式:

逻辑:实体——偶有性

主词——宾词

语法:主语——谓语

体词——谓词

名词——动词(包括后来所说的形容词)

横行是A、B的二分,纵行是内在的对应和依次的实现关系:实体在判断中实现为主词,在语法中实现为主语,而主语由体词或名词实现,与偶有性相关的各个单位的关系同此。词类的划分与它们和句子结构成分之间的对应关系已可以在这里见封端倪。传统的语法理论大体上就是根据这样的理论框架建立起来的,因此我们说语法和逻辑思维形式的关系非常密切,甚至可以说,最初的语法理论就是由哲学家建立起来的,用来解释语言与思维的关系;这种理论的结构框架和诸如主语、谓语和名词、动词之类的概念一直沿用至今,说明哲学家抓住了印欧语结构的本质特征。“A是B”公式的核心是“是”,表明A与B的同质性,这个“是”在语法结构上的反映就是主谓语之间的一致关系。以这一“是”为基础而形成的语法结构的特点是合二而一:名、动、形的词类划分与主谓结构框架的语法结构成分形成有规律的对应,即词类的划分和句法结构的成分这二轨合二而一;主语和谓语通过一致关系而突出相互间的“是”的关系。这里的重点是合二而一的“合”,而主谓语之间的一致关系就是统率整个“合”的语法结构规则的“纲”。

汉语社团的思维方式我们表之以“A犹如B”。A与B这两个“点”之间的联系不是靠逻辑的判断和推理,而是靠联想,在“犹如”上进行比喻例证,缺乏与印欧语社团的判断和推理等价的思维形式。哲学家早就对此进行过讨论。张东荪联系汉语的结构,认为由于汉语的主语(subject)和谓语(predicate)的分别极不分明,“遂致中国人没有‘主体’(subject)的观念”,“谓语亦不成立”,“没有tense与mood等语格”,“因此遂致没有逻辑上的‘辞句’(preposition,命题,判断——笔者)”。[5](P89-99)没有判断和推理,汉语社团如何运用“A犹如B”的公式进行思维?简单地说,就是以A为参照点,找出与此点相联系的B,从A与B的相互关系中去体悟它们的性质和特点,以已知求未知,我们下面用“A借助于B,从A与B的相互关系中去把握和体悟A和B的性质与特点”这一方法去分析“A犹如B”的结构。这种思维方式显然不同于印欧语社团的推理式思维,因而与思维方式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语言结构自然也会与印欧语有原则的区别。

概念是思维的最基本的单位,它在汉语中的对应形式就是字。由于汉语社团和印欧语社团的概念形成途径有直觉和假设的区别,因而字和词在语言系统中的地位虽然相同,都表达概念,但结构上相互间却有很大的差异,用赵元任(1975)的话来说,就是词(word)“在汉语里没有确切的对应物”,“在说英语的人谈到word的大多数场合,说汉语的人说到的是‘字’。这样说绝不意味着‘字’的结构特性与英语的word相同,甚至连近于相同也谈不上”,“汉语中没有词但有不同类型的词概念”,根据西方语言学家的眼光来分析汉语并确定像词这样的单位可能有用,“但这不是汉人想问题的方式,汉语是不计词的,至少直到最近还是如此。在中国人的观念中,‘字’是中心主题,‘词’则在许多不同的意义上都是辅的副题,节奏给汉语裁定了这一样式”。[6](P241、246、248)字是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它与词既然“连近于相同也谈上”,因而以它为基础而形成的汉语各个层级的结构自然也会呈现出不同于印欧语的特点;而就语法结构来说,就是以字为基础,“因字而生句,积句而成章”(《文心雕龙》)。与字不同于word(词)一样,汉语的这个“句”也不同于英语等印欧系语言的sentence(句)。印欧语sentence的概念很明确,由一致关系所维持的主谓结构就是一个句子。汉语“句”的概念很模糊,很难给它下一个明确的定义,如果找一段没有标点的文字让十个人标点找句子,很可能是一个人一个样,找出来的句子不会完全相同。由此,传统有所谓句与读(dòu)之分,现代有所谓语气句和语意句之别(参看周振甫的《〈文心雕龙〉注释》),因而汉语也没有与印欧语sentence相当的结构单位。究其原因,就是由于两个语言社团的思维方式不一样,“A犹如B”的两点论思维方式中没有严格的与判断、推理相对应的结构单位,其语句的结构形式及其性质、特点自然不可能与以“A是B”的公式为基础的sentence一样。这决定了汉语语法结构的特点,以字为基础,一层层扩展,生成语句,没有如印欧语那样的词类划分与“主语—谓语”结构框架的二轨合一的要求。《马氏文通》以后,汉语语法研究为什么始终解决不了或解决不好名、动、形的词类划分以及它们与句法结构成分的关系问题?原因就在于两种语言的语法理论基础有原则的差异。

如何以“A犹如B”的思维方式为基础,运用“A借助于B,从A与B的相互关系中去把握、体悟A和B的性质与特点”,展开语句结构的研究?这方面,汉语确实如吕叔湘所说,没有系统的语法论著,人们不大清楚这种“借助“的规律,但不能由此否定汉语语法研究的实践。这种“A借助于B……”的实践的最典型的表现形式就是传统的对对子或对仗,公园、寺院、道观、游览胜地等处的大门两侧和廊柱上的楹联就是汉语“A借助于B……”的语法结构的典型实践和样品,凝聚了汉语社团的“A借助于B,从A与B的相互关系中去把握、体悟A和B的性质与特点”的思维方式的精华。传统的语文教学为什么从《声律启蒙》一类的读物开始?目的也是让人们熟读牢记如“云对雨,雪对风,晚照对晴空,来鸿对去雁,宿鸟对鸣虫,三尺剑,六钧弓,岭北对江东,人间清暑殿,天上广寒宫,两岸晓烟杨柳绿,一园春雨杏花红……”这样的口诀,以此进行语法操作的训练,使人们能从中“体悟”,“A借助于B……”的方式、方法的精神。这种对仗所透视出来的成句条件就是一个“对”字,两两相对才成句,并且还集语音、语义、语汇、语法于一身,不是单纯的语法结构。这种“句”有几个重要的特点。第一,非线性,即A根据时间顺序原则生成的组字成句的线性结构规则还需要将其中每一个结构位置上的结构单位,根据声调的平仄、语义的对称性、功能的相似性和结构规则的一致性投射于B,生成一个新的结构,相互对称,不然它就难以独立成句。第二,它以声律为框架,在平仄有规律地交替使用中讲求平仄相对、字义相对、字义关系的结构规则相对,形成一种对称性、综合性的结构。这个问题值得深入推敲,因为这种楹联式的结构不见于先秦,盛行和完善于中世纪的诗律与相关的文体,衰落于近现代。这说明它与汉语平上去入的声调系统的定型、演变有关。第三,它以奇求偶,形成二向对立,凸显主观性因素的参与,借联寓意。这三点是对隐含于线性结构中的“A借助于B……”方法的升华和再创造。为什么说楹联式的结构凝聚了汉语社团两点论思维方式的精华?那是由于其他文体的行文虽然也有这方面的要求,如律诗中的对仗、散文的对称排比句等,但都没有楹联那样集中、典型。这里不妨引述一段王勃的《滕王阁序》,以资比较:

披绣闼,俯雕甍,山原旷其盈视,川泽纡其骇瞩。闾阎扑地,钟鸣鼎食之家;舸舰迷津,青雀黄龙之舳。云销雨齐,彩彻区明。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渔舟唱晚,乡穷彭蠡之滨;雁阵惊寒,声断衡阳之浦。

都是上下旬相依对称,语义相互衬托,楹联只是这种结构精神的凝聚和升华。这种结构的基本精神是以A求B,突出语意的主观性创造。人们可能会说:这是语用,不是语法。不能说这一说法没有道理,但问题是汉语根本没有像印欧语那样与判断相联系的句子,比喻例证式行文的语法规则和语用规则是纠缠在一起的,很难作严格的区分。汉语中“句子”这一概念含义之所以模糊,原因也在于此。这是汉语结构的特点,不能用印欧语语法理论来衡量汉语语法结构的短长。总之,上述结构中的线性与非线性、连续与非连续、主观与客观之间的相互关系都是汉语理论研究的一个有待开发的重要领域。

汉语社团两点论的思维方式使“A借助于B,从A与B的相互关系中去把握、体悟A和B的性质和特点”成为汉语研究的方法论的基础。这里的A与B是指各结构层的结构单位,可以是声、韵、调、字素、字、字组、语块、读(小句)、句以及各层结构单位之间的关系,而楹联式的对仗只是由声律控制的“A借助于B……”方法的一种典型表现形式而已。由于语言的发展,声调系统发生了重要的变化,或分化,或合并,因而以平仄有规律地交替出现的声律特征在汉语社团的心理意识中渐趋淡化和消失;再加上单字编码格局的解体,接近口语的白话文代替文言文,因而传统那种楹联式的非线性、非连续的对称性结构的要求也渐趋淡化,而原来隐含于线性组合中的“A借助于B……”的结构则日渐突出,其语音的表现形式则是以音步为基础的节奏。这就使汉语语法结构的形态发生了一次重大的变化,但没有因此而改变汉语的结构原理,因为汉语社团的思维方式并没有发生原则的变化,仍以“A借助于B……”的方式运转。如以字为基础,那么从字到句的中介性单位有字组、字块、读(小句),它们都是通过“A借助于B……”的方法生成的。如字组,它以已知的核心字为基础,借助另一个字,在两个“点”之间建立起联系,生成一个表达某一概念的字组,人们可以从它们的相互关系中去悟察字组的结构原理。[7](P362-390)句子的生成也是通过“A借助于B……”的方法实现的,其结构框架是“话题—说明”。话题是已知的,它借助于“说明”来展示自己的性质和特点;需要多少个小句进行“说明”?决定于说话人的说话意图。这就形成汉语句子的两个非常重要的特点:开放性和主观性。这两个特点汇聚于一点,就是句子的确定标准。印欧语的句子有明确的形式标准,即由一致关系所维持的主谓结构就是一个句子;汉语没有这种形式标志,只能根据语义,传统谓之“凡经文语绝处谓之‘句’,语未绝而点之以便诵咏,谓之‘读’”(湛然《法华文句记》卷一)。什么是“语绝处”?就是一个话题得到了完整的说明,找到了“语绝处”,也就找到了句子,而读(dòu)则是只表达话题的某一个侧面、为“语绝”铺路前进的小句,其口语形式的标志就是可作短暂的停顿,书面的表现形式就是可以使用逗号,使句子呈现出明显的开放性特点。如何控制语意的表述进程和“语绝处”?这就涉及主观因素如何渗入语句的结构,使主、客观的因素在语句结构中达到和谐的统一。印欧系语言的句子由于有一致关系之类的形式规则的控制,人们造句首先需要服从客观的结构规则,因而主观的因素很难渗入句法结构,而汉语正好与之相反,没有主观因素的参与和渗入就难以生成符合交际需要的语句。为什么?因为汉语是语义型语言,而语义就是主观对客观现实的反映,它虽然以客观现实的特点为基础,但必然带有浓重的主观色彩。主观因素参与语句的结构,这是汉语社团两点论的思维方式“A犹如B”的本质特点的反映,与印欧语客观的演绎论证的方法论原则有重大的差异。为什么印欧语的语法理论难以有效地解释汉语的结构?其终极的原因可能也在于此。

三、不同思维方式的交融和语言理论建设

中西思维方式的差异以及由此给语言研究方法论带来的影响,如上所述,基本上就是操印欧语的西方人用“正”的思想方法,演绎论证“它的对象是什么”,而说汉语的中国人则用“负”的思想方法进行比喻例证,相反相成。这两种思维方式都有其独特的价值,在认知现实的途径上相互呈互补的状态,因而不同的语言社团可以学习对方的思维方式和由此产生的科学研究的方法论,“防止把某一种认识方法过高地评价为唯一可能的方法”。西学东渐,当中国人学习西方“正”的思想方法来发展自己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时候,西方人实际上也在进行着同样的工作,寻找和发展“负”的思想方法以补充他们的“正”的思想方法的不足。这里姑且不说英国的胚胎学家李约瑟用中国的辩证思维来解释他的胚胎发育的理论、丹麦的著名物理学家尼尔斯·玻尔接近于中国的阴阳学说并以阴阳作为他的标记的互补理论[7](P1-2),即使以语言研究而论,索绪尔的语言系统价值说、结构语言学的对立概念和雅科布逊的音位区别特征的偶值对立理论,等等,都是采用“A借助于B,从A与B的相互关系中去把握、体悟A和B的性质和特点”的两点论的论证方法,从“不是什么”的“负”的角度去考察一个结构单位的价值。如果说,这些都只是个别学者超前的研究,难以说明“负”的方法在学科体系中的地位,那么隐喻(metaphor)研究的兴起和发展则可以说明西方语言学家如何孜孜以求地探索与“负”的思维方式相联系的研究方法,并建立相关的理论。

隐喻,现在还没有见到一个准确的定义。哈特曼等的《语言和语言学词典》的解释是:“用某种名称或描写性的词汇去描写人或物的比喻”,但不能按照字面的意思去理解。这种说法与我们传统的“比喻例证”类似,但解释不是很准确,人们难以据此把握隐喻的实质。隐喻实际上是一种思维方式,活跃于人们的实际语言运用中。修辞和文学创作经常采用隐喻的手法,而语言学的语义研究则是相当系统地用隐喻的方法分析词义的衍生、引申的途径,用“A犹如B”那样的公式去研究。在语义学著作中人们可以经常看到隐喻和换喻这两个概念。根据现在一般的说法,认为隐喻建立在两个意义所反映的现实现象的某种相似的基础上(例如,汉语针的小窟窿与人眼有相似之处,因而“眼”这个字可以通过隐喻指针的小窟窿),而换喻的基础不是现实现象的相似,而是两类现象之间存在着某种联系,这种联系在人们的心目中因经常出现而固定化,因而可以用指称甲类现象的字去指称乙类现象(如英语的pen本来是“羽毛”的意思,由于古代用羽毛蘸墨水写字,羽毛和书写工具经常联系,于是pen增加了“笔”的意思)。隐喻和换喻的方法论基础就是用横向类比的方法建立两类事物之间的联想关系,其隐含的思维方式类似我国古典哲学中所说的比喻例证,只要语言社团认识到不同现象之间的联系,就可以通过“A犹如B”那样的“喻”的办法形成新的义项。事物之间的形似、功能的相似以及工具和活动、材料和产品、地名和产品等等的联系都可以在人们心目中建立起联想关系,从而可以使字逐步增加新的意义。西方语言研究的传统偏重于语法,语义作为一种“学”来研究起步较晚,但在研究词义派生关系的时候自觉不自觉地采用类似“比喻例证”那样的隐喻方法。随着语言研究的发展,西方兴起了一种认知语言学的思潮,隐喻是其中的核心思想。它的含义比早期语义研究中的隐喻宽泛,只要是通过联想建立两类事物之间的联系,用类比的方法,用B去说明A的性质和特点,都可以叫做隐喻。塞尔(Searle,J.R.)根据这种特点,认为隐喻的作用犹如“一件东西如何使我们想起另一件东西”,两者之间“既是受限制的又是系统的”,所谓“受限制”就是“并不是每一件东西能使我们想起其他东西的每一种方式都为隐喻提供基础”,而“系统”则是说“隐喻必须能依靠共有的原理系统从说者交流到听者”,其间没有任何单一的回答。[9](P829)这一解释抓住了隐喻的关键,其实质相当于我们前面所说的“比喻例证”,表述方式不是“A是B”,而是“A犹如B”。所以,隐喻的实质不在于语言,而在于人们如何利用这一个领域的概念去说明另一个领域的概念,富有强烈的主观性。乔治·雷可夫(C.Lakoff)出版于1980年的《我们赖以生存的隐喻》(Metaphorsweliveby)是这一领域的一部代表作,认为隐喻首先是一种思维现象,日常生活中充斥着各种各样的隐喻,语言隐喻实际上都只不过是思维隐喻的外在表现。他自己在介绍他的理论时说:“我们假定世界由实体(entities)构成,实体具有不同的性质,彼此互相联系。心理、社会、政治、经济、宗教等领域里的实体,乃至物名,都是由隐喻创造的,理论中的实体则由理论的隐喻构成。”“人类通过进化而获得一些基本范畴,例如上下、内外,等等,然后通过隐喻,应用基本范畴于抽象概念而获得其他范畴,而这决定于文化、经验和物质环境等,所以不同民族的概念系统可能不同。”(注:请参看叶蜚声:《雷科夫、菲尔摩教授谈美国语言学问题》,《国外语言学》,1982年第2期。文中的metaphors译为“比喻”,我们这里一律改为“隐喻”。)这一著作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使隐喻的研究成为人们非常关注的一个领域。戴维·克里斯托尔(1997)在《现代语言学词典》(沈家煊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中干脆将metaphor归入cognitivemetaphor(认知隐喻)条,并作出如下的解释:

指一种隐喻理论,认为隐喻在人类语言和认知中起必不可缺的作用,各种形式的语言活动,包括日常会话,都是通过隐喻来体现世界观的(“概念隐喻”)。高层次的概念,如使役、时间、情感等,被视为在语义上植根于身体所经验的各种低层次概念域中,例如把生命看作旅程,有“生命旅途”的说法,把因果关系看作家族关系,有“现代物理学之父”的说法。“诗学隐喻”被视为日常隐喻的延伸或新的组合。这种理论因此与隐喻的传统理论大相径庭,后者区分字面意义和比喻意义,只关注隐喻的修辞和文学语境,因此在为语法和语义结构作出全面的语言学解释方面被认为不起多大作用。[10]

这段话虽然没有对隐喻作出明确的定义,但对隐喻的实质却有了比过去更为明确的表述。这里我想强调三点。第一,通过隐喻体现世界观,这样的定性是很准确的,说明隐喻是认知现实的一种思维方式;第二,隐喻的途径是由近及远,由具体到抽象,由低层次向高层次引申、延伸;第三,现代的隐喻理论与传统隐喻理论的含义不同,对“语法和语义结构作出全面的语言学解释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这几点对语言研究的方法论来说都有重要的价值。但我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第一点,即隐喻是一种世界观。这有助于我们认识汉语社团的“比喻例证”的思维方式的实质,因为它就是一种隐喻式的思维,是一种世界观。

隐喻的“喻”实际上相当于汉语社团的思维方式的“悟”,它与推理式思维不同的地方在于主观因素的参与,偏重于语义的分析,因而这种“喻”带有主观性。随着隐喻研究的发展,印欧语语法结构中的主观性问题也就逐渐浮出水面;特别是功能语言学、认知语言学的兴起,人们已一反结构语言学时期的排斥语义的态度,强调语言不仅要客观地表达命题式的思想,而且还要表达说话人的观点、感情和态度,因此语法研究也不能只满足于客观规则的描写,还要努力探索隐蔽于规则背后的主观因素的作用。基于此,印欧语的语法研究现在已明确地提出语言的主观性(subjectivity)和主观化(subjectivisation)的问题,前者指说话人在所说出的话中留下的自我印记,暗示他的立场、态度和感情,后者指为实现主观性而采用相应的结构形式(共时的取向)或经历相应的演变过程(历时的取向)。如何将主观性实现为主观化?Langacker认为就是将实体与实体之间的关系从客观轴调整到主观轴。由于印欧语的语法结构有客观的鉴别标准,这就是由一致关系所维持的主谓结构,因而要将客观轴调整到主观轴,实现主观化,需要经过一系列的转化手续。这大致是:由命题功能变为言谈(discourse)功能;由客观意义变为主观意义;由非认识情态变为认识情态;由非句子主语变为句子主语;由句子主语变为言者主语;由自由形式变为黏着形式。[11]这方面的研究,印欧语还刚刚起步,不像汉语的研究有悠久的传统。

隐喻的思维方法相当于汉语社团的比喻例证式的两点论,或者说,“负”的方法,用“A犹如B”那样的公式去表达两个“点”之间的关系。中西思维方式的交融,西方推理性的思维方式已经通过西学东渐的思潮而渗入汉语社团,推进了中国自然和社会科学的发展,而汉语社团的隐喻性思维方式并没有在交融中渗入印欧语社团。这种单向的渗透是由社会的经济、政治和科学发展水平的差异决定的。随着科学的发展,印欧语社团同样需要隐喻性的思维方式,因而在实践中进行着艰难的探索。除了少数学者以外,多数西方人已因他们长期在经济、科学文化方面处于优势地位而形成一种思维定式,很难看到像汉语社团那种独特的思维方式的价值,自然也谈不上从中吸取相关的理论和方法;再加上汉字的“万里长城”难以逾越,更增加了交融的困难。要促进交融,还有待我们的努力。近年来,隐喻问题的研究已引起国内一些学者的重视,陆续发表了一些论著,但多为评述性的文章,主要是结合汉语介绍国外学者的某些论述。这恐怕也是我们从《马氏文通》以来逐渐形成的一种思维定式,自觉不自觉地认为语言理论的研究需要仰仗于西方,因而习惯于接受国外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这实际上已经成为我们进行语言理论研究的一种思想障碍。在功能语言学、认知语言学的发展思潮中,要向西方介绍我们隐喻性的思维方式,首先是我们自己要重视汉语研究的传统及其所隐含的思维方式的特点,总结“悟”所呈现出来的主观性和主观化的规律,以弥补西方语言理论的某些不足,丰富普通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我们能不能带着以隐喻式思维为基础的语言研究成果去实现与国际的接轨,那就要看我们自己的本事了。

【参考文献】

[1]〔前苏联〕兹维金采夫.普通语言学纲要[M].王超尘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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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前,刘庚祥.从中医的“象”看中国传统抽象思维[J].哲学研究,1993,(4).

[5]张东荪.从中国语言构造上看中国哲学[J].东方杂志,1936,(7).

[6]赵元任.汉语词的概念及其结构和节奏[A].中国现代语言学的开拓和发展——赵元任语言学论文选[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2.

[7]徐通锵.语言论——语义型语言的结构原理和研究方法[M].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

[8]〔比利时〕普里高津等.从混沌到有序[M].曾庆宏,沈小峰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

[9]〔美〕塞尔(JohnR.Searle).隐喻[A].马蒂尼奇语言哲学[C].牟博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

篇(7)

关键词:合法性 方法论 格义 言说方式 “中国哲学”

要目:

一、破题:合法性蕴含的方法论问题

二、方法、格义与言说方式

三、合法性问题的三种发问方式和中国究竟有没有哲学

作者按:本文不是对此次会议进行全面述评,而是采撷其中与自己的思考旨趣密切关联的一些文章进行述评。

一、破题:合法性蕴含的方法论问题

2005年5月3日至5日,香港中文大学哲学系举办了一次学术会议,主题是“西方的诠释,中国的回应”,副标题是“中国哲学方法论之反思与探索”。

吹毛求疵,正标题有一些问题。“西方的诠释”与“中国的回应”有歧义。

西方指什么?a、西方人。b、用西方的方法。若是a,“西方人的诠释”该作何理解?似乎只能理解为西方人对什么对象进行何种方式的解释(除了引用原文,本文使用解释而不使用诠释)。什么对象呢?显然不是对西方哲学(西方人解释西方哲学与我们有什么关系呢),而是对中国的东西进行解释。这个东西是什么?就五四之际以来的命名,是“中国哲学”,在五四以前,则是“道学”。这里使用道学一词。那么,对道学进行什么解释呢?就已知的历史事实来看,是(或者主要是)以西方哲学为方法对道学进行解释。那么,这个意义上的“西方的诠释”就是:西方人用西方哲学方法解释道学。若是b,那么,这里缺席的是主体:谁用西方的方法?答曰:应该是中国人。那么这个意义上的“西方的诠释”就是:中国人用西方哲学的方法解释道学。因此,不论主体是谁,“西方的诠释”都具有如此内涵:用西方哲学的方法解释道学;者:西方哲学作为方法解释道学。

“中国的回应”又当作何理解呢?主体肯定是中国人。中国人如何回应呢?我们知道,五四之际以来的“中国哲学”都是以哲学作为方法解释道学。

因此,问题是:谁回应谁?用什么回应什么?如何回应?

中国人回应西方人吗?似乎不是。因为西方人大多认为道学或者“中国哲学”不是哲学,由此而否决了这个问题,并否决了上述的西方指西方人(a)这一种可能。

用什么回应什么呢?用道学回应哲学吗?大概是的。因为近代以来在追问中国的失败时,最终得出一种结论:西方强大是因为西方有以哲学为核心的学术体系。[①]中国人不甘落后,你有我也有。所以,就用道学回应哲学。

如何回应呢?由于道学与哲学有巨大不同。为了弥补二者之间的巨大差异或者裂缝,就以哲学为方法解释道学,说道学的什么就是哲学的什么,由此产生格义,并形成“中a是西b”的言说方式。在目的上,这是欲图通过重新解释来提升中国文化的品位,实现文化的先进化。

因此,就会议的主题看,“回应”一词落空了。因为“西方的诠释”是以哲学为方法解释道学,“中国的回应”还是以哲学为方法解释道学。这岂非以火救火,以水救水?【当然,这里可能有例外,就是以毒攻毒。不过,以毒攻毒的两种毒通常并不是一回事。】因此,正标题的两个短语实际上是重复了。至少可以说,正标题是有歧义的。这说明策划者对问题的思考不够严谨细密。

副标题没有什么歧义。但是,“中国哲学方法论之反思与探索”这个说法已经把一个东西设置为了前提,就是“中国哲学”。这种反思已经承认了有“中国哲学”或者中国有哲学。但是,历史实际情况是,哲学是十九世纪末转道日本引进的西方概念。用它来重新命名道学,具有诸多困难,并引起反思和争论——这就是“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

讨论合法性问题,显然需要追问:“中国哲学”的本质是什么?答曰:如果承认方法与对象这一对概念,那么,“中国哲学”是道学与哲学的合成品。我们可以发现:道学和哲学都是方法与对象的一体,自己是自己的对象,自己是自己的方法,因此二者都不存在一个在它之外的对象或方法。但是,“中国哲学”则不同。在“中国哲学”中,哲学仅仅是方法,而道学仅仅是对象,方法与对象是分离的。这是“中国哲学”与二者的重大区别。因此,在方法与对象的角度,可以区分出道学、(西方)哲学和“中国哲学”三个概念。

反思方法论,意味着“中国哲学”在方法上出了问题。这就需要明白,“中国哲学”的方法是什么?其次,方法出了什么问题?再次,如何疗救?

从方法与对象这一角度能否揭示“中国哲学”的本质?答曰:能够。因为“中国哲学”似乎只有这个特征,即:以哲学为方法,以道学为对象;或者:用哲学解释道学。(具体表述的差异,并不重要,不过,后者更简洁。)我实在找不出“中国哲学”还有其他什么特征。既然如此,合法性问题就聚焦在这个问题:用哲学解释道学,是否合法?因此,合法性问题立马转换为一个方法论问题。

二、方法、格义与言说方式

何谓方法?《辞源》有三解:1、量度方形之法。《墨子·天志中》:“中吾矩者,谓之方,不中吾矩者,谓之不方。是以方与不方,皆可得而知之。此其故何?则方法明也。”2、办法。韩愈《韩昌黎集》卷二一《送水陆运使韩侍御归所治序》:“而又为奔走经营,相原隰之宜,指授方法。”3、方术,法术。张籍《张司业集》卷四《书怀》诗:“别从仙客求方法,时到僧家问苦空。”古今汉语的方法,意思差不多。方法是我们的日常用语(或者说“生存语言”)。方法、办法、方式,在这里都作为等义词使用。

在言说境域中,方法是一个结构(或可成为言说结构、语言结构)。方法一词蕴涵了几个相关的词语:主体(人)、对象、对象的当前状态、对象的目的状态。当前状态也就是现实状态,目的状态也就是未来状态或者预期状态。方法是什么呢?方法就是(主体)使对象从当前状态变成目的状态。方法是在分殊处说的,具体地说,是在功用上讲的。方法一词不但已经蕴涵了上述几个相关的词语,并且表达了主体的某种完整的活动。因此,方法不仅是一个结构,而且是一个整体性的结构。同时,方法是一个过程,是主体的活动过程。在理一处讲,方法乃是主体如何活动。如果用问题方式来表示,方法回答的是“如何做?”之发问。

在汉语中,表达方法(如何活动)这个意思的词语有很多:手段、途径、道(“以其道得之”)、路(正路、邪路),等等。在“使对象从当前状态变成目的状态”这个意义上,这些词语的意思都是一样的。

在英语中,表达方法的词语有:method,way。方法论一词则是methodology。通常,人们使用way一词表达方法的意思。way,不仅有方法、方式、手段的意思,还有道路等等许多意思。way的道路和方法两种意思之间也是关联的,其关联处也在于二者都是“使对象从当前状态变成目的状态”。

方法不是一种外在于事物的东西。某物成为“某”物,必须在方法之下才可能成为某物。否则,某物什么也不是。黑格尔说,“方法并不是外在的形式,而是内容的灵魂和概念”,方法是理念的“全体的展开”。[②]这表达了方法的重要性和整体性。但是,这个观念须建基于方法是人的活动这一更基础的观念。

“中国哲学”以哲学解释道学的方法,有人将之命名为“汉话胡说”、“以西解中”、“反向格义”、“失语”。这几者的意思在文本解释上,都是指丧失了自我解释能力。我自己觉得,“自他观之”也许是一种更能崭露其本质的命名,更能崭露方法中蕴涵的主体性。[③]“自他观之”蕴涵了格义。

格义会以一定的语言形式(言说方式)表现出来。那么,格义之方法表现为怎么样的言说方式呢?这是会议没有怎么涉及的。就佛学东渐中的格义看,其基本的言说方式是佛教的a是中国的b(简作佛a是中b)。此即传统所言之格义。刘笑敢称之为顺向格义,林安梧就称之为格义。但是,西学东渐的格义方向却相反,其言说方式是中国的a是西方的b(简作中a是西b)。刘笑敢称之为反向格义,林安梧称之为逆格义。

反向格义究竟有什么困境?这里借助林安梧举的例子来说明问题。(我对此例的使用与林安梧不太一样,但也不矛盾。)中国人吃饭用筷子,西方人用叉子。按照“中国哲学”的格义方式,我们应该说“筷子是叉子”。这显然非常荒谬。但我们说“筷子和叉子都是餐具”则是正确的。下面,我们把几组中西概念作一对比。

序号

概念

a 判断

b 判断

1

筷子、叉子

筷子是叉子

筷子和叉子都是餐具

2

道、本质

道是本质

道和本质都是(?)

3

孔子、苏格拉底

孔子是苏格拉底

孔子和苏格拉底都是(?)

4

道学、哲学

道学是哲学

道学和哲学都是(?)

第1组的a判断明显是错误的,b判断却是正确的。b判断为什么正确?因为餐具这一概念是具体的餐具的共相(或者超越者)。

那么,第2、3、4三组各自的两个判断是否正确呢?如果按照“筷子是叉子”,则第2、3、4三组的a判断都是错误的。不过,这样说预设了一个前提,即四组概念是同质的。但实际上很难说三组概念是同质的。三组概念之间是类比关系或者类比逻辑。不过,就四组八个判断而言,每一个判断都是根据类比逻辑作出的。[④]

这里不管四组概念是否可以类比。第2、3、4两组的b判断需要一个什么共相才可能成立呢?并且,这个共相必须是能够统摄并只能统摄两个概念的临近的共相。我完全无法为第2组之b判断找到这么一个共相。第3组之b,若说孔子和苏格拉底都是哲学家,这将陷入循环论证,因为中国有没有哲学尚待证明,孔子是哲学家也就尚待证明。若说孔子和苏格拉底都是圣人,恐怕将引发西方有没有圣人(或者道学)的问题。[⑤]第4组之b,若说道学和哲学都是学术,失之宽泛,没有意思。因此,我认为,不能分别为第2、3、4组中的两个概念找到一个准确的共相。

第2、3、4组的a判断又如何才能正确呢?我也不知道。若说宾词是主词的共相,这如何可能呢?叉子怎么是筷子的共相?本质怎么是道的共相?[⑥]等等。所以,问题就被逼问成了困境。

能否把四个a判断的主词和宾词倒置呢?如果能,则意味着:怎么说都行,顺向格义和反向格义都行。[⑦]那么,“中国哲学”的方法和言说方式就意味着有更大的可能性,而不仅仅是今天的反向格义。如果不能,为什么呢?

由此我们可以说,虽然目前还不至于说反向格义完全错了,但它的确存在着困境。这个困境究竟是什么,可以进一步讨论,并努力摆脱这个困境。

因此,“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不仅转换成方法论问题,而且进一步从方法论问题转换成格义或者言说方式的问题,即:“中a是西b”这种言说方式(格义)是否合理?部分参会论文围绕着这个问题作了不少有益的反思和探索。

在会议的第二节(即第二场,5月3日下午),陈昭瑛发表了论文《当代儒学中的荀子学:西方观点的诠释及其局限》。陈昭瑛认为,当代儒学兴起于西风东渐、传统式微的现代情境。大多数当代儒学人物就或多或少、或有意或无意地使用西方的观念研究儒学和传统文化。陈昭瑛以唐君毅、牟宗三、徐复观为例说明了这一点。譬如,对于牟宗三对荀子的解释,陈昭瑛说,牟宗三对荀子不只是误解,而是曲解,甚至为了牵就其曲解,而主张改动荀子的原文,可谓极尽曲解之能事。陈昭瑛引用了大量的文献来证明。她认为,牟宗三之所以对荀子有如此误解乃至曲解,是由于两个原因。一是以康德的先验思路为标准批评荀子,这一点尤其重要;二是以心性论为标准批评荀子,将之排出儒学的正宗。

针对陈昭瑛,林安梧进行了批评,说陈昭瑛误解了牟宗三。我认为,也许陈昭瑛在某些细节上并未能很好地理解牟宗三,但是,牟宗三借助康德对荀子的误读却是存在的。因此,我整体上赞同陈昭瑛的看法。

第三节(5月3日下午),郑家栋发表了《“中国哲学史”写作与中国思想传统的现代难局》。郑家栋再次提出了“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郑家栋说,他提出“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引发了学术界的大讨论。在提出问题上,我认为郑家栋功不可没。但是,我认为“中国哲学”合法性之讨论并没有深入(详见后文)。郑家栋这次提交的论文,是合法性问题的延续。该文指出“中国哲学”的合法性与“中国哲学史”的合法性乃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他说他的关注点实际上在于“中国哲学”作为一种形成于二十世纪的话语系统与表述方式是否真正接得上中国传统思想的历史脉络和精神土壤。也就是说,“中国哲学”作为一个学科,或者一个范式,或者一种话语方式,是否能够真正传承弘扬历史文化。 “哲学”观念的引进,“中国哲学史”的写作,及“中国哲学(史)”学科的创制,是一个重大的历史事件,没有哪一个学科能够象它这样内在地、全面而深刻地影响和改变了中国传统学术体系的思想内涵、发展脉络和表述方式。这些变化不仅表现在对经史子集的学术分野的改变,更有内在的思想方法、判准(标准?)、解释理路的改变。郑家栋认为,问题的焦点首先在于:现有的“中国哲学史”写作中,传统经典差不多完全沦为某种被动的材料,思想架构与解释方法、尺度等等都不再来自典籍自身,而是从外部引进的。“中国哲学史”也就成了某种裁剪历史文化的方式而非历史文化的表述方式。

我比较赞同郑家栋的看法。我认为,郑家栋提出了话语系统和表述方式(即言说方式)的问题,这很重要。不过,他没有把“中国哲学”究竟采用了什么表述方式作明确的表述。如果稍加清理,就会发现“中国哲学”的表述方式就是格义,亦即“中a是西b”的言说方式。遗憾的是,郑家栋虽然模糊地意识到了,却没有没有明晰地把合法性问题有效地转换成方法论和言说方式的问题。

针对郑家栋,林安梧也有批评。他说,“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不应在“理”上讲,而应在“事”上讲,即“中国哲学”如何展开。林安梧的说法颇有道理,但他对郑家栋的批评却是无效的。如何展开,也就是如何做,即how to do。这就是方法(论)问题。郑家栋说的正是方法问题,只不过他没有把言说方式问题清晰地提出来(从而导致了林安梧的误解和批评)。因此,二人说的大体是一回事,相互的批评乃是误解。这从林安梧的论文中也可以看出来。

第七节(5月4日下午),林安梧发表了论文《关于“执”与“无执”的存有论问题:对比于牟宗三、康德而开启有关于“现象”与“物自身”的思考,兼及于中西哲学会通之“格义”与“逆格义”等方法论的探讨》。林安梧首先对格义和逆格义(逆格义跟郑家栋说的用西方理论解释中国古典文本,是一个意思)作了对比。格义是自发的、本土的,它的主体性在原先的母土上,而逆格义下的格义,则是文化霸权掌握在别人手上的结果。因此,我们极易丧失解释的主体性,甚至削足适履,生出许多假问题。林安梧举了筷子和叉子的例子来说明问题。以用餐的餐具来说,西餐用的是叉子,中土用筷子。如果以叉子为唯一的餐具,当拿起筷子时,只记得叉子的使法,当然生出一种理解,认为中国的筷子不如西洋的叉子,进一步要去改造筷子,使它变得好使,成为一种新的叉子。【注意,类比虽然不是严格的,但就以西方为标准这个类比点而言,林安梧的类比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殊不知,将筷子视作叉子就不对,但认定了叉子是标准,一定改造筷子,筷子就成为很难使的叉子。其实,如果反过来,将叉子视作筷子,根本无法使。但是,由于文化霸权的原因,使我们不能做另一面的思考。然后,林安梧以牟宗三为例,说明牟宗三对于康德学的解释、吸收、融摄、批判与转化。他认为牟宗三在逆格义中,摄取康德对现象与物自身的超越区分,将之改造为两层存有论。他认为牟宗三将上帝的超绝性收摄于实践之主体,并涵而内化之,进而论此实践之主体之通极于形而上之道体者,而说为“既超越而内在”。

牟宗三大量运用康德术语、思维进行格义。林安梧对此有意为牟宗三圆润。其实,牟宗三的许多做法是难以回避追问的。比如说天道“既超越而内在”。牟宗三说,“天高高在上,有超越的意义。天道贯注于人身之时,又内在于人而为人的性,这时天道又是内在的(immanent)。因此,我们可以用康德喜用的字眼,说天道一方面是超越的(transcendent),另一方面又是内在的(immanent与transcendent是相反字)。天道既超越又内在,此时可谓兼具宗教与道德的意味,宗教重超越义,而道德重内在义。”牟宗三也看到了西方哲学的二元对立思维不符合道学,试图调和二元。但是牟宗三却是以强加的方式来调和二元对立。牟宗三不但把原本二元对立的超越与内在直接粘贴在一起,认为天既是超越的又是超越的的对立面(内在的);还未经证明便断言式地认为天道“由超越的遥契发展为内在的遥契是一个极其自然的进程”。[⑧]等等。因此牟宗三等中国学者对超验的和内在的的使用恰恰是对它们的篡改,轻易地抽掉了其根本的立足点——二元对立思维方式,如此得到的概念完全不能说还是西方概念。篡改了西方概念而遭到中西双方的种种质问,费力不讨好,又何必呢?采用这种方式究竟有什么好处呢?我不知道。

对牟宗三等现代新儒家,我持深深的敬意。我常从牟宗三的著作中读出一种中华民族处于乖蹇时运下的呼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文化悲怆。我深深为之动情。但事实上,直到今天,历史-传统-文化与我们渐行渐远。因此,我们必须清醒,我们必须反思:现代新儒家采用的方法,是否一种有效的方法?因为具有良好的目的未必就能采取有效的方法,更未必能取得预期的效果。诚然,我一定会这样真诚地为牟宗三他们辩护,他们之所以那样做,完全是因为在当时时世之下,情不得已。但是,后人却把新儒家的言说方式当成理所当然,把歧途当作正途。今天,如果我们喋喋不休地批评新儒家,其实并没有多少意义。如果我们把责任归咎新儒家,就跟五四时期的西化派反古派把中国被西方打败的责任归咎历史一样没有出息。所以,我并不想太多地批判新儒家和攻击西化派。关键的问题是反求诸己,努力摆脱困境,拿出活生生的作品。

第八节(5月5日上午),刘笑敢发表了论文《反向“格义”与中国哲学研究的尴尬——以老子之道的诠释为例》。此文详细讨论了格义的本义、渊源,格义在佛教东渐中的作用,格义在后来的佛教中的消失。关于佛学东渐中的顺向格义,刘笑敢指出有几个值得注意的要点。第一,进行格义的人熟悉本土文化。第二,对佛学也很熟悉。第三,格义(之方法)针对的是熟悉本土文化(中文典籍)但“未善佛理”的门徒,作启蒙之用,并非佛教教育的基本方法或者惯例,在佛教传播史上只有短暂的作用。第四,格义的关键是用本土的典籍对应佛教事数(如五蕴、十二入、四谛等),侧重于重要概念和术语的解释(即佛a是中b的言说方式)。第五,格义是用熟悉的经典和概念解释不熟悉的思想理论概念。与这五点相比,今天的许多学者进行反向格义时,在第一、二点上(即中西学的修养)不如古人。在第三点上,今天的反向格义被普遍化,并未得到深入反思。在第四点上,反向格义是以西方哲学的概念体系以及理论框架来研究分析中国本土的经典和思想(即中a是西b的言说方式)。在第五点上,反向格义却是以陌生的东西解释熟悉的东西(这就意味着,不能通过反向格义对中国人本土文化的启蒙教育)。接着,刘笑敢提出了反向格义中存在的问题:为什么研究中国哲学一定要有西方哲学的训练?为什么反向格义会成为中国哲学的普遍性作法?反向格义是否会干扰对中国哲学思想潮流本身的原原本本的了解?反向格义与传统的历史学、文献学、训诂学的进路是什么关系?如果反向格义是因为西方哲学在理论水平和表现形态上高于中国哲学(还应该追问:“西方哲学是先进的”的观念是如何形成的),那么,反向格义是否可以、或者应该如何将西方哲学的高超之处反映在对中国哲学的研究之中?反向格义有哪些不同的方法和进路?是否所有运用西方哲学理论研究中国哲学的作品都具有同等的哲学意义或者学术价值?如果不是,如何判断不同作品的得失与优劣?是否可以尝试提出若干标准?接下来,刘笑敢分析了古今两种格义的不同。然后,他分别以有意识形态干扰和没有意识形态的干扰两种情况下对老子的道的解释为例,来说明反向格义之困境。最后,刘笑敢指出,反向格义似乎是一个怪圈,明知不对、不准、不切,却又跳不出来。

此文的详细分析的确揭示了反向格义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关键就是:用哲学解释道学,是否合理?具体说来,用道学的某些概念、思路与哲学作类比,其中使用的方法是类比推理。而类比推理不是一种严格的论证,因此,这种类比最终沦为比附。但是,我认为,刘笑敢对反向格义的困境揭示仍然不够,反向格义存在的问题要严峻得多。[⑨]反向格义不仅仅是一个文本解释的问题,其背后至少蕴涵着文化自主性(或者主体性)问题。郭齐勇的文章正好讨论了这一点。

第九节(5月5日上午),郭齐勇发表了论文《“中国哲学”及其自主性》。文章首先从中国有无哲学进入。郭齐勇认为,哲学是关于宇宙、社会、人生的本源、生存、发展及其意义等根本问题的探求。不过,轴心期(雅斯贝尔思的观念)开始,各大文明形成了自己的哲学。如果说有“一般哲学”、“普遍哲学”,那即是不同族群、不同时空的哲学形态的共同问题或者方法的抽象。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东圣西圣,心同理同。因此,中国有哲学,“中国哲学”是千姿百态的哲学中的一种。不仅如此,“中国哲学”还有其优长。既然“中国哲学”作为一种哲学,与作为另一种哲学的西方哲学当然就有可以通约、比较之处。郭齐勇认为,强调“中国哲学”的特色,不是将之作静态处理,其本身就是一个动态过程。“中国哲学”的“自己写”和“写自己”,绝不是排他的。因为有一个现实存在的情况,我们今天离开了西方哲学的观念和范畴,已不会说话,不能说、写、讲哲学。(讲“中国哲学”的自主性,是“中国哲学”学科创建以来的老问题。牟宗三在此做了大量的工作。)虽然现实上离不开西方哲学,但是,要想使“中国哲学”成为“中国的”“哲学”,就必须崭露出他的特征也就是自主性(自主性也许是比主体性更好的表述)。否则,“中国哲学”就因为没有特征而不能成立,中国文化也恐怕无法具有独立性。接下来,郭齐勇从三个方面论述了“中国哲学”的自主性。第一,创新日化,生生不已。西方哲学以实体主义和机械主义为主,“中国哲学”则以非实体主义和机体主义为主。尤其是,“中国哲学”是气的哲学而不是原子论的哲学。气的哲学昭示的是连续性的存在,永恒的变易,不断地更新,其最大特点是自己创造自己,变动不居,永恒运动,大化流行。文章采撷了一些非常经典的文献来证明这一点。第二,相依相待,整体和谐。“中国哲学”强调“和”,“和实生物”。西方哲学过分强调排斥法,二分法,过分强调人类中心主义、主体中心主义。但中国哲学没有这些困难,因为没有西方哲学和宗教的“预设”。在中国人的世界里,自然、他人、天道都不是“他者”,而是自身或者自己的一部分或者是与自己有机联系在一起的整体。第三,事实与价值的联结,语言与超语言的贯通。在西方,休谟强调事实与价值的二分。在西方认识论传统中,强调认知优先,美德即知识,强调客观知识、认识的客观性、公允性,提倡价值中立。但是,中国却是价值优先,价值与认知不分,确有弊端。郭齐勇认为,面对中西的如此差异,应该思索:异于西方的“中国哲学”的这一传统,有没有另一种“理性”?有没有异于西方认识论的中国认识论?其特点何在?其语言与非语言、超语言有什么关系?接着,文章简要论述了《周易》的意象性思维,儒释道都主张直觉地把握宇宙人生之根据和全体。儒家的道德直觉、道家的艺术直觉、佛家的宗教直觉,都把主客体当下的冥合的高峰体验推到极至。对本体的“仁”、“诚”、“道”、“无”等,不能依靠语言、概念、逻辑推理、认知方法等理性方法来把握,而只能靠感官、直觉、顿悟加以把握(童强的文章对此也有所涉及)。

郭齐勇是在承认有“中国哲学”的基础上立论的。姑且搁置这个仍然争论不休的问题,如果我们能够找到更少争论的、更为基础的公共平台,展开讨论,岂不能回避不少无效的争论?不管有没有“中国哲学”,都不影响这么一个事实:中国文化本是独立自主的文化。至少在鸦战以前是这样。但是,中国文化的自主性在鸦战尤其是甲午五四之后迅速丧失。自主性的丧失,不是无缘无故的,而且还要通过某种方式才能丧失。这里问题是:中国文化的自主性是如何丧失的呢?这种丧失与五四前后以来的学术(不仅仅是“中国哲学”)言说方式有无关系呢?有何关系呢?事实情况是,甲午五四以来,我们总是自觉或者不自觉、被迫或者情愿地借助西方文化理解自己的历史-传统-文化,导致越来越“失语”,即越来越丧失了自己理解-解释自己的能力,从而有全面丧失民族(文化)主体性的危险。中国文化有自主性,这毫无问题。但我们今天面临的问题不是“有”还是“无”自主性,而是:如何崭露中国文化的独立自主?这个“如何”,也就是方法问题,并最终必须落实到言说方式上。没有一种(或者多种)有效的方式,自主性可能会落空。我认为,如何崭露中国文化的独立自主这个问题是本次会议,也是“中国哲学”界和整个学术界(甚至我们这个国家)无法绕开的问题。

第十一节(5月5日下午),童强发表了论文《道的体验与神秘主义:对史华兹〈古代中国的思想世界〉中“道家之道”的反思》。此文从史华兹说的道家神秘主义“是不可简约的中国式的,并且完全自成一格”的神秘主义出发,讨论了道家有神秘倾向。这个问题本身并没有什么新意。对道的体验和通达,大体上是不能用语言(或者理性语言)准确论证或者描述的。这在古人那里似乎根本没有问题。但是,近代以来,由于民族复兴的实际需要,国人追求现代化,产生了以科学、民主、理性为主要鹄的的现代性诉求,并用相应的现代性观念来解释古典文本,使之合乎现代化要求。出现这种情况,与林安梧说的按照叉子改造筷子的逻辑一样,都是以西方为标准。在方法论上看,这仍然是用西方观念解释中国文本的反向格义的衍生物。童强的论文具有还原的意义,不过,他本人对此并没有明言。

三、合法性问题的三种发问方式和中国究竟有没有哲学

关于“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有三种发问方式:“中国哲学”是否合法?“中国哲学”是否正当?中国有无哲学?三种发问都在发问之前就预设了有一种客观标准存在。“‘中国哲学’是否合法?”这种发问预设了标准的哲学的客观存在。这种发问的逻辑和“你的行为是否合法?”这种发问一样,一定预设了法的客观存在。“‘中国哲学’是否正当?”这种发问预设了正当性的客观存在,正当性就是标准,也就是标准的哲学或者哲学的标准。这种发问的逻辑也和“你的行为是否正当?”这种发问一样。同样,“中国有无哲学?”这种发问也预设了标准的哲学的客观存在。这种发问的逻辑和“日本有无大熊猫?”这种发问一样。“日本有无大熊猫?”这种发问,一定在发问之前预设了大熊猫的标准,这个标准表现在大熊猫有确定的属性,确定的属性通过定义而获得。然后,根据已经确定的属性在日本寻找某种动物,若有某种动物符合大熊猫的属性,则日本有大熊猫;若没有一种动物符合大熊猫的属性,则日本没有大熊猫。是故,三种发问方式都一定回到一个前提性问题:哲学是什么?或者说:哲学的标准是什么?由于三种发问方式都在发问之前预设了有一种标准的哲学客观存在,并且都一定会通过“哲学是什么?”这种发问方式来明确这个标准,然后才可能从这个问题出发进一步讨论中国有无哲学,所以,三种发问的蕴涵的逻辑起点和推理思路是一致的,三个发问实即一种发问,解决其中任一问题就是解决三个问题。

我认为,从“哲学是什么”出发讨论合法性问题,永远是一笔糊涂帐。这种讨论方式的基本思路是这样的。首先通过对哲学进行定义,获得哲学的属性a、b、c……至于各家各派定义出的属性是否一致,在这个思路中毫不重要。第二,以哲学的属性为参照,对道学进行分解,获得道学的属性。第三,把哲学与道学进行比较,准确地说是类比,若二者之属性相合,则“中国哲学”合法,中国有哲学;若不合,则“中国哲学”不合法,中国无哲学。这种思路的三个环节都没有什么逻辑可言,既无归纳,也无演绎。而在第三环,则存在一种逻辑:类比推理。但是,类比推理很不可靠。如果按照完全相同的思路,不管哲学的定义是什么,我们都可以在第二环和第三环上得到完全相反的结论。若设定哲学的属性是a、b、c,那么,我们既可以在道学中找出与之相同或者相似的属性,也可以找出与之相反或者不同的属性。因此这种思路的最终结果都是糊涂帐。[⑩]

我认为,本次会议讨论的主要问题与合法性问题在根本上是相同的,即从合法性转换到方法论,再转到格义,并落实到言说方式。但是,如果仅仅在一般的文本解释层面讨论这些问题,仍然是不够的。文本(及其解释)层面的问题是派生的。更根本的问题是:我们如何对待历史(历史文本是历史的派生物)?如何让历史在当下生活中发生?如何让历史为当下生活提供意义?继而,由“如何”产生文本解释、言说方式等等问题。[11]

中国有没有哲学?有。但是,这个哲学不是今天的“中国哲学”,而是近代以来引进的方法与对象一体的西方哲学,即今天的在中国的西方哲学专业。中国有哲学的时间很短,大概从严复开始,其源头在西方。今天中国有了哲学,就像古时有了佛学一样。除了早期的格义外,佛学的方法和对象是一体的。我们引进佛学,并没有用佛学解释道学,说先秦就有了佛学,把诸子百家全部说成佛学家。[12]今天我们说的“中国哲学”,乃是用哲学作为方法,向历史重新回溯、重新解释而得出的。但是,汉代以后中国有了(印度的)佛学,近代以后中国有了(西方的)哲学,这种有,根本不需要回溯——它就是它自身。

附及:另样的思考

也许中国文化的传播可以为我们提供一点另样的思考。儒学(以及佛学)传入朝鲜、日本以前,我们不能说朝鲜、日本有了儒学。我们只能从儒学传入的那个历史时刻开始,说朝鲜、日本有了儒学。如果用儒学来回溯朝鲜、日本以前的文化,说他们在儒学传入之前就有了儒学,则是荒谬的。

也许有人会说:哲学是普遍的,儒学是特殊的。这种说法极其荒谬。大多数西方人认为哲学是一种特定的形态,认为它并不具备普遍性,而非西方的一些学者却总爱说哲学是普遍的,把自己国家的学术当成哲学这种普遍形式的特殊形式。

其实,哲学、儒学都无所谓是普遍的还是特殊的。[13]在生活或者历史中的运行的普遍是一个传播过程。普遍就是普遍化。若哲学是普遍的,普遍的就是超越时空的,为什么它要在时空中经历几千年才越出西方,被非西方所接受?并且它又是如何进入时空的?这本身就是先验哲学的理论困境。

在以前的中华文化(圈)的天下里,道学放之四海而皆准。

①关于这个逻辑,参见邓曦泽:《近代以来的反古思潮的“反古逻辑”批判》,载中国儒学网:/07%20xifangzhexue/fanguluoji.htm。

②《小逻辑》§243,§237。关于方法及其与对象的关系,以后详论。

③参见邓曦泽:《自我观之与自他观之——“中国哲学”言说方式之反思》,载中国儒学网:/07%20xifangzhexue/ziwo%20zita.htm。该文在注释中说:“自我观之”与“自他观之”这两个用语和观念,直接脱胎于《庄子》。《齐物论》说“自我观之”。“自……观之”的说法,多见于《庄子》。此二语间接来源于清末民初邓实等人的“罗列古今五洲万国之学术于吾前,以吾为主观,以他人为客观,而研究之,而取舍之。轩文轶野,去绣发莹,以扶植吾中土之正气、振发吾汉种之天声”的思想。 “自我观之”比“胡话汉说”更能直截了当地彰显民族自性、主体性或本位性,而“自他观之”比“汉话胡说”更能表现民族自性的丧失。并且,“自我观之”不仅限于表达民族文化本位,在体上讲,它是对自性(“我”)的确认以及彰显。并请参见该文。

④“中a是西b”这种言说方式是在类比(方法)的基础上作出的。类比不是一种严格的逻辑,只有在不严格的意义上,才可以说类比是一种逻辑。譬如,“孔子是苏格拉底”就是一个类比。冯友兰说:“(二)孔子的行为,与希腊之‘智者’相仿佛。(三)孔子的行为及其在中国历史之影响,与苏格拉底之行为及其在西洋历史上之影响,相仿佛”(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册第45页,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这是一种类比。在这里,冯友兰一定对孔子与智者以及苏格拉底的活动作为对象进行考察,把他们的活动分解为许多具体方面(如此例中的“行为”、“影响”就是对孔子等的具体分解),然后对他们的各方面进行比较,认为他们某些方面相同或者相似,于是作出孔子是或者象苏格拉底这样的结论。照同样的方法,我们完全可以罗列对象的不同之处,作出完全相反的直接判断:中a不是西b。所以,中a是不是西b,孔子是不是苏格拉底,中国有没有哲学,完全可以各执一词。并且,请注意,苏格拉底本身是与智者派相冲突的,而冯友兰却把二者相互冲突的方面统一于孔子一身。

⑤我们看到的翻译文本,虽然也有把某些西方人当作圣人的。但这个圣人跟道学的圣人并不一样。

⑥按照某些格义,道已经是共相了。那么,岂非是说本质是共相的共相?荒谬。

⑦如果两种格义方式都行,那么,其中是否有差别?我认为有。参见邓曦泽:《自我观之与自他观之——“中国哲学”言说方式之反思》。

⑧以上两处引文分别见牟宗三《中国哲学的特质》第21页,第39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

⑨参见邓曦泽:《自我观之与自他观之——“中国哲学”言说方式之反思》。

⑩参见邓曦泽:《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及其背后的国家命运》第一章之引论,另见其第二章之五和之六之5。载中国儒学网:/zhuzuo%20fabu/zhongzhehefaxing/zhongzhehefaxing1.htm。关于这种思路的迷误,详付另文。

[11]比较而言,“自……观之”是一种更根本的说法,它蕴涵了上述问题。这些问题大概可以归结为:“我”(既指中华民族也指其成员)在遭遇强势的西方的情况下,如何生存,如何保存和展开自身?究竟如何理解“中国哲学”的合法性、方法论、言说方式等的本质,的确有待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