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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统计自查报告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件精神,我管委会高度重视,狠抓落实。按照《关于开展全县基层农业根据(《关于开展全县基层农业统计调查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海统发〔2017〕25号)文统计调查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文件统一部署,我管委会对本单位统计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计机构设置及统计人员配置情况
为了切实搞好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我管委会成立了统计执法检查领导小组。设统计信息站一个,设专职统计员一名。
二、统计原始资料质量情况及上报情况
通过自查,我管委会统计站统计台账、基层报表齐全,上报统计数据真实有据,另对全管委会2个村、1个社区进行检查,各村、社区均按规定设有统计台账负责人员,各村统计数据填报到队,统计上报数据质量真实可靠,无虚报、瞒报、仿造、篡改统计资料的现象。
管委会及全管委会各单位均能按照时间要求及时上报统计资料,不存在迟报统计资料的现象。
四、存在问题
部分个体户和老百姓对统计工作认识不够,存在刻意隐瞒真实数据的行为。少数兼职统计人员业务素质还有待提高,以逐步适应新时期统计工作的要求。
五、改进措施
**市银监分局统计信息科:
2004年,在市银监分局及市、县人行的正确领导下,精心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围绕“两个翻番,两个率先”目标,坚持以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突出统计“双基”建设和统计信息化建设两个工作重点,创新思路、求真务实、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全县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工作环境焕然一新,管理秩序井然有序,统计服务水平和统计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次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识明确,精心组织
此次开展统计执法、统计质量大检查非常必要,统计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关系到国家宏观经济决策的科学性和货币政策决策的正确性。为此,我们认真开展了一次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和统计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概论》、《金融统计管理规定》,增强了全员的统计法律意识,通过宣传、学习,使广大统计人员认识到准确、及时地提供统计数据是《统计法》规定的每个统计人员和统计组织应尽的义务,不履行义务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而提高依法统计的自觉性。
经查,所报资本充足率报表、信贷违约客户情况、信贷咨询登记、现金统计表等各类统计报表均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报送,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能做到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不存在虚报、瞒报、伪造、拒报、屡次迟报统计数据的现象。
二、队伍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全县所辖机构均设立了统计岗,各社都设立了一名统计员,做到了人员配备到位,但由于人员缺乏,一直以来统计岗均由各社主办会计兼任,没能设置独立的统计岗,配备专职统计人员,且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低,缺乏专业经验,统计归属概念不清,此外,一些企事业单位在填写原始凭证时款项来源、用途用词模糊、不规范,造成会计部门记账失误,致使统计归并错误,其次,由于基层人员变动频繁,且没能实现办公自动化,各类统计数据还需手工计算等原因,造成统计数据的估报、串项等错误。
三、采取措施
1、依法进行金融统计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进行金融统计工作。
2、切实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保证统计员队伍的稳定,加强岗位培训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素质。
区政府:
按照裕政办[2005]52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组织实施,并落实到人,具体负责,对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细则,认真做好案卷评查的各项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组织实施,责任落实到人
对照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及经办科室参加的自查小组,对2001年—2004年实施行政处罚的案卷进行逐项检查,逐一对照,修改完善。
二、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案件处理程序规范
在每次的统计行政执法检查中,我局行政执法人员都在2人以上,主动表明身份,持证执法,注重搜集统计违法证据,对有重大统计违法事件的立案、审批,都有专门科室负责,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审批。案件处理程序规范,运用的法律、法规正确,无一起上诉事件。
三、自评得分
对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细则,自评得分:一、表明身份情况得10分,二、收集证据情况得20分,三、执法程序执行情况得20分,四、处罚决定情况得10分,五、适用依据情况得10分,六、执法行为合法与适当性情况得10分,七、执行效果情况得10分,八、案卷整理情况得7分。总计我局自评得分97分。
特此报告。
裕安区统计局
二OO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一、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配备情况
我局的统计机构设在规划信息股,负责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年报的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设有专职统计员一名。
二、统计机构和人员依法统计和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况
依法统计是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性和及时性的前提,是做好统计工作的根本保证。几年来,我局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办事的原则,切实维护统计工作的严肃性,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每项统计工作做到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统计机构各相关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为牢固树立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我局加强了统计制度建设,制定统计工作标准和严格的统计报送制度,并在《石屏县人事局工作制度》和《石屏县人事局综合目标及量化考核办法》中对统计工作作了明确规定。使我局的统计报表在上报时效性和数据质量性方面有了明显的提高。我局还积极组织统计员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取得了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上岗证》,做到持证上岗。
四、《统计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
1、统计调查制度和调查方法相对滞后。目前统计调查方法单一,主要依靠报表层层汇总、逐级上报。这种方法不仅要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而且缺乏科学性,特别是数字经过多家单位填报和多个环节相加上报、汇总,加上各单位从事人事统计工作的同志不是那么稳定。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个别单位源头数字不准,给最终汇总上报数据在准确性方面带来一定影响。
2、统计信息收集、处理和传输技术的自动化和现代化水平较低,影响了统计数据的及时准确报送。
(二)对策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
一、统计法制“五五”普法工作情况
(一)建立普法领导机构,落实普法工作人员
为了保证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县统计局发出了《关于成立县统计局“五五”普法领导小组的通知》(祥统字5号),成立了以局长朱永波为组长的县统计“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局长负总责,副局长分管普法工作,办公室负责普法日常工作,并从人员、经费上给予充分保证。
(二)制定了“五五”普法实施办法
根据县委、县政府对“五五”普法的要求,制定了《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五五”普法实施办法》。该办法明确了“五五”普法的对象、普法学习内容、普法要求、各年度普法工作目标等,要求全县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三)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了切实提高办案质量,我局修改和完善了《县统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了局长是统计执法工作第一责任人,亲自分管全局统计行政执法工作,局办公室主任、业务股长、法规专业人员负责普法工作,做到法规工作责任落实,目标明确。并要求各专业人员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严格按执法程序办案,如有失职,造成损失将按《县统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继续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我局一直重视统计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加强统计法规的宣传。局领导到基层搞调研,坚持向基层统计人员、企业法人代表宣传统计法规知识;每年在各专业年报会和工业、农业、农调、综合、投资、建筑等专业业务培训会上,对参加培训的统计人员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对本局职工要求认真学习、熟练掌握《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和其它法律、法规,并对统计执法法律文书填写、执法程序等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培训;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县局组织的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和县法制办组织的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参加人员考试成绩全部合格,有5人取得了《云南省行政执法证》;有4人取得了《云南省法制督察证》,做到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统计、依法行政。至举办统计从业资格培训班二期,培训统计人员257人;统计法制教育培训班15期,培训统计人员约人次。日常工作中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利用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统计法宣传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请县领导在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在街头散发宣传资料,组织基层统计人员参加全国《统计法》知识竞赛活动等;二是利用网络对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法制工作动态进行宣传报道;三是印发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下发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习。
(五)认真开展了行政许可项目清理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履行依法行政,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建立了《县统计局工作人员首问责任制》、《县统计局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以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
(六)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
主要是规范县、乡镇、村基层单位统计工作,实行年终考核制度。针对村文书兼统计人员变动较大的情况,避免出现统计工作缺位现象,以文件的形式要求各乡镇要加强统计工作。同时,按统计基础工作“五有”(有机构、有人员、有资格、有制度、有台账)的要求,各专业相继发文规范统计基础工作,并开展了自查和全面检查。为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还制定了乡镇、村、基层单位年终考核制度,考核体系分为综合工作考核(包括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考核)、工业、农业等专业考核。
(七)统计执法工作
1、加强对非法报表的清理工作。根据统计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了对非法报表的清理。我局制发了县统计局《关于清理非法统计报表的通知》,对清理非法统计报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清理方式主要采用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要求全县40多个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县统计局。在各相关部门进行自查的基础上,我局对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人民银行等单位进行了抽查。根据抽查情况看,我县各部门很好地执行了统计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有关报表都是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报表进行统计,没有制定非法统计报表的情况发生。
2、继续加强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根据统计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继续开展了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工作。
3、开展各种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根据县局的安排,对普查的对象、普查经营单位进行了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
4、认真开展《统计法》和统计数据质量执法检查工作。为了切实推动统计基础工作建设,我局认真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利用法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将加强统计基础工作检查和执法检查结合起来进行,每年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内容:重点检查统计活动中发生的虚报、瞒报、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通过检查,可以看出我县统计工作环境,统计工作秩序均比往年有所改善,大多数被查单位的统计工作做得比较好,但也有部份单位不同程度的存在统计违法行为。对有上述统计违法行为的被检单位,本着教育为主的目的,立案并查处了有统计行政违法行为的单位,有力地维护了统计法律、法规的威信。超级秘书网
二、今后工作思路
(一)围绕新《统计法》颁布为主题,继续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全面完成“五五”普法各项任务。
(二)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为契机,把宣传贯彻《统计法》和人普具体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强化依法统计、依法普查理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统计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决策和进行现代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为此,乡政府对农村统计检查自查工作高度重视,认真领会自查工作精神,再次学习《统计法》和《省统计管理条例》,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了统计检查自查工作的重要性。
二、乡乡统计队伍建设
1、分管情况:XX乡党委委员、副书记XX具体分管统计工作。保证统计工作有人负责,有人管理。
2、统计机构健全、制度完整:乡政府确定专职统计员从事统计工作,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统计制度,要求统计人员按规定参加统计业务培训,按时参加统计年检,做到持证上岗,依法统计。
三、统计工作软、硬件建设
1、乡统计办公场所
乡党政领导在政府办公场所紧缺的情况下特意为统计办留置了一间全新、单独的办公室,并配置了专用的微机、打印机、档案柜等,有效提高了统计工作效率。
2、制度建设
根据统计制度要求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数据质量抽查制度,规范各项统计报表工作记录和统计资料的存档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使日常统计报表工作和资料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3、各类统计报表按要求实行网上直报,并建立完整的村级台帐,保证数据质量,实事求是。
四、数据来源
1、充分发挥广大乡、村干部主观能动性,认真开展统计基础工作调查。包括农产量抽样调查、畜牧抽样调查、固定资产投资调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统计调查工作。
2、乡直有关部门上报各种报表及表册。如派出所提供的人口报表,畜牧站上报的畜牧生产季报表,农业服务中心上报的农村经济收入和农民负担调查表等。
3、乡统计人员到有关单位搜集相关的统计基础材料。统计人员到乡直管财政所、畜牧站、农业服务中心等单位搜集劳动情况及报表材料,到中心小学、卫生院等垂管单位搜集相关统计材料。
五、基础工作
1、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的理论水平及业务素质。统计人员能坚持认真学习《统计法》及工作中的有关法律法规,按时按规定参加统计工作会议、有关统计培训及统计执法考试等,提高了自身素质,适应了工作需要。
2、对统计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安排,乡统计部门及时拟定了年初工作计划,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统计工作进度,乡党委、政府每年研究统计工作会议不少于2次,对统计工作早安排、早部署,保证了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3、坚持实事求是、严格统计执法,认真做好统计调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了统计各类报表工作。
(1)乡统计人员每月都要抽出部分时间,深入农村及有关单位进行统计调查,搜集统计资料,了解辖区农业生产,群众生产、生活等各方面情况,进一步核实统计数据,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严格统计执法,按时按规定上报各种报表。
(2)认真搞好档案管理。将统计资料及时装订成册,将重要统计资料整理归档。由于基础工作做得扎实,统计数据来源可靠,统计人员加强学习,责任心强,业务素质较好。因此,本乡历年农村统计工作没有发生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
经核查,乡级上报农作物播种面积数据15笔,分村汇总66笔,差异率0%;乡级上报农作物产量数据12笔,分村汇总60笔,差异率0%;乡级上报生猪存栏数据1笔,分村汇总5笔,差异率0%;牛存栏数据1笔,分村汇总5笔,差异率0%;羊存栏数据1笔,分村汇总5笔,差异率0%;家禽存栏数据1笔,分村汇总5笔,差异率0%。
六、存在的不足
对村级统计人员培训较少,乡直有关单位统计报表不能及时上报乡统计站。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乡统计人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的学习,要认真学习与统计有关的法律、法规,按规定参加上级业务部门举行的会议、培训、执法考试,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不断适应新时期统计工作的需要。
2、加强对村级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村级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搜集准备培训资料,拟定培训计划,每年至少对村级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一次以上,使其统计业务素质有一定的提高。
3、规范统计档案管理。认真搜集统计资料予以保存,规范建档。
一、考核对象、内容和方法
(一)考核对象。列入省千家重点耗能企业和我市“节能行动”的重点耗能企业(以下统称“市重点耗能企业”),新纳入的省千家企业暂不列入考核。
(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三)考核方法。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节能目标为40分,节能措施为60分。
节能目标完成指标为定量考核指标,以经核定的市重点耗能企业“*”分年度节能目标为基准(肇经贸资源〔*〕31号),依据省、市节能主管部门认可的企业实际完成节能量,计算目标完成率进行评分,满分为40分。本指标细分为年度节能目标和“*”节能目标累计完成进度两个考核指标,各占20分,超额完成对应目标的适当加分。两个考核指标得分相加达到40分,视为完成*年节能任务。
节能措施落实指标为定性考核指标,是对市重点耗能企业(含纳入省千家企业)落实国家、省、市节能工作部署情况进行评分,满分为60分。
(四)考核结果。分为超额完成(95分以上)、完成(80-94分)、基本完成(60-80分)、未完成(60分以下)四个等级。未完成节能目标的,均为未完成等级。
二、考核程序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考核的原则,对市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考核分别由省、市、县(市、区)经贸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一)省监管重点耗能企业应于今年2月底前向市节能主管部门提交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工作进展情况自查报告,同时抄送省经贸委和省节能减排办,市将在3月底前组织由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专家为主组成的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核查,形成评估核查综合评价报告报送市政府和省经贸委、国资委。
(二)省千家企业和市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由各县(市、区)节能主管部门组织由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专家为主组成的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核查,并于5月15日前将评估核查报告报送当地政府,并抄送我局备案。
(三)市直重点耗能企业应于今年4月10日前向市经贸局提交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工作进展情况自查报告,我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专家为主组成的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核查。
(四)企业计算节能指标涉及的能源统计数据,须经市统计局核定。
三、奖惩措施
(一)对评价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及以上的重点耗能企业,纳入市节能先进评比范围,进行评比表彰奖励。
(二)对评价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先、授予荣誉称号,不给予相关扶优措施,对其新建高耗能投资项目和新增工业用地暂停核准和审批。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企业,应在评价考核结果公布后1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重点耗能企业中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考核评价结果,由相关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作为对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
(三)对在节能考核中弄虚作假的企业,一经查实,其考核结果将视为未完成等级,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企业自查报告要求
市重点耗能企业应认真编制企业节能工作自查报告。自查报告按省*年省千家企业节能自查报告内容及格式要求编写,包括书面自查报告、考核计分表、*年节能量计算说明,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按计分表的内容必须附上所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