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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意义
安全社区是指由乡镇组织各村居(社区)、学校、企事业等相关单位和居民共同参与实施预防事故和伤害,持续改善安全生产、生活环境,实现安全目标的社区。安全社区倡导“安全、健康、和谐”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立足“安全发展、持续改进”的原则,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安全文化和社区环境建设,提高社区成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各类事故和人员伤害。
二、工作目标
安全社区等级评定分为五级,即:县级安全社区、市级安全社区、省级安全社区、国家级安全社区和国际安全社区。我县安全社区建设的工作目标是:到2013年9月底,有50%的乡镇通过县级安全社区考评验收,30%的乡镇通过市级安全社区考评验收,我县确定的1个省级安全社区创建单位通过考评验收;到“十二五”末期,全县所有的乡镇全部通过县级安全社区考评验收,有85%的乡镇被命名为“市安全社区”,有3个以上乡镇被命名为“省安全社区”,力争有1个乡镇被命名为“全国安全社区”,并积极争取有1个乡镇被国家安监总局向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安全社区合作促进中心推荐命名为“国际安全社区”,形成安全管理体系健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到位、隐患整治有力、安全条件良好、安全状况稳定好转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基本达到安全城市水平。
三、创建标准
县级安全社区:县安委办组织现场考评组按《省安全社区评定表(试行)》的标准要求对申请社区进行考评,并随机抽查3个村居(社区)、2所学校、2家企业和6个家庭(标准详见附件4-7),得分达80分以上(各抽查对象的单项得分必须同时达到80分以上),经综合评定为合格的,由县安委办颁发“县安全社区”证书和牌匾。
市安全社区:市安办组织现场考评组按《省安全社区评定表(试行)》的标准要求对申请社区进行考评,并随机抽查3个村居(社区)、2所学校、2家企业和6个家庭,得分达85分以上(各抽查对象的单项得分必须同时达到85分以上),经综合评定为合格的,由市安办颁发“市安全社区”证书和牌匾。
省安全社区:省安科院组织现场考评组按照《省安全社区评定表(试行)》的标准要求对申请社区进行考评,得分达90分以上并经综合评定为合格的,报省安办同意后,由省安办颁发“省安全社区”证书和牌匾。
四、创建方法
(一)各安全社区创建单位要举行安全社区创建启动仪式,并在20个工作日内填写《省安全社区备案表》(附件1)分别报县安委办、市安办、省安科院备案。
(二)要按照《省安全社区评定表(试行)》的各项要素,持续开展安全社区建设1年以上,自评合格且有效地预防、减少事故和伤害的发生,上年度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各类事故与伤害指标在县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内的乡镇、工业园区均可填写《省安全社区评定申请书》(详见附件2)。
(三)向县安委办申请县级安全社区评定。获得“县安全社区”称号的社区,由县安委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向市安办申请“市安全社区”考评验收;获得“市安全社区”称号的,由市安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向省安科院申请“省安全社区”考评验收。
各考核验收单位在收到社区提交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步审查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社区,同意提交现场评定工作计划,并组织现场评定组开展为期2日的现场评定;现场评定组在评定任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考评验收单位递交《评定表》和评定工作报告,考评验收单位将于收到评定报告后10日内进行总评,做出综合评定。综合评定结论为合格的,由对应级别安办颁发“安全社区”证书和牌匾;总评未通过的社区,可在半年以后重新提出申请。
五、实施步骤
按照“严格标准、积极稳妥、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统一思想(2012年月—月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方案,量化目标,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层层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营造创建安全社区的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选择试点,培养典型(2012年月—2013年10月底)。根据实际情况,以我县确定的1个创建省级安全社区单位为试点,并选取若干个乡镇按照《省安全社区评定表(试行)》有关内容积极开展县级、市级、省级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要从组织、制度、宣传教育等基础工作入手,落实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责任和措施,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要积极探索工作方法和措施,交流学习工作经验,为全面实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打基础。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整体推进(2013年11月—2016年12月底)。围绕工作目标任务,安排部署各乡镇按照《省安全社区评定表(试行)》分步实施县级、市级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督促指导获得县级、市级“安全社区”称号的社区持续改进,提高安全生产质量水平,实现创建省级安全社区、国家级安全社区和国际安全社区的目标。
第四阶段:考核验收,证后跟踪(2013年11月以后)。从2013年11月份开始,县安委办每年年底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安全社区创建与安全目标完成情况好的乡镇给予表彰和奖励,差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
各级“安全社区”称号有效期均为三年。取得“安全社区”称号的单位,要在期满前3个月重新向对应的安全社区考核验收单位提出评定(复评)申请,提交复评申请书和工作报告;逾期未提出复评申请的,“安全社区”称号自动废止,县安委办将在媒体上予以公布,撤销其称号;期满一年后,应于每年的1月30日前向对应级别的安全社区考评验收单位递交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上年度安全社区工作总结和持续改进计划。
六、职责分工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责任制;检查和督促创建单位认真履行职责,解决存在问题,按时完成任务;把安全社区建设计划纳入地方财政支持范围,为安全社区建设提供人、财、物等条件保障。
县安委办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参与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把安全社区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作为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的重要抓手;指导创建单位开展工作。
县教育局要加强与社区内各类学校的沟通联系,指导学校制定安全实施细则;督促学校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改善校园安全环境,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县公安局要加强社区治安防控网络和体系建设,协助社区建立群防群治队伍,逐步提高居民参与治安防范控制的技能和水平;做好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解工作,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上访,预防和减少社区各类治安和刑事案件。
县交警大队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和交通事故隐患路段排查,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隐患的意见或建议,并上报县政府处理,保障道路安全通行能力;组织开展社区成员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出行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社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道路客、货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主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消除事故隐患;督促客运企业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超载、超速和非客运车辆非法营运行为。
县消防大队要指导各安全社区创建单位和公安派出所加强社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定期组织消防施设的检查和维护,制定应对措施,确保消防安全;积极开展防火防灾教育和逃生疏散演练,提高社区居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县卫生局要加强卫生安全(含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卫生安全检查;督促全县的医院(卫生院)开展传染性疾病和职业病防控工作。
县广电局要将创建安全社区的宣传工作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县文体新局要做好社区内的文化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督促、检查、指导社区内企业制定和执行劳动规章制度;做好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和女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指导、监督社区内各类技工学校、民办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县司法局要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和社区宣传普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监督、指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社区及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县经贸、民族宗教、民政、住建、农业、林业、环保、旅游、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部门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政文〔〕33号)的职责分工,督促、检查、指导安全社区创建单位开展相关工作,推动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全面开展。
各企事业单位、学校、村居(社区)和家庭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协力推进安全文化和社区环境建设,共同促进社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减少各类事故与伤害的发生。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各创建单位要把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纳入经济发展总体格局、安全文化建设和为民办实事的内容之一,量化细化工作目标,制定可操作的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乡镇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联合行动、企事业单位和社区齐抓共管,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安办牵头、多元参与、联合共建”的工作机制。要成立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不断推动安全社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二)建立考评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各创建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坚决做到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力争“创建一个、达标一个”。要建立安全社区建设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安全社区建设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中的权重,并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对于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因组织领导不力,导致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开展迟缓,安全事故多发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200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矿业权管理工作情况
1、探矿权管理
对我县1宗探矿权申请(省地质调查院申请的俞村乡凹子山钨钼多金属预查)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将审查情况书面上报市国土局和省国土资源厅。
2、采矿权管理
上半年以来,我股室共受理采矿权申请10件,其中申请采矿登记1件,延续采矿登记3件,变更采矿登记6件。收取采矿权价款44.954万元,采矿权使用费3800元。组织矿山企业填报2005年度采矿权人年度报告及检查表,做好2005年度采矿许可证年检准备工作。
(二)整顿和规范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1、根据省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国土资[2005]171号)文件要求,制定了《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旌国土资[2005]99号)下发至各乡镇土管所,成立了组织机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地矿股、执法监察股为成员单位,认真开展了“三查”工作。并于去年底将“三查”工作情况上报市局。
2、制定了《旌德县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下发实施,同时制定了我县矿产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对有关矿山进行了资源整合:去年12月对版书乡龙川石英矿进行了资源整合,组建了龙川矿业有限公司;今年3月将炮台桥普通石料矿区三家采石场整合为一家;凤形山萤石矿区内的清正西岭萤石矿,5月份由安徽中萤矿业有限公司协商后予以兼并,促进了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3、经县政府研究,成立了我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组(政办秘[2005]56号),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环保局、安监局、发改委、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商业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单位确定了整规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各项工作。
4、4月份与执法监察股一同到白地镇庄坞石煤矿就庄坞村民组集体一事进行了现场调查,并将答复意见送交村民组长。
5、6月份对蔡家桥镇三合村无证开采花岗岩石料进行了调查处理;对黄山旌德天然矿泉水厂私下非法转让违法行为,下发通知限期办理采矿权转让手续;对清正萤石矿新义一矿越界开采违法行为,已通知公安、安监部门停止供应火工品,并进行查处。迎接了市整规办对我局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检查。
6、为做好我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矿山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06]106号)文件精神,于6月7日—6月13日和公安局、安监局、环保局、劳动局、工商局、有关乡镇共同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并将联合执法检查情况上报市国土局。
(三)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1、结合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与执法监察股共同开展了“3·19”矿产资源法宣传活动,3月中旬至3月下旬对全县26家矿山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发放省、市有关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文件等宣传材料二百余份,通过宣传,增强了各乡镇和矿山企业的法律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
2、根据县安委会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6月11日在县城梓山广场设立咨询台,发放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材料200余份;制作了kt式写真宣传展板;在本单位路旁道路醒目位置上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彩旗,有效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
(四)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1、去年年底到今年年初,根据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冬季及“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旌安办[2005]79号)文件要求,结合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县安委办。
2、3月份参加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4月中旬与安监局、环保局、公安局一同到白地镇洪川清水龙采石场就采石场高架头处理一事现场办公。
3、“五一”长假之前,根据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旌安办[2006]40号)文件要求,做好今年“五一”长假期间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县安委办。
(五)临时性工作:4月份南京凡宁石艺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准备到我县投资开采花岗岩石料,我股室先后两次到孙村乡、旌阳镇、蔡家桥镇实地勘查并提出合理建议;上半年股室工作人员两次与安监局、公安局、水务局、有关乡镇政府一同对三处申请临时开采石料进行现场勘查,并提出了本单位意见。
(六)两个规划编制进展情况
1、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5年10月16日,我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顺利通过专家组评审,目前承编单位已将规划初稿修改完善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待批准后实施。
2、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省地矿局第二水文地质队与我局的共同努力,我县2005—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于去年年底顺利通过省厅评审,并于今年5月经县政府同意后批准实施。
(七)地质环境管理工作情况
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①编制了《2006年旌德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下发至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继续实行县领导及局领导包片负责制。
②地质灾害危险点搬迁工作情况:成立了白杨岭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项目协调领导组,对安置点进行了现场勘查,按户照相、摄像、登记造册,于3月底将有关资料报市局及省厅;5月与省地质调查院一同对我县2006年度地质灾害危险点搬迁避让项目——白杨岭村民组整体搬迁新址进行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为完成今年的搬迁避让任务奠定了基础;县政府5月17日召开了白杨岭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工作领导组会议,会议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李光明主持,县建委、农委、水务局、环保局、广电局、民政局、版书乡政府等领导组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国土局、版书乡政府关于搬迁避让前期准备工作的介绍,研究了村庄规划、资金筹措、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落实了各项具体工作的责任单位。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拿出具体工作方案,切实履行职责,圆满完成整体搬迁任务。
③汛前调查:3月份与省厅、省环境监测中心一起对我县3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工作;5月份与省地矿局第二水文地质队一同到孙村水金洼、云乐张村、版书白杨岭进行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并提出了今年的具体防治意见。
④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情况:2006年1月5日,云乐乡刘村糯米圲村民组路旁发生滑坡。股室工作人员接到报告后,于2006年1月6日赶赴现场,经过现场勘查,滑坡总计约300余方。村民已组织清理,至1月6日下午4时已经清理约125方,未清理的石块还有约100余方。滑坡造成道路堵塞,村里小学生2天无法外出上学,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场勘查后,我局工作人员及时通知乡政府及监测人加强监测工作,并做好监测记录;6月10日上午8时许,我县境内突遇狂风暴雨天气,个别乡镇甚至下起了冰雹,持续时间约1小时,股室全体工作人员于8:30到达办公室,与当日值班领导一同进行了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工作,并将应急处理工作情况快报市国土局。
⑤参加了全县防汛抗旱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倪明芳局长在会议上回顾了我县200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会上县政府与各乡镇负责人签定了《2006年防汛抗旱及地灾防治目标责任书》,同时我局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明白卡》、山区地质灾害防治要诀、致山区学生及家长们的一封信发放到与会者手中。建立了我县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网络,逢暴雨大风天气电话通知各乡镇及重要地质灾害点监测人,并做好记录工作。
⑥为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群测群防水平,5月26日举办了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培训会,全县8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参加了培训,组织监测人员观看了有关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教育片,市国土局地矿科领导到会指导,为监测人员讲解了地质灾害的概念和类型,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基本特征和简易监测方法等。谢俊峰书记要求监测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要宣传到位、监测到位、记录到位、及时报告到位,认真负责地做好今年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工作。
2、矿山地质环境工作:6月份与执法监察股一同对安太萤石有限公司、中萤矿业有限公司、版书乡枣树岭范围内乱采滥挖行为给予制止;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整顿和规范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一是查处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行为;二是关闭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小矿山;三是切实维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强化矿业权转让管理;五是进一步规范管理,严格按规划要求设置矿业权,按法定权限程序登记发证。
根据国土资源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2006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开展“三查”、资源整合、6月份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情况,组织矿山企业及有关部门填报《矿山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矿山企业排查结果登记表》。
(二)推进我县矿业权市场建设
保证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同时在规划的指导下,选择合适的矿业权投放市场,逐步规范矿业权招拍挂行为,统一矿业权有偿出让范围,提高竞价出让率,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矿业权出让操作程序。同时搞好矿区整合、矿业全形成、收储和信息工作,坚决落实省厅《实施部分非金属矿采矿权、探矿权出让价款评估基准价的意见》,逐步解决矿业权的净矿出让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编制我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继续开展重点地区地质灾害调查工作,抓好地质灾害动态资料的收集补充和整理,努力掌握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发生发展情况,为有效防灾提供可靠依据。同时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灾害监测、预报和巡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认真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治理,建立相关制度。
(四)努力引进资金,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工作
加强地质资料收集,在资料收集的基础上搞好探矿权设置和信息,同时切实做好勘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控管理。
(五)征收2006年度矿产资源补偿费,对矿山经营状况进行帐目核查,保证征收面达100%,实现足额征收。
(六)认真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水平
抓紧建立储量动态监测制度和勘查开发督察制度,搞好日常监督检查,对重点矿区、矿山,重要矿种和突出问题进行随时监督检查,保证矿山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同时加强年度检查工作。
(七)抓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改革,充分发挥储量管理在矿政管理工作中的基础作用
把好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关,不断提高登记储量的级别和准确性,搞好矿产资源储量统计与资源开发统计合并工作,将储量管理与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有机结合,利用储量动态监测提高监督管理质量,借助监督管理推动储量动态管理。同时加强各类基础性资料的收集管理,进一步做好矿山企业登记、矿业开发、矿业权设置、储量管理、地质灾害调查、矿山地质环境、地质信息等方面资料的管理与整理归档,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矿政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八)对我县矿山总数实行动态管理,控制矿山总数和数量,同时有计划地减少小矿数量,逐步解决矿山布局问题。
为贯彻落实全国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以下简称“四进”)现场会精神和公安部消防局下发的《公安消防部队消防宣传“四进”工作考评标准》,文秘部落以及省消防总队下发的《XX省消防宣传“四进”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区下发的《消防宣传“四进”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街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消防宣传“四进”工作,要以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部队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公消〔2004〕104号)、《公安消防部队消防宣传“四进”工作考评标准》(公消〔2004〕424号)和省公安厅等五厅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X公通字〔2004〕92号)、省委宣传部《关于加强消防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X宣通〔2004〕4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中有关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为指导思想,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农村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和完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开创我街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为XX地区营造“两个适宜”的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各基层单位、各社区居委会的努力,将消防安全宣传作为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一项治本措施。以消防安全宣传“四进”活动为载体,广泛深入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使每一个社区居民、每一个中小学生、每一个企业人员、每一个农村居民都受到深刻的消防安全教育。做到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人人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从根本上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1、指导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自觉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宣传教育内容,单位消防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按《消防法》规定接受消防培训,员工受教育率达到90%;
2、指导各类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生的素质教育内容,在校生受教育率达到100%;
3、社区居委会完成社区消防建设工作任务后,要加大宣传力度,使社区居民受教育率达到80%;
4、全面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农村人口受教育率达到60%以上。
三、组织领导
消防宣传“四进”工作由街道办事处牵头负责,XX街派出所、XX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各社区居委会共同组织开展。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日常工作。
四、工作内容
1、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为主,结合社区消防建设,制定详细的年度消防宣传教育方案,建立较完善的消防宣传教育档案,同时,配合天河区公安分局以XX社区居委会为试点单位,推广社区消防的工作方法和经验。建立消防工作机构和群众义务消防组织,落实社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设置必要的消防宣传、教育场所,并配备相关的消防图文影视宣传品(包括消防图书、挂图、音像制品等),定期更新内容;及时对社区消防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消防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社区居委会要注意收集新闻宣传资料,并整理成册,完善消防宣传业务档案;定期在宣传栏宣传消防知识;每月要组织一次社区内各单位员工和居民到消防队参观学习,每季度要对辖区单位和居民开展一次专题教育,每年向辖区单位和居民派发消防宣传资料不少于一次;要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完整好用,并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
2、学校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以学校为主,街安委办负责指导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逐步建立学校消防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学校要制定消防宣传教育长效规划和详细的阶段性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档案;要设立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场所,并配备有消防书籍、挂图、消防宣传音像制品;每学期至少要开展一次不少于2课时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如消防主题班会、演讲比赛、消防征文、板报评比、消防书画展、消防知识竞赛等;要定期分批组织师生到消防站参观学习;小学可开展一年一次的“少年雏鹰章----消防章”争章表彰活动,小学或初中可冠以“少年消防警校”等称号,聘请消防官兵或干警担任校外辅导员,有条件的各类学校可以定期举办“消防夏(冬)令营”活动;定期对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和其它有关人员(如电工、化学试验室管理员、仓库管理员)等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3、企业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以企业为主,强化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推动和引导企业自觉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各类企业要制订消防培训制度和宣传教育方案,建立较完善的消防宣传教育档案;要设置专门的消防宣传、教育场所,并配备有图文影视宣传品(包括:消防书籍、杂志、挂图、音像制品等);新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消防教育,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管理人及岗位工作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员工,都必须接受专门的消防安全培训,取得消防培训合格证才能上岗;要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如聘请专家进行消防讲座、举办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消防运动会、组织参观消防教育基地等;企业内危险场所和重点部位必须设置固定消防警示标志,确保厂区内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整好用,按规范配备灭火器材;要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队,建立完整的灭火方案和疏散预案,并且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消防演练。
4、农村(“城中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以XX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为主,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研究改进和加强“城中村”消防工作的措施,积极推动“城中村”消防组织建设;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和责任人,制订村(居)民防火公约,建立消防档案;组建义务消防队或专职消防队,进行防火巡查,并开展入门入户的消防宣传教育;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灭火和疏散预案,并适时开展灭火和疏散演习;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完整好用,保证主要道路和消防通道畅通;根据不同季节、特殊人群和重要时段特点进行针对性的消防知识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对“三小”场所、出租屋和外来流动人口的消防管理和消防教育。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消防宣传“四进”工作的重要性,要从“以人为本”和“关爱生命”的高度,把加强基层消防基础建设和深化消防宣传社会化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2、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要在总结往年开展居民小区消防宣传、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及社区消防建设等工作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计划,在全街掀起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热潮,使人人都重视消防、参与消防,创建一个更为安全的消防安全环境。
3、勇于创新,真抓实干。要多想办法,开阔思路,拓宽视野。对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要及时研究,想方设法解决,开创宣传工作新局面。同时,要加强信息反馈和沟通,争取多方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