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投稿指导 期刊服务 文秘服务 出版社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首页 > 精品范文 > 畜牧兽医法规论文

畜牧兽医法规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2-09-27 23:56:18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畜牧兽医法规论文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畜牧兽医法规论文

篇(1)

一、中职畜牧兽医类专业遇冷的原因

1. 传统观念的影响。我国是农业大国,也是靠农业起家,绝大多数人口还是农业人口,即便是从事工业生产和服务行业的人员也有相当大部分从事过农业生产,过去刀耕火种的生产经历已经给人们留下深刻的烙印:从事农业生产是相当辛苦的事,做农民永远没有出头的日子。在人们的印象中,农民也是一个落后的群体,很多家长给孩子灌输的观念就是走出农村到大城市发展才有出息,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大量的学生选择了便于在城市就业的专业,如机械自动化、幼师、计算机等专业,制约了畜牧兽医相关专业的发展。

2. 我国畜牧行业发展落后,工作条件差,孩子缺乏吃苦耐劳的精神,形成矛盾。我国的畜牧业相对落后,大多畜牧企业规模比较小,生产条件差,有的甚至没有任何自动化设备,完全靠人工喂料、清理粪便进行饲养管理,这就造成养殖场工作的脏、累,加上现在的孩子大多是独生子女,家长娇生惯养,本身就缺乏那种吃苦耐劳精神的培养,遇到这样的工作唯恐避之不及,那里有什么热情。

3. 养殖场用人观念传统,薪资水平低。由于多数养殖场管理经验缺乏,条件差,又不愿意花高价招聘有技术的饲养员,造成具备较强技能和工作能力的人员不愿意到养殖场工作,致使养殖场只能低价雇佣一些年老体弱的人从事生产活动,久而久之形成养殖企业劳工素质差、工资水平低的普遍现象,长期无法打破,同时限制了新的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和加入。

4. 校方不重视,开设专业不积极。这主要体现在近几年我国经济迅猛发展,带动了计算机、外语、机械自动化等专业人才的大量需求,大量的学生更喜欢选择这些热门、容易就业的专业,适合城市发展的专业,而校方则喜欢投其所好,把大量精力放在这些专业科目的发展建设上,挤占了畜牧兽医相关专业的资源和精力。

以上4个原因经过长期的相互作用和影响就造成畜牧兽医专业无生源或生源不足而无法开班的情况,进而限制了专业的发展。但是这恰恰表明畜牧兽医专业存在着巨大的发展空间。

二、我国畜牧兽医类专业发展的巨大空间

首先,我国幅员辽阔,农业资源丰富,人口众多,对畜产品的需求量巨大,因此必然需要大量的人员从事畜产品的生产,这是畜牧兽医专业发展的“钢性”需求。

其次,我国的养殖业管理水平正由粗放式向集约化方向过渡,在这个过程中将有大量的自动化设备被应用到养殖管理中,这就需要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员工进行管理和操作,这些养殖企业即将向我们职业学校发出人才订单。

第三,迫切需要解决低薪低能的员工与提高养殖水平的矛盾,养殖场由于饲养员水平低而造成生产成绩低下的情况已经形成恶性循环,随着管理人员水平的提高,已经深刻认识到只有雇佣有技术、劳动能力强的员工,才能使生产成绩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从而创造更高的经济效益,而由于过去对畜牧人才的不重视,造成我国各层次畜牧人才都十分匮乏,呈现断档的形式,随着养殖场员工的更新换代,畜牧人才的缺口将逐步显现。

三、畜牧兽医类专业的教学研究

面对即将到来的畜牧兽医相关专业的培养需要,作为一线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我们必须做好充分的教学准备,根据畜牧兽医专业的特点和实践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教学方案。

1. 理论教学方面,要根据中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设定教学的内容的层次。中等职业教育的教材基本上就是高等教育的精简版,有的没有专门的教材,甚至直接使用高等教育的教材,但其中很多内容已经超出了中等职业教育的教学目的,中等职业教育应该更倾向于饲养管理的执行环境,而放松深层次理论的学习。作为中等职业教育,我们的学生年纪比较小、学习能力比较弱,就不能像对待高等职业教育那样,要求他们掌握那些比较高深的原理,领悟知识的来龙去脉,更多的是让他们领会生产的操作过程,只要让他们知道为什么这样做,这样做能达到怎样的生产效果。以母猪的背膘厚度生产性能和使用年限的关系为例,中等职业教育中我们只需要要求学生知道母猪的背膘厚度会影响其生产性能和使用年限,如何用设备测量背膘厚度,具体的标准和数据去哪里查找就可以了,而不要求他们掌握为什么最适合的背膘厚度是这个数值。

2. 校企对接,让学生从劳动实践中提高技能,便于就业。职业教育的目标就是学生毕业后能够胜任所学专业的劳动,如果达不到这个标准,我们的职业教育就是失败的教育。针对畜牧兽医专业的特点,理论讲解的再多也只是纸上谈兵,必须让学生深入到养殖企业中去,亲眼去看,亲手去摸,这样才能理论联系实践,将书本上的知识刻进脑袋里,经过一段时间的劳动实践后,学生还会发现哪些东西书本上没有,哪些东西与书本上讲的有差异,从而不断提高自己的劳动技能。我们的学校必须与养殖企业搞好对接,一方面可以给学生提供充足的实习机会,深刻地体会劳动生活的感受,另一方面可以便于学生的就业,学生在养殖企业中实习,企业在题供实习机会的同时,也会感受都有劳动技能的劳动者能给企业创造更多价值,从而积极地招聘有技能的员工。

3.根据现代养殖业的发展状况,对教授的内容进行及时补充。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自动化设备被引进养殖企业,如自动降温设备、自动消毒设备、自动喂料设备、自动清粪设备等等,我们要根据掌握的最新情况对知识进行更新,教授学生最新的设备功能和使用方法,这样习得的知识才具有及时性和先进性。

将畜牧业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学习内容。最近几年国家由于对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的加大,颁发了多部关于养殖业的法律规章,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等。过去我们只重视养殖技能的教学,而这些法律法规也与养殖业的生产息息相关,只有懂法才能不违法,才算是合格的畜牧业人才。

将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的生产方法和生产标准列入教学。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食品安全,尤其是畜产品安全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很多的养殖企业也在生产达到国家标准的无公害、绿色或有机畜产品,这就对我们的学生提出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有好的饲养管理水平,还要懂得更高级别的畜产品生产流程,懂得在生产过程中哪些饲料和药物不可以使用,哪些是可以使用的。

篇(2)

为加强对水生动物疫病的预防与控制,提高我国水产品在国际市场的信誉和产品竞争力,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尽快启动水生动物防疫工作,逐步建立起有效的水生动物防疫监管机制,控制我国水生动物疫病的传播和流行,达到控制、减少、预防、以至消灭的目的,

推动水产养殖业健康发展。

一、水生动物防疫工作的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我国水生动物防疫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以促进我国水产养殖生产健康发展、维护水生生态系统稳定为目标,建立起一支专业化防疫执法队伍,制订和采用科学、简便、高效的水生动物防疫方法和标准,使重大水生动物疫病在我国的发生和流行逐步得到控制、减少以至消灭,为社会提供丰富、健康、安全的水生动物产品。

二、水生动物防疫机构的设置和职责

水生动物防疫是我国动物防疫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水生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水生动物、水生动物产品的检疫。根据部畜牧兽医、渔业两避联合发文(农牧药发[*]26号)的精神和有关具体工作的协调意见,提出以下水生动物防疫工作组织框架。

(一)筹备成立全国水生动物防疫工作指导委员会。委员会由农业部牵头,负责起草全国水生动物防疫工作的发展规划;提出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和修改意见;研究制订水生动物防疫工作计划;协调与各有关部门的关系等。

(二)成立“全国动物防疫标准化委员会水生动物防疫标准化分委员会”。“分委会”

主要负责提出水生动物防疫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技术措施等建议;组织起草、审查和修订水生动物防疫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负责水生动物防疫标准的宣传、释义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承担水生动物防疫标准化技术的国际交流和协作等活动。“分委会”接受部渔业局和畜牧兽医局的双重领导,“分委会”秘书处设在农业部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病害防治中心,负责日常工作。

(三)水生动物防疫工作由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农业部渔业局的职责为:

(1)参与起草、制订水生动物防疫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以及规划、计划等,根据国内水生动物疫病发生情况,提出、修词‘水生动物防疫的疫病名录,经动物防疫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2)指导各省(市、区)水生动物防疫工作的开展,组织有条件的省(市、区)进行水生动物防疫监督试点工作。

(3)负责编制全国水生动物防疫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

(4)指导“全国动物防疫标准化委员会水生动物防疫标准化分委员会”的工作。

(5)制订水生动物防疫执法人员考核任用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6)牵头组织全国水生动物疫情的监测,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划定疫区,制订全国性的水生动物防疫应急方案和控制计划,组织扑灭重大疫情。

2.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为:

(1)依照水生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规章,制订本辖区水生动物防疫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起草、制订地方水生动物防疫法规、技术规范、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3)指定并监督管理辖区内水生动物检疫机构。

(4)组织水生动物疫病监测,制订水生动物疫情应急方案,并组织实施。

(5)建立疫情报告体系,负责本辖区疫情的调查、收集及通报。

(6)组织对水生动物疫病预防的宣传教育、技术咨询、培训和指导,组织开展相关的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

(7)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省水生动物防疫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审查和任用工作。

(四)水生动物防疫检疫机构

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省水生动物防疫工作的需要及技术能力,科学地设置水生动物防疫检疫机构。水产养殖重点地区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应设立水生动物防疫检疫机构,由同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在所辖区域内开展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工作;非重点养殖生产地区或技术力量不足的县、市可以合并设水生动物防疫检疫机构,由共同的上一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并在规定的区域内开展水生动物检疫工作。水生动物防疫检疫机构原则上应优先考虑各级病防中心(站),不宜另设新机构。

水生动物防疫检疫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由同级或上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开展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工作;

2.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符合条件的检疫检验仪器和设备;

4.有符合要求的病、死鱼及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

5.有检疫检验工作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及相应保障落实措施。

三、水生动物防疫工作的对象

水生动物防疫工作的对象是指水生动物传染病和寄生虫病(非传染性病原造成的病害不包括在内)。按照《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水生动物疫病分三类:一类疫病,是指对人和动物危害严重、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预防、控制、扑灭措施的;二类疫病,是指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采取严格控制、扑灭措施,防止扩散的;三类疫病是指常见多发、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控制和净化的。在国家规定需要开展水生动物防疫工作的疫病基础上,考虑到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在生态环境、养殖品种和模式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制订地方的水生动物防疫名录。地方水生动物防疫名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经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四、水生动物检疫标准及检测技术

水生动物防疫技术标准的制订原则是有利于水生动物防疫工作和正常贸易活动的开展。对国家规定需要开展防疫工作的水生动物的检疫,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并以此作为执法依据。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水生动物防疫工作的,可以制定行业标准。对于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开展水生动物防疫工作又需要的,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起草,经同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之后,该项地方标准即行废止。国家鼓励在水生动物防疫工作中采用国际标准。

由于我国水生动物防疫工作刚刚起步,各地在人员、装备和技术等方面的基础条件较差,为使水生动物疫病监测、检疫等工作能迅速有效地开展起来,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当前应重点推广防疫检疫技术中商品化快速检测技术的使用,逐步提高各地的水生动物防疫技术水平。

五、水生动物防疫监测、报告和汇总分析

开展水生动物防疫工作,需要科学、全面的掌握水生动物疫病发生、流行和控制情况。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重视水生动物疫病的监测工作,认真组织,逐项落实,尽快建立起高效、快捷的疫情报告和反馈机制,及时分析水生动物疫情的发生和发展态势,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尽可能地避免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各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生动物疫情上报材料的审核。水生动物疫情的公开和对外交流活动中应严格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防止泄露我国新发生的、未经农业部正式公布的重大水生动物疫情。

水生动物防疫监测、报告和分析的主要工作:

1.建立水生动物疫病逐级报告制度。为及时掌握水生动物疫情,县级以上水生动物防疫检疫机构应及时向上级水生动物防疫检疫机构报告疫情。受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病害防治中心负责汇总全国的水生动物疫情,逐步形成县、地、省、总站病防中心四级疫情报告系统。水生动物疫情报告实行快报、月报和年报。农业部渔业局负责组织制订《水生动物疫病报告管理办法》,指导开展此项工作。

2.考虑到与当前国际兽疫局(OIE)采用的水生动物疫情季度报告制度相协调,逐步建立国内水生动物疫情季度报告制度。报告由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填报。

3.编制专门的中国水生动物疫病数据库。组织专人对分散在各种专业杂志和期刊的论文当中的水生动物的疫病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尽快完成和实现对疫病原始材料的整理和科学分析。对疫病数据库的开发、维护应指定专门的机构负责,并配备较为先进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人员。

六、水生动物疫病划区管理

为了促进活体水生动物的健康有序流动,防止跨地区贸易时造成病害的传播,有必要对水生动物疫病进行划区。通过实施水生动物疫病监测,建立疫情报告制度,收集、分析、研究病害、地理、水文等方面的材料,逐步实现对全国的水生动物疫病进行划区。

根据OIE(国际兽疫局)《国际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的规定,水生动物疫病划区可分

为三种类型:无病区、监测区及感染区。

1.无病区指经过有意识的监测而未发现有某种疫病的区域。

2.监测区指疫病的可疑地区,其内水生动物的流动应进行管制,同时进行高度的疾

病控制和监测。一旦出现可疑的疫病暴发,应立即进行调查。经证实后转为疫区。经数年监测而确定无某种特定疫病,可以转为无病区。监测区常被用作是隔离无病区和疫区的一个重要手段。

3.感染区是指被证实存在某种疫病的地区。

活体水生动物在不同区域间的移动管理原则是:在健康状况相等的区带间自由移动,或从较高健康水平处往较低处移动,但不能从较低处往较高处移动。

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公布全国的水生动物疫病划区情况,该情况是水生动物

防疫工作中防疫执法人员判定检查对象是否来自疫区的唯一标准。

七、地区间引种的风险分析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引种行为的实施人应增强对水生动物跨地区引种风险的认识,逐步建立起完备的风险分析审批管理制度,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监督实施。对于首次引进的外来种,要给予高度重视,并按要求严格检疫,引进后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监管。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水产种苗的质量管理,将水生动物疫病的检疫作为种苗质量检验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执行《水产种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水产种苗销售、使用和推广的监督管理。新品种引进须经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由全国水产原良种审定委员会审定后方可推广。

八、水生动物防疫技术保障体系建设

水生动物检疫分现场检疫和实验室检疫,应配备相应的实验仪器、设备。全国水生动物防疫技术保障体系的建设应以现有的全国水产养殖病害防治体系为依托,广泛吸收水产科研、教学及外系统具备相应技术力量的单位参加,形成国家、省、地、县四级技术保障

网络。

检疫实验室按检疫技术水平和工作内容可分为:

1.常规实验室:配备有基本的病原检验仪器、设备和技术人员,按时完成样品检验和出证,负责日常的检验工作;

2.中级实验室:配备有较先进的病毒、细菌和寄生虫等检疫的仪器设备,具有相应的技术人员,为常规实验室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3.参考实验室:具有国内和国际上水生动物病害研究的先进水平,具有先进的检疫仪器设备和技术力量,是判定试验结果的权威机构,并负责开展新的检疫技术的研究。

检疫实验室拟在条件成熟时逐步实行资格认证制度,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制订相关资格标准。对于某些不具备全面检疫能力,但在特定水生动物疫病方面有较高研究和检疫水平的实验室,可以进行专项资格认证,承担相应的检疫工作。

九、水生动物防疫应急计划

依照《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制订水生动物防疫管理办法。

(一)如发生一类水生动物疫病时,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派人到现场,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采集病料,调查疫源,及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决定对疫区进行封锁,并将疫情逐级上报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隔离、扑灭、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强制性控制、扑灭措施,并通报毗邻地区。

在封锁期间,禁止染疫和疑似染疫的水生动物、水生动物产晶流出疫区,禁止非疫区的水生动物进入疫区,并根据扑灭疫病的需要对出入封锁区的人员、运输工具及有关物品采取消毒和其他限制性措施。

疫区范围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对疫区实行封锁,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决定对疫区实行封锁。

(二)发生二类水生动物疫病时,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并通报上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隔离、捕杀、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限制易感染的水生动物、水生动物产品及有关物品出入等控制、扑灭措施。

(三)发生三类水生动物疫病时,县级、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水生动物疫病预防计划和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扑灭和净化。

以上(二)、(三)所称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和疫区封锁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宣布。二类、三类水生动物疫病呈暴发性流行时,依照一类水生动物疫病情况的规定办理。

为有利于各有关方面在水生动物疫病暴发时能够迅速采取行动,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有必要制订更加详细的水生动物防疫应急计划。根据疫病流行的范围,水生动物防疫应急计划分国家、省、地、县以及养殖场等多个层次。应急计划应对疫病发生后各有关部门的具体任务有明确的划分,职责要落实到人。基层养殖场的应急计划应作为其发放养殖使用证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要求对疫病治疗、管理、报告、死亡动物及养殖用具和废水的处理做出具体规定。在应急计划中,应对感染动物、动物产品的处理进行适当的补偿。

十、水生动物防疫执法人员资格考核和管理

水生动物防疫执法人员是我国动物防疫执法人员的重要组织部分,是水生动物防疫工作法定的专业技术人员。

为加强对水生动物防疫执法人员的管理,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已制订《水生动物防疫检疫人员考核任用管理办法》,并下发各地执行。水生动物检疫员经考核审查通过后领取统一的执法证件。水生动物防疫执法人员的考核应按照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建立考核标准试题库,主要由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考核。

水生动物防疫技术人员将逐步纳入兽医技术系列,评聘兽医师资格,农业部畜牧兽医局和渔业局将共同研究制订评聘办法。

《水生动物防疫监督员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十一、水生动物防疫证章管理

水生动物防疫人员在实施检疫工作时应依法行政,出示统一的执法证件和出具统一的检疫消毒证明。

具体管理办法是:

1.水生动物检疫员证、章:

各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水生动物防疫工作的需要提出水生动物检疫员证、章数量,由部渔业局统一发放。证、章按农业部要求统一印制。根据水生动物检疫员考核结果,由部畜牧兽医局和渔业局联合发文,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持检疫证到各省畜牧主管部门盖章,盖章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水生动物防疫监督员证:

拟选择有一定工作基础的省(市、区)开展水生动物防疫监督工作,试点工作方案及水生动物防疫监督员证的报批程序将另行规定。

3.水生动物防疫检疫证明;

根据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结果,执法人员出具统一的证明。(1)水生动物产地检疫证明;(2)出县境水生动物检疫证明;(3)水生动物运输工具消毒证明。以—亡证明由农业部渔业局统一管理发放,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统一领取,有关使用管理办法另行规定。水生动物防疫单据按照国家关于水生动物防疫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填写。

篇(3)

论文关键词:动物福利;畜牧生产;国际贸易

近几年来,动物福利(AnimalWelfare)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国外很多国家己为动物福利立法,而我国畜牧业生产中动物福利问题却比较突出,特别是已经影响到我国动物和动物产品出口,明显地成为动物和动物产品国际贸易的一个新的壁垒。因地制宜地解决我国畜牧业生产中动物福利问题势在必行,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尽快纳入工作日程。

1动物福利概念

动物福利(AnimalWeflare)是指“动物与它的环境相协调一致的精神和生理完全健康的状态。”。即使动物在无任何痛苦、无任何疾病、无行为异常、无心理紧张压抑的安适状态下生活和生长发育。英国家畜福利委员会提出必须保证家畜享有“五大自由”的权利:享有不受饥渴的自由,即保证充足清洁的饮用水和食物;享有生活舒适的自由,即提供适当的生活栖息场所;享有不受痛苦伤害的自由,即保证动物不受额外的痛苦,并得到充分适当的医疗待遇;享有生活无恐惧和悲伤感的自由,即避免各种使动物遭受精神创伤的状况;享有表达天性的自由,即提供适当的条件,使动物天性不受外来条件的影响而压抑。

2动物福利与国际贸易

近年来,一些国家开始将动物福利与动物及动物产品国际贸易紧密挂钩,对进口动物和动物产品的动物福利提出要求,将动物福利作为进口动物和动物产品的一个重要标准,限制达不到动物福利标准要求的动物和动物产品进口。

2002年,乌克兰向法国出猪,经过6o多个小时的长途运输把猪运到法国,却被法国有关部门拒之I''''-l#b。理由是在运输途中没有使猪得到充分的休息,违反了法国有关动物福利的规定。2003年,我国在大批处理进口的食人鲳时,国际动物福利保护组织立即发表了一份言辞激烈的声明,要求我国或者尽可能退运食人鲳,或者对食人鲳实行人道的安乐死,否则将呼吁各国抵制中国的水产品贸易。

不仅许多国家在进口动物和动物产品时对动物福利提出了要求,而且在世贸组织(WTO)规则中,也有明确的动物福利条款。如欧盟现在与一些国家如智利签署的双边贸易协议中,就已经加入了“动物福利”标准的条款。更多的情况下,该类条款是打着保护动物,改善其福利的幌子,行贸易保护之实。并运用动物福利条款对国际贸易施加影响,从而达到减小市场开放程度,规避WTO原则约束,保护本国经济利益的目的。更多的发达国家希望将动物福利纳入“绿箱政策”的范围之内,给予国内企业一定的福利成本方面的补助,刺激生产,提高国际竞争力,并针对“第三国”动物福利水平普遍不高的现实,提高动物福利则意味着提高生产成本,制约发展中国家的低成本竞争优势,以此限制第三国动物产品的进口。

我国是畜牧产品出口大国,年均出口额达到数十亿美元,如果欧盟等发达国家广泛采用动物福利条款,并与国际贸易挂钩,将会对我国动物及动物产品国际贸易造成很不利的影响。

3我国动物饲养中存在的福利问题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动物福利意识和动物福利工作落后,特别是农村经济发展还相对滞后,而畜禽等食用动物主要饲养在经济尚不发达的农村,传统落后的生产方式仍占主导地位,动物福利问题十分突出,非常普遍。

3.1舍饲为主,饲养拥挤,自由活动少,疾病发生率高

动物福利要求为动物提供足够的生存与活动的空间,使动物能够自由地表现其正常行为。但为了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我国的猪禽饲养常常以舍饲为主,近几年,国家又规定,牛羊的放牧饲养也要改为圈养。这种高密度的饲养方式,造成畜禽拥挤,活动不便,没有自由,不能表现其正常行为。

同时舍饲主要采用规模化和集约化生产方式,这就导致动物的生产性疾病大为增加。如奶牛生产规模越大和越集中,产奶量越高,其发生炎、腐蹄病和繁殖性能障碍的机率也就越高。

3.2饲料及添加剂使用不规范。滥饲乱喂

许多养殖场及养殖户为了追求高产量,盲目使用各类饲料及添加剂,而不考虑畜禽的生理特点与营养需要。如在奶牛饲养中采用高能量和高精料日粮,日粮的精料与粗料的比例达50%:50%,或60%:40%,有时甚至高达70%:30%,使得反刍动物最重要的营养物质一纤维素含量大为减少,这显然对奶牛的正常生长发育是不利的,导致奶牛消化机能障碍、瘤胃角化不全、瘤胃酸中毒和乳脂率、产奶量下降等问题出现。而在农村小规模分散饲养中,滥乱喂的现象则很普遍:一是滥用或过量添加矿物质、维生素、抗生素等添加剂,造成动物中毒;二是饲喂营养成分不全的饲料,使畜禽发生营养缺乏症;三是有啥喂啥,饥一顿,饱一顿,影响动物正常生长发育。

3.3长途运输的环境不良

许多运送者为了节省空间,减少运输费用而把动物硬挤在车厢里或者其他运送器、笼中,使得动物在运送过程中受到严重伤害。运输羊、猪、牛等的车厢大多装载过度,其中羊和猪的拥挤程度更甚,动物间互相挤踏的情况很多。还有一些运输者为了多运送一头牛或者羊,常常把活牛活羊拴在车棚顶运输。而在夏季,动物过于拥挤和得不到充足的水,在阳光曝晒下长时间拥挤在闷热的车厢内,无异于被驱赶上死亡之旅。家禽被装在铁笼或木笼中,层层叠放,笼中拥挤不堪,上层笼中家禽的排泄物落到下层笼中家禽的身上。运输中受尽颠簸,饮水饲料供应不及时,饥渴难耐,运到目的地后许多家禽掉膘甚至死亡。

3.4饮水卫生差

给动物提供清洁卫生的饮水是动物福利的基本要求。但是,在我国农村,许多地方的人畜饮水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有的用井水、有的用河水,有的用池塘水,有的还靠接雨水化雪水,特别是在老少边穷干旱落后地区,人往往都得不到清洁卫生的饮水,畜禽就更加难以保证了。在畜禽饮用的水中常可检出致病的微生物、超标的有害金属元素。

3.5屠宰不文明

虽然我国也明令禁止对畜禽进行私屠滥宰,但是,真正符合动物福利标准要求的却不多。更有许多不法商贩受利益驱动,违禁私屠滥宰畜禽,不仅驱赶、屠宰方法粗暴,甚至为了增加重量,向畜禽体内大量注水生产注水肉,或在集贸市场当众杀鸡褪毛,当着其他畜禽面前进行宰杀,造成其他畜禽哀叫嘶鸣,惨不忍睹。

4针对我国动物福利问题的思考与对策

4.1建立适应国情的动物福利法制体系

通过立法保证动物福利不受侵害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我国应在吸收其他国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有的生产力水平,社会文明发展程度以及公民科学文化素质,制定在现阶段具有现实意义的法律法规。

4.2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动物福利意识

在我国,动物保护宣传教育留于表面,动物福利观念未深入人心。应当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有关动物福利的知识,让人们了解什么是动物福利?为什么要提倡动物福利?怎样维护动物福利?要增强全社会的动物福利意识,并积极在动物生产加工人员和畜牧兽医专业人员中普及动物福利的内容和要求,使其成为开展动物福利工作、解决动物福利问题的先行者和积极参与者。

4.3明确福利标准,推行标准化生产

在畜牧业生产中积极推进符合动物福利要求的标准化生产,改变不符合动物福利要求的做法,使动物福利真正体现在饲养、运输、屠宰过程中。

4.3.1确保畜禽生存的适宜生态环境条件

有一个适宜的舒适的生存环境条件,是实施动物福利的基础。比如,采用半开放式畜舍以及建造室外凉棚和实行散放式制度对畜禽进行防暑降温工作;选用隔热材料做畜舍顶棚以加强保温;在畜舍内安装风扇或吊扇来加强通风换气;为畜禽提供充足的清洁饮水等等。

4_3.2建设生态型畜牧场

畜牧场要建在地势高燥、整齐开阔、向阳避风和环境幽雅之处,距离水源近,远离污染区,并能严格执行各项卫生防疫制度。畜舍要具备良好的小气候条件,能有效地控制舍内外环境的温度、光照及辐射热等条件的变化,做到通风、干燥及配有防暑降温设施。要加强畜牧场的绿化工作。合理处理与利用畜禽粪便,如建立沼气池进行发酵等。

4.3.3应用绿色环保型饲料及添加剂

提供给畜禽的饲料要含有足够的能量、蛋白质、水分、维生素和矿物质等,确保畜禽正常生长发育与生命健康。要注意饲料的生物安全,严禁使用抗生素、激素和其它违禁药物添加剂,以确保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安全。

4.3.4加强疫病防治工作

要采取综合性疫病防治措施:一要切断畜牧场周围环境中的疫病传播媒介或中间宿主;二是按科学程序定期注射防疫疫苗;三是积极开展疫病监测,并结合致病菌的培养、分离和药敏试验,针对性用药,避免滥用或盲目使用抗生素等。

4.3.5改善运输及屠宰条件

尽可能与国际动物福利标准接轨,运输过程中要避免嘈杂的声音、难闻的气味和不熟悉的同伴,以及各种惊吓,要缩短运载时间,并有宽敞的运输空间和及时地饲喂饮水。畜牧场与屠宰点的距离越近越好,这最后的过程应该尽可能地轻便而短暂,尽可能使动物们安静和人道地死亡。

篇(4)

“十二五”期间是我国加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统筹城乡、科学发展的关键阶段。政府工作报告对“三农”工作的重视对高校人才培养结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农林类高职高专院校需要建立健全创业教育机制。那么,如何提高农林类高职高专学生的创业项目、创业能力便是我们尤为关注的议题。

一、农林类高职高专学生创业能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农林类高职高专学生选择创业与否,项目的选择,规模、形式的界定,等等,都是自身创业能力的不断体现和成功与否的判断标准。但是,通过对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等近500名学生,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两所国家性示范高职院校近300名学生的调查显示,大多数高职学生普遍缺乏创业意识及创业能力。主要表现在:

(一)缺乏一定的创业意识。

通过对农林类高职高专学生的创业意识调查发现,71%的学生没有创业意识,只有5%的学生存在创业的想法或意识,其他学生则选择可以培养。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1.创业难度预估值过高。没有创业意识或者对创业不感兴趣的同学普遍感觉创业的难度较大,成功率不高,他们没有或缺乏承担创业风险的能力。

2.创业企业的规模定位过低。一部分高职高专学生认为创业是谋生的一种手段和形式,只要能够维持生存即可,不少小商小贩摆地摊都可以做到,他们一定能够做到。

3.创业价值观有偏差。调查中有70%以上的高职高专学生选择自己创业主要是为了满足自身的生存需要,没有从未来及长远发展的角度考虑。大多数创业的学生都或曾有过一次及以上短暂的创业史,说明他们在确定创业项目时具有一定的不稳定因素。

(二)缺乏一定的创业能力。

农林类高职高专学生的创业能力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创业机会获取、创新思维等方面。

1.创业机会获取能力低。通过创业计划大赛和创业项目选择的情况来看,高职高专学生对创业机会的识别、把握和获取能力相对较低。以2012年“仙林科学城?挑战杯”江苏省第七届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奖情况为例,竞赛共评选出227件作品三个级别奖项,其中本科组187件创业计划作品获奖,占获奖总数的82.38%;专科组40件创业计划作品获奖,占获奖总数的17.62%。从江苏省本科院校与高职院校数量和学生人数比较,两者相对接近,但在获奖比例中存在明显差距。

2.创新思维活跃程度低。创新思维测试比较发现,高职高专学生在分析和思考问题等方面存在不足,无论是其思维能力还是知识结构,都很难将问题分析和思考全面,同时缺乏一定的创新思维。调查中还发现很多学生的创业计划作品没有创意,且含金量不高,根本无法满足创业过程的长远发展需要。

(三)创业资源条件不够充分。

农林类高职高专学生受内、外在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和限制,对创业环境的了解不够、资源的获取成效相对较低。

1.创业环境认知不足。调查显示,大多数学生对现有的创业资源认识不够全面,如国家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针对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系列培训等,其中只有极少部分学生对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有所了解,一般都是接受过SYB、KAB、GYB等项目培训的学生。多数同学由于对创业环境的不了解和认知的不足,所以对创业根本不感兴趣,而不愿意参与其中,还存在一部分同学担心与工商、税务等部门接触,办理手续等相对比较麻烦,而不考虑自身创业。

2.创业条件准备不足。创业资源中几个要素:人才、技术、资本和信息等都是重要条件,但高职高专学生显然不存在优势,特别是人才和技术的弱势会直接影响他们对创业项目的选择。

二、农林类高职高专学生创业能力培养内容研究

大学生创业教育是培养学生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创业思维等的观念教育,让他们在知识面、判断力、能力、社会责任感等方面能够满足创业的需要,做好创业的思想、心理准备。

(一)创业意识的培养。

创业意识包括创业的需求、动机、理想和信念等,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学毕业生需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找到属于自己的一席之地。那么,我们必须开展形式多样的创业能力培养、引导和辅导,让他们意识到具备创业能力不但是必要的,而且是大势所趋。

(二)创业知识的积累。

创业知识的积累是创业成功的必要因素。高职高专学生不但要掌握相关创业的理论、创业的步骤、创业方法和技巧,还需要具备一定的企业管理手段,同时,需要关注创业的相关要点和难点,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及财务税收知识,等等。

(三)提升创业实践能力。

学院通过提供平台、场地、资金等不同形式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比如,2009年,学院投入26万元提供了模拟创业的孵化平台,在校内建立了大学生创业园,打造了一支创业预备役,现有应时鲜果、插花等12家模拟型创业社团入驻,锻炼了我院高职高专学生的模拟实体运营能力。

(四)提高创业心理素质。

创业的心理素质不仅包括情感和心理品质,还包括自身评价、风险意识、应变能力、耐挫折力等。高职院校通过邀请相关专家举办系列讲座等方式对大学生进行创业心理素质的培养,更好地提高学生的创业成功率。

三、我院培养创业创新人才模式的探索

提高大学生创业的能力主要围绕创业价值观、创业能力、创业资源三方面进行,根据市场的需求和导向,不断改进和改革教学内容和模式,为学生创造形式多样的实践机会和平台,确保人才培养机制有效运行。

(一)以创业教育为抓手,将创业教育融入第一课堂。

创业教育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我们尝试将创业教育融入第一课堂。以学生的主要创业岗位为核心,确定创业教育项目,改革课程体系,改革教学理念,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学院围绕主干专业首批选择了专业性强、创业成功率高的园林绿化设计、无公害蔬菜、宠物保健、食品加工等10大创业教育项目,探索项目式教育的经验。在项目式创业教育的实施中,带动创业教育师资团队的建设,目前,已形成了48个创业项目,有力地支撑了学院的创业教育发展。

立足长远,学院在“十二五”专业建设规划中已明确提出要以创业项目为核心,重构相关课程体系,着力打造农林特色的强势专业群,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以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为核心,保障学生创业实践。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提升学生就业核心竞争力,必须紧紧依托实践平台。近年来,学院形成了校内、校外两大创业孵化平台,实施了“双轮式驱动”。

1.校内平台――“两园一企一街”。“两园”。一是万亩连片的大学生创业实践示范园区――江苏农博园。国家AAA级旅游景区,核心区2500亩,辐射区8000亩,拥有宠物犬、食用菌、室内净化植物、设施园艺等15个创业实践全真教学工场和实训中心,相对应的15个学生创业社团全面入驻。二是占地1850亩的江苏茶博园。围绕茶叶、草坪、有机农业等产业进行建设,规划建成拥有“一院、二所、三馆、四园、五场”,集教学实训、科研开发、创业孵化、农业观光于一体的综合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是学生又一个创业实践的摇篮。

“一企”。江苏中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国种业50强,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即将成为上市企业。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掌握种业生产和营销技能,创业技能得到显著提升,在公司进行创业实践的学生达1500人次。

“一街”,即大学生创业一条街,分为三个层面。一是为法人型创业社团提供平台,直接面对市场,实现从“田头”到“街头”的全程对接的创业一条街。目前已有园林规划设计中心、动物医院等5个法人型社团进驻一条街,成为学生创业的对外经营窗口。二是大学生创业园,学院投入资金提供了模拟创业的孵化平台,在校内建立了大学生创业园。三是农博园内展销中心,主要是农、林、牧、生四大专业板块成立的生产实训型创业社团把生产的大学生创业产品直接在里面销售。

2.校外平台――产业示范基地、联姻企业。建立了“草坪草”、“彩叶苗木”、“生猪”、“马铃薯”等5项产业示范基地,依托省政府挂县强农战略,教师带领学生深入泗洪、溧阳、句容等地,开展技术和产业推广,在实践中强化了专业能力。校外合作企业,其中有光明乳业、红太阳集团等知名大型企业在内的300家创业实践基地。学生通过在校外创业实践基地锻炼,创业素质不断得到提高。

(三)以创业文化为引领,激发学生的创业激情。

学院依托多种形式的校内硬件资源,形成了励志文化、社团文化、活动文化的总体格局,营造了浓郁的校园创业氛围,激发了学生的创业热情,激励学生提高自身创业素质。

1.励志文化。为培养学生服务农业的志向,在农博园内建成面积2700平方米的农耕文化馆,让学生了解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近代农业发展历史,感知发展现代农业的历史使命。为充分发挥典型激励作用,学院投入50多万元在校园内开辟了“励志广场”,首批选拔了72位近年来在就业创业、技术服务、管理岗位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典型校友,激发学生创业热情,指导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激发学生学习专业技能的积极性。

2.社团文化。学生创业社团是实施创业教育的重要组织形式,现在我院已形成了生产实训型创业社团38个、法人型创业社团5个、模拟型创业社团12个、兴趣型创业社团36个等百花齐放的校园创业文化格局,所有学生都参加了一个创业社团。

3.活动文化。校园内无形的创业活动文化方兴未艾,每年都组织开展大学生科技创业节、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创业计划大赛、创业典型报告会等活动,特别是学院科技产业处、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联合举办的“禾木杯”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在校园内产生了轰动效应,充分展示了学生创新创业的风采。创业创新大赛不仅提高了学生的创业意识,而且提高了教师的科研能力,真正实现教学相长。

(四)以生产性实训社团为载体,培养学生的创业能力。

延伸第一课堂创业教育链,建成了食用菌、有机大米、畜禽产品加工等生产实训型创业社团38个,依托校内实训基地与专业技能相结合,开展生产经营创业实践。通过这些创业实践,他们当中有回乡承包荒山创办生态农业园的园艺专业毕业生郭翔;有把学院实践基地当做自己创业的试验田的风景园林专业毕业生陈斌斌;有曾经的学生插花社团会长变成今日花店老板的园林绿化专业毕业生刘华;有立志毕业回家养猪建全省最大养猪基地豪情的创业典型畜牧兽医专业毕业生付伟;有拥有三家凯利蓝宠物连锁店的畜牧兽医专业毕业生丁晓兰;蘑菇大王郁宝锋、养殖能手赵林军、宠物美容创业武智斌、华众传媒创办者杨士航……

(五)以服务“三农”为平台,培养学生亲农爱农情结。

学院紧紧围绕“师生到田头、课堂移村口、成果进农户、论文写大地”的教育理念,在为“三农”服务过程中培养学生亲农爱农情结,巩固学生专业思想,检验学生专业技能,提升学生创业教育实践。

篇(5)

关键词:市场营销专业;创业创新;能力培养;考核体系

中图分类号:G712;F713.50-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08-0061-02

随着高职院校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的发展,传统单一化结果性的教学考核体系已经不适应高职院校教学的要求。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专业负责培养有良好人际性技能、营销技术性技能和应变创新性技能的复合型人才,市场营销专业人才质量的最后一关由科学的教学考核体系进行保障。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专业必须对考核体系进行系统性的构建,才能解决现在单一化终结性考核体系存在的诸多问题。

一、传统单一化结果性考核方式存在的问题

(一)考核主体单一化

传统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专业教学科目的考核主体基本上都是授课教师,教学考核的方式是单维度的。教师由于无法参与课前预习、课后作业、课下实践等教学环节,因此无法进行全面的教学考核。即使在教师参与的课堂教学环节中,教师也无法对每一组每一名同学在案例讨论、项目完成等分工协作中的表现进行准确评估,无法满足学生对于教师公平性考核的心理预期。当“做好做坏一个样”时,单一化考核就会挫伤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起到负面的激励作用。考核主体单一化带来的另一个后果就是学生忽视课前预习、课后作业、课下实践这些教师无法考核的重要教学环节。而因为教师主观的心理评估误差,单一维度考核的结果往往不能全面反映被考核者的真正表现,所以必须借助学生、行业顾问等考核主体进行360度全方位考核。

(二)考核环节片段化

传统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专业教学考核的一般考核环节都在期中和期末考试进行,缺乏过程性的考核。尽管考核体系的设计中也有平时成绩的分数权重,但平时成绩多数是围绕出缺勤和作业进行考核,并不是把课前预习、课堂表现、课后作业、课下实践的全部教学环节都进行考核。这样片段化的考核方式导致很多学生在期中和期末考试前进行集中突击,利用短时记忆能力取得优异成绩,但却影响了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长期应用。同时,“一考定成绩”本身也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学生一学期的学习情况。即使将终结性考核的周期缩短到一个月甚至一周,也难以杜绝这种偶然性。

(三)考核内容片面化

传统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专业教学考核多数以期末的试卷考试为主要考核内容,而市场营销的专业技能多数是实践性操作技能,无论是《市场营销策划》课程中的企业营销策划方案,还是《市场调查与预测》课程中的市场调查报告,抑或是《推销技术》课程中的“房地产楼盘讲解”和“汽车六方位”介绍,再或者是《商务谈判》课程中的商务谈判技巧,都无法通过期末的试卷考试考核出这些专业技能。因此,只考核理论能力的片面化试卷考试,并不能检验出市场营销专业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也不完全适应高职市场营销专业的要求和特点。

(四)考核方式模式化

传统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专业各个课程的考核模式缺少系统性的设计,大多数课程的考核方式雷同。考试课主要是用试卷的形式完成考核,考查课主要是用论文或者调查报告的形式完成考核,缺乏结合每门课程特点的个性化考核方式,忽视了市场营销专业的各门课程的课程特点和考核重点,没有顾及到市场营销专业能力培养体系的层次性。

因此,构建一个全过程、全方位、多维度的创新考核模式已经成为了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专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专业考核体系构建的时代背景

“十三五”期间,国家要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战略,释放新的需求,创造新的供给,推动新技术、新产业和新业态蓬勃发展。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专业考核体系的构建必须顺应大众创业、万众创业的时代需求,把握机遇,培养出更多符合国家和社会需要的优秀营销人才。

三、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专业基于创新创业能力考核体系的构建

(一)考核体系的构建目标

以创新创业能力为核心设计系统的市场营销专业考核体系,将创新创业教育与市场营销专业的教学相整合,建立学生参与创新创业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考核体系的激励引导作用,设计出量化的全过程、全方位、多维度、多层次的考核体系。

在传统的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情感目标的基础上,增加过程目标和方法目标。其中,过程目标对应过程性考核,要求学生完成职业实践活动,取得良好的成效;方法目标对应思维考核,要求学生展现出良好的发散思维、创新思维、逆向思维等训练成果,最终形成知识目标、能力目标、情感目标、过程目标和方法目标五位一体的全方位多元化考核体系。

(二)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专业课程考核体系的具体内容

1.考核主体多元化。新的市场营销专业考核体系应该实现考核主体多元化,借鉴人力资源管理中360度绩效考评方法,在传统的教师评价的单一维度上,增加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行业评价三个新的维度,实现360度全方位考评。考核主体的多元化将极大提高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避免单一考核者常见的心理误区,减少了单一考核者的工作强度。其中,学生自评和学生互评主要应用在课前预习、课上分组活动、课后作业和课下实践等教师难以参与和细致考核的教学环节上,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而行业评价主要用在对于教学项目成果考核的环节上,尤其是创新性成果考核的环节上,将企业的社会评价引入课堂,让市场来检验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创新创业技能。

2.考核环节过程化。新的市场营销专业考核体系应该更加注重过程性考核,围绕课前预习、课堂学习、课后作业和课下实践的每一个教学环节设计考核依据和操作准则,避免学生毕其功于一役的期末突击,尽力消除一次考核定成绩的偶然性因素,激励和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参与每一个教学环节,使之在每一个环节都可以获得相应的考核等级和评价,从而提高学生全过程学习的效果和效率。同时,通过全过程考核,可以将试卷不能体现出的营销人员需要具备的人际沟通、团队合作、应变创新等素质能力通过其他过程性教学环节进行考核,将创新创业的目标落到实处。试卷以外的教学考核环节需要考核主体提供考核方案、考核过程记录以及考核结果评价和分析报告等考核资料。

3.考核内容全面化。新的市场营销专业考核体系应该改变主要依靠试卷进行知识测试的考核模式,将《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查与预测》、《推销技术》、《商务谈判》等实践性技能性较强的课程考核方式修改为技能和职业素养考核,通过为企业撰写市场营销策划方案、撰写市场调查报告、推销模拟、商务谈判模拟等方式检验出学生的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实践动手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等创新创业能力。在知识考核上,除了传统的营销知识外,还对公司运营、企业管理和政策法规等创新创业必备知识进行测评;在技能考核上,除了传统的营销技能外,还对团队合作、SWOT分析、风险承担、战略规划等创新创业能力进行测评;在态度考核上,除了传统的诚信品质外,还对学生冒险、拼搏、奋斗等创业创新的精神进行测评;在思维考核上,除了传统的逻辑思维外,还对发散思维、逆向思维等创业创新的思维进行测评,丰富考核内容的层次。

4.考核方式创新化。新的市场营销专业考核体系应该实现考核方式的创新化,针对不同的市场营销课程,结合课程自身的特点和目标要求,创新性地设计出各种不同的考核方式,考核成绩也应该是知识、能力、素质等诸多要素的融合体。具体来说,除了期末常用的闭卷考试的考核形式外,还可以采用开卷考试、案例分析考核、项目完成考核、角色扮演考核、现场模拟操作考核、实战营销考核等考核形式。例如,在《推销技术》的课程中,可以由学生互相扮演推销员和消费者进行实战推销,教师根据学生推销商品的数量来确定学生的考核成绩;在《商务谈判》的课程中,可以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和谈判实操来确定学生的考核成绩;在《广告原理与实务》的课程中,可以布置学生为广告公司撰写广告策划案,由广告公司的营销经理根据广告策划案的可行性来确定成绩。通过鼓励不同课程采用不同的方式组织考核,在制度规范上给予教师和学生一定的自由度和灵活性。

(三)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专业课程考核体系的实施

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专业课程全方位全过程考核体系的构建是一项系统工程。

从教师的层面看:第一,必须进行大力宣传,让所有的⒂虢淌Χ剂旎岷鸵馐兜娇己颂逑倒菇ǖ闹匾性和紧迫性;第二,必须进行专业的培训,请专家将考核体系的流程和步骤进行详细的培训;第三,必须建立相关制度,解决参与者之间的激励与协调的问题;第四,必须进行认真的论证和调研,结合不同课程制定课程的考核标准;最后,必须建立监督部门,对考核体系构建的项目进行监督、控制和考核,确保考核体系这个项目能够按期完成。

从学生的层面看:首先,对考核体系改革的目的一定要讲透,克服学生在过程中出现的畏难情绪,减少学生的反对意见;其次,考核的标准难度上要循序渐进,不能超越学生的既有能力,让学生更容易接受;最后,要给各种新的考核方式一些模板或者示范,让学生能够不因为第一次接触而影响水平的发挥,将营销知识、营销技能和营销素质真正展现出来。

从行业的层面看:首先,应该在考核标准的制定中,争取行业协会和企业的意见,让考核标准真正符合工作实际;其次,应该让行业协会和企业的营销人员参与到考核的测试中,使考核的难度难易适中;最后,要对新的考核体系进行信度和效度的分析,保证考核体系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参考文献:

[1] 李峰.基于培养营销学生核心能力的《市场营销学》考试改革探讨[J].中国市场,2016,(5):136-137.

[2] 张艳.面向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市场营销学课程实践教学改革探析[J].绵阳师范学院学报,2016,(4):66-70.

[3] 刘德坤.浅谈将创业教育课程融入市场营销专业课程体系中的方法[J].质量探索,2016,(5):112-113.

篇(6)

(一)税收政策的界定

税收政策是在一定时期内,政府通过各种税收手段,达到筹集财政收入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策略。税收政策主要由宏观税率、税负分配、税收优惠和税收惩罚四大内容构成。宏观税率指的是总的税收水平,是税收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宏观税率一旦确定,税负分配就通过税种和税率设计来实现,税负分配对于收入的变动、个人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各经济主体的行为均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税收优惠,是国家在确定了宏观税率和税负分配的基础上,根据一定时期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目标要求,对某些特定的课税对象、纳税人或地区给予的税收豁免或减少,从而鼓励某些特定地区、行业、企业和业务的发展,或者对某些具有实际困难的纳税人给予照顾,以实现宏观经济政策目标。税收优惠通过各种政策手段干预企业经济行为,诱导企业的经济活动符合宏观经济发展要求。税收惩罚则是相对于税收优惠而言的,指通过规定对纳税人的某种行为多征税,从而达到对这种行为进行惩罚目的的一种经济调节手段。

本文所研究的税收政策主要指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即为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所采取的一系列特别税收措施的总和。

(二)现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我国现行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大部分并不是为中小企业所制定的,但从受益主体来看,基本上或相当大部分是中小企业。

1.乡镇企业政策。乡镇企业所得税可按应缴税款减征10%,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不再税前提取10%.

2.鼓励安置城镇待业人员就业政策。新办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待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可免征所得税3年;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减半征收所得税2年。

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取得的营业收入,个人自其持下岗证明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之日起,个体工商户或者下岗职工人数占企业总人数60%以上的企业自其领取税务登记之日起,3年免征营业税。

3.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并自获利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培训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免征所得税。

4.支持贫困地区发展政策。在国家确定的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新办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3年。民族自治地方企业,需照顾鼓励的,经省政府批准,可定期减征或免征所得税3年。

5.支持和鼓励第三产业政策。

(1)对农村的农业生产服务的行业,即乡村的农技推广站、植保站、水管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水产站、种子站、农机站、气象站以及农民专业技术协会、运输业合作社对其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获得的收入,以及城镇其他各类事业单位开展上述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免征所得税;(2)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收入免征所得税;(3)新办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4)新办独立核算的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企业或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所得税;(5)新办独立核算的公用事业、商业、物资、外贸、旅游、仓储、居民服务、饮食、文教卫生企业或单位,自开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1年。

6.福利企业政策。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生产企业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安置“四残”(盲、聋、哑和肢体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免征所得税;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超过10%不足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7.有利于小企业的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现行税制改革确定的企业所得税为33%的比例税率。为照顾盈利较少企业税负能力,减轻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对年利润在3万元以下企业,减按18%征收所得税;3万-10万元企业,减按27%征收所得税。目前国务院决定年销售额180万元以下的小型商业企业,增值税率由6%调减为4%.

二、现行中小企业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分析,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税收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政策目标起点不高,支持力度不足

现行的税收政策更多的是被当作一种社会政策工具、解决社会问题的手段,侧重于减轻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却忽视了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培育,政策的制定既没有考虑中小企业自身的特殊性,也没有考虑中小企业发展所面临的问题。而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正是中小企业发展所面临的问题。而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正是中小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首要问题,应该是政策扶持的重点,而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在这方面的支持力度明显不够。

(二)政策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

现行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分散于各个税种的单行法、实施细则中,而且多以补充规定或通知的形式,优惠内容多,补充规定零散,而且政策调整过于频繁,虽然这种做法较好地体现了税收政策的灵活性,但却缺乏系统性、规范性和稳定性,缺乏有效的法律保证,透明度低,不利于实际操作,影响到中小企业长期发展战略的制定,也使得政策措施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不利于实现公平税负和平等竞争。

(三)税收优惠政策低效

税收优惠政策方式单一,范围窄,间接优惠政策少,造成税收优惠政策的低效。现行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局限于税率优惠和减免税等直接优惠方式,而像国际上通行的加速折旧、投资抵免、延期纳税、专项费用扣除等间接优惠方式运用较少。这样,不能真正体现公平税负、平等竞争的原则,不利于鼓励中小企业对于投资规模大、‘经营周期长、见效慢的基础性投资。此外,对中小企业缺乏降低投资风险、筹集资金、缓解就业压力、引导人才流向、鼓励技术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并且税收优惠主要集中在企业开办之时。

(四)税收优惠政策设计不合理

现行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设计不合理,没有真正起到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作用,效果不明显。例如,企业所得税实行的18%和27%的优惠税率,由于采用了全额累进税率的设计,使得两档税率的临界点附近税负增长过快,税负不合理,抵消了低税率的作用,使中小企业的税后收益降低。同时,适用优惠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标准则定得太高,使得不少应予扶植的中小企业得不到扶持照顾,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中小企业增加投资、扩大规模,影响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五)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导向不明

现行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导向不明,不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税收优惠政策应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要体现鼓励、允许和限制精神,引导中小企业的资金、资源流向国家巫需发展的产业,而现行优惠政策未能充分体现导向性原则。

(六)现行税收政策对中小企业存在歧视和限制1.现行增值税税制对中小企业存在歧视和限制

现行增值税税制把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凡达不到销售额标准的纳税人,一般不得认定为一般纳税人,都划为小规模纳税人征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税规定是: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营上必须开具专用发票的,要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而且只能按“征收率”填开应纳税额。这不但加重了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而且购货方因不能足额抵扣进项税额不愿购买小规模纳税人的货物,使占总纳税户80%甚至90%以上的小规模纳税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阻断了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之间的正常经济交往,严重地影响到中小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增值税两类纳税人的界定不合理,把中小企业大量地划为小规模纳税人,再加上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实际仍然偏高江业企业6%,商业企业4%),税负超过一般纳税人,严重地影响到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发展;同时,现行增值税实行“生产型”增值税,企业购置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得不到抵扣,加重了税收负担,降低了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这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极为不利。

2.现行所得税制不利于中小企业的发展

现行企业所得税制仍实行内外两套税法,对外商投资企业优惠多,税负轻,对内资企业优惠少,税负重;同属内资企业,又是对大型企业优惠多,对中小企业优惠少,税负偏重。据测算,现在内资企业的实际税负率比外商投资企业高出约一倍左右,其中内资中小企业实际税负率则更高。这主要是以下税收政策规定造成的:

(1)税收优惠政策过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诸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对生产性的外商投资企业从获利年度起实行“两免三减半”的优惠,而内资企业只对设在经国务院批准的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特定地异的企业可享受15%、24%的优惠税率,大部分中小企业享受不到这一优惠。

(2)费用列支标准过严。外商投资企业对工资支出、利息支出、广告费支出、公益救济性捐赠等许多支出项目,基本上都可税前据实列支,而内资企业无权受这一优惠。如工资支出,内资企业实行计税工资,尤其对沿海和经济发达省和高科技产业而言,严重脱离实际工资水平,加重了内资企业的税收负担;除些不经批准实行工效挂钩的大型企业还可享受一些优惠外,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则无法享受优惠,税负不公。

(3)折旧年限规定过死。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不少是实行加速折旧,内资企业则限定过死,特别是很多中小企业机器设备超负荷运转,磨损很快,折旧计算贝、不予照顾,加重了税收负担。

(4)扩大投资税负过重。外商投资企业分红的利润用于再投资,可退还的部分企业所得税,而内资企业股东权益转增资本金还要再缴纳一道个人所得税税负明显偏重,不符合公平税负的原则。

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建议

(一)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支持取向选择

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在运用税收政策手段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时,应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运用税收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要坚持税制统一,税负公平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对现行的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清理、规范和完善,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平等竞争、税负从轻、便于征管的原则,并以正式法规的形式予以颁布,以增强税收政策的规范性、稳定性和透明度,使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具有有效的法律保证,以此积极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税收环境,引导中小企业经营行为,提高中小企业自身素质和竞争能力。

2.运用税收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不能夸大税收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的作用,不能片面强调税收手段的运用,税收手段也有其局限性。论文格式要科学选择税收手段的作用方式、方法和作用范围;注重发挥加速折旧、税收投资抵免、风险投资扶持、费用扣除等间接税收优惠政策的作用;注重系统的观点,与其他政策手段,如财政支出、投资政策、金融政策、产业政策等的配合运用。

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要充分考虑到中小企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和特点,具有明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当前及今后一个很长的时期,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的方向和重点应当明确为:

(1)支持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要把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作为一个明确的政策目标,通过培育企业技术创新机制和必要的政策支持,引导中小企业大力推进技术进步,不断提高企业的技术素质和产品竞争力,加快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

(2)支持发展特色型中小企业。要把特色资源优势的开发、利用与促进工业生产的专业化、加快培育优势特色型中小工业企业的发展结合起来。

(3)鼓励发展服务型中小企业。要把发展信息服务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市政服务和会计、咨询、法律等现代服务业以及旅游业、社区服务业,作为中小企业着力发展的重点产业,引导中小企业向生产生活服务型领域拓宽。

(4)积极推动发展外向型中小企业。要把积极推动外向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作为一个重要战略举措,鼓励和引导企业主动出击,参与国际竞争,使中小企业在国际市场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让中小企业在“走出去”战略中发挥其应有的作。

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应与产业政策结合起来。在制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时,应适应市场需求结构的变动,对目前产业结构与产生组织结构不合理的状况加以调整,推动传统产业的调整和升级,培育和发展产业,发展高新技术,改业,加快产品更新换代,实现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

5.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应与就业政策紧密结合起来。当前我国就业压力仍然很大,促进就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是社会稳定的关键因素。因此,制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应充分考虑我国的这一特殊国情,这对促进经济发展,实现充分就业,支持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具有深远意义。

6.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应与振兴东北、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结合起来。针对东西部中小企业发展存在的客观差距,应结合国家实施振兴东北、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战略,加大对东北、中西部中小企业的税收扶持力度,促进东北、中西部地区等欠发达地区中小企业的发展。

(二)建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体系

要建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体系,更好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我国对中小企业的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的优惠方式比较单一,主要采用减免税方式,而此种方式的过度运用导致税收收入大量减少,使财政紧张的状况进一步加剧。建议借鉴国外的经验,采用灵活多样的税收优惠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特别应当注重采用加速折旧、延期纳税、投资抵免等税收优惠方式。这些税收优惠方式实质只是将资金的时间价值让渡给了企业,既不会造成过大的财政压力,又能够“四两拨千斤”,使企业加快固定资产投资,缓解资金短缺,从而可以获得政府与企业“双赢”的效果,非常适合于像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运用。

2.我国对中小企业的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在覆盖范围上主要局限于企业的初始创建环节,而缺少针对中小企业特点对其在产品和技术研发、设备更新、增资、再投资以及改制等企业发展关键环节的政策扶持。建议应针对这些环节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具体设想是:

(1)对中小企业为研发新产品、新技术而添置或更新的设备,可按其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免企业所得税,或允许其对所购置的设备实行加速折旧,以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产业升级。

(2)对中小企业的股东将在企业获取的利润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企业注册资本的,比照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对外商再投资退税的规定,按照一定的比例退还该利润额己经缴纳的所得税部分。

(3)对中小企业改制、重组、上市等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3.我国对中小企业的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目前涉及税种太少,且主要集中在企业所得税一个税种,限制了税收对中小企业的调控和支持力度。建议应注重发挥不同税种对中小企业的调节作用。特别是对中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应下放给其地方政府更多的税收管理权限,使他们能够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通过多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中小企业加以扶持,以便促进这些地区中小企业更快发展,振兴地方经济,尽快改变这些地区的经济落后面貌,促进我国不同区域间平衡发展。

4.我国对中小企业的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忽略了与其他政策手段的配合,从而难以构建起完整的中小企业政策支持体系。鉴于此,今后应注重税收优惠与其他政策的配合,具体建议是:

(1)配合政府对中小企业的产业政策,加强对中小企业投资方向的引导。对于高污染、高能耗、与国家产业政策相悖或布局缺乏合理性,且经济效益十分低下的企业,几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限制,绝不能盲目地通过税收优惠手段加以扶持。而对那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布局合理、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如从事环境保护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的企业和安排城镇下岗职工及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企业,可考虑给予税收优惠。因此税收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应采取“特惠制”,而非“普惠制”.

(2)配合政府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通过对向中小企业资金支持的金融机构的税收优惠,以解决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困难问题。要与政府的相关的金融政策和措施相配合,对向中小企业提供优惠贷款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在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等税种上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

(3)通过对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税收优惠,促进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与发展。由政府组建或资助民间建立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是发达国家通行的做法。我国近年来出现了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服务的机构。据统计,目前全国己有近万家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服务的机构,但是这些担保机构普遍存在着规模小、资金薄弱、担保实力不足问题,远不能满足广大中小企业的需要,其自身的经济效益也不够理想。为促进它们发展壮大,政府应运用包括税收在内的政策工具给予支持和扶助。

(4)我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国家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并规定该项基金的来源除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外,还包括基金收入和捐赠等。为配合这一举措,建议对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运营收益应予以免税;对企业和个人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提供的捐赠应允许按照一定标准在其所得税前扣除,以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三)促进欠发达地区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税收措施在明确中小企业税收政策支持取向和建立相关税收政策体系的基础上,笔者提出以下促进欠发达地区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税收措施:

1.完善现行增值税税制,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

(1)扩大增值税按一般纳税人征收的比重。从事工业生产加工和修理、修配的中小企业,凡生产场所比较固定、产销环节便于控制、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都可认定为增值税纳税人,享受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抵扣的待遇。中小企业中从事商业经营,年销售额未达到180万元标准的,如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经批准也可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小企业在达到一定条件后,允许自行选抒纳税办法,也可改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计算纳税。

(2)进一步调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贯彻公平税负的原则,减免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缩小增值税两类纳税人之间的税负差距,促进小规模纳税人生产经营正常健康发展,应进一步调低征收率。工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可以调低为4%;商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可以调低为3%.

(3)增值税及早“转型”.我国现行生产型增值税的弊端越来越明显,特别是对资本有机构成高的中小企业更为不利。根据我国当前国家财政承受能力必须抓住机遇,认真总结东北三省“转型”试点的经验,抓紧在全国范围先选择特足地区、若干基础产业全面试行“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对当年新增固定资产已缴纳的增值税给予抵扣,逐步实现增值税转型,从而消除重复课税,鼓励固定资产役资,加速设备更新和技术进步,促进经济发展。

2.改革现行所得税税制,减轻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

(1)统一所得税,以法人身份来确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统一后的所得税规范税基、统一费用扣除项目和税前列支标准。合理确定所得税税率,税率采用比例税率,可定为25%,从照顾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发展的角度出发,可对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比例税率。这样既考虑了我国中小企业的国情,又不至引发贸易争端和违反WTO相关规则。

(2)放宽税前费用列支标准。两税统一后的企业所得税法税前费用列支标准,原则上应向现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税前费用列支标准靠拢,彻底消除对内资企业的限制,特别是对中小企业的歧视。改革的重点是:一要取消“计税工资”的不合理规定,改按企业实际支付的工资全额税前列支;二要取消对公益性、救济性捐赠等的限额规定,准予税前列支;三要取消只准按国家银行贷款利率标准列支利息的规定,对不违反现行法规的融资利息支出,都应准予按实税前列支,更好地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3)扩大中小企业税收优惠范围。统一、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应改变现行的以地区优惠、经济性质优惠为主的税收优惠政策,改为以产业倾斜和特定地区为导向的优惠,优惠形式也要多样化。出于政策目的考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宜由单一的直接减免税,改为采用加速折旧、投资税收抵免、专项费用扣除、延长税收宽限期、放宽费用列支、再投资退税等间接优惠方式,以体现对中小企业的鼓励、支持和引导。并应扩大对中小企业的优惠范围。重点是要采取以下税收优惠措施:一要适应扩大新办企业定期减免税的适用范围,不仅限于部分第三产业可以减免,对生产领域新办的中小企业也可给予定期减免税扶持;二要准许个人独资和合伙经营的小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之间选择,股息允许税前列支;选择按个人所得税纳税的,股东应得的股息、红利,并入股东个人所得征税,避免重复征税;三要对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等欠发达地区创办的中小企业,授权省级人民政府给予定期减免税照顾。

3.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税收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应体现在:降低科技开发成本,推动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的进程;降低科技投资的风险,刺激科技投资的不断增长;支持中小企业应用新成果,引进新技术,更新生产设备,加快技术改造;支持新兴产业迅速成长,鼓励技术和高科技产品出口带动本国技术产业发展。

(1)鉴于高新技术产业的资本密集和直接物耗率低的特点,可考虑率先对其实行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轨,以减轻其增值税负担偏重的问题,降低中小企业高新技术化过程中固定资产投资的成本,刺激其投资扩张的欲望。

(2)推行投资税收抵免制度,对中小企业投资于政府鼓励的科技项目,允许按本年投资金额的一定比例或按超过基数部分的一定比例抵扣,缓解资金困难、设备陈旧的问题。

(3)缩短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当今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中小企业也必须不断更新设备,不断开发新产品,才能满足市场的需要。对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的中小企业的机器设备,允许实行加速折旧,缩短折旧年限,提高折旧率,以促进中小企业加快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4)建立准备金制度,允许中小企业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发展科技的准备金,用于研究开发、技术革新和技术培训。或者选择对中小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据实扣除。

(5)针对高新技术行业高智力劳动成本高的情况,提高技术研究开发人员的讨税工资标准;科研人员的研究成果实现的收益(如特许权转让收入、研究成果转让奖励所得等)应给予个人所得税优惠照顾;对外国技术人员在本国技术服务的所得,给予一定的个人所得税优惠。

(6)对先进设备的引进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对国外技术输出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技术转让费,对单位可按低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或免税,对个人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予以优惠照顾;对本国企业技术输出所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可按一定比例在应税所得中扣除。

4.鼓励对中小企业投资

对中小企业在其利润和规模未达到一定额度之前,可考虑免除企业所得税;对中小企业用税后利润转增资本的再投资行业,给予税收抵免,鼓励中小企业将所获得的利润用于再投资;投资的净资产损失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以体现政府与中小企业共担投资风险。对个人和民间资本进入中小企业的风险投资取得的利得,免予征税。

5.缓解就业压力

要继续保留对安置待业人员、安置下岗员工、安置残疾人和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现有中小企业凡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占生产人员的比例达到一定程度时,可考虑免除企业所得税。对新办中小企业凡当年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占生产人员30%以上(含30%),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当年安置下岗失业人员不足职工人数30%,3年内可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

6.支持人力资源开发。

(1)鼓励人才向中小企业流动。对中小企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中高级管理人员,取消其计税标准工资的限额,允许按照实发工资额在税前扣除;对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的奖励也可以在税前扣除。

(2)对中小企业员工的教育培训投入予以税收上的支持。允许中小企业以高于一般企业的比例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在税前扣除;对中小企业为购置用于培训的设备发生的费用,作为专项费用在税前扣除;对社会上的各类培训中心、职业技术学院和大中专学校按国家规定的价格向中小企业提供培训服务所收取的培训收入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

7.提供政策咨询,加强税收服务。

对中小企业可以进行征纳税方式的创新,简化纳税申报和办理纳税事宜的程序,延长纳税期间,对部分规模小、会计核算不规范的中小企业可以实行简易申报和合并申报的办法。税务部门应加强信息提供、纳税辅导、税收宣传和纳税培训等服务,尽量减少中小企业因不熟悉税收政策法规而造成的纳税中的种种失误,从而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8.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通过多种渠道筹集中小企业担保资金,同时鼓励各类商业性担保公司的设立。在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的过程中,应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支持作用,对地方性非盈利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可以给予5-10年的免征营业税的照顾。

附:案例

在我国,新办软件企业希望充分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达到企业快速发展的目的,而因许多企业对政策运用不够灵活,没有享受到税收优惠。本文通过A软件开发公司筹划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实际案例,以说明新办软件企业如何灵活利用国家有关政策,合理合法地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提供一种模式,以供相类似企业在筹划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时参考借鉴。

A软件开发公司是2008年6月1日开办的企业,主营范围为计算机硬软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其自主研发的CAD辅助设计软件,同时获得省信息产业厅软件产品登记证。该企业于2008年进入获利年度,当年应纳税所得额40万元,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但是,由于各种原因,预测该公司2009-2013年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前的应纳税所得额为-600万元、-400万元、-200万元、0万元和1200万元。2011年1月(2010年上报资料的认定),企业被批准成为软件企业。同年因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经企业申请被国家有关部门评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根据以上情况,公司预计2014-2018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6000万元/年,折现率为10%.我们可以对该公司的纳税情况分析如下:2008年度,该公司是新办企业,但无税收优惠,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为10万元。2009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600万元,企业所得税为0万元。2010年度企业被同时认定为软件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