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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精品(七篇)

时间:2022-07-02 13:02:49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篇(1)

市财政局:

根据《关于开展减税降费落实情况核实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减税降费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现作出报告如下:

一、组织情况

根据文件精神,我局认真组织开展此次自查自纠工作,安排局财务室、.....等相关部门,对2017-2018年度的收费工作进行了全面排查,通过各部门协调联动、合力推动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

二、自查范围

涉及有收费项目的局本级、.....等4个机构全面排查收费情况。

三、自查情况

国务院大督查期间经自查发现.....。发现问题后我局立行立改,采取电视网站公告,短信以及电话通知方式通知当事人等方式退款,截至.....,已全部完成...万元费用的退款手续,并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精神,加强对相关岗位人员的培训学习,避免再次出现违规收费现象。

篇(2)

一、基本情况

2013年,全镇共发展党员5名。在发展党员过程中,镇党委严格执行了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发展党员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组发〔〕11号)等文件精神,整项工作已纳入制度化、程序化、正常化轨道。镇党委及各党支部严格执行了发展党员必备程序和规范必备材料。

二、主要做法

(一)注重在基层一线发展党员,重点解决党员队伍性别、年龄结构等问题

在党员发展对象的确定、预备党员的接收等程序中,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基层党建工作:一是着力解决农村党员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党委与各支部签定了《三凤镇2013年党建工作责任书》,明确党员发展工作的相关要求和责任。二是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注重在两新组织中发展党员。

(二)严把入口关,从严要求、从严执行发展党员程序

全镇各党支部严格要求坚决杜绝异地发展党员现象。各党支部严格按照要求,全面实行农村发展党员“三推荐两预审一回避”制度。对将要发展的入党积分子,组织全体党员、群众代表等相关人员从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人员中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对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集中报到镇党委进行备案,并及时上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录入入党积极分子数据库)。对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其培养联系人,认真填写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每季度填写一次。经支委会研究,培养考察1年以上合格拟为发展对象的,党支部对发展对象张榜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报镇党委审查,再集中公示7天。经过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召开支部大会,镇党委派员(各支部党建指导员)参加会议。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对符合条件的按期转正,不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做出决定。在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发展对象确定、预备党员接收、转正等各个环节,党委均进行了党委会研究,合理分派责任心强的同志,到各党支部全程参与,确保了工作的严肃性、公平性。

(三)加强培训指导,从严要求,规范发展党员必备材料

一是镇党委加强了党务培训力度,在2013年集中开展了2次全镇党务干部(党支部书记、党建指导员、党员大学生村官)集中组织学习了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发展党员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组发〔〕11号)和《掌握“五大流程”规范“九个材料”》及镇党委发展党员工作相关要求,提高了全镇党务干部工作能力。二是为各支部选优配齐了党建指导员,在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培养考察、确定发展对象、政审、讨论等具体环节,各相关党建指导员均参与指导,确保了入党申请书、自传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每季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理论培训班结业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及政审综合材料、各阶段公示情况登记表及票决汇总表、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表、转正申请书等发展党员工作必备材料齐备规范。

三、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是仍然存在长期不发展党员的村。二是从发展结构来看在发展对象的学历、年龄、性别、以及一线情况,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三是入党材料整理完备的不够及时。部分预备期已满的同志由于种种原因支部不能按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该同志的转正问题,导致党员入党志愿书等材料更新完备的不够及时。

篇(3)

按照县纪委《关于开展“走读式”谈话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关山工委结合实际,在全单位开展了“走读式”谈话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在接到县纪委的文件安排后,关山工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此次自查自纠工作。要求纪检监察分管领导带头,严格按照文件安排,扎实推进工作开展。

二、排查到位,深挖隐患。结合实际,关山工委主要排查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查谈话程序是否合规。二是查谈话场所是否安全。三是查谈话管控是否到位。经过排查,暂未发现不安全隐患。

三、完善机制,常抓不懈。关山工委将以此次工作为契机,将安全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定期进行安全督查,重点关注“走读式”谈话全程监控,坚决守住不发生事故的底线。建立健全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审查调查部门以及审查调查人员的安全责任,细化责任,强化追责。

篇(4)

根据建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收费和教育投入情况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校进行认真地自查自纠,现将我校教育收费和教育投入情况检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学校严格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在收费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教育收费政策,没有超出范围,超出标准,也没有擅自违规收费。

二、学校认真组织实施教育“四项工程”,按规定制定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资金到位及时。教师能及时收到县级统发的工资。学校没有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

三、学校实施“阳光收费”,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收费公示栏公布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

四、在收费过程中,学校进行亮证收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实行收费联系卡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学校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关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精神,不分快慢班、尖子班、特长班、提高班和兴趣班。在平时教学过程中,教师也不进行集体性的加班加点。

六、学校在完成代收服务收费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费,没有搭车收费行为。

                                                     

篇(5)

根据xx扶贫办纪检组《关于印发开展查处套取挪用侵占涉农资金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扶贫办纪检发[20xx]4号)及相关文件精神要求,xx市扶贫办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对所负责实施的项目资金进行全面认真的自查,现将有关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20xx年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20xx年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xx共下达xx市扶贫办财政扶贫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资金等共计144万元.其中,20xx年农村劳动力转移中长期技能培训资金136万元(x财(农)指标【20xx】288号),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8万元(x财(农)指标【20xx】904号)。实际到位资金144万元,实际支出资金144万元。

2、20xx年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xx下达xx市扶贫办财政扶贫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资金等共计120.3万元。其中20xx年农村劳动力转移中长期技能培训资金108.5万元(x财(农)指标【20xx】670号),“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以奖代补项目资金6万元(x财(农)指标【20xx】467号),20xx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5.8万元(x财(农)指标【20xx】853号)。实际到位资金120.3万元,实际支出资金117.8万元,结余资金2.5万元。

3、20xx年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xx共下达xx市扶贫办财政扶贫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资金等共计120万元。其中,20xx年劳动力技能培训、扶贫开发培训和贫困村规划及监测资金120万元(x财(农)指标【20xx】875号)。实际到位资金120万元,实际支出资金36.03万元,结余资金83.97万元。

在项目资金使用方面,所有批复的项目资金全部用于xx下达的项目计划。其中20xx年结余资金2.5万元为中长期技能培训项目检测管理费;20xx年xx财政厅以(x财(农)指标【20xx】875号)下达我市移民地区技能培训经费120万元,因此笔经费指标20xx年12月8日发文,我市随即与11所培训学校签订培训协议,并按上述文件要求预拨相关培训学校30%培训费36.03万元,结余资金83.97万元我市将严格按照培训协议的要求,在保证培训进度、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的情况下认真核查培训档案后予以拨付。

二、项目资金管理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在劳动力转移培训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xx市扶贫办制定了《xx市扶贫开发项目和专项资金督查办法》按照统筹安排、民主决策、突出重点的原则,市扶贫办要求培训学校结合自身培训特点和形势任务的需要,避免同质化竞争,坚持差异化发展,实现特色办学,重点以劳务移民、“两后生”为主要对象的劳动力转移中长期技能培训,负责制定和落实好培训计划,并严格按培训项目管理操作规程组织开展招生和培训。同时实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按规定的程序审批使用。资金拨款严格按培训项目实施进度拨付。建立健全了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培训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xx市在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体制机制比较健全,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一是培训项目资金下达较晚,近三年指标几乎都在年末下达,许多培训学校要么提前培训,要么持观望态度,等候培训指标,无所适从;

二是部分培训学校不仅承担扶贫部门的培训任务,还承担人社部门、妇联残联等部门的培训任务,有时往来于有关县市之间,造成招生宣传、技能鉴定等方面较为滞后,致使项目资金拨付较慢,发挥效益不及时。

篇(6)

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以教育为主,坚持依纪依法办事,坚持自查自纠与检查监督并重,坚持经营者自查与行业管理者自查相结合,坚持自查自纠与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联动。

通过对不正当交易行为集中开展自查自纠,达到“五个目标”,即:使全系统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经营者的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得到纠正,行政管理部门的权力得到规范;使行业管理者找准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推动查办案件工作深入开展;针对体制机制和制度存在的弊端,推进改革创新,完善建设系统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为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奠定基础;推进建设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确保建设事业健康发展、建设队伍健康成长。

二、建设系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重点部位、环节和范围

(一)重点部位和环节:中治贿发[]3号文件和《建设部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实施方案》中均已明确,建设系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主要是在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单位产权交易等重点部位,规划审批和资质资格审定、工程招标投标、项目分包、材料设备采购、项目预决算、资产评估、特许经营权取得等环节。

(二)范围:一是企事业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即勘察设计、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市政公用企业事业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质量检测、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以及与建设系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有关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二是具体经办或从事与规划审批、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和其他一些项目审批有关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属单位、行业协(学)会及其工作人员;不具体经办或从事与上述项目审批有关的建设部门其他内设机构、直属单位、行业协(学)会及其工作人员,也要结合自身实际,针对是否存在违规参与或干预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三是建设单位及其管理人员或工程项目的监管者。

三、建设系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时间安排、方法步骤和重点工作

建设系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仍按《建设部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各地、各单位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动员部署阶段的重点工作:

(一)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情况。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手段、方法和特点,以及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

(二)制定完善工作方案,营造舆论氛围。尚未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中央精神,抓紧制定体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内容具体、重点突出、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已经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中央精神,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继续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深化对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意义的认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对照检查阶段的重点工作:

(一)查找突出问题,明确整改思路。要通过审查项目获得方式、经营费用、合同,查看会议纪要、会议记录、规章制度等方式,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

1、各企业事业单位及重点人员的自查自纠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查思想,对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紧迫性是否认识到位;二查行为,在各类经营活动中是否有给予、收受回扣和假借劳务费、信息费、服务费、赞助费、外出考察等各种名义,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三查制度,重点查找在经营决策、资产处置、资金调度、物资采购、市场营销等管理制度方面是否健全,本单位有没有账外账、账外物等。

2、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属单位、行业协(学)会及工作人员,要认真查找下列重点问题:一是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从中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二是在行政审批、监督执法中的索贿受贿行为;三是违反规定擅自设置市场准入门槛,排斥公平竞争的行为;四是失职渎职及其他不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放任、纵容甚至包庇搞不正当交易的行为;五是监管不力的原因,监管制度、手段等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

各地、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在认真查找上述重点问题的同时,选择确定本地、本单位自查自纠的其他重点问题。

(二)针对不同情况,分类作出处理。对查找出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工作和业务范围、干部管理权限和《建设部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实施方案》确定的原则,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情节严重,但在自查自纠期间能主动说清问题并认识和纠正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拒不自查自纠、弄虚作假或掩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对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进行治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

整改落实阶段的重点工作:

制定整改措施,扎实进行整改。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整改效果不好的,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其重新进行整改。各企业事业单位要总结经验教训,端正经营思想,规范经营行为,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做到严格自律。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强化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同时,针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

巩固成果阶段的重点工作:

组织评估验收,抓好建章立制。各企业事业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要向本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本系统及自身的自查自纠情况报告本级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省(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系统自查自纠工作质量进行评估验收,做好统计汇总分析,对自查自纠不认真、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要责令“补课”。

各省(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部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各协(学)会要在月底前将自查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书面报告建设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建设部在对各地、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质量进行评估验收的基础上,形成报告报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之后,各地、各单位还要继续抓好建章立制工作,不断巩固整改成果。

四、加强对建设系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组织领导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自查自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严格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安排专门力量具体抓,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落到实处。要主动加强与同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执纪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与沟通联系,提高工作的整体效能。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工作。

篇(7)

一、考评组织

消防大排查、大整治考核工作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公安消防大队具体实施,考核对象为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住建、民政、文化、教育、卫生、旅游、文物、国有资产管理、粮食等行业主管部门。

二、考评方法

1、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自查自评合格后,将自查自评情况9月29日前书面向安委会办公室和公安消防大队申报验收;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消防大队对所有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进行考评验收,并将考评结果按比例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2、住建、民政、文化、教育、卫生、旅游、文物、国有资产管理、粮食等行业主管部门自查自评合格后,9月29日前书面向县安委会办公室和公安消防大队申报验收,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消防大队对申报单位进行考评验收,并将考评结果按比例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同时由公安消防大队将自查自评情况和验收记录表(复印件)报地区消防支队,并申请验收。

三、考评内容及分值

考评分值为100分,考评内容为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相关部门组织推进、社会单位自查自纠、消防监督执法、消防宣传教育、逐级自评验收等工作,火灾情况作为扣分项单独计分,详细自查自评及验收标准见附件1。

(一)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部门组织推进工作(10分)

1、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统筹实施(9分)。根据《关于印发县集中开展全覆盖、严执法、见实效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的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全过程进行检查督察的要求,要将消防安全纳入大检查内容,统筹推进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2、部门推进落实(9分)。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文化、教育、卫生、旅游、文物、国有资产管理、粮食等9个行业部门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排查整治,每月向安委会和公安消防大队报告排查整治情况,由公安消防大队在互联网实名公布行业部门组织检查、督查情况。公布的内容主要包括:检查的单位名称以及发现的火灾隐患,本行业、本系统采取的针对性措施。

3、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2分)。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依法由公安消防大队书面报告县人民政府实施挂牌督办,严格督促整改。

(二)社会单位自查自纠工作(25分)

1、单位自查自纠(5分)。落实单位排查整治责任,社会单位按消防部门公布的排查整治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影响公共安全的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等将本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实名报告消防大队或公安派出所;消防大队建立自查自纠工作台账。

2、实名公布自查自纠(20分)。所有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社会和单位职工群众监督;消防大队统一将影响公共安全的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等单位“实名”报告的自查自纠情况,在互联网消防网站或政府网站上公布,督促落实排查整治责任。公布的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在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等。完成自查自纠的人员密集场所,要向社会公开承诺消防安全,并在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承诺书”。

(三)消防监督执法工作(30分)。

1、完成执法工作量(16分)。根据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情况赋分。

2、公布执法情况(10分)。公安消防大队要将监督检查情况通过互联网消防网站或政府网站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布内容包括:检查的单位场所名称、抽查部位、检查时间、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

3、落实不良行为公布(2分)。每月按照要求248号《关于印发〈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试行)〉的通知》)要求,公布消防安全不良行为。

(四)消防宣传教育工作(20分)

1、媒体宣传工作。分值10分。主要考评在中央主流媒体、省级主流媒体的上稿数量,地级主流媒体播出公益广告情况。中央主流媒体统计范围: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人民公安报(正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仅统计6点至23点时段新闻、专题。省级主流媒体统计范围:省级党报、电视台和广播电台。

2、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分值10分,主要考评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活动的情况,户外视频和楼宇电视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和公益广告情况。

(五)逐级自评验收工作(5分)

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逐级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和验收申报工作。凡自评验收走过场、弄虚作假,一旦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