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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培训总结精品(七篇)

时间:2022-11-20 00:52:10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税法培训总结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税法培训总结

篇(1)

(一)面向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要按照市、县普法办的要求,局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税收法制宣传,深入开展以打击偷税、骗税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

1要通过举办税法专题讲座、赠送税法知识出版物、依托地方学校开设税法讲堂、呈报专题信息和报告、召开专题联席会议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进程中做出的重要贡献,使他解税收工作,支持国税机关依法治税。

2要采取国税公告、国税网站在线咨询、送税法进机关、举办税收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题展览及讲座等形式。解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意义。

3进一步推动税法宣传教育内容进课堂、进教材、进课外读物、进趣味活动的工作。通过法律知识读本、影视专题片和小板报、小广播、小活动等教育形式,3要以普及税收法律、法规知识为重点。发挥好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

4要大力宣传“依法诚信纳税”和“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内容。积极展示国税机关推进依法治税的积极成效,积极引导企业自觉遵从税法、依法诚信纳税、依法经营管理。

5要通过丰富宣传内容。强化分类宣传,帮助纳税人更好地了解税收权利和义务。针对税收常识、办税流程、难点问题、典型案例等内容,制作丰富多样的税法宣传资料。发挥互联网优势,突出面对面税法培训辅导,加强培训辅导宣传。通过税务网站、短信平台等途径,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税法宣传订制服务。针对大、中、小学学生的不同接受能力,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普及税法知识。积极发挥税收管理员、办税服务厅人员和税务稽查人员等直接接触纳税人的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性化分类宣传。

(二)国税系统内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学习宣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各种通用法律法规及税法的学习宣传。坚持以讲促学、以用查学、以考督学的学法机制。以及新颁布、新修改的法律法规,着力培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观念。要进一步完善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切实落实全员学法每年每人不少于学时的要求,并把学法情况和考试考核成绩记入档案,作为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要把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等法律法规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和长期任务来抓,增强民主法制意识,树立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观念。

四、普法内容和步骤:

(一)学习国家基本法律。树立牢固的法制观念,增强国税人员遵纪守法、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意识,注重提高国税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税收的水平和决策能力。

(二)学习经济建设相关法律。大力宣传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税收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

(三)学习税收专业类法律。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税务机关依法征税。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大力组织税收收入,确保应收尽收,切实保障征纳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学习行政执法相关法律。建立健全税收执法责任制、执法监督制和执法考核制。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应诉和税务听证的水平,通过法制培训以案释法活动,促进法治国税建设。

(五)六五”普法从2011年开始实施。2011年月前,根据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五年普法规划,报县普法备案;组织阶段,2011年月至2015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合理、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验收阶段,2015年,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做好资料收集和迎接市局、县普法办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顺利通过上级的验收

五、普法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要高度重视。把“六五”普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计划,统一考虑,统一部署。要健全组织,完善工作机制,充实力量。要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六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普法办公室设在法规科,具体负责我局的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强法制宣传载体建设

推出一批有特色、内容新、形式活的名牌栏目。利用报刊、电视、电台、互联网等,要注意发挥宣传作用。办好税法宣传专栏、专题节目、系列讲座、公益广告,既为社会大众喜闻乐见,又能够增强税法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针对性。与行风评议、专项培训、支持新农村建设等热点工作相结合,坚持不懈开展宣传教育,实现普法工作的综合效应。

(三)坚持普法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

进一步加大日常宣传工作力度,利用每年“全国税收宣传月”和“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抓好集中宣传的同时。确保税法、政策咨询、办税服务内容的宣传不间断,依法诚信纳税要求的宣传不间断。对社会公众知悉、涉及税收政策或税收管理内容的文件,与新闻宣传稿件同步宣传。要丰富内容、创新形式,以满足纳税人的新期待、新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以纳税人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篇(2)

一、加强组织领导,奠定扎实普法工作基础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普法教育工作,强化普法工作办公室职责的同时,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工作制度和当前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方法步骤,把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从而在组织领导和制度上保证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税工作的落实与开展。

二、找准“着力点”,强化法制教育培训

我局把加强对税务人员培训、提高税务干部的执法素质作为今年“五五”普法教育工作的重点,创新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教育活动,税务干部的法制意识、执法能力得到很大提高。一是在原有规划制度基础上,结合今年“春训”活动和打造“学习型”国税机关活动,制定《20__年度“春训”教育培训计划》和《全员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并设立“全局学习日”,为组织全局干部扎实学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打下坚实制度基础。二是改进法制学习、培训模式,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专家学者辅导讲座与税收实务操作相结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培训质量。局班子成员带头学法、讲法,起到了共同学习、共同交流,共同提高的作用。五个月来,我局完成了《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大大提高了税务干部的法律素质,为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打下良好基础。三是充分利用内部局域网络资源,积极探索网络学习和教育新途径。在内网设置了“廉政教育”、“网送税法”等栏目,引导干部职工和广大纳税人学法、守法。

三、创新税法宣传,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充分利用今年4月份第19个税收宣传月契机,精心组织,创新形式,使税收宣传月活动有声有色。

(一)针对纳税人,采取个性化服务

以“百名局长千名税干入万户送税法”活动为契机。精心选择了各行业有代表性、典型性,辐射能力强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针对其不同特点和不同需求,编写了若干份诸如“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矿山、纺织、食品、电子等行业税收政策解答”、 “创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等宣传资料。4月1日,由局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到__有限公司、__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社区、*超市、*店及若干乡镇赠送资料、宣传税法。在“*公司”,他们详细讲解了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这项政策,该公司预计今年可受益500-600万元。对“*公司”,国税干部告知其除继续享受外资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的政策外,还可对购进环保设备按投资额的10%抵免所得税,在促进企业发展的同时,又利于我县的生态环保,也是对“*经济区建设”的支持。在*社区、*超市和*卖店,国税干部们认真解读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关于鼓励全民创业的税收政策”、“德安县建筑安装工程耗用材料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等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各项政策。

(二)针对社会公众,扩大宣传面,重点普及发票知识

1、精心制作宣传展板,

参加市局在*市和中广场统一组织的税收宣传活动。

2、利用国税内、外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及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平台,宣传纳税人权力和义务以及新的税政法规。

3、 4月23日 ,与地税局联合开展税务发票宣传活动。在县城人流最集中的时代广场向公众现场解答税务发票有关问题,指导如何辨别虚假发票,发放“纳税人权力和义务手册”和“发票知识手册”。

四、规范执法行为,大力开展依法治税

篇(3)

【关键词】纳税服务;税务机关;优化研究

我国自1994年实行了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建立了国税和地税两套税务机关,分别负责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及地方税的征收及管理工作。在国家宏观调控的基础上积极发挥地方的信息优势,依法对纳税人进行有效的管理并提供一系列的纳税服务。

纳税服务,是指税务机关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引导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提供包括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信用管理和社会协作等多个方面的一种公共服务。

一、当期纳税服务存在的不足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不断深入推进,税务机关纳税服务理念不断深化,在原有基础上积极推进服务内容的创新及服务方式的多样化,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水平。但是,目前的纳税服务依旧存在着很多尚待完善的地方,仍需继续改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目前的纳税服务体制尚不健全

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之间的工作职责不统一,部分税务机关内的各个部门之间存在着职责重复、资源浪费等现象。此外,很多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工作也欠缺长期规划,上下级、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能力不济,效率不高。部分税务机关在制定征管制度及征管程序时,没有考虑到纳税服务,也没有考虑到广大纳税人的实际需要,没有将纳税服务融入到税收征管工作之中,常常导致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之间脱离关系。

(二)我国纳税服务的业务拓展尚不平衡

一部分地方税务机关未能按照税务总局的要求。同时兼顾并完成税法宣传、税收咨询、权益保护、信用管理与社会协作多项主要业务。此外还有一部分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的优化工作做的很到位,楣愦竽伤叭颂峁┝烁加便捷舒适的办税环境,却未能做好税法宣传与税务咨询等工作。

(三)缺乏完善的监督考评机制

很多地方税务机关都制定了关于税收收入、征管效率等考核指标,却没有制定关于纳税服务的评价考核指标,更没有相应的规章制度来进行专项考核。因此包括监督检查、批评措施在内的多元化纳税服务监督考核体系急需被建立。

二、纳税服务体系的优化对策

(一)加强税法宣传工作

税务部门应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税法宣传工作,不断创新税法宣传的形式和内容,拓展税法宣传渠道。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税务报刊、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综合服务平台、税务宣传网站的作用,直接全面地向纳税人进行税法宣传。各级税务机构还应当积极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型互联网媒体的互动、新颖、便捷等优势,努力做好纳税服务工作。

针对不同行业和不同经济类型的纳税人分别开展和提供个性化税法宣传活动,根据纳税人的需求,制定系统的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资料计划,分级分类编制“办税指南”,“同步解读”等,不断丰富税法宣传的内容及形式。同时在每年4月税收宣传月,税务部门应进一步深入税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充分调动纳税人的积极性。

(二)完善纳税信用评价标准

设置合理的纳税信用等级,完善现有的纳税信用评价标准,在税收信息管理系统中加入纳税信用评价功能,制定统一的纳税信用考核方式。建立纳税人纳税信用数据库,并逐步将税务登记、税务稽查、税务征收、税务评估等信息添加至纳税信用数据库,并实现对数据库的实时、动态维护管理。强化对纳税人信用的评测与监管,完善纳税人评价制度,建立健全现有的纳税信用分析系统,采取有效的措施提高税收遵从度。将纳税信用信息纳入社会评价系统,并将纳税信用等级作为其重要的评价参考,推进纳税信用与社会信用的联动管理。

(三)完善纳税人权益保护的制度

明确纳税人权利保护的具体职能,建立起运行高效的权利保护工作机制。税务机构应该按照相关的规定,参照分工负责的制度,对纳税人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法律诉讼和申请国家赔偿等行为进行及时的、准确的受理。为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等一系列权益,税务机构应当极大增加税务公开的推广力度,相关的税务机构应当充分利用纳税服务窗口、在线纳税服务系统、第三方调查等渠道收集纳税人以及社会各界对自己的评价与建议。同时,税务机构还应该建立与纳税人沟通制度等,切实地完善现有的纳税服务措施,努力做好税务法律救济服务工作。按照税收协定,启用协商程序,维护和保障纳税人的合法税收权益,严肃查处有损纳税人权益的相关行为。

(四)建立了科学的纳税服务水平评估机制

在每个税收工作年度结束后对全年的纳税服务工作水平进行科学评价,开展纳税服务绩效评估,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对统计数据进行合理分析,积极采纳纳税人的评价和建议,总结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针对不同类型以及不同行业的纳税人提供分类的和个性化的服务,同时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纳税人的利益出发,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服务。

篇(4)

(一)销售商品存在的差异1、销售商品收入在确认中的差异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第四条和我国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二者比较得出,在会计核算收入中注重的是相关利益流入本企业的可能性,而税法在确认收入时注重的是完成经济交易的法律要件——销售合同的签订与否。在会计核算收入的注重点可以看出,计税收入的确认相比较于会计收入的确认没有“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销售方”,这就说明税收属于政府的利益,它不像企业把侧重点放在利益的流动方向,而是侧重于经济交易或事项的发生与否,只要有经济事项的发生,在税法方面就要有收入的确认,并且其不会考虑此经济事项能否给企业带来利益。2、销售商品收入在计量中的差异税法没有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所以不同于新会计准则引入的公允价值计量方式,二者在销售商品收入计量上不一致。签订合同时采取的递延方式实质是融资行为,应当按照合同协议上的公允价值计入收入;而在税法没有考虑时间价值因素,对于融资性的经济事项不进行分桃处理或是折现。在现金折扣方面,会计确认收入采用的是净价法(扣除折扣的净额),而政府认为现金折扣是企业为了尽快得到货款而采取的一种奖励活动,发生的费用属于财务费用,其成本不能由政府承担,所以税法是按照全额货款确认收入的。出于反避税的考虑,税法在企业发生视同销售业务的时候要对此项经济活动确认收入。税法中规定:当视同销售的商品是本企业自制资产的,按照同期同类资产的同价格确认收入;当视同销售产品是外购资产,确认收入时,可以按照购入价值计量。而会计方面如果发生视同销售行为是不用确认收入的。所以,不同于会计,税法要为视同销售行为作为计算应税收入应缴税金的商品或劳务的转移行为。

(二)提供劳务收入确认和计量的差异在企业会计准则中确认提供劳务所得的收入方法是:第一如果一个会计年度内完成的劳务,应在其完成时确认收入;第二如果一个会计年度没有完成的劳务,且能够可靠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所劳务的结果,则要按照完工百分比的方法确认劳务收入;第三如果劳务结果不能可靠计量的还要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是预计能够补偿已发生的劳务成本,应按照可以补偿的金额计入劳务收入中去;二是已预计无法补偿已发生的劳务成本,应按照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此劳务不再确认收入。在税法对劳务收入方面的规定是:能够可靠计量的劳务交易结果应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区别于会计中“有关经济利益会流入企业”。税法不同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而是更好的偏重于权责发生制,所以在税法中不管成本能否回收,只要企业从事劳务工作,就要确认收入的实现。根据对两者的分析研究,可以总结出:税法不考虑收入到账的可能性,而是将当期应缴纳的劳务收入确认按照完工百分比计量,统一的应用此方法于所有提供劳务的收入。这是会计计量和税法计量收入的一个明显的差异,除此之外,二者同商品销售收入的计量方式基本一致。同时,税法还赋予相关机关在实际特别的情况下拥有核定权。

二、协调会计和计税收入的差异

篇(5)

目前注册会计师考试规定五年之内必须全部通过考试,因此考试科目的搭配对考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报考的时候一定要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出选择。全职考试的、学习时间比较充裕的或者基础比较好的考生可以考虑全科报名,做好最充分的准备。六门专业课中,一般来说会计和审计的难度最大,财务管理次之,最后是经济法和税法。其中,审计和会计的联系比较大,因为审计中理论和实务结合的部分,涉及了很多的会计知识。另外,会计和税法的结合也是比较紧密的,会计中的所得税章节、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一直是个重点,所以学习会计的时候学习税法是个不错的选择,对于整体把握会计教材有很大帮助。经济法和税法两者基本上可以说没有什么联系。第一次报名考试,一定要选择自己最有把握的课程,这样,对于树立自己战胜注会考试的信心是很有帮助的。如果是会计专业的学生,可首选会计、审计、税法等科目;如果是非会计专业的考生,可首选财务管理、经济法、税法等科目,因为会计和审计科目难度较大,需要较长时间的准备。报考注册会计师,应该报两到三门好一些。如果没有非常强的实力以及时间和精力,考生不要一次报考6科。

二、如何看书与做题

考注册会计师要有很强的自我调节能力,调节好家庭工作等方面的问题,合理安排好时间进行学习,最重要的就是要调整好心态。

1.开始复习的时间

考注会要理解记忆的东西太多,所以应提早着手计划准备,最好从12月份就开始。因为我白天要上班,又有家庭和孩子,所以注定我不可能拿出专门时间来应付考试,只有充分利用夜晚及周末时间,早下手早准备。在这一点上我主张溪水长流,不主张最后2-3个月才突击看书。

2.教材及辅导书

注会考试对考生基础知识的理解、综合分析能力要求很高。所以每年在新书没下来之前,应提前关注来年教材是否会有重大变化,先看教材变化不大的那本;因为新教材一般在考前5个月左右的时间才下来,时间太仓促。等新书下来时,一定要购买新教材,随即进行新旧对比,凡不一样的地方就用红笔做个标记,这样看书的时候自然就有了重点。对每年教材变化的地方一定要特别留意。对教材新增内容,几乎每次都是作为重点来考的,甚至有时会占到40%。说到辅导书,一定要精不要多。可以说我的注会能通过一半多取决于轻松过关系列,所以北大东奥出的轻松过关系列是一定要买的。至于是否报培训班需要因人而异。报培训班只是一个辅助的手段,个人的自觉和勤奋才是关键。

3.看书与做题的方法

要想熟练地掌握教材内容,书至少要看三遍以上,如果时间不够的话也要保证重点部分看三遍以上。同时可两本书交叉结合着看效果会比较好一些。第一遍通读。先了解一下有关概念和内容,使心中有一个整体的印象和理解即可。第二遍精读。要深刻理解教材细节,梳理各章节间的联系,总结相关知识点。每看完一章后可以马上做这一章的客观习题(如轻松过关里面的),这样能加深理解,巩固记忆,而且能把看书过程中很多似懂非懂、模棱两可的东西具体化、条理化。第三遍是巩固重点知识,查漏补缺。这个时候应该把教材再通读一下,着重关注书中划红线的部分。同时将以前做过的题中出错的地方浏览一遍,因为出错的地方自己往往自己掌握不牢的地方,强化一下对考试会有帮助的。在考前的1-2个月里,可以亲手多做一些模拟题或以前的考题,把握出题者的思路和整体的难易程度。在临近考试的前半个月,新的计算题和综合题就不要做了,有针对性地对一些知识点进行强化记忆便可。

三、注册会计师考试时技巧

1.保持正确的应考心态。

考试时心态要平静,既不能太过紧张,也不能没有一点压力,要正确把握一个“度”的问题。

2.卷子发下来后不要忙着答题,先填涂自己的应考信息,然后逐一仔细核对,再看看题量及题型,合理安排时间,稳定一下情绪。

3.考试时,要先易后难,不会的做出标记。

最后如果有时间的话,再解答。如时间不够,在最后几分钟注意一定要把选择题中未做的给蒙上,千万别空着,说不定你很幸运。

4.客观题应争取在35分钟左右答完。

而且客观题做完之后立刻填涂答题卡,然后再仔细核对一遍填涂信息。

5.做计算综合题时,注意一定要把握好时间,调整解题速度。

做题前可先大致浏览一下,切记要先做最简单的。并且做题时要先看答题要求,带着要求到题目中去找答案。注意不会做的或很复杂的,先跳过去,千万不要硬抠,浪费时间。在考试时间所剩不多时,不要慌张,应沉着、冷静,尽量将会做的题做完。

6.考完一门丢开一门,不要把情绪带到下一场考试,影响到后面的考试。

篇(6)

关键词:税收风险 形成原因 防范策略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税收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引起了社会的高度重视,企业作为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主要力量更应该重视税收风险,及早的预防税收风险。但是,税收风险是不可避免的,因为这种风险存在于企业的经营过程中,所以企业应该发现税收风险产生的因素,做出积极的防范措施。

一、企业税收风险形成的原因

企业税收风险指的是企业因为税收致使企业可能受到一定程度上的经济损失。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在发展和壮大的过程中,存在着很多不确定因素,很容易导致税收风险的发生。所以,企业首先必须要找到税收风险产生的原因才能更好的防范税收风险。

(一)财务管理水平较低

企业的财务管理部门大都注重于对企业经营项目的核算,公司间的账务往来,但是对税收知识的了解十分淡薄,对税收政策不能准确的理解,很容易造成缴纳税收时出现严重的涉税错误。企业对基本税种了解不够全面,对于企业经营的业务是否纳税模糊不清,使企业受到经济损失。

(二)缺乏正确的税收意识

企业的管理者往往在纳税环节上缺乏正确的理财意识,总是想在国家税收上尽可能地节省财务支出,有意识或无意识的进行偷税、骗税等行为,实施不正当手段以达到“合理避税”。殊不知,企业将会为此付出的严重的税收成本(罚款、滞纳金),所以企业应该正确认识税收问题。

(三)法制观念淡薄

企业在应对税收问题时,企业的财务人员往往是一筹莫展,总是捉襟见肘。这是因为从企业领导到员工对税收政策的淡薄,并不了解税收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企业大都会出现在税收问题上态度较为消极,从思想上没有形成纳税观念,并没有真正的意识到税法的重要性,过于注重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经济利益。

(四)没有形成有效的税收管理制度

企业因为积极的参与经济活动,经营自己的产业,从而成为国家的纳税大户。也有很多企业没有建立有效的税收管理制度,财务人员对税收相关知识十分模糊,使得企业经营者在建立企业运营制度缺乏税收意识,当企业的业务部门在做业务,签订协议合同时没有税收观念,财务人员对涉及相关业务的税收问题,没有很好的能力去解决,使企业面临税收风险。

(五)企业经营的广泛性,增加税收风险

税收风险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和壮大,贯穿于企业生产、加工和销售的全过程。现代企业都是跨领域发展,形成集团公司,所以企业的经营活动多元化。正是因为企业这种多元化的发展,使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涉及到各方面的税收问题,如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企业重组、关联企业交易等,这就更加增加了企业的涉税风险。

二、企业税收风险的防范策略

企业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不断壮大,影响企业税收风险的程度各不相同,影响因素众多。企业应该采取有效的策略避免税收风险的发生。

(一)提高财务人员应对税收的能力

企业应该加强对财务人员关于税法知识和办理税收技能的教育和培训,使财务人员能够准确的区分税法与企业财务核算制度的不同,对于模糊不清,不易理解的税收政策和法律文件及时向税务机关咨询;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合理的区分企业财务核算和纳税核算的不同方面,提高财务人员处理税收问题的操作能力。

(二)加强企业的财务管理

企业应该加强在经营活动中的财务管理,各个经营部门应该与税收管理部门共同配合,相互协作。在业务部门经营业务时出现纳税的业务时,税收管理部门应该做好防范税收风险的计划,积极的应对可能发生得税收问题,真正做到税前控制。加强企业对税收的财务管理,规范税收管理体制,可以有效的促进企业员工对税收政策的了解、提高,增强企业对税法的认识,有力的帮助企业防范税收风险,促进企业快速的发展。

(三)建立税收防范体系

企业应该根据国家的财政税收政策制定完善的税收防范体系,使企业能够有效的了解税收信息和国家税务发展趋势,为企业积极的预防税收风险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企业建立健全的防范体系可以提高企业员工对税法和税收政策的重视,有助于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健康的发展。

(四)加强对税收工作的评审

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会不可避免的产生很多涉税业务,这就需要企业加强对税收工作的评审工作,真正做到税中控制,确保财务人员准确的处理税收事项;清楚地区分税种,避免将税种混淆,从而导致企业在缴税时多缴或者漏缴,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涉税风险,有助企业防范税收风险。

(五)加强对税收知识的宣传和普及

企业应该在企业内部大力宣传税收知识,提高企业全体员工对税法的了解。由于现代社会税收政策更新非常快,企业应该及时组织业务工作者和财务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税收政策的培训和教育,定期组织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进行普及税法知识和相关税收政策教育。企业也可以通过宣传栏,企业报刊以及办公网站的方式加强对税收知识的宣传以及税收办理过程中的道德教育等等,促进企业高效的防范税收风险。

三、总结

本文通过对企业税收风险的形成原因及防范策略的研究与分析,提高了企业对税法和相关税收政策的认识,增强了企业对税收风险的防范意识,有助于企业快速的发展,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徐洁稚.浅析企业税务风险管理.[J].改革与开放 .2010.(2)

[2]张景凡.浅议企业税务风险防范与控制的措施. [J] .会计之友(上旬刊) .2010.(10)

篇(7)

一、总体目标和要求

今后一段时期,全市国税系统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全面贯彻实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效落实企业所得税各项政策,进一步完善企业所得税管理与反避税的制度手段,促进收入恢复性增长,逐步提高企业所得税征收率和税法遵从度。

为达到上述目标,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总体要求是: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

二、重点工作

按照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总体要求,在全面推进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税基管理

税基管理是所得税管理的基础,重点是综合运用各种办法,强化经济税源调查和收入分析,加强税收优惠和税前扣除项目的管理,规范征管基础资料,确保税基真实、完整和准确,夯实税源基础。

1、核实税源基础

一是注重经济税源调研,摸清税源底数。目前,根据我市位于“5.12”特大地震重灾区(什邡、绵竹为极重灾区)、经济税源受损严重现状,深入企业,特别是极重灾区、受损严重企业跟踪调查,掌握企业财产损失、生产经营变化、因灾享受减免税优惠等情况,正确预测把握税收收入增减变化趋势,做到税源清、税基准。

二是通过办理企业登记、变更、注销、税种认定等事项,及时、全面和准确掌握企业总机构、境内外分支机构、境内外投资、关联关系等相关信息,分类划分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独立纳税企业和汇总(合并)纳税企业、一般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

三是加强国税部门与地税和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全面掌握户籍信息,实行税源静态信息采集与动态情况调查相结合。

2、加强收入分析

建立健全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分析机制,提高收入分析的质量。要做到宏观和微观、总量和结构、定性和定量、分析和预测的有机结合,及时掌握税源和收入现状及变化趋势,为进一步有针对性的加强征管提供决策参考。

3、严格审核审批

一是要严格执行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程,严把税前扣除项目这个重要关口。对须报批的项目,要明确税前扣除的条件、标准、需报送的证据材料和办理程序,并严格按规定审批,并实行事后跟踪管理。对不须报批的项目,要认真审查核实;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长期股权投资损失、亏损弥补等跨年度扣除项目,实行台账管理;加强发票核实工作,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据,认真落实不征税收入所对应成本、费用不得税前扣除的规定。

二是要加强减免税管理。要切实加强企业资格认定,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各项优惠正确、完整、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到位,依法用足用好政策。同时要注意加强减免税的跟踪问效,避免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管理问效的倾向。

4、完善基础资料

一是要健全完善“一户一卷”的企业基础资料管理办法,对企业的登记、认定、申报、汇算、评估、检查、审批和备案等资料进行正确、及时和完整地收集、整理、归档。

二是建立健全台账登记制度,对包括税前扣除和减免税的审批和备案、以前年度弥补亏损等进行分年度、分项目登记。

5、机内数据管理

要确保CTAIS系统机内数据的完整和准确,做到机内机外数据的一致,以利于日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对管户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税种认定或核销,对企业的申报、预缴、弥补亏损、减免税等数据信息要经常进行核实、清理和修正,要严格按照系统和有关业务要求进行日常操作,杜绝违规操作。

(二)分类管理

分类管理要根据*国税税源分布和结构特点,并结合各地的管理状况,重点突破,整体推进。

1、重点突破

针对我市企业所得税源结构的“行业集中性”、“收入集中性”特点以及各县(市、区)均有自己的优势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的实情,在原已初探试行分类管理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从而找到突破口,抓住税源管理的龙头。各地在实地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找到自己重点税源、支柱产业或急需加强的环节,确定分类管理的重点突破口,建立并不断完善分类管理的制度、办法和措施。在实践中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完善管理办法和措施,做到制度健全、措施到位、程序规范、便于操作,力求搞出成效,为下一步的整体推进提供有益的借鉴。

2、整体推进

在重点突破的基础上,将分类管理逐步推行到所有类型的企业。对重点税源企业以管户为主,探索属地管理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征管模式;对中、小企业实行以管事为主的行业化管理,按行业加强税源税基、汇缴和评估工作;对不达查帐征收标准的企业,严格按总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予以核定征收管理;对连续多年以上亏损、长期微利微亏、跳跃性盈亏、减免税期满后由盈转亏或应纳税所得额异常变动等情况的企业,作为特殊类型的企业强化监管,并结合检查、评估、核定征收等方式,促使企业建账建制、真实核算和申报,保证国家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对跨区域的总分机构企业要加强地区和部门的联系,掌握企业的总、分机构情况,按规定进行税种认定和非单独纳税设置,及时、准确收集、传递《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督促企业按时正确申报;对仍实行原汇总纳税的企业,要严格税前扣除项目审批把关,督促企业按季、按年进行申报,加强监管。总之,做到每一户企业都能“对号入座”,每一类企业都有针对性的管理办法和措施,真正把分类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管出成效,最终建立起多级分类管理构架和机制。

(三)纳税评估

纳税评估是税源管理的基本环节和重要抓手,是今后所得税征管的重点工作之一。要夯实纳税评估基础,完善纳税评估机制,创新纳税评估方法,不断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质量和效率。

1、夯实纳税评估基础

要以企业的税务登记和申报数据为基础,再补充采集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财务会计等涉税信息,逐步积累分行业、分企业的历年税负率、利润率、成本费用率等历史基础数据,为本地区建立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和行业评估模型打下坚实的基础。

2、完善纳税评估机制

一是科学筛选评估对象。运用采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数据比对分析年度纳税申报数据和以往历史数据以及同行业利润率、税负率等行业数据,查找疑点,从中确定偏离峰值较多、税负异常、疑点较多的企业作为纳税评估重点对象。

二是运用各种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评估。综合采用预警值分析、同行业数据横向比较、历史数据纵向比较、与其他税种关联性分析、主要产品能耗物耗指标比较分析等方法,对疑点和异常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并初步作出定性和定量判断。

三是按程序进行实地调查和约谈。经评估初步认定企业存在问题的,进行税务约谈,要求企业陈述说明、补充举证资料。对实地调查取证的数据,要返回去进行再次的计算和比对,最终确认核实疑点和问题所在。

四是对评估结果进行处理。疑点问题经以上程序认定没有偷税等违法嫌疑的,提请企业自行改正,补缴税款和滞纳金,或调整以前年度的亏损数据;发现有偷税等违法嫌疑的,移交稽查部门处理,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税源管理部门反馈。

3、建立评估的联动机制

要构建重点评估、专项评估、日常评估相结合、企业所得税与流转税及其他税种评估相结合、市、县两级评估相结合的纳税评估联动机制,不断总结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经验和做法,建立纳税评估案例库,交流纳税评估工作经验,提高纳税评估的质量和效率。

(四)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是所得税管理的重要环节,要切实搞好汇算清缴的政策辅导,加强申报资料的审核,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提高汇算清缴工作质量,保证国家税收足额入库。

1、强化事前宣传辅导

在汇算清缴前对纳税人进行汇算清缴和有关税收政策的辅导,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办法,要坚持并不断完善。各级税源管理部门和税收管理员可通过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帮助纳税人提高自行申报的质量,加强对所得税和汇算清缴政策的宣传、辅导和培训,使纳税人了解税收政策规定以及汇算清缴程序和报送的有关资料。

2、着力申报审核

主要是审核申报资料是否完备、数据是否完整、逻辑关系是否准确。重点审核收入和支出明细表、纳税调整明细表,特别注意审核比对会计制度规定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项目。将一些错误和问题及时发现并纠正于申报阶段。

3、认真做好总结分析工作

汇算清缴结束后,要认真做好汇算清缴统计分析和总结工作。及时汇总和认真分析汇算清缴数据,充分运用汇算清缴数据分析日常管理、税源管理、预缴管理等方式,及时发现管理漏洞,研究改进措施,巩固汇算清缴成果。

(五)优化服务

优化服务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基本要求,要一手抓优质服务,一手抓公正执法,融洽征纳关系,降低纳税成本,不断提高企业税法遵从度。

1、将优化服务置于管理执法全过程之中

企业所得税政策较多、涉及面广、申报要求高,国家的税收优惠和税前扣除项目和办理程序也比较复杂,给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带来一定的难度,税务机关及工作人员应通过多种渠道为纳税人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在税法宣传、纳税辅导、税前审批、税收检查、纳税评估、申报纳税工作中,开展全方位服务;在办税大厅、政务大厅国税窗口、国税外网,及时企业所得税各项政策和涉税事项办理程序;当重大政策出台时,要组织纳税人进行集中培训和讲解;提高“12366”纳税热线服务质量,为企业提供高质量咨询解答服务。总之,要努力将优化服务贯彻于管理执法的全过程之中。

2、坚持依法行政,公平公正执法

要树立“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就是优质服务的理念,维护税法的刚性,为纳税人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外部环境。要正确贯彻落实国家各项政策法规,坚持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保证国家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入库;要坚持税前扣除和减免税审批制度,严把审批关,杜绝越权审批和违规审批,既将国家的税收优惠落实到企业,又避免偷漏税现象的发生;要规范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对企业申请的涉税事项,要严格执行有关办事程序和时限的要求进行受理、告知、审核和批复。

(六)防范避税

防范避税是加强大型企业集团及跨国公司所得税管理的重要手段。按照总局和省局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主要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1、制定《*市防范跨境关联交易税收风险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关联企业、我国居民的境外税源、非居民源自我国的税源以及国家间税源的管理,密切关注跨国投资、跨国贸易所引起的税收管辖权的国际交叉、税源的国际流动问题。

2、完善反避税与日管的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关联企业交易信息传递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充分利用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出口退税数据、日常检查、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国际情报交换、互联网以及其他专项数据库信息,及时发现避税疑点,做好防范和开展反避税选案、调查工作。

3、切实重视反避税队伍建设,加大反避税培训力度,配足配强反避税专业人员。

三、工作保障

为实现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务必切实加强所得税管理工作的组织保障、制度保障、人才队伍保障和信息化保障,不断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一)组织保障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要把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税收征管的主要任务来抓,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企业所得税管理,定期研究分析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企业所得税业务部门负责牵头,与其他相关部门和管理分局相互配合,各负其责,确保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制度保障

不断完善企业所得税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企业所得税管理制度体系。从基础管理、行政审批、重点业务、人才培养、工作协调、目标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全面建立健全各项机制制度,堵塞制度漏洞,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权,努力促进所得税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人才队伍保障

各级税务机关应合理配备企业所得税专职管理人员和反避税管理人员,抓好业务骨干培养,特别是基层一线干部队伍和业务骨干的培养。注重专业培训和实践锻炼相结合,加强所得税管理人员的知识更新。建立和完善所得税管理人才激励机制,激发所得税管理干部队伍活力,保持所得税管理队伍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