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11 01: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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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十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工作安排
(一)领导小组职责
1.组长:全面负责“十一”期间全园安全工作。
2.副组长:负责行政部,掌握全园安全运营状况,协调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副组长:负责园区疫情防控、园容部和动管部安全运营及协调工作。
副组长:负责游客服务中心、门票、外包场馆、游乐场及观光车等安全运营及协调工作。
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督导检查本部门节日期间安全隐患、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
(二)部门具体工作安排
1.行政部:节前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生产、森林防火等检查;增加节日期间保安数量(11人增至30人),加强巡逻、做好门票、猛兽区栈桥等重点区域的值守工作并设置警示牌;做好应急车辆和应急队伍的安排,确保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2.园容部:加强森林防火的值守工作;“十一”期间叫停一切施工单位;提升第三方服务公司的文明服务水平;及时劝阻游客吸烟、攀折树木、踩踏绿地等不文明行为。
3.营销部:对西大门用警戒线进行隔离,确保游客有序入园;对小卖店、海洋馆、熊猫馆、游乐场等场所及观光车安全有序运营进行巡查、做好节日期间游客医疗救护做好监管工作,认真开展节日期间园区内餐饮和零售网点食品安全检查和整治工作,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切实加强餐饮、食品零售服务场所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游客食品安全。
4.动管部:对动物场馆围网、电网、护栏、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加强猛兽区观光栈桥游人参观秩序的维护,继续加强每日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猴山、百鸟苑、猛兽区的饲养管理人员要加强存在安全隐患区域的日常安全监控,并做好监测检查记录。严格按照动物饲养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做好动物场馆及笼舍的卫生和消毒工作,加大科普宣传力度,保证游客不与野生动物直接接触。加强对水禽湖的安全管理,增加安保巡查人员和巡查频次,对游客的涉水危险行为及时劝阻,避免游客和儿童因嬉水、游泳、捕捞而引发各类溺水事故发生。
(三)各班组具体工作安排
1.饲养一队:负责灵长馆、百鸟苑、水禽湖、珍禽馆、小小动物园及周边各种生产安全及火灾隐患巡察。加强水禽湖周边的安全管理,配置合规有效的救生圈、救生衣、救生绳等救生工具
2.饲养二队:负责猛兽区及周边各种安全及火灾隐患巡察。加强猛兽区观光栈桥游人参观秩序的维护。
3.饲养三队:负责兽医院、草食区、小猫科、豹沟及周边各种安全及火灾隐患巡察。
4.配料室:负责配料室、动物饲料及周边各种安全及火灾隐患巡察。
5.治安组:加强职工反恐维稳安全意识,细化节日期间反恐维稳工作方案,积极协调安保人员,重点做好园内治安防范和游客的人身安全。合理安排人员,做好园区主出入口的治安防范及园内巡逻、游客疏导工作。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西宁野生动物园车辆管理的通知》,要根据实际情况,对于园区观光车,采取临时停运措施。合理安排治安人员,对西大门游客拥挤现象进行合理疏散。
6.维修组:负责园区水电暖设施安全及消防器材维修保养工作。园区配电室、电线、广播线路、音响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维护,保证节日期间园内线路畅通,防止发生断电及其他事故发生。加强园区基础设施的安全维护和巡管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时设立警示标志和围挡,并采取有效措施立即予以修缮和整改。
7.森林防火:负责园区森林区域火灾隐患巡察。严格执行园区控烟制度,提醒游客加强自身防火意识,对公园内可燃物、易燃物、堆积物、垃圾等进行全面清理,全面杜绝公园内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园区防火物资库防火物资的清点工作,提高消防应急能力,重点摸排园区内人员密集场所、室内参观游览区域的消防器材、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情况和应急照明及灭火器材配置情况。确保消防设施设备齐全、安全防范措施有效、疏散通道和出入口畅通。
8.财务室:财务室做好节日期间零钱兑换及收款工作,并将每天收入情况向园领导汇报。
9.客服中心:做好游客无偿供应开水,出借轮椅、婴儿车,受伤游客建议处理、提供食品加热、物品寄存等,加强入园游客数量的统计工作,节日期间每天分点向公管中心及时上报客流量。充分利用网络手段,宣传游园安全知识和疫情防控相关常识,增强游客的安全防范意识。及时各类疫情防控指南和安全信息,引导游客遵守游园活动中的安全规定,增强防范意识,配合防控工作。
10.环境卫生:加大园内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力度,合理安排保洁人员,做到随脏随扫,及时清理园内所有垃圾筒内的垃圾,确保节日期间园内干净整洁、卫生间正常使用。节前对园区所有枯树死枝进行清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树木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加强每日卫生保洁频次,确保节假日期间公园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11.票务印发及咨询电话接听等后勤服务工作。
三、疫情防控工作安排
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式整体向好,复工复产有序开展,但为了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我们还应在科学进行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十一”期间游园高峰的筹备工作,本着稳定好疫情防控态势,科学推进复工复产,拉动我省经济增长的原则,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而且要为国家和我省经济做贡献。
1.每日对动物笼舍、公共卫生间、人员密集区域等公共场所及公共接触物品进行不少于3次的消毒工作。(责任部门:全园各部门)
2.严格控制熊猫馆、海洋馆等密闭场馆的参观人数,确保游客间距,对进入封闭场馆参观的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并要求佩戴口罩。(责任部门:营销部)
3.确保“十一”期间日游客接待量,不超过园区最大日承载量的30%(园区最大承载量40000人次/天),入园游客达到限制人次时停止购票,引导游客间隔性入园并做好解释工作。(责任部门:行政部、营销部)
4.加大巡逻力度,禁止游客与野生动物直接接触。(责任部门:行政部、动管部)
5.设立隔离点和医疗救助点,对游客发生的意外情况、发热游客及时处置,做好应对。(责任部门:行政部、营销部)
四、落实方案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高度重视“十一”期间的安全维稳工作,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落实防范应急处置措施,做到有备无患。
(二)加强值班,严明纪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切实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责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不得擅离岗位,不关闭通讯工具,确保信息畅通。
(三)加强汇报,妥善处置。“十一”期间,全园遇有意外突发事件,现场负责人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采取紧急措施果断处置,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信息报送不及时,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一、领导重视,制定了工作方案,并调整了社会治安重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
为认真贯彻县综治委下达的重点整治工作,排除各种治安隐患,结合实际情况,确保旅游系统社会政治稳定,为全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旅游局制发了《2012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工作方案》,下发到旅游定点单位和各景区点。为使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旅游局下派局机关工作人员到各旅游定点单位和各景区点进行分牌挂点,在督促检查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各分片挂点的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工作;在年初旅游局与各旅游定点单位和各景区点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工作责任书,将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年终目标的重点考核项目,实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和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从而明确了目标,落实了责任。
二、认真做好了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旅游局在各景区点加大了旅游安全宣传工作,在景区内树立了森林防火的警示牌和防偷、防盗的警示牌。并在森林防火期间加强了森林巡逻工作,以防发生森林火灾。同时落实和游客投诉接待工作责任制,妥善处理好单位内部各种矛盾以及游客反映的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疏导、说服、劝导、教育工作,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各个宾馆也加强了安全生产工作,防止旅客在宾馆内、、吸毒、赌博、打架、斗殴滋事。
三、加强了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培训工作
一、工作目标
以市委、市政府“人文奥运•旅游西安”系列活动总体方案为依据,紧抓奥运契机,坚持“部门联动、规范和引导并举”的原则,重点打击“黑导”、“黑车”、“黑社”、“黑店”等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继续完善景区(点)及周边旅游服务设施,提高服务质量,使旅游景区(点)的周边环境和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尾随兜售、强买强卖的行为销声匿迹,旅游者消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切实得到保障,全面提升旅游市场环境和服务水平,促进我区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治重点
(一)相关部门要按职能分工合作,齐心协力打击“黑导、野导”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查处旅游沿线公路、辖区经常出现的无业人员拦截外地游客,进行导游讲解等活动的行为。
(二)对辖区旅游市场秩序进行综合整治,规范旅游景区(点)内外的旅游商店、旅游餐馆和小摊小贩的经营行为,提升旅游景区(点)服务功能功能和质量。打击欺行霸市,哄抬物价,销售伪劣商品的“黑店”行为。打击欺客宰客,强买强卖,尾追游售等损害游客利益的行为。
三、责任分工
(一)旅游行业内部规范整治和提升。责任单位:区旅游局牵头组织,公安新城分局、公安站前分局、工商新城分局配合。对旅行社市场进行规范整顿和服务质量的提升。主要工作任务:查处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黑社”、虚假旅游广告、旅行社超范围经营和旅行社“零负团费”经营等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问题;按照国家“四统一”的规定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在旅游接待单位中实行推荐制,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接受和处理游客的投诉,维护企业和游客的合法权益。
(二)维护和整治旅游市场环境安全。责任单位:公安新城分局、公安站前分局。主要工作任务:做好辖区内的治安管理工作,重点加强景区(点)和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保证游客生命财产安全。配合区旅游局严厉打击利用汽车、摩托车载“野导”拦截车辆和外地游客等行为,情节严重的,严肃依法查处;
(三)规范和整顿旅游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区旅游局牵头组织,区综合执法局、工商新城分局、质监新城分局、区物价局、各街道办事处积极配合。主要工作任务:结合国家新的休假制度的实施,组织协调对旅游景区(点)周边市场经营环境和秩序的整治工作,开展“经营秩序检查周”、“产品质量检查周”、“市场价格检查周”等活动,查处辖区无照经营、欺客宰客、超范围经营、私设乱设摊点、围追兜售、虚假商品广告等扰乱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四)火车站广场地区的整治与规范。责任单位:火车站广场管委会,公安站前分局、区综合执法局配合。主要工作任务:整治火车站广场地区旅游市场秩序,加大对黑车、黑导和“伴游”,以及“一日游”业态运营的经营者和车辆的监管,不断规范散客旅游经营行为,取缔强行乞讨、尾追兜售、强买强卖等影响西安形象和声誉的行为。要加强对沿街门店的检查,所售商品必须实行明码标价。严厉打击坑、蒙、拐、骗、欺诈游客的行为。对群众的投诉要认真受理,及时解决。
(五)旅游公共场所卫生和食品卫生的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区卫生局。主要工作任务:对辖区餐饮店、星级饭店和旅游接待单位的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卫生进行检查和检验工作,做好疫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确保游客的身体健康和食品卫生安全。同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游客急救工作的准备。
四、时间及步骤安排
为做好此次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成立西安市新城区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旅游局,负责全区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日常工作。
第一阶段(4月7日—4月11日):宣传动员阶段。制定全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建立综合协调机构,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开展广泛宣传教育,扩大整顿工作声势,确保整顿工作不走过场。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项目品牌声名突显
我县景区、景区通过近年来的精心打造,品牌效益日渐突显,各级领导及兄弟县市纷纷来县考察景区、景区的建设,市委书记在全市旅游工作会议上更是如此评价两景区“县的公园、永和古遗址公园做得精美、精细。公园是无中生有,现在成为县的金字招牌,和文纪念馆重新修缮、提升、改造浑然一体,成为一个很好的生态文化旅游景点、休闲度假之地;永和古遗址公园建设精雕细刻,成了一个保护性开发的旅游新景点。县这两个作品,我觉得是代表了追求品质、崇尚一流的工作要求和标准”。
(二)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今年,我县在建涉旅项目10余个,重点推进景区和景区二期项目建设。
1、加快景区建设速度。全面完成了景区一期工程遗址保护核心区、陶瓷文化展示区、商贸旅游购物区三大区域的建设,启动了游客服务中心、陶瓷文化产业园建设和永和古街维护改造等二期项目建设,完成了《景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工作方案》,启动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创建工作。
2、加快景区品质提升。自去年景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成功以来,我县乘势而上,进一步深入挖掘庐陵文化,提升景区质量,今年启动景区二期工程建设。二期建设共占地9公顷,总投资4500万元,重点建设千年窑火、水巷灯华、书香竹影等三大版块及水街商铺、特色餐饮旗舰店、旅游纪念品店铺等配套设施,不断提升景区附加产值。
3、积极向上争资。围绕遗址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月份组织通过了《遗址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省级专家组评审,现已初步完成了该项目的初步设计,下步将组织初步设计专家评审,争取项目资金尽快到位。上半年,我县还包装并向省旅游局上报了梅塘镇潭头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旅游宣传精彩纷呈。
不断加大营销财力、人力等投入力度,突出点面结合,进一步打响“千年窑火、千古正气、千韵美景”旅游品牌。
1、强化资源整合。制作了景区宣传折页和景区宣传画册,借助各项活动,大规模开展旅游宣传。加入市中心城区旅游景区(点)捆绑折扣销售模式,加强区域旅游合作机制。
2、强化媒体营销。4月份,广播电视台综合新闻广播频道走进景区录制专题节目;同月,央视“寻宝”栏目专家组走进县景区,进一步提升了我县知名度;今年我县加强了与报社的合作,全年报社将为我县专门制作刊登3个以上的旅游宣传专版。上半年我县还通过网络向全社会征集景区旅游宣传主题口号和旅游宣传标识,进一步扩大了我县旅游影响力。
3、强化活动营销。先后组织接待了全国、全省以及全市旅行社来我县景区、景区踩点,考察旅游线路;制作大型户外旅游展板,在国际杜鹃花节启动仪式上展出,并发放旅游宣传资料2000余份,进一步扩大我县旅游影响力;全力以赴做好全市四套班子旅游巡视接待工作,得到了市委书记及各级领导的一致肯定。
(四)市场秩序更趋规范
1、加强旅游安全监管。突出抓好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印发《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重点抓好节假日以及重要活动期间的安全检查。开展了全县旺季旅游安全生产督查工作,保持我县旅游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的良好态势。
2、加强旅游服务广告监管。大力推进诚信经营,对以虚假旅游服务广告招徕旅游者和误导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1、全力做好乡村旅游工作。策应第十届横江葡萄节,举办好横江葡萄节观光采摘旅游月活动。
2、继续抓好景区游客接待中心建设,启动景区旅游标识设计和制作工作,完成景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申报工作。完成景区二期工程建设。
一、整治提升目标
坚持以保护为主、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的原则,积极开展旅游环境整治工作,不断改善秦岭北麓景区基础设施条件,提升景区发展档次,推进旅游大发展、大提升。
二、整治提升内容
(一)对开发沟峪各类旅游服务设施(包括宾馆、饭店、农家乐、度假山庄)的乱搭乱建、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的构筑物进行整治。
(二)对游客可进入、具备旅游开发条件的未开发沟峪进行道路整修,建设临时厕所,设立保洁员,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临时停车场。
(三)对未开发沟峪、山林因游客造成的垃圾乱抛等环境污染进行全面清理。
(四)对不具备旅游开发条件的沟峪实施封护,设立防火、防汛等警示牌,严禁游客进入。
三、整治提升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沿山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在做好沟峪旅游开发现状调查摸底的同时,扎实安排部署秦岭北麓旅游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并动员广大干部群众支持和参与整治活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沿山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严格按照整治提升工作要求,做好垃圾台池、公厕、道路整修和标识牌设置等旅游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不断改善景区整体形象。
(三)检查验收阶段。县政府组织县考评办、财政局、旅游局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整治提升标准,对沿山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承担的旅游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进行考评,经验收合格后,及时落实奖补政策。
四、奖补政策
严格按照整治提升标准考核,对新建厕所每个补助1.8万元,新建停车场每个补助1万元,危桥重建每米补助5000元;对沟峪外道路路面整修每公里补助1万元,沟峪内道路悬空险段整修每立方米工程量补助320元;对清理塌方、滑坡点每立方米工程量补助20元,加固塌方点、滑坡点每立方米工程量补助320元;对新修垃圾池每个补助800元,保洁员每人每月补助600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沿山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是这次旅游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责任主体,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由主要领导牵头,明确分管领导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于年12月15日前将整治工作方案报县旅游局。
(二)强化宣传。县旅游局、沿山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及县电视台、报社、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旅游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群众自觉参与整治提升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丽江市运政管理处:
根据《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江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20〕61号)及《丽江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旅游客运专项整治工作组深入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丽交运〔2020〕45号)等文件精神,宁蒗县交通运政管理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泸沽湖游客集散区域无资质车辆拉客等旅游市场乱象进行整治,确保旅游市场安全平稳有序发展,现将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召开旅游市场秩序“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宁蒗县《旅游客运专项整治工作组深入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专项行动领导及责任分工,对旅游市场秩序“百日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安排部署。
二、扎实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一)自专项行动开始以来,宁蒗县交通运政管理所出动执法人员8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4车次,查处违规违章经营行为23起,其中非法营运19起,超范围经营4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决定。
(二)在全县景区、景点周边及县内非法营运相对突出的客运站、学校、医院、商贸场所等人流量大的区域,及丽宁路、机场公路、泸沽湖景区等非法营运、旅游市场乱象突出的线路和路段对专门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上路参与营运的车辆;酒店、客栈、旅行社等从事非法营运的自用车辆;泸沽湖周边从事非法营运的私家车及民宿自用车;从事超范围经营的客运车辆(含班线车、旅游车、租赁车)进行重点打击。
(三)对道路客运从业人员和旅游从业人员违反职业道德,擅自与景区、客栈、购物店、餐饮娱乐等消费场所串通谋取消费回扣、“刹车费”等不当得利行为的,联合公安、交警、市场监管、旅游等部门,采取暗访为主、明查为辅的流动执法行动。
(四)加大客运站周边人员和车辆查控力度,加强对修理厂、洗车场等外籍人员易藏匿的部位,及时发现“"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籍人员并及时报告属地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进一步完善营运车辆“红黑榜”管理制度。对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文明服务、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服务质量良好的驾驶员实行“红榜”管理,拟在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工作中评为优秀,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宣传;对违规违章经营驾驶员,列入“黑榜”管理,集中培训学习1天,并在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工作中评为不合格,在新闻媒体上向社会曝光。
(二)保障运力供给
1、加快出租汽车改革进度,增加运力。引导巡游出租汽车实现巡游、网约两大功能,积极稳妥推进网约车规范发展,实现出租车行业新老业态融合发展。
2、抓好旅游客运转型升级。严格按照《丽江市推进旅游客运转型发展实施方案》深化推进旅游客运转型升级工作,根据市场需求合理投放旅游客运运力,调整运力供给结构。
(三)规范行业经营
1、规范旅行社、酒店、客栈用车。杜绝旅行社、酒店、客栈包用“黑车”或者手续不齐、资质不符合规定的其他社会车辆非法运送旅客。确保旅游用车安全,坚决杜绝和有效遏制较大事故的发生,维护全县旅游客运市场安全、健康、有序发展。
一、2014年上半年主要工作及亮点
(一)旅游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6月,全县完成游客接待量93.62万人次,同比增长10.5%,完成190万人次任务的49.27%;预计实现旅游收入5.84亿元,同比增长11.8%,完成12亿元任务的48.67%。
(二)制定年度旅游工作计划。
按照县委、县政府“旅游旺县”发展战略和“三产兴县”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我县旅游产业发展实际,制定了《县旅游局2014年工作计划》和《县旅游业发展意见》,为抓好全年和今后的旅游工作搞好规划,推动全县旅游产业发展工作,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打好基础。
(三)重点旅游项目积极推进。
全年在建旅游项目7个,总投资12.85亿元。主要是投资5亿元的温泉二期工程、投资3亿元的华佳丝绸创意园、投资3亿元的中平古镇、投资8000万元的万紫千红农业观光等项目。
(四)积极开展旅游企业创星工作。
一是新增1家3星级旅游饭店。现我县大酒店正在积极申报,开展创星工作。二是新创3家星级农家乐。现正对全县农家乐进行调查摸底,排查、鼓励附合条件的农家乐积极申报创星。
(五)多渠道推进旅游宣传工作。
一是温泉度假村在电视台、柳州电视台等媒体投入营销广告;二是积极参加中国旅游博览会等展会活动进行宣传推介;三是完成我县旅游网站改版工作;四是成功举办“5.19”第四个中国旅游日庆祝活动;五是进一步完善县内旅游标识系统建设,目前正在规划安装全区、全市、全县旅游导览图。
(六)积极推进特色旅游名村建设。
一是制定出台了《县村特色旅游名村工作方案》及《县村3星级乡村旅游区创建工作方案》;二是启动《县村特色旅游名村规划》;三是制定了村农业观光产业实施方案等。
(七)突出抓好旅游安全生产工作。
制定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旅行社、旅游景区、企业和山庄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实行安全生产抵押金制度;每一家旅游企业均落实安全生产专责人员,确保人员、资金、措施三到位;注重安全生产的教育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旅游安全宣传讲座、培训、街头宣传等活动。据统计,1~5月共开展旅游安全生产检查6次,出动检查人员33人次,召开行业安全专题会议2次。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资金缺口大。旅游宣传促销资金不足,针对性不强、旅游商品开发、旅游人才培训等资金严重不足。
2、旅游行业管理急待正规化。对行业管理的认识仍局限于安全生产管理,对服务质量、旅行社的管理不到位。
3、旅游产品仍显单一。从整体上看,全县的旅游产品仍以温泉洗浴为主,大梭生态峡谷群虽能提供一种不同于温泉洗浴的旅游体验产品,但管理不善,难以吸引游客。
4、我县没有专门旅游执法队伍,急需成立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以便更好地开展旅游执法工作。
5、受中央有关政策影响,今年我县温泉景区游客同期相比增长速度不大,酒店餐饮娱乐业发展也受到一定影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积极参加国家区、市旅游局组织的旅游推介会,做好我县旅游宣传推广工作。
2、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旅游项目建设的服务推进工作。
3、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处理好原旅游公司破产后续工作。
4、完成《县村旅游名村规划》及村特色旅游名村申请评定相关前期启动工作;完成村三星级乡村旅游区申评工作。
5、积极开展星级酒店、星级农家乐的创建工作,年内完成1家三星级酒店、3家星级农家乐的创建。
6、加大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工作,推进古海底迷宫、大梭峡谷等景区开发建设力度。
7、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进至金秀旅游公路建设,打造至金秀旅游便捷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