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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子会议纪要精品(七篇)

时间:2022-11-04 16:46:51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班子会议纪要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班子会议纪要

篇(1)

一、当前重点工作

(一)工业及招商引资工作

1.抓工业项目建设进度。要加快杨岗中小工业园的建设进度,加快欧亚达项目相关的电力建设工程建设,同时加紧联系毅合捷项目方,力争该项目早日动工。

2.抓好现有工业企业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的矛盾处理。重点协调处理中加科技城搬运及各企业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年前各企业的和谐稳定。

3.抓好企业安全生产,确保企业员工人身安全。

4.抓好企业社保扩面工作,圆满完成任务。

(二)文明城市建设及管理工作

1.持之以恒,继续努力,保持创园工作的良好态势,做好沔街的建设和管理。要多方联系,合理安排,重点加快沔街杜柳段的招商和建设进度。

2.弱点要补火,管理不放松,做好辖区薄弱环节的清洁卫生,下大力气对相关重点地段的环境进行整治,迎头赶上先进街道的城市清洁卫生管理水平。

3.协调各方矛盾,确保工程质量,加快还建房建设进度。重点加快十一墩、沙嘴、杜柳社区还建房建设。

4.保持高压态势,落实监督责任,坚决打赢“两违”整治攻坚战。

(三)南城建设工作

1.主动服务,协调矛盾,督促建设单位加快还建房建设进度。

2.突破常规,抢抓机遇,做好与人民医院相配套的产业门栋建设,拓宽社区居民致富渠道。重点是梅湖、金台社区。

3.密切关注,妥善处理,做好人民医院、荣怀教育产业园等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的矛盾协调,确保市级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零障碍。

4.积极宣传,做好准备,启动南湖公园周边房屋的搬迁工作。由骑尾专班负责。

5.以点示范,加大力度,做好南城各小区还建房物业管理。

(四)农业和农村工作

1.继续努力,稳步推进,做好余吉村22万伏变电站项目的征地刹尾工作。

2.抓住气温适宜、土壤墒情较好的有利时机,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秋播进度。同时关注气象,加强农田灌溉设施的有效管理,保障农业生产需要。

3.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做好仙彭公路沿线的清洁卫生工作。

(五)精神文明工作

1.巩固年终检查成果,实行专人跟踪管理,保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市的先进地位。

2.层层负责,毫不懈怠,确保社会稳定,力争综治维稳工作在全市的先进地位。

3.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把查处农村干部的违法乱纪问题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内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还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

4.树立信心,迎头赶上,务必争取组织工作在全市的先进地位。

5.讲究策略,齐心协力,率先完成党报党刊征订工作任务。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报导工作力度,为沙嘴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6.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强化措施,早日完成新农合工作任务。

(六)财经及后勤保障工作

1.摸清家底,理清头绪,进一步明晰债权、债务,做到心中有底有数。

2.强化税收管理,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完成全年税收工作目标。

3.多方努力,寻找外援,争取各项资金对沙嘴的倾斜,为平衡全年收支作出贡献。

4.强化机关管理,打造和谐机关。重点做好机关值班、食堂进餐、清洁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

5.加把劲,努把力,力争烟草工作在全市的先进地位。

(七)需要突出做好的重点工作

1.大造声势,做好宣传,做好致富路搬迁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由沙嘴专班具体负责。

2.增加力量,理顺机制,强化措施,做好沔街的旅游发展、日常管理等工作。由城建专班具体负责。

3.总结成绩,表彰先进,准备前段拆迁、创园等工作的总结性会议暨下段拆迁工作动员会。

二、对近段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一)潜心静气干工作。推动沙嘴发展,需要我们基层干部在各自的岗位上潜下心,静下神,踏踏实实做事,勤勤恳恳创业。这样,才能真正树立起良好的个人形象,才能创造经得起组织、群众和历史检验的业绩,真正造福一方百姓。

(二)“争先保二”明责任。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争先意识,对照统计站制作的《2013年沙办年度考核“争先保二”目标责任一览表》,研究落实方案,突出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咬定工作目标,全力加油冲刺,坚决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全年“争先保二”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严肃纪律树形象。一是要遵守财经纪律。全体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要时刻注重自身形象和在群众中的影响,重点遵守财经纪律,做到收支平衡,开支合理透明。二是要遵守工作纪律。要立足当前,抓住重点,以业绩树形象,确保所负责工作在全市的排名对比去年稳步提升,维护沙嘴干部在全市的良好形象。

三、对下段工作的具体要求

会议结束前,党工委副书记、主任同志对下段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学习先进,抓薄弱环节。要学习在近段拆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绿湾、余吉、杜柳等专班团结协作、不畏艰难的精神,学习“创园”专班勇于争先、不怕疲劳的精神,学习维稳专班快速反应、永不厌倦的精神,找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迅速改进工作,为我办在全市年度综合考核的“争先保二”目标作出贡献。

篇(2)

一、纪要之“信”

据郭宏安先生所述,“信”指译文的意义不违背原文,即准确,不歪曲,不遗漏,也不要随意增减。这与李中标先生在《现代公文写作》中对纪要正文撰写提出的“会议纪要应忠实于会议内容,不能违背会议的内容而随心所欲地增减或更换内容”的要求不谋而合。要达到这一标准,写作人员要做到:1.要全程参加会议。会议纪要写作人员全程参加整场会议,能充分听取与会人员针对决策点所进行的解释说明或提出的讨论意见,是了解所研究问题的成因、经过和准确理解会议决定性意见的首要基础。各机关单位要形成相关的会议制度,确保会议纪要写作人员能亲身参加此类会议。2.要完整做好记录。记录是纪要的原始素材。议事决策性会议往往议题较多,研究的问题均为一个单位或一个地区重点工作中的要点或难题,内容多,时间短,速度快。完整的会议记录能重现会议的全程讨论经过,是确保会议纪要无遗漏、无歧义的决定性因素。会议记录人员可以配备一支性能较高的录音笔,以便会后对记录予以进一步完善。3.要集齐会议资料。议事决策性会议时间有限,相关人员的口头汇报往往简明扼要,要在短时间内理解会议内容确属不易,这就需要集齐会上发放的与之配套的相关会议资料作为辅助,如在研究土地经营、财政融资或招商引资等较为复杂的议题时,会议资料对纪要写作人员就显得尤为重要,资料上详细的解释说明,对准确理解会议内容将产生强有力的支撑作用。

二、纪要之“达”

“达”指不拘泥于原文形式,译文通顺明白。会议纪要的语言表述既不是会议记录语言的再现,更不是与会人员语言的原样再现,需要进行深层加工、整理后,综合成规范的公文语言进行表述。要想会议纪要语言通顺、逻辑严密、层次分明,写作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几种基本功:1.理解领悟能力。这种能力取决于对工作内容的了解程度。如果是某个机关单位的会议纪要,那么纪要写作人员就要细致了解本单位的职能职责及日常重点工作范畴,对国土、城建、规划、司法等涉及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来说,纪要写作人员还要深入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工作制度;如果是乡镇、区县的会议纪要,那么对写作人员的要求就更高了,除了要了解一个地区的综合情况外,还要特别注重平时工作中接触到的方方面面知识的积累,带着疑问去学,直至弄懂弄透,这样在领导层议事决策时,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解领悟能力。2.归纳分类能力。领导集体在最后决策时,某些表述可能较为零散,这就需要纪要写作人员将零散的决策内容进行归纳、分类整理。如会议决定加快推进某个项目建设进度,那么就可以把负责此项目的人员、经费等作为工作保障进行归纳,把推进此项目进度的具体办法等作为工作措施进行归纳,把项目进度要求等作为工作目标进行归纳等等。3.概括提炼能力。议事决策性会议意见大致可分为结论性、表态性、议决性、总结性几种,纪要写作人员要学会具体区分,并对此进行高度概括;有时作总结性发言的会议主持人为了强调某个意见,会用几句话来反复说明同一层意思,纪要写作人员也要对此类意见进行概括提炼。概括提炼时,既要大胆,又要心细。

三、纪要之“雅”

篇(3)

(一)院领导碰头会

1、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临时召集。

2、由院长主持,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院长办公室做好记录。

3、会议主要是传达上级文件、重要会议精神,总结前期各方面工作运行情况,分析讨论当前重要工作,安排下期工作计划。

4、重要事项决定必要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

(二)院长办公会

1、原则上每半月一次,特殊情况临时召集。

2、由院长主持,院领导及相应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3、研究决定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人事调配、工资分配、干部聘任、人才引进等工作运行中的重要事项。

4、院长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填写“院长办公会决定事项执行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承办部门,一份留院长办公室。

5、院长办公室编发会议纪要,加强会议决定事项督办。

(三)院周会

1、原则上每周一次。

2、由院长,或指定副院长主持,院领导、全院中层干部参加(根据需要扩大到班(组)长)。

3、传达上级指示、文件、会议精神和院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安排布置工作,听取有关科室及部门工作汇报。

4、严格会议考勤,对无故不到会者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处理。

5、院长办公室做好会议安排和会议记录。

(四)职工大会

1、原则上每月一次,特殊情况临时通知。

2、由院长主持,全院职工(各科留值班人员)参加。

3、会议主要是向职工通报医院工作情况,人事调配、工资分配、职级晋升等重要事项。

4、院长办公室负责记录。

(五)现场办公会

1、根据需要不定期举行。

2、有关院领导、院长办公室、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

3、主要听取临床、医技科室及部门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及困难。

4、院长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加强会议事项的督办。

(六)科主任会

1、由院长、业务副院长主持,科室正、副主任参加。

2、安排、布置医疗业务、医院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听取科室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3、医务部、院长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加强会议安排事项的督办。

(七)科务会

1、每周一次。

2、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

3、检查各项规章制度、职责以及本部门、科室对上级和医院下达的工作任务执行情况,总结和布置工作,表扬本科室的好人好事。

(八)护士长例会

1、每周一次。

2、由护理部正、副主任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副护士长参加。

3、总结上周护理工作和安排下周护理工作。

(九)晨会

1、由病区负责人或病区护士长主持,当班全体工作人员参加。

2、主要进行交接班工作,听取值班人员汇报夜间医疗、护理及病房管理工作情况,布置当日工作。

(十)工作会议

1、工作会议每季度一次,总结前一季度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本季度工作目标任务,研究部署医院改革、医疗质量安全、建设发展等重要事项。

审查通过前一季度工作总结、财务决算报告、本季度主要目标任务、工作要点、财务预算草案、重要事项计划。

篇(4)

1、研究讨论领导班子分析检查集体发言材料。客观分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进行深刻分析,在今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要方向、总体思路、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等方面形成共识。

2、班子成员进行个人发言。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刻剖析个人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吸取经验教训,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要紧扣民主生活会主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要敢于查找和正视问题,注意防止和避免空泛议论、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问题、只讲集体不讲个人等现象。要防止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总结汇报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一般应先班子、后个人,先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后其他班子成员,逐个进行。

4、正确对待批评、意见和建议。领导班子成员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精神,正确对待别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对正确的意见,要诚恳接受,并认真剖析根源;对意见较集中或重大的问题,要做出负责任的说明;对不符合事实或不完全符合事实的意见,要实事求是地做出解释。

5、形成会议纪要。

六、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

1、认真撰写民主生活会分析检查报告。根据班子、个人发言材料,完善、修订分析检查报告,并组织群众进行评议,广泛征求各部门、各单位、各阶层对分析检查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2、对民主生活会中班子、个人存在的问题,以及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梳理,进一步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

3、召开支部会议研究、完善整改措施,使整改措施更加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4、结合公司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的要求,逐项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篇(5)

1、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党政班子问题的整改,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个人整改措施,报主要领导把关。班子整改方案和个人整改措施都经县委督导组审核。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请群众评价和监督。

2、引进和留住人才方面,多渠道培养和引进人才,目前已落实县医院26名卫技人员的入编问题,定向培养的2名卫技人员已经到乡镇工作;为县级医疗单位定向培养6名大学本科临床医学专业,已落实5名;为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的5名大专临床医学专业,全部落实;落实专升本定向培养3名。

3、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三改二推一评议”活动。狠抓医德医风教育,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机制,强化医务人员的监管,把医德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相挂钩,有效促进医务人员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4、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5、强化机关工作作风的转变,严格执行机关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

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得到逐步完善:投资450万元、建筑面积达2800平方米的高阳卫生院综合楼建设、投资390万元、建筑面积2730平方米的岚下卫生院综合楼建设正紧锣密鼓进行;投资300万元、建筑面积达2000平方米的仁寿镇卫生院综合楼已投入使用;全县安排有15个村卫生所提升改造项目,每个村项目改造资金5万元。

7、县医院搬迁工程抓紧进度,力争早日投入使用。

1、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范围和重点内容,各医疗机构已经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下步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对医疗机构进行暗访检查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2、开展对城关夜摊饮食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对餐饮用具、食品容器消毒情况以及从业人员卫生健康证件进行了突出检查,进一步规范摊点夜市卫生从业规则,加强日常管理,强化监督。

1、投入5万元资金改善岚下乡郭城村卫生诊所规范化建设;

2、为全县各行政村卫生诊所了配备120台电脑,为实现县、乡、村信息一体化建设打下基础,农民实现就诊“一卡通”,方便群众就医。

3、投资3.7万多元为全县__家有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诊所配备基本设备;

3、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乡村医生医疗风险保险问题;

4、加强对乡村医生的人文关怀,要求各乡镇卫生院要关注、关心乡村医生工作、生活,尽力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从卫生院每年超收部分中留出部分资金用于对乡村医生的困难慰问等;

5、推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为乡村百姓提供健康服务;

6、投资3万元用于扶贫村-洋墩乡蔡坑村饮水工程、机耕道路建设;投资5万元用于扶贫村卫生所改造建设;投资1万元用于互动联动村-洋墩乡田溪村用于饮水工程建设。

针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找的问题及干部群众所提意见建议,从源头上加强“”问题的整治力度,制定了党政班子对照检查存在问题整改方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制度建设计划,即“两方案一计划”。明确目标任务、明确整改时间、明确责任部门、明确责任人员,健全工作体制、建立长效机制。落实了有关制度:

1、完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互动联动、三级联创制度;

2、完善《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制度》(顺政卫[__]54文件);

3、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及车辆使用管理,作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

及车辆使用管理的会议纪要》(顺卫纪[__]1号); 4、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面,作出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及车辆使用管理的会议纪要》(顺卫纪[__]1号);

5、完善绩效考核评比办法。

篇(6)

然而2011年以来,就在紧挨排洪道的盐场路街道穆柯寨社区,每天从这里进进出出的居民都能看到,大砂沟的这一段正在动工,四栋建筑赫然出现在排洪道下游,紧邻黄河。

这个项目的名字叫“第1大道”,是四座综合商业体建筑。将来,这四栋大楼里将有停车场、菜市场、超市、商场等商业进驻。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今年立夏以来,全国重点防洪城市之一的兰州遭遇十年一遇的暴雨,多处排洪道壅塞,城区积水。望着远处斑秃的黄土山,听着大砂沟工地的每一声巨响,大砂沟周边的居民有些担心。

“第1大道”的源头

兰洽会上的综合治理项目

在大砂沟上游,《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看到了这条排洪道的原貌:一条干涸淤积的沟道,深三米左右,里面到处都是垃圾,很多生活污水直接从居住区排到了这里。许多民房临沟而建,甚至不给排洪道两边预留一条马路的空隙。

公开资料显示,兰州市南北两山有近百条沟道汇入黄河,流域面积在0.3平方公里以上的沟道就有81条。近年来,由于资金投入不足,按照规划进行治理的河道不足30%,河道淤积严重,清淤排险任务繁重。

而兰州地处黄河中上游的西北高原,市区是大片河谷盆地,四周是黄土山地,一旦发生持续性强降雨,很有可能暴发山洪、泥石流。

2010年3月30日,兰州市四大班子召开联席会议,会议决定对全市河洪道进行综合治理。记者从兰州市防汛部门了解到,兰州市每年对全市河洪道整治的支出为200万左右,资金严重不足。因此,市政府决定利用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包括“招商引资”。

2010年6月,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兰州市市区河洪道综合治理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下称“《方案》”),《方案》提出“分段覆盖综合治理模式”。

所谓“分段覆盖”,就是在河道上搭建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覆盖部分沟面。

根据《方案》,河道治理可以通过招商引资筹措资金,可以由企业、单位、个人投资实施河洪道治理,局部覆盖河洪道用于经营性项目,区河洪道主管部门可以向其征收河洪道治理利用专项基金,用于治理本区范围内未治理的河洪道。

根据《方案》,在2010年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下称“兰洽会”)上,兰州市将洪道综合治理利用作为市招商引资项目。2010年7月6日,城关区政府和兰州港联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港联”)正式签订《兰州市城关区河洪道综合整治暨标准化肉菜市场、农副产品超市、公共停车场、环保公厕开发建设及经营项目合同书》,允许港联承建大砂沟等四个洪道的综合治理开发,总投资30亿元人民币。

“第1大道”是城关区河洪道综合整治利用的第一个示范项目。按照兰州市的规划,兰州市每年每区至少要确定一条河洪道进行治理利用,今后5年重点治理利用的有城关区的五里铺排洪沟、大砂沟、烂泥沟,七里河区的雷坛河等5个城区的18条河洪道。

港联是香港港联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香港港联”)的子公司,香港港联是一家以城市公用建筑建设、城市生态环境修复、城市景观绿化等为主业的科技环保企业,总部设在香港。

说不清的“隐患”

群众说“建设得好,但害怕洪水下来”

“第1大道”距离大砂沟与黄河的入口处很近。站在排洪道上游(荒山一侧)观望,四栋建筑由近及远依次排列。建筑群覆盖在排洪道上,达到30多米宽、927米长,总建筑面积约12.6万平方米。港联与城关区政府的合同显示,这四栋大楼可容纳3000~4000个停车位,拥有150000~200000平方米的商业经营面积(以实际批准面积为准)以及3000平方米的环保公共厕所,成为四座集停车场、肉菜市场、农副产品综合超市、餐饮、娱乐、休闲于一体的商厦。

在施工现场,记者看到,每栋建筑之间有几十米的距离,两排从排洪道底部矗立的水泥柱支撑起楼体,并将排洪道分隔为三个泄洪通道。这段排洪道将被清淤并在底部浇筑一层混凝土,另外,在项目上游150米处,还会建设消能池、防汛堤等防洪设施。港联还将负责这段洪道两侧的道路修建,以改善大砂沟两边的居住环境。

港联总经理李剑主动联系并邀请《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前往“第1大道”项目现场查看。

这是港联在兰州的第一个项目。根据港联和城关区政府达成的协议,区政府拥有项目的产权,港联是项目的承建方,在承担四栋主体商业楼的建设之外,还要负责修建排洪道两侧的道路及三座跨洪道桥梁,以及在经营期内负责所在排洪道部分的疏浚清淤和环境整治工作。

根据合同书,港联拥有30年的项目独家经营使用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享有所有收益,经营期满后,港联须将所有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城关区政府。据李剑介绍,在大砂沟项目顺利完成后,港联将会启动雷坛河、罗锅沟等排洪道项目。

李剑透露,在30亿元的总投资中,大砂沟项目投资大约为6.8亿元。在大砂沟的项目中,四栋商业大楼的开发为项目主体部分,投入资金约占该项目总投入的2/3,而排洪道基础建设及市政改造的投入约占总投入的1/3。

“从环境来看,以前乱、脏,现在整顿一下确实好,但老百姓就是害怕洪水下来了……”穆柯寨社区一位姓穆的居民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兰州市曾发过一次大山洪,当时洪水从山上冲下来的树堵住了大砂沟在黄河入口处的那座桥,洪水越过了桥面。“其实,现在老百姓还是有些担忧的。”

审批“骑虎难下”

城建局、防汛办、规划局,都没批复

2011年上半年,“第1大道”动工。作为盐场路街道办主任,梁贵湖去年下半年的主要工作之一,就是协助城关区政府进行大砂沟两侧的拆迁工作。

街道办就在大砂沟旁侧的大楼办公。一位街道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他个人来讲,也希望排洪道通畅,别搞这些建筑危及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甘肃省实施办法》也规定:“不得擅自填、堵、覆盖排洪沟道。”

排洪道两侧拆迁时,梁贵湖向城关区政府反映过项目危害性。“这是市里面的招商引资项目,市里领导也在区里开过会,由兰州市城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称“区建设局”)牵头来做的,街道办配合区里进行拆迁,只是执行单位”。梁贵湖的反映没有效果。

然而,一份报告反映出兰州市政府内部对于该项目态度的分歧。

就在招商引资成功两个月后,一次河洪道的督查调研开始了。2010年10月18日,兰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组创联合督查组,开始对市区洪道整治利用情况进行督查调研。

调研后,督查组《关于市区洪道整治利用情况的督查调研报告》(下称“《报告》”)。《报告》明确指出:实地督查中了解到,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市区河洪道综合治理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兰政协发[2010]164号)文件提出的“在保证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可分段覆盖利用”的意见,与7月22日(兰政办法[2010]235号)文件转发的《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防洪工作的紧急通知》中“禁止占有河洪道搞开发建设的行为”规定不尽一致,与《防洪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也有差别。

在区建设局提供的《报告》上,兰州市相关领导作出如下批示:

“科学合理地对市区洪道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很有必要,此事已做过安排,但从督查情况看,进展不理想,请市规划、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规划,有重点、有选择地搞好洪道开发建设和利用。”落款日期为10月26日。

……

在两个月后的12月24日,项目通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同年12月31日,大砂沟排洪道综合治理项目得到了兰州市发改委的立项批复和市环保局环评通过,并于2011年5月10日完成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按要求港联要开工建设,必须拿到兰州市城乡规划局(下称“市规划局”)颁发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兰州市城乡建设局(下称“市建设局”)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市规划局颁发许可证的前提是,须有兰州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下称“市防汛办”)的 “批复意见”。

2010年底,对“两证”起决定作用的市建设局、市防汛办等部门开始组织专家审查论证项目对于防洪安全的影响。

区建设局向记者出具了这份以“兰州市城乡建设局”为抬头的《 “兰州市城关区大砂沟洪道综合改造及利用项目防洪安全评价报告专家委员会”会议纪要》(下称“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分主文、专家审查意见(附件1)和参加会议人员名单(附件2)三部分。

但蹊跷的是,主文与有专家签名的专家审查意见(附件1)的意见不一致。主文第六条显示,与会专家普遍认为,洪道覆盖后,如果遇到超设防标准洪水会对泄洪安全及改造利用项目的自身安全造成问题,应慎重考虑决策;第七条,洪道中的两排柱子对行洪有较大影响,要认真优化设计方案,可考虑选用一排柱子。

而在附件1中,专家意见却变了样。审查意见第三条显示,大砂沟洪道综合治理分段覆盖利用,符合市区两级政府对大砂沟尽快治理开发利用的文件精神,符合兰州市市区沟道综合治理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建议分段覆盖、逐步实施;第六条显示,大砂沟治理较充分地考虑给防汛抢险、洪道清淤留有通道,对防洪抢险无重大影响。

对于会议纪要中不一致的内容,城关区建设局并未作出解释。

市防汛办的一位负责人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这份会议纪要基本代表了市建设局及市防汛办的意见,他们最终也没有给出正式的批复意见。

市规划局规划处分管该项目的负责人张杰向记者透露,他并没有看到水管部门的批复意见,所以规划处并没有受理这个项目。会议纪要只是技术性的分析材料,并不能够替代防汛部门的批复意见。

谁允许“未批先建”?

会议纪要显示“边建边办手续”

签约之初,港联并不担心拿不到相关审批文件。因为合同中明确规定,由城关区政府负责协调取得全部项目地块的开工建设和经营的相关手续。

据城关区政府工作人员透露,2011年上半年,城关区政府就向市里提交了相关文件,但至今没有得到市规划局的批复。

如此,“第1大道”就成了一个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便开工建设的项目。

那么,开发商为何在没有获得建设部门施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兰州市城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汛办公室(下称“区防汛办”)相关领导给《中国经济周刊》拿出了一份市长办公会议纪要(下称“纪要”)。

纪要显示,2010年11月2日,在城关区政府三楼会议室,兰州市、城关区相关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议题是“研究解决兰州核心商务区(中央商务广场)及河道综合整治项目加快推进的问题”。纪要中的“会议决议”第八条显示:“以城关区政府为主,对河道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先行先试,边建设,边办理相关手续。”

市防汛办一位工作人员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从我们的角度,我们不赞成、也不同意。”

“它在洪道上加盖,涉及到防洪问题,我们现在正在做防洪影响评价的工作。”市规划局规划处处长王炯告诉记者,“我们现在就是在做科学论证,看到底对行洪有没有影响,如果可行的话,对改造环境也是可以的”。

负责该项目的张杰表示,目前为止,市规划局政务大厅还没有收到这个项目的正规报件,但在一年以前,市规划局曾收到一个政府行政来文,要求做这个项目。

2011年3月前后,城关区政府将要求批复大砂沟项目规划的政府来文报到兰州市政府,市政府将其转给市规划局。6月前后,市规划局给予了回复。王炯拒绝公开政府文件内容,表示是“内部文件”不能向媒体公示。但可以肯定的是,市规划局并未予批复。

为此,“局里还组织了专家咨询会并作了会议纪要”。张杰拿出的“会议纪要”与上述区建设局提供的会议纪要相同。“我们比较谨慎,迟迟没有批也是因为这个问题”。

然而,一年多时间过去,项目楼体已经基本成形。市建设局的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针对这个项目“未批先建”的情况,市建设局曾发出“停工”通知。而事实是,港联“第1大道”在施工期间并未受到相关的行政制止和处罚。

如今,大砂沟排洪道里工程车辆依然进进出出,项目建设如火如荼。

报不上“户口”的怪胎

开发商无法逃避“隐性风险”

一个当地公务人员告诉记者,兰州市土地少,开发投资大,而洪道上成本比较低,开发商搞建设都是从投资回报上来考虑的,他开发完就走了,而后遗症却留给了兰州市,而一旦发生百年一遇的洪水,后果谁也不好说。

然而,李剑表示,据测算,“第1大道”的投资回报率比较低。“我们不仅要负责洪道清淤和沟底管道、电器天然气设备的更换,而且还需要负担拆迁及补偿,这一块投入是非常大的”。“在这个项目中,防洪基础处理和道路等市政工程的投入需要2.5亿元左右”。根据港联对大砂沟项目的测算,整个项目投入需要13~15年才能收回成本。

现在看来,这个争论的意义已经不大,港联的风险随时都可能袭来。

港联的工作人员向记者播放了一段PPT,表达了他们的尴尬情绪。“该项目部分标段已经建设到三层,像一个刚出生的婴儿,虽然已经拿到了准生证,但出生后迟迟报不上户口,这个项目现在像一个怪胎”。

根据港联与城关区政府合同的“第三条第3款”规定,“乙方(港联)负责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向规划部门上报项目设计方案,甲方(城关区政府)负责在设计方案提交批准后20日内取得规划和建设指标”。

由于项目及土地所有权属于城关区人民政府,作为承建商,港联无权上报相关手续。港联方面质疑,“现在开工将近一年,规划和建设指标在哪里?谁具体负责报手续?开发商现在应该去找谁?现在是和谐的法治社会,政府招商引资后不能把‘商’招进来后置之不理,互相推诿,应该严格按合同办事,落实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虽然建设照旧,但港联已陷入两难。根据合作协议,“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甲方拥有土地所有权,乙方按设计方案要求投资建设”。两年内,港联必须完成大砂沟改造项目,否则就算违约。但如果“现在我们按合同执行,该项目由于无规划、建设指标变成了违法建筑”。

目前,大砂沟主体工程正在建设,投入已达2亿多元,罗锅沟、雷坛沟两处也已完成清淤。“这个项目为什么和政府签,因为政府能把好这个关,这个项目政策允许不允许做,他们是最清楚的,作为政府的招商引资项目,这已经很明确了。”港联总经理李剑表示,当初政府招商时,曾对排洪道开发的合法性做出过一个解释。

这个解释大体表述了三个意思:第一,从严格意义上说,大砂沟既不是河道也不是湖泊,不属于《防洪法》法律范畴;第二,“覆盖”是指“原沟填实了,填平没有沟了”,所以大砂沟项目并不违反《甘肃省实施办法》中的“不得擅自填、堵、覆盖排洪沟道”;第三,《甘肃省实施办法》要求“因城市建设需要填堵、覆盖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经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因而兰州市政府对城市沟道治理改造有批准权,而大砂沟项目已经拿到了市发改委的立项。

对此,市防汛办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这三条解释都站不住脚,第一,它指出的是《防洪法》中的‘河道’,我们说的是‘洪道’的条款;第二,‘填实’的意思在政策‘填、堵’中已经明确了,因而不同于‘覆盖’;第三,市政府并没有批准这个项目,而且,即便是市发改委立项了,能不能建,依然需要市政府批准。

李剑表示,港联是希望借助兰州市政府对河洪道综合整治开发的东风,以“第1大道”作为样板工程,之后在兰州拿到更多的项目。

为了控制风险,港联也请律师顾问进行过论证。在2010年签约之时,港联已将政策、法律风险进行了考量。“政府是项目最终产权拥有方,我们只是承建方和经营方”,李剑对记者坦言,一旦出现政策风险,主要责任还是在于产权方。

在合同中,港联还有最后一条保底的约定。区防汛办向《中国经济周刊》提供的合同显示,在违约责任条款中,如果城关区政府违反合同约定,在30年经营使用期内,提前收回、拆除、改造房屋或解除本合同,城关区政府应返还港联前期投入的30亿元投资建设费用,同时赔偿港联投资款30%的违约金。

篇(7)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农委系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下简称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工作,及时消除重大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农委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行政区域内农业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工作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较大社会影响,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并经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消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消除的隐患。

本制度所称的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是指全市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对重大隐患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指导,促进隐患有效整治,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活动。

第四条  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五条  重大隐患治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施。全市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委属单位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业领域重大隐患治理工作。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具体承担各地农业行业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工作,并指导、协调和督促各乡镇农办及各乡镇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开展重大隐患治理,跟踪掌握治理进展情况。

第六条  市农委负责对省厅、挂牌督办和涉及多个行业领域、多个区域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各乡镇农办及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对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排查上报的、群众举报的、省厅和挂牌督办的以及在日常督导检查、暗查暗访、专项整治等活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当逐级上报市农委挂牌督办,并建立管理台账,实行分类分级、闭环管理。

第七条  市农委作出挂牌督办决定后,市农委要及时向重大隐患所在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属单位(以下简称责任单位)下达《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明确隐患具体情况、治理期限、治理要求,并定期公告。同时,对隐患治理情况实施跟踪督办和动态监管,及时掌握治理进度,确保按期治理销号,于每季度末将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治理完成情况台账报农委备案。

第八条  责任单位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下达整改指令书,督促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过程中安全防范措施。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隐患排除后,经组织专家现场核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第九条  责任单位应建立治理档案,留存备查。档案主要包括卷内目录《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等挂牌督办有关文件;重大隐患治理方案;督查、检查记录,行政执法文书,现场影像资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表》及专家现场核查材料;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条  对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治理且无正当理由、相关单位拒不执行治理要求、责任单位督办不力的,市农委将对相关责任人实行约谈告诫、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经停产停业整顿治理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依规对相关隐患单位予以关闭取缔。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农委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结合农委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警示约谈(以下简称约谈),是指农委及其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小组),按照“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下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就安全生产有关问题进行预警提示、告诫、督促整改的约见谈话。

第三条  约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

(一)农委及其小组负责对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辖区内市属以下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

(二)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对其系统内单位或分管农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农委及其小组约谈。

(一)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不能按期完成安全生产任务目标的;

(二)发生有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或者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急救援不及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进一步扩大的;

(五)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对上级交办、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未按期完成整改或未采取有效监管措施的;

(六)在国家、省、市组织的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中,被发现存在重大安全生产监管问题,或者未按要求完成安全生产阶段性重点工作,受到国家、省、市通报批评的;

(七)未认真对待安全生产方面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问题突出,造成群访或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

(八)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后果,市农委、小组认为有必要约谈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农委及其小组的约谈,由小组联合委应急管理处、委监察部门、委组织部门负责人组成约谈小组,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和承办。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约谈,由本部门组织开展。开展约谈时,根据情况可邀请新闻媒体、相关行业技术专家、公众代表等参加。

第六条  约谈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约谈准备。由组织约谈的单位发出约谈书面通知,明确被约谈单位名称、被约谈人、约谈事项、约谈时间、约谈地点、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等,被约谈单位应当按照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并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二)约谈实施。会议由约谈召集人主持,被约谈人按照约谈内容进行汇报。约谈小组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被约谈人进行答复。约谈小组提出整改措施要求,作出约谈决定,被约谈人应当作出落实约谈事项的承诺。

(三)约谈结果。约谈应当形成会议纪要。被约谈单位要根据约谈要求和会议纪要进行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在会议纪要下发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组织约谈的单位,同时抄报参加约谈的相关部门。

第七条  组织约谈的单位负责对约谈会议纪要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约谈及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单位。

第八条  被约谈人应当按时参加约谈。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约谈的,被约谈单位应及时向组织约谈的单位书面报告情况,经批准后,可委托相关责任人参加约谈。

被约谈人不接受约谈或未按照规定参加约谈的,由组织实施约谈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被约谈人为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负责人的,取消该单位当年安全生产评先评优资格;被约谈人为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将该单位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

被约谈单位未按约谈要求整改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因未按要求整改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条  组织约谈的单位根据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约谈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  本约谈制度不代替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和对有关责任人的问责处理。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农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安全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之日起施行。

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安全生产“卡单令函”制度

一、安全生产提示卡制度

第一条  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履行,促进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实际,由农委、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向本级农业农村工作主管领导和本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以及元旦、春节、各级两会、“安全生产月”、暑期汛期、国庆、中秋等安全生产重点时期、重要时段、重大活动和重大节假日前夕,以提示卡的形式对相关工作进行提示。

第三条  遇有突发事件、活动或情况要随时进行提示。

第四条  提示内容主要包括本地区、本部门当前急需开展的农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并呈请各党委政府和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调研、督导工作,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  农委、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呈报的提示卡,要做到一事一提醒,不能长时间内多件事情合并提醒。

第六条 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要在提示卡上报一个月内,将本级农业农村工作主管领导和本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收集整理,汇总形成工作台账,并报送农委主管部门留存。

二、安全生产告知单制度

第一条  为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进一步强化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履行,农委主管部门加大对县、乡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力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农委对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农业安全生产工作,以告知单形式进行指导告知;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各乡镇农办农业安全生产工作,以告知单形式进行指导告知。

第三条  告知内容主要包括本行业领域本月重点工作、安全生产方面存在问题、防控措施、上级督导检查以及临时性重要工作任务。

第四条  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乡镇农办收到告知单后,要认真研究部署,制定详细计划和措施,并抓好落实。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每月月底前将具体落实情况汇总后及时报市农委。

第五条  农委、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要采取督导检查等形式,对告知单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同时,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建立告知及落实情况台账,并于每季度末月30日前将本季度台账报市农委备案。

三、安全生产督办函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事项,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农委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市农委以督办函形式,对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和本级部门进行督办。

第三条  督办内容主要包括某一行政区内域农业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或事故起数同比大幅上升;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部署贯彻不力、工作进展缓慢;打击非法违法工作不力,该行政区域或行业领域长期存在较为严重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各级督导检查、专项检查等活动中发现的以及群众举报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重要事项其他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和问题以及农委认为应督办的其他情况。

第四条  被督办单位接到市农委督办函后,要立行立改,制定整改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按要求整改到位。

第五条 被督办单位要定期向农委书面报告整改进展情况,直至整改完成。

第六条 农委要建立安全生产问题督办台账,定期跟踪督办,直至问题销号。

四、安全生产整改令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针对农委督办的重大隐患、突出问题、重要事项等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且无正当理由的,市农委实行整改令,责成有关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推动落实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第三条  有关县(市、区)农委、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委属单位收到安全生产整改令后,应当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整改令中涉及的重大隐患、突出问题、重要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并尽快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