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22 06: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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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主旨
活动主题:绿色交通,城市未来。
开展城市无车日活动是推进城市交通领域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开展无车日活动,增强市民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意识,号召公众减少对小汽车的依赖,鼓励、倡导人们尽量选择低消耗、低污染和低排放的绿色、健康、环保的交通出行方式,提高交通资源利用率,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城市无车日活动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城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用事业局,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在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无车日活动的整体工作,研究和完善活动方案,督促落实各项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三、工作步骤
整个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7日—21日)
宣传部门要紧紧围绕“绿色交通,城市未来”这一活动主题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各新闻媒体要开辟活动专栏进行报道。电视台、广播电台(以交通台为主)要在活动前一周播出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提供的公益广告片和宣传片(广告片每天播放不少于2次,宣传片每周播放2—3次)。新闻媒体要及时向市民传递活动相关信息,宣传节能减排,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倡导绿色交通理念,营造活动氛围,争取让更多的市民和企业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9月16日—22日,移动、联通、电信公司要通过手机短信预告形式提醒市民:“我市将于9月22日开展无车日活动,请您尽可能选用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交通方式出行”。
市公交集团公司要充分利用公交车辆等媒体开展宣传活动。
(二)主题活动阶段(9月22日)
1.年市城市无车日活动启动仪式暨社会各界捐助公交车仪式
时间:9月22日(星期四)上午9:00
地点:周王城广场
参加人员:市四大班子领导、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市交警支队50人,公交集团100人,市环保局10人,西工区20人,青年志愿者150人。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各成员单位
2.新车场开工典礼(关林停车场、郭寨停车场)
洛龙区政府负责关林停车场场内垃圾清理,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旅游园区管委会负责郭寨停车场场内垃圾清理,市公用事业局、市公交集团负责关林停车场、郭寨停车场建设。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洛龙区政府、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旅游园区管委会、市公交集团
3.公务用车封存。9月22日之前,市监察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对公车封存工作进行部署,各企事业单位除值班车辆外,其余车辆全部封存。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4.暂停使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上的机动车停车位。9月22日当日暂停使用延安路全段、南昌路全段非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停车位,禁止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三)总结上报阶段(9月23日-26日)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职责。活动结束后,要将活动情况以及对开展“城市交通无车日”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含电子版)于9月26日前上报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责任分工与要求
(一)责任分工
1.宣传部门负责活动的全程新闻报道,无车日当天电视台全天播放住建部提供的无车日宣传片不少于4次,并将无车日当日活动通过网络报送视频新闻、图文新闻和照片。
视频新闻:1条集中反映无车日当天活动的2分钟视频新闻;其他视频新闻不多于8条,长度一般不超过1分钟。
图片新闻:不少于3条。
活动照片:不少于10张(每张照片标注图名,大小不低于2M)。
负责做好无车日当日各项绿色交通活动的现场采访和报道(如对骑自行车、步行上班人员等)。
2.市监察局和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联合下发公车封存通知。
3.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在日报、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无车日道路交通管制公告和对违章车辆的处罚情况,对交通技术指标(如交通事故发生率、道路交通量、车速等)进行监测,并形成分析报告,数据详实,结论明晰,于9月26日前报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4.市财政局负责按照活动的要求,拨付专项活动经费用。
5.市环保局负责对9月21日—22日城市的空气质量、环境指标(即空气中的CO2、PM10、PM2.5、SO2、NOx含量等)进行监测,并形成分析报告,于26日前报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6.洛龙区政府负责在9月20日前将关林停车场场内垃圾清理完毕。
7.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旅游园区管委会负责在9月20日前将郭寨停车场场内垃圾清理完毕。
8.团市委负责在无车日当天组织青年志愿者到街头开展无车日系列公益活动。
9.各城市区负责在无车日当天围绕“绿色交通,城市未来”主题,组织党政机关人员步行或骑自行车上下班。
10.市公交集团要充分利用公交车辆、站亭广告、车载电视开展宣传活动,播放无车日活动公益广告片。同时,增加公交车辆班次,加大发车密度,满足市民无车日期间的出行需求。
(二)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无车日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按照活动分工落实责任,制订出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到统一部署、各负其责、积极协调、相互配合,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2.身体力行,做好表率。9月22日无车日当天,市领导以及市直机关、各城区广大干部职工要带头乘坐公共交通车辆或骑自行车、步行上下班,以实际行动支持无车日活动。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无车日活动期间,宣传部门负责各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并做好活动的后续跟踪报道;各城市区、市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在本单位门口悬挂无车日活动的宣传横幅,并结合当前全国开展的节能减排工作,开展趣味性、广泛性、群众性的能源短缺体验活动,提高广大市民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一、活动目的与意义
开展城市“无车日”活动是宣传和倡导绿色出行理念的重要形式,是推进城市交通领域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开展城市“无车日”活动,倡导人们自觉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交通出行方式,构建低消耗、低污染和低排放的绿色交通文化,有效预防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全力促进城市和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切实提高城市生活质量,为建设“幸福平安之城”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活动主题与时间
今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主题为“关爱城市·绿色出行”,我市确定的活动主题为“绿色出行·幸福之城”。
活动时间:年月22日(周六)。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成立年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全过程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建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前期准备和活动期间的组织协调、信息收集、情况反馈等工作。
三、活动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月日7:00—19:00,组织“无车日”活动。鉴于长江中路正在进行地下人防工程施工,中心城区交通压力较大的实际,今年我市无车日活动不再划定禁行区域和路段。在“无车日”活动前后和“无车日”当天,选择适当地点对交通技术指标(如交通事故发生率、道路交通量、车速等)进行监测和统计,并将统计和分析结果报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二)组织在公交车、出租车车内播放“无车日”活动公益广告;设立“无车日”宣传点,发放宣传手册和资料,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合理安排并延长公共交通行车时间,方便市民的出行。对“无车日”当天公交客流量等指标进行监测和统计,对比活动前后的统计数据形成统计和分析结果,报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三)在“无车日”活动前后和“无车日”当天,选择交通管制区域适当地点对空气环境指标进行监测,形成对比分析报告,报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四)围绕“绿色出行·幸福之城”活动主题,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学生从小树立环保意识,养成绿色出行的良好习惯。(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五)通过手机短信(内容另行拟订)预告形式提醒市民绿色出行。(责任单位: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
(六)在大型商场和超市广泛张贴“无车日”活动公益宣传图片。(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七)“无车日”活动当天在全市党政机关中倡导停开小汽车1天,并要求工作人员采用公共汽车、自行车和步行等绿色交通方式出行(特殊情况除外)。(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
(八)动员并组织“驴友”俱乐部及广大自行车运动爱好者,在“无车日”当天利用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开展“绿色骑行”活动。(责任单位:市市容局、市志愿者协会)
(九)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提前宣传报道“无车日”活动,确保更多的市民和企事业单位主动自觉参与到活动中来,并对“无车日”当天活动进行跟踪报道。(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新闻办))
(十)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和志愿者,在交通管制区域、路段配合交警实施交通管制,并配合交通部门发放宣传手册、资料。(责任单位:团市委)
(十一)草拟活动实施方案报请市政府印发,做好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总结工作,并将活动结果在新闻媒体。(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委)
四、活动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
健全组织机构,明确任务分工,制定活动方案;开展以健康环保的步行和自行车以及公共交通等绿色交通方式为主题的各种宣传教育;做好无车日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
根据既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协调配合,确保活动圆满成功。
(三)总结阶段
总结并活动成果,推动绿色交通施行,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城市“无车日”活动是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重大战略决策,推进城市交通领域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既是城市政府的职责,也是城市居民的义务,需要政府和居民共同提高认识、采取行动,进一步改善绿色出行条件,更多地选择绿色出行方式。各单位要将开展此项活动提升到与城市经济、人居环境可持续协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切实抓好“无车日”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同时,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要率先垂范,带头在月22日“无车日”活动当天停用小汽车,采用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等绿色交通方式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