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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2-15 04: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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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三新社区党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社区书记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实行网格化管理考核制度,严抓隐患排查及安全排查工作的落实。在抓好宣传培训的同时,重视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讲安全、保安全的工作实体。对社区的重点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自查,做到检查细致、整改到位、排查无漏,确保重点单位的安全。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强化消防、安全生产意识,落实消防、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以减少消防安全事故为目标,加强机构队伍和责任担当,细化网格化管理和各项排查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复查、宣传力度,为社区平安建设,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二、基本方针
1、以安全生产的“安全生产整治大会战活动”、“春季行动、夏季攻坚、秋冬会战”三大战役活动为主线,落实安全生产的常态化管理机制,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当中。
2、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社区党建的“背包式服务”为特色的隐患排查体系,完成非公党建、安全、劳动、卫生、物业、宣传为一体的立体式上门服务。创办二个“三新社区网格安全微信群”,增进与辖区企事业单位,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沟通与联系,做到一次沟通,多次联动、一次服务、多方受益、共驻共建、资源共享的良好效果。
三、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1、网格员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每个月对人员密集场所,危化企业进行全覆盖排查一次;每逢重大节日都要对网格内的安全重点企业进行排查;并按照上级下发的各个专项内容进行排查。在排查记录中,认真填写各项信息,掌握网格内的商户变化,及时填写商户变更表。在每个月25日之前上报当月排查记录及隐患台账。
2、社区每个月的3、13、23日为两类汽车企业尘害情况检查,各个网格根据自己的时间进行检查。在检查时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个人防护用品配备、警示标识设置、防护措施进行检查和登记。务必做到检查与宣传同时进行。
3、每个月的工作部署
一月份,以春节前的重大节日安全排查为主题,加大危化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的排查力度,在社区所有网格范围内开展一次全方面隐患排查工作,要求不落一家。确保辖区内居民、业主过一个安全年,平安年。
二月份,重点对辖区内对涉及洗车房、4S店、汽车修配的企业及商户进行细致排查,并认真填写排查记录。各个网格根据网格业主的实际情况进行排查。
三月份,重点对辖区内的五小场所中涉及销售烧纸以及香烛的商户进行一次排查,结合清明重大节日排查的工作部署,提前做好隐患排查工作。
四月份,重点对辖区内在商户做饭、住宿的商户进行排查,并认真填写排查记录。需要填写排查记录的有四项:是否做饭、夜间是否有人值班、人走电关、易燃物品分放处置情况
五月份,重点对辖区内的餐饮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工作,主要排查液化气灶与罐体之间的安全距离,管路及接头的安全使用情况。
六月份,重点对辖区内个体小作坊,加工类个体工商以及企业进行排查。主要排查再次加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用火、用电安全。
七月份,重点对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自查检查工作,对照整治内容和行业标准,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并形成自查报告。
八月份,重点对辖区内制造业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进行排查,主要排查在制造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制度制定,警示标识,消防通道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九月份,再次对辖区内餐饮和住宿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工作,主要排查液化气灶与罐体之间的安全距离,管路及接头的安全使用情况。
十月份,重点对辖区内仓储,货运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主要排查仓储和货运囤放的物品安全,消防设施的配备情况。
十一月份,重点对辖区内对涉汽车修配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进行细致排查。主要排查的是用电线路、用火安全,并认真填写排查记录。
十二月份,结合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排查工作存在的死角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是五小商户的排查工作,查漏补缺,把隐患消灭在萌芽当中。
一、领导重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根据上级对安全生产的要求,结合七更点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成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并与辖区企事业单位签订安全生产、消防防火责任书、消防安全承诺等。
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今年以来,由于各地安全事故频发,为了吸取教训,按照上级及街道安全科的部署,结合实际,七更点社区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加大安全大检查,建立健全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辖区单位从业人员和小区居民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为了及时掌握辖区单位、门面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七更点社区采取不定期对辖区单位、门面房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积极督促单位和门面房经营店时刻要将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
三、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社区组织辖区单位法人、安全员,参加街道集中进行的安全员培训,通过教育和宣传,提高了责任人安全意识。社区通过张贴宣传画报、发放安全消防防火宣传单页、悬挂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和消防防火的重要性,全面提高辖区单位和小区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和紧迫感。
四、对辖区重点单位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一、做好招商引资,进一步增强社区经济实力。
我社区将在新的一年里,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同时,在社区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创造条件吸引更多的企业入驻城东,注重发展楼宇经济和总部经济,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力争社区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二、挖掘辖区资源,加快社区建设步伐。
社区居委会将进一步发挥辖区单位、共建单位的资源优势,通过结对共建,积极开展共建活动,以此带动社区经济的发展。
三、着眼社区实情,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我社区将在春节、“五一”、国庆等佳节期间,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对辖区内的重点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和检查,督促各单位加强自查自纠,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节日期间辖区经济、生活和社会活动各方面安全有序。
四、创新服务理念,积极服务辖区企业。
社区将在去年经济普查工作的基础上,根据辖区企业的实际情况,创新服务理念,切实服务社区企业。通过对辖区单位的服务,进一步解了辖区单位的情况,寻找企业服务的着眼点,达到因良好的服务而吸引辖区单位主动参与到社区文明创建工作。
在新的一年里,根据所制定的工作计划,我们将不断探索,弥补不足,创新工作思路,使社区经济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根据区政府《印发<2013年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区将组织对各单位、各部门2013年上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区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办、安监局、消防大队、监察局负责人任副组长,区有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考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三个考评组,每个组分资料组和现场组。
二、考评对象
按照区政府《印发<2013年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明确的考核对象。
三、考评时间
2013年6月20日至6月24日(具体日程见附表)。
四、考评内容
1.《印发<2013年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2.《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3.《关于印发〈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例会制度〉的通知》;
4.《关于立即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5.《关于开展2013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6.各镇、开发区、街道专项整治、安全示范社区创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的进展情况。
五、考评方式
1.各镇、开发区、街道:一是听取各单位安全生产主要工作及目标管理任务完成情况和下半年工作思路汇报。二是听取各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及实施情况的情况汇报。三是检查有关资料和台帐,同时抽查1家工业企业、1家人员密集场所。
2.区各有关部门和直属单位:对区教育局、商务局、文体局、卫生局、城管局、民政局实施安全生产年中现场考评,其他单位和部门携带台账资料和上半年工作总结,于6月24日下午1:00到区安监局924会议室进行集中考评。
六、考评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考评,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认真、细致的自查和检查,在此基础上认真总结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基层基础建设、“打非治违”、标准化达标以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等重点工作情况,切实查找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的措施,并提出下半年工作计划。
在德阳安监人眼里,这道“红线”就是“生命线”、“责任线”、“高压线”。随着德阳市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快推进,安全风险离城乡居民越来越近。同时,在当前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下行双压力背景下,一些企业减少安全投入,全市安全监管压力不降反升。如何在新的经济社会环境中主动适应,乘势而为,确保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破题之举就是德阳市委、市政府强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2014年,德阳市安全监管成效明显,实现了各类事故发生率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全面下降,其中发生各类伤亡事故同比下降18.0%;各类伤亡事故死亡同比下降27.1%;各类伤亡事故受伤人数同比下降19.1%;各类伤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下降33.0%。
完善体系 责任追究无死角
近年来,德阳市各个村社的居民们越来越有安全感了。通过在全市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德阳市采取在镇村(社区)配置专职安全管理员和安全协管员等一系列举措,更好地将安全监管延伸到社会最基层,形成了从市到村(社区)完整的安全监管链条。
要使这根监管链条充分发挥作用,需要厘清各级责任,建立科学高效的责任体系。为此,德阳市在2014年底出台了《德阳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又借国家关于安全生产“三级五覆盖”拓展为“五级五覆盖”之机,在全省率先制定了“四级五覆盖”实施办法,将安全监管责任从市一级落实到村(社区)一级,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全覆盖。
“四级”是指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五覆盖”是指“党政同责”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向党委组织部门报送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全覆盖;“三个必须”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全覆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头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以上率下、全面推进。
在新实施的责任体系中,党委着重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政府及部门承担监管责任。同时,加强对镇村(社区)安全监管,详细规定了镇村(社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并强化责任追究,对发生1起安全生产较大事故或3起及以上安全生产一般事故的乡镇(街道)实施“一票否决”。
政企联动 强化落实无缝隙
企业是安全监管工作的最后一站,也是最核心的一站。确保从管理部门到生产企业的无缝对接成为德阳市安全监管工作的一大着力点。
通过狠抓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基本功“三基”建设,德阳市安监局督促指导企业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从而将企业安全生产落实到操作层面,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一线员工,落实到关键岗位和每个生产环节。
为了消除企业的消极被动和侥幸心理,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动化、常态化,德阳市安监局在大力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暗查暗访制度化、常态化的基础上,制订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规范。硬措施还需配备软服务。市委副书记刘宏葆到企业调研指导,听取基层意见,掌握一线工作情况;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王箭带头与德阳市16家煤矿的矿长进行了深入交流和谈心对话,认真听取了煤矿对安全监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什邡、绵竹两市按要求,展开了与各煤矿矿长的第二轮谈心对话活动。通过调研和谈心对话,促使企业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内容有了清楚了解。
能力提升 工作到位不懈怠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的强弱关系到安全生产形势的变化。提升能力,德阳市从规范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三大举措入手,科学解决谁管理、管什么和怎么管问题,按“三严三实”要求促进工作的推进。
规范组织机构,完善人员配置。全市各乡镇(街道)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办公室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村(社区)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聘请安全协管员。在道路交通这一高风险区,给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交通安全管理员和交通劝导员;全市工业园区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39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监管责任及事故调查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发〔〕160号)以及《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市政发〔〕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新城区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实施意见:
一、实施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的重要意义
(一)实施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实现安全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有利于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利于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新格局,有利于建立“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标本兼治、重在预防”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实施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是有效控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需要,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责任意识的需要,是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
(二)实施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就是要建立健全各街道、区政府部门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其他副职领导既要履行分管业务工作职责,又要履行分管业务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工作机制。各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含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以及由区政府任命负责人的企事业单位,下同)负责做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的具体内容
(一)区政府主要领导是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区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2.监督、检查、指导区政府各副职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
3.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的基本任务,把安全生产规划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对各级领导和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4.每季度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亲自主持或委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召集有关部门正职领导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5、建立健全全区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和工作责任体系,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人员、经费等落实到位。
6.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安全检查。监督、检查、指导各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及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查处、打击、关闭和取缔工作,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7.安排落实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督办的打击非法违法行为、隐患治理、事故协查等安全生产事项。
8.签署区政府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辖区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的指挥。
(二)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是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协助主要领导履行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听取相关部门工作汇报,传达贯彻上级精神,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监督有关部门具体落实,并形成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纪要。
3.负责领导区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作,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控制指标和落实措施,督促和指导各项任务的完成。
4.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指导区政府各部门和监管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任分明;分级建立安全生产目标控制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5.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每两个月至少检查1次。督促和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
6.听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工作汇报,掌握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7.督促、检查、指导各街道、区政府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查处、打击、关闭和取缔工作。
8.根据主要领导的指示或委托,督促、检查各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完成好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督办的打非、隐患整治、事故协查等安全生产事项。
9.督促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组织制定区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救援演练。辖区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应急救援、事故报告、善后处置等相关工作。
10.做好区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三)区政府分管其他工作的副职领导是分管行业和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其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分管行业或部门工作计划,做到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总结考核。
2.监督、检查、指导分管行业或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
3.根据安全生产形势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听取分管行业或部门的工作汇报,掌握分管行业或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对分管行业或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每两个月至少进行1次检查,对重要节假日和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带队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严防事故发生。
5.督促、检查和指导分管行业或部门采取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分管行业或领域内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将打非情况报告区政府主要领导。
6.根据主要领导的指示或委托,督促、检查分管行业和部门完成好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督办的打非、隐患整治、事故协查等安全生产事项。
7.分管行业或部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赶赴现场,指挥事故抢险救援,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8.做好区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四)各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是所在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街道办事处工作主要议事日程。
2.监督、检查、指导街道办事处副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
3.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街道办事处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的基本任务,把安全生产规划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4.每月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亲自主持或委托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5.建立健全本地区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和工作责任体系,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人员、经费等的落实。
6.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每月至少进行1次安全检查。组织、协调、配合相关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及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查处、打击、取缔和关闭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7.安排落实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督办的打非、隐患整治、事故协查等安全生产事项。
8.签署街道办事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辖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和协调工作。
(五)各街道办事处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是所在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每月至少召开1次),听取相关科室、社区和企业的工作汇报,传达贯彻上级精神,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监督有关科室具体落实,并形成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纪要(记录)。
3.负责领导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室工作,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控制指标和落实措施,督促和指导各项任务的完成。
4.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指导本单位和监督辖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任分明;建立安全生产目标控制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完成。
5.组织本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至少检查1次。督促和组织有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
6.听取街道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科室的工作汇报,掌握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7.督促、检查、指导相关科室和社区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查处、打击、取缔和关闭等工作。
8.根据主要领导的指示或委托,督促、检查相关科室和社区完成好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督办的打非、隐患整治、事故协查等安全生产事项。
9.督促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组织制定街道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救援演练。行政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配合区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应急救援、事故报告、善后处置等相关工作。
10.做好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六)各街道办事处分管其他工作的副职领导是分管行业和科室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其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分管行业或科室工作计划,做到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总结考核。
2.监督、检查、指导分管行业或科室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
3.根据安全生产形势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分管行业或科室的工作汇报,掌握分管行业或科室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对分管行业或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每月至少进行1次检查,对重要节假日和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带队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严防事故发生。
5.督促、检查和指导分管行业、科室采取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分管行业或领域内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将打非情况报告主要负责人。
6.根据主要领导的指示或委托,督促、检查分管行业和科室完成好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督办的打非、隐患整治、事故协查等安全生产事项。
7.分管行业或科室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指挥事故抢险救援,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8.做好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七)区政府各部门的正职领导(或者主持工作的行政负责人)是本部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本部门(系统)的贯彻落实。
2.组织落实区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年度控制指标,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确保责任落实、目标任务完成。
3.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本部门(系统)的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总结考核。
4.明确本部门(系统)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并改善其工作条件,保障必要的装备和经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5.每月召开1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系统)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通报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查处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情况,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6.监督、检查和指导分管副职领导做好本部门(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及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查处、打击、关闭和取缔工作。
7.安排落实区政府和上级政府部门督办的打击非法违法行为、隐患治理、事故协查等安全生产事项。
8.对本部门(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重要节假日和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带队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严防事故发生。
9.及时、准确报告本部门(系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检查和指导制定本部门(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修改完善。
(八)区政府各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是本部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抓好本部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结合本部门(系统)工作实际,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以及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2.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每月至少1次)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本部门(系统)阶段性工作。
3.每月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本部门(系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检查做到有方案、有重点、有记录。对群众举报或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立即研究解决,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严防事故发生。
4.检查、督促、指导本部门(系统)相关业务科室按照区政府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或行业安全生产指导职责依法对所属或监管的企业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5.组织本部门(系统)的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工作。采取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地执法监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本部门(系统)内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打非工作情况。
6.根据主要领导的指示或委托,督促、检查本部门完成好区政府及上级政府部门督办的打非、隐患整治、事故协查等安全生产事项。
7.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救援演练。本部门(系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救援,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8.督促、指导本部门(系统)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9.抓好本部门(系统)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10.做好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九)区政府各部门分管其他工作的副职领导是分管业务和科室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负责人,对其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落实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和落实分管工作年度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并确保完成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2.每月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对涉及安全生产审批或者验收的事项,必须依法进行审查批准或验收。
4.每月至少组织1次安全检查,督促分管的科室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检查做到有方案、有重点、有记录,对重要节假日和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带队检查。对群众举报或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立即研究解决,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严防事故发生。
5.分管业务范围发现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组织相关人员及时进行查处、打击、关闭和取缔,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主要领导。
6.根据主要领导的指示或委托,完成好区政府及上级政府部门督办的打非、隐患整治、事故协查等安全生产事项。
7.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助,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8.做好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三、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的主要措施
(一)加大考核力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机制。制定考核标准,细化考核内容,坚持定期考核与平时考核、综合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各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结果将作为政府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定期监督检查。各街道、区政府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自觉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定期对所有副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副职应主动向主要领导汇报,真正建立起“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在班子成员的共同努力下,完成好区政府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本好转做出贡献。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街道、区政府各部门领导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的;一个考核年度内连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对辖区或监管行业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等打击不力的;对省、市、区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治不力的,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省政府令第74号)和《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1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关于实行安全生产行政问责意见的通知》(市政办发〔〕200号)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安全生产问责,取消其年终评优资格。
四、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的贯彻落实
(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各街道、区政府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共同抓的良好局面。对于分工交叉的安全生产工作,由相关领导共同负责。各街道、区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要求,层层分解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当前各项工作,根据上级2012年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的安排部署,现就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贯彻落实国发号文为主线,围绕全市安全生产中心任务,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提供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良好舆论氛围。
二、重点工作
(一)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1、围绕重点工作目标,扎实抓好信息宣传。各级各部门要以“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为载体,以安全生产“三规范、两办法”、“4D工程”、“四项建设”、“专家查隐患”、“执法监察”、“应急处置”、“职业健康”、“宣教培训”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活动,大力宣传国家、省、市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和措施,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的意义,大力宣传本单位在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增强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加大安全宣传力度。
一要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协调与合作,积极争取他们的支持配合,争取新闻工作者关心、关注安全生产,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二要积极配合媒体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和采访报道,力争在国家、省、市媒体上有份量有深度的宣传报道稿件。
三要发挥各级安监局网站的作用,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反映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使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做到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纸有文章。
3.宣传安全先进典型,增强正面舆论引导。
一是正确把握安全生产形势宣传的基调,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
二是大力宣传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在安全生产上采取的一系列重大举措,取得的成果,鼓舞士气、凝聚力量。
三是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人物事迹,号召安全生产领域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先进,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奉献意识,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4、宣传安全生产法制,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坚持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与执法监察工作相结合,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别是新颁布实施的涉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普及宣传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安监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强化依法行政观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5、强化“安全生产月”宣传,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把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紧密结合,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创新内容、注重实效,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好“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抓好安全生产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的“五进”活动,利用多媒体平台,在企业播放安全警示片、在校园播放校园安全片、在社区放映安全教育片、在农村放映安全宣传片,将安全常识、安全操作规程、防灾避灾知识等,制作成通俗易懂、易于掌握的影视资料、读本等,或运用文艺表演、巡回演讲、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向市民普及安全知识,使“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增强识灾、辨灾和防灾能力,提高全民的安全素质。
6、深入开展“三项创建”活动,推动基层安全文化建设。
一是开展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和优秀班组长创建活动,按照各级工会、安监、团委关于加强企业班组安全建设的要求,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在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建设,积极参与省里组织的优秀班组和优秀班组长评选活动,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作业,激发广大职工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
二是积极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按照上级关于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要求,市里将选择2-3个安全生产任务重、基础比较好的镇街,开展安全社区创建试点,明确目标,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加强激励引导,积极进行培育,建立持续改进的创建工作机制,把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三是扎实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按照《关于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意见》号文件要求,在通过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验收的生产经营单位中,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培育指导,加大标准宣贯力度,完善优胜劣汰推进工作机制,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深入健康发展。
(二)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1、抓好领导干部安全培训。把《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市委党校理论培训、名师送教、专题讲座、各类会议和市组织理论考试等形式,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培训学习,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安全发展领导能力。
2、抓好安监执法人员培训。根据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采取集中培训、自学考试、交流学习等方式,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切实做好安监执法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执法监察实务等方面的培训,拓宽全市安监执法人员的视野,努力提高安全监管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
3、抓好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包含专职安全员、车间主任、工段长、班组长等)在企业的生产活动中发挥组织、管理、检查的作用,是领导的助手和参谋。在重点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规模企业、各重要岗位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的同时,按照省安监局2011年的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和《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控制标准化规范》两个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委托安全培训中介机构抓好非高危行业企业、规模以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批发市场以及个体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确保其持证上岗。
4、抓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按照新颁布实施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和省安监局《关于贯彻落实〈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照特种作业目录,进一步明确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切实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组织工作,确保应训人员按时参加有关安全培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按时抓好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组织工作,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的连续性和证件的有效性。
5、抓好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和经济开发区要把企业全员安全培训纳入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内容,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把全员安全培训纳入本年度安全工作计划,要制定详细的安全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到全程重视、全员参与、全部覆盖、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和能力的,自己组织实施;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控制标准化规范》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档案资料,凡不建立档案资料的,一律视为全员安全培训工作未落实。’
6、抓好社区村居安全监督员安全培训。根据社区村居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好社区村居安全监督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努力提高社区村居安全监督员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安全监督员的作用,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7、抓好安全信息员安全培训。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安全生产“4D工程”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年内对镇街、部门、办事处、规模企业、村居上报的专兼职安全信息员,普遍进行一次业务技术培训,提高安全信息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8、抓好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积极做好全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讲授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管监察有关知识,提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管监察和管理能力,推动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有效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是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技能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安监队伍素质,从根本上减少生产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搞好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搞好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对安全生产工作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各镇街、各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培训重要性的认识,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地、有操作性的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方案,于4月1日前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