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党史》现已更名为《广东党史与文献研究》。
《广东党史与文献研究》杂志(CN:44-1744/K2)内容丰富、思想健康,1994年创刊,目前以双月刊形式发行,刊物对外积极扩大宣传,致力于提高杂志质量与影响。杂志以“研究广东党史,弘扬革命精神,服务广东发展”为宗旨,致力于为读者提供有关广东党史研究的最新成果和深度分析。
《广东党史与文献研究》杂志的背景深厚,拥有一支包括国内党史研究专家、学者、教授在内的强大编委和作者队伍,他们以丰富的党史研究经验和独到的见解,深入挖掘和研究广东党史的独特规律和发展历程。杂志所设栏目包括“专题研究”、“人物传记”、“事件剖析”、“革命精神研究”、“广东发展论坛”等,涵盖了党史、革命史、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领域。
作为广东党史研究的重要载体,《广东党史与文献研究》杂志在推动广东党史研究、弘扬革命精神、服务广东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杂志通过发表权威研究成果、传播先进理念和实践经验,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提供了有益的决策参考和理论支持。同时,杂志还注重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多个国际学术机构和知名学者建立了紧密的联系,为拓展广东党史研究的国际视野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本刊特稿、革命史论、建设史论、粤港澳历史等
①来稿应在篇首页的地脚处注明基金来源 ( 项目名称及编号 ) 、作者简介 ( 姓名、出生年份、性别、职称、研究方向和电子信箱 ) 。
②以最恰当、简明的词句反映论文、报告中的最重要的特定内容,题名应避免使用不常见的缩略语、首字母缩写词、字符、代号和公式等。一般字数不超过25字。
③参考文献:论著文章要求15条以上,主要引用近3~5年内的新文献。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
④关键词的确定应按GB/T3860的原则和方法,参照各种词表和工具书选取;未被词表收录的新学科、新技术中的重要术语以及论文中的人名、地名也可作为关键词标出。
⑤作者简介:在篇首页地脚注姓名、工作单位、职称、学位、研究方向、电子邮箱等。同一篇文章的其他主要作者简介可以在同一“作者简介”标识后相继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
⑥如果论文涉及的是有关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颁注明基金或资助机构的名称、项目编号,交稿时需附交项目批准工件复印件或电子文档。
⑦前言:交代本研究历史背景、研究意义和研究目的,提出研究需解决的问题,重点阐述本研究创新点。不需详述历史过程,不涉及本次研究的数据和结论。避免和摘要雷同。
⑧注释。注释用于对文内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或说明,其序号分别为:①、②、③…,注释内容置于正文之后。
⑨表内数据描述形式应规范;且数据有单位的,不得遗漏单位,同时单位应尽可能使用国际标准单位。表内同一指标的数据有效位数应一致。
⑩文责自负。因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引起的知识产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对于新发现物种类文章,第一作者要同时提供新种鉴定人和所在单位或合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或说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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